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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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11-02

版次:01

第2頁共6頁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11-02

版次:01

第3頁共6頁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11-02

版次:01

第4頁共6頁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11-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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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后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后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后按比例報銷后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2011-02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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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5.0附則

5.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

篇2

1、成立學校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各部門主任為組員。負責領導、督促、檢查校車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一次校車運行情況檢查,并作好記載。

2、簽訂校車租賃合同。聘用校車駕駛員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經交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核合格。校車行車時間、路線和??空军c,經交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執行。

3、建立校車檔案,并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建立教師跟車管理制度。派專人每日跟車,負責清點乘車人數、維護乘車秩序與安全。制止超員、無證駕駛和酒后駕駛。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安全日志。

5、定期對學生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乘坐校車的相關規定。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篇3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冊吻合。

2.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領用手續齊全、賬物相符。

3.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管,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齊全,避免物資受到損壞。

4.保管人員要注意物資的安全使用與保管,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水電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水、電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定期檢查、維護認真管理好兩房。保證用水、用電的安全性、穩定性。

2.非工作人員不準帶人進入兩房內,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損壞機件、影響正常使用。

3.房內保持衛生整潔物品擺放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安有報警監控設施,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發生人為破壞。

4.配電房配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申領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按規定進行年審。

2.食堂要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制定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食堂操作的要配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蟑螂、防塵等設施、要建有清毒池、更衣室、盥洗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細化流程,精致管理,確保師生員工的膳食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

3.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工作,嚴禁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業與食品有關的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專用售貨工具。

4.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內,防止發生食品交叉感染,影響食品衛生。

5.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建立規范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殘留農藥中毒。

7.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經常對餐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案板每次使用后要清洗、曬干。

8.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干凈、衛生,使用安全、無害。要有防止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孳生條件的具體措施,防止發生食品污染。

9.認真做好防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場所,防止發生油鍋過熱引發火災事故。

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器、制冷設備、壓力容器、鍋爐等,每年按規定檢測,定時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要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用硬質銅管接入室內,軟管接頭牢固,無泄漏定期更換軟管,防止軟管硬化而漏氣,嚴防事故發生。

11.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要立即整改,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和保質保量的食品衛生安全。

(四)電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對校園內正常用電安全負責,合理、規范地布設校園內電源供電線路,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并按規定每年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的專業培訓,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電器損壞、線路老化等現象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專業職能部門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火災等事故。

4.電工對師生報修的電器設備,應及時前往查看修理,如一時不能修復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學校放假期間,電工要對全校電路使用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應切斷電源,節約能源,保證有電安全。

(五)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治療的疾病要盡心盡職,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以診斷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使用過期、變質的藥物,預防發生人為的醫療責任事故。

4.醫務人員適時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等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性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醫務人員要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發生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六)出租房、承包經營部安全管理制度

1.誰出租誰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范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項目引進校園內。更不得從事易燃、易爆、游戲機室、網吧和娛樂性等經營場所。

2.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并及時將審查情況登記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備案。

3.學校有關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4.安全人員應定期對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防止發生事故。

5.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霉變腐爛及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故。

6.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火、防盜等工作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七)校園自行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電動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電動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車輛自行加鎖,停放整齊。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物品。

3.在校園內不得騎車相互追逐戲鬧,應推車慢行。

4.未經車輛擁有同意,他人不得開啟車鎖,偷騎他人車輛,否則視為偷竊行為。

5.發現自行車、電動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內禁止機動車輛入內。

2.確因需要機動車進入校園的,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3.機動車進入校園必須征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并應服從學校門衛及有關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4.機動車駕駛員應及時關好車門,自行保管好錢包、貴重物品。

5.車輛進入校園,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減速慢待。

(九)鍋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2.鍋爐工應持證上崗,定期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的技能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篇4

一、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消防安全責任人:胡愛民

消防安全管理人:劉建玲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

教務處:米衛民

政教處:王梓維

教科室:王波

總務處:葉國雄

圖書館: 于世娟

食堂:

