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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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統計和登記制度,提高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水平,滿足國土資源管理及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此次土地調查的目的全面查清目前我市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
準確反映城鄉土地利用現狀,開展好第二次全市土地調查。加強土地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建立良好的土地市場秩序,深化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客觀要求;編制規劃、實施宏觀調控、科學決策和落實各項土地嚴管措施的迫切需要,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調查內容
(一)農村土地調查
按照統一的土地調查技術標準,主要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農村土地權屬調查。以鄉鎮為基本單位。以正射影像圖為基礎,實地調查全市城鎮以外的每塊土地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查清全市耕地、園地、草地、林地、農村居民點等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現狀,掌握不同坡度級別耕地的面積和分布狀況;查清全市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公路、鐵路、河流以及農、牧、漁場(含部隊、勞改農場使用的土地)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狀況;充分利用土地調查成果,加快推進土地登記發證,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
(二)城鎮土地調查
查清城鎮內部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狀況,主要指對城鎮范圍以內的土地開展大比例尺調查。依據地籍調查技術規程。確定城鎮內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圍、界線、數量、用途等;通過匯總分析,掌握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開發園區等土地利用狀況。
(三)基本農田調查
依據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市國土資源局組織。按照基本農田保護區(塊)劃定資料和調整資料,將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區塊)落實至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統計匯總出各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地類等狀況,并登記上證、造冊。
(四)建立土地利用數據庫
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開展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按照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標準。對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土地權屬數據和基本農田等數據進行管理,滿足縣級日常變更等業務需要。此基礎上,分別建立與國家和省聯網的市、縣級數據庫。
三、時間安排
共分五個階段進行:此次調查總的時間安排是從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結束。
(一)準備、試點階段
收集整理相關資料,主要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編制調查實施方案和技術方案,開展隊伍培訓和試點工作。
(二)調查階段
逐地塊查清全市土地的位置、類型、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開展城鎮土地調查,開展農村土地調查。完成城市建成區、縣城所在地建制鎮的城鎮土地調查;開展基本農田調查,查清每一塊基本農田的數量、分布和保護狀況。
(三)匯總階段
形成全市數據匯總成果;編制全市、鄉(鎮)村等系列土地利用圖件、圖集和各種專題圖件(集)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匯總各鄉鎮街轄區內的各類土地利用數據以及基本農田和城鎮建設用地等數據。編寫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報告和專題報告。
(四)數據庫建設階段
完成包括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基本農田數據和城鎮地籍調查數據的市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開展數據庫及信息系統建設。
(五)時點變更階段
全市統一組織進行土地調查成果時點變更。匯總土地調查成果,建立土地資源變化信息的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全市每年進行一次土地變更調查,保持調查成果的現勢性。
四、具體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組織領導。負責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的主要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數據匯總、圖件編制、數據庫建設工作。
(二)明確分工。本次調查工作時間緊。要求高,涉及面廣。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全國、全省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制訂全市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聯系,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完成調查工作任務。
篇2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3**號)和省政府《關于開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的通知》(**政電〔**〕2號)要求,市政府決定自**年7月起,開展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的目的和意義
土地調查是我國法定的一項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實查清土地資源的重要手段。調查的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我市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提高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水平,滿足國土資源管理及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調查,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數據,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和改善土地調控,實施科學決策,保證國民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是統籌城鄉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維護農民權益,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土地資源和實施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重要支撐;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水平,實現管理方式和管理職能轉變的重要措施。
二、調查的任務及步驟
(一)調查內容
1、農村土地調查。農村土地調查是指對城市、建制鎮以外的土地進行調查,包括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和農村土地權屬調查。一是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以1∶1萬比例尺為主,以縣(市、區)為基本單位,按照統一的土地調查技術標準,以正射影像圖為基礎,實地調查城鎮以外的每塊土地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查清全市耕地、園地、草地、林地、農村居民點等各類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現狀。二是農村土地權屬調查。主要是查清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公路、鐵路、河流以及農、林、牧、漁場(含部隊、勞改農場使用的土地)等國有土地的使用權狀況。充分利用土地調查成果,加快推進土地登記發證,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
2、城鎮土地調查。城鎮土地調查是指對城鎮范圍以內的土地開展大比例尺調查。依據地籍調查技術規程,查清城鎮內部建設用地的使用權狀況,確定城鎮內部每宗土地的界址、范圍、界線、數量、用途等。通過匯總分析,掌握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房地產用地、開發園區等土地利用狀況。
3、基本農田調查。由各縣市區組織,依據本地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基本農田保護區(塊)劃定資料,將基本農田保護地塊(區塊)落實至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統計匯總出各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地類等狀況,并登記上證,造冊。
4、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按照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標準,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開展土地利用數據庫建設,對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土地權屬數據和基本農田等數據進行管理,滿足縣級日常變更等業務需要。在此基礎上,分別建立國家、省、市、縣(市)四級連網的數據庫。
(二)成果匯總
1、數據匯集。在土地利用數據庫的基礎上,逐級匯總各縣市區的各類土地利用數據以及基本農田和城鎮建設用地等數據,形成綜合及專題調查匯總成果。
2、圖件編制。利用數據庫管理和計算機輔助制圖等技術,采用縮編等手段對全市土地調查圖形數據進行整理縮編,編制出土地利用圖件、圖集和各種專題圖件(集)等。
