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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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2、2014年1月,北京市出臺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暫住證。同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申領居住證。
(來源:文章屋網 )
篇2
自2007年11月下旬開始,在浙江嘉興市工作、生活的外來務工人員,都開始陸續領取新居民居住證,以全面取代沿用已久的暫住證。從2008年1月1日起,嘉興市將在全國率先告別“暫住證”。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其改革意義絕不僅僅在于這一字之差。
作為浙江省的試點城市,嘉興的居住證制度改革,將居住證與社會保障、就業、居住、子女就讀、計劃生育等掛鉤,使持證外來務工人員不需落戶,一樣可以享受一定的嘉興市民待遇和優惠政策。比如,有了這張居住證,外來務工者可以享受政府大病救助,可以申請當地的低價住房,如果符合相關條件,子女就學也不用再交借讀費。
讓更多的新居民平等地享受到城市發展帶來的實惠,是這次改革的核心。嘉興市新居民事務局局長翁勤雄說,從前幾年的“外來打工者”到“新居民”,是一種身份稱呼的改變;而從“暫住證”到“居住證”,則具有實質性的突破意義,它將給嘉興180萬新居民帶來更多的實惠,將吸引更多高素質、高技能的新居民定居嘉興。
“門檻”不同待遇不同
在翁勤雄的辦公室,記者看到了三種不同類型的居住證:紅色的“臨時居住證”、綠色的“居住證”和“專業員工居住證”。
不同類型的居住證,申領條件不一樣,條件越高所享受的待遇也就越高。
凡是16周歲以上,擬在嘉興居住30天以上的,都需申領臨時居住證。
申領居住證者,必須在嘉興取得臨時居住證或暫住證一年以上;具有初中畢業以上學歷;自申領之日起,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至少應滿15年。
專業員工居住證的申領條件相對較高,要求具有中專(含高中)以上學歷,或者具有一技之長,持居住證滿兩年(持暫住證滿3年)。同時,對申領人有無合法的固定住所、穩定的生活來源以及是否遵紀守法都有積分考核要求。
翁勤雄介紹說,第一類臨時居住證與以往暫住證的條件基本相同,不論個人條件,只要擬在嘉興居住30天以上,就應當在到達暫住地10天以內辦理。與暫住證不同的是,即使是這本臨時居住證,也附加了部分福利。
桐廬人趙愛武現在拿到的就是這種臨時居住證。往后,他可以享受免費的就業培訓,和本地居民一樣參加社會保險,免費獲得艾滋病等特定傳染性疾病的檢查和治療,以及在街道和鎮計生服務站享受免費計生服務。但是,他的孩子現在還不能在嘉興免費就讀公立學校。
而開爾噴塑廠的班組長李昭軍,除了享受與趙愛武一樣的待遇外,以后兒子上初中也能享受到實惠。李昭軍是山東濟寧人,3年前帶著家人來到平湖打工,逐漸做到了拉桿車間的8組組長。以前,按規定他兒子每學年得向學校繳納借讀費400元,不過學校為他減免了一半?,F在,他符合辦理居住證的條件,按嘉興市規定就可以減半繳納借讀費。此外,他兒子還可以參加城鄉合作醫療保險,長大后還可以報考嘉興市所屬的各類高中和中等專業學校。如果李昭軍的兒子在外來人員子女學校就讀,還可以憑政府發放的教育券免交學雜費。
河南人姚正山獲益更大,他領到的是專業員工居住證,也就是所謂的“綠卡”。姚正山拿到了這個證,等他孩子長大后,到公立學校就讀就可以免交借讀費,在外來人員子女學校就讀的,由政府以教育券形式免交學雜費。而他本人,還可以申請廉租住房或申購小戶型經濟適用房。持證10年以上,還可申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姚正山說,只要具有初中以上學歷,年齡適當,經過培訓拿到相當于高中學歷的技能資格證書,就可以申請拿專業員工居住證,這對激勵員工上進很有導向性作用。但能享受像姚正山這樣待遇的新居民并不是太多,很多本來可以拿到居住證的新居民,因為在嘉興持續工作的年限太短,就只能拿到臨時居住證。
“臺階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素質越高,工齡越長,居住證等級就越高,他在嘉興的生活和工作成本就會降低,凈收益就越高?!蔽糖谛壅f。
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最受歡迎
在所有有資格領取各類居住證的人中,除了基本條件外,個人信用和行為記錄也是重要的一條。比如,要誠實守法,沒有受到治安拘留以上的處罰;沒有不遵守合同或不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等違反商業道德、基本做人原則的信用記錄等。
而到底誰有資格領取居住證,誰有資格領取專業員工居住證,有關部門將根據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再結合申請人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術職務、個人納稅額,乃至技術創新、投資、受獎情況等綜合條件進行積分考核。其中領取專業員工居住證的,申請人積分需滿150分。
就拿姚正山來說,作為具有高中學歷的技術人員,他到嘉興兩年后升任分廠廠長,現在是技術部經理。經過積分考核,他的綜合得分超過210分,如愿拿到了專業員工居住證。
在他的得分中,高中學歷得了50分;年紀越小得分越高,1977年出生的他年齡在30歲以下,可得50分。其他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租房或買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情況等,也都分別計入基本分。此外,擔任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還有附加分。作為新秀箱包廠的中層管理人員,姚正山得了10分附加分。姚正山說,除了以上條件,他還熱心公益,經常與外界組織活動,并擔任了公司工會副主席,這對他申請專業員工居住證都是有幫助的。
為什么像姚正山這樣的外來人員,在嘉興特別受重視和歡迎?
居住證政策推出后,外界普遍解讀為:嘉興實現以人為本、共享發展成果的公平社會理念。翁勤雄認可這種看法,同時,他還認為,如何留住熟練工人,已成為當地企業和政府經濟發展中必須面對的一個難題,而居住證制度設置的工作年限等內容,有利于鼓勵員工安心工作,以獲得穩定且逐步增加的收益。
平湖新居民事務局的一項調查表明,當地21.5萬名外來人員中,真正留下來的只有30%左右。嘉興市新居民事務局統計也表明,在嘉興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尚不足70%。而著力留住高素質、高技能的人才,既可以有效破解人力資源的結構性難題,又可擠壓高污染、高能耗、用工條件差的企業的生存空間,促使其加快技術進步,提高產業層次,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由投資推動型向創新帶動型轉變。
不過,居住證制度改革對一座城市的發展到底會帶來多大的影響,可能要到10年、20年后,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完全顯現出來。
把身份權利轉變為居民權利
在嘉興平湖新埭鎮一家箱包廠打工的張建嫦,在當地新居民事務所內拿到了浙江省第一張居住證。這意味著,在浙江實行了20多年的暫住證制度將畫上句號,新的居住證時代已經來臨。像張建嫦一樣拿到居住證的外來務工人員,將不同程度地享受與嘉興市民的優惠政策。
戶籍本身只承擔登記居住地的功能,后來附加了各種權利和福利后,才演變成為身份問題。