財會室:熊雪松

電腦房: 黃小林

體育館:楊協飛

教師辦公室:辦公室負責人

教室:各班班主任

消防教育培訓人:劉建玲

義務消防隊:

滅火組:組長:葉國雄

副組長:李金繁

組員:白劍橋、嚴闖林、張華

疏散組:組長:楊協飛

副組長:周子坤

組 員:各班班主任

救護組:組長:龔莉莉

副組長: 趙淑琪

組員:李春恒、張戰普、趙征

通訊組:組長:王波

副組長:朱莉

組員:各班主任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歸口安全處。

二、職責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各處室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一)各處室負責人是本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對本部門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二)協助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搞好本部門防火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常識,增強教職工的消防意識。

(三)每天組織防火巡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四)督促檢查師生員工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規程,防止事故發生。

(五)負責詳細記錄本部門消防活動以及檢查情況,建立臺帳。

(六)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同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七)負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器材完好。

教職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一)熱愛消防公益事業;

(二)認真貫徹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規定;

(三)嚴格遵守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班前班后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不能消除的,應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

(五)學習消防知識,接受消防教育、參加各項消防活動,維護保養消防設施。

(六)遇有火災,及時報警,并積極撲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教工宿舍消防安全職責

(一)教工應自覺學習消防法律法規,服從消防安全管理,接受防火安全檢查,遵守學校用火用電管理規定。嚴禁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違者一律沒收,并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學校行政紀律處分。

(二)教工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教工宿舍。為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在教工宿舍樓道內停放自行車或堆放雜物。

(三)教工宿舍禁止私自安裝電源插座、插線板或電源設備,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

(四)教工應自覺接受宿舍樓長每日防火巡查和公安消防管理部門及學校組織的防火安全檢查。自覺維護和愛護宿舍區域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室內消火栓箱、水帶、水槍、應急疏散標志)、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任意搬動、損壞或挪作他用。

(五)宿舍樓長要對住校教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督促住校教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制止私拉亂接和違章使用電器的行為,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各類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將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確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確保消防演練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臺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將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

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 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一) 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巡查制度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 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隱患制度

(一)為確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情況必須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內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必須符合《消防法》的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內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內所有行政教學樓、教工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設置疏散指示標志和符合標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五)安全處、總務處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教室、功能室、教工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強消防職業安全培訓,教育教職員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二)定期張貼消防宣傳標語,掛消防宣傳圖,致力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業務水平和防火、滅火基本技能。

(三)制定落實每半年組織全體師生進行一次消防滅火實戰演習,義務消防隊每月進行訓練。

(四)嚴格要求教職員工通過經?;?、制度化的教育培訓,使在各自懂得在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火災撲救方法。

職工定期消防培訓制度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政教處、安全處組織實施);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季度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黑板報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六)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動火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校內需要動火的人員(包括外來施工人員)必須提前到申報并經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動火。

(二)落實現場防火監護人員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三)動火過程中,一旦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作業。

(四)發生火災事故時,要及時處理、撲救并報警。

(五)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作業人員和現場監護人在動火完畢后,應徹底清除現場火種,方可離開現場。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必須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必須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后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匯報。

(四)嚴禁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責任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 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滅火疏散預案制度

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安全處備案。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防火檔案制度

(一)為了使防火工作能順利地進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二)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檔案資料應按其系統進行分類編號。

(三)單位防火檔案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嚴加保管,未經單位領導同意任何人員不能查看檔案資料。

(四)消防監督檔案在保管人員變動時辦好移交手續,不得把檔案帶走或據為己有。

(五)凡涉及到重大機密內容,不能歸入此檔,以防泄密,并嚴格落實防火檔案保管責任人。

(六)消防防火檔案及其材料在撤銷、銷毀時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方可進行。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各級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充分認清當前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增強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學校是人員密集區,做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非常重要,要切實加強對學校消防工作的領導,嚴格落實學校消防工作責任制,將學校消防安全責任逐一落實到每一個班級和每一名老師,每名教職員工在班前和班后必須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做好記錄。

