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防護用品范文
時間:2023-03-18 12:51:35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勞動防護用品,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我曾在醫院的手足外科聽說過這樣一起事故,說某礦有一礦工在井下清煤時穿了一件破損的工作服,當皮帶運轉時衣袖不慎被輥輪咬了進去,接著該礦工整個上臂也跟著卷了進去。最終導致這位礦工的手臂傷殘。這起事故給我的第一啟示就是――工作服破爛是造成這起傷殘事故的直接原因。
說到這里,我不禁想起一件事:上月末,我妹妹來我家時,向母親索要我去年下井時未用的防護手套和工作服(我今年調機關工作了),說她老公所在的那家煤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的不及時,而且即使發了也不如以前發放的東西齊全,所以向我們求援。我妹夫在井下從事的是安裝、撤面方面的工作,防護手套和礦用井下工作服損毀的非???,尤其是防護手套。他一個星期使兩雙都不夠用。丈母娘當然心疼姑爺啦,因此,我好不容易才攢下來的一整套“收藏品”,全讓我媽賜給了我妹妹。這還不算,還將我在電廠工作的妻子的兩副手套也無償奉獻了出去。當然,我并不是心疼這些勞動防護用品的“白自流失”,我在想:幸虧我們夫妻倆有這些東西,畢竟能幫上我妹妹、妹夫的忙。假如我們倆也都沒有呢?那我妹夫豈不得赤著手、光著膀子去井下工作了,那該有多危險啊!
眾所周知,安全與生產是密切相關的。生產必須在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而安全又能促進生產。然而,個別煤礦對待安全工作的態度卻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檢查時重要,平常時次要;礦領導重要,下井工次要?!绷钊送?,尤其是這種任意克扣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更是那種虛偽態度、怪異思想的表現。
篇2
1995年1月,地處西北的某縣采石場職工姜某等15人因野外作業天氣寒冷,向廠領導要求發放冬季防寒工作服。該廠領導說,企業每天都向職工提供午餐盒飯,每月每人還發15元生活補貼,這筆錢就等于頂替了防寒工作服,不能再發了,怕冷自己花錢買。姜某等15名職工在多次要求仍無結果的情況下,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采石場按規定發放防寒工作服。仲裁委員會受案后,經調查,該采石場為職工提供午餐盒飯和每月發的15元生活補貼,均是集體合同規定的企業改善職工生活的內容,不能頂替發放御寒用品,裁決該采石場立即向姜某等15名職工補發防寒工作服。
專家評析:
在這起勞動爭議案件中,該采石場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規,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實十分清楚,其不向姜某等15名職工發放防寒工作服的理由也是荒唐的,是根本不成立的。因此,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正確的。
篇3
最近,市勞動局和市技術監督局對我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市場進行的抽查結果表明:市場上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合格率很低,尤其是外省市進京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為加強對我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根據我市情況,通知如下:
一、凡在北京市經營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取得勞動部頒發的《生產許可證》及經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
二、實行進京經營登記制度。
凡進入我市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外省市單位,必須到市勞動局辦理進京經營登記手續(納入登記范圍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名稱見附件1),填報《外省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京經營登記單》(以下簡稱《登記單》,樣式見附件2),并需提供有關文件資料(進京登記的條件見附件3)。
國外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在京銷售其產品,參照以上要求執行。
三、本市各經營單位或使用單位不得采購或使用未取得《登記單》的外省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對本通知實施前已購進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進行一次自查。凡質量不合格或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出廠合格證、無產品安鑒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一律不得使用。
四、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內執行本通知情況的監督檢查。市勞動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專項檢查此項工作。
五、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附件1:納入登記范圍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名稱
1.安全網;
2.安全帽;
3.安全帶;
4.防毒面具面罩;
5.防毒面具濾毒罐;
6.防塵口罩;
7.電焊面罩;
8.電焊護目鏡;
9.防沖擊眼護具;
10.膠面防砸安全鞋;
11.防靜電導電安全鞋;
12.皮安全鞋;
13.阻燃防護服;
14.防酸工作服;
15.防靜電工作服;
16.耐酸堿鞋;
17.防刺穿鞋;
18.絕緣皮鞋;
19.低壓絕緣膠鞋。
附件2:外省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進京經營登記單
編號:BLTL-
-----------------------------------
|單位名稱| |企業性質| |
|----|-------------|----|---------|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
|----|----------------------------|
|產品名稱| |規格型號| |
|----|------------|----|----------|
|生產許 | |營業執照| |
|可證編號| |編 號| |
|---------------------------------|
| 在京經營情況: |
| |
| |
| |
| 申請單位:(蓋章) |
| 年 月 日 |
|---------------------------------|
| 北京市勞動局審核意見: |
| |
| |
| |
| (蓋章) |
| 年 月 日 |
-----------------------------------
注:
1.非本市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或經營單位必須持有本單方可進京經營。
2.本單由北京市勞動局特種設備監察處統一編號簽發。
聯系電話:63011658,63011133-3695,3696
3.本單經審查合格后加蓋北京市勞動局勞動防護用品審查專用章方能有效。
4.本單有效期限為一個月。
5.本單不得涂改、復印、轉借、轉賣。
6.“在京經營情況”填寫內容:銷往單位、數量、材料、規格等。
附件3:進京登記的條件進京經營單位必須持有下列文件資料,方準予登記:
