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
時間:2024-03-18 11: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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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保證該活動扎實開展。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辦,由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二、整治重點
(一)涉砂船舶、自用船、漁船;
(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水上安全監管主體責任落實;
(三)船舶通航密集區;
(四)非法載客船舶。
三、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和自查階段(即日起至5月10日)
按照有關部署,結合實際,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整治重點、工作任務、方法步驟和時間安排,精心部署,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排查隱患,糾正非法違法行為,并將排查出的隱患逐一登記,建檔造冊,及時整改。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5月10日至6月20日)
1.集中開展鄉鎮船舶安全專項整治
結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大對運輸船、自用船、漁船安全的巡查督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體系,堅持“區管、鎮包、村落實”的責任原則,狠抓汛期船舶管理責任落實。一是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水務站負責漁業船舶和養殖船的安全監管;鎮管船站負責自用船的安全監管。二是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各村(社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船舶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是自用船、漁船的安全監管。三是嚴格落實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的主體責任。督促各船舶所有人、經營人要進一步完善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船員安全意識教育和管理,自覺接受和服從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督管理。
2.集中開展涉砂船舶安全專項整治
配合海事部門整治核查砂石船舶船載3G視頻監控系統是否正常運行、嚴厲打擊超載砂石運輸船舶和禁采期非法開采行為。
一是在5月底前完成對轄區內40%以上的涉砂船舶船載3G視頻監控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行的現場核查工作。
二是結合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巡航工作,加大通航秩序管控力度和對各可采點、可能出現非法采砂行為的水域的巡航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砂石運輸船舶超載行為和非法開采行為。
3.集中開展非法載客船舶專項整治
以暗查暗訪為主要手段,加大對重點水域、邊遠水域和可能出現非法載客船舶的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載客船舶。
4.集中開展脫管船舶專項整治
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排查轄區各類水域中的脫管船舶,并嚴格按照船舶的實際用途歸口管理。不具備安全條件的船舶,要采取堅決措施予以取締。
5.集中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整治
加大對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力度,發現一般隱患要立即整改;對于重大隱患,要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及掛牌、整改、驗收、銷號、歸檔“五到位”。
第三階段:督促檢查階段(6月21日至7月5日)
定期不定期地采取突擊檢查,對工作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企業將停止該企業一切行政審批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監管,嚴格執行。專項整治期間,按照“四直兩不”要求,加大對重點區域、渡口碼頭、重點船舶、重點時段的監管和暗查力度。深入現場進行督促指導,對檢查發現有問題的企業和船舶,安排專人跟蹤督促整改,做好相關記錄,直至徹底消除事故隱患。
篇2
一、指導思想和整治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做好全區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開展打擊“三無”船舶專項行動,清理取締“三無”船舶。通過大力宣傳和貫徹各項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規,維護水上交通秩序,增強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制,使“三無”船舶擾亂水上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的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進一步改善水域環境,有效地預防水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整治范圍
全區通航水域所有無船名、無船籍港和無船舶證書的“三無”船舶。
(一)重點船舶:無船名、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掃煤船、加油船、收油船、小機劃、工程船、貨郎船、私渡船、浮吊船、電焊船、收舊拾荒船等船舶。
(二)整治重點水域:京杭運河楚州段,蘇北灌溉總渠楚州段。重點部位:船閘上下游、碼頭、水上作業點、加油站等水域。
三、整治步驟
“三無”船舶綜合整治專項行動從2014年3月10日開始,4月30日結束。具體分三個階段:
宣傳發動階段(3月10日~3月25日)
1、區政府召開由安監、交通、公安、林牧漁業、水警、海事等管理部門及相關鄉鎮專項整治會議,明確職責和分工,成立“三無”船舶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2、研究制定“三無”船舶專項整治措施。
3、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二)限期整改階段(3月26日~4月5日)
根據前一階段調研情況,向每位“三無”船舶船主發出限期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要求。
1、交通船、浮吊船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規范管理,禁止水泥、掛槳機交通船、浮吊船進入京杭運河航行、停泊、作業。
2、掃煤船、收油船、貨郎船等“三無”船舶實行強制取締。
3、凡農用船舶擅自進入京杭運河等通航水域航行或作業的,視為“三無”船舶,加以取締。
4、漁船由漁政部門檢驗發證,不能檢驗發證的,予以取締。
集中打擊階段(4月5日~4月30日)
在區政府的領導下,相關部門、鄉鎮政府聯合行動,對限期內沒有整改的“三無”船舶實施行政處罰或采取海事行政強制措施。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形成氛圍。大力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把面上宣傳與深入到鄉村、船民中的教育有機結合,重點宣傳“三無”船舶專項整治的相關要求、目的、重要意義,在船閘、碼頭、海巡艇等處張貼公告,懸掛橫幅,形成強大的聲勢,讓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服從管理,自覺退出市場,消除隱患。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加強對“三無”船舶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成立楚州區“三無”船舶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區交通局局長
區安監局局長
市公安局楚州分局副局長