正因為如此,嘉興實行的居住證制度改革,強調的是對附加在戶籍上的權利的剝離,而不是戶籍本身。換句話說,就是以居住證代替戶籍的部分功能,將身份權利轉變為居民權利,“人在有權利、人走無權利”,從而實現身份平等。
也就是說,一位外來務工者在獲得嘉興居住證后,根本不需把戶口遷到嘉興,就能享有嘉興市賦予新居民的各項優惠政策。同時,這也不影響他享受其戶籍所在地政府規定的附在當地戶口上的各項政策――農民可以繼續保留在老家的宅基地、耕地,執行農村計劃生育等政策;城市居民可以繼續享受當地在子女就學和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各種社會保障。
當然,一旦他離開嘉興,居住證上的“市民待遇”也就會隨之取消。從另一方面看,這還能解決人口流動過程中城市承載力的問題。據了解,嘉興能夠容納的人口數量已屆臨界點。嘉興市政府咨詢委等機構組成的課題組報告認為,嘉興市戶籍人口總量應控制在390萬至400萬左右為宜。而目前嘉興已經有180萬以上新居民,戶籍人口335萬人。
人口流動是工業化中期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快的普遍現象,我們不能照套西方發達國家松散型的遷移模式,但我們可以朝身份平等的要求積極推進。僅從這一點上說,嘉興的探索,就有著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何時走向普惠
在浙江省,居住證到底能惠及多少人,目前還是個未知數。
根據嘉興市新居民事務局的統計顯示,嘉興市180萬外來人員中,有66萬人可申領臨時居住證,65萬人可申領普通人員居住證,15萬人可申領專業人員居住證。也就是說,像姚正山那樣能夠領到專業人員居住證的人仍然是少數,僅1/12左右。
“目前只能看個人對嘉興的貢獻,來給予不同的優惠政策?!蔽糖谛壅f,試點推行的政策,是在現有的財政能力下,采取了一種折中的方案,一方面兼顧了各方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是想通過一些待遇的改善,留住高素質人才。
“我們是繞過了戶口,來設計附在戶籍上的福利制度,是戶籍管理制度的延伸。”翁勤雄認為他們目前進行的是“繞過了戶口”的戶籍改革。這種改革模式,現實中可操作性比較強,避免了戶口突然無條件放開所帶來的財政供給和城市承載力問題。
篇3
第一條為加強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保障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湖北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的居住管理、權益保障和公共服務,適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或在本市跨縣市居住的人員。
第三條流動人口管理實行居住證制度。
宜昌市居住證是流動人口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通用的居住證明。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的居住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居住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婚姻狀況、生育情況、常住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服務處所、居住事由、聯系方式、本人照片、證件有效期和發放機關。
第五條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有效期限屆滿后自動失效。
第六條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制作,各公安派出所負責辦理、發放。
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公安機關委托,承擔流動人口登記、信息采集、居住證發放等具體工作,有條件的,可以代辦或網上辦理。
第七條流動人口居住證工本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二章申領與發放
第八條流動人口擬在現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應當在到達居住地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進行居住登記,填寫《流動人口信息采集表》,申領居住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領居住證,但本人要求申領居住證的除外:
(一)年齡未滿十六周歲或已滿六十周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三)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第九條本市各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證在全市范圍內通用。
流動人口變更市內居住地址的,應自變更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居住證,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辦理居住變更登記。
第十條流動人口在單位內居住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統一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并填寫《流動人口信息采集表》。
第十一條流動人口租賃房屋居住,房屋出租人應督促其申領居住證。
第十二條居住證實行一人一證。流動人口家庭成員共同居住的可以申領一本居住證。
第十三條流動人口申領居住證,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第十四條公安機關對流動人口或所在單位提供的身份證明材料進行核查,情況屬實的,應當及時發放居住證;對材料不齊全的,應當及時口頭或書面告知申領人補齊材料后發放居住證。
第十五條居住證的有效期根據下列情形確定:
(一)流動人口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五年;
(二)流動人口與用人單位簽訂二年以上三年以下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三年;
(三)流動人口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勞動合同的,有效期為二年;
(四)其他流動人口居住證有效期一年。
流動人口居住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居住的,應提前三十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辦延期手續,延期期限按照前款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居住證管理實行年審制。
居住證持有人應當自居住證發放之日起每滿一年的最后一月內,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請年審。逾期未申請年審的,居住證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首次領取、換領居住證或辦理變更、延期手續的,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
