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污染治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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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城市雨水;污染治理;雨水資源化
前言
隨著中國城市化速度的不斷加快,大量的道路、房屋等不透水面積的增加,使城市的降水滲量大大減少,雨洪峰值增加,匯流時間縮短,導致城市雨洪危害加劇,水澇災害頻發,每年因此造成難以計數的巨額損失;與此同時還導致雨水資源的大量流失、雨水徑流污染加重、地下水位下降和地面下沉、城市生態環境惡化等多種環境危害。
一、造成城市雨水污染的原因
造成城市雨水污染的原因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潮濕大氣沉降,它與交通、工業和生活供熱設施等污染所造成的大氣污染程度密切相關。城市降雨一般顯酸性(pH
二、雨水污染對地表水的影響
雨水所攜帶的污染物進入水體后造成了水質惡化與富營養化,合流制溝道系統由于初期降雨沖刷污水管內旱流期間沉積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通常比分流制的雨水系統污染更嚴重。有資料顯示降雨初期屋面和地面徑流雨水的COD可達3000mg/L,據分析,在國內一些大城市里,雨季雨水對水體的污染程度要高,雨水徑流的水質,特別是合流制管道溢流污染會比較嚴重。
三、城市雨水資源化的途徑
城市雨水資源化是一種新型的多目標綜合性技術,就是在城市規劃和設計中,采取相應的工程措施,將雨水蓄積起來并作為一種水源的集成技術。
1、雨水棄流與過濾
雨水水質比一般的回收水水質好。試驗表明,雨水除了pH 值較低以外,初期降雨所帶入的收集面污染物和泥沙是最大的問題所在。初期雨水包含細小的溶解性污染物, 收集的雨水中還含有樹葉、鳥糞等較大的污染物,因此需要在雨水的收集過程中設置棄流和截污裝置。棄流裝置可以根據流量或初期降水量來設計,屋面雨水按2mm 控制初期棄流量,對有污染性的屋面材料,如油氈屋面可以適當加大棄流量。截污裝置可以在路面的雨水口處設置截污掛籃,也可以在管渠的適當位置設置截污濾網,還可以把雨水檢查井設計成沉淀井,井的下半部為沉渣區,以去除較大的污染物。目前,利用植被淺溝、植被緩沖帶來截流凈化雨水徑流污染物的方法得到越來越多的應用。它不僅投資小,而且是一種便于管理和實施的凈化雨水方法。
2、雨水的儲存
為了滿足雨水利用的要求,需設置雨水的儲存空間-雨水調蓄池, 待降雨停止后將其中的雨水加以凈化,慢慢使用。雨水調蓄池在雨水的利用中具有儲存調節水量和凈化水質的作用。根據雨水收集區域的不同,可建成地下封閉式調蓄池、地上封閉式調蓄池和地上開敞式調蓄池。地下封閉式調蓄池主要用于小區或建筑群雨水的存儲, 它具有節省占地和雨水管渠容易接入的特點,但有時溢流困難;地上封閉式調蓄池適用于單體建筑雨水的集蓄,具有雨水管渠易接入和管理方便的特點,但占地面積大;地上開敞式調蓄池可充分利用自然條件,可與景觀和凈化相結合,生態效果好,適用于開闊地帶雨水的儲存。
3、屋頂集水的方式進行雨水的收集
該方式在收集雨水時主要應用到雨水截污過濾技術。屋面雨水收集系統主要采用屋面雨水斗、排水立管、水平收集管等為收集渠道,因此該裝置在沿途設置了幾處截污濾網裝置攔截屋頂綠化的脫落枝葉、鳥糞等大粒徑的污染物。格網分活動式和固定式兩類,一般濾網的孔徑為2mm~l0mm,可采用金屬網或塑料網, 采用局部開口形式以便定期清理。通過該方式收集的雨水主要儲存于屋頂特定的高位水箱以及部分構造墻體中。該方案的特點為:在墻體中儲存雨水,一定程度上減少了系統裝置在建筑物中的空間占用,從而合理地利用了空間。
4、屋面花園雨水收集利用系統
屋面花園是指在各種建筑物的屋頂上進行綠化、種植花草的統稱,可用于平屋頂和坡屋頂。屋面花園各構造層次自上而下一般可分為:植被層、基質層、隔離過濾層、排(蓄)水層、隔根層、分離滑動層等。植被層是屋面花園的關鍵,植物和土壤的選擇是植被層的關鍵。屋面花園有很多優點:夏天防曬,改善屋頂隔熱性能;冬天保溫;種植層的覆蓋可延長防水層壽命;降低屋面雨水徑流系數;可增加對雨水的利用量;可以作為休閑放松之地。為了確保屋頂花園不漏水和屋頂下水道通暢,可以考慮在屋頂花園的種植區和水體(水池、噴泉等)中再增加一道防水和排水措施。
5、滲透地面
滲透地面分為天然滲透地面和人工滲透地面兩種。天然滲透地面以綠地為主,人工滲透地面是人為鋪裝透水性地面,如多孔嵌草磚、碎石地面、多孔混凝土或多孔瀝青路面等。其目的是使水滲透接近水源來保持和恢復自然循環。綠地是天然滲水地面,為了增加滲透量,在綠地中做淺溝可以達到降雨時臨時貯水的目的,但要避免溢流,避免綠地過度積水而破壞植被。低于周圍地面適當深度,能夠接受周邊地面雨水徑流的綠地稱為下凹綠地。下凹式綠地是一種生態型的雨水滲透設施,具有投資少、滲蓄效果明顯、截留凈化徑流雨水、不易堵塞等優點。研究表明,綠地低于周圍路面0.1m~0.2m,其入滲量是綠地高于或平于路面時的3~4倍。人工滲透地面的優點是:利用表層土壤對雨水的凈化能力,對雨水的預處理要求相對較低;技術簡單,便于管理;建筑物周圍或小區內的道路、停車場、人行道等都可以充分利用。缺點是:滲透能力受土質限制,需要較大的透水面積;對雨水徑流量調蓄能力差。
結束語:總之,雨水資源是陸地淡水資源的主要形式和來源??刂朴晁廴荆瑢嵤┯晁Y源化有助于緩解水體污染、減少飲用水供應的需求量,具有顯著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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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關鍵詞:城市水環境;治理;污染控制
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內水和工業用水的利用明顯增加。且城市人口基數量較大,水環境系統結構相對復雜,污水排放強度較高,水環境污染防治困難。水環境的質量直接影響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健康發展,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城市逐步提高了水環境管理的強度,提倡環境保護。近幾年來,中國為了控制城市的水環境,制定了很多對策,但是效果均差強人意。本研究分析城市水資源系統的特性和影響因素,從城市產業結構、危害和管理體制、污水處理廠的產業結構方面提出了水環境處理和控制對策的建議,為有效解決水質污染問題,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提供參考。
1我國城市水環境現狀
中國城市水環境的主要污染源集中在工業源頭、農業源頭以及生活源頭。農業源頭的污染主要反映在作物種植、畜牧、家禽類糧食污染上,但與城市的產業資源和生活資源相比,農業污染源的管理更為方便。糞尿可在其他產業中再利用,因此我國城市水環境污染主要體現為工業源頭以及生活源頭[1]。
2城市水環境治理存在的問題
2.1缺少缺科學性的規劃
由于城市的供水范圍較大,因此其水系管理系統比較復雜,各地區都有自己的規劃和管理范圍,無法將水環境處理的細節部分連接起來,統一治理。社會和城市居民要認識到資源保護的重要作用,建立城市水系的管理機制和監管體系,制定相關法令,提高水環境處理的效率和質量[2]。
2.2城市排污系統不夠完善
我國一些城市的下水道系統建設并不完善,污水凈化系統并沒有得到廣泛普及,污水處理和收集能力不足,原因有技術、財政不足。相關部門應聘請相關專業人員的監督和科學的指導,及時升級城市的下水道系統,并定期升級維護,推動城市水環境管理的進行。
2.3缺少科學的法律法規約束
法令是限制城市水環境管理的有效手段,但是在限制城市水環境方面,法令的存在并不能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城市發展很快,在一定時期適用的法令,很快就會出現諸多不匹配的地方。因此,相關部門要及時修訂完善相關法令,保證法令的使用效果。要加強城市居民的水質污染防治意識,參與水質污染防治措施[3]。
3治理措施
3.1增強全民水環境改善的意識
水資源是人們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條件,水質污染嚴重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每個人都應積極參與水資源的保護工作,加強社會監督意識,為改善城市水環境的貢獻力量。
3.2優化城市產業結構
通過媒體、新聞、網絡等各種渠道宣傳水污染會危害人類的生活和健康,調動市民意識,控制和治理水污染。越來越多的人參與到水質污染治理工作中,可以有效支持政府工作,監督相關政府部門和企業的相關,有效地改善污染問題。
3.3減少城市的排污量
國家城市管理部門要嚴格管理建設項目的質量,嚴格審核能源消耗大、污染大、排放高的建設項目,適當調整經濟結構,協調城市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嚴禁進行不符合排放污水的項目。
3.4加大污水處理的投入力度
污水處理是水環境中的一個重要階段,污水的處理能力直接影響水環境的質量。污水處理廠應實施跟新基本設備,取代舊污水處理系統,利用新的污水處理系統,提高污水處理強度,且平時加強設備維護管理,減少機器損耗,及時更換掉舊的設備,提高污水處理效率。
篇3
關鍵詞:污染;防治;歷程
中圖分類號:X131.2 文獻標識碼:A
淮河蚌埠市區段水體污染的現象起始于1979年,由于蚌埠閘的關閉,自1978年8月23日至1979年4月26日連續斷流達247天,其間為保證淮南市電廠發電水位,短期由蚌埠閘向上游翻水,在淮河蚌埠市區段老鐵橋上游河段水體變黑發臭,實測河流水體中高錳酸鹽指數達每升三十余毫克,以淮河水作為水源的城市自來水不僅不能飲用,甚至作為沖洗或房間拖地也會產生異味。城市居民生活飲用水以臨時取用防空洞中地下水作為應急水源,華東地區調動區內鉆井開采市區范圍淺層地下水供城市居民飲水急需。淮河蚌埠市區段水體污染現象是在我國出現河段水體污染較早,且因給城市居民飲用產生突出影響而引起國家高度重視。
自1983年起,由淮河水利委員會淮河水資源保護辦公室牽頭,組織由豫、皖、魯、蘇等四省所屬淮河流域城市(或地區)環保、水文等部門編制城市河段水污染保護規劃。作為淮河蚌埠市區段水體污染防治,也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在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指導下開始了以淮河蚌埠市區段為重點的水體污染治理工作。
蚌埠市初期河段水污染的防治,一方面重點控制涉水工業污染源的預防,按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控制新增污染源,另一方面重視原有工業的污染源廢水治理,隨1997年淮河流域水污染源達標排放,到2000年“零點行動”,蚌埠市所有工業污染源,盡量是低水平上,但基本都做到了達標排放。在此期間,為保障城市供水水源安全,在蚌埠閘上游約2km處河段建設第三水廠,且隨之擴建,關閉了處于蚌埠閘下游約2km第一水廠和蚌埠閘下游約5km第二水廠;在勝利路南側由八里溝到席家溝實施“污水截流”工程。
在長達20余年過程中,淮河蚌埠市區段受上游來水和蚌埠市城市污水的影響,每逢枯水期(當年12月至次年2月),多出現河段水體污染現象,河段水質類別為輕度(Ⅲ)、中度(Ⅴ類)1~2個月,甚至是重度(劣Ⅴ類)數天~1個月污染。即使作為蚌埠市主要供水水源(淮河蚌埠閘上游)河段也因上游支流(其中穎河較為突出)蓄集的所謂污水團下泄而出現短期(數天至數月)污染現象。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從城市定量考核需要,開始重視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的治理,蚌埠市在淮河干流市區南側,相繼建成第一污水處理廠(位于席家溝兩側)和第二污水處理廠(位于新鐵橋東側),到2008年,市區南岸原有的5個城市污水排入淮河干流的排污口(分別是八里溝排污口、3號碼頭排污口、1號碼頭排污口、交通路排污口和龍子河排污口)的直排污水全部經過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淮河干流,結束了長達幾十年的蚌埠市城市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入淮河干流的狀況,自2009年以來,淮河蚌埠市區段基本能保持在符合Ⅲ類水體的目標要求。
