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聞范文
時間:2023-04-06 12:31:2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法治新聞,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從法律上來說,這位新聞事件的當事人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首先,從防衛的構成要件來看,對于正在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從新聞事件當事人事后接受記者采訪的表述來看,他認為犯罪分子正在實施行為,因而直接開車撞上了犯罪分子的摩托車,此類行為無論造成怎樣的后果,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然而,公安機關的調查結果似乎不同,犯罪嫌疑人實施的是搶劫行為,而不是行為,這說明新聞事件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認知存在偏差,如果不是新聞媒體報道錯誤,那么,司法機關應當對此展開調查。可以這樣說,正是因為犯罪分子實施的是搶劫行為,而不是搶奪他人財產的行為,才使得新聞事件當事人的行為具有合法性。在我國刑法中,既規定了正當防衛,同時也規定了防衛過當,還有所謂的“無限防衛”,只有對正在行兇、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能行使“無限防衛權”。所以,如果不是罪而是“搶奪罪”,那么,新聞事件當事人行為的性質就發生了變化,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就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
其次,從事件發生的經過來看,犯罪嫌疑人與受害者之間仍然處于扭打狀態,搶劫行為正在發生,因此,新聞事件當事人開車上前,與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車發生沖撞,是為了制止犯罪。新聞事件的當事人針對的是正在實施違法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是在違法行為結束之后采取的一種“報復性”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一些犯罪行為人的犯罪已經結束,受害人為了報復,自己或者糾集他人對犯罪嫌疑人實施暴力懲罰,這種行為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而是典型的報復行為。即使對正在實施犯罪的嫌疑人實施抓捕行動,執法人員也應該按照《警察法》的規定,履行自己警告的義務,任何機關和個人都不得在未提出警告的情況下,對正在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實施報復性懲罰行為。換句話說,除非犯罪嫌疑人正在實施犯罪,否則,任何人都不能出于懲罰或者報復之目的,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加害行為。
近些年來,在打擊搶劫、搶奪犯罪過程中,多次出現犯罪嫌疑人被見義勇為者碰撞死亡的事件。這一方面說明整個社會的道德底線依然存在;另一方面也說明在打擊此類犯罪活動的過程中,需要進一步理清罪與非罪之間的界限。我國刑法之所以對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做出非常明確的規定,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是一種特殊的自力救濟,如果運用不當,有可能傷害無辜。在現實生活中不乏假想防衛、防衛過當的案例。一些公民出于好心,結果卻干了壞事,讓那些本來不應該受到懲罰的無辜行人遭受不白之冤。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大力提倡見義勇為的同時,讓更多的人意識到,見義勇為是一個法律問題,而不僅僅是一個道義問題。如果在見義勇為的過程中,沒有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導致他人的利益受到損害,那么,見義勇為者可能要承擔法律上的責任。
篇2
關鍵詞:新聞輿論監督;法制建設;互動關系
一、引言