流動人口因遺失、損壞而補領、換領居住證的,應當繳納工本費。居住證工本費收費標準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按規定制定并公布。
第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涂改、出租、買賣、轉借居住證。
第十九條公安機關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需要查驗居住證時,居住證持有人應予以配合。
第三章權益和服務
第二十條流動人員持本市居住證,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享受下列權益和服務:
(一)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
(二)參加社會保險;
(三)申請辦理車輛登記和機動車駕駛證;
(四)參與社區組織的有關社會事務管理;
(五)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以及有關勞動技能比賽、先進評比;
(六)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七)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計劃生育基本項目技術服務;
(八)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由居住地教育部門安排學校就讀;
(九)傳染病防治服務,子女中的適齡兒童享受國家擴大免疫規劃保健服務;
(十)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權益和服務。
第二十一條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在同一地居住三年以上,并榮獲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稱號的,本人可以優先申請取得居住地常住戶口。
第二十二條流動人口持居住證在同一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具有穩定職業和本人所有的住房,符合計劃生育相關規定,且無違法犯罪記錄的,本人可以申請取得居住地常住戶口。
第二十三條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法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四條各級公安、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口和計劃生育、房管、衛生、工商等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流動人口信息采集和共享機制,在履行各自的服務管理職責時,應核實流動人口的身份證和居住證。
第四章監督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制度,由公安機關依照《湖北省暫住人口治安管理暫行規定》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制度,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居住證管理人員違反本制度,、、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篇4
邯鄲市居住證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等相關服務管理活動。
第三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領的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劃生育、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民政、司法行政、工商、教育、財政、交通、旅游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和健全人口信息庫,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劃生育、婚姻等信息系統,加強部門之間居住證持有人信息的共享,為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五條 居住證的申領、發放、使用等相關服務管理工作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第二章 居住證管理
第六條 居住證的申領,實行自愿原則。
第七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市中心城區居住半年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一)合法穩定就業。具體包括: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或者聘用;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從事第二、三產業,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雖未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但有不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合法經濟收入(含養老保險金、退休金、銀行存款利息、固定投資收益)等;
(二)合法穩定住所。具體包括:通過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含銀行按揭的商品住房);暫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但具有其他合法手續的住房;政府、單位授權個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單位公產房、公共租賃房、單位集體宿舍;親屬住所、借用租賃他人的房屋等;
(三)合法連續就讀。具體包括:在全日制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師范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特殊學校、技工學校等機構就讀,并取得學籍;
(四)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
況。
第八條 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學籍并入學就讀的大學生、留學歸國人員,或者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及以上職