楚州地方海事處處長
成員楚州水警大隊教導員
船閘管理所所長
區安監局科長
區交通局安全科科長
楚州地方海事處副處長
區航道管理站副站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楚州地方海事處,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方案的制定宣傳、上傳下達、組織實施、溝通協調、活動總結等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明確職責,密切合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區安監局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協調工作;區交通局負責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所屬有關單位開展“三無”船舶專項整治;區公安局、楚州水警大隊負責嚴厲打擊各類妨礙、破壞水上交通安全和治安秩序的違法活動,協助交通、海事部門的監督管理工作,制止不服從管理的行為產生,提高“三無”船舶整治活動的威懾力;楚州地方海事處負責現場巡查,對“三無”船舶采取切實可行措施予以整治;區航道管理站配合海事機構整治“三無”船舶;船閘管理部門負責船舶待閘區和引航道安全管理,對“三無”船舶不予過閘放行;各相關鄉鎮為轄區內船舶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做好宣傳、勸導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三無”船舶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本鄉鎮村民自有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這次專項整治行動范圍廣、任務重、政策性強,各部門要加強協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形成合力。
(四)集中力量,清理整頓。在深入宣傳、政策勸導的基礎上,集中力量對重點水域、航道內的“三無”船舶開展清理整頓,依法處理。
篇3
一、水域基本情況
自然資源豐富。溪河密布,水源充足。水系以沅水、巫水為主,其中沅水經湘、貴兩省,由多個支流匯集而成,經托口源頭而下流經黔城,自西向東經橫巖鄉流入市區大溪口,順東偏南至回龍寺,北折抵沙角,回頭西南到灘頭,再趨波轉向東北至巖壩頭出境,迂回區境內38公里,年均徑流量448立方米/秒,枯季年均徑流量181立方米/秒,投資20多億元的水電站就座落于橫巖鄉。巫水自會同黃茅流入,輾轉8公里,至犁頭嘴處匯入沅水,集水面積4205平方公里,年平均徑流量90.1立方米/秒,枯季年平均徑流量43.1立方米/秒。沅水38公里屬四級航道。巫水8公里屬沅水支流。
二、航道、港口的基本情況
上世紀90年代以前,水域航道寬,水域深,港口碼頭寬闊。是湘南五省的貨物集散地,水運發達,貨源充足,50總噸至200總噸的船舶如星羅齊布??吭诘母鞔蟾劭冢沿浳镌丛床粩噙\往全國的大小城市,給山城帶來了繁榮景象,經濟蒸蒸日上,享有中國小南京的美稱。的水運市場起了積極的作用。上世紀90年代后期,電站開發給不足50公里的水域造成了變化,其一是庫區蓄水給下游造成灘干水淺;其二是泄洪給下游造成水土流失;其三是挖砂淘金船舶在主航道上亂采濫挖造成亂石沙堆,堵塞航道,航道分辯不清,給水運市場經濟的發展造成困難,給船舶航行造成不安全的因素。區地方海事處為維護水運安全秩序,整治水運市場為防事故的發生,切實加強了水域安全,為水域環境的穩定落實了相關的安全維穩工作措施。
三、宣傳貫徹相關的法律、法規
歷年來,海事機構為切實加強監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為水域安全監管維護安全穩定為行為指南,明確了安全管理職責、目標任務。
四、突出重點,強化水上交通安全監督
(一)、開展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活動。根據市局、區局的統一部署,與有關部門通力配合,認真開展渡口渡船專項整治。一是精心組織,積極依靠政府,落實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責任。二是加強教育培訓,對船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業務技術能力;對渡口實施渡運安全知識的強制培訓;對鄉鎮船管員進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知識宣傳,不斷提高了鄉鎮船管員和渡工的水上安全意識。三是強化渡口安全管理,加大對渡工、渡船、渡口設施及渡運安全檢查力度,對渡口渡船實施了強制維修保養,打擊和取締了非法載客的魚船,確保水上交通安全。
(二)、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根據交通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治理年”活動。按照市海事局《印發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的通知》,海事處《印發關于進一步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發各船鄉鎮,明確了整治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治理內容、職責分工、工作步驟及工作要求。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渡口船舶,全面排查事故隱患,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二是建立隱患跟蹤監控機制,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分析和梳理,嚴格控制隱患轉化為事故;三是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隱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真正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之中。
(三)、進一步加強重點時段的安全監管。海事處十分重視抓好“春運”、“清明”“六月安全月”、“汛期”、“十一黃金周”期間的水上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加大現場檢查力度,堅持提前介入,制定監管計劃,抽調人力,集中力量實施現場檢查,確保船舶安全渡運。針對“汛期”水位高漲的情況下,及時了封航封渡令,確保了水運安全。
篇4
一、確定了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進一步落實有船鄉鎮、水運企業和船舶所有(經營)人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和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全面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認真解決存在突出的問題,建立水上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和分級管理制度,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明確了本次專項行動的工作范圍
首先,突出了專項行動整治重點。六月中旬以來,全市集中力量對有非客運船舶載客的通航水域和封閉水域進行認真排查,對無證船和農用船載客的采取沒收和拆解的行政處罰手段進行打擊。據統計,專項行動以來,全市實施安全檢查渡口216處,客渡船542艘,危險品船舶9艘,其它各類運輸船舶3700余艘,下達違法通知和隱患整改通知120余份,消除隱患75處,取締無證載客小船和非法載客農用船42艘,拆解無證載客船舶10艘,規范和改造載客小船15艘,工作效果明顯。
其次是組織比較嚴密。安排部署階段,6月30日前已經完成了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實施組織。自查自改階段,7月中旬前主要完成有船鄉鎮、水運企業、有船單位具體方案的制定以及全面治理事故隱患的啟動。督查檢查階段,目前已經對全市各縣(市)區所轄水域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了一次初步督查。
三、初步建立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隱患危險源的基本臺帳
1、船舶碰撞橋梁事故的可能發生。經排查,蒸水河5座橋、耒河2座鐵路橋以及茶山坳1座公路橋,由于近年來水運業的發展,船舶噸位增大以及該段水域通航密度的增加,可能發生船舶碰撞橋梁,造成橋梁坍塌、船舶翻沉的重大事故。
2、航電樞紐存在安全隱患,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陽市耒中水電站,發電尾水形成橫流,嚴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耒陽市遙田水電站,停泊區安全設施配置不齊,靠近停泊區建房,且下游淤塞,衡南白漁塘水電站未按規定設置停泊區,可能造成船舶擱淺和碰撞事故的發生。
