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扶持貸款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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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扶持貸款政策

篇1

關鍵詞:中小企業 政策扶持 融資難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8-166-03

一、中小微企業發展勢態總體向好

截至2015年末,山西省朔州市中小企業單位數6744家,同比增長3.8%,凈增245家。從業人員23.8萬人,同比增長4%。累計完成增加值274.5億元,同比增長16.1%。完成工業增加值147.6億元,同比增長15.2%。完成現價產值744.6億元,同比增長15.9%,其中工業產值完成380.1億元,同比增長14.6%。實現營業收入722億元,同比增長13.3%。實現利潤115.8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8%。上交稅金50.8億元,同比增長13.3%。中小微企業發展總體向好。

2015年末,全市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22.8億元,占全部企業貸款的43.2%;比年初增加17.1億元,占全部企業貸款增量的27%,增長16.2%,分別較大型企業和全部企業貸款增速低23.1和2.3個百分點。其中,中型、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50.2億元、70.2億元和2.4億元,占比為41:57:2,分別較年初增加11.7億元、4.8億元和0.6億元,分別比年初增長30.4%、7.3%和33.3%。近年來,全市銀行業金融機構主動調整信貸結構,積極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但受經濟金融發展環境、經濟結構等因素影響,單純從統計數據看,中小微企業貸款增量增速仍然緩慢,可若考慮部分個人名義貸款用于小微企業,實際中小微企業貸款發展比較可觀。

二、政銀合力積極推進扶持政策落實

1.制定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2015年山西省政府針對省內中小微企業貸款難,資金周轉困難等問題,相繼出臺了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省15條”和“金融12條”政策措施。朔州市政府也先后出臺了《朔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和《關于進一步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措施》,人民銀行、銀監局連續多年制定了“關于金融支持朔州中小企業發展指導意見“和”關于金融支持朔州市經濟轉型發展指導意見“等。政策出臺后,市中小企業局通過朔州電視臺、朔州日報社等新聞媒體搭建宣傳平臺,開設宣傳專欄專題、開展政策解讀、組織系列專訪等,有重點的針對中小微企業政策以及中小微企業地位、作用和先進典型進行宣傳。

2.加大財稅政策的正向引導激勵力度。一是通過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如,扶持應縣錦華科技公司成功申報山西省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120萬元;扶持右玉縣圖遠公司等12家企業成功申報省級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300萬元;扶持朔州市綠源糧油公司等5家企業成功申報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30萬元;2015年共扶持近30家中小企業,獲得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扶持資金近1000萬元。二是通過加強涉企收費管理,加強與稅務部門協調配合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開展宣傳服務、政策咨詢,發揮稅費減免政策的支持作用,切實減輕中小微企業稅費負擔。

3.健全中小微企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為全面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朔州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用于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一是創建中小企業創業基地,充分發揮創業基地帶動、引領、提升工業園區,以及孵化、聚集、創新小微企業的作用。積極申報右玉縣梁威工業園區為省級中小企業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省財政下撥資金140萬元,用于創業基地建設。預計兩年吸引100家中小企業落戶、孵化200戶小微型企業。二是建成市級中小企業服務大廳和6個縣級小微企業服務站,搭建政企溝通、會員交流橋梁,為企業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三是大力實施企業人才培訓計劃。近兩年來,共派出10多家企業參加省中小企業局及其他對小微企業主創業能力提升培訓。實施了“清華大學?朔州市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培訓工程”。四是建成集股權交易、銀行(信托)、擔保、證券、私募投資等金融要素搭建的“五位一體”綜合性融資服務平臺。平臺內錄入省、市重點項目,企業(中小微企業),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擔保、評估等金融機構信息,實時政府支持企業的政策信息、金融機構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信息和融資方面的知識。

4.創新金融服務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一是創新信貸支持方式。全市各家銀行積極貫徹支持中小微企業的政策措施,推出面向小微企業的“助保貸”、“玲瓏透”、“信貸工廠”、“微小寶”等金融特色產品。特別是政府出資擔保的“助保貸”業務快速發展,2015年,轄區懷仁、山陰、應縣三縣政府安排風險補償金1550萬元,帶動銀行為30家小微企業發放貸款11895萬元。農業銀行建立了重點支持的中小微企業貸款項目庫,涉及資金30億元。晉商銀行朔州分行累計為126戶小企業發放貸款3億元。二是成立政策性擔保中心,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中介。朔州市于2006年底正式成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2009年陸續成立了6家縣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中心。截至2015年底,市擔保中心累計為129戶中小微企業擔保貸款320筆,累計金額133440萬元,其中,在保金額36124萬元。三是積極發展小型“金融機構”,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主體。2015年末,全市小額貸款公司達80家,當年新增貸款7.2億元,貸款余額38.37億元。同時,晉商銀行、晉城銀行、大同商行等小型金融機構大量進駐,市級銀行較過去增長1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不斷豐富,融資渠道逐步拓寬。四是開通“五位一體”綜合性融資服務平臺,提供網上融資申請服務,實現政、銀、企三方信息互通,切實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五是通過政、銀、企對接會,銀企洽談會等形式,增進政府和銀行、企業的信息交流,促進項目資金快速對接,實現三方共贏。

三、政、銀、企面臨的問題和困惑

1.政府視角。(1)缺乏統一的部門規劃和機制約束。我國雖然在地方成立了中小企業局,但國務院層面并沒有專門的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沒有統一的服務中小企業管理制度,而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往往涉及發改、財政、科技、商務、工信、人行、銀監等多個部門,部門多頭管理,各自政策側重不同,難以形成合力,缺乏長遠統一的發展規劃。(2)上級資金扶持政策在基層受惠面小。近年來,為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國家、省、市、縣各級政府出臺了多種資金扶持政策,投入了大量的財力,如山西省陸續設立了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小微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小微企業擔保業務補助資金、出口企業保費補助資金、開發區和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貸款貼息和補助資金、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支持資金、小微企業人才培訓資金等。但多項扶持資金受政策門檻高、申報條件限制多、補助資金少、企業發展等制約,帶動效應并不如意。據對朔州市20戶企業調查,僅有兩成企業獲得過資金支持。(3)基層政府扶持配套資金難以做大。對于大部分資金扶持政策,上級政府往往要求基層政府配套資金支持,而對于地方政府而言,不是不愿意去支持,更多是自身財力有限,拿不出更多的配套資金。如朔州市在煤炭行情較好時,要求煤炭企業一礦一企支持地面企業發展,政府財政收入也較可觀,基本可以滿足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需要。但2012年以來,隨著煤炭市場的走弱,煤炭企業經營困難,財政收入增長乏力,要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財政資金支持,已有力不從心之感。(4)政府處于辦法不多無計可施的境地。面對我國復雜的經濟環境、宏大的中小微群體、地區發展的巨大差異,扶持中小微企業難度可想而知,由此考驗著各級政府的智慧和能力,而基層政府在這方面的辦法并不多,大多是跟著中央步子亦步亦趨,少有探索和創新,甚至處于不知如何入手,無計可施的境地。部分企業屢屢受助卻扶而不長,甚至政府扶持反而助長了企業的惰性,靠扶持資金無憂度日,使政府處于無奈和困惑的尷尬境地。

篇2

改革開放30年來,中小企業迅速發展,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的增長點,在國民經濟中地位日益重要,但是融資難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引起了政府與學術界的高度關注。

(一)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從2008年下半年起,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國實體企業帶來巨大的沖擊,作為以外向型經濟為主的浙江省,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變得異常的嚴峻。為此政府出臺了大量的政策來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困境,這對于政策制定者以后把握政策的重點提供了理論基礎,也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方提供了方向。