業資格人員,或者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企業需要的技術工人,可以在市中心城區、峰峰礦區、縣級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等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選擇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 在峰峰礦區、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邯鄲縣除外)和其他建制鎮居住,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連續就讀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選擇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第十條 在市中心城區居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雙方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選擇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一)合法穩定就業并有合法穩定住所;
(二)固定住所。具體包括:通過購買、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擁有房屋所有權的住房(含銀行按揭的商品住房);暫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者不動產權證,但具有其他合法手續的住房;
(三)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
況。
第十一條 在市中心城區居住的暫不符合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持有居住證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第十二條 與具有常住戶口人員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夫妻雙方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不選擇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領居住證。
第十三條 居住證申領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的住址證明、就業證明、就讀證明等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采用IC卡材質的,公安派出所應自受理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屬于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情況特殊需要延期的,最長不超過十八個工作日。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但申報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
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對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應當即時告知其不予受理的事由;申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訴或者依法申請復議。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上述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四條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出借人等,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十五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或者在本縣(含武安市、峰峰礦區)范圍內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持居住證和變動后的合法住所證明,到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在前款所列區域之間跨范圍異地居住的,應當向現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重新申領居住證。
第十六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可以在居住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于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換領新證。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或者未換領新證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或者換領新證后,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持證期限)自補辦簽注手續或者換領新證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應當注銷或者收繳居住證:
(一)持證人已經在居住地登記常住戶口的;
(二)持證人死亡的;
(三)偽造、變造、騙領居住證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九條 首次申請領取、到期換領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損壞換領、丟失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變更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第三章 服務和權益保障
第二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向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相應標準,并定期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下列權益、服務和便利:
(一)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就業失業登記、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介紹和職業指導等公共就業服務;
(二)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并享受相關待遇;
(三)享受法律援助,獲得法律咨詢、、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
(四)享受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防治、兒童預防接種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五)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生育證明材料;
