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管理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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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對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路建設市場遵循公平、公正、公開、誠信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公路建設市場,禁止任何形式的地區封鎖。
第五條本辦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指:
公路建設市場主體是指公路建設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
從業單位是指從事公路建設的項目法人,項目建設管理單位,咨詢、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單位,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機構以及設備和材料的供應單位。
從業人員是指從事公路建設活動的人員。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
第七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組織制定和監督執行公路建設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三)依法實施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市場動態管理,并依法對全國公路建設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四)建立公路建設行業評標專家庫,加強評標專家管理;
(五)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息;
(六)指導和監督省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
(七)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公路建設市場違法行為;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省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路建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管理制度;
(二)依法實施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對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實施動態管理和監督檢查;
(三)建立本地區公路建設招標評標專家庫,加強評標專家管理;
(四)本行政區域公路建設市場信息,并按規定向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報送本行政區域公路建設市場的信息;
(五)指導和監督下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公路建設市場管理工作;
(六)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違法行為;
(七)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省級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路建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
(二)配合省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進行公路建設市場準入管理和動態管理;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進行監督檢查;
(四)依法受理舉報和投訴,依法查處本行政區域內公路建設市場違法行為;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市場準入管理
第十條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市場準入條件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均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公路建設市場實行地方保護,不得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實行歧視待遇。
第十一條公路建設項目依法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項目法人可自行管理公路建設項目,也可委托具備法人資格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進行項目管理。
項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組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技術和管理能力應當滿足擬建項目的管理需要,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收費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和項目建設管理單位進入公路建設市場實行備案制度。
收費公路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或依法核準后,項目投資主體應當成立或者明確項目法人。項目法人應當按照項目管理的隸屬關系將其或者其委托的項目建設管理單位的有關情況報交通主管部門備案。
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項目法人或者項目建設管理單位,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三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試驗檢測等從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有關管理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后,方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對公路建設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作出規定的,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后,方可進入公路建設市場。
第四章市場主體行為管理
第十五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在公路建設市場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嚴格執行公路建設行業的強制性標準、各類技術規范及規程的要求。
第十六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不得違反或者擅自簡化基本建設程序。
第十七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負責組織有關專家或者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或者設計資質的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否采納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批復意見;
(二)是否符合公路工程強制性標準、有關技術規范和規程要求;
(三)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齊全,是否達到規定的技術深度要求;
(四)工程結構設計是否符合安全和穩定性要求。
第十八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按照項目管理隸屬關系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報交通主管部門審批。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批的,不得使用。
第十九條申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應當向相關的交通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圖設計的全套文件;
(二)專家或者委托的審查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的審查意見;
(三)項目法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說明材料。
第二十條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完整齊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經審查合格的,批準使用,并將許可決定及時通知申請人。審查不合格的,不予批準使用,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一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組織公路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不得規避招標,不得對潛在投標人和投標人實行歧視政策,不得實行地方保護和暗箱操作。
第二十二條公路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應當依法投標,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串通投標,不得以行賄等不合法手段謀取中標。
第二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與中標人應當根據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合同,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條款,不得簽訂虛假合同。
國家投資的公路建設項目,項目法人與施工、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的規定,簽訂廉政合同。
第二十四條公路建設項目依法實行施工許可制度。國家和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確定的重點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實施,其他公路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按照項目管理權限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實施。
第二十五條項目施工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項目已列入公路建設年度計劃;
(二)施工圖設計文件已經完成并經審批同意;
(三)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并經交通主管部門審計;
(四)征地手續已辦理,拆遷基本完成;
(五)施工、監理單位已依法確定;
(六)已辦理質量監督手續,已落實保證質量和安全的措施。
第二十六條項目法人在申請施工許可時應當向相關的交通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批復;
(二)交通主管部門對建設資金落實情況的審計意見;
(三)國土資源部門關于征地的批復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復;
(四)建設項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名單、合同價情況;
(五)應當報備的資格預審報告、招標文件和評標報告;
(六)已辦理的質量監督手續材料;
(七)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第二十七條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完整齊備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予以許可的,應當將許可決定及時通知申請人;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八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義務:
(一)項目法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的職責,為項目實施創造良好的條件;
(二)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按期提供勘察設計資料和設計文件。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派駐設計代表,提供設計后續服務;
(三)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組織施工,管理和技術人員及施工設備應當及時到位,以滿足工程需要。要均衡組織生產,加強現場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
(四)監理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配備人員和設備,建立相應的現場監理機構,健全監理管理制度,保持監理人員穩定,確保對工程的有效監理;
(五)設備和材料供應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確保供貨質量和時間,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六)試驗檢測單位應當按照試驗規程和合同約定進行取樣、試驗和檢測,提供真實、完整的試驗檢測資料。
第二十九條公路工程實行政府監督、法人管理、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質量保證體系。交通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負監督責任,項目法人對工程質量負管理責任,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對施工質量負責,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負現場管理責任,試驗檢測單位對試驗檢測結果負責,其他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對其產品或者服務質量負相應責任。
第三十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監督檢查時,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三十一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履行安全管理的職責。
第三十二條發生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后,從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報有關主管部門,不得拖延和隱瞞。
第三十三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合理確定建設工期,嚴格按照合同工期組織項目建設。項目法人不得隨意要求更改合同工期。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縮短合同工期的,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縮短合同工期,但應當采取措施,確保工程質量,并按照合同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第三十四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公路建設資金,做到??顚S?,專戶儲存;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工程款;按照規定的期限及時退還保證金、辦理工程結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遷款,不得擠占挪用建設資金。
施工單位應當加強工程款管理,做到??顚S茫坏猛锨贩职说墓こ炭詈娃r民工工資;項目法人對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時,施工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阻撓和拒絕。
第三十五條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和土地管理的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環境和節約用地。
第三十六條公路建設項目法人、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對勘察設計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提出設計變更的意見,并依法履行審批手續。設計變更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技術標準和設計規范要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設計變更虛報工程量或者提高單價。
重大工程變更設計應當按有關規定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批準。
第三十七條勘察、設計單位經項目法人批準,可以將工程設計中跨專業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設計工作委托給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但不得轉包或者二次分包。
監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轉包。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可以將非關鍵性工程或者適合專業化隊伍施工的分部工程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并對分包工程負連帶責任。允許分包的工程范圍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定,分包的工程不得超過總工程量的30%。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嚴禁轉包。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購或者分割工程。
項目法人和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工程分包的管理,工程分包計劃和所有分包協議須報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項目法人同意。
第三十九條施工單位可以直接招用農民工或者將勞務作業發包給具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人。施工單位招用農民工的,應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將勞動合同報項目監理工程師和項目法人備案。
施工單位和勞務分包人應當按照合同按時支付勞務工資,落實各項勞動保護措施,確保農民工安全。
勞務分包人應當接受施工單位的管理,按照技術規范要求進行勞務作業。勞務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勞務作業再次分包。
