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業收入會計準則范文

時間:2024-02-29 17:49:3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新企業收入會計準則,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新企業收入會計準則

篇1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 石油企業 收入 核算

會計準則下,我國企業會計核算逐步與國際通用做法接軌,有效的提高了涉外企業核算效率。石油作為國家工業基礎性產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新會計準則下的石油企業會計信息披露也更為便捷,促進了石油企業會計核算質與量的飛躍。與舊會計準則不同,石油企業收入核算方法及管理也應該適當予以調整。本文分析了新會計準則下石油企業收入核算內容及不足,并提出了提高企業收入核算質量及效率的措施,以期為決策提供理論依據。

1、石油企業收入核算內容及存在問題

石油企業主營業務較為龐雜,包括銷售石油收入、工程建設收入、投資收入等。這些收入主要按照銷量及價格予以確定,工程建設收入按照合同確定,投資收入按照債權大小予以計價。企業收入核算的準確性,關乎企業生產投資能力,直接影響著企業領導層決策。

隨著石油企業規模不斷擴大,逐步參與國外市場競爭,且在國內產業分工更加細化,使得收入更加多元化和復雜化。石油企業應加強收入核算,避免收入信息采集失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總結起來,主要包括如下幾方面。

1.1、入賬時間出現偏差

在進行收入核算時,常發生收入入賬時間發生偏差的情況,這樣極易使得會計主體在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出現與實際情況不同。在財務上對計算企業應納稅款造成干擾,在核算時易使企業有偷稅逃稅的嫌疑。入賬時間的前提與后推,導致利潤的虛增與虛減,使得會計信息失真。

1.2、發票弄虛作假

石油企業的主營收入包括成品油、石油類衍生商品及勞務收入等,發票是企業收入反映的原始憑證,是向國家計稅納稅的主要依據。由于石油企業涉及的產業鏈較長,在進行商品銷售環節不可避免的會發生少開發票的現象,如以物抵物、不開發票、陰陽票等,這樣無疑給國家稅收帶來了較大的損失,降低企業收入,同時間接增加了企業成本。

1.3、入賬金額不實

一些石油企業為完成集團下達的利潤目標,利用白條充抵收入,造成收入的虛增。更有甚者,將應收賬款和銀行存款直接用于沖減商品銷售收入,這樣使得收入偏高。有的企業為了追求利潤,故意逃稅,將實際銷售的商品收入不進行成本核算。部分人員為撈取好處費,在價格合理幅度范圍內進行調價處理,或要求購貨方少要發票,造成收入的虛減。少數石油企業在進行銷售收入時,將部分收入列為折扣事項,從而達到調節企業利潤的目標。

1.4、隱藏勞務收入

對于部分石油建設企業,勞務收入作為其主營業務,而為了降低企業成本,一些企業將部分勞務收入記入生產成本,從而抵消企業的運營成本,從而實現逃稅的目的。石油建設單位大型設備眾多,預算時往往包括大量維護保養所需費用,但在實際業務中,往往利用自有勞務人員進行,從而直接減少這部分勞務支出,變相增加勞務收入。

1.5、營業外收入混亂

對于營業外收入的管理也存在或多或少問題,如將本應列為主營收入的貨款,以少開發票或收據的形式,計入營業外收入,造成主營業務減少而營業外收入虛增。在進行商品退運的運輸費用處理時,將這部分費用沖抵銷售收入,導致主營收入減少。對外提供服務的石油企業,將剩下的材料單獨出售卻不作企業收入處理。會計當期應回收的款項,延期收付,從而滿足部分經辦人收取息差,使得本屬于企業的利息被減少。將產成品直接發貨,繞開入庫環節,將實現的銷售收入抵消生產成本。

2、加強收入核算管理的措施

新會計準則的實行,有力的促進國際接軌,將好的做法借為己用,加強收入的科學監管。在新會計準則下,石油企業提高收入核算水平的措施總結如下。

2.1、加強財務人員培訓

在收入登記及審查環節,財務人員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因此,進行財務人員專業技能和職業道德素養的培訓顯得非常重要。石油企業收入作假的方式在財務上的方法不勝枚舉,大多數只有具有專業技能的財會人員才懂得如何操作,因此,在提高財務人員技能的同時,一定要加強職業素養的塑造。在勞務人員心中根植不做假賬,為企業和國家稅收服務的理念。財務審計人員要提高分辨收入往來真實性的能力,要熟悉收入造假的慣用手法,并所學專業技能甄別蛛絲馬跡,使不法行為無處可藏。

2.2、提高財務信息化水平

財務信息化水平不是簡單的實行電腦辦公,要做好紙質文檔前提下,加強財務信息化建設,使得相關監管單位能適時動態的了解企業發生的每一筆收入處理情況,強調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及時性。利用財務信息化,將生產部門相關原材料入庫與出庫數據進行及時相關性分析,確保產出關系保持在合理的水平,在生產環節消除一些影響收入的外在因素。在銷售環節,也要通過系統進行出庫及收款處理,盡量減少人為經手環節,控制銷售量。同時,將產品銷售價格與造價管理信息聯網,及時進行產品價格的相關性分析,偏離一定范圍時要及時予以反饋,并注明發生的原因,以備今后核算審核之需。

2.3、完善收入管理體系

收入管理存在的問題大多由于相關制度存在漏洞,給人以乘之機,加強收入核算管理的前提需要有一套系統科學的收入管理體系,確保執行人員與管理人員有章可循,不敢擅自違規。如在生產環節,將一些主營收入轉為非主營收入,關鍵在于內部崗位設置上不盡合理,要實行嚴格的材料入庫管理及產品出庫管理。在銷售環節,要做好銷售人員業務及道德教育,做到人盡其責,突出違規后果的嚴重性,使相關人員在思想上恪守職業規范。在收入會計處理環節,要做到真實有效,拒做假賬,創建服務型團隊。對企業領導層,要明確其收入造假的可能造成的后果,要與其薪酬、職位晉升等直接掛勾,從而實現上行下效,執行力強的收入管理體系。

2.4、加強核算審查力度

收入核算審查力度要加強,將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要經常進行專項審查與抽查,切實加強相關財務人員的責任心,讓其能做而不敢做。如在新會計準則下,企業收入入賬時間要依據收入相關憑證予以正確登記,避免不記、少記、漏記和多記的情況發生,審計人員要認真核查,避免一些財務人員利用入賬時間規避相關稅款。根據新會計準則,企業在發生入賬時間延后時,應立即進行賬務登記處理;而發生入賬時間提前時應將收入作沖賬處理。在制度及行為上對收入假賬實行零容忍,避免僥幸心理的蔓延,保持工作的嚴謹性,一旦發現,不論原因均按相關要求予以懲處,在財務人員心理閘上造假的第一道防火墻。

2.5、嚴格按新會計準則方法執行

新會計準則下一些收入核算方法做了更改,以更好的適應國際通用做法,保持收支兩條 線,實行積極的收入管理政策。如在發票據管理環節要實行專人管理,包括發票的領用、使用、核銷等,一旦發現問題,實行專人負責制,使得發票使用更加科學合理。這樣使得在發票管理環節,采取人盯人的方式,最大程度減少違規漏洞。石油企業要依據新會計準則的內容,根據企業產銷購體系,制度出完整的收入管理體系,使相關收入核算流程化及標準化,這樣能大大降低人為逃脫監督機率。

3、結束語

在實行精細化管理的今天,對于主營業務眾多的石油企業,做好收入核算工作顯得十分迫切。在新會計準則實行的背景下,為更好與國際接軌,石油企業要理順內部收入核算體系,實現收入最優化、利潤最大化,為集團企業提供準確真實的收入數據,進一步為領導層正確決策提供有效保證。

參考文獻:

[1]董玲.論會計核算在石油企業管理中的作用分析[J].中國電子商務,2013(20):168.

[2]張保貴.淺述新準則對石油企業會計核算的相關影響[J].財經界,2010(11):134.

篇2

我國是農業大國,不僅單純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單位眾多,而且涉足農業的大中型也不少。我國涉農上市公司近百家,以農業為主業的農業類公司就有40多家,這些公司程度不同地從事了農業活動。而且,隨著我國對外開放和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投資農業的國內外企業或其他機構還會大大增加。因此,制定既與國際會計慣例相協調,又適合國情的農業會計準則已經十分迫切,而IAS 41的和生效為我們制定出高質量的農業會計準則提供了良好的借鑒。

一、農業會計準則特有基礎概念內涵的界定

要制定一項高質量的會計準則,首先應對該準則所依賴的基礎性概念作出、合理而明晰的定義。農業會計準則作為會計準則體系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其會計要素的內涵應該依循基本會計準則或會計基本概念框架的界定,需要作出補充界定的主要是關于農業所特有概念。這些概念主要包括農業活動、生物資產及其分類、生物轉化等等。而這些概念在我國以往的會計準則、會計制度中從沒有結合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需要作出明晰的界定。

農業可以有狹義和廣義的涵義。狹義的農業只包括動植物生產活動,而廣義的農業可以延伸到農產品加工活動。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采用了狹義的農業定義,即IAS 41所指的農業是只包括動植物生產活動的農業。IAS 41將“農業活動”定義為“企業對將可售生物資產轉化為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的管理?!边@一定義強調了農業活動對生物轉化過程進行管理的特性。我們認為,雖然說“管理”一詞的涵義是廣泛的,但為了增強這一定義的針對性,應突出“管理”一詞中“強化”和“控制”的涵義。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反映農業活動的主要特征?;谶@一考慮,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的定義,在我國農業會計準則中我們可將“農業活動”定義為:企業對將可售生物資產轉化為農產品或其他生物資產的生物轉化過程進行的強化、控制及其他管理。按照IAS 41的定義,生物資產是指活的動物或植物。這就意味著只要原有動植物一旦停止其生命活動就不能再算作“生物資產”。這一界線對農業活動的會計處理是非常重要的,這樣就可以明確地將“活著”的生物和停止生命的農產品進行區分。農產品是生物資產的收獲品而不是“生物資產”本身。對“生物轉化”和“收獲”作出區分也是十分必要的。“生物轉化”是生物資產質量或數量發生變化的生長、蛻變、生產、繁殖的過程;而“收獲”則指農產品從生物資產上分離,或生物資產的生長過程的結束。可見,收獲的結果是“農產品”的獲得。生物資產是一種“活機器”,充當著勞動與產品之間的媒介,企業從事農業活動就是要增強生物轉化的能力,最終獲得更多的符合市場需要的農產品。