3、成果分析。根據土地調查結果,結合相關資料信息,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對耕地、基本農田等各類土地的數量、分布、利用結構及其變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判土地利用的集約節約程度,預測變化趨勢,為土地開發挖掘潛力,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出建議。
(三)時間進度
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從**年7月開始至**年3月完成,具體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和試點階段(**年7月至**年10月)。主要是建立健全組織機構,收集整理相關資料,編制調查實施方案,開展隊伍培訓和試點工作。
2、縣市區調查階段(**年11月至**年10月)。其中**年7月前各縣市區要完成外業調查工作,**年10月底前完成數據庫建設及全部調查工作。
3、全市匯總階段(**年11月至**年3月)。完成全市數據、圖件和數據庫匯總,建立數據庫,并提交成果,確保全省**年4月進行匯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各縣市區要將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分級落實任務,確保人員、任務、責任、經費四到位。市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已成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調查工作的日常事項。各地要迅速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負責本地調查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明確分工。本次調查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涉及面廣。市國土資源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全國、全省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制訂全市土地調查實施方案,并加強對各地的調查業務指導和檢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農業局、市統計局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和分工加強聯系、密切配合,保證按時完成調查任務;各縣市區要根據上級要求,結合各地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精心組織實施。
篇3
一、目的和意義
我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作為一項重大的省情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統計和登記制度,實現土地資源信息的社會化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及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基礎數據,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國土資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推進城鄉規劃,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社會穩定,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等工作的重要保障;是科學規劃、合理利用、有效保護國土資源和實施最嚴格耕地保護制度的根本手段;是貫徹落實《物權法》,保障物權人合法權利的基礎;是促進中心城市發展,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促進福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一項重大舉措。
二、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目標
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技術標準,采用先進技術方法,全面查清全省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狀況,掌握準確的各類現勢性土地數據;全面查清全省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狀況,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成果;建立和完善我省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建設省、市、縣三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對全省土地利用狀況和變化情況實行信息化管理與共享服務;滿足規劃編制、土地宏觀調控、科學決策以及落實各項土地管理措施的需要。
(二)主要任務
1.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開展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是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重點任務。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以1∶10000比例尺為主,開展城鎮、村莊以外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查清全省農村集體土地及農、林、牧、漁場每一塊土地的地類、位置、范圍、面積、分布等利用狀況。
我省已部署開展的土地利用更新調查與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內容基本一致。各地要繼續推進和完成全省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工作,同時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要求,開展補充調查,做好地類銜接工作,將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成果從現有的土地分類(三大類)銜接到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新的土地分類體系(十二大類)。通過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按照圖件、數據和實地三者相一致的原則,獲取全省各類土地利用信息及其空間分布狀況,匯總形成全省各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
2.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按照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城鎮地籍調查規程》的要求,對城市、建制鎮和獨立工礦、農村居民點內部的土地利用狀況開展全面調查,查清城市、建制鎮、獨立工礦、集鎮、村莊內部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每宗土地的位置、范圍、面積、用途等狀況;統計匯總各級行政區的城鎮、村莊各類土地面積數據,包括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用地、住宅用地、開發園區、房地產用地以及村莊內部農村宅基地等土地利用數據。已經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的縣(市、區),應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要求,對已有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成果進行補充、完善。
3.基本農田狀況調查
在本次調查形成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基礎上,逐片落實經調整的基本農田保護區,統計匯總出各級行政區域內基本農田的分布、面積、權屬等狀況,并對每一塊基本農田上圖、登記、造冊。
4.土地權屬變更調查
在土地利用更新調查基礎上,按照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有關要求,對我省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林、牧、漁場等國有土地使用權狀況進行補充調查,完善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林、牧、漁場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發證成果,并對宗地權屬、面積、界址等發生變化的集體土地所有權進行變更登記。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依法調處原歷史遺留和本次調查中發現的土地權屬爭議,調解不成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及時依法進行裁決。
5.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建設
按照統一的土地利用數據庫標準,采用GIS軟件建立省、市、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
(1)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
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主要包括:遙感影像數據庫,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數據庫,基本農田數據庫等。
(2)省、市級土地利用數據庫
在縣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基礎上,通過資源整合,建立省、市級遙感影像數據庫、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基本農田數據庫。
(3)省、市、縣土地利用數據庫網絡管理系統
縣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和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庫應使用國土資源部測評通過的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和城鎮地籍管理系統進行管理;省、市級土地利用數據庫管理系統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組織開發、管理。通過福建省國土資源網絡和數據中心平臺,建立全省土地利用成果數據(包括影像、圖形和屬性)的省、市、縣三級互聯、互享機制,滿足省、市、縣三級土地利用成果數據存儲、查詢、匯總、分析、更新以及省、市、縣三級數據匯交和交換等需要。
6.成果匯總
土地調查獲取的各類成果要按要求進行整理匯總。首先進行縣級調查成果的整理、匯總,再通過對本轄區各縣級調查成果進行接邊、整合,形成市級調查成果和省級調查成果。
(1)數據匯總
借助數據庫技術,按照要求對縣級土地調查數據進行匯總;在縣級數據匯總基礎上,通過接邊、整合,形成市級和省級相關數據成果。