第四十條項目法人和監理單位應當加強對施工單位使用農民工的管理,對不簽訂勞動合同、非法使用農民工的,或者拖延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要予以糾正。拒不糾正的,項目法人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交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一條項目法人應當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的規定及時組織項目的交工驗收,并報請交通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第五章動態管理
第四十二條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的動態管理。應當建立舉報投訴制度,查處違法行為,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和省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公路建設市場的信用管理體系,對進入公路建設市場的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在招投標活動、簽訂合同和履行合同中的信用情況進行記錄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四條公路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從業單位應當按照項目管理的隸屬關系,向交通主管部門提供本單位的基本情況、承接任務情況和其他動態信息,并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項目法人應當將其他從業單位在建設項目中的履約情況,按照項目管理的隸屬關系報交通主管部門,由交通主管部門核實后記入從業單位信用記錄中。
第四十五條從業單位和主要從業人員的信用記錄應當作為公路建設項目招標資格審查和評標工作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對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進行的處罰,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部規章已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罰。
第四十七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定,實行地方保護的或者對公路建設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實行歧視待遇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
第四十八條從業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在申請公路建設從業許可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從業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中標無效,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1年至2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尚未構成犯罪的,處中標項目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1年至3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一條項目法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遷款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由有關部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二條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施工質量、施工工期等義務,造成重大或者特大質量和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工期延誤的,取消其2年至5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三條施工單位有以下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由有關部門依法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的;
(二)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和亂占土地的;
(三)違反本辦法規定,在變更設計中弄虛作假的;
(四)違反本辦法規定,不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承包單位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對勘察、設計單位處合同約定的勘察費、設計費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施工單位處工程合同價款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篇2
【關鍵詞】工程項目;項目施工;現場管理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現場管理效果的好壞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因此,如何根據施工的特點,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將施工各要素進行科學、合理地安排,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內有組織、有計劃、有秩序地開展施工,已成為建設者普遍關注的焦點。施工企業管理的重心應轉移到工程項目管理上,實現工程項目管理的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從而全面提升施工單位的管理水平。
1 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的問題與分析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對施工現場要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由來已久,也略見成效,但施工現場管理松弛混亂、“臟、亂、差”現象依然存在,人員傷亡事故屢有發生,嚴重影響了施工的進度和質量,不利于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多數施工企業在現場設立的項目經理部都存在機構不齊全、人員資質偏低、管理制度不全、內部管理混亂等現象,導致工程施工中問題層出不窮,主要表現在技術、材料、設備、安全管理4個方面。
1.1 技術管理
在技術管理上,由于工程項目的特點是線長面廣、工程關鍵點多,管理人員缺乏工作經驗,對新材料、新工藝掌握程度不夠,不熟悉圖紙、缺乏責任心,導致施工現場問題不少,經常是違規施工、不規范施工,工程質量無法保證。
1.2 材料管理
在材料管理上,項目部不能正確預見工程用大宗材料價格的變化趨勢,往往是高價購進,造成材料成本增加。材料用量估計不準,材料組織供應不及時、短缺或進場材料不合格從而導致停工待料。在材料出庫后無人管理,施工時無故損耗嚴重。諸如此類的材料管理問題,直接影響了工程施工成本,使企業遭受經濟損失。
1.3 設備管理
在機械設備管理上,項目部沒有根據工程規模、工期要求和施工總進度計劃制定合理的機械設備需求計劃,出現機械設備配置不合理、進場時間不合適等問題。機械設備操作人員不熟悉設備性能,缺少保養意識,讓設備帶病作業,使設備的利用率低、功效差。其實質是管理部門管理機制不完善,缺少對機械設備的成本管理意識。
1.4 安全管理
在安全管理上,雖然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企業自身都強調要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但是安全事故仍屢有發生,主要還是安全意識不強,各級安全檢查流于形式,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條例不落實,企業對安全不夠重視,安全投入不足。
2 解決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問題的措施與方法
2.1 技術方面
對一個工程建設項目來說,由于所包含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較多,影響工程質量、進度的因素多,施工管理、施工工藝往往比較復雜繁瑣。這就要求施工企業根據投標合同及施工現場的需要,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
2.1.1 組織項目部全體技術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技術規范,做好施工圖紙會審工作,領會設計意圖,完善設計優化工作;在現有資源及氣候環境條件下,編制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以橫道圖或網絡圖表示進度計劃,從大入小,由線及點,確保每一分項工程能納入受控范圍之中。
2.1.2 做好技術交底、進行業務培訓,讓他們掌握新技術、新工藝,熟悉新材料特性,做到正確施工、規范施工,以求保證施工質量。
2.1.3 建立完善的質檢制度,確定科學的質檢手段,定期進行質量檢查,及時發現每一道工序,每一施工工藝是否達到相應的質量驗收標準。根據施工合同要求,積極配合與接受監理、業主及省市質監站的監督檢查,確保工程質量。
2.2 材料管理方面
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種類多、用量大,而且還經常有許多新材料、新產品出現。工程施工中組織好材料的采購和供應,加強材料管理,有效地控制材料用量。
2.2.1 材料供應:市場價格瞬息萬變,項目部材料管理部門必須及時了解國內外建筑市場的材料變化動態。根據施工圖紙,做好材料用量統計,并根據對材料市場的調查確定料源;再根據施工進度組織材料進場,確?,F場材料供應,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2.2.2 材料采購:材料部門應盡早進行市場調查,廣開材料進貨渠道,實行貨比三家,設法從廠家直接進貨,盡可能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材料成本。建立嚴密的計劃和調度體系,實行各項目之間材料統一調劑,加速材料資金周轉,以確保正常施工。
2.2.3 材料發放:項目部應制訂材料出入庫、領用登記臺帳,嚴格按照施工進度憑材料出庫單發放使用,并且對發放材料進行追蹤檢查,避免材料丟失浪費,特別要對鋼材、水泥這兩種材料進行嚴格的控制。對于材料的庫存量,庫管員務必及時整理盤點。
2.3 機械設備管理方面
在工程項目施工中,所需機械設備種類、數量多,如果沒有一套有效的管理辦法,勢必引起混亂,影響進度、拖延工期,導致施工成本增加。只有加強設備管理,減少設備閑置,降低設備使用維修費用,提高設備利用率,才能降低施工成本,使企業取得更高的經濟效益。為此,項目部必須做到。
2.3.1 加強施工設備的優化配置:在工程準備時期,應根據工程施工組織計劃,參照工程量大小、工期長短合理確定所需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和數量,制定出既符合該工程施工組織計劃需要,又能降低設備費用的使用計劃和嚴格的進出場時間表。對于租賃設備,更應加強租賃合同的管理,避免租金浪費。
2.3.2 加強施工設備的使用管理:設備進場后,施工技術人員應了解設備性能、用途及特點,合理地組織調配,盡量提高設備利用率,避免窩工。施工設備使用中,要求設備操作人員正確操作,科學保養,精心維護,增強安全和服務意識,嚴禁設備帶病作業,堅決杜絕為趕工期不保養設備的做法。
2.3.3 加強設備的成本核算:設備管理部門,安排專人負責對各種設備運行臺班、完成工作量、油耗及維修等數據做好收集整理、統計匯總工作,對結果進行分析、評價,考察設備運行效果,及時做出使用方案調整,降低設備使用成本。
2.4 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面
安全是效益之本,它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也關系到職工的切身利益。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項很細致、艱巨的任務,對工程的效益有著極大的影響。做好安全管理,能起到保護施工現場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和工程安全的作用; 能起到減少和避免因意外事故導致巨大經濟損失的作用。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2.4.1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項目部在實際生產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崗位職責,設立安全獎罰措施,將有關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不可人浮于事,要形成人人講安全、重視安全的良好氛圍。
2.4.2 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安全監督檢查是重要的防范手段。除了旬檢、月檢、季檢及年度大檢查外,還應經常進行專項檢查和不定期突擊檢查。
2.4.3 加強安全培訓和安全交底工作:施工進場后,對所有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必須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同時對操作層實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做到不違章作業,不違章指揮,從根本上防止事故的發生。
3 結束語
總而言之,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管理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提高對人力資源優化配置關注度的同時,要注意利用現場管理隊伍在項目進度、安全、質量及成本等方面實施標準化、制度化管理,保障現場管理中各項工作的有序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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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市場經濟;建筑經濟;成本管理
一、前言
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建筑行業逐漸繁盛,許許多多的建筑企業成立,這種時候,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越發激烈,在有限的資源內,建筑企業的生存空間漸漸縮小。建筑企業必須思考出路,只有不斷進取,才能夠保證企業自身的競爭力,讓企業抓住先機,占據地位,獲得較高的經濟效益。作為企業管理者,需要加強建筑企業的經濟成本管理,文章對經濟成本管理問題進行了研究,現將探析結果做出如下闡述。
二、建筑經濟成本管理概述
建筑企業為了獲得更高的經濟效益,必須加強自身的成本管理,加強對成本的控制。成本管理包含的內容十分復雜,先要進行成本的預估,然后計劃控制核算,最后還要進行成本的分析考核[1]。通過這些對成本的分析,能夠幫助企業更好地了解施工過程,獲得對各類資源的直接掌握,能夠通過減少對資源浪費的行為來降低成本,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成本管理對建筑企業來說意義重大,必須做好對成本的管理。而企業在進行成本管理時往往涉及到很多方面的考察,過程非常復雜,為了使成本管理這一過程變得更加完善合理,必須加強對成本管理的探究,使得成本管理過程更加科學,對企業有著更大的幫助。
三、市場經濟下建筑經濟成本管理問題
結合筆者的工作經驗,筆者發現在市場經濟下,建筑經濟成本管理存在以下幾種問題:1.經濟管理意識薄弱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企業與企業之間的競爭越發強烈。然而,這種時候,我們發現經濟成本的管理能力并沒有跟上市場的變化,許多問題逐步顯露出來。這些管理上的問題使得企業的發展受到了制約。目前的的經濟成本管理中最為典型的問題就是建筑企業的經濟管理意識薄弱,很多時候,企業的管理者并沒有非常重視經濟成本管理的問題,目光較為短淺,沒有整體的眼光,不能從整體角度來為企業節約成本[2]。2.企業人員素質偏低整體來看,建筑企業的人員素質偏低,這種素質的低下既表現在管理者身上也表現在施工工人身上。很多時候,管理者無法真正落實管理工作,而施工工人缺乏對成本的控制意識。即使管理者希望加強經濟成本管理,卻也會因為個人素質的限制而使得管理工作缺乏有效性。很多時候,建筑企業應對這類情況都是加大投入,不管是人力還是物力,然而卻沒有想過加強培訓工作,提高人員素質,這就使得企業成員無法為企業的成本控制做出有利的影響。3.成本管理方向不明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建筑企業對成本管理這一塊沒有太大的研究,整個成本管理的過程都是停留在表面,僅僅是降低成本,而沒有整體發展的角度,沒有看到成本的發展,對于成本方向指向不明。這就使得,企業很多時候做出的經濟成本管理是不能滿足企業整體需求的,不能帶動企業長遠發展,長期為企業創造經濟效益。4.成本管理體制不全目前,很多建筑企業沒有完善的成本管理體系。這可能表現在企業沒有專門的部門對成本進行管理,成本管理只是掛在財務部門下的一個分支,沒有非常重視。也可能表現在企業的成本管理部門較多,成本管理的過程較為混亂,不能得出有效的成本管理結果[3]。與此同時,很多企業缺乏完善的獎懲機制,無法利用有效手段提高企業成本管理者的積極性。另外,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監督,往往監督工作沒有真正貫徹落實。
四、加強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的辦法
為了加強建筑經濟成本管理,筆者探索出了以下幾種辦法:1.樹立正確的經濟成本管理觀念作為建筑企業,必須樹立正確的經濟成本管理意識。需要將對經濟成本的管理貫穿在工程的全部流程之中,從招標開始要對經濟成本有一個合適的掌控,在施工之前就要對成本進行科學預測,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做好成本的監控,而在施工結束后,要對成本控制情況進行研究[4]。作為成本管理者,必須擁有很高的專業素質,能夠對成本管理有正確的認識。2.加強經濟成本管理團隊的建設企業需要不斷引進管理人才,可以從各大高校進行人才引進,也可以從社會上進行招聘在人才引進時,需要對應聘者的能力做出全面的考察,而在人員入職以后,要定期進行培訓,提高人員的專業素質,讓人員不斷學習新的知識,跟上時代的潮流,另外,可以定期進行人員的考核,并善用獎懲,激勵人員努力進步。3.健全經濟成本管理體系為了完善成本管理體系,需要設置專門的管理部門,同時,部門人員的分工一定要明確,不能交叉,否則容易出現混亂,分工一定要合理,幫助企業全面協調。當然,完善的獎懲機制能夠提高企業人員的積極性,而完善的監督體系能夠規避很多成本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小問題,讓成本管理更有效果。4.嚴格對施工成本進行控制企業需要嚴格控制成本,當然,這種成本控制是在保證企業施工質量的基礎上,企業不能為了節約成本而忽視工程的質量,否則會損害企業的形象,反而對企業的發展不利。企業應該保證施工質量,對施工過程中用到的材料等進行嚴格把控,保證每一步驟的質量,讓企業實現最大的效益。
五、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必須加強建筑企業對經濟成本的管理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夠讓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而目前建筑企業的經濟成本還存在的管理意識薄弱、管理者素質低、管理方向不明以及管理體制不完善的問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必須樹立正確的經濟成本管理觀念,加強經濟成本管理團隊的建設,健全經濟成本管理體系,嚴格控制經濟成本。希望文章列出的問題能得到管理者警惕,加強成本管控,為企業創造更高的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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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敬亞茹.探析市場經濟下建筑經濟成本管理[J].四川水泥,2017(5).
