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財務制度核算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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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財務制度核算辦法

篇1

關鍵詞: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稅收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0.42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07)04-0168-02

“一四六小”的網絡化管理思路,充分體現了國家稅務總局對小規模納稅人的高度重視,按照稅收征管“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如何進一步加強小規模納稅人的管理,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新課題。筆者結合自己在稅務所的實習經歷,就目前小規模納稅人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進一步加強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管理,談一下粗淺的想法。

一、小規模納稅人存在的幾種主要形式

(一)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時完整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這部分納稅人由于未能達到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被稅務機關視為小規模納稅人進行管理。

(二)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按時完整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生產經營的產品或商品的增值額比較高,可抵扣稅款部分在產品(商品)成本構成中所占比重較低,按照一般納稅人繳稅,實際稅負遠遠高于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稅的稅負,這樣納稅人會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稅,不主動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資格。有的納稅人即使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也會人為采取化整為零的手段,以達到按小規模納稅人繳稅的目的。

(三)由于違反稅務相關規定或其他原因而被稅務機關取消一般納稅人資格,而轉化為小規模納稅人。

(四)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

二、小規模納稅人稅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務機關對小規模納稅人管理缺乏剛性

自1994年稅制改革以來,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收入遠遠低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致使稅務機關內部無論是在政策制定,還是在征管手段方面對小規模納稅人缺乏足夠的重視,在賬簿憑證管理、發票管理、納稅人申報管理等方面都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稅務稽查、納稅評估重點都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稽查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比例微乎其微,納稅評估對小規模企業和實行定期定額的個體工商戶還是盲區一片。在開展對小規模納稅人舉報案件檢查時,由于納稅人賬證混亂、涉稅資料殘缺、不及時深入調查取證等原因,對涉嫌偷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難以加大打擊力度。

(二)小規模納稅人財務核算不健全,賬簿設置不規范,計稅依據虛假現象比較嚴重

實際工作中,稅務機關要求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征管法規定設置賬簿、憑證,但是從目前來看,小規模納稅人的賬簿、憑證設置的不夠完善、規范,不能如實反映實際經營狀況。由于企業規模較小,一般單位為節約經營成本,很少聘請專職財務人員,而是聘請其他人員代賬,有的代賬會計兼管少則一兩家、多則四五家的財務工作,平時根本不到企業工作,往往只是月底做賬和月初納稅申報時才到企業,直接影響了賬簿的準確性與及時性,部分單位負責人不能及時地將有關結算手續傳遞,代賬人員為平衡會計科目,多采用現金等賬戶進行平衡,造成財務賬目混亂。更有甚者竟然設立了對內和對外兩套賬,編制虛假的計稅依據,人為編制銷售收入和成本費用,以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

(三)小規模納稅人在發票的規定和使用方面不規范

目前,隨著稅務部門網絡化管理進度的加快,增值稅專用發票、“四小票”已基本納入網絡監控,并得到有效控制,但作為增值稅鏈條中重要的普通發票卻一直游離于監控之外。小規模納稅人在發票使用方面極不規范,不開、拒開、大頭小尾、違規開具現象相當嚴重。

另外,對小規模納稅人在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方面的規定也不恰當。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經營上必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要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而且只能按“征收率”填開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購進小規模納稅人貨物也只能按此抵扣,相對于從其他一般納稅人購進取得的稅率為17%的抵扣發票來說,購買小規模納稅人商品的一般納稅人的稅負明顯加重。這對小規模納稅人,尤其是那些達不到標準而又必須參與增值稅鏈條的企業(主要是一些以生產批發為主的企業)的一個直接影響是,由于缺乏與一般納稅人進行交易中起鏈條作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交易發生困難,購貨方因不能足額抵扣進項稅額而不愿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貨物,使小規模納稅人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極為不利的地位,也嚴重地影響到正常的生產經營。同時,由于小規模納稅人采用固定征收率,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使得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相對一般納稅人而言是不合理的。而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進項稅額進入成本,變成含稅成本,成本高于一般納稅人;在銷售時,又要在含進項稅額成本的基礎上再加上依征收率計征的增值稅,變成了含兩道稅,價格中變成稅上加稅,價格也高于一般納稅人。

