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社的影響范文

時間:2024-02-18 17: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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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合作社的影響

篇1

論文關鍵詞:農業合作社,農戶收入,丹陽市,丹徒區

 

一、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義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對國家的糧食戰略安全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然而,農業作為一種天然的弱質產業,具有投入時期長、收益較低等特點,同時,由于農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自然條件、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的影響,農業又成為一種高風險產業。傳統上,我國是以小農經濟方式進行生產和經營的,這直接導致了農業從業者抗風險能力的缺乏。首先社會實踐論文,個體小農沒有足夠的能力對市場信息進行收集和整理,其經濟決策經常不能反映市場需求。其次,小農因為生產規模小,市場談判能力較弱,而無法通過談判降低生產成本,提高農產品價格論文開題報告。因此,農戶希望能通過一些制度和組織,與同業經營者,與上下游經營者進行結合,以減少風險,增加收入。于是,農業合作社劃時代地產生了。

自上世紀90年代初以來,全國各地掀起了一股興辦農業合作社的熱潮,各種形式和產業的合作社工作開展地如火如荼。特別是2006年《合作社法》頒布之后,農業合作社得到了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地推廣,農業生產和經營開始煥發出新的生機。但是,目前的農業合作社出現了求量不求質、管理不規范、利潤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問題,如果不能及時解決這些問題社會實踐論文,農業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必將受到致命的打擊。

針對農業合作社所存在的問題,大批專家和學者都進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提供了政策建議。一部分專家從合作社的產生和發展入手,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內源性根據;也有一些專家著眼于合作社的組織結構,從管理和組織的角度進行探討;另外,也有相當多的專家通過研究認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關鍵之處??傊?,專家們的研究大多是針對組織自身開展的,而針對農戶的研究相對較少。實際上,農戶是農業生產的主要微觀主體,具有主觀能動性,他們的態度和意愿直接決定了合作社的發展。

因此,本研究正是從農戶的角度出發,通過問卷調查、統計描述的方法,分析農戶參與農業合作社的現狀與態度,并計量分析農戶參加合作社的行為對收入的影響,從而為發展農業合作社規模、推廣合作優勢、更好地以合作社形式增強農業競爭力、保障農戶利益提供政策建議論文開題報告。

(二)文獻綜述

楊惠芳(2005)認為,解決農民增收的關鍵在組織創新,建立有利于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市場主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使我們找到了促進農業產業化和增加農民收入的一種有效組織形式和載體。

韓潔、薛桂霞(2007)認為,農業合作社對農民收入的影響是顯著的,這不僅表現在其市場經營和談判能力的增強社會實踐論文,更與生產一體化、二次分紅等因素有著密切關系。

王新利,李世武(2007)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優越性是以增加農民收入為基礎的。要使這類組織獲得長遠而良好的發展,進而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強有力的幫助,政策的實行需要遵循這一基本原理。

二、 數據分析

(一)數據來源

本次數據由本班四位同學利用暑假時間前往丹陽市丹徒區實地調查獲得,我們走訪了當地茶葉合作社周邊的4個村落,共發放問卷220份,通過剔除信息明顯錯誤、前后矛盾和異常的問卷21份,實際有效問卷為199份,有效率高達90.45%。

(二)數據分析

1、數據分析分為描述分析和計量分析兩部分。在描述分析中,將參加合作社農戶與未參加合作社農戶戶主的年齡、文化程度、身份(是否村干部或黨員)以及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農產品銷售價格等指標做橫向的比較,以此對這兩個群體的特征做出基本的描述。在計量分析中,選擇農戶總收入為被解釋變量,家庭種植規模、非農收入、是否加入合作社、生產資料成本為解釋變量,采用Cobb-Douglas模型進行計量。

2、描述統計:

(1)年齡: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戶主平均年齡為47.36歲,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戶主平均年齡為47.40歲,且兩個群體中戶主年齡都是呈正態分布的,因此,戶主年齡沒有顯著差異論文開題報告。

(2)文化程度:將戶主受教育程度按文盲、小學、初中、高中或中專、大專及以上分別賦值為1、2、3、4、5社會實踐論文,則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這五項比例依次是0,8.82%,47.05%,26.47%,17.65%,平均值為3.14,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這五項比例依次是0,12.12%,76.97%,4.84%,4.84%,平均值為3.11.從各種文化程度分布比例來說,未參加合作社的戶主文化程度相對較低,但總體均值較為接近,這是因為當地的教育模式以九年制義務教育為主,大部分戶主的文化程度都是初中社會實踐論文,以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戶主絕對人數較少。

(3)身份:在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村干部或黨員的比例占到了50%,而沒有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村干部或黨員的比例僅為7.88%,有理由相信,身份的區別對參加合作社與否是有著較大影響的,這也與理論分析的結果吻合,通常認為擔任村干部或黨員的農戶覺悟較高,能夠積極響應號召,另外也需要起帶動作用,因此參與的意愿與可能性更高。

(4)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在參加合作社的農戶中,平均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為64.67%,而對于未參加合作社的農戶,平均家庭農業勞動力比例為64.13%,同時兩個群體也符合正態分布。

(5)農產品銷售價格:本次調查對象為當地的曲阿茶葉合作社,通過調查了解到,大部分農戶每年采摘兩次茶葉。從問卷反映的情況來看,對于參加合作社的農戶社會實踐論文,第一次茶葉的平均出售價格是328.1元/斤,第二次茶葉平均出售價格是235.2元/斤;對于沒有參加合作社的農戶,第一次茶葉出售價格為319.6元/斤,第二次茶葉出售價格為227.4元/斤,且上述數據分布都較為緊湊。

3、計量分析:

被解釋變量為農戶總收入,以Y表示。解釋變量見下表:

 

表1 實證模型解釋變量說明

變量名稱 變量定義 平均值

D1 是否加入合作社:是=1,否=0 0.23

X1 種植規模:農戶耕種的總面積(畝) 3.43

篇2

農業持續發展,必然走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路子,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要求組織相應的農機服務組織和項目,解決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后機械化服務,提供農機供應,農機修理,農機培訓,農機信息,技術咨詢等多方位、全面服務,農機合作社是首當其沖。首先,農機合作社是聯系龍頭企業、市場、農戶、公司和政府部門的中間媒介。是市場經濟體制提出的新要求,通過農機合作社把千家萬戶的農民和千變萬化的市場及龍頭企業銷售渠道聯系起來,擴大農產品種植、銷售、加工。第二,農機合作社是實行農業產業化經營為主的經營體制對農機的需求,也是大規模經營,精耕精播,助農增收的有效途徑。通過與周邊地區的相對比較,起到很好的輻射帶動作用,推進農機化進程,有效解決土地分散,統一播收的問題。三是整個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通過機械作業才能讓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才能達到抗災保收、增產增效的目的;解決現代農民種什么?怎樣種?買賣難的問題;使農業由過去“以肥增收、以地增收”改變為“以機增收、以種增收”的模式,由過去的“分散經營、多種經營”改變為“集中經營、產業經營、高效經營”。四是農田治理改良工程,改造中低產田都需要農業機械化。農機合作社基礎好,大型農機具配套齊全,技術可靠,是農田改造的中流支柱。五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需要。農業發展靠科技,農機是科技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業機械化的載體主要是農機合作社,所以說農業的發展離不開農機合作社的發展。農機合作社便于管理,作業技術好,安全系數高。通過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達到對農作物“播種收、存儲運、加工賣”的一條龍服務。

二、農機合作社是農業產業化經營中實現農民增收的主要渠道

一是發展農機合作社,可以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快速發展,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向廣度和深度延伸,有效拉動農業產業鏈條,增加農業附加值,使農業的整體效益得到大幅度提高;可以促進土地的快速流轉,解放大批勞動力,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轉移農村剩余勞力,增加農民的收入。二是可以通過農業產業化其他經營組織與農民建立利益聯結機制,使參與產業化經營的農民社員不但從種、養業中獲利,還可分享加工、出售環節的利潤,增加非農業收入。三是農機合作社對優化農產品品種、品質結構和產業結構,帶動農業的規?;a和區域化布局,發揮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四是農機合作社的發展,有利于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有利于加強農業生產、加工、銷售環節的聯結,把分散經營的農戶聯合起來,有效提高農業生產的組織模式,做強農產品品牌;有利于面對世界農產品市場,應對世貿組織的挑戰。

三、農機合作社對于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快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首先,農機合作社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團體,特別是國家惠農政策的實施和政府部門的引導,使其具有開闊創新,敢于實踐,開拓市場,贏得市場的能力,是帶動結構調整的骨干力量。第二,農機合作社是農機農藝結合的有效途徑。隨著國家補貼政策和科學不斷進步,使得大型農機具和先進農業機械開始被更多的人們所認識并利用。農機合作社是這一時期農機發展典型的縮影,具有充分發揮裝備、技術、服務、質量、規模的特點,有效地解決農作物生長需求問題,科學擇機用機,使作物生產過程機械化,達到高產高效目的。三是農機合作社加快推進了農機作業服務市場化、專業化、社會化,農機“一條龍”服務作業的典型應用而生,迎合和滿足了農業產業化經營要求的優質服務、提高農產品質量的需求。四是農機專業合作社對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改善環境、保持生態平衡起著關鍵作用。隨著資源短缺、環境惡化、生態失衡等問題的出現,土地集約化,持續發展,高產高效,品牌效應的農業產業化經營道路符合現代農業發展,能有效解決殘膜污染和秸稈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通過規模機械化保護性耕作、秸稈綜合利用、節水灌溉、高效植保、畜糞無害化處理等新技術運用,能夠有效地保護農業生產條件,改善新農村居住環境,充分合理利用自然資源,有利于農業持續健康發展。

四、農機合作社是農業產業化經營中提高農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

篇3

【關鍵詞】私人借貸 農民專業合作社 融資 影響

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普遍存在著資金短缺的情況,通過農業銀行、信用社、小額信貸公司、村鎮銀行等正式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又存在著貸款成功率低、準貸額度小、門檻高等問題。私人借貸屬于民間借貸,是一種非正式的融資方式,私人借貸由于具有無需抵押物、借款成功率高、手續簡單以及借款對象廣等特點,在我國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地區尤其活躍和普遍。據統計,我國農村發展農業生產所需的資金70%以上要依靠私人借貸或民間借貸。不言而喻,私人借貸對解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難題有著重要的影響。