[3]張峻銘.探析市場經濟下建筑經濟成本管理[J].信息化建設,2016(3).
篇4
一、指導思想
廠機關分會創建學習型科室的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廠兩會精神,在機關確立人人學習、終身學習的機制,努力轉變學風、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促進機關干部不斷提高理論政策水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工作能力,努力創建更加高效、廉潔的職工滿意的機關,為我廠改革、發展和穩定提供有力保障。創建學習型機關是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關鍵在于確立全新的學習體制和學習機制。要把學習和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使“學習工作化,工作學習化”。學習的目的是以提高工作能力、科學決策能力和領導水平為出發點,從轉變職能、改進作風、搞好服務、提高效率入手,加強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能力素質教育是學習型機關的重要特色,是學習的最終目的。學習重點要因人而宜,使學習內容突出各科室特點,要從我廠機關實際出發,從而引導各個層面的人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好學習內容,提高學習興趣。創建學習型科室,要堅持整體部署,抓點帶面,分類指導,逐步推進的原則,力爭在年內全部建成學習型科室。
二、總體目標
采取“明確學習重點,落實學習計劃,創新學習內容,完善學習機制”等措施,在創建學習型科室過程中力求一個“高”字,即按照政治上高標準、思想上高境界、業務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的目標,加強機關干部的學習教育,努力建設一支學習型的機關干部隊伍,使廠機關成為全廠學習型組織的典范。
三、學習內容、措施和要求
(一)學習的主要內容:
一是抓好十六大和廠兩會精神的學習。緊緊圍繞我廠改革和發展的實際。重點抓好十六大及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學習、《》的學習和《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學習。
二是抓好市場經濟知識的學習。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習市場經濟知識的學習。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學習市場經濟理論,掌握市場經濟規則,提高探索和把握現代化建設規律的能力。突出抓好市場營銷知識的學習,了解營銷規則、程序和操作方式,加快與國際經濟接軌步伐,提高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抓好“五學”教育,即“學電腦、學外語、學科技、學經濟、學法律”知識。第一是電腦學習。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培訓教育,使45周歲以下機關干部職工的電腦應用水平達到初級以上,其中30%達到中級以上,能夠熟悉計算機技術,熟練掌握辦公自動化的技能。單位之間通過網絡無紙化辦公達到一定程度。第二是外語學習。通過培訓教育,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使機關大部分干部職工掌握基本的、簡單的日常用語。第三是科技知識學習。達到與時俱進,不斷更新。
四是抓好法律知識的學習。通過普法教育,組織和動員機關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各項法律法規,全面完成干部法律法規知識培訓任務,增強干部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提高機關干部依法辦事、依法管理的水平。
五是學習經濟知識,本部門專業知識。根據本單位、本行業和本崗位的工作特點和要求,組織干部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學習經濟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開展專業知識的培訓教育,促使機關干部職工鉆研本職業務,提高專業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學習的措施和要求
一是深入搞好思想發動和學習動員。要層層開會,研究布署,認真搞好創建學習型科室的思想發動工作和學習動員,提高每個機關干部職工對創建學習型科室的認識,把思想統一起來。要增強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自覺地投身于學習型機關科室的創建工作中來,促進機關作風轉變,提高機關工作郊率、服務質量,建設高效的學習型機關。
二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各科室要結合各自實際,按照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要求,制定嚴格的學習制度,制定創建學習型機關的學習規劃和季度、年度學習計劃,并根據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不斷地加以充實和完善。每個干部職工要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訂出自身學習計劃,既要有學歷培訓的計劃,也要有專業知識和計算機操作、外語、普通話等基本技能的學習計劃。保證學習時間,單位集中學習每月不少于1次,黨員干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每周不少于1次,自學時間每月不少于20小時。要嚴格考勤請假制度,落實領導責任制,及時檢查集體、個人的學習情況,保證學習效果。領導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撰寫3篇高質量的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普通黨員干部每人每年至少撰寫2篇調研報告或體會文章。機關黨支部對學習情況每季通報一次。
三是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創建學習型機關要采用多種方式和形式。主要采取集體學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發揮機關黨小組、工會活動室、信息網絡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各種媒體的作用,廣泛利用輔導報告、短期培訓、開辦講座、電化教育、參觀考察、讀書活動、演講活動、知識競賽、體會(經驗)交流和理論研討會等各種學習形式,廣開思路,拓展新的學習方法,設計新的學習載體,增強學習的參與性、吸引性和實效性,保證創建學習型機關科室各項目標任務的完成。
四是領導帶頭、率先垂范。要把學習當作是一種修養、一種覺悟、一種境界,自覺地帶頭參加各種學習并首先成為學習型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堅持和發揚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認真撰寫學習論文,提高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要充分發揮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在建設學習型機關科室工作中的示范和導向作用,使學習型科室創建工作搞得扎扎實實、富有成效。
從現在起,各科室部門要把創建學習型機關科室列入重要工作議事日程,要統籌安排,分段實施,秩序漸進,典型引路,整體推進。要妥善處理好工作與學習的關系,緊密結合本職工作實際,創造性地抓好學習型機關科室的創建工作,切忌形式主義。要積極支持和有效組織機關干部職工參加各類有助于提高思想素質、有利于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水平的學習培訓及參觀考察,為機關干部職工創造良好的學習條件。要加大對學習的投入,加快辦公自動化建設步伐。
四、考評標準和方法
(一)學習型科室基本標準:
1、學習型科室機構健全。學習活動責任明確,動員及時,有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措施有力,各種學習材料、記錄齊全,要求每人有學習筆記本。
2、各項學習制度比較健全。做到機關集體學習有規劃、個人學習有計劃,執行學習制度能持之以恒。
3、有學習教育的設施和場所。重視學習陣地建設,能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廠現有的閱覽室、宣傳窗、電腦網絡等開展各種形式的學習教育。
4、學習載體比較實在。堅持自學與“團隊學”相結合,重點學與全面學相結合,崗位培訓與學歷教育相結合,創新1—2項學習載體,拓寬學習渠道,提高學習效果。
5、學習氛圍濃厚。終身學習理念基本確定,形成互幫互學共同提高、和諧向上的新風尚。
6、學習效果明顯。完成年度創建目標,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明顯增強,綜合素質明顯提高。35周歲以下干部一般要達到大學專科畢業學歷。
(二)學習型先進科室考評方法。版權所有
1、自評申報。各科室結合年終工作總結,按照建設學習型機關實施意見要求,對照建設學習型科室基本標準,進行實事求是的自我評價、總結,形成書面材料,提出申報意見,上報機關工會。
2、考評檢查。由機關工會組成考評小組,對創建學習型科室的單位進行達標考評。(1)在各單位自評申報基礎上,對照評選條件進行材料審核。(2)自評申報材料經審核后,考評組采取聽匯報、查學習記錄和學習陣地,召開座談會等形式進行考核檢查和評估,并對考評情況進行整理、匯總。
3、綜合審定。由機關工會在考評檢查基礎上綜合各方面意見,向機關黨支部和廠“創爭”活動辦公室匯報考評情況,考核分在90分以上,評定為優秀單位;80—90分的,評定為良好單位;60—80分的,評定為合格單位;60分以下為不合格單位??己私Y果予以通報。
4、命名表彰。對優秀單位由廠“創爭”活動領導小組命名為“學習型機關先進科室”,予以表彰獎勵。對不合格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表彰獎勵的部門、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如出現嚴重問題或者一票否決的問題,視情節分別予以限期整改、通報批評或撤銷其先進單位稱號處理。
篇5
產品監視和測量規定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為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驗證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確保沒有滿足要求的產品不得放行和交付給顧客,特制定本文件。
1.2本文件規定了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的管理職責、程序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適用于本公司采購、外包、生產過程的產品和成品的監視和測量過程。
