非法營運整治實施方案范文
時間:2024-01-17 17: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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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組織領導
組建區整治“五車”非法營運綜合執法隊,定員15人。其中交警大隊5人、公安分局1人、執法分局4人、區綜合整治大隊5人。
二、工作職責
各街辦(鎮)和相關部門要按照“依情、依理、依法”,“對內真情幫扶、對外強力整治”的要求,切實負起各自的責任,實現本轄區內“路面不見車,政策落到戶,人員不上訪,五車不反彈”的目標。
(一)組織領導落實到位。各街辦(鎮)要成立整治“五車”非法營運,實施長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各街辦(鎮)領導擔任組長,統一負責組織領導、協調、督查本轄區內整治“五車”非法營運長效管理工作,抽調專人組建辦公室。
(二)真情幫扶落實到位。繼續落實科級干部結對幫扶殘疾人,做到“五包”即:包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包上崗就業,包不改裝殘疾人代步車,包不從事非法營運,包教育管理。引導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三)綜合整治落實到位。區“五車”整治綜合執法隊要根據轄區內難點、重點,定期不定期組織集中統一整治,在加大路面強力整治的同時,要創新工作方法;各街辦(鎮)要積極配合,調處整治中遇到的糾紛,把整治、教育、管理的責任落實到社區、村委會,落實到戶、落實到人。
(四)工作責任落實到位。各街辦(鎮)要定期不定期研究整治“五車”非法營運,實施長效管理工作機制的落實情況。重點是殘疾人政策落實情況,科級干部對幫扶、“五包”責任制落實情況,轄區內殘疾人代步車改裝、營運等情況。
三、區有關職能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公安分局、執法分局,區勞動、民政、殘聯等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配合做好整治“五車”非法營運長效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有專人負責,要繼續加大扶持殘疾人工作的力度,落實殘疾人就業再就業的優惠政策。
(二)交警大隊是“五車”路面整治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市1997年的《南昌市摩托車交通管理規定》(市政府58號令)和《南昌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市政府60號令),分別對利用摩托車和非機動車從事城市客運的予以查扣和處罰,要加大執法力度,通過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完善路面巡查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公安分局、執法分局、區綜合整治大隊是整治“五車”非法營運的責任部門,應主動參與和配合區整治“五車”非法營運工作。交警大隊殘疾人協管中隊要做好協管交通、協管維護穩定、協管教育、團結幫助殘疾人的工作。
四、督促檢查
篇2
一、工作目標
查處非法經營出租客運車輛,特別是城區范圍內二輪摩托車等非法經營行為,使非法從事出租客運現象得到基本遏制,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全面規范,促進道路客運市場和諧、穩定、有序、健康發展。
二、工作步驟
整治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宣傳準備(8月11—8月16日)。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整治工作目標、要求和重要意義,引導、教育廣大群眾自覺抵制非法營運行為,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二)第二階段:集中整治(8月16日—9月15日)。從相關部門抽調相關部門人員,組成聯合整治隊伍,統一行動、集中整治,堅決嚴厲查處非法出租車客運經營行為,對非法經營車輛一律扣車,從嚴處理,有效遏制非法營運現象。
(三)第三階段:鞏固提高(長期性工作)。深化鞏固集中整治成果,切實加強市場監管,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反彈和反復。
三、工作措施
1、加強宣傳。通過散發宣傳單、出動宣傳車、電視通告等多種形式、多渠道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廣大群眾拒絕乘坐非法營運的摩托車等車輛,提高群眾安全出行意識,取得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同時,大力宣傳整治活動的目的、意義,宣傳查處非法營運行為的力度和決心,加大有關政策法規宣傳力度,讓全社會知曉非法營運的危害,形成強大輿論攻勢,讓非法營運者自覺放棄非法營運行為。
篇3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及省、市會議精神,以杜絕重、特大交通事故,減少一般通事故為總體目標,杜絕公路“三亂”,嚴厲打擊超載、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非法營運載客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加快建立安全交通的長效機制,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專項整治活動的時間: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三、專項整治活動的內容嚴厲打擊全鄉范圍內①無證駕駛機動車輛;②機動車無牌上路行駛;③機動車超速超載;④客運車輛、接送學生車輛超員、人貨混裝;⑤拖拉機、貨運機動車和摩托車非法載人;⑥非營運車輛非法參加營運;⑦機動車不按規定檢驗或檢查不合格車輛上路;⑧機動車不依法辦理法定責任保險;⑨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四、工作方法與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6月20日至25日)鄉安全領導小組和各相關村要做好調查摸底工作,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要通過張貼通告、上門做工作,規勸非法營運和載客行為,為集中整治打下基礎。
