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工作應急預案范文
時間:2024-03-16 08:21:11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環保工作應急預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堅持“無事有事按有事對待,小事大事按大事考慮”,積極協助地方政府依法做好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公開和輿論引導工作。在節假日、汛期和敏感時期,多渠道收集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構建全方位的信息收集系統。要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暢通、有效,堅決杜絕遲報、漏報、瞞報、謊報現象。
(二)依法科學處置應對。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及時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特別是對涉及飲用水污染、重金屬污染以及由環境問題引發的等,要快速反應、科學處置,最大程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危害。
(三)加大事件調查和責任追究力度。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2號)的規定,及時組織開展事件調查,對肇事企業、政府部門和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問責,并將事件調查處理情況報州環保局,切實做到“事件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件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四)強化環境損害評估。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在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時,要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的要求,開展環境損害評估試點工作。
(五)推進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辦法》,加強解讀、宣傳和指導,規范備案管理,督促企業事業單位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持續改進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六)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根據有關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修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體系銜接,細化響應工作流程,提高響應措施可操作性,加強預案實施保障。重點區域要督促企業細化操作方案,明確采取各項應急減排措施的時間節點和具體流程,做好應急過程及效果記錄,切實將應急減排措施落到實處。我局將督促指導各地開展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編修和備案,并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七)繼續深化應急聯動機制建設。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深入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 環境保護部關于加強應急聯動工作機制建設的通知》要求,推動兩部門建立健全應急聯動機制;繼續深化與安全監管、公安消防部門的合作,切實取得新成效。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流域、區域間應急聯動協作機制建設。
(八)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總結落實《集中式地表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南(試行)》情況,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防控,完善水源地和風險源單位應急預案,防范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事故次生涉飲用水突發環境事件。
(九)不斷深化尾礦庫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督促指導尾礦庫企業按照編制指南、評估技術導則、備案管理辦法等開展環境風險評估,排查治理環境安全隱患,編制報備尾礦庫環境應急預案。州環保局將按照環保部印發的《尾礦庫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開展尾礦庫汛期應急督查。
(十)強化風險防范,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賬。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認真落實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和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進一步摸清監管對象底數,建立環境安全監管對象臺賬,督促各監管對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工作。要將環境安全檢查作為全年環境執法檢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和動態管理臺賬,建立橫向、縱向溝通協調機制。
(十一)進一步完善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州環保局將進一步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完善專家管理制度,實現專家庫動態更新,創新專家工作方式,充分發揮專家在環境應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加快推進環境應急信息化工作。各縣(市)、試驗區環保局要積極推動貴州省環境應急系統的使用,及時上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把環境應急預案的備案管理納入系統,配合環保部開展環境應急綜合管理平臺風險源數據更新工作,確保數據準確、可靠。
(十三)做好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環境保護十二件實事的通知》中分片建成應急物質儲備系統的要求, 2015年州環保局組織在全州建成2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縣(市)、試驗區要密切配合做好物資儲備工作,切實加強環境應急物質儲備管理和調度。
篇2
2021年上半年,在公司領導的正確指引和大力支持下,安環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精神,狠抓安全生產工作管理、積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有效地預防了各類事故的發生。截止6月底,全公司未發生重大設備事故、火災事故、重大經濟損失事故以及任何人身傷害事故。圓滿完成了公司交給本部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就有關工作總結、計劃如下:
一、安全管理方面工作總結:
1、完成了2021年度與各部門、作業區安全環保消防目標責任書的簽訂工作。
2、組織學習傳達《全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及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暨市安委會第四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關于加強企業用戶排查治理的若干措施》和《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對?;奉I域安全生產新情況、新問題開展專項排查整改的通知>的通知》,并將自查情況匯報市、縣應急管理部門。
3、組織安全、環保、消防綜合檢查及節假日前安全檢查共27次,所有查出安全隱患已全部整改完畢;迎接省、市、縣等上級監管部門安全檢查4次,查出的安全隱患均能及時完成整改。
4、嚴格貫徹落實上級文件要求,向金昌市應急管理局、工信委、國資委匯報豐盛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狀況。
5、完成了下半年防爆區域防雷防靜電設施的現場檢測并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
6、職工培訓方面,一是對八崗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了2021年安全生產職責考試;二是完成了奔馬公司35名轉崗人員的入廠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考核合格后交作業區、班組開展了后續“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三是組織新入廠20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培訓取證。四是完成了西北民族學院、蘭州城市學院的300余名實習學生入廠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交底。五是各作業區按照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完成了各月份教育培訓內容。
7、制定《公司2021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方案》,先后組織開展了安全生產月宣誓簽名啟動儀式、安全警示教育周觀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生命重于泰山專題片、組織各作業區開展應急演練周等活動,全員參與“鏈工寶”全國網絡知識競賽,同縣應急管理局協同開展了化工園區重大危險源綜合應急預案演練,舉辦了公司安康杯知識競賽等系列活動。
8、組織對2020年《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及隱患排查體系》進行了評審,并根據相關評審意見重新修訂了雙體系建設的相關資料臺賬,如:部分崗位增加了風險點;提高部分風險點的風險等級;增加風險管控措施等。
9、根據最新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20)要求,重新編制完成了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并在金昌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0、完成了消防泵房、配電室、微型消防站、重大危險源等崗位消防電話的整改架設及人員的培訓工作。
11、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2021〕12號文件要求,落實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明確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和操作負責人,并在現場張貼責任制公告牌。
12、完成了公司安全儀表完整性等級評估(SIL)評級報告。
13、組織修訂了各崗位的現場應急處置措施并裝訂成冊,下發各單位組織培訓學習,進一步提高各崗位員工遇到突發狀況時的工藝處置能力;組織開展了關于“防止誤操作”有獎征文活動。
14、完成了豐盛公司年度消防安全評估報告并報送河西堡消防大隊。
15、完成了現場75 臺固定式有毒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器和6臺便攜式氣體報警器的校驗并取得檢驗合格證書。
16、刊發公司第一期安全環保周報,以落實主要負責人安
全生產職責為基礎,從勞動防護用品佩戴、特殊作業及檢維修、交接班及巡檢、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大型運轉設備及特種設備管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要求、一、二級風險點的管控、環保三廢的排放等十個版塊內容通報一周的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周報每周更新一期。
二、環保管理方面工作總結:
1、完成了2020年環境統計年報、2020年自行監測年度報告、2020年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2021年1季度環保稅核算等各類環境管理統計數據的核算上報工作。
2、開展了2021年上半年企業自行監測并及時進行環境信息公開;實現2021年上半年企業自行監測及VOCS監測信息公開率及達標率100%。
3、完成公司排污許可證延續復證及公司環境保護責任制的修訂完善。
4、編制完成了《2021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并提交公司與各部門、各作業區完成了簽訂。
