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標準范文

時間:2023-03-22 17:14:26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安全標準,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輻射危害是不定時的炸彈

傳統觀點認為,當一個細胞接受了電離輻射后,它要么死亡,要么帶著受損的DNA繼續存活。如果受損DNA無法被細胞的修復酶修復,那么它所分裂形成的新細胞也會帶著同樣的DNA缺陷。有的缺陷可能造成細胞無止境地分裂,并最終導致癌癥。而現在,一些科學家卻提出了第三種可能性,那就是細胞既沒有死去,也沒有立即出現DNA損傷,而是變得不穩定。

這種不穩定就像一顆定時炸彈,在細胞分裂了多次后,可能問題才會顯現出來。而造成這種不穩定性的輻射劑量可能很小,甚至小于每年1毫西弗特的輻射劑量,而國際上的電離輻射安全標準也只是不超過1毫西弗特/年??墒牵淮螌π夭康腃T掃描,輻射量就達到10~15毫西弗特,X光照射的輻射量為3毫西弗特,還有人因為工作原因,長時間處于輻射較大的環境中,一年所接受的輻射可能高達20毫西弗特。如果小劑量輻射可能造成細胞基因不穩定是真的,那么輻射的傷害可能比我們想象得要大得多,甚至污染了人類的基因群,讓我們的后代出現缺陷或者疾病。

輻射面前的脆弱者

由于輻射帶來的不穩定性會在細胞分裂多次后顯現出來,所以,那些還處于分裂中的細胞最容易成為“受害者”。一個人一生中經歷的細胞分裂,大多數都是在生命的頭幾年或者青春期。因此,兒童和青少年更容易受到輻射的傷害。不過,像骨髓中負責制造紅血球和白血球的干細胞、腸道和皮膚中的干細胞,則會在成年后繼續分裂。另外,成年男性的會不斷產生,也是因為精原細胞會持續分裂。這些分裂中的細胞在輻射面前,也特別脆弱。除了分裂中的細胞以外,有些特定的基因可能也會讓細胞受到輻射后變得不穩定。英國牛津郡醫學研究理事會的科學家從4個人身上分別取出一些干細胞,并讓其接受輻射,結果在這些干細胞分裂了10~15次后,其中兩個人的干細胞所分裂的細胞出現了染色體缺陷,而另兩個人的干細胞所分裂的細胞一切正常。可能是基因讓后兩個人的干細胞受到輻射后仍能夠保持不錯的穩定性。

這樣一來,除了兒童和青少年,我們可能還忽略了許多易受到輻射傷害的成年人。例如,國際制定的輻射安全標準只是針對一般人來說有效,而對于一些基因上容易受到輻射傷害的人,遠遠小于安全標準的輻射劑量也可能對他們造成輻射傷害。

輻射真的如此可怕嗎

瑞典的可羅林斯卡學院發現,受到輻射的人類淋巴細胞所分裂的細胞會出現染色體缺陷;美國得克薩斯州立大學發現,受到輻射的人類細胞所分裂的細胞會出現染色體異常;意大利那不勒斯大學發現,受到X射線照射后的皮膚細胞所分裂的細胞有染色體問題。這些似乎都說明了,電離輻射會增加細胞基因的不穩定性,讓受到輻射的細胞在多次分裂后出現染色體異常。而細胞基因的不穩定性可能帶來很多可怕的后果,除了癌癥以外,還會造成嬰兒的先天缺陷、遺傳疾病、加速老化、免疫力低下等等問題。如果這一切屬實,那么因為核污染、醫療輻射或者工作環境輻射大等患病或者死亡的人數可能大大超乎我們的預計。

不過,很快有學者提出,這些都是細胞在實驗室中受到輻射后的結果,并不能說明活生生的人在受到輻射后也會出現相同的反應。英國國家放射防護局的研究者認為,低劑量的輻射會造成細胞基因不穩定的說法擴大了輻射的危害。從有關廣島和長崎原子彈爆炸的幸存者的研究來看,核武器造成的輻射并沒有導致細胞基因的不穩定性,即使有,也不能說明其能夠導致癌癥。

然而,支持輻射導致細胞基因不穩定的學者則認為,核爆炸幸存者受到的輻射和生活中長期累積的低劑量輻射本來就存在區別,前者沒有導致細胞基因出現不穩定,不代表后者也一樣。他們認為,英國國家放射防護局應該慎重考慮低劑量輻射對于健康的影響,甚至重新制定新的輻射安全標準。

小心駛得萬年船

對于低劑量輻射到底會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現在還沒有定論。支持方認為應該重視生活中的低劑量輻射,而反對方認為沒必要因此引起恐慌。不過,小心一些總是沒錯的,許多研究者自己便會盡量避免接受不必要的輻射。

鏈接:什么是電離輻射

電離輻射是指一切能引起物質電離的輻射總稱,包括α射線、β射線、γ射線、X射線、中子射線等。我們生活的環境中,電離輻射無所不在,例如自然環境中的宇宙射線,醫學診斷上用的X射線、核醫學用的放射性同位素試劑。雖然我們無法看到和感知電離輻射,但是它卻會對我們的健康造成影響。而非電離輻射,因為能量較弱,所以對生物活組織的影響被研究得也較少。但在生活中,非電離輻射已經被廣泛應用,例如微波爐、無線電波、手機、電腦等電器都帶有非電離輻射。非電離輻射到底會不會對健康產生影響,一直沒有定論。

例如,英國醫學研究理事會的一位研究者便拒絕接受牙科X光檢查,除非牙醫有足夠的理由說服他。他也不吃從愛爾蘭海中捕撈的魚,因為英國核電集團Sellafield公司曾在那片海域發生過核泄漏。最近,美國伍茲霍爾海洋研究所發現,日本福島附近海域中魚類所攜帶的放射元素水平在核電站事故發生一年后并沒有下降。這說明,福島核電站核泄漏產生的污染還在持續。也許,我們應該學習英國研究者的小心謹慎,對日本的海產品說“不”。

針對電離輻射的防范措施:

除了核污染,我們大多數接觸電離輻射的機會都來自于醫療診斷所使用的CT、X光射線、飛機或者地鐵安檢所使用的X光機器等。因為高空中有電離輻射,所以每次乘坐飛機我們會接受一些電離輻射。另外,大理石中可能含有放射性元素,所以裝修使用的大理石磚也可能存在電離輻射。應該盡量避免與輻射源接觸。

1.遇到核輻射威脅的時候最好的預防方法還是將自己處于相對隔離的環境,避免接觸核污染物。

2.出差或旅行時,如果可能,盡量選擇坐高鐵、火車,少乘坐飛機以減少旅行帶來的的宇宙射線輻射。

3.在醫院接受放射性檢查時,去正規大醫院,謹遵醫囑。

4.乘坐交通工具接受安檢時,手不要伸進鉛門簾里取包。

5.裝修時,不要大量使用大理石等天然石材,裝修完找檢測機構檢測下室內是否放射性超標。

針對非電離輻射的防范措施:

雖然我們還無法確定非電離輻射是否對健康有害,但同樣,本著謹慎的原則,應該盡量避免接觸。

1.通過在辦公室和家庭擺放綠色植物來減少輻射。

2.合理安排家用電器,用距離進行防護。

3.使用合格符合標準的電子設備。

4.孕婦盡量少使用微波爐、復印機、電熱毯,開了微波爐之后離開一定距離。

5.家周圍有變電站、發射塔的人,及時掌握居住環境電磁輻射數據,學會保護自己,必要時維權。

篇2

嚴謹整合出新標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此次整合將使國內的食品安全標準將與國際接軌,是我國食品安全建設的重要步驟;同時,有了更完善的國標之后,企業在生產食品時也有了可以全面參照的標準可依,監管者也就有了一把科學的標尺。

對此,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王竹天表示:“2013年以來,國家衛生計生委重點開展了對近5000項食品相關標準的清理工作,2014年,完成了208項標準的整合任務;2015年新審查通過304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草案。到2015年底,1000多項食品安全標準將基本制定完成,主要食品安全指標將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并適應中國膳食結構和食品產業國情?!?/p>

對于已經存在檢測方法不統一的問題,王竹天說:“目前在我國,僅僅是蛋白質的檢測方法,就有20多個不同的領域有標準規定,但事實上大同小異。2015年年底,食品安全標準整合之后,其它多余的食品安全標準將退出歷史舞臺。”