1.產品生產許可證影印件或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2.經營或生產單位營業執照的影印件或加蓋本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產品的出廠合格證及產品安鑒證;
篇4
關鍵詞:勞動防護用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根據目前的社會的需要以及趨勢,對我國目前的社會發展來說相關職業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相關人員的生命健康安全直接影響到社會的正常發展。在實際的社會發展過程當中,根據職業健康管理體系的基本要求,對于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問題,應當根據社會以及企業的發展需要對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有一定的保證。這其中需要注意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基本目的,是針對職業人員的健康安全通過制定的系統進行的預防和管理體制,嚴格控制疾病發生的情況,在最大的程度上保證職業人員在勞動中的生命健康安全。
根據目前的社會發展需要,我國對于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制定了相關的法律對其開展的過程中產生的問題,根據制定的《GB/T2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進行管理,這其中針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問題,對目前在職業人員勞動中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問題產生危險的情況,應當通過相關部門的管理保證安全,下面本文針對完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從而確保在職業健康安全進行舉例分析。
1 勞動防護用品在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職業安全管理體系以預防為主,對于產生危險的情況以及隱患進行一定的控制,對于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生產材料保證最大程度的安全,根據生產的廠商選擇的材料進行檢查,通過對相關工藝、設備、施工作業的監督,針對部分具有一定危害的材料杜絕其使用,從根本上保證安全制造勞動防護用品,從而減少勞動防護用品對人體的危害。
安全隱患的前期沒有任何明顯的預兆,但是只要發生危險就會產生較大的影響,管理層人員應當有危險發生時的相關的預備方案,對于產生的后果造成的影響有一個大致的了解,以及相關的風險評估和風險因素的調查工作,應當隨著風險的發生同步進行,在最大程度上保證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通過對勞動防護用品的改進工作,保證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之外,對于使用的防護用品如何發揮其自身的防護價值也是相關的管理人員需要注意的。通過正確的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從而減少危險發生造成的影響。首先正確的使用防護用品,可以確保勞動人員擁有最基本的防護,因為危險的發生情況通常是一瞬間的,部分勞動人員根本沒有時間反應,危險就已經發生了,所以根據此類情況,通過職業安全管理體系以預防為主的思想,對安全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和使用進行相應的管理。
所以,根據實際的勞動以及職業安全管理體系的開展需要,應當將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問題重視起來,對于勞動防護用品的佩帶和使用等工作,應當由相關的管理部門進行培訓和監督,而且生產廠商應當根據實際的需要,進行相應的設計工作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的合理性和更加持久。
2 勞動防護用品的分類
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分類,一般分為九大類:(1)頭部護具類,指保護頭部的護具;(2)呼吸護具類,對于空氣中的有害物質有一定的阻隔作用;(3)眼防護具,保護勞動人員的眼睛不會受到外界的傷害;(4)聽力護具,長期在90dB以上等情況工作的環境下,對于聽力的防護;(5)防護鞋,為防止足部受到傷害進行的保護措施;(6)防護手套,針對手部進行的保護;(7)防護服,針對勞動者在勞動環境中受到物理、化學外部傷害,采取相應的防護;(8)防墜落護具,主要針對高空作業的勞動者的保護措施;(9)護膚用品,針對在外的皮膚的保護措施。
3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勞動防護用品根據企業以及社會實際的工作需要進行相應的配備,并且結合在崗的工作當中出現的危險因素,針對勞動者在該環境下會產生何種危害或是后果進行分析,從而下發適當的可利用的合理的勞動防護用具。
3.1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的基礎標準
首先對于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根據相關法律對30多種危險情況的研究,根據必須使用和考慮使用的情況來確定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標準。所以在為勞動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時,應當根據,在實際的勞動環境中出現的危險情況進行判斷,從而分配合適的勞動防護用品。例如針對在高空作業的勞動人員,除了基本的安全帽、手部保護以外,由于施工的環境較為特殊,應當配備一定的防墜落護具,保證勞動人員在高空施工作業時的安全。所以根據不同的工作崗位需要,使用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是非常重要的,部分負責單位對于安全防護用品的作用不了解,就產生錯誤配發產生勞動防護用品不能夠發揮其本身作用,導致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樂氐耐脅,所以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證正確的配發非常重要。
3.2 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的適宜性
生產經營單位在配備適合本單位作業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時,不僅需要以上兩個標準為導則,還要充分認識到勞動防護用品按照人體防護部位的不同進行分類,如防護手套、護耳器、防護鏡、安全帶等,每個大類還會有進一步的細分,以便能針對更具體的危害特點和危害水平,再結合配發崗位的生產作業環境、勞動強度以及接觸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質、濃度(或強度)和防護用品的防護性能,參照細分標準,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