5、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對在2021年度大修過程中計劃產生的約241噸廢催化劑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轉移處置,持續辦理廢催化劑跨省轉移的相關手續。
6、完成了《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修訂評審及報備工作。
8、委托第三方對公司2臺35噸/h循環流化床鍋爐實施爐內SNCR脫硝改造。目前已完成2#鍋爐爐內SNCR脫硝設備安裝及調試工作。
9、、配合市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對35噸循環流化床鍋爐廢氣排放口開展廢氣監督性檢測,確保有組織廢氣達標排放。
10、督導作業區實施脫鹽水濃水配制微鹽水用于綠化用水技術改造方案。
11、開展污水站運行專項檢查,督促責任單位對檢查問題進行限期整改,確保規范化運行。
12、參與公司重大危險源液氨儲罐泄漏中毒事故綜合應急演練,進行演練總結評估。對演練準備、組織、實施及其安全事項等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評估,及時向演練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提出意見、建議,最終形成演練總結并歸檔。
13、編制完善2021年大修環保檢修方案及2021年大修應急預案。
14、組織各部門及作業區8崗及以上管理人員參加2021年環保教育培訓考試。
15、按照清潔生產審核程序,接受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順利通過清潔生產驗收,完成清潔生產審核。
三、安全、環保下半年工作計劃及安排:
1、確保各類安全環保重、特大事故、一般事故、火災、爆炸事故為零,全面完成公司安全、環保責任目標。
2、進一步落實安全、環保責任制,要求將安全環保責任進行具體落實,做到安全環保工作人人有責任、層層有分工、事事有人管,切實把安全環保生產目標責任的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要求各部門、作業區結合生產實際,不斷加強和改進安全環保管理工作,為防止執行走樣,必須嚴格落實監督、檢查和量化考核,建立自我約束機制。強化安全環保風險分析,強化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進一步提高安全環保管理水平。
3、加強安全、環保生產培訓教育,強化員工安全環保意識。要求各部門、作業區要結合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積極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主題鮮明的安全、環保生產宣傳、培訓教育和預防活動,推動安全發展理念的落實。認真執行持證上崗的安全培訓工作,落實危化品生產特種作業證的培訓取證工作,實現?;飞a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全員持證上崗,進一步提升危險工藝操作人員的整體水平,完善各種安全培訓教育的檔案管理工作。
4、強化重大危險源管理,繼續做好現場安全、環保、消防的日常管理及現場檢查工作,加強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力爭將安全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切實抓好隱患排查工作,為生產運行提供保障。
5、加強應急管理,提高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結合公司生產特點,加強安全及環境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不斷完善各單位的現場處置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以及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加強預案培訓,讓員工熟悉本單位、本崗位應急預案內容,掌握基本的事故預防、避險、處置、自救、互救等知識,強化應急意識,提高應對事故災難的能力。
6、根據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2020年重點工作的要求》和《豐盛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方案》文件要求,持續推進公司2021年度重點整治工作。
7、做好七月份停車大修前全體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及大修期間的安全措施的落實,制定完善大修安全環保方案大修應急預案,并向上級安全環保管理部門報備。
8、全面完成公司2臺35噸/h循環流化床鍋爐爐外脫硫、脫硝改造工作并投入試運行;完成循環流化床鍋爐廢氣排放在線監測裝置的驗收及聯網工作。
9、繼續加強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完成大修期間產生危險廢物(廢催化劑)的規范化跨省轉移。
10、做好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確保自行監測開展完成率、達標率及信息公布率“三率”均達到100%;做好各類環境管理統計數據的上報工作。
篇3
夏季雷雨天氣防汛防洪工作總結
面對夏季多雷雨暴雨特點,安全環??圃诩瘓F和公司的正確領導下,在安全環保部的關心和支持下,各科、分廠和職工眾志成城,團結奮斗,取得防汛防洪的全面勝利,確保公司安全目標的實現,總結20xx年防汛防洪工作如下:
一、明確機構,確保組織到位
x月份,在安委會第一季度的安全工作會議上,對今年的安全防汛工作進行具體部署,隨即成立了以公司經理為組長、副經理為副組長的防汛領導小組,明確防汛任務目標,并確立檢查計劃、防汛物資管理及汛期災情匯報的程序。
二、理順關系,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0xx年初,集團與管委會氣象局簽約,做好氣象各項準備工作,以便及時發送雨訊、雷電等各項氣象警報信息。
三、積極應對,完善應急預案
20xx年x月x日,根據今年防洪防汛工作的實際情況,公司組織了各科分廠參加的防洪防汛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性。后來的防汛工作實踐表明,由于各科分廠均經過防洪防汛演練,對應急預案流程熟悉,因此各項防洪防汛工作開展緊張而不忙亂。
四、增儲防汛物資,落實隊伍
今年x月份安全環??聘鶕舅璺姥次镔Y,先讓三大分廠統計,所短缺的防汛物資統計于安全環???,安全環保科統一報計劃,統籌調度防汛物資的原則。今年以來,在防洪防汛時期,公司領導要求在值班期間科、分廠負責人及行政人員在第一時間到現場防洪防汛,不得任何理由不來。在7月初雷雨天氣頻繁公司領導緊急通知所有人員遇到雷雨大暴雨天氣自覺防洪防汛。
五、堅持八個到位,扎實開展汛前檢查
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切實做好汛前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思想到位、防汛責任到位、組織措施到位、工程措施到位、設施到位、防汛物資到位、預案落實到位、搶險到位。
今年以來,公司多次組織專項檢查小組,對工程在建二期污水處理站、煤筒倉和尾留工程作了重點檢查,對三大分廠防洪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多次抽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六、精心組織,洪水爭時間、搶進度
x月x日上午下暴雨,公司領導帶頭到西大門防洪搶險,在冒著大雨所有行政人員在抗洪,及時采取措施,避免了一場洪災。
七、加強溝通,指導各科、分廠防洪防汛工作
收到“暴雨警報”緊急通知等情況后,公司領導高度重視,馬上召開防汛抗臺緊急會議,商議對策,將會議精神以最快速度傳達到各科、分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值班名單,匯總各科、分廠值班名單及通訊方式,及時上報給綜合管理科。
公司各級領導與各科、分廠進行24小時值班,加強與氣象溝通,及時天氣變化。雷雨期間,公司組織專業,適時分析形勢,研究方案,為防洪防汛決策提供依據,并要求各科、分廠進臨戰狀態,按規定配備足夠的人力、物力,全力做好防洪搶險工作。
八、存在問題
1、個別分廠防洪防汛工作沒有提前預見性,還不能安全做到未雨綢繆。
篇4
1.1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以下簡稱環境污染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以人為本。
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生態環境破壞為原則,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全社會防范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1.2.2分級管理。
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指揮、協調環境污染事件的預警、應急、救助、處置等工作。
1.2.3依法規范
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2.4響應保證
在充分利用現有應急反應資源的基礎上,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等能力建設,確保預案有效實施。
1.3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環境影響評價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
《核材料管制條例》
《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市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1.4現狀
我區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或誘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主要有以下類型:
(1)工業企業排放工業污染物,造成局部環境質量下降。
(2)城市人口密度過大,城市局部大氣環境容量偏小,可能造成大氣環境污染事件。
(3)落后的生產工藝、設備、污染型企業存在安全、環保隱患。
(4)化學危險品、有害有毒危險品、放射性物質等利用類型繁多,在管理、使用、生產、運輸、儲備過程中造成的污染事件也有可能發生。
(5)小區開發可能帶來的生態環境改變和破壞。
(6)農業生產可能產生的污染事故。
(7)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恐怖活動等造成、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因意外因素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生態遭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本預案適用本區行政區域內突發一般環境污染事件。轄區內發生較大、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按上級預案和本預案執行,如本預案與上級預案沖突的,按上級預案執行。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芙區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機構
區人民政府成立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隸屬于區應急委領導,為常設協調議事機構,在區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市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機構領導。負責對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組織和重大決策。指揮部組成單位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和應急所需確定。
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區環保局、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局、區建委、區農林水利局、區城管局、區交管局、區市政局、區財政局等。
2.2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區環保局:組織擬定全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在區應急委領導下,建立符合應急預案要求的應急機制和快速反應、協調保障的組織、指揮、協調體系與機構;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負責提供現場或上報省、市環境監測機構進行污染物分析監測、放射源和其他危險廢物處置的應急處理監督。
區安監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和企業重大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放射源丟失被盜和放射事故報告后的安保應急工作;負責核材料事故的應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對環境污染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