近年來,在我國民主法治建設不斷完善的情況下,新聞輿論監督在我國法治建設中也具有了更為顯著的作用。這其中包括積極的作用,也包括一定的負面作用。如何辯證地看待兩者之間的關系,對兩者間的沖突進行妥善的處理,則成為現今法治建設中需要重點解決的一項問題。
二、新聞輿論監督對法治建設的積極作用
(一)促進立法機關完善法規對于新聞傳播來說,其具有傳播范圍廣以及及時性強的特點,對于部分嚴重違反倫理道德且暫時沒有法律規范的問題,在經過新聞報道之后則能夠在社會中形成較大的輿論,以此促使立法機關及時給出回應,并在后續法規建設中對相關內容進行完善。
(二)促使司法機關正當行使司法權要想國家公共權力以有效、正當的方式行使,則需要設置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如果這種公共權力沒有得到正確的行使,在經過新聞媒體報道后,則會形成較強的輿論壓力,并讓相關部門在這種壓力下改正錯誤。而社會公眾通過新聞輿論的方式,則能夠對我國司法權的運作以及行使情況進行有效的了解以及監督,并對該過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不合理情況進行回應,以此在對司法權行使產生制約的情況下實現司法公正。
(三)抑制司法腐敗在司法權行使中,司法腐敗可以說是最為嚴重的問題,是公正行使司法權的天敵。雖然我國近年來在司法公正方面已經進行了積極的改善,但司法腐敗情況依然存在。在我國司法隊伍中,少數人員依然存在素質不高,甚至存在同黑社會以及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的情況,對我國司法公正的職權發揮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作為社會監督的重要力量,通過記者對相關案件的調查以及采訪,能夠為司法機構提供更多的違法線索,在將部分案件幕后交易進行曝光的基礎上使更多司法不公以及司法腐敗現象暴露在陽光之下,并最終得到及時的處理??梢哉f,輿論監督對我國的法治建設具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三、新聞輿論監督對法治建設的負面作用
新聞輿論監督雖然能夠有效地推動我國的法治建設,但畢竟司法審判同新聞傳播兩者間具有不同的性質,在規則以及標準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差別。從某種角度看來,輿論監督也是一把雙刃劍,雖然能夠對司法運作起到良好的監督、避免腐敗情況發生的作用,但如果沒有對其做好限制,則很可能因此對司法的公正性以及獨立性造成損害以及破壞。對于輿論效果的產生來說,其主要分為以下步驟:第一,媒體通過宣傳報道的形式幫助公眾對相關事件的起因以及過程等進行了解;第二,公眾在獲得信息后,則對目標事件形成屬于自身的意見以及看法。在這兩個步驟中,媒體不僅負責傳遞事件信息,同時也對公眾產生了一定的指引作用,即在媒體的引導下形成濃厚的社會輿論。對于該種輿論來說,其對于司法權力的公正應用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但如果應用不當,則可能會產生相反的結果。例如,媒體在部分報道中摻入過多的主觀意愿以及情感,則可能使公眾先入為主地對事件形成刻板,甚至是錯誤的印象。這種情況不僅給司法機關的審判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壓力,且將對司法機關職權的獨立行使產生較大的影響,更有人將這種情況稱為“媒體審判”。
四、實現法治建設同輿論監督良性互動的方式
(一)依法開展輿論監督
1.要對新聞輿論監督原則進行合理的規范。就我國目前的法律來說,在媒體報道規則方面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如何能夠對新聞輿論監督的合理界限進行界定,則成了現今新聞、法律界的一項重點以及難點。目前,有研究者提出,新聞輿論在監督司法活動方面需要遵循以下原則:第一,保證報道的全面以及客觀性,即在司法監督過程中,所發出的報道一定要實事求是,即以公正、客觀的方式反映司法活動的本來面目,不能主觀判斷、推理,隨意夸大事實,不得使用具有明顯傾向性以及煽情的語言;第二,對于未決的案件,不得作出具有傾向性的報道;第三,慎重對待訴訟過程,以謹慎的姿態對待未決案件,始終保持中立的立場,避免因發表具有傾向性的意見對公眾產生誤導,進而對司法人員開展工作產生壓力。
2.記者要具有必要的法律素養。作為新聞從業人員,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在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充分了解的基礎上提升法律意識,克服法盲現象。同時,要樹立法律信念,避免因缺乏法律意識以及知識導致媒體不能恰當過濾公眾情緒,進而導致出現干擾司法公正的情況。
