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確認的基本條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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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企業會計制度》第八十五條規定:銷售商品的收入應當在下列條件同時滿足時予以確認:
一是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換購貨方。風險主要指商品由于貶值、損壞、報廢等造成的損失,報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來經濟利益,包括商品因升值等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利益,大多數情況下,所有權上的風險和報酬的轉移伴隨著所有權憑證的轉移或實物的交付而轉移。
二是企業既沒有保留與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銷售的商品實施控制。企業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后,如仍然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或仍然對出售的商品實施控制,此項銷售不能成立,不能確認為相應的收入。
三是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到本企業。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流入企業的現金或現金等有價物,在銷售商品的交易中,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即為銷售貨物的價款,能否收回是會計上確認收入的一個重要條件,在企業來說,估計價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時,即使其它條件已經滿足,也不應當確認收入。
四是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收入是否有可行的計量,是確認收入的基本前提,企業在銷售貨物時價格通常已經確定,但在經營過程中,由于不確定因素,價格可能發生變化,在新的價格未能確定前,不應確定收入;根據配比原則,與銷售有關的收入和成本應在同一會計期間內確認,若成本不能可靠計量,相關的收入也不能確認,收到價款只能作為負債。
二、稅法中貨物銷售收入的確認標準
稅法上貨物銷售收入的確認標準基本上是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的銷售實現時間來確定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未對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做出規定,但在增值稅暫行條例中對收入的確認進行了具體規定?!吨腥A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第三十條規定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確定,“采取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總之稅法中收入的確認基本上是建立在原行業會計制度收入確認原則的基礎之上,企業銷售實現的標志,一是產品貨物已經發出或勞務已經提供;二是價款已經收到或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
三、會計與稅收對收入確認的區別
會計和稅收上對收入的確認是有區別的,主要有如下差異:
一是收入確認的原則不同。會計制度和稅法雖然在收入的核算上都遵循配比原則,但前者是從準確地反映企業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的角度確認收入和成本的配比,而后者是從保護稅基、公平稅負角度對有關成本、費用和損失加以規定的。會計上強調收入重要性原則,而稅法上不承認,只要是應稅收入,不論金額大小,是否重要,一律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稅收入和應稅所得。
二是收入確認的條件差異。會計制度規定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包括經濟利益流入的可能性和收入計量的可靠性,而稅法應稅收入確認基本條件則是根據經濟交易完成的法律要件是否具備,是否取得交換價值,強調商品發出、提供勞務,同時收訖價款或索取價款的憑據。
三是收入確認的范圍不同。企業會計制度對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提出了明確的確認標準。稅法規定,企業應在發出商品、提供勞務,同時收取價款或者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收入的實現??梢?,稅法確認的收入范圍要大于會計制度確認收入的范圍。稅法確認的應稅收入不僅包括會計收入,還包括會計上不做收入的價外費用及視同銷售。
四是收入確認的時間不同。會計制度規定只要符合會計上的收入確認的條件,當期就要確認收入。稅法上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和企業所得稅都分別規定了應稅收入的確認時間。五是收入確認選擇方式不同。企業會計制度允許企業選擇企業自身的會計政策和會計方法,允許會計人員對收入的確做出職業的判斷。但稅法在確認收入時,要求納稅人必須嚴格遵守稅法的相關規定,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規定有抵觸的,應當按照有關稅收規定計算納稅。同時,稅務會計的處理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四、實際工作上如何操作
篇2
世界上一些重要的準則制定機構已經公布了一些關于金融工具終止確認的會計準則。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會計準則有:英國會計準則委員會(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的FRS No.5《報告交易的實質》(Reporting the substance of transaction)、FASB的FAS140《金融資產的轉移與服務以及債務消亡的會計處理》、IASC的IAS39《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最近公布的關于金融工具終止確認的征求意見稿有IASB公布的IAS39修改意見稿、JWG公布的《金融工具及其類似項目》。
JWG在JWG報告基本結論篇3.14段提出,上述所有的會計準則及意見稿就終止確認的而言可以分為兩類:整體確認法(all-or-nothing approach)和組成部分法(components approach)。所謂整體確認法是指“當潛在的終止事項時,考慮先前已經確認的資產應當整體被終止確認或者整體繼續確認。”組成部分法認為金融資產是可分的,對每一可分離的部分進行分析,判斷應當終止確認或者繼續在財務報表上保留。上述兩種方法的終止確認標準主要有以下四種模式:全部風險收益模式;實質風險收益模式;控制權模式;繼續涉及模式。
下表列示了終止確認方法、標準與準則之間的關系:
一、整體確認法和組成部分法的比較
就金融資產和金融債務終止確認的方法而言,我認為,組成部分法優于整體確認法。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條:
(一)組成部分法更好地反映了交易的實質。正如前面提到的,大部分金融工具由許多合約權利和義務組成,并且這些權利和義務在交易中不斷被分解和重新組合。因此,只有采用組成部分法才能充分、可靠地反映那些交易和事項。
(二)組成部分法與金融市場參與者觀察金融資產的方式和采用的風險管理方法是一致的。
(三)組成部分法更加適合公允價值計量系統。金融工具最相關的計量屬性是公允價值(詳見第三節)已經得到各主要會計準則制定機構的認同。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反映的是嵌入金融工具中的合約現金流量的價值,為了計量金融工具的公允價值,必須考慮所有的合約權利和義務,忽略所有已不擁有的合約權利和義務,組成部分法能清楚地做到這一點,而整體確認法卻不能。比如,在整體確認法下,企業將繼續確認一些它不再擁有的合約權利,因為它仍然控制著這一資產或者仍然擁有該資產所產生的實質的風險和收益,從而不能終止確認該資產不再擁有的合約權利,但事實是與該資產相關的這些權利已經轉移,在報表上卻似乎什么事情都未發生,如此計量該資產的“公允價值”顯然是不正確的。組成部分法恰恰能避免這一缺陷,可靠反映合約權利和義務的公允價值。
二、終止確認標準的分析
(一)全部風險收益模式
全部風險收益模式是最早的終止確認標準,該標準主要于整體確認法,現在已經被摒棄。該標準最主要的缺點有以下三條:1.它與資產的概念不一致。確認的基本條件之一是符合要素定義,資產通常被認為是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會計主體控制的未來的利益。在一般情況下,控制金融資產的未來經濟利益與承擔相關的風險和收益是一致的,但隨著金融工程技術的,風險、收益與對資產的控制并非總是等同,用風險、收益來判斷與資產的定義可能會不相符。2.該方法將金融工具與其附屬的風險和報酬看成是不可分割的整體,如果轉讓人仍然保留轉讓資產相關的一部分風險和報酬,則該資產不能終止確認,哪怕保留的僅僅是非常次要的風險和報酬,因此,該標準不能真實和公正地反映會計主體的相關經濟狀況。3.該標準也缺乏可操作性。風險和報酬是模糊概念,它的邊界并不能非常清晰地界定,所以該標準看似簡單卻不易操作,因為要運用該標準就必須找出相關資產包含的全部風險和報酬并對它們進行評價,這相當困難,有時甚至不可能,所以該標準缺乏可操作性。
