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活動的定義范文
時間:2024-03-01 17:45:19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經營活動的定義,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現金流量碼、主表、附表
現金流量表是以現金為基礎編制的一個重要的財務報表,反映企業一定期間內現金的流入和流出?,F金流量表分兩為部分:一部分是主表,一部分是附表。
現金流量表是財務報表中編制最為復雜的報表,如何用計算機高效自動形成主表和附表,不需人工干預,是許多軟件系統很難處理的問題。下面我根據多年的經驗,介紹一下計算機系統自動形成現金流量表的原理和方法。
一、 編制方法:
1. 直接法:
通過現金收入和現金支出的主要類別反映來自企業的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現金流量表主表采用此法進行編制。
2. 間接法:
a) 是以本期凈利潤為起點,調整不涉及現金的收入、費用、營業外收支等有關項目的增減變動,據此計算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F金流量表附表采用此法進行編制。
b) 凈利潤是利潤表上反映的數字,在利潤表中反映的凈利潤是按權責發生制確定的,其中有些收入、費用項目并沒有實際發生現金流入和流出,通過以過些項目的調整,即可將凈利潤的調節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c) 需要調整的項目可分為四類:
一是實際沒有支付現金的費用;二是實際沒有收到現金的收益;三是不屬于經營活動的損益;四是經營業員性應收應付項目的增減變動。
二、 系統實現方法:
1. 定義現金流量碼
1) 定義主表現金流量碼
2) 定義附表現金流量碼
a) 基本方法是按現金流量表主表、附表的報表明細項進行定義
b) 定義現金流量類別
現金流量類別主要分貨幣、其他應收款、應收票據。由于某些單位的內部現金流量表要將這三類都視同內部貨幣來反映在報表中,并分別列示,若有這種需求則需定義現金流量類別。將定義的現金流量類別與會計科目掛接。
2. 定義現金流量碼的掛碼規則
1) 定義主表現金流量碼的掛碼規則
a) 依據主表現金流量碼、現金流量類別、以及科目的借貸方向,去定義對方科目。
b) 對方科目主要是會計制度規定進入現金流量表主表的相應項目對應的科目。
c) 如:現金流量碼:0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現金流量類別:L1貨幣
借/貸標識:貨
對方科目:1122應收賬款
6001主營業務收入
對于某些沖減業務,如應收賬款回款的退回,沒有通過經字處理,而是借貸相反做的憑證。而該業務也屬于原現金流量碼,這樣定義掛碼規則時,借/貸標識定義反向(上例中定義:借),在對方科目定義行項時,將沖減標識選項選中。這樣在形成報表時自動將此類憑證金額減去。
2) 定義附表現金流量碼的掛碼規則
a) 依據附表現金流量碼、借方科目,去定義貸方科目。
b) 借方科目一般定義非經營活動的科目。
c) 有些憑證借貸方向與定義的相反,但如果將附表碼按業務反向再定義一遍,量會很大,所以系統找到相反憑證方向時自動取出附表碼,并將沖減標識置為真。
d) 附表碼與主表碼作用不同,雖然都定義在報表公式中,但主表碼是直接用于出具報表數據的,而附表碼是對已經取出的附表行項金額的調整。
3. 現金流量表公式的定義
1) 主表
按主表現金流量碼取數,將所有相同現金流量碼的數據求和。對于有沖減標識的憑證取相反數。
2) 附表
a) 附表不同行項,系統按照定義的公式將數據從系統中取出。如:存貨:各種存貨科目的期初-期末。
b) 每個附表行項對應一個附表碼。在每行的公式中減去相應的附表碼。
c) 附表碼主要是對系統自動提取數據的調整。
4. 會計憑證的拆分
會計憑證有一借一貸、一借多貸、多借一貸、多借多貸幾種類型。對于非一借一貸憑證,系統按一定規則將憑證拆分成一借一貸憑證。
5. 掛現金流量碼
1) 對已經拆分的憑證按定義的掛碼規則,掛現金流量碼。
2) 因為掛碼規則定義的是按常規的業務定義的,對于個別特殊業務可以進行調整。
6. 現金流量表調表規則
現金流量表主表與附表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要相等。由于主表與附表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去反映現金流量,所以如何將現金流量表出具正確,一直是一個難題。下面我將附表調整規則說明一下:
調整凈利潤:
* 調整未涉及現金的費用支出的業務
* 非經營活動的業務
* 未涉及利潤但涉及現金流入流出的業務
1) 在附表中,除財務費用以外,各種費用或收入都是通過對方科目來反映,從而實現對凈利潤的調整。通過附表各項目的定義,以及附表碼的定義來實現對凈利潤的調整。
2) 附表選擇沖減標識規律
對于憑證的借方為應收項目、應付項目、存貨項目,貸方為非經營活動的需將抵減標識置為真。
3) 對于非貨幣類憑證,若一方在附表的某項出現,而另一方不在附表的任意一項出現,則需做調整。若兩方均在,可以不做調整。
* 注意:一方是經營活動類科目,另一方是非經營活動類科目,絕大多數這類憑證是需要掛附表碼進行調整的,不需調整的非常少。這與附表定義的取數公式有關。如果累計折舊的公式定義成各種費用,則這筆業務應需掛附表碼對應收項目進行調整。
4) 附表中的“其他”項目,反映在附表列示項目之外的對凈利潤的調整事項。如:
借:管理費用
貸:在建工程
這筆業務一方為費用支出,另一方為非經營活動,該業務沖減利潤,屬于非經營活動。但這筆業務在附表中沒有任何一項可以反映出來,故需調整到“其他”行項中,對凈利潤進行調整。
5) 對于新增某些業務,確定是否需要掛碼的原則:要看現金流量表定義的公式:哪些科目在應收項目、應付項目、存貨項目中,以及其他附表項目的取數方法。完善公式的定義或完善現金流量碼掛碼規則。
以上是我用系統出具現金流量表多年經驗的總結,掌握以上規則,現金流量表會由系統自動形成主表和附表,不需人工干預。
篇2
一、利得和損失定位不清
由于利潤與收入、費用界定范圍的不一致,后果是“會計等式”變得不相等,其癥結在于非經營活動導致的流入與流出的處理。在現行企業會計準則中,我國借鑒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世界上比較先進國家的會計準則,引進了“利得”和“損失”這兩個概念,并根據收入和費用的界定的概念將利得和損失進行了定義。準則將利得定義為“是在企業非日?;顒又行纬傻摹е滤姓邫嘁嬖黾拥?、與投資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而將損失界定為“是在企業非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投資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出”。與此同時,利得和損失被分為兩個部分,一部分是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另一部分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而界定這二者的標準并沒有明確規定,這導致利得、損失和利潤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帶,給會計工作實踐造成了很大的困難?!袄谩焙汀皳p失“被我國引入并加以創造性地吸收、借鑒和改造,是我國現行會計準則的一大特色。會計準則中第一次明確規定了“利得”、“損失”的概念,但是卻并沒有將“利得”和“損失”設置為獨立的會計要素,由此在會計要素的界定中產生了很大的缺陷與漏洞。會計要素的一個主要功能在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定時期內企業的經營狀況和經營效益,從而為企業做出合理的預測和有效的決策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在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準則中,收入、費用和利潤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在一定期間的經營狀況的會計要素。但是在定義利潤要素的過程中卻又出現了直接計入利潤的利得和損失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但是利得和損失并沒有被單獨設置為會計要素,并且利得和損失的這兩部分的劃分并不是相當的明確。這樣,導致會計理論和會計實務產生混亂,同時也給會計學術研究和會計實務工作造成困擾。通過對準則中設置的收入、費用、利潤要素以及利得和損失兩概念的分析,可以推知,我國準則是把利得和損失作為利潤要素的子要素來設置的(準則中未明確提出)。但是,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這種設置是不合理的,甚至是缺乏邏輯性的。因為從收入費用和利得損失的本質屬性來看,他們并沒有其本質上的區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它們都能夠表示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一個經營成果,都是由企業的某種經濟事項所帶來的一定的經濟利益的流入和流出。收入費用和利得損失的最大差別在于它們一個是由于企業的日?;顒铀鸬?,一個是由企業的非日常活動所引起的,也就是說二者主要是在企業經濟活動發生的頻繁程度上存在差異。將收入費用作為基本要素,而卻將利得損失作為一種從屬要素在邏輯上是行不通的。