(四)小規模納稅人的非正常戶數逐年遞增,嚴重沖擊了稅收征管秩序

目前,小規模納稅人特別是實行定期定額的個體工商戶,由于經營規模比較小、經營方式靈活多變等原因,非正常戶(也就是失蹤戶)呈上升趨勢。以長春市南關區國稅局的四個稅務所為例,2006年1―8月份共出現非正常戶137戶,而這四個稅務所現有管戶3 888戶,1―8月份的非正常戶占同期管戶的3.5%。非正常戶的上升趨勢,對稅收征管秩序造成了很大沖擊。首先,非正常戶的發生,降低了納稅申報率,直接影響征管質量。其次,非正常戶的發生,導致大量的發票流失,其中還有許多大面額萬元版發票,這部分發票無法按規定驗銷,脫離監管,流失到社會當中,給和諧的稅收環境直接造成負面影響。此外,非正常戶的發生,也造成了大量的稅款流失,形成了稅收黑洞,減少稅收收入,影響了公平競爭。

三、加強小規模納稅人稅收管理的幾點設想

(一)完善增值稅運行機制,逐步縮小小規模納稅人的范圍

為保持增值稅“鏈條”的規范性和完整性,應逐步擴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比重,對小規模納稅人放寬標準,能夠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的及時認定,并按適用稅率征稅,允許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認定一般納稅人的同時,對稅款抵扣權進行嚴格審批。對財務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實行進項稅額抵扣制度。對于財務制度不夠健全、財務核算不夠準確的,取消稅款抵扣權,統一按適用稅率征稅。對稅款抵扣權嚴格審批,一方面,保證納稅人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需求,減少稅收政策制約納稅人經營行為;另一方面,真正體現增值稅稅種的設計理念,避免重復課稅和稅負不公。對納稅人而言,健全財務核算、取得稅款抵扣權成為加強內部管理的自身要求,這樣可以保證增值稅“鏈條”不斷,促進納稅人誠信納稅。

(二)積極探索新型稅收管理手段,不斷加強對小規模納稅人的日常管理

稅收征管也應樹立“與時俱進”的理念,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經營形式的不斷發展變化,積極探索新型的稅收管理手段。對小規模納稅人制訂納稅申報定期分析制度,仔細審核、認真分析納稅人的計稅依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參照稅收管理員制度,制訂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定期巡查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非正常戶的發生。對于個體業戶以外的小規模納稅人是采用核定征收還是查賬征收,應盡快制定一套統一標準,這個標準一定要行之有效、切合實際,便于操作。對達不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一律實行核定征收,徹底根除小規模納稅人以虛假計稅依據申報納稅的現象。

(三)規范發票開具行為,實現普通發票管理網絡化,放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

盡快取消手工版普通發票,制定稅控發票和定額發票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對納稅人利用稅控裝置開具的普通發票信息實行電子采集,每月納稅申報時必須將上月開具的所有發票信息通過網絡或軟盤報送稅務機關。同時,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以因特網為平臺,在全國建立普通發票信息庫,按行政區劃代碼以省級為單位進行清分,建立省級普通發票信息庫。同時,加大對發票違章行為的處罰力度,真實實現“以票管稅”。

放寬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限制。對小規模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上確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允許其按17%或13%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開具發票并進行抵扣。對于實行定額征收的小規模納稅人,核定其年營業額,開票額度在核定營業額之內的,按6%的征收率征稅,按17%或13%的稅率開票;開票額度超過核定營業額的,要調整其納稅定額,繼續按6%征稅,按17%或13%的稅率開票,如果不調整定額,超過核定營業額部分,按17%或13%的稅率征稅、開票。

(四)增強稅務稽查和納稅評估的針對性,對小規模納稅人開展有計劃、有重點的稅務稽查和納稅評估工作

對小規模納稅人應該制訂年度檢查計劃,對舉報案件的稽查應該打破傳統的“以賬論賬”的理念,稽查的重點應該放在的調查和取證上面。

對小規模納稅人開展納稅評估,重點應放在對個體工商戶的評估上。可以結合典型調查的方法和手段,針對個體工商戶不同的經營方式和特點,采取靈活多樣的方法,開展納稅評估,這對于強化個體稅源監控有著至關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岳樹民,張耀貴.改進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管理制度的探討[J].當代經濟研究,2003(5).

