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評審辦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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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執行新時期衛生工作和衛生改革方針政策,以構建規范有序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為目標,以建立和推行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制度為抓手,進一步強化對基層醫療機構監督管理,不斷推進我區基層醫療機構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與發展。同時,通過量化分級管理制度的實施,進一步促進基層醫療機構的行業自律,真正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便捷、質優、價廉的醫療保健服務。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應堅持如下基本原則:一是全程監督的原則;二是量化管理的原則。三是動態監督的原則。四是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為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組織,決定成立以區衛生局局長趙平同志為組長,副局長江喜范同志、衛生監督所所長任波同志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區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全區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三、責任分工
區衛生局醫政科負責此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實施,各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受理轄區內量化申請并積極配合完成各相關工作。
四、工作主要內容
區衛生局在認真分析總結以往醫療機構監督管理成績和經驗的基礎上,依據現行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行業管理的有關規定,通過調查研究和論證,制定出臺配套的《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標準》和《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評審及公示辦法》,統一檢查考核辦法,統一考核評分細則。
(一)強化依法執業,嚴格實行執業許可制度
1、規范機構依法執業?;鶎俞t療機構必須持《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方可開展對內或對外的醫療服務活動。執業地點、服務范圍和診療科目必須嚴格限定在核定許可的范圍之內,嚴禁超范圍執業。嚴禁私自變更執業地點和出租科室、變相轉讓和出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鶎俞t療機構實行亮證執業,接受社會和患者監督。
2、規范醫護人員依法執業?;鶎俞t療機構除行管后勤崗位可以聘用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外,其他醫藥護技崗位必須聘用有專業技術職稱和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醫護人員。門診、病房臨床醫師必須具備執業醫師資格并正式注冊在本工作單位,護理人員必須具備護士執業證書并正式注冊在本工作單位。嚴禁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和無執業資格的人員從事醫療和護理工作。
(二)加強硬件設施建設,改善醫療服務條件
1、個體診所房屋建筑面積一般不少于80平方米;門診部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與所設科室相配備的衛生服務機構面積標準要求。
2、各科室必須獨立設置,診斷室、治療室、觀察室、藥房等分開,相對獨立,生活區和業務工作區嚴格分開。
3、房屋布局合理、舒適、潔凈,適應醫療服務工作需要,符合消毒隔離要求,有醫療污水污物無害化處理設施,有獨立的衛生間。
(三)配備常規醫療設備和藥品,滿足日常醫療服務需求
1、配備有診察床、診察桌、凳、聽診器、血壓計、體溫計、氧氣瓶、污物桶、處置臺、藥品柜、器械柜、紫外線燈、高壓滅菌等基本設備。
2、有與開展的診療科目相應的其他設備。如口腔診所必須配備檢查治療和消毒滅菌專用設備。
3、有單獨的急救箱并備有醫療急救藥品和相關設備,配備與開展診療科目相應的藥品。
(四)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確保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1、制定并落實核心醫療制度,保證醫療質量。制定并落實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醫療、護理診療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
2、強化醫療安全措施,保證醫療安全。實行醫療差錯和事故處理醫療機構法人責任制,發生醫療事故應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積極妥善處理。
3、嚴格醫療文書書寫,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統一門診日志、門診處方、門診病歷等,書寫規范、完整。門診登記書寫合格率≥95%,處方合格率≥90%。
4、傳染病登記本、消毒滅菌記錄等書寫規范,登記完整,傳染病報告及時,嚴禁瞞報、謊報、遲報。一次性醫療用品采購、管理、使用、毀型、消毒、處理達到規定要求。
5、醫療廢物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分類收集、并向指定地點及時清運處理,有完善醫療廢物轉交記錄。
6、無違反醫療機構管理、醫師執業管理、藥品管理、傳染病和院感管理、計劃生育“兩禁”管理的執業行為。
7、嚴格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無非法醫療廣告的行為。
(五)加強形象建設,統一規范個體醫療機構標識標牌
1、基層醫療機構室外懸掛區衛生局統一的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名稱、診療科目等內容相同的標牌;在室內醒目處懸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統一規范的診療科室標示牌、服務項目及價格、常規藥品價格公示牌、醫護人員基本情況公示監督牌。
2、醫護人員衣帽整潔,佩戴統一的標識胸牌上崗。
3、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鶎俞t療機構相關科室內統一懸掛醫師工作職責、護士工作職責、藥師工作職責等各項崗位職責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治療室消毒制度、消毒液及一次性醫療用品管理制度、傳染病報告制度等制度和健康教育宣傳欄且上墻。
4、基層醫療機構內外環境綠化、美化,便民服務設施齊全。
(六)實行不良記錄登記備案制,落實日常監管
衛生主管部門、衛生監督機構及各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日常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下發整改通知、監督意見書和情況通報,督促整改落實,并根據相關法規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為醫療機構不良記錄予以登記在案,作為量化分級管理和醫療機構校驗的客觀依據。
四、實施的范圍及對象
實行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的范圍為全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不含一級),包括: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衛生室等。
五、實施步驟和主要方法
(一)實施步驟
1、制定方案:年4月,擬定《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實施方案》、《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評審及公示辦法》、《區一級以下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現場評分細則》。
2、調查摸底:年5月底前,開展調查摸底,制定《區個體醫療機構一覽表》,全面掌握行政相對人的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醫護人員數量、聯系電話等監督信息,對每個單位建立量化分級監督檔案(一戶一檔)。
3、啟動實施:年6月上旬,召開區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工作動員大會及培訓班,并印發有關文件標準,正式開始實施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4、自查及申報登記:培訓班結束后各單位按照標準進行自查整改,自查達標后到所轄各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進行申報。申報登記日期截止到6月底,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5、組織檢查:年7月下旬開始,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組織人員對全區基層醫療機構進行現場評審檢查。以后每年根據工作安排,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年度考評檢查。
6、評審認定:年10月上旬,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對現場評審檢查情況進行首次綜合評定,提出初步意見,報領導小組審定。10月中旬,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正式審定提交的評審結果,研究確定各醫療機構的監督量化等級。
7、公示授牌:年11月中旬,在各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對評審認定的各級別等次基層醫療機構進行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基層醫療機構監督量化等級由區衛生局正式發文予以公布。
8、監督處理:從年12月上旬開始,結合專項整治和評審認定等次情況,對C級以下不合格的基層醫療機構實施限期整改,重點督查,并視整改情況依法處理。對達不到C級的個體醫療機構給予暫緩校驗1-6個月,經驗收仍未達到標準的,依法注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9、形成制度:從年起,將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度校驗工作結合起來,進行一年一度的綜合評定,逐步形成我區醫療機構的常規管理模式。
(二)主要方法
將基層醫療機構風險和信譽度劃分為A、B、C、D四個等級,面向社會公示。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工作,采取日常監督檢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度校驗現場審查、集中檢查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對參評單位進行量化評價,依據綜合評價情況確定不同的等級,實行不同的監督檢查頻率,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采取不同層次的行政監管處罰措施。實行動態管理的辦法,在基層醫療機構的信譽等級評定后,根據各基層醫療機構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度對獲得各等級的醫療機構進行復核,并根據日常監督和復核情況定期調整信譽等級。凡違反關鍵監督項目,或年度評審分值達不到相應標準的,則采取取消或降低等級的辦法。對于輕微的違規,如果能夠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并達到標準要求,則可保留其原等級不變。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強培訓,廣泛宣傳動員。