此外,為了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2014年,國家衛生計生委完成了96項重點、亟需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2015年上半年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鎘的測定》等1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截至目前,國家衛生計生委已累積公布49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僅如此,全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覆蓋面也在進一步擴展。截至目前,全國共設置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點2489個,覆蓋了全國86%的縣級行政區域。2014年以來,會同有關部門共監測食品樣品49萬份,食品相關產品1.3萬份,進出口食品1.9萬份,涵蓋種養殖、糧食收貯、生產和加工、銷售和餐飲服務、進出口等各環節。

此外,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組織部分省份開展中國居民食品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構建我國食物消費量數據庫等工作也將逐漸展開。

兒童食品標準未推出

近年來,中國市場上悄然涌現許多以兒童為主要消費對象的食品:兒童醬油、核桃油、兒童面……但是,因兒童食品引發的消費安全問題卻時有發生,“添加劑牛奶”“五毛零食”等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兒童食品安全標準始終是食品安全標準領域的一個熱點話題。

對此,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韓軍花表示:“我們的工作人員查詢了包括美國、歐盟、日本、巴西等地的食品標準信息,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有兒童食品標準?!?/p>

“中國針對3歲以下嬰幼兒有《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以及《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等,這些標準可以保障3歲以下孩子的安全?!表n軍花說。據悉,在中國,除三周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目前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相關標準。在產品上標注“兒童食品”只是商家的宣傳手段,這些產品質量只能按普通食品標準進行管理。

韓軍花說:“一些發達國家通過廣告、標簽或對學校周圍的限制對3歲以上的兒童進行保護。例如美國規定企業不能為高糖、高鹽的食品做廣告,以及校園周邊多少米之內不允許售賣小食品等?!?/p>

提到目前大眾比較關注的中國兒童食品多添加劑、多糖、多鹽、多油的問題,韓軍花表示:“2015年5月開始實施的新《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針對兒童飲食方面有了諸多調整,例如在《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1)的修訂過程中,膨化食品的含鋁添加劑被禁止使用,因為這類產品小孩吃得較多,這樣做使得兒童鋁的攝入量大量降低?!?/p>

據悉,在其他添加劑的標準制定方面,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也充分考慮到兒童群體身高、體重等特殊的耐受量。

韓軍花同時也強調:“在保障兒童飲食安全方面,最重要的是要引導消費者健康飲食的意識。例如中國衛生部門專門出過《中國兒童青少年零食消費指南》,把現有的零食分為3個等級,分別是‘可經常食用’‘適當食用’和‘限制食用’,家長可以參照此來給孩子購買零食,并給予孩子相應指引。此外,監管部門也應規范校園周邊環境,阻止不合規食品流入市場?!?/p>

黑名單將不斷更新

人們俗稱的“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單”即《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單》,是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單位在對原衛生部公告的6批《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清理、整合的基礎上制訂的,從2008年開始,“黑名單”陸續。

目前,我國已公布了食品中非法添加物“黑名單”64種。韓軍花表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正在重新清理整合新版非法添加物‘黑名單’及其配套檢驗方法,目前正在重新清理和討論‘黑名單’。預計新名單將于2015年7月對外公布。”

篇3

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安全因素被日益重視。穿戴在身上的皮革產品在穿戴過程中是否含有不安全因素難以判別,如甲醛超標、危險重金屬及過敏物增加等。按照實施的SN/T2191-2008《進出口皮革皮毛產品安全技術規程》、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有害物質限量》以及歐盟的指令及REACH法規,將規定的進出口皮革毛皮產品的安全技術要求,用于在我國出口銷售的皮革與毛皮產品[1]。雖然,皮革與毛皮制品的性質和檢測規則適用于監督抽檢的第三方檢驗,但是產品來自于皮革與毛皮制造企業,企業作為起點,應該根據自己產品檢測把關。監督抽查只是對產品驗收合格的一種復驗,其目的不在于評估產品總體質量水平,而在于發現不合格產品。目前我國還沒有對皮革產品實施強制認證,生產企業和商家可以依據企業的檢測結果或委托經國家認證的實驗室進行檢測證明產品合格。因此,皮革毛皮生產企業只要對生產產品的面料輔料合格工藝把關,選擇不含有禁用化學品的主輔材料。商品加工企業只要對各種來料進行控制,要求供應商提供檢驗合格證明,就可以獲得合格的商品。皮革毛皮制品安全標準的制定需要從最基本的安全性能入手,對有可能影響健康的有害物質加以限制,保證人體健康。我國的皮革毛皮安全標準制定與國外標志產品的要求不同,原則是充分考慮我國技術發展水平和產品質量因素,既能達到提高產品質量保護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目的,又能將成本控制在較低水平。皮革毛皮制品的安全標準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推薦性標準(SN/T2191-2008),是產品進入市場的必要條件。在產品進出口貿易時,國外有關皮革毛皮及紡織品的標準采取的要求更嚴格。近年來,因為“綠色壁壘”和“REACH”法規執行,都在不同方面(檢測上、索賠上)減少了皮革毛皮商品進入國際市場的機會。然而,無論國內還是國外的種種標準和法規要求,都是針對皮革毛皮在商品形成前或形成后的貿易期間的執行短暫時間域內。事實上,皮革毛皮制品并非只有短暫的生命周期。這些在制品或商品在存放、運輸、使用,甚至銷毀前都會出現變化。這些變化在表觀上的顯現(如色變、破損、硬化)或及時被檢出不合格,將直接導致商品交易的終止或使用的廢棄。如果這些變化是隱性的、緩慢的,即無法用消費者直接感官感受或及時檢測發現,往往就被忽略。經過大量化工材料加工獲得的皮革毛皮商品中一些化學指標無論是否影響健康,都必然存在一種“保質期”,這種保質期限幾乎由產品存放或使用的環境決定。通過光、熱、濕、汗、物理力等作用引起的游離基及pH變化,導致偶氮染料的、高分子材料降解碎片的產生,甚至游離甲醛、有機酚、六價鉻的出現或增加。因此,在商品貿易中,標準檢測往往只是一個“錄用前的體檢”。盡管在現行標準中有5項老化標準檢測(參照NF、EN、DIN、BS、ISO標準),但全部指向了顏色的變化,SN/T2191-2008、GB20400-2006主要也是對皮革毛皮商品使用前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技術指標進行檢測[2]。近些年來,出口或國內的皮革毛皮制品在存放及使用一段時間后發生腐蝕、接觸過敏等報道導致賠償也是不足為奇的??梢?,如何建立使用過程品質指標的標準(本文中稱安全標準),以保證皮革毛皮商品具有使用期安全是一個有意義也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2皮革毛皮安全標準是企業與市場的需要

皮革與毛皮一直被視為具有自然、便利、衛生、良好感官的上乘商品。對皮革工業及其使用者來說,使用前對成革安全測試可以達標,但使用過程中是否安全并不知曉。無論是制造者還是消費者都希望它們是一種耐用的材料,能長期抵御溫度、光、濕、汗及機械負荷等多變的環境,能符合高安全、耐用的商品。實際上,皮革及毛皮在加工,貯存及其商品在使用過程中,由于受內外因素的綜合作用而引起皮革物理力學性能和化學性質的逐步變壞,表現為折裂、硬化、變色、發霉等,最后喪失使用價值。實際中對制成的商品,要表明材料使用過程中安全性能的變化是不易的,也不現實的,制造者也無法提出保證。目前國內國外都還沒有相關法規判斷這一問題。因此,對現有的在制品及商品中所含的材料受環境影響可能發生的后果進行研究,使制造者與消費者都有安全的說明,才能真正地獲得雙贏。今天我國出口輕工產品能承受“綠色壁壘”和“REACH”法規的影響,而明天是否能承受更嚴格的法規還難以確定。國內外消費者對自己的健康的認識提高,消費者對自己消費的產品有使用安全的知情權也是合法的。在購買時要求制造者的使用安全承諾將會作為一種正常的社會現象在不久的將來出現。因此,產品使用安全性能已經不僅是簡單用技術經濟考量,在國內可能將是企業品牌的挑戰,在國際市場中也就成了對國家或企業的信任度的問題了。建立皮革毛皮安全標準,也是保障我國皮革工業順利發展和提高國際貿易準入的一種重要的技術儲備。