(二)實質風險收益模式
實質風險收益模式是對全部風險受益模式的改進,主要作為整體確認法的判斷標準。該標準最大的優點在于,它并不要求所有的風險和收益全部轉移才終止確認,只要全部實質的風險和收益轉移給受讓人,就可以終止確認該項資產。但該標準最大的缺陷是可操作性更低,因為實質全部風險和收益是更加不確定的概念。為了判斷實質全部風險和收益,轉讓人需要判斷轉讓了多少風險和收益,保留了多少風險和收益,各種風險和收益的公允價值是多大,保留的風險和收益的公允價值相對于金融資產全部公允價值的比例有多大,多小的比例才算實質全部風險和收益已經轉移。這一過程不但復雜而且更多地依賴于管理當局的主觀判斷,其可操作性可想而知。
(三)控制權標準控制權標準相對于前面兩個標準而言,是比較成熟和可行的,到為止,IAS39和FAS140采用的終止確認標準就是控制權模式。該標準最大的優點是避免了對風險和報酬是否已經轉移進行判斷。但不能否認的是控制權是否轉移也很模糊。控制權模式評估控制權是否轉移,通常從轉讓人和受讓人兩方面判斷,主要看是否某一方能夠無限制地出售或抵押被轉讓的資產,但是如果雙方從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出發,互相限制,可能雙方都不能無限制地出售或抵押被轉讓的資產,控制權是否轉移極難判斷。并且,控制權模式的某些(詳見IAS39第38段)規定被轉讓資產是否易于在市場上獲得,也是判斷終止確認的條件。但直到今天,IASC都不能證明為什么在某些情況下的終止確認,要求被轉讓資產必須易于從市場上獲得,而對其它情況則沒有這樣的限制。
(四)繼續涉及模式繼續涉及模式是IAS39修改意見稿提出的新標準。該標準最大的優點是不再糾纏于模糊的概念,比如控制權、風險—收益的判斷等等。它的判斷標準相對簡單,如果轉讓方繼續涉及某項金融資產或其組成部分,則不能終止確認,反之,就可以終止確認。雖然繼續涉及模式有概念清楚、邊界清晰、易于理解的優點。但一些組織認為它會使反映的信息失真,比如,A轉讓給B某一金融資產X,并簽署基于該資產的總回報互換。此時,A繼續涉及該資產X,不能終止確認。在類似的情況下,A轉讓給B某一金融資產X,但與C簽署了與資產X相類似資產Y(Y可以既不屬于A也不屬于C)的相同價值的總回報互換,在該例中,A卻能終止確認資產X.也就是說,盡管上述這兩種情況實質上沒有多大差異,但在上卻采用兩種不同的方式來處理。
經過以上,不能否認繼續涉及模式仍然存在缺陷,對其也有許多嚴厲的批評意見,但就實務而言,它比控制權模式和風險收益模式可靠性高,因此我認為繼續涉及模式是比較適宜的終止確認標準。
「
1.IASB.EXPOSUREDRAFT《PROPOSED AMENDMENTS TO IAS 32 FINANCIAL INSTRUMENTS:DISCLOSURE AND PRESENTATION IAS 39 FINANCIAL INSTRUMENTS: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May2002.
2.FASB.SFAS No.140《Accounting forT ransfersand Servicing of Financial Assets and Extinguishments of Liabilities(areplacement of FASB Statement No.125)》。September2000.
3.Joint Working Group of Standard Setters(JWG)。EXPOSURE DRAFT《Financial Instrument sand SimilarItems》。DECEMBER2000.
篇3
關鍵詞:研發費用;資本化;費用化
一、無形資產新舊準則的不同
(一)定義不同
新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新準則把“可辨認”作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征,從而將商譽排除在無形資產準則之外;取消了無形資產必須是“長期資產”的限制,與國際會計準則的無形資產定義相同。
(二)研究開發費用的確認
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支出,應當區分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是指為獲取并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知識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調查。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或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
1、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圖;
3、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持,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5、歸屬于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舊準則對所有的研究與開發過程中費用均損益化,新準則規定對企業在研究開發過程中發生的費用進行區別對待:研究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應予以費用化;研究達到一定的階段而進入開發程序后發生的費用,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允許資本化。
(三)無形資產的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
舊準則: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的價款作為實際成本。
新準則: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允許外購無形資產借款費用的資本化。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視為融資性質,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
2、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
新準則取消了“企業為首次發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以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賬面價值作為入賬價值”的規定。
(四)無形資產的攤銷
舊準則:無形資產價值在其有效期內(法律規定期限或受益期限,若兩者均無,按10年計算按直線法攤銷)。
新準則:企業應當于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為有限的,應當估計該使用壽命的年限或者構成使用壽命的產量等類似計量單位數量;無法預見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期限的,應當視為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
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應攤銷金額應當在使用壽命內合理攤銷。企業攤銷無形資產,應當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一是有效期,舊準則規定按照收益期限或法律規定期限,沒有的話按照10年,而新準則要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更加靈活,企業更具有主觀性。
二是攤銷方法不同,舊準則按直線法攤銷,而新準則按與該項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仍然是給企業提供了很多空間,可以自由選擇。
二、研究開發費用確認的改革意義
對于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來講,新準則中研究開發費用確認的分段確認標準將有利于中國企業向科技化、信息化發展,使更多的企業依靠技術進步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我國舊準則中將其費用化處理有如下幾個缺點:
1、難以為研發支出活動的信息披露提供基礎數據。
2、會計信息最主要的質量特征是相關性和可靠性。研發支出費用化的謹慎傾向使得會計信息無法實現公正性和真實性,并造成大量會計數據與財務指標的扭曲。
3、從資本化確認的標準看: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幾個會計期間(或幾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資本支出。企業的研究與開發活動的目的是讓企業在未來能更好的發展,與未來各期的收益密切相關,是一種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的過程,理應予以資本化。
如果不將開發研究這一現代企業的重要經營活動作為一種無形資產進行單獨核算,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企業的收入與產出、投資與回收狀況在會計報表中不能得到有效的反映,使得大量資產飄在賬外。新會計準則的最大的優勢在于有利于全面反映企業的業績。
篇4