一、私人借貸的類別和特點

1.私人無息借貸及其特點

私人無息借貸是基于親緣、血緣和地緣關系而形成的借貸形式,具有互質。資金需求者通過向親戚、朋友或是熟人等借款,這些私人資金的提供者出于對資金需求者的感情和信任又免收利息,只需借款人立借條作為憑證。這種借貸形式具有免收利息、成功率高、手續簡單以及額度較低等特點,在城市和農村地區是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種借貸形式。

2.私人付息借貸及其特點

私人付息借貸是民間借貸的重要組成部分,資金需求者通過向本地區內的熟人、專營放貸的個人或高利貸者借款,私人資金供給者不僅要求資金需求者立下借款憑證而且要收取一定的利息,且一般高于同期銀行的利率。私人付息借貸具有高利息、手續簡單、額度較大以及有明確的還款期限等特點,適合于對資金需求量較大但又很難通過正式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的個人和企業。

二、私人借貸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積極影響——與正式金融機構的比較

(一)快速解決資金問題

由于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的是種植業和養殖業,而農業又具有生產周期長、自然風險高、資本增值率低等特點,所以大多數正式金融機構都要對申請貸款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反復的評估和論證,這將花費大量的時間,可能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錯失發展良機。和正式金融機構相比,私人借貸具有手續簡單、無需抵押擔?;蛑恍枭倭康盅何锏奶攸c,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直接與私人資金供給者商談,并立下借據或提供一定的抵押物,就可以獲得資金。這就大大節省了借款時間,利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填補資金空缺。

(二)有效解決資金問題

和其他產業相比,農業生產具有天然的弱質性和邊際報酬遞減規律,因此大多數正式金融機構對農業生產的投資積極性不高,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正式金融機構處獲得的貸款數額也比較低,不能有效解決合作社的資金短缺問題。由于私人借貸的成功率較高且手續簡單,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可以同時向多個私人資金供給者借款,這樣可以比較容易的籌集到合作社發展所需的資金,有效地解決資金短缺問題。

三、私人借貸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不利影響

(一)私人無息借貸資金提供者的催款壓力

首先,這些私人資金提供者可能具有風險厭惡的傾向,他們會擔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狀況變差而不能收回自己的錢,因此可能會頻繁地向合作社負責人索要借款,這會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資金的規劃和正常使用。

其次,這些私人資金提供者可能因突發事件或商業投資而急需資金,他們可能會向合作社負責人催要借款,這也會對合作社對資金的規劃和使用產生負面影響,不利于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問題。

(二)私人付息借貸的利息壓力

私人付息借貸資金的供給者一般會對合作社的借款收取比銀行等金融機構高的利息,而農民專業合作社所需資金量又比較大。很顯然,合作社背負的利息是一個不小的數字,這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重了合作社的資金壓力,更加不利于合作社融資問題的解決。

四、私人借貸助推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的政策建議

(一)規范私人付息借貸的利率和借貸協議

一方面,政府和金融監管單位要嚴格規范民間借貸的利率,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的規定,即私人付息借貸的利息率可以適當的高于銀行的利息率,但最高不能超過銀行利息率的4倍。如果超出4倍的規定,則超出部分將不受法律保護;另一方面,要規范借貸協議,防止高利貸和霸王條款的出現,切實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減輕利息壓力,進而解決融資問題。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自身建設,爭取資金供給者的信任

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否獲得私人借貸資金的支持,關鍵取決于合作社的經營狀況。所以合作社負責人要通過各種方式保證合作社的正常運營,使私人借貸資金的供給者愿意將錢借給合作社,減少或者避免他們催促合作社還款情形的出現。

(三)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成員借款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狀況和合作社內部的成員有著很大關系。一般來說,合作社內部成員一方面對合作社的經營狀況比較了解,另一方面他們也深知只有合作社的正常運營才能使他們的收入增加,所以當合作社出現資金困難時,他們大多愿意將錢借給合作社。鑒于此,合作社負責人可以向成員們借款,對借款數額大的成員可適當付利息,以調動其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田海霞,王志宏.私人借貸問題研究[J] .佳木斯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5(03).

篇4

關鍵詞: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思路

鑒于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發展,農民群體卻因為不善于進行經濟管理,在現代市場經濟大潮中往往處于弱勢的地位,從而讓農業合作社再次引起關注,并且受到了高層領導的充分重視。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在構建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之中明確指出要進一步開發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以提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具有的服務職能。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出臺,進一步提升了農業合作社在經濟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提升了農民群體在現代市場經濟之中的生存與發展能力,但我國的農業合作社尚有不足之處,這就需要我們采取措施研究分析推進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的主要思路。

一、我國農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自從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以來,中國的農業經濟全面改變了以往全體民眾都在吃大鍋飯的計劃經濟體制之下的生產方式,從而形成了以家庭承包聯產責任制為主體的現代農業經濟生產經營管理機制,將所有的田地均分至每家每戶,農民群眾能夠獨立自主地進行耕作,而且還需做到自負盈虧。這一生產經營方式有效地提升廣大農民群體的主觀能動性,從而為廣大農戶提供了相應的激勵體系,這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提升了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經濟實力,同時這也是當時確保我國的糧食產量能夠持續提升與農民群體收入不斷增加的重要因素。但是,當時間推進到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末期,由于我國加入到了世界貿易組織,農業生產也展現出產業化的新趨勢,這一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的農業生產形式出現了大量讓人覺得始料未及的新狀況:一是個體的農戶在變化多端的市場面前無法做到妥善地應對,因而也就不具備強大的抵御風險之能力。二是市場經濟當中的買、賣雙方之間的信息并不對等,農產品的價格總體偏低,競爭力也比較差,農民群眾自然也就很難得到對其有利的化肥、種子以及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與此同時,個別農民只有能力賣出初級的農產品,也就在根本上無法對農產品實施加工,更談不上進行流通了。三是個別農戶的生產形式將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提升農產品在生產上的成本,而且影響到了生產的效率,無法全面發揮出農業經濟所具有的巨大效應。同時還應當考慮到我國農業的基礎相當薄弱,農業方面的科技信息流通途徑不夠暢通,因此,如今的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影響到了現代農業生產力取得新的提升。在此狀況下,健全的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的思路即可對以上問題進行改進。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能夠運用更多的途徑來收集農業科技方面的信息,并且為具有需要的農民群體提供其所需要的咨詢與幫助,并且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切實避免農民群眾在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各種盲目行為。

二、推進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發展的幾點思路

(一)充分樹立政府在農業合作社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農業合作社雖然屬于自治型的農民經濟組織,但它同時還是弱勢的組織,難以離開政府及其部門的大力支持。在農業合作社的發展過程之中,政府就需要在思想觀念上、在制度制定上進行更加主動地鼓勵以及扶持,從而做到切實理順政府和農業合作經濟組織之間的相互關系。要依據農業合作社自辦與自治、自主收益之原則,確保政府對農業合作社之建立以及運轉無法實施過度地干涉或者是變相的干涉。在政府應當采取的角色定位之中,可歸結成,政府既不可強化對于農業合作社實施行政領導以及控制,從而避免發展成粗暴的干涉人員。然而,政府也不應當放任自流,而是應當為農業合作社的更好發展營造出相應的發展情境以及各類優惠的條件,從而成為農業合作社的服務者以及幫扶者。一是政府要在積極提供各類經濟上的政策優惠。我國政府部門要依法在財政管理、稅收管理以及價格、信貸等多個方面對農業合作社施行一些有必要的經濟優惠措施。其一是要形成農業合作社的新型稅收機制,落實低稅或者免稅等政策。比如,對于農業合作社予以免征相應的所得稅以及營業稅等。其二是提供一部分低息貸款或者一部分貼息貸款。其三是提供無償性補貼以及獎勵。對于符合我國產業經濟政策的農業合作社投資開發等項目,政府部門應當運用營運設施設備來提供相應的無償補貼,并且對于農業合作社的運行評定達標者予以一定的獎勵。其四是低價提供生產資料或者提供相應的價格補貼。其五是設置由財政部門積極支持的農業合作社發展基金,主要是用在農業合作社在組織成本上的補助,而且可以持續實施國際交流。其六是對農業合作社所接受到的社會捐款項目予以免除繳納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規。其七是相關農業項目由政府優先由農業合作社來承擔或者全面吸收農業合作社參與其中。比如,農業綜合開發方面的項目、扶貧方面的項目、技術推廣方面的項目、環境以及生態保護方面的項目等均應盡可能地交給農業合作社加以實施。其八是要設置中立化的平臺,從而作為農業合作社的重要組織機構,拓展政府與農業合作社間相互溝通聯系的途徑,并且立足于這一途徑為農業合作社免費提供相應的經濟政策以及市場方面的信息。與此同時,要組織或者協調農業合作社的專業工作人員實施短期的培訓,而農業合作社在實踐之中的各類信息還可及時地向政府加以反饋,從而促使政府在宏觀調控上加以調整,并且實施政策方面的全面調整。

(二)積極宣傳農業科技強化農業經濟管理教育

科技可以說是第一生產力。廣大農民群眾要想真正實現脫貧致富,必須要依靠于科技,而農業合作社的更大發展還是需要科技。如今,我國的農業經濟管理教育還不夠樂觀,農村地區的教育資金缺口非常大,大量高校畢業生已經全面脫離了農業一線。所以,政府要教育投資中注重于農業經濟管理教育,切實提升農村基礎教育方面的投入,強化對高等院校畢業生加以管理以及引導。要致力于創設出更好的農業經濟管理教育外部情境。很好的外部情境對于農業合作社是不是能夠高效運行與發展一樣變得十分重要。政府要全面禁止所有的個人或者組織為農業合作社尋找攤派。因為農業合作社為弱者的聯合體,立足于通過橫向或者縱向聯合,能夠提升其在市場之中所具有的競爭性地位,進而為農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相應的壟斷。