篇5

2、實行設備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設備均登記并做好臺賬。調配設備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設備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設備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設備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后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如起重設備、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每臺設備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設備的操作規程,挖機、鏟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于司機學習掌握。并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設備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設備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設備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設備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設備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設備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系機械設備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設備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10、既有線施工設備移位實施方式:當設備移動時松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松開纜風繩一米后固定,設備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設備)。設備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設備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并做好記錄。

11、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設備包保責任狀”。對設備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2、每臺大型機械設備均噴涂“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并做好設備編號,便于管理。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二)

為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三)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茍。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了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并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志,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并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于檢查范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篇6

一、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基地,實驗室的安全管理是實驗工作正常進行的基本保證。凡進入實驗室工作、學習的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規章制度,不得擅自動用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和安全設施,不準在實驗室吸煙,就食,不準隨地吐痰。

必須遵守本制度。

二、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條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三、實驗室內安全設施、標志必須齊全有效。

四、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實驗教學的需要和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定期檢查,及時維修。

五、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觸電等工作,要配備滅火機等消防器材。

六、實驗室要采取防盜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保管室內。

七、每日最后離室人員要負責檢查水、電、門窗等有關設施的關閉情況,確認安全無誤,方可離室。節假日前各室人員應進行安全檢查,并作好記錄。

八、對實驗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整改,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在采取補救措施的同時如實報有關部門,對造成安全事故者,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實驗室工作人員作為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當然責任者,應隨時隨地按照本制度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院領導要經常督促檢查。

十、實驗中如發生事故,應有急救措施,同時保護現場,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學校保衛處電話:89003119)

檔案的管理制度:

1、資料員對檔案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并按存檔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資料,并分類造冊,辦理銷毀手續;

2、借閱檔案時應登記,并應當日歸還;

3、需借用存檔檢驗報告時,應由質量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等親自提取并簽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資料室執行《實驗室內務管理控制程序》,應加強防火、防蛀、防霉、防盜工作,保證檔案信息的安全;

5、嚴格遵守本站《為用戶保密和保護技術所有權程序

監測員職責:

1、必須持證上崗,正確熟練地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的技術和有關儀器的使用和維護;

2、遵守工作制度,嚴格執行檢測規范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計量器具,按規定填寫原始記錄,按時報送檢測結果;

3、嚴格執行分析質量控制有關規定,檢測前做好充分準備,檢測過程中堅持控制好準確度和精確度。檢測時發現異常及時匯報,主動提出合理建議,

對自己出具的檢測數據負責。測試完畢及時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認真填寫使用記錄。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或超遲檢定周期的計量器具進行樣品檢測;

5、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做到科學、求實、公正、廉潔,保證檢測數據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自覺遵守保密制度,維護用戶權益;

篇7

居民防火公約

一、自覺遵守社會消防公德,不人為留下火災隱患,配合社區消防管理,參加社區消防活動。

二、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電爐電熨斗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氣助動車(摩托車)停放于安全地方,儲油器具、儲油點要安全可靠;不亂扔煙蒂,不躺在床上吸煙;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關愛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防止發生意外火災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樓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雜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暢通。

七、不損壞、挪用、圈占、埋壓消火栓、水噴淋、水帶、水槍、滅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繩等公共消防設施、設備。

八、制止身邊發生的消防違法違規行為,并向居委會或派出所舉報;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報警。

九、安全燃放煙花爆竹,不購買偽劣煙花爆竹。

十、不在樓道內、步梯間、首層門廳、靠近燃氣管線的位置為電動車充電。

社區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一、居委會、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向居民家庭、社區單位宣傳消防基本常識,并根據季節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區內要設立消防宣傳專欄、燈箱、標語、警句、漫畫、橫幅、黑板報等消防公益宣傳設施,并及時更新內容,使宣傳貼近居民、貼近現實。