一是由區衛生局統一印發《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實施方案》和相關檢查考核標準,分發到各醫療機構,并要求認真做好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
二是召開我區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動員大會,正式啟動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三是定期舉辦各基層醫療機構負責人和業務主管及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班,組織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管理專題培訓,培訓學習有關醫療機構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量化分級管理考核標準,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進行廣泛的宣傳,使監督管理部門與各醫療機構之間形成良好的互動關系。
(二)組織檢查評比,實行動態管理。按照《區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管理評審公示辦法》所確定的評分細則,對基層醫療機構量化分級監督實行動態化管理。凡在評審年度內發現已評定等級的基層醫療機構有一次違法行為受到衛生行政部門處罰的,必須降低一個等級,并取消本年度A級評審資格,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或者造成一級以上醫療事故的,可直接降低兩個信譽等級,直至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本年度已被評審為某一較低等次的基層醫療機構,經過努力,管理水平有較大提高,各項評審指標達到新的水平,可向區衛生局申請提高信譽等級,再次進行評審、公示和認定。
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管理,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院、衛生院、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醫療機構。
第三條醫療機構以救死扶傷,防病治病,為公民的健康服務為宗旨。
第四條國家扶持醫療機構的發展,鼓勵多種形式興辦醫療機構。
第五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全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對軍隊的醫療機構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規劃布局和設置審批
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醫療資源、醫療需求和現有醫療機構的分布狀況,制定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設置規劃。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醫療機構,并納入當地醫療機構的設置規劃。
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把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納入當地的區域衛生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第八條設置醫療機構應當符合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
醫療機構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九條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必須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并取得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方可向有關部門辦理其他手續。
第十條申請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置申請書;
(二)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
第十一條單位或者個人設置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提出設置申請:
(一)不設床位或者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向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
(二)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和??漆t院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申請。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設置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書面答復;批準設置的,發給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第十三條國家統一規劃的醫療機構的設置,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決定。
第十四條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按照國家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設置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登記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進行登記,領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十六條申請醫療機構執業登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二)符合醫療機構的基本標準;
(三)有適合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
(四)有與其開展的業務相適應的經費、設施和專業衛生技術人員;
(五)有相應的規章制度;
(六)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批準其設置的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按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設置的醫療機構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設置的為內部職工服務的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的執業登記,由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執業登記的主要事項:
(一)名稱、地址、主要負責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診療科目、床位;
(四)注冊資金。
第十九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45日內,根據本條例和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予以登記,發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審核不合格的,將審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改變名稱、場所、主要負責人、診療科目、床位,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歇業,必須向原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經登記機關核準后,收繳《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醫療機構非因改建、擴建、遷建原因停業超過1年的,視為歇業。
第二十二條床位不滿100張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年校驗1次;床位在100張以上的醫療機構,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每3年校驗1次。校驗由原登記機關辦理。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偽造、涂改、出賣、轉讓、出借。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遺失的,應當及時申明,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第四章執業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不得開展診療活動。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技術規范。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必須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療科目、診療時間和收費標準懸掛于明顯處所。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對醫務人員的醫德教育。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工作人員上崗工作,必須佩帶載有本人姓名、職務或者職稱的標牌。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對危重病人應當立即搶救,對限于設備或者技術條件不能診治的病人,應當及時轉診。
第三十二條未經醫師(士)親自診查病人,醫療機構不得出具疾病診斷書、健康證明或者死亡證明書等證明文件;未經醫師(士)、助產人員親自接產,醫療機構不得出具出生證明書或者死產報告書。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施行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應當取得其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當取得家屬或者關系人同意并簽字;無法取得患者意見又無家屬或者關系人在場,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況時,經治醫師應當提出醫療處置方案,在取得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被授權負責人員的批準后實施。
第三十四條醫療機構發生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對傳染病、精神病、職業病等患者的特殊診治和處理,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藥品管理。
第三十七條醫療機構必須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醫療費用,詳列細項,并出具收據。
第三十八條醫療機構必須承擔相應的預防保健工作,承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委托的支援農村、指導基層醫療衛生工作等任務。