確立生物資產的概念對于農業會計準則的制定是非常重要的,而企業對生物資產按照其在農業生產中所起作用的不同進行進一步的分類并披露這一信息,能夠較好地滿足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需要。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沒有明確“生物資產”的概念,也就不可能有對生物資產的進一步分類。IAS 41鼓勵企業信息披露時,以恰當的方式對生物資產進一步區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或成熟生物資產和未成熟生物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如產畜、經濟林木等;消耗性生物資產是指將收獲為農產品或準備出售的生物資產,如肉畜、養殖的水產動物、準備收獲的玉米和小麥等莊稼、準備作為原木的樹木等。從經濟學意義上看,這實際上是按照生物資產經濟性質和功能不同進行的分類,產畜、經濟林木等動植物不僅是勞動的對象,同時又具有生產手段的屬性。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只是近似地將產畜、經濟林等列作固定資產,將肉畜、養殖的水產動物、種植的莊稼等列作流動資產。我國應參照IAS 41對生物資產的分類,將生物資產區分為生產性生物資產和消耗性生物資產。即使我們在擬制定的農業會計準則中仍然將生產性生物資產列為固定資產,將消耗性生物資產列為流動資產,但考慮到生物資產無論作為流動資產,還是作為固定資產,與其他資產相比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在企業財務報告的表內或表外對列作流動資產的消耗性生物資產和列作固定資產的生產性生物資產進行單獨披露。這樣做,有利于信息使用者更為全面地了解企業的資產結構,并對企業的價值和價值創造能力做出合理的判斷。

二、農業會計準則與存貨等準則的關系

會計準則的基本功能是指導和約束企業的會計核算和信息披露行為。然而,從各會計準則所規范的具體對象看,各個具體會計準則又有不同的功能定位??v觀已經生效的國際會計準則及美國會計準則,會計準則按其所規范的具體對象大致可以分為通用業務準則、特殊業務準則、特殊行業準則和報表準則四類。通用業務準則是用來規范所有企業都可能發生的經濟業務;特殊業務準則用來規范并非所有企業都會發生而只有某些企業所特有的經濟業務;特殊行業準則用來規范只有某類特殊行業才發生的經濟業務;報表準則用來規范報表的基本項目及編制要求。通用業務準則、報表準則可以統稱為共性準則,而特殊業務準則和特殊行業準則則可以統稱作特殊準則。

作為一種會計規則,農業會計準則同其他會計準則一樣,其基本功能在于規范企業有關農業活動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行為。農業是一個特殊的行業,而這一行業之所以特殊,其原因就在于農業活動所具有的特殊性。因此,農業會計準則實質上是關于農業這一特殊行業的特有經濟活動的會計處理規則,是一種特殊行業準則。

既然農業會計準則是一種特殊行業準則,它就有可能與其他相關準則,尤其是一些共性準則在上存在交叉甚至重復的情況。如何既做到將農業特有業務的會計處理進行全面的規范,又不與其他相關準則發生矛盾或者重復,是至關這一準則質量的重要。與農業會計準則相關的準則主要有:存貨、固定資產、收入、政府補助、無形資產、資產減值等。

從性質上看,生物資產中的消耗性部分屬于存貨,從上講其會計處理可以在存貨會計準則中加以規范。但《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存貨》都聲明有關生物資產的會計處理不在存貨準則規范的范圍之內。例如,《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存貨》在適用“范圍”中指出,該準則不適用于“按特定行業已經確立的慣例,以可變現凈值計量的、生產者作為存貨的牲畜、農林產品和礦產品”。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存貨》也在“引言”中聲明,該準則不涉及:“農業企業收獲的農產品和采掘企業開采的礦產品”,“牲畜等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可見,準則制定者已經為農業會計準則的制定留下了空間。實際上,生長中的畜禽、樹木和農作物等都有一個初始計價和再次計價問題,因此我們認為,農業所特有的作為存貨的生物資產在農業準則中加以集中處理是一種恰當的做法。

從性質上看,生物資產中的生產性部分屬于固定資產,其會計處理可以在《固定資產》中加以規范。但《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都聲明有關生物資產不在其規范的范圍之內。例如,《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不動產、廠場和設備》在“范圍”中指出:本準則不適用于“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在“引言”中說明了該準則不涉及“經濟林木和產役畜等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在這里,準則制定者同樣為農業會計準則制定有關動植物類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留下了余地。動植物性固定資產雖然具有生產手段的屬性,但由于這類固定資產是活的有機體,所以它們在使用中的“實物”形態變化和價值變動既不同于機器設備,也不同于房屋建筑物。例如,幼禽幼畜成齡作為生產手段投入生產過程時,它們的價值常常不是降低而是增加。這樣對它們進行價值的確認和計量也就更為復雜和困難。正是因為這種復雜性和困難性,才需要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對這類資產價值變化確認和計量的標準做出專門的規定。

生長中的生物資產是否確認以及如何確認其收入或損失,是農業會計準則不可回避的問題,這也涉及到農業會計準則與收入會計準則的銜接。《國際會計準則18號——收入》中已明確不涉及:與農業活動有關的生物資產的初始確認及其公允價值的變動;農產品的初始確認。這意味著,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將生物資產的價值確認及相應利得或收入的價值確認交由農業會計準則加以規范。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準則中未提及生物資產的價值確認、計量和披露問題。我們認為,由于生物資產自身的生長發育,尤其是自繁幼畜成齡轉為產役畜等勢必會引起價值的變化,因此,生物資產利得和損失的確認和計量是必須進行的會計處理。有關這種價值變化所導致的企業損益變化的會計處理,不宜在收入會計準則中規定,而應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做出規范。但在收入會計準則“引言”中應該說明收入準則不涉及生物資產的價值確認和計量,這樣可以明確收入會計準則與農業會計準則的對接。

我們認為,對于農業所特有的政府補助項目的會計處理應該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加以規范,其他非農業所特有的政府補助項目的會計處理則可以在政府補(援)助會計準則中規范。由于農業中土地使用權、專利權、專利技術等與其他行業中的無形資產并無明顯的不同,所以,我們認為,這類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在無形資產會計準則中規范即可。同任何資產一樣,生物資產也會在企業的持續經營過程中發生價值變動,而且這種價值變動具有自身特有的規律性。因此,生物資產發生價值變動的會計處理亦應該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加以規范,不需在減值會計準則中涉及。

總之,關于生物資產確認、計量和披露的會計處理應統一放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單獨規范為宜,這樣有利于邏輯一致地規范生物資產的相關會計處理,進而提高有關農業活動的會計信息質量。

三、農業準則與會計制度、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等的關系

1993年我國實施了包括《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在內的13個行業的會計制度。基于當時的會計環境,《農業企業會計制度》是以“農業企業”這一會計實體作為自己的規范對象的。而從《農業企業會計制度》的看,顯然所要規范的是一個龐雜的企業,從農業到工、商、建、運及服務各業無所不含。這一點從會計科目的設置到會計報表項目的規定都可以清楚地看得出來。之所以這樣做,是考慮了現實中農業企業經營的綜合性。1996年,財政部、農業部又聯合了《村合作組織會計制度》以規范村級合作經濟組織的會計核算。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份制企業則先后執行的是《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1998年)和《企業會計制度》(2001年)。這樣一來,作為行業性質會計制度的《農業企業會計制度》主要是在原國有農場及少數新創辦的非上市農業企業實施。我國2001年開始實施的《企業會計制度》是一個擬統一和替代行業會計制度的綜合性會計制度。隨著《企業會計制度》在各種所有制、各行業、各類企業的全面實施,包括《農業企業會計制度》在內的行業會計制度必將退出舞臺。綜合以上現實情況,無論是現有農業企業的組織結構及其業務特點,還是農業活動所固有的特殊性,都要求制定作為《企業會計制度》補充的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而且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已經在著手這項工作。

對制定中的《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與將要制定的農業會計準則如何進行合理的功能定位和分工銜接,是會計準則、會計制度制定時必須預先予以明確的。

我們認為,《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盡管從其功能級次上可以作為《企業會計制度》的補充,但由于涉農企業的組織形式、經濟結構和融資結構各異,規模大小不等,所以《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也就不可能成為主要面向上市公司或大企業的會計制度,而應主要面向非上市且中小規模的涉農企業?;谶@樣的定位,《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應主要考慮我國原農場及涉及農業活動的中小企業的經濟業務特點,尤其是國有農場這一特有的企業組織的經濟業務特點,而不必過分地強調在會計處理上與國際會計慣例的協調和趨同。這樣,《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要針對其規范的對象,除了規定生物資產確認、計量和報告應采用的基本原則和外,還要提出會計科目設置、財務報告列報等方面的指導性、規范性要求。從這一點講,《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顯示出其面向企業“實體”的特征,而不單單是規范農業活動。

農業會計準則是我國會計準則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會計準則首先要面向的是上市公司或對外籌資的大中型企業。同會計制度相比,會計準則在其邏輯性和一致性等方面必須有更高的起點,也應與國際會計準則有更高程度的協調性。如果說,《農業專業會計核算辦法》既要規范農業活動又要考慮會計實體的組織結構和經濟業務結構的話,農業會計準則則可以撇開會計實體農業之外的因素,而直接對農業活動的會計處理加以規范。也即,不管是什么行業性質的企業,只要按國家相關法規的要求應該執行農業會計準則,其農業活動的會計處理就要按照農業準則的統一要求進行。

四、農業會計準則的主要內容

農業會計準則作為一個特殊行業準則,它所要規范的應主要是農業所特有的活動及其結果的會計處理與信息披露。國際會計準則和我國已有會計準則的框架結構,結合農業會計準則的特點,我們認為,農業會計準則主要內容包括:

1.特有術語的定義。一項具體會計準則必須首先對其所涉及的特有術語作出定義。農業會計準則應予以專門定義的術語有:農業活動、農產品、生物資產、生物轉化、收獲、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等。以上術語中的活躍市場、公允價值的定義與其他會計準則的定義應保持含義上的一致性;其他術語則是農業會計準則所特有的,應作出簡潔的定義。

2.生物資產的確認和計量。由于生物資產是有生命的即“活”的資產,這便加大了有關其確認和計量的復雜性。這里的關鍵是計量屬性的選擇及具體計價方法的運用。IAS 41已將公允價值作為農業會計準則的基本計量屬性。由于IAS 41剛剛生效,而實際上至今世界上并沒有哪個國家已經采用該準則,因此,我國擬制定的農業會計準則在生物資產計量方面究竟是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還是歷史成本計量屬性,抑或是二者的結合,是農業會計準則制定中必須明確的基本問題。我們認為,農業會計準則計量屬性的選擇要服從于會計目標的要求,要受制于我國會計環境(尤其是農業會計環境)和整個會計準則體系對計量屬性選擇的制約,而不可能脫離這些因素而獨辟蹊徑?;诖丝紤],我國農業會計準則還只能堅持歷史成本為主的計量屬性,暫且不宜采用以公允價值為主的計量屬性,像IAS 41第20條規定的:在無法取得生物資產或農產品在現存條件下的市場價格或價值的某些情況下,“企業應利用該資產的預期現金凈流量按當前市場的稅前利率折現后確定公允價值”,在我國目前環境下更是無法全面的接受。但由于農業的特點,整齊劃一地使用一種計量屬性恐怕也未必合適。例如自繁自育的幼畜成齡轉為產畜,如果存在活躍的市場,采用公允價值比采用歷史成本可能更為合適。

