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歷史文化遺產的知識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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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歷史文化遺產的知識

篇1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開發和利用

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城市化的迅速演進,在市場經濟和外來文化的沖擊下,貴定縣的布依、苗族文化由于受到強勢文化和現代城市文化的影響,加之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導致不少布、苗傳統文化漸漸失去生存環境,漸行漸遠,許多非遺老藝人也漸漸退出歷史舞臺,年輕人傳承意識淡漠,布、苗傳統文化出現了斷層。盡管有的已經進入了國家級非遺名錄、省級非遺名錄,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提升和保護,至今仍游離于地理標志和品牌商標保護之外,直接影響其知名度和“身價”的提升,尚未成為知識產權等法律認可的“知名品牌”。

1 貴定具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地處苗嶺北坡、黔中腹地的貴定縣,屬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全縣近三十萬的人口中,聚集在此的布依族、苗族、水族、侗族、壯族、仡佬族、土家族等二十多個少數民族人口占約占了總人口數的一半。而貴定世世代代友好相處的各族兒女經過千百年的文化往來、文化沉積、文化融合,在歡慶豐收、慶賀太平、祈福納財、歡呼盛世之時,都喜好用載歌載舞的方式表達情感。

貴定縣布依族、苗族豐富的民族文化資源以及長期的民族習俗和傳統文化的歷史積淀造就了許多耳熟能詳的特色文化品牌——既有首批國家級非遺代表名錄苗族《鼓龍鼓虎-長衫龍》,被列為第四類民間舞蹈,屬4l項民間舞蹈之一,排列序號為126Ⅲ-23苗族蘆笙舞;省級非遺代表名錄海葩苗《蘆笙長鼓舞》;《益肝草》;布依山歌《九板十三腔十八調》;州級非遺代表名錄《月子湯》;《引思鼓》等,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貴定縣布依族、苗族厚重人文和燦爛歷史的經典之作,是不可多得的民族瑰寶,它已經不僅僅是一張張文化名片,更是一種民族精神,一個文化品牌。

2 傳承與保護措施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貴定縣布、苗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筆者認為仍應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挖掘搶救為主,傳承保護并重”的原則,從以下幾方面抓好和抓實管理工作:

2.1深化改革,轉變職能

優先考慮列入非遺名錄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將其傳承保護納入財政預算,設立專項資金為非遺相關部門抓好此項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質保證。同時要制定吸納社會資金的優惠政策和措施,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投入機制,采取政府投入一點,部門支持一點,社會募捐一點,企業捐贈一點的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設立非遺傳承保護基金,大力扶持非遺文化產業,對非遺進行開發,在開發中加以保護。

2.2繼續對布依、苗族傳統文化的普查

全面了解、掌握全縣布依、苗族文化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和生存環境。通過實地調查,深入挖掘,運用文字、錄音、錄像以及實物展示等方式,對新發現的非遺名錄或過去的名錄拾遺補缺都進行全面、真實的記錄,細心整理,鑒別真偽,同時加強對非遺知識產權的保護,建立檔案數據庫。

2.3采取多種方式,加大宣傳力度

切實提高對非遺的傳承保護意識,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緊迫性,形成以主管部門為主,相關部門、社會組織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格局。采取政府主導,專家學者、群眾參與的方式,切實有效地開展工作,通過建立貴定特色非遺精品網站、廣播電視對外宣傳及把非遺工作納入目標考核體系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對非遺的保護、傳承意識。

2.4加強非遺人才隊伍建設

制定落實好非遺教育的整體規劃,大力培訓非遺專業人才隊伍,提供必要經費,創造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開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內容豐富的非遺活動,促進對外交流。另一方面積極引進專業人才,強化工作力量,建立一支高素質具有實干精神的專業隊伍,充分利用貴定師院的人才優勢和科研優勢,努力培養文化專業人才,讓更多的人走進非遺工作。其三大力推進非遺名錄進校園工作,把非遺名錄作為貴定地區學生素質教育的主要內容之一,納入教學計劃安排,編寫鄉土教材,培訓師資,通過學校教育保障非遺名錄的傳承和發展,提高布依、苗族特別是廣大青少年的文化自覺意識。其四是加強非遺傳承人的申報評定工作,建立非遺傳承人名錄體系,對傳承人制定具體保護措施,為授予榮譽稱號,給民間藝人的生活補貼等,進一步掀起尊重和愛護非遺人才的熱潮,使非遺傳承和發展后繼有人,興旺發達。

2.5加大對“非遺”的開發和利用

發掘一個民族文化品牌不易,要使它發揚光大,長盛不衰,造福桑梓更難,如“云霧系列貢茶”、“益肝草”等,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用發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創新的思維,市場的觀念去應對工作的挑戰,去探索新的機制,使這些非遺文化品牌的發掘和保護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民族文化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這些非遺企業聚集,促進科學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與此同時對布依山歌《九板十三腔十八調》、《鼓龍鼓虎-長衫龍》等非遺品牌,則應與旅游精品景點(如“金海雪山”)的深度開發相結合,依托旅游市場帶動演藝產業的發展,并積極開發以旅游者為主要消費對象的非遺民間工藝品、紀念品,逐步壯大非遺民間工藝品加工業,努力增加“非遺”在旅游業中的作用,使非遺文化品牌優勢成為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增長點,以此帶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促進民族文化事業的繁榮。

3 小結

總之,為了能保護好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貴定縣應健全組織機構,設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或者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組等,同時,還不斷的加強資金政策扶持,設立非遺保護專項資金,各區鎮也安排專門的保護經費并制定保護規劃。

隨著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各種文化現象、藝術模式空前地交織在一起,形成了相互影響、相互借鑒的氛圍。

參考文獻:

[1]王元.論跨文化傳播視野下的中國文化振興[J].攀登.2013(03)

篇2

關鍵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仁懷市

中圖分類號:F59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28-0156-03

早在商周時期,就有人類在仁懷繁衍生息。北宋大觀三年(公元1109年)仁懷置縣,屬滋州。宣和三年,降縣為堡,屬瀘州郡。元置仁懷長官司、古滋長官司,均屬播州安撫司。明為仁懷縣(今赤水)轄地,屬遵義府。清雍正五年(1727年)隨府改屬貴州布政司。雍正八年,移縣治于生界亭子壩,十一年知縣杜詮領帑項一萬五千零八十兩建城,至十三年新城就。遠在漢代,仁懷人民便釀造出令漢武帝“甘美之”的佳釀。1915年,茅臺酒榮獲巴拿馬萬國博覽會金獎,躋身世界三大蒸餾名酒行列。1995年11月30日經國務院批準仁懷撤縣設市,是貴州省首批建設的20個經濟強縣(市)之一。

一、歷史文化遺產現狀

仁懷是一個有著悠久歷史的城市,是古代川鹽入黔的重要驛站之一,也是“四渡赤水”戰斗過的地方,更是馳名中外的國酒茅臺酒的故鄉,因而擁有較為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

(一)物質文化遺產

就物質文化遺產而言,仁懷市境內歷史文化遺產又具體包括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特色歷史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四類。目前,可移動文物基本都珍藏于市博物館內,有國家二級文物2件、國家三級文物2 000余件和近1 000件待修復的文物;不可移動文物共4處,即沙灘鄉的古鹽運碼頭、東門河云仙寺內的商周遺址以及中樞的水仙寺和玉屏寺;特色歷史街區共3條,即清代遺存下來的梅子坳老街、三元洞老街和五馬老街;文物保護單位共26個,分別分布在仁懷市城區及一些鄉鎮;具體情況(見下表)。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

就非物質文化遺產而言,仁懷市最為著名的要數茅臺酒傳統釀造工藝,現已被列入國家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而仁懷也于2004年7月,被正式認定為“中國酒都”。此外,仁懷也是一個多民族聚居的地區,境內居住著漢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彝族、白族等9個民族,因而擁有眾多獨具特色的民族習俗,如后山鄉的采月亮、苗族臘染、苗族打牛祭祀活動;有別具風格的地方戲曲,如學孔鄉的春臺戲;有眾多精湛的手工技藝,如喜頭鎮的擂荼制造工藝、壇廠鎮的制陶工藝等。其中,后山鄉苗族的踩月亮活動與茅臺鎮茅臺酒傳統釀造工藝一同被列入貴州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三)總體評價

從數量來看,仁懷市境內的歷史文化遺產比較豐富,目前已登記的有3 000多件可移動文物、4件不可移動文物、3條特色歷史街區、26個文物保護單位以及眾多非物質文化遺產。此外,還有一定數量的地上地下歷史文化遺產仍處于未發掘或未登記狀態。

從類別來看,仁懷市境內的歷史文化遺產種類比較齊全,涵蓋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兩大類,物質文化遺產中有可移動文物、不可移動文物、特色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四類,其中文物保護單位又包含近現代史跡、古墓葬、古建筑、古遺址、摩崖石刻等類別。

從年代分布情況來看,境內物質文化遺產(除可移動文物外)主要是清朝和近現代留存下來的,其中清代遺產18處,近現代歷史文化遺產11處,此外還有明代遺產兩處,商代、宋代遺產各1處。

從位置分布情況來看,境內物質文化遺產(除可移動文物外)主要集中分布在茅臺、中樞、魯班、長崗和五馬,其他如茅壩、壇廠、沙灘、三合以及火石崗等鄉鎮也有單個分布。

從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來看,境內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個(四渡赤水紀念塔、茅臺渡口紀念碑、魯班烈士墓、魯班戰斗遺址、長崗住地等9個文物保護單位聯合統一申報),貴州省級兩個,遵義市級兩個,仁懷市級13個。

從保護與開發現狀來看,仁懷市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保護力度不夠,除魯班、烈士墓等極個別受到較好保護外,其他都基本處于自生自滅狀態,既沒有劃定保護范圍,也沒有派專人進行管理。由于缺乏保護,導致各級歷史文化遺產的利用價值不高,開發基本處于停滯狀態。

二、歷史文化保護與開發中存在的問題

(一)歷史文化遺產遭受自然、人為的雙重破壞

仁懷市的眾多物質文化遺產當中,除了被收藏在市博物館的部分文物之外,其他都基本處在露天之下,如清代的古鹽運碼頭、明清時期修建的眾多寺廟以及時期留下的戰斗遺址等。這些寶貴的遺產千百年來經歷了無數次的風吹雨打,遭受風化、沖蝕等自然因素破壞嚴重,部分甚至遭到了毀滅性的破壞,失去了其原有的價值。

當然,相比自然因素對歷史文化遺產造成的破壞而言,人為因素所造成的破壞可謂更甚。其中,最為明顯的要數戰爭所帶來的毀滅性破壞,例如將領石達開與清朝政府的茅臺一戰使得諸如酒作坊等珍貴遺產一夜之間灰飛煙滅;20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社會運動對物質文化遺產的破壞也相當嚴重,永安寺、天圣寺等寺廟中的雕像、石刻被毀之殆盡。

(二)認識淺薄,保護力度不夠

在建設過程中,部分人認為保護文物、歷史街區、古建筑就是保護“落后”,更有甚者還把保護遺產和發展經濟對立起來,認為這些“死物”是在和城市建設搶地盤,阻礙了城市社會經濟的發展。其實,他們片面地理解了城市的現代化,認為只有高樓大廈才是現代化城市的象征,而忽略了最為重要的城市歷史沿承與城市文化品位。

(三)建設性破壞嚴重,孤立文物保護

在城市現代化建設這一迅猛潮流中,城市工業用地、居住用地等難免會與遺產保護發生摩擦。在城市建設用地原本就很緊張的仁懷,這一矛盾更是突出,而二者比拼、爭搶的贏家又往往是經濟一方。因此,許多尚未挖掘的珍貴遺產永久地埋藏于混泥土之下或是被徹底摧毀;而已發掘的部分歷史文化遺產也不得不拆遷而另尋容身之所;幾經曲折得以原地保留的也只是孤立保護,周圍老建筑全部被拆除,整體風貌極不協調,其中最好的例子要數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鹿鳴塔被孤立保護在市醫院內。