第三十九條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況時,醫療機構及其衛生技術人員必須服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調遣。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行使下列監督管理職權:
(一)負責醫療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登記和校驗;
(二)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進行檢查指導;
(三)負責組織對醫療機構的評審;
(四)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給予處罰。
第四十一條國家實行醫療機構評審制度,由專家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按照醫療機構評審辦法和評審標準,對醫療機構的執業活動、醫療服務質量等進行綜合評價。
醫療機構評審辦法和評審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四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
醫療機構評審委員會由醫院管理、醫學教育、醫療、醫技、護理和財務等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成員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聘任。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對達到評審標準的醫療機構,發給評審合格證書;對未達到怦審標準的醫療機構,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執業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停止執業活動,沒收非法所得和藥品、器械,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逾期不校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從事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辦校驗手續;拒不校驗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出賣、轉讓、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對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處以100O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責任人員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篇3
一、依法行政,進一步加強監督和管理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加強醫療機構準入管理。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校驗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對醫療機構校驗的管理工作,規范診療科目,嚴格標準,充分發揮校驗職能,把好機構準入關。并以此推動院感、麻醉等科室的進一步規范,確保醫療安全。
根據《執業醫師法》、《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及《醫師執業注冊暫行辦法》等規定,做好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完成醫師執業注冊登記及《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發放工作;提高護理整體素質,開展專科護士規范化培訓,同時嚴格按照《護士條例》要求,做好全省護理人員的換證、注冊工作,督促醫療機構加強護理人力資源管理;加強對醫療美容醫師的準入管理,進一步規范美容醫師依法行醫。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臨床技術準入管理。重點梳理心血管介入診療技術準入檢查情況,公布開展此項技術的醫療機構;進一步貫徹落實《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器官移植活動。
二、健全體系,實施“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
在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主要以完善質控管理網絡體系、改進質量評估考核體系、建立信息報告分析體系、創建質管教育培訓體系為主要內容,以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為目標。
在已建質控中心和技術指導中心的基礎上,各地結合工作實際,成立或調整相應的質控、技術指導中心,進一步健全質控組織網絡,完善質控管理體系。
組織修訂《**省醫療機構管理與診療技術規范》叢書,完善質量管理標準體系,全面指導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
以醫院等級評審工作為載體,完善質量評估體系。調整評審委員會領導小組成員,調整醫院等級評審專家庫,修訂三級醫院評審標準。年內將啟動第三輪醫院等級評審工作。
充分依托各個中心通過人員培訓、組織檢查等方式,指導醫療機構認真執行醫療服務管理法律法規和診療規范,建立質管教育培訓體系。
二、重視內涵,引導醫院科學合理發展
根據“衛生三強行動”方案的要求,開展旨在提高縣級醫院服務能力的“強龍頭”行動。強龍頭行動以“人才培養、學科發展、裝備和新技術應用”為核心,突出強化縣級醫院的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和對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指導職能。
對縣級醫院從確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設備配置標準、技術服務項目標準出發,從提高急癥疾病處置能力出發,重點加強急診、ICU、手術室、外科等??平ㄔO。
同時,根據“欠發達地區縣級醫院建設項目”要求,以第二輪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為載體,繼續實施省級醫院對口支援欠發達縣級醫院,使更多的農村縣級醫院與省級醫院建立合作關系,長期派駐醫務人員在基層服務的同時免費接收縣級醫院人員的進修,提升縣級醫院的內涵。
三、醫防結合,探索醫療服務新模式
醫療救治體系建設是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20**年,繼續開發市與縣急救分中心聯網的急救通訊調度及信息管理軟件,力爭在年內完成并投入使用。逐步制定和完善我省院前急救管理規范,特別組織專家對院前急救標識、急救服裝和車輛噴識進行統一管理。派遣省級醫療專家對省內特大突發公共事故進行現場醫療搶救和技術指導;加強隊伍建設,對全省應急專家隊伍進行培訓或演練,不斷提高院前急救體系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救治水平。
根據《**省公立醫院支援社區衛生服務實施方案》要求,對全省實施情況開展調研,進一步落實方案要求,推廣好的經驗,做到醫防有效結合,真正建立起公立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間良好的“牽手”關系,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
同時,各級醫療機構按照職責和任務要求做好各項公共衛生工作,加強對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傳染病的防控。
四、深化改革,提升醫院綜合競爭能力
圍繞國家即將出臺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和相關配套政策,協同相關部門做好改革試點工作。重點是改革和完善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遠行機制,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探索建立以醫院管理委員會為核心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立院長任職資格、崗位職責、選派作用、考核評價、教育培訓、激勵約束和問責獎懲機構,建立以公益性為核心的公立醫院績效評估管理體系和醫療質量安全評價管理體系,提升醫院綜合競爭能力。
五、以人為本,創造和諧執業環境
在寧波市深入試點和在各地倡導推廣的基礎上,與有關部門開展立法調研,適時進行立法評估,爭取頒發省長令,在全省范圍內建立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新機制,從而更好地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塑造和諧健康的醫患關系。
嚴格實施《**省醫務人員考評實施辦法》和《**省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紀律法制和廉潔從業教育,建立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長效機制,塑造干凈、清新的醫療執業環境。
六、統籌安排,做好其他各項醫政工作
繼續抓好血液管理工作,確保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達到100%,自愿無償獻血占臨床用血比例在95%以上。
貫徹落實《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及《**省廣告管理條例》,規范醫療廣告成品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對醫療廣告的監管,嚴肅處理違規醫療廣告的醫療機構。
篇4
關鍵詞 民辦非營利性 醫療機構 對策
醫療衛生服務是重大民生問題,在我國,長期以來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者和實施者均由政府一手承擔,資源配置高度集中,“看病難”始終是民生問題的一大焦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鼓勵社會辦醫,新醫改方案也提出要引導社會資本發展醫療衛生事業,然而當前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卻面臨諸多困境。本文試圖將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作為研究對象,主要對其發展困境和原因進行分析,并提出對策和建議,促進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
一、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概述
(一)醫療機構分類
醫療機構根據舉辦主體不同,可分為兩類,即政府舉辦和社會資本舉辦,簡稱“公辦”和“民辦”。根據經營目的和服務任務不同,又分為兩類,即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其中,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稱為“公立醫療機構”,隸屬于衛計委管轄范圍,這類醫療機構均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民辦醫療機構大多為營利性醫療機構。其中,還有一類較為特殊的醫療機構,即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這類醫療機構由社會資本舉辦,不以營利為目的,運營中的結余用于自身發展。
(二)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范疇、概念和管理
目前,中國現行法規將非營利組織劃分為社會團體與民辦非企業單位。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屬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范疇。其概念可歸納為,經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醫療機構。其登記在民政部門,受民政部門與業務主管部門(衛計委)的雙重管理。