(二)司法機關恪守獨立公正
法律是國家意志的重要體現,法院則是對案件進行審理的權威機關。因此,司法機關在開展工作時,要高度重視來自新聞輿論的幫助以及提示,加強司法審判職能同輿論職能的內在銜接。同時,也需要嚴格恪守司法公正以及獨立性,在將事實作為工作依據的基礎上以法律為準繩開展司法審判活動,這不僅是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具體要求,也是實現法治建設同輿論監督良性互動的最佳選擇。為了實現該目標,首先就需要推進我國司法改革的步伐,通過司法改革實現我國的司法公正;其次,要積極倡導程序公正同實體公正并行,以此保證司法公正的完整性。
五、結語
新聞監督同我國的法治建設具有密切的聯系。在本文中,筆者對我國新聞輿論監督與法制建設的互動關系進行了一定的研究。在實際開展工作的過程中,新聞媒體要正視兩者之間的關系,應用科學的措施實現兩者之間的良性互動。
作者:王曉蕾 單位:香港商報
參考文獻:
篇3
今天在學校的組織下,我們學校舉辦了法制報告會,在其中,我學會了許多知識。
首先在法治方面,我知道了遇事要勇敢。講具體一點:在遇到有人要錢時,不要害怕,其實,不是要錢者很厲害,而是被要錢者很膽小,這才是我們被欺的原因,只要我們勇敢一點,就不用怕這些人了。
其次在反方面,我們應該把它視為一種害人的毒瘤。但是我們怎樣才不去接近他們呢?其實這很簡單,只要我們相信科學,相信世上絕沒有神靈,就可以防止受的誘惑,過著我們新福安康的生活。
接下來就是最受人關注的交通安全,面對這個,我們只有遵守交通法則才能保證我們安全。在生活中,有許多令人心痛的交通事故,這不能去怪司機。因為車是無法完全控制的,只怪行人不遵守交通法則,才釀成這悲慘的交通事故。只要我們每一個人都遵守交通法則,便可以讓著悲慘的故事少發生。
最后就是與大家天天見面的衛生安全,只要我們大家在生活中的小事注意一點,就可以防止疾病的發生。我蒙在新聞中聽到的許多疾病都是由于人在生活中不住意衛生,把病菌導入人體內,才引發各種疾病。所以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衛生,讓疾病遠離我們。
篇4
這讓我想起不久前乘坐火車時,與同車的幾個在上海某建筑工地上打工的四川農民之間的一次談話。大概因為討薪本身是件讓人上火又確實有點刺激的事,那幾個那農民工在車上經常談到的話題就是討薪。每當沒能及時拿到工錢時,一起做工的農民工們就會集體去找發包單位。最通常的做法是先把發包單位的負責人辦公室團團圍住,再讓幾個人坐到辦公室里要錢,對方不給,他們就不走。往往還會用堵門的方式限制對方負責人或其他辦事人員的人身自由,不給錢就不讓離開。我問他們,你們不怕警察嗎?他們說,警察來了也是那樣,工錢是血汗錢,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他們還告訴我,有一次承建方的一個項目經理在大家起哄討薪的時候,因受驚嚇突發心臟病死亡。我說你們為什么不采取其他辦法呢,比如向法院。他們說找法院麻煩,時間長,還不知道能不能拿到錢,這種辦法更管用。我再問他們有沒有拿不到錢的情況,他們告訴我,遇上那些很“厲害”的老板,就有可能拿不到錢。有時候對方可能確實是沒錢,那也就拿不到錢。我問他們那種討薪方式是不是很普遍,他們說是的,只有不奏效時才想其他辦法。
從這兩件事可以發現一個在理論研究者眼中比較奇怪的現象:在農民工討薪的過程中,從有暴力隱患的自我救濟到尋求政府幫助再到尋求媒體幫助,農民討薪的手段可謂多種多樣,但卻始終沒有人去尋求司法救濟。同時,盡管農民工對討薪之事非常重視,但其手段還保持在一定的限度以內。這個限度不是以現行的制定法來衡量,而是以實踐中的法律來衡量。這一限度即是:討薪行為不會招致懲罰性后果。這意味著什么呢?
我想起碼有兩點。其一,把由運行中的包括道德在內的社會規則所形成的現有秩序為標準,農民工的討薪行為依然在現行秩序框架之內。也就是說,討薪的農民工仍然希望當良民,在現有的社會秩序中,他們依然可以看到希望。其二,在當前中國的社會規范體系中,法律還很弱勢。就農民工討薪事件而言,無論是討薪者的意識,還是討薪的現實,法律未能成糾紛解決的有力手段。農民工對政府的期望要遠高于對法院的期望。再往下推衍,那就是當前的中國社會離真正意義上的法治社會還很遙遠。
新華網的報道還提到了青年農民工安少華的話:“……流血流汗掙來的錢一定得要回來,如實在要不到,我們大家商量,準備把老板的‘別克’賣了抵工錢。”這句話實際上反映了農民工群體的一個基本公平觀念——血汗錢一定要拿回來。而為了實現這種公平,他們想了很多辦法,但一直沒有走向法律。他們下一步的打算——賣老板的車——其中仍然沒有法律,卻依稀可以看到些暴力的影子。我在想,如果事情依然得不到解決,再下一步可能會是什么呢?到那時,政府又將如何面對呢?