3、部分漁船非法載客和個別對江渡船超載可能發生沉船亡人事故。市區東洲島水域部分漁船非法載客以及東洲渡船超載載市民到南面洲頭游泳,可能造成沉船或溺水死亡事故。
4、無證農用船舶非法載客現象普遍存在,危及人民財產安全。據統計,*縣大安鄉下車渡口,船舶破爛未改造更新,渡工無證未培訓,危及過渡人員安全;衡東草市、楊林等13個鄉鎮有120艘無證小船和農用船非法載客,57艘短途運輸船舶非法營運,嚴重危及人命財產安全;耒陽大市、黃市等9個鄉鎮30余艘無證小船非法載客和渡運學生,嚴重危及學生生命安全,且容易引發社會矛盾。衡南栗江、江口、松江水域“三無”短途運輸船舶非法營運,栗江鎮50余艘農用船和無證小船非法載客,衡山長江、賀家、萱洲水域通過整治仍有7艘非客運船非法載客。常寧煙洲、蔭田、柏坊水域有7艘無證船舶非法載客、趕集船超載嚴重,可能發生沉船亡人事故。
四、幾點建議
1、加強督查,以引起各縣(市)人民政府對水上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視,集中力量對水上安全隱患實施綜合整治。
篇5
今天是“五一”節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省政府專門召開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并把范圍擴大到縣和有船鄉鎮,目的就是進一步強化各級干部職工抓安全的責任意識,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并切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今天,王寧副省長親自出席會議并將作重要講話,我們一定要認真領會,鼓足干勁,增添措施,抓好落實。
下面,我就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工作講四點意見。
一、把握新形勢,明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新要求
去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直接指揮下,通過大家的共同努力,全省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不斷取得新成績。《*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正式頒布,水上交通安全責任進一步明晰,安全投入進一步加大,安全基礎進一步改善,安全監管水平進一步提高。今年以來,全省以《水條》宣貫為總綱、以落實責任為目標、以隱患整治為切入點、以規范化建設為載體,重基層、打基礎、強監管,狠抓薄弱環節,嚴格加強監督,各項工作穩步推進,1—4月全省共發生兩起運輸船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死亡1人,安全形勢基本穩定。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各級黨委政府重視關心的結果,是廣大一線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者努力工作的結果。在此,我代表交通廳黨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和誠摯的問候。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是我省貫徹落實省委九屆四次全會精神,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關鍵時期。省委提出把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作為全省工作的總體取向,對交通工作更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指導性。抓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發展,這既是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的應有之義,也是加快發展的必要保障。我們要按照省委確立的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戰略定位,奮力爬坡,著力構建樞紐、打通通道、加快交通發展,這是全省交通系統義不容辭的歷史責任。我們要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進一步強化交通安全發展理念,采取最嚴格的一切有效措施,堅決防止重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把水上交通安全的各類事故控制到最低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這是我們各級干部的職責和使命所在。在全省交通建設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們更要保持清醒頭腦,更要重視交通安全,警鐘長鳴,常抓不懈,針對當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基層基礎較脆弱、少數鄉鎮安全工作不落實、個別一線海事監管執法不力、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超載運輸現象時有發生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進一步增強責任,增加壓力,增添措施,切實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為全省加快發展提供穩定的安全環境。
二、精心組織,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搞好安全生產,消除隱患是基本保證和根本要求。今年是“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近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百日安全督查專項行動的要求,統籌兼顧,點面結合,精心制定方案,認真抓好落實,排查隱患,整治隱患,減少隱患,遏制事故,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要加強隱患排查。重點排查鄉鎮管船機構、人員、責任、經費“四落實”及“六不發航”制度執行情況,海事監管機構開展巡查、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值守和打擊違法行為的情況。對排查出的隱患要登記造冊,落實排查、督查的責任。對由于排查工作不認真而遺漏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要加強隱患監控。嚴格執行重大水上安全隱患的申報登記、評估、備案、管理監控等相關規定,切實掌握轄區內重大隱患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逐級建立重大隱患分級監控制度和通報制度,實現分層級管理和監控,及時通報告知,掛牌督辦。要加大隱患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責令立即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隱患,實行24小時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有備無患、臨危不亂。對嚴重危及水上安全的,堅決停產整頓。要建立長效機制。建立隱患排查責任制度、隱患定期排查制度、隱患舉報獎勵制度,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既要組織專家和行業管理人員參與,更要廣泛發動群眾,積極投入隱患排查,確保取得實效。
三、夯實基礎,切實提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加強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要把著力點放在基層,放在生產第一線,重心下移,關口前移。要夯實工作基礎,完善工作制度,創新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管理。
要加強鄉鎮水上安全管理規范化建設。交通廳將出臺鄉鎮船舶安全規范化管理指導意見,制定規范化建設工作指南,著重規范鄉鎮管船機構的工作職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工作。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以政府牽頭開展的鄉鎮安全規范化建設為契機,指導有船鄉鎮規范安全管理,年內要基本完成全省有船鄉鎮,特別是有30客位以上客渡船舶的鄉鎮管船機構的規范化建設。我廳將對規劃化建設成效顯著的有船鄉鎮給予獎勵。要依法推動渡口渡船公益化建設,逐步建立公益性渡口渡船的財政投入機制,確保資金、人員、管理“三到位”。