(三)發展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重要意義
我國醫療資源配置不均衡、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緊缺,單純的公立醫療無法滿足群眾需求,在確保非營利性在醫療衛生領域中的主體地位的前提下,醫療衛生發展急需市場和社會力量的參與,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管理更為靈活、高效,在資源整合和機制創新上具有相對優勢,鼓勵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但上海市民辦非企業12600余家,其中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只有100余家,數量之少令人疑惑。為何衛計委在“非營利性”這個問題上設置如此高的準入門檻?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發展中又面臨哪些問題?
二、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問題
(一)非營利性無法保證
民營醫療機構注冊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有稅收豁免權,但只要擁有獨立的產權和所有權,投資者就可以通過分配收益或出售資產而獲益,不能從根本上保證其非營利性和公益性。且目前我國大多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缺乏多項利益方的參與,缺乏內部監督機制,依賴“人治”而非“法治”,缺乏制度上的保障。因此,政府在準入門檻這一關上慎之又慎。
(二)醫療質量無法保證
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內部運行機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各種問題,這是目前社會信任度低下的最主要的原因。醫院無法長遠發展,多注重短期經營。其次,醫療機構對用人機制、激勵與分配機制和后勤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難以做到類似公立醫療機構的科學化、合理化和規范化水平,管理人員的非專業化和非職業化問題突出,影響其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外部環境制約
一是管理與監督制約。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登記部門等多條線的監督考核,在檢查、考核、指導中存在交叉執法、多頭評估現象。衛生行政部門對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又沒有強大的法定責任約束,管理強制性不夠,管理要求無法達到等同于公立醫療機構的水平。二是制度與政策制約。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缺乏制度平臺,涉及非營利組織建設和發展的法律法規甚少,發展的政策環境有待改善,在職稱評審、科研立項、等級評審、人才引進等方面,受到諸多“非國民待遇”,限制了民營醫院的發展,容易導致其通過誘導需求獲取補償,產生營利行為。三是社會環境制約。我國社會發展一直以來有著“強政府、弱社會”的特征,民間組織力量薄弱,社會治理水平有限,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很難做到積極回饋社會。
三、安達醫院案例分析
上海安達醫院是全上海第一家成功申請為“非營利性”的民辦醫療機構,落戶浦東,納入上海市第一批醫療保險定點單位,擁有員工800余人,科室設置20余個,擁有核磁共振、CT、腹腔鏡、電子胃腸鏡和高壓氧艙等先進設備,其神經康復科是市級優勢???,得到社會和政府的肯定。安達醫院是上海為數不多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較為成功的一家,但其生存和發展同樣面臨種種難題。
(一)在醫院等級評審中的劣勢
安達醫院目前雖然明顯超越普通一級醫院水準,具有超過400張開放床位,突破120萬人次門急診量,配備多項先進醫療設備,但由于其民辦非營利的性質及在科研、教學領域方面的不足,目前等級評審仍然只能被評為一級甲等醫院,不利于醫院的長期發展和民眾的認同度。
(二)多頭管理的劣勢
民政部門對于醫院沒有系統性的管理和考核辦法,缺乏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而衛生部門對其只有指導工作職能,沒有明確的管理考核職能,而且由于其民辦的性質,對該醫院的行政領導沒有監督管理職能,造成了多頭管理但是都不能管理到位的現象。
(三)醫院人才隊伍建設的劣勢
安達醫院由于在教學和科研方面缺乏醫學院校的強大支撐,無法獲得醫學院的規范培養生的青睞,同時由于其民辦性質,沒有事業單位編制或人才引進方面的優勢,也很難吸引外省市的優秀醫療人才。此外,非營利的屬性也注定了該醫院無法以高薪和高收入吸納一些成名專家。
四、對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管理的政策建議
對于如何促進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發展,加強對其的監督管理,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探索研究:
(一)探索實行營利性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
界定非營利醫療機構的標準,改革傳統分類管理方法,不再按照所有制性質分類,而按照營利性質分類,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加強分類管理,制定具體可操作的管理辦法。
(二)營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
在更高層面上建立民辦非營利性機構的準入規范,建立健全民辦非營利組織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完善制度環境,統一全市對民營醫療機構準入地把握。對符合準入條件的民辦醫療機構在學科建設、人才引進、醫保定點、等級評審、職稱評審、技術和項目準入等方面進行政策傾斜,確保與公立醫院同等待遇。
(三)完善財政補助框架
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建立民間組織發展基金等方法,對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實施扶持,或向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資助。
(四)加強考核評估和監督規范
考慮到醫療服務的特殊性,加強對醫療機構的非營利性和服務質量的評估考核,建立評估指標體系,包括資金使用、運作機制、收入情況、服務費用控制等方面,努力確保其非營利性和公益性。
(五)營造非營利組織發展氛圍
加強政府管理理念創新,加快轉型,培育民間力量,構建文化土壤和社會基礎,營造非營利的文化意識和環境氛圍。
民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健康成長需要政府、經營者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對老百姓而言,不論公立還是私立,不論營利還是非營利,只有在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實現辦醫的宗旨,獲得患者的肯定,贏得社會的贊譽。
(作者單位為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
[作者簡介:王履冰(1983―),女,現就讀于上海交通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2014級MPA研究生3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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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河北省石家莊市將對新農合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執行準入退出機制,通過推行“黑名單”制度,將嚴重違規的定點醫療機構納入“黑名單”,3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石家莊市衛生部門表示,將加強對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對不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新農合經辦機構不予支付,已經支付的費用予以追回。對存在超范圍執業、非法使用衛生技術人員、違規醫療廣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定點資格;對情節嚴重、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依法給予吊銷相關診療科目或《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處罰。
今后,石家莊市級定點醫療機構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須達到二級或相當于二級及以上標準,且社會信譽良好,無社會反映較大的醫療衛生違規事件和不良記錄。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中醫特色鮮明、療效確切且獲得省以上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批準的中醫重點??频闹嗅t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扶持。
(李俊義)
河南南陽“紅十字天使計劃”成效顯著
“紅十字天使計劃”是中國紅十字基金會推動的重點公益項目,旨在關注貧困農民和兒童的生命與健康,對患有重大疾病的貧困農民和兒童實施醫療救助。
南陽市紅十字會自2006年啟動“紅十字天使計劃”以來,已累計為96名白血病患兒和15名先心病患兒申請救助資金共計人民幣318萬元。
2012年,南陽市紅十字會對15名白血病患兒和5名先心病患兒給予救助資金共計人民幣55萬元。2013年,又有4名白血病兒童獲得每人3萬元的醫療救助資金,目前這些救助資金已全部發放到位。
(王偉崔松濤杜靖君)
河南南陽完善新農合駐鄉定點監管辦法
河南省南陽市臥龍區農合辦進一步完善鄉級監管人員崗位職責、工作紀律和工作規范,不斷提高監管工作水平。
監管人員對于分包鄉鎮衛生院每日參合病人人院、診療行為發生等工作,認真進行跟蹤監管服務。對于入院參合人員,每日進行核對統計,每天17點前統計完畢,報表上傳區農合辦,與每月報賬時的住院人數進行核對。
監管人員對所在鄉鎮衛生院報賬時的病歷、處方等有關醫療資料,在醫院經辦人員審核的基礎上進行再審核,確保各種醫療資料的完整。鄉鎮衛生院發生的本級和村級門診小額補助、一般診療費補助、門診統籌補助、住院大病補助(含平產)的金額,監管人員均要進行復核復審并與網上相一致后,在報表上簽字。
農合辦重點對村級一般診療費的補助情況和用藥情況進行監管,并定期匯總分析,及時糾正不規范服務行為和不合理的就醫需求,確保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操作規范。
農合辦還定期匯總、分析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要及時上報區新農合管理辦公室,確保新農合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王偉 崔松濤 徐普)
廣西出臺預防接種反應補償辦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辦法》近日正式實施,在該自治區范圍內不管打免費疫苗還是自費疫苗,出現異常反應對健康造成損害的,經確認即可獲得一次性補償。
《辦法》規定,因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引起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費用由政府財政部門進行支付。公民自愿自費受種的疫苗發生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需要對受種者予以補償的,費用由相關的疫苗生產企業承擔。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傷殘等級評定分為四級十一等。補償涵蓋了醫療費、陪護誤工費、交通費等?!掇k法》規定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實行一次性補償,補償費納入自治區財政預算安排,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專項管理。