區衛生局:負責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的毒性鑒定和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負責醫療廢物處置不當導致的污染事件;協同相關部門處理放射事故和放射源丟失被盜應急防治污染蔓延工作。
區建設局:負責建設施工過程中揚塵及其它污染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等。
區城管局:負責城市垃圾貯運、處置過程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等。
區交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船舶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參與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農林水利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中國家級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的搶救、轉移、安置。負責流域水力應急調度,參與全區重點流域水環境污染事件和農業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的應急行動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區市政局:及時發現水源異常問題;負責城市截污工程、污水處理廠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保障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所需設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做好上述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其他有關部門根據本部門職責和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履行好污染控制和監督管理職責。特別是各街道(鄉、局)應按職能職責,協助各個部門的相關工作,一旦突發事件發生,應配合相關部門對駐地人員進行管理救援。
2.3組織指揮
成立市區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區政府分管環境保護的副區長擔任總指揮長,區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長。情況特別時,由區長任指揮長,分管區長任副指揮長。突發環境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環保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4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區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應急委啟動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由指揮部辦公室和應急救援組、評估咨詢組、應急監測組、后勤保障組、新聞組等應急工作組組成。
指揮部職責:組織各工作組及時集結;指定當地應急指揮部為現場指揮部,并領導其工作,特殊情況下指定現場指揮長;對應急事件迅速做出評估、報告和通報;對應急行動下達指令;視情況,請求省環保局、市環保局、相鄰區區政府提供救援支持;根據事件發展趨勢與應急反應效果,及時調整應急行動計劃;負責應急事件的新聞;指導應急事件善后處理。
指揮部辦公室
成員:區環保局
職責:負責應急事件信息的受理、核實和匯總;承辦指揮部應急處置指令下達、記錄和督辦。
應急救援組
成員:根據環境污染事件性質和類型,由區環境應急委相關成員單位組成。
職責:負責受指揮部指令,對事件現場進行應急處置救援或增援。
專家評估咨詢組
成員: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成員。
職責:對應急事件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判斷、預測,評估應急處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應急監測組
成員:區環境監測站
職責:負責對事件現場的環境監測提供相關技術支持;受指揮部指令赴現場進行監測或參與上級監測站現場監測;向指揮部提交監測數據與監測報告。
新聞組
成員:政府主管新聞部門
職責:負責對應急事件的宣傳、新聞和媒體采訪接待。
后勤保障組
成員:根據環境污染事件性質和類型,由區環境應急委相關成員單位組成。
職責:負責保障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電力、供水等正常運行。
2.5應急處置工作流程
3環保系統應急處置管轄原則和辦法
3.1屬地管理原則
區環保局對本轄區內污染事故應急處置負責,一旦污染事件發生,有管轄權的區環保局、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應就近先行趕到現場,做好相關緊急處置,并立即報市環保110(電話:)
3.2以污染狀況分級處置原則
3.2.1全市跨區域的污染事故,發生地區政府有關負責人和區環保局負責人必須同時參與處置。
3.2.2全區跨街道的污染事故,由區環保局主管局長或環境保護監察大隊主要負責人出面,事發地街道辦事處、科技園、湖管理局、鄉負責人必須同時參與處置;
3.2.3屬于較大、重大、特大敏感污染問題,區政府有關負責人及區環保局負責人、區環境保護監察大隊主要負責人參與處置。
3.2.4其他一般污染事件,按日常管理程序和辦法處置。
3.2.5所涉及污染事故的執法主體屬其他部門或涉及其他部門的,及時移送或聯合有關部門解決。
3.3應急準備
3.3.1區環保局和監察大隊、監測站配備應急處置必需夜間照明、煙道氣監測、噪聲監測采樣器材,專柜存放,隨時備用,定期檢查。
3.3.2消防、公安、安監、城管等部門及區局、大隊、監測站負責人應急聯系辦法(電話)存市環保110和區環保110值班室辦公桌臺面。
4預測、預警
4.1信息監測與報告
4.1.1環保、公安、安全監督、建設、交通、林業、水利等職能部門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區管內環境信息、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污染物排放環境監測數據的監測與收集。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認為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可能性很大的,應在2小時內向區應急委報告,同時向市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4.1.2相關部門負責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
(1)環境污染事件、放射源事件的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環境保護局和區衛生局負責;
(2)船舶污染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交管局負責;
(3)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由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2信息收集
4.2.1通過市和區環保部門環保舉報電話(市局,區局)以及環保舉報熱線,接受目擊者、當事人、知情人的報警。
4.2.2全區逐步建立統一的環境污染事件電話報警與信息監測、傳遞、網絡,實現信息社會化。
4.3預警分級
按照環境污染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涉及的范圍,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大(Ⅰ級)四級,顏色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預警顏色應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4.4預警級別確定與
4.4.1Ⅰ、Ⅱ級預警確定與
市環保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我市境內發生可能導致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或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市應急委和省環保局,由省環保局確定橙色、紅色預警建議,由省人民政府確定向社會。
4.4.2Ⅲ級預警確定與
市環保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境內發生可能導致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市環境應急委,并提出黃色預警建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
4.4.3Ⅳ級預警確定與
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收集到有關即將在區境內發生可能導致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的信息后,經初步核實,及時報區環境應急指揮部,并提出藍色預警建議,由區人民政府確定并向社會。
4.4.4途徑
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及時。
4.4.5預警級別由上級政府確定的,除由上級媒體預警公告外,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應當通過媒體預警公告。
4.5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況后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預警公告。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4)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況;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實進展情況。
(5)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6)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范準備。
4.6預警支持系統
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級環境污染事件預警體系,形成區環境預警監測、信息收集與傳遞、預警、應急指揮的環境預警網絡。
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完善和更新轄區內環境統計、污染物排放申報登記核定、污染物排放許可、危險廢物、輻射、放射源處置等資料檔案,為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提供支持。
4.7解除預警
指揮部確定預警級別信息險情完全解除后,上報區應急委,由區政府報市政府同意通過報紙、電視、電臺和網絡等公共傳媒解除警報信息。區應急委及區指揮部做好解除預警工作。
5應急響應
5.1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Ⅰ級)、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污染事件(Ⅳ級)四級。
5.1.1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1)死亡5人以上,或重傷10人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
(2)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遭到嚴重破壞;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4)核設施進入場外應急狀態;
(5)利用放射性物質制造恐怖襲擊,或惡意襲擊核設施,或丟失、被盜、失控1類放射源或導致1人以上急性死亡或10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的事件。
5.1.2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人員死亡5人以下,或中毒51人-100人;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受到破壞;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
(4)核設施進入場區應急狀態;
(5)丟失、被盜、失控2類放射源或導致1人以上急性重度放射病或局部器官殘疾(含截肢等)或10人以上急性輕度放射病的事件。
5.1.3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污染事件:
(1)造成重傷5人以下,或中毒21人-50人;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市區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丟失、被盜、失控3類放射源或人員受超過年劑量限值的照射。
