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資質改革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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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建筑業“營改增”給建筑企業帶來的主要影響
(一)建筑企業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支出的問題
建筑業的中的勞務主要是以企業外購模式,并且支出占到企業整個工程成本支出的30%左右。通常的做法是建筑企業的人工費用以普通行業外包的模式將勞務分包給有施工資質的單位。根據現行的勞務承包模式的營業稅征稅規定,建筑勞務企業按照實際取得的勞務分包款全額上繳3%的營業稅,總承包方可以按照從項目的分包方手里取得發票進行當期營業稅抵扣。
(二)設備的進項稅、租賃費的進項稅無法界定抵扣標準
引起設備無法抵扣的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建筑企業在國家試行營改增之前購入的設備由于完全按照固定資產的會計準則計提折舊,不存在能作為增值抵扣的專用發票;二是建筑企業通過租賃取得的設備,由于相關租賃人是個人或者不具備相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因此也無法界定抵扣的標注。
(三)現有的管理模式將變得復雜將導致“營改增”實際操作的困難
由于工期長,使得建筑企業的“營改增”與其他工業、商業有別,而目前的營業稅是根據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算繳納,如何解決在建工程中的“營改增”的有效銜接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因為建筑企業工期較長,很少有進項稅的扣除;并且建筑企業會根據工程項目臨時的組建項目部或者分公司會面臨眾多的稅負,由于法人所在和企業實際施工所在地往往身處兩地,無法確認納稅申報地點;由于是臨時組建的工程項目部,人員流動性大,相關管理部門要根據稅負加大稅務管理,因此管理成本的支出會相應的提高。
(四)建筑企業“營改增”之后對現金流的影響
“營改增”后,建筑企業將面臨新的稅制規定按照企業在機構所在地確認當期收入并完成繳納增值稅的義務,而建筑施工單位就不能代為代扣代繳增值稅。然而在現實中,建筑企業作為總承包方在實施“營改增”政策之后,必須當期繳納增值稅,但是工程項目中預留質保金通常以10%―20%比例從驗工計價款支付中扣除,工程完工進度的滯后,相關的質保金收回拖延期較長,無法確認具體時間;建設單位的驗工計價款往往滯后會產生建筑施工企業業經常拖欠設備供應商材料設備款。這以上行為都會造成建筑企業在“營改增”之后,對經營活動現金流帶來較大的支付壓力,加大資金緊張程度。
二、針對建筑企業試行“營改增”應采取的對策
(一)加大對建筑企業的增值稅發票的管理模式
針對建筑企業在施工過程中,難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針對建筑企業無法取得的人工成本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建議將其作為建筑勞務費處理,并且按其發生額征收6%的增值稅;此外,根據建筑業自身特點,其涉及的上游、下游企業較多,如何制定“營改增”的征收辦法反映企業實際情況是問題成功的關鍵;目前大量中小企業不具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為了確保建筑企業相關成本可以合理抵扣,稅務部門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制定合理的發票管理制度。
(二)對施工設備支出抵扣問題的建議
建筑企業“營改增”后,以固定資產的剩余凈值多少作為實施開始時,相關的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企業亟需密切關注“營改增”的實施時間,筆者建議企業應推遲購買大型設備的時間,盡量在實施之后再進行相關大型設備的采購;“營改增:后,要根據出租房的身份是否屬于一般納稅人、能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所租設備是否按簡易辦法征稅,來作為分析比較,通過對比不同出租方的利弊,來確定最佳的租賃方案。
(三)加大對建筑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傾斜
由于“營改增”環境下,建筑企業面臨的項目稅收成本提高,從原先的3%變為11%,原本建筑行業的營業稅率僅為3%。因此,針對建筑企業的行業特點,稅務部門應該針對性的降低建筑企業的增值稅征收率,筆者建議按照6%左右的稅率來進行征收,可以達到相對營業稅的征稅平衡。
(四)加大資金管理,合理確定增值稅開票和納稅義務發生日
以實際收的工程款日為增值稅開票和納稅義務發生日。加強資金管理,對于應收賬款應確認相關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建立健全客戶信用管理體系;“營改增”的順利實施的重要步驟就是稅務部門在政策制定上必須嚴格把關,根據企業實際的稅負、全面考察、區別對待、深入一線調研,以一手資料制定建筑企業“營改增”的方案,貫徹落實好中央減免企業行政審批的手續,真正做到減輕企業實際稅負的目的。對建筑企業而言,要把“營改增”看做是促進完善自身內部管控模式、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管理水平機制的良好機遇。