二、對會計要素重構的建議
通過上述分析可知,當前我國會計要素設置中主要存在以下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收入、費用和利潤的定義范圍不一致并導致“收入-費用=利潤”會計等式不平衡;二是對利得和損失的定位不明確且是否計入利潤的界限模糊,使得會計學術研究缺乏理論基礎以及會計實踐工作缺乏可操作性。針對這兩大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1.重新界定收入、費用的定義利潤要素作為我國會計要素設置的一大特色,在我國許多的經濟工作中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在持續與國際財務會計報告準則趨同的背景下,在與我國的新企業會計準則保持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利潤要素與收入、費用范圍界定不一致的情況,保留利潤要素,重新界定收入與費用要素的定義是非常有必要的。我國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成分并存的社會主義國家,企業所實現的成果最終還是要在職工、企業和國家之間進行分配,劃分出“利潤”要素對于我國具體的利潤分配工作是非常有利的。企業所創造的社會財富即利潤有效合理地計算與確認出來,對企業以及國家的發展都是相當必要的。所以在我國設置利潤要素是比較符合我國的國情的。而從“收入-費用=利潤”這一等式來看,“收入-費用”得到的只能是經營利潤部分,“經營利潤”顯然不能代替“利潤”。因此,如何計算利潤,使“收入-費用=利潤”公式符合邏輯,這必然要重新界定收入、費用、利潤要素。企業收入的來源渠道多種多樣,不同收入來源的特征有所不同,其收入確認條件也往往存在差別,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等。一般而言,收入只有在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從而導致企業資產增加或者負債減少,且經濟利益的流入額能夠可靠計量時才能予以確認。但是總體來看收入依舊是從狹義的角度來定義的,所以從收入的內涵和外延的界定來看兩者是不一致的。建議將收入的定義重新界定為:收入是在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形成的、由企業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在收入重新界定范圍之后,僅僅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兩部分,不再包括由企業其他的經濟業務事項所帶來的經濟收益。從而進一步明確收入費用和利得損失的范圍,使得會計理論與會計實踐能夠更好地結合,會計理論能夠更好地指導會計實踐。費用最終會導致企業資源的減少,這種減少具體表現為企業的資金支出。從這個意義上說,費用本質是一種經濟資源流出企業,它與資源流入企業所形成的收入相反,它也可理解為資產的耗費,其目的是為了取得收入,從而獲得更多資產。但是費用同收入一樣也是從狹義的角度來定義的。為了使收入和費用口徑一致,按照配比性原則可將費用重新定義為:費用是在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形成的、由企業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而帶來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這樣,費用就只包括主營業務支出、其他業務支出和期間費用,資產減值損失、營業外支出都不屬于費用范圍。
2.增設“利得”和“損失”兩大會計要素根據利得和損失的定義可以看出,利得和損失是在企業的非日?;顒又行纬傻慕洕媪魅牒土鞒?,很明顯利得和損失具有很大程度的偶然性、不可控制性和不可預測等特點,也就是說利得和損失給企業帶來的作用和影響與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和費用給企業帶來的作用和影響是有很大的區別的,所以把由企業日?;顒拥慕洜I所得和由企業非日常活動的偶然所得區別開來是非常有必要的。將利得和損失作為單獨的會計要素進行設置,有利于會計理論指導會計實踐,使得企業對外提供的會計信息更加有用。比如在企業間的合作過程中,因其他企業的違約而獲得的違約金,以及在處理固定資產的過程中所得到的凈收益都屬于企業的利得的范疇;而企業在做公益活動過程中的對外捐贈,以及在處理固定資產中的凈損失都屬于企業損失的范疇。將利得和損失單獨設置為兩大會計要素,可以更加有效地為企業的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科學的信息。同時,由于原會計等式“收入-費用=利潤”并不是真正的會計恒等式(上文已論述),而將利得和損失設置為會計要素后,原會計等式將變為“收入-費用+利得-損失=利潤”,這樣,就使得等號兩邊無論在何種狀態都處于相等的狀態,即真正實現動態平衡。
篇3
一、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與對外捐贈支出的現金
準則及其指南均未明確規定這兩項現金流量的歸屬?!豆煞萦邢薰緯嬛贫取獣嬁颇亢蜁媹蟊怼穭t將其分別作為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這種規定與該制度對接受捐贈和對外捐贈業務會計處理的規定是一致的。但是,財政部在《關于執行具體會計準則和<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有關會計問題解答》中又規定,公司接受現金捐贈,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科目。由于“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轉入”可按規定程序轉贈股本,因此接受現金捐贈實質上已成為一種資本準備,具有籌資的性質。有鑒于此,筆者認為,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宜作為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至于對外捐贈支付的現金則仍可作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二、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
從銀行存款本身的來源看,既有經營活動帶來的,也有籌資和投資活動帶來的,因此,銀行存款的利息收入與三種活動都有關聯;從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的會計處理看,它不符合籌資或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的定義,因而應歸類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筆者認為,對該項目的歸屬應考慮重要性原則,如果銀行存款利息收入金額不大,則將其全部作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如果其金額較大且銀行存款主要來源于某單一活動,則應將其歸類為該類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如果金額較大且各類活動產生的銀行存款額相差不多,可將其按適當比例分別歸為經營活動、籌資活動和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三、現金等價物的處置
現金等價物處置與將現金存入銀行、從銀行提取現金及用現金購買現金等價物有所不同。處置現金等價物通常并不是收回等額現金,其收回現金的數額可能比處置前現金等價物的賬面價值高或低,一般會引起實際的現金流入或現金流出??紤]到現金等價物本質上是一種投資,因此應將處置現金等價物的現金流量作為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篇4
企業在這種經營環境中,如果以持續經營為目標,那么以銷售量和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壟斷性經營活動就不可能存在。對企業持續發展(GoingConcern)最重要的是建立并長期維持與各利害關系者(Stakeholders&InterestGroups)間的良好關系。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必須在經營活動中最大限度地反映利害關系者的意向和希望。市場理念、廣告活動或公共關系活動在成為近代企業經營必不可少條件的過程中,逐漸與經營管理中的要求相一致。這種狀況從傳播角度來看,它意味著企業經營活動使利害關系者認識和理解企業存在價值和活動領域中的許多內容和方面。