《辦法》要求,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與申請人簽訂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協議后,須在7日內將補償協議報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自治區衛生行政部門在收到之日起20日內一次性將補償費支付給申請人。
(莫雪)
“包頭市名醫人才培養工程”資料評審和選拔答辯工作結束
“包頭市名醫人才培養工程”一期工程培養對象選拔工作自2012年12月份開始啟動,各醫療單位認真準備、積極申報,2013年3月份正式進入評審選拔階段。
此次全市共推薦培養對象76人,涉及15個醫療單位(包括2個民營醫院)。專家組參照《全市“名醫人才培養工程”一期工程培養對象基礎條件評審打分標準》,3月7日~8日針對基礎條件要求,對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支持度、個人基本情況、學術水平、論文水平、承擔科研課題情況等進行了資料審核。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在名醫培養對象和名醫后備人才培養對象申報者中,分別篩選出前10名和前20名的人員進入答辯階段。3月20日~21日召開了培養方案公開答辯會議,31名答辯對象就自身基本情況、擬定培養方向、時間、地點、學習計劃、預算明細、預期培養效果及今后對學科發展影響等進行了現場闡釋,專家組參照《全市“名醫人才培養工程”一期工程培養對象答辯評分標準》,對培養方案進行提問并現場打分。
目前,“名醫人才培養工程”一期工程資料評審和選拔答辯工作已經結束,進入資料匯總和總結階段。
(易明)
包頭市腫瘤醫院公開競聘護士長
為適應醫院快速發展,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近日,包頭市腫瘤醫院在全院范圍內對護士長職位進行了公開競聘。
篇6
近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實施辦法的通知》。根據《通知》,我市將放寬社會資本開辦醫療機構的準入范圍,鼓勵、支持社會資本辦醫,營造各類醫療機構共同發展、有序競爭的局面。以確保到年,非公立醫療機構門診人次占全市醫療機構門診總人次的15%。
新增醫療衛生資源
優先考慮社會資本
為解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在申請進入醫療服務體系時遭遇的準入難、限制多等問題,《通知》明確,我市將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全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公開轄區內擬調整和新增的醫療機構數量、類別、規模、地域等,在符合準入標準的條件下,優先考慮由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衛生部門在對社會資本辦醫療機構執業范圍進行審核時,不得無故限制非公立醫療機構執業范圍。
《通知》明確,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以實際投入入股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允許境外資本以合資、合作形式在我市舉辦或參與舉辦醫療機構。通知要求,各部門及時公開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的審批程序、工作流程和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為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審批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非公營利性醫療機構
三年免征房產、土地稅
《通知》規定,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和藥品價格執行政府定價或指導價格,用電、用水、用氣、用熱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并按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社會資本舉辦的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按政府指導價予以結算。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取得執業登記證之日起,三年內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并按國家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自主定價,免征營業稅。
專家委員會吸收非公
醫療機構人員不低于10%
為改善非公立醫療機構外部學術環境,《通知》要求,組建醫學類專家委員會、行業學會(協會)、質量控制和醫院評價等組織時,從依法執業、誠信服務、規范管理的非公立醫療機構中吸收相關專家參與,原則上不低于專家總數的10%。非公立醫療機構在科研課題招標及成果鑒定、人員技術職稱考評、人才培養、繼續教育、等級評審、參加學術活動、臨床重點學科(??疲┙ㄔO、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資格認定等方面享有與公立醫療機構同等待遇。
非公立醫療機構
可納入醫保定點范圍
篇7
一、衛生許可辦理情況
截至2018年10月底,賓館新辦9個許可證、年審20個、賓館辦健康證43個、理發店新辦許可證1個、年審9個、新辦健康證20個、淋浴場所均無新辦許可證、年審2個。醫療場所新換證60家。嚴格按照《行政許可法》、《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和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等要求,依法設定許可事項,許可程序合法。
二、衛生監督日常工作開展情況
(一)健康青海藍盾護航1號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一是醫療監督情況根據文件要求對我縣2家縣級醫療機構、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家鄉鎮衛生院及2家診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均在有效期限,未發現超范圍執業情況。2、人員資格方面:我縣醫療機構現持證上崗率僅為38.5%(其中:藏醫持證率為21.59%;西醫持證率為16.94%),存在著嚴重的醫療衛生安全隱患。3、診療活動方面:各級醫療機構嚴格按照執業許可證范圍進行職業。4、健康體檢方面:我縣只有縣人民醫院承擔公共場所等機構入職及干部職工健康體檢工作,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工作規范開展。5、藥品和醫療器械(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醫療器械)管理情況:各級醫療機構嚴格按照藥品集中采購及管理辦法進行管理。6、醫療技術(醫療美容、臨床基因擴增、干細胞臨床研究、臨床研究項目)管理情況,我縣無醫療機構開展醫療美容、臨床基因擴增、干細胞臨床研究、臨床研究項目等工作。7、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管理情況:各級醫療機構在日常治療過程中醫療文書的書寫中存在著很多不規范情況發生。二是血液安全監督情況我縣人民醫院已于2018年建設血液科,但經州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后,尚未下達批復,為開展此項工作。三是放射衛生監督共檢查開展放射診療工作醫療機構2家,其中《持放射診療許可證》2家,持證率為100%。檢查的2家醫療機構共有x射線診斷設備4臺,CT2臺,核磁共振1臺,有放射工作人員6人,持證1人,持證上崗率1%。 放射工作人員均佩戴個人計量計,個人防護用品配備齊全。機房門外有明顯的電離輻射標和工作指示燈,放射工作場所的防護設施大部分能達到防護要求。各醫療機構防護管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健全并按要求實施。
(二)健康青海藍盾護航2號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一是預防接種管理情況。此次抽查的縣人民醫院、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優干寧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家醫療機構均開展預防接種工作;1、被檢查單位接種單位均由縣級衛生及計生行政部門給予發證,都在有效期范圍內。2、各單位預防接種人員均通過專業培訓后發放有效證書。3、各醫療機構均對第一類疫苗的品種和接種方法情況經行了公示;并在接種前對接種對象給予詳細的告知和詢問情況;4、我縣各級醫療機構所使用的疫苗都是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網絡統一采購后分發給醫療機構進行接種。疫苗的接收、購進、分發、供應進行了規范的使用登記和報告記錄;同時在購進、接收疫苗時索取相關證明文件。二是傳染病疫情報告情況。1、此次抽查的醫療機構均已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制度情況;但未開展疫情報告管理自查情況;2、各醫療機構均按傳染病防治法等要求進行規范填寫傳染病疫情登記及報告卡;各級醫療機構均不存在瞞報、緩報、謊報傳染病疫情情況。
三是傳染病疫情控制情況。1、除我縣人民醫院、優干寧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進行診療活動,于此未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診療情況;2、各醫療機構都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辦法對消毒處理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污水和醫療廢物經行定期消毒后交由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經行處置;3、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依法履行傳染病監測;發現傳染病疫情時,及時采取傳染病控制措施。四是消毒隔離措施落實情況。1、各級醫療機構都完善建立了消毒管理組織、制度;積極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并進行登記;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消毒隔離知識培訓,以免發生院內交叉感染;各醫療機構均嚴格使用醫療器械,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2、各醫療機構在購進消毒產品時缺乏進貨檢查驗收情況;五是醫療廢物管理。我縣各級醫療機構所產生的醫療廢棄物,經簽訂協議后統一交付至黃南州醫療廢棄物處置中心進行處置。嚴格按照醫療廢棄物管理辦法實行分類收集;使用專用包裝物及容器進行分類儲存及包裝;各級醫療機構均按相關要求設置了醫療廢物暫站;并建立了完善的醫療廢物交接工作制度。六是我縣各級醫療機構檢驗科均達不到二級實驗室標準,因此辦理二級實驗室備案證明;各級醫療機構檢驗從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并考核;各級醫療機構建立實驗檔案;開展檢驗的3家醫療機構定期將菌(毒)種或樣本就地銷毀進行高壓滅菌鍋消毒后交付至醫療垃圾集中處置中心處置。
(三)健康青海藍盾護航3號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一是公共場所衛生抽檢情況;2018年抽檢工作中對進行美容美發場所、沐浴場所和賓館進行了專項檢查,共檢美容美發場所2戶、沐浴場所1戶、住宿場所3戶。重點檢查了場所內通風換氣情況、采光照明、微小氣候、顧客用品用具等環境狀況,要求負責人務必高度重視節日衛生安全,建立衛生安全值班制度,查找隱患,認真整改,層層落實。從總體抽檢情況來看,各場所人員對衛生安全工作比較重視,為發現嚴重問題存在的場所。