政府出臺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可以分為四類:信貸及金融服務政策、稅收優惠政策、財政政策和信用擔保政策。由于稅收優惠政策和財政政策對受益對象有選擇性,信用擔保政策是一種間接優惠政策,而信貸及金融服務政策主要是指國家通過調整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及銀行金融機構內的組織形式,以保證銀行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在實務中得以落實,緩解或較大程度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達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目的。綜上考慮,本文選擇對信貸及金融服務政策的效應進行分析和研究。

(二)相關研究回顧對于政策效應的評價,多數研究都是對政策效應進行簡單的描述性統計,實證研究相對較少。對中小企業信貸及金融扶持政策的研究中,多數學者都是從大金融機構和小金融機構兩者對中小企業企業作用大小的角度進行研究,研究結果也存在一些差異。Berger等人(1995)認為小金融機構更適合小企業信貸;而Jayaratne和Wolken(1999)對小金融機構在小企業信貸上的成本優勢假說進行了檢驗,結果并不支持此結論。而國內大多數學者是支持Berger觀點的(如林毅夫、李永軍,2001)。林毅夫等(2001)認為在間接融資中,大企業在經營活動的透明性、抵押及貸款規模效應等原因,大金融機構更偏好對大企業的貸款。與大金融機構不同,中小金融機構比較愿意為中小企業貸款,這主要得力于信息方面的優勢。陳曉紅(2000)指出,應從三個方面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第一重構商業銀行與中小企業的關系,建立中小企業的主辦銀行制;第二建立政策性中小金融機構;第三大力發展非國有商業性中小金融機構。他們認為小金融機構能夠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的促進作用更大。

程慧霞(2004)選擇我國1997年~2002年的中小企業產值為因變量,以大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和中小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得出結論:在一定條件下,中小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增加對中小企業產值增加有較大的促進作用,大金融機構貸款額增加對中小企業產值增加的作用沒有中小金融機構顯著。

王婷(2007)選取“浙江省民營企業工業產值”為因變量;以“浙江省金融機構年末存款余額”、“全省地方金融機構年末存款余額”和“全省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得出結論:全省地方金融機構的年末存款余額與全省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的增加能夠存進民營企業的發展,全省金融機構年末存款余額與民營企業的總產值負相關。

上述研究中都是以研究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對中小企業產值的促進扶持作用,但是在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中,中小企業的貸款只能占很小比例,尤其是大金融機構。因此用大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中小金融機構年末貸款余額并不能代表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二、實證分析

為研究大金融機構和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促進扶持作用,本文以浙江省中小企業總產值為因變量,以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和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時間跨度為1990年到2008年。其中大金融機構包括國有銀行和股份制銀行,小金融機構包括城市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機構。

(一)回歸模型構建本文建立如下模型:

Y=a+b1X1+b2X2+§

其中:a為回歸常數;b1、b2為回歸系數;§為隨機誤差;X1為浙江省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 X2為浙江省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Y為浙江中小企業總產值。

(二)數據來源“浙江省中小企業總產值”直接來源于《浙江非國有經濟年鑒》;“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為“城市信用社對中小企業貸款年末余額”、“農村合作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和“城市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三者之和;“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為“浙江省國有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和“浙江省股份制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的合計數,其中,各銀行對中小業的貸款余額為各銀行對農業貸款、對鄉鎮企業貸款和對個體及私營經濟貸款三者之和。“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和“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數據根據《浙江金融年鑒》整理而得。

(三)實證檢驗與結果分析通過多元線性回歸得到:

Y=327.88+6.58X1+24.79X2

方程的R2為0.981,調整的R2為0.980,模型的擬合度整體較好,自變量對解釋變量具有97.695%的解釋能力。方程的F值為837.495,整體顯著性水平在95%以上。

從上述的回歸方程中可以看出,當大金融機構和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均無貸款時,中小企業總產值為327.88億元;“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和“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款余額”為變量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與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年末貸款余額的增加,都能夠促進中小企業總產值的增加,它們若是分別增加1元,可使中小企業的總產值分別增加6.58元和24.79元。這與浙江省的實際情況是相符合的。可以從兩個方面進行解釋:一是大金融機構目前還處于金融機構的主導地位,大金融機構的目標客戶一直定位于大企業,雖然在政策的指引下,成立了專門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團隊,但是中小企業從大金融機構的貸款比例遠遠低于大企業從大金融機構的貸款比例,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門檻相對是比較高的,能夠符合大金融機構貸款標準的中小企業在本行業中處于較高層次,屬于優質企業,也可以說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數量較少,但是質量較高,所以1元的大金融機構貸款能夠為中小企業帶來更高的總產值。二是在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總額中,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只占23%―40%。而且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相對于大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而言,比例太小,所以1元的大金融機構貸款能夠為中小企業帶來更高的總產值。

三、對策建議

根據本文的結論,大金融機構(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商業銀行)和小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分別增加1元,中小企業的總產值分別增加24.79元和6.58元,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在絕對值和相對值上與小金融機構相比都較低。所以短期內在增加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會為中小企業帶來更大的產出。然而要想從根本上改變現有中小企業融資困境,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中小企業等多方面的合作,實行綜合治理,逐步加以解決。根據上面的實證研究,應該從政府、銀行和中小企業三方面共同努力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一)政府方面政府應該制定相關政策加大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與金融服務政策。所幸的是政府已經認識到了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的重要作用,出臺了一系列信貸政策來加強國有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如2009年12月1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四大金融機構在人民大會堂簽署了《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合作備忘錄》。2010年3月8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合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要加強和四大金融機構的務實合作,充分發揮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各自優勢,發揮四大金融機構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示范和帶頭作用。

(二)銀行方面由于還沒有建立一個完善的客戶細分、市場細分、立體化、多層次的銀行體系,在大金融機構(國有商業銀行)市場份額還占70%以上的情況下,中小企業的融資依然要依賴傳統的大金融機構,但是要對這些大金融機構進行制度創新。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的授信制度政策和程序、在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與之相適應的金融服務。

(三)中小企業方面既然大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對象是高品質中小企業,所以中小企業不能僅靠政府的扶持政策,應該從自身考慮,完善自身,提高自身的財務狀況、盈利能力等。同時可以從完善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小企業誠信制度建設兩面提高中小企業的品質。

參考文獻:

[1]王婷:《民營企業融資政策評價――以浙江省為例》,《時代經貿》2007年第9期。

篇3

民營企業力量不可小覷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企業從無到有經歷了20多年的發展歷程,有些早期很風光的民營企業如今已不見了蹤影,而有些已經發展成為巨無霸型的大企業,也有很多仍然處在默默無聞的發展狀況。中小型企業在中國經濟中起到著非常重大的作用,因為民營企業比較靈活,而且國內提倡國有經濟作為主體多元化經濟。多元化指的就是民營經濟也就是中小型企業。中小型企業可以延伸產業鏈帶動更多的經濟效益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吸納更多的就業人群,并解決就業問題。還可以起到提高人口素質的目的。民營經濟已經是我國國民經濟的半邊天,尤其是在比較發達的東部地區。

中小企業因數量多、分布廣、經營靈活,適應市場能力強,在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他們是社會的推進器和穩定器,是創造就業機會的主渠道,是最活躍的創新基因,也是大企業發展的重要依托。

多重不利因素疊加下,今年是中小企業發展比較困難的一年,中小企業不同程度存在生產成本上升、融資困難等難題。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工程師朱宏任在此前舉行的2011年上半年全國工業通信業運行形勢會上表示,中央對中小企業十分關心,對于目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會有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陸續推出。

新華社記者近期在浙江、福建、廣東等省份調研發現,在“三荒”“三高”影響下的沿海中小企業普遍陷入生存困境。相關人士建議,需加強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的針對性,在下決心順勢淘汰一批落后產能的同時,有區別的加大力度扶持一批優質企業,避免民營中小企業主喪失信心。

中小企業利潤率已不足3%

前7個月整體利潤率不到3%,60%~70%的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生存困境……一組最新數據再度引發了各界對中小企業發展的高度關注。