3安全標準涉及安全使用與舒適性

參照SN/T2191-2008、GB20400-2006標準及歐盟指令(2002,2003)、REACH法規等,將皮革毛皮部分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技術指標(有害芳香胺染料、游離甲醛、pH值、六價鉻、壬基苯酚(NP)、C10-13短鏈氯化石蠟、丙烯酰胺)以及干濕擦色牢度、異味、Ts、柔軟度、透氣透水汽性列為可變性指標,組合形成一個影響安全使用和舒適性能的指標體系。這個體系需要對皮革毛皮商品進行必要處理,進行處理前后商品的物理及化學特征區別的研究。將一些關于安全使用和舒適性能指標進行系統化評價,最終獲得皮革毛皮的安全標準。據資料查閱和行業報道,迄今為止,國內外還沒有研究皮革毛皮產品使用安全的質量標準檢測和相關方法。由于皮革毛皮的使用時間長,使用過程的變質導致部分使用性能下降實屬難免。然而,這種變質是否給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且值得深思。近30年來,我國皮革工業發展迅速,已形成世界皮革工業發展支柱。提升我國皮革毛皮產品品質與貿易準入,建立皮革毛皮的品質特色的標準勢在必行。以毛皮的使用安全性能為基礎,研究一套與使用安全與舒適性相關、受環境老化可變的有毒有害物質特征及化學指標十分必要。不僅可以延伸或強化SN/T2191-2008、GB20400-2006標準的使用,同時可以關注皮革毛皮通過環境老化后的有毒有害物質、物理性能的變化,也為皮革毛皮制品建立新的使用安全標準體系與檢測方法提供依據。通過探索這種安全性、舒適與環境條件的關系,有望對產品生命周期的品質標準化創建的突破。為產品品牌高端化與預防綠色壁壘做準備。

4國內外安全標準有待于發展

皮革毛皮制品中含有多種化學物質。目前國內外現行皮革毛皮及制品的老化檢測方法標準有13項左右(包括參照GB、DIN、BS、EN、ISO、NF、ASTM在內),紡織的有10項左右。盡管我國對于有毒有害物質限量技術指標標準目前有SN/T2191-2008、GB20400-2006標準,與國際上發達國家有關皮革毛皮及制品有毒有害物質限制的法規及技術標準比較有較大差距[3]。但是,所有的標準是對產品的基材使用前初始狀態下進行。這些老化檢測目均為產品品質的表征,如物理強度、色牢變化。同樣《皮革物理性和化學性取樣測試標準》中所有的采樣都是對產品的基材使用前初始狀態下進行。對于皮革毛皮產品標準的化學分析有百余項,如甲醛的各種標準就有多項《皮革.甲醛含量的化學法測定》,在測試方法上有分光光度法或液相色譜法。但是對于使用過程的化學指標的檢測在國內外幾乎沒見提及。為了保障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環境安全并與國際標準發展相適應。我國在對皮革毛皮及制品中有毒有害物質限量進行了新的標準化研究(SN/T2191-2008、GB20400-2006),其中參照美國、日本以及歐盟等發達國家的相關法規、指令和技術標準以及HJ507-2009《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皮革和合成革》技術標準,同時也結合我國目前皮革毛皮及制品生產企業的實際情況,增加了部分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有嚴重危害的項目,提出適合我國皮革毛皮及制品中應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質限量的技術指標。確定的皮革毛皮及制品中應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質項目為: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30mg/kg)、五氯苯酚(PCP)與2,3,5,6-四氯苯酚(TCP)(<5mg/kg)、六價鉻Cr(VI)(<3mg/kg)、游離甲醛(嬰幼兒<20mg/kg,直接接觸皮膚<75mg/kg,非直接接觸皮膚<150mg/kg)、富馬酸二甲酯(<0.1mg/kg)和全氟辛烷磺酸鹽<1μg/m2)。眾所周知,在皮革毛皮制造中,部分指標直接源于化學品的使用。而另一些指標,如一些氨基樹脂的使用或含甲醛物質的使用,在沒有經過環境的“考驗”測定與經過考驗后的測試結果是不同的。隨著物質文化豐富,出口貿易增加,國外對皮革毛皮產品的有毒有害物質、品質要求檢測將會不斷層出。將目前國內外已經認定的物質限量及品質指標進行分析,列出了一些在使用過程中可能產生變化的物質和感官指標,參照GB、DIN、BS、EN、ISO、NF、ASTM標準中檢測方法進行環境老化后的考察,探索一個真正可靠的產品使用特征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5結語

篇4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焊接變壓器一、二次繞組,繞組與外殼間絕緣電阻值不少于1MΩ,要求每半年至少應對焊機絕緣電阻搖測一次,且記錄齊全。

4、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5、電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篇5

1.在思想認識上尚存在著重罰款輕培訓的傾向。建筑施工企業在安全管理中罰款成為重要手段,以罰代管、以罰代培現象很普遍。有些項目部以務工人員是臨時的為由,不進行

培訓或僅簡單地宣布罰款事由代替安全培訓。

2.在培訓的目標規劃方面,缺乏前瞻性和針對性。盡管大多數企業每年都要制訂培訓計劃.且提交有關機構審議通過,看起來對安全培訓工作十分重視,但是,這種“年年歲歲花相似”的培訓計劃,往往隨著審批的結束而“沉睡”在檔案袋里,對全年培訓工作沒有多大的實際指導意義。尤其是不能根據施工進度的安排、施工人員上場情況隨時對培訓計劃進行適當的調整。

3.培訓模式和培訓內容比較單一,尚存在著理論脫離實際、搞“大一統”式培訓的弊端。一次集中脫產培訓,往往將幾個專業工種集中在一起上課,盡管培訓數量很可觀,但其效果甚微。尤其是對農民工的培訓存在著數量多效果差、人數多質量低等問題。

4.培訓方法上缺乏靈活性和生動性。目前,集中脫產培訓,是以課堂教學為主,以理論灌輸為主.缺少必要的案例剖析和討論活動,學員始終處于被動接受的角色:必要的輔助教學手段尚不完善,即便是有了電化教學設施,多數情況下也只是一種擺設,有的設施只是為了達標需要.達標過后即物歸原處或閑置不用。對農民工的培訓流于形式,或者干脆將其培訓由其帶班的工頭進行,而工頭在施工中重工作效率輕安全技能培訓的現象比較突出。

5.對培訓的考核及發證把關不嚴。培訓如由培訓部門自編教材、自己組織培訓、自己出題考試、自己組織批卷、然后上報領證,不管培訓效果如何,只要參加培訓,人人都可以過關。至于上崗后效果如何,很少進行回訪或跟蹤調查。由于對培訓質量缺乏嚴格的考核認證.

對培訓機構和受訓人員缺乏有效的雙向制約機制,“寬進寬出”、“高分低能”、甚至“只要交了錢就能拿到證”等現象難以杜絕.這是造成培訓流于形式的癥結所在。

二、系統化的培訓體系的建立

培訓、考核、使用、獎懲一體化的運行機制是安全培訓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保證。培訓是企業在用工制度、持證上崗制度等方面改革的基礎.而培訓質量是保證企業各項改革的關鍵之一。建立一個滿足建筑施工需要.適應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特點、開放的、良性循環的培訓體系,使培訓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確保安全培訓質量。系統化的培訓體系主要包括四個階段,即確定培訓需求;設計和策劃培訓;提供培訓;評價培訓結果。從而形成完善的PDCA循環。

第一階段,確定培訓需求階段。建筑施工企業首先應確定培訓的方針目標。建筑施工企業安全培訓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其中涉及到計劃、實施、檢查與評估、改進等諸多環節,只有確定了與企業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相一致的安全教育與培訓的指導思想才能實現企業安全教育系統的PDCA循環,才能確保安全教育和培訓體系的有效運行。

第二階段,設計和策劃培訓。建筑施工企業在設計和策劃培訓時,要在充分調研、反復論證的基礎上.根據不同的培訓目標、不同的培訓層次和不同的培訓對象,考慮培訓對象的崗位職責要求、專業技術能力、受教育水平、工作經驗、曾經接受過的培訓以及可承受風險等的因素.制定不同的有針對性的培訓教學計劃與大綱,選用實踐性和實效性強的教材,并在培訓過程中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因材施教。既要考慮學員的知識結構,又要考慮學員的技能提高,以便有效地保證培訓質量。

第三階段,提供培訓。在安全培訓中應認真貫徹按需施教、注重實效的原則。安全培訓工作的成績不僅是看辦了多少班,培訓了多少人,重要的是看所辦的班是否滿足企業需要、是否真有實效。實施培訓階段,要從師資隊伍、教材和教學方法等方面保證安全培訓的質量。

師資隊伍建設。建立一支既具備專業理論知識,又具備實踐經驗的雙師型教師隊伍,是開展安全培訓的基本條件,是培訓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和取得效果的根本保證。根據目前的現狀,繼續采用“專兼結合,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并注意取長補短。并加強教師能力訓練,以適應新形勢對安全培訓的要求。