檢查中發現,公共用品、飲具消毒、保潔不到位,進貨索證和臺賬登記不全,個別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上崗等情況。針對檢查中發現的衛生問題,執法人員當場出具衛生監督意見書,并責令其馬上整改。二是生活飲用水衛生抽檢情況:組織衛生監督員對縣內集中式供水單位進行抽檢。通過對是否取得了有效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證明,涉水產品是否有衛生批件等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特別強調了做好消毒記錄和水質自檢記錄等要求??h自來水站持有效衛生許可證,4名從業人員取得有效健康證明;開展水質自檢工作;水源衛生防護符合衛生要求。三是學校衛生抽檢情況:全縣共有各級各類學校12所,其中:小學9所、初中2所。根據2018年抽檢計劃,我所對兩所小學(城區及鎮區)及一所中學進行監督抽檢工作。1、各學校按要求開展晨檢、傳染病登記。建立健全了因病缺勤追查、病愈復課證明等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制定學校保健室人員及保健來時為專(兼)職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并按要求在時限內向相關部門報送傳染病情況,在校學生建立健康檔案。2、各學校供水的學校進行檢查,建立了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有專人管理,有衛生防護措施,建立了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衛生管理基本到位。各學校水質色度、渾濁度、嗅和味、肉眼看見物、ph等均在正常范圍內。3、學校保健室進行監督檢查,3所學校均設立了保健室, 建立了門診日志,傳染病的登記等。
(四)健康青海藍盾護航4號行動工作開展情況:一是法律法規執行情況:2家醫療機構均嚴格按照批準的業務范圍和服務項目執業;人員均按照批準的服務項目執業;未展終止中期以上妊娠手術;未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開展相關技術服務時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知情同意告知的原則;嚴格按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出具醫學證明文件和診斷報告;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醫療文書規范與管理》規定進行病歷、記錄、檔案等醫療文書;各級醫療機構均在顯目處懸掛禁止“兩非”的警示標志;依法母嬰保健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廣告;無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情況。二是制度建立情況:我縣縣人民醫院及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以“醫院等級評審”、“全省婦幼保健院登記評審”為契機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已建立禁止胎兒性別鑒定的管理制度;已建立終止中期以上妊娠查驗登記制度;已建立健全技術檔案管理、轉診、追蹤觀察制度;已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以及新生兒出生缺陷報告制度;已建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制度;具有保證技術服務安全和服務質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5)健康青海藍盾護航5號行動工作開展情況:2018年自該項活動開展以來,我所加大對各鄉鎮及村在全縣衛生監督協管員的配合下進行了全面的巡查,直至目前我縣區域內未發現醫療廣告的。
三、“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開展情況
為“依法公正、公開透明、協同高效、規范有序”開展我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我縣衛生計生局及我所高度重視,深刻領悟“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核心要求和方法實質,從健全機制、明確分工、強化協同、規范實施、確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斷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確保實施工作有創新、有力度、見成效。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模式下,抽查過程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執法人員的檢查任務隨機產生,參與執法的人員對當次抽查任務負責,做到“包干到戶”,其他人員不得干預抽查過程和抽查結果,確保了執法的單純性和公正性。
根據2018年下達的工作任務完成率為100%。并通過縣人民政府及縣委宣傳部的“美麗XX”信息公眾平臺進行公示。完成住宿業安全抽檢:13家、達30%;理發業:5家、30%;洗浴業:3家、30%。抽檢率為100%;一家生活飲用水工程應關閉無法抽檢。
四、2018年國家隨機抽檢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工作計劃,我所對轄區內的1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家二級醫院及六所鄉鎮衛生院開展的預防接種工作進行了監督檢查,檢查覆蓋率100%。
各醫療衛生機構能夠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專兼職人員進行傳染病的上報與自查工作,網絡直報運行正常,都設有疫情登記本。醫療機構都能按規定執行首診負責制,使用門診日志、疫情報告登記本和統一的傳染病報告卡,按要求保存傳染病報告卡。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有疫情報告、咨詢電話。
四、開展宣傳情況
截至2018年10月底,共舉辦培訓班6次:公共場所1次參加培訓人數80人;醫療廢棄物培訓1次參加25人;衛生監督協管培訓2次參加15人次;校醫培訓1次參加人次20人;個體診所依法執業培訓班1次,參加10人。2018年共舉辦宣傳活動8次發放宣傳冊10000余冊。
五、信息報告工作情況
我所安排專人負責網絡信息填報任務,加強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管理及日常性監督的網絡填報工作,及時匯總上報各類信息報表,網絡信息報告中未出現遲報、漏報、突擊填報等現象。準確率達100%。及時完成雙隨機任務及各項監督監測網絡報告任務,完結率達100%。全面徹底清理各專業已過期的被監督單位,確保網報數據與實際數據相符。
六、亮點工作
(一)醫療機構的信息公示工作開展情況:2018年我所對全縣55家醫療機構進行了“醫療機構信息公示”。推行醫療機構衛生監督信息公示是加強醫療機構監管、保障廣大群眾就醫安全、提高監管效能、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新舉措。衛生監督信息公示不僅是客觀反映各類醫療結構狀況的直觀指標,也是規范醫療結構依法執業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行醫療結構監督信息公示制度,可以有效改善醫療結構的診療活動步入規范化。
(二)衛生監督執法終端及執法記錄儀的應用:為了提高現場監督檢查的準確性和時效性,2018年通過省級的配套執法終端及縣人民政府的執法終端經費的撥付,我所一線衛生監督員已配備了移動執法終端2套及執法記錄儀2臺,并安裝了相關軟件。預計于2018年11月中旬全面開展移動執法終端的應用工作,對各類公共場所,如理發店、美容店、賓館住宿場所、公共浴室、醫療機構等進行現場監督時,做到實時實地現場錄入。同時,在現場監督時,嘗試著使用便攜式打印機進行相關的文書打印。在以后的工作中,將會繼續推進移動執法終端的應用,并嘗試將現場辦案與該系統進行結合,縮短辦案時間,加快取證與調查進度,提高辦案的效率。
七、存在的困難
(一)人員不足,業務素質不夠高。全縣現有衛生監督執法人員4人,每千人擁有衛生人員0.01人;不能確保每個鄉鎮所在地都分配衛生監督員,基層衛生監督無法橫到邊、縱到底,存在盲區。現有執法人員接受再教育培訓的機會不多,對相關法律法規掌握不透,無法進行準確的執法文書的制作及書寫,現場監督執法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全縣地、縣衛生監督機構將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的僅5萬元,而僅僅是下縣下鄉開展常規督導工作的差旅、車油費每年就要3萬元左右,加上網絡通訊費、水電費、暖氣費、車輛維修費、殘疾人保障金等等超過了預算經費,有人要問,這種經費無固有保障的負數預算方式如何開展工作?這就是衛生監督之難處所在,經費上存在著“要一點,擠一點”,遇緊急衛生事件劃撥一點的被動列資情況。
(三)對衛生監督的主人翁意識不強。衛生監督執法是代表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執法,開展相關執法工作要接受主管部門的的委托,工作上難免存在著等政策、要方案、靠安排的被動局面,主動介入不力,特別是在對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管上這種現象表現尤為突出。
(四)、目前開展的監督執法工作的主要內容,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外存在的職責邊界不清問題,住宿業內開辦餐飲服務的工作人員健康證明是否兩部門都認可的問題。酒吧、網吧等娛樂場所的明確劃定監管單位的問題。
篇8
1、提高醫療質量;
2、降低整體醫療費用;
3、提高服務質量,改善就醫環境;
4、做好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
5、規范民營醫院執業行為、加快健康發展步伐。
力爭的亮點工作是: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無償獻血工作和加快民營醫院健康發展。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要創新、要抓實;無償獻血工作要保持、要創新;加快民營醫院健康發展要投入更多的精力,積極探索,促使其健康穩步發展。
一、提高醫療質量
1、繼續貫徹醫院管理年和醫療質量管理效益年活動,按照醫院管理年活動方案抓好督導;三級醫院試行ISO9000認證;開展醫院評價的試點工作;按照《菏澤市醫院管理年和醫療質量管理效益年活動考核細則》和《關于在醫院管理年暨醫療質量管理效益年活動中建立院長考核評價制度的通知》開展相應工作;對全市各醫院醫療質量的薄弱環節、社會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督導檢查,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促使各醫療機構自覺的抓好醫療質量的環節控制,提高整體醫療質量,減少醫療事故的發生。
2、抓好《關于開展創建“優質規范護理服務病房”活動的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對開展較好、取得一定創新經驗的單位進行表彰,對取得的經驗進行整理,形成規范,全市推廣。
3、籌建市120急救指揮中心,使衛生資源共享,統一醫療急救規范,做好醫療急救隊伍的技術培訓,提高我市醫療急救能力和水平。
4、做好全市血液管理工作,加大對無償獻血的宣傳,確保臨床用血;加強對血液的檢測,提高血液質量,降低輸血的醫源性感染,嚴防傳染病、愛滋病等疾病經血傳播的發生。
5、舉辦藥學、醫院感染、衛生部“十年百項”和衛生廳“五年百項”衛生科技推廣項目等專業培訓班,提高衛生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確保各個專業的醫療質量。
二、降低整體醫療費用
按照省、市制定的相關規定完善措施、開展工作,重在制止亂檢查、亂收費、高收費等違法違紀的現象,而不是要降低法律授予的收費標準,從而規范收費行為,樹立衛生行業形象,解決人民群眾看病貴的問題。配合紀檢監察、規劃財務做好違法、違規、違紀收費的監管和查處。
三、提高服務質量,改善就醫環境