(2)圖件編制
在縣級標準分幅圖件的基礎上,利用數據庫管理和計算機輔助制圖等技術,采用縮編等手段對土地調查圖件成果進行逐級整理,編制不同比例尺、不同要素內容的系列圖件成果,主要包括省、市、縣、鄉四級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現狀圖件和各種專題圖件等。
(3)成果分析
根據土地調查結果,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分析。一是對耕地和基本農田等各類土地的數量、分布及其變化狀況進行綜合分析,提出合理利用土地的建議;二是對土地利用結構、集約程度進行分析,預測土地變化趨勢;三是分析城鎮、村莊建設用地數量、結構和分布情況,為城鎮、村莊土地開發利用潛力挖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提出建議。
(4)報告編制
根據土地調查結果,編制省、市、縣三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綜合報告(工作報告、技術報告、自檢報告、成果分析報告)以及專題報告(基本農田狀況分析報告、城鎮、村莊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報告)。
7.建立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
在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完成后,制定成果管理使用辦法,加強土地調查成果應用,充分發揮土地調查成果在國土資源管理和經濟宏觀調控中的作用;建立地籍管理和國土資源其他業務管理之間的協調、聯動機制,明確各成果應用部門對地籍成果使用和更新的責任和義務;建立科學的土地調查成果更新制度,繼續采用3S(遙感〔R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地理信息系統〔GIS〕等先進的調查技術手段開展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和成果變更工作,保證成果準確、客觀、現勢;充分發揮省、市、縣三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在快速更新中的作用;加大地籍工作的經費投入,加強地籍管理人才的培養,健全地籍管理隊伍,為快速更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基本保障。
三、技術依據、技術路線與技術方法
(一)技術依據
1.《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06〕38號)。
2.《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國土資源部2007年)。
3.《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程》(國土資源部2007年)。
4.《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規范》((國土資源部2007年)。
5.《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國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
6.《土地權屬爭議處理辦法》(國土資源部2003年)。
7.《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國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
8.《城鎮變更地籍調查實施細則(試行)》(國家土地管理局1998年)。
9.《土地分類(試行)》(國土資源部2001年)。
10.《全國土地分類(過渡期間適用)》(國土資源部2002年)。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T2260-1999)。
12.《福建省縣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技術規定》(福建省國土資源廳2006年6月)。
13.《福建省縣級土地利用更新調查數據庫規范(試行)》(福建省國土資源廳2005年7月)。
14.國家測繪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標準。
15.其他有關土地調查、更新調查、變更調查、土地登記的文件、規定等。
(二)技術路線
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目標要求,按照統一的土地調查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新的土地分類體系,綜合應用“3S”技術,通過全野外調查,采用內外業一體化的作業方法,獲取準確翔實的土地利用信息數據,并通過關系型數據庫和地理信息系統軟件建立土地利用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土地利用的信息化和科學化管理。
(三)技術方法
1.土地利用現狀調查
(1)采用遙感技術獲取影像數據,制作正射影像圖(DOM),作為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底圖。
(2)采用全野外調查方法,應用全站儀、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等儀器設備進行新增地物補測。
(3)采用內外業一體化的作業方法,借助GIS軟件,依據外業調查信息,在數字正射影像圖中直接完成對外業調查信息的轉繪和錄入工作。
2.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1)應用數據采集、處理技術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在開展1∶500、1∶1000、1∶2000大比例尺的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時,應盡可能采用解析法、內外業一體化的數據采集、處理技術,充分運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GPS)、全站儀等現代化測量手段,開展土地利用狀況及權屬調查,準確確定宗地的位置、界址、權屬等信息。
(2)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土地勘測定界、大比例尺地形圖等大比例尺圖件成果,通過調查和數字化手段,完成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
3.基本農田狀況調查
以省國土資源廳驗收通過的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圖件為底圖,將基本農田上圖。
4.土地權屬變更調查
將已有的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套合到正射影像圖中,制作土地權屬變更調查工作底圖;按照有關要求,通過實地調查,獲取土地權屬變更情況信息;采用內外業一體化方法,完成調查信息的轉繪;整理、編制土地權屬變更調查成果。
5.土地利用數據庫與管理系統
(1)采用空間數據庫和大型關系數據庫技術,存儲各類土地調查成果數據,實現空間數據與屬性數據、多源影像數據及其它非空間數據的一體化管理。
(2)利用全省國土資源廣域網,在“金土工程”總體框架下,擴展省、市兩級數據中心,形成各級互聯的土地利用數據管理與服務體系,為日常管理、信息和社會化服務提供統一的土地利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信息更新、傳輸、交換、共享及社會化服務。
四、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
通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全面獲取覆蓋全省的土地利用現狀信息,形成一系列土地調查成果,主要包括:數據成果、圖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數據庫成果等。
(一)數據成果
1.省、市、縣、鄉、村五級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土地等各類土地面積數據;
2.省、市、縣、鄉、村五級基本農田面積數據;
3.省、市、縣、鄉、村五級不同坡度等級的耕地面積數據;
4.省、市、縣、鄉、村五級飛入地面積匯總數據;
5.省、市、縣、鄉、村五級海島土地利用現狀分類面積匯總數據;
6.省、市、縣、鄉四級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匯總數據;
7.省、市、縣三級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等用地情況匯總數據。
(二)圖件成果
1.各縣(市、區)外業調繪原圖及外業成果圖;
2.各縣(市、區)標準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3.省、市、縣、鄉四級土地利用現狀圖件;
4.省、市、縣、鄉四級基本農田分布圖件;
5.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成果圖件;
6.土地權屬界線調查底圖及成果圖件;
7.全省第二次土地調查圖集。
(三)文字成果
1.相關記錄簿冊
(1)外業調查記錄手簿;
(2)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爭議原由書及相關文字記錄;
(3)相關修改情況記錄。
2.綜合報告
(1)省、市、縣三級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報告;
(2)省、市、縣三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技術報告;
(3)省、市、縣三級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檢報告;
(4)省、市、縣三級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分析報告。
3.專題報告
(1)省、市、縣三級基本農田狀況分析報告;
(2)省、市、縣三級城鎮、村莊土地利用狀況分析報告。
(四)數據庫及管理系統成果
1.省、市、縣三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
2.省、市、縣三級多源、多分辨率遙感影像數據庫;
3.省、市、縣三級基本農田數據庫;
4.城鎮、村莊地籍調查數據庫及管理系統;
5.省、市、縣三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
五、工作進度安排
根據《通知》和國土資源部的工作部署,我省應于2008年上半年基本完成調查工作任務(不含城鎮、村莊地籍調查),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任務。具體安排如下:
(一)2007年1月~6月
1.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準備工作,省政府下發《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省國土資源廳完成《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補充技術規定》制定工作;
2.開展業務培訓與輿論宣傳;
3.加快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工作進度;
4.啟動省、市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建設工作;
5.開展全省土地權屬變更調查工作;