教材和教學方法改革。在安全培訓中要重視培訓教學方法的研究與開發。以能力培訓為主線.傳授知識與培訓能力最大限度地相結合,使學員有效地把知識轉化為能力,并在保證培訓質量的前提下提高培訓效率,使學員在有限時間內獲得較多的有效的知識量,把以應用安全技術管理為主體的理論教學體系和以實踐能力培訓為目標的實踐教學體系緊密聯系起來。利用現代化的管理思想和音像、網絡等技術手段.采取豐富多彩的形式,開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安全培訓工作。同時.要加強培訓教師的現代化教學手段的應用能力,使他們在培訓中充分利用資源,精心組織,以不斷提高培訓效果。

第四階段,評價培訓結果。建筑施工企業安全培訓質量的高低.最有說服力的是上崗后的表現和產生的效果,是用人單位的口碑。因此,安全技術培訓,不僅要注重理論上應知應會的考核,更要注重現場操作中應知應會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核,并作為對培訓部門工作業績考核和獎懲的重要依據,以此增強其責任心和壓力感。要把安全技術培訓質量作為職工競爭上崗、優化組合的基本條件,并與技師評聘和個人經濟收入直接掛鉤,即便是相同工種.也要視技術素質的差異和勞動貢獻的不同,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向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這樣,才能真正調動職工學習運用安全技術知識的積極性。

三、堅持五個結合。促進安全培訓質量提高

建立安全培訓體系時,要注意五個結合,更好地保證培訓質量,即:

l.培訓計劃的制訂和培訓內容的安排,要與現場條件和隊伍素質狀況的實際相結合。安全培訓目標和計劃,必須根據企業對職工知識與技能的要求而確定.突出重點和關鍵環節。以崗位應知應會為根本,以提高現場操作技能為核心,在較短的時間內.使受訓人員掌握現場崗位操作的基本要領和對突況的應變能力。

2.知識教育與安全意識教育、專業性培訓與綜合性培訓相結合。以專題業務培訓為主線.將企業現狀、戰略決策、奮斗目標、主要業績、重點工作、突出問題等內容作為培訓的公共課程講授到位,將法律法規常識、職業道德規范等內容穿插其中。通過短期培訓,使職工思想觀念明顯轉變,效忠企業意識明顯增強,業務技能明顯提高。

3.安全理論培訓要與事故案例教育相結合。從以往發生的各類事故教訓來看,職工安全技術素質低、自保意識差和違章作業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由于絕大部分農民工只有初中或小學文憑,對于枯燥的理論教學,既不感興趣,也缺乏理解能力。但他們有在施工現場的實踐經驗和親身感受。因此,搞好案例教學是理論聯系實際的好方法,通過生動的案例討論分析,變灌輸式為啟發式教學.使學員能夠記得牢,達到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目的,從而起到強化培訓效果的作用。

4.安全技術知識培訓要與法律常識培訓相結合。隨著新技術、新工藝、新裝備、新材料等

的不斷推廣應用.安全生產知識陳舊的周期大大縮短,只有不斷地培訓,不斷地提高專業素質和崗位技能,才能適應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需要。同時.隨著《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施工規范等的頒布實施,從業人員法律意識的增強,安全培訓既要注重技術業務知識的“充電”,又要不斷提高全員的安全法律法規意識。

篇6

關鍵詞: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模式

為了有效保證建筑工程建設的安全性,實施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非常必要。在建筑安全上健全法律、法規,并對施工現場安全提出相關要求。施工安全技術主要包括腳手架、土方及模板等工程建設,這些方面的施工需要做很多準備工作,有必要對建筑安全問題加以考慮,因此,目前我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正在探索標準化的管理模式。

1建筑企業安全標準化管理問題

1.1安全標準化管理不徹底

在完善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過程中,多數情況下均為針對施工過程展開的安全標準化建設,這一階段的標準化建設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目前我國建筑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一定提高。但是建筑安全標準化體系具有全過程、系統性等一系列特點,必須站在全生命周期角度來構建體系,具體來說,應該從項目立項、勘察設計及工程運行等方面制定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細則,對建筑工程全過程安全標化體系進行完善。

1.2建筑安全管理中標準化體現不全面

從標準化的角度來看,我國目前頒布了《標準化法》等相關指導性法律法規,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但是縱觀當前標準化建設情況,并未將標準化辦法和建筑安全管理完好的結合在一起,缺乏系統性標準化條例,同時對于全過程中涉及到的安全管理及技術方案制定等相關問題,也沒有得到約束和規范,沒有對其展開全面的論證。此外,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制定及完善等工作還沒有完成,其中存在大量的缺陷和不足。

1.3新變化帶來新要求

隨著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領域中出現了很多新方法、新工藝及新材料,這無疑為建筑安全標準化帶來了極大的挑戰,這種情況下現有的建筑安全標準化體系遠遠不能使這些要求得到滿足。例如高層建筑中大體量混凝土澆灌、大跨度鋼結構的運用等施工技術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發展,但是建筑安全技術卻始終比較落后。所以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建筑安全標準化體系建設過程中始終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還需要從不同階段、不同方面,對安全標準進行編制。

2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構建

2.1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特點

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必須貫穿于整個建筑施工全過程中,從工程準備一直到竣工完成,各部門都要充分重視項目工程的安全性,具體來說,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特點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展開分析:

2.1.1系統性

國家針對建筑施工安全頒布了很多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標準,建筑企業也紛紛結合自身情況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規定及章程,此外,在具體項目上還設置了安全部門,編制了相關安全管理辦法。從國家、行業到企業均頒布了項目安全施工規定及辦法,由此來看,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管理體系。

2.1.2復雜性

建筑工程建設過程非常復雜,涉及到了很多部門,需要不同部門之間進行配合與寫作,從施工管理的角度來看,施工過程中涉及到了焊接、腳手架及木工等項目工作,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有必要對這些工作進行分析與檢查,最后制定出完善的標準。

2.1.3變化性

建筑施工現場的自然及社會條件經常會出現比較大的變化,這些變化一旦出現將會對項目造成巨大影響,從而對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因為建筑工程施工過程比較長,其勞動條件也比較差,隨著季節的不斷變化,其安全保護措施也需要隨之改變。

2.1.4全面性

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內容非常廣泛,不同項目階段都需要將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從“人、物、管理”角度著手展開標準化管理工作。①現場人員行為的標準化是指施工人員的作業活動應符合安全操作規程;②現場機械與材料等的安全標準化;③建筑項目不同層次安全管理行為的標準化,從企業領導到部門經理,再到安全部門部長、施工隊負責人等。

2.1.5長期性

安全標準化管理辦法應在不同部門、施工隊中進行宣傳,主要以預防為主。一般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周期都比較長,不同工種之間切換也比較多,因此,人員變更非常頻繁,需要項目人員對其展開安全標準化管理教育,教育過程不能是暫時的,也不能間斷,應該從工程開始一直到竣工才能結束。

2.2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的構建

2.2.1組織機構標準化管理

項目經理應對工程項目安全標準化管理全面負責,安全保證體系負責人、技術保證體系負責人等必須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樹立安全管理意識。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需要在各項規章制度基礎上,結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制定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并制定各級安全人員職責,以保證項目目標的順利實現。安全保證體系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應做好施工管理工作中的管理、組織及協調等工作,并貫徹執行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細則。項目技術負責人對項目安全技術負有直接責任,參加安全生產監察,從技術上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意見。

2.2.2現場施工標準化管理

①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化。為了提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標準化管理的任務和目標,應結合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建筑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現場施工管理細則;②現場管理標準化?,F場入口處應設置平面布置圖,明確劃分辦公區、施工區、生活區等,在主要通道設置不同安全警示牌,有觸電危險場所標識應使用絕緣材料制作;③臨時設施管理標準化。臨時宿舍建設必須滿足消防及環保要求,室內用品及設施應擺放整齊,食堂、洗浴間等設施應滿足要求,現場應配備藥箱、繃帶等急救器材?,F場各種機械、材料應按照施工平面圖布置,不同類別應分區堆放,存放材料場地應平整,現場材料應結合材料特點采取保護措施。