5.1.4一般環境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污染事件:
(1)環境污染事件造成人員輕傷,或者中毒2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丟失、被盜、失控4、5類放射源。
5.2分級響應
5.2.1響應級別
按4.1環境污染事件的分級,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響應級別由高到低分別為Ⅰ級響應(特別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Ⅱ級響應(重大環境污染事件)、Ⅲ級響應(較大環境污染事件)、Ⅳ級響應(一般環境污染事件)四級。
5.2.2響應級別的確認與實施
Ⅰ級、Ⅱ級響應:由省政府負責確定,省環境應急委組織實施;
Ⅲ級響應(較大環境污染事件):由市政府負責確定,市應急委組織實施;
Ⅳ級響應(一般環境污染事件):由區、縣(市)政府或市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確定,區、縣(市)環境應急委和市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實施。
5.2.3響應關系
5.2.3.1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確定環境污染事件的環境應急指揮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本級預案。
5.2.3.2省、市高級別預案啟動時,區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5.2.3.3確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當及時請求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5.3環境應急響應程序
5.3.1區環境應急辦公室接警后,向區指揮部、區應急委和上級環境應急委報告,啟動并實施區環境應急預案,迅速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5.3.2快速集結應急處置工作組,趕赴現場處置。對本區應急救援隊伍、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動。
5.3.3組織力量展開先期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5.3.4對本區在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求予以幫助。
5.3.5當現場險情發生急劇變化時,現場指揮部有權采取背離本預案的合理行動,避免事件惡化。
5.3.6完成省、市應急辦安排的工作。
5.4指揮和協調
應急響應啟動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酌情派出有關領導和專家參加現場指揮部工作。
5.4.1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應急辦和區指揮部均接受省、市應急委的統一指揮。
5.4.2在應急救援現場,進入現場的救援隊伍、人員和物資都必須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省、市、區應急委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市、區應急委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5.4.3區應急委全面負責應急工作,區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及時向應急委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指揮部的調度。
5.4.4各街道(鄉、局)應急辦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接受區指揮部的指令。
5.4.5事發地應以優先控制事件惡化和搶救人員生命財產為原則,在事發確定后2小時內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救助處置。當上級政府啟動預案后,現場應急指揮部在上級指揮部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5.5信息報送與處理
5.5.1環境污染事件報告時限和程序
環境污染事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以及負有監管責任的單位發現環境污染事件后,應在2小時內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接到環境污染事件報警信息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在初步核實環境污染事件級別后,應在2小時內分別向本級環境應急委辦公室、事發地環境應急委辦公室和按環境污染事件響應級別的環境應急委辦公室報告。
5.5.2環境污染事件報告方式與內容
環境污染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
速報從接到事件報警信息后2小時內上報。速報的主要內容為:信息來源、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原因、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人員受害、環境受害(污染區域、流域、面積、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受害)以及事件潛在的危害等初步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電話傳真。
確報是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核實、確認的數據,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受害程度、應急救援、處置效果、現場監測、污染物危害控制狀況等基本情況。報告方式為電話傳真或書面報告。
5.5.3特殊情況的信息處理
如果環境污染事件的傷亡、失蹤、被困人員中有港澳臺人員或外國人,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有關國家進行通報時,由區人民政府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5.6應急環境監測
區環保局負責轄區內環境應急響應時環境監測的組織協調工作,技術設備上存在困難的請求市級以上環境監測部門指導和支持本級環境監測機構進行現場環境應急監測。
(1)根據環境污染事件現場的情況,指示區環境監測站或請求市級以上環境監測機構及時、準確地確定與監測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和污染物擴散范圍。
(2)根據監測結果,綜合分析環境污染事件污染變化情況,并通過專家咨詢評估的方式,預測并報告環境污染事件的發展趨勢,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3)區環境監測站應按就近就快的原則,及時趕赴事件現場進行取樣監測;對現場監測在技術或設備上有困難而無法進行的監測項目應及時向上級環境監測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5.7應急處置
現場應急處置主要依靠當地應急救援、處置力量。環境污染事件發生后,區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應立即組織單位和群眾開展應急措施。
(1)劃定警戒線,對交通進行管制。
(2)緊急疏散現場人員,緊急搶救受傷人員和被困人員。
(3)迅速控制污染源,對現場泄漏、排放的危險品、污染物進行消除,轉移等安全控制,防止進一步擴散。
(4)對現場進行不間斷監測,防止疫病、其他環境污染等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5)安置災民,保證基本生活。
(6)加強事故現場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實行24小時巡邏,切實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對肇事嫌疑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7)保護現場。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地有關單位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8)根據需要組織進行區域或者居民住宅區、居民及辦公樓棟的封閉與封鎖。封閉與封鎖根據規定程序由指揮部上報應急委,由區應急委主任簽署命令后實施。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環境污染事件的類型和性質,分別由環境應急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按其職責,相互配合,在指揮部的指揮下組織實施。
5.8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故的特點,穿戴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發現場的程序。
5.9受災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群眾告知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
(2)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情況,確定群眾疏散的方式,指定有關部門組織群眾安全疏散、撤離;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
5.10應急擴大
5.10.1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指揮部可上報區應急委加大工作力度,組織增援隊伍,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市環境應急機構援助。必要時,可上報區政府申請市政府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級別,啟動高級別預案。
5.10.2當涉及本區部分地區和涉及本區全部行政區域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采取常態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由區政府報請市政府按程序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5.11事件通報
事件發生地環境指揮部認為本轄區內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響毗鄰轄區的,應及時將情況上報區應急委和市環境應急委,由區應急委通報相關地區及上級部門。事件的有關情況需要通報相關部門必須經過審批。
5.12信息、新聞
區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區應急委,由區政府新聞中心具體負責。
5.13應急結束
5.13.1應急結束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應急結束: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級別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徹底消除。
(4)事件現場的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13.2應急結束確定
區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在綜合分析有關應急處置效果情況后,認為符合應急結束條件時,在征詢專家組意見后,報區應急委領導批準同意,由區應急委宣布應急結束,并向社會相關信息。
6后期處置
6.1善后處置
應急結束后,組織本級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后處置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脫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后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現場清洗、消毒,病情控制,修復被損害設施等工作。
對應急處置工作中致病、致傷、致殘、死亡的工作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與撫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應急處置期間緊急調集、征用的人員與物資給予依法補償。
6.2調查、總結
6.2.1應急行動結束后,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事件處置過程中的情況進行匯總,派員參與事件調查,對事件進行評估與總結,及時編寫《環境污染事件調查總結報告》,報區應急委和上級環境應急處理部門。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6.2.2對責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和法律責任。