6.市、縣(區)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的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本轄區已有城鎮、村莊地籍調查資料的收集和分析;
7.開展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試點工作。
(二)2007年7月~12月
1.基本完成全省縣級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外業工作;
2.基本完成全省土地權屬變更調查工作;
3.完成基本農田現狀分析工作;
4.基本完成省、市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開發建設工作;
5.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業務培訓;
6.設區市政府部署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工作。
(三)2008年1月~4月
1.全面完成縣級農村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工作;
2.完成省、市級土地調查數據接邊匯總及分析工作;
3.完成省、市、縣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資料整理歸檔工作;
4.完成省、市、縣級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產等用地情況匯總;
5.完成基本農田上圖、建庫任務;
6.完成省、市、縣土地利用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建設;
7.各市、縣(區)繼續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四)2008年5月~6月
1.整理相關成果資料;
2.向國家申請驗收全省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不含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3.各市、縣(區)繼續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
4.推廣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試點工作經驗,建立全省快速更新機制。
(五)2008年7月~2009年12月
各市、縣(區)繼續全面開展城鎮、村莊地籍調查;2009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城市建成區、縣城所在地建制鎮的地籍調查。
六、組織實施
(一)組織保障
1.領導機構
為保證我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的要求,省政府擬成立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分管副省長任組長,省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建設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環保局、統計局、海洋與漁業局、測繪局等單位一名領導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由省國土資源廳分管副廳長擔任。省民政廳、農業廳、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各一名業務處室負責人為聯絡員。各市、縣(區)人民政府也應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審定實施方案、經費安排和重大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本轄區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
各級政府對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負總責。各有關部門應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各負其責,確保我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2.職責分工
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包括:
(1)負責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宣傳、培訓;
(2)制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實施方案》、《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規范》、《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辦法》;
(3)審查各設區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方案及各縣(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設計書;
(4)負責調查工作的檢查監督與技術指導;
(5)負責市、縣(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驗收;
(6)開發省、市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管理系統;
(7)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
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具體組織實施,相關成員單位應積極配合省國土資源廳開展工作,及時提供相關適用資料。省民政廳負責提供各級民政勘界相關資料;省建設廳負責督促、指導各地建設、規劃主管部門提供建設、規劃相關資料;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提供海域勘界相關資料;省測繪局負責提供基礎測繪相關資料。
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包括:
(1)制定本市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方案;
(2)檢查督促所轄各縣(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
(3)對所轄各縣(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進行預檢,督促有關單位按照省級檢查、驗收意見和設區市級預檢意見整改到位;
(4)對轄區內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進行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包括:
(1)制定本縣(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方案和技術設計書;
(2)組織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對作業單位工作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
(3)對本縣(市、區)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進行自檢,上報設區市預檢、省驗收,按照省、市級檢查意見完成整改工作;
(4)全縣(市、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的統計、匯總、分析和上報。
(二)確定作業單位
本次調查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作業單位,以合同方式規范調查行為。各地應加強對承擔調查任務的作業單位資質審查和調查人員的培訓,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省國土資源廳專門培訓和考核后的專業隊伍方可承擔調查任務。
(三)宣傳培訓
各級政府要通過報紙、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報道調查內容及工作進度,宣傳典型經驗及做法,提高全社會對調查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強培訓工作,通過培訓、以會代訓等形式對各市、縣(區)國土資源局和專業隊伍的技術骨干開展土地調查規程規范、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培訓,明確要求、統一方法,確保我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技術保障
1.明確技術要求
在國家統一制定的實施方案和土地調查相關規范、標準基礎上,制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技術規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庫建設規范》等標準,明確我省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技術要求。
2.建立質量監督檢查和技術咨詢制度
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下設的調查組,由省、市、縣國土資源部門技術骨干組成,負責監督檢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針對問題向市、縣(區)提出整改意見。為解決調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聘請省直有關部門、科研單位、高等院校的專家及調查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具體負責全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技術問題的研究、咨詢。
各市、縣(區)應成立相應的調查組,組成相應的專家組,負責本轄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監督檢查和技術問題的研究與解決。
3.建立檢查驗收制度
各地應嚴格按照《福建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辦法》,做好檢查驗收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1)加強基礎資料的質量檢查監督。委托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航空攝影的成果、正射影像圖、大比例尺地形圖等基礎測繪產品和相關資料進行檢查驗收。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應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規定和要求,加強對作業過程的跟蹤,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確保能夠按時提供合格的航攝成果、正射影像圖和大比例尺地形圖等基礎測繪產品。
(2)實行調查成果分階段檢查制度。我省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檢查驗收分三個階段進行,即試點驗收、外業驗收、內業驗收暨總驗收。各縣(市、區)外業調查工作必須采用先試點后鋪開的方式,試點外業成果驗收合格后,方可全面開展外業工作;外業成果驗收合格并對驗收存在的問題全面整改到位后,方可轉入內業工作;內業工作完成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調查成果總驗收。