2、集中整治階段。(6月26日至27日)(1)上路檢查。鄉安全領導小組聯合通江嶺交警中隊伍,進行大規模的集中整治活動。(2)進行處理。對不聽勸告,仍然存在違規駕駛、非法營運載客的行為,扣留該車駕照,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經濟處罰。
3、鞏固提高階段。(6月28日至7月10日)集中整治后,鄉安全領導小組和各相關村要繼續在公路上進行鞏固,確保整治成效不反彈。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鄉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各單位負責人組成。各蹲點領導與蹲點村安全工作掛鉤,負責所在村路段的安全工作。所有成員單位都要相應地成立整治機構,配備專門的分管人員,確保有人管事,有專人辦事。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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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刻吸取“4·20”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中的慘痛教訓,高度重視,精心組織,以落實責任為主線,以專項治理為重點,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規范運輸市場秩序?,F將今年以來道路交通事故整改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壓實責任,形成強大工作合力
把打擊非法營運車輛聯合整治納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中,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成立以分管縣委常委、副縣長為組長,縣公安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交警大隊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打擊非法營運車輛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工作推動有力。同時,建立落實打擊非法營運車輛聯合整治工作定期協商、聯合約談、信息資源共享、聯合執法協作、保障機制。對工作不認真、不細致,黑惡勢力明顯存在卻排查不出、發現不了,或者排查出來以后瞞報、漏報、遲報的以及違反工作紀律、為黑惡勢力通風報信的,嚴肅追責問責,以問責倒逼工作責任落實。
二、嚴格執法,整治行動穩步推進
打擊非法營運,靠一個部門單打獨斗,事倍功半。為此,深化聯動,由5個部門聯合開展執法。一是摸清現狀,心中有底。在開展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前,便發動干部職工、客運企業、社會群眾協同開展線索摸排,對涉嫌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和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做到底子清、情況明,并將其納入重點人員進行監控管控。同時,在老客運站等非法營運現象較為突出的重點區域,設置了固定聯合執法點,加強對客運站周邊以及重點路段開展聯合執法,形成協調互動、左右互補的工作機制。二是精心組織,形成全力。按照州委主要領導對“4.20”道路交通事故的指示精神,修訂完善了《縣非法營運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制定了每月、每周、每天的行動時間和行動路線等整治方案,采取常規行動和集中整治相結合,實行24小時按方案隨時出擊,確保有效打擊。同時,展開24小時工作制,在出城和入城的拖壩卡點、卡點,由公安、交警和交通執法、路政大隊協同配合,檢查過往的每一臺車輛。截止目前,出動執法車輛95臺/次,執法人員265人/次,查獲無證、假牌車3輛;持假證1輛;查處城區內非法營運車輛8輛/次,長途以及縣際非法營運51輛,現已處罰非法營運車輛罰沒款14萬余元,進行暫扣且未處罰車輛21輛。三是強化宣傳,正確引導。結合交通安全宣傳“七進”工作,采取掛橫幅、設展板、發傳單、播放宣傳片等形式,有效利用客運站場、戶外led頂燈、公示公告欄等傳統媒介,發揮短信、微信、“黨建引領縣交通”微信公眾平臺等現代傳播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和輿論引導,強化正面宣傳,營造良好氛圍,把安全生產大檢查、非法營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貫穿到推進平安交通、法治交通建設的過程。截止目前,在縣內主要街道、出入口、重點路段,張貼、發放《非法營運專項整治公告》、《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手冊》2600余張,懸掛橫幅15條,進一步強化了廣大干部群眾的道路運輸安全防范意識。
三、保持高壓態勢,確保排查整治全覆蓋
“4.20”道路交通事故以來,全面排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地段、要害部位和關鍵環節,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嚴查實改,形成閉環管理。一是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從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監管措施、宣傳教育、應急處置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排查,堅決遏制道路安全隱患,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安全得到明顯好轉。二是自汛期以來,以甘扎路、麥達路、老甘達路、泥柯鄉上泥巴溝、下泥巴溝為重點,及時組織做好全縣縣道、鄉道、村道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工作開展以來,排查公路安全行車隱患65處,累計投入500余人/次,機具80臺/次,實施路面整治、邊溝清理、維修涵洞、加固路基、清除塌方8處16500余立方米,增設道路警示標志牌29個,投入大量資金及人力物力排查隱患,確保道路安全通行。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黑車”分布面廣,車主多數為自由職業,生活無來源,對取締“黑車”一時難以接受,抵觸情緒較大;部分偏遠鄉鎮道路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差,群眾出行不便,有隨整治隨反彈的現象。
