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然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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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1845年春,馬克思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指出:“哲學家們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釋世界,問題在于改變世界。”在這里,馬克思開始批判“哲學家”,把自己不是作為新“哲學家”而是作為非“哲學家”和“哲學家”相對立。可見,1845年以后,馬克思已經自覺離開了“哲學的基地”。當“思辨終止”,馬克思這種“描述人們實踐活動和實際發展過程的真正的實證科學開始”了。從此,他徹底清算了自己“從前的哲學信仰”,進入了“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在這個時期,馬克思開始采取科學立場,這種立場絕不意味著進入科學主義,達致科學霸權,“用科學準則衡度每件事,然后宣布其他形式無意義”,而是強調馬克思“真正的實證科學”相對于作為非科學“在場”的舊哲學的科學性。具體說來,首先,馬克思通過批判舊唯物主義的直觀性,肯定唯心主義“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即它認為“感性世界”在人的活動中不斷生成發展,辯證運動。其次,馬克思同時又批判唯心主義“只是抽象地發展了”“能動的方面”。因為“辯證法在黑格爾手中神秘化了……在他那里,辯證法是倒立著的”,所以在黑格爾看來,生成現實世界的只是人的精神活動,其中的辯證發展不過是精神運動的環節。最后,馬克思認為要消解唯心主義的抽象性,“發現神秘外殼中的合理內核,必須把它倒過來”,為此應當走進“新唯物主義”,把從“天國”出發徹底“倒過來”轉而“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形成”。正是由于把黑格爾抽象的辯證法徹底“倒過來”,馬克思開始真正“從物質實踐出發來解釋觀念的形成”,其人化自然觀也迅速躍遷到了科學人化自然觀。其一,他遵循“倒過來”的辯證法,“從物質實踐出發”,不是形而上學否定而是辯證否定了自己從前的“哲學”人化自然觀,保留了其中闡述的自然界是“通過工業”或實踐形成的合理思想。毋庸置疑,“從前的哲學信仰”時期的“哲學”人化自然觀有一定的局限,但它除了糟粕,也有精華。馬克思“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關于人化自然的自我意識正是“保存”了這些精華并以此為“階梯”躍遷到了科學人化自然觀。關于這一點,在《關于費爾巴哈的提綱》中,馬克思開篇就批判說:“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包括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是:對對象、現實、感性,只是從客體的或者直觀的形式去理解?!边@意味著“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認為現實的感性世界僅僅只是自然存在或者自然感性,是既成的、先在的東西。馬克思既然斷定這一點是“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也就表明他和“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相區別,并不認為現實世界是先在的、既成的,而是生成的。另外,從馬克思批判時使用的“只是”一詞來看,他并沒有否定“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堅持的唯物主義也即現實世界不是抽象的對象,而是一個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因此,在馬克思的視閾中,人現實生活的世界決不是由人的精神活動生成的,因為從“無”不能生出“有”,它只能是一個人通過自己能動的物質實踐活動創造出來的物質世界,是一個被人改造過的人化的自然。其二,通過徹底地把從抽象的原則出發“倒過來”,馬克思“從物質實踐出發”,批判克服了舊哲學的缺點。
第一,闡發了其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相互融合。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批判說:“當費爾巴哈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的時候,歷史在他的視野之外;當他去探討歷史的時候,他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贝_實,只要進入社會歷史領域,費爾巴哈就先驗地假設人有抽象的“類本質”,極力張揚人道主義歷史觀,這和黑格爾的“絕對精神”及其運動史一樣都“是倒立著的”,因此“必須把它倒過來”。而通過把“倒立著的”東西再“倒過來”,馬克思不再從抽象的思辨出發,用先驗的原則去生搬硬套現實,而是“從物質實踐出發”,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指出:“可以根據意識、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來區別人和動物。一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的時候,這一步是由他們的肉體組織所決定的,人本身就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边@表明盡管人和動物的區別點非常多,例如人有意識,信仰宗教,動物沒有意識,更談不上信仰宗教,因此,可以根據意識和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來區別人和動物。但是,馬克思還是看到了意識等本身卻是需要由人的勞動、人的實踐活動來說明的東西,它們“只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產生的”,所以,馬克思并不贊成有意識與宗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別。因而僅僅“根據意識、宗教或隨便別的什么”并沒有把人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只有“當人開始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的時候”,人的生產勞動才真正開始“把自己和動物區別開來”。人的生產勞動是人的實踐活動,說生產勞動把人自己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就是說是實踐把人自己和動物真正區別開來。這表明實踐是人區別于其他事物的根本特質也即人的本質。同時,關于人自己生成的人化的自然界,因為“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不是把它們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去理解”是其“主要缺點”,所以與“從前的一切唯物主義”相對立,馬克思認為應該把人化的自然“當作感性的人的活動,當作實踐”,也即人化自然是人的實踐活動。這樣,由于實踐是人的本質,因此當馬克思肯定人化自然是人的實踐活動時,人化自然也就是人的本質。因而作為“感性世界”,人化自然并不在人自身之外,它就是人自身的本質性存在。可見,在“真正的實證科學”時期,馬克思的人化自然觀一方面表達的就是他對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的看法,就是自然觀;另一方面也是闡發他關于人自身的意見也即歷史觀。換言之,此時馬克思的自然觀和歷史觀已經相互融合在一起。
第二,馬克思也考察了人化自然的異化及其克服。費爾巴哈的“哲學”人本主義異化觀,盡管“斷言自己已經超出了黑格爾哲學”,也用了一些世俗化的范疇如“類本質”“人”等,但它“都是在純粹的思想領域中發生的”,本質上都是黑格爾精神辯證法的變種。為此在科學人化自然觀中馬克思把它“倒過來”,開始“從物質實踐出發”,從歷史考察中去抽象“一般運動形式”來論述人化自然的異化。他指出:“只要分工還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自然形成的,那么人本身的活動對人來說就成為一種異己的、同他對立的力量,這種力量壓迫著人,而不是人駕馭著這種力量?!币虼耍趶娭菩苑止ご嬖诘臈l件下,受這種分工制約的以人的實踐活動“在場”的人化自然對人來說也是“某種異己的、在他們之外的強制力量”,“不僅不依賴于人們的意志和行為反而支配著人們的意志和行為”。為此,人化自然的這種異化與“哲學”人本主義視閾中的“類特性”無關。首先,它只是人們物質生活發展的必然結果,表征著人們在一定條件下的一種存在方式。在這種特定的存在方式中,它就表現著人的特定本質,因而現實中的人并不是非人,而只是呈現特定本質的特定的人。其次,人化自然異化的客觀根源不僅在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間還有分裂”,而且在于“自然形成的”分工,在于私有制,因為“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達方式,對同一件事情,一個是就活動而言,另一個是就活動的產品而言”。再次,由于分工或私有制是與社會物質生產發展與進步的一定水平相聯系,因此,人化自然的異化不是永恒的現象,它“在具備了兩個實際前提之后”就會消滅,即“要使這種異化成為一種‘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為革命所要反對的力量,就必須讓它把人類的大多數變成完全‘沒有財產的’人,同時這些人又同現存的有錢有教養的世界相對立,而這兩個條件都是以生產力的巨大增長和高度發展為前提的”。因此,隨著整個社會“生產力的巨大增長和高度發展”,不必再為爭取必需品而爭斗的人們之間就會建立起普遍的交往,因而“地域性的個人為世界歷史性的、經驗上普遍的個人所代替”。這樣,私有制就會被揚棄,進而人化自然也因為強制性分工的消亡而轉變為人們能夠充分駕馭的力量,即克服自己的異化狀態。
二馬克思人化自然觀的歷史性及其價值選擇
篇2
關鍵詞:民事責任;責任能力;過錯責任;民事法律主體
一、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的概念
(一)關于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含義的不同界定
1.不法行為能力說。持此學說的學者認為“然人對其實施的不法行為承擔民韋責任的資格或能力、違約責任能力和其他責任能力?!?/p>
2.意思能力說。該認為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其能夠理解自己的行為并且預見其違法行為結果的心理能力,亦即關于違法行為的意思能力。
3.識別能力說。認為民事責任能力是“足以辨識自己的行為結果的精神能力”。
4.廣義民韋行為能力說。“通說為,自然人的民韋行為能力是自然人能夠以自己的行為行使民韋權利和設定民韋義務,并且能夠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p>
(二)作者的觀點