6.2.3通過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修訂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7保障措施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逐步建立和完善區三級環境應急機構的通信、信息網絡;環境應急辦公室應配備報警受理、通信傳遞的專用有線、無線電話、傳真機、電腦等設備。
7.2物資裝備保障
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利用現有環境應急物資、裝備、設施的基礎上,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配備和更新本部門環境基本應急物資裝備,特殊設備和昂貴設備資源盡量與省、市共享;政府有關部門(財政、計統物等)負責組織實施本級環境應急物資裝備的保障。
7.3資金保障
7.3.1區環境應急組織體系運轉和物資儲備所需資金由區計劃統計物價局制定計劃,同級財政部門予以保障。
7.3.2區應急委統籌安排環境應急所需設備購置,信息系統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以及人員培訓等專項資金。
7.4技術貯備與保障
區環境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按照環境污染事件所涉及的不同方面、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組建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咨詢專家技術人員數據庫;區環保局組織有關部門對環境污染事件預警、應急處置開展技術學習。
7.5宣傳、培訓和演習
7.5.1環境應急指揮部應通過各種形式,向大眾開展環境應急預防知識和自救技能宣傳。
7.5.2環境保護部門應定期開展環境應急監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邀請有關專家進行專題講座,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7.5.3環境應急指揮部應定期組織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綜合演練,提高事件預警、應急響應的組織指揮、部門協調、現場控制、緊急救援的應對能力。結合演習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本預案。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簡稱環境污染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意外事故的發生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突發性事件。
環境應急: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需要立即采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件發生或減輕事件后果的狀態,也稱為緊急狀態。
危險區域:根據污染范圍而劃定的防止生命受損的區域。
泄漏處理:泄漏處理是指對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有毒氣體等污染源因事故發生泄漏時所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泄漏處理一般分為泄漏源控制和泄漏物處置兩部分。
應急監測: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8.2.1制定與解釋: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制訂并解釋。
8.2.2修訂:根據本預案對環境污染事件的適用情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訂。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8.3.1獎勵:對在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有關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8.3.2責任追究:在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脫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件
附件1《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審批表》
附件2《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擴大審批表》
附件3《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結束審批表》
篇5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
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督查通報8月25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近日,為了解各地、各部門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情況,摸清當前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基本情況,市政府辦聯合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事故災難類、公共衛生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進行了專題督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一、貫徹落實情況(一)認真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召開后,各縣區、各部門迅速召開會議進行傳達學習,并對各項工作進行具體安排。各縣(區)均在政府常務會議上進行了傳達學習和專題研究,召開了本轄區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負責人參加的應急管理工作會議,進行再部署、再落實。市環保局會后立即召開了各縣(區)環保分局負責人會議,對全市水源地保護和環境安全工作進行了部署安排。宿遷經濟開發區、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教育局、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均根據各自職責,對會議精神進行了傳達學習,對應急管理各項工作進行了細致地部署安排。(二)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按照要求成立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明確了應急管理責任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基本建立了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框架。各縣(區)均成立了縣(區)長任主任、副縣(區)長和縣(區)武裝部部長任副主任、各有關部門和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為成員的應急委員會,下設社會安全類、自然災害類、公共衛生類、事故災難類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明確了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人員和職責,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明確了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具體人員。(三)全面編制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把應急預案編制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內容,加強了各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完善。目前,市級應急預案有95個,其中總體應急預案1個、專項應急預案29個、部門應急預案50個、其他應急預案15個。各縣(區)總體應急預案5個、專項應急預案86個、部門應急預案76個。市水務局聘請有關專家正在積極編制《宿遷市飲用水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各縣(區)政府均已編制了縣區總體應急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沭陽縣以縣長交辦單的形式對預案體系編制等工作進行了交辦,明確了時限、責任人、責任單位及相關要求,已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5個、部門應急預案9個;泗陽縣專門成立了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領導小組,在對全縣可能出現的隱患進行深入細致調研的基礎上,編寫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18個;泗洪縣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7個、部門應急預案28個;宿豫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22個、部門應急預案21個;宿城區完成專項應急預案10個。(四)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積極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進行限期整改,并明確相關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宿豫區排查出重大危險源27處,在6家涉危單位建立了法人資料信息庫、管理人員資料信息庫、危險物品出入庫資料信息庫等數據庫,并實行備案制度;對需要重點保護的涉危部位實行“雙人雙鎖”保管制度,建立危險物品出入庫登記臺帳制度、24小時值班制度。市湖濱新城開發區對已投產20家企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把關各項目生產線,需停的則停、能換的則換,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市環保局建立和完善了“日查日測”和“部門協調機制”,即與淮委沂沭泗駱馬湖管理局、省屬駱運管理處、市縣區水務局建立聯防協調機制,一旦上游來水,相關部門跟蹤監測,隨時掌握水質水情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報告,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同時,對沭陽縣、泗陽縣和市銀控自來水公司取水口及其保護區內的一些問題進行整改。(五)加強應急管理知識的學習和培訓。各縣(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大多組織相關人員對全市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學習,加強了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開展多形式應急知識教育。泗洪縣組織應急管理委員會和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全體成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對應急預案匯編進行了認真學習,并要求相關部門結合工作實際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和廣大干部的應急處置能力。市民政局對各縣(區)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一次自然災害類應急處置培訓,加強避災、防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市安監局組織對全市各級安監工作人員和重點工業企業廠長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一次安全知識培訓,今年以來累計培訓4000多人次。市公安局通過定期開展“110宣傳周”活動、“新聞發言人”形式,向社會各界宣傳110報警服務臺受理范圍、規定和報警求助