2.2.3安全防護標準化管理

在開始施工之前,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書,編制臨時用電祖師設計,針對施工現場用電區域進行維護。項目建設中使用的懸挑平臺、腳手架及防護網等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布設,此外,建筑外側應結合規范掛上安全網進行封閉,高空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通道口、電梯井口及樓梯口等位置,應結合具體情況設置防護棚、防護門及防護欄桿等,必要時還要加裝安全網,并設置標識起到提醒的作用。必須拆除或改變安全防護設施時,經過施工負責人同意以后,應提前將替代安全措施做好,在作業完成以后立即將安全防護措施恢復。

2.2.4安全信息標準化管理

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體系在運行過程中需要信息在各層面上進行交流,因此,安全信息管理在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中起到了基礎作用。為了保證信息的可靠性和系統性,從工程開始就應該制定出全面的原始記錄標準,同時,還要制定安全信息分析方法,逐級建立安全資料崗位責任制。施工現場安全資料應對著工程項目的進度進行同步收集與整理,一直保存在工程竣工完成。工程安全工作負責人主要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工作,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的收集與整理應安排專人負責。

2.2.5評價機制標準化管理

評價機制主要包括項目安全管理的綜合考核、機構運行有效性考核、安全檢查及監督的考核等方面內容。項目安全管理評價應由建筑企業來完成,定期向企業上交安全管理方案,企業組織安全專家展開審查,并對項目現場檢查項目展開安全管理,結合項目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提出表揚或者批評。

3結語

綜上所述,安全目標是建筑工程項目中的重要部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不僅與項目人員及財產安全相關,同時也直接決定了項目是否能順利完成。當前我國建筑安全管理中還缺少有效辦法,安全管理效果也不理想,安全標準化的提出正為這一問題的解決提供了有效途徑。本文構建了建筑安全標準化體系,雖然在一些項目中取得了成功,但是對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來說,還需要進行進一步分研究和探索,加強對項目全過程安全管理體系的研究。

作者:林駿 單位:福州市臺江區建設投資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1]步向義.對我國建筑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管理體系和模式的探索研究[J].建筑安全,2010(9):13~15.

[2]畢遠志,姜晨光,孫若昕,張進.建筑施工現場安全信息定置管理技術研究[J].中國安全生產科學技術,2010(5):118~123.

[3]劉曉峰.以標準化建設為抓手全面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J].工程建設標準化,2014(5):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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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深入研究檢修安全標準化管理方法發展歷程的基礎上,從安全管理標準、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工作標準三個方面總結了檢修安全標準化的內容和做法,進而從檢修作業前、檢修作業中、檢修作業后提出了相關的檢修安全標準化管理的有效措施。

【關鍵詞】

水電廠;檢修;安全標準化;技術探討

1前言

目前,國內現役的水電廠存在兩種檢修模式:一種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之前的傳統水電廠,自身擁有檢修隊伍,配備相應的檢修人員,對電廠設備設施進行檢修;另一種是九十年代后建設的新型水電廠,為了節約成本,一般自身不設立專門的檢修隊伍,如有檢修任務,大都采用招標方式,將檢修作業發包給其他檢修單位進行。針對這兩種檢修模式在安全方面存在的利弊,深入的對水電廠檢修模式進行研究,制定一套安全、標準的檢修規范是非常必要的。

2檢修安全標準化管理方法的提出

傳統水電廠大部分是計劃經濟時代建設的,自身設有專門的檢修隊伍,各工種配備比較齊全。雖然其檢修管理模式比較成熟,但是在實際工作中也暴露出了很多弊端。首先,水電廠檢修隊伍一般會有多個分支機構,各機構之間存在利益和沖突,所以在檢修過程中,往往不能全力以赴,甚至導致消極怠工,易發生安全事故。其次,各分支機構的職責劃分非常細致,而且工種比較單一,所以,當有檢修任務時,各分支機構都要派相應工種的員工去參與任務,造成人員管理難度加大,同時多人交叉作業也容易引發意外事故。九十年代之后建設的水電廠,大部分沒有設立自己專門的檢修隊伍,當有檢修任務時,往往采取發包委外的形式。這樣的檢修管理模式同樣存在些許弊端。首先,水電廠對外委的檢修公司不能做到知根知底,為了節約成本,選中的檢修公司可能并沒有相應的資質,這樣檢修過程中沒有安全保障,時常會發生安全事故。其次,中標的檢修公司對水電廠的工作環境不熟悉,如果水電廠不能認真組織檢修單位全面的了解設備,編制的安全措施往往存在漏洞,會埋下潛在的事故隱患。再者,由于水電廠和檢修單位人員之間比較陌生,溝通不夠到位,在檢修過程中,容易產生疏漏,釀成事故。綜上所述,無論是傳統的水電廠,還是新型水電廠,都應加強對檢修作業安全的管理,制定周密和嚴格的安全技術標準,實現安全標準化管理,杜絕事故的發生。

3檢修安全標準化的內容和做法

對檢修實行安全標準化管理,是為了預防事故發生,優化檢修秩序而提出的,具體是指對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問題制定一系列的標準,檢修人員務必依據標準進行作業。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安全管理標準、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工作標準。

3.1檢修安全管理標準

人具有主觀能動性,每名檢修工作人員對檢修工作的認識程度都有所不同,檢修安全管理標準化正是在對人員的管理層面制定的標準要求,其監督和規范的對象是檢修工作人員。安全管理涉及水電廠的生產、設備、環境、信息等各個方面,因此,必須按照正規程序設置專門的組織機構指導和開展工作。為了確保其能順利行使職能,單位應當任命合適的工作人員,避免在工作期間經常出現人員變動,影響組織機構對安全工作管理的連續性。此外,為確保檢修過程中信息流通順暢,還應設置固定的信息傳遞渠道,比如在廠內局域網設置OA工作平臺,以便電廠和檢修單位雙方進行溝通,協調。要保證檢修過程的安全,還要做好貫穿整個過程的培訓工作,使檢修人員明確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措施等。

3.2檢修安全技術標準

檢修安全技術標準是為了防止在檢修過程中發生觸電、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而設定的技術性標準,是檢修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為了確保檢修安全,水電廠主管安全、技術、設備的部門應當聯合檢修單位對設備和現場環境進行危害辨識和風險分析,共同制定防控措施,并且在開展每一項檢修工作之前,都應給出統一的規范性標準。危害辨識有很多種方法,比如觀察現場、查閱相關記錄、分析工作條件、檢查設備性能等等。在識別過程中,要考慮到作業場所內所有人員的行為活動和設施狀態,單一的方法并不足以全面辨識其存在的危害,必須綜合多種方法同時進行。風險分析和控制是安全技術標準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風險分析采用的標準必須是科學實用的,在技術上可行,在應用中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對于需上硬件設施、進行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風險,可采用“目標-管理”方案;對于經常性的,不需要上硬件設施但需要重新制定或修訂作業程序的,可采用“運行控制”方案,例如,工作審批時制定工作票、審批表,監督檢查時制定安全檢查表等。

3.3檢修安全工作標準

檢修安全工作標準是針對檢修單位各崗位所作的具體規定,包括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檢修應達到的目標等等,其制定的根據是GB26860-2011《電業工作安全規程》等國家或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行業準則,目的是杜絕違章指揮和違規作業,以確保檢修安全。例如某處需要電源接線作業,作業前由專業負責人對檢修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使檢修人員明確檢修時存在的危險因素,辦理用電作業票之前,檢修負責人要到現場進行確認,工作中做好聯互保,監護人不得隨意離開等等。

4檢修安全標準化管理的實施

如要在水電廠檢修中順利推行安全標準化管理,應編制一套完整的管理手冊和作業文件,其中應包括應急預案、作業指導書、工作票編制方案、安全操作規程、日常檢查表等,對工作起到指導和約束作用。具體到現場檢修工作中,還應做到如下幾點:(1)檢修作業前,由點檢崗位和檢修單位共同對設備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和探討,制定完整的檢修方案,報上級主審部門逐級簽字審批。確定檢修和監護人員后,要對其進行相關教育,使其明確相關標準并自覺執行。(2)檢修過程中,生產單位和檢修單位要勤于溝通,避免單方面蠻干。要有專人對工作進行檢查,對未達到安全標準的,及時通報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檢修人員及時改正。(3)檢修任務完成后,水電廠和檢修單位要共同對項目進行驗收。事后,雙方要總結檢修過程中各項安全標準的執行情況,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對安全標準化管理不斷提升和完善。

5結語

隨著社會發展,我們對安全工作不斷提出更高的要求,水電廠檢修時只有嚴格實行安全標準化管理,才能確保員工安全,獲得效益的提升。

作者:黃曉明 單位: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檢修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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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標準工作