(三)強化農業合作社內部經濟管理

要注重于建立農業合作社的規章制度和完善相應的組織機構;要完善農業合作社的民主管理以及監督等機制,通過相同的一人一票制可以讓組織成員的關系更加緊密;要高度重視與培養、引進經濟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提升組織成員的綜合素質,從而讓一部分能人以及能夠較為突出人士能夠得到全面的培訓,這樣一來就能促使經濟管理能力較為突出的農業合作經濟組織能夠脫穎而出,進而為農業合作社的發展形成更為強大的經濟管理核心。當前市場經濟競爭的實質是人才上的激烈競爭,農業合作社作為十分重要的市場主體之一,為了能夠在市場之中更好地參與到競爭之中,一定要有具備較高的經濟管理能力的人才加以運作與管理。在此基礎上,還應當積極引入經濟管理方面的人才,從而為農業合作社提供更好的經濟管理能力支撐;要致力于改進農業合作社的整體結構,從而保障農業合作社能夠實現可持續發展;要形成集中了生產、儲存、物流、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的農業合作社,從而推動農業合作社中的各位成員之間能夠實施更加緊密的合作,在合作社與企業相互間、合作社和合作社相互間、農民和合作社相互間進行緊密聯系的農業經濟合作體系,切實降低其中的中間環節,實現農產品種植、物流以及銷售等環節能夠更好地適應于現代市場環境以及市場需求,并且控制成本與提高經濟能力,從而切實將農業合作社做大與做強。當然,農業合作社還應積極借鑒西方國家農業合作社的先進經驗。比如,西班牙蒙德拉貢農業合作社就直接引入了社員群體持股機制,從而極大地提升了農業合作社之中的社員的主動性。又如,新西蘭恒天然乳品專業合作社引進了非社員投資人,極大地提升了本合作社的資金能力,并且還能夠參與到世界乳制品業的并購之中;印度的一些乳品專業合作社則立足于開發現代電子商務,應用現代網絡營銷方式來控制對外銷售的成本,致力于吸引80后、90后客戶,進一步提升其經濟競爭力。西方國家的以上合作事例均可以為我國的農業合作社多元化提供相應的借鑒。

(四)全面應用各類經濟資源來實施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

如今,我國所擁有的一個得天獨厚的優勢在于我國的傳統經濟合作組織,也就是供銷社十分健全。供銷社可以說是我國當前市場營銷體系之中網點最為全面、覆蓋范圍最廣的銷售實體。有資料顯示,我國的供銷社系統經營網絡已經涵蓋了全國的1/3以上的行政村,而終端的銷售網點則達到80多萬,每年的銷售額超過了萬億。歷經多年發展,各類供銷社持續深化機制上的改革,采用建設現代企業集團、開發連鎖經營模式等新型流通方式,能夠讓供銷社的總體資源以及群體上的優勢得到相應的強化以及展現。與此同時,在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之下,供銷社已形成更加健全的專業化農產品網絡服務體系。而新型的農業合作社則是由農民群體自發地加以成立,從而做到接近于基層農民、機制更多靈活、市場化程度更加高的優勢。一旦能夠將兩種資源予以緊密聯系,而新型農業合作社則可依托供銷社目前所掌握的資源來發掘自身。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我國推進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的目標是在健全農業合作社重要地位的基礎上,明確政府所具有的職責以及地位,提升農民群體的組織化程度,并且在較為分散的農戶和現代市場間形成彼此聯系與相互協調之關系。立足于實施農業合作社經濟管理,從而進一步提升農民群體控制市場風險與獲得農業生產的規?;?。這就需要持續加以深入探究,通過全面總結經濟管理的經驗,切實調整經濟管理的策略與方法,才能持續健全完善農業合作社,從而真正維護好我國廣大農戶的切身利益。

作者:王芳 單位:西安培華學院

參考文獻:

[1]宋波.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立法芻議[J].湖北公安高等??茖W校學報,2003(8)

[2]李長健,馮果.我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立法若干問題研究[J].法學評論,2005(4)

篇5

關鍵詞 組織化程度;產業鏈;利益協調;農業合作組織

中圖分類號 F306.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12-0038-03

基金項目 江西省社會科學研究“十一五”規劃項目“農業中介組織利益協調機制研究”(批準號:06YJ37)

作者簡介 吳珂,江西師范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江西財經大學博士生,研究方向為產業經濟;

胡禮文,江西師范大學商學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產業經濟與金融理論。(江西 南昌 330022)

一、問題的提出

由需求增長和政策激勵推動的農業生產規模擴張并沒能實現農民的增收夢想?,F行的多項舉措收效不甚理想:減負增補,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被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所抵消。完善流通渠道,又由于農民作為單打獨斗的市場參與者勢單力薄,缺少定價權。鼓勵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同樣因為企業主壓價收購,豐厚利潤無法傳導到產業鏈上游。農業合作組織在“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以及“民辦、民管、民受益”等原則下面臨著規模小、發展乏力等一系列問題。

基于對農業合作組織發展的國際經驗的比較,本文認為,所有的癥結都可歸于農民的組織化程度低?,F有研究成果對發達國家和地區在農民合作組織的立法、法人化、政府扶持、市場運作等方面的做法進行了大量介紹,并給出了一些發展思路,如,加強合作社的規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建設,保障其健康發展;從金融、財稅、保險等不同方面予以扶持;發展加工業務;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監督機制;充分遵循合作社發展的民主、自治、公平、非盈利性的國際慣例;等等。這些成果對我國發展農民合作組織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也為后續研究做了很好的鋪墊。本文的研究側重于合作組織實現產業鏈利益協調的功能,并針對性地提出我國發展農業合作組織的具體建議。

二、農業合作組織利益協調功能的實證考察

誕生于19世紀中葉的羅虛戴爾原則經過一個多世紀的實踐,其內容得以豐富和完善。各國農業合作組織在秉承人、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公平交易、盈余返還等基本原則的同時,在思想、理念的革新中創造出更高的生產力水平和社會福利水平。不論是專業型合作社還是綜合型合作社,其在行業和地方經濟中都扮演著重要角色。德國的農業合作社遍及農村各個領域,農產品銷售額的一半以上是通過合作社來完成的。丹麥1994年全國15個奶制品合作社的銷售量占總產量的93%,5個屠宰合作社的銷售量占總產量的97%,服務面幾乎覆蓋了全國的奶制品行業和養豬業。在日本,全國總流通量一半以上的蔬菜、水果和肉類是經農協之手銷售。這些成功經驗可以總結為以下方面:

1、自由的原則與發展的穩定性相協調,保障合作社的正常發展。自由的原則主要是從農民的角度而言:一是加入和退出合作組織的自由。二是自主處置農產品的自由。開放和自愿人、退社原則已成為合作社廣泛接受的原則。農民加入或退出合作社完全尊重其本人的意愿。然而,該原則在給予農民充分的選擇自由的同時也為合作社的長期穩定發展帶來了一定隱患。合作社業務開展需要穩定的資金和產品供應作支持,但在市場行情看好時,農民為了獲取最大收益,隨時可能退出合作組織以自行處置產品。自由和穩定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導致農業合作組織發展停滯不前甚至解體。為消除其不利影響,許多國家的農業合作組織均采取現代企業制度對之加以完善。

美國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對傳統的合作社進行了創新,大大提高了合作社的活力和競爭力。在構建穩定的合作社和成員間關系方面,合作社要求成員必須根據擁有股份所要求的投售量向合作社提供符合質量要求的農產品,如果社員不能提供合同規定的數量和質量標準的產品,合作社將從市場上購買這些產品,并按市場價格計入社員賬戶,這樣,合作社對成員形成了一種交易約束或供應約束,使得社員與合作社之間建立了一種互相依賴的穩定關系。合作社通常要求每個社員承購一定數量的交易權股。加入合作社的社員一般不能自由退股,可以將股份轉讓。同時,允許外來資金參與合作社投資,這使得合作社還可以從社會吸收大量資金,大大提高了合作社的資金實力。

2、內部管理與區域協調相結合,提高合作社的盈利能力。合作社經濟職能的加強得益于內部管理與區域協調能力的提高。美國、瑞典、丹麥、澳大利亞等眾多發達國家的農業合作組織均聘請具有高級管理才能的人實行專業化管理,他們更加了解市場,對市場變化有更快、更準確的反應和判斷能力,因而克服了社員自身素質低對合作社發展的阻礙。同時,股份可轉讓制度也使合作社管理層迫于壓力必須通過經營業績保證股份的價值。意大利合作社由全體社員組成的社員大會選出一個管理委員會(董事會),負責合作社的經營方針和戰略。管理者不一定是社員,只要有能力并且努力工作就可以得到合作社的雇用。社員大會、管理委員會、總經理班子再加上工會共同構成合作社的管理機構,合作社完全按現代公司制度來運作,在日常管理上與一般公司無異。荷蘭農業以家庭農場為主,農場主們自行擬定合作社章程,確定合作社和社員的責任和義務,如董事會、監事會的產生及其職責、交售商品的義務和權利、合作社的財務審計、利潤分成、監督仲裁等。專業化的合作社管理模式加強了農產品生產和市場的對接,增強了對市場變化的反應能力。

不僅如此,組織化程度更高的區域性合作組織,甚至全國性的合作組織的成功經驗展示了協調性對利益增長的重要?;鶎雍献魃缟a的同質性容易引發惡性競爭,為了有效避免這種狀況,通過高一級的合作社聯盟進行協調與安排是不錯的制度選擇。意大利農業合作社有初級和高級(二級)之分。初級合作社以單個農民為社員,高級合作社則以初級合作社為會員,是初級社的聯盟。

3、利益協調和未來發展相結合,為農民帶來實際利益的增長。農業合作組織的利益協調功能有兩種實現途徑:其一是利潤返還的分配機制。非贏利原則是農業合作組織的國際通行原則。合作社將農產品銷售所得在扣除日常運作所需資金后的剩余部分全部返還給農民。其二是合作社聯盟對農民利益的維護和爭取。高層級的農業合作組織能夠像行業協會一樣與政府和出口市場的利益集團展開對話,以充分保障本