三、社區消防教育活動室要經常向社區居民群眾開放。

四、社區學校應增設消防課,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居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

五、社區發生火災后,視具體情況組織居民和社區單位參觀火災現場,用活生生的教訓,教育居民群眾。

六、針對本社區的實際,開展社區消防運動會、消防知識競賽、消防宣傳黑板報展評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動。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動日,要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掀起消防宣傳。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對轄區內外發生的火災及時向居民告知,舉一反三,吸取教訓。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到社區單位、居民家庭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社區消防安全。

二、根據實際情況可采取白天和夜間、重點和一般、突擊和日常檢查相結合的形式,也可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和火災多發季節,或針對本地區的薄弱環節開展專項檢查。

三、社區內的單位和應認真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開展消防檢查和防火巡查,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

四、物業管理企業要經常開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設施、滅火器具、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為重點的消防安全檢查,勸阻居民不要在樓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樓安全。

五、檢查要做到“三不放過”,即:隱患查不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不徹底整改隱患不放過。

六、檢查要做好記錄,發現火災隱患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居民或單位發出“火災隱患告知書”、“火災隱患整改建議書”、“責令改正通知書”等有關文書,對一時難以解決或有一定難度的隱患,應及時向公*派出所報告。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發出消防檢查意見書或建議書,督促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落實整改措施。

二、有關單位、部門和居民接到社區消防組織的整改意見書或建議書后,及時制訂整改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整改。

三、社區消防組織應對火災隱患單位進行跟蹤督查,并在業務上給以指導。

四、對一時整改不了的火災隱患,應填寫《火災隱患跟蹤報告表》,每月向上一級社區消防組織報告備案。

五、社區消防組織對火災隱患整改對象的跟蹤督查和業務指導應當做好記錄,對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種資料應予保存。

六、發現影響消防安全的行為,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對當事人進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會制度

一、社區各級消防組織應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傳達上級的指示精神,研究解決社區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工作。遇重大問題或突發性事件,各級消防組織應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對策和措施。

二、社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由成員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定社區消防計劃,解決重大消防問題,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區消防工作站每月召開一次例會,落實上級工作指示和要求,總結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區消防工作組每周召開一次例會,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開一次社區消防工作會議,向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社區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區單位等通報社區消防建設情況,征求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不斷完善社區的消防自我管理體系。

六、每次消防會議都要做好會議記錄,遇重大問題可發會議紀要。

弱勢群體消防監護制度

一、社區內的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員,應作為消防安全弱勢群體的管理對象,加強重點監護,形成街道(鎮)、居委會、家庭、鄰居、朋友共同參與的消防監護網絡。

二、消防安全弱勢人員的家庭、親屬是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直接監護者,應采取各種措施,阻止弱勢人員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弱勢人員的周圍鄰居、朋友要經常細心留意他們的行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不要玩火、不要臥床吸煙,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鎮)、居委會應落實專人,對弱勢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并建立消防安全聯系卡,經常與監護者、鄰居等進行溝通,了解其行為動向,以利于及時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發現弱勢人員有違反消防安全的行為時,應及時制止;當無法阻止時,要立即向公*派出所、居委會等報告。

六、弱勢人員家庭的門口可張帖醒目標志,有條件的可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圍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為。

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應根據建筑的實際情況,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應包括: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分工、人員疏散路線、滅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職。

二、參加演練的居民群眾應了解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數量、疏散逃生路線和方向、逃生設施位置、滅火器材擺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帶和預防煙氣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鎮)、公*派出所和居委會等部門要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逃生演練。

四、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要定期組織居民群眾進行演練,通過演練不斷修改、完善預案。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制度

一、物業管理企業要對本管轄范圍內或受委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鎮)和居委會要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維護管理人員應熟悉簡易水噴淋、消火栓、火災報警、自動滅火系統、滅火器材、逃生設施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維護要求。