4 勞動防護用品使用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號)中要求: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不得超過使用期限。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督促、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根據相關法規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勞動防護用品產品使用說明書及相關標準中的維保要求督促、教育作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并維護勞動防護用品。應制定并實施適宜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防止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混亂和由此對從業人員造成的事故傷害及職業危害,防止配發不合格或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所造成的不安全隱患。
勞動防護用品有如司機身上的“安全帶”,如何讓這根“安全帶”最大限度的發揮作用,是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共同努力的方向。只有正確的配備管理,正確的使用佩戴這根“安全帶”,才能讓它成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正常運行的重要手段,才能讓它真正體現保障人身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價值。
結束語
根據目前社會和發展的需要針對當前勞動者的工作情況,采取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配發工作,對于當前社會發展非常重要。但是在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過程中,因為管理人員對于勞動用品使用功能的判斷失誤,和不了解勞動現場的環境情況,對于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保證勞動人員生命健康安全。應當完善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以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為核心,進行相應的完善工作保證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安全為社會的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1]劉旭榮.我國個體防護裝備的發展趨勢[J].中國個體防護裝備,2009.
篇5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勞動防護用品研制、生產、經營、發放、使用和質量檢驗單位必須按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為免遭或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裝備。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負責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查中心負責申報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進口勞動防護用品質量檢驗。
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日常質量監督檢驗,對尚未具備檢驗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可委托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
各級檢驗機構對自己的檢驗結果負責。
第五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防護用品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檢查職責。
第二章 研制和生產
第六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研制應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研制的產品須經勞動部或國家技術監督局認可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投入市場。
第七條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具有必備的生產條件和相應的產品質量檢驗手段,并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進行生產。
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申辦相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的立項、申報、取證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辦理。
第八條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對產品質量負責,按照產品所依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自檢,并出具產品合格證。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接受勞動行政部門、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檢驗機構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
第九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在出廠前應按批量接受省級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或國家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抽檢。檢驗合格后,檢驗機構按批量配給安全鑒定證。
第三章 經營
第十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定點經營,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可以直接銷售本企業產品。銷售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應有相應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第十一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定。審查合格的發給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
定點經營的申報和審批辦法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報勞動部備案。
第十二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具有與經銷產品相適應的經營場地、資金和貯存條件;
(三)經營管理人員熟悉國家勞動防護用品有關標準以及各項規定;
(四)經銷人員熟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商品知識,能為用戶正確介紹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特點和使用常識;
(五)具備切實可行的商品驗收、保管、定期檢查和失效報廢制度,并能為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務
第十三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單位可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經營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不得經營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偽劣或不合格產品。