要加強航務海事機構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規范水上交通安全檢查制度,細化安全檢查內容、標準、整改措施、時間進度和責任人等內容,完善各項海事監管工作程序,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要規范行政許可程序,提高船舶、船員準入門檻。改善海事監管條件,爭取各級政府加大對海事機構的財政預算支持力度,解決航務海事機構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專項經費;各級交通主管部門也要安排安全專項經費,重點解決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一線的實際困難,確保有效監管。
要強力推動“救生衣行動”常態化管理。為了方便群眾穿戴,增強乘客的自救能力,交通廳今年還將免費向全省客渡船發放6萬件救生浮具。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省政府《救生衣行動公告》的要求,加大對運輸船舶執行“兩個100%”規定的檢查力度,對執行救生衣行動不力的單位、船舶和個人要按照相關規定頂格處罰。要督促船主及時更新破舊救生衣(浮具),并保持其功能有效和整潔易取。
要加快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建設。今年交通廳將繼續實施獎勵政策,加大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建設力度。各地要落實好設備租賃費,加快碼頭視頻監控系統建設步伐,確保在汛前完成181個視頻監控點的建設任務,基本實現對重點渡口碼頭全面覆蓋,同時試點完成安裝113個船載視頻監控點。
要加大宣傳和教育培訓力度。各地要以《水條》為重點,針對農民、學生等重點對象,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日常性、群眾性安全宣傳活動,全面提高安全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和重視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對船主、船員的培訓力度,強化船員基本安全培訓、適任培訓和特殊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加大鄉鎮管船員、簽單員的培訓力度,提高鄉鎮一線管理水平。強化海事執法人員業務培訓,提高監管能力。
四、突出重點,切實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根據省氣象局和水利廳對氣候特征和水文規律的綜合分析,今年盆地西部江河發生洪水的概率較大,我省將出現近10年來相對較大洪水,部分河段可能出現大洪水。岷江、青衣江、渠江可能出現中等偏高洪水,局部可能發生大洪水,其余江河以中等洪水為主。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全年水上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保安全、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真正抓緊、抓早、抓實。
要采取最嚴格的一切有效措施,加強重點船舶安全監管。客渡船和危險品船的監督是汛期工作重點,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最嚴格的一切有效措施,把重點船舶盯牢、管住,在汛前對所有客渡船進行一次安檢,確保船體質量、船舶動力和救生設施完好,船舶適航。加強對客渡船的盯防,加大巡查和巡航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章行為,對無證經營、無證駕駛、超載航行、非客船載客等違法行為,要依法頂格處罰,絕不手軟,該扣證的必須扣證,該停運的必須停運,該取消營運資格的必須取消,該取締的船舶必須取締。對危險品船要堅持現場監視制度,打擊瞞報私運危險貨物的行為。同時,要督促鄉鎮政府和企業嚴格執行船舶簽單,消滅簽單做假現象。
要針對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的所有重點環節,全面強化工作制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實行汛期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保障信息渠道暢通,及時上報各類突發事件。要嚴格執行“停航封渡和減載制度”、“客渡船簽單發航制度”、“汛情傳遞制度”、“第一次洪峰超過警戒水位線停航制度”,防止客渡船冒險航行。要完善汛情通報機制,加強與氣象、水利部門之間的聯系,暢通信息渠道,及時獲取氣象和水文信息。要建立汛期安全會議聯席機制,由當地政府定期主持召開汛期交通安全形勢分析會,共同研究汛期水上交通面臨的形勢、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對策、措施。對于汛期安全重大問題、重要工作,要加強配合,統一行動,協調動作,形成合力。
要保持最為緊張的工作狀態,提高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寧可防而不來,切勿來而無防”的應急工作理念,扎扎實實做好防汛的各項準備工作。不僅要健全各項安全應急預案,也要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組織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儲備好救援裝備及物資,確保其處于臨戰狀態。一旦出現險情,做到反應靈敏、處置果斷、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
最后,我再講一下奧運會火炬傳遞道路交通保障工作。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省內傳遞事關國家和*形象,責任重大而光榮,有關地區交通部門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交通廳的要求,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作風,進一步完善方案,落實責任,加強路面整治和巡查,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保障措施,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確保火炬傳遞期間全省不發生重大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確?;鹁鎮鬟f萬無一失,圓滿成功。
篇6
按照市、縣中秋國慶安全生產會議及有關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在全縣交通運輸系統開展了迎雙節安全生產檢查整治活動,現將安全檢查整治情況報告如下:
一、深入貫徹文件精神,夯實安全責任。自“8.26”包茂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之后,我局召開專項會議,認真學習傳達《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8月28日國務院安委會、省政府安委會交通安全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做好2012年國慶中秋期間及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縣安委會《關于切實做好雙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略安委會〔2012〕5號)及縣安委會第四次會議精神,我局成立了由局長史定國同志任組長,副局長賈英林、裴明勇、文強等同志任副組長,局運管科、局建設科、農管局、縣運管所、縣航管站、縣公交公司、雙祥公司及漢運司分公司為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安全生產檢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全縣的道路運輸、公路養護、水上交通、工程建設等方面安全檢查整治活動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二、全面開展檢查活動,及時整改隱患。按照市縣對雙節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局會同有關單位開展了全方位的安全檢查整治工作。
(一)道路運輸方面。按照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整治客運市場秩序打擊非法客運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局運管科會同縣運管所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對縣域內的3個客運企業漢運司分公司、順達公交公司、雙祥出租車公司進行安全大檢查,加大對非法客運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各企業均按照相關要求,制訂了安全檢查整治方案,成立了領導機構,相繼召開了全體員工參加的安全運輸專題會議,強化了安全防范意識。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滅火器放置位置不當、超速超員、農村客運監管盲點及非法客運等問題已經進行了集中整改整治。