與土地不可分離的生物資產的價值計量,是農業會計準則遇到的特殊問題。在我國,一方面作為生物資產集合的公允價值不存在“活躍的市場”,另一方面,農業土地一般也極少存在所謂“活躍的市場”(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不允許土地所有權的自由買賣,更不存在土地所有權市場)。因此,在我國包括土地價值在內的生物資產集合的公允價值是難以找得到的。這實際上也是在我國農業生物資產中采用歷史成本為主的計量屬性的一個重要原因。但我們認為,農業會計準則中應當對土地改良等支出,根據其數額的大小確定是否資本化,以及資本化為土地使用權的價值還是資本化為生物資產(如經濟林木)的價值。

3.農業活動利得與損失的確認。實際實現銷售的生物資產,其收入的確認如同其他資產。但自產自用或轉化用途的生物資產則需要單獨規范。如前所述,由于我國農業會計準則對生物資產的計量應采用歷史成本為主的計量屬性,因此,農業活動利得的確認和計量也必然要受到這一計量屬性的,總體上看這會有利于謹慎性原則在收入確認中的貫徹。但對于某些情況下也需要采用公允價值計量資產。例如,出生的牲畜就是需要使用公允價值的例子。生物資產會因為災害、疫病、蟲害等發生減值,也會由此產生損失。對生物資產利得的確認和計量的時點、方法等都必須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加以規定。

4.政府有關農業補助的確認與計量。盡管許多行業都有可能得到政府的補助,但由于農業的特殊重要性和弱質性,任何國家隨著其經濟實力的增強都會程度不同地加大包括政府補助在內的農業扶持力度。這一點已經被世界各國經濟的經驗所證實。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增強,我國也會不斷加大對農業活動政府補助的范圍和程度。因此,需要根據政府農業補助的特點,在農業會計準則中單獨對政府補助計入企業損益時點的確認與價值的計量方法做出規范性指導。

5.農業特有項目的列報與披露。主要規范生物資產分類披露的方法,生物資產價值的初始確認及其變動,生物資產實物指標及其他非財務指標的披露,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計提的方法等。由于規模較大的涉農企業常常不是單一地從事農業活動,因此,有關農業活動的許多財務的和非財務指標產生的過程,計量屬性和會計處理方法的運用及其背景或條件,以及其他需要進一步向信息使用者披露的信息都需要在會計報表附注或增加某些附表加以披露。

主要參考

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2003.國際會計準則2002.北京:財政經濟出版社

財政部。2003.企業會計準則2003.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2002.美國財務會計準則(中譯本)。北京:經濟出版社

葛家澍。1995.關于會計準則與會計制度的關系等問題。會計,1

篇3

關鍵詞:收入確認,收入計量

 

1. 我國關于收入確認的現狀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經營方式多樣化,我國的《企業會計準則――收入》收入確認的標準主要有以下兩點:①基礎標準。要求有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不包括有關出資者的權益的變化)。②度量標準。資產和負債的度量要有相關的屬性,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的度量要有足夠的可靠性,但忽略了與收入相關的、流入實體的經濟利益。

2. 收入確認的具體方法

從理論上講,一個持續經營企業有收入獲得是個持續不斷的過程,所有經營活動的目的都是賺取收入,因此選擇確認收入的時點就成為一個關鍵的問題。

在確認收入的實務中,由于收入的實現時點要與交易行為的發生時點聯系起來考慮,因此,存在多個確認收入的可能時點,并形成了各種不同的確認方法。

2.1在銷售時確認收入

絕大部分收入的確認選擇這一時點,此時與收入實現的確定因素比較明顯:產品價格已經確定;產品已離開企業而代之以一項新資產,即交易已經發生;與交易相關的收入及其成本易于確定。這也是確認收入的一般準則。

當然,不能否認在銷售時確認收入會存在一些不確定因素,如銷貨退回問題、收取貨款中的客戶信用問題以及發生一些追加費用等等,這些不確定因素一般是難以預料的,但是,根據穩健性原則,可以對其進行適當的估計。因此,對收入確認影響很小的。

2.2在銷售前確認收入

最常見的是長期合同的收入確認。論文參考。嚴格意義上說,只有長期合同被完全履行,方才具備了確認收入的責任標準。由于長期合同的履行一般耗時遠長于一年,甚至可達數年之久,待到合同工程全部完成再來確認收入使各年間收益波動太大,也不符合實際,使年底收益表從管理和財務角度失去應有的意義,因此,會計人員選擇的恰當處理辦法是按照完工進度或完工比例提前確認收入。

提前確認收入的前提條件是:一項具有法定效力且不可撤消的長期合同的存在,表明銷售行為必將發生:同時工程的總價款事先已經確定或可以確定。當然按長期合同提前確認收入也有一定困難:一是在某一特定時點上很難準確地確定至該時點的完工進度;二是工程的總價款是很難精確地進行估算的。如果完工的實際成本不同于估計成本,則各期的凈收益都會受到影響。

2.3在銷售后確認收入

一般情況下,只要商品的所有權已經轉移,同時企業也已取得貨款或具有收取貨款的權利,銷售就算實現,確認收入的條件就已滿足。但是,在分期收款銷售的方式下,由于收取貨款的時間過長,收款的風險較大,收取貨款的權利很可能不能實現。從穩健立場出發,將收入的確認放在銷售后收回分期款項時進行,從而形成了銷售后確認收入。

上述3種收入的確認方法都是就企業營業活動而言的。此外,收入還包括其他非營業活動的收入,如允許其他主體使用企業的資源而形成的利息收入;租金、使用權收入、手續費以及企業變賣產品以外的其他資產或對外投資所生產的收入。論文參考。

3. 收入的計量問題探討

3.1收入計量的性質分析

收入的計量是指對收入形成進程量化表述過程,也就是確定形成的收入各項目的貨幣數值。收入的可計量是收入能夠被確認的一個重要前提。收入的貨幣計量所產生財務信息,它構成財務報表收入的內容并同收入確認存在著密切聯系,就貨幣計量來說,實際上也是一個過程。從廣義上說,收入的計量包括在收入確認的范圍之內。會計是以貨幣作為計量標準的。以貨幣作為計量標準的優點是可以綜合反映各項實物指標,從而使會計信息更適用于企業經營管理決策。

3.2收入計量屬性問題

關于收入計量屬性涉及到不同的計量基礎。我國有關收入計量基礎大都選取原始收入作為計量基礎。

(1)原始收入

涉及向顧客提供貨品或勞務的責任的負債,一般按原始收入列報。原始收入為責任發生時所收到的現金或現金等同物,可于取得收入后按攤銷額或其他分配額進行調整。其優點是由于歷史成本是在市場交易中由買賣雙方客觀確定的,因而具有客觀、可靠、可驗證和操作性強的特征。同時,它與傳統的配比觀念一致。不足之處是,當物價變動明顯時,其可比性、相關性下降,收入與費用的配比缺乏統一性。財務報告難以真實揭示企業的財務狀況。

(2)未來現金流轉現值

針對原始收入的不足,有人提出未來現金流轉現值作為收入計量的基礎。一宗業務收入可望換得的未來現金流入量現值或貼現值。這種觀點考慮到物價變動、貨幣的時間價值等可能對計量結果產生影響的因素。但是卻并不實用,因為不容易作,存在不確定性。假若物價變動幅度不大,甚至忽略不計,這一操作方法失去意義。而貨幣的時間價值表現形式是利息,銷售方不可能因為對方在付款時實實在在收到貨幣時間價值而產生的利息。因此這一方法并未得采納。

(3)收入計量單位選取

2006年2月15日我國頒布了新的會計準則,新準則的一個顯著變化就是拋棄收入實現原則、穩健原則和歷史成本計量原則,從而使收益計量方法從收入費用觀轉化為資產負債觀,為我國全面收益報告奠定基礎。在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隨著會計所處環境的變化,人們分別采用了不同的收益計量觀念,因此也就有了不同的財務報告體系。會計報表上所反映的企業收益,是以現時價格計量收入,卻以歷史成本計量費用,特別是折舊費用。所以傳統會計的會計報表在某些特定的經濟環境下并不一定能夠正確地計量收益。

按經濟學家的觀點,主張會計報表應該反映貨幣價值的變化,即通過貨幣價值調整來反映企業的實際收益和企業資產的現時價值。由于近年來許多個國家的幣值受通貨膨脹的影響,面地這樣的現實,會計學家不得不考慮經濟學家的意見。

由于經濟環境的日趨復雜,人們對決策信息質量要求的不斷提高,很多經濟學家不僅主張以現實自重置成本對資產計價,而且還主張以產出價值而不是投入價值計價。

4.綜述

目前有些企業為了達到“增收”或“逃稅”等目的,常常會在收入會計處理上采用各種非法、非正規的手段來掩飾其經營業績,從而謀求不正當的利益。論文參考。例如故意調整入賬時間,提前或滯后確認收入,入賬金額與實際金額不相符、虛列或少計收入等情況,針對這一情況本文提出了收入確定的方法和屬性,從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有效,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企業會計準則.財政部,2006.

[2]魏明海,龔凱頌.會計理論.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

[3]葛家澍,劉峰.會計理念―關于財務會計概念結構的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4]裘宗舜.財務會計概念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5]葛家澍.會計基本理論與會計準則問題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0.

[6]婁爾行.論財務會計概念.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2.