2引用標準
GB/T19000-20__質量管理體系基礎和術語(idtISO9000:20__)
GB/T19001-20__質量管理體系要求(idtISO9001:20__)
Q/SHYG01.01Z-20__質量手冊
Q/SHYG02.02T-20__記錄控制程序
Q/SHYG02.04Z-20__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術語和定義
本文件采用GB/T19000-20__標準的術語和定義。
4職責
4.1質量部負責產品監視和測量的歸口管理,負責制定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提出對采購、外包、生產的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要求,負責按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采購、外包、生產的產品質量特性進行監視和測量。
4.2采購部負責將采購/外包過程產品向質量部提出進貨檢驗和驗證。
4.3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負責對其生產的產品的質量特性進行自檢,并按規定的時機向質量部提出交檢。
5管理內容和方法
5.1產品監視和測量的策劃
5.1.1技術部應在產品實現的策劃過程中,確定產品所要求的驗證、檢驗和試驗活動以及產品標準等接收準則。
5.1.2質量部按檢驗、試驗、驗證要求及產品的接收準則,制定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應規定檢驗和試驗的內容,以驗證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
5.1.2.1產品的檢驗和試驗、及驗證的階段和時機。
a)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進貨檢驗和驗證;
b)在供方處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驗證;
c)生產過程產品的檢驗和試驗;
d)產品的最終出廠檢驗和試驗;
e)需要時,產品的型式檢驗。
5.1.2.2檢驗和試驗及驗證的內容。
a)檢驗和試驗項目、檢測方法;
b)取樣/抽樣的方法;
c)需要測量的產品質量特性參數及需要的測量設備;
d)檢驗和試驗所必需具備的環境因素;
e)檢驗和試驗的操作方法
f)規定或引用產品的驗收準則/產品技術標準;
g)規定應實施的檢驗和試驗記錄。
5.1.2.3對于必須在生產過程中實施的檢驗和試驗,應規定檢驗的時機。
5.1.3對于產品標準要求的型式檢驗,質量部應按規定的周期實施自檢的項目,委托專業檢驗單位進行其他檢驗項目。
5.1.4當產品需要進行型式檢驗等本公司不具備條件的檢驗和試驗過程時,質量部應委托具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質量部應對試驗單位的試驗能力進行調查、評價。
5.1.5對于合同要求由顧客或其指定的代表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實施監造時,質量部應作出相應的安排,并通知銷售公司、生產部按規定的時機提請顧客或其代表實施監督檢查。
5.1.6對于產品質量監督部門要求實施的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質量部應按規定的檢驗時機和抽樣數量,提請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實施檢驗。
5.1.7質量部應對檢驗人員提出培訓要求,由行政部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頒發資格證書,檢查員應持證上崗。
5.1.8總經理應以文件形式,對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各級檢驗人員,授權其開展檢驗和試驗工作,并發給檢驗專用印章。
5.2產品監視和測量的實施
5.2.1對產品的監視和測量的要求
5.2.1.1質量部應按產品檢驗規程的要求,在采購、外包、生產過程中對產品質量特性進行檢驗和試驗。
5.2.1.2通過檢驗和試驗,檢驗人員應驗證規定的產品要求是否得到滿足,并對驗證合格的產品出具放行證明。
5.2.1.3對經檢驗和試驗后,驗證不合格的產品,應按Q/SHYG02.04Z-20__《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規定進行控制。
5.2.2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的進貨檢驗
5.2.2.1采購部在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公司后,應填寫入庫單,并附以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提請質量部進行進貨檢驗或驗證。
5.2.2.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檢驗或驗證。
5.2.2.3采購/外包過程產品經檢驗或驗證后,檢查員應對檢驗結果進行記錄,并
在入庫單上簽字或蓋章,交采購部辦理入庫手續。
5.2.3在供方現場進行的驗證
5.2.3.1根據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控制的要求,需要在供方現場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驗證時,質量部應規定驗證的項目和要求。
5.2.3.2采購部應在采購/外包合同或采購/外包協議中規定本公司在供方現場進行驗證的安排,和驗證后的放行方式。
5.2.3.3采購部應按規定的時機通知質量部到供方現場實施驗證。質量部應指派檢查員到供方現場對采購/外包過程產品進行驗證,并實施記錄。
5.2.3.4對于在供方現場進行驗證并合格的產品,在進貨時可以減少對其進行的檢驗和試驗項目。
5.2.4生產過程產品的檢驗
5.2.4.1加工工段、裝配工段、鉚焊工段應對生產過程的產品進行自檢,并按規定的時機提請質量部檢查員進行檢驗和試驗。
5.2.4.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對生產過程的產品進行檢驗和試驗,并實施記錄。
5.2.4.3生產部對經檢驗和試驗合格的產品推動工序,或進行裝配。對于不合格的產品,生產部不得推動工序,并按不合格品評審確定的處置意見進行處置。
5.2.5出廠成品的最終檢驗和試驗
5.2.5.1生產部應在生產過程完成后,提請質量部對成品進行最終出廠檢驗和試驗。
5.2.5.2質量部應按檢驗規程/檢驗計劃實施產品的出廠檢驗和試驗,并填寫產品出廠檢驗記錄,對合格品簽發合格證。
5.2.5.3質量部應確保在簽發合格證,準予產品交付前,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規定的全部檢驗和試驗項目均已完成,并經驗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接收準則的要求。
5.2.5.4在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中規定的檢驗和試驗活動圓滿完成之前,不得放行產品和向顧客交付
產品;在得到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人員的批準,或按合同或法律法規規定得到顧客的批準時,可以例外。5.2.5.5對于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產品,由質量部進行自檢,并提請具有資格的試驗單位進行試驗。質量部應接收試驗單位的試驗報告,并對試驗結果進行驗證。
5.3檢驗和試驗記錄
5.3.1對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應進行記錄,并能提供清楚地表明產品(原材料、零配件、整機產品等)符合產品技術標準和接收準則要求的證據。
5.3.2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記錄應由經過授權的檢驗人員簽字或蓋章。
5.3.3產品的主要檢驗和試驗項目的記錄、出廠檢驗記錄等應按產品出廠編號整理
形成產品質量檔案,并由質量部歸檔保存。
5.3.4各類產品的檢驗和試驗記錄應按Q/SHYG02.02T-20__《記錄控制程序》文件規定進行控制。
6形成的文件和記錄
6.1產品檢驗規程/檢驗計劃
6.2檢查員資格證書
6.3檢查員授權書
6.4入庫單
6.5供方提供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
6.6采購產品進貨檢驗記錄
6.7采購產品進貨驗證記錄
6.8供方現場對采購產品驗證記錄
6.9零部件檢驗記錄
6.10零部件尺寸形狀檢驗記錄
6.11產品出廠檢驗記錄
6.12產品型式檢驗記錄
6.13產品合格證
篇6
外周靜脈置入的中心靜脈導管(Peripherally Inserted Central Venous Catheters 簡寫PICC)是由外周靜脈(貴要靜脈、肘正中靜脈頭靜脈)穿刺插管,其尖端位于上腔靜脈或鎖骨下靜脈的導管。能為患者提供一條快速、安全的輸液通道。我科2007~2012年300例接受PICC置管術的患者,經精心護理,取得滿意效果?,F將護理體會報告如下。
本組300例,其中男180例,女120例;年齡20~75歲。置管時間為14~120 d,平均置管時間為70 d。300例一次置管成功率為98%,1例因穿刺誤入肱動脈后穿刺失敗、1例感染予以拔管,不成功率2%。
1 置管中常見并發癥的預防和處理要點
1.1 穿破血管 ①準確評估患者情況,選擇合適血管。目前公認貴要靜脈、肘正中靜脈為PICC置管首選靜脈。因為頭靜脈其前粗后細,導管易造成反折,增加置管難度。②穿刺時動作要輕柔、準確,送管時不要過猛。最佳穿刺點為肘窩下2橫指處,穿刺點過低則血管相對較細,易引起血液回流障礙或血管損傷,過高則可能損傷神經及淋巴回流系統。
處理:PICC穿刺針相對普通輸液針頭較粗,加上在外周穿刺,所以在進針時未碰見血管,可將止血帶稍下移(接近穿刺點)以便膨脹血管,也可在穿刺前用毛巾熱敷所選擇的血管使其更充盈。
1.2 導管堵塞 穿刺時間過長,患者年齡偏大,血液粘稠度高,凝血時間短。
處理:在穿刺前可將導管注滿肝素鹽水后再穿刺。
1.3 送管不暢 導管前端觸及靜脈瓣。
處理:可將導管往外退2 cm左右再轉一圈避開靜脈瓣送管,在腋窩處扎止血帶或導管接注射器,邊推鹽水邊送管,但必須確定導管在血管內。
1.4 誤傷動脈 穿刺過深,誤入動脈。因肱動脈靠近貴要靜脈中段及貴要靜脈,穿刺前確定動脈的位置,固定好患者的手臂和靜脈,尤其對于太瘦的患者要注意,考慮使用影像導引穿刺技術。
處理:退出穿刺針,局部按壓30 min,再加壓包扎止血,定時觀察穿刺點有無出血。
1.5 心律失常 導管尖端位置過深所致,進入心房或心室。穿刺前應準確測量長度,避免置入過長。
處理:當患者感到心口不適時,立即退出導管5~10 cm。待患者心電圖轉復為正常心律,情緒穩定,X光胸片確認導管位置后,再行穿刺。
1.6 神經損傷或刺激 因臂叢神經較豐富,穿刺時可損傷尺神經、肘正中神經和橈神經。
處理:當患者感到手臂發麻,發軟、麻刺感或完全不能動彈,要立即拔針,通知醫生,評估患者手臂的活動能力。
2 置管后常見并發癥和處理要點
2.1 液體輸入不暢 導管只有一末端孔,如末端孔頂到血管壁,回血抽不出且液體滴入不暢。
處理:將導管外抽1~2 cm,如再不行將導管外端轉幾圈,避開靜脈壁。
2.2 靜脈炎 機械性靜脈炎與選擇導管的型號和血管的粗細不當有關,穿刺側肢體過度活動。