本文認為,責任能力的概念應界定為:行為人對自己的過失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的法律資格。這一概念界定包含兩層含義:其一、責任能力的適用對象是過失行為,這體現了過錯責任主義,無過失責任及公平責任并不適用責任能力制度;其二、責任能力是行為人承擔責任的法律資格,有責任能力就應承擔民事責任,否則行為人則可免責。其實卡爾·拉倫茨在其著作《德國民法通論》中就已有相似的論述:“不法行為能力或過失責任能力是指對自己的過失行為能承擔責任的能力?!?/p>
(三)民事責任能力的性質
關于民事責任能力的性質,學者間存在較大的分歧,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是歸屬能力說,一種是構成說持構成說的學者把責任能力理解為行為是否可以產生責任的能力,有時甚至把責任能力當作過錯的基礎,認為責任能力解決的是行為人就其不法行為能否成立過失的問題。我國臺灣學者王澤鑒在討論侵權責任能力時,就將之視為侵權行為成立的一個要件一一過失一一的前提。“加害人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權利者,具主觀‘可歸責性,,而此項可歸責性須以責任能力(歸責能力)為前提。此屬侵權行為人負有損害賠償責任的資格,故也稱侵權行為能力,在思考邏輯上應先肯定加害人有責任能力,進而認定其有無故意或過失。”歸屬能力說則認為,民事責任能力用以確定一個人是否對不法行為的制裁取得歸屬。凱爾森說,為不法行為的能力(在德文中)往往用“歸責”概念來加以表示,不可歸責,并不是說行為不可歸責,在任何情況下,行為總是“他的”行為,這意思就是行為總是歸責于他的,不歸責于他的只是制裁而已。由此,在歸屬說之下,責任的成立和責任的承擔就被分為兩個問題,責任的成立與否由過錯來判定,而責任的承擔與否則由責任能力決定。
對于這兩種學說,筆者認為它們在實際效果上是一樣的,都能達到使無民事責任能力人免責的效果,但筆者認為構成說更具合理性。因為從責任能力與過錯的關系來看,責任能力制度被看作是過錯原則適用的必然邏輯結果。近代民法是理性主義思想支配下的個人本位(或稱權利本位)的法律,自然人被看作是理性的主體,能以自身的理性能力認清法律為其規定的活動領域,并有義務在該領域內活動而不侵入他人的領域。如果自然人違背了這種理性認識而超出自已的活動領域進入他人的領域,則具有過錯,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過錯原則下的過錯,就被看作是一種背離理性認識而應當受到譴責的主觀狀態。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無論故意或過失都以行為人對行為后果的認識為前提,即過錯的形成以行為人具有認識能力為前提。這就產生了不具有識別能力的主體其行為效力問題,而對這個問題的解決就是民事責任能力制度。
二、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存在基礎和價值
(一)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存在基礎
本文認為,過錯責任制度是責任能力的制度基礎。責任能力制度是過錯責任制度的下位制度,其法律效果及適用范圍由過錯責任制度決定。責任能力制度僅于過錯責任制度中適用,而不能適用于無過錯責任及嚴格責任制度。民法上的法定能力有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從法的表現形式來看,權利能力作為法律概念直接在民法典的總則部分的民事主體部分予以規定;行為能力也作為法律概念于民法典的總則部分的法律行為部分予以規定;而責任能力則并不是法律概念,只是體現于民法典債篇的相關條文當中。這說明,責任能力是解決責任承擔問題的法律制度,而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則是主體的取得權利承擔義務的主體性條件。所以,我們并不能以對待權利能力、行為能力的思維來分析責任能力,不能從人格的高度來界定責任能力,從而以責任能力為基礎來分析責任承擔問題,以至使責任能力成為上位概念,而各種責任制度就成為下位制度。責任能力制度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模式是:有責任能力者應對其造成的他人損害承擔責任,無責任能力者則免責。而有無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是能夠辨識行為后果的識別能力。對無責任能力人予以免責,
(二)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的制度價值
1.平衡無識別能力人、受害人及監護人之間的利益關系
責任能力的首要制度價值就是在于充當無識別能力人、其監護人及受害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器,而控制這個利益分配器的閥門就是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責任能力制度之所以如此引起學者的重視,主要在于責任能力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損害的事件中,對未成年人、其監護人及受害人之間的利益進行調節。法者、司法者可以利用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識別能力這一閥門對三者之間的利益進行調控。如立法者將識別能力之有無的年齡標準提高時,就會使更多的受害人得到監護人的賠償;反之,受害人的利益可能會因為未成年人的責任財產的不足而得不到賠償。如司法者將識別能力的認定標準作嚴格解釋,就會使受害人因未成年人的免責而從監護人那里得到賠償;如采取較寬的標準,則一樣會使受害人因未成年人的財產不足而得不到賠償。其所適用的歸責原則是什么呢?我們知道,無過錯責任及嚴格責任制度并不考慮主觀因素——行為人的過錯,其歸責依據是損害事實與因果關系。既然行為人由于不具有識別能力這一主觀因素,而被免于承擔責任,那么顯然是在歸責時考慮了主觀因素。從而說明,該情形并不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嚴格責任原則或公平責任原則,而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梢姡熑文芰χ贫鹊姆珊蠊沁m用過錯責任制度的結果。從中可得出的結論是:過錯責任制度決定了責任能力制度的法律效力,而責任能力制度的適用范圍只限于過錯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制度就是責任能力的制度基礎。
2.進一步豐富民事主體制度的具體內容
從1804年第一部資產階級民法典《法國民法典》頒行以來,權利能力在民事主體制度中就占有了一席之地,盡管此時尚未有此稱呼。到了《德國民法典》,對民事主體享有的能力進行了具體分類,從此便有了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之別,二者共同構成主體人格制度的主要內容。而責任能力制度發展到今天,不斷充實著新的內容,理應與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一起豐富主體人格制度。首先,就目的設計而言,權利能力主要考察民事主體獨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能力;行為能力主要考察民事主體獨立設定權利義務的能力;而責任能力則主要考察民事主體獨立承擔責任的能力。其次,就法理基礎而言,權利能力以平等為核心,使各種民事主體均等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體現了民事主體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則;行為能力以意思自治為核心,關注的是民事主體能否依自己的行為取得權利、設定義務,體現了民法的自由理念以及自由與秩序的協調;而責任能力最大限度地填補受害人的損害,以保護他人與社會的利益為目的,體現了民法的公平理念,反映著個人本位與社會本位的平衡。再次,就道德價值而言,權利能力是民法正義理念在平等層面的體現,它賦予每位民事主體以均等的機會進入法律體系之中;行為能力是民法正義理念在自由層面的體現,它允許有意思能力之人自己創設權利義務為自己謀福利,實現法的社會價值;責任能力是民法正義理念在公平層面的體現,為自己行為負責,確保各種法律關系最終都能回歸常態。由此可以看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三者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彼此依存,共同統一于主體人格制度之中,豐富了民事主體制度的具體內容。
三、我國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缺陷和完善
(一)現行規定的不足
1.我國民法對責任能力制度的規定在歸責原理上模糊不清。譬如,第133條第1款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她的民事責任。”這一規定似乎與德國法、日本法的規定相似,監護人所承擔的是過錯責任。但“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只能適當減輕其責任,而不是免除,這又與“沒有過錯就沒有責任”的過錯責任主義不相符。再者,如果這一規定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負責任的依據是過錯責任制度,那么就應該以是否有過錯來判定是否負責任,也就是就以是否有具體的識別能力來決定之,而不是以是否有行為能力來判定。因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是已滿10歲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這個年齡段的人一般都是有識別能力的。第四,第133條第2款與前一款相矛盾。既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無責任能力人,就不應該由這兩類人承擔責任,因為其沒有責任能力而不能形成過錯,這時應由有過錯的監護人來承擔;而這一款卻因為該兩類人有財產而由其承擔責任。為了避免該兩款在歸責原理上的矛盾,只能以公平責任來解釋第二款。但是,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財產時,第二款顯然比第一款優先適用,這樣所得出的結論是公平責任比過錯責任優先。這顯然又不合理,因為公平責任是在用盡其他救濟手段而得不到救濟時才能適用,理應是過錯責任的補充。所以,本文認為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可謂漏洞百出。
2.從民事責任能力確立的兩個標準來看,反映出立法者在兩種價值取向面前的搖擺不定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意見(試行)》的規定可以看出,我國民法對于判斷民事責任能力有無的標準并不是單一的,而是雙重的:一為行為能力,二為財產狀況。對行為能力標準加以分析,可以看出立法者對行為人利益的保護。民事行為能力制度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行為人尤其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合法權益,使其不因智力、經驗的欠缺而在社會活動中受到損害,因此民事行為能力要求的年齡標準較高——18歲。而民事責任能力制度以“行為能力的有無”為判斷標準最直接的結果就是保護行為人,使其能夠以“沒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這一理由來對抗法律的否定性評價,體現的是對行為人的特別關注。