篇4

1月29日,中國人壽(601628)業績預告稱,預計2009年年度凈利潤同比增長50%以上。3月9日,國壽又發出一份預增修正公告,稱凈利潤同比增長200%以上。

財政部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就像一針“增肥劑”,釋放了保險公司多計提的責任準備金,從而增厚了利潤,但這更多是財務影響。

增厚有因 未超預期

對于中國人壽前后兩次的業績預報的差異原因,中國人壽在公告中如是說明,“2010年2月26日,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境內財務報告會計政策。根據董事會確定的會計政策,本公司對2009年年度業績進行了進一步測算,得到上述相關數據。”

按照財政部2008年8月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2號》,和2009年12月頒布的《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執行新會計準則后,三大保險凈資產和凈利潤都會受到影響。

對各保險公司會計報表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產險公司保費收入規?;静蛔儯瑝垭U公司保費收入規模略有下降。

統計口徑變化下,保費收入規模可能會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著實際業務規模的減少,對公司的資產總額和利潤總額不會產生實質性影響;對高利率保單,提高其準備金提取比例,對低利率保單,降低其首年準備金提取比例,保險合同準備金負債有一定程度減少,凈資產、利潤總額會有一定程度增加。

對中國人壽而言,由于新會計準則實行了市場化的評估利率,釋放了保險公司多計提的責任準備金從而增加了利潤。

對于國壽業績暴增,除受新會計準則影響外,海通證券給出更為冷靜的分析,認為中國人壽業績預增并沒超預期,2009年全年滬深300上漲了96.71%,資本市場向好是國壽業績大增的主要原因。

短期利好 長期利空

“中國人壽的混合合同較多,根據新會計準則需要拆分,拆分后公司的保費收入會出現一定規模的下降?!?/p>

一位市場人士告訴記者,按照新會計準則,公司的準備金會釋放20%,從而推高公司利潤。

從產品結構上看,公司的首日費用率提高,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利潤。

短期來看,可以吸引更多投資者前來投資,公司現金流增加,因此說短期來看公司出現利好。”一般而言,保險公司的利潤=收入-賠付-準備金-費用。

但從長遠來看,這未必是利好,“公司的利潤增加,需要繳納的稅金就會相應增加,這是實實在在的支出,必定會減少公司資產,所以從長遠來看,新會計準則的實施對中國人壽而言應該是個利空?!?/p>

這與海通證券的觀點不謀而合。他認為中國人壽絕對估值水平明顯高于中國平安和中國太保,公司估值存在較大壓力,2010年隨著結構調整效應消失,一年新業務價值增速可能放慢;公司目前權益倉位最高,在2010年股市震蕩加大的環境下,投資收益可能難有表現。

在東方證券保險行業資深分析師王小罡看來,此次新會計準則下的利潤調整,對中國人壽的盈利總體而言是正面的。

“2009年之前的利潤評估十分謹慎,因此調整后并不影響其價值報告,對其今后的業績影響基本上是正面的。

當然,今后國壽的A股股價走勢更多的是取決于A股市場,影響股價的因素太多了?!敝袊桨矂t因為2008年的基數太低,2009年的調整達到了1500%之巨。

“保費口徑調整對中國人壽的凈資產和凈利潤都沒有影響,只影響其保費,可以說,此次調整是完全無所謂的調整,從估值方面看可以無視。

事實上,按照我們的預期,平安的凈資產會有個10%左右的下滑,國壽則會有個30%~40%的上升。”王小罡說。

準則差異 不改價值內涵

對三大保險股而言,財政部新會計準則的實施短期就像一針“增肥劑”,但長期并不影響公司的內涵價值。

根據新會計準則,投連險和萬能險的部分保費將計入保險存款,而非保費收入,這對那些長期重點發展傳統型和分紅型產品的公司更為有利,以萬能險和投連險為主的公司則將受較大影響。

像平安,萬能險占比較大,占業務總量的四成左右,新會計準則對其保費收入形成一定程度的壓制,預計減少30%~40%。

廣發證券研究員曹恒乾也認為新會計準則對保險公司是有正面影響的。它扭轉了新單虧損的局面,使保險公司的利潤與分拆后的壽險保費收入成正比。

曹認為,舊準則在某些方面不能夠正確反映保險公司的盈利狀況,在報表上往往會看到保費收入越多而利潤反倒減少的尷尬情況,新準則對保險公司的這一情況作了修正。

國泰君安分析師認為雖然會計準則統計口徑差異只是一個財務問題,不會從實質上影響公司的內涵價值和業務開展,但會導致保險公司今后的盈利波動增大。

57家A+H上市公司,由于境內外會計準則差異,利潤差異明顯,特別是保險公司。

截至2008年底,中國人壽和中國平安兩家上市保險公司的A、H報告凈利潤差異達-108億元,占57家同時A、H上市公司累計凈利潤差異額的83%。

篇5

【關鍵詞】 建安企業 建造合同準則 影響 建議

為了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進一步體現會計穩健性原則,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客觀正確地反映建筑施工企業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財政部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作為新準則,雖然還存在一些問題,但是與舊準則相比,其影響和作用還是應該得到肯定的。新準則的實施,對建安企業的利潤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一、建造合同準則概述

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5號—建造合同》對建造合同的定義是:為建造一項或數項在設計、技術、功能和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而訂立的合同。根據新準則,建造合同的內容包括:合同的合并、合同的分立、合同收入、合同成本和合同費用的確認等,分為成本加成合同和固定造價合同兩種類型。

建造合同準則屬于特殊會計業務準則,這是因為建筑安裝企業的產品制造,需要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資源,并且還要花費相當長的時間。因此,建造合同準則既有企業收入的確認計量,也有企業的成本的會計處理。

二、新建造合同準則與舊準則的區別

1、與國際準則趨同

新建造合同準則無論從定義、分類、對合同收入費用的確認方法上還是從成本核算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都體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趨同。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也是必然趨勢。我國建安企業在企業制度和企業管理等方面都正在與國際接軌,新建造合同準則充分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能夠幫助企業快速融入世界經濟潮流。

2、核算方法和核算內容發生了變化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變化,舊準則規定的建造合同核算辦法已經暴露出了很多局限性。新準則在確認建造合同收入、賬務處理和預計合同損失等方面的處理方法上都做出了一些更加細致的規定,使得建造合同核算方法更加合理規范。

3、對合同收入費用的確認進行了明確

新建造合同準則對那些當期沒有完成的建造合同,與舊準則相比,做出了更加清晰、明確的內容規定,能夠精確地確定合同收入的成本,這樣就避免了建造合同結果無法可靠估計,也避免了不確定因素對建造合同核算帶來的影響。

4、增加了對合同分立的規定

新建造合同準則在合同分立方面增加了對追加資產建造的相關內容處理。追加資產的建造,如果在設計、技術或者功能上與原來的合同包括的資產有較大差異或者議定該追加資產的造價時,應該作為單項合同處理,不需要考慮原來合同的造價。

5、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變化

新建造合同準則對舊準則中要求披露的內容進行了重新規定,簡化了信息披露方面的相關內容,同時取消了舊準則中要求披露“應收賬款中尚未收到的工程進度款”和“當期確認的合同收入和費用的金額”條款。

6、建造合同收入的差異

建安企業中一般工程投資金額都比較大,而且都需要較長的時間來完成。新建造合同準則考慮到公允價值的因素,把原來準則中合同收入應該以收到或者應收的工程款進行計量的規定去除,這樣確認的合同收入會更加準確。

三、新建造合同準則對企業利潤的影響

1、可靠估計合同的結果存在一定的難度

首先,可靠估計合同的收入有一定的困難。準則中規定的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合同變更、獎勵、索賠等形成的收入。但是,實際上建筑市場還不夠規范,有些工程因為客戶的要求,在不具備開工條件下盲目開工搶工,施工圖紙嚴重落后,甚至邊設計邊施工,這樣由于工程數量不確定,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因素都可能會對合同收入造成影響,使得合同總收入無法可靠的估計,收入的是實現程度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有些工程項目雖然有些初始收入,但是由于工程過于龐大,施工周期太長,合同變更和索賠的批復程序復雜,結算滯后,使得合同的總價難以確定。所有這些因素,都給可靠估計合同收入帶來了難度。

其次,預計“合同預計總成本”有難度。建安合同的總成本包括了從簽訂合同到完成合同發生的、和執行合同有關的所有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生產要素的市場影響、意外事故的不可預測性、企業內部預算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和村民的干擾等情況都增加了合同總成本預計的難度。

再次,能否估計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流入帶有一定的主觀性。實際上,經濟利益是否流入企業并沒有明顯的界限,兩種判斷結果反映的財務狀況是截然不同的。很多施工企業是根據施工進度來確定收入的,如何確定施工進度又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施工單位的利益確認就難以得到保障。

2、完工百分比的確認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實際工作中,很多建筑安裝企業都是以實際成本比例法來確認完工百分比,實際成本比例法的確定取決于合同的預計總成本以及累計實際成本兩方面的因素。一方面,由于合同預計總成本的確定有上述的各種不確定因素,另一方面,企業因受到內部管理水平、管理體制等因素的影響,累計實際成本歸集的可靠性、及時性等也存在一定的難度,這都直接影響著項目工程完工進度的測算。

3、稅務核算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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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認條件的差異 《關于確定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中第一條規定:除《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另有規定外,企業銷售收入的確認必須準許權責發生制和實質重于形式原則。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應確認收入的實現: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對已售商品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成本能夠可靠計量。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銷售收入確認條件中還包括“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稅法認為,經濟利益能否流入企業,屬于企業自身的經營風險,該經營風險應該由企業的稅后利潤來補償,以避免企業利用這種已知的風險進行盈余管理、調整稅前利潤,影響財政收入的實現。因此,對于不符合“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的情況,在會計處理上,不確認收入,已經發出的商品成本轉入“發出商品”賬戶;而在稅務處理上,只要其他條件符合,不論是否符合“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這一條件,都必須申報繳納所得稅。因此,在納稅申報是調增銷售收入,同時調增銷售成本,其差額為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

(二)不同銷售方式下收入確認的差異具體包括:(1)分期收款銷售。會計準則規定,分期收款實際上具有融資性質,應當按照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沖減財務費用。稅法規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由于在會計和稅法上收入確認時間的不同,導致企業收入的不同。會計遵循“謹慎性”原則,只有確定當前收入能夠實現企業才會確認收入,并且在會計上需要計算收入的現值以及確定融資收益,而在稅法上只以各期收到的款項確認收入,因為稅法從國家的角度來看,企業各期收到的款項即實現的收入,并不考慮利率對收入的影響。

[例1]2010年1月1日,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公司銷售大型商品一套,合同規定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900萬元,分三次于每年12月31日等額收取。在現銷方式下,該商品不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為800萬元。該批商品的賬面價值總額為600萬元。假定不考慮增值稅,實際利率為7.93%。

會計處理上(單位:萬元):

