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誠信建設制度范文
時間:2024-03-20 17: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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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日前,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使帶薪年休假制度又一次引起人們熱議?!兑庖姟诽岢觯航窈螅毠侥晷菁僦贫鹊穆鋵崒⒓{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那么,昆明的帶薪休假落實情況如何?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和私企情況是否不同?下一步,昆明將采取何種舉措更好地落實帶薪休假?
機關事業單位執行較好
帶薪休假,又稱帶薪年休假,是指勞動者依照法律規定,在工作滿一定期限后每年享有保留原職和工資的休假。
其實,早在1994年,《勞動法》就明確規定“我國用人單位要實行帶薪休假制度”。之后,國家又陸續出臺各種政策措施,以進一步規范帶薪年休假的落實。
那昆明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如何?對此,記者采訪了管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的市人社局工資福利處,其負責人表示,沒有專門對帶薪休假情況的統計調查,但就了解情況而言,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普遍較好。
而負責擬訂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特殊工時制度的勞動關系處負責人表示,他們也沒有就此調查分析。但據了解,執行情況都比較好,近年來,沒接到幾起關于帶薪休假的投訴案件。
部分企業執行內容變相打折
走訪中記者發現,機關單位、企事業單位落實帶薪休假的情況普遍較好,但民營、私企和小微企業的執行情況不甚理想。具體來看,規模以上企業,在執行帶薪年休假上比較規范,而對于多數中小企業來說,按接到訂單量的多寡定休假時間;或者考慮到春節期間省外員工回家所需,將法定休假日延長,是最為常見的做法。
帶薪休假,是請不出假?不敢請假?還是領導不批假呢?
除了像小黃這樣的“職場菜鳥”不敢請假外,還有不少人是因為工作太多,也不敢休假。冉先生是一位主任醫生,一年基本天天在上班,周末都要查房。“已經好多年沒休過年休了。單位人手緊,一個蘿卜一個坑,平時都是輪班的。如果要請假,就要事先跟別人調好班。為了出去這么幾天,前前后后不知要補幾個班,想想都累?!?/p>
和小黃不同,小李的休假申請交上去半月了,可依然沒批下來。小李表示,領導認為他負責的項目沒有完成,所以沒獲批?!捌鋵崳邑撠煹哪遣糠忠呀浲瓿闪耍I導是怕其他人也學我申請休假。”
對此,一位企業人事部經理這樣認為,一方面,中小型私營企業因為不愿增加用工成本,一般不主動提出讓員工休年休假;另一方面,員工由于害怕影響自身發展,也不敢向企業提出休假要求。即使少數執行帶薪休假的企業,其執行內容也變相打折。比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員工如果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币簿褪钦f,不論是否在同一個單位,職工累計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權利。
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個工作年限累計計算的認定卻并不容易。很多企業只認勞動者在該企業工作的年限,對于此前工作年限則“自動忽略”。
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私營中小企業,在管理規范不健全的情況下,當員工進入另一家企業時,如何證明在前一家企業的工作年限是個問題。
三大因素造成帶薪休假縮水
昆明市人社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處室負責人表示,2008年《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以來,前幾年都沒接到過有關帶薪休假的投訴,最近一兩年才接到,但數量不超過10起,都是因離職時未休夠或未休帶薪假,而要求勞動監察部門進行仲裁的。
“其實,對于勞動者而言,關于帶薪休假的維權成本并不高,而且,為更好保護勞動者權益,并不是采取‘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而是采用反舉證,也就是用人單位要舉證說明勞動者已帶薪休假,基本上,只要事實清楚,勞動者投訴一起就會勝一起?!痹撠撠熑吮硎尽?/p>
一方面帶薪休假落實情況并不很好,另一方面有關帶薪年休假的相關投訴寥寥無幾,其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帶薪休假難,到底難在哪?該負責人分析,三大原因造成帶薪休假“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首先,就業難的大環境,造成勞資雙方不對等的關系被認為是制約員工考慮休假的主要因素,企業的強勢地位使得員工在休假方面的話語權被剝奪。其次,讓員工帶薪休假必然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很多私營業主,特別是小微企業,老板自己都沒實現帶薪休假,他怎么可能讓員工帶薪休假?”這位負責人直言。第三,帶薪休假難還在于不僅一些企業主對帶薪年休假不重視,有些員工對此也沒有概念,意識淡薄。
應建落實帶薪休假“黑白名單”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杰認為,帶薪休假之所以沒有完全落實,根本上是因為法律及其相關法規沒有很好的操作性、制定完善的處罰機制。另外,各地勞動監察部門缺乏切實可行的監管辦法,造成部分民營企業有辦法規避相關問題。加之就業形勢嚴峻,多數勞動者只能選擇默不作聲。
孫文杰認為,相關法律的制定必須具有可操作性,而相關執法部門也要根據法律規定加大對勞動者帶薪休假的保護力度,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辦法。勞動監察部門可以通過深入調查、接收舉報、通報批評等方式監督企業,形成輿論壓力。同時,將企業能否實現對員工權利的承諾,作為誠信建設制度化考查的一項標準,建立起企業誠信檔案,將企業落實狀況的“黑白名單”向社會公布。在政府和社會的雙重監督下,敦促企業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并通過媒體等途徑發聲,讓用人單位及勞動者了解帶薪休假的基本內容,起到監督執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