(3)實行嚴格的分級驗收制度。根據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省級匯總成果進行驗收的要求,我省采取省、設區市、縣分級負責檢查驗收的辦法,縣級土地調查成果由縣級自檢,市級預檢,省級組織驗收。在檢查驗收時,發現人為篡改土地調查成果的,檢查驗收不通過,調查的所有成果必須按步驟重新進行核實、修改;若連續三次發現同類性質問題的,該成果不予驗收,同時要追究主要當事人的責任。
(五)經費保障
根據《通知》規定,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承擔的工作任務共同分擔。各市、縣政府要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積極籌措資金,將調查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土地調查任務按時保質完成。省政府將安排部分經費用于省級土地調查工作,并對經濟欠發達地區予以適當補助。
篇4
一、扎實做好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基礎性工作
(一)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將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工作作為重點,按照全省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目標,精心安排,穩步推進,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凡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的縣(市、區)政府,要組織鄉鎮政府及有關部門,采取“分片負責,逐級落實,責任到人,責任到礦”的方式,定期對各礦區進行清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堅持高標準,繼續抓好治亂工作。進一步完善“一礦一卡”和“一勘查項目一卡”的清查制度,嚴厲打擊無證采礦、無證勘查、越層越界采礦和違法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等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保證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基本穩定。
加大對越層越界開采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按有關規定和各市、縣(市、區)的職責分工,由國土資源、煤炭等部門定期對礦山進行實測檢查。經實測發現越層越界采礦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責令違法礦山對越界井巷工程進行密封,打上永久性封閉墻,建立專項檔案;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公示越層越界情況和處理結果,責令礦山出具不再越層越界采礦的書面承諾。發現再次越層越界采礦的,要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堅決予以關閉。
(三)全面清理探礦權、采礦權審批事項。省和各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集中時間,全面清理本部門審批的尚在有效期的采礦許可證和勘查許可證。依法逐件、逐卷清理檢查,主要檢查審批事項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要件是否齊全、審批程序是否正確。對存在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
二、重點解決資源配置和礦山布局不合理問題
(一)認真落實各項要求,加快礦產資源整合進度。各設區市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整合礦產資源調整礦山布局的實施意見》(冀政[2005]84號)要求,統一組織對行政區域內的礦區進行摸底調查,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各整合礦區的整合方案,經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查后報省政府批準實施。
整合工作要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首先做好煤礦的整合工作。各設區市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冀政[2005]84號文件要求,確定煤礦重點整合礦區,先行安排整合工作。煤礦重點整合礦區的整合方案,要在**年4月底前報送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底前開始組織實施,**年底前基本完成煤礦的整合工作。其他礦山的整合方案要在**年9月底前報送省整合資源調整布局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底前開始實施。全省所有礦山的整合工作,要在**年上半年基本完成。
(二)統籌安排,確保整合工作扎實開展。各設區市政府要根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結合采礦權設置方案編制資源整合方案。整合期間,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再受理采礦權人變更礦區范圍的申請。對以各種手段抵制整合礦產資源工作的,其采礦許可證到期后予以關閉,并取消其參與整合的資格。
(三)嚴格整合條件和標準。堅持“先治亂,再治散”、“先關閉,后整合”,對按照有關規定應予關閉的礦山,首先嚴格按標準予以關閉,不得以整合為由規避礦山關閉工作;對有違法行為的礦山,要嚴格依法查處,查處到位后方允許其參與整合;對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應吊銷有關證照、予以關閉的礦山,要嚴格按規定關閉,不得參與整合。
一個礦體原則上只設立一個采礦權。對確因地質條件限制、開采技術限制和歷史形成的開采條件限制不適于設置一個采礦權的,經專家論證后,可以設置兩個或兩個以上采礦權。對跨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區域的礦體,由其共同上級政府組織整合工作,不得按行政區域劃分和設置采礦權。
三、嚴格探礦權、采礦權審批管理
(一)理順礦業權管理體制,促進權力與責任的統一。省國土資源部門新設采礦權審批、登記以及中型以上生產或儲量規模礦山采礦權延續、變更登記等事項應及時向省政府報告;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新設采礦權審批、登記,應及時向設區市政府報告。
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幫助申請人組織探礦權、采礦權新設或廷續、變更申請資料,提前介入核查申請資料,對照申請資料深入現場進行實地核查,提出核查.意見,與申請資料一并遞交登記管理機關。
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頒發采礦許可證后,要及時報省國土資源部門備案。省國土資源部門批準探礦權、采礦權并登記發證后,要及時通知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對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違法、越權或錯誤的采礦權登記、發證,省國土資源部門一經發現要及時予以撤銷和糾正,由此給探礦權、采礦權申請人造成損失的,由原登記機關依法給予賠償。
(二)嚴格礦業權設置標準,實行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各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礦產資源勘查規劃、國家產業政策等要求,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內探礦權和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登記發證的采礦權設置方案,經設區市政府審查同意,報省國土資源部門審查,經省政府批準后實施。不跨縣級行政區域的采礦權設置方案,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可委托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編制,經縣級政府審查同意后,報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匯總,經設區市政府審查同意后上報。
省和設區市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批準的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以申請在先或市場出讓的方式確定探礦權或采礦權人,按規定程序審批并登記和頒發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沒有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的,不予設置新的探礦權和采礦權。
已有探礦權、采礦權增加勘查區塊或擴大礦區范圍,要納入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管理。沒有探礦權、采礦權設置方案,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不再受理增加勘查區塊或擴大礦區范圍的申請。
由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登記發證的采礦權設置方案編制、審批,要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三)嚴格審查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開采利用方案,嚴格評審儲量核實報告。地質勘查方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和儲量報告,由探礦權或采礦權申請人委托有資質的地勘單位或礦山設計單位編制,由探礦權、采礦權登記管理機關組織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審查,審查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審查意見,登記機關依據審查結果審查申請事項。
(四)建立健全勘查和采礦許可證延期預警機制,切實解決持超期證勘查、開采問題。各設區市和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要按照監督管理權限,提前6個月書面告知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準備前期勘查工作總結、進一步勘查實施方案或儲量報告、開發利用方案等延續登記手續;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探礦權人、采礦權人提出延續登記申請,辦理延續登記手續。國土資源部門的告知,不作為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申請延續登記的必要條件??辈樵S可證或采礦許可證逾期后即自行廢止,并視為滅失礦產地。在滅失礦產地新設立探礦權、采礦權,有多家參與競爭的,要以市場方式公開出讓,原探礦權人、采礦權人的機械設備等財產權益經評估后由礦業權競得人予以補償;只有原探礦權人或采礦權人一家提出申請時可采取協議方式出讓礦業權。