城市河段水污染的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它在所處流域的范圍僅僅是一個子系統。而一個城市的水污染防治系統,又可分污染源子系統、輸水工程子系統和城市污水處理子系統。作為某個城市,應在所屬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指導下,根據所處位置自然和社會條件,在城市水污染防治規劃指導下,通過長期不斷的努力,循序漸進地開展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
城市水源是城市發展在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點,蚌埠市雖幾易城市水源位置,采取天河作用應急水源以及期望開發新的城市水源作出努力。城市水源保護仍是重中之重,新安江安徽段和浙江段試點的生態補償機制為調節上下游河段城市水污染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可借鑒作為解決保護蚌埠市水源的機制。
對于城市工業水污染源的治理,從2009年起,鑒于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成運行,城市污水處理廠范圍內的企業相繼要求從原執行的一級排放標準,更改為執行三級排放標準,是科學合理的,可避免重復處理、降低成本。蚌埠市政府對位于市區的敏感工業污染源要求“撤市進園”,符合城市規劃合理布局要求。但應注意一類污染物和不可降解污染物的嚴格管理。這不僅是保證城市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的要求,還是在保證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廢水可持續利用上的要求。
輸水工程(指輸送城市污水工程)是河段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子系統,其特點是投資小、見效快。僅把其作為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配套工程是不夠的,應把其作為在控制水污染子系統,不僅在收集城市污水匯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發揮作用,在輸出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廢水綜合利用方面也應引起重視。合肥市擬利用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廢水作為汽車沖洗水,其面臨的問題之一也包括處理后出水管道建設。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是城市河段水污染治理的必不可少的工程內容,是城市河段水質改善的重點工程,但在蚌埠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上存在的問題是對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廢水(即所謂“中水”)的利用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不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由此可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選地尤為重要,不僅要考慮收集城市污水便利條件,更要充分注意為處理后出水利用留下空間條件。
當前應考慮蚌埠市一水廠處理后出水的利用,可采取輸水工程把處理后出水穿過淮河干流給小蚌埠地區農用灌溉,解決處理后出水直排淮河干流的問題。蚌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后出水有可利用的空間條件,但處理后出水仍直排淮河,沒能利用空間條件進一步作為農灌用水利用。這些都是減少對淮河水質影響沒能注意并多加考慮的問題。
縱觀蚌埠市城市河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無論是工業污染源的治理和城市污水廠的建設,都是側重當時需要進行,缺乏在總體規劃指導下,分期實施,逐步達到總體目標實現的目的?;仡櫚霾菏谐鞘泻佣嗡廴痉乐芜^程,總結經驗,尋找過程和現狀存在的問題,以期引導城市規劃和環保部門的注意,把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做的更好,是筆者的初衷,也期盼在其它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借鑒參考。
參考文獻
篇4
水污染控制工程課程改革理實一體《水污染控制工程》是高職環境類專業的核心課程,本課程的教學目標是使學生能運行、調試和初步管理各類污水處理設施及構筑物,能根據污水中污染物的類型選用不同的污水處理工藝,能初步解決污水處理運行中出現的疑難問題等。在課程改革過程中,以工作過程為導向,建構學習領域;以工作任務為驅動,設計學習單元,并在教學過程中突破傳統教學方法,探索理實一體教學新模式。
一、課程設計
1.課程設計思路
通過對大慶市區附近石化企業調研,確定污水處理工工作崗位職責;根據崗位“應知應會”水平選取典型工作任務;將典型工作任務與理論知識相融合,設計若干學習任務單元;以學習任務為驅動實施課程教學。新構建的課程內容,是按照工作任務來序化知識,將理論知識與實踐技能融合,形成“以工作任務為驅動”的課程體系。
2.教學內容的重組
教學內容設計成3個模塊,每個模塊有若干學習任務單元,每個學習單元作為一個項目,由若干的工作任務來完成。通過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實現實踐技能和理論知識的融合。
理論教學內容的選取,加強各處理技術單元的基本原理、處理設備操作和運行管理知識的講授;實踐教學內容的選取,注重對學生綜合應用能力的訓練和創新意識的培養。重點是污水處理工藝調整和操作,解決工藝設備的基本維護和故障判斷及排除問題,同時要求學生能夠看懂圖紙,掌握在線儀表相關操作知識等。
本課程設計倡導“過程導向、任務驅動、內容序化、技能延伸”理念,將典型的污水治理項目引入課堂,將水污染控制的常用技術貫穿到相應項目中,同時將技能學習延伸到校外實習基地、工作現場、實現教學做一體化。
二、課程教學實施
教學程序依據典型工作任務完成過程中,所經歷的“資訊、計劃、決策、實施、檢查、評價”6個步驟進行,符合學生循序漸進的認知心理順序。如“活性污泥運行參數控制”的教學設計:
三、課程改革體會
1.理實一體化校本教材的開發
教材編寫應圍繞課程設計的工作任務開展,注重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理論知識應服從實踐教學的需要,理論應淺顯易懂,簡潔明了。
2.教學過程的有效設計
“理實一體化”教學的關鍵在于理論與實踐的穿行,在教學實施中,其教學尺度很難把握,過多操作,又類似于實驗課。在教學過程中如何適時的穿插錄像、動畫、掛圖、板書,教師的備課工作量很大且必須較為周密的計劃與時間安排,否則教學尺度一旦把握不準,就難以達到一體教學的要求。
3.學生主觀能動性的開發
“理實一體化”教學模式,使學生獲得分析、思考、和解決問題以及團隊協作能力,這些能力是學生未來的工作和生活中真正需要的。
4.教師技能水平的提高
“理實一體化”這種教學模式的開展,需要教師獲得更多的現場實踐經驗,教師要逐漸形成“一專多能”的知識結構才能勝任新形勢下的教學要求。
5.評價體系的建立
本課程在“理實一體化”教學效果考核中,強調基本技能的培養。通過實操,學生是否獲得初步的、準確的操作技能;理論知識考核,通過匯報和測試掌握學生基礎知識水平。
“理實一體化”作為一種教學模式,對教學質量、教學效果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在課程改革過程中也存在著教材編寫水平有限,設備配置不完善、評價體系不全面等諸多困難,這些都有待于我們在深化教學改革過程中,不斷探索、不斷克服、不斷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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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一)水污染問題是影響湖南發展的關鍵因素
縱貫湖南省境內的湘江、資水、沅江、澧水“四水”和“八百里洞庭”的水資源,造就了歷史上的“湖廣熟、天下足”,是湖南省的生命之源。然而,因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年際變化大,以及一些人為的破壞,特別是隨著湖南省工農業生產的迅猛發展、城鎮化加快以及在此過程中相應的預防、保護、治理措施不到位,使得湖南省的水污染問題日漸突出。
2007年環境監測中心在全省主要江河上設置了水質監測站點132個,監測河長5540公里,比2006年增加監測河長1154公里。根據監測及分析,全年Ⅱ類水質河長1481公里,占監測河長27%;Ⅲ類水質河長2479公里,占監測河長45%;Ⅳ類水質河長410公里,占監測河長7%;Ⅴ類及劣Ⅴ類水質河長1170公里,占監測河長21%。污染河段主要超標項目包括糞大腸菌群、總磷、氨氮、揮發酚、石油類、溶解氧等因子。這說明湖南省局部地區水環境嚴重污染的局面還是沒有得到很好的遏制和治理,水資源保護任務依然十分艱巨。
(二)投融資問題是湖南省水污染治理的關鍵
水環境是湖南環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花大力氣徹底解決湖南水污染防治工作。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工作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加強環保部門對工業污染企業排污的執法監察;從行政角度加大力度進行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保證運營;加強對農業面源污染的治理和生態農業建設。水污染治理和水環境的保護本身是一項綜合性極強的工作,湖南省的水污染防治,屬于典型的跨地區水域污染治理,面臨的問題較為復雜,資金投入的需求量也非常大。水污染防治的投資渠道及治污工程運行機制的不完善,是湖南水污染治理發展的制約因素,是“水瓶頸”。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資現狀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的水污染治理投融資機制正發生結構性變革:單一的籌資渠道逐步轉變成多種渠道,單一的投資主體逐漸為多元化投資主體所取代,我國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資機制呈現出多渠道、多元化的格局。
(一)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資現狀
湖南省水環境污染治理投入2003年為516013.88萬元,占省GDP5010.95億元的1.03%,2004年為722419.4萬元,占省GDP5612.26億元的1.29%,2005年為899138.8萬元,占省GDP6468.64億元的1.39%。經省人大提議,湖南省2005年到2007年實施的“環保3年行動計劃”,省政府在3年內對省內水環境實施92個重大環保整治項目,三年里投資287多億元。
(二)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融資現狀