第十四條 進口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實行安全許可證制度。安全許可證由全國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
進口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我國勞動防護用品國家標準。尚沒有國家標準的產品可按我國認可的標準進行檢驗。
第四章 發放和使用
第十五條 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單位(以下簡稱使用單位)應為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
使用單位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六條 使用單位應教育本單位勞動者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七條 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并應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第十八條 使用單位應到定點經營單位或生產企業購買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勞動防護用品須經本單位的安全技術部門驗收。
第五章 罰則
第十九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其不合格產品,并予以銷毀。
第二十條 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未辦理生產許可證,擅自生產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其停止生產,并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經營單位銷售沒有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由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沒收其產品,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定點經營證書;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使用單位沒有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按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勞部發[1994]532號)有關條款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各級檢驗機構檢驗的結果如與事實不符,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或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更正;給受檢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檢驗機構應予以賠償;情節嚴重的,取消該檢驗機構資格;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勞動人事部頒發《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監督檢驗管理辦法》(勞人護[1987]3號)同時廢止。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規定相關文章:
1.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
2.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規定
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范文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規定
篇6
【關鍵詞】特種勞動防護鞋;行業及質量狀況;監督抽查;實施方案
1、前言
目前,我省特種勞動防護企業規模小,質量狀況良莠不齊。面對這種情況,我們制定抽查方案有較高的實用性,從一定程度上規范檢測人員在企業抽樣的科學公正,完善了檢測機構的檢測流程。
我檢測機構對企業進行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鞋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了標準化作業,制定了詳細的抽查方案,本抽查方案已融匯到實際工作中,工作效率也得到明顯的提高。
2、特種防護用品產品的行業概況
2、1產品分類
特種防護用品屬于工業產品許可證發證產品,是勞動防護用品。產品種類單元分防靜電鞋、電絕緣、防刺穿鞋、保護足趾安全鞋等十四個產品單元。
2、2行政審批
特種防護用品產品屬于許可證發放管理產品,需行政審批。
2、3行業狀況
特種勞動防護鞋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受傷害或減少傷害的重要商品。我省是人口大省,從事建筑、采掘、化工等必須在工作中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人數眾多,特種勞動防護鞋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都有國家強制性標準檢驗標準,國家生產許可證管理辦公室出臺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目前我省該行業企業規模小,管理水平一般,產品品種單一,質量參差不齊,更新換代較落后,產品質量水平較發達地區有一定差距,特別是品牌產品和市場占有率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全省特種防護用品企業30家左右,防靜電鞋、電絕緣、防刺穿鞋、保護足趾安全鞋主要集中在濮陽、南陽、鄭州、鶴壁四個地區。
3、特種防護用品鞋的質量狀況
特種防護用品由于生產工藝簡單,企業多屬于來料加工,生產準入門檻低,目前我省行業市場局面不容樂觀,產品質量參差不齊。其中,問題比較突出的為鞋類耐撕裂性能、鞋幫撕裂強度等項目。
近幾年情況,2011年第三季度省監督抽查特種防護用品鞋抽樣數量28個批次,不合格5個批次,不合率為17.2%。2012年抽查針對不合格企業我們進行技術指導和跟蹤抽查,情況明顯好轉,抽29個批次,不合格0個批次,不合率為0%。2013年第二季度省監督抽查特種防護用品鞋抽樣數量29個批次,不合格1個批次,不合率為3.4%。
4、抽查產品的檢驗依據
防靜電鞋GB21147-2007、電絕緣GB12011-2009、防刺穿鞋GB 21147-2007、保護足趾安全鞋GB21148-2007、鞋的測試方法GB/T 20991-2007、皮革物理和機械試驗撕裂力的測定:雙邊撕裂QB/T2711-2005、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撕裂強度的測定GB/T529-2008、硫化橡膠或熱塑性橡膠與織物粘合強度的測定GB/T532-2008
5、特種勞動防護鞋產品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
5、1抽查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河南省監督抽查特種勞動防護鞋產品。本細則內容包括產品分類、產品種類、企業規模劃分、抽樣方法與數量、檢驗項目、判定原則、結果確認、抽樣檢驗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
5、2產品種類
本次抽查特種勞動防護鞋分類為防靜電鞋、電絕緣、防刺穿鞋、保護足趾安全鞋四大類產品。
5、3企業規模劃分