但同時法律又確立了財產標準,要求有財產能力的行為人對自己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獨立承擔責任,這里反映的是自己責任原則。讓有能力的行為人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體現了法律對受害人和代替其承擔責任的監護人予以保護的傾向。
之所以出現這樣看似矛盾的情形,絕不是“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有待完善”這一理由就能解釋的。若果真如此,就過于簡單了。其實我國的立法者在制訂這一規定時還是有自己的考慮的:當今世界對民事責任能力判斷標準的規定只有識別主義和出生主義兩種。前者的問題就是總也無法理清其與過錯的“曖昧”關系,理論本身很難圓全;而后者則過于空洞。所以有學者認為,法國民法典對于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新規定不是把它上升為“人人皆而有之”的境地,而是根本就把它拋棄了。兩種標準代表了兩種價值取向:識別主義表面上似乎是最公平合理的,嚴格考查行為人行為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能夠辯認和控制自己行為者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反之則不負責任。此種規定對行為人的利益給予了充分的保護,但它忽略了受害人和代替其承擔責任的監護人的利益。而出生主義則是完全站在了受害人的立場,認為過錯的標準是客觀的,只要行為人的行為構成了對“注意義務”的違反即需承擔責任,而不考慮行為人是否真正意識到自己行為的意義。此種模式必然導致的結果就是行為人再也不愿意積極為任何行為,因為當過錯用采客觀標準時,行為人進行活動而完全不影響他人的利益,現實中確實是很困難的。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無論是識別主義還是出生主義,確立的判斷標準都是有缺陷的。而我國的立法者為了避免上述偏失,對于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確立了雙重標準(一為行為能力,二為財產狀況),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此種途徑,對相關主體給予平等的關注:
第一,行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就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就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責任。
第二,行為人如果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就可以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而不必考慮行為人具體的民事行為能力狀況,這也可以看作是對監護人權益的一種保護方式。
第三,監護人代替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的條件是行為人沒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而且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
第四,為了保證受害人的損失能夠得到補償,法律沒有規定行為人及其監護人的免責事由,也就是說,在任何情況下,受害人的損失都必須予以補償,這是法律對受害人進行保護的方式。
根據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立法者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平衡行為人(加害人)、監護人、受害人三者間的利益關系,使三方當事人的利益都能得到保護,以期達到一種真正的公平狀態,這也就無怪乎會有學者認為“此種規定比較公平合理,……”
但這樣的規定還是存在弊端的:一方面,以民事行為能力的有無作為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對行為人過于寬容,不利于保護受害人和代為承擔責任的監護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行為人與監護人之間誰是真正的責任主體,確認依據不明,二者間的內部責任關系很混亂。
(二)我國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完善
1.我國自然人責任能力制度的模式
(1)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應然模式
第一、拋棄傳統意義的民事責任能力理論,賦予其新的內容
其一,就民事責任能力的含義而言,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指自然人所具有的對自己的不法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獨立承擔賠償責任的資格或能力,它是對自己責任原則的一種體現。
其二,就民事責任能力的性質而言,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一種歸責能力,這種歸責能力是客觀的,不屬于主觀意識范疇,并以此來區別于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其三,就民事責任能力的具體內容而言,自然人的民事責任能力不單指侵權責任能力,還應包括違約責任能力和其他具體的責任能力,即民事責任能力適用于一切能夠產生責任的領域。
其四,就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而言,會因責任承擔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首先,對于財產責任,判斷標準即為行為人的財產狀況,此時它的判斷標準是具體的,因每次損害賠償的數額多少而有所不同:其次對于非財產責任,判斷標準就是行為人有為一定行為的能力,而此種形式的民事責任能力是每個人都有的。
第二、要把認定責任和承擔責任兩個環節分立開來,以達到保護行為人(包括其監護人)與保護受害人二者之兼顧
這里要弄清的就是過錯、責任與責任能力三者之間的關系。過錯是認定責任時所應考慮的問題,歸責時采過錯責任原則,目的是為了保護行為人的利益。責任能力是承擔責任時考慮的問題,有責任,現實中并不一定有承擔責任的能力(僅針對財產責任而言),但這并不妨礙責任的認定。對于不名一文的行為人來說,何時有足以賠償損失的財產(因而具有民事責任能力)則何時承擔賠償的責任,但在這之前,責任的認定已成事實。如果行為人不承擔責任,并非因其不具有責任能力(無財產),而是因其無過錯,所以不必承擔責任。
第三、實踐中對于過錯采用主觀判斷標準,并結合行為人的民事責任能力狀況來確定責任的認定和責任的承擔
在責任的認定過程中,考察行為人及其監護人雙方的過錯,此時的過錯是一種主觀心理狀態,只要有一人對受害人的損害結果存在故意或過失就可以認定責任的成立。在責任的承擔過程中,需要根據行為人自己的民事責任能力狀況來確定責任是由行為人自己承擔還是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此時的民事責任能力作為確定行為人與監護人內部責任關系的依據,是一種客觀事實。
2.自然人民事責任能力制度的具體內容
(1)對于過錯而言,這里的過錯仍然屬于主觀意識范疇,也就是說,此時的過錯仍采用主觀判斷標準,考察當事人行為當時的主觀心理狀態。但這種考察不是對行為人主觀心理狀態的單獨考察,而是考察行為人與其監護人的共同過錯,只要有一方滿足過錯要求,就可以認定責任是確定存在的,行為人和其監護人就需要承擔責任。
(2)對于責任主體而言,行為人及其監護人都是責任主體,但二者并不處于同一層面。如果行為人能夠滿足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標準之一,則行為人就是責任主體,由其來承擔責任;但如果行為人不能滿足民事責任能力的要求,那么就應該由其監護人代為承擔責任,以確保受害人的損害在任何情況下能夠得到補償。但是監護人承擔責任只是暫時的,只要行為人有了足以承擔責任的能力(金錢)就需要返還給監護人。因此,二者雖同為責任主體,但行為人是第一位的,監護人是第二位的。
(3)對于民事責任能力而言,僅考查行為人單獨的民事責任能力,而它的判斷標準是雙重的:對于財產責任,以行為人的財產狀況為判斷標準:行為人有獨立的財產,就自行承擔責任;沒有獨立的財產,還需要區分兩種情況:如果行為人無過錯而監護人有過錯,就由監護人承擔責任;如果行為人有過錯,就由監護人暫為墊付,等到行為人具有民事責任能力(金錢)后再返還給監護人。對于非財產責任,每個自然人都具有這種責任能力。這是因為只要行為人能夠為損害行為,就能夠采取相應的行為來彌補受害人的損失,二者之間是相輔相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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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論文關鍵詞:自然環境,依賴性,發展
自然環境是和社會環境相對的一個概念,有著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自然環境是指與人所處的地理位置相聯系的各種自然條件的總和,包括地理位置、氣候、土壤、山脈、河流、植物、動物、礦藏等。廣義的自然環境指除了人類社會之外的各種自然物質、能量、信息的因素所構成的一個整體系統。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自然環境之中,人的生活和發展與自然環境息息相聯,都要受到自然環境的影響和制約,離開了自然環境,個人乃至整個類將失去生存和發展的根基,人也將不復存在。因此,自然環境對人的發展來說是一個基礎、一個前提。
一、自然環境是人生理發展不可或缺的自然條件
人作為自然存在物,有其自然屬性,人是自然界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人源于自然。這一事實決定了人永遠不能割斷自身同自然之間的聯系。人從自然中輸入物質、能量和信息,經過加工、處理和轉化來滿足自身的需要,形成自己的體力和智力;同時人也向自然界輸出物質和信息,影響和改變自然界。這個輸入和輸出關系,就是人和自然的實際聯系。它說明人只是在與自然的相互聯系中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勞動,從自然界那里獲得物質、能量和信息借以維持自身的生存和發展。承認人的肉體存在的客觀性就必然承認維持這種存在、滿足這種生物組織生理需要的合理性。因此,人有自然需要。自然需要簡言之也就是維持人的生命存在的生物需要、生理需要。早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就提到,“在一定意義上,吃、喝、性行為等等,也是真正的人的機能;男女之間的關系,是人和人之間最自然的關系。”[1](P87)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恩格斯指出:“一切人類生存的第一個前提也就是一切歷史的第一個前提哲學論文,這個前提就是人們為了能夠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但是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東西。”[2](P31)恩格斯在談到馬克思生前的偉大貢獻時強調:“正像達爾文發現有機界的發展規律一樣,馬克思發現了人類歷史的規律,即歷來為繁茂復雜的意識形態所掩蓋著的一個簡單事實:人們必須首先吃、喝、住、穿,然后才能從事政治、科學、藝術、宗教等等。”[3](P574)