四、加強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
篇5
【關鍵詞】實地核查;目的和依據;概況;礦業權;核查
1. 實地核查目的和依據
1.1 實地核查目的。
本次核查工作目的是:對武義縣省級發證采礦權現狀進行實地核查,核準礦業權的有效范圍,摸清礦業權分布現狀及活動特征,適時變更糾正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逐步更新采礦權登記數據庫,維護礦業權人利益,提升武義縣礦業權管理水平,合理設置礦業權,保障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推進礦政信息公開和加強社會化服務。
1.2 實地核查依據。
1.2.1 《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指南和技術要求》(修訂本)(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等 2008年10月)。
1.2.2 關于印發《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數據規范化整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礦核辦技發〔2009〕3號]。
1.2.3 關于印發《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技術要求補充說明》的通知[礦核辦技發〔2009〕2號]。
1.2.4 《關于開展全國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59號。
1.2.5 《武義縣礦產資源規劃》(2006~2010年)。
1.2.6 《地質礦產勘查測量規范》GB/T 18341-2001。
2. 區域概況
2.1 礦產資源分布。
武義縣已發現礦產22種,其中甲類礦產有查明資源儲量的有5種,有開發利用價值的礦產地30余處。優勢特色礦產主要為螢石、地熱、飾面用石材等。礦產資源的特點是非金屬礦產資源較豐富,無能源礦產資源。本次礦權核查涉及的礦種為普通建筑用石料及磚瓦用頁巖、粘土礦。
2.2 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狀況。
2.2.1 礦產資源勘查狀況。
據《武義縣礦產資源規劃》(2006~2010年)資料,縣域內共設置了5個勘查區,目前勘查區內設置有4處探礦權。其中,螢石礦普查2處,鉛鋅多金屬礦普查1處,地熱普查1處。
2.2.2 礦產資源開發狀況。
武義縣開發利用的礦種主要有螢石、飾面用花崗巖、輝綠巖、建筑用凝灰巖、地熱、磚瓦粘土、頁巖等。本次核查的建筑用凝灰巖、輝綠巖石料礦及飾面用花崗巖礦年生產礦石量規模達103.5萬立方米,磚瓦用粘土、頁巖礦年生產礦石量規模為27.92萬噸。
3. 礦業權設置情況
3.1 礦業權設置情況。
武義縣目前采礦權設置有32宗。其中,省級發證的6宗(均為地下開采的螢石礦),本次礦業權實地核查范圍為武義縣省級設置的采礦權及探礦權共有7宗,均為地下開采。
3.2 室內核查階段發現的問題。
經室內對礦業權管理系統數據檢查及有關礦山年報資料整理,武義縣省級設置的6處采礦權,位置均相對獨立,不存在礦權交叉重疊現象。發現的主要問題有:(1)部分礦山采礦證已過有效期,經詢問武義縣國土資源局,礦山均已申請辦理采礦證延續、變更手續,正在審批當中;(2)據礦山年報等資料有部分礦山有超范圍超規模開采的問題,這類礦山將是本次實地核查的重點;(3)部分基本數據項有漏填現象(如發證機關、采礦方法等)及部分變更數據項不及時更新(如聯系電話等),將在本次實地核查中予以完善。
4. 實地核查工作部署與基本情況
4.1 調查隊伍。
按照有關核查技術規范及國土主管部門核查任務要求組建核查隊伍,其中核查人員包括熟悉基礎測量、礦山地質測量和礦產地質、信息化建設等方面的專業技術人員,同時成立了核查質量管理小組,對核查工作進行檢查、復核、審查。
4.2 儀器設備。
GPS控制測量野外數據采集使用6臺Trimble5700GPS,以靜態模式同步觀測,礦區范圍的測量使用拓普康全站儀。并按相關技術要求實地核查前對各類投入儀器設備做好校驗和調試工作。
4.3 質量控制。
在核查項目進行過程中,嚴格落實公司——項目組——小組三級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在核查過程中執行三檢(自檢、互檢、抽檢)兩審(審核、審查)的質量控制制度。
在核查過程中,對發現的問題和處理建議及時告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或礦業權人,及時收集反饋的意見或處理變更情況,不斷更新完善核查對照表等各項資料,并補充修改工作總結報告相關內容。
4.4 核查工作基本情況。
武義縣省級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始于2009年8月中旬,項目工作進展情況如下:
2009年8月中旬~2009年8月下旬,主要為收集資料、編制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方案、技術要求交流及測量儀器校驗檢測等準備工作;
2009年9月上旬開始投入實地測量工作,至9月下旬完成全部采礦權的實地測量,初步繪制了各礦業權開拓工程平面圖。
2009年10月中旬~10月底按各礦權核查進度情況,逐步進行室內匯總分析、編寫各采礦權基本情況說明、圖件編制及數據庫錄入工作;并向國土主管部門匯報核查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建議。按實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項工作。完成的主要工作量有:
(1)武義縣單個采礦權開拓工程平面圖7張;
(2)武義縣采礦權實地核查礦業權及基礎控制網分布圖1張;
(3)武義縣采礦權控制點成果表(含GPS點之記)1份;
(4)武義縣單個采礦權實地核查表7份;
(5)武義縣單個采礦權實地核查對照表7份;
(6)武義縣單個采礦權基本情況說明7份;
(7)武義縣礦業權實地核查工作總結報告1份;
(8)武義縣采礦權實地核查數據庫一套。
2009年11月核查成果匯總,開展質量兩審,提交報告及驗收。
5. 實地核查方法與技術路線
5.1 實地核查方法。
實地核查是以實地測量訪問核實為主,資料查詢為輔的方法開展工作,主要圍繞核點任務,以逐個采礦權實地核查為主線,遵循“政府主導、政事合作、政企協同”的原則,對采礦權現狀進行實地核查,核準采礦權實際范圍,摸清采礦權分布現狀及特征,及時糾正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采礦權核查數據庫,使采礦權管理更加完善、規范,全面提升采礦權的科學管理水平。根據相關要求,采礦權的實地核查工作包括核查準備、實地核查、問題處理及采礦權核查成果綜合分析等內容。
5.2 技術路線。
單個采礦權實地核查包括準備工作、數據項核查、野外實測、數據整理、問題分析與報告、提交成果等6個環節,其工作流程見圖1。
6. 礦業權分布情況
6.1 測區礦業權基本情況。
本次武義縣礦業權實地核查省級發證礦業權有7宗,其中6宗地下采礦權,1宗探礦權。
6.2 測區礦業權空間分布。
本次武義縣實地核查的省級發證礦業權,以螢石礦為主。采礦開采下限最低海拔高程為-203m,開采上限最高海拔為585m,以100~300m高程間分布最廣。
7. 問題分析與處理
7.1 主要問題。
根據現場實地調查訪問,結合對單個采礦權開拓工程平面圖與采礦權人的采礦活動范圍的對比分析,武義縣省級發證采礦權實地核查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7.1.1 采礦權人活動范圍分析。
(1)采礦權人活動范圍符合采礦權許可范圍的。開采工程均在采礦許可邊界范圍內。經分析符合此類標準的礦山有武義唐風溫泉度假村有限公司;
(2)采礦權人活動范圍與采礦權許可范圍局部不一致。
7.1.2 采礦權其它數據項對比分析。
核查工作中,沒有發現采礦權人實際開采礦種與采礦許可證標明礦種不同的情況;
核查發現,武義縣天井背螢石礦實際生產規模為2.0萬噸/年,與采礦許可證標定的數值(1.0萬噸/年)有較大差別。
部分采礦權采礦許可證到期,未更新。已經告知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礦業權人。
其它一般數據項核對時發現的問題:是指因礦山承包人的變化而導致礦山法定代表人、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不一致及部分基本數據項(如發證機關、采礦方法等)漏填等情況。
7.1.3 探礦權核查。
通過對探礦權人勘查活動范圍分析,核查的1個探礦權勘查工程投影都落在探礦權邊界范圍之內,說明探礦權實際范圍符合探礦權許可范圍。
7.2 問題處理情況。
根據相關技術要求,按照上述問題分類,核查人員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進行問題報告:告知采礦權人;告知采礦權人,報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直接報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7.2.1 告知采礦權人。
核查人員及時告知采礦權人,輔助設施超出許可范圍的情形,礦業權人應與當地村民做好臨時土地租用協議等,并上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查;許可證到期的問題可通過礦業權人上報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本次核查驗證后進行重新出讓變更;數據項中發現的問題經本次核查驗證后及時進行數據更新。
7.2.2 告知采礦權人,報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針對因歷史原因超采的問題,已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出,在尊重歷史,結合現實的情況下,本次核查驗證后進行統一變更處理。
7.2.3 直接報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針對開采越界、開采標高超限等問題,核查單位直接報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通過溝通,并及時記錄處理反饋意見。對此類問題采礦權的處理建議是重新進行礦區劃界標定、儲量核實及辦理許可登記。日前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已要求礦業權人限期進行改正,待本次核查驗證后,按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有關規定要求,統一進行變更處理。
8. 結論與建議
8.1 成果質量評述與結論。
8.1.1 成果質量評述。
(1)成果的完整性。
通過對武義縣7處采礦權和探礦權進行了實地核查,完成了測量控制點14個,有效控制面積約為99平方公里;測繪并編制了7個采礦權開拓工程平面圖,實地調查填寫了7份礦業權實地核查記錄表,室內整理了7份礦業權實地核查對照表,并對7處礦業權分別編寫了基本情況說明;按有關要求建立了武義縣采礦權屬性數據、空間數據等。成果資料齊全完整、圖件各要素齊全,符合有關要求。
(2)質量評述。
武義縣省級礦業權實地核查實施步驟各環節任務明確,方法和技術路線正確,野外實測及問題分析處理得當;野外控制測量和開拓工程圖的實測,所使用測量儀器、方法、精度、坐標系轉換、空間數據轉換等技術成果符合有關要求。
8.1.2 結論。
(1)通過本次采礦權實地核查,按合同要求完成了武義縣省級設置的7個礦業權的控制測量、開拓工程平面圖的測繪、拐點坐標標定,并按要求填(編)寫了核查記錄表、對照表及各采礦權基本情況說明。
(2)對武義縣采礦權實地核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歸并出主要存在的問題,并有針對性的提出了解決方案建議;通過與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礦業權人的溝通,初步落實了變更方法。
