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海揚帆范文
時間:2023-03-20 18:36:08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心海揚帆,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寫給孩子的表揚信范文一:墨墨小寶貝:
明天就是你4歲生日了,我和媽媽打心眼里替你高興。因為你一天天長大,一天天地懂事,每天從幼兒園回來都會給我們大家帶來歡聲笑語,讓我們在你天真無邪的笑聲中趕走一天的疲勞,忘卻生活的不如意。你是全家人的開心果。
自從你上了幼兒園,我發現你比以前話多了,膽子也大了,每天掛在嘴邊的就是班里小朋友的名字,每當你在家里模仿老師上課時的神態和語言時,都會讓人忍俊不禁,為你的童言無忌,也為你觀察的細致入微。寶貝,你是個聰明的孩子,你表演節目時的專注與投入讓我汗顏,你與我共同畫簡筆畫時的認真與執著讓我不由自主的打起十二分精神。的確,在一個毛孩子面前糊弄事實在是不明智的選擇。 你最喜歡刨根問底,一個勁地問為什么,有時候真的讓人頭疼。但爸爸心里很是欣慰,因為我知道我的女兒是最優秀的。
想說的話還很多,寶貝子墨,堅強些,爸爸媽媽永遠愛你!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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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給孩子的表揚信范文二:親愛的田語馨小寶貝:
時間過的真快啊,一轉眼,你都已經過了四歲的生日,成了中班的小朋友了??粗阋惶焯斓亻L大,一天天地懂事,一天天地讓我們刮目相看,一天天地帶給我們幸福和驚喜,爸爸媽媽心里真是高興。一想到你,爸爸媽媽的耳邊就回響著你快樂的笑聲,心里就灑滿了燦爛的陽光。
寶貝,爸爸媽媽要表揚你,表揚你是一個聰明好學、勤奮上進的小寶貝。每天一放學,你都會給爸爸媽媽表演節目,表演在幼兒園里學的英語、兒歌和舞蹈。每次一出門,你說的最多的話就是為什么啊?看到不認識的字,見到不懂的事,你都會去找爸爸媽媽問個究竟??粗愠錆M好奇、清澈的目光,爸爸媽媽心里全是甜蜜的幸福。
寶貝,爸爸媽媽還要表揚你,表揚你是一個自信自立、熱愛勞動的小寶貝??吹酱笕烁杉覄?,你也總是忙個不停。掃地時,你會遞上工具;洗碗時,你會幫忙收拾碗筷。盡管有些時候,你的辛勤付出反而添亂,但你總是堅持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雖然你才剛剛滿四歲,但在爸爸媽媽的眼里,你已經是個自信自立、充滿個性的小大人了。
寶貝,爸爸媽媽更要表揚你,表揚你是一個充滿愛心、乖巧貼心的小寶貝。每天爸爸媽媽一回到家,你都會像個小鳥一樣快樂地飛過來,給爸爸媽媽遞上鞋子,送上茶杯,用稚嫩的小手給爸爸媽媽按肩捶背。爸爸媽媽一天的忙碌,因為你的乖巧而煙消云散。
寶貝,爸爸媽媽想要表揚你的話語太多了。你的每一點進步都有老師和長輩們辛勤的付出,希望你茁壯成長的路上,永遠懷有一顆感恩的心。爸爸媽媽衷心希望和期待著你豐羽翱翔的那天。
祝福田語馨寶貝健康快樂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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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寫給孩子的表揚信范文三::
你好!
爸爸媽媽今天給你寫這封信,是想告訴你你是上帝送到我們身邊的小天使,你是我們全家人的驕傲,大家都為你感到自豪!
自從你轉到幼兒園后,在全體老師的教導與呵護下,你在各個方面都有了不少的進步,這讓我們感到很開心。
在生活方面,一直以來,你每天早上都能按時起床,每天自己洗臉、洗腳、刷牙、吃飯、穿衣服,樣樣都很棒,還會把自己的玩具箱收拾得很整齊,現在五歲了,又學會了自己擦屁屁、還能自己一個房間睡覺了。你在漸漸地長大,寶貝,爸爸媽媽都認為你是我們家的小男子漢。現在,你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幫媽媽拿拖鞋,偶爾還會自己疊疊衣服、幫助媽媽掃地,變得越來越懂事了。
在學習方面,你特別喜歡看書,聽故事。老師留的作業,你也能夠非常認真地完成。通過學習,你掌握了越來越多的知識,我們都為你感到高興。
你也變得更懂禮貌了,見到老師、班里的小朋友、認識的鄰居和媽媽的同事,都能主動地微笑著打招呼了,聲音也很洪亮。而且還會幫助班里的小朋友,跟小朋友相處的也很好。爸媽要特別感謝老師們對你的教育和鼓勵!