人的這些生理需要的滿足最終需要通過物質資料生產的形式來滿足雜志網。而自然環境是包括在物質資料生產其中的,是物質資料生產賴以發展的基礎。作為物質資料生產賴以發展的基礎,自然環境在其中發揮著怎樣的作用呢?恩格斯曾指出“經濟學家說勞動是一切財富的源泉。其實勞動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財富的源泉,自然界為勞動提供材料,勞動把材料變成財富。”[4](P77)馬克思則進一步指明勞動過程所具有的三個要素,即勞動本身、勞動對象和勞動資料。馬克思這里所說的勞動對象,指的即是自然環境中的森林、土地、礦藏、河流等因素。在馬克思看來,自然環境是作為生產力要素之一的勞動材料或勞動對象而進入人類社會的物質生產活動的。作為生產力的要素之一,自然環境首先對人類社會的物質生產活動產生直接的影響,并進而通過物質生產活動間接地影響人類社會生活的其他方面。正因為如此,馬克思強調“任何歷史記載都應當從這些自然基礎,指人們的生理特征和人們所遇到的各種自然條件以及它們在歷史進程中由于人們的活動而發生的變更出發。”[5](P220)
其實,人和自然之間具有原始的內在一致性,從人的生命存在看,人依靠自然界而生活;從肉體方面來說,人和動物一樣,靠無機界生活;從人的生命活動看,人的生命活動以自然界為基石,人的生命活動的能力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以自然界為第一資源,自然界不僅是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而且是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對象和工具。人類的勞動對象如土地、樹木、礦石等,都是自然界提供。“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創造。”[1](P53)馬克思繼而寫道:“自然界一方面在這樣的意義上給勞動提供生活資料,即沒有勞動加工的對象,勞動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也在更狹隘的意義上提供生活資料,即維持工人本身的肉體生存的手段。”[1](P36)自然環境是自然的有機整體,它為人生理的發展提供物質基礎。因此,我們在談論人的發展時不能漠視自然環境的作用,塑造良好的自然環境成了促進人全面發展的必備物質條件。
二、自然環境為人的精神文化發展提供重要保證
人的發展是現實的、具體的、全面的和動態的發展過程,是在一定的時間和空間中展開和完成的,這既是一個歷史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又是一個在現實的自然環境中形成和發展的過程。良好的自然環境在人的精神文化的發展中發揮著十分巨大的價值功能,它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產物,打上了人類實踐活動的印記,是人類文明的凝聚和體現,反過來又為人的發展提供重要保證。
首先,自然環境滿足人享受自然美的精神需求。愛美是人的本性哲學論文,按照美的原則和規律塑造人,是人的全面發展的重要內容。自然之美并不是人主動建構起來的,更不是自然中的事物觸發人的審美“細胞”而產生的“幻覺”,自然之美是某種自然的存在,是大自然的一些屬性,諸如它的顏色、味道、棱角、線條等,它們是直接地呈現自己。良好的自然環境為人提供了客觀的審美對象,喚起了人們的審美情趣和美感,給人營造了美的氛圍,以美的氣息凈化著人的心靈世界。
其次,自然環境還是科學活動的對象,作為人類生產活動對象的自然,同樣存在于人類的科學活動之中。“從理論領域來說,植物、動物、空氣、光等等,一方面作為自然科學的對象,一方面作為藝術的對象,都是人的意識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無機界,是人必須事先進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糧。”[1](P56)克思把“科學活動”看作人類的一種活動,是“生產的一些特殊的方式”??茖W活動的首要內容是認識自然,從“精神上掌握自然”,然后在生產活動過程中“驅使自然力”為人類服務。
最后,建構良好的自然環境還會引發人們在價值觀念、生活方式、消費方式等一系列領域發生革命性的變革,有助于人形成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方式,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良好的自然環境的建設會使人領略到大自然本身的美,人在審美活動中又會自覺意識到自然環境對于人的發展的意義,將維護自然美內化為自身的價值理念,從而對自然環境給以呵護,用美的原則塑造自然環境,使自然環境更美,使人與自然更加和諧。正是在這種人與自然、主體與客體、感性與理性和諧統一的自由自覺的審美活動中,人與自然環境始終保持著良性互動,兩者在交互作用中都能得到全面的發展。在今天自然資源已經十分有限的情況下,工業化時代的奢侈浪費的生活方式,不僅超越了自然界的支付能力,造成生態平衡被破壞,而且也給人自身形成很大壓力,打破了人自身發展的平衡狀態,出現了不少難以治愈的“文明病”。人的全面發展并不意味著對物欲過分追求。人并不是庸俗的經濟動物,不能為滿足貪得無厭的物質欲望不惜掠奪自然資源,置自然資源枯竭和環境退化而不顧。作為具有理性的個體應該朝著既有利于自然發展,又有利于人的身心發展的目標努力,重視良好的自然環境的建構,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三、保護自然環境,為人的發展營造條件
從某種意義上講哲學論文,自然環境因素就是人發展的基礎因素。這就好比個人的發展是粒種子,那么“環境”就是土壤。種子很重要,土壤更重要。沒有好的土壤,再好的種子也是白搭。要想種子茁壯成長,就必須有塊肥沃的土壤雜志網。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道理。我們要實現人的全面發展,首先也必須要打造這樣一塊肥沃的最適宜“種子”生長的“土壤”,這就要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大環境。
近些年來,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大環境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空氣污染嚴重、世界性水源危機、森林慘遭毀滅、物種不斷減少、臭氧層變薄等等,表面是天災,在這天災的背后是人禍,特別是傳統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和掠奪式的資源開發超過了自然環境合理的承載能力,使得空氣、水、土地、生物等環境要素遭到嚴重的破環,生態系統維持生命的功能退化,資源支撐能力下降。所有這一切已經說明,人類的破壞行為正在將自然界驅趕到一種生態死亡的絕境中,同時也使自己陷入一種十分危險的境地。人與自然的對抗,不僅直接關系到整個類的發展,而且也關系到我們每一個人的身心健康,所以必須走出當前人與自然緊張的狀態,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自然大環境,努力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
(一)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自然觀
人與自然對抗,源于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是將人與自然的對立絕對化和極端化的結果。人類的許多災難最深層的原因就在于人與自然相互對抗的自然觀。這種對抗既是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的結果,同時又是社會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程度不夠的結果,因為這種人與自然對抗的自然觀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必將為人與自然和諧的生態自然觀所代替。走出極端的人類中心主義,強化環境倫理意識,既承認自然工具價值,同時又要承認其內在的價值,這既是當今人類減少種種災難的基本途徑,又是人全面發展的必然之路。
(二)改變傳統的經濟發展觀
要從根本上使人與自然的關系從沖突走向和諧,必須放棄傳統的經濟發展觀,積極發展經濟,努力實現經濟生態化。所謂經濟生態化是指人類經濟活動日趨符合生態規律要求,日益實現在生態上合理的過程,其本質和核心內容是:使基于勞動過程引發的人與自然之間物質代謝及其產物,逐步比較均衡、和諧,順暢與平穩地融入自然生態系統自身的物質代謝之中的過程。因此,只有發展生態經濟,才能徹底克服人與自然的尖銳對抗狀態,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人更好的發展提供基礎條件。
(三)樹立科學文明的消費觀
盡管非典、禽流感等繼續威脅著人類,然而野生動物的口腹之欲仍未杜絕。因此,倡導文明飲食文化哲學論文,樹立科學健康的消費觀,有利于人與自然的和諧,有利于個人發展,同時也利于子孫后代。
(四)加強環境立法,增強環境執法力度
協調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保護自然大環境,除了依靠經濟手段,建立新的可持續經濟發展模式發展生態經濟,樹立新的可持續消費觀,倡導綠色消費等等,還必須借助于法制手段,建立和健全環境法制機制,使自然環境的保護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五)加強生態教育,提高人們的生態意識
人們在對工業文明的反思中,認識到要對工業文明中人與自然的關系進行撥亂反正,把人與自然的尖銳對抗轉變為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還必須實施和推行教育改革,發展生態教育事業,提高人們的生態意識和環境意識,這才是保護自然環境的根本長遠之計。生態化教育是和構建未來生態文明相一致的新型教育體系,它可以分為學校生態教育和公眾生態教育。對于學校而言,要以生態文明觀為指導,致力于解決教育過程中人類與自為自然之間的時代性矛盾,從而致力于培養具有生態文明素質的新人。對于公眾教育而言,要致力于提高公眾的綠色意識和參與生態環保的自覺性,積極參與解決人類與自然之間產生的生態危機,從而推動生態文明的形成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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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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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
[關鍵詞]自然化認識論 轉換命題 可靠論
〔中圖分類號〕N0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000-7326(2007)04-0060-06
自美國科學哲學家奎因于1969年提出自然化認識論問題以來,在西方哲學界迅速掀起了一股改造傳統認識論的熱潮。最先出現的就是以奎因為代表的替代命題,它試圖用自然科學(心理學和認知科學等)取代傳統認識論。由于替代命題有強烈的科學主義傾向,這種研究綱領很快就遭到了哲學家們的嚴厲批判,在這種情況下,改造傳統認識論的策略開始發生轉向,這就是溫和的轉換命題。由于轉換命題是在傳統認識論框架下偷運科學概念,因而這種自然化認識論在它的理論展現過程中,也面臨諸多棘手的問題。本文主要分析自然化認識論的轉換命題,希望澄清與解決如下兩個問題:首先,澄清轉換命題的理論旨趣;其次,考察轉換命題本身存在的困境,解決可能的出路問題。