(四)保護資金短缺

仁懷市境內的物質文化遺產多為土木類,由于自然、歷史原因和現代化建設所帶來的破壞,其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但是,由于當地人民認識淺薄片面、重心完全偏向近期的經濟發展,境內許多歷史文化遺產都沒有專項的保護資金,基本上處于自然消亡狀態。地方政府采取種種措施籌措的資金也只是杯水車薪,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比如旅游收入、民間捐助等。

(五)文化特色明顯,但在城市規劃建設中未能充分體現

仁懷市的文化特色也非常鮮明,國酒文化、文化和古鹽運文化便是這一城市的主打文化,也是彰顯其城市魅力的最大文化品牌。盡管其文化特色非常明顯,但在城市規劃建設中,上述“三大文化”均未充分體現出來。首先,在進入仁懷的各交通口岸,除國酒門、茅臺巨瓶外,很少有能彰顯其文化特色的廣告、標語或標志;其次,市政中心地區也沒有能充分展現其文化特色的標志性建筑。另外,在仁懷市內的主要交通廊道和廣場上,能體現其文化特色的雕塑和園藝也少之又少,走在仁懷境內的大街小巷上,人們很難感受到國酒文化、文化與古鹽運文化的濃厚氣氛及深厚內涵。

三、歷史文化保護與開發的建議

歷史文化遺產是世界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文化資源,具有重要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其保護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切實有效地保護好祖宗留下的寶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是仁懷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對于建設特色城市有著更加迫切的現實意義。

(一)加強宣傳,提高認識

在繼續大力、持久地面向社會宣傳《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同時,建立向市民宣傳、展示、普及相關知識的長效機制,比如通過舉辦免費知識講座、參觀、知識競賽、開設報刊專欄、專門網站甚至進入學校教材等多渠道、多種方式宣傳歷史文化遺產的珍貴價值及其保護意義,讓每一位市民都了解城市的文化內涵及保護對城市發展的重要意義,努力提高廣大市民的思想認識,引導全體市民樹立和形成“保護城市的歷史就是保護城市的未來”的共識,使全民投入到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行列中來。

(二)多渠道籌措保護資金

仁懷市政府必須加大歷史文化遺產專項保護資金的投入,并主要根據需要保護的歷史文化遺產的數量、保護程度,保護方式等決定具體的財政支出額度。除財政收入這一來源外,相關部門還應當建立多層次多渠道的資金來源方式,如以旅游資源開發的形式獲取旅游收入;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維護、維修、展覽和科研,吸收境內外企業、團體、個人捐資贊助,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基金等。

(三)處理好保護與開發的辯證關系

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應始終堅持以有利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為前提,在此前提下科學地加以利用,充分釋放其歷史和文化的價值潛能,并以此為資源進行旅游開發,帶動地區經濟的發展和城市魅力的彰顯。如修繕后的文物保護單位可結合雕塑、畫展、文藝表演等,進行酒文化、鹽運文化、文化的展示;也可以復制文物樣品,開發旅游紀念品;也可以利用當地的手工技藝,如喜頭鎮的擂茶工藝、壇廠鎮的制陶工藝等,開發體驗型旅游產品。

(四)在城市規劃建設中要充分地彰顯文化特色

仁懷同時擁有酒文化、古鹽運文化和紅色文化,在具體的開發建設過程中,還必須正確處理好三大文化的關系。其一,要突出重點,即重點開發打造酒文化;其二,要體現三大文化的關聯性,即做到“酒中有鹽(鹽運文化),酒中有紅(紅色文化)”。具體可以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第一,仁懷市的文化定位是文化底蘊深厚的“中國酒都”,而不是“鹽都”或“紅色之城”,一切工作都要圍繞“酒文化”來做文章;第二,對于載有古鹽運文化和紅色文化的景點、景區,要繼續予以保護與開發,但范圍只限定在文物古跡的保護與開發;第三,部分酒文化載體中要適當融入古鹽運文化和文化,主要體現后二者在仁懷酒文化成長過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

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發展的一種獨特資源,保護并深入挖掘其中的內涵,傳承并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對促進城市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城市的現代化建設進程中,把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納入城市規劃中,從城市發展戰略層面來整體考慮,將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更有利于城市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 潘君瑤.岷江上游的歷史文化遺產與文化旅游開發研究――關于打造具有世界影響的岷江上游文化旅游品牌的八點建議[J].

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5,(1):1-3.

[2] 秦趣,諶洪星,馮維波.基于景觀功能分區的山地濱水型城市旅游開發研究――以貴州省仁懷市為例[J].六盤水師范高等

篇3

一、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近年來,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引導全社會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穩步推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和利用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文化生態也正在發生變化,我市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各類物質文化遺產遭受人為和自然破壞的現象仍然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著加速消亡和失傳的趨勢。因此,加強對我市文化遺產的保護刻不容緩。

文化遺產是民族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是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針,正確處理經濟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努力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體系,逐步完善政府保護為主、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新體制,不斷開創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扎實推進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強化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保護規劃編制和實施。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做好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推薦工作,依法按時完成已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規劃,劃定重點保護區和傳統風貌協調區,明確具體的保護規定和控制指標。嚴格依據已批準的保護規劃開展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的保護整治工作,注重保護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的真實信息,延續傳統風貌、格局和空間形態。市、縣區編制和調整土地利用規劃或城市、鄉鎮建設規劃時,應與當地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保護區規劃相銜接。

(二)加強對文保單位的保護管理。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推薦、公布工作,按時完成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應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規模較大、等級較高的文物保護單位應由所在地政府組織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并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確保保護、管理、利用的強制性內容。有關職能部門要定期組織巡查各級文保單位保護情況,加強對野外古建筑、古遺址等文物的安全防范管理,提高防盜、防火能力。

(三)加大對瀕危文物的搶救保護力度。分階段實施文物維修計劃,嚴格按照《中國文物古跡保護準則》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規定實施文物保護維修工程,確保工程質量。堅決禁止借保護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實,嚴格限制文物“復建”,確保把有限的人力、財力用于重要文物的保護項目。

(四)樹立文物保護優先原則。縣區政府要妥善處理本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系,依法履行文物前置審批權。凡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活動,必須依法報經相應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后,報規劃部門批準。凡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區和占地3萬平方米以上的基本建設項目,在項目劃定勘察設計紅線前,要由文物部門進行必要的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并落實文物保護措施和經費。投資渠道多元化的重大建設工程,在建設項目申報階段就要明確和落實文物保護責任主體。文物利用要堅持合理、適度的原則,未經依法批準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單位的管理體制和隸屬關系。各級政府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要注重做好優秀鄉土建筑和歷史文化環境的調查和保護,要把文化遺產的保護作為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大力推進博物館建設。加快市、縣國有博物館的館舍建設工程步伐。積極扶持非國有博物館和民辦專題博物館的創辦,努力形成多元化的博物館網絡體系。堅持“三貼近”和社會效益為首的原則,強化精品意識,以拓展博物館的社會教育和服務功能為目的,全力打造市博物館的基本陳列,并以此帶動全市文物展覽展示水平的整體提升。全市國有博物館、紀念館在實行向未成年人、現役軍人、任教滿30年教師、70歲以上老人等特定群體免費開放的基礎上,逐步實現向所有社會公眾免費開放。加強館藏文物管理,從改善文物保護環境入手,依靠科技進步,切實解決館藏文物保存中的突出問題,文物保存和展示環境都要達到國家規定風險等級標準的要求。開展館藏文物數據庫建設,實現信息化管理。

(六)加強文物行政執法。結合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體制改革,進一步明確各級文物行政執法主體及其職責。文化綜合執法機構除依法承擔文化市場執法職能外,同時承擔不可移動文物和館藏文物等文物執法職責,并增掛文物監察支隊的牌子,明確內設機構和專職人員。因增加執法職能所需的人員編制,各地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予以支持,或從現有文物保護機構中調劑解決。嚴厲打擊破壞文物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各級公安、工商及海關等部門要各司其職,共同維護我市文物保護工作的法律秩序。

三、全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一)全面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在我市民族民間藝術普查成果的基礎上,分地區、分類別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方案。組織調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問題。運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各種方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認真、系統、全面的記錄。3年內基本完成全市普查工作,建立好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縣級文化館、圖書館、鄉鎮文化站必須建有本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和數據庫,對本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予以全面的掌握。充分發揮各級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和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的作用,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和實物的征集和保管制度。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h級以上政府要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分期分批公布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從2006年開始,市政府每兩年公布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國家級名錄的項目從列入省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省級名錄從市級名錄的項目中選擇,市級名錄從縣區名錄的項目中選擇。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三)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科學研究,做好保護規劃。各級政府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普查的基礎上,組織專家科學論證,加強對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的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現代技術的運用。認真制定本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明確保護范圍,提出長遠目標和近期工作任務,落實保護措施。對列入名錄的項目及其代表性傳人,要專門制定保護計劃,采取保護措施。

(四)加強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律法規。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知識產權保護。結合本地實際,完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認定、保存和傳播制度,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咨詢制度、公眾和輿論監督制度。

(五)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逐步建立科學有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機制。通過命名、授予稱號、表彰獎勵、資助扶持等方式,鼓勵和支持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團體)的傳習活動。重點抓好《湖筆制作技藝》、《百葉龍》、《掃蠶花地》等項目保護工作的同時,通過開展學校教育和社會培訓相結合的辦法,培養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通過開展創建民間藝術之鄉活動,在社區、鄉村廣泛進行民間藝術傳習,使我市優秀的民族民間藝術得以延續。大力培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人才,造就一支懂業務、會管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隊伍,確保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發展。

四、完善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措施

(一)加強對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應依據法律賦予的職責,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五納入”,明確部門責任,加強工作協調,實行目標管理,切實把本行政府區域內的文化遺產保護好、利用好、管理好。市政府已成立**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協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縣區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進一步理順市轄區的文物管理體制,繼南潯區的文物事權下放后按法定程序下放吳興區的文物事權。

(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市、縣區政府要繼續加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經費投入和對公益性文物事業單位的扶持,要安排專項資金,并隨財政收入的增長逐年遞增,主要用于文物保護、藏品征集、文物庫房、安全技防補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項目論證研究、開發利用、傳承培育、項目保護補助等。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在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的前提下,通過政策引導等措施,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市政府《關于古橋保護協調會議紀要》(湖政專紀〔2002〕67號)已明確的古橋修復經費,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到位。鼓勵文博單位拓展經營,完善服務,增加收入,增強自我發展能力。

篇4

關鍵詞:文化遺產;浦東新區;文物保護;發展

一、文化遺產的保護現狀

1、文化遺產的概念闡述

文化是一定的歷史階段、一定的地域環境、一定的人類種群的一種生存狀態、生活習慣、思維方式的反映。文化是一條歷史長河,從遠古流到現在,從現在還要流向未來。文化發展盡管千變萬化,但是作為特定的文化,總保留著祖先的基因。

文化遺產是人類世世代代的創造和積累,積淀著各個歷史時期的杰出貢獻。人類社會的發展建立在對過去文化、智慧的繼承和總結之上,通過文化遺產,人們才能夠認識自己從何處來,認識祖先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由此更加清晰地了解人類的追求,明確我們如何走向明天,走向未來。 1(1)