根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行業的實際情況,生產企業規模以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鞋年銷售額為標準劃分為大、中、小型企業。
按照企業人數劃分目前我省該行業無大型企業,企業規模僅分為中型企業和小型企業,中型企業2家,占企業總比例6.7%。小型企業28家左右,占企業比例93.3%左右。
5、4抽樣方法和數量
抽樣的樣品應從企業認定的合格品中隨機抽取確定數量的樣品,并按規定封樣。抽樣具體數量如下:(1)防靜電鞋:每規格三種鞋號:3雙/每鞋號,0.5米同材質幫襯,0.5米同材質內底,布面鞋:同材質復合鞋面布1m2,同材質皮革1塊200mm×200mm(拼接鞋面)(2)電絕緣鞋:每規格三種鞋號:3雙/每鞋號,0.5米同材質幫襯,0.5米同材質內底,同材質皮革1塊200mm×200mm(拼接鞋面),布面鞋:同材質復合鞋面布1m2(3)保護足趾安全鞋:每規格三種鞋號:3雙/每鞋號,0.5米同材質幫襯,0.5米同材質內底,同材質皮革1塊200mm×200mm(拼接鞋面),非金屬包頭5個,金屬包頭5個。(4)防刺穿鞋:每規格三種鞋號:3雙/每鞋號,0.5米同材質幫襯,0.5米同材質內底、外底1雙/每鞋號,同材質皮革1塊200mm×200mm(拼接鞋面),金屬防刺穿墊1副/每鞋號,非金屬防刺穿墊5個。注:以上抽樣數量不包含備樣,備樣數量同上,封存到備檢企業。
5、5檢驗項目
嚴格按照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制定檢驗項目。
5、6判定原則
依據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要求,對本細則規定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判定。(1)被檢項目中有一個A類不合格,綜合判定為不合格;(2)被檢項目中有二個B類不合格,綜合判定為不合格。(3) 被檢項目中有一個B類和二個C類不合格,綜合判定為不合格;(4) 被檢項目中有三個C類不合格,綜合判定為不合格。
5、7結果確認
檢驗報告完成后,第一時間將報告郵寄至生產企業,異議期以郵件的簽收日期為起點。
5、8抽樣檢驗過程中需注意的問題
(1)抽樣、檢驗工作全過程應堅持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2)抽查工作應采取突擊抽查方式,不得預先通知企業。抽樣人員不得少于2名。(3)抽樣人員到企業后,主動出示定檢計劃文件,有效身份記件,告知企業監督檢查性質、檢查產品范圍、抽樣方法、數量、檢驗依據等相關信息后,再進行抽樣。(4)由抽樣人員在企業成品倉庫(含存放區)內待銷的產品中隨機抽取,至少有2名抽樣人員同時現場抽取,不得由企業自行抽樣。抽取的樣品應當是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并應滿足檢驗及異議處理要求。樣品由抽樣人員帶回。(5)抽樣人員應認真填寫抽樣單,使用法定計量單位,營業執照代碼和組織機構代碼必須填寫,兩人簽名,字跡清楚,并由生產單位簽字(蓋章)確認。
6、不得抽樣的情形
抽樣時,抽樣人員應當認真核實營業執照等被抽查企業的相關信息,確認企業不存在不得抽樣的情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且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不得抽樣:
(1)被抽查企業無監督抽查通知書或者相關文件復印件所列產品的;(2)有充分證據證明擬抽查的產品是不用于銷售的;(3)產品不涉及強制性標準要求,僅按雙方約定的技術要求加工生產,且未執行任何標準的;(4)有充分證據證明擬抽查的產品為企業用于出口,并且出口合同對產品質量另有規定的;(5)產品或者標簽、包裝、說明書標有“試制”、“處理”或者“樣品”等字樣的;(6)產品抽樣基數不符合抽查方案要求的。
7、結語
本文通過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行業概況、質量狀況2大方面的分析,結合本省情況特點,制定了一套科學完整了特種勞動防護用品鞋質量監督抽查實施方案,本方案在實際工作中得到了統籌規范,優化資源組合,提高了工作效率,值得在檢測機構推廣。
參考文獻
[1]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2011年版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
[2]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條例.
[3]河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豫質監監發【2014】37號文件.
作者簡介
朱丹.女1981年8月生.畢業于鄭州大學.本科.學士主要從事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檢驗工作.
篇7
開辟廣告欄
1980年第3期,為了溝通勞動防護產品廠家與用戶信息渠道,推動勞動防護產品的發展和廣泛使用,《勞動保護》雜志內文最后一頁首次開辟廣告欄, 刊登了雜志上最早的一則廣告——《采暖通風空氣調節和制冷凈化設備材料手冊》征訂啟事,同時在此頁刊登啟事:“本刊自本期起,開辟廣告欄,刊登有關勞動保護、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的商品介紹和書刊廣告,需刊登者請與本刊編輯部商洽?!苯柚母镩_放的春風,《勞動保護》雜志自此開始進行了市場經濟的初步嘗試,書寫了刊登安全產品廣告的歷史。
20世紀80年代廣告產品主要是安全圖書、除塵設備、防噪聲產品、防爆電器、漏電保護器、鍋爐安全儀表、木工平刨安全送料器、安全鞋、安全帽、防靜電面料和服裝、勞動護膚霜等。
增加中間彩色廣告插頁
20世紀90年代初,雜志的發行量已達到19.5萬份,國內安全防護設備及產品的生產廠家看到雜志在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的地位、影響力,開始陸續增加廣告投放。一些國外氣體檢測儀的生產企業,如日本理研、德國德爾格、法國奧德姆等也通過公司開始在雜志上刊登廣告宣傳。1992年3、4兩期4封刊登廣告已不能滿足需要,就增加了中間彩色廣告插頁,至1994年每年雜志都有兩三期中間插彩色頁廣告。
根據《勞動保護》雜志1994年10期報道,1993年第4季度至1994年第1季度,勞動部委托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部分省市防護用品生產和銷售情況進行抽查,公開曝光了一批無證生產、以次充好、不按標準生產、標志不全的防護產品及其生產企業,并要求查處無證生產企業,整頓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加強使用環節監管力度。1994年7月5日《勞動法》公布,明確提出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這些舉措促進了勞動防護用品的需求和快速發展。國外著名安全產品紛紛進入中國,除已經進入中國的日本理研氣體檢測儀器、德國德爾格檢測儀器及個人防護設備、法國奧德姆氣體檢測儀外,中美合資無錫梅思安安全帽及防護用品、3M防塵防毒口罩、杜邦防護衣等廣告開始出現在《勞動保護》雜志上。從1995年開始,增加彩色插頁廣告成為常態。
全彩印刷提供更多選擇
2003年《勞動保護》雜志改版為全彩印刷,雜志前插、中插、后插都可以安排廣告,也可以結合專業文章配發廣告,為安全防護用品的廣告宣傳提供了更加廣泛的空間和表現形式。廣告數量逐年增加,產品種類涉及所有安全領域,國內外著名安全防護用品企業都把本刊作為產品宣傳推廣的首選。2005年9月雜志首次增加拉頁廣告,為客戶增加了更多廣告形式。
篇8