一是重點做好食品安全標準清理整合工作。2013年全面清理現行近5000項食品標準,2014年在標準清理結果基礎上,全面啟動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重點解決我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存在的交叉、重復、矛盾的問題。為做好標準整合工作,我委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李斌主任為組長的整合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部門協調會商,解決標準整合中的重大政策性問題;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整合工作方案(2014年~2015年)》,明確了標準整合原則、方法和具體安排,落實標準整合項目工作任務;成立由37名相關學科領域權威專家組成的專家技術組,做好技術把關,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承擔標準整合的日常技術工作。二是加快重點和缺失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修訂,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目前已制定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429項。三是不斷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管理和企業標準備案管理,組織編寫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工作程序手冊》,拓寬公眾參與和標準征求意見的渠道、方式,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組織管理,做好審評委員會換屆工作。四是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標準的生命在于執行。制定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規范》,及時了解標準實施情況,組織起草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跟蹤評價技術指南》,加強對標準跟蹤評價工作的組織管理和技術指導,推進標準的貫徹實施。

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

著力加強風險評估制度和組織機構建設,開展食品安全風險優先評估、應急評估、食物消費量調查,打牢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基礎,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科學支撐。已經完成30多項優先評估和應急評估項目,2013以來相繼在部分省份啟動了居民食物消費量調查工作,系統研究中國人膳食暴露和消費結構。及時修訂、完善新食品原料等安全性審查制度,加強源頭把關,印發了《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嚴格規范安全性審查的程序。制定食品安全相關產品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加強評審專家庫及專家管理。2013年共審查通過了新食品原料18種,食品添加劑新品種37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8種。完成了食品包裝材料清理工作,公布第三批258種食品包裝材料用添加劑名單。

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并組織實施國家年度風險監測計劃。在2142個縣區設置食品污染物監測點,2013年共監測42萬件食品樣品、涵蓋307項各類監測指標,獲得監測數據493萬個。監測結果表明,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定并不斷向好,其中,乳制品、面粉等食品中真菌毒素和微生物等污染情況趨于好轉,獸藥濫用以及非法添加情況有所遏制;同時監測也發現了因環境污染、生產環節控制不嚴、以及違法使用非食用或禁用物質等導致的食品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食源性疾病防治,在全國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1600余家。全年共接到食源性疾病暴發事件報告1001起,救治患病人數14413人。監測顯示,化學性因素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有下降趨勢,致病性微生物仍然是主要病因,賓館飯店、食堂等集體供餐場所是主要暴發場所。此外,誤食有毒動植物和毒蘑菇中毒是主要致死原因。

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體系,強化能力建設。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分中心建設,在全國32個省級疾控中心加掛“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省級)中心”牌子,作為國家風險監測的省級核心技術機構,同時確定6家有條件的機構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比實驗室”。啟動地市級疾控機構風險監測設備配置項目,改善監測條件,加強人員培訓和質量控制,不斷提升監測水平和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國務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食品安全標準方面。一是落實食品安全標準整合方案,通過2014~2015兩年的努力,使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框架、原則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基本一致,主要食品安全指標設置和控制要求符合國際通行做法并適應中國膳食結構和食品產業國情。二是制定公布新的食用植物油、蜂蜜、糧食、包裝飲用水、調味品等一批重點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一步滿足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和產業發展需要。三是開展對《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重點標準的跟蹤評價,掌握標準執行情況,分析標準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收集監管部門、行業、消費者等各方意見和建議,為標準修訂提供依據。四是改進標準宣貫和服務工作。近期正在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關于加強食品安全標準宣傳和實施工作的通知》,共同做好食品安全標準宣傳教育,推動標準貫徹實施。同時,為方便各方查詢和使用標準,開發了食品添加劑標準查詢軟件,將于近期在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和我委網站開通啟用。

(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方面。一是強化評估工作的規范化建設,加強風險評估制度的頂層設計,完善配套工作規范。二是夯實評估科學基礎,有計劃推進食物消費量調查和總膳食研究、毒理學計劃工作,加強數據共享機制建設和評估方法學研究。三是加強能力建設,繼續細化年度風險評估計劃的同時,著手制定我國2016~2020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規劃。逐步建立以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為龍頭,部門、相關科研院所和地方具備能力的技術機構為支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四是強化風險交流和科普性宣傳,發揮風險評估結論在食品安全科普宣傳中的引導作用。五是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國際交流,積極參與國際食品法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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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競合;共犯;中立行為

中圖分類號:D 9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8-3758(2012)04-0351-06

從前些年的蘇丹紅、瘦肉精豬肉、致癌茶油、劣質奶粉到近幾年的三聚氰胺、植物奶油、有毒大米,頻發的食品安全事件強烈刺激著國人的神經。不法奸商的行為,不僅對消費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形成嚴重威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而且在國內外輿論上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隨著2009年2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的頒布,1997年刑法關于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規定已經不合時宜,為此,《刑法修正案(八)》將原刑法第143條中的“不符合衛生標準”修改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學界認為,從“食品衛生標準”到“食品安全標準”,雖然只有兩字之差,卻折射出中國對食品安全法律保護更深層次的思考,因為“安全”顯然比“衛生”具有更深的含義和更高的要求口]。認真詮釋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僅因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了諸多改動,而且因為理論界對這個罪名本來研究得就很不夠,導致實踐中適用的混亂。因此,重新詮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對于打贏食品“保胃戰”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界定

《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三)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四)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制品;(六)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七)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八)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九)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十)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十一)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食品?!?/p>

很顯然,第一項關于“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以及第五項關于“毒死”的規定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包括了有毒、有害的食品。但理論上普遍認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與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之間是一種對立關系。例如,有刑法教科書指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與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主要區別在于:“(1)食品的特點不同。前者食品是摻入了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后者也可能使用了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如魚、肉、植物油等)但并未摻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行為不同。后者是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前者則是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3)結果要件不同。后者法律規定以‘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為要件,而前者無此要求”。其實,既然有毒、有害食品也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兩罪之間就不是一種對立關系,而是一種競合關系;符合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構成要件的,也必然符合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構成要件。不過,雖然兩罪之間存在競合關系,生產、銷售的對象是有毒、有害的食品還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關系到案件的定性,進行合理區分還是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

實務中,認定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以前的罪名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的典型案例如下:

(1)被告人收購病豬或病死豬多頭,經加工后予以銷售。經送重慶市衛生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疫鑒定,該批豬肉中含有對人畜有害的致病性微生物,確診為病死豬肉,屬于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可能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人體嚴重食源性疾患,屬于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對被告人定罪量刑(案例1)。另一案件中,村民的肉豬因患W疫病,由防疫部門工作人員對病豬用敵敵畏原液作肌肉注射毒死后埋葬。被告人得知有死豬后,將死豬挖出出售。浙江省公安廳作出物證檢驗報告,結論是加工后的豬肉松中含有敵敵畏農藥成分。法院認為,被告人明知患W號病被捕殺的死豬是有害物質,而割肉銷售予以生產食品,其行為足以造成消費者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案例2)。在案例2中,為何被告人明知是有害物質而沒有被認定為生產、銷售有害食品罪呢?筆者認為,被告人的認識實際上僅停留在系病死豬的層面上,并不知道病豬是用“敵敵畏”這種有毒物質注射致死,因而行為人的認識內容限于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而沒有認識到是有毒、有害食品。故法院的判決結果雖然正確,但說理不夠妥當。

(2)被告人為了使自己制作的“燒雞”等肉制品顏色好看便于出售,而從他人處要來約250克含有亞硝酸鹽的“硝”作為護色劑在制作肉制品時添加使用。被告人在制作燒雞時不慎將150克“硝”掉人妻子和面的水盆中,妻子不知情而用被污染的水和面用于制作“格拉條面”后出售,導致57人在食用該面食后出現不同程度的亞硝酸鹽中毒,其中54人因病情嚴重入院治療。法院認為,被告人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案例3)③。另一案件中,被告人未經工商和衛生防疫部門登記,即生產、加工熟牛肉片。被告人將自己加工、未經衛生檢疫、亞硝酸鹽含量超過規定衛生標準的熟牛肉片拿到火車上出售,導致多人出現頭昏、嘔吐、無力等中毒癥狀,經搶救脫險。經刑事科學技術檢驗,每千克牛肉含亞硝酸鹽為195毫克,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肉制品亞硝酸鹽殘留量不得超過每千克30毫克的標準。法院認為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案例4)。還有一起亞硝酸鹽中毒案件,被告人為使所加工的熟食顏色好看、便于銷售,多次在加工過程中加入非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致2人食物中毒,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被遼寧省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案例5)⑤。在案例3中,若含亞硝酸鹽的“硝”是禁止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劑,則應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例4中,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添加了禁止添加的食品添加劑,所以僅成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案例5中,由于被告人添加了禁止添加的非食品添加劑亞硝酸鹽,認定成立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正確的。