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副局長黃利斌9日表示,今年1~7月,我國規模以上企業運行狀況良好,但困難企業更加困難,特別是小微型經營困難加劇,中小企業整體利潤率不到3%。黃利斌是在當日舉行的《2011年中國工業經濟運行夏季報告》會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報告指出,下一步將加快出臺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相關配套政策,并根據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研究有針對性的措施,重點扶持小微型企業。另據可靠消息,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會議召開在即,屆時,進一步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將出臺。

多措并舉解決難題

業內人士表示,中小企業發展已經引起高層關注,對于目前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會有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扶持措施陸續推出。

根據10月9日的報告,相關部委將繼續落實好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快出臺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相關配套政策,擴大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市場準入范圍,消除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形成國家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中長期預期,增強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特別是針對融資難問題,報告建議,要優化信貸結構,加強小企業資金支持,多措并舉,加快金融體制機制改革和組織制度創新,充分發揮好市場機制和政策支持的作用。采取風險補償,財政貼息、營業稅減免等方式,支持商業銀行增加對小企業貸款。拓寬小企業融資渠道,加大對創業投資的引導和支持力度。密切關注企業資金周轉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防止因相互拖欠引發資金鏈斷裂。

此外,報告提到,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各項國家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投資國家鼓勵類項目等,安排資金給予補助,支持中小企業轉型升級。

國務院出臺9大措施支持小型企業脫困

另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10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

會議指出,小型和微型企業在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科技創新與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當前一些小型微型企業經營困難,融資難和稅費負擔偏重等問題突出,必須引起高度重視。要加強金融服務和財稅扶持,主要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和環保政策、能夠吸納就業的科技、服務和加工業等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引導和幫助小型微型企業穩健經營、增強盈利能力和發展后勁。

金融政策措施

(一)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對達到要求的小金融機構繼續執行較低存款準備金率。商業銀行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加強貸款監管和最終用戶監測,確保用于小型微型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

(二)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除銀團貸款外,禁止商業銀行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商業銀行向小型微型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

(三)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逐步擴大小型微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積極穩妥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融資工具。進一步推動交易所市場和場外市場建設,改善小型微型企業股權質押融資環境。

(四)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余額和客戶數量超過一定比例的商業銀行放寬機構準入限制,允許其批量籌建同城支行和專營機構網點。對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所對應的單戶50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在計算存貸比時可不納入考核范圍。允許商業銀行將單戶授信500萬元以下的小型微型企業貸款視同零售貸款計算風險權重。適當提高對小型微型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五)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強化小金融機構重點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社區、居民和“三農”的市場定位。在審慎監管的基礎上促進農村新型金融機構組建工作,引導小金融機構增加服務網點,向轄內縣域和鄉鎮地區延伸機構。

(六)在規范管理、防范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嚴格監管,禁止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對小型微型企業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場原則進行,減少行政干預。

財稅政策措施

(一)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稅收扶持力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將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延長至2015年底并擴大范圍。將符合條件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技術服務示范平臺納入科技開發用品進口稅收優惠政策范圍。

篇4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途徑 財稅支持 政策引導 對策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國中小企業在繼續承擔社會經濟發展任務的同時面臨著產業結構升級的挑戰,急需資金提高企業的研發能力和管理水平。然而對于那些手頭有項目、心中有抱負、發展缺資金的中小企業而言,融資難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發展。解決上述問題既需中小企業自身素質的提高,更需依賴外部資金的支持。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政府在促進中小企業融資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本文就政府幫助中小企業融資的途徑提出了對策建議。

一、政府在支持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不足與成因分析

1、財稅支持力度不夠。由于國內的財稅政策體制,政府在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上仍心有余而力不足。一是政府財政對中小企業的扶持資金總額僅為財政一般預算的1%左右,占比較低。因其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惠及面比較廣,所以大多數中小企業獲得扶持資金十分有限。遠遠無法滿足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要求。二是科技金融發展緩慢。由于政府對科技成果轉化補償專項基金注入較少,因而使得協作銀行放大中小企業授信額度增加有限。三是推進稅收改革力度不夠。盡管國外發達國家早已普遍推行了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但在我國至今未能實施,導致企業固定資產更新速度慢,生產設備落后,產品質量上不了檔次,國際競爭能力薄弱等狀況。

2、政策性擔保公司由于成立時間較短,在運行中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政府出資的政策性擔保公司對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技術進步項目貸款擔保與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比例不協調,對流動資金貸款擔保占比高達80%以上,而對技術進步項目貸款擔保不足20%,不利于中小企業的持續跨越式發展;二是政策性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率偏高,一般為利息的1.5%以上;政府投入政策性貸款擔保公司的資本金比較少,可貸資金規模較??;三是尚未開展吸納民間游資工作,擔保公司的資本金擴張速度慢,與中小企業的發展要求不相匹配。

3、政府為中小企業的發展僅僅停留在一般層次的服務。主要表現:一是在引導企業通過相互參股、兼并等方式來幫助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的路子還不寬;二是在幫助龍頭企業低成本擴張和上市融資,從而實現以資本來帶動中小企業的發展思路探索還不夠。

4、政府的政策與政務環境有待于進一步改進。一是對有形資產的評估、質押雖能基本滿足企業部分融資的需要,但存在等待時間長、費用高等現象;二是對無形資產的評估、質押貸款等管理辦法需待進一步探索與完善。

二、對策與建議

(一) 進一步完善政府財稅扶持的政策。中小企業盡管對財政的貢獻份額比較小,但企業數量眾多,若加以扶持培育,完全可以使這些企業逐漸成為經濟增長的主力軍。因此政府要進一步地對本地區中小企業的產業結構作詳細分析,運用政府財稅政策對宏觀經濟的調控職能,從資金、稅收、融資、財務管理等方面出臺和整合相關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和獎勵政策,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一要積極推進增值稅的轉型,擴大中小企業增值稅的抵扣范圍,積極推行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計算法、企業利用留存收益再投資的行為進行退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所得的資金僅用作為企業再投資的發展資金,鼓勵企業強化內源融資機制。二要加快中小企業的技術進步、產業升級速度,為其快速健康發展注入動力, 逐漸形成一批小而特、專而精、優而名的特色特色產品,在大企業的“夾縫”中求得生存和發展。

加大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扶持,提高創新能力,變“輸血”為“造血”。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創新能力差的特點,只有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機制創新來全面提升競爭實力。因此政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引導和培訓,加大科技創新扶持資金。根據具體情況不斷調整創新基金的使用范圍。重點扶持國家鼓勵的產業并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中小型科技企業。著重支持中小企業在技術開發初期的原始創新,如申請自主知識產權、買斷專利所有權等新項目的實施給予科技創新基金的重點傾斜扶持。制定科技創新基金的監督制度與績效考核辦法,使政府的科技創新扶持資金更具安全性、規范性、效益性,同時政府也應合理地分擔企業在創新活動中失敗的風險。

加大科技成果轉化風險補償專項資金盤子,引導協作銀行向企業以發放項目貸款的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即:政府對中小企業注入風險補償資金(政府財政資金),協作銀行在政府風險補償資金的基礎上給予放大貸款授信額度。政府財政資金注入越多,協作銀行授予信額度越大。重點扶持省級以上科技孵化器內企業、省級以上高新區內企業、省級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所創辦的企業,促進這類科技型企業的成果早日產業化。