所幸的是,當前的農民即使討不到工錢,雖然壓力大,但起碼還可以解決溫飽問題,還不至于走向絕望。因此,他們的方式基本上還在現行秩序的限度以內。但如果什么時候出現了溫飽危機,他們又將如何面對呢?會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走向絕望呢?因為那時的他們很可能是真正的無產者!另外也不得不考慮的問題是,即使這些農民永無溫飽之憂,但隨著貧富差距的持續拉大,連血汗的工錢都討不到的他們在巨大反差面前會有什么樣的感受呢?這種嚴重的不公平體驗伴之以激烈的不滿情緒,接下來會是什么呢?顯然這兩種可能都是可怕的,因為必定會有人開始鋌而走險甚至報復社會?,F在我們許多人的態度是同情他們,如果真到了那個時候,同情在更大的可能性上會變成恐懼!
這讓我們不得不去深刻地反思我國當前的一系列正式制度,但對這個話題的細節論述之龐雜性顯然遠遠超出了本文的討論范圍。這里所要提及的是,一個負責任的政權應當如何對待社會矛盾。就我國而言,政府比較一貫的做法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重政策、輕制度,制度為政策作陪襯。這種做法在以前那個相對靜態的社會大概是有效的,但面對這個日益豐富、動態的社會,它無疑早已捉襟見肘。
篇5
一、農業信息方面
(一)積極開展“三品認證”申報工作。
積極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重慶市名牌農產品、綠色食品申報工作,對縣內其它龍頭企業或單位的產地按照條件積極受理,并進行相關業務指導。做好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重慶市名牌農產品、綠色食品申報認證的組織推薦工作。目前已申報綠色食品7個、申報無公害農產品產地2個。
(二)狠抓網絡維護工作。
為了充分發揮己建好的局工作內網(辦公系統網)、局域網、大足縣農業信息網三網以及一站通的作用,進一步樹立了大足縣農業局的網上形象,組織和規范網絡建設,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降低了辦公費用,提高了辦事效率、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素質,增進了單位之間和單位內各部門間的聯系,基本實現了鄉鎮、局屬各單位、以及涉農部門間的信息交流和文件上報、下達,發電子郵件等無紙化辦公,也為各部門之間交流工作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途徑,更好造福于民、服務于民。同時信息法制科派專人負責網絡的維護與日常的管理工作,針對網絡自身的脆弱性和潛在威脅性,采取了密碼驗證、安裝殺毒軟件、硬盤備份、文件備份等工作,及時為各科、站、室排除電腦故障,保證了整個網絡的正常運轉。
(三)大力實施“三電合一”,提高農業信息服務能力
以電話語音系統建設為重點,依托市農業局信息中心,以“農網廣播”和“移動農網”咨詢熱線進行農業信息服務。
1:“農網廣播”
利用重慶市農業局和重慶電信聯合開辦的“農網廣播”11896789咨詢熱線進行電話農業信息服務?!稗r網廣播”11896789是通過電話網和互聯網對接的形式,專門為農業企業、農戶和農業系統人員開通的服務熱線,該廣播熱線為用戶提供當前農事、政策快訊、勞務信息、市場行情、實用技術、咨詢問答等6個欄目信息?!稗r網廣播”推出后,由于其收費低廉(每月僅3元就可不限時撥打),內容豐富,受到本地農戶的歡迎。據統計,我縣已有少部分農戶開通“農網廣播”。在縣、鎮(街道)鄉、村各級農業信息服務部門的大力宣傳下,越來越多的農戶開始嘗試通過“農網廣播”11896789電話熱線來解決生產中遇到的難題。今年6月已開通1500余戶。
2:“移動農網”
“移動農網”是重慶市農業信息中心和重慶移動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合作推出的,以移動手機為傳輸載體、以手機短信為主要服務方式,以“三農”為服務對象的新型服務形式。該業務熱線為用戶提供農網熱點、價格信息、市場分析、農業科技、政策快訊、勞務信息、食品保健、供求信息、專家坐診、預警信息10個欄目信息。農網用戶資費:月租費10元(含來電顯示),打全市范圍內電話網內每分鐘0.10元,網外每分鐘0.20元,撥打全國長途0.3元/分鐘(撥號前加17951),接聽所有電話免費,撥打12590110咨詢電話每分鐘0.10元。發短信點撥農業信息每條0.08元,包月定制單項信息費每月1.00元,包月定制全部欄目信息費每月3元。目前,我局同縣移動公司在全縣大力宣傳“移動農網”。由于其收費合理,信息服務內容豐富,受到本地農戶的認可,目前已開通6000余戶。