二是摸排出的新老車站、幸福飯店亂點亂象問題突出,涉及人數多,形成集團,參與人員結構復雜,甚至有宗教寺廟參與違規經營的問題,打擊難度增大。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5
一、主要工作及成績
(一)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嚴重擾亂道路運輸市場的經營行為,依法實行行政強制措施,依法查扣非法營運車輛74輛。為維護合法經營者權益,在縣政府的統籌領導下,恢復縣打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公安、交警、運政執法人員成立聯合執法小組,統一管理,統一行動,采取多種方式嚴厲打擊非法營運。截止8月底已依法扣押疑似非法營運車輛12輛,有效地打擊了非法營運者的囂張氣焰,維護了合法經營者權益。
(二)強力推進道路運輸秩序整治。(1)開展客運車輛專項稽查。2014年以來,有關客運車輛的投訴舉報日趨增多,主要為不按核定站點上下旅客、擅自漲價、超員三個方面。為嚴查客運車輛違章行為,我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累計出動執法車倆896臺次,出動執法人員4480人次,檢查客運車輛5998臺次,發現違章行為679次,依法給予警告679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92次。(2)開展貨運車輛專項稽查。按照市縣機關安排部署,嚴查貨運車輛擅自改裝,貨運駕駛人員無相關證件、貨運源頭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現累計出動執法車輛896臺次,出動執法人員4480人次,檢查貨運車輛2040臺次,發現違章304臺次,依法給予警告304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126次。(3)開展摩托車專項整治。在縣政府的安排下,由交警牽頭、城管、運政、殘聯、街道辦事處協助組成聯合執法隊伍開展對摩托車的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兩輪、三輪摩托車無證、無牌上路,亂停亂放,從事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現累計出動執法車輛118臺次,出動執法人員345人次,查處疑似非法營運摩托車57起,依法給予警告57臺次,依法給予行政處罰5臺次。
(三)運政執法水平不斷提高。完善了執法隊伍內部建設、執法工作監督、法律法規學習以及執法案件制作與網上錄入工作制度建設,以制度管理執法隊伍,加強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強化執法監督檢查,認真貫徹執行交通部門制定的備案審查、錯案追究、大案審議等制度,嚴格按程序辦好每一件執法案件,做到主體合法、內容合法、程序合法、適用法律依據準確,自由裁量適當,未發生一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
(四)做好法制宣傳工作。根據《縣開展“法律十進”法治大行動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我局采用巡邏車流動宣傳,車站定點宣傳,橫幅,標語,LED顯示屏,散發傳單等多種方式,開展法制宣傳工作,讓人民群眾更加了解運政工作,支持運政執法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一)執法隊伍素質有待提高,工作責任心不強,執法工作方法簡單,工作質量不高,應加強業務知識及政策法規學習培訓。
(二)道路運輸打非治違工作還有待加強,非法營運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還需長期治理。
(三)道路運輸秩序整治工作還有待完善。
篇6
一、整治的范圍
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客運經營的中巴車和微型機動車,包括公交線路車輛和客運出租汽車。
二、整治的內容
1、對全市客運出租汽車實行總量控制。凡屬從事客運經營的出租汽車,統一完善客運出租經營手續,配備客運出租標志。
2、對全市各公交線路的客運車輛統一進行資質審驗,包括經營資格審查和安全技術性能檢查。
3、嚴厲打擊各類非法從事城市客運經營的公交線路車輛和出租汽車,取締“黑車”“危車”。
4、整治營運秩序和清理車容車貌,規范服務行為。
三、整治時間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從2005年3月8日開始,2005年4月22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1、2005年3月8日---3月17日為調查摸底階段。對全市各類從事城市客運經營的車輛進行調查登記。
2、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18日為集中整頓階段。打擊非法客運出租活動,規范客運出租經營秩序和服務行為。
3、2005年4月19日——2005年4月22日為總結鞏固階段??偨Y經驗,建章立制,規范管理,鞏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對各種類型的客運出租汽車分類登記,建立檔案。此項工作由資質檢驗組負責。
2、對公交線路車輛和客運出租汽車的駕駛員統一進行一次資格審查和職業教育培訓。此項工作由資質檢驗組負責。
3、對擅自從事城市客運經營的車輛依法予以查處。此項工作由稽查管理組負責。
4、對安全性能達不到國家規定標準的公交線路車輛和客運出租汽車,予以停止營運并限期整修。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營運。此項工作由稽查管理組負責。
5、對已到報廢年限的、外地戶籍牌照的、無牌無證等非法從事客運出租經營的各類汽車,一律予以取締。此項工作由稽查管理組負責。
6、對車容不整、隨意停放、服務態度粗野等擾亂市場秩序、影響市容市貌、損害乘客權益的行為予以嚴厲查處。此項工作由稽查管理組負責。
五、組織領導
篇7