處理:濕熱敷30 min/次,間隔半小時一次,抬高患肢,避免劇烈活動[1]。或使用紫外線治療儀,在15 cm的距離使用,每次不超過15 s,1次/d。
2.2 血栓性靜脈炎 與選擇導管的材質、型號和血管的粗細有關(導管外周形成血栓)與穿刺時損傷血管內膜有關。
處理:不能急于拔管,以免產生活動栓子。絕對臥床休息,抬高患肢超過心臟水平,局部熱敷,必要時可用彈力襪或彈性繃帶包扎。遵醫囑使用抗凝劑或溶栓劑,于患肢靜脈點滴。
2.3 感染 與穿刺點、導管接頭、靜脈滴注藥物污染、無菌技術及不及時換藥有關。
處理:當患者出現發熱,寒戰,穿刺點發紅,變硬,疼痛,有滲出物,應抽血培養對比(外周取血和經由導管取血)并拔管。遵醫囑給予抗生素治療。
2.4 導管阻塞 藥物配伍禁忌,之間不相溶,未經鹽水沖管就肝素封管,導管末端位置不對或導管發生易位,血液處于高凝狀態等。
處理:及時用生理鹽水脈沖式沖管,若無法緩解,用5000U/ML尿激酶,注入1 mL,保留30 min,回抽后,立即用20 mL以上生理鹽水脈沖沖管。
2.5 前臂水腫 加壓時繃帶纏繞過緊,關系或側支循環不良引起。
處理:適當調整繃帶松緊,防止穿刺側肢體受壓,適當抬高穿刺側肢體。
2.6 導管損傷 不正確的固定導管、注射壓力過高、置管側肢體量血壓、針或其他利器的意外損傷。
處理:體外部分的損傷可以用廠家配備的零件修復,如不能修復,要考慮原味更換導管或拔管。
2.7 導管拔出困難 血管痙攣或收縮、靜脈炎、血栓形成、感染,導管易位。
處理:將導管末端保持在適當位置預防血栓的形成,拔管時動作輕柔、緩慢、逐漸拔出。如感覺阻力很大,應停止拔管,考慮行放射檢查,確定導管的走向和位置在操作。
3 結果
300例患者行PICC置管術,由于術前準確評估,術中謹慎操作,術后嚴密護理,其中一例誤傷肱動脈,穿刺失敗;一例感染,給予拔管外,其余均留置良好,298例患者中穿刺失敗較前減少96%,感染較前減少95%,管道留置時間較前增加92%。
4 結論
PICC技術穿刺程序簡單,易于掌握,價格合理,既消除患者反復靜脈穿刺的痛苦,又極大地減輕醫護工作量,并降低感染的危險②,對長期輸注刺激性藥物、長期反復靜脈輸液、化療患者尤為適用,所以護理人員必須充分掌握PICC置管術的操作程序及并發癥的預防和處理,為患者的治療提供強有力的保證。
參 考 文 獻
篇7
關鍵詞:房建工程;施工現場;技術管理;不足;解決辦法
中圖分類號:TL372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如今我國的工程建設行業尤其是房建工程行業的發展迅猛。雖然我國工程建設行業經過了幾十年發展以后雖然有了一定的技術經驗積累,但是如今我國工程項目建設依舊存在著建設項目時間周期長、環節繁多、效率低、經濟與技術管理不合理、管理方法落后等很多的問題,這些問題都嚴重的制約著我國建設行業參與企業與國外企業之間的競爭力。所以必須要對相關的問題進行探討分析。
1、房建施工技術管理現狀
1.1材料設備管理中的問題
材料是建筑的基礎,現代化房建用途不同,所用的材料也千差萬別,加上各種新型材料日新月異,種類繁多,管理十分復雜。如果購置時質檢把關不嚴、儲存方式不合理,很容易出現材料不能及時供應等情況,或導致材料性能下降,或與工程技術要求不相符。各項機械設備、電氣設備也是施工中不可或缺的元素,由于制度不健全、監督不嚴,存在著違規操作等不規范行為,對工程質量極為不利。
1.2安全管理不足
安全是建筑行業首先應考慮的因素,如果安全沒有保障,一切工作都很難開展,而且后果無法估計。除了安全意識薄弱,技術管理不當也是引發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房建有很多高空作業,自身就帶有一定的危險,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然而實際施工時高空墜物的情況頻頻發生,對地上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沒有按照規定標準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埋下了安全隱患,其他如腳手架搭設不合理、消防器材起不到實際作用等,都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而且在施工現場違規使用電器、私拉亂接電線的情況也并不少見。
1.3監督力度較弱,規范化程度低
技術管理有一定的標準,要想保持在這個標準之上,必須加大監督力度。但顯然,目前房建施工中往往是監督不力,如監督不夠全面、監督機制不嚴等。以至于很多錯誤的技術操作都沒能及時發現,也就無法糾正,最終發生安全事故。各種技術要想更好地應用于施工,充分發揮原有的效用,必須保證其規范化。但不少施工人員都沒有經歷過培訓,在實際操作中動作不規范,而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又多流于形式,極易威脅到施工人員的安全。
1.4施工人員的問題
施工人員是技術的具體實施者,施工技術更新速度較快,且越來越多的現代化高科技應用其中。而許多施工人員主要依靠經驗行事,難以接受新技術,加上自身能力有限,不能盡快掌握新技術的應用,對新設備的性能也不熟悉。
2、技術管理在房建管理中的意義
對一個工程項目而言,質量、安全、成本、效益是考慮的重點。沒有先進的技術和專業的管理,施工質量就無法保證,如流程不規范、檢測不嚴格等,都對工程質量不利。另外有一些新技術、新方法,在應用時需要結合實際情況而定,否則難以發揮效用,所以必須做好技術管理工作;如果技術不規范,施工中極有可能導致施工方案的改變,甚至會將已完成的部分拆掉重建,這必然會增加施工成本,給建設單位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此外,在規劃階段,會對工程建成后的效果有所預估,若技術方案沒有得到優化,可能導致資源無法合理配置,從而達不到預期效果。可見,有效的施工技術管理對工程質量、效果及經濟成本都有著直接影響,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3、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探析
3.1地基施工技術分析
我國如今房建工程地基處理通常采用深層攪拌法進行處理,經過長時間的驗證深層攪拌法確實能夠有效加固地基,提高地基的整體性以及穩定性,也能夠最大限度上減少由于地基土質不穩定導致的地基沉降。因為利用水泥、石灰等材料與深層地基中的軟粘土進行充分的攪拌混合能夠通過一系列的作用,對原本松軟、流動性強、強度低的地基起到良好的加固作用。
3.2結構施工技術分析
我國建筑建筑形式已經從上個世紀的磚混結構建筑逐漸發展到了框架結構施工以及鋼結構施工的時代。如今建設中的工民建筑絕大多數都采用了框架剪力墻結構或者鋼結構施工技術??蚣芙Y構簡單理解,就是直接利用梁柱來組合構建的結構,這種結構中墻體都是不需要承重的因此能夠大量的減輕建筑自重提高穩定性,有良好的經濟性。而鋼結構建筑在建筑質量減輕建筑抗震性能提高等方面都展現出了優勢。
3.3混凝土施工技術分析
如今房建工程混凝施工多采用商用混凝土,工程施工中一般也分為現澆混凝土施工和預制混凝土施工。尤其在框架結構建筑的施工過程中往往會采用預制裝配式的結構施工技術,通過預制混凝土構件進行組裝完成建筑的建設施工;或者進行大體積混凝土的現澆,并通過良好的養護來提高建筑的質量。
4、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技術問題及解決措施
4.1房屋基礎處理中的不足與注意事項。調查數據結果顯示,大多數房屋建筑單位在進行施工的同時,并沒有出具具體的地址勘察報告,只是以附近原有建筑當時的設計資料作為參考進行設計,單憑這一點在施工層方面而言,就對整個工程的安全帶來了極大的威脅。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在設計地基與其基礎時必須做到合理、安全適用,只有正確對所選工程地址的地質地貌進行勘察,在進行設計圖紙時必須將影響因素考慮周全、特別是對勘察后得出的相關數據,一定要加以研究并利用。與此同時,應使用不同的方法來對待不同的地基,并對其進行科學的處理以絕后患。如今,許多建筑單位都是憑著經驗來做,其做法欠缺科學性,我們對地質土壤層結構必須采取科學的方法進行分析,以便發生狀況時可以采取不同的應急措施。如果所測地基地質為淤泥,并且有著較薄的上層土,因此在具體的施工過程中藥避開淤泥層;如果其地基為垃圾廢料,但是其相對密度較好時,可將這一層作為持力層,但是針對一些生活垃圾,則不可以在不被處理的情況下作為持力層。特別應該注意的是,在進行地基處理方法的選擇時,最好的辦法是依據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建筑結構類型、四周環境條件以及施工條件等進行綜合的分析對比從而找出最佳方案。
4.2房屋滲水問題及解決措施。造成房屋滲水的原因有多種,其中常見的有:材料質量問題、惡劣的施工技術、管理維護不周等都會對房屋的防水功能造成影響,其中最主要的還是建筑防水工程質量惡劣,它是造成房屋滲水的直接原因。要想解決這一問題,建筑單位就必須對防水工程質量的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工程質量。因此,要求我們在完成設計脈絡以后,就要選擇質量上乘的材料,同時還要對設計或施工中的薄弱環節加以強化,在整體上提高建筑的防水性能。在選擇材料上,其性能質量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否則不允許使用。
4.3房屋存在墻體裂縫問題以及其解決措施?;炷潦┕げ贿_標是造成墻體裂縫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混泥土在沉降時被阻斷,導致混泥土塑性沉降因此出現了裂縫。另一方面是溫度引起的,其主要是因為在澆筑以后,內部的熱量散發不出去,導致了內部溫度升高,其表面溫度又擴散的很迅速,從而導致了內外溫度的差距很大,從而使得混凝土表面生成的很大的拉應力和溫度梯度。對于第一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降低混泥土的塌落度,那就是在施工中高度確?;炷恋木鶆蛐?,且嚴禁過振和加水;而在處理溫度應力這一問題時,應控制內部熱量的散發,降低澆筑溫度,同時避免混凝土對外界熱量的吸收,在運輸時要特別注意遮陰處理,禁止混凝土自然升溫。
結語:技術管理在房建施工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與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和經濟效益密切相關,必須加強重視。然而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在實際管理中存在著不少問題,需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予以解決。
參考文獻:
[1]蔣仁立,鄔微楷.論加強施工現場技術管理的途徑及其重要性[J].房建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3,03:15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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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目標,制定合同文本體系建設工作規劃