還有一件事,媽媽要特別地表揚你,就是在幼兒園每餐不再是只吃一碗飯了。每天看著你把小肚肚吃得飽飽的回家見媽媽,媽媽就特別開心。這樣媽媽就不用擔心你在幼兒園吃不飽了,也就可以安心工作了。媽媽如果總是擔心,心就會疼的,你知道嗎?對此,也要特別感謝三位老師的耐心引導。
昨晚,你還模仿著老師和老師的樣子,把媽媽當做女同學,認認真真、像模像樣地給媽媽講了足足40分鐘的課,把老師和老師白天在班里講的內容給媽媽復述了一遍。這一次,媽媽可有大發現:你竟然一個字也沒有重復。當媽媽告訴你這一點時,你竟然很自信地說:我上課認真聽老師講課了唄!,希望你繼續堅持,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缺點,但只要堅持,缺點都可以改掉的。媽媽知道,我的寶貝一直在努力呢。
總之,這一學期,爸媽發現你有了許多許多新的進步,希望以后你能在老師的指導下,認真學習,快樂成長。爸爸媽媽祝愿我們的寶貝每一天都有進步,一天比一天更加健康可愛。
篇2
當父母付出了無盡的愛給孩子,收獲的卻是孩子的冷漠和自私時,每一位父母都會感到既吃驚又心寒:是誰讓孩子變成這樣的? 愛孩子是每一位父母的本能,為此,爸媽們愿傾盡所有,不求回報。然而,不少孩子把父母無微不至的愛看成天經地義,以自我為中心,不懂得體諒,更不知道感恩。為什么付出了愛卻沒有收到愛的回饋?
我們作為父母也許該自我反省一下了。愛的付出也有講究, “不求回報”的愛也并非都是好的。因此,我們應該教會孩子感恩。
首先,養成感恩的習慣。讓孩子從小就浸潤在感恩的環境里,真心感受。父母要從自身做起,做好示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契機對孩子進行教育, 如媽媽幫爸爸做事時, 爸爸可以大聲地對媽媽說: “謝謝!”媽媽接受爸爸的幫助,也要說一聲:“謝謝!”爸爸送給孩子禮物時,要告訴他這件禮物是爸爸給你的,你要感謝爸爸;這本書是哥哥姐姐送你的, 你要謝謝哥哥姐姐。 在這種氛圍中, 孩子耳濡目染, 漸漸接受這種最基本的禮儀,也學會向父母道謝,將感恩內化于人格之中。
第二,充分利用各種節日。如:春節時要教孩子熱情接受爺爺、 奶奶及其他親屬送給他的禮物,并表示感謝,不管價錢多少,回到家里都要求孩子妥善保管,學會珍惜別人的情意;教師節,讓孩子親手制作賀卡送給老師,表達對老師的美好祝愿;父親節和母親節,給爸爸媽媽說幾句感謝的話語,不一定感謝爸爸媽媽給他們幫了多大的忙,而只需表達生活中感覺很幸福的一點一滴。
第三,父母要學會偶爾“示弱”。要多給孩子機會,讓孩子為父母做些事。比如下班回家累了,讓孩子幫忙拿拖鞋;假裝不舒服,請孩子倒杯水給父母喝……讓孩子學會給予,懂得父母和別人的給予與幫助是一種“恩惠”,而不是理所當然或者欠他的。
第四,“計較”孩子的付出。孩子沒有分一口好吃的給父母,沒有記住父母的一個小要求,這都是父母必須“計較”的小事。別讓孩子覺得父母對他一無所求,他根本不需要為父母做什么??蛇@不等于我們就也應跟孩子一樣隨和、大度。否則,孩子會覺得你對他一無所求,他根本不需要為你做什么。要讓孩子懂得索取是要付出的,不能無條件地進行索取。
篇3
未及時獎勵孩子的良好行為
小明從幼兒園回來后,興沖沖地把自己的畫給爸爸看,期待得到爸爸的表揚。但是爸爸連眼睛都沒抬起來,說:“好的,放在桌子上,等我把報紙看完再看。你去告訴媽媽,今天的湯少放些鹽?!?/p>
父親無意的忽視必然會讓孩子感覺很失望,打擊他的積極性,有可能還會使孩子不愿意主動與父母交流。所以,當孩子主動告訴父母他在幼兒園的表現時,這說明了他對父母的信任,父母一定要認真傾聽,對于他的良好表現,不吝表揚會鼓舞他做得更好的信心,同時還可以順便對他提出進一步的期望,讓孩子可以百尺竿頭,更進一步。
無意中懲罰了孩子良好的行為
晚飯前,美惠主動幫媽媽收拾桌子,可由于不小心,把燉盅打破了。媽媽聞聲而來,看到滿地的瓷片,頓時火冒三丈,大聲罵道:“誰讓你多管閑事的,叫你做的事不做,沒叫你做的事樣樣要插手。昨天打碎一個花瓶,今天打碎一個燉盅,真不知道你明天還能闖什么禍!”