2010年1月1日

借:長期應收款900

貸:主營業務收入800

實現融資收益90

結轉商品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600

貸:庫存商品600

2010年12月31日

借:銀行存款300

貸:長期應收款300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63.44

貸:財務費用63.44

稅法處理上,各期確認收入=900÷3=300,各期確認成本=600

÷3=200。

(2)買一贈一方式銷售。在會計處理上,對于買一贈一的贈品是不確認收入的?!蛾P于確定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中第三條規定,企業以買一贈一等方式組合銷售本企業商品的,不屬于捐贈,應將總的銷售金額按各項商品的公允價值的比例來分攤確認各項銷售收入。會計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盡管贈品導致企業庫存商品的減少,但并沒有為企業帶來收益,因此不是銷售不確認收入;稅法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商品在社會中流通為購買者服務實現了自身的價值,社會的總價值增加,銷售商應該確認收入繳納稅款。(3)售后回購方式銷售。會計準則規定,售后回購銷售商品,沒有轉移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后,銷售時不能確認為收入,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高于原售價,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有證據表明符合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銷售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在稅法上,《關于確定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中規定,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有證據表明不符合銷售收入確認條件的,收到的款項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高于原售價,差額應在回購期間確認為利息費用。會計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由于并沒有真正的轉移商品的所有權,不能作為銷售行為確認收入;稅法認為盡管并沒有真正轉移商品的所有權,不符合商品銷售確認條件,但銷售出去的商品為購貨方創造了價值,而銷貨方也利用貨款為企業創造價值,因此應當確認為銷售行為。(4)折扣方式銷售。折扣方式包括商業折扣和現金折扣。會計準則規定,商業折扣采用凈額法或總額法,凈額法即以扣除商業折扣后的凈額入賬,總額法即以不扣除商業折扣的銷售總額入賬,且在總額法下要設置“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以反映發生的商業折扣,而在凈額法下商業折扣無需在會計記錄上反映;現金折扣采用總價法,即以不扣除現金折扣的銷售總額入賬。稅法中規定,商業折扣采用凈額法與會計上的規定相同,且僅限于貨物價格的折扣,即不能扣除商品的增值稅;現金折扣采用總價法與會計上的規定相同,現金折扣是一種融資性質的理財費用,不得從銷售總額中減除。

二、提供勞務收入確認處理的差異

(一)不跨年度完成的勞務 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提供的勞務完工不跨年度的,應在勞務完成時確認收入。稅法的規定與會計準則相同。

(二)跨年度完成的勞務 具體而言:(1)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提供勞務收入。會計準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能夠可靠估計勞務交易結果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勞務成本后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稅法和會計準則對于勞務收入的確認方法相同。(2)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提供勞務收入。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分別按下列情況處理: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已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計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稅法處理上,稅法不認同企業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應對根據會計人員職業判斷進行會計處理的結果區別情況進行納稅調整:對會計人員判斷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不能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勞務成本;對會計人員判斷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企業也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應待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確定不能夠得到補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后,方可作為損失扣除。

(三)差異分析 會計和稅法在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方面,僅在跨年度勞務中交易結果不能可靠計量方面上有差異。會計遵循“謹慎性”原則,而稅法則完全根據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進行確認,具有很大的人為因素,沒有遵循會計的“謹慎性”原則,因為稅法上認為這是企業自身的經營風險,與國家無關,只要是從事了勞務就必須確認收入。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確認處理的差異

(一)利息收入會計準則規定,當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且收入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利息收入,且按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稅法規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貸款利息收入和國債利息收入,前兩者繳納所得稅,后者為免稅收入,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規定:新稅法實施前已按其他方式計入當期收入的利息收入,在新稅法實施后,凡與按合同約定支付時間確認的收入額發生變化的,應將該收入額減去以前年度已按照其它方式確認的收入額后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收入。

(二)使用費收入會計準則規定,當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且收入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使用費收入,按照有關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收費時間和方法計算確定。稅法上的規定與會計上一樣,即按合同約定的日期確認收入。

(三)差異分析利息收入和使用費收入在會計和稅法上的確認大體上一樣,只是利息收入的確認時間不一樣。

四、其他收入確認處理的差異

(一)包裝物押金會計準則規定,對于企業出租、出借包裝物時收取的押金,當包裝物在合同約定的期限不能完全收回或不能收回時,退回已收回包裝物的押金并沒收不能收回的包裝物的押金,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稅法規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時間在1年以內又未過期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回的押金,要計算增值稅銷項稅,而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無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征稅。會計和稅法上對于1年內且為過期的包裝物押金的處理是一樣的,均不確認收入,兩者之間的差異僅在于1年以上的押金的處理。會計遵循 “實質重于形式”和“謹慎性”原則,無論包裝物周轉期限的長短,只要沒過期就不確認收入,而只要過期且收不回包裝物就確認收入;但稅法認為1年以上的押金就應該確認為收入。

(二)非貨幣易會計準則規定,非貨幣易分為同類非貨幣易和不同類非貨幣易,發生時均不確認收入。同類非貨幣易,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入賬價值,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則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不同類非貨幣易,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入賬價值,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若換入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確定,則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二者的公允價值都無法確定,就以換出資產賬面價值作為換入資產的入賬價值,不確認損益。稅法規定,非貨幣易一律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資產或提供勞務確認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除外。

(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會計準則規定,對外捐贈產品不確認收入。在稅法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規定: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況,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理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認收入: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用于交際應酬;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對外捐贈;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企業發生上述情形時,屬于企業自制的資產,應按企業同類資產同期對外銷售價格確定銷售收入;屬于外購的資產,可按購入時的價格確認銷售收入。而發生下列情形時,除將資產轉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資產所有權屬在形式和實質上均不發生改變,可作為內部處置資產,不視同銷售: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改變資產用途;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在會計上,收入的確認遵循著八項基本原則,側重于企業收入的實質性實現,因為會計的主體為某個企業,會計是為企業服務的,必須從企業的角度來正確反映收入的實現情況及企業的經營狀況,并在此基礎上針對企業的銷售和經營做出正確的財務分析和判斷,為企業的生存發展服務;而稅法則是為國家服務,是從財政收入的角度來反映社會價值的實現,因此,某企業在會計上可能并未實現收入但在整個社會中已經實現了它的價值,應當確認收入。正是由于會計制度及其準則與稅法的出發點、角度的不同,導致了兩者在收入的確認方面產生了較大的差異。

篇7

關鍵詞:高職教育;小企業會計準則;專業課程體系;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712

自2013年開始正式實施的《小企業會計準則》標志著適用于大中型企業的《企業會計準則》和適用于小企業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共同構成的企業會計標準體系已基本建成。同時《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頒布對符合準則規定的小型企業的會計核算進行了進一步規范,也為廣大小型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納稅工作提供了便利。我國小企業的財務人員主要來源于我國廣大高職院校,其在校期間所學習的會計專業知識是否能對接小企業的職業崗位需求,值得我們認真去思考,同時高職會計教學活動組織得科學、合理與否,將會直接影響到未來小企業會計人才素質的高低。然而高職院校會計專業課程體系和教學內容卻未隨著《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及時進行調整,高職院校會計專業課程體系需要與《小企業會計準則》相銜接,這樣才能培養出符合社會需要的、滿足小企業會計崗位需求的會計人員。

一、《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特點

(一)會計科目設置不同

《小企業會計準則》比《企業會計準則》減少設置了25個一級科目。原因主要有如下兩個方面:第一,小企業經濟業務相對簡單,因此可將《企業會計準則》中的部分科目進行歸并,如“應收股利”和“應收利息”合為“應收股息”科目,“原材料”和“包裝物”歸并為“材料”科目等。第二,小企業會計核算簡化或者沒有某科目所要反映的經濟業務,從而可少設。如資產科目少設了“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各項長期資產的減值準備”、“未確認融資費用”和“待處理財產損溢”;負債科目少設了“應付股利”、“預計負債”、“應付債券”;所有者權益科目少設了“已歸還投資”;損益類科目少設了“補貼收入”、“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等。

(二)簡化了會計核算過程

由于我國大多數小企業經營規模較小,經營管理模式較為簡單,在經營方式上也較為靈活,對所披露的企業會計信息要求遠沒有大中型企業那么高,因此對賬務處理過程進行了大量的簡化。比如會計計量方面只要求小企業采用歷史成本計量,財務報告方面只要求編制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缎∑髽I會計準則》實施后將簡化企業會計人員會計核算過程,同時也降低了企業的管理成本。

(三)減少了會計與稅收的差異,為小企業的納稅工作提供了便利

原《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所得稅采用的是資產負債表債務法。企業人員進行納稅申報時,需要比較會計核算與稅法規定之間的差異,必須進行大量的納稅調整。這對于小企業會計人員而言,計算復雜而且難度較大。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在會計處理上減少了與稅法規定的差異。比如對資產不計提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折舊方法也與稅法規定相一致。這樣就減少了企業納稅調整事項,同時也便于稅收征管部門進行管理。

(四)能夠與《企業會計準則》有效協調

實施《小企業會計準則》后,我國基本會計準則框架下形成了《企業會計準則》和《小企業會計準則》兩個子系統,分別適用于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這兩個準則雖然適用范圍不同,但是兩者之間卻能有效協調、相互銜接。比如小企業對于非日常發生的業務,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小企業發展成為大中型企業后,就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8號――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與課程體系銜接的必要性

2014年4月,國家工商總局一份名為《全國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報告》稱,小微企業解決了中國1.5億就業人口,已成為吸納社會就業的主要渠道;截至2014年3月底,全國各類企業總數為1527.84萬戶,其中小微企業所占比重達94.15%,創造了全國50%的財政稅收、60%的工業總產值、70%的新增就業崗位以及80%的創新成果,占據我國經濟版圖半壁江山。以上海為例,目前,小微企業已占全市企業總數的92.66%。作為中國經濟的命脈所在,全力推動小微企業的成長與壯大,對促進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這為高職會計專業畢業生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上海地區的小企業迫切需要大量熟練小企業會計規范的會計人才。對此,將《小企業會計準則》定位為高職會計教學的基本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在目前我國高職會計專業課程體系尚未引入《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教學。為了提升高職會計專業學生未來的就業適應能力及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水平,亟需將《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內容積極與會計專業課程體系進行有效地銜接。

(一)目前課程體系理論知識較難,學生難以掌握

對目前我國高職會計專業的課程體系而言,特別是理論教學部分和本科院校沒有太大的差異。高職學校會計專業課程基本都是使用以《企業會計準則》為依據而編寫的教材,此類教材多數以大中型企業的會計業務為主,賬務處理相關的理論及實踐課程也均是以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為基準,讓高職學生普遍覺得經濟業務處理太難,學習興趣不斷下降。

我國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和綜合能力提出了較高的要求,另外該準則與稅法中的相關規定差異進一步擴大,企業在納稅申報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納稅調整事項。這導致了在高職會計專業的專業課程教學過程中,學生不僅學起來較為困難,而且很多知識在實際工作過程中用得非常少。

