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防暑降溫范文

時間:2023-03-28 14: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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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防暑降溫

篇1

高溫季節來臨,切實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安全生產顯得尤為重要。根據省、市總工會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加強對企業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督,確保職工暑期生命安全與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增強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的責任感。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不僅是《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是工會組織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是工會勞動保護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工會勞動保護工作者的職責所在。各級工會組織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及企業行政做好防暑降溫工作,發揮“群防群治”的作用,加大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與治理,防止發生職工中暑傷亡事故。

二、落實措施,積極推動防暑降溫工作取得實效。各鄉鎮、系統工會,要根據本鄉鎮、本系統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暑降溫工作方案,明確暑期防暑降溫的工作目標、任務,責任到人,狠抓落實。要結合“安全生產月”及福州市政府開展的安全生產專項行動,深入基層廠礦開展宣傳、檢查、走訪和慰問活動。大力宣傳國家有關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和政策。加強對重點建設項目單位,露天施工、高空作業、高溫作業單位,危險品儲運企業農民工相對集中的單位以及往年發生過職工中暑事故的單位等重點企業、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的監督檢查;督促和幫助他們完善暑期安全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落實防范和防暑保健措施;督促他們采取有力措施,調整作業時間、改善作業條件、減輕勞動強度,并加大防暑降溫經費的投入和物品發放力度,確保職工安全度夏。要關心職工生活,督促和幫助企業大力改善職工生活條件,確保職工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設施符合和滿足防暑降溫和勞動保護工作需要。要積極組織慰問活動,讓生產一線職工感受到來自黨和政府以及工會組織的關心、關懷。

篇2

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氣溫超過37℃時停止一切室外作業,一旦出現人員中暑等相關的問題,應立即處理,不得延誤。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夏季高溫防暑活動工作總結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閱讀。

夏季高溫防暑活動工作總結一

為做好廣大職工防暑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職工職業安全與健康權益,保證我鎮職工平安度夏,根據縣總工會《關于繼續開展工會夏季送清涼慰問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鎮工會在全鎮開展了“為勞動者送清涼,我們在行動”的夏季送清涼活動,現將活動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對活動的組織宣傳

鎮工會主動向鎮黨委、政府匯報情況,并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提高活動實效,通過召開會議、發放宣傳單、出動宣傳車等多種形式,積極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農民工的良好氛圍,讓各工會工作委員會、基層工會充分認識到夏季高溫對廣大一線作業職工的健康危害,增強為廣大職工送清涼、送健康重要性的認識。

二、深入基層了解企業生產和勞動狀況

鎮工會聯合鎮經發辦、安辦、綜治辦等相關部門采取足夠的防暑降溫措施,保證高溫作業條件下職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明確劃分生產作業區和生活區,圍繞廣大職工的住宿條件、飲食衛生、高溫勞動防護、配套宿舍、食堂、飲水、淋浴、衛生等基本生活設施等內容,重點對建筑工地、高溫作業生產車間和其他露天作業的農民工集中開展監督檢查,排除了危害職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隱患。

三、開展“為勞動者送清涼,我們在行動”活動

1、送清涼。在活動期間,共籌集慰問資金13.84萬元,工會經費投入12.44萬元,社會籌集資金1.4萬元。鎮機關工會、基層工會為職工購買“十滴水”、“清涼油”、“風油精”、“板藍根”、“涼茶”、“毛巾”等防暑降溫用品,到農民工集中的企業和工地開展走訪慰問,此次活動共走訪慰問職工1200人次,其中慰問困難職工28人次。

2、送安全。配合安辦、綜治辦等有關部門重點對建筑工地、高溫作業場所進行檢查,避免出現因作業和生活環境危及農民工身心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事故。并對農民工的生產作業和生活環境、特別是防暑降溫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企業行政通報,督促企業整改,排除危害職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隱患3件,涉及職工358人。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工會報告,督促盡快解決問題。

3、送健康。深入生產車間、施工現場,宣傳暑期防病知識,組織建設好“工地醫療站”,共走訪車間班組和工地14個;開展監督檢查活動3次;開展送醫、送藥活動,保證農民工暑期身體健康,并為農民工提供健康體檢647人次。