(一)政府補助的確認《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以下簡稱“政府補助會計準則”)第5條規定,政府補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才能予以確認:(1)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2)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如政府撥給企業的科技三項費用,企業必須要能夠按規定用于政府指定的科技開發、新產品試制、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等方面,如若不然就會被取消并收回已撥款項;同時,企業必須能取得這筆撥款。上述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時,企業才能予以確認該筆補助。
(二)政府補助計量政府補助計量方法有三種,即實際金額、公允價值、名義金額。政府補助會計準則第6條規定,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具體處理應按政府補助會計準則第7條、第8條規定,將其區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收到時應當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期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但是,以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例1]甲公司于2004年申請對A生產線進行改造,9月收到國家撥給的技術改造款340萬元,A生產線原賬面價值400萬元,累計折舊240萬元,預計凈殘值率為10%,預計使用壽命6年,已使用4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計提折舊。于當月投入改造,12月底生產線的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至此,改擴建工程期發生支出340萬元,全部以銀行存款支付。經改擴建,該生產線的使用年限預計延長了6年,報廢時預計凈殘值率不變。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1)收到撥款時
借:銀行存款 3400000
貸:遞延收益 3400000
(2)A生產線轉入改造
借:在建工程――A生產線改擴建工程
1600000
累計折舊 2400000
貸:固定資產――A生產線
4000000
(3)改擴建工程發生支出
借:在建工程――A生產線改擴建工程
3400000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科目)
3400000
(4)改擴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其總價值未超過可收回金額,結轉在建工程,如有余款按規定上繳
借:固定資產――新A生產線
5000000
貸:在建工程――A生產線改擴建
工程 5000000
(5)每年底計提折舊時
借:制造費用 562500
貸:累計折舊 562500 借:遞延收益 425000
貸:補貼收入 425000
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1)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并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人當期損益。(2)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計入當期損益。如先征后返的增值稅,計算應返額時,借記“應收補貼款”,貸記“補貼收入”。
對上述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一般采用收益法核算,收益法有兩種,即凈額法與總額法,對費用性補貼、先征后返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收款,通常采用凈額法核算;對于定額補助、其他財政扶持性補助以及返還的增值稅,采用總額法核算。
[例2]某出租車公司2005年由于油價持續上漲,市政府根據聽證會對該行業臨時執行油價補貼,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公司可從2005年8月1日起,每輛車每月可得補貼款為200元,該公司共有出租車500輛,年終一次性收到補貼款50萬元。
(1)月未計算應得補貼款
借:應收補貼款 100000
貸:補貼收入 100000
(2)年終收到時
借:銀行存款 500000
貸:應收補貼款 500000
(三)政府補助的返還根據政府補助會計準則第5條確認條件,往往附帶一定條件,當不能滿足相關條件時,需要部分或全部返還已收取的補助。準則第9條規定,已確認的政府補助需要返還的,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分別下列情況處理: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沖減相關遞延收益賬面余額,超出部分計入當期損益;不存在相關遞延收益的,計入當期損益。
[例3]2002年1月1日甲企業收到100萬元的政府補助,作為對2001年12月剛安裝完畢的一條生產線的補償,補助條件是該生產線至少應在該欠發達地區服務5年,如使用期不滿5年,按剩余年份比例返還補助。生產線使用年限10年,賬面價值300萬元,企業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假設不考慮殘值,每年末計提折舊。2005年1月初,由于企業實施重組,將生產線搬遷至另一地區,按規定應返還剩余年份補助36.7萬元,償還期為2005年2月1日。其會計處理為:
(1)2002年1月1日收到補助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遞延收益 1000000
(2)2002年12月31~2004年12月31日計提折舊
借:制造費用 300000
貸:累計折舊 300000
借:遞延收益 200000
貸:補貼收入 200000
(3)2005年2月28日
借:遞延收益 400000
貸:銀行存款 367000
補貼收入 33000
(四)政府補助的披露政府補助會計準則第10條指出,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與政府補助有關的下列信息:(1)政府補助的種類及金額;(2)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金額;(3)本期返還的政府補助金額及原因。
二、我國政府補助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比較
目前我國已經頒布了政府補助會計準則,其內容絕大部分已與國際準則一致,但由于存在國與國之間政治、文化、經濟及受經濟發展速度等環境差異影響,本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IAS20一政府補助及政府援助的披露》準則尚有一定差異。
(一)政府補助準則的有關定義與范圍 我國準則定義與IAS20比較盡管基本內容相近,但存在一定差異,主要表現:
第一,在定義上,IAS20明確了政府范疇,“政府是指政府、政府機構、以及地方、國家或國際的類似組織。”同時區分了兩個名詞概念――政府援助和政府補助,“政府援助是指政府意在專門對符合一定標準的企業或行業提供某種經濟利益的行為。不包括通過影響企業的一般經營環境來間接提供的援助,如在開發區提供基礎設施,或者對競爭對手施加貿易限制”;“政府補助是指政府通過向企業轉移資源,以換取
企業在過去或未來按照某種條件進行有關經營活動的援助。這種援助不包括那些無法合理作價的援助,也不包括與企業正常交易無法分清的、與政府間的交易”。我國政府補助會計準則未規定政府的范疇,對政府補助與政府援助未作區分,僅對政府補助進行定義,“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第二,我國政府補助會計準則范圍比IAS20小,我國準則在定義和第4條僅將適用于其他相關會計準則的所得稅減免、債務豁免、所有者投入的資本作了限定,而IAS20具體明確援助不包括那些無法合理作價的援助,也不包括與企業正常交易無法分清的、與政府間的交易。
第三,我國政府補助會計準則定義上強調“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貨幣性資產或非貨幣性資產”,沒有明確無償的定義是否包括附有附加條件的補助。
(二)政府補助的確認、計量我國政府補助會計準則在確認、計量方面與IAS20的基本條件和總的精神是一致的,都以權責發生制、配比原則作為確認、計量基礎。政府補助的確認,都應能滿足附加條件和能夠收到兩點方可確認。IAS20規定,“政府補助,包括按公允價值計價的非貨幣性補助,應當在以下條件得到合理保證后才可確認:(1)企業將滿足附加條件;(2)企業能夠收到補助。”IAS20第12段明確規定,“政府補助應當在與其擬補償的相關成本相配比的期間內,系統地確認為收益,政府補助不應當直接貸記股東權益?!倍覈鴾蕜t未作此具體規定。
會計計量方面,我國準則與IAS20基本原則一致。提法上,對貨幣性資產的計量提法一致,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對非貨幣性資產計量,IAS20相對靈活些。如IAS20可以用公允價值、名義價值及其他計價方法,IAS20第23條明確規定:“政府補助也可能采取向企業轉移非貨幣性資產的形式,如提供土地或其他資源。在這種情況下,通常要對非貨幣性資產的公允價值做出估計,并且對補助和資產都以公允價值入賬。同時也可采用另外的方式,即對補助和資產都以名義價值入賬。”我國準則則規定,“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