隨著經濟的發展,湖南省的城市污水排放量和生活垃圾產生量也日漸增加,預計到2010年,全省縣城以上城市年污水排放總量將達到20億立方米,生活垃圾年產生量將達到1000多萬噸。而目前湖南省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率、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等指標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難以滿足污水和垃圾處理的基本需求,為解決這一矛盾,湖南預計投資186億元,力求到2010年,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全省規劃出“十一五”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共154個,總投資達325億元。為解決湘江流域7市污染問題,“十一五”期間,湖南省擬安排在湘江流域的環境治理重點項目有108個,總投資244億元。此外,為加大對工業污染最集中、最嚴重的長株潭地區污染防治力度,“十一五”期間,擬在長株潭地區實施環境治理重點項目36個,占全省項目總數的23.4%,總投資149億元。十一五期間是湖南省環境建設的重要期間,投資需求大。目前,湖南省水污染治理資金的來源主要有以下方面:中央財政投入;湖南各級地方財政投入;污染企業環保投入,我國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及水資源管理相關法規對企業污染治理的強制性規定,便利污染企業的治污資金形成了水污染治理資金來源之一;排污費收入;國際貸款。
三、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資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總量不足,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
由于水環境保護歷史欠債多,各水域環境質量要達標,需加大投資力度。水污染治理資金缺口量大,其主要原因有:
1、融資渠道狹窄。受“環??空钡膫鹘y觀念的影響,水污染治理融資渠道單一,還是政府唱主角,市場難以發揮作用,社會資本游離于市場之外,資金來源主要依靠地方財政和排污收費。地方財政受各種因素制約,投入不足,遠不能滿足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資金需求,排污收費項目單一,標準偏低,收費資源流失嚴重,收費金額很有限。
2、融資機制落后。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資機制應該與經濟體制相協調,這是世界各國的共識。主要依靠市場化手段解決水污染治理的投融資問題,已是公認的大勢所趨。但目前水污染治理項目的投入機制基本是延續計劃經濟體制,政府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仍然是其融資的主渠道,環境保護市場化程度明顯落后于整個國民經濟的市場化程度。
3、融資權責不分?,F行的治污投資體制沒有明晰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環境責權和環境事權,沒有建立投入產出與成本效益核算機制,沒有體現“污染者付費”原則和“使用者付費”原則,污染治理責任過多地由政府承擔,企業和個人免費使用環境資源、環境公共物品和環境設施,沒有或過少地承擔相應的責任、成本和風險。
(二)治污投資效率低,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體制改革滯后
水污染治理設施投資及運營效率總的來看還是不盡人意的,其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
沒有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目前還沒有形成一個民營企業參與水污染治理投資的良好市場競爭機制。在水環?;A設施領域,長期以來,我國采用的是政府投資建設、事業單位管理運營設施的模式,這種政府壟斷模式從制度上排擠競爭,缺乏效率。
污染治理的社會化程度低。在工業污染治理方面,大部分污染企業都是自己建設處理設施,自己運行管理,較少考慮通過委托合同方式充分利用社會化分工和規模經濟效應,讓專業化企業治理污染。由于規模不經濟原因,中小企業采取“自己建設和運營設施”的分散治理模式也導致了投資效率的低下。而與此同時,我國環境保護服務業的發展又沒有及時跟上,沒能為工業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提供良好的外部營運環境。
四、解決湖南省水污染治理投融資問題的對策
“十一五”期間湖南省水環境質量的改善,關鍵取決于水污染治理投入能否及時到位,為此必須疏通已有投資渠道,開辟新的資金來源。
(一)積極探索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加大水污染治理資金總量
“十一五”期間是湖南省環境保護的重要時期,投資需求量大,環境保護投資約占同期GDP的2.42%。只有建立基于市場的多種投融資渠道,形成政府、社會和個人共同負擔環境保護費用的格局,才能滿足環境保護的需要。
1、建立多元化的融資形式。發揮環境財政的主渠道作用,繼續加大國債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環保的投入力度,并重點解決跨行政區的水域污染治理問題,從水域尺度統籌資金使用在加大政府對環保財政投資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區域水環境保護專項基金、從事環境保護的企業優先上市發行股票,以及企業的股份合作等形式,實現多元化的環保融資機制,使政府投資和社會融資相互結合、互為補充、擴大環境保護的資金來源,解決目前環保資金緊張,投入不足的問題。
2、形成多元化的投資主體。各級政府要把環保投入作為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除環保專項資金外,各級財政安排的環保治理等經費要逐年增加,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債和其他資金用于環境保護。企業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加大環保資金投入。落實工業污染治理的主體責任,以推進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產業市場化為突破口,加快環保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吸引國內外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和社會資本投入環境保護事業,形成政府主導、市場推進、多元投入的格局。多元化、社會化環保投融資體制的建立,將改變目前政府作為環保主要投資主體的局面,為國內外的企業及個人、金融機構、投資公司、政府等提供了良好的投資環境和巨大的投資市場。
3、形成多樣化的投資方式。在多元化、社會化的環保投融資體制下,為各類環保投資主體創造了多樣化的投資方式和服務方式,不同的投資主體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能力和技術能力,選擇直接的投資方式或間接的投資方式,也可選擇兩者相結合的投資方式參與環保投資。這樣有利于環保企業充分發揮自身的優勢。
(二)建立、健全水污染治理投資的市場機制,提高資金運作效率
1、明確污染治理市場化的法律地位。盡快修訂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明確“誰污染、誰負責、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誰治理、誰受益”,明確工業企業可自己治理污染,也可委托專業化的治污企業來治理污染,明確排污企業和治污企業在污染治理中的相關法律責任。污染治理市場化后,針對不同的委托方式,都能找到法律的責任主體。
篇6
關鍵詞:環境保護;水污染治理;整治措施
中圖分類號:TB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22023101
0前言
近幾年,國家政府逐漸認識到保護水資源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開始從多個方面加大了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治理的強度,但是實際效果卻不佳,并沒有從源頭上改善國內大江大河以及城市河流環境、地下地表水污染的現狀。據相關統計報告顯示,我國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城市水污染比較嚴重,全國將近百分之六十的重點城市鄉鎮的水源不符合飲用水的指標。此外,水資源浪費這一現象在國內也較為普遍,由于我國是農業生產大國,農業灌溉的形式基本上采用漫灌的方式進行,而漫灌形式的有效水量只有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左右,生活污染水與工業污水不經過處理就隨意排放,讓很多水域都受到了污染,從而致使我國水資源短缺這一現象越發嚴重。
1分析我國水污染的現狀
據筆者調查分析發現,我國水資源環境中主要的問題有三方面:第一方面就是水資源短缺;第二方面就是水污染情況嚴重;第三方面就是水資源浪費現象比較普遍。從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雖然我國在水污染防控這方面付出了許多的努力,但是還未跟上水污染蔓延的速度,控制效果不佳,國內許多河流、湖泊和水庫的污染程度一直在上升當中。松花江、長江、黃河、遼河、淮河、海河和珠江是我國最為主要的六大水系,據斷面水質調查顯示,達到或高于地面水環境質量三級指標的河段有34.3%,其中一類水質占整體總量的7.9%,二類水質總量占總體的22.3%,三類水質總量總體的5.6%;另外的65.7%的河段水質通常情況下為四五類,或者是更低的劣質五類,這一河段的水源完全不能作為飲用水的水源,其中四類水質占總量的193%,五類水質占總量的8.3%,劣質五類的水質占總量的34.6%。
目前,國內還有一部分湖泊受到的污染程度相對來說更為嚴重,例如巢湖、滇池等湖泊均處于嚴重的富營養狀態,檢測其水質為五類至劣質五類之間。在1998年時,我國監測到發生赤潮的海域就多大27起,其中東海有7起,南海12起,渤海與黃海一共8起,赤潮污染嚴重破壞了我國的水資源系統和近海的生態環境。相對來說,我國本來就是一個較為缺水的國家,全國有一半以上的城市均處于缺水狀態,再加上水資源受嚴重污染,從而致使缺水情況更加嚴重。水資源污染不但能夠大大降低水體的利用率,還會加劇由于水資源短缺而引發的矛盾,從而導致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進程受到阻礙,對居民的身體健康和民生水平將會造成威脅。
2我國水資源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2.1水資源保護的意識不強
水資源過度浪費,大大增加了城市供水的負擔,形成了與水資源短缺相反的矛盾現象。比如我國一些農業生產大省,大部分的農田都是采用漫灌的方式來進行灌溉,這種灌溉方式耗水量極大,但是灌溉有效率卻十分低,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新型灌溉技術的發展。同時,由于城市發展長期受到經濟優先思想的影響,很多城市的水資源保護并沒有嚴格落實,在經濟發展的大局面下水資源保護就顯得可有可無,有些地方的執法力度不佳,盛行地方保護主義。正式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一些受到地方官員保護的工廠企業就沒有按照環保排放方案來進行污染物的排放,把一些未經過凈化處理的工業廢料就直接排入河道中,對河道造成直接的影響,這一類的工廠企業往往可以給當地政府或相關機構帶來一定的經濟收入,但是這些工廠企業對環境和生態的破壞卻給居民的健康埋下的隱患。
2.2水資源管理的保護提出存在漏洞
我國的水資源保護管理主要是從環境的角度出發來進行控制,并沒有對水污染的根本要素進行分析并管理,各項保護措施并沒有落實到實處,致使我國的水資源管理成為了紙上談兵?!吨腥A人民共和國水法》的第十二條規定,城市水資源保護要實施行政區域與流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模式,并要有國務院水利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全面負責管理、調配和監督。但是在實際工作當中,水利部門只是負責地表水的開發與利用,國土資源部負責地下水的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部門負責水污染防治工作。
同時,多個部門之間缺乏統一的協調管理,致使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協作往往會出現矛盾和利益沖突,致使合作化管理模式不能得到有效的執行,從而對我國的水資源保護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比較典型的表現就是在水域污染控制能力的評價中,水利行政部門所提出的限制排污總量指標對環保部門的約束力在法律層面上部明確,每個地方的做法方式都不一樣,嚴重影響了“納污總量紅線”的執行力度。