篇2
關鍵詞:建筑工程管理;現狀;控制
隨著國民經濟的不斷進步,城市化建設也日趨完善,人們的對居住條件也在不斷的提高,由最初的只需要能夠遮風避雨,防寒擋潮到如今的舒適、安全、健康等具有多元性的居住環境,這也給建筑業出了一道很大的難題。不管在建筑設計、建筑質量,還是施工安全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業的改革同時對建筑工程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需要在創新的基礎上,提升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提高相關技術人員的管理技術,能夠及時發現管理問題,盡力完善整個管理體系。
1 分析建筑工程管理的現狀
在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著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建筑工程粗放式的經營管理模式不管對市場競爭還是對施工安全方面都是不利的;施工隊伍中工人的施工進度差異較大,建筑工程管理人員的素質低下,沒有專門的職業技能,對于現代先進的施工技術沒有熟練掌握和應用等,導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工程質量沒有達標。據此,筆者對建筑工程管理的現狀做了如下的分析:
1.1 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機制
雖然在建筑工程管理的具體工作職責上政府和有關部門作了明確規范,但是仍然存在在施工過程中出現不完善的管理機制,對整個建筑施工過程沒有做到全面的掌握,使得工程施工效果并不理想?,F有的建筑施工工程管理體系沒有跟上當今社會發展的步伐,沒有科學有效的管理體系,只是片面的追求形式主義,并沒有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實踐管理,施工效率低是必然的結果。在施工過程中,并不是從一而終的按照施工計劃進行,常常會因為一些不必要的因素而改變施工計劃,這樣必然會給施工進度帶來影響,甚至會降低施工質量,如果有一套完善而專業的建筑工程管理機制,便會減少甚至避免這些問題。然而在實際施工中是沒有這樣的機制。
1.2 對施工階段的管理松懈
建筑工程行業是一個人群需求量大的行業,施工人員來自世界各地,復雜多樣,這樣組成的一個團隊更是需要科學有效的管理,才能發揮巨大作用。但是,在實際的施工過程中往往會出現混亂的局面,這是因為沒有進行有效的管理,有時還會出現沒有資質的非專業人員在進行施工操作。此外,施工過程中沒有合理分配人員工作,導致有些人才得不到重用,這都是管理不當造成的。只有在管理中進行科學分配,做到人盡其才才能有效保證施工進度,完成施工任務。但是,就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情況來看,沒有形成好的管理機制,人員沒有根據自身優點而得到合理分配,造成人才的浪費;施工之前沒有對相關施工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1.3 沒有進行專業的工程核算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核算的可操作性和對成本的控制以及指導的要求非常高。但是在實際的建筑工程中往往認為沒有必要進行工程核算,而只是看中施工方案和施工進度,導致對成本管理的忽視。
2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建筑工程管理出現的問題
2.1 積極改進并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機制
只有不斷的改革和創新才能適應現代建筑工程管理的需要。建筑企業不能在用粗放式的管理模式,應該將其淘汰,創新出更好的現代管理模式,要有改革工程管理的意識,深刻認識到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性和對改革方案進行深入探討。國家政府機構和相關部門對有光法律應該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把不符合現展需要的建筑工程管理有關法律制度進行修正,也可以直接摒棄從而制定出新的符合建筑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讓企業在管理中有明確的方向,做到有法可依、有據可循,使建筑工程管理能夠在施工過程中做到有條不紊、循序漸進的進行管理工作。此外,建筑企業也要建立符合發展的工程管理制度,并能有合理有效的方法應用到具體的建筑工程當中,使得工程管理能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梢酝ㄟ^借鑒國內外優秀建筑企業在管理方面的優勢,在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適合自己的科學工程管理模式,從而在建筑工程管理中能夠更加具有現代特色、科學有效的管理。
2.2 在施工過程要加強監督管理