夏季高溫防暑活動工作總結二

隨著天氣漸漸變熱,為切實做好夏季施工現場防暑降溫工作,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不斷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溫責任制

有關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提高對一線施工人員生命和健康高度負責的意識,加強防暑降溫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落實責任制,制定應急預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實,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止因高溫天氣引發的工人中暑和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二、合理安排作息時間

要密切關注有關高溫天氣的氣象預報,嚴格實行“抓兩頭、歇中間”的避高溫措施,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減輕勞動強度,嚴格控制室外作業時間,避免高溫時段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氣溫超過37℃時停止一切室外作業,一旦出現人員中暑等相關的問題,應立即處理,不得延誤。

三、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

在夏季根據施工的工藝過程,盡可能調整勞動組織,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縮短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加強工作中的輪換休息。加強現場巡查,加大防暑降溫知識和中暑急救知識宣傳,提高全員安全防范意識。

四、落實防暑降溫物資的供應

要切實關心在高溫天氣下堅持施工的一線施工人員,加強對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要求施工人員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清涼油、風油精等,落實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溫物品?,F場應供給足量的達到衛生要求的飲用水、飲料、茶及各種湯類等,有效地防暑降溫,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做好后勤與防疫工作

要認真落實建筑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積極采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溫,確保施工人員宿舍、食堂、廁所、淋浴間等臨時設施滿足防暑降溫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現場的宿舍和食堂必須安裝空調。做好施工現場及生活區的衛生防疫工作,加強對飲用水、食品的衛生管理與夏季易發疾病的監控。

六、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針對夏季炎熱、天氣干燥,火災事故易于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房、倉庫、油漆房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夏季高溫防暑活動工作總結三

為確保防暑期安全穩定、可控,班組與車間包保干部(任建輝)組織全班職工召開了防暑安全專題會。通過學習段、車間的暑運目標、要求,深入領會段、車間對今年防暑工作的重要性和意義所在。同時組織職工學習防暑相關知識。不斷查找、反思、整改自身存在的安全隱患,同時制定了班組防暑降溫細化措施。通過防暑降溫工作的有效開展,進一步增強職工的現場勞動安全自我保護意識,提高了班組的`整體安全防范能力。

一、班組要求每個職工要認真學習貫徹“關于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和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與部署。同時利用工余時間,再次組織職工學習“安規”、“電化安全知識”、“人身四不、八防細化措施”、“車間勞動安全關鍵卡控點”等一系列有關現場安全防范措施的內容,確實提高職工的暑期崗位安全責任意識。

二、班組全面整改在“防暑安全專題會”上分析出來的問題點,要求安全員針對性的開展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預想、預測工作,加強安全關鍵卡控點的防范,同時做好安全信息收集、反饋工作。在工作上突出現場安全的防范重點,加大現場的抽查考核力度。以一組信號、一塊紅牌、一個關鍵為抓手,扎實做好安全基礎工作,確保防暑期安全穩定、有序、可控。

三、班組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班組防暑降溫細化技術保障措施”:①要求值班員合理安排作業計劃,在連續作業中,必須要保證職工有回休息室喝水的時間。②要求職工在作業前后嚴格執行同進同出制度,做到相互關心,確保人身安全。③要求職工作業中遇有頭昏、耳鳴、胸悶等先兆中暑癥狀時,應該及時用對講機向班組工長、安全員或值班員反映,以便班組采取緊急措施。④要求職工在高溫季節中,做到班前充分休息,保證當班時精力充沛,同時班組動態掌握職工當班的精神狀況并做好高溫天氣送清涼工作。⑤班組對老職工及病弱職工出現身體不適情況時,根據癥狀采取強制安排休息或送醫院治療的措施,并及時上報作業場、車間。⑥班組安全員對段下發的仁丹、霍香正氣水等防暑藥品,要做到心中有底,及時發放到職工。⑦現場作業中,安全員要注重新職工狀態,師傅要時常提醒、愛護,確保新職工平穩渡過防暑期。⑧班組嚴格考勤制度,合理安排雙月休,確保防暑期人員充足,安全有保障。