3環境保護中水污染治理的優化措施分析
3.1統一策劃,優化水資源配置,通過多渠道保障城市供水
(1)在對個地區水資源與制定流域進行規劃時,必須把城市居民供水作為首要考慮要素。根據河流和區域水資源規劃,應該在最快的時間內策劃出城市供水規劃方案,并把這套方案融入城市規劃體系當中,讓其成為城市發展和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一些非常缺水的地區,應該在綜合考慮開發當地水資源、節水和防止水污染的基礎上,根據區域的位置來實現跨區域調水。
(2)增強城市水資源統一規劃和管理的力度,注重城市地下水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首先要科學確定供水水源的順序,通常情況下的城市用水供水順序為先地
表水、后地下水或者是先當地水、后過境水。改善傳統
的單一化供水措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科學的水網系統,實現地下水與地表水的優化調配,是一種新型的水資源調控措施。
(3)重點關注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并將其納入水資源的統一調配體系當中,同時對其實施優化管理。國內一些干旱極度缺水的城市,就應該注重雨水、洪水和微咸水的開發與利用,沿海城市則應該注重海水的凈化處理技術,讓海水在通過凈化處理之后可以達到飲用水的標準。
3.2嚴格管控水污染現象,提高水資源保護的級別
3.2.1保護低下水資源
地下水資源往往會因為超標采集而導致路面沉降或海水倒灌,因此,地下水資源的采集必須劃分區域,并向社會公辦開采信息,同時建設替代型水資源。城市公共設施建設必須綜合考慮到城市自然水生態系統循環的各種需求。全方位開展農業水資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尤其是養殖場這方面的綜合治理工作一定要落實到位。
3.2.2消減污染物排放量
清潔化、環?;纳a方式是未來工業發展的必要條件,同時也是社會向著環保化發展的趨勢,只有降低了工業生產的排污量才能夠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對于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來說,工商業水污染防治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環保任務。為了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效率。推行清潔化的生產是否有必要,從水污染的源頭開始治理,讓傳統的生產方式得到明顯的改善。對于一些不能達標的生產企業,必須責令讓其進行關閉整改,在整改過并檢測達標之后則可以讓其開發生產。此外,還應該建立專門的污染排放監控工作小組,對其實施全面的監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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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水污染;治理;環境經濟手段
我國水污染狀況正日益嚴重:污水排放總量增長速度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國家環??偩值慕y計是,2001年為428億噸,2004年為482億噸,3年增長了12.6%;主要水系水質惡化趨勢沒有得到控制,劣五類水質比例仍然很高,國家環??偩痔峁┑馁Y料表明,2004年七大水系中,一半以上河段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達不到飲用水源的標準;水污染事故頻繁發生,經濟損失較大,據調查統計,從2001年到2004年,全國共發生水污染事故3988起,平均每年近1000起。這組數據既呈現出我國水污染治理所面臨的緊迫形勢,也折射出我國水污染治理工作嚴重滯后的無奈。
我國水污染治理嚴重滯后的現狀是由歷史的、經濟的、法律的及水體自身特點等多種原因造成的,而其中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完善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我國目前的水污染防治立法所采用的環境管理政策仍是以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預和控制為基礎,所使用的環境經濟手段并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從而影響了水污染防治中市場作用的發揮。
環境保護的經濟手段是為達到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相協調的目標,利用經濟利益關系,對環境經濟活動進行調節的政策措施。該手段的恰當運用對于提高政府環境管理的效率和加強環境與經濟的協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治理成本高、管理難度大、發展與治理矛盾突出的水污染治理中尤其顯得重要。因此筆者將就如何在水污染治理中引入多維環境經濟手段展開論述,以期對水污染治理的進一步法制完善提供可行性建議。
一、水污染治理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現狀
我國目前在環境領域應用的環境經濟手段包括超標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排水設施有償使用費、污水處理費、SO2收費、生態環境補償費、礦產資源稅和補償費、綜合利用稅收優惠、排污許可證交易、“三同時”保證金、治理設施運行保證金、廢物交換市場、廢物回收押金、環保投資渠道、補貼等。
但我國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水污染防治法》)明確的環境經濟手段只有超標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污水處理費?!端廴痉乐畏ā返?5條明確了在水污染治理方面我國目前所采用的是“雙收費制度”,即只要排放污水就要按數量征收污水排污費,排污單位超過國家或地方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還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超標排污費。第19條規定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水污染防治法》第16條雖然規定了總量控制制度,《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也補充了排污許可證制度,但由于并未規定排污許可證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因此全國范圍內的排污許可證交易制度并未建立。
由此可見我國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目前所采取的環境經濟手段單一,主要就是收費。“費”的收取是運用經濟杠桿調節水污染防治與企業發展、居民用水間的關系,長期以來對我國的水污染治理起到顯著的作用。但其存在收費標準是否合理,收費資金管理是否公開,收費資金使用是否公平等一系列問題,從而在開發、利用、保護和改善環境資源的刺激(鼓勵或抑制)效果上不如水污染稅;在污染總量的控制效果上不如污染權交易制度;在對水環境實施侵害與受侵害者的權益維護上不如環境保險制度。因此我們在完善水污染防治立法的過程中應適時引入多維環境經濟手段,以彌補單一收費制度的不足。
二、水污染治理中多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設想
(一)稅費制度
稅費制度包括稅收與收費。在水污染治理的范疇內收費制度即排污費、超標排污費等費用的收取。稅收制度即征收水污染稅,也就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有排放水污染物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一定稅率進行征稅。
然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基于環境保護目的而征收的環境稅體系。對煤、石油、天然氣、鹽等征收的資源稅收及城鎮土地使用稅等,其主要目的是調整企業間的級差收入、促進公平競爭,而非促進環境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因此現有的主要針對環境保護的稅收手段僅限于采用一些稅收優惠獎勵綜合利用及能源節約。從而針對水污染征稅也尚在理論的研討中。但筆者認為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先行引入水污染稅有其必要性及可行性。
1、水排污費與環境稅的征收對象較為一致
環境稅一般以污染物的排放量為征收對象,即有污染就要征稅。這與水排污費的征收標準是一致的,而與環境噪聲、固體廢棄物等污染防治方面實行的超標收費制度是不同的。因此在水污染稅的計算和征收上所遇到的阻力將較小。
2、“費”改“稅”的轉換思路為水污染稅的征收提供契機
由于排污費存在征收方式不科學,收費標準低,列支使用不合理,征收范圍過窄的問題,學術界及有關部門提出了三種解決思路:一是對排污收費政策進行改良;二是對現有排污收費政策徹底改革,以“稅”代“費”;三是通過立法促進環境稅的分期分批實施。第三種思路既體現了以“稅”代“費”的改革趨勢,又適當減低了改革的風險與難度,因此為大多數學者所認可。而在我國開征環境稅條件尚不完全成熟的情況下,先行試點開征水污染稅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出于改善我國水污染狀況的緊迫要求:開征水污染稅可以籌措水污染防治資金,以改變現行水排污費拖欠嚴重、征收困難所造成的水污染防治資金嚴重不足的窘境。另一方面出于水體保護的公眾效應:水污染治理涉及的區域廣大,對象復雜,先行開征水污染稅有利于提高納稅人對于環境稅的認識,并為環境稅的征收提供經驗。
(二)財政制度
1、補貼
補貼是政府為實際的或潛在的污染者提供的財務刺激,主要用于鼓勵污染削減或減輕污染對經濟的影響。合理的補貼是鼓勵當事人防治污染和環境達標的重要途徑,補貼被廣泛應用于許多國家,如法國給工業提供貸款以控制水污染,意大利為固體廢棄物的回收和再利用提供補貼,德國為因突然采用污染控制手段而資金周轉不靈的小企業提供幫助……而不合理的補貼會鼓勵生產領域的高環境代價和不良增長,無償撥款或貸款貼息容易導致排污者形成"等、靠、要"的錯誤觀念,而不是積極治污;容易導致資金截流,不合理支配,甚至擠占、挪用,以致發生貪污等現象。
正是由于補貼的恰當運用會發揮積極作用,而其不當運用會帶來負面作用的這種雙重性,決定了在水污染治理中應當保留這一財政刺激制度,但為了充分發揮其積極作用,應當在立法中對其運用的對象、條件、方式、方法等予以規制。以避免由于無法可依而使補貼處于一種隨機性、任意性、單一性的狀態,并且由于缺乏監督以及必要的責任形式而在水污染治理過程中帶來負面的影響。
2、生態補償
廣義的生態補償是指環境資源受益人、國家、社會、其他組織對因生態保護而利益受到損害或者付出經濟代價的人給予的適當經濟補償。我國在森林資源的保護上確認了該項制度,目前開始試用于水污染治理方面,長江、嘉陵江等江河污染治理今年起試行生態補償機制。但在水污染治理中的生態補償應作狹義理解,即補償的主體應是地方人民政府,而不涉及具體的單位和個人。這也是把該制度歸類為財政制度的原因。
首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6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采取措施改善環境質量"的規定,以及“水源受益者應該補償受害者”的原則,地方人民政府作為受益者理應分擔上游地方人民政府的治理費用。
其次,水污染生態補償機制的實質是流域上下游地區政府之間部分財政收入的重新再分配過程,目的是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勵機制,使整個流域能夠發揮出整體的最佳效益。