(3)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在知道河豚魚有毒的情況下,還將河豚魚加工后銷售給在其飯店進餐的顧客,致使4人中毒,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被告人辯稱不知道河豚魚有毒。法院認為,被告人從事個體飲食行業,明知河豚魚是法律禁止出售的有毒食品,屬《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的禁止出售、加工之列,但為了獲取非法利潤,對可能危害社會的結果,卻放任自己的行為向顧客加工銷售,給社會造成潛在危害,其主觀方面是故意的。一審法院以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二審法院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案例6)①。既然是有毒食品,被告人又明知是有毒食品,被告人具有了抽象危險性認識;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只需行為人認識到存在抽象危險,可為何二審改判為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呢?不得而知。筆者認為,一審法院以銷售有毒食品罪定罪是正確的。

(4)被告人明知作為食品添加劑的亞硝酸鈉須限量使用,仍在生雞肉串腌制過程中過量添加亞硝酸鈉并進行銷售,導致4名兒童食用后出現亞硝酸鹽中毒癥狀并住院治療。經鑒定,涉案肉串中亞硝酸鈉含量為9940 mg/kg,屬嚴重超標。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定罪處罰(案例7)。有的食品添加劑過量添加往往會對人體有害,作為食品行業從業人員,理當知道這一點。筆者認為,被告人過量添加食品添加劑導致中毒事故,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定罪處罰是正確的。

(5)被告人生產、銷售鹽水鴨、鹽水鵝、爪翅等熟菜,導致16人中毒。被通知停止銷售后,還僥幸認為當日制作的鵝肉不會有問題而繼續銷售,導致中毒人數進一步增加。經檢測,認定事故是由于食用溶藻弧菌所污染食品引起的。造成食物被污染的主要原因為:燒煮過程中交叉感染;無紗門、紗窗,導致空氣污染和蒼蠅叮爬污染;盛裝容器、用具的消毒不嚴;銷售時間過長。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定罪處刑(案例8)。筆者認為,本案完全是因為衛生條件差等原因導致中毒事故,法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定罪是正確的。

(6)被告人明知“荔華”乳粉沒有三聚氰胺檢測報告,超過保質期限并有結塊、出蟲現象仍將該乳粉摻混進自己公司生產的乳粉中加工生產。銷售前抽取樣本送市質檢部門質檢,在獲取市質檢所的三聚氰胺檢驗合格報告后予以銷售。售出的奶粉被檢測出三聚氰胺超標。法院認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公訴機關指控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但是被告人所生產、銷售的食品是否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公訴機關并未提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鑒定結論,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不能成立(案例9)。被告人在銷售前特意進行了三聚氰胺檢測,顯然不屬于明知系有毒、有害食品而銷售,而不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然而,被告人明知奶粉出現了結塊、出蟲等現象,雖然進行了三聚氰胺檢測,但應該知道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即便沒有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鑒定結論,法院也能根據案情和《食品安全法》第28條第(四)項關于“霉變生蟲”的規定,作出“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判斷,不應機械適用司法解釋而架空刑法規定(刑法條文本身并沒有規定必須經過省級衛生部門鑒定)。

(7)將工業用鹽冒充食鹽銷售,有的法院認定為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有的法院認定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筆者以為,工業用鹽因對人體有害而不能食用,將工業用鹽冒充食鹽銷售,應認定為銷售有害食品罪。

(8)被告人將工業用豬油(其中部分被有機錫污染)冒充食用豬油賣給食用油經銷商批發零售后致1002人中毒,其中3人中毒死亡,57人重度中毒。法院認為,被告人林烈群多年經營工業用豬油,明知工業用豬油是一種工業原料而非食用豬油,被人食用后會危害人體健康,卻為了牟取暴利,將大量工業用豬油冒充食用豬油批發給被告人何華平等人銷售,其行為構成銷售有害食品罪。但鑒于被告人林烈群并不知道其以食用豬油出售的這批進口的工業用豬油已被包裝桶上的有機錫污染,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何華平等人多年經營食用豬油,其明知自己所購進的豬油沒有食品衛生檢驗合格證,且盛裝豬油的容器上未標明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內容,卻為了牟利而予以銷售,造成嚴重后果,構成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案例10)。筆者認為,由于食用油經銷商不知所銷售的是工業用豬油,只是明知系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而銷售,法院以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定罪是正確的。

(9)自2011年3月以來,在公安部統一指揮協調下,一舉搗毀了一個集掏撈、粗煉、倒賣、深加工、批發和零售等流程于一體的分布在山東、河南、浙江等地的“地溝油”生產、銷售網絡。8月10日浙江省寧海縣檢察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批準逮捕了柳立國等11名犯罪嫌疑人(案例11)?!暗販嫌汀彪m然可以作為生產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由于含有多環芳烴等多種有毒物質,其中有相當部分具有高致癌性,顯然不能食用而屬于有毒、有害“食品”,檢察院卻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批準逮捕,明顯是因為沒有分清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與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地溝油的行為應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綜上,實踐中對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與有毒、有害的食品的區分顯得十分混亂。筆者歸納出幾點結論:①對病死豬肉進行加工銷售的,應評價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但對于用毒藥(滅鼠藥、敵敵畏等)毒死后加工銷售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②添加非食品添加劑(如含亞硝酸鹽的“硝”)加工食品后銷售的,應評價為生產、銷售有毒、有毒食品罪,而過量添加食品添加劑的,應評價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③因為沒有安裝紗門、紗窗等衛生條件差或銷售時間過長等原因,導致食品含有對人體有害的某種細菌,以及出現了結塊、出蟲等現象仍進行加工銷售的,應評價為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④明知是未標明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等內容,沒有檢驗檢疫合格證,仍進行銷售的,應評價為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⑤將非食品冒充食品出售(如將工業用豬油冒充食用豬油、工業酒精冒充食用酒精、工業用鹽冒充食鹽),以及明知有毒、有害(如河豚魚)還加工銷售的,應認定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二、“足以”的含義

從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條文表述看,“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是成立該罪的條件。無論理論還是實務中,均以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偽劣商品解釋》)第4條的規定進行“足以”的判斷。該條規定:“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機構鑒定,食品中含有可能導致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的超標準的有害細菌或者其他污染物的,應認定為刑法第143條規定的‘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睂嵺`中過于機械地適用該解釋規定。如案例9中,法院認為,“四被告人所生產、銷售的食品,是否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公訴機關并未提供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機構鑒定結論,故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犯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不能成立”。該案中,加工的奶粉已經出現了結塊、出蟲等現象,根據《食品安全法》第28條第(四)項關于“霉變生蟲”的規定,顯然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就因為沒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的鑒定結論而否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成立。筆者認為,法官對“足以”應根據食品的性質、狀況、保質期限、添加的材料等因素進行獨立的判斷,相關部門的鑒定結論只能作為判斷的參考,而不能拱手讓出審判權,完全依賴于相關部門的鑒定結論定案,正如法院不能直接根據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交通肇事罪一樣。

關于“足以”的定位,一方面理論界以“足以”的規定為依據認為本罪屬于具體危險犯或危險犯,另一方面又認為本罪屬于選擇性罪名。刑法理論通常認為,危險犯是相對于侵害犯(實害犯)而言的,而危險犯又可以進一步分為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所謂具體危險犯,是指必須存在結果發生的具體性危險的犯罪(未遂犯也可謂具體危險犯);而抽象危險犯,是指類型性存在危險的場合或者說存在擬制的危險的場合。具體危險犯中的危險需要司法人員根據行為當時的情況進行具體判斷,認定行為具有發生侵害結果的緊迫(高度)危險,而抽象危險犯中的危險不需要司法上的具體判斷,只需要以一般的社會生活經驗為根據,認定行為具有發生侵害結果的危險即可。很顯然,若認為本罪是具體危險犯,就得不出本罪屬于選擇性罪名的結論。因為若只是生產了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而未銷售,除非食品本身具有核輻射性(可能危害到廠區周圍的居民的健康),否則不可能已經對消費者的生命與健康形成了具體的、緊迫的、現實性危險。而實踐中,雖然存在僅生產有毒、有害食品而定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例,卻未見單獨定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或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的案例。這充分說明,僅生產而未銷售的不可能已經形成具體性危險,若堅持認為本罪屬于具體危險犯,就不能還認為本罪屬于所謂選擇性罪名。