(二)政府引導企業相互參股、相互擔保,形成多元化融資渠道。一是鼓勵實力較強的企業低成本擴張,對實力相對較小又急于投資的企業進行參股或擔保,以使資金緊缺的企業盡快獲得資金用于項目的建設投資。二是積極利用資本市場,特別是中小企業創業板塊的上市融資。通過企業之間的重組,以創新能力強的優質企業為龍頭與資本市場對接,帶動一個或數個中小企業的協同發展。三是要完善債券擔保的信用評級制度,有計劃地建立債券融資市場,向企業或社會發放企業債券,以實現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政府要對財政扶持資金應作一些改革的償試。變一昧的撥付為政府、中小企業共同參與建設的互助機制。政府為每個中小企業設立專項基金賬戶,企業每年從銷售額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進入專項基金帳戶,并在稅前列支,進入企業專項基金帳戶的資金一律計息。企業專項基金由政府統一調度使用。企業需要融資的項目,經過權威機構的評估后首先從企業自己的專項基金賬戶中支出,不足部分由政府協助企業調度專項互助基金為其融資貸款。政府負責對企業項目資金的使用全程監督。政府還可以向民間游資募集,增加政府專項基金的盤子,對民間募集資金實行保息分紅。融資項目完成后,再從項目投產后的若干年內所取得的銷售收入中提取略高于其它產品的銷售收入的比例提取專項基金。從而使中小企業的專項基金的盤子越來越大,融資渠道越來越寬。

政府要創造條件搭建服務平臺,為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創造交流溝通的機會。既可以幫助中小企業熟悉各種金融產品和服務,獲得有關融資的信息,又便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深層次的了解,與有發展潛力的企業建立穩固的銀企合作關系,實現銀企雙贏的目標。同時通過搭建中小企業的融資網絡服務平臺向外界宣傳展示中小企業的發展情況,幫助企業吸引外部投資者。

(三)政府既要努力辦好具有政府擔保職能的貸款擔保公司外,又要積極扶持鼓勵由企業法人組成的股份制貸款擔保公司。政府在向具有政府職能的貸款擔保公司一次性注入開戶注冊資本金后,每年還要從其擔保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不斷注入貸款擔保公司,使其資本金持續得到補充。同時還要積極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投資入股,使資本金不斷得到擴充,增強其貸款擔保的額度與抵御風險的能力。除此之外,還要積極鼓勵由企業法人組成的商業性質的股份制貸款擔保公司,從而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積極參與相互共存的貸款擔保體系,扭轉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局面。

政府下屬的辦理財產抵押登記、評估、保險、公證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為中小企業開辟“綠色通道”,簡化相關手續,減少中小企業獲得抵押擔保貸款的成本。同時要努力提高對機器設備、企業庫存、無形資產等的評估能力,以盡快適應抵押擔保貸款的創新趨勢。

(四)政府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市場的建設。知識產權市場在我國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沒有國外知識產權市場的完善與權威。無形資產評估難是造成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難的關鍵之所在。特別是進入后金融危機時代,資金不足是束縛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瓶頸之一。因此,一是要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權威評估機構,提高知識產權的權威評估水平,準確評估知識產權的實際價值與潛在價值,從而使銀行能放心給予授信額度。二是建立知識產權作為股權的登記中心,可以掌握企業的股權結構及其變動。三是對質押物的知識產權必須產權明晰,并可以進行交易與變現,使得中小企業的知識產權交易透明化,并可通過競買的方式以解決融資。四是協助銀行做好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后的跟蹤管理,防范違規轉讓已經質押的知識產權,對知識產權的價值進行動態監督,對出現知識產權的價值有明顯下降的情況,應及時采取相應的資產促使措施,確保知識產權市場的健康發展。五是政府要加大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權行為,決不姑息。

(五)政府可以組織中小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財會人員進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企業的誠信度,促進中小企業的財務制度逐步走向規范化。融資的中小企業應規范地披露自身的信息,減少與金融機構和投資者的信息不對稱。為了降低金融機構獲取中小企業信息的成本,政府與當地銀行共同建立企業信用和經營狀況的數據庫。對生產經營的企業進行信用等級分類,對不同信用等級企業的貸款額度、利率優惠、擔保手續等區別對待。對有意騙貸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政府要與金融機構一起引導和規范好中小企業的融資行為,防止和打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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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武巧珍,劉扭霞.中國中小企業融資[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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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面臨的困境分析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的第二輪危機正在逼近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生存環境呈現不斷惡化的趨勢,人工成本上升、原材料漲價、資金短缺、利潤大幅度萎縮,經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商務部研究院不久前對溫州35家企業抽樣調查顯示,四分之一的企業虧損,利潤超過5%的企業不到10家。據媒體報道,浙江溫州中小企業出現“倒閉潮”效應,盡管銀監部門和浙江省有關部門否認溫州中小企業存在“倒閉潮”,但也承認其維持生存確實有困難。事實上,不僅是溫州,珠三角、長三角等廣大區域的中小企業多已陷入生存危機。

據國家統計局數據,今年1~4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14,869億元,同比增長29.7%,其中,私營企業實現利潤3766億元,同比大幅增長47.4%。但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是全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利潤的數據,所謂規模以上是指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而多數中小型企業并不在這一統計口徑之內。工商聯4月份在對江蘇、浙江、廣東等16個省的中小企業進行調查時,不少企業表示,現在比2008年金融危機時還要艱難。

隨著通脹抬頭,當下政策緊縮預期也在升溫。流動性持續收緊,銀行頭寸緊張,企業融資難度加大,尤其是中小企業普遍資金鏈吃緊。據《經濟參考報》報道,中小企業流動資金抵押貸款,必須提供資產負債、利潤、現金流量三張報表,提供固定資產數額,此外,金融部門還要到現場考察。融資的門檻高、條件多、審查嚴。除了融資難,融資貴也讓一些中小企業望而卻步。銀行對于中小企業貸款利率上浮30%左右。

“新非公36條”出臺之初曾被寄予厚望,但實施一周年,效果令人失望。例如,為推進民間資本進入壟斷領域,國務院多次出臺文件,明確提出“鼓勵民間資本通過兼并重組進入壟斷行業的競爭性業務領域”。但具體執行的政府部門和相關的壟斷行業態度消極,只有北京、廣東、浙江、江蘇等為數不多的省市制定了實施細則。一些政府部門積極支持國企投資,對民間投資則有意無意地加以限制,使得一些壟斷部門或行業如鐵路、金融、能源等領域民間投資沒有進展,而其壟斷卻有強化趨勢。在金融領域,“新非公36條”明確提出“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城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但目前金融機構執行的仍然是2008年的規定,即城鎮銀行發起必須由商業銀行作為控股股東。

稅負重是中小企業經營條件和經營情況惡化的一個重要因素。中小企業稅負涵蓋項目較多,而且很多領域還存在同行業不同稅、重復交稅等問題。一份基于某地稅務部門提供的企業財務指標及入庫稅款數據的統計顯示,我國東部某省2008年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小口徑總稅率(企業承擔的純稅收收入占其商業利潤的比重)為28.64%和32.79%,而大企業的小口徑總稅率平均值為14.59%。另據調查顯示,2010年一季度,49.9%的企業認為“稅費、社保等負擔過重”是當前企業經營發展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僅次于“人工成本上升”和“能源、原材料成本上升”。稅負重再加上成本的壓力,致使很多中小企業、微型企業不偷稅漏稅基本上就難以贏利。這又導致中產收入階層難以擴大,市場內生動力難以培育和形成。

造成目前中小企業困境的,是其所置身的對其不利的市場環境: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擁有龐大的市場和體制資源,能夠獲得巨大的壟斷利潤;而中小企業要承擔繁重的稅負,卻在資金和政策優惠方面卻被邊緣化,使得其生存發展空間嚴重受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是整個經濟系統的細胞,是經濟運行鏈條上的重要一環。我國絕大部分企業是中小企業,中小企業如果運轉不靈,發展受限,不僅會嚴重影響我國的就業形勢,而且會使整個國民經濟發展受阻。

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從根本上說,扶持中小企業要以提升其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使其形成自主創新、自我發展的機制,從而在激烈的國內外市場競爭中能夠不斷成長壯大。但在新一輪危機來臨的當下,中小企業連延續生存都很困難,更不用說發展。因此,當下需要政府加大扶持力度,首先是要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為其創造生存發展的良好環境,以改變中小企業在市場中的劣勢地位。