國農民的利益。美國的農場主合作社全國委員會為維護合作社稅收豁免爭取權益。全國牛奶生產者聯盟則致力于維持高水平定價,限制乳制品的進口限額等。

4、通過制度創新解決發展瓶頸問題。不論是從小到大,還是從大到強,在合作社的任何發展階段,缺少資金都是嚴重的制約。農業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主要有社員認購、基于惠顧交易的籌資以及借貸資本等幾種途徑。其中社員認購的方式包括認購普通股或社員資格證、優先股、公司債等。但社員認購通常不能作為農業合作社資金的主要來源?;诨蓊櫧灰椎幕I資是大多數農業合作社自籌資金的主要來源。其方式包括:根據每筆交易支付額提留、根據交易額收取會費和收益分配紅利的提留。在合作社發展之初,由于規模小交易量少,依靠這部分所得的資金并不多。借貸資本是合作社獲取資金的另一種渠道,但條件較為苛刻,通常合作社規模越大,便越容易獲得借貸資本的支持。

為有效解決發展中的資金瓶頸,合作社原則也適應形勢的變化有了一些調整,如在資金來源上,從依靠白有資金發展到允許有非社員入股,從而有助于從合作社外籌措資金;在盈余分配上,已從消滅剝削到允許少量剝削存在;在股金利息上,從與銀行利率一致到允許略高于銀行利率。這些舉措都有利于解決合作社的資金來源問題,體現了制度上的靈活性。

三、結論與啟示

1、結論。通過對發達國家農業合作組織的考察,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1)在降低生產資料成本、維護產品合理定價上,農業合作組織已發揮重要作用。合作組織的話語權和其規模正相關。(2)合作組織的利潤返還機制和發展機制相協調是實現農民利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徑。(3)農民和合作組織的穩定關系是雙方發展的重要基礎。(4)現代企業制度和管理理念是合作組織發展的重要支撐。(5)在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合作組織的功能和作用仍在增強,尤其是高層級合作組織的協調、對話功能是農民權益的重要保障。(6)從制度上解決資金約束瓶頸是合作組織壯大的必然選擇。

2、啟示。隨著對國際上農業合作組織了解的增多,我國社會各界對其支持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的功效表現出高度認可。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下簡稱《合作社法》)從法律上對農業合作組織的發展進行規范和保護。然而,由于指導思想和管理水平所限,我國很多合作組織規模小,發展緩慢,嚴重影響了農民對合作組織的熱情。有鑒于發達國家農業合作組織的成功經驗,本文認為,在發展我國農業合作組織過程中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1)壯大合作組織規模。勢單力薄的“小農戶”在市場中普遍處于弱勢地位,難以有效參與市場競爭,是“導致農民應得利益流向其他利益主體,初次分配顯失公平”的根本原因。合作組織也是如此。規模小的合作組織如同小農戶,其權益很難得到伸張。隨著經濟全球化和貿易自由化的深入,大型合作組織在更大程度上擔負起維護本國農民利益的職責。此其一。其二,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一樣,也存在“最小必要規?!?車,2004)。由于農產品國際競爭加劇,農業“最小必要規?!钡倪吔绯噬弦茟B勢。換言之,在現有的小農經濟狀況下,只有更大規模的合作生產才是有效益的。因此,政府應積極作為以推動農民加入合作組織,建立組織型農業。各項財稅、金融政策應向合作組織大幅度傾斜,制造明顯的組織社員和非組織農民的差別,加大合作組織的吸引力。

(2)擴大合作組織資金來源。從對發達國家農業合作組織的考察中可以看到,很多合作組織業務量大,有足夠的收入來支付合作社的經營開支、聘請有能力的經理、投資建造生產、儲存、加工等所需設施。盡管如此,政府仍在設法擴大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以保證其快速發展,如放松參資入股限制,通過稅收、利率等優惠加大合作組織的利益回報,等等。在我國,廣大農民長期貧困,缺少積累,即使成立合作組織,也由于缺少對市場的了解與對接,或缺乏資金支持而舉步維艱,業務量極其有限。因此,以農業合作組織為平臺,筑巢引鳳,吸引外部資金進入,是當下農業合作組織制度設計的中心內容。我國《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員中,農民至少應當占成員總數的百分之八十。成員總數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個企業、事業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成員總數超過二十人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員不得超過成員總數的百分之五?!惫P者認為,在我國現階段農業合作組織急需外力幫助的情況下,制度應更具彈性,應著重研究“用什么”來吸引“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成為合作組織的成員,而不是吸引多少。

(3)建立合作社專門人才的“廉價”使用機制。聘請有能力的專門人才參與合作組織的經營管理是廣為接受的指導思想。我國《合作社法》也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或者理事會可以按照成員大會的決定聘任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據農業部“十一五”農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2006-2010年)顯示,隨著“十五”規劃以來的農業人才隊伍建設的開展,不僅初步形成了一支規模宏大、整體實力較高的農業人才隊伍,而且形成了較為完善的農業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和雙向選擇的人才流動方式?,F在的問題是,我國15萬多個農業合作組織中使用“農業職業經理人”的有多少?這個數字我們不得而知,但恐怕會是極小的。因為絕大部分的農業合作組織規模小、實力差,他們用不起職業經理人,但他們又確實需要專業的經營管理人才的指引。在這種情況下,筆者認為,構建農業合作組織專門人才的培訓、使用和激勵機制時應拓展思路,只要是基層合作組織需要的就不拘一格給以支持。例如,通過建立農業職業經理人才庫,采用“小時工”式的、低成本的合作社專門人才使用模式,根據每年的工作時間對參與該模式的職業經理人進行獎勵,推動農業合作組織盡快發展。

篇6

合作社實際上是某種成員制企業,具體而言,是人們聯合起來為形成共同擁有、民主管理的企業而建立的一種協會,利潤并非其全部目的。合作社關心的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利潤,同時幫助成員實現社會、文化和經濟方面的共同愿望。

農業合作社是一種社會企業,可以是注冊合作社,也可采取其他名稱和形式,例如生產者組織、自助團體、生產者聯合會及聯盟、農會等。農業合作社旨在協調兩個主要目標,一是滿足成員的需求,二是追求利潤和可持續性。具體而言,合作社是人們聯合起來為形成共同擁有、民主管理的企業而建立的一種協會,利潤并非其全部目的。合作社關心的首先是人,其次才是利潤,同時幫助成員實現社會、文化和經濟方面的共同愿望。

目前,全世界近1/7的人口處于營養不足狀態,不過世界仍然有辦法消除饑餓,促進可持續發展。到2050年人口將超過90億,人們廣泛認同,在養活這些人口額外所需的糧食中,很大一部分將由小農提供。實現糧食安全的一個必要措施是支持和投資合作社、生產者組織及其他農村機構。世界各地大量成功案例表明,生產者組織和合作社等形式的農村機構,通過幫助小農、漁民、牲畜業者、林農及其他生產者獲得所需信息、工具和服務,使他們能夠增加糧食產量、銷售產品、創造就業機會、改善生計,從而提高全球糧食安全。洪都拉斯、泰國和貝寧等國通過農業合作社“取得了抗擊饑餓和貧困的勝利”,已成為聯合國糧農組織關注的范例。

農業合作社已幫助數百萬小農脫貧致富,如果能夠得到各國政府、民間團體和學術界的有力支持,農業合作社就可以發揮更大作用,為消除貧困和饑餓作出貢獻。在許多國家,大部分糧食作物由小農生產,但他們缺乏進入市場銷售其產品的機會,缺乏議價能力,還缺乏金融服務。農業合作社可以幫助小農克服這些制約因素,在創造就業、減少貧困、改善糧食安全、促進經濟增長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強大的合作社和其他生產者組織通過向其成員提供多項服務使其從中獲益并能保障生計。這些服務包括提供自然資源、信息、通訊、投入與產出市場、技術及培訓以及促進成員參與決策過程。通過團體購買和銷售,農民獲得了市場力量,并能以更優惠的價格購買農業投入物及其他必需品。諸如調解委員會等一些體制安排通過保障土地權利,改善了小農對自然資源的獲取和管理。其他安排如投入物商店(供集體購買投入物)和倉單系統(供集體獲得信貸)都提高了生產者進入市場和獲得生產性資產的機會,同時降低了高昂的交易成本。合作社和生產者組織在培養小生產者技能方面發揮了核心作用,為他們提供合適的信息和知識,并幫助他們創新和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有些合作社和生產者組織能提高農民對生產系統的分析能力,查明問題,測試可能的解決方案,并最終采取最適合其農作系統的做法和技術。

合作社和生產者組織還能夠幫助小生產者表達他們的關切和興趣,最終提高他們的談判能力,并影響政策制定進程?!岸喾嚼嫦嚓P者平臺”和磋商論壇就是其中兩例,供小生產者討論公共政策的設計和實施。

聯合國世界糧食安全委員會(糧安委)是審查有關世界糧食安全政策并采取后續行動的重要政府間機構。該機構在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糧農組織)的主持下,將不同的利益相關者如國家政府、區域和國際生產者組織及其他關鍵利益相關者匯聚到一起。糧安委的一項重要成就是,起草并通過了土地、漁業及森林權屬自愿準則,生產者組織和合作社參與了這些準則的談判。這些新的自愿準則將使各國政府就土地、漁業和森林資源的獲取和所有權通過法律和制定政策。小生產者在從這些服務中獲益的同時,還能保障生計,并在滿足地方、國內和國際市場上日益增長的糧食需求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因此,他們能為減輕貧困、實現糧食安全和消除饑餓作出貢獻。

農業合作社是農業組織化的核心模式,國際上把農業合作社劃分為五種基本類型,即生產型、流通型、科技服務型、互助保險與信貸型、生活服務型。當前, 根據建立和運行的發起主體來劃分,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分為專業戶、龍頭企業、農業技術服務部門主導的形式。