最后,一般的單位及個人難以承受巨額的補償資金,即使地方人民政府也必須將其納入生態建設專項基金,每年由中央及省級政府統一劃撥,??顚S谩?/p>
將生態補償機制運用于水污染治理中有利于解決河流跨流域治理的難題,使上游政府及百姓認識到,保護好水源就是創收,就是發展經濟,使保護水資源成為主動、自覺行為。因此也應將其納入水污染防治立法的范疇中,使其在全國范圍規范、有效地施行。
(三)市場創建制度
市場創建制度中,在污染治理方面主要是排污權交易制度。排污權交易又稱買賣許可證交易制度,是指在環境部門監督管理下,各個持有排污指標的單位在有關的政策、法規約束下進行的交易活動。該制度的優點在于:可以降低總的治理污染的費用,有利于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有助于實施總量控制,實現環境保護目標;有利于政府對環境狀況進行宏觀調控,促進政府職能的轉變。
水污染治理的排污權交易制度已逐漸從理論走向實踐,從試點走向成熟。例如2004年5月起,江蘇省選擇了太湖流域的張家港、太倉、昆山和無錫市的惠山區3市1區,進行購買水排污許可證的試點,并逐見成效,目前除部分出入湖的河流外,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已基本達到“十五”目標。而今年5月江蘇南通在我國首次構建了區域性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體系。因此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時可以考慮引入排污權交易制度,使其在全國范圍內得以施行。
(四)責任制度
環境責任保險是責任保險的下位概念,是以責任保險作為防范環境污染風險的法律技術手段。目前我國尚未全面建立實質意義上的環境保險制度,有關的環境責任保險被納入公眾責任險的范疇。然而,環境責任保險作為一種社會化責任填補救濟制度,應當作為試點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有所體現,并逐漸擴展到環境保護的其他領域。
建立環境責任保險的必要性主要表現在可以保證環境污染受害人及時、足額獲得補償;強化保險公司對企業環保活動的監督管理;減輕企業破產危險。同時建立環境責任保險也已具備可行性條件:有發達國家較完善的制度可供借鑒;我國環境侵權訴訟的發展為環境責任保險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我國已存在對船舶、石油鉆井等造成的污染事件所產生的責任保險;中國保險業日漸成熟壯大并有不斷開展新業務的需要。
環境責任保險的設定需要解決風險核保、險種設計、保險費率設置、保險模式選擇、保險機構確定等一系列具體問題,可以先將其用于水污染的治理進行試點。首先確定水污染責任險,一方面是因為嚴重的水污染現狀所帶來的緊迫感;一方面是因為水污染往往帶來巨大的財產、人身損失,社會影響大、范圍廣,在目前的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下,侵害者一般都難以承受。如果在水污染防治立法中確立對水污染風險企業進行強制保險的制度,將分散企業巨額賠償的風險,也使受害者得到充分的賠償,從而減少社會震蕩。
三、水污染治理中多維環境經濟手段運用的銜接
(一)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綜合運用
“采用行政調整、市場調整和社會調整相結合的綜合調整機制,在不同時期對不同類型的自然資源采取具有針對性的調整模式,是正確對待和改革完善現行的利用自然資源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調整機制的可行性思路?!边@種綜合調整的思路既可運用于自然資源的利用,也可運用于污染的治理。在水污染治理中運用多維環境經濟手段便是這一思路的體現,同為環境經濟手段,都具有國家協調與市場運行的特征,但它們之間也各有側重,稅費制度與財政制度側重于行政調整,污染權交易制度側重于市場調整,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則側重于社會調整。
同時,任何一種環境經濟手段都不是完美的。稅費制度與財政制度的運用會引起國家財力的增減變化,而遏制甚至扭轉水污染狀況所需的費用是高昂的,因此會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污染權交易制度的局限性在于:一般僅限于同時對一種污染物的排污權進行交易;實施與執法的規則和程序比較復雜,操作難度相對較高;買賣雙方的相互尋找、信息搜尋和談判協調等會帶來較高的交易費用。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主要是針對環境損害而設立的,可以將加害者的損害賠償責任社會化,也正因為如此,較多地受到如保險公司發展狀況,公民環保意識,企業保險意識等社會因素的制約,僅僅環境方面的立法不能完成該制度的設計。因此在水污染治理的過程中必須以水污染治理、水環境保護為目標綜合運用多維經濟手段,以實現最佳的組合效應。
(二)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側重運用
水污染治理之難是多種因素綜合造成的,其中比較突出的幾個方面的原因是:水污染治理的資金投入不足;缺乏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有效措施;相關單位及個人缺乏水污染治理意識等,而這些難題可以通過一定的環境經濟手段有針對性地予以解決。
首先,大部分環境污染治理項目或工程都是建設工期長、資金投入多、收效慢,也就是其公益性和社會性要大于其經濟性,因此在以市場融資為主的前提下,需要政府的資助以彌補市場融資的不足。對于收益性較低、需要政府扶持的如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及經營、區域性水環境保護工程的建設及經營、水污染治理技術及相關產品的前期開發等,可以運用補貼及生態補償手段。而政府財政的資金來源在很大程度上則要依靠排污費的收取及環境稅的征收。
其次,流域水污染涉及面廣,流動性大,而且在長期的治理過程中被分割管轄,因此要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必須突破過去的地域局限性、形成整體觀念、大局意識。污染權交易制度及生態補償制度可以為流域水污染的控制提供較為有效的途徑。污染權交易制度的前提是把整個流域看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從而實現總量控制的目標。生態補償可以從制度上避免條塊分割的治理模式,讓水域上游與下游共享環境利益,共擔環境治理負擔,同心協力為水域污染的治理作出貢獻。
最后,相關單位和個人的水污染治理意識作為一種意識范疇,難以通過環保宣傳等方法在短期內改變,但可以通過稅費制度及環境責任保險制度予以引導。稅費制度的作用在于:單位及個人只要排放污水就要繳費或納稅,為了減少費用的支出會自覺地控制對水的不必要污染。環境責任保險制度則是通過強制保險的方法,使單位及個人從重視自身環境權益的角度提高環保意識。
(三)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發展趨勢
本文所探討的水污染治理的多維環境經濟手段是針對水污染治理的特點及現有環境經濟手段的理論現狀所提出的,而水污染治理的經濟手段應當伴隨著水污染治理實踐的不斷發展,環境經濟理論的不斷完善日益形成一個完整的構架。
1、應在《水污染防治法》中適時引入成熟的環境經濟手段。目前,只有排污費的收取等少量制度納入《水污染防治法》中,而其他的多維環境經濟手段尚處于試點甚至理論的探討中。因此應當加快多維環境經濟手段的法制化、標準化進程。長期試點的一些環境經濟手段,已經成熟的就納入《水污染防治法》在全國范圍內施行,尚未成熟的要積極找出對策予以完善。
篇8
摘要:水污染治理是我國環境保護事業中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文中筆者分析當前國內水污染現狀,并剖析治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以此引出了相應對策。
關鍵詞:水污染 治理問題 對策
治理水污染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保護生態環境的重大任務,也是當前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的重要舉措。日益嚴重的水污染威脅著人民群眾的生活安全。制約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消耗著改革開放的成果。在水資源越來越重要和緊缺的今天。水污染治理就是非常重要、刻不容緩的現實問題。
一、我國當前水污染的基本現狀
我國大小河川總長42萬公埋,湖泊7.56萬平方公里,占國土總面積的0.8%,水資源總量28000億立方米。人均2300立方米,只占世界人均擁有量的1/4。居121位,為13個貧水國之一。目前中國640個城市有300多個缺水,2.32億人年均用水量嚴重不足。
《2006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指出,全國環境質量狀況總體保持穩定。全國地表水屬中度污染,在國家環境監測網監測的745個地表水監測斷面中。Ⅰ-Ⅲ類、Ⅳ類、V類、劣V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40%、32%、28%。珠江、長江水質良好,松花江、黃河、淮河為中度污染,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重點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總體水質良好;南海、黃海近岸海域水質良好,渤海、東海近岸海域分別為輕度和中度污染,遠海海域水質良好。
2008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指出,2007年,從全局來看,環境污染仍然嚴重。全國26.7%的地表水國控斷面水質劣于V類標準。七大水系總體水質為中度污染,湖泊富營養化嚴重;約四分之一的飲用水源地超過Ⅲ類標準。近岸海域總體水質為輕度污染。污染向農村轉移的勢頭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突發環境事件呈現高發態勢,特別是2008年太湖藍藻突發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即使污染減排出現了“拐點”,環境質量也難以全面改善。由于利益驅動和投資沖動,保證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防止關閉企業死灰復燃還面臨著巨大的壓力。
二、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工業污染源達標排放未鞏固擴大,企業超標及偷排廢水現象比較普遍
由于部分已通過驗收達標企業治污設施運行費用高、運行效果差,有的企業治污設施不配套或沒有安全建成,少數被停產關閉企業未經許可擅自恢復生產,加上執法監督沒有完全到位,個別企業仍超標排放污水。尤其是突發性水污染事故時有發生,危害更為嚴重。
(二)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展緩慢,生活污水日益加劇
睡著工業污染源基本實現達標排放,生活污水在水污染中的比重,已由原來30%上升到60%左右。在《國務院關于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明確提出“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到2010年,全國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無害化不低于60%。”但到目前為止,許多城市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展緩慢。這種局面如不迅速扭轉,大量未經處理的城鎮生活污水,勢必嚴重影響誰環境質量。
(三)水源污染還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從全國城市飲用水源地基礎環境狀況調查的2000多個水源地情況來看,一些城市存在部分不合格水源地,對百姓飲水安全造成隱患。從調查情況來看,這些不合格水源地超標污染物主要是氨氮等污染物。氨氮污染物不僅來源于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農業面臨的影響也不容忽視。由于農業生產中化學品的大量使用以及畜禽、水產養殖規模的不斷擴大,農業氨氮等污染物已日益成為地表水污染的重要污染因素。