一、指導思想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和部署,以更加嚴密的組織方式,更加有力的打擊措施,更加嚴格的監管手段,更加有效的執法力度,組織全面摸排和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關閉取締,治理整頓非法違法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切實解決影響和制約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著力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堅決遏制和有效防范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全市社會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奠定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工作重點
在全市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非煤礦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成品油市場、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1、非煤礦山。非法盜采、超層越界開采礦產資源的;非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超計劃開采國家實行開采總量控制礦種的;地質勘查單位、采掘施工單位在登記注冊的省(區、市)以外地區從事作業,未向作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國土局、安監局、礦山綜合治理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道路交通。營運車輛駕駛人超速、超載、超員、疲勞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的;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旅游包車未取得包車證或持空白包車證的;非客車違法載人的;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的;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的;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的。公安局、交通局、旅游局負責組織實施。
3、建筑施工。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施工單位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轉包、違法分包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建設局負責組織實施。
4、成品油市場。未按照法定程序取得《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超范圍經營的非法加油站點和未經相關部門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經營的無證無照加油站點;未經依法審批正在建設的加油點;非法倉儲點;證照不全或證照過期的加油站點;散裝加油點;流動加油車等。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5、消防。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者未與居住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的;生產、儲存、經營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單位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單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沒有持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公安局、消防大隊負責組織實施。
6、危險化學品。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項目未經正規設計,以及未通過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并已建設、投入生產運行的;未進行重大危險源備案,未進行評估或評估未通過的;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整改而繼續生產、經營的。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7、煙花爆竹。違法生產經營禮花彈、“白皮鞭”或使用氯酸鉀產品的;違規存放煙花爆竹產品的;違規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公安局、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8、民用爆炸物品。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從事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建設的。公安局負責組織實施。
9、冶金。違法違規在煤氣區域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有限空間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在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進行作業的;違法違規進行高溫熔融金屬作業的。安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其他行業領域也要結合各自實際,迅速開展行動,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除配合上述部門開展工作外,還要負責本轄區內的“打非治違”集中整治活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安監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打非治違”集中整治階段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組織、協調“打非治違”集中整治階段工作。