(三)會計處理方法上二者基本接近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資本法,即將政府補助直接貸記股東權益;另一種是收益法,即將政府補助在某一期間或某幾個期間確認為收益。
IAS20對政府補助全面采用收益法,規定凡是政府給的無論是貨幣性還是非貨幣性的補助,都作為損益,不允許計入股東權益。
我國的處理基本相同。對資產相關補助,在接受時計入遞延收益,并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如企業接受國家撥人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技術改造、技術研究等專項撥款,在承擔的國家專項撥款所指定的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實際發生時,按與企業自己生產的產品相同的方法在“生產成本”科目下單列歸集,如能確定有關支出最終將形成固定資產則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單列歸集所發生的費用,待有關撥款項目形成新產品入庫,借記“庫存商品”,貸記“生產成本”;同時,借記“遞延收益”,貸記“補貼收入”;對形成固定資產并按規定留給企業的固定資產預計達到可使用狀態時,按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貸記“補貼收入”;對未形成資產,需核銷的撥款部分,報經批準后,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對形成的資產按規定應上交國家的,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等科目;對按規定應上交結余的專項撥款,應在上交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對其他補助,我國準則與IAS20一致均采用收益法核算。用收益法核算政府補助的具體入賬方法有兩種,一種是總額法,另一種是凈額法,IAS20與我國準則都允許企業采用總額法和凈額法。我國現行會計制度對于費用性補貼、先征后返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收款,要求采用凈額法核算;對于定額補助、其他財政扶持性補助以及返還的增值稅,要求采用總額法核算。具體會計處理主要包括:(1)企業接受某些政策性補貼,按銷量或工作量給予定額補助,按總額法確認補貼收入。(2)財政扶持性補助,如財政貼息應按凈額法以實際收到的金額沖減財務費用或計入資產成本。(3)先征后退的稅收優惠款,對取得營業稅、消費稅、所得稅返還采用凈額法,對取得增值稅返還或權力用總額法確認損益。
篇5
【關鍵詞】 互聯網; 信用支付; 會計核算; 天貓分期
中圖分類號:F235.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6)05-0116-02
一、網絡信用支付簡介
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發展,近年來網絡購物逐漸深入人們的生活。相關資料顯示,到目前為止,天貓商城已經擁有4億多買家,5萬多家商戶,7萬多個品牌。電子商務信用支付是近兩年逐漸發展起來的,如“阿里信用支付”“京東白條”等。以天貓商城的分期收款銷售業務為例,它是由“天貓”與商家共同推出的針對實名制注冊用戶的賒銷服務。其運作原理是首先由支付寶替消費者墊付購貨款,然后消費者分期還款給支付寶。消費者想要購買天貓分期的商品時,首先需要查看是否具有分期資格。與以往銀行信用卡的授信方式不同,阿里信用支付是以消費者的消費數據、頻率為基礎,對消費者的信用額度進行審批。天貓分期采取0首付的方式,支持3、6、9期。分3期還款不需要手續費,這實際上是“天貓”為消費者提供的一種延期付款的優惠政策;分6或9期還款的情況下,消費者需要支付的總價超過了商品的標價,這種信用消費手續費的性質相當于買家向支付寶借款消費所應付的利息,天貓分期中6或9期的總利率分別是4.5%和6%。天貓分期有利于促進消費,同時給消費者帶來更便捷的金融服務。
網絡信用支付方式的會計核算重點在于做賬時點的確定以及手續費的處理。但是目前沒有統一的標準。少數學者對該問題進行了理論上的探討。謝蕾等(2014)分析了互聯網金融在平臺、數據和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劉秋萍(2014)探討了自營模式下“京東白條”的賬務處理?!疤熵垺钡倪\營模式與“京東”有一定的差異,具體體現在:京東的運營模式有自營和第三方銷售兩種,而天貓主要是第三方銷售,而且“阿里信用支付”與“京東白條”的規則也不盡相同。鑒于此,本文從買方、賣方、第三方平臺三個方面,探究天貓商城分期收款銷售業務的會計核算。
二、“天貓分期”核算原理探討
網絡銷售的一般流程是:買方在電商網站上下訂單,并支付貨款,貨款被暫時存放在第三方支付平臺中。第三方支付平臺是獨立于買方和賣方的第三方平臺,它與銀行進行合作,在電子交易中充當買賣雙方資金流轉的中介,如阿里巴巴集團的支付寶。第三方支付平臺是網絡購物安全性和公正性的基礎。賣方根據訂單發貨。等到買方收到商品,并在網上進行“確認收貨”后,第三方支付平臺會將貨款打到賣方賬戶中。
對于電商賣家來說,網絡銷售業務核算的關鍵在于明確收入確認的時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的規定,商品銷售收入同時滿足五個條件才能在會計上予以確認和計量。根據以上流程,從賣方發貨到買方收到貨物之間存在時間差,就是說賣方發貨時并不符合“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這一條,因此不能確認收入,賣方應當將商品做出庫處理,借:發出商品,貸:庫存商品。等到買方收貨時,賣方才能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并結轉成本。
與一般情況下網絡銷售明顯不同的是,“天貓分期”模式下首先由支付寶替買方墊付購貨款,再由買方分期還款給支付寶。支付寶向買方收取的總金額大于付給商家的貨款,這就存在一個差額如何確認、計量的問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五條規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應收合同價款與貨物公允價值之差應在合同期內分攤,并沖減財務費用。電商平臺通過為購銷雙方提供交易平臺并收取費用盈利,其收入來源主要包括技術服務費、廣告收入、關鍵詞競價收入和出售軟件收入等,所以,本文認為利息收入不構成電商企業的主營收入,建議將利息收入記到“其他業務收入――利息收入”科目下。
三、實例分析
A企業分6期從天貓商城的B商家購買一件不含增值稅售價9 000元、含稅價10 530元的電器(假設成本為6 000元)。本例不考慮郵費。下面具體分析其賬務處理。
第一步,買方在網上下采購訂單?!疤熵埛制谫彙笔?首付的,買方下訂單時不需要支付分期貨款。
賣方接到訂單后的賬務處理是:
借:發出商品 6 000
貸:庫存商品 6 000
第二步,買方收到貨物。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資產,且在合同中規定的付款期限比較長,該購貨合同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購入的固定資產應以各期付款額的現值之和確定。本例中買方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固定資產 9 000
應交稅費――增值稅(進項稅額) 1 530
未確認融資費用 473.85(=10 530×4.5%)
貸:應付賬款――應付支付寶款
11 003.85(=10 530×(1+4.5%))
買方收到貨物后,支付寶公司替買方墊付貨款,支付給B商家:
借:應收賬款――應收消費者款 11 003.85
貸:未實現融資收益 473.85
銀行存款 10 530
買方收到貨物后,商品銷售收入確認的基本條件才得到滿足,此時賣方才能確認收入并相應地結轉成本,因此賣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 53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 530(=9 000×17%)
并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6 000
貸:發出商品 6 000
至此,賣方本次業務的賬務處理已經完成。
第三步,在之后的每個還款期,買方的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賬款――應付支付寶款
1 833.975(=10 530×(1+4.5%)/6)
貸:銀行存款 1 833.975
買方從天貓商城購入的電器一般是購入即可使用的(不需安裝),所以相關利息費用不需要資本化,直接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即可。
借:財務費用 78.975(=10 530×4.5%/6)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 78.975
支付寶公司的收款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1 833.975
貸:應收賬款――應收消費者款 1 833.975
同時,確認利息收入: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78.975
貸:其他業務收入――利息收入 78.975
這樣便完成了該項分期銷售業務各方的賬務處理。值得一提的是,與京東商城的分期銷售不同,天貓分期要求消費者存入一定的資金到余額寶中,才能使用分期購功能,這更加強調了謹慎性原則的運用,體現出天貓商城對于信用支付方式的風險控制。