1、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在全市開展惠民醫療服務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方 案,范文庫歡迎 您,采,集醫療服務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創建“優質規范護理服務病房”活動的通知》,在改善服務態度、規范病房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簡化就醫流程、推行賓館式服務的規范服務模式、改善就醫環境上制定切合實際的措施,抓好落實。
2、深入開展不設床位醫療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進一步改善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不設床位醫療機構的就醫環境。
四、做好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
1、繼續做好“三夏”期間萬名醫務工作者支農活動,在活動中間注意做好宣傳、組織和督導,使“三夏”期間支農活動開展的扎扎實實、確有成效,起到宣傳衛生的作用。
2、按照衛生部、衛生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做的扎扎實實,健全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個人檔案,按照100分制的要求,把醫院的衛生支農與醫院院長考核掛鉤,把衛生技術人員支農與職稱晉升和執業注冊掛鉤,使之形成長效機制,真正把城市的醫療服務和醫療水平帶到廣大農村,使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落到實處。
3、探索城市居民就醫新模式。開展公立醫療機構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或轉辦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試點工作,實行雙向轉診制度,下半年全市推廣,為下一步實行城市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奠定基礎。
以上三項措施要抓緊抓實,確保有顯著成效,力爭在全省各項衛生工作中卓有成效,形成我市的亮點工作之一。
五、規范民營醫院執業行為、加快健康發展步伐
起草的《關于加快民營醫院發展的意見》已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待政府下發該意見下發后,我局將陸續出臺一系列措施,加強對民營醫院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六、其他工作
1、制定《菏澤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對申請設置醫療機構的,嚴格執行《菏澤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和《關于實行醫療機構、診療科目準入專家審核制度的通知》。
2、醫師護士執業考試、注冊、變更注冊已成為醫政科長年性、瑣碎性的工作。為規范衛生技術人員的執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樹我局的工作形象,申請成立醫師護士注冊辦公室,加強對注冊管理人員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改進方 案,范文庫歡迎 您,采,集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意識,做好醫師護士注冊、變更工作,同時協助醫政科做好醫師護士考試報名、考務和其他考試的具體考務工作,使醫政工作人員有更多的精力投入于行政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根據《山東省執業醫師考核暫行辦法》、《山東省醫院管理協會管理辦法》和《山東省醫師協會管理辦法》的規定,成立醫師考核機構、醫院管理協會和醫師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執業醫師考核、醫院評價、各項技術培訓和臨床技術出證等項工作。共2頁,當前第1頁1
4、按照局領導的意見,做好全市優秀醫師、護士發動、評選、表彰的相關工作,通過表彰先進、激勵先進,向社會宣傳衛生。
5、按照新的《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把好醫療廣告的初審關,加強對醫療機構宣傳的監督管理,對誤導人民群眾就醫的宣傳、虛假醫療廣告、未經衛生廳批準的違法廣告,依法從嚴處理。
6、做好衛生科技教育的管理。
根據全省衛生科技中長期發展規劃,積極鼓勵和扶持我市重點實驗室、重點學科和特色??平ㄔO省級評審的申報工作;建立市衛生局衛生科研管理委員會,做好全市衛生科研項目立項和成果的評審。制定在職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規劃、指導做好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登記管理和年度任期考核工作、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擴大試點工作,把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現在的兩個三級醫院擴大到二級綜合醫院;做好360工程衛生技術人員二三期培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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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醫療機構審批管理,嚴把準入關是醫療機構監管工作的關鍵環節,是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法行政的具體體現。三年來,嚴格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的若干規定》、《云南省衛生廳轉發衛生部關于醫療機構審批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昆明市2011-2015年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等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嚴格準入,積極引入社會和民間資本進入醫療服務市場,舉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于緩解群眾“看病難”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三年里共完成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家,執業登記?家,校驗?家,變更?家。
但在工作中也不少問題,一是現行醫療機構審批管理主要法規《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均是1994年制定并實施的,明顯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二是醫療機構基本標準體系不完善,如沒有國家近年來大力提倡發展的老年病醫院和臨終關懷醫院基本標準;三是《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部分條款與《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同一內容要求不一致,如《云南省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醫療機構變更設置申請人、類別和執業地址的,應當重新辦理設置審批,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只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四是醫療機構尤其是公立醫療機構時有不按規定申請校驗,但現行醫療機構審批管理法規均沒有對此有行政處罰的條款。
下一步工作:一是積極呼吁國家衛生計生委修訂《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原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二是積極呼吁國家衛生計生委或省衛生計生委制定老年病醫院和臨終關懷醫院基本等??漆t院基本標準;三是提前告知醫療機構校驗有關事項,督促其按期校驗。
二、加強醫療質量管理,保障醫療安全。
1.開展抗菌藥物專項整治活動,并取得明顯成效:一是各醫療機構抗菌藥物品種數量達到限定范圍,品種結構較為合理;二是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急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和抗菌藥物使用強度等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相關控制指標明顯下降;三是再者清潔切口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有所規范。
2.積極組織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為進一步規范臨床診療行為,控制醫療費用,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服務,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在全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大力推行臨床路徑管理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大多綜合三級醫院和所有二級綜合醫院的病種數均達到要求(三級綜合醫院不少于40個病種數、二級綜合醫院不少于10個病種數);二是進入臨床路徑管理的患者平均住院日、平均住院費用、人均藥費情況整體有下降趨勢,患者對臨床路徑管理服務的滿意度不斷提升。
3.加強院內感染控制工作
督促醫療機構加強醫院感染控制工作,落實《醫院感染管理辦法》、各項規章制度與技術操作規程,三年來全市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得到規范,沒有發生重大醫院感染安全事故。
4.開展醫療質量控制工作。為加強我市醫療質量控制工作,提高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水平及服務質量,通過資料審核、現場審核、專家評審、公示等程序,原市衛生局先后成立了26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大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均按照工作職責開展本專業質量控制工作。如護理、控感、藥事、病理、口腔、病案、康復等多個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圍繞建立和完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長效工作機制,面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開展專題培訓,有效地促進了本專業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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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發展中醫條例全文第一條 為繼承和發展中醫藥事業,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工作中的作用,適應人民群眾醫療保健的需要,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醫(包括中西醫結合)醫療、教育、科研等活動及其管理。
第三條 發展中醫藥事業必須貫徹中西醫并重的方針,堅持中西醫結合,團結、依靠中西醫藥人員,正確處理繼承和創新的關系,發揚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立足于創新,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促進中醫藥學現代化和國際化,為人民健康服務。
第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采取相應的措施,為發展中醫藥事業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保障。