一、自然化認識論轉換命題的理論旨趣
由于自然化認識論轉換命題保留了傳統認識論的框架,因而它涉及的問題,仍是認識論的老問題;所不同的是它采用了偷運科學概念的做法,試圖以此解決認識論問題,而又不致于遭到過多的反對。這就注定了轉換命題涉及的主題與替代命題有很大的區別,它主要關注可靠性問題(reliabilism)。由此衍生出兩個問題:知識確證的可靠性問題與知識的可靠性問題。這些問題都是傳統認識論所關注的,轉換命題不改變這些問題的地位,只是嘗試用自然科學的知識解決這些問題,因而這個命題得到了許多哲學家的肯定與關注。轉換命題所關注的可靠性是指這樣一些問題:“總的分析來說,可靠性斷言是指任何人知道P,或是否任何人完全確證地相信P,依賴于他或她相信P是由可靠的信念產生(belief-making)機制、過程或方法在正常環境下的正常功能的產品。這些機制、過程或方法假如它們在一般情況下總是傾向于產生真信念而不是錯誤的信念,則它們是可靠的?!盵1] (P78) 在關注可靠性問題上,哲學家們又分為兩種不同的派別。第一種,把可靠性條件作為知識確證的條件,或知識確證條件的附加條件;第二種,認為可靠性條件不是確證的條件,對于他們來說知識需要可靠性來產生真信念,而確證只是一種理由給予活動(reason-giving activity),它對產生真信念是不必要的。這方面的代表人物有Fred Dretske等人。關于第一種情況,需要加以說明的是,在對確證的關注過程中,可靠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這正如阿默德指出的那樣:那些堅持認為信念是可靠地產生或確證的人,把他們自己稱為“確證理論的內在論者”(internalist);而另一些可靠論者則“不堅持主體能夠有意識地意識到、或可以認知地掌握什么是證明他的信念是可靠地產生的,對于他們來說,定義確證的概念唯一地根據可靠性來進行,堅持這種觀點的人通常把他們自己描述為確證理論的外在論者(externalist)。”[2] (P79) 這里還需要對內在主義與外在主義作一些簡單的說明,以便于發現轉換命題的理論旨趣。所謂內在主義顧名思義是從主體的內在角度來考察知識的確證問題,但是,許多哲學家對此的定義也有很大的不同。在普洛克(John Pollock)看來,“知識論中內在主義是這樣的觀點:只有認識者的內在狀態才決定他的哪一個信念是確證的。”索薩(E. Sosa)的界定是,“確證僅僅要求主體方面的真正恰當思維,如果一個信念者通過所有恰當的思維已經獲得并且保持他的信念。則該信念者的這一信念是確證的。這里思維的恰當性是純粹內在于該主體的事情,并不依賴于超出他之外的東西?!卑罹脛t認為,“對于某認識主體來說,如果要使一個信念成為認識上確證的,其所需要的全部要素都得是認識上可以把握的,即都是內在于他的認識視角之內。”奧迪則認為,“對于主體來說是可以由內省或反思加以把握的。我們稱這種觀點為有關確證的內在主義。”[2] (P126-127) 由此可以大略把握內省的本質,即把確證問題歸屬于主體的內在狀態,而與外在事物無關。內在主義的表現形式可以分為兩類:基礎主義與一致主義。所謂外在主義(externalist)是由哲學家David Armstrong于1973年在《信念、真理與知識》一書中首先提出來的,它的主旨是:“與信念的確證相關的不只是內在狀態。在它的兩種主要表現形態:可能主義與可信賴主義那里,前者主張信念的確證性在于該信念以及相關信念的可能性,而后者則認為這種確證性在于產生信念的認識過程的可靠性。”[2] (P153) 說到底,外在主義尋求的是在主體與客體之間存在一種有效的自然的聯系,如戈德曼的因果論就是這種形式的典型表現。需要補充的是,關于可靠信念產生的機制都包括哪些內涵?大體說來,主要包括正常的知覺、記憶、反觀、內省或其他神經生物學過程。不論這兩派在細節觀點上如何不同,但是對于轉換命題來說,他們共同認為可靠性在轉換命題中占有中心地位。正如阿默德指出的:“無論如何,看起來很明確的是轉換命題明確以可靠性斷言為基礎,即可靠性對于知識來講要么是必要條件,要么是充分條件,或者是充分必要條件。”[1] (P80)
由于1963年葛梯爾(Gettier)提出的著名反例,即確證的真信念也可能不是知識,對傳統知識論的基礎產生了巨大的影響。為了克服這個反例,許多哲學家開始把注意力放在可靠性的分析上,換言之,就是需要沒有缺陷的確證,這樣對信念的分析就演變為兩種路徑,即原因分析和可靠性分析。按照阿默德的觀點就是,“典型的原因分析的斷言是一個人的確證可以是沒有缺陷的,假如因果鏈導致她擁有一個信念,那么她擁有的信念就是無缺陷的?!盵1] (P81) 由于葛梯爾反例的實質在于擁有一個確證的真信念,然而卻不是知識,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就要用因果分析把這種情況排除出去。在可靠論者看來,為了完成這個任務,需要在信念和事態之間有一個合適的因果聯系,它使得信念為真的同時排除掉一些看似真的命題,因為如果把這些命題加到確證上去的話,她將不再確證地相信她相信什么了。這樣就阻止了一個人相信一個確證的真命題而又不知道它的情況了,通過這種方式就克服了葛梯爾反例。
對于可靠性分析來說,它的典型斷言是要使一個人的確證成為無缺陷的,當且僅當一個人的完全確證的真信念是由可靠的信念產生機制產生的。有些時候這種機制被理解成一個人的基本的認知裝備,而另一些時候它是一種非認知的過程,通過這個過程一個人獲得他的信念。這就是阿默德對可靠性分析的闡釋。這里的裝備主要是指人具有的各種感覺器官,而且這些感覺器官必須是正常的,如一個色盲者就無法保證對顏色斷言的可靠性分析。在這個基礎上,加上正常的環境條件以及相同的背景理論,就可以得到可靠的信念。至于獲得信念的過程則是一種非理性的過程,這也就是奎因所謂的貧乏的輸入與洶涌的輸出之間的關系。對于可靠性分析和原因分析,各派哲學家彼此的偏愛是不同的。如戈德曼就認為,可靠性分析比原因分析能夠更好地解決葛梯爾反例。在筆者看來,戈德曼的觀點是典型的內在論的觀點,而原因分析則是外在論的代表。前者具有更多的哲學意味,而后者則更強烈地具有科學主義的傾向。對于知識的確證來說,上面任何一種觀點都是無法單獨完全解決的。訴諸于內在論直接為偷運現代神經生理學以及認知科學的成果開辟了方便的后門,轉換命題的整個出發點也就是基于此。
對于戈德曼來說,可靠性是確證的必要條件,這種觀點最初出現在他的《何為被確證的信念》一文中,后來系統的論述充分體現在他的著作《認識論與認知》一書中。可以說,戈德曼是對可靠性進行辯護的最有力的代表。在戈德曼看來,確證就是對一個人的信念提供或能夠提供理由的活動,正如阿默德對支持戈德曼觀點的其他學者的評論所說的那樣,如果確證從來不是給出理由的活動,那么它就是不可接受的。阿默德總結這個評論時說到:“這場討論的底部邊界涉及知識的確證總是并且唯一關注的是,對于諸如‘你如何知道’這樣的問題能夠給出一個確定的理由是適當的?!盵1] (P85) 問題是,即使在可靠論者內部,對于可靠性的認識也是不同的,一些人認為可靠性是確證的充分條件,另一些人則認為可靠性是確證的充分必要條件。由此,在可靠論者內部又形成兩種觀點,其一認為,一個人可以有被確證的信念,但是它不是由可靠的機制生產或產生的;其二則認為,一個人的信念可以是由可靠的機制產生的,但是沒有經過確證。這兩種情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梢砸姷?。在這些情況下,如何看待可靠性在確證中的作用?可靠論者并沒有給出一個令人滿意的闡釋。另外,這里還存在一個普特南稱為“缽中之腦”的難題,也就是說,一個“缽中之腦”完全確證地相信一個信念P,然而這個信念是不真實的,因為在“缽中之腦”那里,信念沒有具體的指稱。普特南指出:“一旦我們看到缽中之腦的思想與現實世界中某人的思想之間的性質相似并不意味著指稱的等同,就不難看出,認為缽中之腦指稱外部事物,是完全沒有根據的?!盵3] (P19) 再有,在可靠性那里還存在一個確證程度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對一個信念常有這種區分:確信、相信、將信將疑、不相信,而可靠的信念生產機制無法獨自提供確信的條件,因而以可靠性作為確證的條件是無法完成任務的。正如蘇珊?哈克指出的那樣:“根據《認識論與認知》,正確的J―規則應當只允許在正常世界中可靠的過程,而正常世界則被刻畫為那些遵從我們的某些一般信念的世界。不過,這些一般信念并不包括關于什么樣的認知過程是可靠的任何信念。無論對現實世界中的認知過程作多少心理學研究,都不能告訴我們什么樣的方法在正常世界中會是可靠的?!盵4] (P152) 考慮到不同方法在科學發展中的作用,戈德曼的可靠性觀點更是值得懷疑的。換言之,在庫恩的范式概念中,不同的范式之間是不可通約的,因而包含在各種范式內的方法的側重也是不同的。對于各自范式的持有者來說,任何特定的方法對于他們獨特的共同體來說都是可靠的,相對而言,由此得來的知識在各自看來也是可靠的。這樣在不同的范式之間就存在不同的、真的而且被確證過的信念。那么如何用戈德曼的可靠論來區分這些不同的信念哪一個可以成為我們的知識呢?顯然這是戈德曼的可靠論無法解決的。為了克服這種困難,戈德曼區分了首要認識論和次要認識論。前者集中關注個體主體,并關注先天的認知方法;而后者關心習得的認識方法,并考慮知識的社會方面。然而這樣的劃分還是無法解決不同方法導致的認識困境。因此,蘇珊?哈克指出:按照戈德曼的觀點,關于這些或那些認識的可靠性,接受這種或那種認知科學發現的合理性,取決于這個或那個科學研究中所使用方法的可靠性。這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假如在競爭方法論的擁護者所提出的相互競爭的發現之間,人們必須做出選擇的話,關于方法的可靠性問題,只能由次要的認識論來解決。而這樣的科學主義論證策略違背了戈德曼本人的認識論秩序。原本戈德曼準備一勞永逸地解決人類的認識問題,結果卻放棄了他的首要認識論任務,淪落為從認知科學或心理學的成就來論證認識的次要任務。因此蘇珊?哈克斷言地拒絕了戈德曼的觀點,并得出如下的結論:“對認識的證成概念的可靠論辯明是不可捍衛的;其次,關于認識論與認知科學的關系,即使狹義的科學主義的改良主義的說明也是不可捍衛的――并且,即使可靠論是正確的,它還是不可捍衛的?!盵4] (P154) 也許問題還沒有糟糕到這種程度,畢竟可靠論是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最有影響、也取得成果最多的理論,因此對于可靠論面臨的諸多困境,許多可靠論者都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
二、自然化認識論轉換命題存在的困境與矛盾
針對可靠論提出的諸多反例,倡導者戈德曼進行了積極的回應。對此,我們需要對戈德曼的論證進行一些必要的梳理。戈德曼的努力主要集中在《認識論與認知》一書中。在這里他提出的解決辦法是:創造出J―規則的表達形式,以此來決定信念的確證問題。接下來他又對信念的確證路徑進行了劃分,具體做法是把確證過程分為:個體間論的方法(interpersonal)和個體內在論的方法(intrapersonal)。需要說明的是前者類似于主體間性,主要表明一個信念的確證是發生在不同的個體之間;而后者則是個體內在對確證的把握。按照戈德曼對此的解釋:“個體間方法的一個主要例子就是集中在把給出理由當作個體間的活動。這個觀點認為確證就是我們給予其他人理由,然后后者接受或拒絕的過程。個體內在論方法則允許J―規則的條件,而不指涉其他人。他們將要限制他們自己唯一地關注認知者自己的心理內容,諸如先驗的信念、知覺領域、可公開的記憶、認知操作等,非常像傳統的認識論集中關注于這些精神狀態,但是后者并沒有完全專注于精神領域。然而,由于它們沒有涉及其他人,我把這種方法稱為個體內在論,我甚至可以把它們稱作精神的方法?!盵1](P89) 從戈德曼的分類中,我們已然能夠感覺到他的目的所在。對于個體間論來說,那是一種社會性的方法,也就是要給別人提供理由,然后被別人接受或者拒絕,期間還包含許多社會性的因素,如勸說、協商、引導等,而后者則不需要這些。對于戈德曼來說,他顯然不喜歡前者,他寧愿選擇后者作為可靠論的基本根據所在,這也正是傳統認識論的領域。這種方式與奎因的自然化認識論的替代命題是很不同的,至少他沒有取消傳統認識論,而是仍然在傳統認識論的領域內改造認識論,這就比奎因的方式溫和了許多。對此阿默德把戈德曼選擇后者的理由總結為如下五點:(1) 一個適當的確證理論應該適合于所有命題,包括關于其他人的命題;(2) 個體間論的給出理由依賴于個體內在論的理由;(3) 完全確證的信念對于知道(knowing)來說是必要的;(4) 對假定來說,訴求最重要的問題是當前的確證狀態依賴于認知者現在能夠說支持他或她的信念,確證可以包括歷史因素,如先驗信念是如何產生的,而認知者不需要去回憶,因此也不能和對話者進行辯論;(5) 在個體間論的概念背后存在的指導觀念是,認知者僅當他能夠向其他人展示他的觀點看起來是真的時候,才算是被確證的?;谏鲜龅奈鍌€理由,戈德曼認為可靠論主要應該是個體內在論的。