(二)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一是組織召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整治階段動員會議,對集中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二是廣泛張貼《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的通告》,公布有獎舉報電話,相關部門安排專人受理舉報,發動群眾,增強開展“打非治違”集中整治的積極性、主動性。三是強化輿論宣傳,新聞媒體要及時跟上,深入報道正反面典型事例,同時播放(刊發)《關于在全市開展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的通告》,營造濃厚宣傳氛圍,盡快形成全民共同參與的行動。
篇8
一、工作目標
通過排查整治,使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校車管理制度等得到進一步落實,廣大師生和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意識進一步增強,學校周邊交通環境得到進一步完善,校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涉及校車的交通事故明顯下降,杜絕涉及校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
二、工作內容
這次集中整治活動,主要是落實學校自備和租用校車的安全責任、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完善校車車輛和駕駛人檔案管理,學生上下學組織管理;學生集體出行活動的組織,確保師生出行乘車安全。
(一)成立濟南市中小學校車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交警支隊長魯德和、市教育工委副書記劉向偉任組長,市交警支隊副政委翟玉成、市教育局學校安全處處長周邦義任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教育局與交警大隊聯合成立相應工作組,落實本轄區整治工作。
(二)建立自備或租用校車安全管理機制,落實安全責任。配合交警部門進一步對轄區校車、駕駛人數量、情況以及校車沿途、學校周邊情況進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數,健全管理臺帳。
(三)深入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廣大家長和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不乘坐不合格車輛,不乘坐超員車輛。加強學生上下學組織管理,合理安排學生接送車輛數量,杜絕超員現象。
(四)按照省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關于貫徹實施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04〉第2號修改單的通知》要求,配合交警部門進一步做好校車外觀標識噴涂和標牌核發工作。
(五)配合交警部門嚴厲打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和校車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
(六)配合交警部門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三、活動安排
集中整治活動自10月上旬開始至12月底結束。具體安排為:
(一)組織部署階段(10月上旬至10月中旬)。根據實際,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宣傳發動和組織部署。認真開展排查摸底,對校車、駕駛人數量、情況以及校車沿途、學校周邊情況進行梳理排查,摸清底數,健全完善管理臺帳。同時對校車交通安全隱患進行深入排查,邊排查邊整治。
(二)集中整治階段(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公安、教育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發現問題,查找不足,加強督導。各級各類學校深入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宣傳,進一步規范、落實校車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配合交警部門繼續做好校車外觀標識噴涂和標牌核發工作;嚴厲打擊非法營運接送學生和校車超員、超速等嚴重違法行為;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按需要增加交通信號燈,設置減速裝置,設立限速、禁鳴標志及人行橫道線和安全提示,施劃停車泊位,方便接著學生車輛的停放,規范停車秩序。集中整治以縣(市)區交警部門、教育部門為主,市公安交警部門和教育部門對重點地區整治活動進行督察。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中旬至月底)。各縣(市)區公安、教育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發現問題,查找不足,加強督導。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完善制度,增加投入,建立和完善校車及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篇9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國務院307號令),結合《2009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發放范圍及標準》、《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關于做好汽車摩托車下鄉有關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登記規定》等文件精神,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規范全縣報廢汽車回收秩序,加快老舊汽車更新速度,促消費保增長,促進汽車市場繁榮,以階段性成果促進長效機制的建立。