篇3

1.高溫津貼被防暑物品沖抵

案例:自2014年7月1日后,賴某等21名員工所在地的日最高氣溫持續在35℃以上。而為了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公司要求賴某等照常露天工作。由于聽人提及高溫津貼一說,而當月底領取工資時,卻沒有高溫津貼這一項,賴某等遂找到公司詢問。公司表示,其已每天向全體員工提供大量而充足的高溫解暑、清涼飲料,并發放了相應的防暑保健用品,所花去的費用已經與高溫津貼相互沖抵,甚至還遠遠超過了高溫津貼的支出,故賴某等無權繼續獲取高溫津貼。

說法:公司無權拿防暑降溫費沖抵高溫津貼。高溫解暑、清涼飲料、保健用品的開支屬于防暑降溫費的范疇,而防暑降溫費與高溫津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防暑降溫費是針對暑期在崗的全體勞動者,即只要在崗,便人人都有權享受。而高溫津貼只是針對在特殊環境下作業的勞動者,包括在室內氣溫高于或等于33℃、露天氣溫高于35℃環境下工作的人群。這類人群除有權享受防暑降溫費外,還同時有權領取高溫津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p>

2.高溫津貼被計入最低工資

案例:郭某等7人于2014年8月1日與一家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時,約定試用期內每月工資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計算。由于郭某等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們只能在室外露天作業,盡管烈日炎炎,甚至日最高氣溫常常高于35℃,也只得堅守崗位??墒窃陬I取工資時,郭某等發現,所有的正式員工都在合同約定的工資之外領取了高溫津貼,而他們卻沒有這一項。公司給出的解釋是,他們的高溫津貼已包含在最低工資之內,故無權索要。

說法:公司不得將高溫津貼計入郭某等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已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并實施的《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睆拇隧椧幎ㄖ锌梢钥闯?,高溫津貼并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且由于用人單位具有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的法定義務,決定了公司必須在最低工資標準之外向郭某等人支付高溫津貼。

3.高溫津貼被種種理由拖欠

案例:2014年9月1日,陳小倩等10人作為短期工入職到一家公司,公司表示只要是在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露天作業,都可按照實際天數以50元/天的標準領取高溫津貼。但是,在月底領取工資時,陳某等發現,雖然各自都有至少10天以上可以領取高溫津貼,卻分文未能獲得。公司給出的理由是資金困難,要到年底才能結清。但到了年底,公司還是以種種理由一拖再拖。

篇4

該《辦法》一出臺,即引發社會各界普遍關注。有關人士表示,該《辦法》雖然只有25項條款,卻明確回答了發放高溫津貼、高溫作業限制和防護等勞動者長期關注的問題,并明確了工會的監督職能。

根據該《辦法》,日最高氣溫35℃以上室外露天作業者可以享受高溫津貼。

該《辦法》明確,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用人單位應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等疾病,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對于溫度上下限,該辦法明確,所稱“以上”攝氏度(℃)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該《辦法》還規定,在高溫天氣來臨前,用人單位應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此外,在高溫或有強烈熱輻射等條件下作業的勞動者權益也被重點考量。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

該《辦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該《辦法》同時明確,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最大限度保障高溫津貼切實使用到高溫勞動者身上。

篇5

今年6月起,全國各地將陸續進入高溫季節,在高溫天氣中,不少在戶外或者長期在高溫環境中工作的務工人員,應有國家規定的高溫補貼。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各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近日,全國各地陸續進入高溫季,不少地區連續出現高于35攝氏度的天氣。但調查發現,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已制定高溫津貼標準,但發放名目、標準等差異很大。一些中小企業的高溫津貼仍是“紙上清涼”,有的企業違規以防暑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政策落地有差異

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費標準,不過各地政策存在不少差異。

――啥名目?各地制定的政策中,有的將其稱為高溫津貼,有的為防暑降溫費,還有的省份將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明確區分,如陜西省規定防暑降溫費最高每人每天15元,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25元。

廣西、貴州明確提出兩者不能重復發放;天津規定,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陜西人社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拿防暑降溫費者符合條件的可以同時拿高溫津貼。

――如何算?雖然各地規定高溫津貼適用的月份集中在6―10月,但具體計發方式各異:有的按月發放,有的按天計算,有的則按小時計算。

對于具體計發的時段,天津等地規定按實際35℃以上的高溫天數算;山東是6―9月份中無論有沒有高溫天氣,都會按月發放。河北則規定,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并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斑_到規定溫度的時間才算,按小時計算?!焙颖比松绶諢峋€工作人員說。