(二)滿足小企業對于會計人員的需求,促進學生的職業發展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是我國小企業管理制度的一項重要的改革創新,對于規范我國小企業會計核算,促進我國小企業健康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在我國法人經營單位中,小企業數量占據九成以上,小企業從業人員占從業總人員一半以上,因此《小企業會計準則》具有廣泛的實施空間。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未來我國廣大小企業需要大量熟悉《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會計人員。因此,高職院校需要積極調整會計專業課程體系,更多地融入《小企業會計準則》相關的教學,這樣才能滿足小企業對于會計人員的需求。

高職院校的學生畢業后最初的就業主要是面向小企業。將《小企業會計準則》與高職會計專業課程體系相銜接,不僅僅可以滿足社會對于掌握小企業會計實務人才的需求,也可以為學生的職業生涯打下一個良好的基礎。隨著《小企業會計準則》實施的不斷深入,在未來各類會計職稱考試關于《小企業會計準則》的考點也會越來越多。因此在校期間就對學生進行《小企業會計準則》相關知識的講授,不僅可以有效地提升學生的就業能力,同時也可以滿足學生未來的職業發展需要。

(三)適應會計從業資格考證改革,為就業擇業奠定基礎

會計從業資格是指進入會計職業、從事會計工作的一種法定資質,是進入會計職業的“門檻”。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事相關會計工作的人員(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人員,以及外籍人員在中國大陸境內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并持有會計從業資格。高職學校會計專業的教學目標是讓更多的學生考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培養會計專業的初級人才,為學生將來的就業奠定基礎。從目前情況看,大多數的高職生都選擇在校期間或畢業之際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同時財政部印發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財會便【2010】65號)中,各方建議將《小企業會計準則》納入會計人員繼續教育體系以及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內容中。這意味著高職會計教學有必要將《小企業會計準則》納入課程內容中。

三、施行《小企業會計準則》下,高職會計專業教學改革對策

(一)簡化原有的教學內容

目前我國高職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中,《財務會計》的教學內容一般都是依據《企業會計準則》,另外一些實訓課程比如《會計電算化》、《會計綜合實訓》等課程也是按照《企業會計準則》所規定的賬務處理過程進行實際操作。然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賬務處理過程,理論難度大,知識點繁多,業務處理復雜,而且很多與學生未來實際工作情況相脫節。比如目前財務會計教學中的長期股權投資、所得稅會計、非貨幣換、融資租賃等多個知識點對于學生而言比較抽象,學習難度相對較大,課時也比較多,但是學習效果卻不是太理想。因為學生未來參加職稱考試還會遇到相關知識點的考察,所以對于這些難度較大的知識點,可以適當減少一些課時。只需要給學生做簡單的講解,從賬務處理的基本原理角度告知其基本思路。

(二)合理開設小企業會計實務相關的課程

由于目前的高職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不可能完全離開《企業會計準則》,但是也不宜在講授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財務會計》的同時就講授《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知識。因為這樣很容易讓學生將兩者發生混淆。目前在我國高職教育普遍采取的“2+1”的教學模式,一些教學工作可以在大二下學期進行。開設小企業會計實務相關課程,可以從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兩個方面進行。

理論教學方面可以從《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的賬務處理過程的區別展開。雖然是兩個不同的準則,但是賬務處理的基本原理是一樣的。學生在經過財務會計的學習后,再學習《小企業會計準則》中的相關知識就要簡單很多。學生不僅易于掌握,而且教師教學過程也相對輕松很多。在實踐教學方面,可以將《會計電算化》、《會計綜合實訓》、《納稅實務》等實訓課程轉變成依據《小企業會計準則》的教學內容。因為學生馬上就要進行校外頂崗實習,通過這一系列的實訓課程可以讓學生較好地適應會計工作崗位。

(三)開展技能比賽,提升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

高職教育與普通本科教育所強調的學科性不同,它主要是根據一定職業相關的實際業務活動范圍的要求,培養社會生產服務第一線的專業技術應用性人才。因此,可以積極開展各類與小企業會計實務相關的技能比賽,讓學生進行動手實踐。競賽的目的是檢驗和展示高職學生的會計基本操作技能,引領和促進高職學校財會類專業教育教學改革,推動并提升高職學校財會職業人才的培養水平。從以賽促教的角度來看,將高職會計教學主導方向由《企業會計準則》向《小企業會計準則》轉變。這樣不僅僅可以讓學生鞏固課堂所學知識,提升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也符合以就業為導向的高職教育特點。

(四)校企合作,共同完善會計專業課程體系

高職會計專業的教師對于《企業會計準則》的知識內容較為熟悉。但是隨著我國近年來財稅制度改革地不斷深化,小企業的實際賬務處理過程與教材內容存在著很大的區別。首先,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教師要積極學習《小企業會計準則》,熟悉其與《企業會計準則》的區別,高職教師可通過多參加相關培訓班的方式快速了解《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會計準則》在適用范圍、會計科目設置、賬務處理、財務報告等方面的異同,積極做好高職會計教學的知識銜接。其次,高職院校會計專業教師還需要深入企業調研,了解《小企業會計準則》在小企業的實際應用情況。通過校企合作,共同建設會計專業課程體系,使教學內容符合企業實際應用情況。

(五)高職生的職業生涯規劃

加強學生小企業就業觀的教育。開設“職業生涯與就業指導”課程,舉行職業生涯規劃專題講座,邀請若干名在小企業會計崗位工作出色、職業生涯發展良好的畢業生現身說法,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觀、就業觀,為學生將要從事的小企業會計崗位工作奠定思想基礎。另外,強化與小企業的校企合作。使學生分期分批赴企業實習或頂崗工作,幫助學生實踐小企業的會計核算、稅務處理等工作,為學生從事小企業會計崗位的工作奠定實務技能基礎。

四、小結

把高等教育古老而傳統的會計專業,搭建成有角度、有高度、有深度,重點為小企業培養一人多能、多崗兼顧的財會復合型人才是我校會計專業的建設路徑。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剛剛實施不久,尚未融入我國廣大高職院校會計課程體系?!缎∑髽I會計準則》與高職會計課程體系相互銜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這需要我們廣大教育工作者積極探索,結合高職院校會計專業學生的特點,結合小企業實際情況,選取合理的教學內容,優化課程體系。通過《小企業會計準則》與高職會計課程體系有效銜接,保證了既適應學生未來就業崗位的需求,又為我國廣大小企業培養可以熟練運用《小企業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工作的會計人員。

參考文獻

篇8

關鍵詞:收入費用觀 資產負債觀 面板數據

一、前言

會計信息在有效的資本市場中起著關鍵作用。多數會計準則制訂委員會已經采用了投資者導向的會計信息決策效用觀,認為會計核算報表的目的是滿足資本市場的需要。而資本市場的現展要求會計信息披露應該由傳統的收入費用觀轉向資產負債觀。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現了這一思想。本文利用適于政策效果分析的面板數據對新準則促進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轉變的效果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每股凈資產的變動對公司股票價格的影響大于每股凈收益的影響,而且新準則實施后每股凈利潤的影響呈下降趨勢。表明新準則在引導資本市場由收入費用觀導向轉變為資產負債觀導向方面是有效的。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提出過三種不同的會計理念:資產負債觀、收入費用觀和非銜接觀。由于非銜接觀認為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等是相互獨立的財務報表,其相關財務數據是不需要銜接的,因而這種觀點完全割裂了資產負債表與利潤表之間的聯系,被大多數學者嚴厲批評。當前學者們爭論的焦點主要是:會計準則的制定究竟應該以資產負債觀還是收入費用觀為導向。

收入費用觀導向要求在制定會計準則過程中,首先考慮與某類交易相關的收入和費用的直接確認和計量,重點關注利潤表中項目要素,資產負債表只是為了確認與合理計量收益的跨期攤配中介。收入費用觀堅持必須按實現原則確認收入和費用,根據配比原則和其經濟性質上的一致性聯系起來確認收益。

收入費用觀導向以歷史成本法作為計量價值基礎,使得利潤表多年以來在企業財務報表體系中一直居于核心地位,獲得利潤多少成為考核企業經營管理者業績、衡量公司盈利能力及指導投資者投資決策的重要指標,但涉及到的分攤預提等會計處理科目容易產生人為操作,給企業追求短期利益行為留下利潤操縱空間。

資產負債觀,指先定義并規范由該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相關資產和負債,或其對相關資產和負債造成影響的確認和計量,然后再根據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在資產負債觀導向下提供的會計信息主要以符合決策者效用為目的。在資產負債觀下,會計準則制定重在規范資產和負債的定義、確認和計量。

資產負債觀通常采用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盡管在市場活躍程度不高的情況下也同樣面臨著公允價值計量資產估價不準及未實現收益及費用確認不實等影響會計信息可靠性的問題,但在新的經濟環境下資產負債觀導向確實比收入費用觀更適應新的經濟形勢對會計處理根本目的的要求,所以我國新企業會計準則明顯表現出由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轉化的傾向。新準則強調資產負債表在財務報表體系中的核心地位,要求企業以提升資產負債質量和凈資產的增加作為企業經營的核心目的。因為只有企業凈資產的增加才是企業價值的增加、股東財富的增長,在企業經營導向上突破了傳統意義上單純追逐利潤的觀念。這有助于企業提高資產負債質量,優化資產資本結構,提高經營決策水平,避免只注重短期利益和利用收益提前分配調節利潤,使投資者在更大程度上激勵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充分關注企業長期增長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委托關系對資源優化配置的干擾。

二、收入費用觀與資產負債觀演化及以資產負債觀為導向的必要性

早期企業財務科目計量是以資產負債觀為導向的。亞當·斯密提出并把收益概念視為財富的增長,把收益看成是期初和期末企業自有資本數額的變化。企業的所有者更關注企業資產、負債質量,由于當時企業的外部融資形式主要是短期融資,債權人主要關心的是企業的償債能力,是企業的財務狀況而非經營成果,而這些都依賴于企業資產質量。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收益的確認依然主要是以資產負債觀為導向。

此后隨著企業經營規模和資本結構發生深刻的變化,尤其是所有者和經營者分離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了委托問題,出于委托人對人的約束和激勵,投資者開始更多地關注企業的盈利能力。同時企業的融資形式也發生了改變,由早期的短期融資為主轉向長期籌資并逐漸占據更大比例,并且更多的采用股票和債券等融資形式,在長期融資情況下債權人更關注企業長期經營成果,畢竟資產負債率反映的是企業短期償債能力,企業長期用資產償還債務是沒有發展空間的,而企業的收益才是按時還債的安全保障,利潤表被視為企業的核心報表。