二、法制方面
(一)加強領導??h委縣府在機改中批準我局建立了法制科和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在組織結構上給予了保證。我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農業法制執法工作,明確提出農業局主要工作任務是一手抓法制,一手抓結構調整和科技示范,局長辦公會多次專題研究如何加強法制和執法工作,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經常專題聽取匯報,切實解決實際問題。:
(二)積極開展農業法制宣傳。我們協同縣府法制辦把農業法律、法規宣傳列入全縣普法的內容,全年利用新聞、報刊、流動宣傳車、送法下鄉等形式宣傳農業法律、法規,共出動宣傳車輛120臺次,印發宣傳資料5000余份,印發舉報監督電話XX余份。通過典型案例的講解、錄像、互聯網等形式宣傳,起到了警世作用。同時我們加大對廣大在職干部、職工、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了干部職工法律素質。在對農資經營者的培訓中,局統一辦理培訓合格證,增強了經營者守法經營的自覺性。
篇6
常言道:“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庇纱丝梢姡怨乓詠?,規矩在人類社會生活中占據著怎樣的重要的地位,尤其在現代社會,法律法規已經涉及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家里,我們有家規,在學校,我們要遵守校規,進入社會,我們還需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要以為我們年齡還小,屬于未成年人,法也離我們很遠,其實法律法規就在我們身邊,我們要做的就是從小事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
開學第一天,老師們總是會強調上學放學路上的交通安全問題,也會發放一張告知家長的通知書,以表明學校對交通安全的重視??墒谴蠖鄶导议L都不放在心上,往往等到慘劇發生才追悔莫及。我曾經在媽媽的手機上看過一段視頻,一個和我同齡的女孩子在上學路上發生了車禍,據說當天是她的奶奶騎著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被一輛大型的混凝土攪拌車碰倒碾壓,視頻中,那個女孩嬌小而脆弱的身體被碩大的車輪壓在地面動彈不得。當救援人員趕到時,她的生命體征已經完全消失了……看到視頻后我的心里涼了半截,想想她的家人會是多么心痛,多么傷心?。∫苍S她精彩的人生才剛剛開始,就因為家人不遵守交通規則而讓一個鮮活的生命瞬間終止。我不禁替她感到惋惜,希望天堂里沒有疼痛,希望她的家人早日走出痛苦。我們都是四年級的學生了,需要好好學習交通規則,并在適當的時候提醒身邊的老人和小朋友,千萬要珍惜生命,不可逾規。
現在網絡發達,除了交規與我們息息相關外,網絡安全隱患也需要引起重視。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的普及,讓我們這些孩子都能接觸到網絡,甚至是幼兒園的或者沒上學的小朋友都會上網玩游戲了。我的朋友們很多都愛玩手游“王者榮耀”“生死狙擊”“穿越火線”……好多人都問我,為什么不跟他們一起玩?我說,我不感興趣,也不想沉迷于網絡游戲。我經常觀看普法欄目,很多青少年由于沉迷各類網游,不僅耽誤了學業,影響了身體健康,更分不清現實與虛幻,在現實中容易產生暴力幻覺,當沒有足夠的金錢支持他們去玩游戲的時候,他們會通過其他不法手段去謀取金錢,以滿足自己游戲的需要,從而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不能高估自己的自制力,應多與家人交流,培養健康有益的興趣愛好。
同學們,讓我們從自己做起,一起學法守法,讓法律法規長駐心間,這樣,我們的明天會更好!