為了讓每個人都能認真踏實的工作,必須要有施工責任連帶責任制,提出誰出錯誰負責的體制,不僅讓團隊的協作能力得到有效提高,而且讓每個施工人員增加一份責任。所以有必要建立健全的監督管理機制來加強對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的管理。如果發現在監督管理過程中,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就要承擔同等的責任,這樣不僅對施工質量的管理起到了一定強化作用,而且能夠有效提高工程的整體質量。在施工過程管理中,不但要對施工材料,還要對施工人員及施工所需要的設備等進行合理分配利用。施工材料關系著工程的質量,所以施工管理人員一定要對施工材料進行嚴格的控制把關,堅決不能允許以次充好的情況發生,否則會破壞工程的整體質量。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專業培訓,讓其產生質量意識,提高施工技能,使原材料能夠最大化的發揮其作用;采用現代化機械設備進行施工作業,有效加快施工進度,提高施工質量;還要定期檢查施工設備,對有問題的要及時維修或者更換,保證施工安全。
2.3 進行工程核算,控制成本
工程核算在控制建筑成本方面起到了積極有效的作用,所以在施工前對建筑工程進行科學、精細的核算是很有必要的,可以避免施工過程中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在進行工程核算時,要科學的評估工程需要在人、財、物三方面的投資成本,根據市場變化及時有效的調整。在工程核算中,主要的就是成本,它雖然復雜,但是卻十分重要,對工程所需的材料成本、施工設備成本、勞動力成本等要進行科學合理的估算。還有對市場調查原材料的價格上漲,對施工人員進行的專業培訓所需的經費,有時增加勞動力,設備出現故障時的維修費等都是必須考慮到成本核算中,這樣就能在具體的施工操作中有效的控制這些成本,是得建筑工程更加富有成效。
3 結語
我國建筑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很多:如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機制、對施工階段的管理松懈、沒有進行專業的工程核算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了施工進度和施工質量,所以提高建筑工程管理非常急切,可以從改進并完善建筑工程管理機制、在施工過程要加強監督管理、進行工程核算,控制成本等方面入手,加強建筑工程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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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質量;要點;問題;分析
近年來,化工工程建設工程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工程類型繁多,但由于質量管理人員水平參差不齊,導致項目在建設過程和運行過程中出現很多質量問題,影響了工期造成經濟損失,部分項目甚至因為質量問題引發傷亡事故,造成嚴重后果。提高項目建設質量,項目前期的質量管理尤為重要,建設單位必須予以重視,項目前期有關質量管理的工作在項目發包、參建單位質量行為、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合同內容、標準規范選擇五個方面最容易出現問題。
1項目發包
在項目發包環節,建設單位最容易出現違法發包和肢解發包的問題,一旦出現質量事故,處理非常困難,必然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督ㄔO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肢解發包?!痹诒O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建設單位由于對法律、法規的不了解,最易出現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將一個單位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發包給不同的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單位。例如在某項目中,建設單位將土建工程發包給了不具備資質的A公司。在另一項目中,建設單位將防腐面漆和底漆的涂刷發分別發包給了B公司和C公司。這兩個案例分別對應了違法發包和肢解發包的情形。在此環節有兩點需要建設單位尤其注意。(1)對“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理解,在監督檢查中遇到過以下三種情況。第一種是承包單位不具備任何資質,這個最容易判斷;第二種是承包單位有資質,但是資質類型與承攬工程內容不符,例如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僅承攬了辦公樓的施工,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僅承攬了設備、管道的施工;第三種是資質等級與承攬工程規模不符,例如30萬t/a以上的合成氨工程,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應由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才能承攬,如果建設單位發包給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三級資質的單位(202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其中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了甲級、乙級。),就屬于違法發包。后兩種情況最容易出現問題的情形。(2)當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公司是內部企業時,建設單位容易放松了合規性的要求,例如上文中的A公司就是內部企業,A公司常年從事海上項目建設工作,具備一定的技術能力,但是不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由于建設單位對法規不熟悉,忽視了A公司應具備相應資質這個條件,將土建的施工內容發包給了A公司,在客觀上造成了違規的行為,為項目建設埋下了隱患。因此,在發包環節,建設單位的需要嚴把資質關,避免違法發包和肢解發包,建設單位在發包前,應對照合同包內容、單位類型和相應資質標準,選擇具備相應資質規模的參建單位,避免違法發包的行為。參建單位執行的資質標準見表1。