[2] 金戈.小規模納稅人對增值稅鏈條整體稅負的影響及解決辦法[J].稅務研究,2003(9).

篇2

[關鍵詞]中小企業 所得稅核算 問題 對策

在我國經濟生活中,中小企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已成為支撐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我國新的《企業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又是按照新稅法納稅申報企業所得稅的第一年。隨著新稅法的實施,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思路和方法發生了很大變化,財會人員要研究新稅法,改變舊思路,以達到合理核算,提高企業經營效益的目的。本文就中小企業所得稅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試圖找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一、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所得稅核算存在的問題

1.各種界限不清

會計核算主體界限不清,企業產權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清,中小企業的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遠不如大企業那么明顯,尤其中小企業中的民營企業,投資者就是經營者,企業財產與個人家庭財產經常發生相互占用的情況,給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困難。

會計與財務及稅務等法規攪在一起的現象至今還沒有重點改觀,如在企業有關財務法規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業務招待的開支標準,利潤分配程序中的“被沒收的財產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等,其實不是會計問題,而是稅法應規范的問題

2.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1)會計機構與會計人員不符合會計規范

在企業會計機構設置上,有的獨資小企業干脆不設置會計機構,有的企業即使設置會計機構,一般也是層次不清、分工不太明確。

在會計人員任用上,小企業最常見的做法是任用自己的親屬當出納,外聘高級會計作兼職會計,這些人員有在稅務部門工作的,有國有企業財務管理人員,在會計師事務所的人員等,一般定期來做帳。有些企業管理者也愿意聘請能力強的會計人員,但是中小企業由于其發展前景及社會上得到人們認程度較低以及較差的工作保障,使得其對優秀會計人員的吸引力遠不如大企業。會計從業人員資格認定及規范考核的問題也很多,會計無證上崗現象嚴重,會計主管不具備專業技術資格的現象不勝枚舉。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培養工作幾乎沒有進行。

(2)建賬不規范或不依法建賬,會計核算常有違規操作。

中小企業有些根本不設賬,以票代賬,或者設賬,但賬目混亂。還有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設兩套賬或多套賬。據有關人士在一次問卷調查研究中得出,中小企業存在兩套賬的比率高達78.36%,這表明我國中小企業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在會計核算方面,待攤費用預提費用不按規定攤提,人為操縱利潤,采用倒軋賬的方式記賬等等,有些會計人員知識結構的老化與專業知識較低,使得許多理論上完善的會計方法與復雜的會計技術無法實施,或在實施時大打折扣。

(3)內部會計監督職能沒有發揮出來

會計的基本職能之一就是實行會計監督,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準確,保證會計行為的合理合規。內部會計監督要求會計人員對本企業內部的經濟活去進行會計監督,但是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常干預會計工作,會計人員受制于管理者或受利益驅使,往往按管理者的意圖行事。使用會計的監督職能幾乎無法進行。

3.用以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原始憑證付出成本大,或難獲得

原始憑證的獲取要付出成本,是因為企業在購買商品物資時要不要發票存在著不同的價格,若要發票,要加價,價格較高;不要發票價格較低,兩者的差價是稅款。中小企業往往希望以較低的價格成交,但是又無法取得記賬所需的合法憑證。還有的企業發生費用后無法取得發票,只能取得不合規的收據。多發生在上級主管部門攤派的費用支出。企業只好不作此賬,或相互之間調劑票據。

4.制度缺失

中小企業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總的來說殘缺不全;或者雖有其中幾項制度,實際工作中從未認真執行過。部分中小企業管理者也認識到這些問題,但是依靠現有的管理水平和人員素質無法建立健全這些制度,尤其是內控制度的不健全給企業帶了很多負面影響,這種狀況既損害了企業自身的根本利益,如造成企業資產流失、浪費嚴重、經營管理混亂,也導致外部監督困難重重。