本文“文化遺產”主要是采用國際上通用的概念,等同于我國的“文物”概念。它包括可移動文物與不可移動文物,其中可移動文物指器物、典籍、手稿、藝術品、化石等。不可移動文物指古文化遺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石刻、壁畫、國家指定保護的紀念性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歷史遺址,以及周圍環境。本文的研究對象是浦東地區的不可移動文物。

研究文化遺產,就是研究人的生存狀態,研究人的過去和未來。浦東新區地面文物的保護與統籌發展,對于弘揚浦東地區的文脈,培育浦東精神的認同感和歸屬感,保持浦東地區的文物特色,都具有無可替代的意義和作用。保護文化遺產是歷史賦予當今社會的崇高責任,也是時代賦予文保工作者的責任,是實現人類文明延續和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是造福于人類的千秋功業。 2(2)

二、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近年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的理念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同。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問題也進入了國際視野。不可否認,在管理理念、科研水平以及對自身文化價值的發掘上,我們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尚有不少差距。

我國在20世紀80年代末將相關概念引入,并逐步掀起一股“遺產熱”,使文化遺產成為公眾關注的話題。同時伴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劇,城鄉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矛盾逐漸尖銳,也促使建筑學、考古學、規劃學等學科的學者將研究方向調整到文化遺產,以便共同應對新的變化和挑戰。在這種大背景下,高等院校的教育悄然發生變化。

首先,文化遺產的保護不是一項簡單的、短暫性的建設和經濟行為,而是一項高層次的長久性的文化活動。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指出:必須嚴格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在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前提下,對文化遺產的保護要堅持真實性和完整性原則,對文化遺產的維修要堅持可讀性、可識別性和可逆性原則。

我們理解,之所以現在的文化遺產保護遭遇難題,一個不可忽視的重要原因是重商輕文的觀念在作怪,這里不僅有利益驅動,人們過分看重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更有大量的急功近利的過度開發,從而使遺產原本濃厚的文化氣息被忽略,從而不可挽回地造成文化傳承鏈條的失真和斷裂。

文化遺產有其經濟價值,由文化遺產而引起的旅游產業,可謂是其生命力的佐證。文化遺產所在地利用文化旅游發展帶動經濟發展,已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是導致近幾年來申遺的功利性原因之一。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更多城市意識到文化遺產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各地在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熱情高漲的同時,對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也抱有巨大的熱情。雖然在《條例》中對名城的條件作了嚴格的規定,但城市政府仍然提出申報,愿意承擔保護的責任。當然其中也不排除個別有利用名城搭臺,只為經濟唱戲的想法,但還是應該因勢利導,宣傳正確的保護理念,提出正確的保護方法,引導到積極正確的方向?,F在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已經有111個,可以說大部分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城市已經囊括其中。

在新的名城申報中,他們以新的保護觀念,深入研究城市文化遺存,認識它們的價值,從而擴大保護的要素,如工業遺產、近現代建筑遺產、鄉土建筑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它們豐富了歷史文化名城的內容,提升了城市的歷史文化價值,為申報成功創造了條件。

利用名人故居建立的博物館是全國博物館的重要組成部分。博物館也是文化遺產的保護的重要宣傳機構,博物館通過舉辦具有地方特色的展覽,為觀眾提供豐富的精神食糧。將文化遺產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或者收藏進博物館,并不是保護工作的終極目的。保護文化遺產的根本目的,在于“子子孫孫永葆用”。重視保護與利用的結合,就要挖掘文化遺產潛在的文化內涵,經濟價值和對城市發展的積極意義,使文化遺產融入現代社會生活,發揮起更大作用。

其次,文化遺產保護缺乏完善的體制制度保障。

誠如單霽翔所言,資金短缺一直是制約文化遺產保護的瓶頸問題。政府財力遠遠不能滿足文化遺產保護的需要。目前對文化遺產保護的資金投入量相對較少,應當建立多元化的融資渠道。 3(3)當然,做好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人才、技術比資金更為重要。

目前上海地區主要集中在復旦大學文博系、復旦大學文化遺產研究中心等學術研究機構,從事博物館及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單位和部門,對此并沒有足夠的意識,因而其實踐性不強,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文博專業人才對于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文化遺產屬于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部門管理,由于體制所限,很難劃歸到文化或者文物部門統一管理,管理部門各自為政,保護標準各行其是,不利于遺產的長效保護,這種政出多門,多頭管理的格局,難以形成文化遺產保護的合力。聯席會議制度是近年來我國政府行政管理的一項制度創新,是政府依法行政、民主觀和民主監督的一種重要形式。有鑒于此,在各級政府層面建立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聯席會議制度十分必要。在遺產保護管理協調溝通機制建設上,可以考慮的另外一個方案是:建立文物信息管理系統。 4(4)#p#分頁標題#e#

我國目前已經加入了五個有關文化遺產保護的國際公約,即《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國際統一私法協會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武裝沖突情況下保護文化財產的公約》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 5(5)。

三、浦東新區有形文化遺產保護現狀與發展思路

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人們對于文化遺產的研究主要著力于物質文化遺產,物質形態的文化遺產在近代主要經歷了以下三個發展過程:第一階段是對重要的單體文物古跡的保護;第二階段則擴大對文物古跡周邊環境,以及對以某個歷史建筑群為主體的歷史街區,歷史區域乃至某個古城鎮的保護;第三階段就是由物質文化遺產擴大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 6(6)。浦東新區對于文化遺產的保護歷程基本與此相同。

早在上世紀50年代,浦東新區,包括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員會主要致力于單體文物、重要歷史遺跡的保護與發掘。如1954年修建位于浦東新區高橋的烈士墓,1959年將老寶山城遺址作為上海市第一批乙級文物單位。1979年12月12日,北蔡鎮金星村(原北蔡公社金星大隊)十二生產隊所屬三宅頭黃家宅南的一段川楊河河床中發現唐代古船。這一時期的文物保護工作思路基本就是如此。

直到1985年12月5日,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85)滬保辦字第476號文通知:“故居現狀不得有任何改變,并暫時劃定故居周圍三十公尺內為保護范圍”。這一文件意味著對文保單位的保護進入了區域的范圍,開始關注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的環境保護了。

浦東新區新場古鎮和高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正是在具有群體古建筑的基礎上開展。新場古鎮擁有大量的明清時代的古建,整體風貌保存較完好,阮儀三教授曾經說過,新場古鎮是上海迄今為止保存最為完好的古鎮之一。而高橋歷史文化名鎮以高橋仰賢堂等一系列代表性建筑,構筑了歷史建筑群的保護和利用思路,不僅實現了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同時也實現了名城名鎮的歷史價值。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提出了“歷史建筑”的概念,它指的是有保護價值但沒有(或不宜)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建筑類遺產。這就是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方法的一項重要的補充,對“歷史建筑”可以保存外觀,改善內部,這為繼續利用提供了方便條件?!侗Wo條例》規定省、市一級可以公布“歷史建筑”,浦東新區充分利用這個新的法定概念,深度挖掘,把那些有保護價值又必須繼續使用的建筑遺產保護起來。

博物館、紀念館同樣是文化遺產保護的又一陣地。浦東新區利用名人故居和紀念館開展文化遺產保護和宣傳工作,這一做法具有普遍意義。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點故居紀念館和上海市市級文保單位黃炎培故居紀念館均位于浦東新區,紀念館很好地保存了重要的文物,也成為了浦東新區文化軟實力的城市名片。

陳桂春住宅,又稱潁川小筑,是浦東新區區級文物保護單位,2008年浦東新區宣傳部立項對此進行了大規模的修繕。修繕后被用作浦東新區吳昌碩紀念館,將文化名人與具有歷史韻味的建筑巧妙地融為一體,使這一紀念館具有了濃濃的文化氣息,觀眾在參觀中無一不為之驚嘆,為之感到心靈的震撼。這是一次較為成功的案例,充分地利用了文化遺產,致使其具有了鮮活的生命力。2008年底,浦東新區啟動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這一工作歷時五年,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據初步統計,共完成611處不可移動文物的現場調查工作,其中復查文物點305處,新發現文物點167處,消失文物點139處,涵蓋5大類25小類。通過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摸清了浦東新區全區的文物家底,及時搶救保護并掛牌一批有價值的文物點。

在三普中,作為國家文物局將工業建筑及其附屬物歸為近現代重要歷史史跡及代表性建筑的子類,予以明確。這表明了政府將工業遺產保護列入了議事日程。上海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把新發現的工業遺產作為三普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浦東新區也是如此。

經過深入細致科學的普查,上海市新發現了200多處工業文化遺產,并對這些點的歷史時期、地域分布、產業類型、建筑特色等等做了詳實的登錄工作。最為人矚目的是上海江南造船廠,在世博期間成功變身,體現了城市讓生活更美好的宏愿,在世博結束后,再度變身,改建為中國近代工業博物館群,成為上海市的新亮點。上海的成功示范,為我國工業遺產與城市現代化的有機結合做出了榜樣。

浦東新區在這一歷史和文化背景下,致力于工業遺產的深度挖掘和普查,經過2006年的工業遺產專項普查以及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現已整理出《浦東新區工業遺產初探》等成果,初步共計96處,包括江海北關、江海南關(安記棧)等一批具有價值的工業遺址,不僅在文物形態別具一格,具有浦東的地域特色,而且具有重要的歷史研究價值。筆者在參與普查的過程中,深為浦東新區擁有眾多的工業遺產而感到自豪和驕傲。同時,對工業遺產的后續利用和保護,是浦東新區面臨的又一重大課題。在日新月異的浦東,保存歷史,還原記憶,需要勇氣、膽識和眼光,因其不可再生、不可復制,這一工作就顯得任重而道遠,刻不容緩。

四、結束語

一個不重視文化的民族將是沒有前途的民族,一個不重視文化的民族同樣是沒有個性的民族。

浦東新區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雖然有了長足的進步,取得了顯著成績,但也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如文物破壞事件屢禁不止,文博單位防火任務還十分艱巨,館藏文物安全隱患依然存在,文化遺產保護的觀念還比較淡薄等。

篇5

《看歷史》: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再次令舉國心痛。您在《悵望山河》108頁曾寫道:汶川之后,下一個強震會出現在哪里?需要十分關注、高度重視的,不是龍門山斷裂帶的東北方向,也可能不是川陜交界處,而恰恰是余震很少發生的映秀——北川斷裂的西南方向……

朱幼棣:雅安7級地震的發生,證實了當初的預測,不幸言中,感到無比悲痛。五年后被鎖住的活動構造終于打開了……

《看歷史》:根據您的專著和建樹,您算得上是當今中國頂尖的歷史地理學者,也是中國最好的環保和水利專家之一。能否簡單描述下您的學術研究重點?

朱幼棣:我只是相關社會領域問題的一個研究者,就真正的專業技術來說,可能有許多方面還未入門。也許正是因為未入門,或者說沒有進入到職業和行業層面,我受到業內觀點的影響也比較少,才得以保持了獨立的思考和比較宏觀的視角來觀照這一領域。我作過中學的數學老師,當過礦山的技術員,在大學讀的是漢語言文學,在新華社做了十多年的工業記者和編輯,后來又分管過科技文教衛生和政治新聞的采訪,這些都是命運的眷顧。如果不是因為一串偶然的機遇,我對許多領域也茫然無知。我是由環境和生態保護、大江大河的污染治理開始對一些水利工程進行思考的,在這里又與我曾經從事過的工業經濟新聞領域相遇。知識邊界可能就這樣一點一點地擴展并打通了。思想和真實的闡明,實際上比工程技術所涉及的領域更為寬廣?,F在我關注的仍以這些領域為主,比如資源和能源問題等。在歷史地理方面,我又開始觸及佛教文化及其傳播路徑,為此我在前年還去了一趟印度。

《看歷史》:您的幾本書都涉及了歷史文化遺跡和遺產的保護,請問您是如何將關注點聚焦在這一領域的?有過怎樣的心路歷程?