四、每年對市政水源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水噴淋管網上的閥門、噴頭和壓力表作一次檢查,并打開末端放水閥,釋放銹水,防止管網腐蝕而影響噴淋頭正常工作;每季度對火災報警設施聯動功能進行一次檢測和試驗;每季度對消防水帶、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滅火器材等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五、消防設施發生故障,需停水搶修時,物業管理企業應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檢查、維護、保養消防設施、器材都要進行記錄,并對滅火器材的品種、數量、購置時間、有效期限等登記造冊,建立檔卡。

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圈占、埋壓、拆除、損壞、停用、挪用消防設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電、用氣、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檢查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配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區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律法規,組織、領導、協調開展社區消防工作;將社區消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主要內容;制定社區消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社區消防工作會議。

二、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與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居委會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組織進行考核評比。

三、組織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教育,開設社區消防宣傳陣地,不斷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認真處理群眾消防舉報,切實消除火災隱患。

五、指導、督促社區消防工作站、物業管理企業開展社區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區消防檔案。

七、組織撲救初期火災,維持火場秩序,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

八、積極開展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社區消防工作站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協調、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宣傳、檢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設立滅火點,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設施,維護消防設施,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檔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約。

五、落實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監護措施,主動上門宣傳消防常識。

六、指導、組織物業管理企業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樓組長等開展消防宣傳、檢查工作。

七、指導、督促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開展滅火和疏散逃生演練。

八、認真做好以安裝簡易水噴淋、逃生設施、疏通樓道、改造灶間和老化電線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樓消防安全綜合整治工作。

社區消防工作組工作職責

一、積極開展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居民群眾自覺遵守居民防火公約,重點做好孤寡老人、殘疾病人、精神病人、癱瘓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勢人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動上門宣傳教育,落實消防監護人和監護措施。

二、對居民住宅樓和小區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樓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三、積極做好公共消防設施和滅火點上的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其完好有效。

四、發動居民群眾積極參與消防宣傳和滅火逃生演練等群眾性消防活動。

五、組織人員撲救初期火災,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和善后處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和居民代表參加的義務消防隊,開展社區消防宣傳、撲救初期火災。

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二、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建立檢查記錄。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檢查、維護管理區域內公用部位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滅火和火災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居民和社區內的企事業單位進行演練。

六、勸阻和制止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落實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承擔消防安全檢查、宣傳和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的職責,做好義務消防消防隊的日常工作。

八、發現火災及時報警,并組織撲滅初期火災,協助公*消防部門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社區消防管理員職責

一、按照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具體負責轄區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社區居民、物業管理企業和社區單位從業人員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滅火逃生演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傳欄的日常維護管理和內容的更新工作。

四、組織物業管理企業消防安全員、居民樓組長、社區消防志愿者等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宣傳,落實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蹤整改。

五、檢查物業管理企業、社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

六、經常檢查轄區內的各種消防設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業管理企業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調查及善后處理工作。

八、負責制定和完善社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區消防工作臺帳。

社區消防志愿者工作職責

一、自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基本常識,提高服務社區消防的能力。

二、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范,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消防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三、主動參與社區組織的“社區消防志愿者活動”等各項社區消防公益活動,積極協助做好社區消防宣傳、檢查等工作。

四、積極參加社區組織的夜間消防巡查、夜間消防值班等工作。

篇8

1、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動土作業安全要求和《動土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動土作業

2、引用文件

AQ3023-2008

化學生產單位動土作業安全規范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動土作業

挖土、打樁、地錨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4

動土作業安全要求

4.1動土作業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沒有《動土安全作業證》不準動土作業。

4.2動土作業前,項目負責人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施工負責人對安全措施進行現場交底,并督促落實。

4.3動土作業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置護欄、蓋板和警告標志,夜間應懸掛紅燈示警。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填土,并恢復地面設施。

4.4動土作業必須按《動土安全作業證》的內容進行,對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施工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4.5嚴禁涂改、轉借《動土安全作業證》,不得擅自變更動土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6動土中如暴露出電纜、管線以及不能辨認的物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妥善加以保護,報告動土審批單位處理,經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動土作業。