――給誰發?山西、北京等不少省份規定室內氣溫≥33℃、露天氣溫>35℃環境下工作的職工才可以領津貼;山東、陜西則規定,一般工作人員也有津貼,即使是坐在空調屋里的管理者、財務人員也有防暑降溫費,只是相對較低。

――發多少?各地高溫津貼高低不一,普遍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之間?!皹藴收{整主要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工資水平等因素來確定?!鄙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調研員解立峰說。

一些高溫勞動者拿不到津貼

在廣東、北京、吉林等多地,雖然不少企業已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制度,但部分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的高溫津貼仍是“紙上清涼”。

廣州市天河區花城廣場旁邊,一家化妝品公司促銷員盧敏說,沒有高溫津貼?!靶」颈旧硪幠2淮螅幌駠竽敲匆幏?,只希望能把工資按月發給我就好了?!焙戏适姓諈^一家廣告公司的經理崔龍表示:“公司不大,賺到了錢大家分一分,哪能分清楚什么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多部委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企業還在以防暑飲料充抵高溫津貼。“按照標準應該是每月150元高溫津貼,去年每月卻只發了100元,還發了一些飲料代替?!睆V州一家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說。

據了解,許多勞動者拿不到高溫津貼的背后有多重原因:

一是不少用工無勞動合同,部分群體無法規保障。記者采訪的多位工程承包商都表示,現在建筑工地大部分最后都變成私人承包,“沒有勞動合同,更不會有高溫津貼”。有的包工頭甚至表示,頭一回聽說還有高溫津貼這回事。

不少環衛工人已是60歲以上的勞動者,而60歲以上的勞動者并不能簽訂正常的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適用相關高溫津貼規定。

二是政策規定模糊、維權難。對于售樓、快遞等一些半室內半室外的工作人員如何發高溫津貼,不少地方沒有明確規定。一些地方的人社部門答復并不統一:有的表示,能夠享受全額高溫津貼;有的表示,只能靠企業自己定,如果有糾紛再進行仲裁,“政策沒有規定得這么細”。

三是對企業約束不足,發不發“全憑良心”。雖然不少職工知道自己應該有高溫津貼,但許多人不愿意申訴。長春一位駕校教練說:“不給又有什么辦法,總不能因為沒有津貼就辭職不干了,何苦一個人強出頭?!辈糠汁h衛工也表示,沒人去投訴,“大家聊天時說到這事,也就是說說而已”。

織密“保障網”

專家認為,應通過政府、企業、職工及社會組織多方共同努力,為高溫下的勞動者權益織密“保障網”。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說,政府相關部門應不斷完善細化法規政策并加大宣傳力度,這樣一是可以讓企業知道哪些高溫津貼必須發,二是可以讓職工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對企業違規行為“說不”。

部分專家認為,雖然各地出臺了關于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但落實力度有待加強。“應加大抽查力度,對沒有落實高溫津貼相關規定的用人單位給予嚴格處罰,并公示曝光;嚴重的應列入誠信黑名單,從而起到警示作用?!蓖踔椅湔f。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田毅鵬建議,工會、婦委會等組織應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加強作為,以解決單個職工高溫津貼“敢怒不敢言”的問題。

在落實高溫津貼保障勞動者“清涼錢”的同時,部分專家認為,還應該注重落實國家關于高溫作業時間等相關規定,給予勞動者“清涼權”,從根本上減少高溫作業對勞動者的傷害。

目前許多企業并沒有完全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提出的高溫下工作時間及工作時段的要求。廣州市白云山附近一個露天停車場的收費人員史先生說,崗亭里只有一個電風扇,最熱的時候電風扇里出來的風都是燙的,但是“一天工作12小時,除掉上廁所,其他大部分時間都得在崗亭里待著,一天下來全身的衣服不見一根干紗,可以擰出水來”。