人們一般對未知的對象或內容往往會產生戒心,力求回避對這種對象或內容的支持和采用。從企業經營角度來看,就是基本避免購買和消費未知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為了突破這種屏障,企業就必須積極開展包括廣告在內的各種傳播活動。
如果把確保利害關系者對企業活動情況的認識和理解作為經營的必要條件的話,那么力求提高包括廣告在內的企業傳播活動的效率將成為企業必需的經營活動。
可見,傳播活動是構筑企業經營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的前提條件,并且已從使利害關系者加深對企業的認識和理解發展成為培養他們對企業經營狀況的信賴感。這是因為物質日益豐富的社會和社會成員的個性化導致了"個客(PrivateCustomer)"的出現,以此為基礎,消費者對企業各種建議的選擇標準也越來越嚴格。對企業提供的豐富商品和多種服務已很熟悉的消費者可以以多樣、自由的方式選擇和采用企業各種建議。而保證利害關系者獲得最大限度的"滿足"或促使它們"接納"企業建議的重要因素,就是信賴感。
利害關系者對企業的信賴感大體上可分為對企業存在的信賴感和對包括商品、服務等市場活動要素以及每個具體經營活動的信賴感。前者意味著接觸企業名稱后產生的一種對整個企業的茫然的信賴感,及對企業本身及企業經營活動的信賴感,接著就會產生消費者購買該企業商品、投資者求購股票或債券、就業者的應聘等行為。這種狀況不管在整個企業的活動,還是作為具體的一種活動,利用作為市場要素之一的企業名稱,確保利害關系者信賴感,這才是共同的目標。對于一個企業,獲得利害關系者的信賴感和確立信賴關系,將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
由于得到與企業經營成敗密切相關的利害關系者的理解及信賴十分重要,因此企業必須向利害關系者提供豐富且真實的信息。如果所提供的企業經營信息不足,容易引起胡亂猜測及想象,招來對該企業經營不利的結果,并會擴大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惡性謠傳。這也意味著作為企業經營前提條件的傳播沒有正常開展。在企業競爭愈演愈烈的情況下,企業只有得到利害關系者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才能追趕并超越競爭對手。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傳播量的擴大、質的提高、密度的增強等都成為管理者亟待解決的問題。
特別是在企業經營不景氣時,傳播活動作為擺脫困境的核心經營手段,應更加重視擴大發送的信息量。這時的企業傳播的特點是整合各要素以擴展其關系領域:即降低事件(Event)或展覽等需支付大量費用的活動的比率,減少費用投入的絕對量,宣傳或促銷(SalesPromotion)、人員銷售(PersonalSelling)等傳播活動也無須擴大規模,主要以增強傳播密度的方式加大整體傳播量并提高效率。
由此可見,對以廣告為主的企業傳播及其管理的要求已日益嚴格,把各自分散開展的企業傳播活動戰略性地聯結起來已成為迫切的需求,這就構成了在可能的限度內進行整合的具體傳播戰略──IMC戰略的基礎。
在市場傳播領域優惠附單(Coupon)廣告或店內推銷(Instore-Merchandising)戰略的興盛、在廣告戰略中商品廣告及企業廣告的結合開展、促銷和宣傳的共同推進等企業傳播活動的日漸增多,都說明了整合化傳播增加的趨勢。這種傳播整合化不是局限于廣告或市場傳播等個別活動領域,而是已擴大到企業對內對外開展的所有傳播活動中,這是最近企業傳播的顯著特征。
整合傳播不僅包括廣告和促銷,而且還包括面向企業外部以企業廣告、公共關系、企業宣傳活動等為主要內容的對外企業傳播(ExternalCorporateCommunicationorExtracorporateCommunication)與面向企業組織內部以提高組織成員士氣、歸屬意識為目的的對內企業傳播(InternalCorporateCommunicationorIntracorporateCommunication),它反映出企業經營的整體水平,即企業面向內、外部開展的所有形態的傳播的整體化,也可稱為整合營銷傳播(IntegratedMarketingCommunications:IMC)。
關于IMC的諸觀點
整合營銷傳播這一觀點,在80年代中期開始提出。許多學者預感到具有戰略意義的"傳播協同效果(CommunicationSynergy)"時代的到來,并從各自的觀點出發提出了傳播協同效果的定義。企業各傳播手段的協同效果發展為IMC這一概念,但還沒有確切的定義。研究者們當時都普遍認為根據研究角度、使用立場的不同,IMC定義也應不同。1996年美西北大學贊助的第3屆IMC年會上提出的關于IMC定義涉及五個方面,簡述如下:
·IMC是一個對現有顧客和潛在顧客發展和實施各種形式的說服性溝通計劃的長期過程;
·顧客決定溝通方式;
·所有與顧客的接觸點必須具有引人注目的溝通影響力;
·技術使與顧客的相互作用越來越成為可能;
·需要測試營銷溝通結果的新辦法。
1989年后,全美廣告業協會(AAAA)促進了IMC的研究、發展,他們的定義如下:
"IMC是一個營銷傳播計劃概念,它注重以下綜合計劃的增加值,即通過評價廣告、直接郵寄、人員推銷和公共關系等傳播手段的戰略作用,以提供明確、一致和最有效的傳播影響力。"
很多學者引用他們的見解。但是作為這一定義的實例,AAAA列舉了屬于市場組合之一的促銷組合(PromotionMix)中的例子,因而有可能被認為是著重于促銷的狹義的IMC定義。實際上其定義包含著概括性意義,概括起來如下:
·使用了多種多樣的傳播手段(條件A);
·是對這些手段的整合(條件B),只有同時滿足條件A和條件B,才能形成IMC;
·是對多種傳播手段的戰略作用進行比較分析的戰略決策(StrategicDecisionMaking);
·是營銷傳播計劃(MarketingCommunicationPlanning)概念。
然而這定義容易被理解成是從傳播者角度觀察接受者的單向式傳播。定義不僅應對廣告主和廣告公司有價值,而且對消費者也應有價值。IMC理論的發源地──美國西北大學的研究組把IMC定義成:
"IMC把品牌等與企業的所有接觸點作為信息傳達渠道,以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行為為目標,是從消費者出發,運用所有手段進行有力的傳播的過程"。
而且,這一研究組的先驅者舒爾茨(DonE·Schultz)教授對此作了如下補充說明:
"IMC不是以一種表情、一種聲音,而是以更多的要素構成的概念。IMC是以潛在顧客和現在顧客為對象、開發并實行說服性傳播的多種形態的過程。IMC的目的是直接影響聽眾的傳播形態,IMC考慮消費者與企業接觸的所有要素(如品牌)。IMC甚至使用以往不被看作是傳播形態、但消費者認為是傳播形態的要素。概括地講,IMC是為開發出反映經過一定時間可測定的、有效果的、有效率的、相互作用的傳播程序而設計的"。
事實上,這些概念還不充分,不能說哪個更為確切。以上概念都是根據整合傳播的中心的不同,其IMC定義也不同。根據研究者、實踐者的觀察角度的不同,IMC形態也不同。
整合營銷不僅以消費者,而且還把從業人員、投資者、社區、大眾媒體、政府、同行業者等作為利害關系對象,不是對這些對象進行一次性整合,而是分階段一步步地進行。目前,不僅美國、日本、歐洲等先進國家的市場,而且發展中國家的一部分商品也逐漸趨向飽和及均衡狀態。對于企業,以產品力(ProductPower)為基礎的產品差別化變得很困難;開發創造性的新技術或新產品也變得很難,即使開發出新產品,由于技術的發達,仿制品會很快上市,產品的先占效果也很難實現;至于價格戰略,降價固然很重要,但這也很難與低價的無商標產品(NoBrandProduct)競爭,何況通過合理的流通渠道節約費用,從而降低單價的方法也有其界限。綜合上述觀點,通過IMC戰略所追求的戰略傳播的整合創造價值才是企業創造以后競爭優勢(CompetitiveAdvantage)的唯一方法。以方法論而言,獲得競爭優勢的最主要核心就是集中管理企業傳播要素,能夠創造對應于企業利害關系者所提出的充分必要條件。
[表1]表示了從廣告主、廣告公司、媒體機構、學術研究等不同角度出發的IMC理論研究。
[表1]IMC理論的諸觀點
**從廣告主的角度看IMC
以廣告,推銷,公共關系等多種手段傳播一貫的信息,整合傳播戰略,
以便提高品牌和產品形象;
**從媒體機構上看IMC
大型的媒體公司在80年代并吞了別的媒體機構成為龐大的多媒體機構。
所以不是個別的媒體實施運動,而是以多種媒體組成一個系統,給廣告
主提供更好的服務;
**從廣告公司的角度看IMC
不僅是廣告,而且靈活運用必要的推銷,公共關系,包裝等諸多傳播方法,
把它們整合起來,給廣告主提供服務;
**從企業研究者或經營戰略研究者的角度看IMC使用資料庫,以爭取更多的
消費者。從消費者立場出發進行企業活動,并構筑傳播方式,以容易接受
的方法提供消費者必要的信息。關注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實施能夠促進與
顧客良好關系的傳播活動。
資料來源:DonE.Schutz,"來るべきコミユニケ-シヨンの將來像",月刊Advertising,
電通,1993.12.,p.9.