四、結語
結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的有關條款,本文對電子商務中分期收款銷售業務的賬務處理進行了探討。當然,關鍵還有待于相關部門出臺文件對電商企業的會計核算進行規范,使電子商務更加規范地發展。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醫院、收入支出、確認原則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的需要,1998年衛生部根據《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頒布了《醫院會計制度》,新制度將醫院會計核算劃分為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支出五個要素,首次采用權責發生制對醫院會計要素進行核算。由于新制度對醫院服務特殊性以及市場化發展認識不足未能擺脫《事業會計制度》收付實現制的影響,醫院在主營業務收入、支出確認上仍然存在明顯的收付實現制痕跡,違背了《醫院會計制度》采用權責發生制對醫院會計要素進行核算的原則,不利于醫院收入、支出的真實、正確反映。
一、醫院收入、支出的構成
醫院收入,指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取得的業務收入和從事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醫院取得收入的途徑包括國家預算補助和向受益者收費[1]。向受益者收費主要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構成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醫院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醫院的成本包括醫療服務成本和藥品經營成本,構成了醫院主營業務支出[2]。由于對病人收費產生的收入、支出在醫院收入、支出中占有絕對地位,對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支出確認原則進行探討對正確計量、反映醫院會計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二、對醫院收入確認的分析
1、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經濟利益流入時間看收入的確認
廣義的收入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行纬傻慕洕娴牧魅耄话榈谌交蚩蛻舸盏目铐梉3]。醫院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也應滿足收入的基本條件: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病人,沒有保留與所有權有關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交易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醫院,有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醫院對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同時,并不能確定經濟利益就一定能流入醫院。目前逐年增加的醫療糾紛、病人欠費逃逸、健康查體欠費、醫療保障費用拖欠撥付等情況就說明了這一問題。病人對提供的醫療服務不滿意或無力支付以及其它一些情況,都可能產生拒絕付款的現象,經濟利益無法流入醫院,醫院收入無法實現。
醫院的社會責任決定醫院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沒有經濟利益的流入,也要墊資為病人治療。在這種情況下,確定無法收到的收入,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
因此,目前在醫療服務發生后即確認醫院收入的做法是欠妥當的,它夸大了醫院收入,從而擴大了醫院結余,造成對醫院經濟效益盲目的樂觀。
確認醫院收入最恰當的時點,住院收入應在住院病人出院并且已結清醫療費用時確認收入最為恰當。在結清住院費用前,病人已對住院費用的總額、治療的明細項目及治療效果有了一個充分的了解,并且只要病人結清住院費用,說明病人已對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這一服務的風險及所在權才能說轉給了病人,收入中的經濟利益才能夠流入醫院,這時才充分滿足了收入實現的條件,才能確認收入實現。
門診病人付費接受服務離開醫院后,就可以認為病人對服務效果滿意,經濟利益已流入醫院,因此門診收入只有在病人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對門診掛賬病人由于其是否支付費用仍有不確定性,只有在其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
2、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的特殊性看收入的確認
由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性,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不但要滿足廣義的銷售收入確認的標準,還存在其特殊性。醫療服務產品的生產過程、交換過程和消費過程雖然是同時進行的,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接受者在時間、地點上是同一的,但是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檢查、診斷和治療后,并不像企業產品銷售出去后,已經轉移了與產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報酬與風險,在病人康復結算醫療費用前,醫院對醫療服務的效果仍然具有“繼續管理權”,對相關醫療風險仍然負有責任;在暗含的醫療服務合同中,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著特定的病人拒絕付款條款,只有在病人對醫療效果表示贊同并支付醫療費用后,醫院對醫療服務的“繼續管理權”才會終止,相關醫療風險才會消失,拒付條款才會失效,所以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應在醫療服務已經提供,病人對醫院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后,也就是在住院病人辦理完結算手續當日,門診病人支付完醫療費用的當日,確認收入實現。三、由收入、支出配比原則分析醫院支出的確認
配比性原則是根據收入與支出的內在聯系,要求將一定時間內的收入與為取得收入所發生的支出在同一期間進行確認和計量。醫院收入與支出確認、計量應按配比原則進行,它包括時間上的配比與因果上的配比兩部分。
1、醫院收入、支出在時間上的配比
醫院藥品、材料等成本的耗費,是根據月末藥房及材料倉庫的出庫情況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財務部門以匯總表為依據進行支出確認的;醫療收入是在每天發生時由收款處、住院處匯總報財務部門記入收入的。醫療收入當日記入收入,醫療成本月末記入成本,造成收入與費用在時間上不配比,醫院收入與其成本在賬務中沒有及時形成對應關系,違背了醫院會計制度中收入、支出的配比性原則。要完善醫院收入、支出的配比,在計量時間上,要以病人結算費用確認收入時,對其消耗的可以直接區分計入病人費用的成本進行確認,月末將科室的間接成本計入支出實現收入支出的配比。
2、醫院收入、支出在數量上的配比
由于各種情況造成科室每月領用的材料,并不等于病人當月的實際消耗數量,造成醫療收入與同期記入的醫療成本在金額上不對應。面對這一情況,只有在病人進行醫療費用結算時根據病人的實際耗用列支成本,才符合收入、支出配比原則,才能加強科室對消耗的管理,提高醫院服務水平。
四、對醫院收入、支出核算的改進建議
為了準確計量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支出,建議修改目前收入、支出會計處理過程,增加待攤、預提性質的會計科目,在資產中增加“待確認醫療收入”,在負債中增加“待確認醫療支出”科目用于記錄已發生還未的確認的收入及已消耗還未確認的成本費用。兩者的差額即為醫院已發生尚未確認的凈收入或凈損失。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用于反映已發生尚未確定的收入、支出。
其會計處理過程為:
1、住院病人:
入院交押金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預收醫療款
病人每日發生醫療費用待確認收入,支出時:
借: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
貸:待確認醫療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成本
貸:藥品——藥房藥品
庫存物資——各科領用衛生材料
病人出院結算后:
借:預收醫療款
(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
(銀行存款/現金)
確認實現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收入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根據出院單據上的實際材料成本,確認收入中實現的成本費用: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2、門診病人:
根據每天的收入:
借:現金等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根據每天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庫存材料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藥品
對門診病人掛賬部分:
借:應收醫療款
貸:待確認醫療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成本
貸:藥品——藥房藥品
庫存物資——各科領用衛生材料
病人結算后: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醫療款
借:待確認醫療收入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1]、《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學習輔導材料匯編山東省財政廳社保處、山東省衛生廳計財處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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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收入,指醫院在開展業務活動過程中取得的業務收入和從事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以及從財政和主管部門取得的補助經費。醫院取得收入的途徑包括國家預算補助和向受益者收費[1]。向受益者收費主要包括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構成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醫院支出是指醫院在開展業務及其他活動中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醫院的成本包括醫療服務成本和藥品經營成本,構成了醫院主營業務支出[2]。由于對病人收費產生的收入、支出在醫院收入、支出中占有絕對地位,對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支出確認原則進行探討對正確計量、反映醫院會計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二、對醫院收入確認的分析
1、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經濟利益流入時間看收入的確認
廣義的收入是指企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顒又行纬傻慕洕娴牧魅耄话榈谌交蚩蛻舸盏目铐梉3]。醫院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也應滿足收入的基本條件: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買方——病人,沒有保留與所有權有關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控制,與交易有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醫院,有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醫院對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的同時,并不能確定經濟利益就一定能流入醫院。目前逐年增加的醫療糾紛、病人欠費逃逸、健康查體欠費、醫療保障費用拖欠撥付等情況就說明了這一問題。病人對提供的醫療服務不滿意或無力支付以及其它一些情況,都可能產生拒絕付款的現象,經濟利益無法流入醫院,醫院收入無法實現。
醫院的社會責任決定醫院在某些情況下,即使沒有經濟利益的流入,也要墊資為病人治療。在這種情況下,確定無法收到的收入,不符合收入確認原則。
因此,目前在醫療服務發生后即確認醫院收入的做法是欠妥當的,它夸大了醫院收入,從而擴大了醫院結余,造成對醫院經濟效益盲目的樂觀。
確認醫院收入最恰當的時點,住院收入應在住院病人出院并且已結清醫療費用時確認收入最為恰當。在結清住院費用前,病人已對住院費用的總額、治療的明細項目及治療效果有了一個充分的了解,并且只要病人結清住院費用,說明病人已對醫院提供的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這一服務的風險及所在權才能說轉給了病人,收入中的經濟利益才能夠流入醫院,這時才充分滿足了收入實現的條件,才能確認收入實現。
門診病人付費接受服務離開醫院后,就可以認為病人對服務效果滿意,經濟利益已流入醫院,因此門診收入只有在病人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對門診掛賬病人由于其是否支付費用仍有不確定性,只有在其支付醫療費用后才能確認收入。
2、從醫院主營業務收入的特殊性看收入的確認
由于醫療服務的特殊性,醫院的主營業務收入的確認不但要滿足廣義的銷售收入確認的標準,還存在其特殊性。醫療服務產品的生產過程、交換過程和消費過程雖然是同時進行的,服務的提供者和服務的接受者在時間、地點上是同一的,但是醫護人員對病人進行檢查、診斷和治療后,并不像企業產品銷售出去后,已經轉移了與產品所有權有關的主要報酬與風險,在病人康復結算醫療費用前,醫院對醫療服務的效果仍然具有“繼續管理權”,對相關醫療風險仍然負有責任;在暗含的醫療服務合同中,醫療服務過程中存在著特定的病人拒絕付款條款,只有在病人對醫療效果表示贊同并支付醫療費用后,醫院對醫療服務的“繼續管理權”才會終止,相關醫療風險才會消失,拒付條款才會失效,所以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應在醫療服務已經提供,病人對醫院醫療服務全部無條件接受后,也就是在住院病人辦理完結算手續當日,門診病人支付完醫療費用的當日,確認收入實現。三、由收入、支出配比原則分析醫院支出的確認
配比性原則是根據收入與支出的內在聯系,要求將一定時間內的收入與為取得收入所發生的支出在同一期間進行確認和計量。醫院收入與支出確認、計量應按配比原則進行,它包括時間上的配比與因果上的配比兩部分。
1、醫院收入、支出在時間上的配比
醫院藥品、材料等成本的耗費,是根據月末藥房及材料倉庫的出庫情況進行匯總形成匯總表,財務部門以匯總表為依據進行支出確認的;醫療收入是在每天發生時由收款處、住院處匯總報財務部門記入收入的。醫療收入當日記入收入,醫療成本月末記入成本,造成收入與費用在時間上不配比,醫院收入與其成本在賬務中沒有及時形成對應關系,違背了醫院會計制度中收入、支出的配比性原則。要完善醫院收入、支出的配比,在計量時間上,要以病人結算費用確認收入時,對其消耗的可以直接區分計入病人費用的成本進行確認,月末將科室的間接成本計入支出實現收入支出的配比。
2、醫院收入、支出在數量上的配比
由于各種情況造成科室每月領用的材料,并不等于病人當月的實際消耗數量,造成醫療收入與同期記入的醫療成本在金額上不對應。面對這一情況,只有在病人進行醫療費用結算時根據病人的實際耗用列支成本,才符合收入、支出配比原則,才能加強科室對消耗的管理,提高醫院服務水平。
四、對醫院收入、支出核算的改進建議
為了準確計量醫院主營業務收入、支出,建議修改目前收入、支出會計處理過程,增加待攤、預提性質的會計科目,在資產中增加“待確認醫療收入”,在負債中增加“待確認醫療支出”科目用于記錄已發生還未的確認的收入及已消耗還未確認的成本費用。兩者的差額即為醫院已發生尚未確認的凈收入或凈損失。在會計報表中單獨列示,用于反映已發生尚未確定的收入、支出。
其會計處理過程為:
1、住院病人:
入院交押金時: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預收醫療款
病人每日發生醫療費用待確認收入,支出時:
借: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
貸:待確認醫療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成本
貸:藥品——藥房藥品
庫存物資——各科領用衛生材料
病人出院結算后:
借:預收醫療款
(銀行存款/現金)
貸: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
(銀行存款/現金)
確認實現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收入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根據出院單據上的實際材料成本,確認收入中實現的成本費用: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2、門診病人:
根據每天的收入:
借:現金等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根據每天收入對應的成本費用: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庫存材料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藥品
對門診病人掛賬部分:
借:應收醫療款
貸:待確認醫療收入
借:待確認醫療成本
貸:藥品——藥房藥品
庫存物資——各科領用衛生材料
病人結算后:
借: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醫療款
借:待確認醫療收入
貸:醫療收入——治療收入等
藥品收入——西藥收入等
借:醫療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衛生材料等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借:藥品支出——日常公用支出——藥品費