1.給予中小企業更大的生存發展空間。不可否認,大企業是國民經濟的脊梁,是一個國家經濟實力的象征。沒有大企業大集團的支撐,國家的強大是不可能的。事實上,我國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團隊經過多年的扶持和發展已經變得十分強大。在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上,1992年中國只有2家,2003年為12家,2008年達到26家,2010年更猛增至54家。其中絕大部分是國有企業。但是,我國是一個人力資源較為充足、資本相對缺乏的國家,過度發展國有經濟和大企業,不利于資源稟賦豐富的產業發展,還會使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空間受到擠壓,影響就業和民富?!吧锒鄻有浴钡脑砀嬖V我們,企業多樣化發展,整個國民經濟才能充滿活力。毋庸置疑,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中小企業獲得了較快發展,向民營經濟敞開大門的領域越來越多。但目前一些壟斷行業的準入門檻仍然太高,尤其是外資能夠進入的產業領域,中小企業卻不能順利進入。因此,要改變政府深度干預經濟、過度偏好外企、歧視和過于約束民營企業等有違市場經濟規律的做法,采取切實措施,加快打破行業壟斷格局,允許和支持中小企業進入石油能源、通信、交通、金融等領域,給中小企業更大的發展空間。這不僅可以救活眾多中小企業,而且迫使國有壟斷型企業加速改制,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降低成本,加速經濟增長。

2.實施優惠的中小企業財政稅收政策。國際上很多國家對中小企業都有明確的財稅扶持政策,普遍對中小企業采用低利率、高免稅額的做法。如美國將與小企業密切相關的個人所得稅降低25%,資本收益稅下調至20%,對小企業的R&D投資采取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并規定聯邦政府采購合同的23%必須給小企業;日本的中小企業在遇到經營困難時可以獲得財政支持,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可以得到稅收優惠和資金補助。日本、泰國和盧森堡對小企業銷售額的稅率分別為0.3%、1.5%和1%,德國、愛爾蘭、希臘和意大利規定的免稅額為年銷售額12,108美元、48,273美元、7984美元和14,825美元。當下,中小企業面臨困境,要通過進一步調整稅收結構和優化稅制,通過各種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政策,對中小企業進行扶持,以幫助其減輕要素成本上漲壓力。要推進增值稅轉型,擴大中小企業增值稅抵扣范圍;對中小企業的技術開發和創新活動要給予財政補貼,并以貼息貸款的方式優先為其提供政策性融資。要加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要為科技創新活動提供直接的財力保障,分攤企業的研發成本,補償企業的外溢損失,鼓勵企業自主的創新活動;另一方面,要支持創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發揮市場資源配置的基礎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中小企業創新打開偏好風險的股權融資渠道,對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的中小企業應給予稅收減免。要加大力度清理行政審批費用和治理亂收費,以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還要綜合利用財政和金融政策手段,采取放水養魚的方式,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生存環境。

3.對中小企業貸款實行特殊的政策支持。給予中小企業貸款政策支持也是國際通行的做法。要使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環境切實得到改善,必須借鑒國際上成功的經驗,調整信貸結構,創新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模式和業務流程,對基本面和信用記錄良好、有市場、有競爭力、有訂單但經營或財務暫時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加大信貸及多元化融資支持。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有必要將中小企業的信貸額度單獨列出,以防止信貸資源被大企業擠占,保證中小企業的信貸需求。為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可實行差別利率,尤其是降低實體經濟的中小企業貸款利率。為滿足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資金需求,必須著力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在創業板上市。由于給中小企業貸款承受較大風險,審貸成本又高,中小企業在申請貸款方面往往處于不利地位。根據“麥克米倫缺口”的討論,銀行偏向于減少中小企業或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的內在原因,是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逆向選擇,而政府擔保是克服信息不對稱問題最重要的手段。為此,應著力建立和完善全國性的、省級的、地市級以及縣級的多層次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以克服信息不對稱而導致交易成本較高的障礙。同時要加強中小企業金融統計和信息動態監測工作,及時掌握其金融服務信息。還要推進專門的行業金融機構建設,借助這一銀行專業化經營的有效方式,開展差別化的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高效率和高質量的金融服務。

4.對中小企業實施多樣化的扶持。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分布分散,涉及面廣,企業之間有著顯著的差異性。單一的扶持政策顯然不能滿足中小企業多樣化發展的要求,需要實行差別化的扶持政策。美國就實行針對性較強的小企業政策。如對具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小企業,政府將其作為提供銀行貸款擔保的重點對象,貸款限額高于一般小企業;而對于少數民族、殘疾人等處于不利競爭地位的人員所創辦的小企業,則提供更為優惠的直接貸款,以改善這類人群的就業狀況。我們可借鑒美國的做法,根據中小企業的實際狀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扶持,而不應施以濟貧扶弱式的扶持政策。具體說來,對規模較小、實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政府要從財政、稅收、金融、信息等方面加以幫助和引導,提升其市場競爭力;對于具有創造性和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就要根據其所具有的競爭優勢和發展前途,對其實施傾斜性的鼓勵和扶持政策,推動其向最有利的領域發展,以最大限度地擴大扶持政策的效果;對于弱勢群體人員創辦的企業,應給予更多的更直接的政策扶持。政府也應動員和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中小企業的扶持,而不應是政府單方面的。在服務內容上,應以滿足中小企業實際需求的方式展開,進行菜單式服務,由中小企業自主進行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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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證明,中小企業是就業崗位的主要創造者,具有巨大的就業容納量,吸收就業效果最好,發展中小企業對增加就業具有倍增作用。這不僅因為中小企業技術構成較低,勞動密集程度較高,單位投資安排的就業人員比大型企業多得多,而且中小企業反映靈敏,上馬迅捷,建設周期短。創業者由于擁有某項專利或發現某個市場機會,或找到某個條件優越的地理位置等,都可能創辦自己的企業。據測算,在我國,創造一個就業崗位,大型企業需投資22萬元,中型企業需投資12萬元,小型企業只需投資8萬元,微小型企業(家庭工業)的投資更少。

從根本上說,中小企業的發展最終取決于其核心競爭力,因此,扶持中小企業要以提升其核心競爭力為目標。但在國際金融危機肆虐、就業面臨困境的當下,政府尤其要在下列幾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以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改變中小企業在市場中的劣勢地位,從而扭轉就業困局,促進有支付能力的消費需求持續增加。

1 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生存發展空間。從實踐上看,多年的“抓大放小”已使得以央企為代表的國企團隊十分強大。為保持中國經濟的活力,尤其是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從“抓大放小”轉向“扶小放大”是一項現實的選擇。在國有企業復興之時。應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生存發展空間。目前一些壟斷行業的準入門檻太高,民間資本不能順利進入,不能享受“國有待遇”,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民間資本通過地下通道短期逐利的現象。因此,要加快打破行業壟斷格局,允許和支持中小企業進入通訊、石油能源、交通、金融等領域。

2 強化對中小企業創業的支持。中小企業是最具活力的經濟主體,為保持中小企業的活力,應加大對創業的扶持力度。要降低創業門檻,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降低企業注冊資本要求,放寬高科技產業的知識產權投資比例限制。搭建資金扶助平臺,給缺乏啟動資金的創業者提供優惠貸款或貼息貸款等。要特別鼓勵那些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創業,對技術含量高、創新性強的項目應給予一定的輔助資金,以提高創業的成功率。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創業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培訓,幫助創業者掌握經營管理、市場營銷、法律法規、融資理財等方面的知識以及提供項目論證、業務咨詢和決策參考等幫助。要大力扶持微小型企業(家庭工業)的發展。