本人對于IMC的見解整理如下:
IMC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過程中,以由外而內(Outside-in)戰略觀點為基礎,為了與利害關系者(Stakeholders&InterestGroups)進行有效的溝通,以營銷傳播管理者為主體所展開的傳播戰略。即為了對消費者、從業人員、投資者、競爭對手等直接利害關系者(InterestGroups)和社區、大眾媒體、政府、各種社會團體等間接利害關系者(Stakeholders)進行密切、有機的傳播活動,營銷傳播管理者應該了解他們的需求,并反映到企業經營戰略中,持續、一貫地提出合適的對策。為此,應首先決定符合企業實情的各種傳播手段和方法的優先次序,通過計劃、調整、控制等管理過程,有效地、階段性地整合諸多企業傳播活動。
IMC的初步效果
企業采用IMC以后能得到的初步效果是如下幾點:
1.整合感:許多企業把IMC當作戰術運用。因為IMC可以讓例如廣告、促銷、直銷、公共關系等所有的傳播程序具有整合感。這種價值體現讓利害關系者更容易理解信息。開發IMC的目的正在于此。
2.傳播效果的最大化:某些企業認為IMC就是合理運用營銷或營銷傳播費用的方法。這些企業相信適當地減少或整合幾種傳播程序的話,企業的組織成員、業務活動和組織能力都會有改善。雖然整合后發生這種效果的情況很多,但IMC的價值絕不只是減少費用。
3.交易費用(TransactionCost)的減少:令人驚奇的是,IMC的最大效果是減少生產或流通中的交易費用(TransactionCost)。其中對于利害關系者的交易費用的減少是很重要的效果。通過完善的IMC活動,我們了解到交易費用的減少其實是"自我控制"。在目前市場競爭激烈,強烈要求減少成本的市場狀況下,對于企業來講,IMC最大的貢獻就是減少了這種交易費用。以往大部分減少交易費用的方法有兩種:超級秘書網
第一,通過規模效益(ScaleMerit)或經驗曲線(ExperienceCurve)的制造成本的減少方法等,如今用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等多種用語表示;
第二,為了達到供應商和零售商的雙方目的,用減少流通費用等減少交易費用的方法,來開發、構筑后勤系統(LogisticalSystem),CategoryKiller(掌握特定系列商品的優惠專賣店)的興起就說明了后勤系統的有效性。
許多企業發現,為了減少交易費用而在"生產和流通"領域減少費用的方法不會有持續的效果。比如,即使提高了生產效率,但競爭對手很快會模仿,并且在流通和物流方面進行改良,從而又超過了你。所以減少交易費用的最合理的方法是過程的整合,因而使所有的利害當事者都可以減少交易費用。
篇5
[關鍵字]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會計 整體框架
近年來,作為經濟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責任在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轉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企業的角色已不再僅僅是組織生產。獲取利潤的經濟組織,而是在向“企業公民”轉變,需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而如何對社會責任的履行進行有效的衡量、督促以及監督成為急需解決的問題。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社會責任會計有了一定的發展。社會責任會計作為會計發展的新領域和新分支,是社會責任同會計學的結合,它是以會計特有的方法和技術對某一企業經營活動所帶末的社會貢獻和社會損害進行反映和控制的會計。下面本文將在傳統會計理論的基礎上,結合社會責任的特點,對社會責任會計理論的一些內容進行闡釋。
一、社會責任
到目前為止,國際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還不統一,國際機構對其定義至少有200多種,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除了大家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視角、形式的認識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和外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地變化。
1997年,英國學者約翰?埃爾金頓(John Elkington)最早提出了三重底線的概念,他認為就責任領域而言,企業社會責任可以分為經濟責任、環境責任和社會責任。企業在進行企業社會責任實踐時必須履行上述三個領域的責任,這就是企業社會責任相關的“三重底線理論”。
無論哪種定義,其共同點都在于,強調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所肩負的責任除了為股東追求最大化的利潤外,也應該考慮相關利益人,即影響和受影響于企業行為的各方的利益。
同時,約翰?埃爾金頓在三重底線概念下對社會責任進行了,分類形成了有名的企業社會責任“三重底線理論”。表1如下:
企業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可以給自身和整個社會帶來極大的好處,就其長遠意義,總結為以下幾點:
首先,企業可以通過履行社會責任增加企業的利潤。
其次,企業可以以其良好的社會責任觀樹立和改善企業的形象。
再次,企業可以通過對社會責任的實踐增強企業的競爭力。
最后,企業社會責任有利于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構建和諧社會。
二、社會責任會計
在對社會責任會計進行分析時,我們主要是在傳統會計理論的基礎上,結合社會責任的特點,從定義、目標、信息使用者、假設、原則、要素等方面對社會責任會計進行闡述。
(一)社會責任會計的定義
關于社會責任會計的涵義各國有不同的觀點,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以下幾種觀點:
第一種是美國會計學者戴維F?林諾維斯首次提出的“社會責任會計”概念,他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意味著會計在社會學、政治學和經濟學等社會科學中的應用;第二種是美國會計學教授Sylii C.MoNey的觀點,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是整理、衡量和分析政府及企業行為所引起的社會和經濟結果;第三種是美國會計學教授Ahmed Belkaou給出的定義:社會責任會計是測定和報告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對一般社會帶來不利影響時防止和處理這些消極因素并加以恢復和補償的有關事宜;第四種則是日本《新版會計學大辭典》中的定義:社會責任會計是指企業經濟活動對社會所帶來影響的計量和報告
上述各種觀點從不同角度對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研究的內容進行了規定,也進一步影響了企業社會責任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范圍。綜上所述,本文認為: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是企業社會責任與會計學的有機結合,是把企業與社會的關系作為核算內容,通過會計對企業生產經營行為產生的社會成本、社會效益加以計量,并通過社會責任報告向利益相關者提供決策有用的社會責任會計信息,其目的是實現企業社會價值的最大化,實現構建和諧社會的最終目標。
(二)社會責任會計的目標
從傳統會計的角度來看,作為企業管理的子系統,會計部門與其他銷售管理等部門一樣,具有特定的管理對象和能力內容,因而也具體其直接的目的。比如,銷售部門的直接目的是不斷地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額,增加銷售收入。當然對于會計部門而言,作為一個信息系統的基本特征,直接目標是提供決策有用的信息。而會計的目標最終必須服從企業整體的目標,即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企業社會責任會計是傳統會計的延伸和擴展,其目標分為直接目標和最終目標。直接目標是為包括廣泛這會公眾在內的各方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幫助其決策的有用信息;最終目標是在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基礎上構建和諧社會。
(三)社會責任會計的信息使用者
與傳統的會計學相比較,除了政府,投資者、債權人等外部使用者和企業內部管理者之外,社會責任會計的信息使用者增加了廣泛的社會公眾。
之所以增加社會公眾作為信息使用者,是因為我們社會公眾在社會中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是企業的首要服務對象。只有企業得到社會公眾的肯定,企業才能夠更好的發展。如果社會公眾認為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狀況不佳,他們會選擇遠離該企業并提醒周圍的人遠離該企業,企業會因此而喪失相當大的潛在顧客。
(四)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假設
傳統會計理論結構中所包含的會計假設有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和貨幣計量。它規定企業應當對本身發生的交易和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以持續經營為前提;企業應當劃分會計期間;企業會計應當以貨幣計量。而這些假設的內涵在社會責任會計理論下發生了變化,需要重新認識。
1.會計主體假設
社會責任會計是站在社會角度來衡量企業經濟活動的社會影響,但是它屬于微觀社會會計。它是以各個經濟組織(企業)為主體的核算,而且也只有這樣才能夠準確反映經濟組織社會責任履行情況。
2.持續經營假設
傳統會計假設企業的經營活動會無限期地進行下去,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破產。這個假設同樣適合社會責任會計。企業只有持續經營才能夠合理承擔社會責任并對其進行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
3.會計分期假設