藥品進銷差價
貸:待確認醫療成本
[1]、《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學習輔導材料匯編山東省財政廳社保處、山東省衛生廳計財處1999年
[2]、《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學習輔導材料匯編山東省財政廳社保處、山東省衛生廳計財處1999年
[3]、2005年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年
篇8
一、會計職業判斷的概念及特點
會計職業判斷是會計人員按照會計準則、制度的要求,根據企業理財環境與生產經營特點,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職業經驗對日常會計事項的處理和財務報表的編制應采用的原則、方法、程序等方面進行判斷與選擇的過程。它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1.目標性。一般而言,會計人員除了希望判斷和選擇的結果能及時、恰當地反映出企業當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外,還希望對條件確認、計量、揭示方法的選擇與運用能有效地維護和增長企業自身經濟效益。
2.主觀性。會計準則允許企業會計人員選用不同的方法對會計資料進行加工處理,而不同的方法會得出不同的結果,但哪一種方法能使結果更接近客觀實際,只能依據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來確定。
3.權衡性。會計人員運用職業判斷選擇會計政策和進行會計估計過程中,始終面臨著多個方案的比較、優選。會計職業判斷的過程可以說就是一種比較、權衡、取舍的過程。
4.受制約性。會計職業判斷是在有限制和要求下的相對主觀判斷,它受制約的因素是多方面的:①受制于社會的外在約束機制;②受制于會計的某些自身特征、原則及相應的理論框架;③受到會計人員自身的業務技能與職業道德水準的制約。
二、會計職業判斷在具體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中的應用
(一)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核算原則中的體現
1.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要求會計人員在進行會計處理過程中必須進行專業分析和判斷,注重經濟實質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2.重要性原則。要求每個企業確定自己的重要事項,而重要與不重要只是一個相對概念。在實際工作中,一項經濟業務是否重要,是否影響信息使用者的決策判斷,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3.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原則。對會計人員而言,判斷一項支出所產生的經濟效益是否超過一年或一個營業周期是遵循這一原則的前提。
(二)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政策選擇中的應用
會計政策,是指企業在會計核算時所遵循的具體原則以及所采用的具體會計處理方法。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政策和會計處理方法選擇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存貨計價方法。是采用先進先出法,還是采用后進先出法或其他所允許的方法;是采用歷史成本法,還是采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法。
2.長期投資的核算方法。長期股權投資是采用成本法,還是采用權益法;長期債權投資折溢價的攤銷方法是采用直線法,還是采用實際利率法。
3.固定資產的折舊方法。是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還是采用年數總和法、雙倍余額遞減法等加速折舊方法。
4.所得稅的核算方法。是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還是采用應付稅款法;在納稅影響會計法下,是采用遞延法,還是采用債務法。
5.外幣折算政策。是采用現行匯率法,還是采用時態法或其他方法。
6.會計報表合并政策。母公司與子公司的會計年度不一致的處理原則以及確定合并范圍的原則。
7.收入確認原則和方法。具體會計準則規定了收入確認的四個基本條件,會計人員將更注重交易的實質而不是形式來判斷商品銷售收入是否可以確認;而長期工程合同收入的確認方法是按完成合同法,還是按完工百分比法或其他方法確認,也需要會計人員加以判斷。
8.壞帳損失的核算方法。是采用直接轉銷法,還是采用備抵法。
9.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借款費用是資本化,還是計入當期損益。
10.或有事項的處理。因或有事項而產生的義務是現實義務,還是潛在義務;如果是現實義務是確認,還是不確認;因或有事項而產生的資產是披露,還是不披露。
11.關聯方關系及交易的披露。怎樣根據形式和實質來判斷關聯方關系,關聯方關系與交易又怎樣根據重要性原則在報表的附注中加以披露。
12.非貨幣易的核算。根據具體會計準則規定的非貨幣易與貨幣易的界限,會計人員只能先判斷一項交易是貨幣易,還是非貨幣易,然后才能進行恰當的會計處理。
(三)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估計中的應用
會計估計,是指企業對不確定的交易或事項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為基礎所作的判斷。會計職業判斷在會計估計中的運用主要表現為:
1.壞帳準備的計提?!镀髽I會計制度》要求會計人員根據企業的實際狀況,亦即根據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合理地確定計提比例,這一規定賦予了企業較大的自。
2.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確定。這一規定要求企業在確定折舊政策時,不僅要考慮固定資產的有形損耗,而且要考慮無形損耗,因而,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確定要取決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篇9
【關鍵詞】成本法;合并報表;問題;研究
一、合并會計報表存在的問題
1.合并會計報表編制理論存在的局限性
運用不同合并理論編制的合并會計報表會得出不同的合并結果。雖然母公司理論反映了企業的相關部門所負責的所有經濟資源,但是他只是將企業中由集團以外的股東所提供的資源當作了企業的負債來看,并沒有將之看作是整個企業的整體利益。所以,在按照母公司理論進行編制的情況下,這種會計報表不能對企業擁有的資源進行明顯的反映,其中這種企業的地位是一個統一的經濟獨立體,而且這種合并會計報表也不能利用這些資源獲得良好的經營效果。因而按照這種理論所編制的會計報表不能很好地體現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出發點。
2.合并會計報表合并范圍中存在的問題
(1)臨時投資問題
聯營企業問題即投資企業能夠對其施加重大影響的被投資企業。重大影響是指對一個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有參與決策的權利,但是不能控制或與其他方一起控制這些政策的制定。
(2)合營企業問題
會計上的合營企業的研究對象是某些特定的被投資企業,如果這些企業的全部重大財務和企業管理策略均需要由其所有的投資方共同決定,任何一方都不能單獨決定該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的就稱為該企業為其投資各方的合營企業。
(3)合并會計報表會計的處理方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企業所采用的會計處理方法是購買法和權益合并法。就目前來說,我國會計實務界根據規定所采用的做法是:由母公司來確定被投資單位發生的凈虧損,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至零為限;在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對于那些投資企業未確認的被投資企業的虧損分擔額,可在合并會計報表的未分配利潤項目上增設未確認的投資損失項目,這兩者反映了母公司未確認子公司的投資虧損額。
二、成本法下合并財務報表的編制可行性分析
在控股合并的實施政策下,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法計量時,編制合并財務報表不將成本法調整為權益法,而是直接用成本法編制調整抵消分錄,從而過入合并工作底稿中。
在控股合并的條件下,當母公司利用成本法對子公司的長期投資進行后續計量工作的整合時,在母公司中,其少數財務報表中的長期控股投資項目所反映的是一些初始投資成本,這些初始投資成本是通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而形成的。在投資變動或者產生減值的情況以外,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通常都是保持不變的。在母公司的少數財務報表中,其投資收益項目反映的是當時時期內,按照子公司公布的股利中隸屬母公司的那部分金額所分配的現金股利。在成本法的規定下,母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賬戶和子公司的擁有者權益項目的金額一般會失去響應的聯系,所以不能抵消,這些都是因為擁有母公司的人和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以及另外一些所有者的權益項目是呈正相關的。但是,因為子公司的擁有者的權益發生了變動,而母公司并未在長期股權的投資賬戶中得到反映,因此,需要在母公司和個別股東之間進行分配,也就是確認屬于這些公司的股東的權益。在對合并財務報表進行編制時,可以在合并工作的底稿中直接編制抵消分錄。