3 實施優惠的中小企業財政稅收政策。很多國家都有明確的財稅政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如美國將與小企業密切相關的個人所得稅降低25%,資本收益稅下調至20%,對小企業的R&D投資采取減免稅收的優惠政策,并規定聯邦政府采購合同的23%必須給小企業;日本的中小企業在遇到經營困難時可以獲得財政支持,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可以得到稅收優惠和資金補助。我們要扶持面臨困境的中小企業,就要通過各種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政策,幫助其減輕要素成本上漲壓力。當前,要推進增值稅轉型,擴大中小企業增值稅抵扣范圍;對創新創業型中小企業,可采取加速折舊等多種稅收優惠形式;對從事技術開發的中小企業進行財政補貼,對其新品開發、員工培訓等活動提供無償資金資助,并以貼息貸款的方式優先為其提供政策性融資;中小企業吸納下崗失業人員就業應給予稅收減免;政府采購政策應適度向中小企業傾斜:個人獨資和合伙制中小企業可在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之間進行選擇,避免重復征稅;繼續調整出口退稅政策,適時提高相關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大力清理行政審批費用和治理亂收費,以減輕企業負擔。還要綜合利用財政和金融政策手段,采取放水養魚的方式,為中小企業創造更好的生存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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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財政政策;評價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2)10-0016-03

一、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政策梳理

(一)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財政補貼政策

1.對農業保險的保費補貼。2007年,財政部印發《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管理辦法》(財金[2007]25號),啟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試點工作,對內蒙古、吉林、江蘇、湖南、新疆和四川等六省的五種農作物給予保費補貼,試點險種的保費由中央和省級政府各負擔25%后,其余50%由農戶承擔,或由農戶與龍頭企業和省、市、縣級財政部門共同承擔。

2.針對農村貧困群體發展的貸款貼息。為引導金融資本投入農村貧困地區,中央財政自1998年起安排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并不斷改革和完善扶貧貸款貼息制度,擴大承貸主體,豐富資金來源。另外,為提高扶貧貼息貸款的使用效率,2008年,國務院扶貧辦聯合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了《關于全面改革扶貧貼息貸款管理體制的通知》(國開辦發[2008]29號)。該通知明確提出,進一步將扶貧貸款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下放到省,其中到戶貸款管理權限和貼息資金全部下放到縣;扶貧貸款由自愿參與的任意機構承貸;到戶貸款按年息5%、項目貸款按年息3%給予貼息。

3.針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的費用補貼。自2008年起,財政部開始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給予費用補貼,減輕財務壓力。2009年財政部出臺《中央財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1號)規定,對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上年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上年末存貸比高于50%且達到銀監會監管指標要求的村鎮銀行,按其上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2010年,又將西部基礎金融服務薄弱地區的金融機構網點納入補貼范圍。

4.針對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資本金補貼。這主要是針對農村金融機構在改革過程中出現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低、不良資產多等問題,定向給予的財政扶持政策和措施。根據《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0》統計,目前,這種政策共實施了三次。一是支持農業銀行改革。2008年,在農業銀行股改過程中,財政通過中央匯金公司向農業銀行注資1 3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提高農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二是支持農村信用社改革,對1994―1997年因開辦保值儲蓄虧損的農村信用社給予補貼,累計撥付88.5億元。三是支持農業發展銀行拓展業務,強化政策性支農功能。

(二)中國現行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稅收政策

1.營業稅優惠政策。201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及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

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延長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稅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1號)對上述通知中第3條規定的“對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由銀行業機構全資發起設立的貸款公司、法人機構所在地在縣(含縣級市、區、旗)及縣以下地區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征收營業稅”政策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2.所得稅優惠政策。2009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對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實施稅前扣除。2011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關于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規定上述通知中規定的政策執行期延長至2013年12月31日。

2010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對保險公司為種植業、養殖業提供保險業務取得的保費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比例減計收入。

(三)其他財政政策

1.財政獎勵。2009年財政部出臺《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9]30號)規定,在黑龍江、山東等六個試點省(區)開展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試點,對縣域金融機構上年涉農貸款平均余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給予獎勵。2010年,財政部進一步完善試點政策,將試點范圍擴大到18個省(區)。

2.財政相關配套制度建設。金融財務制度方面,財政部放寬了金融機構對涉農貸款的呆賬核銷條件,授權金融機構對符合一定條件的涉農貸款進行重組和減免,可酌情減免本金和表內利息。金融機構業績考核方面,將涉農貸款等指標作為加分因素納入績效考核體系,使支農業務對金融機構的薪酬水平產生積極影響,激勵金融機構主動支農。

二、中國現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政策評價

(一)現行財稅政策對農村金融發展的促進作用

一系列財稅政策的頻頻出臺以及政策協調性的不斷增強,使得近年來,對農村金融扶持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目前,這種正向的激勵引導作用已初步顯現效果:金融機構涉農貸款明顯增加,越來越多的資金流向了農村,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能力也在不斷增強。截至2010年末,全國涉農貸款余額達11.77萬億元,占各項貸款余額的23.1%,比2007年末增長92.4%。其中農村貸款余額98 017.4億元,占金融機構全部涉農貸款余額的83.3%;農村貸款中農戶貸款余額為26 043.3億元,比2007年末增加12 644.8億元,占全部涉農貸款余額的22.13%(見圖1)。

(二)現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政策存在的不足

但是,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應看到,中國雖在多項規劃、政策等方面涉及對農村金融發展的財稅優惠,但目前,中國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仍然是不夠的,農村金融的供給依然是嚴重不足的。

首先,從結構上看,由于目前很多政策處在試點階段,所以,政策實施的地區差異明顯,受益范圍也具有明顯的不均衡性。就覆蓋面來看,2009年,全國還有2 549個鄉鎮沒有金融機構,大量的農戶或者農村產業集團貸款需求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同時,涉農貸款不良率達7.4%,明顯高于工業貸款的2.29%,大企業貸款1.15%,中小企業4.5%的不良率。①

其次,從作用時效來看,很多稅收優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時效性,沒有形成長期穩定的政策機制(見表1)。

最后,從作用對象來看,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不足,亟待加強。具體看,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財政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力度不夠。農戶小額信貸是以農戶為特定服務對象,以農戶的信譽作為擔保、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其在發展農村經濟、提高農民收入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對農戶發放貸款額度小、風險大、受益少,大部分金融機構對此興趣不是很大。因此,作為農村金融市場重要構成的農戶小額信貸亟須國家的扶持,尤其是國家財政政策的支持。但是,目前財政政策對農戶小額信貸的支持力度是不夠的。例如,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點多面廣、工作量大和額度太小的特征使得其管理成本和固定成本相對于其他類型貸款業務要高得多。高成本、高風險決定了它的利率應該比較高,而這一問題的解決途徑就是或允許對農戶提高貸款利率,但這可能影響農戶對貸款的使用,或通過財政補貼來維持較低的小額信貸貸款利率。但中央政府和全國大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出臺相應的財政扶持政策,即使有些地方政府在財政上有所扶持但扶持的力度不夠,這就必然導致農戶小額信貸發放機構積極性不高。

2.財政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不夠。盡管近些年來,中國在農村金融機構的稅收上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減輕了農村金融機構的稅收負擔,在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其積極性。但對于某些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而言,目前的政策,優惠力度不足,效果一般。(1)小額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是由一個自然人設立,其經營業務主要是為種植業、養殖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戶個人等提供質押貸款、抵押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對于小額貸款公司來說,目前企業的整體稅負仍然較高。按照現行規定,小額貸款公司屬一般工商企業,需繳納包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教育費附加等七個稅種,2010年,小額貸款公司的稅負約占營業收入的30%,遠高于農村信用合作社。由于稅負較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回報率較低,遠不及投資實業的投資回報;其自然人股東稅后收益率僅為5.4%。① (2)村鎮銀行。村鎮銀行是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目前,在財政支持、稅收管理等方面,村鎮銀行執行著與其他商業銀行一樣的標準,而村鎮銀行的發展有其自身獨特之處,在目前的政策體系中,針對村鎮銀行自身發展特點的政策較少,故現行政策對村鎮銀行發展的可操作性不強。例如,村鎮銀行成立的初始階段恰恰是其發展最艱難的階段,但按照國家的相關政策,在它開辦的前兩年基本得不到任何補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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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b and Evaluation of Fiscal Polici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ural Finance