企業應當將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成連續相等的期間,從而結算盈虧,編制會計報告,及時提供有關企業各方面的信息。因此將經營活動劃分為若干個相等的時期,及時反映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是合理之舉,也是必需的。
4.多重計量假設
由于社會責任會計反映和核算的內容很特殊,企業承擔的社會責任形式多種多樣,有些是可以量化的,有些則根本無法計量。因此,我們應該假設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計量是以貨幣計量為主,其他如勞動量、實物量等非貨幣計量方式為輔的方式。這樣就能綜合反映企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方面的信息。
(五)社會責任會計的原則
結合傳統會計,我們認為社會責任會計應具備以下原則:
1.社會性原則。傳統會計從自身角度反映企業內部的生產經營活動。社會責任會計則要求企業以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履行社會責任。社會責任會計的社會性原則,著重點是關注社會整體發展及和諧觀。
2.真實性??陀^真實性就是要實事求是,它要求企業應客觀如實地按事物本來的面目反映一切會計事項,不得歪曲或有主觀成分,是可供檢驗的。社會責任會計的真實性原則,著重點是關注企業提供有關社會責任方面信息的真實與否。
3.政策性。由于社會責任會計具有社會屬性,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國家社會形勢及相關政策的影響和制約。社會責任會計政策性,著重點是關注會計活動要遵循適時的政策法規。
4.充分揭示性。充分揭示要求企業披露的信息能全面地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決策所需的社會責任信息,服務于政府、組織、企業和消費者等一切團體和個人,以減少投資的盲目性,降低決策的風險性。社會責任會計的充分揭示性,著重點是關注企業提供社會責任方面信息的全面性。
5.可比性。為了使不同行業在不同時期的社會責任會計報告具有可比性,企業不能隨便變動會計處理程序及方法,尤其在當前對會計科目、計量、方法、表格形式尚未統一規范的情況下,對無法采用貨幣計量的事項可采用文字說明(非會計基礎型)予以報告,以增強可比性。
(六)企業社會責任會計的六要素
1.社會責任資產
社會責任資產是指企業過去交易或者事項中由于承擔社會責任或參與社會責任活動所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有關社會責任方面的資源。具體包括:環境資產、環境治理設備、人力資源培訓資產、照顧幼兒及病、弱、老、殘等投資、消費者售后服務投資、社會責任在建工程和無形資產及長期待攤費用等項目。
2.社會責任負債
社會責任負債是指企業由于過去事項破壞企業社會責任而承擔的現時義務,該義務的履行預期會導致含有經濟利益的資源流出企業。具體包括: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應付消費者退貨金或賠償金、應付售后服務費、應付環境治污費、應交環境綠化保護費、應交社區服務費、應交公益福利捐贈款、應付其他社會責任款等項目。
3.社會責任權益
社會責任權益是指企業所有者在企業社會責任資產中享有的經濟利益,是社會責任資產減去社會責任負債后的凈收益。具體包括:在會計期間內自然資源的培育或正常生長,財產重估濫價或接受社會責任資本捐贈等項目。
4.社會責任收入
社會責任收入是企業在日常生活中因履行社會責任而取得的,與所有者投人無關的經濟利益總流入。具體包括:因從事的社會責任行為(如購置環保設備、購置地皮修建社會責任工程)而得到的國家價格優惠或補貼、社會責任項目撥款等項止。
5.社會責任費用
社會責任費用是企業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自己的經營活動給外部帶來的損害或價值犧牲,與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具體包括:賠償或罰款等項目。
6.社會責任利潤
社會責任利潤是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內的企業社會責任收入與社會責任費用比較所得的結果。具體包括:企業因環境保護取得的收入扣除其破壞環境發生的耗費而得的凈值。
三、建立社會責任會計體系的意義
首先,目前我國企業會計信息無法了解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情況。只有通過社會責任會計客觀、公允地披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情況,信息使用者才能評價企業的業績和對社會做出的貢獻。
篇6
重慶市映天輝氯堿化工有限公司歷來重視安全生產,歷來強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自公司開始建設以來,總經理曾永壽從系統安全管理的高度給公司全體員工提出:安全生產要遵循“人安、物安、心安”的思想理念,就是要以人為本,主動作為,創建和諧。筆者認為這“人安、物安、心安”高度概括了安全生產的內涵,既是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重要理念,也是一切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終目標。如果將這一詞組變換一下,變成動賓結構的詞組“安人、安物、安心”,則又是一切生產經營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方法和行為準則,同時又是一切生產經營工作人員的責任和擔當。
“人安、物安、心安”符合以人為本的理念。生產經營過程中首先要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其次保障物資財產的完好不受損失,這樣才能讓所有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者和參與者心安理得,這樣才是所有生產經營活動追求的目的,這也是我們黨和國家對企業安全生產的要求。安全生產的意義本身就是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項方針、原則和要求,同時涵蓋生產經營過程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動。用現代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來講,就是通過人、機、物料、環境的和諧運作,使生產經營過程中潛在的各種事故風險和傷害因素始終處于有效控制狀態,切實保護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千百年來人們不斷總結、發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基本要求都是保障人的安全和健康要求。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經濟條件的改善,人的生命價值和健康成本越來越高,尊重人的生命和健康,避免喪失生命和勞動能力的事故發生,已經成為現代人權觀念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人安、物安、心安”真正符合了時展的要求。
“人安、物安、心安”體現了對人的行為準則和責任的要求。要實現人的安全、物的完整,要求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體管理者和參與者須以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行業規范所確立的科學方法進行相關工作,否則不可能實現“心安”。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中,將“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定義為:“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也即是說違法違規就是安全隱患,由墨菲定律可知事故遲早會發生,由偶然損失原則可知有可能產生極其嚴重的損害后果!因此,我們必須主動作為,依法(包括我們依法制定的規程、制度)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危險狀態、管理上的缺陷”,使系統風險處于可接受的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才能讓員工家庭幸福、心情舒暢、安心工作,才能讓經營管理者獲得成就、感受到成功,才能讓企業持續健康的發展!
篇7
[關鍵詞]核心現金流;非核心現金流;組成要素;信息含量;盈 余持續性
一、文獻綜述
1968年,波爾和布朗[1](Ball and Brown)對年度報告盈余數據與股票價格之間的 關系進行 了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市場確實會對“好的”或“壞的”盈余消息做出反應,從而為盈余 信息的有用性提供了實質性證據。同年,比弗(Beaver)[2]從另一角度也驗證了公 司財務報 告盈余信息披露對股票價格的影響,會計盈余與股票價格存在正相關關系。Lipe[3] 為首篇探討盈余組成要素與公司盈利關系的研究文獻。該研究將會計盈余分為核 心盈余 、 非核心盈余及非正常損益三大類組成要素。結果顯示,不同要素之間存在信息含量差異,且 盈余組成要素比盈余本身更能解釋股價報酬變動。Strong and Walker[4]將盈余成 長因素納入考慮范圍進行回歸分析。結果顯示,不同盈余組成要素對股價解釋作用的持久性 不同,其中非正常損益與股價變動無顯著相關。Sloan[5]采用Mishkin 提 出的理性 預期模型, 研究發現盈余持續性取決于應計盈余和現金流量。Graham和Knight[6] 通 過對不動產投資信托業的樣本進行實證研究發現,現金流量信息提供了盈余信息之外的增量 信息,而盈余并未提供現金流量之外的增量信息。Arthur等[7]基于澳大利亞的直接 法編制的現金流量表數據,研究現金流量不同成分同盈利持續性的關系,發現將經營活動現 金流進一步分解為成分信息會顯著提升盈余預測的效力,并且不同的現金流成分的持續性不 同,來自經營活動收付的核心現金流成分持續性最強。