2參建單位質量行為
在此環節,參建單位容易出現違法分包、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資格造假等問題,需要建設單位特別注意。
2.1違法分包行為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常有以下違法分包情形。(1)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2)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內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給其他單位(鋼結構工程除外)。(3)專業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施工單位是直接形成工程實體的單位,施工單位的質量行為將直接影響工程實體質量,因此建設單位必須予以重視,嚴格審查和動態監管施工單位的分包情況,如發現以上三種情形,應立即予以制止并責令施工單位消除可能產生的不良后果。在《中石油中緬天然氣管道黔西南州晴隆段“6.10”泄漏燃爆較大事故調查報告》[1]中,施工單位就因違法分包工程而被追責,而建設單位因未能發現施工單位違法分包行為也被追責。
2.2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
人員資格主要是指施工單位、EPC單位的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和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資格,在監督檢查過程中,人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主要有以下情形。(1)人員無相應資格。(2)人員資格造假。(3)注冊人員的注冊單位與執業單位不符。(4)人員專業不能滿足要求。以上問題在質量監督過程中均有發現實際案例,如某項目派駐的總監理工程師無注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資格;某項目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提供的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為偽造;某項目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代表A單位執業,注冊單位為B單位;某項目派駐的管道監理工程師專業為工民建專業。針對這四種發生頻率較高的問題,建設單位應對參建單位的人員資格進行嚴格審查,查驗其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人員應具備的資格見表2。
2.3資格造假問題
應對參建單位報送的人員資格證書進行驗證審查,防止人員資格造假的情況。在某項目的檢查過程中,監督人員發現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提供的注冊建造師證書系造假,立即要求該單位更換了項目經理并對該單位記不良行為。人員資格的驗證方法見表3。建設單位質量管理人員通過以上網站對各類資格證書進行核查,可以有效杜絕資格造假問題。
3設計文件
在此環節,參建單位應特別重視施工圖會審、驗槽和施工單位按圖施工情況。
3.1施工圖會審
這是項目前期非常重要的環節,在此環節盡可能的發現設計錯誤、設計漏項等問題,可以縮短建設工期,減少返工量,在施工圖會審階段,應充分考慮項目所在地氣候條件、地質條件和安裝、檢修、操作便利性等因素。但很多項目往往不重視施工圖會審,會審環節流于形式,由此造成的質量事故。2018年1月安徽合肥公交車站臺倒塌事故,原因是參建各單位未考慮公交車站臺降雪后的雪載;2018年6月某項目事故水池在連續降雨后上浮,原因是未考慮南方地區連續降雨后地下水位急劇升高;某LNG項目后期管道調整付出了大量成本,原因是在設計階段未充分考慮后期沉降帶來的問題,在項目投用過程中發生管道沉降,導致許多工藝管道與支撐及其他管道打架;某項目管道開裂損壞,原因是未考慮場地沉降;某項目海水管道采用碳鋼涂塑鋼管,因不能任意切割給現場安裝帶來了很大困難。
3.2驗槽
這也是一個重要環節,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到場,對基槽開挖后的地質條件是否符合勘察報告進行確認。在某項目行政辦公樓驗槽時,設計單位并未參加,監督人員發現基槽開挖后的實際地質情況與實際地質情況不符,未進行基礎墊層施工的基槽,存在有多處高于基礎設計底標高的孤石,實際施工時,僅將高于墊層以上的孤石剔除,墊層以下的孤石未做處理,基礎墊層直接作用于下層孤石上,此做法不符合設計要求。若按照原設計進行地基與基礎施工,將存在嚴重質量隱患,建設單位將現場實際情況反饋給設計單位后,設計單位根據地質實際情況對原獨立基礎的設計進行了變更。