(3)初步建立了武義縣省級發證采礦權實地核查數據庫和空間數據庫,為更新武義縣省級發證采礦權登記數據庫提供了準確數據。
(4)總結了武義縣省級發證采礦權分布活動特征,為武義縣采礦權設置和礦政管理提供了科學依據。
(5)通過本次核查無誤后,將按照法律規定對武義縣7處省級發證礦業權進行設樁標界。
8.2 核查工作存在的問題。
8.2.1 本次礦業權核查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核查之初,全國礦業權核查的試點工作也未取得最終成果,相關的技術規范要求到目前還在不斷修改和完善中,使得核查工作進度緩慢,核查成果也在不斷地更新、完善當中。
8.2.2 部分礦山由于前期并未開展地質礦產方面的相關工作,無法收集到與核查相關的礦山開發利用方案、儲量動態監測等資料,以致編寫的單礦權基本情況說明較簡單。
8.2.3 由于核查方面的信息獲取渠道少,與省級技術支撐單位、行政管理部門的溝通不足,又缺乏專業技術權威的指導,核查工作成果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8.3 進一步工作建議。
8.3.1 加強與縣國土資源局相關部門、礦業權人進行溝通,進一步落實各采礦權問題的處理變更情況。
8.3.2 按有關規定要求對核查成果進一步修改補充,完善礦權核查數據庫等。
8.3.3 協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成果質量維護期內對本次核查工作的樁界標志進行不定期檢查,以保證其完好性,準確性。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
關鍵字:地理國情普查;資料;分析利用。
中圖分類號: C922 文獻標識碼: A
1 引言
地理國情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是全面獲取地理國情信息的重要手段,是開展常態化地理國情監測的基礎,是掌握地表自然、生態以及人類活動基本情況的基礎性工作。開展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系統掌握權威、客觀、準確的地理國情信息,是制定和實施國家發展戰略與規劃、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和各類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支撐,是做好防災減災工作和應急保障服務的重要保障,也是相關行業開展調查統計工作的重要數據基礎。
因此,需要從農業、林業、水利、交通、礦產、旅游、環境保護等行業收集大量的專題資料,從而補充完善地理國情普查信息,使之具有權威性、全面性、客觀性、準確性、科學性,繼而再為林業、水利、交通、礦產、旅游、環境保護等各行業應用提供準確、現勢、詳實的地理國情信息服務,輔助其決策分析。
2 淄博市地理國情普查工作內容
結合已有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專題數據整合成果,通過內業判讀與解譯進行淄博市地理國情要素信息提取和地表覆蓋分類,并制作普查工作底圖。
利用普查工作底圖,開展淄博市地理國情信息的外業調查與核查工作,進行內業編輯及整理,形成符合要求的普查成果數據集。
利用普查成果數據,開展淄博市地理國情信息的基本統計,形成基本統計成果。
針對淄博市區域特點,采集地理國情信息遙感影像解譯樣本,進行數據處理,形成符合入庫要求的成果。
3 資料的分類
3.1 數字正射影像圖
遙感影像數據為1:10000影像數據,附帶元數據。該數據主要是2013年12月采用0.2米分辨率航攝影像生產的1:10000標準分幅DOM數據。
3.2 數字線劃圖
DLG數據為1:10000標準分幅數據,附帶元數據。其中包括房屋建筑(區)、道路、水域、構筑物、境界等基礎測繪數據。
3.3 控制資料
控制資料主要包括來自基礎測繪資料中已有的像控資料、測區各等級控制點及山東省衛星定位連續運行綜合應用服務系統(SDCORS)。
3.4 行業專題數據資料
行業專題數據資料主要包括水利、林業、國土、建設、交通、統計、民政、環保、教育、衛生、商務等多個行業部門的數據。
4 資料的分析利用
4.1 分析利用流程
將收集到的所有資料,按照GDPJ 01-2013《地理國情普查內容與指標》訂正本、GDPJ 03-2013《地理國情普查數據規定與采集要求》訂正本等規定,整理成符合地理國情普查要求的數據。資料分析利用的主要工作環節包括:完整性分析、可用性分析、現勢性分析,以上三個環節都合格后,再將所收集到的資料與國情普查內容與指標進行比對,將可用的資料分別利用到地理國情要素提取、地表覆蓋分類及地理國情數據庫當中。
4.2 基礎測繪資料的分析利用
正射影像資料源較多,分辨率不一,清晰度不一,現勢性不一。應優先選用現勢性好,有效信息量更大、更有利于信息提取的影像,優先選擇現勢性好,優于1m分辨率的衛星影像或優于0.5m分辨率的彩色數字航空攝影資料。
數字線劃圖與國情普查影像套合可作為國情要素信息提取與地表覆蓋分類的基礎數據。其中大比例尺基礎測繪資料對于近期更新、現勢性好的,可作為地理國情普查的重要數據基礎,同時因為基礎地理信息分類碼(GB碼)和地理國情信息分類碼(CC碼)之間有一定的對應關系,但不嚴格一一對應,使用時應按照對應關系表示。
控制資料應用于野外更新采集及精度檢測,主要收集利用山東省衛星定位連續運行綜合應用服務系統(SDCORS)站點,經過檢查,該系統可直接應用于本次地理國情普查,使用RTK技術補測新增、變化圖斑或要素。
4.3 專題資料的分析利用
行業資料要優先考慮權威性、可靠性、現勢性,特別是國家、省、市政府一級的重要數據,專題資料在各地理國情要素中的應用要求及方法如下:
地理單元:主要依據地理單元的屬性定義與說明將各專題資料進行分類,填寫到相關的屬性項中。主要包括主體功能區、開發區、保稅區資料整理;工礦企業、單位院落、居住小區、休閑娛樂、景區、體育活動場所、名勝古跡、宗教場所、國有農林牧場、自然文化保護區、自然文化遺產、風景名勝區、旅游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行蓄滯洪區等地理單元的數據整理。
道路:利用收集到的鐵路、各級公路、城市道路、鄉村道路的線路編號、名稱、建成時期、單雙向、車道數、技術等級等資料作為道路相應屬性信息的填寫依據,當專題資料中沒有相關信息時,可參照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相關信息。若專題資料存在明顯不合理之處,可沿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相關信息,當專題資料與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相矛盾且不能通過內業進行判斷的,待外業核查時重點進行調查、核查。基礎地理信息數據中缺少的起連通作用的道路,應利用收集到的專題資料對道路數據進行更新、補充完善。利用收集到的道路起止點與重復路段信息對道路重復路段進行整理,重復路段的幾何信息只存儲一次,道路編號、重復路段編號屬性項需按要求填寫。其中,重復路段的重復路段編號(RNP)優先填寫最高等級的線路編碼(道路編號(RN)),同等級的優先填寫編號小的線路編碼(道路編號(RN)),重復路段的其他路段編號均需填寫,用“/”分開。鐵路有類似情況時,參照處理。
水域要素:優先使用水利普查數據確定水域要素的名稱(NAME)、水質(WQ)、平均水深(AHEIGHT)、最大水深(MHEIGHT)、用途類型(USE)、容積(VOL)、水利行業編碼(WRID)、水利行業河流級別(WRGR)等屬性項。
構筑物:利用交通、水利等專題資料,補充橋梁、隧道、堤壩、閘、輸水管道等構筑物的名稱、類型等屬性,高速公路出入口按照交通部門資料整理所屬道路編碼(RN)。
對收集的專題資料經過分析,主要利用見表1。
表1 專題資料內容及用途統計表
部門 資料內容 用途
安監局 全省尾礦庫基本情況調查表 補充完善SFCA尾礦庫要素信息
國土資源廳 各開發區的圖形文件;開發區審核公告目錄;礦區項目檔案;地質公園拐點坐標;山東開發區明細表;村界 補充完善BERA2開發區要素信息;BERA8地質公園要素信息;BUCA/BUCP工礦企業要素信息;BOUP7要素信息
教育廳 學?;拘畔?補充完善BUCA/BUCP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科技廳 山東省2012年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補充完善BUCA/BUCP工礦企業、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林業局 山東省森林公園基本情況統計表;國有林場統計表 補充完善BRRA7森林公園要素信息;BERP3國有農、林、牧場要素信息
林業廳 山東省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資料;全國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名錄;全國植物園相關信息;全國濕地公園現狀統計表 補充完善BERA4自然、文化保護區要素信息;補充完善BERA6/BERP6風景名勝區、旅游區要素信息;BUCA休閑娛樂、景區要素信息
旅游局 山東省國家級、省級旅游度假區名單;淄博旅游區資料 補充完善BERP6旅游區要素信息
民政廳 2009年-2013年行政區劃變更 補充完善BOUA5縣級行政區要素信息;BOUA6鄉、鎮行政區要素信息
人口計生委 山東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補充完善BUCP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省編辦 機關及下設機構;全省事業單位 補充完善BUCA/bucp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省發改委 山東主體功能區規劃;各類功能區圖形文件 補充完善BERA1主體功能區要素信息
省交通廳 道路網;收費站和服務區 補充完善道路要素信息;SFCP高速公路出入口要素信息
省經信委 國家、省級企業中心地址;市級以上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加油站站點 補充完善BUCA/BUCP工礦企業、單位院落要素信息;SFCP加油(氣)、充電站要素信息
省商務廳 山東省開發區級別面積表;2009年以來山東省經濟開發區名稱及地址變更情況;第一、四、五、七、八批山東省開發區名單 補充完善BERA2開發區要素信息
省水利廳 水利風景區名錄;2000畝及以上灌區渠道;圖形文件;全省水系;水利普查數據 補充完善水系要素信息;SFCA/SFCL/SFCP閘、碼頭、其他水工構筑物、隧道、橋梁、排灌泵站要素信息
體育局 全省大型體育場地統計 補充完善BUCA體育活動場所要素信息
統計局 山東2012年行政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單位基本名錄庫 補充完善BOUP7行政村要素信息;BUCA/BUCP居住小區、工礦企業、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衛生廳 山東省醫院基本情況一覽表 補充完善BUCA/BUCP單位院落要素信息
文物局 大遺址地理信息;一至七批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一至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博物館名單 補充完善BERA5自然、文化遺產要素信息;BERA4自然、文化保護區要素信息;BUCA/BUCP單位院落等要素信息
住建廳 風景名勝區統計表;
歷史文化名城統計表 補充完善BERA6/BERP6風景名勝區要素信息;BERA4自然、文化保護區要素信息
交通部 國省道路線;國省道橋梁;國省道隧道;農村公路 補充道路要素信息;SFCL隧道、橋梁要素信息
5 結論