4.7動土鄰近地面隱蔽設施時,應輕輕挖掘,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

4.8挖掘坑、槽、井、溝等作業,應遵守下列規定:

(a)

挖掘土方應自上而下進行,不準采用挖底腳的辦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準堵塞下水道和陰井。

(b)

在挖較深的坑、槽、井、溝時,嚴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當使用便攜式木梯或便攜式金屬梯時,應符合GB7059

《便攜式木梯安全要求》和GB12142

《便攜式金屬梯安全要求》。作業時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GB2811

《安全帽》

的要求。坑、槽、井、溝上端邊沿不準人員站立、行走。

(c)

要視土壤性質、濕度和挖掘深度設置安全邊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處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應距坑、槽、井、溝邊沿0.8m,高度不得超過1.5m。對坑、槽、井溝邊坡或固壁支撐架應隨時檢查,特別是雨雪后和解凍時期,如發現邊坡的裂縫、松疏或支撐有折斷、走位等異常危險征兆,應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d)

作業時應注意對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保持通風良好。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時,應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e)

在坑、槽、井、溝的邊緣,不能安放機械、鋪設軌道及通行車輛。如必須時,應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確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撐時,應從下向上進行。更換支撐時,應先裝新的,后拆舊的。

(g)所有人員不準在坑、槽、井、溝內休息。

4.9

上下交叉作業應戴安全帽,多人同時挖土應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傷人。作業人中發現異常時,應立即撤離作業現場。

4.10

在危險場所動土時,應有專業人員現場監護,并與有關操作人員建立聯系,當所在生產區域發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質時,現場監護人員應立即通知動土作業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

4.11

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現場支護是否牢固、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4.12

動土作業涉及斷路時,應符合《斷路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涉及臨時用電時,應符合GB/T13869

《用電安全導則》和JGJ

4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要求。

4.13

施工結束后應及時回填土,并恢復地面設施

5

《動土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5.1

《動土安全作業證》由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樣表附后

5.2

動土申請單位在設備管理部門領取《動土安全作業證》,填寫有關內容后交施工單位。

5.3

施工單位接到《動土安全作業證》后,填寫相關內容后將證交動土申請單位。

5.4

動土申請單位從施工單位收到《動土安全作業證》后,交設備管理部門,并由其牽頭組織生產、技術、電氣、安全等有關部門審核會簽后批準。

5.5

動土作業審批人員應到現場核對圖紙,查驗標志,檢查確認安全措施后方可簽發《動土安全作業證》。

5.6

動土申請單位應將辦理好的《動土安全作業證》留存后,分別送檔案室、設備管理部門、技術管理部門、施工單位各一份。

5.7

作業證一式四聯,第一聯交設備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交申請單位,第三聯由現場作業人員隨身攜帶,第四聯送檔案室存檔。

5.8

一個施工點,一個施工周期內辦理一張《動土安全作業證》。

5.9

《動土安全作業證》保存期至少為2年。

公司動土安全作業證

分廠(車間):

編號:

申請單位

申請人

作業單位

作業地點

電源接入點

填寫人

作業時間

動土作業范圍、內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積、并附簡圖):

項目負責人:

危害辨識:

動土安全措施

作業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作業人員已佩戴安全帽等防護器具。

作業地點處于易燃易爆場所,需要動火時是否辦理了動火證

已按作業方案圖劃線和立樁

地下電力電纜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地下通訊電(光)纜、局域網絡電(光)纜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線、工藝管線已確認保護措施已落實