但是對于戈德曼的上述觀點也還是存在許多可疑之處的。對于第一點,在原則上,一個充分的確證理論應該能夠反駁唯我論的困擾,但是對于戈德曼這樣的個體內在論者來說,如何能夠滿足這個要求呢?這是一個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正如阿默德指出:“一方面,假如個體內在論者為了證實唯我論的錯誤給出理由,那么個體內在論者必須承認給出理由的活動――或者處于給出理由的狀況――有時是確證的必要條件;另一方面,假如個體內在論者不給出理由,然后,他假定個體內在論的確證理論面臨著反對個體間論者的相應的問題,然而事實已經證明對于這個問題任何人都沒有好的理由去處理,個體內在論者不能成功地證明這樣的唯我論的錯誤?!盵1] (P92) 對于戈德曼的第二點,同樣面臨著困境。因為斷言給出理由是一回事,而證明它則是另外一回事。對于個體間論者來說,他需要一個必要的理由來在各個不同的個體間尋求確證,這種確證在今天的SSK的學者們看就是一種社會性的協商與約定的過程,這樣得來的確證并不能保證知識的真;更何況,自然科學方法的實踐者從不承認一個人宣稱確證地知道P,當合理問及“你如何知道”的問題時,沒有理由可以給出,或者能夠給出。從戈德曼認為個體間論依賴于個體內在論的思路來看,他對確證的范圍還是無法確定的。換言之是要把確證限制在個體內在的范圍內,還是把確證問題推向社會,他顯得頗為猶豫。盡管他宣稱他傾向于個體內在論,但是在分界的邊緣上,他還是沒有說得很清楚。對于第三點,戈德曼的論證也是可疑的。他認為我們能夠擁有一個好的理由,但是在需要的時候我們不能清晰地表達它們;它們最初看起來是真的,但是當某人不能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不能承認這個人已經確證了他的信念,他的信念只能被當成一個未被證明的假設。對此維特根斯坦曾有很好的說明:“凡是能思考的東西都能清楚地思考。凡是可以說的東西都可以清楚地說出來。”[5] (P49) 因此,對于把個體內在論的無法言說的信念作為可靠性的基礎,面臨的困難也不少。雖然戈德曼想通過個體內在論來避免個體間論者在確證問題上的約定主義以及相對主義的傾向,試圖通過個體內在論來保證確證的客觀性,但是又面臨唯我論的難題??梢哉f戈德曼的努力成效并不大。戈德曼的第四點辯護也是有一些問題的。為此,阿默德構想出一個沒有給出理由的可能情況,即假如X沒有在時間T1回答這個問題,因為,假如回答了,他將受到某人的傷害,事后,在時間T2,由于威脅已經消失了,他回答了這個問題,那么,我們說X在時間T1確證了他的信念P,即使他沒有在時間T1回答這個問題。要使這種情況成立,關鍵在于他在沒有威脅和傷害的正常情況下能夠或愿意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沒有這種情況,我們將不承認他確證地知道P。但阿默德的假設也是模糊的,我們很難界定什么樣的情況算是危險的,再有X的心理承受能力的域限是多少?歷史上,布魯諾在宗教裁判所威脅要燒死他的時候,還在堅持自己的信念??梢娺@個假定的情況對確證來說并不是重要的。對戈德曼的第五點辯護,在我看來不是支持了個體內在論,而是為個體間論提供了證明。換言之,如果不能給出合適的理由,我們怎能說一個信念或理論被確證了?據說當年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時全世界僅有少數人可以理解,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這個理論匪夷所思。愛因斯坦堅信他的理論或信念是正確,為此他提出了幾個檢驗他的理論的預言:包括在日食時觀察經過太陽的光線發生彎曲現象、解釋水星近日點的進動等。結果證明愛因斯坦的預言是正確的,這樣科學共同體才接受了他的狹義相對論。問題是如果愛因斯坦根本沒有提出這些預言或提出的檢驗理論的預言由于各種原因沒有被成功證實(科學史上有許多理論都是過了很多年,由于條件具備了才得以確證的,如上面提到布魯諾的信念、魏格納的大陸漂移學說都是多年以后才被證明為正確的),我們還能說愛因斯坦確證了他的信念嗎?或者愛因斯坦根本就沒有給出任何理由,我們還能說他確證了自己的理論嗎?顯然按照個體間論者的觀點,這不能算確證。另外,任何作為知識形式的理論都是公共的,要成為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就需要提供一些讓人信服的過硬的理由,否則只能是一種波蘭尼意義上的曖昧的難言知識。相反還存在另一種尷尬的場景,歷史上許多被確證的理論后來也被否定了,那么確證還可靠嗎?如光的微粒說與波動說、燃素說、以太學說等。對此阿默德認為:“在飛揚跋扈的限制缺席的情況下,唯一需要的是一個人能夠或遲或早地給出勸說性的理由(persuasive reasons)。愛因斯坦能夠確證他的信念是由于他能夠給出勸說性的理由,即使他最初提出時沒有人能夠接受它,但由于它是勸說性,科學共同體會逐漸接受的,因此,愛因斯坦能夠確證他的信念。”[1](P97) 我認為阿默德的解釋太牽強,按照他的說法,如果一個錯誤的信念也可以在威脅不存在的情況下,由于勸說性的理由而被認為是確證的,這樣一來,科學還談何客觀性。對此,戈德曼對阿默德的回擊是有力的,在戈德曼看來誰應該是或者有資格是確證商議的聽眾呢(justification-conferring audience或簡稱JC 聽眾)?判斷JC聽眾的標準是什么?如果不做必要的界定,會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聽眾非常頑固,像笛卡兒那樣,很難說服,那么要求給出理由來保證個體間論成立的要求就太強了;另一方面,如果JC聽眾太易受欺騙,那么確證的標準又太弱了。這的確是一個不小的難題,對于這個問題彭加勒和邏輯實證主義者給出了一個比較可行的標準,那就是科學家共同體。其實這是一種約定主義的標準,在沒有更好的標準之前,這也是我們的唯一選擇。至于戈德曼所謂的個體間論背后的“指導觀念”,即認知者的確證,僅當他們能夠向其他人展示他們的觀點是真的,這個說法也是沒有說服力的。由于在他那里,確證的定義并沒有被確定,除非根據理由――給予或給出理由的能力來界定,這樣一來,又陷入一種循環論證的怪圈。
我們再來分析一下戈德曼所倡導的個體內在論的證明是否充分。戈德曼之所以支持個體內在論的原因,是因為他相信只有當給出理由是確證信念的活動或行為時才是正當的。但是,阿默德認為:“給出理由的行為或活動可以執行的一個基本用途就是把一個人將要確證地接受一個確定的命題聯系起來,但是確證概念主要關注的是接受的命題是否被確證。而后者的行為并不需要給出理由的活動來做為一個人完全確證地相信P的部分理由。”[1] (P112) 在這里戈德曼為確證預設了一個條件,反映在具體的觀點中就是:S的信念P在時間T是完全確證的,而不是X完全確證地相信P。這樣做的好處是明顯的,即強調具體的時間,可以避免對確證過嚴的要求。另外,這樣一來,在時間T的確證就演變為類似奎因對觀察語句的修正??虬延^察句稱為場合句,與戈德曼強調時間T的作用基本相同。再者,前一個論述暗示了有一個信念的存在,而后一個論述則沒有這種保證和承諾,即我們可以相信某個信念,而我們本身并不具有,如我完全確證地相信某富翁擁有豪華別墅,而我并不保證具有這個別墅。但是,這樣弱化確證的定義,已經失去了我們原本對確證的期望。而且更為嚴重的是,可靠性的作用在這個過程中變得日益模糊難辨。
三、結 語
綜上所述,在認識論的轉換命題上,戈德曼、阿斯頓、德雷斯卡等人依靠對可靠論的分析,試圖對確證理論、知識論等進行開創性的探索。但是遺憾的是,他們都沒有完成既定的目標,使可靠論在知識的確證與知識論兩方面都失敗了,建立一種真正的可靠論成為了一種幻想,從而使轉換命題過早地夭折了。自然化認識論在轉化命題的改造下失敗,又一次說明在認識論和心理學之間仍然存在一個堅固的壕溝,填平這道壕溝還有許多路要走。但這種理論進路的意義在于,通過現代的神經心理學、認知科學的進展,我們對人類的意識以及信念有了更深的了解。這種研究也告訴我們,由可靠的信念產生機制、過程和方法產生的信念在某些時候對于一個人知道P是不必要的。正如約翰?波洛克指出的那樣:可靠性對確證不是必要條件,但是缺少可靠性確證將被擊敗。轉換命題的失敗再次說明單純地依賴于自然科學的成果是無法解決認識論問題的,轉換命題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比替代命題溫和的科學主義的表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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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維特根斯坦. 邏輯哲學論[M]. 賀紹甲譯. 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
篇5
如同只有某個國家(或地區)的奢侈品消費群體達到一定規模、具備相當的購買力,奢侈品制造商才肯在那里設專賣店一樣,國際知名科學期刊《自然—通訊》首次在中國成立編輯部,自然是令人樂見的好事,至少說明中國的科研論文對國際科技期刊已經具備了足夠的吸引力。
近年來,我國的科研經費持續增長,總量已居世界第二;研究人員數量快速增多,已位居世界第一。有道是水漲船高,中國在國際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數量也突飛猛進,論文數量已經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
論文看數量也要看質量。不可否認,近年來我國的科研論文質量也呈現逐漸上升的趨勢。正如《自然出版指數2011》所顯示的那樣,中國的科研論文在全球最有影響力的論文中所占的比例,已從2001年的1.85%增長到2011年的11.3%,名列全球第四。但如果從我國論文總量世界第一、科研人員數量世界第一來衡量,質量的上升顯然滯后于數量的增加。據統計,我國科研論文的平均引用率,還排在世界100名開外。國內的科技界同行也有這樣的共識:我國真正能在國際上產生重大影響的高水平論文,還屬鳳毛麟角。
導致論文質量與數量不相匹配、落差巨大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盛行多年的唯論文評價機制。
篇6
一、選題
選題是論文寫作關鍵的第一步,直接關系論文的質量。
常言說:“題好文一半”。對于臨床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人員來說,選擇論文題目要注意以下幾點:(1)要結合學習與工作實際,根據自己所熟悉的專業和研究興趣,適當選擇有理論和實踐意義的課題;(2)選題宜小不宜大,只要在學術的某一領域或某一點上,有自己的一得之見,或成功的經驗.或失敗的教訓,或新的觀點和認識,言之有物,讀之有益,就可以作為選題;(3)選題時要查看文獻資料,既可了解別人對這個問題的研究達到什么程度,也可以借鑒人家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成果。
需要指出,選題與論文的標題既有關系又不是一回事。標題是在選題基礎上擬定的,是選題的高度概括,但選題及寫作不應受標題的限制,有時在寫作過程中,選題未變,標題卻幾經修改變動。
二、設計
設計是在選題確定之后,進一步提出問題并計劃出解決問題的初步方案,以便使科研和寫作順利進行。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論文設計應包括以下幾方面:(1)專業設計:是根據選題的需要及現有的技術條件所提出的研究方案;(2)統計學設計:是運用衛生統計學的方法所提出的統計學處理方案,這種設計對含有實驗對比樣本的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論文的寫作尤為重要;