篇6

高溫保護惠及所有行業

依據新辦法,高溫保護將適用于所有行業。老《辦法》根據當時的社會經濟主體構成規定,防暑降溫措施僅適用于“工業、交通運輸業及基本建設工地的高溫作業和炎熱季節的露天作業”以及“田間作業”等。新《辦法》則明確,高溫勞動保護適用于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安監部門負責人表示,將對用人單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工作場所各項防暑降溫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工會組織也將依法對用人單位的高溫作業、高溫天氣勞動保護措施實行監督。發現違法行為,工會組織將督促用人單位及時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依法處理。

政府有關部門對用人單位違反國家有關法規、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行為,將依法予以制止,問題嚴重的將追究用人單位及其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日氣溫超35℃即高溫

新《辦法》對何為高溫天氣進行了明確界定,即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依據新《辦法》,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須調整勞動者作業時間: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安排室外作業不得超過5小時,12時至15時不得安排室外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時,須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且不得安排室外作業者加班。安監部門表示,只有用人單位采取降溫措施使勞動者工作場所溫度低于33℃的,或因行業生產特點無法停工及因人身財產安全和公眾利益需要緊急處理的,才能安排必要的高溫作業。

在京從事勞動爭議咨詢的律師李先生表示,老《辦法》只規定高溫車間的降溫措施和高溫中對工人的照顧,高溫的標準并不明確。在此前他的案子中,經常會發生工人說已經“熱得不行”,但企業卻稱“并不熱”的情況,仲裁機構和法院也難以裁定。

中暑可申請工傷

依照新《辦法》,勞動者因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因高溫作業引起中暑的,經診斷為職業病、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性中暑診斷,應當經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勞動者出現中暑時,用人單位要立即對中暑勞動者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并給予含鹽清涼飲料及對癥處理;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

依照有關規定,接觸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須進行職業健康檢查,檢查結果應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還須制定高溫中暑應急預案,并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高溫作業情況,配備中暑急救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懷孕女工超35℃可休息

新《辦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室內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也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中第Ⅲ級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作業。

安監部門還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患有高溫作業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對患有心、肺、血管器質性疾病,以及持久性高血壓、糖尿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等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齡較大、體質較差的勞動者,應當調整其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

高溫作業需發高溫津貼

新《辦法》專門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篇7

醫院工會在碑林區工會及院黨支部的領導下,組織全院職工認真學習關于“八榮八恥”的重要論述,開展“醫院要發展,我該怎么辦”的活動,號召全體醫護人員樹立醫務界的“榮”與“恥”。在院長劉學典的帶領下,學典醫院掀起了以醫院興旺為榮,以事業衰敗為恥;以康復病人為榮,以耽誤病情為恥等內容的活動。

    2010年,醫院黨支部、工會配合對醫院的領導班子機構進行了調整,實行二級管理,精簡了機構,獎金分到各科室,由科主任按勞分配,提高了大家工作的積極性,確保了學典醫院的穩步健康發展。

    在碑林區衛生局及碑林區總工會的倡議下,開展了“慈善一日捐,溫暖千萬家”及“送溫暖、獻愛心”活動,全院醫護人員踴躍參加,為困難的群眾及環衛工人奉獻一片愛心,體現了醫護人員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捐款800元,捐衣物45件。

    醫院工會在黨支部的領導下,開展了多種豐富多彩、凝聚人心的活動。今年組織大家搞了一次摘桃秋游活動;中秋佳節,醫院又為每位員工送月餅,送去了工會的關懷。院職工的婚喪事,工會都送去了關懷和慰問。炎炎夏日,工會關心員工生活,每天為員工發放西瓜,醫院食堂為員工每天熬煮綠豆湯,防暑降溫。這些活動團結了學典醫院的職工隊伍,活躍了員工的生活。

    在黨支部的領導下,充分發揮了醫院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群團組織的作用,圍繞學典醫院的中心工作,引進外院較先進的管理模式,提高全院職工學習、競爭、創新能力,改變了思維和行為方式。XX年,全院職工在黨支部書記、院長劉學典的帶領下,團結一致,為把學典醫院建成管理最規范、技術最優良、信譽最好的民營醫院做出了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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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綜合性安全大檢查:由廠領導負責對企業的生產特點和安全檢查組織發動廣大職工群眾進行檢查,同時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及工會組織的專業人員,以嚴查為內容,進行認真細致全面地檢查。