到底該如何對“足以”進行準確定位呢?筆者認為,立法者之所以對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規定要求“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而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作類似要求,只是因為,向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本身就說明生產、銷售的對象具有相當的人體危害性,而對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若不以“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對食品的性質進行限制,必然導致處罰范圍過廣。例如,餐館飯菜中掉入一根頭發或者飛進一只小蟲而不符合安全標準,就有可能作為犯罪處理。換言之,“足以……”只是對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性質的要求,或者說是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程度的要求;是為了限制刑事處罰范圍而設,并非表明本罪是具體危險犯、構成本罪以形成現實性的具體危險為條件;只要對象具有這種性質,即便只是生產了而未銷售,也已成立本罪(而且是既遂),有必要作為犯罪予以打擊。因而,從一定意義上講,該罪更接近于抽象性危險犯。其實,前述司法解釋對“足以”認定的規定,也是對食品性質的要求,而不是對具體性危險的要求。

三、共犯的認定

關于共犯問題,《偽劣商品解釋》第9條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實施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而為其提供貸款、資金、賬號、發票、證明、許可證件,或者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運輸、倉儲、保管、郵寄等便利條件,或者提供制假生產技術的,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論處?!痹摻忉屢幎ㄍ耆至藗鹘y的共犯論立場,只要行為人主觀上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對他人即將實施的犯罪具有幫助作用,客觀上也促進了他人的犯罪實施的,就成立幫助犯。若此立場成立,則快遞公司職員發現客戶要求快遞的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而仍按照客戶的要求運輸到目的地的,成立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共犯;房屋出租者發現房客利用租住的房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早點而放任不管的,成立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共犯;銀行明知客戶申請貸款是用于生產、銷售添加過量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而提供貸款的,亦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的共犯,等等。

篇10

關鍵詞:建筑;安全;標準;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TU198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展,傳統的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模式已顯得越來越不適應現代大規模生產要求,需要人們應用新的科學管理理論和管理模式,才能使安全生產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達到以人為本,建設和諧社會。

一、企業標準化管理基本要素

所謂標準化,就是將企業里各種各樣的規范,如:規程、規定、規則、標準、指導性文件等等,這些規范形成文字化的東西統稱為標準(或稱標準書)。制定標準,而后依標準付諸行動,稱之為標準化。那些認為編制或制定了標準即認為已完成標準化的觀點是錯誤的,只有經過指導、訓練并執行了,才能算是實施了標準化。

創新改善與標準化是企業提升管理水平的兩大輪子。改善創新是使企業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的驅動力,而標準化則是防止企業管理水平下滑的制動力。沒有標準化,企業不可能維持在較高的管理水平。

標準化的作用主要是把企業各成員所積累的技術、經驗,通過文件的方式來加以保存,使之不因人員的流動,而導致技術、經驗跟著流失。達到個人知道多少,組織就知道多少,也就是將個人的 經驗(財富)轉化為企業的財富;更因為有了標準化,每一項工作即使換了不同的人來操作,也不會因為不同的人,在效率與品質上出現太大的差異。

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建設

(一)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通過制定科學的管理標準來規范人的思想行為,約束參與建設施工全過程的人員的行為,要求建設、施工、監理等各個環節的單位,都必須按一定的方法和標準來運行,實現管理的規范化。

(二)施工現場標準化安全標準化建設的重點在現場。任何一項標準,不經過實施都不會自動發揮任何作用,要將標準全面有效的執行,使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真正得到落實,才能使制定標準的目的得以實現。在標準制定后實施是整個標準化活動中最主要的一環。

(三)人員操作標準化,一是指人的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人在生產操作中不受傷害;二是作業姿勢和作業方法,要符合人的身體健康;三是在作業環境中存在各種有毒有害因素時,作業者必須穿戴的防護用具用品以及了解處置辦法。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滿足特種作業的安全要求。

(四)監督檢查標準化對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的檢查主要是對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進行控制管理,這就需要發揮建設系統管理資源進行控制管理。

監督管理主要從幾個方面進行:一是針對企業實施安全標準化管理的程序(如設計程序、項目審批程序、檢查程序、監護程序、隱患查處程序、救護應急程序等)實施監督檢查,確認程序是否符合標準化;二是針對企業生產的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確認過程中有沒有危險或有害因素,一般應包括:作業準備的確認、作業方法的確認、設備運行的確認、關閉設備的確認、多人作業的確認等。確認的方法,一般采用檢查表、危險等級評價的形式;三是針對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確認人員的教育培訓內容是否達到作業環境和使用機械的標準。

三、建筑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

(一)工程各方沒有履行相應責任

有的建筑單位不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如不按建設程序辦事、將工程肢解發包、簽訂霸王合同、要求墊資施工、拖欠工程款等,造成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嚴重削弱了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防護能力,致使安全防護很難及時到位,再加上強行壓縮合同工期導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勞作業,最終釀成事故。一些監理單位沒有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監理職責,只重視質量,不重視安全。一些施工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薄弱,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健全或未能完全落實,目標管理不到位,沒有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術,有的企業甚至把施工任務通過轉包、違法分包或以掛靠的形式承包給一些根本不具備施工條件或缺乏相應資質的隊伍和作業人員,給安全生產帶來極大隱患。

(二)相關制度、法律不健全

由于建筑市場競爭十分激烈,建設單位往往拒付施工企業安全措施費用。在工程造價中不考慮安全施工設施費用,施工單位為了攬到工程而委曲求全,一旦中標,用于安全生產的必要設備、器材、工具等無力購置,于是能省則省,導致施工現場十分混亂,這也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三)施工人員素質較低

目前我國建筑行業從業人員多是農民工,這些農民工從農村進入城市,從農民轉為工人,他們的知識結構、工作方式、習慣意識等,還不能適應建筑業的特殊工作條件和環境,他們普遍沒有經過基本培訓和教育,缺乏應有的安全知識和安全防范意識,從而容易導致自己或他人發生安全事故。

(四)安全資料管理有待規范

安全資料收集整理中假資料很多,很多資料只是簡單復印,或資料收集人代簽字。檢查資料時會發現,上面的“檢查情況”欄中多是“符合要求,滿足要求”等字樣,而到底怎么樣才“滿足要求”,填報人不得而知。安全資料還容易出現有頭無尾、前后不對應等現象。

四、加強安全管理的對策和措施

(一)加強安全教育,大力弘揚建筑企業安全文化。

讓每一個員工懂得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實現自己的安全行為責任,做到:其一,凡是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都必須進行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的學習,并進行嚴格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進場;其二,對特種崗位作業人員一律憑勞動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崗位證書上崗;其三,對進入施工現場持證的特殊工種必須定期進行體檢;其四,對施工生產中違章指揮的管理人員進行嚴厲的處罰;其五,對施工生產中違章操作員工一律停工,并進行學習教育,經處罰和教育后方可再上崗工作。施工企業應建立施工現場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安全教育內容必須具體,而且具有針對性。

(二)通過科學技術投入,減少人為錯誤

①不斷提高施工技術水平,改變傳統落后的施工工藝,努力使建筑業實現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②解放生產力,變手工操作為機械作業,變高空作業為地面作業,減少不安全因素。 ③運用人機工程學和安全心理學的科研成果,調整工人的心理和生理狀態,避免工人在情緒低落時出現失常行為。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保證安全監察

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既要有健全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作保障,又要有可靠的安全機構和高素質的安全管理人員作保障。隨著建筑企業安全資質和安全許可證工作的規范,許多企業開始設置專一的安全管理部門,按一定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為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必須的資金保障。有了健全的機構人員和資金,才能使企業的安全管理做到上傳下達,互不脫節,監管要求及時準確下達,現場的安全管理信息及時溝通,有效地促進了安全生產。

目前在施工生產中,從事安全管理監督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員由兩部分員工組成:一是有較多現場施工經驗的技術工人,他們施工經驗豐富,善于發現問題,也敢于大膽解決問題,并能吃苦耐勞;另一部分是工程技術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不僅能做好技術和質量管理,在施工生產實際中為安全生產做了大量的工作,為安全生產負起了很大的責任,在圖紙會審,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措施審批、作業指導書的編制等工作中,都有從安全的源頭把關,由這兩部分人員組成的安全管理人員,要有機地結合,同時加強安全管理理論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結語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事關生產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實施標準化建設必須加強對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重要性的認識,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同時,要注意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用創新的理念,探索新途徑。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