三、水污染防治對策
(一)加強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控制和整治
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排放量大且污染集中,是流域的主要污染源。必須采取措施加快整治及控制,以防止對水體的污染和生態環境的破壞。
1、加快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及實施
早在1986年11月原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就頒布了《關于防治水污染技術政策的規定》,其中明確提出“工業食業的污水治理,除少數大型企業或遠離城鎮的企業單獨治理外,其他能排入城市管網的,應由以企業單獨治理為主,逐步過渡到以城市匯水區為單元的區域綜合治理為主?!备鶕騼韧饨涷?,工業企業排出的廢水根據需要按規定作適當的預處理后,通過管網注入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可以省去工業企業進行分散治理的水處理設施,節約大約25%的建設資金和50%的運行費用,并具有占地少、人員省、效率高,處理后的水體便于利用,污泥便于處置,減少二次污染等優點??梢姡d建城市污水處理廠是治理和控制城市及工業污廢水的有效措施,是實現水資源可持續開發利用的必然選擇。
2、積極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
積極調整和優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技術含最高、無污染的工業企業對現有企業要加快生產設施和工藝流程的更新及改造,減少和控制“三廢”的排放量。對達不到治理標準的企業,應堅決關掉。
3、加強城市垃圾的處理
城市垃圾的亂堆亂放,嚴重影響城市的景觀,污染水體和環境,是不容忽視的污染源。有些國家在城市垃圾處理方面做得較好,有許多成功經驗和方法值得我們借鑒。處理好城市的生活垃圾不但可以改善城市容貌,防止對環境和水體的污染,同時還可將其變廢為寶,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
(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農業面源污染
1、科學、合理、安全使用化肥、農藥
首先,必須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對化肥、農藥所造成的污染危害性的認識,以便進行有效防范。其次加強化肥、農藥產品生產流通管理,確保化肥、農藥品種與質量符合國家規定和標準,避免不合格產品和違禁產品用于農業生產中。同時杜絕化肥、農藥在運輸、存儲、供銷等環節存在危害生態環境的隱患。第三、大力研發和施用高效、易降解的無公害和無污染的農藥、化肥。
2、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大力發展生態農業生態,農業是實現我國農業生產,農業經濟與資源協調發展的成功模式。樹立大環境生態觀念,加大農、林、牧、漁環境污染的管理力度,控制水上,有機質流失和土壤污染,推廣高效、實用的節水灌溉技術,大力發展生態農業。
總之水污染問題是環境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水體污染嚴重制約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造成重大損失。為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良好生態環境,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水體污染的控制和治理是當務之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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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資源污染治理技術策略
中圖分類號:TV21文獻標識碼: A
前言:“水是生命之源”,在水資源日益短缺,水污染日益嚴重的今天,關注水資源,保護水資源已經迫在眉睫。信息時代為我們去關注水資源問題提供了各種各樣的便捷。我國是一個用水大國,也是一個極度缺水的國家,因此必須要重視水資源保護的工作。
1.我國水資源污染的現狀
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步伐越來越快,國家在水環境保護的投入越來越多,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水污染程度,但仍存在著不小的問題。首先,近些年來國家對水環境保護的投入雖然與日俱增,但與經濟增長的速度是不成正比的,快速增長中的企業污染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水污染的排放量始終保持在較高的程度上,大部分水體污染程度雖得到初期控制,并沒有呈現出好轉的跡象,仍有30%以上的水質為劣等或最劣等水質,水體富營養化現象嚴重。其次,水環境監管力度不夠。國務院已經明令各地區加強對水環境污染物的控制,并由環保部門與企業、地方政府簽訂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制,并將減排指標分解落實到地方政府和重點排污單位。然而,部分水環境監管部門的能力并沒有完全滿足水環境管理的能力,執法力度仍有待進一步加強,地方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仍受制于地方發展經濟目標的實現,違法破壞環境的現象仍屢見不鮮。
2.治理水資源污染的有效策略
針對環境污染問題,我國提出應當“防治結合,以防為主”。對水污染的防治應當結合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下面結合國外水污染治理的經驗以及我國的實際情況提出幾點有利于我國水污染防治的建議 :
2.1 完善我國水資源保護法律體系,繼續深入水污染防治立法,加快水污染“費改稅”工作,盡早開征水污染稅。不管是我國現行的《環境保護法》,新的《水污染防治法》,還是現行的《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對水污染的防治還遠遠不夠完備,仍然有許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立法目標過低,且概念模糊 ;對違法企業的懲罰力度不夠 ;未明確規定地方政府的環境法律責任 ;未明確規定對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監管責任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制度仍待完善等等。因此,開征水污染稅已經迫在眉睫。
2.2 加強國際深度合作,在治污手段、治污技術方面加強國際合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在國際河流合作開發中存在著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解決國際河流中“水爭端”的問題以及各國齊心協力保護所屬流域的水資源問題,在針對國家河流的保護中,各國更應該加強國際合作,及時共享信息,從而有效地避免隱形存在的矛盾和爭議。
2.3 提高自主研發水平,加大污水處理技術研發投入,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截止 2011 年底,我國已經建成并運行的污水處理廠已超過 3000 家,并且污水處理行業的工業增加值也逐年增加,可見我國的污水處理業正在興起,當然,要提高污水處理的效率,減少污水處理的成本,就勢必要改進污水處理技術,提高污水處理能力
2.4 加大執法力度,建立和完善多級監督體制。
目前我國在水污染執法實施中,仍舊存在著很多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主要體現在工業企業推廣綠色環保節水凈水設備、控制工業企業排污量、足額征收水排污費等方面。各級政府的環保部門應當與水利部門、衛生部門和市政管理部門等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協同管理,同時還應鼓勵民間組織對水務監管部門的執法和工業企業的排污進行監督。
2.5 開辟水污染治理的多種融資模式。
我國在這方面也有過值得借鑒的成功案例。2003 年,南京市在治理秦淮河時,曾推出了秦淮河環境整治項目的項目法人制,在當年 7 月,南京市政府授權成立了集融資、建設、管理和經營為一體的秦淮河開發治理有限公司,不僅實現了公益化項目的市場化融資,在最大程度上解決了治理項目的資金問題,而且有利于秦淮河的可持續保護與發展。還可以探討將更多的融資方式運用到水污染治理上,比如 BOT 模式,市場證券化等等。
2.6 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模式 , 并適時試點乃至在全國范圍內開放水污染物排放權交易市場。
國內目前運行的比較的良好的污染物排放權交易市場有天津排放權交易所、北京環境交易所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但主要是針對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和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排放量所進行的交易。因此可以借鑒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權交易,在我國適時推出水污染權排放交易。
2.7 繼續加大愛水、節水、護水和治水的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我國人民保護水資源的意識,動員全民加入愛水、節水、護水和治水的行列。不僅要做好“六五”世界環境日的宣傳工作,更要加大平時對水資源保護的宣傳力度?!氨Wo環境,人人有責”,只有人人都能在生活中注重保護水資源,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水資源浪費和水資源污染的問題。
2.8多管齊下, 治理水資源污染
第一, 加強投入, 建立污水處理工廠, 集中處理城市生活污水。政府部門要加大治污工作的資金投入, 在縣以上城市建立污水處理廠, 集中處理生活污水。在工業廢水的企業也要加大投入,建立污染處理工廠; 有條件的在工業水區內建立污水處理廠, 集中處理工業廢水。第二, 合理規劃和布局。各級政府要從大局和整體利益出發, 合理規范布局工業小區, 禁止在飲用水河流、水源保護區周圍建立污染企業, 同時要控制企業的污水排放總量, 降低水污染。第三, 調整鄉鎮企業的產業結構。工業廢水的主要來源是鄉鎮企業中的造紙、化工、印染、電鍍等小企業排放的廢水, 這些企業產值并不大, 但控制住這些企業的發展, 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住了鄉鎮企業的污染。第四, 提高企業技術水平。要引導企業擴大生產規模, 推行集約化經營,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減輕環境污染。對新建企業, 大力推廣清潔生產和清潔工藝,減少污水排放量。對老企業加強技術改造,提高技術含量, 以降低污染源。同時,要開發污染處理技術, 使污染物能綜合利用, 化害為利, 變廢為寶, 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2.9加快水污染治理技術的開發和推廣
水污染的控制需要依靠政府的管制和公眾的監督,對水污染的治理還需要依靠先進的科技。科技的進步必將帶來先進的技術和管理來獲取水污染治理的高效率、高效益。政府應加強水污染治理技術及相關產品研發的扶持力度,對治理污水有特殊貢獻的企業和個人進行獎勵;對企業污水處理工藝展開針對性的改進和技術路線的優化。此外,應積極推進污水治理技術服務業的發展,推進水污染治理的市場化。讓污水治理行業在市場中活躍起來,市場的導向作用必將使得污水治理目標更早地實現。