20世紀70年代起,人們開始認識到歷史成本原則計量的財務報告信息有時不能準確反映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人們開始轉向關注資產、負債的質量問題。FASB認為,更好的方法是先確認交易或事項是否形成資產或負債,然后再據此確認收益,因此應首先定義資產、負債,將其作為首要概念要素,然后依照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定義其他要素。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資產負債觀導向優于收入費用觀導向,只有資產、負債才是能可靠確認的對企業財務狀況的真實反應,是企業掌握的真正資源,是企業未來長期發展的保障。因為:

(一)資產負債觀導向下,更加注重交易的實質而非形式

收入費用觀導向中,會計的核算計量嚴格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歷史成本原則和配比原則,較少考慮經濟活動對資產、負債造成的價值變動,收益僅僅反映企業財務報表上的經營成果,割裂了會計信息之間的相關性。資產負債觀導向則更加注重經濟交易過程實質,要求首先界定每筆交易或事項發生后對企業資產和負債產生的影響及其后果,分析期間內資產和負債價值的變動,作為確定當期收入和費用的導向基礎,提供的會計信息間相關性較強。

(二)資產負債觀導向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收入費用觀導向下,確認的收益沒有與資產、負債聯系起來,而會計遞延、攤銷等方法的使用,使利潤的核算帶有一定的主觀性,企業管理人員存在操縱利潤的空間和可能性。資產負債觀導向則是要求以凈資產的增加來確認收益的實現,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人為操縱利潤的空間和可能性,有助于資本市場的長期可持續發展。

為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其針對會計準則改革的報告中呼吁FASB在制定會計準則時應以資產負債觀導向全面取代收入費用觀導向,認為在準則制定尤其是目標導向的準則制定模式下,應用收入費用觀是不恰當的,資產負債觀為經濟實質提供了最有力的概念描述,從而成為準則制定過程中最合適的基礎,在持續向目標導向準則制定模式的轉變過程中,FASB應當堅持以資產負債觀為導向。FASB還明確表示在其準則制定項目上繼續采用資產負債觀。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等會計團體也紛紛改用或采用資產負債觀。資產負債觀導向的重新采用,使會計收益的概念更加接近真實收益。提供的會計信息也更加有利于投資者的決策,對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起到積極促進作用。

三、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現了資產負債觀向收入費用觀轉變的理念

我國以前的會計準則傾向于收入費用觀,是由我國當時的經濟及會計環境決定的,與現在經濟環境不符的后果之一就是將不能與當期收入相配比的費用擠到資產負債表中,削弱了資產和負債信息的真實性與可靠性。按照資產負債觀,應該注重相關性原則的應用,將不能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不符合資產定義的項目剔除出資產負債表。

資產負債觀基于資產和負債的變動來計量收益,當資產增加或負債減少時會產生收益;而收入費用觀通過收入與費用的直接配比來計量企業收益,在產生收益后再計量資產的增加或是負債的減少。新準則以資產負債觀的理念來規范某類交易或事項,先定義該類交易或事項產生的相關資產和負債或其對相關資產或負債造成的影響的確認和計量,然后再根據資產和負債的變化來確認收益。新會計準則總體上貫徹了資產負債觀的思想, 改變以前重利潤表輕資產負債表的理念,這表明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由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理念過渡。

新準則重視資產負債觀導向的體現:

(一)基本準則的改變

基本準則規定了整個準則體系的目的、假設和前提條件、基本原則、會計要素及其確認與計量、會計報表的總體要求等內容。與舊準則相比,權責發生制和歷史成本不再作為會計核算的基本原則,權責發生制并入會計分期基本假設,歷史成本體現在會計要素的計量中,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強調信息披露的明晰性和重要性原則,從強調謹慎性原則轉變為強調實質重于形式原則。

(二)所得稅的核算方式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

新準則中所得稅準則,改變了以前的應付稅款法、遞延法及利潤表債務法,采用了國際上被普遍使用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要求企業在取得資產、負債時,應當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準則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與遞延所得稅負債。

(三)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

資產負債觀注重資產的真實價值和價值質量,認為企業收益是當期凈資產的凈增長額,因此,新準則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因公允價值計量引起未實現的損益確認為當期損益。新準則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經濟事項主要有: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易、生物資產、政府補助等。

四 基于面板數據的新會計準則對促進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轉化影響實證研究

(一)面板數據與政策效果實證研究

五、實證檢驗結果與建議

由上述模型估計結果可以看到,每股凈資產每增加一個單位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影響為2.32,而每股凈利潤每增加一個單位對上市公司股票價格影響為1.70,尤其是每股凈資產與時間虛擬變量F7的交互作用項系數是1.33,每股凈利潤與時間虛擬變量F7的交互作用項系數是-2.07,說明資本市場上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對每股凈資產變動更為重視,并且2007年新會計準則施行后,資本市場上投資者相比較以前更為關注每股凈資產的變動,而每股收益的影響相比較以前在下降(-2.07),這些都說明新會計準則在促進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的轉化方面是有效的。

但是由于長期形成的觀念影響,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的轉變還不是很完全,尤其不能完全依靠會計準則的影響,我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還有與資產負債觀導向不符之處,比如上市公司連續三年虧損要暫停交易,不但誘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而且誘導投資者更關注上市公司短期利潤。因此,在長期形成的固有觀念影響下,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的轉變也不會一蹴而就,在這一長期變化過程中,我們應該綜合考慮各項法律法規與會計準則一起形成合力,共同促進財務報表提供者和使用者逐步由側重收入費用觀導向向資產負債觀導向轉變。

(注:本文系中華女子學院課題支持;項目編號:KG09-03003)

參考文獻:

1.Greene.w.Econometric Analysis[M].New York:Msacmillon.2000.

2.美Jeffey M.Woolridge著,費劍平、林相森譯.經濟計量學導論現代觀點[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

3.沈烈,張西萍.新會計準則與盈余管理[J].會計研究,2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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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收入 費用 利潤

0 引言

準確的會計要素定義,能更好地聯系理論和實踐,更好地使會計確認和計量具有實踐上的可操作性(葛家澍1996)。2006年2月我國財政部公布了修訂后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要求2007年1月1日開始在上市公司中執行。在新準則中對會計六大要素進行了新的定義,距今新會計準則已經實行了三年多,關于新會計準則的研究非常多,但是很少有人對新會計準則的中各要素的定義進行深入的研究。眾所周知,會計基本等式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等式,也稱為資產負債表等式。利潤=收入-費用,它是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等式,是由上一等式擴展而來,也稱為利潤表等式。筆者在學習過程中發現新準則對會計要素的定義和利潤表等式是矛盾的,引起了筆者對這一問題的進一步思考。

1 新準則對收入、費用和利潤的界定

新準則中的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根據定義,我們可以看出收入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征:

1.1 收入是企業在日?;顒又行纬傻?。所謂日?;顒邮侵钙髽I為完成其經營目標所從事的經常性活動以及與之相關的活動。

1.2 收入是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也就是說由所有者投入資本的增加所導致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不應當確認為收入。

1.3 收入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增加。這點是為了區分那些帶來企業經濟利益的收入但沒有增加所有者權益的活動不應確認為收入,例如借款費用是指企業在日?;顒又邪l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同樣根據費用的定義我們可以看出費用的幾個特征:①費用是企業日常活動中形成的,這點和收入是對應的。②費用是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這就把企業向所有者分配利潤排除在了費用的定義之外。③費用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只有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經營活動才能確認為費用。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后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這里又出現了利得和損失的概念。在新基本準則中,利得是指“由企業非日常活動所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損失則指“由企業非日?;顒铀l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從這里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等式:利潤=收入-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

2 要素定義與會計等式的矛盾性分析

從上面對收入、費用的定義可以看出,收入和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過程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但是,企業的經營的活動不僅包括日常經營活動也包括非日?;顒?,例如固定資產的處理等。在新準則中,固定資產處理產生的收益和損失計入了“利得”和“損失”項目。

我們在前面提到利潤表等式為:利潤=收入-費用

根據新準則中利潤的定義得:利潤=收入-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

從這我們可以看到,同樣是關于利潤的等式,但卻是不同的表現形式,那么哪一個是正確的呢?

大家可以看出兩個等式的差異在于利得和損失。“利得”和“損失”是我國為了在新準則中體現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精神首次引入的概念。但并未將其作為單獨的要素列示。通過對兩者定義的分析可以得出利得和損失的內容包括:直接計入當期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那些不計入當期損益的、由企業非日?;顒铀纬傻摹е滤姓邫嘁嬖黾拥模c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這部分利得和損失以資本公積來核算,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其余的利得和損失則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具體為計入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反映在利潤表中。

在未引入“利得”和“損失”概念前,我國的收入和費用概念和現在相比是廣義的。以前的收入和費用既包括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也包括非日常經營活動產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同樣,費用也包括日常的經濟利益的流出和非日常的經濟利益的流出。那么現在的新準則引入了“利得”和“損失”的概念,我們應該如何來解決這種矛盾呢?

3 矛盾的解決方法

之所以出現這種不協調的現象,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是因為會計要素的定義發生的改變,而會計等式未變。

我國國內學者關于這一問題的研究提出的主要解決方式是認為當前的收入和費用定義存在問題,應該使用廣義的收入和費用定義,不應該單獨提出“利得”和“損失”的概念(曹屹,2009)。而筆者不完全同意這一處理方式。

美國作為世界上的經濟大國,加上在國際準則制定上的強大影響力,其制定的會計準則一直是其他國家仿效的榜樣。首先讓我們看一下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關于會計要素定義的相關規定。FASB在其第3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企業財務報表的要素》提出十項基本要素—資產、負債、產權、業主投資、業主派得、全面收益、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他們把利得、損失作為與收入、費用同一層次的基本財務報表要素。根據FASB的概念公告,收入和費用是一個狹義上的概念,它們主要是產生于企業的經常性活動,特點是重復再發生。而利得和損失則產生于非主要經營活動或偶發性的業務。

隨著會計學收益觀向經濟學收益觀的趨同,出現了利得和損失的概念。經濟學的收益比會計學的收益要廣,突破會計學收益部分列入利得和損失,這樣既能反映利潤的構成層次,又便于評價企業的主要和次要獲利渠道和獲利能力,提高會計信息的相關性和預測性。

進一步思考我國實施新準則的一個目的是為了和國際會計準則趨同,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中收入和費用使用的是廣義的概念,而利得和損失則分別作為收入和費用下的子要素。這樣處理解決了會計等式與財務要素定義的問題,但是卻使收入包括的內容比較全,不利于很好的反應企業的主要收入和非常收益,而非常收益往往是不具有持續性的,這往往會增加財務信息使用者對企業收益質量評價的難度。

此外,在我國的利潤表中,反映利得和損失的科目有“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其中前三項在營業利潤前列示,而同屬于利得和損失的后兩項則在營業利潤后列示。這種做法讓人覺得有點難于理解。

綜合以上分析,筆者認為應該把利得和損失作為與收入和費用同一層次的要素列示,利潤表等式改為利潤=收入-費用+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損失,利潤表中把“資產減值損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投資收益”調整到營業利潤后列示。這樣既解決了會計等式與財務要素定義的矛盾,又使利潤表更好的反映了利潤的構成層次,更容易理解,增強了會計信息的相關性。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6.