(二)公路養護方面??h農村公路管理局對全縣農村公路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活動,對略徽路、略中路、中五路、何王路、夾武路等12條線路的塌方及時進行了清理,對列養的縣鄉公路及橋梁進行了全面檢查,在未能實施工程治理的安全隱患處設立牢固、醒目的警示標志,安排了專人監測,并記錄備案,確保了全縣農村公路暢通。
(三)水上交通方面??h航管站對全縣12處渡口全面開展大檢查,目前已經有7個渡口因水位超過警戒線而暫時停運。在檢查的渡口中,發現部分渡口船員無適任證書、無渡口守則乘客須知,已經要求其在雙節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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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領導關于水上危險品運輸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交通部、省交通廳、市交通局《關于印發2006年水上危險品運輸“百日會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訂了《2006年*市地方海事局水上危險品運輸“百日會戰”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從5月10日開始,對*市轄區內從事水上危險品運輸的企業、危險品裝卸碼頭和危險品運輸船舶進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檢查,現將檢查情況和整改要求通報如下:
一、各運輸企業和船舶所有(經營)人對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安全工作比較重視,安全基礎工作比較扎實
1、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已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有專人、季度工作有例會,建立了危險貨物申報制度。通過專項整治,各單位安全法律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
2、船舶、船員證書齊全有效,船員資質基本符合要求。
3、船上及相關作業單位安全生產設施、設備、應急預案配備和運輸安全措施基本得到落實。船體質量較好,船上的消防救生設備基本配齊,擺放有序。
4、通過組織運輸管理人員和船員學習《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理》及相關法律法規,普及了安全生產法律知識,強化了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近一年來沒有發生安全事故,確保了全市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的運輸安全。
二、存在一些安全隱患亟待解決
通過檢查,發現水上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存在以下問題和安全隱患。
1、船屬單位或船舶所有(經營)人安全責任落實還不到位。沒有建立應急體系,應急反應能力低。有些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沒有編制危險貨物事故應急預案,沒有按要求配備合格有效的應急救援人員和防護設備及器材。有的制定了規章,但都未按規定懸掛在船上。
2、個別船上航行信號燈損壞,嚴重危及航行安全。還有部分船舶載重線標志不明顯,或者不規范。
3、有3艘船舶沒有按要求配備安全防護服,用普通的簿膜雨衣充數,使船員在運輸裝卸過程中自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護;部分船舶沒有《油類記錄簿》和《垃圾記錄簿》;還有少數船舶沒有貨物軟管定期檢測情況記錄。
4、個別船舶的船體維修差,儲運艙嚴重腐蝕,沒有及時修補。船員的安全意識也有待進一步提高,船員缺乏必要的安全演練,對一旦出現的緊急情況不能做到有效處置。
5、危險品裝卸碼頭都未持有經營許可證,且未配備安全設施、設備;船舶未申請劃定停泊區域。
三、整改安全隱患和加強安全管理的意見
1、各船屬單位法人代表和所有人是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運輸做為頭等大事常抓不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重點,依法整治,標本兼治,長效管理,確保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2、各船屬單位和船舶所有(經營)人必須按照我局在檢查中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的要求,認真整改,直至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凡在規定時間內整改不到位,或帶安全缺陷營運的,我局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3、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責任制。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建立必要的規章和責任制,是確保安全運輸的基本保障,只有嚴格履行職責,按章操作才能有效地確保安全。
4、要認真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規,嚴格操作規程,嚴禁無證駕船;嚴禁超載航行;嚴禁沒有經過危險品運輸安全培訓的船員上船操作;嚴禁大霧航行;嚴禁油船采用明火火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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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今追昔,不辱使命。過去一年,在廣東海事局和部公安局的堅強領導下,廣東海事公安緊緊圍繞水運經濟發展大局,服從服務于海事中心工作,以黨的十安全保衛作為工作主線,狠抓服務保障和公安業務,轉變執法理念,創新警務機制,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切實維護系統內部維穩綜治和治安消防安全;嚴厲打擊假海事證件印章、水上交通肇事、破壞航標導航設施以及涉船盜搶等違法犯罪活動,突出抓好對海事一線現場執法監管的治安保障,有力維護了系統單位內部安全和轄區水上治安形勢穩定。特別是圓滿完成在粵視察期間的涉船警衛任務,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高度評價。堅決貫徹交通運輸部領導的有關批示精神,牽頭組織在珠江重點水域開展了航運治安秩序專項整治行動,打擊違法犯罪,清剿“江盜水匪”,抓獲了一批違法犯罪人員,取得了階段性工作成效,得到了港航單位、船員民眾的普遍好評。
展望未來,豪情滿懷。新年伊始,廣東海事公安將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和全國公安廳局長會議的有關部署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突出重點、狠抓落實,緊緊抓住和用好海事轉制和交通公安體制改革的有利契機,審時度勢、抓住機遇,進一步創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推動隊伍管理再上新水平,公安工作再上新臺階,服務保障再創新業績。