2、專業性安全檢查,是對易發生事故的設備、場所或操作工序,除在綜合性大檢查時檢查外,還要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有關專業檢查單位,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時應有方案,有明確的檢點和具體的檢查手段和方法。

3、季節性安全檢查,是根據季節特點和對企業安全工作的影響,由安技部門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如雨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觸電、防洪、防建筑物倒塌為內容的檢查;夏季以防暑降溫為內容的檢查;冬季以防凍保暖為內容的檢查。日常安全檢查,是按檢查制度規定的,每天都進行的,

4、貫穿于生產過程的檢查。主要有安全值班領導和安技人員巡回檢查;班組長、操作者的現場檢查,以辨別生產過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并加以控制。

(來源:文章屋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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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處置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以下簡稱高溫中暑事件),指導和規范高溫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社會秩序,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由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中暑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其他以高溫氣象條件為直接誘因,并直接導致社會公眾身體健康明顯受損,甚至危及社會公眾生命安全的公共衛生安全事件,可參照本預案組織實施相關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1.4 事件分級

依據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將高溫中暑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級。發生高溫中暑事件,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事件范疇。

1.4.1 特別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Ⅰ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0人以上(含300人),或有10例以上(含10例)死亡病例發生;

b.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2 重大高溫中暑事件(Ⅱ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50人至299人,或有4至9例死亡病例發生;

b.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3 較大高溫中暑事件(Ⅲ級),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100人至149人,或有1至3例死亡病例發生;

b.地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共同認定的其他情形。

1.4.4 一般高溫中暑事件(Ⅳ級),指符合下列情形的:

24小時內,1個縣(市)區域內報告中暑患者30人至99人。

1.5 工作原則

1.5.1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增強防范高溫中暑事件的意識,切實做好人員、技術、物資等應急儲備工作,積極開展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預測和預警,認真落實各項預防和醫療救治等衛生應急措施。

1.5.2 部門聯動,分級響應。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建立聯合預報和預警機制,一旦發現高溫中暑氣象條件或高溫中暑事件的苗頭,及時向社會公眾高溫氣象條件預報或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并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防控工作建議。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各級衛生、氣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協同相關部門,迅速響應,做好轄區內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預警、醫療救治和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1.5.3 加強管理,規范有序。各級衛生、氣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和法規,根據本地的實際工作情況,編制有針對性的高溫中暑事件應急預案,制定高溫中暑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規范,加強相關培訓等工作,確保及時、規范、有序地處置高溫中暑事件。

1.5.4 依靠科技,依靠群眾。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鼓勵開展相關領域內的科學研究,提高高溫中暑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對社會公眾的健康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的防范意識,提高社會公眾的自救和互救能力。

2 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

2.1 高溫中暑氣象等級

根據溫度、濕度等氣象因子,結合地區氣候背景資料,以及高溫持續時間,劃分為可能發生中暑、較易發生中暑、易發生中暑、極易發生中暑四個等級。具體分級辦法參見中國氣象局與衛生部聯合的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實施方案。

2.2 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的

各級氣象部門根據監測預報確定的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適時開展預報工作,并向社會公眾高溫中暑事件防范提示。

3 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預測、預警

3.1 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和報告

3.1.1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單位

a.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

b.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c.各級衛生行政部門

d. 其他有關單位,主要包括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單位、與群眾健康和衛生保健工作密切相關的單位。

3.1.2 高溫中暑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的相關工作人員和鄉村醫生、個體開業醫生均為責任報告人。

3.1.3 高溫中暑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高溫中暑事件報告實行衛生行政部門分級審核、分級確認的事件報告管理制度。每年6月1日,各地衛生部門啟動高溫中暑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每年9月30日終止事件的監測、報告工作。各地衛生部門可根據本地區高溫氣象條件的實際,適當提前本地區高溫中暑事件監測、報告的啟動時間,或推遲事件監測、報告的終止時間。