(六)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具體包括:計劃生育服務機構提供的避孕藥具,孕情環情檢查,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人工流產(引產)術、輸卵(精)管結扎術及其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等服務。
(七)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考評,以及職業(執業)資格考試;
(八)參加居住地居民委員會選舉及有關公共事務管理;
(九)享受社會福利、臨時救助、養老等服務;
(十)辦理各種旅游卡,包括旅游惠民一卡通等;
(十一)辦理各種公共交通卡,包括公共自行車卡、通用乘車卡、一票制成人月票卡、學生票卡、老年人乘車卡、京津冀交通一卡通等;辦理客運出租汽車的購買、轉讓、營運、登記注冊等手續;
(十二)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享受住房保障服務;
(十三)按照規定,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參加中考,享受中等職業教育資助;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畢業時具有兩年以上連續就學記錄的,可以參加高考;
(十四)按照規定,申領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簽注;
(十五)按照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十六)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十七)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十八)法律、法規、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等規定的其他權益、服務和便利。
第二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務和權益保障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二十三條 居住證申請人、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檢舉、申訴或者控告,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依法維護,不得拖延、推諉。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投訴,應當及時告知居住證申請人、持有人向有管轄權的部門申訴或者控告。
第二十四條 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雙方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親自申領居住證的,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出具同意其申領居住證的意見,并提供雙方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材料。
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礙者,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領居住證。
第二十五條 依照本條例負責居住證持有人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工作的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工作過程中獲得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在居住證申領等工作中不按規定辦理或者收取費用的;
(二)利用制作、發放居住證等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利益的;
(三)將在工作中獲得的居住證持有人的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的;
(四)不按本條例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義務的;
(五)有其他濫用職權、徇私舞弊、
玩忽職守行為的。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住證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證的。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冒用他人居住證的;
(二)使用騙領的居住證的;
(三)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居住證的。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市中心城區、峰峰礦區、縣級市市區及下轄建制鎮、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應當以派出所為單位,在具有歸屬居委會的實體地址上,設立社區公共戶口。
對符合申請登記常住戶口條件,但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的遷入人員,可以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
在社區公共戶口落戶的人員與其他具有本地常住戶口人員享有同等權益。
第三十條 本條例所稱市中心城區的具體范圍是:北至青蘭高速公路,西至南水北調中線總干渠,南至環城高速公路(南段),東至環城高速公路-邯濟鐵路-京港澳高速公路一線,規劃面積五百五十平方公里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條例所稱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出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二)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學籍證明、在讀證明,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發放的居住證,可以在本條例實施一年內換領新的居住證;逾期重新申領居住證的,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換領或者重新申領新證的,居住年限(持證期限)按照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連續計算。
第三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據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外國人、無國籍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臺灣地區居民,不適用于本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逗愂袝鹤∪丝诠芾項l例》同時廢止。