更加注重服務海事工作大局,切實維護系統內部綜治治安和消防安全形勢的穩定。要準確把握自身的職責定位,服從服務于海事中心工作,將服務保障海事水上交通安全監管作為公安業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和規律性,真正做到急海事之所急,謀海事之所謀,為海事之所需,有所作為,有所建樹。要努力提高守護一方平安的能力,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的有效落實,為海事科學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更加注重抓好突出問題整治,探索建立珠江航運治安整治長效機制。要借珠江航運治安整治已納入全國公路水路安全聯防小組重點工作并由交通運輸部牽頭推進的有利契機,根據中央綜治委“四個平安建設”中的“平安航道”活動實施方案要求,按照部公安局的統一部署,持續深入開展珠江航運治安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確保珠江航運黃金水道長治久安,為海事水上交通安全監管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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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領導班子對安全生產工作高度重視,把安全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全面組織安全生產計劃,明確工作重點,確定監管思路,部署安全檢查、督查及整改,組織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做到年初有目標、有計劃,年中有措施、有落實,年末有檢查、有總結。同時,堅持實行安全例會制度,由分管領導每月組織召開全系統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度由局長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認真研究和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重大問題,并做到逢會必講安全,在研究布署交通建設工作時,把安全生產同交通建設工作同步研究布置,以安全生產促進交通建設。按照安全管理“一崗雙責”的要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責任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級安全管理職責,把安全管理責任層層分解,做到安全工作與生產同時布置、同時立項、同時檢查、同時總結驗收,做到人人有責任,事事有責任人,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
二、廣泛宣傳,努力營造安全良好氛圍
圍繞年內開展的“百日安全”、“春運”、“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等專本文來源:公務員在線項整治活動,采取張貼宣傳標語,懸掛宣傳橫幅、掛圖、印發資料(3000余份)等形式,廣泛進行宣傳,為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真正使“安全第一”思想深入人心。
三、突出重點,切實抓好安全專項整治
結合季節性、重點時段的安全生產工作特點,采取自查與互查、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綜合大檢查。全年組織安全檢查共計18車/次,檢查人員80人/次。同時對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提出限期整改,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和行業管理部門及時落實整改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1.全面開展安全大檢查。今年以來,我局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以運輸企業監管、客運安全管理、鄉鎮渡口、碼頭及危橋、險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為重點檢查對象,以春運、潑水節作為檢點時段,以單位領導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要求和檢查記錄作為檢查落實安全工作的主要指標和考核依據,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2.組織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為維護我縣交通安全秩序,加大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預防和減少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局組織運政、海事、路政、地方公路管理段等相關單位執法人員,以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公路干線安全為重點,采取固定檢查與流動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在全縣范圍內集中開展交通專項整治行動,集中力量、集中時間嚴厲查處車輛超限超載、違章行駛、非法載客營運、阻礙道路交通暢通、非法占道經營等違法違章行為,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3.多角度開展專項治理活動。結合今年“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等專項整治活動,本著重實際、重實效的原則,積極動員、周密部署,制定下發專項整治行動方案,開展以查源頭管理、查危橋險路、查“三無”船舶為重點的道路運輸、水上交通、公路建設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及時發現問題,治理隱患。
4.加強防汛安全管理。按照“安全第一,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方針和上級的安排部署,在汛期前,組織召開汛期安全工作會議,傳達上級防汛工作要求,部署交通防汛工作,認真修訂和完善交通防汛應急預案,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人員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儲備必要的防汛器材、雨具和救生、照明等設備,車、船、物資等都全部具體落實到了各部門,隨時待命,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隨時“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1.安全隱患整改資金缺口大,農村公路安全基礎設施薄弱,大部分未設立行車警示標志、標線和安全防護欄、防撞墩等安全設施,安全隱患嚴重。
2.摩的非法營運和老百姓拖拉機載人現象突出,對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實施公路設施安全保障工程。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安全保障工程的改造,逐步清除因歷史、技術和自然環境等因素造成的公路設施安全隱患,不斷提高公路通行的安全性、舒適性。
2.強化動態管理。
繼續開展以各種專項整治為重點的交通綜合治理和運輸市場整治工作,加大打擊非法營運、無證經營等違法違章行為的力度,通過政策引導、法律法規宣傳培育規范有序的交通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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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鎮村渡口安全管理,維護水上交通運輸秩序,明確職責,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__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區轄區內的鎮村渡口、渡船及其渡運的乘客。
第三條我區渡口渡船和鎮村船舶安全管理涉及多個方面,各鎮府和相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要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以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制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行業管理為重點、以海事部門執法監督檢查為保障、渡口經營者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水上交通安全格局,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加強對鎮村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避免重大、特大水上交通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第四條區人民政府的管理職責:
(一)加強本行政區域內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機構,指定部門負責對渡口渡船安全實施監督檢查,落實人員、職責和經費;