方式方法。同時,精選15名具備特殊技能的民警充實到市局防暴大隊,加強訓練管理,努力打造一支精干的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六)積極做好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公安局關于在全市推行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意見》,邀請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技術論證,制定了實施方案,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提前做好分流工作,并提請當地政府解決分流工作所需的人員及經費等問題,力爭在10月底之前全面完成110緊急報警與122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二、存在的主要問題(一)部門職能作用發揮不充分。我市四個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分別設在市公安局、安監局、民政局、衛生局,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應成立專門辦公室,配備具體工作人員,牽頭做好部門協調、信息匯總等相關工作,但部分單位未充分認識到作為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職責任務,依然停留在原有的部門職責上,專業應急處置辦公室的協調、聯動作用沒有得到很好發揮。(二)基層單位對應急管理重視不夠。鄉鎮等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意識和工作措施亟待加強,部分鄉鎮應急管理工作還沒正式開展,一些基層單位負責人對應急管理工作不知情,工作人員對應急管理知識了解甚少,對轄區安全狀況掌握不透,很難適應當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的需要。(三)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各縣(區)、各部門都提出當前應急物資儲備嚴重不足的現狀,已成為制約我市開展應急處置的關鍵因素。目前,我市還沒有建立起應急處置物資儲備、運輸、調動等快速反應體系,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應急需要的重要設備、物資等無法及時調動或根本沒有,基本處于“赤手空拳、赤膊上陣”的狀態,難以實現有效處置。(四)救援隊伍和應急演練需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力量比較薄弱,目前主要依靠力量是公安、消防隊伍,一些職責部門到現場后只是“旁邊站、看人干”,不能真正投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雖然一些地區、單位進行了相關應急演練,但演練的次數和類型較少,大部分地區和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僅停留在預案制訂階段,部門聯動機制和協同作戰能力不強。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加快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街道應急管理機構、工作人員要確保到位,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和工作臺帳。同時,加強社區、村居和各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積極做好基層單位應急管理機構建設。(二)加強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繼續加快應急預案編制進度,推動鄉鎮、街道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今年年底前各鄉鎮要完成區域范圍內總體應急預案文本編制工作,并制定各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計劃。對當前各項應急預案進行認真梳理,簡明預案的應急處置流程和部門工作職責,加強預案之間的銜接,通過聯合演練進一步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進一步檢驗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增強各部門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三)加強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對全市現有應急救援物資進行全面普查、登記,詳細記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建立各類、各行業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和調用機制,以備突發事件急用。特別是加大對常見、易發突發公共事件所需的應急處置設備、設施等的儲備和投入,達到具備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四)推動加快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進度。全市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和單位,需要各部門、各單位的共同配合。目前各縣區、各有關部門緊急報警與社會求助分流處理工作普遍存在人員配置不齊、措施不到位、經費不足等問題,相關工作進展較慢。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職責,加強部門之間協調配合,切實加快工作進度,確保分流處理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
篇6
為進一步完善環境應急管理組織體系、預案體系和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和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積極推進應急管理整體規劃和應急平臺體系規劃建設,根據 府應急發[ ]4號文件精神,我局 年 月27日至 月14日,從隊伍建設、應急能力、預防預警、應急預案、應急宣傳五個方面入手,認真組織了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自查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了應急隊伍建設。成立了環境市應急管理辦公室,規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工作制度;以環境監測、環境監察、污染控制隊伍為基礎,建立健全了環保內部應急救援隊伍,明確組織、協調、監管職責,使應急管理工作進入了經常化、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軌道。
二、強化了應急能力體系建設。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構建了由環境污染事件響應、信息傳遞反愧應急決策指揮、應急物資保障信息、應急技術支持構成的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指揮系統;重視環境應急裝備能力建設,在配備應急車輛、防護裝備和監測儀器等必要設備的同時,加強了環境安全應急技術和應急物資信息的儲備;建立起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三、狠抓了突發環境事件預防預警體系的建設。實施源頭控制,對新、擴、改建設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環境風險評價或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不予審批該建設項目;建立了環境風險源動態管理制度和風險源評估制度,今年組織力量對全市環境風險隱患進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環境安全隱患1個。對存在風險源的單位,采取了限期完善環境預警監測措施、應急處置措施和應急預案,對限期不能完善或驗收不合格的,實行限產或停產治理;完善落實環境預警監測體系,在香山、石溪濠、老池等關鍵節點設置環境風險預警監測點位并實行市縣(區)兩級的定期監測。
四、健全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的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并在總結、梳理原有應急管理制度的基礎上,修訂完善了《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規范應急處置程序、職責、聯絡方式等內容,確保應急事故的得到快速、高效處置。同時,依托12369環保舉報投訴熱線,搭建了環境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平臺,接警立即啟動應急體系,迅速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處置。
五、加大了對環境污染事件防范應急知識的宣傳。通過電臺、報紙、網站、現場宣講等多種形式,開展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提高了公眾的環境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了對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的技術指導和培訓,提高了企業開展救助和自我防護的水平。
篇7
關鍵詞:環境 應急管理 保障
中圖分類號:X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0)011-117-01
全國環境應急管理會議中總理強調指出:“加強應急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是政府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任務,是現代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利益的重要保障”。所以我們應當充分認識到,人民利益重于泰山,我們的責任也是重于泰山。作為職能部門,根本宗旨就是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保障人民群眾利益不受侵害、減少突發事件損失。
環境應急管理應該做到:
(1)要建立健全體制,明確各個責任。健全分類管理、實行分級負責、開展條塊結合、建立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來形成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機制。各級職能部門要加強環境應急管理,把人力、財力、物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用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機制,建立監測、預測、預報、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加強專業救災搶險隊伍建設,健全救災物資儲備制度,抓好培訓和預案演練,全面提高國家和全社會的抗風險能力。
(3)強化法治,依靠科技。加快環境應急管理的法制建設,將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軌道。運用科技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強環境應急管理科學研究,提高環境應急裝備和應急技術水平,加快環境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設,形成國家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的高科技支撐體系。
(4)協同應對,快速反應。樹立環境應急的大局意識以及責任意識,不僅要加強本地區本部門環境應急管理,落實好負責的專項預案,還應該按照總體環境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縱向和橫向的協同配合工作。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明確各崗位職責。
(5)加強基層,全民參與。要特別重視城鄉基層以及各項基礎工作,做好小社區、農村、大中小學校、醫院、企事業等基層單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提高基層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通過廣泛宣傳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識、環境應急管理知識、自然災害知識、防災救災和自救知識,提高群眾參與環境應急管理能力和組織自救能力。
環境形勢不容樂觀,環境安全隱患依然存在,環境質量有待改善,生態環境很脆弱。近年來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以及污染糾紛,環境應急管理和處理處置工作還是亟待加強。在客觀上存在環境污染事故隱患。例如,一些老的企業年久失修,工藝非常老化、設備很陳舊、管理不到位,污染防治設施維護不力、運行不良、設施不斷老化;使放射源丟失或失控,危險廢物也隨意堆存、危險化學品看護不嚴、運輸處置不當等等,都非??赡芤l環境事故。不少環境事故隱患位于飲用水源地、江河兩岸等敏感地區和人群密集的地區,一旦發生環境事件,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嚴峻現實凸顯行動緊迫,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做好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才能確保環境安全:
(1)應該加快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以提高預案編制針對性以及可操作性為重點,依據國家總體環境應急預案、國務院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環境應急預案,全力抓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加強應急演練,確保預案能在實際工作中發揮預期效果。