當然,除了以上幾點,還必須采取嚴格水環境準入標準、鼓勵企業參與到水污染防治上、建立飲用水污染應急預警體系等措施。
3.結語:水污染的治理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也是當前加強和改善水資源現狀的一項重要舉措。為了給人民群眾營造良好的水資源環境,加強水污染的治理及各項措施的研究,尤其是水資源嚴重短缺的我國來說,加強政府的環境管制與公眾參與相協助的環境管理體系,以促進政府、公眾、企業共同為改善水資源環境而努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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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當前流域水污染防治體制機制存在的幾個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流域水污染防治還存在諸多問題,政策與法規體系尚不健全,資金投入不足,公眾參與缺乏,技術支撐體系薄弱等等,但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運行機制不夠協調,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部門協調問題未根本解決,運轉有效的統一綜合治理機制尚未形成
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個典型的涉及多個部門的事情,在現有的流域水污染管理體制框架中,有環保、水利、發改、建設等數個部門參與,以環保部門為主。多部門協作本身并不是問題的根源,目前的問題是,以環保為主的這個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部門沖突、特別是環保部門與水利部門在流域水污染防治領域缺乏更有效協作,已成為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面臨的主要體制問題之一。水利和環保的部門沖突在流域管理中有集中體現,涉及規劃、水質監測、機構、水量調配和污染物總量控制、跨界污染管理監督、水污染糾紛調處等多個方面。在流域管理上,雙重管理體制矛盾突出,如七大流域管理機構均設置了水資源保護局,名義上接受水利部和國家環境保護部①的雙重領導,但事實上是水利部派出機構的性質,這制約了流域機構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作用。從部分流域的管理實踐來看,目前部門協調的難度要高于地區協調的難度?;春邮畮啄甑闹挝蹖嵺`表明,環保和水利兩部門共同牽頭的領導小組有名無實,是“十年淮河治污”效果不佳的重要體制原因之一。
(二)中央與地方在污染治理上的權責劃分和監管機制尚不健全
在中央和地方關于水污染防治的管理關系上,我國實行分級管理,即以行政區劃為單位,各區域的環保部門承擔主要的水污染防治職責,而上級環保部門對地方環保局只有指導權。由于地方環保部門是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導致它容易成為地方利益的工具,不論是數據監測、污染控制,還是建設項目審批上都要被地方政府左右,而上級環保部門的監督也無法逾越當地政府的權威,如被國家環保部門責令關閉的企業卻為當地政府庇護。國家環??偩謱Φ胤江h境管理的監督尚無力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在現行的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指揮棒下,地方政府往往以經濟發展作為優先考慮,對國務院制定和頒布的環境政策難以落實到位。近兩年來,國家環保總局加大了對地方的監管力度,相繼推出了“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等強有力的行政懲罰手段。但從長期來看,需要建立健全流域省界斷面水質責任制和污染物總量控制排放責任制,使中央獎懲地方的標準明確、公開、公平,為地方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提供穩定的預期和長期的激勵。
(三)流域管理體制與區域管理體制結合不夠
我國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是按照行政單元劃分的區域管理體制。流域管理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無論是水資源管理,還是水污染防治管理,都需要以流域為單元統籌規劃和治理。新《水法》規定,水資源管理實行“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我國目前的水污染防治管理體制是以行政區域管理為主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十分薄弱,在體制安排上存在較大缺陷。雖然《水污染防治法》也強調了水污染防治中流域管理的重要性,但實踐中水污染防治主要是“以地方行政區域管理為中心”的分割管理。例如,主要污染物減排的約束性指標是按省區分解的,并未分解到各流域。這種忽視流域的污染指標分解方法科學性不足,無法有效地將水污染減排與流域環境質量的改善建立聯系,容易形成各行政區污染責任不清,相互推諉責任,導致嚴重的越界水污染問題。
(四)政策體系還不完善,手段還不盡協調
首先,流域水污染防治政策側重末端治理,從源頭預防的政策較少。排污收費、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等都是針對污染物的末端治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雖然是針對源頭預防的,但其對象目前基本只涉及具體的建設項目。國家的重大計劃、規劃、產業政策中,預防水污染尚未成為政策制定時的主要考慮因素。其次,行政手段多,經濟激勵政策少。我國環境管理主要還是依靠命令控制型政策和行政手段,從“環評風暴”到“區域限批”,再到“流域限批”,雖然也有效果,但單純依靠政府的行政手段來控制排污的做法,已不能解決當前我國復雜的水污染問題,尤其是跨行政區域的流域污染問題,必須綜合運用行政、價格、稅收、財政、信貸、收費、保險等多種政策和手段。第三,有關政策手段之間不夠協調。如水利部編制“水功能區劃”,國家環??偩志幹啤八h境功能區劃”,對同一流域,水利部門制定水資源保護規劃,環保部門制定水污染防治規劃,漁業部門制定漁業發展規劃,交通部門制定水運規劃,這些規劃都與水污染防治相關,但有關規定卻往往不協調。環保和城建部門在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上也還存在不協調的地方。第四,注重工業領域的水污染治理,城市水污染防治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領域的政策有待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的相關政策制定已嚴重滯后。
(五)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流域治理地區協調與合作機制還不健全
源于長期中央集權制的影響,政府間關系主要是自上而下的治理結構,區域之間一直缺乏合作的傳統。只是近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跨區域的經濟合作才有了一定的發展,而跨區域的環境合作才剛剛開始起步。目前的困境是,一方面中央政府還沒有為跨區域的合作(包括環境合作)提供一套切實可行的制度框架,地區之間的合作缺乏制度依據,也缺乏有效的議事程序和爭端解決辦法;另一方面,現有的合作關系并不是建立在市場機制基礎上的,導致流域內的地區合作缺乏動力機制。例如一些流域雖然建立了領導小組或者引入了聯席會議,但關系松散,尚不能相互激勵和約束??绲貐^的流域污染防治共建共享平臺尚未建立,信息公開和通報制度不健全,不能確保流域各地區及時獲得準確、必要的水量和水質信息。補償機制是市場條件下實現跨行政區合作的重要制度安排,目前我國在跨行政區的補償機制方面還十分薄弱。此外,流域水污染管理缺失的機制還有預警和應急管理制度,污染損害保險制
度,下游地區要求上游地區采取措施的制度等。
(六)對污染排放的監管體制效力不高,執行不到位
排污企業的監管主體是地方政府。很多排污企業有法不依、超標排放,“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這些現象有法制不健全的原因,但根子是地方政府執法不力、監管不力。國家法律對水污染管理責任的劃分,在《環境保護法》中有明確規定,如果各級地方政府都能嚴格履行其法定的環境監管職責,重點流域的水環境形勢不至于愈發嚴峻。現實中部分地方政府只顧眼前的經濟利益,甚至與排污企業之間存在利益勾連,導致對企業的污染監管力度有限,對很多水污染違法事件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地方環保部門在財政經費以及人事上對于地方政府都有很強的依附性,雖然有大量關于環境保護、企業排污、嚴格執法方面的規定,環保目標也只好讓位于經濟發展目標。目前治污的大部分環節由行政主體來承擔,使得地方政府常常既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也是導致監管失效的重要原因。此外,地方政府在促進當地產業結構調整方面的動力往往不足,而發展環境友好型產業是減緩水環境污染的根本途徑之一。如果環保目標不能真正納入地方政府的績效考核范圍,問責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上述現象就很難從根本上改變。
二、近期推進流域水污染防治體制機制改革的總體設想
我國流域水污染防治體制改革任務十分艱巨和復雜,改革進程需要分步推進。我們的研究認為,近期目標是,建立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污染防治綜合管理體制,加強流域各方的對話與協商,擴大民主協商的范圍和程度,建立流域、行政區域和部門的協商協調平臺,進一步合理劃分事權,統籌流域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促進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能力的增強。管理體制是改革的重點內容是,旨在建立“監管有力和權責明確、流域管理與行政區域管理相結合、部門協作和區域協調”的新體制。近期重點是建立跨部門、跨行政區域的高層次協調機構或機制。
管理機制安排是落實管理體制的具體途徑。機制建設和創新旨在建立有效監管、事權清晰、經濟激勵、社會參與的新機制,包括地方政府官員環保問責制,跨行政區環境合作機制,統一的信息監測和機制,經濟激勵機制,產業和企業監管機制,信息披露和公眾參與機制等方面。鑒于我國幅員遼闊,流域眾多,要分步加快體制機制創新,鼓勵實踐多種行之有效的流域水污染治理模式。
三、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體制機制的幾點建議
(一)逐步理順流域水污染防治行政管理體制,增強環境治理的政府職能
以建立社會主義公共行政管理體制為長遠目標,分步推進流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機構改革。首先是在立足完善現有機構體系基礎上,加強部門協調協作。特別是要理清各部門在水污染防治方面的職責,包括水質管理與監測、水環境功能區劃、水功能區劃、流域水資源保護管理機構的關系等?環保部門作為水污染防治的行政主管部門,應進一步加強監督執法職能。以環保部門牽頭,其他部門積極參與水污染防治,各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具體實施途徑可以通過在機構改革中調整“三定”方案來解決。與中央確立的大部制改革相適應,提升環境監管的部門職能。②但各部門權力的劃分應當清晰,避免職能交叉和重疊。部門的權力和義務應當均衡,制衡機制必須建立起來,對于行政不作為和瀆職現象,應有必要的懲罰措施。為了實現國家部門間的協調,可考慮在中央層面建立部門協調機制,統一協調部門與地區在流域管理中的規劃、標準和政策制定中的重大問題。隨著中央與地方關系的調整,流域管理機構的運作應逐步實現流域管理決策權和執行權的分離。通過立法授權建立以利益相關方為主的現代流域機構。流域機構作為流域管理最重要的決策機構,獨立于任何國家機關,主要依據相關法規、規劃以及國務院分配給流域組織的任務開展工作。流域機構由流域內的主要利益相關者代表組成,以規劃、報告和協調為主要職責,流域內的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作為執行機構,負責實施流域管理委員會的各項決策。從較長時期來看,還可以逐步將環境監察職能納入垂直管理體制,避免地方政府對環境監察的過多干擾。