劉[8]基于我國滬市上市公司的盈余和經營活動現金流信息,研 究非主營業務產 生的盈余和現金流與累計非預期盈余報酬率之間的相關性。結果證明盈余和經營活動現金流 都能提供對未來現金流的預測信息, 并且所含的信息內容各有側重,相互具有補充和支持作 用。賴育芝[9]關于上市公司現金流量與股票報酬關聯性的研究證明,除 了本期凈 現金流之外,來自營業活動、投資活動和融資活動的現金流對股票報酬變動均具有增額的預 測信息。章之旺[10]對我國滬市A股上市公司公布的會計盈余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的信息含量進行了實證研究,發現會計盈余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都能提供決策信息,并且兩 者的信息含量之間存在差別,互為補充可提高對投資者決策行為的解釋力。張國清,夏立軍 ,方軼強等[11]將我國證券市場上市公司的盈余分解為經營活動現金流量 、操縱性 應計項目 和非操縱性應計項目三個組成因素,從而證實經營活動現金流和操控性應計項目都有預測未 來的盈余水平的能力。
二、研究設計與假設
(一)研究概念界定――核心現金流與非核心現金流
迄今為止,各國的會計準則對于現金流組成要素的劃分并無統一的規定,對“核心與非核心 現金流”也沒有清晰的定義。
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現金流量表》要求,上市公司采用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并根據 其用途劃分為經營、投資及融資三類。本文按照國外文獻的分拆方法,基于現金流功能性拆 分原理,進一步對經營現金流進行拆分,將與企業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現金流,如銷售收 入、銷貨成本、營業費用等,作為核心現金流;而把與企業投資、融資活動相關的現金流, 如利息收支、稅費、非重復性費用等,作為非核心現金流。
(二)研究假設
Dechow,Kothari and Watts[14]探討了營業活動現金流量相較整體現金流和盈余 總額,對未來現金流的增額預測信息。該研究證明了現金流組成要素比當期現金流總額能更 好地預測未來盈余水平。參照該研究結論,本研究預期在中國上市公司,將現金流組成要素 拆分披露,亦能夠帶來增額的預測信息,并且預測信息更具持久性。
H1:直接法披露下拆分后的現金流組成要素比現金流總額對當期盈余具有更強的解釋能力。
H2:直接法披露下拆分后的現金流組成要素比現金流總額對未來盈余具有更強的預測能力。
參照上述DKW研究,本研究也將營業現金流分為與銷售收入相關、成本相關、股息收入相關 、利息費用相關、所得稅費用相關和其他業務相關的現金收支六類,并且進一步歸于核心現 金流與非核心現金流兩大類下,以此探討不同要素對未來現金流的預測能力之間的差異?;?于相關的文獻綜述和理論模型,本文假設,在我國的市場環境下:
H3:核心現金流對當期盈余的解釋作用以及對未來盈余的預測能力比非核心現金流要強。
H4:核心現金流的盈余持續性比非核心現金流的要強。
(三)主要變量解釋
變量定義 主要自變量變量代號變量名定 義 CFOt現金流量公司t期現金流量總額
三、樣本及數據來源
本研究所選樣本經營期間為2006年期初到2009年期末,共四年1055家深滬兩市A股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數據取自深圳國泰安研究服務中心數據庫的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表。樣本的選擇 以中國大陸上市公司為對象,篩選時排除退市與全額交割的127家上市公司;排除資料有缺 失的139家上市公司;排除前后2%極端值 32家上市公司,獲得2006―2009年757家最終樣本 的3026筆年度觀測值。
四、實證結果
(一)現金流組成要素對當期盈余和股票報酬率的解釋作用
為了避免因公司規模差異而造成的研究誤差下,表中所有變量均以當期平均總資產(ASSt) 加以平減,即每個變量都除以了同年份平均總資產數。
樣本描述性統計見表1。銷售收現和成本付現的最大值、平均值及標準差均遠大于其他現 金流要素,說明公司營運現金流波動主要來自這兩項,其波動對現金流總額影響也最大。只 有其他營業費用收付現和所得稅付現的平均值為負數,表示其構成以現金支出為主。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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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關鍵詞:財務報表列報 綜合收益 解析
為了更好地反映企業經營發展的需要,提高企業會計報表的質量,財政部對《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以下簡稱新準則)進行了修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范圍內施行。此次修訂反映出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持續趨同的趨勢,以及不斷完善我國會計準則核算體系所做出的努力。
一、新準則的主要變化
新準則最大的變化是引入了“綜合收益”相關內容,并對“綜合收益”進行了詳細解釋。此外,新準則還進一步充實了我國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講解等相關的規范性條款內容,新增了一些重要概念。
(一)引入“綜合收益”相關內容。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反映凈利潤和其他綜合收益扣除所得稅影響后的凈額相加后的合計金額。引入“綜合收益”后,有助于更好地反映企業收益的整體情況,這時的“損益表”反映的經營成果即為綜合收益總額,不僅包括已計入損益的“凈利潤”,還包括未計入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
(二)充實了會計準則指南等規范性條款,新增了一些重要概念。在參考國際會計報表列報準則的相關內容后,新準則對以下幾點進行了修訂:
1.進一步完善了持續經營的判斷標準?!俺掷m經營”是會計四大假設之一,如果企業的會計核算不滿足持續經營假設,所有的會計信息將變得毫無意義。如果企業最近幾年的主營業務利潤都是盈利的,且有一定的財務資源支持,則往往表明以持續經營為原則所編制的會計報表是合理的。企業由于經營不善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而導致企業在近期打算停止營業的,則表明以持續經營為原則所編制的會計報表就不再是合理的。此時,會計的持續經營假設原則不再適用。
2.利得和損失項目的金額不得相互抵銷。新準則規定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項目和損失項目的金額不得相互抵銷,但其他會計準則另有規定的除外。不允許相互抵銷,可以更清楚地反映利得和損失項目的明細情況,更為深刻地揭示了企業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同時,新準則也對是否屬于相互抵銷給出了判斷標準,可操作性更強。
3.增加了正常經營周期和終止經營的定義。正常營業周期,是指企業從購買用于加工的資產起至實現現金或現金等價物的期間。正常營業周期的界定,有助于資產負債表中的“流動性資產”和“流動性負債”等項目的劃分更為準確。新準則規定了終止經營的判斷標準和持有待售的確認標準,只有區分終止經營和持有待售,會計報表的使用者才可以正確地預測企業未來的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
4.完善了重要性的定義和判斷標準。新準則參考我國審計準則對“重要性”的判斷,進一步完善了重要性的定義和判斷標準。重要性的標準不是統一的,而應當根據企業具體的實際情況,從項目的性質和金額兩方面綜合考慮,且項目重要性的判斷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二、財務報表列報準則的變化特點分析
(一)與國際會計準則持續趨同。2010年4月,財政部制定了《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持續趨同路線圖》,明確提出“中國支持建立全球統一的高質量會計準則,積極推進中國會計準則持續國際趨同”。新準則引入的“綜合收益”“持續經營”等內容,便是吸收了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財務報表列報初步意見》新增的一些重要概念,體現了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持續趨同,有利于我國會計報表的編制更加符合國際標準。
(二)資產負債表進一步強調流動性。舊準則僅僅說明資產負債表中資產和負債列示方式,即按照流動性從高到低的順序,新準則在強調流動性的標準下,考慮了企業所處的行業特征和經營特點?!罢I業周期”的引入,使得“流動性”的定義更加準確和真實,體現“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比如購買固定資產或者給在建工程支付的預付款,在舊準則下計入“預付賬款”科目,但是此類預付款已經不符合“正常營業周期”的定義,計入“在建工程”更加合理。
(三)全面反映企業收益情況。在利潤表中增加了“其他綜合收益”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同時將“其他綜合收益項目”進一步劃分為“以后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以后會計期間在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兩類區別列報。
(四)會計報表附注的地位得到提升。針對會計實務工作中存在的“重報表、p附注”傾向,新準則明確規定財務報表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新準則提升了會計報表附注的地位,將附注提到與四張財務報表同等重要位置,提高了報表的信息質量。新準則將“企業的基本情況”作為附注披露的首要信息,不再是舊準則附注披露的補丁信息。
(五)強化了管理層的會計責任。新準則強化企業管理層對會計信息所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助于提高企業會計信息質量。增加了管理層“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聲明”的披露,明確了管理層對報表和附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負責任。
篇9
關鍵詞:收益質量;現金流指標;上市公司收益質量;
收益質量一詞起源于上個世紀30年代,興起于60年代,主要應用于有價證券的分析中,當時每個大證券機構至少有一個專門的部門致力于收益質量的監控。許多公共的評估機構在對公司報告的收益進行評價時,也經常使用收益質量這一概念。如今,上市公司報表編制者和使用者之間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更促使人們加大了對收益質量研究的力度。