2、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據資料分析,75家企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和到期復審率都在85%左右,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培訓、持證上崗和按期復審情況不盡人意。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2006年3月,我市一酒店曾發生一起重大火災事故,經調查:酒店使用無特種作業操作證的電焊工從事室外裝修工程施工,作業時,電焊作業明火點燃柴油灶油箱內的柴油,引起爆炸燃燒,造成現場作業的4名工人死亡。《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屬于特殊工種,依法持證上崗不僅是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自身保證,也是對他人的安全保護。企業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嚴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關和到期復審關。
3、安全設備設施疏于管理。主要表現為:安全設備設施(包括安全附件)未定期檢測、壓力表超壓運行或損壞、機械傳動部位未裝安全防護罩、乙炔氣瓶未裝阻火器等。安全設備設施管理缺陷,主要是企業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有章不循和違規操作,直接表現為物的不安全因素,它常常誘發發事故的導火線?!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安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管理,必須在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檢測等各個環節上嚴格執行管理制度,建立基礎臺帳,并加強對安全設備設施的日常巡查,督促從業人員規范操作。
4、電氣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現為:現場臨時用電亂拉亂接、配電箱無蓋板或堆放雜物、電器開關不符合防爆要求、配電房無防小動物措施等。這些現象多數都是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所致。2005年7月,我市某酒店游泳池機房內發生一起觸電事故,一名在校暑期打工的大學生死亡。經調查:操作人員在潛水泵連接電源時,臨時用電沒有接地線,也沒有任何標識,造成誤操作,導致單相潛水泵通電后脫水空轉過熱而漏電?!栋踩a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操作規程或者安全管理作業的,給予警告,并可以對生產經營單位或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處以罰款。電氣管理和使用涉及從業人員多、危險性較大,電氣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規范造成的危害也是人們普遍認知的。但是,由于人們對電氣安全規范的了解程度有限,習慣性違章表現十分突出,因此,要不斷加強電氣管理和使用,加強對作業現場的安全巡查和監督,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置,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5、危險作業場所未設置安全警示。主要表現為:重點部位(如:配電房、鍋爐房、危險品倉庫等)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在儲罐區周圍沒有防護欄、吊裝現場沒有規范的安全行走通道、高空作業出口平臺無安全護欄等。危險作業場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警示措施,有助于提醒人們遠離危險作業場所,防止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吨腥A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安全警示不明顯造成的人身傷害在日常生活中時有發生,應當引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高度關注。
6、違章使用特種設備。主要表現為:特種設備未取得安全使用證或未定期檢測、壓力管道泄漏、吊裝現場作業人員不戴安全帽、氧氣和乙炔氣瓶擺放不符合安全距離、廠內機動車超核定人數違章搭載其他人員等。有一個案例:2008年5月,江都某企業一特種車輛(裝載機)在出廠加油的途中違章搭乘其他人員,司機誤操作,導致車輛翻到馬路下,搭乘人員被事故車輛壓住當場死亡,司機被卡在駕駛倉內,后因搶救無效死亡?!短胤N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違反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操作的,由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堅持“三不傷害”原則,不因特種設備危險性較大傷害自己,不因違章操作傷害他人,不因缺乏自我防范意識被他人傷害。
7、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或使用不符合標準。主要表現為:勞動防護用品的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不健全;購買和使用過期或不合格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不能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等。從對企業的檢查情況看,職工不能正確佩戴和使用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現象比較嚴重,由此造成的人員傷害也較多?!秳趧臃雷o用品監督管理規定》規定:對不配發或者不按有關規定或者標準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發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配發不合格或超過使用期限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應當依法查處。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特別是從業人員要按照不同崗位的要求,科學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減少職業疾病發生。
8、危險物品管理缺陷。主要表現為:劇毒化學品或廢棄化學物品未專庫存放、化學品倉庫未配備應急救援器材、危險品倉庫無安全警示標志、易燃危險品倉庫未安裝防爆燈或堆放雜物等。危險物品對人的危險較大,管理不到位,可能引發中毒、火災、死亡等事故。1993年8月,廣東某市一危險化學品倉庫發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事故導致15人死亡,25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億元。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強氧化劑和強還原劑混存未單獨存放,發生激烈氧化還原反應后引起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對危險物品的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并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對危險物品管理缺陷,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引起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危險物品管理的相關程序、標準和要求,認真履行管理責任,把好安全關。
上述所列8種可能引發事故的常見隱患,主要是依據對75家工業企業安全監察后作出的分析,它們的表現方式也不僅限于所列表現。從這些常見隱患和表現方式可以給我們這樣的啟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強化管理和監督,重在落實“兩個責任”:
一是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責任。政府的監管責任要從大處著眼,加強政策引導、完善制度體系、強化監督管理。首先,要認真落實各級領導干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健全工作機制,提供政策支持,加強督促指導;其次,要加強組織領導,深入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引導企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推進企業的本質安全度;第三,要強化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工作,加大對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投入,充分發揮綜合監管、專業監察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強化行政執法,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領域內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第四,要堅持安全生產綜合治理的方針,組織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構建安全信息、法律、技術裝備、宣傳教育、應急救援等方面的支撐體系,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傳力度,努力創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治理隱患、防范事故”的氛圍
篇9
要學習法律法規提升自己
現場有隱患,自己發現不了,檢查不出來,這是基層安全員,尤其是剛剛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員面臨的普遍問題,也就是大家說的能力不足的問題。按理說,安全員自身能力欠缺,是不能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由于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通常以應付湊合的態度,安排一個人或幾個人擔任安全員就可以了。企業負責人很少過問安全員的知識、能力問題。
我從2007年起兼任單位安全主管。當時由于自己對安全生產管理了解不多,還感覺不到安全生產的壓力,總以為把上級的安全生產文件傳達到位,自己多下幾趟現場就可以了,就可以保證單位的生產安全了。
但事實卻遠非我想得那么簡單,在赴任不久,單位的一個工人就被剪板機切斷了手指。從那時起,我就開始下決心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并對照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查缺補漏,建章立制,從管理層面上杜絕安全隱患,并將安全操作規程匯編成冊下發到班組,督促班組開展安全培訓學習,檢查并糾正一線工人的不安全行為……。
通過近十年的努力,自己才逐步提升了自身的管理能力,解決了生產一線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問題,使單位基本實現了安全生產。
用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制度建設
有隱患不整改,這是企業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執行力不夠的問題,也是安全員最為撓頭的問題。怎么辦?作為基層安全員,一要有法律意識、紅線意識,要根據新《安全生產法》賦予自己的權限與職責,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實整改所需資金與整改不力的處置措施,學會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嚴格執行制度,對超過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要及時向上級領導或企業負責人反映,聯合單位有關部門,實行停產整頓,實施處罰措施,在關鍵時刻要敢于扮演“黑臉包公”角色,不怕得罪人。
筆者從2008年起,對單位所有施工項目實行了備案交底制度。其目的是將安全培訓、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到位。起初,大家對這項制度不理解,很少有出工前主動備案登記的。為了將這項制度貫徹下去,一是同生產部門積極溝通,要求他們進行項目備案登記;二是與財務部門實行連鎖制度,對超過一周不進行項目備案登記的,立即停止借款停產整頓;三是對備案交底制度超過一周貫徹不到位的,對生產部門負責人實行3000~5000元額度的罰款。如此三管齊下的保障措施,才使單位備案交底制度得以貫徹執行。
學會用法律法規保護自己
其實最讓基層安全員頭疼的問題,并非是安全員的能力和現場隱患整改問題,而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認知程度、重視程度和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行力度,尤其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勞動防護問題,當需要企業拿出一部分資金完善安全設施,配齊勞動防護用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往往會一推再推,總會以企業資金緊張來搪塞我們基層安全員。這時基層安全員怎么辦?我們能否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說服上級,說服企業主要負責人,則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筆者在基層十余年間,也遇到過類似問題,也曾為此類問題頭痛過、退縮過,也有^放棄安全管理這個崗位的想法。但退縮并不能解決問題,即使自己撂挑子不干了,企業也得有人干這項工作,同樣也面臨此難題。
篇10
岱海發電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中堅持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基本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多角度、全方位的提升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水平,為企業勞動者筑牢職業安全健康的綠色屏障,使得生產更安全、員工更健康,將本質安全與以人為本的理念有效融合。
一、職業健康 機制先行
為完善職業健康保護體系,公司制定了《職業衛生工作管理辦法》、《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內含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職業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危害培訓制度、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職業健康監護及其檔案管理制度、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應急救援與管理制度、崗位職業衛生操作規程等。制度中明確了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等各類人員的職業病防治職責和義務,明確了職業衛生領導機構、職業衛生管理部門以及其他相關管理部門在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職責和要求。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標準的建立,形成了符合生產現場實際,具有自身特色職業病危害防治體系,實現了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同時將機構工作職責明確劃分,形成了分級負責、責任明確、相互配合的綜合治理組織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是職業健康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其它各部門分別做好分管范圍內的職業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各外委單位依據公司要求,成立職業危害防治機構,明確職業危害防治責任管理界面。安全監察部通過日常檢查、交叉檢查、重點督查等方式,切實加大對職業病危害重點區域的監督檢查力度,通過日常通報、安全網通報、安委會通報等形式,保障職業健康防治防治體系及組織體系的有序運行。