朱幼棣:我關注歷史文化遺產有很長一段時間了。我在20世紀90年代初曾寫過一個關于文物破壞和走私的報告文學《五千年流失的迷徑》,并在此期間閱讀了考古專業和大遺址保護相關的書籍。我在擔任新華社國內教科文采編室主任時,聯系的部門就包括文化和文物,也參加過國家文物局組織的元上都遺址的調查等。2004年在國務院研究室工作時,國務院領導在關于文物古跡的破壞的報告上有過多次批示。此后,我參加了對我國世界文化遺產、自然遺產保護的調查,并參與起草國務院有關文件。就我個人而言,關心的領域比較多,文化遺產保護是其中之一,但二十多年來幾乎沒有中斷。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是中國有史以來發展最快、變化最大的時期。但應當看到,重經濟輕文化、重開發輕歷史的現象普遍存在,這就使我們在房地產開發、舊城改造中,出現了無序和混亂狀態。當今,對歷史名城、文化街區、古鎮、古村落等這類文化遺產造成的嚴重破壞,也是幾千年來所未有的,實在令人痛心。

《看歷史》:您曾經采訪過許多本應被保護的歷史遺跡,卻由于各種原因被毀壞。在您過往的采訪中,哪一個是讓您最感到痛心疾首的?

朱幼棣:這種情況很多,比如古潼關城和陜州古城,在三門峽水庫建設中,因規劃和設計不當,它們不是被水淹沒,而是無端地被拆除,但還有不少遺跡。潼關老縣城在80年代還存有幾條古街道,我2003年再次去看時,已經被“改造”得面目全非了。有些該保護的并沒有被保存下來。河北懷來的雞鳴驛毀壞嚴重,離北京很近,成了瀕危的世界文化遺產。

還有一些城市在建設中,不但拆除原有的文化街區,而且大拆大建,搞假古董,搞仿古街、旅游風景區。這其實已經喪失了原有的文化價值。

《看歷史》:在城鎮現代化建設中,一些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的古代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淡薄,重開發輕保護的現象普遍存在。什么是文化與自然遺產?它有怎樣的核心價值?保護的意義何在?

朱幼棣:自然遺產是指自然景觀和生態環境,文化遺產則是人文方面的,這些都具有獨特性和不可再生性。在我國也有自然和文化雙遺產,比如泰山、峨嵋山、武當山。自然遺產主要是保護自然景觀和生物多樣性,不允許進行大規模的開發。在泰山修建多條索道、在黃山北海大量建商店、賓館,都影響了自然遺產的保護。文化遺產則有物質和非物質的雙重屬性,文化是我們中華民族的根,是我們有別于世界其他民族的“基因譜序”——它回答和決定我們從哪里來的,又到哪里去。世界各國各民族的文化有共性也有獨特性,而文化遺產則屬于獨特性的部分。

《看歷史》:其他國家在保護古代文化遺跡方面,有哪些值得我們借鑒的方法?

朱幼棣: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保護古代文化遺跡有多種方式。多數做法是原地保護,適度開發利用。因為文化遺產既是有形的,又是無形的。它不僅是古建筑、古街區,還與居住生活在這里的人群所保有的風俗文化聯系在一起。改善當地居民的居住條件,比如水電煤氣等設置,要在不影響古建筑外觀的情況下實現,不能將危房作為借口,成片大拆大建。如果成了危房,政府是有責任的。歐洲的一些國家和城市,對居住在文藝復興時期和幾百年前的老街區、老城堡中的居民,有相應的補助政策,比如在老城中開商店可以免稅。這是許多古城保持長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當然,有些大遺址主要以保護為主,如果條件不成熟,最好不要輕易去開發挖掘。

《看歷史》:您認為什么樣的歷史文化遺產值得我們下大力氣保護?現在有沒有建立一些這方面的標準?

朱幼棣:新與舊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我們今天所做的一切,也將成為明天的歷史。對城市和村鎮而言,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特色歷史文化的建筑或街區,如明清時期、民國時期,江南水鄉、西南少數民族的村寨,甚至梯田,都應該有保護的價值。因此,無論民居、公共建筑,還是寺廟驛站、會館園林,只要是典型的、有代表性的,都應當保護。是連片保護還是單獨保護,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總之要使其具有完整性?,F在這些保護管理,分屬幾個政府部門,文物屬文物部門,文化街區屬文化部門,風景名勝和公園屬住建部,還有寺廟等宗教場所屬國家宗教局管理,很多情況下職能交叉,許多應管的事又沒有管好。與房地產開發和商業相比,歷史文化顯得相當脆弱和無奈。于是,中國從南到北,出現了千城一面的景象。中國幾千年城市文化或文明的傳承與演變,在當代幾乎被徹底打斷了。在世界七大古文明中,目前只有中國文明仍然延續不斷。因此我特別不希望因為現代化和城鎮化,付出中國文明被“全盤西化”的代價。

《看歷史》:您認為,對于歷史文化遺產,我們應該用什么樣的方式來保護?您有什么建議和忠告?

朱幼棣:我想首先在于人們要認識到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和意義,并且意識到延續五千年的文明是今人的義務與責任。如果我們今天未能在理性認識上向前邁出決定性的一步,造成中國五千年文化的流失和湮沒——就像歷史上幾個古文明消亡一樣,將會是我們這一代人與這個民族最大的失敗。

活在當代的中國人,對自己和國家的歷史往往有一種疏隔感。一個人能說出爺爺的名字,但有幾個人能說得出自己曾祖父的名字?——三代也不過是五六十年的光景。一些“戲說”之類不是歷史,只是娛樂。我們需要與發生過的歷史、與日漸被湮沒的傳統文化重建關系。只有這樣我們才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底氣。

其次,需要糾正一些似乎成了真理和革命口號的老生常談。比如說“破舊立新”,其實立新不必全要破舊,破字當頭,立未必在其中。至于說保護和利用,現在世界上有多種方法和路徑值得我們去學習與參考。

此外,我們還要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進來?,F在社會上的收藏熱持久不退,民間各類博物館亦如雨后春筍。但收藏對于歷史文化遺產來說,只是一些“小件”,如果有價值的園林老屋被拆毀了,只搶救出若干家具用品,作用終究有限。

《看歷史》:有人評價您好古敏思,謙謙君子,頗有名士風范。您理解名士風范是什么?

朱幼棣:我想古代中國的知識分子有勤于學習、善于思考的傳統,有一種家國情懷,就像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所說的那樣,所謂“進亦憂、退亦憂”。我想自己可能是憂思型的,希望有獨立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往往思考和研究一些和自己的工作和職業不相干的大事。至于“名士風范”則說不上。我驚異于古代的大師和大家,比如郭守敬,集天文學家、數學家、大地測量工程師、儀器儀表工程師、水利專家/內河航運與港務設計師、城市規劃師于一身,與歐洲文藝復興時代的大師相比毫不遜色,甚至還有多方面的超越。郭守敬為京航大運河、元大都水系的規劃與整治作出過巨大貢獻,在西北主持了寧夏灌區的水利修復重建。像郭守敬這樣的人還有不少。這種人才“造就”的奇跡,今天的大學是培養不出來的。

《看歷史》:聽說,您目前正在撰寫《書法風雨》?能否簡單說幾句?

篇6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說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界定

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的提出及其項目保護工程大致經歷了近半個世紀。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目前國內外都有相對權威的界定。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3年10月17日頒布《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公約明確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被各社區、群體,有時是個人,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社會實踐、觀念表述、表現方式、知識、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工具、實物、手工藝品和文化場所?!痹诼摵蠂x的基礎上。[2005]18號文件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將非物質文化遺產界定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

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征,國內學者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一致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傳承性、社會性、無形性、活態性、多元性和民族性等。究其最主要特征,主要表現為如下兩個方面:

非物質性。非物質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根本特性,是它與物質文化遺產質的區別之所在。物質文化遺產是歷史文化的物質載體,無論是不可移動的,還是可移動的文化遺產,離開了物質材料,它們也就不復存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沒有物質載體,是非物質的、無形的,不是以一定的物質形態存在于環境之中。

活態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要依靠傳承人的口傳心授和言傳身教,活態傳承是其重要特性之一。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以聲音、形象和技藝為表現手段,并以身體、口述相傳作為文化鏈而得以延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只有進行不斷開發和利用,才能使其保持久盛不衰的活力。

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分析

(一)常州市旅游業發展概況

常州市地理位置優越,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迅猛。常州處于美麗富饒的長江金三角地區,與上海、南京兩大都市等距相望,區位條件優越,水陸空交通便捷。常州市經濟發展勢頭強勁,2008年地區生產總值達2202.2億元,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完成758.2億元,外貿出口完成132.4億美元。常州市社會事業也得到全面發展,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進步。

常州市旅游資源豐富,旅游業跨越式發展。常州有著2500余年的歷史,人文薈萃,古跡眾多,形成了古城文化旅游區、新區現代休閑旅游區、武進春秋淹城遺址和涌湖旅游區、武進橫山風景區、金壇茅山風景名勝區和溧陽天日湖旅游度假區六大景區。2008年,常州市全年實現旅游總收入233億元:接待入境游客29.4萬人次,旅游創匯2.8億美元:接待國內游客2037萬人次,國內旅游收入215億元。

(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現狀

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豐富,種類眾多。2007年6月,常州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6項)。2008年9月2日,第二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布(31項)。

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性突出,品位較高。在上述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常州梳篦、錫劇等12個項目于2007年3月(首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公布)被確定為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008年6月,常州市的梳篦、錫劇、常州吟誦、留青竹刻等9個項目被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之中。

三、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價值

常州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對地方傳統文化的保存和流傳,具有不可忽視的潛在旅游價值。具體來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審美愉悅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存完好、特色鮮明,是進行旅游開發和利用的基礎和前提。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間舞蹈形式、各類手工技藝以及錫劇和各式曲藝中的服飾搭配等,都是常州古人勞動和智慧的結晶,它展示了常州地方社會的生活風貌,彰顯了人們的藝術創造力和審美情趣,蘊含著濃厚的地方風格和鮮明特色,是常州市旅游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歷史文化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歷史悠久,是以前時代流傳下來的歷史財富。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的民間文學,如董永傳說、白太官傳說,柚山放燈節等民俗活動以及常州劃龍舟、高蹺等雜技和競技比賽,對旅游者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旅游者也可以在旅游中動態地了解文化、認識歷史。更好地了解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所體現的獨具特色的歷史文化發展蹤跡,

(三)科考教育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歷史的產物,是后人獲取科技信息的源泉。常州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民間文學、舞蹈曲藝、競技雜技以及諸葛八陣圖村落等文化空間,都為常州地方史、專門史、社會史、經濟史、文化史等的研究提供了完整詳細的資料,這對于認識常州社會發展變遷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包含的歷史知識、科學知識和藝術精品,也是進行教育的重要來源,可以對旅游者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

(四)經濟社會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原生態的文化特征,因而蘊涵著巨大的經濟價值。在常州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中,一些傳統的手工技藝,如蘿卜干、加蟹小籠包、酒釀元宵等,對其進行設計包裝,開發為旅游商品,能夠對當地產生巨大經濟效益。傳統的音樂、舞蹈、曲藝等是對常州民間藝術真實地層演,柚山放燈節等活動也是對民俗文化的一種再現,對其進行旅游開發和設計,能夠更好地提高常州知名度,同樣具有經濟和社會價值。

四、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構想

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的系統工程。如何才能把這項工程開展好,主要可以從開發主體、開發客體、開發媒介和保障機制等幾個方面著眼。