在糧食危機警報頻發的今天,聯合國把農業合作社看作消除貧困和保障糧食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2012國際合作社年旨在頌揚這一“具有社會道德的商業模式”在現代社會發揮的獨特作用。據估計,當今世界饑餓人口數量達9.25億,其中70%生活在農村地區,以農業為主要經濟支柱。農業和糧食合作社已成為抗擊貧困和饑餓的主要手段,但它們還可以發揮更多作用。因此,聯合國糧農組織希望通過把農業合作社作為世界糧食日的主題,促進各國對農業合作社的重視,希望各成員國政府采取措施,通過制定有利的政策、法律框架、經濟激勵機制等方式,推動它們發展,幫助農業合作社和生產者組織日益發展壯大,也希望農業合作社不僅能促進農業經濟可持續發展,還能促進農村的社會進步,獲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雙豐收,實現合作社的蓬勃發展。

農業合作社(Agricutural Cooperative),由農民和與農業生產有關的人員為滿足自己生產和生活需要,根據一定原則組織和管理的經濟組織。主要有兩大類:生產型合作社和服務型合作社。在社會主義國家中以生產合作為主,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多為服務合作,生產合作很少。社會主義國家在商品經濟不很發達的條件下,為實現勞動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標而組織起來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是以生產資料集體所有(有的國家土地是國有的)和共同生產勞動為特征,強調集中領導和管理,實行“按勞分配”。這種合作社的好處是可以迅速地把小規模經營的土地集中起來從事大規模生產。其缺點是生產規模的擴大往往脫離生產力發展的需要;重生產合作而忽視流通領域合作從而造成流通渠道不暢,在分配上往往又不能把經濟利益與勞動好壞緊密結合起來,限制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因此,目前社會主義國家正在對農業合作社進行不同程度的改革。其基本方向是改進經營管理,在發展生產合作的同時加強流通領域的合作,使之逐步成為產供銷一體化的農業綜合企業。資本主義國家的農業合作社則是勞動農民和中小企業主共同反對大資本剝削的經濟與社會組織。它以私有制為基礎,實行民主管理和公平分配。農業合作社多是服務型的。它既包括農用物資供應,農產品加工和銷售合作社在內的流通領域合作社,也包括為生產者提供多種生產的合作社,如牲畜和作物種子改良合作社,病蟲害防治和防疫合作社、灌溉合作社、共同使用農業機械合作社以及各種科技服務合作社等。此外,還包括諸如信貸合作社、住房合作社、保險合作社、衛生保健以及教育方面的合作社。這種合作社既可以保持家庭經營、發揮農民個人生產積極性,又解決個別家庭經營難以解決的多種難題。這種合作社已成為各國農業綜合體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世界經濟學大辭典》)

各行各業的合作社為全世界提供了1億多個就業機會,比跨國企業高出20%。其中包括合作社成員以及向合作社提供物資和服務的企業員工。據估計,全世界的合作社成員數量已達10億人。2008年,排名前300位的合作社的營業總額為1.1萬億美元,相當于世界第十大經濟體加拿大的規模,接近西班牙的經濟規模。

在肯尼亞,合作社在各領域的市場份額為咖啡70%、乳品76%、除蟲菊90%以及棉花95%。

在美國,乳品合作社控制了80%的乳品生產,而在加利福尼亞州,大部分特產作物生產者的活動都由合作社組織。

在哥倫比亞,全國咖啡種植者聯合會負責為50萬咖啡種植者提供生產和銷售服務。該聯合會向國家咖啡基金提供捐款,以資助咖啡種植社區的研究和推廣工作。

在巴西,合作社創造了農業國內生產總值的40%,其產品占涉農企業出口產品總量的6%。在許多國家,合作社主要分布于農業部門。

在越南所有活躍的合作社中,有44%來自農業部門。

篇7

1.法國農業產業一體化發展中農業合作社的促進作用分析。運用合作社的形式來發展農業產業一體化,是法國農業現代化過程中的一個特色。法國農業合作社一方面建立在家庭農場基礎之上,保留著農戶對家庭農場的私有制和完全獨立自主的生產經營權,使農場成為一個自負盈虧的獨立經濟單位;另一方面,農民在其需要的活動領域內進行合作,建立的合作社也是一個相對自我獨立的經濟單位,農場和合作社二者之間,在法律和經濟關系上都是平等的關系。雖然合作社通過服務,提供信息,進行技術援助,提出產品規模和質量要求,簽訂供銷和加工飼養等合同,對社員農場進行指導,但它不具有領導和管制的職能,它對社員農場的職能只限于服務和援助。法國農業合作社的主要形式是流通領域合作社。具體來說,主要包括農業生產前階段(如供應農用生產資料、種子、飼料、幼畜雛禽,以及人工配種、生產設計、農田建設等)和農業生產后階段(如運輸、加工、倉儲、銷售、烘干、冷凍、出口等)的合作社。這些合作社可以使社員農場保持獨立生產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可以集中精力改善和發展生產,大量節省在供銷和加工等方面的人力、財力消耗,減少中間流通環節,加速流通過程,有利于降低農產品成本,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效益,社員農場能夠通過合作社更好地獲得市場信息反饋,以利于指導和改革生產。合作社把市場機制引進農場生產,并突破地區、國土界限,擴大農場同市場的聯系,加強了市場對農場生產的刺激作用。合作社還能從市場銷售角度,對農場改善管理、發展生產、改良品種、規格和質量,進行最好的技術援助。法國農業合作社通過從事農、工、商多方面的經營活動把農業生產、生產資料供應和農產品加工、銷售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農業產業一體化。

2.美國農業產業一體化發展中農場主合作社的促進作用分析。美國農場主合作社最普遍的形式是供銷合作社,經營農用物資的生產和供應,農產品收購、加工、包裝,直至銷售。據2002年資料,美國農場主購買的供應品,約有20%來自合作社,通過合作社銷售的農產品約占全部商品的33%。美國農場主合作社的財產為社員所有,為社員服務;實行按成本經營的原則,按股金分紅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利潤的8%,利潤主要部分按社員合作社的業務交往量的比例分配;內部實行一人一票等民主管理制,由社員大會選舉董事會決定合作社大事等。農場主合作社在發展農業生產、適應現代市場、改善農場主狀況等方面都起了重要作用。最著名的“農地實驗社”,年營業額高達46.9億美元,擁有50萬社員,2200個分社,一系列工廠,年生產210萬噸化肥,1000多萬磅除草劑等。這類合作社已形成“一類農工商一體化組織”。

總之,法、美、日的農業合作社都比較發達,有廣泛的社會基礎,他們都很好地運用農業合作社的形式來發展本國農業產業一體化,從而快速實現了農業現代化。

二、我國供銷合作社經營不善成因分析

1.供銷合作社的所有制性質認識錯誤導致供銷合作社發展動力不足。我國供銷合作社的領導干部、合作社職員和農民社員對供銷社所有制性質認識錯誤,導致供銷社改革和發展動力不足。供銷合作社的領導干部不是由社員民主選舉產生,而更多是由地方政府任命。因此,他們首先要對政府負責,其次又要考慮職工的利益,而對于農民社員的利益則關心不多,對于把供銷合作社真正改成農民社員的合作經濟組織更缺乏應有的積極性和足夠的動力,從而在主觀態度上大大影響了他們推進改革進程的工作力度。供銷合作社的職工不把自己作為供銷合作社的雇員來看待,而認為自己是主人,他們希望供銷合作社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盈利水平,從而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好處和利益,并不關心供銷合作社是否能給農民社員提供什么服務。由于歷史上供銷合作社的“官商”經營作風已把它與社員的關系變成了一種簡單的買賣關系,農民不相信,也不知道供銷合作社能夠或應該給自己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服務,因此,對供銷合作社改革也并不關心,缺乏主動參與的積極性。社員的參與程度不夠,供銷合作社改革也就失去了相應的動力。在缺乏充分的動力和足夠的壓力的情況下,供銷合作社改革和發展進程必然受阻。

2.供銷合作社經營宗旨認識錯誤導致供銷合作社失去了存在的價值。目前我國供銷合作社沒有把對社員的供銷優惠服務作為經營宗旨,而是與一般商業企業一樣,在等價交換基礎上和農民社員做生意,為了盈利而進行經營,失去了合作社特有的經營宗旨,也就失去存在的價值,導致經營虧損,漸趨滅亡。

三、發展供銷合作社,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篇8

[關鍵詞]農業合作社;雙重特征;集體組織優勢;獨立經營優勢;交易成本

[中圖分類號] F306.4[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8)03-0034-03

眾所周知,農產品具有高度的同質性,而且農產品的生產者通常人數眾多,每個農戶對市場的影響微不足道,所以農業一直以來都是競爭最激烈的產業之一。相反地,購買農產品的中間人――經紀人和加工商――通常都高度集中,他們有更多的市場力量。因此相對于賣方的農戶來說,這些中間人在一定程度上擁有實施買方壟斷的市場支配力[1]。由于市場力量的不對稱,農產品的銷售]變為賣者(農民)之間的削價競爭,農民只能得到更低的市場價格并且承受更多的風險。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農戶就會有很強的動因組建自己的合作社。

一、對生產合作社的經濟學分析

根據Gearg Draheim(1952)的觀點,合作社具有雙重特征的概念,即合作社既是一個社會團體又是一個企業――一個向其成員提供經濟優勢的實體,是通過經濟因素和心理因素間的相互作用而共同治理的。作為一個社會團體,它對內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具有集體主義特征,這種精神體現為“團隊精神”、“氛圍”和“氣氛”[2]。作為一個企業,合作社可以按照企業的管理原則進行組織,同其他企業一樣受到各方面的經濟約束。

從企業特征方面考察,合作社內部有兩股似乎相反的力量在相互作用,即“集體組織優勢”和“獨立經營優勢”[3]。一方面,成員們共同組織他們的活動,例如他們不單獨在市場上銷售他們的產品,而是把它們的銷售轉移到他們共同擁有的獨立的企業――銷售合作社中,即把他們的活動“內部化”到一個企業中,這即是集體組織優勢;另一方面,他們并沒有把自己的活動合并在一個完全一體化的大企業中,而是在經濟上保持各自的獨立性,這即是“獨立經營優勢”。