動土地點有電線、管道等地下設施,應向作業單位交待并派人監護;作業時輕挖,禁止使用鐵棒、鐵鎬或抓斗等機械工具。

作業現場圍欄、警戒線、警告牌夜間警示燈已按要求設置。

人員出入口和撤離安全措施已落實:A.梯子;B.修坡道

已進行放坡處理和固壁支撐。

道路施工作業已報:交通、消防、安全監督部門。

懸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準吊裝。

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不準吊裝。

動土范圍(包括深度、面積、并附簡圖)無障礙物,已在總圖上做標記。

棱角重物沒有襯墊措施,不準吊裝。

安全裝置失靈,不準吊裝。

現場夜間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

防水型燈

B:36V、24V、12V

防爆型燈

備有可燃氣體檢測儀、有毒介質檢測儀

補充安全措施:

作業負責人:

作業地段

負責人意見

作業地段負責人:

有關生產、設備、電氣、安全部門會簽意見(簽字):

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完工驗收檢查

項目負責人:

篇9

為保障實驗室的安全,保障師生正常安全使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常用化學品貯存通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訂本制度。

(一)

實驗室安全要求

1.

實驗室要有總電源控制,化學、生物、科學實驗室配備水槽、三聯水嘴。

2.

教師能對實驗室電源進行總控及分組控制,有漏電保護開關,工作指示燈,220V交流輸出。有短路過載和自動斷電及復位功能。

3.

每間實驗室、保管室要配置2個及以上的干粉滅器,化學實驗室要配備排風扇3臺以上。

4.

實驗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貼上墻,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必須有專人保管,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6.

在做化學、物理、生物等實驗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特別是做完化學、生物等實驗時,廢氣、廢水、廢渣要妥善處理,不得隨意亂放亂倒亂扔,不得污染環境衛生,防止學生將實驗品帶出實驗室。

7.

對實驗室的安全檢查,要求下課時必須切斷電源,熄滅火源,關好門窗和水龍頭,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隱患。

8.

如發生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不許隱瞞不報或拖上延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二)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

危險化學藥品必需危險物品專柜存放,專人管理?;瘜W品出入庫有登記。

2.

有毒物品的使用應嚴格控制,實行雙人雙鎖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記錄、領用人的簽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實驗用危險化學品,一律儲存在專用倉庫里,由實驗員專人收放、保管。

4.

嚴格按物品的種類分庫儲存,嚴禁把起化學變化效應的危險物品存放在一起。

5.

嚴禁把遇水、受潮、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物品與桶裝的易燃液體存放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隨用隨領,剩余部分要及時送回專用倉庫,并詳細登記領取人的姓名、部門、種類、數量、用途等,嚴禁發生被盜、丟失、流散、泄漏等情況。

7.

爆炸品、劇毒物品一律儲存于專用倉庫,專用倉庫必須建立安全防護設施,并嚴格執行雙人收發、雙人記帳、雙人雙鎖、雙人運輸和雙人使用的“五雙”管理。

8.

未經學校安全主要負責人許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與毒害物品。

9.

加強對氯酸鉀、過氧化氫溶液、金屬鈉、鉀等易制爆化學品和丙酮、硫酸、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發現遺失、被竊等應立即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搞好公司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保證公司基本建設、生產經營正常有序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范,結合青海柴達木開發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所屬分公司。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四條

公司總體安全目標是“兩杜絕,一控制”,即杜絕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傷亡事故,地面實現零死亡。

第五條

對公司所屬部門、分公司考核目標:不發生公司生產人身死亡事故和群傷事故,不發生非公司生產人身重傷、死亡事故,不發生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

第三章安全培訓和教育

第六條

新進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培訓時間為2天。

第七條

崗前安全培訓內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所在崗位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第八條

員工崗位調動的,須接受與其新崗位相適應的崗前安全培訓。

第九條

特殊崗位上崗前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十條

綜合辦公室主導,各部門配合負責組織編制公司培訓教材(或課件)、做好崗前安全培訓的組織、記錄、考核等各項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管理人員要接受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方面的教育,并按要求參加相關的安全培訓班。

第十二條

特種作業人員(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依法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及時參加年審,其《安全操作合格證》由綜合辦公室核查原件后留下復印件備查。