2007年初,省局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全省工商系統合同文本體系建設工作目標:依托工商合同服務、監管職能,建立公平合法、種類齊全、覆蓋廣泛、監管有力的合同示范文本體系,通過強力的宣傳和推行措施,促使合同示范文本成為全省市場交易的主要媒介,增強市場主體合同法律意識,保護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根據工作目標,合同處制定了合同文本體系建設三年工作規劃:2007年,廣泛動員部署,建立系統層級制訂,推行合同文本工作制度,探索格式條款點評監管方式,啟動合同示范文本庫建設;2008年,全省工商系統形成層級制訂合同文本格局,建立初具規模的合同示范文本庫,拓展多條合同示范文本發放渠道,深入開展格式條款分類監管:2009年,建立起我省合同文本制訂、修訂、、推行和監管工作機制,合同示范文本覆蓋全省主要經營行業,形成格式條款分類監管權威。
二、夯實基礎,積極制訂合同文太
合同文本制訂是合同文本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合同文本的制訂包含制訂合同參考文本、示范文本和建立合同示范文本數據庫三個方面。
(一)市州局制訂合同參考文本。根據省局部署,全省工商系統工商所(基層分局)修訂合同文本,縣級工商局制訂合同文本,市州工商局制訂推行合同參考文本。全省工商系統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實際、突出本地特色制訂、推行合同文本。利用合同文本服務企業發展,介入市場監管。目前,全省工商系統初步形成了層級制訂推行合同文本工作格局,各市、州、直管市、林區共制訂合同參考文本184種。
(二)省局制訂合同示范文本。省局制訂、推行農產品等合同示范文本10種。一是省局根據我省農產品生產經營特點,在市州局制訂的合同參考文本的基礎上,制訂、了茶葉、水產品(魚類)、生豬、油料、瓜果、食用菌、種子、肥料,農藥9種涉農合同示范文本,在全省推行使用。二是與省建設廳聯合對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進行修訂,聯合向社會《湖北省建設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是開展進場經營食品安全合同示范文本調查研究,部署荊門、孝感市工商局起草文本并組織試行。荊門市局制發了《荊門市農副產品零售市場食用農副產品流通安全合同》,在轄區農產品市場試行,共簽訂合同406份。四是與省直機關事務局聯合起草《湖北省直機關職工住宅買賣合同》,經征求多方面意見和組織專家論證,已在省直公務員小區一期房銷售中使用該示范文本。
(三)建立合同示范文本庫。在省工商局門戶網站和省企業信用促進會網站開設“合同示范文本”專欄,收集歷年國家工商總局和省工商局的合同示范文本,分類錄入上傳,為社會群眾提供合同示范文本免費下載使用。目前。共上傳合同示范文本55種,社會群眾點擊量和下載量不斷增加。
三、依托職能,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文本重在推行使用,全省工商系統立足職能,多渠道、多形式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截至2007年底,全省推行各類合同示范文本302659份。一是加強合同示范文本宣傳。全省工商系統開展各類合同文本宣傳活動160多場次,廣泛宣傳《合同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經濟合同示范文本管理辦法》,增強市場主體合同法律意識,推廣合同示范文本。二是組織合同法律法規培訓等活動,引導企業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全省工商系統共組織開展企業合同管理座談會、培訓班310場次,其中,省局開展國家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培訓班兩次。培訓活動評析合同糾紛和案例,講解合同示范文本特點,使企業了解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重要性。三是開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動,推行合同示范文本。把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作為“守合同重信用”的必要條件,要求申報企業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必須達到100%。四是與有關部門聯合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在與旅游、建設、農業等部門聯合制訂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礎上,與其通力合作,整合職能,聯合推行或多渠道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四、強化措施,加強格式合同監管
篇9
第一類是通過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開展的信貸資產與非信貸資產流轉模式,該模式為銀監會主推。2016年8月末余額為451.9億元,比年初增長91.97%。
第二類是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的銀行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業務(CLO,Collateralized Loan Obligation,也稱擔保貸款憑證,CLO實質也是資產支持證券ABS的一種形式),該模式為中國人民銀行主推,2016年6月末,此類業務余額為3589.89億元,比年初增長25.3%。
第三類通過交易所和場外私募市場開展的資產證券化業務(ABS,Asset Backed Security,在此特指按照證監會相關管理辦法在交易所公募或私募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對于銀行以非信貸產為主且體量較小,該模式為證監會主推,2016年6月末,通過對滬深交易所的信托收益權業務推算業務余額為500億元左右,比年初增長60%。
其中,第一類模式為商業銀行表內資產未經證券化即直接流轉,后兩類模式為商業銀行表內資產實現證券化后的發行與轉讓。商業銀行上述三類表內資產轉讓業務模式異同點對比情況見表1。
通過商業銀行上述三類表內資產轉讓業務三類模式主要比較分析,得到以下三個結論。
結論一:現階段三個交易市場相對割裂,不同市場的監管機構和參與主體存在差異。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由中國銀監會監管,銀行間債券市場由人民銀行監管,市場買方和賣方參與主體主要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滬深交易所和場外私募市場由證監會和基金業協會監管,市場參與主體為券商基金等機構、一般企業以及個人合格投資者。
結論二:依據商業銀行資產轉讓業務的基礎資產和交易場所不同,業務定性適用于不同的監管規則。商業銀行信貸資產、非標資產轉讓和收益權轉讓適用于《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102號)和銀登中心的系列流轉登記規則,監管規定所有銀行信貸資產及收益權轉讓均要在銀登集中登記。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適用于銀監會2005年3號令《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監管管理辦法》和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和2005年7號公告《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監管規定商業銀行資產支持證券均要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與交易,因此商業銀行在滬深交易所發行信貸資產證券化受此約定限制(而證監會2014年49號《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對交易所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包括銀行信貸資產)。
結論三:不同監管規則和交易市場在審批流程、風險自留、風險資產權重計提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但有助于商業銀行非標資產轉為標準化資產。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的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業務(CLO)審批流程較長、風險自留和資本計提等業務監管規則相對完善,而銀登中心開展商業銀行信貸資產、非標資產流轉更為便捷,也有助于銀監會監測統計交易數據,但在風險自留和資本計提等業務監管規則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在滬深交易所負責審批商業銀行非標資產的發行與交易。目前,商業銀行通過三種交易模式轉讓非標資產,對于買方銀行而言,能夠認定為標準化資產,不占用非標投資額度規模。
交易結構分析與參與主體職能
對于商業銀行資產轉讓業務的商業模式分析,需要對不同交易結構、業務流程和參與主體進行全面分析,認清此類業務模式是“如何獲利”和“如何分配”。在此選取不同交易模式的主要交易結構,通過對商業模式的風險收益分析,從而更加有效地指導業務監管。
交易結構分析
(1)銀登中心信貸資產流轉交易結構(圖1)。商業銀行將表內信貸資產本息組合打包,通過信托公司作為管理人,設立財產權信托(SPV),在銀登中心登記流轉,如資產組合有結構化分層,將優先級和次級轉讓給受讓方投資人。受讓方投資人可委托原始權益人(出讓方銀行)為貸款服務機構,代為管理信貸資產的評級、本息清收等。目前,銀登中心尚未強制要求對基礎資產風險分層、評級、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會計意見書。
(2)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業務(CLO)交易結構(圖2)。商業銀行將表內信貸資產本息組合打包并經外部評級、法律意見及會計意見,通過信托公司設立SPV并選定資產托管機構,由主承銷商負責發行,銷售給投資人,經銀監會、人行審批后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發行與交易。受讓方投資人可委托原始權益人(發起銀行)為貸款服務機構,代收基礎資產本息,通過資金保管機構代為支付給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持有人。
(3)交易所公開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專項資管計劃(圖3)。商業銀行將表內非標資產組合打包并經外部評級、法律意見及會計意見,通過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設立資產管理計劃并選定資產托管機構,由主承銷商負責銷售給機構投資者或合格個人投資者,經滬深交易所審批后銀行間債券市場實現發行與交易,交易達成后向基金業協議備案。受讓方投資人可委托原始權益人(發起銀行)為貸款服務機構。