1.農業合作社的集體組織優勢

對合作社經濟優勢的傳統解釋是:首先,合作社通過一個企業專門從事農產品加工銷售可以獲得規模經濟;其次,農戶通過合作社進行市場交易可改善他們的市場談判地位,以對抗市場上的壟斷勢力而獲得較為有利的價格。

而新制度經濟學派主要從資產專用性的角度探討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集體組織優勢。按照威廉姆森(Williamson,Oliver)的觀點,資產專用性是指“在不犧牲生產價值的條件下,資產可用于不同用途和有不同使用者利用的程度。他與沉沒成本概念有關?!雹僖簿褪钦f一項資產的專用性與這一資產用于其它用途或由不同使用者使用時其生產價值的損失程度成正比,損失程度很大時,為專用性資產;反之則為通用性資產。當一項資產具有專用性時,如果交易過早地終止,所投入的資產將無法完全或部分地改作它用,因為在投資所帶來的固定或是可變成本中包含一部分的沉沒成本或不可挽救的成本。而且資產的專用性程度較高,使得擁有專用性資產的一方在退出交易時變得困難,因為專用性資產在移作它用時通常表現為較低的價值,由此給交易者帶來巨大的交易成本。因此,交易雙方中有一方投入了專用資產時,一旦另一方采取機會主義行為提前終止交易,投資一方就可能蒙受損失。因此,契約或是一體化的組織在降低交易費用方面就顯得十分重要,但由于契約自身的不完全性,使得契約一方當事人仍然有機可乘,利用契約的漏洞占用另一方的準租,也就是說契約在節約交易成本方面并不如一體化的組織更加有效。因此一體化的組織才是有效降低交易費用的最佳手段,這就是經濟上上下游聯系緊密的企業走向一體化的內在動力[4]。例如在蔬菜生產中,如果菜農要擴大其生產規模,需要專業戶為其提供運輸服務,將蔬菜運往價格更高的市場。此時,雙方都要進行大規模的專用性投資。但菜農擔心的是,當他投入大量的專用性生產資料后,運輸專業戶卻借故轉向其他業務或者以種種理由提高運費,對于這種“敲竹杠”的行為,投入大量專用資源的菜農將面臨巨大的風險。同樣的對于運輸專業戶也擔心在自己增加投入之后,菜農轉向其他的運輸商或借故壓低運輸價格,這也將給他帶來巨大的損失。這些投資不能無代價地轉為他用。因此存在大量準租金。因此,當存在“專用資產”時,為避免締約后的機會主義行為,就有必要實行一體化。

而在農業生產中農戶投入的資本就具有高度的專用性,他的準租金很容易被破壞。這使得他有較強的動機建立自己的一體化組織――合作社以保護其投資的準租金不被他人占用。因此,集體組織優勢(合作社緊密連在一起的向心力)在于不依賴外部公司的情況下利用交易專用性資產,對外部公司的依賴可能會破壞其投資產生的準租金。通過建立他們自己的企業進行交易,合作社的成員把重要的交易內部化,并避開了機會主義的威脅。

2.農業合作社的獨立經營的優勢

農業合作社不但具有集體組織的優勢,而且還具有獨立經營的優勢。表現在合作社的每個成員都保持了其經濟上的獨立性,因而經濟利益的邊界是很清晰的。這種獨立性,一方面可以發揮“高激勵”的效果,另一方面也適合農業生產的特點。

農業生產自身的特點決定了農業獨立經營的有效性和完全一體化的無效性。農業生產的最根本特點就是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交織在一起,其勞動對象是有生命的動植物有機體,這就要求勞動者在生產勞動過程中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要關心和愛護勞動對象。另外農業生產周期長,且沒有“中間產品”,只有最終產品,因此農業勞動成果的計量也只能根據最終產品,因此無法對勞動過程進行精確的計量。并且由于農業生產的復雜性和對農業勞動的監督、計量的困難使得相應的給付報酬與勞動效率難以匹配,這就可能造成分配的不公平,從而使不同成員間的利益更加難以協調。正是基于以上的種種原因,絕大多數的農業生產由家庭來組織,農業生產的最優規模取決于家庭勞動力的供給以及農戶家庭的管理能力。

如果實行完全的一體化,農戶合并到一個大型的農業企業,則這個農業企業 有多方面無法克服的弊端。很明顯,農業生產受制于區域和氣象上的不可預測性,這種不可預測性使得企業很難在事前清楚的指令,也就無法根據自己的指令來監督雇員的活動。再加上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是有生命的動植物有機體,這就要求雇員充分利用自己的專業化知識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直覺及時做出生產決策,但一旦出現不利的結果,監督者在追究雇員的行為時,經驗和直覺都無法為其行為提供解釋。因此雇員的決策對于自身是不利的,考慮到此,雇員就不愿意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直覺及時做出決策,也就無法充分利用自己的專用知識從而導致農業生產效率的下降。這兩方面都將大大增加企業內部的管理協調成本,這種成本的增加會完全或部分地抵消由一體化所帶來的規模收益[5]。更為重要的是一體化的企業無法避免雇員或是雇主的機會主義行為,由于指令和監督的不完全,雇員更加傾向于偷懶、搭便車,而不是誠實勞動,作為雇主也有可能利用以上原因故意低估雇員的勞動成果,把更多的收益轉化為個人收益。蘇聯的集體農莊的失敗生動地說明了放棄獨立經營優勢的大型、充分一體化的農業企業的無效性。

而農戶的獨立經營可以輕松地解決以上問題。由于實施了自我監督,偷懶行為已被內部化為農戶的生產成本。所以在農戶獨立經營的條件下,農業生產的監督成本為零。因此,在農業中家庭的獨立經營至今仍然是最有效率的生產單位。

3.農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雖然農業合作社具有上述優勢,但是不能忽視農業合作社存在的高組織成本問題。農業合作社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外部機會主義的威脅,但是內部機會主義問題依然存在。此外合作社還必須付出較高的組織成本:一人一票、民主管理,強調了社員間的平等,但毫無疑問地會在一定程度上損失效率,并且在對合作社做出不同貢獻的社員間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從而增加了協調的難度;由于一人一票的決策制度限制了資本的權力,增加了合作社融資的困難,也限制了合作社規模的擴張;為保持凝聚力所必要的情感的訴求和提供社區服務導致額外的支出等等[6]。一系列問題的存在決定了合作社是一個高成本的組織。

二、對我國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1980年,幾乎與改革開放進程同步,中國出現了第一個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從此,一種嶄新的農業經營組織形式――新型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在中國悄然興起,并以各種不同的形式蓬勃發展起來。據農業部統計,2004年,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成員數由2003年的668萬人增加到2,363萬人,由占全國農戶總數的2.8%上升到9.8%。農戶專業合作組織開始由數量增長轉變為成員人數的增加和組織規模的擴大。2004年,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為其成員及其周邊農戶代銷農產品總量達2億多噸,代購化肥、農藥、飼料、農用塑料薄膜等生產資料近1億噸,全年經營服務盈余187億元,其中返還成員36億元,占盈余總額的19%,用于股金的分紅50億元,占盈余總額的26%,平均每個成員獲得盈余返還和股金分紅收入364元②。

盡管近些年農業合作的發展很快,但在實踐中卻有很多問題,如數量少,規模小,輻射帶動能力較弱,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也不夠強;合作水平低,帶動能力弱;運作和管理尚不規范,對農戶利益保護不夠;從發展環境看,制約因素多,扶持發展的措施不多,更加重要的是我國目前合作社的發展的現實是宏觀管理體制的缺陷和政策供給不足[7]。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沒有設置一個全國統一的對合作經濟進行宏觀管理和行政指導的有權威的機構;二是全國性的合作聯盟沒有建立,行業性的組織協調和社會服務沒有組織結構來承載。在發達市場國家都有比較發達的合作經濟組織作為其主流的股份經濟的補充,并建立比較健全的全國性合作經濟聯盟進行行業性的自律和服務,形成合作經濟的強大組織網絡。而我國沒有這樣的組織體系,也是我國合作經濟發展緩慢與不規范的原因之一。

針對以上的分析,合作社既有自身固有的缺陷,也有我國合作社發展的階段性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認為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1.針對農業合作社內部的機會主義行為和搭便車行為,應進一步完善內部運行機制。系統論中的系統功能決定規律認為,系統的結構決定著系統功能的發揮,合理而科學的系統結構是系統功能完整的決定因素。完善的組織機構應包括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等機構,且各部門職能明確,分工合理,能有效地實現權力制衡,因此農業合作社要建立健全社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并明確各自的職能分工。各層次的農業合作社應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全國范圍內在統一管理機構的領導下有自己的行業組織管理制度,政府有調整和規范農業合作社行為的健全的法規體系。

2.培育農民的合作精神和合作觀念。農業合作社是有成本的,在一定程度上,組織的成本與農戶規模成反比,而與農戶數量成正比。目前,我國農民過多,農戶生產經營規模過小,這都將導致農業合作社的成本進一步提高。因此必須培育農民的合作精神和合作觀念?,F階段我國農民合作意識淡薄,進行合作經濟組織制度創新的動力不足。為此,政府應深化對合作經濟組織性質、功能和在農村市場經濟發展中作用的認識,理清發展思路,在吸收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基礎上,通過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培育農民的合作精神、契約精神,全面激活農民自身的自主、自立、自強意識和群體意識,為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發展和健康運行奠定必要的思想文化基礎。

3.宏觀的支持。建立全國統一的合作經濟的管理與協調部門。這種統一的機構負責對合作經濟的管理、協調和指導,這種聯盟的組建應當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則和民辦的性質,避免過度的行政干預。制定扶持合作經濟的政策,政府主要應在財政、稅收、信貸和農業生產資料經營、流通等方面給予農業合作社以政策扶持,為發展合作經濟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三、簡要總結

從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農業合作社本身雖然具有較高的組織成本,但它仍是符合農業生產規律的有效組織方式,既能發揮集體組織優勢有效地避免外部機會主義進而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又可以利用獨立經營優勢提高效率。對我國農業發展現狀而言,農業合作社是小農戶對接大市場的理想選擇,它是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不僅可以提高農業生產和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有利于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結構調整,穩定地增加農民收入,有效地避開市場風險;同時也為落實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政策提供了一個嶄新的渠道。然而,雖然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業合作社有較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遠遠沒有充分發揮農業合作社的經濟優勢,因此應從微觀和宏觀等多方面入手采取措施加快和規范我國農業合作社的發展。

[注 釋]

①威廉姆森.經濟組織的邏輯[A].企業制度與市場組織[C].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96,70.