(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落實各鎮街的管理責任,與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督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一步健全和層級落實渡口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渡口渡船管理臺賬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渡口的設置及撤銷,由區人民政府審批。要嚴把渡口審批關,規范渡口渡船的承包經營市場,建立承包經營風險金制度,充分運用經濟杠桿,從源頭上整治渡船違章渡運行為;
(四)建立健全渡口渡船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小組,確保險情發生時能夠快速反應。在重大節假日及重大水上活動期間,落實必要的現場監管、監護措施,防止群死群傷惡性事故發生;
(五)搞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大鎮村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的工作力度,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推動全區鎮村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上新水平。
第五條海事處的管理職責:
(一)督促、指導渡船進行船舶登記和船員考試、發證。加強現場監督管理,維護良好的通航環境和通航秩序,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渡口渡船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及時向當地政府反映渡口渡船的安全隱患,并提出整改意見,協助政府部門落實各項整治措施;
(三)履行職責,充分發揮執法部門的職能作用,加強現場監督管理,強化執法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鎮村渡口渡船違法違章行為;發現內河交通安全隱患時,應當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有關單位和個人不立即消除或者逾期不消除的,必須依法采取責令臨時停航、停止作業、駛向指定地點,禁止進港、離港等強制性措施,對發現有違章渡運行為的渡船,除采取以上措施外,還可采取強制卸載、拆除動力裝置、暫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四)制止和取締“三無”船、漁船、農用船等非渡船從事載客、載車渡運;
(五)發生沉船或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指揮搶救,展開事故調查處理,協助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六)積極受理各級政府部門及群眾反映投訴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的違法違章行為,并堅決依法查處,確保水上交通違章必究;
(七)負責渡船的檢驗發證工作,加強對各鎮街修造船廠的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嚴禁修造低標準渡船;
(八)調查處理渡船水上交通事故;
(九)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渡船的臺賬。
第六條區安全生產監督局職責:
(一)積極參與渡口渡船專項整治工作,特別是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渡口渡船,要及時向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反映,協助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消除安全隱患;
(二)召集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門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安全大檢查和召開一次安全會議,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查出事故隱患和落實整改措施。
(三)在洪水期、重大節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動等渡運繁忙期,加強對乘客上落秩序的維護和現場監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載和冒險航行;
(四)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負責鎮村船舶安全管理的綜合協調工作。
第七條區交通局的管理職責:
(一)在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對鎮村渡口渡船實施行業管理。指導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制定、完善本鎮街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制度,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定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規劃,指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三)貫徹落實有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指導和幫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四)組織協調轄區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總結推廣交通安全管理先進經驗;
(五)結合農村公路網建設,
大力推進撤渡建橋工程,以進一步改善渡運條件,保障渡運安全;將渡口改造納入公路建設計劃,改善渡口設施,使渡口與公路技術狀況相適應;積極爭取上級支持,籌集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資金,推廣渡船標準船型和新技術,按照通渡道路硬底化、碼頭適于船舶靠泊、乘客上落、簡單適用的原則,加快鎮村渡口渡船改造更新;(六)在洪水期、重大節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動等渡運繁忙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加強對乘客上落秩序的維護和現場監督管理,禁止渡船超載和冒險航行;
(七)協助各鎮街建立針對渡口、渡船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八條港航管理分局職責:
(一)監督檢查渡口渡船所有人、經營人或者承包人執行國家渡船渡工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糾正渡船渡工的違章行為,督促渡船所有人、經營人和渡工,按規定辦理有關證照;
(二)對鎮村渡口渡船依法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渡船證照是否齊全有效,碼頭的安全設施是否完好;
(三)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渡口碼頭的臺賬,維護乘客上落碼頭秩序。
第九條公安部門應協助有關部門維護渡口秩序和治安管理。
第十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管理職責:
(一)制定、完善本鎮街的渡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本鎮街行政村(居)委會和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的船舶安全管理責任制。與村(居)委會簽訂鎮村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書,建立渡口渡船臺賬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落實渡口船舶、渡工、旅客定額的安全管理責任制;洪水期、重大節假日或者重大水上活動等渡運繁忙時間,應增派人員維護渡運秩序;
(三)設立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1—2名安全管理人員;督促村(居)委會落實1名以上的鎮村渡口管理的專門人員,監督渡口經營行為;
(四)建立針對渡口、渡船緊急情況的應急救援預案。發生沉船或人員傷亡事故,立即組織有關部門領導和人員趕赴現場指揮搶救,協助海事、安監等有關部門展開調查、處理,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負責向群眾、學生、船舶所有人、經營人和船員宣傳水上交通安全法規,督促他們遵守內河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規;