(4)私募市場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專項資管計劃(圖4)。商業銀行將表內信貸資產組合打包,先通過信托公司設立財產信托,然后將信托收益權轉讓至券商或基金子公司設立的資產管理計劃,并選定資產托管機構,私募發行給機構投資者或合格個人投資者,交易達成后向基金業協議備案。受讓方投資人可委托原始權益人(發起銀行)為貸款服務機構。商業銀行是否能夠通過雙SPV模式實現表內信貸資產證券化私募發行,目前存在一定爭議。
參與主體的職能與利益分配
商業銀行資產轉讓業務是多方機構混業經營市場,參與主體包括發起行、SPV、貸款管理人、中介機構、托管機構、交易場所和監管機構等多方機構。不同機構在交易中的角色和利益分配也各有不同,以市場主體參與較多的一般性信貸資產支持證券業務(CLO)為例,參與主體的職能與利益分配見表2。
監管者需關注的六點問題
關注是否利用監管規則非對稱性開展監管套利
存在信貸資產轉讓和購買需求的商業銀行,在目前相對割裂的交易市場和監管規則非對稱性的情況下,傾向于選擇監管規定較少的交易市場達成交易,如:將非標資產通過滬深交易所公開發行轉為標準化資產規避非標投資額度管控;將信貸資產實現資產證券化后通過私募發行后,由本行或下屬公司引入各種通道嵌套資管產品的形式,以自有資金或理財資金買回實現“假出表”,或通過非市場定價實現利益輸送。對于相同的標的資產,即商業銀行信貸資產或非信貸資產,不同交易場所、不同監管機構甚至不同地域的監管機構,監管規則和窗口指導的尺度存在較大差異,滋生了跨市場監管套利的空間。
關注是否對業務全貌實現監管監測與統計
對于普通的信貸資產流轉業務(不屬于資產證券化范疇),通過信托計劃或資產管理計劃的形式實現交易,買入方計入“其他投資”科目;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業務,買入方計入“債券投資”科目(直接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或“其他投資”科目(購買SPV最終投向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當前1104報表中G18“債券發行及持有情況表”(季報)中,能夠統計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銀行的累計發行量和余額,即對CLO和交易所ABS產品發行端實現統計監測,但是對買入銀行情況缺少集中統計監測?!吨袊y監會辦公廳關于銀行業信貸資產流轉集中登記的通知》(銀監辦發〔2015〕108號)已要求“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一律在銀登中心進行集中登記”,但多數銀行仍在場外實現信貸資產流轉交易,尚未強制性在銀登中心集中登記。
關注是否能夠準確計提信用風險暴露權重
商業銀行對于買入的他行信貸資產,資本計提應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一般工商企業債權的風險暴露權重為100%”,而資產證券化風險暴露則按照合格外部評級機構的評級可以差異化計提風險暴露權重,計提范圍從20%到1250%不等。
目前市場通行的資本計提做法,對于銀登中心的信貸資產流轉業務(存在信用風險分層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的CLO產品以及交易所的ABS產品,AAA和AA-評級的優先級資產通常占發行總量的80%以上,商業銀行對買入的優先級證券化資產按照20%的風險暴露權重計提風險資產。該做法存在兩點問題:一是非資產證券化產品應該按照基礎資產的實際信用風險主體計算風險權重,嚴格按照一般工商企業100%的風險權重標注。二是銀監會對合格外部評級機構缺少統一規范。證監會已針對外部評級機構出臺了《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業務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市場資信評級機構評級業務實施細則(試行)》等相關規定,并認可中誠信、大公國際、上海新世紀等六家評級機構為合格外部評級機構。而銀監會尚未對合格外部評級機構的資質、評級報告、違規懲處以及信息披露作統一規范,商業銀行買入他行信貸資產參照資產證券化的信用風險權重標準,對所有評級公司出具AAA和AA-評級的優先級資產都按照20%風險權重標準,可能存在放松評級機構標準、變相少計資本的行為。
關注是否持續落實資產證券化的風險自留要求
對于非證券化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監管當局和銀登中心暫無基礎信貸資產信用風險分層和自留的要求。對于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2013年21公告明確要求“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需保留一定比例的基礎資產信用風險,該比例不得低于5%”,且持有最低檔次資產(次級或劣后級,一般為BBB+評級以下或未評級資產)資產支持證券不低于發行規模的5%。但買入銀行通常做法是在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行時點,由自有資金階段性持有次級資產證券化份額,發行完成后,即將自持部分轉讓給本行理財資金持有,或轉讓給他行持有,規避持續自留信用風險要求,違規釋放低評級次級資產的高信用風險資產占用。
關注信貸資產是否納入買入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對于買入他行信貸資產(包括證券化資產和非證券化資產)的商業銀行,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進行穿透,對實際承擔信用風險主體的客戶納入全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對行業集中度、中長期貸款集中度、單一客戶(集團)授信與貸款集中度等內部集中度指標有效管理機制。但在實踐操作中,一方面,交易雙方通常通過合同約定,信貸資產賣出行作為貸款服務行,受買入方委托,仍然承擔對標的資產的本息清收、預警監測等職責。另一方面,由于買入的信貸資產通常是一個資產包,包含多筆同質化資產,實現逐筆穿透的工作量較大,多數買入銀行未能對買入資產包進行實質性穿透,未將實際承擔信用風險主體的貸款客戶全行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內,導致投中投后管理、集中度管控等風險指標失效。
關注買入行是否對信貸資產提足風險準備
由于缺少統一監管規定,買入行對買入信貸資產的撥備計提不夠規范,存在少計提風險準備的問題。買入行對記賬為“其他投資”的信貸資產,包括銀登中心登記的以SPV形式買入的非證券化信貸資產和證券化產品,上市銀行通常按千分之六計提撥備,非上市銀行撥備計提標準更低,遠低于一般正常類貸款的1%撥備計提水平;而買入行對記賬為“債券投資”的信貸資產,包括直接買入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通常參照持有債券方式,直接進行市場估值計算損益,將損失直接扣減凈資本,而無須計提撥備,但由于此類產品雖然記賬為“債券投資”,但由于缺少流動性,難以獲取真實市場價格,通常買入的資產證券化產品市場估值按照發行價值計算,不存在估值差額造成損失扣減凈資本的情況。
相關建議
對于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無論是在何種市場達成交易,都應該遵循服務實體經濟、盤活信貸存量的基本要求,汲取2008年金融危機的深刻教訓和國際監管經驗,遵循《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提出的“真實性、整體性、潔凈轉讓”三原則,按照穿透原則,準確計提資本和撥備,有效管控實質性信用風險,防范跨行業和跨市場風險,通過規范引導、合規創新,實現銀行業轉型升級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目標。在此提出相關建議如下。
明確業務定性,完善跨市場交易監管規則
對于商業銀行資產轉讓業務,需進一步明確信貸資產流轉、不良信貸資產流轉、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銀行間市場信貸資產證券化、銀行非標資產證券化等一系列相關業務規則,并按照不同業務規則適用于不同的交易規則,加強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以及不同交易場所之間的監管聯動和信息共享,加大對跨市場違規交易案例的懲處力度,減少信息披露不充分、風險暴露不足、跨市場監管規則非對稱性等因素造成的監管套利,防范因跨市場監管真空和監管套利加劇金融體系系統性風險。
將場外交易引入場內,實現集中監測統計
由于商業銀行的高杠桿經營和外部性,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與一般企業資產交易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監管者對此類業務全貌實現統一監測、預警與統計分析。建議逐步將商業銀行場外開展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納入銀登中心統一登記,并將登記交易數據向監管者開放查詢。對于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形式在銀行間市場和在基金業協會備案私募發行的交易數據,也應向監管者數據共享,為此類業務監管奠定良好的數據基礎。
按照穿透原則管控風險,真實計提資本和撥備
商業銀行無論采用何種形式實現信貸資產轉讓,賣出行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相關原則和監管規則,以實質全部風險和報酬轉移為標準,準確認定基礎信貸資產是否能夠實現真實出表,信貸資產證券化交易還需嚴格遵循信用風險自留的比例和結構要求。買入行應該按照穿透原則,將實際承擔信用風險主體的客戶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真實計提信用風險暴露權重、提足風險準備并準確計算集中度等風險管控指標,防范利用信貸資產交易規避監管和加劇系統性風險的行為。
健全對市場中介機構的監管,建立“負面清單”
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全流程中,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承銷商等市場中介機構發揮了重要作用,尤其是合格外部信用評級機構對基礎資產的評級直接決定了買入方的信用風險暴露權重標準。鑒于目前銀監會對此類市場中介機構尚缺少統一的監管標準和業務規范,也尚未明確合格外部信用評級機構的標準,建議可通過建立“負面清單”的方式,對監管發現存在違規行為擾亂市場秩序的中介機構,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涉足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以震懾違規中介機構,規范市場中介機構行為,肅清市場環境。
完善交易生態環境,有效分散信貸風險
目前,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買方仍以商業銀行為主,不利于分散銀行信貸風險。建議健全商業銀行信貸資產信用風險緩釋工具,鼓勵拓寬信用違約互換(CDS)等產品的國內外發行機構主體,通過多元化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發行主體分散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培育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一般性企業等更加豐富的銀行信貸資產轉讓業務買方市場主體。同時,還需遵循簡單化原則,汲取金融危機關于“再證券化”和“次級資產入池”的教訓,借鑒發達國家監管經驗,防范信貸資產再證券化、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衍生品的再證券化風險,防止因基礎資產不透明和過高杠桿經營誘發金融危機的系統性風險。