②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M].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05, 9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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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國彥兵.新制度經濟學[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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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恰亞諾夫.農民經濟組織[M].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6:59.

[7]傅晨.中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形式與制度變遷[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89.

Economic Analysis of Agricultural Producers’ Co-operatives

Cheng Chengping,Yue Fengli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China)

篇9

關鍵詞:農產品供應鏈;供應鏈聯盟;農業合作社;利益分配;按貢獻分配;修正后的Shapley值; Stackelberg博弈

中圖分類號:F304;F224.3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8131(2015)01-0008-08

一、引言

自古以來,“菜賤傷農”與“菜貴傷民”一直就是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的一對矛盾現象。據商務部有關調查,從田頭到市場,蔬菜近10倍的差價主要是由于運輸成本、存儲成本等各種因素累加而成。這些都說明了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存在嚴重的利益分配不均問題。農產品供應鏈主體之間合理的利益分配是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促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健康有效運轉的關鍵,因此,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供應鏈各主體之間的利益,使供應鏈聯盟關系長期穩定發展并最大限度地保障農民的利益,也是農業經濟學者們研究的熱點和難點問題。

目前,學術界主要采用博弈分析法和Shapley值法對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利益分配問題進行研究。Ilaria & Pierpaolo(2004)從供應鏈中間產品轉移定價的角度分析了三階段供應鏈收益共享契約,認為供應鏈各主體之間的合作可以使各方達到渠道協調。金廷芳(2011)在對我國傳統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分析的基礎上,針對我國小農生產為主體的農業生產特點,提出了新型的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即由農戶、農業合作經濟組織、龍頭企業和零售企業組成的一體化戰略聯盟型供應鏈網絡,并指出這種模式能夠降低農戶的生產風險,穩定農產品供應。譚濤和朱毅華(2004)從農產品供應鏈組織的動因出發,分析了我國現行的兩種主要的供應鏈組織模式,即以加工企業為核心的供應鏈模式和以物流中心為核心的供應鏈模式,認為建立合理有效的利益分配機制是促進農產品供應鏈管理順利進行的關鍵。梁鵬和李江(2013)運用Shapley值法分析了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的利益分配機制,認為“農戶-農聯組織-零售商-消費者”是最佳供應鏈聯盟模式,并指出通過Shapley值法進行的內部收益合理分配可維持聯盟關系的穩定。趙曉飛和李崇光(2008)同樣運用博弈論思想和Shapley值法對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問題作了相關探討,并在構建利益分配模型和機制的基礎上,針對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提出了發揮核心企業“物流中心”作用、建立供應鏈聯盟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等建議。施晟和衛龍寶(2012)認為信息獲取能力及風險控制能力決定了農超對接進程中不同行為主體對合作剩余的分配。

這些研究對農產品供應鏈的發展及其利益分配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指導作用,但是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現有研究主要是從以“農業龍頭企業”或者“分銷商”或者“零售商”為核心的角度來分析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及其利益分配,鮮有從代表農戶利益的“合作社”為主導的角度來進行研究;另一方面,雖然不少文獻運用Shapley值法與博弈論相結合的方法對供應鏈聯盟中的利益分配進行了研究,但很多僅限于理論模型,沒有實證數值分析。本文根據已有的研究成果,以“合作社+加工企業+零售商”農產品供應鏈模式為基礎,針對“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基于Shapley值及修正后的Shapley值法對聯盟中各主體的利益進行合理分配,并進行了模擬數值分析。

二、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

農業合作社的成立使得在農產品供應鏈中處于不對稱的弱勢地位的廣大分散農戶被組織起來,能夠獲得較為充分的市場信息,提高了其市場交易談判的能力。農產品流通過程中,農業合作社與加工企業、零售商等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提高了農產品流通效率,實現了農產品供應鏈的價值增值。“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是指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農業合作社、農產品加工企業、零售商三者之間建立基于契約的合作聯盟關系,聯盟關系維系期間,合作社在農產品價格的制定過程中占有主動權的一種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有三個突出特點:

一是社員利益得到保障?!昂献魃缰鲗娃r產品供應鏈”模式強調了農業合作社在農產品流通過程中的主體地位。由于農業合作社代表的是廣大農民的利益,所以該模式也使得在農產品價格決策方面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的社員農戶有了選擇和決策的機會。

二是所提供的農產品需求彈性較一般農產品大。這種模式下,所供應的農產品不同于一般的需求彈性較低的農產品,大多是反季農產品、品牌農產品或者地域性較強的農產品,而且此類農產品的需求彈性往往比一般農產品需求彈性大,如平度馬家溝芹菜、膠州里岔黑豬等。高 強,穆麗娟:“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利益分配研究

三是農業合作社規模較大。參與這種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農業合作社社員人數較多、基地面積較大、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管理水平較先進,規?;洜I是農業合作社在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占據主導地位的關鍵。例如,青島成嗣蔬菜專業合作社主營項目為反季節精細蔬菜,擁有自主商標并獲得了無公害青蘿卜基地認證,目前,已與多家農產品加工企業建立了合作聯盟關系,在供應鏈聯盟中占據主導地位。

“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模式中,農業合作社既為上游的社員農戶提供良種、飼料、化肥以及種植養殖管理技術,又為下游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提供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高品質農產品,加工企業和零售商則為合作社提供及時準確的市場信息,只有三者形成穩定的聯盟關系(圖1),農產品供應鏈才能高效運行。從經濟學的角度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能否形成和穩定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供應鏈利潤的分配,焦點在于如何分配由于供應鏈聯盟的形成而產生的高于各主體單獨經營獲得的價值增值部分。

三、shapley值法及其修正

1.shapley值法

Shapley值法是合作博弈中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既不是平均分配,也不同于基于投資成本的比例分配,而是基于合作各方在經濟效益產生過程中的重要程度來進行分配(張潤紅 等,2008)。直觀來講,就是參與合作的各主體在共同參與生產得到一個總收益后,按照各自對收益貢獻的大小來分配利益的一種方法。Shapley值的計算方法如下:

其中,s(i)是集合I中包含合作伙伴i的所有子集,|s|是子集s中的元素個數,n為集合I中的元素個數,w(|s|)是權重因子,v(s)為子集s的收益,v(s\\i)是子集s中去掉合作伙伴i后可得到的收益(孫世民 等,2008)。

2.Shapley值法的修正

其實上述Shapley值法的分配方式并不完美,如果聯盟中各主體均可獨立地選擇自己的努力水平,這種利益分配方式就可能導致偷懶行為的出現;而且這種分配方法是一種基于中性風險的分配方案,沒有考慮到各主體在合作過程中的風險承擔問題。對于承擔較大風險的主體就不能僅僅按照Shapley值法確定的邊際貢獻來分配利益,還應適當增加其在利益分配中相應的比重,這樣才能保證相關主體的利益,進而鞏固聯盟長期合作的穩定性。因此,采用修正系數對相應主體增加或減少利益分配權重,可以使分配方案更公平合理和符合實際。

四、“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中各主體的利益分配

假定參與供應鏈聯盟前,各主體都是分散決策的,則此模型相當于一個三階段單周期的供應鏈模型。在一個周期里,農業合作社先給出農產品的收購價格,加工企業根據收購價制定銷售給零售商的價格,零售商再根據其采購價格制定采購數量以及農產品的零售價格。在此過程中,各主體都是風險中性和完全理性的,他們會根據所有可獲得的信息作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決策。

令合作社代號為n,加工企業代號為h,零售商代號為c。設農產品市場需求函數是關于農產品價格的線性函數,即農產品市場需求量為D(pc)=a-bpc(其中a、b為常數,且a>0,b>0);零售商對農產品的采購量為q,且假定D(pc)=q;加工企業從合作社收購的某種農產品單價為pn,銷售給零售商的單位農產品價格為ph;零售商銷售給消費者的農產品單價為pc;農產品的單位生產成本為cn,加工企業加工銷售單位農產品的成本為ch(包括生產準備成本、生產資料成本和單位運輸成本等),零售商的銷售成本為cc。

1.分散決策下各主體的利益

Stackelberg博弈中,領導企業具有先動優勢,追隨企業在觀察到領導企業的選擇后再做出選擇,隨后領導企業在估計跟隨者企業反應函數的基礎上來做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產量決策(張維迎,2004)。根據上述假設,在分散決策的情況下,合作社、加工企業和零售商之間存在利益方面的不斷博弈,這種博弈就類似于一種以合作社為主導的三階段Stackelberg博弈。為求得該情況下各主體的最優決策,本文采用逆向博弈的方法。

首先,零售商根據農產品采購價格確定最優采購量和零售價格,其期望利潤為:

由表5可知,修正后的實際利益分配方案仍滿足聯盟的特征函數。加入綜合修正因子后的算法使農業合作社得到了高于基礎收益的分配額,而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所得利益則比修正之前少。這既與修正因素的測度值有關,也較好地反映了“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現實狀況,即合作社承擔的農產品成本和風險高于加工企業和零售商,而且種植養殖環節帶來的價值增值也應高于銷售環節,具有現實合理性。