(一)開發主體:發揮政府主導性作用,選擇恰當的開發模式

確立領導機制,協調相關主體利益。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要確立市文化局牽頭,由旅游局、文物局、規劃局、財政局等部門組成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協調好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如政府、傳承者、工商界、學術界等,使他們形成合力,優勢互補。

恰當選擇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模式。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模式主要有博物館模式、主題公園模式、節會模式、度假區模式、綜合開發模式等。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要結合當地實際,選擇科學的、行之有效的開發模式。

(二)開發客體:科學設計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產品,實行聯合開發

突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產品的休閑性。美國《未來學家》雜志(1999年第12期)撰文說:2015年發達國家將進入“休閑時代”,發展中國家緊隨其后。休閑旅游成為未來旅游消費的主要形式。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產品設計,應注重提高產品的休閑性。打造體驗式的文化旅游產品,

加強旅游產品的聯合開發。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產品的開發,要與相對成熟的旅游景區和產品加強聯合,如中華恐龍園、天目湖景區等,整合為統一的、完整的旅游線路,以文化培育景區,融文化于旅游之中,增添景區的人文色彩,從而強化其吸引力和競爭力。

(三)開發媒介:加大宣傳力度,營造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環境與氛圍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宣傳推介是旅游者認識了解旅游資源的最為重要的途徑。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開發,需要營造濃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環境與氛圍。一方面,完善旅游標識解說系統、旅游信息系統,制作多元化、個性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書籍及音像制品,建立常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信息網站。另一方面,借助民間藝術賽事活動、民間藝人評選活動、民間節慶活動,展示常州市民間特色文化的獨特魅力,突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底蘊。

篇7

關鍵詞:古村落保護;不足;立法角度

中圖分類號:TU982.2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4)-15-59-2

1 古村落及古村落保護概念簡介

古村落,指村子系民國以前所建,而保留著較大歷史沿革,其中建筑風貌、建筑環境、村落選址都基本沒有變動過,獨特的民俗和民風是它們的特點,雖然這些村子經歷了悠久的歷史,但這些村子至今仍在為人們服務,我們將這樣的村子稱為古村落。古村落,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后才會產生,它的地域分布有一定規律可遵循。我國著名的人居文化學者劉沛林在對我國古村落的空間分布進行研究后,他總結出:我國現有的古村落具有一定的分布規律,一是古村落分布在一些古代鄉村經濟文化相對發達,但近現代交通重心偏移了原來所處位置的地區;二是分布在小環境相對獨立的地形險要處;三是分布在區域環境較為獨立和偏僻的地區。布萊恩?勞森,英國學者,他認為,無論在世界上的哪一個地方,只要是有人一起居住的地方,你就會發現使用空間究竟遵循什么樣的支配規則。一些規則包含在這些規則中,可能僅僅與當地的社會習俗有關,但是更多的規則卻反映了我們心里最深一層的需要,也更多地反映了人類的特點。這個支配規則,就是我們所說的布局特征。此外,還有人認為,鄉土建筑的根本在于因山就勢、因地制宜,這正是與環境的充分結合才使之自然而然地融于環境,“生于斯長于斯”的鄉土。

古村落從古代村落承襲下來,但并不是所有的古代村落都是我們所要調查研究的和開發利用的“古村落”。這里所指的古村落,就是在現代環境里,依然還能見到的古代村落,換言之,今天我們所說的古村落,最晚在明清時期就已經產生,它們歷經了數百年的蒼桑歲月,至今有著基本不變的地域,另外,還保存著基本完好的村落環境、歷史文脈、建筑、傳統氛圍等。所以,研究古村落,分清“古村落”與“古代村落”之間的聯系以及它們之間的差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以幫助我們進一步研究。

2 古村落保護現狀

現在,中國古村落的保護存在以下問題:古村落風貌被嚴重破壞;環境承載量有限;管理體制不完善;保護方法不健全;保護意識不強;保護資金不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在我國雖然已經出臺,并正在研究制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但是卻沒有專門的古村落保護法規法條保護作為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古村落,也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保護古村落周邊的生態環境和水源等等。另外,古民居產權也是一個重要問題。私有財產在我國《物權法》中得到了明確的保護,私人的財產占古民居產權的一大部分,它們不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中,所以一部分古民居的保護 “無法可依”;而有些房屋被列為歷史文物保護單位的,由于文物保護單位不享有他們的產權,就造成了文物管理工作的困難,造成農民擁有產權,卻沒有獨立經營權力。

對古村落歷史沿革的研究,只能在小規模范圍內進行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卻不乏學者重視,有些已達到較高的水平。但對古村落的保護與發展的研究,即古村落現狀的研究,卻非常薄弱?,F在,雖然越來越多的人已經意識到對古村落進行研究和保護的重要性,但仍屬于局部保護的水平,還停留在針對古村落建筑單體或形式方面的保護,并沒有上升到對古村落進行整體保護的高度,忽略了鄉村多元復合體構成的事實,進而忽略了人與文化因素并存的重要性,與之相對應的,也就把保護方法陷于“靜態”保護的誤區之中,進而忽略了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導致了 “動態”發展要求的缺失。最終在保護和開發的過程中,許多不恰當的決策由此產生,也產生了許多事與愿違的結果,更有甚者,對村落文化造成永久性的傷害。另外,我國有著并不完善的歷史村落保護的法制建設與機構設置。從教育體制上看,歷史保護專業教育很缺乏,而將此項工作置于城市規劃與建筑學的邊緣,一方面,很容易造成工作的相互推諉,另一方面,正因為專業知識不系統,于是很容易導致保護工作產生片面性。

3 古村落保護存在立法方面不足

執法主體不夠明確,行政效率低下,管理冗長,保護呈現多元化的狀態,都是不健全的古村落管理機制的表現,此外,還表現為政府各個職能部門之間缺乏相互協調與統一管理,割據式的管理現象十分嚴重,同時缺乏專業知識技能強大的古村落保護人才。所以我們認為,古村落保護的立法意義包括:城鄉發展一體化與古村落保護的沖突需要解決;古村落保護的內容;破壞古村落的法律懲戒等。

4 研究動態

對于古物的保護思路始于對古建筑的保護,其真正研究起步于20世紀的30年代,與此同時,也有學者提出了對古建筑的保護問題。但建筑形體只是古村落的外在表現,如果只把目光盯在建筑身上,只加強對古文物的立法保護,而忽略了人文內涵的挖掘,古村落的真正保護將難以為繼。

1949年之后,中國對古建筑的保護真正得到實施并有了規模性的開展。時至今日,《世界遺產名錄》中,我國有99個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23處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己被列入,另外,還有750處文化遺產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對于北京城的建設思路,梁思成先生早在20世紀50年代就已經提出要保護歷史名城保護單位。1961年頒布的《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從國家到地方的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開始被我國國務院公布出來。我國于1982年正式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這是在總結了幾十年保護工作正反兩方面經驗教訓的基礎上頒布的,這一法律使我國的建筑保護走上了法制的軌道,也在一定程度上推進了我國的法制進程。不得不承認,這些法律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相對妥善的保護了許多有價值的古建筑。北京等24座城市為我國首批予以保護的歷史文化名城在同年2月被我國國務院公布。自此,“歷史文化名城”的概念在中國正式明確地被提出,這成為我國的歷史文化保護從單個文物古跡保護發展到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階段的標志。2002年8月,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國家建設部的指導下首次在全國范圍內設立,意在試圖搶救一大批文物古跡。我國于2003年公布了第一批國家歷史文化名村,并于2005年和2007年公布了第二批和第三批歷史文化名村,于2008年公布了第四批歷史文化名村,于2010年公布了第五批歷史文化名村,隨后于2014年公布了第六批歷史文化名村,共107個。

隨著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進行,2014廣東古村落保護與發展論壇上,各路專家為古村落傳承發展把脈建言,專家學者普遍認為,古村落作為文化遺產,只看待為“物”而缺乏“文”,古村落就成為沒有靈魂的空殼,要進一步挖掘和研究古村的自身特色,深挖內涵,才能讓文化遺產變成資產。在保護開發過程中,遵循真實性、完整性和少干預的原則,盡可能保留古舊建筑的原貌和風格。鼓勵聯合社會各界進行保護性開發,對不具備開發條件的古村落,可暫時原狀保留,以保持原生美感和生存能力。專家學者在發表真知灼見的同時,也為花都的古村落保護與發展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議和意見。暨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廣州民協副主席王元林建議,花都要在歷史文化內涵方面多加挖掘,從血緣性歷史入手,結合村史、地方史勾畫各古村落的名姓著氏編年,提煉出民眾的精神和古村落的靈魂;其次是挖掘古村落的歷史地理布局、祠堂與居民建筑的特色,還可深挖古村落的民間故事、文藝工藝、神靈信仰等民俗文化,以及名人歷史、教育制度、文化傳統等歷史遺產。加大宣傳力度,使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成為每個人的自覺行為。要加大投入力度,鼓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多渠道解決古村落文化遺產的經費問題。同時還要加大保護力度,對具有重要歷史、文化、科學、審美價值的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重點保護,扶持和培訓民間的鄉土建筑維修隊伍,保護、獎勵古村落民間藝術人才。

目前,我國古村落面臨著“城鄉一體化、加快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的多重挑戰特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各級政府需要堅持文化建設,城鄉一體化的重要任務就是保護好古村落??蓪⒅{入政績考核指標范疇;各職能部門要配合抓好保護好古村落。地方政府需要建立專項的保護管理資金,將古村落保護列入財政預算并逐年遞增,相應比例保護費加以確定;充分發揮社會與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政府獎勵基金、社會捐贈基金”和采取“彩票發行”等方式。市場化運作方式的創新模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古村落的保護建設;同時嚴格禁止變相出讓古村落資源,預防商業營利模式的開發建設。充分發揮社會的保護意識,積極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 “認領、認養、認保”鄉土建筑等社會化參與保護利用。有效保護好古村落必須與發展旅游、整治環境、文化產業相結合。不僅要保護好自然遺產與古村落文化,而且要合理安排開發利用改變貧困落后的古村落現狀;既要提高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人民生活條件,充分享受現代文明成果,又要將古村落格局風貌治理好;以古村落為基點,大力發展觀光農業產業、休閑旅游產業和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古村落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古村落保護利用與發展必然體現出以民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思想。古村落保護工作絕對不能大拆大建,遷走所有居民,應當始終堅持文化活態保護和生活延續性相結合。古村落保護利用應以法律條文規范執行,逐步樹立村民的自覺自我保護意識。發展旅游首先要維護好村民經濟利益,同時修護好自然生態與古村落鄉土文化;出臺扶助政策鼓勵村民,調動村民積極性,利用古村落發展農業觀光旅游,讓發展的成果惠及全體村民。

5 研究意義

在當下中國,有些問題是不得不需要立法來規制的。但當地要城鄉發展一體化,發展經濟,這變得如此矛盾。于是,如何合理保護開發古村落,能夠不但尊重農民意愿,還保住和發展古村落的歷史文脈,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進社會主義城鄉發展一體化,都是我們需要去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蘊和悠久的歷史的古村落,傳承了我國數千年的農耕文化,它是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綜合體,物質文化遺產包括村落的規劃、各類建筑、廟宇、橋梁、名木古樹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包含了各類民風習俗、民間信仰、傳統節日、傳統技藝等。保護古村落,歸根結底,就是保存我國五千年文明的基礎與縮影,就是保護全人類社會的發源點。因此,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的任務迫在眉睫并且刻不容緩,新一輪的社會主義城鄉一體化建設即將要來臨,我們政府日益增強對保存著文化遺產的歷史古村落的開發保護力度。古街區、歷史古村落、古建筑物等文化與自然遺產的搶救與保護,對于保全人們生存發展所必需的自然環境和生態環境、維護古村落今天乃至將來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古村落的兩個文明建設,都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黨的十八報告明確指出要建立“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生態文明的建設是未來的重中之重。而且《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需要注重保護,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優秀傳統文化需要保護和發展,眼前利益服從長遠利益,政績服務觀念需要改變,絕不能以犧牲寶貴的古村落資源來為眼前的經濟利益為重。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創新機制,確保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力有序有效地推進。明確古村落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方向,對于城鄉發展一體化,努力建立公正、公平、和諧的社會主義社會具有深遠的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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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游文亭,碩士學歷,山西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助教,研究方向:民商法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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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詳細制定工作計劃