醫療衛生機構發現高溫中暑病例后填寫《高溫中暑病例報告卡》,于當日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絡直報系統報告。無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在當日以最快方式將《高溫中暑病例報告卡》報當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高溫中暑病例,由高溫中暑事件的報告單位在當日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后者進行網絡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每日12:00時匯總轄區內前24小時報告的高溫中暑病例總數,對照高溫中暑事件分級標準,對符合高溫中暑事件的,要立即通過網絡直報系統以歸并的方式作為高溫中暑事件上報,同時通知同級氣象業務單位,并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收到報告后要立即對高溫中暑事件進行確認,并通報同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必要時,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縮短高溫中暑事件的報告時限。

3.2 高溫中暑事件的預測、預警

建立高溫中暑事件預測、預警機制。各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開展高溫中暑事件的預測分析,結合高溫氣象條件、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確定預警的級別,經報本級人民政府同意后。

省級(含省級)以下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預警,必須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及時分析匯總下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預警,并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3.2.1 一級預警(紅色預警)

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Ⅰ級,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極易發生中暑”,高溫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2 二級預警(橙色預警)

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Ⅱ級,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3 三級預警(黃色預警)

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Ⅲ級,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較易發生中暑”以上,高溫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2.4 四級預警(藍色預警)

高溫中暑事件級別達到Ⅳ級,且高溫中暑氣象預報級別達“可能發生中暑”以上,高溫天氣還有持續或加重趨勢的。

3.3 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信息

各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聯合通過有關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高溫中暑事件預警信息,相應提出防御措施。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啟動

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后,高溫中暑事件預警的各級衛生、氣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分級響應的原則,科學分析判斷,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程序。

4.2 應急響應措施

高溫中暑事件預警的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合作聯動,向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件的防控建議,指導、督促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的衛生、氣象部門積極開展相關應急工作。

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的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根據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級別,分別采取以下響應措施:

4.2.1 一級預警響應措施

a.積極主動地開展高溫中暑病例監測、報告,及早發現病例并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做好高溫中暑病人的收治;

b.主動接受上級氣象部門對事件發生地或可能發生地的天氣預報、預測技術和產品的加強指導,及時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和高溫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強化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組織開展防暑動員;

d.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勞動保障、安全生產、工會等有關部門單位,聯合開展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2.2 二級預警響應措施

a.進一步加強對高溫中暑病例監測、報告,并對夏季露天作業工地等重點場所開展主動監測,做好高溫中暑病人的收治;

b.組織加密氣象觀測,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高溫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進一步加大宣傳防暑降溫知識的力度,強化全體社會公眾防控高溫中暑的意識;

d.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積極會同勞動保障、安全生產等部門,對高溫環境作業人群的用人單位,開展聯合防暑降溫工作專項監督檢查。

4.2.3 三級預警響應措施

a.加強對高溫中暑病例的監測、報告,做好高溫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強氣象監測分析,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高溫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強化社會公眾或有關單位做好老年、兒童、病人等特殊人群的高溫中暑防控工作的意識;

d.根據有關部門、單位的要求,對高溫環境作業人群開展防暑降溫咨詢,并指導用人單位向高溫環境作業人群提供預防性給藥。

4.2.4 四級預警響應措施

a.開展高溫中暑病例的監測、報告,做好高溫中暑病人的收治;

b.加強氣象監測,主動加強與上級氣象業務單位的天氣會商,及時高溫中暑事件預警及相關信息;

c.開展防暑降溫知識宣傳,增強高溫環境下作業人群的自我保護意識。

4.3 應急響應終止

應急響應終止由預警的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共同確定。應急響應終止主要參考依據為:高溫中暑事件發生地的高溫中暑氣象等級預報持續3天低于預警所需等級以下,并預測在短期內預報級別不會明顯上升,且大部分中暑病人得到有效救治,新發中暑病例數明顯下降。

省級(含省級)以下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必須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同時,及時分析匯總下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應急響應終止,并報送上級氣象行政主管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5 保障措施

5.1 組織保障

衛生、氣象部門與民政、勞動保障、教育、通訊與信息保障等部門建立、完善協調聯動機制,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能,積極做好高溫中暑事件的應急準備工作,確保事件發生后快速響應、科學處置,共同應對高溫氣象條件引發的高溫中暑事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成立應對高溫中暑事件專家組,向本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氣象行政主管機構提出高溫中暑事件的預警建議,擬定相關防控工作建議內容,負責開展針對高溫中暑事件的研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和工作規范等。