(二)整治重點
依法嚴厲打擊無資質回收報廢汽車、私拆亂解報廢汽車、出售報廢汽車整車、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利用報廢汽車主要部件拼裝汽車等違法活動,加大對報廢汽車回收的依法監管力度。
二、整治工作具體內容
(一)查處報廢汽車不及時辦理報廢手續,非法上路行駛,特別是利用報廢車輛載客、載貨營運行為。
(二)查處將報廢汽車倒買倒賣、轉讓或贈予給非報廢汽車企業或個人、自行拆解報廢汽車、出售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及盜搶報廢汽車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查處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而擅自回收報廢汽車的企業和個人,取締非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網點。
(四)查繳已到強制報廢期但仍然停留在單位和車主手中的報廢汽車。
(五)公安、交通、工商、農機等部門查獲的報廢汽車,一律交送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強制報廢拆解,由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理手續,并加蓋強制報廢印章。
三、部門職責分工
(一)商業部門
1.加強對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監督管理。主要負責對假報廢、出售報廢整車、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買賣或偽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等違法行為,進行依法處理。
2.負責專項整治工作上下銜接,協調督察整個專項整治工作。
(二)公安交警部門
1.對已達到強制報廢期仍未報廢注銷車輛的注冊登記信息進行集中清理(拖拉機由農機部門提供),清理結果要列明車主(單位)和車輛牌照號碼等重要信息,交由路面執勤民警和相關單位,作為查繳依據。
2.組織警力開展嚴格的路檢路查,發現一臺扣一臺。
3.會同交通、工商、商業等部門,深入到有報廢車的單位進行清理,對清理結果予以公示。
4.對已達到強制報廢期卻拒不辦理報廢手續的單位或個人,沒收車輛牌照、行駛證,并一律不予辦理新車登記和其他車輛業務。
(三)公安治安管理部門
依法打擊倒賣、私拆、拼裝、盜搶報廢車輛及“五大總成”等違法犯罪行為,并維護在報廢汽車專項整治過程中的治安工作。
(四)工商部門
嚴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市場主體準入關,對未經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資格認定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不得辦理工商注冊登記手續;對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活動的企業和個人實施監督,對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經營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活動的堅決予以查封、取締,沒收非法回收的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送交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拆解,沒收違法所得,屬經營單位的,吊銷營業執照。
(五)交通運輸管理部門
1.對汽車維修企業生產經營條件進行全面檢查。對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資質,從事汽車維修的企業要責令停業。
2.對超范圍經營以及不按技術規范作業,未經許可更改汽車發動機車架、拼裝組裝報廢汽車、出售報廢汽車零配件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
3.研究制定限制營運車輛在到達強制報廢期前轉成非營運車輛下線的相關辦法。在營運車輛購換新車方面,規定車主只有在出據原車報廢時由正規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開據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的情況下,才能為新購車輛辦理繼續從事營運的手續,從而限制從事營運的大客、出租車在到達報廢期前通過營轉非的手段來逃避報廢的現象。
(六)農機部門
做好農用車輛的清理整治工作。嚴格控制農用報廢車輛上路行駛、作業;對農用車輛進行認真清理,已到強制報廢期限的要實行強制報廢。
(七)財政部門
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報廢更新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的報廢更新管理;做好老舊汽車報廢更新和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的審核發放工作。
(八)廣電部門
主要負責做好報廢汽車專項整治中的媒體新聞宣傳工作。
(九)法制部門
主要負責做好報廢汽車專項整治中的有關法律方面的咨詢工作。
四、整治工作具體實施步驟
(一)第一階段:2009年10月12日—2009年10月20日,為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宣傳發動階段。
1.召開報廢汽車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和辦公室成員會議,研究部署集中整治的有關事宜。
2.利用新聞媒體和交警負責的電子顯示屏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打造此次整治活動的輿論聲勢。
3.利用新聞媒體公開舉報電話并公布整治進程及結果,加強社會監督,保證整治效果。
(二)第二階段: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20日,為集中整治階段。
1.整治上路行駛的報廢車輛,特別是重點整治載客、載貨營運報廢車輛,公安交警部門牽頭組織實施,要制定整治計劃,周密組織。各鄉鎮(場)要有一名領導親自掛帥,有專門部門和人員負責,責任到人。要采取上下聯動的方式,在主要交通干道進行截查收繳報廢汽車,直接交送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強制報廢。