年初,該局認真分析總結文物工作情況,確定傳承保護為工作主線,深化屬地管理機制,完善縣、鄉(鎮)、村三級管理網絡,制定保護、修繕以及“四有”工作等計劃,進一步推進我縣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走上規范化、法制化軌道,為我縣的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奠定基礎。

二、文物保護工作贏得較大突破

通過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一些散落和遺忘在鄉野的文物不斷被發現,文物遺存總量大幅增加,文物保護工作難度在不斷增強,文管辦積極探索,努力使文物保護工作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舉辦文物保護工作暨文保員培訓班。

3月11日,舉行文物保護工作暨文保員培訓班。參加本次培訓班的有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所在鄉鎮(街道)的分管領導,縣級以上文保單位所在地的業余文保員及鄉鎮文化員。文保員通過這次培訓,更好地了解我縣文物的分布情況,掌握文物保護的科學方法,充分認識保護文物工作的重要作用。培訓后文管辦還與業余文保員簽訂了責任書,扎實做好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二)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給予公布

2009年,根據國家文物局的要求,文管辦深挖我縣的文物資源內涵,克服時間緊、任務重、人員少的困難,將、、等3處擬審報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歷時3年,國務院于今年3月5日給予了公布。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是國務院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方面做出的重大決策,對于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文化遺產強國,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目前,縣已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共有56處72點,基中,全國重點文保單位3處13點、省級文保單位6處8點,縣級文物保護單位47處51點。

(三)編制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如龍橋修繕方案

4月份,協助省古建院測繪人員到月山村進行如龍橋維修方案編制測繪,整理歷史信息資料,落實測繪人員食宿等后勤工作。

(四)被公布為市首批文物慧民工程

5月份,被公布為市首批文物慧民工程。是香菇文化和廊橋文化的縮影,是境內雕刻工藝最細膩的古建筑,融合了浙南閩北兩地傳統建筑風格與手法,始建于南宋咸淳元年經歷700多年風雨侵襲,現存建筑建筑系晚清光緒元年修建。是三縣自古以來幸存下來獨一無二完整的“菇神廟”,是世界香菇鼻祖和“香菇之源”的典型歷史實物例證,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它是當地群眾傳承香菇文化的紐帶,也是為中外游客講述香菇文化的窗口。每年的香期和過橋節都會吸引許多游客到此求神祈福,這不僅滿足了游客祈福平安的心愿,也廣泛的傳播了香菇文化,促進了當地文化的大發展大繁榮。

(五)文物修繕

(1)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坑井吳氏宗祠進行修繕??泳畢鞘献谑强h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新發現的文化遺產,明代建筑,具有較高的歷史、科學、藝術價值。由于年久失修,整座建筑破敗不堪,墻體倒塌,屋面梁架破爛,柱子、椽子、檁條要更換三分之一,板壁、地伏腐爛嚴重,對此,為保護唯一一處明代宗祠建筑,局領導高度重視,研究決定給予修繕。修繕工期為3-6月份。

(2)國保單位后坑橋屋面反搶修翻漏。4月份,接文化站文保員匯報,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后坑橋受臺風侵襲,橋屋漏雨、瓦片脫落嚴重,我縣立即組織相關人員趕到現場進行勘察,著手編制維修方案,落實施工人員,并向省局作了匯報。該工該程歷時15天的時間完成了搶修工作,此項工作得到當地鎮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支持。

(六)宋式墓葬調查

6月13日,接省文物局和省考古所4位領導和專家的任務(舉報),我縣進士村有一穴宋代壁畫墓被盜掘,要我們進行尋找,接到任務時身感壓力重大,立即與大濟村書記進行聯系,研究尋找方案,分析可能存在的山坡,最終雇用4位當地村民,兵分兩路進行尋找,歷時一周,走了不知多少路,找遍了大濟的風水寶地,結果,還是沒有找到,非常遺憾。此事,向省局匯報后結束了該工作。

(七)國家歷史文化名村大濟村保護工作

為了保護好大濟村歷史遺留下來的文物古跡,半年來,文管辦從基礎性的保護工作入手,做了大量的工作。自2006年1月《大濟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通過省人民政府審批后,先后對歷史名村內的古建筑慎修堂、達得堂、懷德堂、光裕堂、一鑒園、聚德堂、慶德堂、樹德堂吳氏宗祠等30余處文物點組織搶修。經過一系列搶修,大濟村古民居的現狀等到了很大的改善,較好的保護了歷史原貌。目前還有一小部分建筑需要搶救維修,如擔等文物點,上半年我縣對其做了文物修繕預算編制。

(八)協助執法大隊進行文物執法活動

上半年對省級文保單位和縣級文保單位竹中窯址執法活動,調查取證,出具相關執法依據。

(九)文物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為貫徹落實《省文物局轉發國家文物局關于開展文物系統安全大檢查的通知》、《省文物局轉發國家文物局關于加強汛期文物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大檢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縣文管辦精心安排,認真組織,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文物安全大檢查,全面排查和徹底整治文物安全隱患,落實安全責任,堵塞安全監管漏洞,強化安全保護措施,堅決預防和遏制文物安全事故發生,確保了文物安全與穩定。

半年來,縣牢固樹立“安全無小事”的意識,不定期開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組織人員到濛洲、松源、舉水、、、隆宮、五大堡、荷地等各文保單位所在鄉鎮,開展拉網式安全巡查,重點檢查各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情況,對可能存在文物安全風險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做好記錄,提出整改意見,消除安全隱患。特別是針省級以上文保單位和國家級歷史名村大濟以及《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如龍橋、半路亭橋、詠歸橋等單位進行檢查,要求各鄉鎮街道切實保護好文物本體和周邊環境,加強汛期文物安全排查工作。文物安全大檢查不但檢查文物本體,而且還檢查了文保單位的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保護情況。

三、密切配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6月份,根據土管局、鎮政府和鎮政府的要求,文管辦工作人員對大比、約80畝地,地塊約300畝的土地資源開發整理進行文物調查,確保我縣土地開發和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協同發展。

四、擴大宣傳,營造氛圍,提高群眾文物保護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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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世界遺產;歷史城市;遺產保護;城市發展

Abstract:Through the three most important international culture conventions of UNESCO to reflec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ltural diversity, world heritage and historic city. Also based on the reflexion of the cultural policy instruments, to introduce briefly the UNESCO International Cultural Heritage Safeguarding Campaigns, following by the historical preservation and development cases studies of Paris (France) and Confucius city Qufu (China). The objectives of this article is to promote UNESCO three international culture conventions and to think about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tection, promotion of the cultural diversity and culture for urban development.

Key words:World heritage;historic city; protection of heritage; urban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0)11-9(8)

作者簡介:林志宏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法國總部世界遺產中心專員

法國巴黎索邦大學遠東研究中心研究員博士

近幾年來,筆者參與歐亞多項世界遺產、城市發展與振興等合作計劃,多次接受國內歷史文化名城及大學院校邀請,親赴眾多歷史文化名城進行踏勘與考察,并參加相關歷史古跡、街區的保護與發展學術研討會。欣然察覺,所接觸到的這些中國學者,其技術與能力實可進位國際專家等級之列。然而可惜的是,這些年輕有干勁的學者及專業人員,卻常常把歷史文化名城、傳統街區的保護以及都市的適度更新與發展,定位為“重要工程技術項目”,將工作重點鎖定在建設項目與一系列的圖紙編測,希冀短期見效,因此常易為了仿制或復原該物件而謹遵圖紙并大興土木,卻難以反映其深厚的文化底蘊與其對歷史文化的弘揚與反思精神。

為此,筆者撰寫本文,希冀能夠增進中國專家與學者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所制訂的文化性的國際公約以及其所推動的世界遺產保存國際合作計劃的了解,來共同探討研究世界遺產歷史古城保護所面臨的挑戰。

1關于UNESCO三個世界性文化公約以及國際古跡保護維修工程的思考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許多國家遭受戰爭的破壞,博物館、歷史建筑物和古跡,遭到嚴重損害。因此,1945年11月16日,由四十四個國家代表,在倫敦通過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組織章程,聯合國科教文組織(UNESCO)宣告正式成立,同時推動了眾所矚目的“UNESCO世界遺產名單”。

從成立至今,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共制訂了七項國際文化公約,本文將介紹其中最主要的三項國際文化公約:1972年的《世界遺產公約》、2003年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距今最近的2005年的《保護文化多樣性國際公約》。透過這三項公約,我們一起來認識、思考 “世界遺產”與“文化多樣性”。

?1972年《世界遺產公約》(1972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

基于關心和保護人類共同遺產,UNESCO訂立此國際公約。此公約不只希望協助維護、增進、傳播保護人類共同遺產方面的知識,更推動了眾所矚目的《UNESCO世界遺產名單》,希望喚起國際社會對世界遺產保護的關注,將保護跨國界之“具普遍性價值的世界遺產”當作各國政府、行政單位及所有世界公民的共同職責。

截至2010年9月,共有187 個會員國已簽署《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世界遺產已達911處,其中文化遺產704處、自然遺產180處、自然與文化雙遺產27處,分布于151個國家,而中國先后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世界遺產已達40處,其中文化遺產28處、自然遺產8處、自然與文化雙遺產4處,數量居世界第三位。登入世界遺產名錄最多的國家是意大利,多達45項;西班牙擁有42項居第二位;中國后來居上,以40項名列第三;再來則是法國以35項名列第四。

?2003年《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2003 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全球化、自由化的趨勢對傳統文化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及破壞,甚至壓縮傳統文化的空間使其瀕臨消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建議世界各國應盡快采取行動來保存、保護、研究、論證和復興傳統文化及民間創作。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包括五個方面:一、口頭傳說和表述(含語言);二、表演藝術;三、社會風俗、禮儀、節慶;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五、傳統的手工藝技能。

?2005年《保護文化多樣性國際公約》(2005 Convention on the Protectionand Promotion of the Diversity of Cultural Expressions):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將文化多樣性視為“人類的共同遺產”,文化多樣性對于人類社會就如同生物多樣性對于生物界,是不可少的構成因素。國際社會所有成員應該共同負起維護文化多樣性的責任,“把捍衛文化多樣性作為與尊重人的尊嚴一樣應盡的義務”。同時UNESCO加強與WTO(國際貿易組織)、WIPO(國際智慧財產權組織)、UNCTAD(聯合國貿易及發展會議組織)及美國政府(強調文化、影片、音樂市場,應如同其它商品一樣全面自由化)等組織的合作,共同協商“文化產品與服務的特殊性,他們不同于其它商品”,“重視發展中國家在保護文化多樣性方面特殊情況的特殊條款”。

隨著對文化遺產認識的發展,人們對遺產的認定范圍和保護也在不斷擴大。今日,除了單棟建筑體的保存,文化環境的維持與塑造,也受到行政單位及一般公眾的普遍重視。所有非物質性的文化資產的維持與振興終于取得立論根基。

在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保存的思想基礎上來思考文化多樣性的概念,筆者認為可以帶來兩個主要啟示:

1.“文化多樣性”與“生物多樣性”的重要性帶來的啟示:

近年來,有個別地區與國家意識到在“全球化”的影響下,其獨特的傳統文化發生逐漸消退的現象,若再不加以重視與保護,文化表現形式的多樣性很有可能在短時間內消失殆盡。

2.將捍衛文化多樣性作為與尊重人的尊嚴一樣應盡的義務:

文化的存在是對于人類歷史價值的體現,是長時間的累積,并且是經過自然與時間的篩選后而存在的,所以現存的文化不但為該文化表現形式的所在地區或國家所擁有,更是歷代先人留給當代人的財富,沒有任何國家或個人可以加以剝奪。對于文化多樣性的保護,等同于尊重人的尊嚴一樣重要。

2從傳統街區保護與都市適度的更新案例來思考城市和諧性與歷史文化名城的永續發展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應從現階段以保護古建筑與遺產、改造環境為主的物質形態的保護轉向對社會文明、經濟生活的整體保護,保護的同時保持城市活力,為居民創造舒適的居住環境。保護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居住、生活在環境中的人,所以必須關注社會生活,維持社會的穩定性和可持續發展。

我們可以將巴黎都市傳統街區保護與都市適度更新及曲阜歷史文化名城的永續發展,當做兩個具體案例來思考城市和諧性與歷史文化名城的永續發展。

2.1巴黎圣安東尼傳統街區保護與都市適度的更新案例

古跡與古物保護制度的進行,使人們意識到,凡是留有歷史、人文特殊紋理的空間,都可能是值得保存的文化資產。例如受到關注的巴黎圣安東尼街區(Faubourg Saint-Antoine),其被巴黎市政府所要保護的物件,乃是它的空間布局――狹長的中庭與過道、聳立的煙囪、十八世紀的街道與樓面、精致的木造家俱產業,構成整個圣安東尼街區的地區特色。(圖1)然而,20世紀90年代初,這一帶新舊建筑間的沖突越演越烈:新拓寬的馬路,使原有的都市尺度消失殆盡;富有特色的公共中庭和過道,在房地產開發追逐最大利潤的驅使下,也被分割成破碎的殘余空間。在熱心人士、專業團體及民意代表的呼吁下,巴黎市議會提案保護此傳統街區,并于1994年1月,通過了該保護傳統街區提案,劃定現況調查范圍,同意針對該特定區,局部修改土地使用條例。

這方案主要三個目標在于:

(1)尋求新建物與舊街區的協調。

(2)延續本地區住、商混合的特色。

(3)將部份街道中庭、后院與單棟建筑物等富有歷史及人文意義的元素,登錄列冊保護,以求保護傳統街區與都市發展兩全其美的效果。

圣安東尼傳統街區的保存計劃,主要通過下列四個管制及獎勵性措施齊頭并進 :

(1)修訂圣安東尼傳統街區之土地使用條例――主要在于研擬一套專為圣安東尼傳統街區制定的特別法規,以求達到保護都市景觀與維持住商平衡的目標。

(2)編訂公共空間準則――日后在圣安東尼傳統街區范圍內,任何公共空間改善工程,都必須遵照這一個準則來進行規劃與施工,以期新建與重修的商店街、人行道、小廣場等公共空間與傳統街區的保存同時進行。

(3)由巴黎市政府與巴黎工商保護促進基金會,共同研擬如何保存并發展傳統街區之手工業與商業活動的具體辦法。

(4)通過獎勵性的舊屋翻新計劃政策,改善老舊住宅的居住品質。

目前圣安東尼街南北兩側,共有七十五公頃被劃入現況調查范圍區,計有三百余棟建筑物與四十二個中庭、后院,登錄列冊管理。列入登錄管理的房屋,一律不拆除;因天災毀壞,得依原樣重建。此外,為鼓勵商業與傳統手工業繼續發展,新建建筑物底層樓高,不得低于三公尺半;舊屋翻新,可享有舊法規所允許的高容積率,但必須遵循一個條件,保存原先商業樓板面積的比例。最后,為避免中低收入戶受排擠、被迫遷離此社區,巴黎市政府在這一帶地區實施舊屋翻新補助經費政策,以適當誘因鼓勵屋主改善老舊房子的居住品質。(圖2)

巴黎市政府,一方面在此設立了保護圣安東尼傳統街區工作室,同時,也通過組成政府與民間合作開發公司的機制,廣征大眾意見,凝聚市民共識,并通過一些活動(如配合法國每年一度的古跡日舉辦圣安東尼街區傳統手工藝展,活動時期,彩釉細瓷、精致家具、各種傳統產業,圍繞在公共中庭四周,傳統社區熱鬧的景象,不難想象。)來進行此區的都市保存、更新與適度開發。(圖3)

舊社區再開發,需要各方面因素配合,除了都市空間特色的認定登錄、保護與適度更新以及市民共識的凝聚,同時也應尊重原居住人口結構與社會經濟活動。因為沒有生活內容、產業形態做基礎,都市景觀將淪為空洞的布景。

從圣安東尼傳統街區保護的個案了解,巴黎市政府一方面推動傳統市區保護與都市適度更新,另一方面兼顧新興文化娛樂產業的發展與住宅需求。

巴黎的文化資產保存,原則上是遵循前述法國文化資產保存法規與制度來執行。但由于其都會地位特殊、歷史性建物及空間數量眾多,若用傳統的古跡保存區標準的法規來執行文化保存的話,整個巴黎市中心,皆會被劃入古跡保存區。巴黎市歷史性建物及空間,至今仍能夠十分完善的保留下來,同時亦不限制都會現展,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其實在于其十分詳盡與完善的容積率及建筑高度限制、建照嚴密管理核發與土地分區使用條例(P.O.S.- Plan d’occupation du Sol)的全面考慮。

但為了更有彈性的顧及現代需求,以及與常民性的歷史性建筑的空間之傳承,圣安東尼舊街區振興方案,使用了局部變更修改土地分區使用條例(P.O.S.),來達到文化生活化、空間人性化與新舊并存、開發與更新保存并重的永續發展功能,這也將巴黎文化資產保存,帶進另一個新面向。

2.2曲阜歷史文化名城的永續發展

就當代中國與山東的地域概念而言,曲阜在空間尺度上僅是一座小城。但作為儒家文明代表人物孔子的故所,它被公認為東亞文明的圣地。在1982年,曲阜榮膺中國政府首批公布的24座歷史文化名城之一。此外,更為重要的東方圣地“三孔”――“孔府、孔廟與孔林”由于其深刻而豐富的文化內涵、其唯一性和完整性以及自身蘊藏的建筑藝術和碑刻藝術等價值,成為1961年中國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并在1994年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第18次會議上,經由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ICOMOS)大力推薦,被作為一個整體收錄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圖4,圖5)

2.2.1近代以來曲阜城市規劃的演變

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曲阜城的建設發展一直十分緩慢,而且都是在缺乏城市總體規劃統一指導的情況下進行的。在20世紀70年代末,清華大學建筑系吳良鏞教授就曲阜的歷史古跡保護和城市規劃建設提出了以曲阜舊城為中心,聯系北部的孔林和西部的文教區、南部的雪泉風景區、東部的新城區,形成“十字花瓣”式的空間布局。此后,這一規劃構想被《曲阜城市總體規劃》(1995年)所采納,并且成為曲阜城市空間布局的基本原則。(圖6)

1990年代末,基于構筑區域城市的理念,把“十字花瓣”式的空間布局模式繼續向區域范圍拓展,提出在曲阜明故城以南的大成路沿線集中建設新儒學文化區,作為未來曲阜的城市中心,提出以“四院”為核心擴大發展儒學文化區 (“四院”為孔子研究院、孔子博物院、孔子書畫院、論語碑苑)。

2002年,因“濟寧―曲阜都市區”的建立,經曲阜市委、市政府決定,對原曲阜城市總體規劃進行了修編。2004年3月,山東省人民政府對《曲阜市城市總體規劃》進行反思審議,城市以向南發展為主,呈“南展、北控、東進、西擴”態勢。

2.2.2曲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與復興的永續框架:《歐盟亞洲城鄉合作計劃》

世界格局的演變、中國的政治決策走向,對“孔子的故鄉”――“儒學圣地”曲阜的保護與發展,提供了絕佳良機。為了推動曲阜老城區的保護與發展,自2002年,筆者受曲阜市規劃局委托與歐盟接觸,促成雙邊的合作意向;2004年10月,曲阜市人民政府與兩個歐洲合作城市――法國雷恩市(Rennes, France)、西班牙圣地牙哥(Santiago de Compostela, Spain),簽訂了合作協議;2004年底,通過《歐盟亞洲城鄉合作計劃》(Asia Urbs)①。

秉持“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在該計劃結束后,歐亞工作團隊仍于2008年6月于曲阜孔子研究院,與中國清華大學吳良鏞教授、北京大學湯一介教授及法國的孟毅大使共同舉辦以“ 文化與空間 ”為主題的國際論壇;同時在2008年11月3―6日于中國南京舉行的第三屆世界城市論壇上,配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與世界人居署一系列的以“歷史城市屬于所有人”為主題的研討會與工作營活動,以曲阜的經驗為案例,和世界各重要城市的政界、學者、領導、技術人員與大眾傳媒代表們,一起思考 “歷史城市屬于所有人” 城市和諧性的相關議題;目前,正配合“法國曲阜國際友誼協會”加強推動“空間?文明?可持續發展”國際論壇,除了延續關于“文明與空間”的議題,更呼吁 “人居環境”及“人在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2.2.3曲阜市名城保護與復興總體構想

為切實更好地保護和促進明故城的發展,2005~2006年,曲阜市政府邀請上海同濟大學城市規劃設計院用二年的時間編制完成明故城修建性詳細規劃,期間也請歐盟專家參與此規劃的編制工作。曲阜市委、市政府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越來越重視,對于曲阜的旅游規劃,已確定重點保護區域,并提出“兩城、兩片、三軸、四山”的格局。

在考慮實行大型的發展規劃之前,首先必須考慮城市的獨特特點:也就是說,要實行有效的城市保護計劃,必須要保留多樣性的歷史遺存,并且處理好故城保護和地方以及區域發展的迫切需要之間的關系。在曲阜這座著名的歷史與文化名城,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系雖息息相關,但尚未明晰。歷史遺存不能僅僅作為旅游業的一種獨特資源,要同步做好遺產保護,改善城市基礎設施,并大力發展多元化的經濟產業。

2.2.4曲阜規劃面臨的新機遇與挑戰

如何深化歷史文化的保護內容?如何從魯故城的總體保護角度來研究明故城的保護?如何有效地解決西周魯城重大遺址保護區域的問題?如何凸現古魯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就目前曲阜城市的規劃發展看,這些都是亟需解答的難題。

(1)面臨的機遇

①弘揚傳統文化,構建和諧社會成為一個時代的主題,對曲阜文化遺產的保護提出更高的要求。

②可持續發展戰略、旅游的龍頭地位的突顯,山東省確立“山水圣人”旅游構架(山指泰安的泰山、水指濟南的涌泉、圣人指曲阜的孔子),給曲阜的發展帶來新的機遇。

③隨著濟、兗、鄒、曲組群結構大城市構想的提出,曲阜將憑借其深厚的文化底蘊、豐富的旅游資源、便利的對外交通,成為這個復合城市的中心城市,成為文化、旅游、商貿、行政管理中心。

(2)面臨的挑戰

①曲阜作為縣級市,歷史文化名城繁重的保護任務與實際投入不成正比。

②西周魯城、漢城、宋城等重大遺址保護區域的保護與開發發展觀念,尚未得到有效的解決。

③如何有效的吸收民間投資,并有效地引導使其符合歷史文化名城發展方向是個難題。

④市民未充分認識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價值,其有關歷史文化名城的發展觀念有待提高,應進一步宣傳和引導。