5.納稅核算比較混亂

由于納稅人對所得稅政策了解不夠全面、掌握不夠準確,尤其對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的基本規定、扣除依據、扣除比率等掌握不夠全面、準確,導致企業所得稅的核算比較混亂。在對納稅申報的審核方面,缺乏科學、有效的稽核手段和稽核方法,沒有建立起能夠和增值稅管理相提并論的稽核機制。

6.企業所得稅賬務核算的監管有待加強

企業所得稅分享改革政策實行后,新辦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由國稅機關負責。該政策實施后,不少企業特別是中小私營企業的所得稅核算紊亂,存在收入核算不規范,存貨的核算隨意性較大,虛列費用增加成本,設賬外賬等現象,這些現象造成所得稅流失特別嚴重,所以所得稅賬務核算的監管有待加強。

二、解決中小企業所得稅核算存在問題的對策

1.年度內分期預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與大型企業相比,在缺乏統一的會計制度、財務報告主要滿足稅務部門和企業內部管理需要的情況下,建立稅務導向的會計核算體系是目前我國中小企業的理性選擇。從重要性原則和成本效益原則出發,結合會計信息的主要需求方――稅務部門的需要,可以不對中小企業的所得稅費用進行提前確認。因為所得稅以全年作為納稅期限,預繳的所得稅并不代表該項義務所導致的負債必然發生,由于中小企業經營盈利的不穩定性等原因,很可能導致在年度間預繳了一定的所得稅,似匯算清繳時沒有所得稅義務的發生,或者在年度內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方法計算沒有所得稅義務的發生,匯算清繳時卻需繳納企業所得稅。為了避免頻繁調整賬務。中小企業進行所得稅會汁處理時,年度間可以考慮先不對所得稅費用進行確認,只需對預繳所得稅業務進行處理,編制以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2.前期會計差錯更正的所得稅處理

中小企業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建議采用以下會計處理(不區分重大和非重大會計差錯):(1)調增前期成本費用時: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相關科目。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調增前期應稅收益時:借:相關科目;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這樣處理,一是減少了次年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二是降低了出現納稅調整錯誤的可能性,同時又能滿足會計信息的需求。

3.匯算清繳時所得稅差額的處理

一般在年終的時候,企業匯算清繳的數字尚未出來,但為了貫徹配比原則和權責發生制原則,在年度資產負債表日需要估計所得稅費用,并進行賬務處理。在下年度清繳數字出來后、核算清繳數與估計數的差額時,如果直接計入企業的所得稅費用,期末余額會混人“本年利潤”科目,進行納稅調整時易造成沖減次年的利潤和應稅所得。因此在匯算清繳差額補退時,不應使用“所得稅”科目,而應使用“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調整前期的所得稅費用。具體處理時,借記(或貸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或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這樣可避免次年的會計利潤數進行納稅調整時作過多的無謂調整。

4.制定合理制度,加強內部會計監督職能

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會計核算準則與制度,加強對內部會計的監督, 完善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定額管理制度、計量驗收制度、財務清查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收支審批制度等基本制度并在實際工作中認真執行。聘任專業會計人員,并加強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培養工作。

5.分類管理

重點行業實行專業化管理,掌握行業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特點等相關信息,分析企業所得稅管理可能出現漏洞的環節,制定分行業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辦法,建立行業納稅評估指標體系并設定峰值。

6.加強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培養,配備專職稅務會計人員

企業會計利潤與納稅利潤不一致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折舊費用、工資及三項費用支出、投資收益、試營收入、利息支出、罰款支出、捐贈支出、國撥補貼、虧損彌補、減免稅收入等,核算起來工作量很大。由于現在部分企業沒有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稅務專管員的時間和精力有限,加上部分企業的納稅利潤不真實,導致國家稅源流失。因此,國家有必要明確規定,企業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稅務會計人員,在財務會計核算基礎上,另賬反映企業稅款的實現和上繳情況。這樣,既有利于國家加強稅收征管,減少稅源流失,也有利于企業重視對稅務策劃的研究,加強納稅核算與管理。

7.強化所得稅稽查力度

稅務機關要加強對企業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重點審查企業賬簿、憑證及其他有關稅務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合法。堅決打擊各種偷稅行為,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