2.集中收繳和查沒仍然滯留在單位和個人手中的報廢汽車,查沒倒買倒賣的報廢汽車和報廢汽車“五大總成”及零配件、盜搶車輛、改拼裝車,查沒非法拆解報廢汽車市場。
交警車籍管理部門負責清理已到報廢期仍未報廢的車輛信息,并通知相關車主限期進行車輛報廢,對無正當理由超期仍不辦理報廢的,由公安治安管理部門予以協助收繳,進行強制報廢。
由工商部門牽頭,聯合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商業部門對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一次集中清查,對在清查中發現的違法回收、拆解報廢汽車的行為予以嚴厲查處。
由交通部門牽頭,聯合公安治安管理部門、商業部門對從事汽車維修的企業和個人進行一次集中清查,對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資質,從事汽車維修的要責令停業;對超范圍經營以及不按技術規范作業,未經許可更改汽車發電機車架、拼裝組裝報廢汽車、出售報廢汽車零配件等違法行為要依法查處。
3.研究制定加強報廢汽車回收管理的措施辦法。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依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限制報廢營運車輛非法流失的措施和辦法;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管理制度,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車輛報廢更新的具體辦法,明確車輛的報廢程序。
篇10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縣委縣政府"創業創新、轉型提質"工作部署為指導,以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實行集中整治與制度建設,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構建縣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快推進"農村小客運"執法監管,推動農村現代化服務業的發展。
二、目標要求
以新型業態、集約經營、行業整治等為抓手,推動"農村小客運"生產經營方式和組織方式的轉變,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小客運"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整治重點
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員超速和無證無牌營運等違法違章行為,嚴禁使用貨運車輛、兩輪摩托車、拖拉機或懸掛拖拉機號牌的車輛、報廢車或以報廢車零件拼裝的車輛從事客運活動。整治農村客運經營秩序,嚴格執行客運經營許可、客運車輛定期檢測、司乘人員資質審查、客運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農村小客運行業主做到:證照齊全、手續完備、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按規定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和乘運人責任險,遵章守法、不發生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等嚴重違反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確保行業安全。
四、時間安排
20*年建立健全農村小客運企業的安全生產臺帳,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管理數據庫,車輛技術檔案,摸清全縣二、三輪摩托車、拖拉機從事客運的基本情況,聯合執法,打擊非法經營活動。
2009年,在整頓"農村小客運"工作的基礎上,引導基礎較好,管理水平較高企業上規模、上水平、改造基礎條件較差的農村支線,對提升基礎條件較差的生產經營公司停業整頓,對存有安全生產隱患嚴重又不主動整改的公司堅決予以停業。
2010年,鞏固和深化"農村小客運"整治成果,拖拉機、二、三輪摩托車經營客運的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農村小客運"運輸網絡,健全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時間安排20*年6月9日-7月30日。充分依靠鄉鎮街道村社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開展違法經營客運車輛的摸底排查,基本摸清各轄區眾多整治的違規違法行為和車輛的底數。
2、治理整頓,規范秩序。時間安排20*年8月-2009年12月。集合社會力量,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農村小客運",確保營運市場的正常有序,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3、鞏固成果,完善機制。時間安排2009年12月-2010年。行動中要樹立堵疏結合,嚴厲打擊與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相結合,在嚴厲查處非法營運、人貨混裝、非法小客運違法載客等違法行為的同時,積極探索適應農村需要的農村客運機制,使農民出行既安全又方便,真正從源頭上治理好解決好"農村非法小客運"問題。
五、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為加強對"農村小客運"整治的領導,縣*局、縣交通局聯合成立"農村小客運"行業質量安全整治領導小組,成員由楊松、黃昌麟、謝英龍、陳華南、張新升、朱光進、徐錫忠、陳、鄭仕偉、臧宣陽、徐雄、何永東、陳宣忠、董寶槐、鄒翔、王壽富、周旭勇等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由謝英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華南同志兼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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