美惠的一番好意反而招來了責罵,這必然會打消孩子主動做家務的積極性。其實對于孩子好心做壞事的行為,家長首先應該先肯定和表揚孩子的動機,如美惠幫媽媽收拾桌子是體諒和關愛父母,媽媽就該先表揚她。之后,家長再委婉地告訴孩子哪里出錯了,并具體地提出正確的方法。這樣,既不會打消孩子做事的積極性,又可避免再次出現錯誤。
滿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
大龍跟媽媽一起逛商場時看中了一個玩具火車,媽媽嫌貴不想買,大龍就哭鬧起來。剛開始媽媽還堅持不給他買,可后來大龍越哭越兇,在地上打滾,這時很多人圍觀,媽媽覺得很丟臉,只好妥協把玩具買下。從那以后,大龍只要看中了什么就一定要買,否則他就躺在地上耍賴、哭喊,直到大人答應他的要求。
大龍媽媽給孩子造成了這樣一種印象:只要我哭鬧的時間夠長,媽媽就一定會滿足我的愿望,如果她不答應,則說明我哭得還不夠兇。其實媽媽只要忽略大龍的哭鬧,堅持不買,大龍就會發現這種方法達不到他想要的目的,也就不得不放棄這一無效的方法。媽媽還可以告訴大龍,只有他乖乖聽話、表現良好才能得到想要的玩具,讓大龍知道得到玩具的正確方法。
不懲罰孩子的不良行為
篇4
上訴人(原審被告)珠海經濟特區海納激光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廣東省珠海市粵海西路港二路口金葉工業大廈3樓。
法定代表人林志鋒,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人黃普照,男,漢族,47歲,該公司副總經理,住廣東省珠海市香洲區香洲紅旗街16號101房。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北京喜洋洋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北四環中路8號匯欣大廈16層。
法定代表人楊學智,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人馬慶煒,北京市道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人李艷華,北京市道和律師事務所律師。
原審被告北京永盛世紀音像中心第十一分店,住所地北京市朝陽區甜水園東園東街10號。
負責人王保治,該店經理。
委托人潘作峰,男,漢族,33歲,該店法律顧問,住北京市海淀區建清園1號樓13單元601.