第五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是本市中醫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工作。
各級計劃、財政、人事、醫藥、科技、教育等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發展中醫藥工作。
第六條 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將中醫醫療機構的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各區、縣行政區域內政府設置的獨立的中醫醫院或者中醫門診部不得少于一所。
綜合醫院應當開設中醫科室,并設置中醫病床;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當開設中醫急診。
地段醫院和鄉(鎮)衛生院應當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村衛生室應當運用中醫藥預防、治療常見病和多發病。
第七條 設置、撤銷或者合并中醫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醫療機構管理的有關規定,向市或者區、縣衛生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其中,撤銷、合并中醫醫院的,必須經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未經本市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中醫醫療執業活動。
第八條 中醫醫療機構配備的中醫藥人員、業務用房和醫療設備應當達到國家和本市的標準。
其他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應當配備相應的中醫醫務人員。
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的中醫科室開展門診、住院診療活動的,其中醫治療率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九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中醫事業經費的投入。中醫事業經費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衛生事業經費的增長幅度。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安排發展中醫專項經費,用于扶持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重點項目。
中醫事業經費和發展中醫專項經費必須??顚S?,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十條 本市鼓勵企業事業組織和社會各界、境內外人士以各種形式資助發展中醫藥事業。
第十一條 中醫藥的醫療、教育、科研機構應當繼承、發揚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發掘和推廣有獨特療效的中醫診療技術,提高中醫藥的學術水平和綜合醫療服務能力。
對國家和市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特色中醫和中西醫結合??啤2№椖?,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醫療場所的設置、醫務人員的配備、資金的投入、設備的添置、約定醫療機構的定點選擇等方面采取優先扶持措施。
第十二條 本市鼓勵西醫藥人員學習、運用中醫藥理論和中醫診療技術,鼓勵中醫藥人員學習和運用現代科學技術,鼓勵中、西醫藥人員共同研究中西醫結合理論和診療技術,促進醫藥科學的發展。
第十三條 中醫藥高等院校應當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教育,重視中醫臨床經驗和現代醫藥學理論的教學,提高學生的中醫藥專業水平和現代醫藥學知識。其他醫藥高等院校應當設置中醫藥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課程。
醫藥高等院校和有關科研院所應當有計劃地培養中醫藥和中西醫結合學科的研究生。
第十四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穩定和發展中醫藥專業技術隊伍。
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當重視培養中醫藥的學科帶頭人和中青年業務骨干,制定培養規劃并組織實施。
醫療機構應當組織和支持在職中醫藥人員參加經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十五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和保護名中醫藥專家。有關單位和部門應當采取專項措施,做好名中醫藥專家的學術思想、臨床經驗的總結和繼承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開展繼承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的師承教育,為師承教育提供必要的條件。
師承教育的具體實施辦法,由市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市人事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十六條 舉辦面向社會招生的非學歷中醫教育,應當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第十七條 全社會應當重視和支持中醫藥文獻的收集、整理、翻譯、出版工作。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采取措施,落實經費,支持出版有較高學術價值的中醫藥著作。
第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采取保障措施,加強本市中醫藥領先學科的建設,支持單位、個人開展中醫藥理論和臨床的研究,做好中醫藥新技術的開發工作,促進中醫藥高科技產業的發展。
科研院所、醫藥院校、醫療機構和藥品生產企業應當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對常見病、多發病和疑難病的中醫藥防治,中藥單方與復方的開發和中藥劑型改革等開展研究工作。
本市依法保護中醫藥知識產權和中醫藥工作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 中醫藥學術團體應當有計劃地開展中醫藥學術交流,組織中醫藥咨詢服務,宣傳中醫藥知識,組織或者協助組織中醫藥人員進行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條 本市鼓勵中醫藥醫療、教育、科研機構及醫藥人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國際和地區間的中醫藥合作與交流,吸收和運用高新技術開展中醫藥研究,推進中醫藥產品的開發和科技成果產業化。
第二十一條 市衛生行政部門和市社會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應當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列為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社會醫療保險服務的約定醫療機構。
患者前往中醫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社會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結算。
第二十二條 下列項目的評審和鑒定,應當成立專門的中醫評審、鑒定機構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的中醫專家參加:
(一)中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二)中醫醫療、科研機構的評審;
(三)中醫藥科研課題的立項和成果鑒定;
(四)中醫醫療事故的鑒定;
(五)市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項目。
第二十三條 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開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和管理工作有突出成績的;
(二)捐贈有價值的中醫藥文獻或者有獨特療效的方藥和中醫診療技術的;
(三)在發展中醫藥事業中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未按規定設置中醫醫療機構、中醫科室、中醫病床或者未開展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并可給予通報批評。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未經批準撤銷或者合并中醫醫療機構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或者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并可給予通報批評。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擅自從事中醫醫療執業活動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行政部門依照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未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和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舉辦面向社會招生的非學歷中醫藥教育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三款規定,截留、挪用中醫事業經費或者發展中醫專項經費的,由其上級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歸還,并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 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醫的特點一、整體觀念
整體是指人體的統一性和完整性。
1.中醫認為人體是一個有機整體,是由若干 臟器和組織、器官所組成的。各個組織、器官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功能,決定了機體的整體統一性。
2.人與自然的統一性,自然界存在著人類賴以生存的必要條件。自然界的變化可直接或間接地影響人體,而機體則相應地產生反應。在功能上相互協調,相互為用,在病理上是相互影響。
二、 辯證論治
1.概念:所謂證是機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概括。包括病變的部位、原因、性質以及邪正關系,能夠反映出疾病發展過程中,某一階段的病理變化的本質,因而它比癥狀能更全面、更深刻、更準確地揭示出疾病的發展過程和本質。
所謂辯證,就是將四診(望、聞、問、切)所收集的資料,癥狀和體征,通過分析綜合、辯清疾病的原因、性質、部位以及邪正之間的關系,從而概括、判斷為某種性質證候的過程。
所謂論治又叫施治,則是根據辯證分析的結果來確定相應的治療原則和治療方法。辯證是決定治療的前提和依據。論治則是治療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所以辯證論治的過程,實質上是中醫學認識疾病和治療疾病的過程。
2.辨病與辨證的關系
疾病是具有特定的癥狀和體征的,而證則是疾病過程中典型的反應狀態。中醫臨床認識和治療疾病是既辯病又辯證,并通過辯證而進一步認識疾病。
例如感冒可見惡寒、發熱、頭身疼痛等癥狀,病屬在表。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機體反應性的不同,又常表現為 風寒感冒和 風熱感冒兩種不同的證。只有辨別清楚是風寒還是 風熱,才能確定選用辛溫解表還是辛涼解表方法,給予恰當有效的治療,而不是單純的見熱 退熱頭痛醫頭的局部對癥方法。
三、相似觀念=現代分形觀----中醫的三個哲學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