六、結論與建議

從文中的分析可知,經過修正的Shapley值法更符合“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實際情況,更好地體現了按貢獻分配利益的原則。雖然由于加工企業和零售商所得利益減少了,修正后的分配方案看上去存在不穩定性,但是,這樣的分配方案仍然是可行的,完全可以基于一種合作前的利益共享契約來實現。加工企業和零售商的預期利益雖然比修正前的少,但也比不參加聯盟分散決策時獲得的利益大,因此,他們還是可以并樂意接受這樣的分配方案,這種預期結果也是由聯盟中農業合作社的主導地位決定的。

農產品供應鏈聯盟能夠帶來農產品價值增值和超額收益,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是維系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穩定的前提,也是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動力機制。為切實保障農戶與合作社利益,實現農產品供應鏈聯盟利益最大化,增強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的穩定性,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政府應當積極創造有利條件幫助規模小而分散的農戶有組織地進入市場,鼓勵和引導“合作社+農戶”模式的發展,增強農戶在與其他主體進行市場交易時的力量,這是形成“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前提,也是使農戶有機會獲得穩定和更高收入的前提。第二,維持農產品供應鏈聯盟關系的穩定性,最重要的是設計合理的利益共享契約,以保證聯盟內部公平公正高效的利益分配。利益共享契約的設計可以通過修正后的Shapley值法來實現,使聯盟各主體按照各自的貢獻獲得其應有的收益。

第三,供應鏈聯盟各主體間應盡量實現信息對稱。從合作前的Stackelberg 博弈可知,個體利益最大化并不能導致集體利益最大化,主要原因是聯盟各主體信息交流不暢導致的信息不對稱。在參加聯盟后,各主體應進行充分的信息交流,消除信息不對稱對聯盟利益最大化的不利影響。

本文針對“合作社主導型農產品供應鏈”聯盟,提出了基于Shapley值法及其改進的利益分配研究思路和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已有同類研究的不足,利益分配更符合實際,研究成果更具現實指導意義。但具體模型及相關參數,尤其是基于風險承擔和努力水平的各主體Shapley值修正系數的確定,尚待進一步研究。

參考文獻:

金廷芳.2011.農產品供應鏈模式創新研究[J].商場現代化(2):97-98.

梁鵬,李江.2013.基于Shapley值法的農產品供應鏈聯盟利益分配機制研究[J].商業研究(8):19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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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世民,張吉國,王繼永.2008.基于Shapley值法和理想點原理的優質豬肉供應鏈合作伙伴利益分配研究[J].運籌與管理,17(6):87-91.

譚濤,朱毅華.2004.農產品供應鏈組織模式研究[J].現代經濟探討(5):24-27.

趙曉飛,李崇光.2008.農產品供應鏈聯盟的利益分配模型與策略研究[J].軟科學,20(5):90-94.

張潤紅,羅榮桂.2008.基于Shapley值法的共同配送利益分配研究[J].武漢理工大學學報(1):150-153.

篇10

關鍵詞:參與意愿;專業合作社;農戶;欠發達農區

目前,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的農業合作社發展得相當廣泛。丹麥98%的農民都是農業合作社社員,法國90%以上的農民加入了農業合作社,美國每個農戶平均參加2.6個合作社;新西蘭、澳大利亞、日本、韓國參加農業合作社的農民也達90%以上,而我國參加各類農民合作社的農戶比例不到6%。我國也出臺了許多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的政策,但農戶參與合作社的比例仍較低。河南省是我國農業大省,鄉村人口數為全國第一,且全省欠發達農區較多,本文調查了河南省農戶參加專業合作社的意愿,并試圖找出影響農戶參加專業合作社意愿的相關因素,以期更好地推動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

一、調查區選取和數據描述

(一)調查區選取

在鄉(鎮)樣本的選擇上,要兼顧不同經濟水平,兼顧不同的地理環境,兼顧不同農業類型,并用整體調查與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調研村莊的選取,抽樣調查主要依據抽樣技術中的多階段抽樣、不等概抽樣與整群抽樣相結合的方法,選擇4個村莊,即濮陽市臺前縣后方鄉大寺郭村、周口市鹿邑縣辛集鎮董樓村、駐馬店新蔡縣十里鋪鄉宋圈村、信陽市潢川縣白店鄉陳灣村,作為調查區域。

(二)調研村概況

大寺郭村位于河南省東北部,地形以平原為主,交通便利。耕地面積841畝,以種植小麥、大豆、玉米為主。全村共有專業養殖戶5戶,人均毛收入3 239元。董樓村位于河南省東部,地形以平原為主,交通便利。耕地面積1 740畝,以種植小麥、大豆、玉米為主,經濟作物棉花占6%。全村沒有專業種植和養殖戶,人均毛收入4 024元。宋圈村位于河南省中南部,地形以平原為主,交通便利,臨近106國道。耕地面積4 644畝,種植農作物種類較豐富。其中,春季種植小麥占85%,經濟作物棉花占10%,秋季種植大豆和玉米共占70%,其他經濟作物芝麻、花生、蔬菜等共占30%,有塑料大棚6個,占地4.2畝。全村共有專業種植養殖戶8戶,人均毛收入3 445元。陳灣村位于河南省南部,地形以丘陵為主,離公路較遠,部分地區交通不便;共有水田2 001畝、旱地600畝,水田均種植水稻,旱地春季種植經濟作物油菜占20%,秋季種植大豆和紅薯占83%、經濟作物芝麻占17%。全村共有專業養殖戶5戶,人均毛收入5 017元。這4個被調查村莊附近均沒有工商業企業。

(三)數據描述及處理

本文數據來源于2007年4月份的農村實地調查,對以上4個村莊每村隨機調查了大致50個農戶,共計獲得了212份有效問卷,占4個村莊總農戶的11.2%。調查數據直接取自農戶及各村村長,調查采用訪談形式,依據事先印制好的問卷進行訪談。調查問卷經編碼處理,在SPSS系統中形成了212個農戶的相關數據庫,庫中數據經過內部協調性檢驗,個別地方作了核實修改,成為本研究的依據。

二、農戶參與專業合作社意愿的影響因素

由于調查時4個村的外出打工人員較多,因此想只調查戶主非常困難,在總調查的212個樣本中,被調查者為戶主的占44.4%,戶主配偶占50.9%,總計為95.3%,由于農戶的行為通常是由夫婦共同決定的,因此本調查對象較能真實的反映出農戶參與合作社的意愿。據統計,愿意參與農業合作社的農戶僅占17.5%,說明欠發達農區農戶參與合作社的意愿不強。根據其回答,估計其原因可能有以下幾方面:被調查人特征、農戶家庭特征、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特征、當地環境特征。

調查的212個樣本農戶基本狀況反映了欠發達經濟社會特征,標志其富裕程度的戶均交通工具擁有量均很低,戶均農業毛收入僅為4 242元,人均農業毛收入僅為688元,表明4個村的農業經濟發達水平均相當低,而4個村莊周圍都沒有工商企業,說明4個村的工商業經濟發達水平也很低,因此所調查的4個村整體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屬于欠發達農區。收入的75.3%來自非農活動,即外地打工和兼業活動。

第一,在被調查人的性別和學歷方面,男性更愿意參加合作社;被調查者的學歷越高,對專業合作社優越性的認知度越高,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意愿更強。這兩個因素主要體現了被調查人的自身素質,這決定了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認知能力,從而直接影響到其參與意愿。

第二,農業勞動力比重和參與意愿有較強的正相關性。表明主要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戶家庭,更希望加入專業合作社來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參加專業合作社是為了提高農業生產率,增加務農收入,而農業勞動力比重較低的農戶家庭中成員參加非農勞動更多,他們多認為非農勞動比務農在提高收入方面更有比較優勢,從而不愿在農業活動中投入太多,對參加農業專業合作社的意愿不強。

第三,糧食作物占種植結構比重與農產品出售比重均與參與合作社意愿負相關。雖然合作社的作用之一就是幫助農戶解決產品銷售中的困難,因而農產品出售比重高的農戶則應更愿意參加合作社,但結果卻相反。原因可能是本文調查的農戶均以種植糧食作物為主,由于糧食作物保質期長、購銷體系較健全、價格差別小,因此在銷售過程中不存在困難,從而使農戶更偏好自由出售農產品。另外,調研還發現農戶對專業合作社的認知度不夠,對合作社是否能在組織銷售農產品過程中維護農戶利益存在很大的懷疑,致使農產品出售比重越多的農戶,越不愿意參與合作社。

第四,當地環境特征因素中的專業種植養殖程度和地形特征與參加意愿的相關性和理論假設的結果相同。即地方專業種植養殖的發展程度與農戶參加專業合作社的意愿具有正相關關系,專業種植養殖程度越高則該地農戶參加合作社的意愿就越強;在地形特征中,山地和丘陵地區的農戶合作意愿較弱,而平原農區農戶更愿意參加專業合作社。

三、結語

通過對河南省4個欠發達農村的農戶參與專業合作社意愿的調查與分析,得出農戶愿意參與專業合作社的僅占17.5%,可見,欠發達農村農戶對參與合作社的意愿較低。欠發達農區外出打工和兼業的人較多,從事農業勞動力的比重僅占50.8%,種植糧食作物的比例達90%以上,農戶毛收入平均僅有25%來自從事農業勞動,在這些地方的農戶不以農業為主要的經濟來源,而是以外出打工和兼業活動為主要收入來源,從而出現了參與專業合作社意愿不強的結果。而且專業合作社作為新興事物,需要逐步獲得信任,而農民通常文化水平較低,更加劇了對新事物接受的困難,需要培養農戶對專業合作社的認知度和信任度。

本文進一步探討了影響農戶參加專業合作社意愿的因素,驗證了以下參與意愿的影響因素:被調查人特征因素,被調查農民中的男性和學歷越高者對加入專業合作社的意愿更強;農戶家庭特征因素,農戶家庭的農業勞動力比重越高參與合作社的意愿越強;在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特征因素中,糧食作物占種植結構比重和農產品出售比重均與參與合作社意愿成負相關性;當地環境特征因素中,地方專業種植養殖的發展程度與農戶參加專業合作社的意愿具有正相關關系,從地形環境特征來看,山地和丘陵地區農戶參加合作社意愿較弱,而平原農區農戶參與意愿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