ZHANG Zhi-jie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Faculty of Pubic Finance and Taxation, Beijing 100070,China)

篇8

努力緩解中小企業經營壓力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中央財政及時采取措施,努力緩解中小企業經營壓力。主要包括:一是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重點支持信用擔保機構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業務;二是多次提高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使涉及相關產品的廣大中小企業得到實惠;三是及時出臺辦法,明確中小企業不良貸款處置辦法,增強金融機構化解不良資產的能力,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投放力度;四是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減輕企業和社會負擔。這些措施實施以來,成效已陸續顯現。

2008年,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巨大沖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瓶頸,中央財政在年初安排2億元擔保業務補助資金的基礎上,下半年進一步追加安排10億元,資助了33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中央財政擔保業務補助資金政策顯示出較強的示范效應,地方各級財政紛紛進一步加大了對中小企業政策扶持力度。據統計,2008年下半年,安徽、江蘇、廣東等15個省份財政部門共增加支持中小企業的各項資金約100億元,重點用于支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以及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等方面。地方財政在效仿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政策的基礎上,還因地制宜探索實施了準備金補助、業績獎勵、風險補償等多種扶持方式。如江蘇省出臺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增資補助辦法,安排2億元補助資金,帶動了93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新增注冊資本38億元;江西省試行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管理平臺的孵化融資模式。與此同時,部分地方財政出資設立了中小企業信用再擔保機構,以發揮其增強信用和分擔風險的功能。

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

目前,由于中小企業資產規模較小、經營管理能力較弱、資信等級不高,商業銀行出于強化風險控制、降低管理成本等要求,加之缺乏有效的中小企業信貸激勵機制等,更青睞將資金投放于大型企業,致使中小企業獲取銀行貸款的規模十分有限,中小企業融資難與銀行放貸難的問題同時存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通過信用保證的方式,為中小企業與銀行之間架起了一座資金融通的橋梁。

一方面,信用擔保有利于銀行控制風險、降低管理成本、擴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管理規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具有嚴密的風險管理措施,在擔保對象的準入門檻、融資擔保規模的控制、反擔保措施的落實、擔保運作程序等方面,均有明確的管理規程,并在工作中嚴格執行。信用擔保介入中小企業貸款業務后,將從道德、財務、市場、政策、過程等方面對受保中小企業、企業業主和主要經營者實施全方位的考核和監控,與銀行注重企業財務報表、嚴格考核企業財務風險的信貸管理體系形成優勢互補,提高了對信貸風險的防范水平。同時,信用擔保的參與,增加了風險承擔者,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貸款管理成本,有利于增強銀行貸款的信心,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規模。

另一方面,信用擔保有利于提高中小企業信用等級和融資能力。經營規范、運作專業、社會公信力強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控制和化解能力,協作銀行對其具有較高的信任度。因此,由上述機構提供信用擔保,將為中小企業貸款起到信用加級的作用。此外,擔保機構除為受保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服務外,通常發揮其信息量大、人才多的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市場、技術、質量、財務、信用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有利于促進中小企業增強信用意識、規范管理、開拓市場,實現可持續發展。在此條件下,中小企業的融資能力也將大大提高。

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今后,中央財政將重點從“加大資金扶持、減輕收費負擔、疏通融資渠道、拓寬市場空間”等方面入手,努力緩解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企業的不利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資金政策方面,中央財政將繼續發揮引導作用,加大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力度,突出工作重點,提高政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一是積極落實《國務院關于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加大對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支持,扶持和壯大一批具有創新能力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小企業,繼續推進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試點,努力改善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環境。二是圍繞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及《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專業化發展,為大企業提供協作配套產品,帶動社會就業,積極開拓國內和國際市場。三是進一步完善相關扶持政策,積極鼓勵具備較強服務能力的公共服務機構為廣大中小企業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為中小企業的創辦設立、經營管理、技術創新、開拓市場等提供公益性、專業化和社會化服務。

篇9

【關鍵詞】金融危機 中小外貿企業 扶持政策

一、前言

2007年底,由美國次貸危機而引發的金融危機造成全球經濟增速趨緩、市場需求變少、反傾銷貿易壁壘等摩擦不斷,許多中小外貿企業都出現了經營壓力加大、庫存積壓嚴重、流動資金減少、發展空間驟降等問題。同時,人民幣持續升值、原材料價格上漲、人工成本提高等因素也導致我國中小外貿企業的利潤出現大幅下滑。大量處在產業鏈最低端的中小企業在雙重夾擊下面臨生存危機,甚至走到了企業生死存亡的緊急關頭。為幫助我國中小外貿企業走出困境,各級政府陸續出臺了系列出口補貼及扶持穩定政策,從而為我國中小外貿企業平穩渡過金融危機這一歷史時期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次研究分析了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各級政府對廣大中小外貿企業的系列扶持政策,旨在為廣大中小企業探尋相關金融風險防范措施提供理論借鑒和實際幫助。

二、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外貿企業的影響

(一)出口訂單急劇減少

由于我國的中小外貿企業具有自身規模較小、準入門檻較低、管理機制靈活等優勢,在我國擴大出口和發展外向型經濟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經濟危機背景下,中小外貿企業的這些優勢卻成了限制其應付動蕩市場的致命因素。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型外貿企業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出口訂單的持續大量減少。據我國海關總署統計:2008年我國外貿進出口總值同比增長17.8%;其中出口增長17.2%,增速比上年同期減緩8.5個百分點。2009年中國對外貿易進出口同比下降13.9%;其中出口更是下降了16%。對于規模較小、剛剛進入國際市場的中小外貿企業來說,這一“寒冬”式的市場現狀直接是對企業生存的嚴重挑戰。

(二)反傾銷或者貿易壁壘摩擦增加

在發生重大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各國政府都會制定相關措施來刺激本國經濟恢復、扶持本國的生產企業,反傾銷反補貼以及其他相關的貿易壁壘就成為發達國家保護本國企業的重要手段。2008年,美國就中國內地產品開展了10宗反傾銷調查和5宗反補貼調查,并制定了針對中國商品的相關反傾銷政策。2010年中國遭受的“兩反一保”調查更是達到了66起。上述近似嚴苛的貿易壁壘使得我國產品進入國際市場更加艱難,極大地減少了我國外貿企業的國際市場需求,為中小外貿企業渡過難關設置了人為障礙。

(三)增加收匯風險和資金壓力

金融危機爆發前,國內經濟在數年高速發展推動下,原料價格和人工費用都有大幅提升,事實上造成了企業生產成本的增加;危機爆發后,產品需求的減少和庫存時間的延長又迫使企業降低銷售價格來爭取市場,從而影響了企業資金的正常周轉并增加了額外的財務費用;同時市場萎縮所帶來的訂單撤銷、顧客違約等系列問題使得進口商無力償還貸款,導致我國外貿企業出口壞賬增加。此外,各大銀行紛紛收緊銀根,中小外貿企業的常規融資渠道難以達到效果,這使得本就無力應付沉重資金壓力的中小外貿企業更加舉步維艱,并面臨資金鏈斷裂的危險境地。

三、金融危機背景下我國對中小外貿企業的扶持政策

(一)資本市場穩定政策

為加強以經濟增長為目的的金融救助,中國人民銀行放寬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限制,并對各級金融機構下達了“擴大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增值稅改革、自2009年開始實施減免1200億元稅款的企業救助政策”的通知,并在2008年9月16日,10月8日及10月29日連續三次下調存貸款利率,從而有效地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此外,國家還加大了對技術革新型和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扶持政策,對企業全面實施增值稅改革。將原有的“生產性增值稅”轉變為“消費性增值稅”,從而使企業減少重復稅收,降低投資成本。