3)寫作設計:是為擬定提綱與執筆寫作所考慮的初步方案。總之,設計是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科研和論文寫作的藍圖,沒有“藍圖”就無法工作。
三、實驗與觀察
從事基礎或臨床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科學研究與撰寫論文,進行必要的動物實驗或臨床觀察是極重要的一步,既是獲得客觀結果以引出正確結論的基本過程,也是積累論文資料準備寫作的重要途徑。實驗是根據研究目的,利用各種物質手段(實驗儀器、動物等),探索客觀規律的方法;觀察則是為了揭示現象背后的原因及其規律而有意識地對自然現象加以考察。二者的主要作用都在于搜集科學事實,獲得科研的感性材料,發展和檢驗科學理論。二者的區別在于“觀察是搜集自然現象所提供的東西,而實驗則是從自然現象中提取它所愿望的東西。”(巴甫洛夫語)因此,不管進行動物實驗還是臨床觀察,都要詳細認真.以各種事實為依據,并在工作中做好各種記錄。
有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論文的撰寫并不一定要進行動物實驗或臨床觀察,如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論文或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綜述等,但必要的社會實踐活動仍是不可缺少的,只有將實踐中得來的素材上升到理論,才有可能獲得有價值的成果。
四、資料搜集與處理
資料是構成論文的基礎。在確定選題、進行設計以及必要的觀察與實驗之后,做好資料的搜集與處理工作,是為論文寫作所做的進一步準備。
論文資料可分為第一手資料與第二手資料兩類。前者也稱為第一性資料或直接資料,是指作者親自參與調查、研究或體察到的東西,如在實驗或觀察中所做的記錄等,都屬于這類資料;后者也稱為第二性資料或間接資料,是指有關專業或專題文獻資料,主要靠平時的學習積累。在獲得足夠資料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加工處理,使之系統化和條理化,便于應用。對于論文寫作來說,這兩類資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當地將它們運用到論文寫作中去,注意區別主次,特別對于文獻資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適當引用,不要喧賓奪主。對于第一手資料的運用也要做到真實、準確、無誤。
五、擬寫論文提綱
篇7
文學碩士論文寫作步驟
一、標題
盡量在標題中給出論文的關鍵詞,包括主題、視角、重要的概念等 副標題可有可無,如果有副標題,應使副標題中的觀點清楚明確。標題應能點明論文的中心論點。
標題應做到簡潔準確,標題不能籠統,也不宜太長。
二、致謝
感謝所有在論文撰寫過程中給你提供幫助的人,但不需要感謝所有你認識的人。
三、 摘要
1) 摘要需包含論文的總論點和分論點,且應說明各分論點之間的聯系,最后點明論文的結論。
2) 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在內容上應完全一致。
3) 摘要不要詳細介紹作家的個人信息和生平經歷,也不要復述所研究作品的故事情節。
4) 摘要不要詳盡介紹文獻綜述情況和論文使用的文藝理論,也不要包含大段的引文和腳注。
四、 前言
1) 文獻綜述需注意三點:第一,簡要回顧和論文關系不大的學術研究;第二,重點詳述和論文直接相關的現有研究;第三,介紹論文采用的文藝理論中基本概念及其相互關系。千萬不要詳細回溯該理論的發展史。
2) 如與研究確實相關,可簡短介紹作家的生平故事和創作經歷,但不要詳盡介紹作家的所有或部分作品。如有需要,可適時介紹作品創作的社會和歷史背景,
3) 論文的中心論點應清楚明確。中心論點不僅僅要說明研究主題,更應該清晰地闡述論文的論點(論點是對個人觀點的陳述,具有爭論性debatable,而不是對事實的客觀性描述。)
4) 前言需說明論文的結構。
5) 在撰寫以上幾點的過程中,努力使文章過渡自然,邏輯清楚。
6) 前言部分一般不需要副標題
五、 論文主體部分三章
1) 論點應是貫穿每小節、每章乃至通篇論文的主線。此外,論文的每章、每節、每段(或幾段)的論點都應一目了然。
2) 論文的寫作過程好似你在講述自己的故事,而故事的內容情節則由所研究的作家和相關批評家(的觀點)構成。
3) 論據應建立在翔實的文本細節上。用前言里介紹的理論概念分析討論文本事實,使它們在邏輯上支撐各論點。
4) 每章、每節、每段(或幾段)的論點經充分研討后都應有相應的合理的結論。
5) 論點、論據、結論之間應做到過渡自然、邏輯連貫。
6) 充分運用二次文獻和引文(直接引語、間接引語)支撐論點
7) 為了增進讀者的理解,各章均可使用副標題,但不要用三級標題。各章的大標題都8) 9) 10) 11) 12) 13) 14)應點明該章的論點。此外,在內容上,三大章的標題加起來應和論文的標題完全一致,所謂1=1+1+1。正文三章長短應相仿,最長一章的長度不能超過最短一章的1/3;三章在重要性上也差不多,均是構成整篇論文的三個基石之一。
學會使用腳注和尾注來進一步闡明你的觀點,解除讀者潛在的疑惑。
論文主體部分絕不能復述故事,而應努力闡明觀點。不要過于糾纏于理論,理論應和文本分析緊密結合起來,以闡釋論點。
任何引用(直接或間接)都應注明出處,否則就是學術剽竊!
不要認為舉出證據就等于論證觀點。對引文片段應加以分析討論,說明其與論點間的聯系。
篇8
經濟論文分宏觀和微觀兩種.宏觀經濟論文以整個國民經濟活動作為考察對象和寫作對象。提高宏觀經濟效果,主要靠改革經濟管理體制調動人的積極性和提高企業的生產技術以及經營管理水平.
寫作經濟論文需要注意它本身的一些基本特征:
1.科學性.即必須符合經濟活動的客觀規律,在理論上有指導意義;
2.政策性。即必須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3.實用性.即體現出經濟工作的實際效益,能產生實用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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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等教育 畢業論文
畢業設計(論文)是高等學校人才培養計劃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教學過程中最后一個重要的教學環節,是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體現。畢業設計(論文)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的。一般文科稱為畢業論文,理科稱為畢業設計。
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獨立完成一項給定的畢業論文任務,撰寫符合要求的畢業論文。具體地說,在知識要求方面,應綜合運用多學科的知識與技能,分析并解決實際問題,使得理論認識深化、知識領域擴展、專業技能延伸;在能力培養方面,學生應學會依據課題的任務,進行資料的調研、收集、加工與整理,正確使用工具書,掌握從事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撰寫技術文件的能力,掌握實驗及測試的基本方法,提高分析和解決工程實際問題的能力;在綜合素質要求方面,培養學生嚴肅認真的科學態度和嚴謹求實的工作作風,樹立正確的工程觀點、生產觀點、經濟觀點和全局觀點。
完成畢業論文,普遍的流程:選題———開題———中期檢查———論文答辯。在學生做畢業論文過程中,指導教師肩負起指導查閱資料、篩選資料、修改論文等作用。
近年來,學生高質量的畢業論文總是不多,平時學習成績差的學生的論文固然難以令人滿意,有些成績好的學生的畢業論文也不盡如人意??疾鞂W生畢業論文的寫作過程,發現一些普遍存在的問題,這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重視不夠。學生不重視畢業論文,以應付心態對待畢業論文的寫作。畢業論文寫作時間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個學期,學生完成畢業論文之時,正值畢業之際,學生面對就業。由于就業形勢亦不樂觀,因此,學生都承受著一定的就業壓力,他們不得不花大量時間去求職、面試,甚至到用人單位應聘實習。而在完成畢業論文期間,學生不用上課,更無需考勤,對畢業論文只好匆忙應付。在論文寫作過程中,投入時間少,精力也不夠,論文質量自然難以保證。
二、質量欠佳。畢業論文普遍存在抄襲現象,應付式完成論文,導致論文質量不高。中國青年政治學院的大學生采用問卷調查的方法,對本校2004、2005、2006三個年級本科生的論文寫作現狀進行調查。實際發出問卷300份,回收問卷275份,有效問卷265份。69.1%的同學認為身邊存在較多或很多抄襲現象,然而在發現抄襲現象后,卻有47.7%的學生覺得正常,13.7%的同學甚至當作沒有發現,這說明大學生論文抄襲現象比較嚴重。職業院校的學生普遍成績偏差,論文質量不容樂觀。
如何防止畢業論抄襲呢?
在教務處的指導下,湖南民族職業學院經管系率先將畢業論文這一教學環節以畢業實習報告的形式替代。學生根據在頂崗實習期間的崗位和工作職責,將自己的所思所想寫下來,形成畢業實習報告。這樣可以有效的防止畢業論文過度抄襲。
以下是經管系營銷0901班某學生的畢業實習報告綱要。
實習報告題目:論電話營銷———深圳陽光保險公司實習體會
摘要
關鍵詞
1.實習單位簡介(陽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1公司簡介
1.2主營業務(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兒童保險,意外保險,教育金保險,大病保險,理財保險等多類保險業務)
1.3運作模式
2.實習崗位簡介
2.1部門簡介(電子商務部)
2.2工作流程
2.3崗位職責(跟蹤服務、維系CRM、開拓渠道)
3.實習所感
3.1實習困惑(團隊協作/人際關系的處理、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付出與收獲的比例)
3.2實習心得(抗壓力增強、看待問題多元化、脾氣性格有所收斂)
3.3未來計劃(潛心學習電話銷售技巧及客戶關系維系、嘗試不同崗位)
用畢業實習報告代替畢業論文,能在實際教學中,起到以下作用。
首先,減少論文抄襲。因為沒有沒有同實習單位同崗位的實習心得,學生能夠獨立的思考如何去完成本次實結,主題明確,接近生活和工作,激發學生思考和學習的興趣,極大程度的避免了照搬照抄。
篇10
關鍵詞:本科畢業論文;海南大學;科技寫作;論文設計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6)14-0066-03
本科畢業論文是高等本科院校實現培養人才目標的重要教學環節,是對本科畢業生四年學習成果的綜合性總結和檢閱,是學生畢業與學位資格認證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畢業論文是大學生從事科學研究的最初嘗試,也是評價本科畢業生創新人格、創新思維和創新技能的重要標尺[1,2]。作為初級學術訓練的研究活動,畢業論文具有學術研究的一般功用,能夠在學術訓練中提升創新精神與創新能力。其畢業論文的質量有效反映了學生專業基礎理論掌握程度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學生專業素養的評價尺度[3]。但是,近年來針對本科畢業論文的爭議不斷,一方面是認為本科論文是一塊雞肋,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問題,甚至有的論文完全存在抄襲和“黑市”購買現象,覺得應該取消;另一方面我國大部分大學一直秉承“嚴進寬出”的傳統,對畢業論文的質量考核把關不嚴,極少有學生由于論文質量問題而拿不到學位的,本科畢業論文對學生是否能拿到學位喪失了應有的約束力[4,5]。大多數學者認為不能因以論文質量下滑和考核體制不完善為理由而取消本科論文,失去一次對大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業精神培養的重要實踐機會,從而導致大學教育不完整。針對各種爭議,本文對海南大學自然科學相關的某幾個專業的本科論文完成情況進行跟蹤調查,期望該次調查結果能為我校本科教學的進一步改革、完善提供契機,也為其他高校的本科教學改革提供借鑒意義。