⑤華夏文化標志城可不可具體展現五千年文明的歷史文化淵源,尚未得到有效的論證。

3歷史城市的發展

歷史城市的發展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在不遺忘歷史與破壞歷史的前提下,將歷史與未來恰到好處的融合在一起。然而面對著當前人口急劇增長、經濟發展壓力增大、全球化導致的經濟與文化同質化的情況,這一課題必將成為歷史城市所在地方政府面臨的最大挑戰。

本篇之所以選擇巴黎和曲阜兩個城市作為案例加以介紹,在于兩者都具有非常典型的城市特色和發展特點,同時又在歷史城市的當展中做出了很好的探索,其中的經驗與教訓并存,實為歷史城市可學習與借鑒的典范。

3.1城市空間政策與經濟、社會、文化諸政策的結合

為了歷史城市中心區的復興,地方當局必須實施眾多跨職能、跨地域的政策措施,不落原有的城市政策、經濟政策、社會政策與文化政策的窠臼。這些措施應該彼此協調,涵蓋眾多的政策方向,體現城市空間政策與各方面城市發展政策的融合。

3.2遺產保護政策與住房、交通、景觀各系統的結合

空間是建筑、交通、景觀等諸系統的結合,因此遺產保護不僅僅是對典型建筑物的技術性保存,而是與一般住房、道路交通與公共景觀空間相包容的大系統。

一般性住房保護決定了街區的整體風貌,留存了歷史城市的文化記憶。政策決定了遺產保護中“保護”二字的價值,決定了城市中心區空間狀態的變化。景觀空間則是決定城市品質的重要因素。只有將這諸系統融合在一起,才能使城市中心區處在不斷進化與持續富足的發展路徑中。使其不單是對于整個城市聚集區的一個象征性的空間中心,也是全體市民的生活與活動中心。

3.3管理制度的創新以及公私部門和公眾共同參與的重要性

傳統管理制度的僵化與保守在一定程度上是約束歷史城市發展的重要原因。在某些情況下,有必要建立一個協調性的公共部門,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強化其在城市規劃的具體實施方面所起的作用,將公共部門、私人部門以及普通公眾的意愿融合到一起。

3.4傳統技術留存的必要

當前的傳統建筑維修中經常遇到的一個難題是當代的建筑技術無法原樣重建古老的物質構件。城市復興文化的傳播需要一些專業技術培訓方面的創新,這一培訓在基于建筑考慮的城市復興過程中不可忽略,也應該包含其歷史和藝術價值的外延。因此注重傳統文化中建造技術與相關傳統記憶的維存,是一項長遠性的歷史遺產。

3.5文化保護與文化記憶的發揚

文化記憶的發揚是在傳統建筑與景觀保護基礎上更深層次的歷史保護工作。文化記憶往往與自然、文化或者宗教相關聯。它深深的植根于普通大眾的日常生活中,潛移默化地影響著所有人的行為模式和思維方式。

當前國內眾多的歷史城市保護實踐依然以對宮殿寺廟等典型建筑物的保護維修為主,對于歷史街區的保護雖已開始逐步得到人們的認可,但是實際的操作仍步履維艱。傳統管治模式的不適應、專業人才的缺乏、公共部門、居民與公眾利益協調模式的缺位,以及對文化記憶的忽視都是歷史街區與歷史城市發展中面臨的關鍵性桎梏。因此希望可以再一次提醒國內眾多歷史城市的地方政府,在重要的物質遺產保護的基礎上跳脫開來,對物質遺產的保護與非物質遺產的留存都能夠加以普遍重視,以歷史為底蘊,建筑與街區為表征,文化記憶為升華,尋求到適合自身的發展道路。

4結語

4.1文化遺產保護最終目的及宗旨是延續“文化多樣性”與“社會關懷”

我深信保護文化的多樣性,是世界遺產保護與歷史城市和諧發展的基本要點。當認識到“文化遺產保護”的最終目的及宗旨是延續“文化多樣性”,我們應當盡量吸納不同文化背景(民族、國籍)的專家學者組成工作團隊,對于不同“文化表現形式”給予尊重、肯定、理解與包容,結合文化遺產擁有國及地區的當地(native)專家,來共同思考如何對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同時在保護中應該始終意識到,該文化的存在是因為經由當地人民漫長的歷史生活經驗、生態系統、傳統文化、及社會變遷等因素結晶而遺存下來的,是屬于全世界人類所共享的文化遺產,關心以及保護它們的發展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4.2保護“文化遺產”切莫急功近利

“保護文化遺產”與“經濟發展”間,是否可以取得平衡點?如何在保護歷史傳統建筑、完整城鎮體系、多樣傳統文化以及和諧生態系統的文化景觀的同時,又可達到經濟的快速持續發展?以下有幾個要點可以提供思考:

――許多歷史文化名城、名村,目前正面臨著到底是遺產保存優先,還是旅游發展、經濟開發重要的難題。文化保護與城市發展的矛盾應周致處理,以求達到持續發展。

――應充分利用當地特有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對傳統建筑進行有效的保護性利用,進而延續歷史文脈,積極進行文化產業的挖掘,并在適當程度上發掘歷史遺產的社會經濟價值。

――通過加強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名村的歷史傳統建筑、完整的城鎮體系以及多樣的傳統文化與和諧生態系統的文化景觀,進而推動“生態、文化旅游”,希望通過控制性、可持續性的生態文化旅游,來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村及維存自然及文化資產,進而改善歷史文化名城、名村地區居民的生活,或許這也是一種從文化保存及發展來尋求濟貧的方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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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于繼承和弘揚我市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我市先進文化建設,立足于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環境,結合美麗鄉村建設,以保護文化遺產、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為重點,力爭通過3至5年時間,使我市傳統村落的基礎設施水平得到明顯改善,歷史環境和傳統建筑風貌得到有效保護,居民群眾的居住生活條件得到顯著提高,為全市悠久文化的傳承、地域文化特色的延續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規劃,分級負責。統一制定全市傳統村落保護整體實施方案。

(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重點做好受到破壞、基礎設施問題突出、存在安全隱患的保護項目建設。按照規劃安排,分年度逐步實施。

(三)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有關鄉鎮和部門要做好協調工作,在建設實施過程中,依據保護規劃,制定資金詳細使用方案,明確規劃項目建設的具體內容、技術方法,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按時完成保護工作任務。

(四)協調發展,持續保護。在完善基礎設施和加強環境整治的同時,進一步建立健全傳統村落保護機制,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系,統籌做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面貌改造提升等工作,增強傳統村落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生機與活力,促進歷史文化遺產資源的有效保護與開發利用。

(五)科學指導,加強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整體推進全市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健康發展。充實各級管理隊伍和技術人員,并與落實經費、完善裝備、加強管理等工作同步推進,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倡導公眾參與,著力推進保護。

三、總體目標

進一步加大保護工程的實施力度,著力改善我市傳統村落人居環境,確保傳統村落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火災隱患和險情普遍得以控制,歷史風貌得到保護和延續,文化遺產得到有效保護和永續利用,培育出一批歷史文化資源保護完好、特色產業發展成熟、人居環境良好的傳統村落。

四、主要任務

(一)傳統建筑保護利用示范。在主要歷史建筑、傳統院落的出入口,盡量選擇當地材料,懸掛保護標識,實行掛牌保護。按照保護類建筑、保留類建筑、重建類建筑三種類型對歷史建筑和傳統院落進行室內改造和外立面修繕。

(二)防災安全保障。配置消防栓、滅火器,建設消防水池,提高街區、村莊的消防應急能力,保障歷史建筑的安全。

(三)歷史環境要素修復。對構成村落歷史風貌的圍墻、石階、樹木、山體、水系等要素進行修復。

(四)基礎設施和環境改善。

1.道路改造。在保護道路的歷史格局和空間尺度基礎上,采用傳統的路面材料及鋪砌方式進行整修。

2.給排水管道建設。對村內的供排水管道進行改造,保障村民日常用水需求,配套污水處理設施,減少對自然水體的污染。

3.電力電信線路維護。結合農村電網改造,對年久老化的電力電信線路進行維護改造,減少火災隱患,盡量采用隱蔽式埋設。同時,架設路燈。

4.垃圾污水的收集處理。建設適宜的污水處理設施,設置垃圾箱、轉運站,其設施外觀、色彩要與歷史建筑風貌相協調。

5.公共廁所建設。在主要街道、人流集中場所設置公共廁所,并建設相應的化糞池,做到無害化處理。

6.環境綠化美化。在街道、河流以及其它開放空間,要植樹綠化,美化街道、村莊。

(五)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國家級、省級、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與陳列展示,主要包括:必要的看護用房或保護展示棚、監控設施、消防設施、核心保護范圍內重要部位的土地平整、排水供電系統、防洪工程、必要的護欄、界碑或界樁等。對于可移動文物,要建設標本庫房和保護展示用房,并配備必要安防、技防及環境控制設備。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主要包括:針對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藥藥物炮制等適合開展生產性保護的項目,結合當地相關的企業或個體生產者,根據項目具體需求,建設生產制作展示、傳習培訓等準公益性場所。針對植根鄉村的節慶活動、民俗等非物質文化遺產類型,結合鄉村文化大院、鄉村公共文化場地等,建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表演場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市政府成立市傳統村落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有關鄉鎮也要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統一協調督導,并明確相關責任和分工。

市住建局:負責組織有關鄉鎮對村莊傳統建筑、選址格局、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進行調查及傳統村落申報;組織、指導有關鄉鎮開展傳統村落建筑檔案制作、保護規劃編制、資金的申請和上報等工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審批有關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傳統村落進行認定,以及對傳統村落保護工作進行監督實施;指導項目實施、質量監督及驗收等工作等。

市文廣新體局:負責文物保護單位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做好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提供文物保護單位保存情況等相關資料;確定歷史建筑和優秀近現代建筑的提名,交領導小組審定;協助有關鄉鎮完成歷史建筑和近現代建筑的認定、公布、檔案建立和保護標志的設立。

市財政局:積極爭取上級保護專項資金,加大資金投入和整合力度,落實保護利用的相關扶持資金。負責傳統村落項目資金評審,配合相關單位監督傳統村落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政府采購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及時撥付傳統村落保護工程專項資金。

市發改局:負責傳統村落修繕、修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立項審批等工作;積極向上爭取傳統村落保護專項資金。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多渠道籌措土地指標,為傳統村落保護利用提供用地服務和保障。

市環保局:結合水利局、各鄉鎮有關部門做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協調配合農牧局做好畜禽養殖污染源治理等環境保護工作。

市旅游局:積極制定相關政策,通過創建國家級傳統村落建設,加速景點開發,完善旅游配套設施,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將具備條件的傳統村落納入旅游線路。

市公安消防大隊:制定專業消防保護規劃,在傳統村落村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提請政府加大對傳統村落消防的資金投入,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管理,指導傳統村落村組建專職消防隊伍,做好培訓義務消防隊伍工作,提高傳統村落抗御火災的能力。

有關鄉鎮:傳統村落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為項目責任主體單位,要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明確責任分工,確保保護工作順利開展;根據本方案要求,完成國家級傳統村落冶陶、伯延、安子嶺、固義、白府、朝陽溝等村莊的保護工作。

(二)嚴格落實規劃,確保科學保護。保護發展規劃是傳統村落保護的重要依據。傳統村落所在鄉鎮政府負責聘請有資質的單位編制設計文件、項目工程量清單、施工圖預算。按照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傳統村落修繕項目及修繕項目資金安排表,由市財政組織評審核準,并及時向有關單位備案。同時,在村委會、項目建設現場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