3.3必須重視設計文件的嚴肅性
個別施工單位甚至建設單位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不重視設計文件的嚴肅性,不按圖紙施工的行為,給項目質量帶來較大質量隱患。例如在某項目檢查中發現,已經通過施工、監理、建設單位驗收的管道實際壁厚為8mm,而設計文件要求壁厚為10mm,嚴重違規。后經調查發現,壁厚為8mm的管道屬于利舊管道,建設單位為節省投資,要求施工單位采用該規格管道,而無視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而大部分管道已完成焊接,整改難度較大。后經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溝通,設計單位出具了設計變更,同意使用壁厚8mm的管道,同時限定使用年限為5年。在另一個項目檢查時發現,由于設計要求的管材采辦周期長,建設單位在未取得設計變更的情況下私自更換管材,將S2507雙相不銹鋼更換為316L不銹鋼,管道內介質對316L存在一定程度腐蝕,后經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共同商討,設計單位出具了變更,同意更換管材,降低其使用年限并采取其他監控措施。以上兩個案例,都反映出很多建設單位不重視設計文件的嚴肅性,而且意識不到這種行為帶來的危害,這需要給質量管理人員引起足夠的重視。
4建設合同內容
在監督過程中發現,建設單位很多建設合同內容非常簡單,通用條款多、專用條款少,對于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約定不清楚,在產生糾紛時建設單位無法依據合同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利于建設單位質量管理。建設單位在簽訂建設合同時,應充分考慮自身利益,特別要明確其他參建單位的義務,質量管理人員應熟知合同當事人的權力和義務,按照合同對參建方進行管理,保障工程質量和自身合法權益。建設單位可參照住建部、工商總局聯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簽訂建設合同,尤其是對于專用條款,合同當事人應根據不同建設工程的特點及具體情況,通過雙方的談判、協商對相應的專用合同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5標準規范選擇
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建設單位在選擇執行的標準規范時,經常不知道有哪些標準規范、不知道標準規范的有效版本,由此造成了項目已經開工,但工程質量管理無據可依,質量標準不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或者執行過期標準規范,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現行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資料嚴重滯后的現象。針對以上兩個問題,建設單位在項目前期,為便于質量管理,應盡早確定執行的標準規范,以正式文件形式下發給各參建單位執行。選擇需要執行的標準規范驗證標準規范的有效性,應重點選擇以下三方面的標準規范。(1)安裝工程的總驗收規范.目前有工業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T50252-2018)、石油化工安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SH/T3508-2011)和石油天然氣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通則(SY4200-2007),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類型和特點選擇其中一個執行。(2)安裝交工技術資料執行的規范。目前有石油化工建設工程項目交工技術文件規定(SH/T3503-2017)、石油天然氣建設工程交工技術文件編制規范(SY/T6882-2012)、化學工業工程建設交工技術文件規定(HG/T20237-2014),同樣建設單位應根據項目類型選擇其中一個執行。(3)根據項目特點,選擇設備、管道、電氣、儀表、電信等工程執行的專業標準規范,并形成項目內執行的標準規范目錄。在規范執行中需要注意以下三點。第一是推薦性標準,一旦被強制性標準引用或者被確定執行,該推薦性標準視為強制性標準;第二是當某一專業同時執行國標和行業標準時,遇到規定不同的情況,按照較嚴的標準執行,例如某項目在管道施工過程中,同時執行了GB50184-2011《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SH3501-2011《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質鋼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前者要求對不銹鋼材質復驗比例為5%,后者為10%,同時采用這兩個規范時,應按照10%的要求執行;第三是在規范執行過程中,還應特別注意規范的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的區別,沒有明確主控和一般項目的,應注意規范用詞說明,以區分不同條文之間的嚴格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