一、調查方法
調查對象為海南大學自然科學方面某3個專業的2015屆畢業生。此次共發放問卷200份,回收有效問卷138份,有效問卷回收率69%。調查的內容主要涉及論文選題、師生互動、論文完成情況及滿意度、論文寫作、論文對自己的影響等方面。
二、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學位論文導師選擇
有大約45%的大學畢業生是自愿選擇導師的,充分展示了大學生做畢業論文選擇時的主觀能動性。另外,也有部分學生是由導師挑選的,這部分學生和導師往往都是強強聯手,如:導師課題較多、學術造詣相對較高;學生的學習成績、綜合素質也較高;學生和導師之間相互比較熟悉。當然,這部分學生的比例相對較低,大約只有14%。值得注意的是,大概有16%~17%的學生比較被動,他們對導師的選擇很漠然。他們要么是對導師情況不熟悉,要么是對自己的畢業論文方向、科研興趣不明確,在導師選擇中比較被動,最后只好由學院來做安排。對導師選擇的建議是:學院對導師的研究領域、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及給學生的研究課題做詳細說明,讓畢業生充分了解每個導師,最后能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去選擇合適的導師,充分發揮學生在畢業論文中的創新精神。
(二)選題思路
超過48%的畢業生是和導師共同商量后確定畢業論文的課題,這一選項的比例顯著高于其他選項,也充分說明了學生對畢業論文題目選擇的主動性和協調性。有大約29%的畢業生的選題是由導師安排的,這部分學生就比較被動,可能參與的課題不在自己的興趣范圍之類,屬于不得已而為之。值得注意的是,有大約17%的學生是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自己設計的課題,充分發揮了自己的創新精神和主觀能動性。對選題思路的建議是:導師要充分去了解學生的興趣、愛好,讓學生去選擇自己喜歡的課題,或是與學生共同商量決定要做的課題,而不是強加式的命題作文。導師要充分發揮引導、扶持、糾錯的作用,讓學生多動手、多動腦、少走彎路。
(三)對畢業論文課題的興趣度
大約有55%的畢業生對自己的畢業論文是有興趣的,而且在努力完成;另外,有超過25%的畢業生是花了心思在做自己的畢業論文,甚至有大約15%的畢業生對自己畢業論文涉及的課題非常感興趣,也非常用心地做。綜合起來說,這部分學生對畢業論文的完成都是非常認真的,而且興趣也還不錯。當然,也有少部分學生(不足6%)對自己的論文題目完全沒有興趣,只是為了完成任務,有理由相信這部分學生的論文質量水平不高,屬于完全的“從動輪”。為了增強學生對自己論文的興趣和參與度,提供論文質量,建議導師要充分準備自己的課題,多設幾個研究方向,同時要充分和學生溝通,了解學生的想法,使選題有價值,盡量避免“小題大做”或“大題小做”。
(四)完成畢業論文期間與導師的互動溝通情況
學生在完成畢業論文過程中,師生溝通情況還是比較好的。就實驗設計、實驗方法、實驗結果經常溝通討論的學生比例達到48%,遠遠高于其他選項;另外,其中在遇到問題時有溝通的學生比例也占了37%以上。當然,也有小部分學生在完成畢業論文過程中與導師溝通較少或基本沒有溝通,這兩部分學生缺乏主觀能動性。有的教師指導學生偏多,在論文(設計)指導上就難免力不從心,無法對每一個學生的論文進行深入了解[6]。建議導師要對學生的畢業論文足夠重視,投入充足的時間和精力,主動就實驗設計、實驗方法、實驗結果經常與學生溝通溝通討論,對學生畢業論文仔細閱讀、審核,提出意見,努力提高學生的積極性,使整體論文水平提高。
(五)完成畢業論文所花的時間
學生在完成畢業論文過程中,超過85%的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時間都在3個月以上,其中60%的投入時間在3~6個月,有25%的學生投入的時間較多,在6個月以上。當然,也有少部分學生投入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近年來,學生就業的壓力越來越大,學生們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去聯系工作;再加上一些學生忙于考各種證書,來增加就業的砝碼;也有部分學生忙于考研、復試、調劑等,很難專心從事畢業生產實習和論文工作[2,7]。建議學院提前啟動學生的畢業論文工作,讓學生盡早著手實驗論文的工作,包括查閱資料、論文設計、實地實習、撰寫論文等一系列較為復雜的任務。以便為后續工作安排留有充裕的時間,做到考研、畢業、就業多不誤。
(六)完成畢業論文的角色
有接近50%的學生是在師兄師姐(碩士/博士研究生)輔導下完成畢業論文的。有20%的學生是在導師親自指導下完成畢業論文的,有超過20%的學生是獨立完成畢業的;另外還有不到10%的學生是和同學合作完成畢業論文。從學生完成畢業論文的角色來看,學生的參與度明顯是高于導師的,這也充分體現了學生的主觀能動性,但也反映了指導教師數量不足或任務重的問題。建議學院組建學生科研團隊和指導教師團隊。從傳統的“一對一”模式,轉換成“多對多”、“多對一”或“一對多”。每個學生既有各自的研究任務,又可成為一個整體,從而達到“分而不散,合而不亂”。學生科研團隊,通過分工合作共同來完成一項較大課題,培養學生的合作精神和團隊意識。指導團隊的組建既可解決學生數量過多、指導教師不足的問題,還可開闊學生的知識視野,提高研究水平和質量。
(七)對自己論文所涉及的領域的熟悉度
有接近50%的學生對自己的畢業論文所涉及的研究領域比較感興趣,也比較了解的,體現了指導教師給予的課題專業性比較強,充分結合了專業特性。另外,有大約38%的學生盡管在畢業論文開始前并不了解畢業論文所涉及的領域,但通過文獻閱讀慢慢了解。當然,也有少部分學生在論文完成后對自己畢業論文所涉及的領域也不了解,這部分學生往往是要么對自己的畢業論文不感興趣,要么是對自己的學習不認真負責,還有就是指導教師對學生要求不嚴,甚至遷就某些不合理要求。建議指導教師要結合專業特性設計較多的課題,讓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去選擇。另一方面,指導教師要從論文涉及的領域(包括研究意義、研究動態及創新性等方面)去引導學生,培養學生的科研興趣和自主創新能力。
(八)畢業論文遇到的最大挑戰
有大約37%的學生認為畢業論文最大的挑戰是做實驗,有大約28%的學生覺得是寫論文,有17%的學生認為是文獻閱讀。當然,還有另外的17%的學生認為沒什么挑戰,隨便做做就過了。綜合來看,這幾個專業的學生做畢業論文時,無論是從做實驗、寫論文,還是閱讀文獻,都是非常認真負責的,只有少部分畢業生不會花費時間和精力進行深入的研究。建議注意重視學生研究素質培養,可實行導師負責制,讓有興趣的學生平時多參與科學實驗研究,培養學生閱讀文獻、撰寫實驗報告和科學論文的習慣。
(九)論文寫作過程中,最難寫的內容
有超過55%的學生認為畢業論文最難寫的是結果與分析,有大約22%的學生覺得是結論與討論,有17%的學生認為是前言和綜述部分,只有大約5%的學生認為是材料和方法,而在另一個選項參考文獻方面居然沒人選擇。作為自然科學研究的學生和科研人員來講,往往結果與分析是最容易寫的,而大部分畢業生卻覺得這部分難寫,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參考文獻閱讀不夠,知識儲備不足,對本領域了解深度不夠,在文章中盲目推理。面對實驗結束后的一堆數據不知怎樣處理,怎樣進行分析總結。雖然在參考文獻一項中,無人選擇,但就論文評審評閱過程來看,參考文獻格式問題幾乎是一個通病,基本都是直接拷貝過來,格式五花八門。建議指導教師要對學生的實驗結果、分析、討論進行合理引導,加強學生對文獻閱讀的理解力和規范性,做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十)論文寫作過程中,最容易寫的內容
有大約45%的學生認為畢業論文最容易寫的是材料和方法,認為前言(綜述部分)、結果與分析、參考文獻部分容易寫的學生大約各有16%,只有不到3%的學生認為討論容易寫。綜合來看,大部分學生認為材料方法、文獻綜述部分容易寫,是因為這部分往往有現成的東西可以借鑒,甚至是直接拷貝。相反,在其他方面覺得難寫,是因為同學們沒有自己的科研思維和文獻消化能力。建議指導教師要在學生的科研道德、科研素養教育方面合理引導,形成正確的科研價值觀。
(十一)畢業論文寫作方面的困擾
在論文寫作困擾方面,有大約43%的學生認為是文檔結構,有25%的學生認為是文獻綜述,有大約22%的學生認為是論文寫作格式,只有不到9%的學生論文是參考文獻困擾自己。其實從論文評審評閱情況來看,大部分論文在文檔結構、論文格式及參考文獻中都存在問題。最主要的原因還是長期以來高校在課程教學不注重習作性專項訓練,學校也未開設科學文獻檢索和專業文獻撰寫專項訓練,導致學生資料整理能力、寫作能力較差。對該部分的建議是針對所有學生開始科技論文寫作、文獻閱讀選修課,增強學生的科技論文寫作能力。
(十二)畢業論文存在最大的問題
在論文寫作過程中,有超過55%的在寫作規范上存在問題,有25%的學生在實驗設計上存在漏洞,有大約17%的學生在參考文獻格式存在問題,有大約3%的學生存在結論不合理的問題。綜合來看,論文寫作規范困擾著大部分學生,這可能是由于本科論文沒有明確的寫作格式和規范要求。另一方面,還是學生對論文寫作缺乏了解。建議指導教師要對實驗設計和學生進行系統的討論,不要盲目地進行實驗,對實驗結束后的一堆數據要引導學生進行科學處理,合理地分析總結,在論文寫作過程中確立學術學位論文格式規范體系。
(十三)論文答辯后對論文所涉及領域的認知度
在論文答辯后,有超過68%的學生對論文所涉及的領域有一定的了解,有點興趣,另外有17%的學生了解論文所涉及的領域,并認為如果有機會有興趣繼續往下做,有超過11%的學生對該領域產生了濃厚興趣,產生向往。當然,也有少部分學生(不到3%)對論文所涉及的領域還是不了解,也不感興趣。綜合來看,絕大部分學生能通過完成畢業論文了解該領域,并產生興趣,效果還是不錯的。建議指導教師根據大學生興趣廣泛、志向多元的特點,發揮各自特長。讓學生從自己的興趣與志向入手,有助于讓學生們形成鉆研學術和實務創造的作風。
(十四)對畢業論文完成的滿意度
在論文答辯后,有超過51%的學生對自己的畢業論文完成情況還是感到滿意的,另外有40%的學生認為畢業論文達到了良好等次,還有大約3%的學生對自己的畢業論文感到非常滿意,當然也有少部分學生覺得終于完成了。綜合來看,學生對自己的論文完成情況感覺還是不錯的。建議通過不斷的教學改革,提高畢業論文質量,力爭讓大部分學生對自己的論文感到滿意或非常滿意。
三、結論與討論
從本次調查的結果來看,我校所調查的幾個專業的學生畢業論文在導師選擇、課題選擇、興趣培養、論文設計、論文寫作、完成情況等多方面表現得還不錯。但同時也對指導教師在課題擬定、師生互動、培養學生科研興趣和科研素養、培養學生閱讀文獻和科技論文寫作等多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更加完善。同時,為了培養學生的“三創”精神,教學改革也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學生們喜聞樂見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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