3 現金流量充足率
現金流量充足率=當期經營活動現金凈流量/(當期負債償還額+當期投資活動現金流量+當期經營活動現金流量+股利支付額)?,F金流量充足率計算公式中的各項目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其數值均取之于現金流量表中的相關項目。該指標綜合反映企業在持續經營的基礎上收益質量的高低。及時償還到期的債務是企業維持良好信譽的基本條件,這同時也是企業保持后續融資能力以及避免被債權人起訴、要求破產清算的必然措施。企業競爭力的增強有賴于生產規模的擴大和先進技術的引進,因此企業必須保證有適量的資金注入到生產資本和人力資本上。此外,股利分配的穩定增長則有利于增強權益資本的穩定性。所有這些都有賴于穩定而持續的現金流入,因此在保證這些支出的基礎上,現金流量充足率如果能保持在1左右,則表明企業的收益質量較好;反之,如果顯著低于1,表明企業缺乏充足的現金維持其必要的日常支出,說明收益質量較差。但是,該指標并非越高越好,當該指標顯著大于1時,說明企業有大量的閑置現金找不到合適的投資方向。
4 自由現金流量指標
自由現金流量是公司在充分考慮了持續經營和必要的投資增長對現金的要求后,可用于對債權人還本付息和向股東分配現金股利后的剩余現金流量。對于自由現金流量的稱謂很多,有超額現金流量、多余現金流量、可分配現金流量等。雖然目前理論界對自由現金流量的內涵存在多種觀點,但有一個共同之處,即都認為自由現金流量產生于正常的經營活動,并考慮了維持持續經營所需現金流量的要求。自由現金流量可以在維持現有增長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的競爭力,對于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
由于對自由現金流量具體內涵有不同的認識,自由現金流量的計算形式也各有不同??夏崴埂h克爾認為:“自由現金流量概念的不同決定了自由現金流量計算方式的差異,沒有一個分析師可以運用現金流量表的數據計算出精確的自由現金流量,只能大致預測自由現金流量”。確實因數據采集的影響,一些看似精確的公式并沒有太大的實用價值,這里,選取英國倫敦城市大學商學院的p.s薩德沙納姆教授在其所著的(兼并與收購)一書中提出的自由現金流量的定義是:投資現金流出的稅后的運營現金流量凈值稱之為自由現金流量。根據薩德沙納姆教授的定義:
自由現金流量=經營現金凈流量-資本性支出-營運資本增加額。
用自由現金流量指標評價上市公司的收益質量克服了會計利潤的不足。首先,針對企業可利用增加投資收益等非營業活動操縱會計利潤的缺陷,自由現金流量認為,只有在其持續的、主要的或核心的業務中產生的營業利潤才是保證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源泉,而所有因非正常經營活動所產生的非經常性收益不計入自由現金流量的。其次,會計利潤是按照權責發生制確定的,而自由現金流量是根據收付實現制確定的。正因為在會計上不以款項是否收付作為確認收入和費用的依據,利潤才會有較大的操縱空間,而自由現金流量是以是否收到或支付現金為依據,對它來說大部分粉飾利潤的手法不起作用。利用該指標較強的盈利識別能力可以較好地反映出上市公司的收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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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許亞湖(1957-),男,廣東汕頭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會計學院教授
摘要:我國新的企業會計基本準則與原會計基本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在與費用要素相關的內容的規定上有所不同。會計基本準則中費用要素是會計報表要素之一,利潤表中的費用要素是費用化成本,包括合規的正常費用和非常費用及違規費用。企業的全部費用與全部收入相配比確定的經營成果是期間成果。將“損失”項列入費用要素有利于提供完整的分類信息,本文對此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費用 費用化成本 損失 會計準則
一、問題的提出
2006年新的企業會計基本準則(以下簡稱新基本準則)與1992年的企業會計基本準則(以下簡稱原基本準則)相比較,在費用相關內容的規定上發生了一些變化。變化的主要內容有:一是,修改了費用的定義。原基本準則中費用的定義是:“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耗費”。新基本準則中的費用定義是“企業在日?;顒又邪l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財政部,2006)。新定義由于明確了減少所有者權益的經濟利益的流出這一特點,使得費用的利潤報表要素特點予以明確化。原準則的費用定義在范圍上要比新準則的費用定義范圍要寬,是范圍最寬的費用定義,包括了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耗費,不論這些耗費是否減少所有者權益。從新基本準則和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準則規定的有關內容上看,新定義在內容上僅涉及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成本、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營業稅金和所得稅費用的內容。二是新基本準則的費用要素規定沒有專門使用“期間費用”的術語來表示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這三項費用,而原基本準則中這三項費用被確定為期間費用。2000年財政部的《企業會計制度》中也將這三項費用規定為期間費用。三是,新基本準則明確了費用與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利潤為會計要素,而原基本準則沒有這樣的規定。四是,新準則在費用要素的確認上與原基本準則相比較有了新的規定。五是,原基本準則有“營業外支出”的規定,新基本準則沒有使用營業外支出的術語,而改用“損失”的術語。
我國新的企業會計基本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在費用的內容比較也存在不同之處:第一,我國新基本準則沒有將費用要素明確確定為財務報表要素,而國際會計準則的費用要素被明確確定為財務報表要素。第二,國際會計準則中的費用要素包括“損失”在內,在概念框架中不把損失作為單獨的要素(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1989)。我國基本準則規定將損失分為兩部分,一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一部分計入所有者權益,沒有將損失列入費用要素中。我國基本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在損失的歸類上還存在差異。除了前述范圍最寬的費用定義外,國際會計準則的費用定義被認為是廣義的費用定義,我國準則的費用定義是狹義的費用定義。
通過我國新基本會計準則與原基本準則、國際會計準則中與費用相關規定內容的比較,筆者認為,有值得進一步研究的問題:一是,費用要素的性質是什么;準則中費用要素到底是財務報表要素或會計對象要素,還是會計要素;會計要素與財務報表要素的關系是什么。二是,費用要素到底應該包括些什么內容;損失與營業外支出在范圍上是否相同;損失應列為費用要素,還是計入當期損益和所有者權益;在尋求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的要求下,為什么我國新的基本準則在費用要素和其他要素的內容,仍然沒有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保持一致;這涉及到中國特色問題還是僅僅認識上的差異問題。從理論上研究和解決這些問題對會計準則制定、尋求會計準則的國際趨同和推動有關理論的發展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二、費用要素的性質和構成
(一)費用要素的構成 我國新會計基本準則中的費用要素是會計報表要素,是會計實踐要素的組成部分。盡管會計要素可以理解為狹義的會計要素,解釋為會計對象或會計報表要素,但畢竟在要素前的“會計”一詞一般理解為會計實踐,會計實踐要素的內容就大于財務會計報表要素。從我國新基本準則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收入、費用和利潤要素的有關規定上看,這些要素都是指確認列入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內容,因此,可以將這些要素明確為會計報表要素,這樣也可以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新會計基本準則中的費用要素是計入當期損益的費用化成本。一般將企業成本分為資本化成本、計入存貨成本和費用化成本三部分。從成本實際所包括的具體內容上看,企業成本可按是否記作計入當期損益分為計入資產成本和計入損益的費用化成本。計人資產成本可以分為不計入存貨的資產成本和計人存貨的資產成本兩部分。計入資產的成本是不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支出,不是計入當期損益的未耗成本。計人當期損益的費用化成本是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從企業收入中得到補償的支出,是一定會計期間獲得收入的代價。
(二)費用要素的性質 收入和費用要素是否為經營收入和經營費用。新基本準則規定:“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從“經營成果”的意義上看,確定經營成果的收入和費用就應當是經營收入和經營費用,收入和費用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形成或發生的使所有者權益增加或減少的、不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或流出。企業是專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營利性經濟組織,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都要以營利為基礎和前提。因此,在一定的企業內外部環境影響下合法獲取的各種收入都應該是企業的經營性收入,而不論這些收入是在正常情況下獲得的還是意外獲得的;為獲得這些收入而發生的各種支出都應該是企業的經營費用,而且也不論這些支出是正常情況下發生的,還是意外發生的。企業只有通過將一定時期獲得的經營收入與發生的經營費用相比較,才能確定最后的經營成果。