地理國情普查資料的分析和利用是地理國情普查的重要工作之一,對地理國情普查所涉及的資料進行科學、全面、合理的分析和利用,充分挖潛,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普查成本,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本文通過淄博市地理國情普查工作對基礎測繪資料和專題資料等眾多領域資料進行了分析和研究,通過與地理國情普查內容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各種資料的具體使用范圍,對地理國情普查實際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
參考文獻
[1] 關于印發《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總體方案》和《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地普發[2013]1號;
篇7
一、突出一個重中之重,把全面對接《若干意見》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緊緊抓住贛南蘇區振興發展的重大歷史機遇,加大“跑部進廳”力度,全面對接《若干意見》有關礦產資源管理的政策、項目和資金。一是全力申報全國第二批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以章源鎢業和耀升鎢業為申報主體,指導并組織兩大企業做好申報材料的編寫準備工作。積極做好協調溝通服務,積極爭取市礦管局、省國土資源廳和國土資源部的大力支持,力爭我縣進入全國第二批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二是積極爭取鎮地區列入國家級整裝勘查區。加強與市內地勘單位協作,對鎮地區鎢礦找礦潛力開展前期論證,積極爭取市礦管局的支持,把地區作為全市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崇余猶鎢礦成礦帶的重點找礦地區,爭取將地區地質找礦作為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2013年重點研究課題,力爭在2014年列入國家級整裝勘查區,實現我縣鎢礦找礦“找大礦、找好礦”的重大突破,再造一個淘錫坑。三是全面對接《若干意見》的項目資金和各項優惠政策。協助縣內礦山企業積極爭取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綜合利用“以獎代補”項目、綠色礦山試點、地質災害防治等重點項目資金,爭取礦權設置、資源接替、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二、實現兩個重點突破,力爭地熱資源和硅石資源勘查實現重點突破
一是力爭在加快地熱資源勘查、推動全縣旅游經濟發展上實現重點突破。重點圍繞橫水鎮茶灘石明子地熱點開展地熱資源勘查,3月底前做好征地工作和鉆機平臺平整,并實施第三個勘探鉆孔,8月份以前完成勘探并提交勘探成果,為打造陡水湖溫泉度假村提供地熱資源保障。并聘請省內專業勘查機構同步在陽嶺景區和縣城周邊開展地熱資源成礦條件物探普查,掌握我縣地熱資源分布規律,為全面勘查開發縣內地熱資源奠定基礎。
二是力爭在加快硅石資源勘查,推動非金屬精深加工項目上實現重點突破。重點圍繞龍歸石英巖礦點開展硅石勘查,3月初實施第二個勘探鉆孔,6月份以前提交勘探成果,開展采礦權掛牌出讓工作。加強對硅礦采礦選工藝、技術和裝備的改進,大力開展,、、等鄉鎮硅石資源普查,增強非金屬加工基地硅石資源儲備能力,引進有實力的企業進入工業園進行精深加工,支持公司加快技改進度,促進盡快建成投產,推動建立以硅石開發加工為主導的非金屬礦工業基地,形成“中東部有色金屬加工、西部非金屬加工”兩大基地并駕齊驅的局面。
三、著重抓好八項重點工作,推動全縣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提高服務礦業經濟水平。一是轉變觀念。策應縣委提出的培育四大產業集群目標,堅持“放大資源優勢,調整產業結構,壯大鎢產業規模,培育非金屬產業”的礦業經濟發展思路,加大對全縣礦業企業的扶持力度,加強礦業經濟運行的調度和分析,實現單純抓資源管理向統籌抓礦業經濟的轉變。二是制定服務礦業經濟意見。成立服務礦業經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抽調工作人員專職從事礦業經濟調度分析、礦業權市場建設、招商引資、創建等工作。對我縣礦產業發展情況開展調查研究,了解全縣礦業經濟發展的基礎和優勢,分析全縣礦業經濟發展瓶頸和障礙,明確服務礦業經濟的思路、方法,建立全縣礦業經濟運行月度分析制度,加強礦產品市場價格行情分析,提高礦管部門服務礦業經濟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大對礦山企業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扶持耀升鎢業上市,協助解決礦權確權問題,積極協助耀升鎢業和章源鎢業公司所轄礦山價款處置問題,并以此為契機,逐步解決全縣礦山有償處置遺留問題,協調推動梅樹坪鎢礦、天井窩鎢礦等礦山開發整合的啟動工作,加快推進鋸板坑小煤礦、青山鎢錫礦、銅鑼錢銅鋅礦等礦山開發整合后續工作,大力支持其他礦山開展資源接續、產能改擴建工作。四是鼓勵購進縣外礦產品。鼓勵縣內有實力的礦產品經營企業大量購進縣外礦產品,兌現縣內關于外購礦產品增值稅和資源稅返還優惠政策,為縣財政增加稅源,增強縣內加工企業的原料保障,努力將我縣建設成為鎢礦產品交易集散地。
(二)保障農村土坯房改造砌磚供應。一是提高砌磚供應保障。加快出讓四宗磚瓦用頁巖采礦權和三宗磚瓦用(含炭)頁巖采礦權,督促盡快建成投產,增加縣內砌磚供應數量,降低縣內砌磚生產成本,確保農村土坯房改造砌磚保障供應。二是嚴格執行砌磚限價政策。積極協調解決磚廠生產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加強對砌磚企業供應情況的監督檢查,督促磚廠每月報送砌磚供應情況。
(三)確保全縣礦業秩序持續平穩。一是加強日常巡查。重點加強對稀土、鎢礦開發秩序的巡查,對重點區域保持每周一次的巡查,對一般區域保持一月2次的巡查,做好巡查臺賬,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礦業活動的信息。二是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加大國家關于礦產資源開發管理政策宣傳力度,在、、揚眉、鉛廠、龍勾等重點鄉鎮發放宣傳單、懸掛條幅等方式,發動社會各界通過12336電話舉報各種礦業違法違規案件。三是健全監管網絡。充分發揮各鄉(鎮)政府、村組作用,進一步健縣、鄉、村三級監管網絡,在重點礦區、熱點礦區聘請礦業秩序維護信息員,形成快速反應的信息平臺。四是規范礦產品加工經營秩序。3月份對全縣礦產品加工經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提出分類處理意見,4月份開始,對不符合環保排放標準、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責令停產整改,對嚴重影響當地群眾生產生活無法整改的責令搬遷,對整改不到位、拒不搬遷及無證加工的聯合縣整治工作組堅決關停,5月制定出臺縣礦產品加工經營管理辦法,建立長效機制。
(四)全面加強礦山勘查開發監督管理。一是建立例行檢查、抽查制度。對全縣礦山企業每半年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和每月進行動態抽查,重點檢查礦山企業是否按照開發利用方案組織生產,對違反開發利用方案的責令停產整改,5月以前對發生過越界開采的礦山進行實地復核,對擅自啟封或私開窿口的礦山嚴肅處理。二是認真做好探礦權和采礦權登記、延續、變更工作。及時提醒礦業權人提前準備延續工作,認真做好探礦權和采礦權年檢工作,并督促礦山企業嚴格按照年檢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嚴格履行礦業權人的義務。三是建立井上井下對照圖定期檢查制度。對省級以上發證礦山實行每半年提交一次井上井下對照圖,聘請有資質的單位開展井下實測,及時發現和糾正礦山企業超越礦區范圍開采現象。四是建立礦山企業停產復產申請報告制度。要求全縣礦山企業停產必須提前提交書面報告,恢復生產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對不履行停產復產申請報告的礦山企業,函告公安部門停供火工產品。五是認真做好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工作。按時填報《礦產資源儲量占用(查明)登記》《礦產資源基礎統計表》,逐一對礦山企業資源儲量變化和實際生產的開采量、損失量、勘探增減量、重算增減量,進行一一檢查、核對和校正,建立臺賬。六是加強探礦權監督管理。利用定期檢查與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督促探礦權人依法開展勘查活動,加強對以采代探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特別是對有坑探工程的勘查項目進行了不定期的重點的檢查,對勘查投入不到位或圈而不探的探礦權人和不按照勘查實施方案施工的在年檢時不予通過。
(五)大力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一是抓好地質災害責任制的落實。鄉鎮政府與縣政府簽訂《責任書》,指導、督促鄉鎮政府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督促鄉鎮政府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排查,并將明白卡發放到位,指導鄉鎮政府開展救災應急演練。二是開展汛前排查。3月中旬以前,組織人員對全縣地質災害防治隱患點進行拉網式排查,建立最新的隱患點臺帳,對排查新增的隱患點要及時發放明白卡,明確責任人。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制度,做好責任警示牌的制作設立。三是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力度。在汛期前組織一次全縣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培訓。在縣城中心地段和各鄉鎮圩街發放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手冊,做到宣傳面“全覆蓋”。四是開展汛期檢查。加強地質災害值班,及時預警信息,對重點隱患點進行逢雨必查。督促各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辦公室落實汛期值班、巡查、速報、應急制度,要實行每天“零報告”制度,出現險情或災情按照上級規定時限報告。五是開展汛后復查。10月份,對全縣隱患點進行復查,及時更新隱患點臺帳,同時樹立“地質災害無汛期”的理念,引導各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辦公室養成逢雨必查的習慣,對地質災害做到防患于未然。六是組織申報地質災害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編制思順鄉上峙村大陂頭滑坡資質災害治理項目、鉛廠鎮西峰村黃泥排山體滑坡治理項目、原縣水泥廠社下灰巖礦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并積極向上級申報,對已批項目做好跟蹤服務,施工監督管理工作。
(六)加大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力度。一是科學確定全年征收基數。深入各礦山企業了解各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查閱企業的生產、銷售臺賬,認真分析全年礦產品生產、市場價格行情,科學確定各礦山企業全年征收基數。二是強化手段,確保礦產資源補償費足額征收。嚴格按規定進行補償費計征,做到應收盡收。強化征收管理,要與礦山儲量動態監管、礦山企業年檢等管理環節相配合,建立補償費征收臺賬,加強對采礦權人提供的礦產品產量、銷售收入等資料的監督管理。三是認真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做好補償費征收直報工作,做到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