上訴人珠海經濟特區海納激光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納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北京喜洋洋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喜洋洋公司)、原審被告北京永盛世紀音像中心第十一分店(以下簡稱永盛世紀十一分店)侵犯鄰接權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03)朝民初字第1171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03年9月24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2003年11月1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原審訴稱:該公司于2000年和2001年分別制作了田震演唱的專輯《震撼》和《未了情》。2003年3月,該公司發現永盛世紀十一分店銷售了名稱為《田震 未了情》的CD光盤。經比較,該光盤中使用了該公司錄制的上述專輯中的12首曲目,該光盤是由海納公司利用母盤復制的。該公司認為海納公司、永盛世紀十一分店未經其許可,擅自制作、發行、銷售侵權光盤,侵犯了其錄音錄像制作者權,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海納公司、永盛世紀十一分店立即停止侵權,在《北京青年報》上公開致歉,連帶賠償經濟損失22.5萬元及為制止侵權的合理費用1萬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原審被告永盛世紀十一分店原審辯稱:該店從未銷售過涉案的侵權光盤,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上訴人海納公司原審辯稱:該公司依據武漢音像出版社出具的委托書復制了500張《未了情 流行音樂》CD光盤,后由于武漢音像出版社并未提供相關的證明手續,該公司將已經復制的光盤全部銷毀。現喜洋洋公司提供的涉案侵權光盤和外包裝版號不一致,發票沒有客戶名稱、數量、單價和所購音像制品的明確名稱及數量,故不能證明該公司復制的光盤已經流入市場。且該公司沒有審查復制內容的著作權的能力,故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原審法院查明以下事實:喜洋洋公司作為錄音制品的制作者錄制了《田震 震撼》和《田震 未了情》CD+VCD光盤,并分別于2000年和2001年出版發行。其中《田震 未了情》CD收錄了《水姻緣》、《月牙泉》、《白蘭鴿》、《草原之夜》、《我熱戀的故鄉》、《阿里山的姑娘》、《分手真的很難》、《未了情》、《守候》、《世界很小》10首曲目;《田震 震撼》CD收錄了《愛不后悔》、《靠近我》2首曲目。根據喜洋洋公司與香港互動創意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泰達音像發行中心的合同,喜洋洋公司每發行一張《田震 震撼》或《田震 未了情》可獲版稅15元。
海納公司提出其于2001年10月依據武漢音像出版社出具的、委托復制1萬張光盤的委托書復制了《流行音樂》CD光盤。該光盤中收錄了上述12首曲目,盤面上標注有“未了情”、“流行音樂”、“武漢音像出版社出版發行”、“ISRC CN-F05-00-514-00/A.J6”等字樣,盤芯刻有海納公司的激光數碼儲存片(即CD光盤)來源識別碼(簡稱識別碼)“ifpi B400”。喜洋洋公司未舉證證明永盛世紀十一分店銷售了上述《田震 未了情》CD光盤。
原審法院認為:喜洋洋公司對《田震 震撼》和《田震 未了情》CD光盤享有該錄音制品的錄音制作者權。海納公司依據出版單位的委托書復制的光盤中使用了喜洋洋公司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曲目,但并未舉證證明審查了相關證明文件,故其復制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非法復制行為。同時,由于海納公司未舉證說明所復制光盤的去向,從而不能證明其僅從事了復制行為,因此應當承擔非法復制、發行的民事責任。海納公司非法復制、發行被訴光盤的行為,侵犯了喜洋洋公司對涉案錄音制品享有的錄音制作者權,給喜洋洋文化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因此應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由于喜洋洋公司未舉證證明其損失和海納公司的獲利,故根據海納公司復制、發行被訴侵權光盤的經濟目的和數量、侵權事實、主觀過錯程度,以及喜洋洋公司發行其光盤可能獲利的情況,酌情判處賠償數額。由于喜洋洋公司并未就其調查取證和提起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舉證,故本院對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根據海納公司的侵權情節,書面致歉的方式已足以實現賠禮道歉的目的,故喜洋洋公司要求海納公司登報致歉的請求,本院不予支持。同時,鑒于喜洋洋公司并未舉證證明上述侵權光盤現存的地點和數量,故其關于銷毀侵權光盤的訴訟請求,本院亦不予支持。鑒于喜洋洋公司未舉證證明永盛世紀十一分店銷售了上述侵權光盤,因此對于喜洋洋公司要求永盛世紀十一分店承擔侵權責任之訴訟請求,本院亦不予支持。綜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缺席判決:一、海納公司立即停止復制、發行涉案的CD光盤;二、海納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喜洋洋公司書面致歉(致歉內容需經本院審核,逾期不執行,本院將依法公開本判決書的主要內容,相關費用由海納公司負擔);三、海納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喜洋洋公司經濟損失十八萬元;四、駁回喜洋洋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上訴人海納公司不服原審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原判,駁回喜洋洋公司的訴訟請求。其上訴理由為:一是喜洋洋公司取得的作者授權期限已過,被上訴人無權就此主張權利,其不應為錄音制作者權人;二是海納公司依據武漢音像出版社出具的委托書復制了500張涉案CD光盤,后由于該出版社并未提供相關的證明手續,該公司將已經復制的光盤全部銷毀?,F喜洋洋公司提供的涉案侵權光盤應是海納公司留存的樣盤,該樣盤已交公司原負責人李萬恒。由于該公司已將復制的500張光盤予以銷毀,喜洋洋公司不可能從市場上購得該光盤。喜洋洋公司所提供的證據也不能證明其提供的涉案侵權光盤的來源,不能證明該公司復制的光盤已經流入市場。且該公司沒有審查所復制內容的著作權的能力,故不應承擔侵權責任;三是認為原審確定的賠償數額過高,法律依據不足。因此請求撤銷原判,駁回喜洋洋公司的訴訟請求。