居住證的主要意義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
篇5
1、網站查詢:登錄深圳市居住證官網查詢,網址詳見參考資料。
2、根據發證日期后延一年:居住證上一般有簽發日期,居住證的有效期是一年,簽發日期后延一年內,就是居住證的有效期
(來源:文章屋網 )
篇6
2、如實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證明(房屋租賃備案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3、居住證的期限根據居住時間的不同分為四種(6個月、1年、2年、3年)??筛鶕枰x一種申請。初次辦理居住證免費。
4、居住證由公安派出所負責審核、打印,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篇7
1、居住證辦理條件:來居住地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
2、以下三個條件至少符合一個:在居住地有合法穩定就業(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在居住地有穩定住所(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3、在居住地連續就讀(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4、注意: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和殘疾人,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持相關證件證明和書面委托書(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不提供書面委托書),到居住地流管站或戶籍派出所辦理暫住登記或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來源:文章屋網 )
篇8
2、居住時間證明:持有已滿6個月且在有效期內的《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
3、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證明之一。
4、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1張。(可以在辦理點拍攝)
篇9
居住證管理管理條例各方建議應建戶籍自由登記制度
臺盟中央建議,積極的進行制度改革,創建農民工同城市融合的制度平臺,推進城鄉平等就業制度建設,還農民與城市居民平等的就業權利,改革戶籍制度,變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為戶籍自由登記制度,徹底消除戶籍同福利待遇掛鉤的現狀,還農民與城市居民平等的社會權利。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醫保
居住證管理辦法
全國政協委員、河北農業大學博士生導師王海波建議,流動就業人員異地參保面臨困難,可通過4種辦法完善社會保障管理制度。一是抓緊制訂完善跨地域接續社會保險的辦法,切實解決流動就業人員難以便利地參加社會保險的問題。二是盡快統一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三是盡快出臺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銜接的辦法,努力把更多新一代農民工納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四是待遇計算辦法要簡潔明了,使參保人清楚參保繳費與自己年老以后的待遇是如何掛鉤的,以最大限度地調動職工和農民工參保積極性。
將農民工納入工會管理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席王俊峰建議,鑒于進城就業農民工已經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議各級工會組織成立農民工工作部,將農民工納入工會管理,了解訴求,多措并舉。取消針對農民工進城就業的不合理限制、亂收費等歧視性規定。
掃除進城上學財政障礙
民盟中央建議,改革現有教育財政資源配置模式,引入教育券制度,將教育財政資源配置路徑由政府學校學生轉為政府學生學校,既能保證學生從政府獲得教育資助,平衡流入地政府與流出地政府在教育財政上的關系,也能為學生沖破戶籍地限制,根據需要選擇就學地創造條件,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城市上學掃除財政上的障礙。
居住證管理管理條例征求意見20xx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并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意見稿明確了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各項便利。根據規定,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辦理生育服務證等便利。
《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篇10
市民派出所門前扎堆辦證
過去兩天,深圳商報熱線陸續接到市民來電反映,稱他們注意到深圳各個區的派出所近期都異常熱鬧,很多市民手拿著居住證和復印件,紛紛前往派出所辦證大廳辦理居住證業務,導致派出所人滿為患,甚至出現了幾百人在派出所門前排長龍的情況。
深圳商報記者了解到,市民近期集中辦理居住證的原因,主要是因為《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于6月1日起正式實施、深圳進入全新的居住證時代,和以往相比,新居住證強化了流動人口居住登記管理,適當提高了辦證門檻,而且新居住證明顯提高了含金量。
聽說新條例實施后,沒有居住證買車不能辦理深圳牌照,也不能換駕駛證和年檢。一些沒有辦理過居住證、辦了證但已經過期的市民,聞訊后紛紛想趕在6月1日前,及時到派出所戶政部門辦理了新居住證。
派出所加班加點受理業務
據公開的數據統計顯示,深圳非深戶人口數量已達1500萬,占深圳總人口七成,而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對居住登記、居住證辦理、持證人權益、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為緩解市民排隊派出所辦證的壓力,深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于5月29日晚溫馨提示稱,深圳警方決定安排全市各居住證受理點,本周六、周日(即5月30日、5月31日)正常受理居住證申請。
昨日下午2時許,記者在龍華新區大浪派出所走訪時就看到,大浪派出所戶政辦證大廳排起了長龍,雖然此時排隊的號碼已經到了200多號,但仍有很多市民陸續趕來現場排隊取號、叫號辦證。記者還看到,雖然是周末雙休日,但大浪派出所戶政室人員都在正常上班,派出所還安排了多位工作人員在戶政室外維持秩序,其中還有幾位工作人員拿著擴音器,提醒前來辦證的市民排隊取號、領取申請表等資料。
條例實施后可通過網絡辦證
5月30日,南山公安通過微信公眾號題為《還在為辦理居住證排隊嗎?看完信息避免不必要的排隊》一文,就市民關心的辦證問題予以解答,同時強調市民不必在6月1日前排隊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