(二)搭建企業融資平臺

2009年3月,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強信貸結構調整促進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政府組建投融資平臺”。截至2010年年底,我國省、市、縣三級政府共成立地方政府融資平臺10000多家,為更多的中小企業提供了相關資金支持。為更好地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我國各級金融機構都開展了金融創新服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我國各金融機構推出的中小企業金融創新產品超過360項,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循環貸款、周轉貸款、打包貸款、進出口貿易融資、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等。上述措施為我國中小外貿企業建立了困難時期減輕負擔,增強盈利能力提供了金融保障。

(三)出口補貼扶持政策

除了國家財稅政策的調整及對企業技改項目、科技創新型企業的扶持政策外,出口補貼扶持等國家政策也對危機時刻的中小外貿企業提供了有力扶持。

為緩和外貿企業面臨的經營困難,在2008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以及2009年1月1日和4月1日,我國政府分五次提高了部分出口商品的增值稅退稅率,涵蓋了纖維、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產品以及醫療藥品等尖端技術和高附加值產品。提高勞動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退稅率,可以增強企業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支持中小企業克服經營困難緩解城鄉就業壓力;提高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有利于引導企業優化出口產品結構、加快產業升級的步伐。上述政策直接提高了相關企業的利潤空間,為中小外貿生產型企業度過金融危機難關提供了有力支撐和信心保障。

(四)出口信用保險費用減免及保單貸款

受金融危機影響,國際信用環境惡化,收匯風險加大,導致了一些企業出現有單“不敢接、不愿接、無力接”的問題。到2009年6月11日國家海關總署公布5月份出口額時,我國外貿出口額已連續7個月下降。6月15日,商務部發出通知進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險費率,由0.63%降低到不超過0.45%,降幅近30%。將2009年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承包規模由上年的432億美元提高到840億美元,并且“上不封頂”,力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率由當時的6.5%提高到15%左右。同時鼓勵金融機構以保單貸款等多種方式支持出口企業融資。多地省市級政府紛紛在國家政策基礎上再減免50%的保費。這些政策在幫助企業控制出口收匯風險,增強企業出口信心;推動貿易融資便利化,切實緩解企業融資難;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出口綜合競爭能力上,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五)保持人民幣匯率相對穩定

從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布美元/人民幣官方匯率由8.27調整為8.11,到2008年,人民幣自2005年匯改以來已經升值了19%,但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人民幣停止了升值走勢。自2008年底到2010年6月21日重啟匯改,人民幣對美元的即期匯率呈雙邊振蕩狀態,保持人民幣匯率的相對穩定使中小外貿企業在一個相對穩定的匯率環境下保市場、拓市場,穩定外貿出口。

此外,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及通關報關手續的簡化,也對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提供資金扶持及操作便利。

四、結束語

由美國次貸危機而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無疑是對我國中小外貿企業的一次重創,然而也引發了相關企業對于探尋經濟衰退背景下自身發展途徑的思考。本次研究分析了金融危機對我國中小外貿企業的影響,并詳細論述了我國對中小外貿企業的相關扶持政策。文章認為:通過出口補貼及企業扶持政策、資產市場穩定政策及搭建中小企業融資平臺等措施,可有效地降低出口企業綜合成本,提高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的能力,并盡力營造出良好的貿易環境和金融環境。此外,面對美歐等傳統出口市場的衰退,我國中小外貿企業也應積極開拓新的市場領域,借助市場的多元化來減小金融危機的影響,從而走出一條適合自身發展的創新道路。值得注意的是,我國對中小外貿企業的扶持政策并非一成不變,而是隨著世界經濟環境的不斷發展而動態調整的。我國廣大的中小外貿企業經營者應積極利用政府的相關政策,實現產品生產成本的降低和技術含量的提高,真正地提升企業自身的市場競爭力和應對潛在金融危機的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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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

中小企業是推動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在經濟結構調整、擴大社會就業,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卻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而融資難是中小企業發展中面臨的最突出問題。我國中小企業已進入增長發展階段,如何改善融資環境,拓寬融資渠道已成為當務之急。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政府扶持力度不夠

政府部門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長期以來,國家扶持政策一直向大企業傾斜,盡管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的發展,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包括籌劃推出中小創業板、增加中小企業貸款規模、財政支持擔保機構建設、采取了差別利率、兩免三減或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等優惠政策。但這些政策和措施在實際當中往往無法實現,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小企業融資不足的問題。

2、金融體系不健全

(1)缺乏與中小企業相匹配的中小金融機構。在我國目前的銀行組織體系中,還缺乏專門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么區別了,由于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2)國有銀行惜貸嚴重。中小企業大多處于初創期,數量多,規模小,所面臨的經營風險和淘汰率高,投資回報相對較低。導致中小企業貸款的不良率及違約率均高于一般企業的平均水平。而作為銀監會評價銀行資產質量的最重要指標是不良率的高低。致使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更加謹慎,也使得中小企業貸款成本的增加,貸款更是難上加難。

(3)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資渠道。雖然中小企業創業板早在籌劃之中,卻遲遲沒有推出,而可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證券交易市場和風險投資市場尚未列上議事日程.這類小型資本市場的缺乏,使中小企業失去了直接融資的主要渠道。

(4)信用擔保制度不完善。發展擔保業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有一定促進作用,但目前政策性擔保機構少,多數民營擔保機構沒有得到財政支持。此外,擔保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協調難,一方面由于征信體系不健全,與銀行一樣,擔保機構也要面對甄別客戶信用風險、貸款定價等問題,結果增加了融資環節和融資成本。另一方面擔保公司對申請擔保企業的審查苛刻。由于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許多無法獲得銀行貸款的中小企業同樣無法獲得擔保公司的擔保。實際上中小企業常常因為無法找到合適的擔保者而逼迫放棄貸款.

3、中小企業自身的原因

(1)中小企業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大多數中小企業成立時間不長,底子薄,規模較小,自有資本偏小,基礎比較差,生產技術水平落后,產品結構單一且科技含量低,抵御風險能力差,經不起原材料或產品價格的波動,經營風險大,同時也給銀行帶來了較大的貸款風險,不利于中小企業的融資。

(2)財務制度不健全,信息不對稱。據調查,我國有50%以上的中小企業財務制度,管理制度不健全,許多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者自身素質低,缺乏管理知識,治理混亂,多頭開戶,多頭貸款,財務報告不真實,通常是上報主管部門一套,稅務部門一套,銀行的又是一套,常常令專門搞企業財務的信貸員也難識“廬山真面目”,增加銀行對企業貸款的風險。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1、充分發揮政府的的作用。中小企業規模小,抵御風險能力差,融資難,因而需要政府適當的扶持。(1)構建完善的法律保障體系。政府應盡快指定有關部門組織制定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的法律或規定,通過立法為解決融資難題提供法律上的支持。(2)完善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可以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的金融機構(如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優化中小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3)完善我國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政府部門主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

2、完善信用擔保機制。(1)完善中小企業貸款抵押制度,加強抵押物市場建設。(2)完善中小企業擔保體系,要簡化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手續和條件,允許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為抵押;建立政府貸款擔?;穑瑸榻涍^其評估發展良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政府擔保;建立中小企業共同擔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導,從而可以調劑各企業間的擔保資源。(3)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估機制。擔保信用制度的建立,將對中小企業信貸資金規模擴張起到積極作用。但為了防范信用擔保風險,應強化信用評估機制,一方面應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約束,防止信用評估機構監督不力;另一方面應對中小企業進行約束,可以建立中小企業資信檔案,對中小企業的經營信用、資本信用、質量信用、完稅信用、個人行為信用進行追蹤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