(三)關于“營業外支出”的定性及會計處理 我國原會計基本準則和2000年企業會計制度中的“營業外支出”與新基本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損失”在內容上有相同之處,但在處理上有所不同。“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處置固定資產凈損失、處置無形資產凈損失、債務重組損失、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和非常損失等(財政部,2001)。在新基本準則中沒有提到“損失”的具體內容,但在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準則中有相關的內容,這些內容有公允價值變動損失、資產減值損失和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等。國際會計準則中的“損失”包括水災和火災等災害形成的損失、處理非流動資產的損失、外幣匯率損失等內容。這些準則在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和非常損失上具有相同內容。對以上各種支出應該如何定性和進行會計處理才合適。關于“營業外支出”的性質,原基本準則規定這類支出是與企業生產經營沒有直接關系的支出,一般也認為它們是意外和偶然發生的支出,不應當列入經營成果中而作為考核的內容。在這類支出中有偶然發生的支出,如非流動資產的處置損失和固定資產的盤虧等,但是,偶然發生的支出是否都為“營業外支出”或損失。在會計處理中,流動資
產的處置損失和盤虧是計入管理費用中的,流動資產的處置損失和盤虧也不一定是必然發生的,只是發生的可能性大于非流動資產發生的可能性。無論是流動資產處置損失還是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無論是流動資產盤虧還是非流動資產盤虧,都是與經營者管理相聯系的事項,性質是相同的。同樣性質的事項在處理上為何不同。與此相同,資產減值準備也是具有經營管理費用性質的支出。有觀點認為,因為這類支出不形成產品的價值或無助于產品價值的形成,不應作為費用或成本列支,但是否所有的損失都不列為費用或成本。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是不形成產品價值的支出,列為了成本會隨著產品銷售而轉化為費用化成本,同樣是損失在處理上卻存在不同。因此,從這些事項的性質上看,可以將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和固定資產盤虧損失列為費用。
關于捐贈支出是否為經營外發生的支出問題,要由捐贈支出的性質來決定。由于企業是以謀求利潤為目標的經濟組織,因此它所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具有獲利性。捐贈活動盡管還有公益性和其他非公益性的目的,但從企業角度上看歸根到底還是有獲利性目的。企業的捐贈活動實際上是一種公共關系管理活動,所發生的支出應該列為管理費用。如果捐贈支出過大,可以將捐贈支出資產化處理,分期攤銷費用。這里要注意區分企業捐贈與企業職工以集體形式自發捐贈、合法性企業捐贈與不合法捐贈的不同,企業合法性捐贈應列為費用,企業職工捐助不屬于企業支出,與企業經營活動無關,由職工個人承擔。
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是非正常情況下的支出,這類支出是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并不是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的關系。國際會計準則中將“明顯區別于企業正?;顒?,預計不會經常發生或定期發生的事項或交易產生的”支出確定為非常項目,非常項目包括資產被征用、地震或其他自然災害等。國際會計準則認為,“事項或交易是否能清楚地區別于企業的正?;顒?,取決于與企業正常業務相關是事項或交易的性質,而不是取決于這些事項預計發生的頻率”。非常項目“都是不受企業管理層控制事項”。非正常情況下發生的損失是意外損失,作為特別的費用而存在,是費用要素的一個構成內容。非正常損失和其他損失都不是企業不是有意識和有目的發生的支出,因此有觀點認為凡不是有意識和有目的發生的支出就不能列入費用要素。筆者認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分為有意識和有目的的主動性費用,與沒有目的和沒有意識的被動性支出,被動性支出是在經營過程中難以預料的、往往是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的支出,在日?;顒又袨楂@得利潤而伴隨發生,因此應列入費用要素之中。將被動性支出列為費用有利于企業完整把握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支出的情況。
罰款支出是企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發生的支出。如果將罰款支出計入繳納所得稅之前的損益中,將會使國家所得稅減少。為了不使因為違規反而少繳所得稅的情況出現,保護國家利益,應將違規性支出確定為計入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為稅后利潤的扣減項。基于這樣的認識,可以將費用要素分為合規性費用和非合規性費用兩類。屬于非合規性費用的項目除各種罰款支出外,還有超過標準的工資支出和招待費、超過比例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福利費及職工教育經費及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捐贈支出。
綜上所述,合規性企業費用化成本可以分為正常費用和非常費用兩部分,正常費用包括銷售產品的成本、營業稅金、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所得稅費用等,其中有非流動資產處置損失、固定資產盤虧、資產減值損失和企業捐贈支出等內容。非常費用為自然災害和其他不為管理層控制的損失。筆者認為在費用要素所包括的內容上我國準則與國際準則的差異只是認識上的問題。
三、費用與收入的配比
我國新基本準則對費用的確認作了新的規定,即計入當期損益的已銷售產品和已提供勞務的成本、不產生經濟利益或能產生經濟利益但不符合或不再符合資產確認條件的支出、發生負債但不確認資產的交易或事項的確認規定。這些規定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第97和98段的規定)有相同之處。國際會計準則的費用確認規定與費用確認三原則有相同之處。美國會計師協會會計原則委員會在1979年10月發表的第4號聲明書《企業財務報表的基本概念和會計原則》中提出了費用確認的三項普遍原則(Three Pervasive Expenses Recognition Principles)(許毅、楊紀琬、王振之,1987)。這三項原則是因果關系原則、系統而合理分攤原則和立即認定原則。根據這三項原則確認費用,與產品或勞務收入有直接因果關系的費用是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其他費用項目則與一定的收入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
筆者認為,企業的收入是企業在經營活動中取得的,取得這些收入是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的人員和部門共同經營管理的結果,這種共同經營管理是以費用這一代價形式來表示的。為獲得收入所花費的合法性代價是全面的經營費用,不能因為收入的依附實體(產品或勞務)就認為與其有因果關系的支出就是所依附實體的成本,而不將其他未確定具體依附實體的費用包括在內。實際上與一定產品銷售收入相配比的銷售產品成本并不一定有嚴格意義上的因果關系,因為取得銷售收入的產品并不一定與所銷售特定產品的成本相對應。有的費用的發生也不一定與當期取得的收入相關,如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廣告費用、捐贈支出等都可能是使以后若干期受益的費用。收入與費用的配比,實際上是建立在會計期間假設和簡化計算的要求之上的,一定期間與收入相配比的費用是計人當期損益的期間費用。費用與收入只是在會計期間假設下進行比較的,過去僅將銷售費用、財務費用和管理費用確定為期間費用是不合適的。計入當期損益的期間費用應包括全部的費用,即合規的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的成本、營業稅金、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管理費用、所得稅費用等正常費用和單獨列出的非常費用及非合規費用。在這一認識下的利潤是一定會計期間的收入與合規的正常費用、非常費用及非合規費用相配比的期間經營結果。
四、費用與所有者權益
我國新基本準則是將“損失”作為利潤要素和所有者權益要素的直接抵減項列出的,這一處理與國際會計準則中將損失列入費用要素的處理有所不同。那么,應該如何正確認識損失的處理問題呢。我國新基本準則的利潤要素、所有者權益要素中損失的定義與費用要素的定義在內容上的不同之處在是否為“日常活動”的支出。新準則規定的損失是非日?;顒铀l生的支出,費用是日常活動所發生的支出,但二者均是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和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支出。筆者認為,企業損失均為在日?;顒又邪l生的支出,非常損失支出是在日常活動中非正常發生的支出,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流動資產相關損失與長期性資產相關損失在性質上是相同的,不應將損失不列為日?;顒铀l生的支出。在確定“損失”與其他的費用均為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支出后,從總額上確定包括“損失”在內的費用總額是有意義的。在一個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中,將一定經營期間所發生的費用總數額予以匯總,以幫助“財務會計報表使用者對企業過去、現在或者未來的情況做出評價或者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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