三、合并會計報表實務中相關問題的解決策略
1.編制理論
在我國,實體理論將母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作為一個統一的經濟實體來看待;站在企業具有的單一控制主體的角度,將整個企業看做一個單一的經濟實體,充分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原則,順應了編制合并會計報表的目的,得到了國際會計界的普遍認可。因此,從目前的國際國內形勢和我國的長遠發展來看,實體理論是我國的必然選擇。
2.會計合并報表的合并范圍
與舊準則相比,新準則在對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的規定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原準則規定了多種不納入合并范圍的情況,而新準則強調了實質重于形式,合并范圍的確定以控制為主,綜合考慮所有相關事實和因素來判斷。只有真正擁有了一個企業經營、財務決策,而且能夠從中獲得利益時,才能將其納入合并范圍。
因此,理解了控制的基本條件后,需認真分析合并范圍,將業務性質不同的被投資企業納入合并范圍,將臨時投資的被投資企業和聯營合營企業排除在合并范圍之外。
3.合并會計報表的會計處理方法
在當前的情況下,應努力培育完善的資本市場,提高準則的可操作性以及會計人員的素質,才能正確處理會計報表的合并問題。
四、總結
在企業中現行的會計報表合并問題上,采用成本法直接編制合并財務報表只使用于母公司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投資比例不變,或母公司在變化前后都對子公司實施控制的情況,這時,直接編制比按權益法調整后編制更簡便。但是,若母公司對子公司長期股投投資的比例變化了,且長期股投投資的后續計量由成本法轉變為權益法時,則不宜用此法。
參考文獻:
[1] 齊月,劉珊.成本法下合并財務報表編制的問題探究[J].河北企業,2014,5(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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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擁有自創商譽,只有在實施并購行為時,才可能產生外購商譽或負商譽。
一、問題提出
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將商譽確認為一項不可辨認的無形資產;而2006年新頒布的準則規定: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不再包括不可辨認的部分,排除了商譽。根據我國新準則可以推定:合并商譽概念是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時采用購買法為前提而存在的,它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列示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目前關于自創商譽是否應該予以確認是會計界討論的熱點問題,無論是否應給予確認,我們認為在此之前有必要對商譽的本質進行分析,深入理解有關商譽的基本概念,以更好地領會和指導實務操作。
二、商譽的本質
關于商譽的本質,比較權威的觀點當屬美國當代著名會計理論學家亨德里克森在其專著《會計理論》中介紹的“三元論”。另外,FASB提出的核心商譽論也得到了較為廣泛的認同。
(一)商譽“三元論”。好感價值論認為:商譽產生于企業的良好形象及顧客對企業的好感,這種好感可能起源于企業所擁有的優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口碑、有利的商業地位、良好的勞資關系、獨占特權和管理有方等。企業上述各種未入賬的無形資源構成了商譽。
超額收益論認為:商譽是預期未來收益的現值超過正常報酬的那個部分。這里的超額收益應該是指在較長時期內能獲取較同業平均盈利水平更高的利潤。商譽是與企業整體結合在一起的,無法單獨辨認,但企業一旦擁有它,就具有超過正常盈利水平的盈利能力和服務潛力。因此,它的價值只有通過作為整體所創造的超額收益才能集中表現出來。
總計價賬戶論,也稱剩余價值論。這一論點認為商譽是一個企業的總計價賬戶,是繼續經營價值概念和未入賬資產概念的產物。繼續經營價值概念認為,商譽本身不是一項單獨的會生息資產,而是實體各項資產合計的價值超過了其個別價值的總和;而未入賬資產指的是諸如優秀的管理、忠誠的客戶、有利的地點等。
“三元論”分別從不同側面描述了商譽的本質。好感價值觀是從資產的角度定義商譽的,但它僅僅列舉商譽的種種特質而難以解決其計價問題。超額收益論是一個比較流行的觀點。它的科學性在于:該觀點把握了商譽作為資產的基本條件――經濟資源、獲利潛力、貨幣計量三要素。然而,商譽一定會產生超額收益,但企業的“超額收益”是多種因素作用的結果,因此必須剔除一切非正常的和營業外的因素,以免歪曲商譽的價值??傆媰r賬戶論是從方法論的角度說明商譽的計量方法,而不是定義商譽。企業總體價值的估計誤差、單項資產的高估或低估,都會被擠到商譽中,因此,商譽容易成為一個“調節閥”,承受著一切主觀因素的影響。
(二)核心商譽論。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于1999年9月7日公布了一項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核心商譽”概念。FASB認為,商譽可描述為由六個要素組成:1、購并日被購企業的凈資產公允價值大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2、被購企業未確認的其他凈資產的公允市價。3、被購企業原先在持續經營中自創的“超額集合價值”。4、來自購買企業與被購企業的凈資產的集合經營而產生的預期協作的公允價值。5、購買企業對應付“對價”的計價錯誤。6、購買企業對被購企業的購買價格的高估或低估而多支付或少支付的金額。
結合我國新準則有關規定分析:1、部分是合并價差的一部分,不構成商譽。2、的性質與第1項相同,不是商譽的構成成分,只是被購企業原來沒有確認、而購買企業在購并中確認的、具體的可辨認項目。3、是商譽的構成成分,可理解為來自被購企業的“持續經營商譽”,體現了前述的自創商譽只有通過購并才能實現的觀點。4、是在被購企業的“持續經營商譽”以外確實存在的、可預期的在購并中形成的“超額集合價值”,是嚴格意義上的合并商譽,FASB征求意見稿將這兩項稱為“核心商譽”。5、在性質上不是商譽的構成成分,但在購并的實際操作中卻不可避免。6、不是商譽的構成成分,但購買價格通常是在對被購企業可辨認資產和負債項目的公允價值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對被購企業的“持續經營商譽”的評估,并且在購買和被購企業討價還價的談判中形成的。因而,在購并的實際操作中是難以避免的。
可見,商譽計價中夾雜著不符合商譽定義的“不純”成分,這是外購商譽以交易價格為基礎進行計量時難以避免的因素。
三、自創商譽與外購商譽性質比較
(一)從自創商譽角度分析。自創商譽是對企業自身而言,其會計主體可以是任何一個實體。由于自創商譽是企業在長期經營過程中積累起來的,不需要一次性支付任何款項給某人的能使企業獲得未來超額利潤的經濟資源,因此,形成商譽的費用難以歸集。同時,商譽所能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的不確定性,使自創商譽在現有財務會計信息系統下難以得到確認和計量。正如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ASB)在IFRS3《企業合并》中對商譽的定義:由不可辨認和不能單獨確認的資產所帶來的未來經濟利益。這種界定符合企業自創商譽的內涵。
(二)從企業并購動機和定價機制分析。根據目前國際上較為通行的做法,企業并購過程中購買方支付的溢價,應由購買方確認為一項資產,即外購商譽,所以支付和確認這部分價差的會計主體是購買方企業。那么,購買方支付的這部分溢價是人們通常認為的外購商譽,即被并企業的未來超額盈利能力嗎?要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從企業并購動機和定價機制進行分析。從企業自身的利益角度看,企業并購的目的是追求經濟資源聯合帶來的優勢互補與資源的優化配置,即正的協同效應,包括管理協同、經營協同和財務協同??梢姡徺I方在衡量被購企業的價值時,不是完全出于被購企業是否擁有商譽,而是基于戰略目標和財務目標的考慮,從自身所擁有的資源出發,尋求資源互補,以期通過并購之后的整合,達到最佳的協同效應。在這過程中,被購企業是否擁有商譽,是否具有未來超額盈利能力,不是購買方在做并購決策時的必要條件,購買方關注的是并購之后,能否使并購后的企業整體效益得到提高。因此,購買方支付的溢價并不是或不完全是為了被并企業的商譽。那么,這部分溢價代表著什么?
根據并購行為的定價機制,購買方支付的價格通常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被購企業的獨立價值,即在未發生協同效應情況下的評估價;二是協同效應的價值,即假設并購之后能產生預期的協同效應(凈價值);三是噪音部分,即各種因素造成可能的多付或少付。可見,從購買方的角度,溢價包含了被購方持續經營的價值、協同效應的價值和各種原因多付的價格,顯然,購買方支付的價差不是通常人們所認為的“商譽”。
四、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