第四章

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第十三條

公司實行內部安全監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監督體系,行使安全監督檢查職能,與安全保證體系共同保證安全目標的實現。

第十四條

公司所屬部門或分公司應組織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包括例行各類安全檢查和其他安全檢查。

(一)例行各類安全檢查。

主要有公司日常檢查、季節檢查、專業(項)檢查和綜合檢查、隱患排查、反違章、重點檢查、抽查、危險源排查等。

(二)其他安全檢查:

1、重大節假日、重大事件前后;

2、重復發生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或生產形勢不好時;

3、抵御可預見的影響安全的自然因素,需要統一采取措施時;

4、外單位發生嚴重事故,本單位同樣存在隱患時;

5、上級部門部署的檢查活動;

6、行業規定、政府要求、其他情況下有必要開展時。

第十五條

安全檢查要求:

(一)公司所屬各礦要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檢查責任;

(二)安全檢查內容以查領導、查思想、查管理、查規章制度、查危害(隱患)、查“三違”、查落實為主;

(三)安全檢查前須編制檢查提綱或安全檢查表,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對查出的問題要分析原因,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預防措施并監督執行,整改工作要做到閉環管理,并按規定反饋、上報,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備案,需要處罰的應按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條

任何員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主管領導或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告,情況危險時有權立即采取相關緊急措施。

第十七條

各部門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設備、環境等方面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發現違章違紀行為立即糾正,嚴重的報上級部門給予處分。

第十八條

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內容包括:項目現場是否存在安全隱患、設備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安全有效、用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各項規章制度、制度是否得到嚴格執行、員工是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消防器材是否齊全有效等。

第十九條

綜合性安全檢查由副總經理負責組織,檢查結束后形成《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后,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歸檔備查。

第六章

危險作業管理

第二十條

危險作業主要包括動火作業、登高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等:

第二十一條

凡實施危險作業的,須經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監護,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章

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第二十二條

發生事故后,所有現場員工都要按照公司應急預案的要求采取措施,并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匯報。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類別、傷害程度、涉及范圍、傷者姓名、部位、事故經過及初步原因等簡要情況。

第二十三條

發生事故后,公司安全工作小組必須組織人員奔赴現場進行搶救。搶救過程中要認真保護現場,如果因搶救人員、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必須移動現場物件時,要作出明顯的標記或記錄。

第二十四條

對輕傷事故以及未造成傷亡,但造成公司財務損失的事故,由公司安全工作小組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形成事故調查報告。經總經理同意后,對事故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章

員工勞動安全紀律

第二十五條

工作時間必須堅守崗位,并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六條

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集中注意力,不準酒后上崗、脫崗、私自換崗,或干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第二十七條

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在消防栓下方堆放貨物或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

保證宿舍消防安全,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以及從事生火做飯等可能導致火災的行為。

第二十九條

禁止熬夜(如打麻將、撲克熬夜)后疲勞上班,發現后責令離崗休息并按曠工處理。

第九章

應急救援與救護

第三十條

公司所屬各部門必須開展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工作。針對潛在的事故、災害和緊急情況,分類制定相應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預案應覆蓋事故發生、發展和處理的全過程。

第三十一條

為保持應急救援預案的有效性,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實際演練情況及時修訂應急救援與處理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銜接性。

第三十二條

公司所屬各項目施工現場應當建立由專、兼職人員組成的救護和醫療急救組織,配備必要的裝備、器材和藥物。

第三十三條

公司所屬各礦按照規定設立礦山救護隊伍,配備救護裝備。不具備單獨建立救護隊的公司,必須與當地區縣煤炭部門所屬的專業礦山救護隊簽訂救護協議,負責礦山應急救護工作,把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納入地方防災救災、應急管理體系之中。公司所屬各礦應當建立與當地政府、煤業集團應急組織機構的聯絡溝通機制。

第三十四條

一旦發生公司事故、災害,自下而上迅速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授權由安全工作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可由安全工作小組臨時決斷。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逐步完善。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自

日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