(六)積極籌措資金開展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工作,并按照“三個一點”的辦法及時向交通局提出資金補助計劃。上級撥付的專項補助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并按基建程序,做好鎮村渡口、渡船的更新改造工作;
(七)規范、監督村(居)委會與渡口承包者的承包行為。
第十一條村(居)委會的管理職責:
(一)與船舶所有人、經營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并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
(二)負責組織人員在墟日、節假日到渡口、碼頭現場維護渡運秩序,經常教育群眾和渡工遵守渡口守則和渡運安全規定,制止和糾正“三無”船、漁船、農用船等非渡船從事載客;嚴禁未經區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的鎮村渡口渡船超載、違規載車渡運行為。
(三)負責渡船操作人員的管理,配合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渡口渡船臺賬,至少配備1名鎮村渡口專門管理人員。組織渡工接受培訓,鎮村渡口管理員要參加業務培訓,持證上崗;
(四)組織村民制訂“村民安全公約”,加強對本村渡口及其渡船的安全管理;
(五)實行“以渡養渡”政策,營業渡口要從收取的投標金額中提取30以上,用于碼頭及渡船的更新改造及管理資金,此項管理資金要??顚S茫?/p>
(六)依法規與渡口承包者簽訂渡口承包合同。
第十二條渡船所有人或經營人必須與村(居)委會簽訂安全責任書,對渡口和渡船的交通安全負直接責任,并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定,配備必需的安全設備;
(二)必須按規定申請辦理渡船、渡工證照,并按規定交納渡船檢驗、渡工考試費用。嚴禁不具備條件的渡船和渡工參加渡運;
(三)必須親自或督促渡工每天記錄《__市鎮村客渡船、車渡船航行記錄簿》;
(四)嚴禁非法載客、渡運汽車或超航區渡運;
(五)必須在明顯的位置標明船名、載重線和乘客定額,嚴禁超載航行;
(六)不準在惡劣天氣和洪水期間冒險渡運;未經批準,嚴禁不具備夜航條件的船舶航行。
第十三條渡口管理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參照《廣東省鄉鎮渡口管理辦法》的規定,實行“誰經營,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經批準設置的渡口,必須實行“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客額、定制度”。
第十四條設置或撤銷鎮村渡口必須由渡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經轄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海事處加具意見后,送區交通局審核,跨市(區)經營的渡口須經區交通局同意,涉及堤防安全的還須經區水利局同意,報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按照“建橋撤渡”的原則,逐步減少渡口數量,提高渡運安全系數。
第十六條渡口設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必須經過區人民政府審批同意,并且渡口證照齊全;
(二)選址應當在水流平緩、水深足夠、坡岸穩定、適宜船舶??康牡攸c,并遠離危險品生產、堆放場所;
(三)具備碼頭或臺階、纜樁、跳板、照明等便于貨物裝卸、旅客上落的安全設施,配備必要的救生設備;
(四)渡口設置候船室或候船亭,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
(五)渡口豎立有明顯的“渡口安全管理制度”、“十不準開航”、“渡口守則”和“乘客守則”牌,設置的標志應標明渡口名稱、渡口的批準機關、批準日期、渡運路線以及乘客須知、《渡口守則》等;
(六)配備1名以上具備水上安全知識和技能,并持證上崗的鎮村船舶安全管理員;渡口工作人員應當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區人民政府指定部門頒發的合格證書;
(七)渡口應當建立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緊急情況應急預案,具備應急通訊條件;
(八)渡船應辦理船舶保險和乘客意外保險。
第十七條渡口承包單位(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渡口承包以船公司經營為主,個體經營為次,逐步向全面實行船公司經營的方式轉變,規范經營行為;
(二)渡口承包期不少于3年,承包單位(個人)必須具備合法的渡口經營資質和2名以上持證渡
工;(三)渡口承包招標應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招標時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派出工作人員到場監督。中標的單位(個人)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批;
(四)渡口承包合同應以渡口承包人(經營人)為安全生產主體,突出安全違章處罰條款,違章渡運與經濟處罰掛鉤;
(五)渡口承包者應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繳交一定數量的安全風險金,金額應不低于當年銷售額的10;
(六)渡運承包價、過渡收費標準應在承包前由物價部審核,區政府批準。
第十八條渡船具備下列條件,方準航行:
(一)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驗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
(二)經海事管理機構依法登記并持有船舶登記證書;
(三)配備符合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規定的船員;
(四)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規定的水路運輸許可證和船舶營業運輸證,并領取工商執照;
(五)配備其他的必要的航行資料;
(六)配備足夠數量、完備、有效的消防、救生、信號等必要的航行設施。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渡運:
(一)超客額或超重的;
(二)船體有裂縫或有漏水的;
(三)天氣惡劣、對航行安全有危險;
(四)船舶證書超期或渡工無證的;
(五)載運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
(六)其它有礙渡船安全航行的。
第二十條渡工必須年滿十八周歲,身體健康,掌握駕駛渡船技能,會游泳,并經海事部門考試合格領有合格證書;對于在載客超過12人或載運危險品的渡船上任職的渡工應當按照規定經過相應的特殊培訓,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持有相應的有效適任證書或其他適任證件。渡工應保持相對穩定。
渡工必須做好渡船的日常檢查、維修保養工作,每天記錄《__市鎮村客渡船、車渡船航行記錄簿》;必須自覺維持乘客上落船秩序,不得隨意停航罷渡,不得刁難乘客。當渡船在航行中發生危險或乘客落水時,渡船人員必須積極搶救。發生水上交通事故應及時拔打12395水上求救電話。
第二十一條乘客應遵守如下規定:
(一)渡船停穩后,依次序上落船,不得爭先恐后,上船后按指定位置坐好或站好,不得坐在或蹲在渡船的左右兩舷側板上;
(二)自行車、摩托車、其它物品必須按渡工指定位置放好。一輛自行車或摩托車或50公斤物品按一個乘客額計算;
(三)船滿載時,應立即停止乘客上船;船超載時,后上者應自覺離船,渡工有權責令后上者離船;
(四)聽從渡工指揮,在渡運遇到危險時應配合渡工保持船身平穩,不得驚擾騷動;
(五)應自覺交納過渡費。
第二十二條未經批準、擅自渡運汽車、證照不全或失效的渡船擅自航行的,一律由海事部門予以強制滯留,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的鎮村船舶及其所有人、經營人和渡工,由海事、交通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安全監督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村(居)委會干部、鎮村船舶安全管理員未按本辦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或,發生鎮村船舶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的,依據法律、法規以及黨紀政紀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有關管理部門應開通社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接到鎮村船舶安全管理隱患舉報后應立即安排有關人員核實情況,采取相應的有效措施,消除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