二、危害監控 源頭控制
公司以“提高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相關因素的識別能力”為抓手,不斷精化、優化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方法,有效控制在生產流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確保職業病防治得到預控預防。
(一)識別
通過職業健康管理專職人員全面負責指導和管理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工作,相關部門及班組負責協助,通過將生產流程及使用的材料的性質劃分進行危害因素識別,并且每年委托具備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進行職業健康日常監測,對生產工藝流程、生產使用的物料產品、職業危害因素的現狀進行檢測,檢查識別出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均及時向職業衛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了申報,對日常監測結果評價及建議進行了綜合的評估,及時落實整改。
(二)現狀評價
公司依據法律規定,嚴格履行每三年一次的職業危害現狀評價,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對公司一期、二期工程作業現場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估,對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防護設施、職業衛生現場管理、職業健康監護管理等方面做出綜合評估并出具評審意見,分析評估結論,提出整改性建議、持續改進性建議、預防性告知等,為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提供有效依據。
(三)治理
公司在Ω饗羆觳榧凹觳飩峁中,凡有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職業接觸限值的,都責任到人進行限期整改,直至檢測合格為止,對使用產生有毒物質的作業場所設置了監測報警裝置;對現場粉塵超標區域,一方面加強個體防護,另一方面加強現場通風,加強清掃避免二次揚塵;對輸煤系統的除塵設施及噴淋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其正常運行;對各類風機房、泵房等噪聲較高作業場所加強個體防護;做到職業病防治常態化。
三、統籌兼顧 全面推進
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是一個系統性過程,需要把握好重點、抓好專項,實現統籌兼顧、全面推進,將職業安全健康日常管理一件一件抓好,一項一項落實,筑牢職業安全健康的綠色屏障。
(一)宣傳培訓
在職業危害防護的宣傳和培訓方面,公司聘請專家,通過講座的形式,宣傳學習《職業病防治法》、識別職業病危害、了解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學習常用防護知識;新進員工入廠時,安全監察部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廠級職業衛生培訓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在崗人員每年每人參加《職業衛生健康考試》;有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投產,會組織相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操作等適應性培訓。
(二)危害告知
在原《勞動合同書》的基礎上補充續訂頁,將勞動者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在醒目位置設置職業危害公告欄,公布職業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結果等內容;對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作業崗位,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說明;將個人職業健康體檢報告,如實告知勞動者。
(三)防護用品發放與佩戴
公司加大個體防護投入,采購高質量、高標準的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嚴格按照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進行發放,按季度發放一般勞動防護用品,特殊工種配備特殊防護用品,夏季及時發放防暑降溫用品冬季發放防寒用品,同時建立健全防護用品有關使用檢查臺帳,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公司職工個人防護用品發放率達到100%,使用率達到95%。
(四)職業健康體檢
公司按照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規定,每年委托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內蒙古國際旅行社衛生保健中心為在崗的生產員工進行的職業健康檢查。檢查項目包括:職業病常規內科、外科、神經內科、五官科檢查(視力)、心電圖、肝功能11項、甲狀腺、血常規、血糖、尿常規、肺功能、電測聽、胸部正位片等,匯總形成體檢總分析報告,將個人體檢結果如實告知本人,在此基礎上同時組織新入職、離職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為每人建立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將職業健康情況跟蹤到底。
(五)應急救援安全保障
公司在一、二期主機集控、化學集控、輸煤集控、脫硫集控等設置了職業衛生急救柜,為化學、氨區配備了專業的洗眼器,為急救柜配置了多用途擔架、多用途急救箱、頸托、頭部固定器、負壓式式骨折固定氣墊、氧氣復蘇儀器、等先進的急救器材及部分常用藥及急救藥品,確保員工得到充分的應急救援及職業防護,同時定期舉行相關應急演練,檢驗各項設施及應變能力。
(六)管理信息化
公司增加科技投入、夯實基礎,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提供技術保障。2016年公司上線了數字化安全管理平臺,將勞動者個人信息、職業健康檔案、職業健康各類管理臺賬納入職業健康管理數據模塊,實現職業危害管理信息化、精細化、標準化,提高管理效率。
截止目前,公司保持職業病危害事故零記錄。公司已于2011年進行了“自治區職業安全健康典型示范企業”的申報,并取得“職業安全健康典型示范企業”稱號。同時還加入內蒙古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協會,通過協會活動促進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在協會理事中公司是唯一一家發電企業,
參考文獻:
[1]環球職業安全健康動態[J]. 吳大明,秦運巧. 勞動保護.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