[2]IASC.國際會計準則(2002) [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篇10

關鍵詞:會計要素 利得 損失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基本分類,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是反映會計主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本單位。我國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確立了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大會計要素,并創造性的將利得、損失作為利潤和所有者權益的子要素,納入財務報表要素。國外通常將要素界定為財務報表的要素,更強調以財務報表為核心,而我國通常稱之為會計要素。隨著新準則的不斷完善,會計要素設置更加趨同國際慣例,但同時又有典型的中國本土特征,缺乏嚴密性、合理性,影響到會計信息質量,不利于財務信息使用者的經濟決策。本文在會計要素研究和會計實踐的基礎上,對我國會計要素體系框架中的問題進行探討,借鑒國際上主要國家的會計準則,進而提出改進意見。

中外會計要素設置現狀比較分析

會計要素,不同的組織在表述上不完全相同。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稱為財務報告要素,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C)和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SB)稱為財務報表要素。我國則有會計要素、會計對象要素等稱謂。筆者認為這主要是研究的出發點及各國會計研究歷史習慣不同造成的,并不影響彼此的理解。

IASC在1989年7月頒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中將財務報表要素區分為兩類五項:反映“財務狀況”的要素和反映“業績”的要素。前者包括資產、負債、權益,后者包括收益和費用。

FASB在1985年發表的“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第六輯《財務報表的各種要素》中規定的財務報表要素有:資產、負債、權益、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費用、溢余(或利得)、損失。前三項屬于一類,用以描述某一時點的資源和對資源的要求權,其余七項為一類,用以描述在一定期間內影響企業資產、負債和權益變動的交易和其他事項及情況。

ASB的《財務報告原則公告》第四章“財務報表的要素”指出,財務報表需要反映報告主體的交易和其他事項結果的財務業績和財務狀況,將財務報表要素定為資產、負債、業益、利得、損失、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等7項。

而我國財政部2006年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一章明確規定:“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特征確定會計要素。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p>

將我國會計準則會計要素的設置與國際會計準則及美國等發達國家的會計準則進行比較后可以發現,各國會計要素均包括兩類:靜態的財務狀況要素和動態的經營成果要素。而且前者的含義基本一致,沒有本質的差別;同時,隨著收入費用觀向資產負債觀的轉變,靜態要素尤其是所有者權益要素受到了普遍重視。為全面揭示所有者權益的變動,各國均提出了收入、費用、利得和損失等概念,貫穿了全面收益的思想。但要素體系之間的差別還是比較大的,主要有兩方面:其一,要素的具體細化不同,如FASB用收入和利得兩個要素概括的內容,我國用收入要素和利潤要素的一部分表述,而IASC只用收益一個要素以概括,英國的利得相當于FASB的收入和利得,相當于IASC的收益,相當于我國的收入和利潤的一部分;其二,是否設置某些要素,如FASB有全面收益,我國有利潤這個要素,來反映綜合收益情況,而IASC和英國則沒有。再如FASB和英國還有業主投資、派給業主款這兩個要素,而我國和IASC則沒有。關于各國會計要素體系之間的差別,可以解釋為會計目標和會計基本假設間接地影響到會計要素的設置。

我國的新會計準則也已經首次按照國際慣例提出利得和損失的概念,但并沒有將其納入會計要素,只是用于解釋利潤和所有者權益要素。而且我國仍保留了利潤要素,認為利潤是收入、費用、直接計入利潤的利得和直接計入利潤的損失相抵后的凈額。我國的會計準則之所以要單列“利潤”,主要是為了尊重中國的傳統,使要素體系更全面的體現會計目標。另外,利潤作為一個重要的要素指標,對以其為核心的利潤構成和利潤體系進行分析尤為重要。這樣,收入、費用和利潤屬于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的利潤表要素。收入的定義為: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費用的定義是: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很顯然,這里的收入和費用專指由日常活動產生的,是狹義的收入和費用。

我國會計要素設置存在的缺陷

(一)利得和損失不是獨立要素且概念模糊不清

利得和損失的引入是我國現行會計準則體系的一大亮點,但是遺憾的是未將其作為獨立的會計要素,由此產生了會計要素界定的一大缺陷。會計要素(財務報表要素)是財務報表所包含的各類項目,在現行會計準則中,反映企業業績的要素只有收入、費用和利潤,但是在利潤要素的定義中卻出現了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而利得和損失并非會計要素。非但如此,利得和損失還被一分為二,分別計入當期利潤和所有者權益,卻沒有明確劃分標準。這在會計理論和實務中容易產生混亂,給會計學術研究和實務工作帶來諸多不便。

同時,從定義上看,這兩個概念與收入、費用的區別主要體現在“日常”和“非日?!被顒由?,但是何謂“日常”、“非日?!比狈γ鞔_的界定,目前只是通過舉例加以區分,而且利得和損失涵蓋了除收入、費用、接受所有者投資和派給所有者款之外影響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所有項目,既包括已實現的收益,也包括未實現的收益;既包括列示于利潤表的項目,又包括列示于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導致其概念模糊不清,增加了實務操作的難度。

(二)會計要素存在交叉且動態會計等式存在矛盾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歸類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個要素,其中的利潤要素與收入費用要素并列為一個層次,一直處在矛盾狀態,既有擁護又有反對。動態會計等式“收入-費用=利潤”,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會計等式,是由動態會計要素組合而成。在依據現行會計準則編寫的會計學教材中基本上都將其表述為“收入-費用=利潤”,并將其作為編制利潤表的理論依據。但是仔細研究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可以發現,在當前會計要素的界定下,這一會計等式已經不再成立。收入和費用是狹義的收入和費用,所以實際上,利潤是收入與費用、部分利得與損失相抵后的凈額,因此和其他動態要素內涵存在交叉部分,不具有互排性。另外,所有者權益要素和利潤要素之間在概念上也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不符合會計要素既互相聯系又相互獨立的特點。由于利得和損失還有一部分計入了所有者權益,我國利潤表中列報的利潤又非完全意義上的全面收益。這使得我國企業計算的利潤既非傳統意義上的會計收益,也非國際上主要會計準則制定機構要求下的全面收益。

(三)會計要素的設置與會計科目不協調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劃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六大要素,而會計科目按其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劃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成本類和損益類五大類會計科目。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大會計要素的內容和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的分類內容沒有差別,而其他三個會計要素的劃分和相應的會計科目劃分就有著很大的不同。除了名稱上存在很大的差異外,在內容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如會計要素中沒有成本要素,而會計科目中有成本類會計科目這一項目;會計要素中有收入、費用兩大會計要素;而會計科目中沒有收入、費用類會計科目,而是將二者合并劃歸為損益類會計科目。另外,會計要素中有利潤要素,而會計科目中沒有利潤類會計科目這一項目。這樣會導致人們特別是初學者對會計科目和會計要素的歧義理解,甚至對兩者關系的模糊認識,不利于學習和實際運用。

我國會計要素設置的改進意見

(一)取消利潤要素

為兼顧國際慣例與中國本土特色,筆者認為利潤仍然是我國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對會計信息使用者的決策至關重要,但也并非一定要保留利潤會計要素。利潤可以作為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不應成為與所有者權益并列的會計要素,而應成為所有者權益要素下的一個會計核算項目。從數量上說,利潤是廣義收入與廣義費用對比的結果,收入和費用的確認和計量實際上就是對利潤的確認和計量,其數量可根據會計等式推算出來;從本質上說,利潤其實是所有者權益的一個組成部分,因為所有者權益是投資者對企業凈資產的所有權,凈資產包含了實現的利潤。所有者權益要素和利潤要素之間在概念上是包含與被包含的關系,不應劃分為同級次的并列的會計要素。現行的會計科目表中有關利潤項目(如本年利潤、利潤分配)已歸入在所有者權益類會計科目中。所以利潤要素可以取消,成為所有者權益要素下的一個會計核算項目。

(二)增設利得和損失要素

在會計要素的設置上,以會計基本準則為綱,在體現我國特色的基礎上,進一步與國際會計準則趨同,按照企業交易或事項的經濟特征設置會計要素,這樣就去掉了利潤要素,增加利得和損失要素,體現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得、損失等七大要素。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是反映財務狀況的要素,其內容與目前企業會計準則一致;收入和費用是反映經營成果的要素。利得和損失兩者兼而有之,即部分反映財務狀況,部分反映經營成果。七大要素之間形成會計的基本等式,即資產+費用+損失=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利得,這樣七大會計要素能全面完整地反映企業的交易或事項。其中在收入和費用的定義和劃分上,可采用目前會計準則的劃分標準,用狹義的概念。對利得和損失的概念也可以完全不變。但對企業“日?;顒印钡呐袛?,可以設置以下參考依據:第一,該活動應為企業核心的、主要的或與之相關的活動。第二,該活動應經過企業正常的經營過程。第三,該活動應具有持續性、可控性或可預見性。這樣就為利得損失與收入費用的界定設置參考依據,使會計人員可以用它“量體裁衣”。為此,筆者將利得與收入、損失與費用并列為四類會計要素,既符合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又使得會計要素的劃分清晰明了。增設利得、損失要素,一則使動態會計等式更科學,即“收入+利得-費用-損失=利潤(不是會計要素,是一指標)”,二則使營業外收入、投資收益、補貼收入、營業外支出等會計科目的設置“名正言順”。

(三)在新會計要素體系基礎上設置與其協調一致的會計科目

七大會計要素確定之后,在大類上設置與會計要素一致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得、損失等七大類會計科目;科學劃分每一大類會計科目下面的具體科目。把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中的成本類和共同類會計科目按照其經濟性質劃歸到資產類科目中,把損益類會計科目劃分為收入、費用、利得、損失四類會計科目。通過如此劃分,將企業復雜的交易或事項劃分為七大類經濟性質相同的經濟業務,然后據此設置賬戶進行會計處理,使得會計要素、會計科目和賬戶前后一致,方便了初學者的學習,也有利于學者學術研究和會計實務操作。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2006).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周竹梅.完善我國會計要素的思考.財會月刊,2009(2)

3.李英貴.會計要素的比較與建議.會計之友,2008(12)

4.陳艷華.會計要素與會計科目思考.財會通訊,2010(12)(上)

5.萬繼峰,李靜.損益要素的國際比較、協調及對我國的啟示.財會通訊,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