篇10
關鍵詞 招標投標;清單;計價
建筑業是我國最早進行市場化改革的行業之一,經過二十多年的改革,建筑業在技術水平和制度變革等方面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但是,作為國民經濟的云集產業,建筑業為社會提供大量的生產生活基礎設施,涉及國計民生相關部門眾多,尤其是大的固定資產投資主要以國家為主體,一直作為高速國民經濟運行的一個手段。因此,建筑業是政府管制較嚴格的行業。如在我國生產資料市場幾乎達到百分之百市場定價的情況下,建筑產品的定價仍然以傳統的計劃模式,即以國家或地方政府頒布的法定定額作為計價依據。這種計價模式滯后于市場經濟發展的狀況,使公平合理的建筑市場秩序難于建立,進而影響了工程咨詢業和工程其它相關行業的發展,表現在定額計價模式下市場分割、條塊管理、價格歧視等,使建筑企業缺乏市場激勵機制,創新不足。因此盡快建立建筑產品市場定價模式是促進建筑業不斷創新、持續發展的有效舉措。
1.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核心是市場定價來源
2001年12月1日起實行的《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正式提出了在工程項目招標投標中可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是將工程實體與工程措施分開,形成工程實體的各類消耗數量標準和獲取這些組成的費用、制造成本分開,體現了建設工程產品生產的單件性、地域性和生產方式多樣性的特點,充分調動競爭者的能動性和想象力,為提高質量、降低造價提供了合理框架。這是一種行這有效的方法,其特點有兩個方面:
1.1 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的基本出發點就是采用市場定價
這種方式在工程招投標中采用估計工程量總價合同或單價合同時,由招標方(或委托具有編制工程量清單能力的機構)編制工程量清單,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全面地列出所有可能影響工程施工造價的項目,并對每個項目的性質給予描述和說明,以便承包單位在統一的工程數量的基礎上,做出各自的報價,作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來作為支付工程進度款、計算工程變更增減及辦理竣工結算的依據,同時,也是業主對各承包商的報價進行評估的依據。
以這種方式為基礎的招投標交易可達到擇優選擇承包商,確保業主所希望的工程質量、工期和投資目標的實現。我國于2000年1月實施的《招標投標法》提出的“合理低價”中標原則,已為改進工程造價的計價模式提供了法律依據,但由于現行計價模式和建筑市場秩序的缺陷,此原則在實際應用中,由于模糊性差。如設置標底時,以標底下浮5%為“合理低價”;進行無標底招標時,中標的合理低價僅達測算標底價的15%以上。這些巨大的差異使許多投標企業認為現行招投標實行的是直接費下浮?,F行計價模式難以引導市場參與者以積極的心態對工程進行有效的造價管理。當然,不規范的業主行為也是影響工程造價合理的一個主要因素。
1.2 市場定價決定建筑企業理性的市場行為
市場定價使建筑市場一般選擇報價最低者為中標者。工程量清單報價模式的實質,是對同一產品反映出不同價格,按市場競爭原則,選擇最低價格。這一原則體現了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也是國際慣例。這種確定的、可衡量的標準為投標人提供了能夠進行充分市場運作的方式和方法,建筑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經營狀況和經營目標采取不同的策略。投標中既要考慮自身的優勢和劣勢,也要考慮競爭的程度,還要分析投標項目的整體特點,按照工程的類別、施工條件等確定投標的策略,如采用低價格競爭、差別化產品競爭等策略。
2.以市場定價的模式促進建筑業創新
隨著加入WTO,我國政府的管理職能隨市場化進程由“行政管理”轉變為“市場監管”的宏觀管理,行業管理職能逐漸由行業協會所替代。建筑產品市場定價模式代替傳統定價模式反映出建筑行政主管部門改革定額管理方式,取消政府定價,逐步利用市場機制調節投標交易價格,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和加強監管,來促進建筑業發展的制度變革。
實施符合市場機制的建筑產品計價模式,是建筑業的一項重大制度變革,這一變化將競爭性的建筑行業和市場機制統一起來。市場機制通過價格體系和競爭機制不僅發揮著提供信息、經濟激勵和決定收入分配三大功能,而且在市場隨機動作過程中可自發的培育組織創新。這種定價規則的變化是生產者決定產品價格的回歸,依據市場經濟規律,可以預示建筑業將出現以下的變化:
2.1 粗放式經營向集約化經營轉化來源:
我國建筑業生產率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著巨大差異。1996年我國建筑業的勞動生產率為1456美元,美國為6.8萬美元,為美國的1/46。究其原因,就是市場激勵機制動力不足。政府管制下的定價方式缺乏引導作用,價格的剛性扭曲了市場需求,抑制了創新動力,建筑業技術進步緩慢。如果說魯布革引水工程項目使我們認識到管理技術和激勵機制能產生巨大的生產力的話,那么,建筑工程交易方式實行市場導向的招標投標制度,不與相應的市場運行規則相配合,所產生的效應將就甚微,使我們認識到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重要性。建筑市場存在圍標、串標、買標、賣標和掛靠投標等違規的現象,與現行的市場競爭規則有缺陷有關。實行建筑產品市場定價及按最低價中標法確定投標人,將杜絕政府定價存在的租金空間,改變企業行為,促使企業通過加強經營管理、改進施工技術和組織方法,優化企業資源配置來提高投標競爭力。企業將改變以往投標主要靠經營預算部門、經營和現場施工部門各自為政的管理模式。為適應新的投標模式,必須重視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市場價格分析,發揮企業資源整合和優化配置的優勢,即不斷創新,改變企業的生產函數,提高競爭力,擴大市場份額。
2.2 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
有關資料表明,西方國家的技術創新源于企業的占70%左右,20%左右源于企業與研發機構的合作,而我國源于企業的技術創新只占20%左右,尤其是源發性創新活動更是少之又少。緣于計劃經濟模式下的政府對建筑業的管制,將從事建筑業經營活動的企業的營業范圍限制于建筑產品產業鏈中的一個環節,使從事于建筑產品生產和安裝的施工企業很少涉及建筑產品前期階段的可行性研究或設計,而工程設計咨詢及工程研究部門往往自成一體,對所設計的工程項目的成本和可建造性關注較少。而建筑企業主要從事單一的建筑安裝活動,以施工經營為主導,缺乏研究和開發,沒有足夠的動力進行創新活動,是被動加工型企業。同時,在轉型時期,有關法律法規不健全,特別對業主政府又缺乏有效監管管的情況下,過度競爭導致建筑企業成為市場弱勢群體,更無暇顧及創新活動,2002年度2474億元的拖欠工程款就是一個明證。
由政府實施嚴格監管下的市場定價、以投標最低價中標這種競爭方式,一方面,反映了中標企業應具有技術人員素質好、技術裝備先進、運轉費用低、施工技術先進、施工組織設計切實可行、經營管理機構精簡、辦事效率高等綜合實力和履約能力;另一方面,業主也賦予了依約履行義務的責任。合約的雙方在有效的社會保障機制下的交易活動得到保證。實踐表明,競爭性合同目標的實現,是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動力源,而有效的技術創新活動,比單純仿造項目管理更能發揮積極作用,更有可能保持項目管理質量、成本和工期等三大目標的良好調控。市場競爭機制對創新活動產生持續不斷的激勵,表現在企業要自負盈虧、創新收益的內部化、完善研究開發部門以提供持續的創新源。因此,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成為促使建筑業創新的必要條件。
2.3 建筑經營模式的創新
建筑產品生產的固定性、一次性、復雜性和生產組織的臨時性,使建筑產品生產者的創新活動具有更多的不確定性,并且建筑產品具有廣泛的社會和環境影響,受到嚴格的管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創新的難度。同時,建筑企業普遍存在著承擔任務的不均衡,局限于單一的、具體的工程項目的生產經營活動,在產品供應鏈的上下游涉足較少。因此,建筑企業僅從建筑施工方面的創新來獲得競爭優勢,保持企業持續發展將難以為繼。
建筑企業要保證效益的增長,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生產資料的充分利用,保持生產均衡,減少間歇時間,在不增加交易成本的基礎上,獲得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資源,如勞務、建材、設備等。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就要根據企業自身的條件和環境,制定合適的發展戰略,在經營模式上不斷創新。加大職業教育投資,增減高素質的技術、管理和勞務人員。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增強企業的抗風險能力。
3.建筑業管理制度創新是有效實施建筑產品市場定價的保證
市場經濟具有很多優勢,人們可根據市場中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來組織生產和指導消費,即根據“看不見的手”來高速生產和消費。不僅需求和供給能夠適應市場的變化,而且也能達到激勵相容,通過正當的競爭,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研究發達國家經濟發展軌跡和比較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異同,不難發現,實行市場經濟體制所產生的結果是大相徑庭。經濟學家對這一現象的解釋是,市場經濟體制的運行是與其背后有一套適宜的制度以及慣例相聯系的。只有實行與市場經濟相適宜的制度,市場經濟所具有的內在功能才能得到充分發揮。
建筑業是在國家經濟體制下運行的,其管理制度自身具有明顯的行業特點。建筑業管理制度是其體制、法制和機制等為核心的一系列制度的總和。建筑業管理制度的發展和變革,對建筑業的發展和以建筑業企業為主體的創新活動影響很大。我國自1992年確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后,建筑產品的定價模式滯后于經濟體制發展的步伐,迄今以政府頒布的法定定額作為計價依據仍在實行,政府在行業管理中依然發揮著很大作用。我國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實踐經驗證明,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制度,革舊布新,創新管理,才能獲得經濟的長足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