(2)應健全應急組織體系。統一領導,整體執行,按照“堅持分類管理、保證分級負責、實行條塊結合、建立屬地管理為主”原則,形成有效組織、積極快速反應、持續高效運轉、臨事不亂的組織管理體系。
(3)應完善應急工作運行機制。健全、完善統一指揮體系,使功能齊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環境應急機制。建立環境預測、環境監測、環境預報、環境預警的整套體系,做到盡早發現、最早報告、最快處置。建立健全統一、高效、科學決策指揮體系制度以及各方協作應急處置機制,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
(4)應加強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建立統一高效應急信息平臺,增強信息準確性、時效性;加強應急裝備建設,做好應急資源普查與儲備工作,確保應急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5)應切實提高基層應急能力。加強農村和小型社區應急管理工作,構建基層環境應急組織網絡,提高基層的環境應急管理能力。高度重視和加強企業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環境應急有預案,緊急救援有隊伍,聯動有完善機制,善后有積極措施。重視重要部門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督促重點單位抓緊建設安全高效環境應急體系。
篇8
一、整治的范圍
本次專項行動的重點檢查整治范圍是:全市的尾礦庫企業、涉重金屬企業、化學品企業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
二、整治的內容及時限要求
各鎮(街道、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企業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并抓好所轄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
1、尾礦庫企業(由各鎮(街道、區)、金集團、中礦集團各自負責所轄企業)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落實不到位,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雖經環保審批,擅自改變審批內容及未辦理環保驗收手續的;在用尾礦庫超服務年限的;廢棄尾礦庫無人管理,停用尾礦庫未實施閉庫程序,尾礦、流失、揚塵現象較重,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存在一定環境安全隱患的。
整改要求: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要補辦手續;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要立即申請環保驗收;超服務年限的要進行閉庫程序;廢棄、停用尾礦庫要明確責任,落實責任單位及時覆土封存或綠化。
整改時限: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及未經環保部門驗收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超服務年限需閉庫的要在1個月內完成;廢棄、停用尾礦庫要在1個月內完成閉庫程序。
2、涉重涉危企業(由各鎮(街道、區)、金集團、中礦集團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危廢暫存場所不符合環保要求的;未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未按環保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產生、處置管理臺帳的;未按要求如實申報登記危險廢物的;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運行不正常的。
整改要求:危廢暫存場所不符合環保要求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暫存場所;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要嚴格按照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執行,嚴禁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未按要求建設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臺帳的要立即建立相關臺帳;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要立即進行制定并拿出演練計劃;要積極與安裝廠家進行溝通,將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調試好并正常運行。
整改時限:要在2個月內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危廢暫存場;未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的及未建立危險廢物產生、處置臺帳的要在1周內整改完成并報環保部門備案;未制定應急預案及演練計劃的要在半個月內完成;重金屬在線監控設備要在6月底前調試完畢并正常運行。
3、危險化學品企業(由各鎮(街道、區)、經信局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或未經環保驗收的;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的;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或未儲備充足的應急物資,未配備專業應急隊伍的;生產裝置、罐區周圍無圍堰、廠區未設置事故水收集池的;無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
整改要求: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經環保驗收或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的,要補辦手續;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立即進行風險評估并報請有審批權限的環保部門審批;未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預案未通過專家評審的,要立即制定并組織專家評審;未建設相關應急設施、應急事故池的要立即按要求建設符合標準要求的應急設施;無污染防治設施的要立即做出建設污染防治設施工期計劃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整改時限:未經環保部門審批、未經環保驗收、審批后擅自改變審批內容或未進行環境風險評估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檔案不完善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未建設相關應急設施應急事故池、無污染防治設施的要在2個月內完成。
4、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由水務局、畢郭鎮、夏甸鎮、齊山鎮、阜山鎮負責)
重點檢查整治以下行為:在一級保護區內建設的一切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的;備用水源地和應急管理預案不到位的;保護區范圍內違法排污的畜禽養殖業。要對以上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全面清查。
整改要求:在一級保護區內建設的一切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已建成的要限期拆除或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不得留有廢水排污口;對有污染的企業進行限期治理,不能達標的責令搬遷或關閉;對保護區范圍內的畜禽養殖業要進行規范整治,不符合要求的要進行取締;對水源地保護區內果業農藥、化肥使用量進行嚴格控制;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飲用水水源地無應急管理檔案的要責令補充完整,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整改時限:需拆除設施、停止生產的要在2個月內整改完畢;無警示標牌、分界牌和隔離措施不到位、無應急管理檔案的要在1個月內整改完畢。
三、任務分工
(一)環保局:牽頭組織此次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負責環境影響評價、項目驗收、風險評估工作的審查、轉報、驗收工作。
(二)各鎮(街道、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察本轄區的專項整治工作;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化工企業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并實施,確保整改到位;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三)發改局:負責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嚴格把關,對未經環保批復的項目不予立項。
(四)監察局:負責查處專項整治工作中工作人員失職行為。
(五)安監局: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予許可審批。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執照的收回工作。整改達到要求,經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重新發放安全生產許可證。
(六)礦山指揮部:負責選礦企業的選礦許可,未經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不予許可審批。
(七)工商局:對未取得環評手續的企業,不予發放營業執照,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營業執照的收回工作。整改達到要求,經領導小組同意方可重新發放營業執照。
(八)經信局:負責指導規模以上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規范企業行為。全面摸清所轄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九)水務局:負責對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專項整治工作。查處侵占、損壞河道,污染水體,私設排污口等違法行為。負責制定飲用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環保部門備案。
(十)農業局:負責指導農民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藥,控制化肥和農藥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積極推廣科學防治病蟲害技術,引導果農使用低毒或無公害農藥,提高農藥使用的科學性、規范性,減少環境污染。
(十一)畜牧局:負責指導畜禽養殖場進行科學養殖,推廣應用廢物綜合利用技術;重點保護區內不得再審批養殖場,對已建的畜牧養殖場要進行改造,限期建設畜牧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無毒化處理設施,堅決杜絕糞便亂排濫放。
(十二)住房規劃建設局:負責控制建設項目的規劃許可,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十三)城管局:負責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生活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
(十四)公安局:負責查處嚴重破壞和污染環境、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維護好全市環境及飲用水安全。
(十五)衛生局:負責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和檢測工作,預防各類水性疾病的發生。
(十六)林業局: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植被保護和執法監管,沿岸防護林的建造、管理。
(十七)中小企業局:負責所轄企業生產活動的指導工作。
(十八)供電公司:負責對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停企業的斷電工作。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擅自給企業恢復供電。
(十九)廣播電視臺:負責對整治活動中的典型做法和經驗進行宣傳報道;對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和單位給予曝光。