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未提出書面答辯意見,但表示同意原審判決。
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上訴人海納公司向本院提交以下兩份證據材料:一是經廣東省公證處公證的海納公司職工余維杰、李永毅出具的聲明,證明二人曾見到該公司職工孫忠華、方禮應公司原負責人李萬恒的要求,將該公司自1999年至2002年6月加工的所有光盤樣品托運到北京;二是珠海市順途快運公司貨物托運單兩張,證明上述光盤樣品已托運至北京。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對兩份證據材料的真實性未提出異議,但認為上述證據不能證明上訴人海納公司的主張,不能證明涉案光盤為該公司復制的光盤樣品。鑒于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不持異議,本院對上述證據材料的真實性予以確認,但貨物托運單所載貨物名稱為“配件”,不能證明托運給李萬恒的貨物為光盤樣品,公證書中兩職工的聲明也不能證明所托運的貨物中包括涉案光盤樣品。
本院經審理查明:喜洋洋公司在制作涉案錄音制品時,取得了相關曲目詞曲作者、表演者等權利人的著作權使用許可。2002年7月5日和2002年7月12日,海納公司自珠海托運貨物至北京市西城區李萬恒處。該兩份貨物托運單所載貨物名稱為“配件”,托運人為“孫忠華”。2003年11月5日,經廣東省公證處公證,海納公司職工余維杰、李永毅出具聲明,證明二人曾見到該公司職工孫忠華、方禮應公司原負責人李萬恒的要求,將該公司自1999年成立至2002年6月期間所加工的所有光盤樣品托運到北京,其中發貨經手人為孫忠華,方禮為倉庫保管員。
本院對原審法院查明的其他事實予以認可。
本院認為: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作為《田震 震撼》和《田震 未了情》CD光盤的錄音制作者,其對該錄音制品所享有的錄音制作者權應當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上訴人提出喜洋洋公司對涉案相關曲目取得授權的期限已過,喜洋洋公司不應對涉案錄音制品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抗辯主張,但該期限屬于喜洋洋公司與相關權利人就合同履行期限而進行的約定,并不影響喜洋洋公司取得涉案錄音制品的錄音制作者權。
上訴人海納公司依出版單位的復制委托書所復制的涉案光盤中使用了喜洋洋公司享有錄音制作者權的曲目,現其未舉證證明對著作權人的授權等相關證明文件進行了審查,且不能證明所復制的涉案光盤的去向,因此上訴人海納公司非法復制、發行涉案光盤的行為侵犯了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對涉案錄音制品所享有的錄音制作者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禮道歉和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上訴人海納公司提出其已將所復制的500張涉案光盤予以銷毀,涉案光盤并未進入市場,被上訴人所取得的涉案光盤為該公司留存的樣盤的主張,但其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所復制的涉案光盤已經銷毀,也未能舉證證明涉案光盤為該公司留存的樣盤,因此本院對上訴人的上述主張不予支持。
關于上訴人海納公司應賠償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的經濟損失的數額問題,鑒于喜洋洋公司未舉證證明其經濟損失和海納公司獲利的具體數額,原審法院根據海納公司復制、發行涉案光盤的數量、主要侵權事實、主觀過錯程度等情況酌定賠償數額,并無不妥。上訴人海納公司關于原審法院確定賠償數額依據不足的上訴理由,本院不予采納;原審法院根據上訴人海納公司的侵權情節,確定書面致歉的方式并無不妥;鑒于被上訴人喜洋洋公司未舉證證明原審被告永盛世紀十一分店銷售了涉案光盤,原審法院對于該公司要求永盛世紀十一分店承擔侵權責任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亦無不當。
綜上,上訴人海納公司的上訴主張不能成立,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2001年10月27日修正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之規定,判決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一審案件受理費5960元,由珠海經濟特區海納激光制作有限公司負擔(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7日內交納);二審案件受理費5960元,由珠海經濟特區海納激光制作有限公司負擔(已交納)。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 判 長
邵明艷
審判員
張曉津
審判員
何 暄
二ОО三 年 十二 月 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