5.2 物資保障

各級衛生部門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高溫中暑防控藥品等物資的儲備工作。

5.3 技術保障

各級衛生、氣象部門為高溫中暑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加強科研和技術創新,不斷完善監測預警和評估系統。

5.4 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級衛生、氣象部門結合本部門應急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國家公用通信基礎設施和現有資源,建立健全國家、省、地市、縣四級應急信息通信保障體系和醫療救治信息網絡,保障和維護信息通訊的通暢,保證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能夠及時上通下達。

5.5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各級衛生、氣象等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宣傳防暑降溫知識,增強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

6 附則

6.1 名詞術語

中暑:在本預案中,中暑是指由高溫氣象條件直接引起人員出現輕癥中暑或重癥中暑的臨床癥狀,并能排除普通感冒、急性胃腸炎等疾病引起的相關癥狀,可以考慮診斷。

輕癥中暑,臨床表現為頭昏、頭痛、面色潮紅、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脈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癥狀,體溫升高至38.5℃以上。

重癥中暑,包括熱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三種類型,也可出現混合型。其中:

熱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稱中暑性高熱,其特點是在高溫環境中突然發病,體溫高達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繼之"無汗",可伴有皮膚干熱及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等。

熱痙攣主要表現為明顯的肌痙攣,伴有收縮痛。好發于活動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腸肌為著。常呈對稱性。時而發作,時而緩解?;颊咭庾R清,體溫一般正常。

熱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現為頭昏、頭痛、多汗、口渴、惡心、嘔吐,繼而皮膚濕冷、血壓下降、心律紊亂、輕度脫水,體溫稍高或正常。

6.2 預案管理和更新

本預案由衛生部和中國氣象局聯合制定,并共同負責解釋。衛生部和中國氣象局根據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之日起實施。

填卡說明:

1. 初次報告為病人診斷后的首次報告;訂正報告指初次報告后患者被治愈,或出現死亡時的報告。

2. 患者居住地址以現狀為準。

3. 中暑診斷標準:

輕癥中暑,臨床表現為頭昏、頭痛、面色潮紅、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脈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癥狀,體溫升高至38.5℃以上。

重癥中暑,包括熱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三種類型,也可出現混合型。其中:

熱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稱中暑性高熱,其特點是在高溫環境中突然發病,體溫高達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繼之"無汗",可伴有皮膚干熱及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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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和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體現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教工的關懷,努力為退休教工辦好事、實事,解決實際困難,讓他們較好地度過今年的盛夏酷暑,根據市、縣退管會、老齡委《關于2004年高溫期間為退休職工開展“送清涼”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就為退休教工開展“送清涼”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提高對“送清涼”活動重要意義的認識

我局歷來十分重視和關心廣大退休教工的生活,開展“冬送溫暖,夏送清涼”活動是一項深受退休教工歡迎和擁戴的傳統性工作,這是全面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各校退管會(工會)為廣大退休教工做好事、辦實事的一項重要舉措。各校要把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解決退休教工的實際問題結合起來,做到專題研究制訂計劃,及時部署,把今年的“送清涼”活動抓早、抓實。

二、突出重點,把“送清涼”工作落到實處

各基層退管會(工會)在這次“送清涼”活動中,一要做好面上的慰問工作,對本單位的退休教工普遍進行一次訪問,了解他們的生活、居住、健康等有關情況,并為退休教工發放不低于在職教工15%的防暑降溫費;二要注意突出重點,對一些高齡、孤老、長病不能自理和低收入一老養一老的特殊對象,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在物質上、精神上要予以重點關心幫助。

三、積極籌措資金,開展形式多樣的“送清涼”活動

廣大退休教工為崇明的教育教學事業建設與發展作出過積極的貢獻,我們不能淡忘他們,在這次活動中各校退管會(工會)應主動拿出方案,爭取領導的重視與支持,聯系年輕的退休教工代表、理事一起參加慰問活動;同時組織由黨團員、青年教師和學生組成的敬老助老志愿者服務隊和社區聯手開展為老幫困服務工作。

資金籌措上爭取行政撥一點、工會資助一點和福利費支一點的辦法,確?;顒咏涃M的落實。

四、認真總結經驗,做好統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