(二十)金集團:負責所轄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指導所轄企業建設符合環保要求的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嚴禁未經審批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及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二十一)中礦集團:負責所轄企業的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嚴禁未經審批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全面摸清本轄區尾礦庫、涉重金屬及化工企業基本情況,制定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此次專項整治執法工作;負責被關停企業的善后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四、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各鎮(街道、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本行業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組織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并將自查自糾情況于6月13日前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分工負責,集中整治階段。各鎮(街道、區)、各主管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提出整改要求,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要按照相關職責,負責做好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督導工作,定期對各鎮(街道、區)監管企業進行抽查。各鎮(街道、區)、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檢查執法情況要進行登記建檔備案。市政府督查辦將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組織督查,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進行督導檢查,及時通報工作情況。各單位將集中整治階段的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25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驗收總結階段。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人員對此次專項整治活動進行驗收。對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的、未做風險評估的、雖經環保審批,但未驗收的、無污染治理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的等嚴重環境違法企業,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完成整改任務的報請市政府給予關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及整改情況將納入年終對各鎮(街道、區)和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各單位將驗收總結階段的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7月31日前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蓋章后報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里成立市環境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各自實際抓緊開展行動。各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環境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活動,對存在的問題,要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篇9
一、全力做好污染減排工作。一是分解落實市政府確定的我區“十二五”減排目標,進一步完善污染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三大體系;制訂實施2012年污染減排計劃,并督促各責任單位落實目標任務。二是完成6個減排項目,加強對已完成減排項目的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三是完成環境統計工作,建立符合規范的環境統計數據庫。
二、強化環境污染防治。一是強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力度。四是進一步做好輻射環境安全監管工作。
三、加強環境安全應急管理。一是嚴格執行新建項目環境風險評估制度,從源頭防控環境風險。二是建立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環境風險分類監管防控體制和環境預警監測體系,加強環境應急監測、處置能力建設,妥善處置各類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三是加強風險源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做好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審查、備案、演練工作。四是加強應急能力建設,開展環境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工作。
四、嚴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一是認真落實環評制度。二是加大建設項目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三是全面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工作。
五、加強自然生態和農村環境保護。一是加強生態市責任書的調度、考核,加強自然保護區和生態功能保護區監督管理。二是推進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加強規?;笄蒺B殖環境監管,會同區文明辦開展2012年文明生態村創建工作。三是做好夏秋季秸稈禁燒工作,確保在全區范圍內實現不點一把火、不冒一股煙的目標。
六、嚴格環境執法。一是做好12369環保舉報熱線、12345市民服務熱線環保聯動、12319城市公共服務熱線環保聯動和新聞媒體熱線聯動工作,確保群眾滿意率達95%以上。二是認真落實省“四個辦法”要求,強化重點污染源監管,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三是全年組織開展4次“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強化環境監管手段,有效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四是穩步推進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工作。
七、強化環境監測??茖W合理制定環境監測和污染源監督監測計劃,開展好突出環境問題及環境應急監測工作。做好轄區大氣環境質量、河流斷面水質、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要素監測。進一步提升監測分析能力,加強監測站能力建設。
篇10
[關鍵詞]環境保護;管道;檢測;原油;油田
中圖分類號:S87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914X(2018)08-0261-01
1.原油污染的影響
石油化工對環境的污染主要分為三方面:一是油氣對大氣的污染,油氣的揮發物與其他有害氣體被紫外線照射后,發生反應,易產生致癌物和溫室效應。二是污染土壤,造成土壤鹽堿化、毒化,導致土壤破壞,特別是有致癌、致畸等物質可以通過食物鏈在動植物體內富集。三是污染地下水,生活水源被污染,至于地方性癌癥常常出現,同樣也會通過食物鏈在動植物體內富集。
2.油田范圍內易造成污染問題的幾個主因
2.1工業排放(固液氣噪的排放)
在石油生產、貯運、煉化加工及使用過程中,由于事故、不正常操作及檢修等原因,都會有石油烴類的溢出和排放。
在油田范圍內,主要的污染物就是原油或原油污染物。不過各油田均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定時、定量、定點的對廢棄物進行處理。使廢棄物通過處理,從而達到排放標準。通過采取有效措施和管理手段,此類現象均處于可控狀態,而且通過技術提升,管理優化,甚至可以減少廢棄物的排放。
2.2原油的意外泄漏
意外的原油污染事件,會對野生動植物、土壤、水源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油田開發過程中的井噴事故,輸油管線和儲油罐的泄漏事故,油井清蠟和地面設備檢修,煉化設備檢修或工藝改造。上述情況都易造成石油烴類大量溢出,雖然大部分泄漏均能回收,但無法避免的是仍有一部分殘留的石油會對地面、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
上述的情況均容易出現在不正常操作的情況下,其中因管線泄漏存在著不可預測性,主要包括管線腐蝕,自然災害,盜油和施工的人為破壞等方面。因此,一方面國家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通過法制教育限制不法行為。另一方面也通過技術手段減少一些自然災害對管道安全的影響。但無法有效的控制管內介質對管道內壁的腐蝕及較大自然災害對管道安全運行的影響。
3.油田范圍內的原油管道現狀
3.1據2015年數據統計顯示,僅長慶油田所屬6萬口油氣水井、上萬座井站作業區范圍內,長慶油田鋪設的原油管道長度已達5萬多公里,比地球赤道周長還多1萬公里。
在管道運營過程中,各種因素帶來的管道腐蝕常造成管道的失效,降低使用壽命,影響管道輸送安全。在油氣田開發生產中,從油氣井到管道和儲罐以及各種工藝設備都會遭受嚴重的腐蝕,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腐蝕—直是影響油氣管道系統的可靠性及使用壽命的關鍵因素。我國的地下油氣管道投產1-2年后即發生腐蝕穿孔的情況屢見不鮮。它不僅造成因為穿孔而引起的油、氣、水泄漏損失,而且還會帶來材料和人力上的浪費、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表1)。
3.2管道泄漏后的應對措施和影響
3.2.1原油泄漏后的應對措施,發生泄漏事件后,一般都會響應應急預案,但是應急預案畢竟是有局限性的,只能起到參考作用,卻做不到全面的指導作用,這也就是應急預案需要多次演練修訂的原因。
從應急預案的響應來講,各管道管理單位都會有應對管道泄漏的應急預案,用以面對突發的管道泄漏事件。甚至會根據泄漏的級別來對應相應的響應程度。從應急預案的適用性來講。應急預案的編制往往是根據假象狀態進行編制,預案適用性還需要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以及現場人員的響應能力來決定。再從應急預案的適宜性來講。對于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更加受到了客觀環境的制約,如山區段、水網段、公路段、人員密集處等不同的客觀環境,從而對應急預案的適宜性提出了很難達到的目標。最后從應急預案的實用性來講。至于應急預案的實用性,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就遠比提前進行整改的投入力度大得多。
3.2.2原油泄漏后產生的社會影響,主要分為以下幾類:一、造成環境污染,對土壤、地下水、動植物,乃至未來幾年都會產生不可挽回的惡劣影響。二、對企業的影響,發生環境污染事件,按照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可對企業進行無上限的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可見新《環境保護法》對一個企業命運的處罰力度和影響力是不可忽視的。三、對周邊環境和未來的影響,通過歷年來全球發生的原油污染事件,可謂是歷歷在目,均對周邊環境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
4.線路腐蝕的控制措施
面對國內長距離、大范圍的石油管道應用,而實施的管道監測力度卻未能及時跟上,這本身就存在著巨大的環保隱患,甚至是巨大的安全隱患。因為在管道生產、建設和使用過程中,曾不同程度的受到出廠管道質量、施工過程中母材保護程度、焊接質量、回填后管線受應力、地質變動以及在傳輸介質時對管材腐蝕等各方面的影響,均能造成管道在后期使用過程中不同程度的損傷或變形。此時就應該對管道的內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測和監測。
通過技術手段對油田內的重點管線進行監測管理,定時進行無損檢測,建立管道健康檔案,評估管道運行壽命。對出現嚴重腐蝕的管段和易出現管線破損的管段提前采取有效措施,如實施不停輸帶壓開孔封堵作業,實現對管線的修復和更換。此技術已多次運用在蘭成渝、西氣東輸等國家重點能源輸送管道上。
現階段,國內各管道運營單位均能對管道運行情況,特別是管線的健康情況進行關注和投入。但在各大油田還未能對各原油管線進行監測管理,依然還存在著巨大的隱患。
5.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