(二)建立常態化的流域水污染防治監測評價制度,健全以地方政府為主的流域污染治理責任機制
將流域水污染治理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樹立正確政績觀的重要方面,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官員環保問責制,加強流域水污染治理政績考核,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2008年2月,國家環??偩譅款^組織了淮河流域污染治理核查,對淮河流域的山東、河南、安徽、江蘇幾省進行考核檢查,實踐證明通過簽訂責任書、落實檢查責任制,對于流域水污染防治能起到較好的成效。在此基礎上,應將臨時性的檢查上升為制度化的監測評價。建立常態化、規范化的制度。建立問責指標體系,層層落實環保責任。將環保目標考核納入地方各級官員的任期績效考核和干部任用考察。建立科學的環保問責指標體系,具體指標包括:水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節水指標、跨省斷面和行政區域內重點水功能區斷面水質指標(氨氮、總磷、COD等)、工業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率、城市污水處理率、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穩定達標率、規模化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規模、農村生活垃圾收集率、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等。規范問責程序,健全問責制度,盡快實現環保問責的常態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要特別加強對重大污染事故的問責力度。
(三)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流域污染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內生發展機制
流域污染治理要與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投融資體制改革和運行管理機制創新,建立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資源環境稅收政策和消費政策。完善水價形成機制和排污收費制度。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水價,合理調整城市供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城市生活用水推進階梯式水價,工業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將污水處理費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政府實行強制征收,財政專戶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減免污水處理費。征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補償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成本并使企業合理盈利的,由當地政府財政補足。污水處理費必須優先用于保證處理廠的運轉率和穩定達標率,多余部分用于管網的改造和建設。建立公共財政投入污染治理的穩定增長機制。根據發達國家的經驗,一個國家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環保投入要在一定時間內持續穩定占到國民生產總值的1.5%,才能有效地控制住污染;達到3.0%才能使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據有關部門測算,我國重點流域“十一五”期間水污染治理資金總需求約為4000億至4500億元,這么大的資金需求量不可能完全靠國家投資來完成,必須拓寬融資渠道,吸納
社會資金參與治污。因此要利用市場機制,推動治污基礎設施建設,建議盡快推出實施重點流域污水處理產業發展(投資)基金。推動城市污水和垃圾處理單位加快轉制改企,推進污水、垃圾處理體制改革和產業化發展,提高處理廠(場)運行效率。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擇投資主體和經營單位,實行特許經營,并強化監管。鼓勵排污單位委托專業化公司承擔污染治理或設施運營。創新項目建管方式,進一步完善治污項目TOT、BOT等建設管理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污水、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探索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推進排污權有償取得制度,積極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在控制區與排污總量核定的基礎上,做好對企業的排污計量工作,合理分配排污量,合理制定排污有償使用價格。在同一水功能區的排污企業之間,試點實施排污權交易政策,讓企業自主選擇,購買排污權還是建治理設施,以降低總的污染治理成本。
(四)增強產業結構調整和區域發展規劃的作用,以結構調整為主線,實行流域內門檻統一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從源頭上形成企業減少污染排放的長效機制
完善對工業污染源的監管機制。重新核定工業污染源的排污申報。加強對重點污染企業的在線監測,擴大監控范圍,有條件的地區要對重點排污單位安裝廢水排放在線自動監測裝置,及對飲用水水源地及取水口水質的實時監控。增加現場突擊檢查的頻次,加強對污染源的監督檢測。嚴格落實執法監管的各項措施,嚴厲打擊違法排放行為。建立健全企業退出機制,堅決淘汰污染嚴重企業。提高化工、醫藥、印染等高污染行業廢水排放標準,促使高污染企業主動退出,提高新增高污染項目的進入門檻。盡快出臺流域產業導向目錄,指導各地區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污染嚴重的企業堅決予以關閉。在媒體上公布關閉的污染企業名單,接受社會監督。嚴格執行準入制度,實行區域限批和行業限批。按照各流域和地區的不同功能分區,采取不同的發展和保護策略。對于限制開發區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對一切可能產生水體污染的工農業生產全部予以禁止。對于生態功能緩沖區,對重點污染行為予以禁止。在上述兩類區域內,應落實區域和行業限批措施。根據各流域的環境容量狀況,對生產高污染高風險產品的化工、紡織、印染、造紙等行業實行行業限批。加強工業園區建設。鼓勵和引導產品附加值較高、管理完善、發展前景好的企業進入園區發展,理順產業鏈,發展循環經濟。鼓勵流域內的城區外遷企業和批準新上企業進入工業園區、開發區、鄉鎮工業集中區、循環經濟示范區。建立和完善園區污水處理系統,開展同區ISO14000和清潔生產審計,強化生態工業設計,減少整體污染排放。新建園區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嚴把項目審批關,創建生態工業同。
(五)以互利共贏關系為紐帶,建立跨行政區的流域環境合作新機制
一是建立跨行政區的生態補償和糾紛調解機制。積極探索建立下游對上游水資源、水環境保護的補償,上游對下游超標排污或環境責任事故賠償的雙向責任機制。建立健全跨行政區的糾紛調解機制,包括協商機制、仲裁機制、法律訴訟機制等。二是開展跨區域執法合作。建立健全流域管理機構與流域各省區水利、環保部門的聯合執法制度;加強行政區域間的執法協作和部門間的行政執法合作,推進綜合執法。三是在區域經濟合作中加強環境合作。將環境合作納入區域經濟合作框架,統籌考慮經濟布局、產業布局和環保基礎設施建設。行政區域間在市場準入機制和產業政策等方面加強合作,防止出現因準入門檻、政策尺度的差別而造成的污染轉移。在有條件的地區,促進區域間環保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通過設立流域內水資源或污水處理產業投資基金的形式,將地區間松散的行政合作轉變為緊密利益聯系的經濟合作。
(六)建立大型流域性水務集團、實施流域化綜合治理試點,將跨界治理責任內部化
針對我國水務行業區域自治、區域多治的特點,以及現階段普遍存在的流域水污染治理責任體系錯位、協調機制缺乏、監管職能分割、投資浪費等問題,開展建立大型流域性水務集團、實施流域化綜合管理試點顯得尤為重要。其基本思路是:在行業主管部門的主導與扶持下,選擇一到兩個流域,如跨省的淮河流域、以省內為主的湘江流域等,提出科學、統一的全流域發展規劃,在流域監管基礎上加大政府國債投資及轉移支付,明確流域化投資者主體地位等方面,開創性提出水務產業流域化綜合管理的方案以及相關政策研究。在操作上可以選擇國有控股、體制靈活、處理能力大、資金雄厚、運營規范、業務鏈條齊備等優勢的水務企業作為平臺,開展實施水務流域化綜合管理的試點。試點企業與試點地方政府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以“整體打包、總攬建設、流域化治理與管理”的思路和方案,積極參與淮河、太湖等流域治理,將屬于不同行政區的跨界水污染防治責任轉化為大型水務集團的內部責任,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流域性水務管理新體制和新路子。
(七)加強信息披露和公眾參與,形成有利于全社會參與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體制機制
加大信息溝通和資源共建共享,建立統一的信息監測和機制。環保、水利、發改等部門通力合作,盡快建立統一的江河湖庫水功能區監測、水環境監測的方法和評價標準體系。在各大流域構建國家級斷面、省級斷面、縣市斷面三級斷面監測體系。建立信息公開和制度。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工作例會制度、流域水量水質信息共享制度以及水污染事故通報制度。將2006年2月的《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上升為條例或法律,切實保障和擴大公眾參與。水污染監測信息要通過媒體、網站和公報等形式向社會,使公眾能及時監督政府和企業的環境行為。流域管理機構、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統一水文、水功能區水質信息,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統一水環境狀況信息。
(八)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律體系,提高流域水污染治理依法行政的水平
流域水污染治理需要綜合運用行政、經濟、法律和社會政策等多種手段,但要減少行政手段的使用,增加經濟手段的作用,提高法律手段的力度,從根本上形成依法治污的制度環境。抓緊健全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時修訂相關法律和條例,并鼓勵頒布地方性法規。發揮流域發展規劃的作用,提高規劃在流域環境治理中的地位和效力。從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和環境保護的目標任務出發,要適時調整水污染防治的經濟技術標準,重點流域更應提高標準,并建立流域內污染防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對于流域上下游地區之間未能履行治污職責或不作為的問題,要建立必要的法律程序進行約束。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