篇7
縣級新聞網生存狀況分析
縣級新聞網普遍存在著訪問量少、綜合排名較低的現象。這反映了網民對特定的地方新聞關注度相對較低,另外也說明縣級新聞網缺乏有效的吸引力,吸引不了網民的“眼球”。歸結起來,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影響力不夠,沒有被充分重視??h級新聞網目前在全國大部分縣市區還屬于弱勢媒體,雖然各地政府部門給予了很大的關懷和幫助,但不能忽視的是,還有許多部門和地區認識不到網絡媒體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因而縣級新聞網在實際工作中遇到很多阻力,主要表現在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業務模式單一,缺乏自身發展活力等,導致沒有更好地凸顯出網絡媒體的應有優勢。所以縣級新聞網急需在上級的支持下鞏固已經取得的成績,并在行業快速發展中不落伍。
二是新聞宣傳引導力度不強??h級新聞網自身原創的東西不多,普遍依賴的是新聞轉載;在輿論引導的方式上,強制性“灌輸”較多,缺少情緒的理智疏導。由于網絡的開放性及人們的逆反心理,特別是網民情緒較激烈的情形下,有時候網絡的宣傳并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互動引導手段欠缺,創新的方法不多,這在縣級新聞網上體現得較為明顯,主要表現為網絡互動交流少,輿論監督不到位,沒有做深做透新聞內涵,導致新聞比較單薄,可看性不足、可讀性不強、影響面不寬,發揮不出更好的網絡宣傳效果。
三是資訊市場尚未有效拓展。據CNNIC最新調查,網絡已越來越實用,56.1%的用戶上網經常收發郵件,上網看新聞第一次退居次席?;诖耍蛟煲粋€優秀的網絡服務平臺已迫在眉睫。洞頭新聞網幾經改版,欄目頻道已從6個增加到9個,但房產、實用信息等資訊服務的二級網頁沒有很好展開,企業在線欄目沒有很好推介,仍停留在初創階段。尤其是洞頭本地資訊的缺失,造成各類信息分散不全,沒有形成一個統一的網絡資訊平臺,達不到方便快捷地服務網民的目的。
四是部門合力共建意識不強。縣級新聞網要在激烈的網絡媒體競爭中取勝,真正發揮當地網絡宣傳窗口的作用,就不應只承擔新聞、縣情介紹的職能,做單純的地方新聞媒體,而是應立足本地、輻射周邊,增強信息服務功能,搭建本地各行業上網平臺,建成以新聞為先導的新聞性綜合門戶網站。目前,洞頭新聞網除了鏈接已有的部門單位網站形成網絡集聚外,并沒有在業務上與各部門很好地開展合作共建,未形成權威的政府“綜合性信息超市”。
縣級新聞網如何提高輿論引導水平
縣級新聞網該如何提高輿論引導水平?怎樣才能擴大網站的影響力?針對縣級網站發展現狀,筆者認為現階段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強本地新聞主題報道。本地新聞才是縣級新聞網的立足點,是地方新聞網站生存的核心競爭力。要做大做強本地新聞,以當地的特色資源謀求網站的影響力。
洞頭新聞網堅持把做大做強、做精做優正面宣傳作為首要任務,繼續深化“實施海上崛起”、“建設海上花園”、“創建國家級生態縣”、“創建國家級衛生縣城”、“加強改進民生工作”、“建設新漁村”等主題宣傳報道,繼續弘揚“愛島自強?和諧奮進”的洞頭精神,形成一個連貫性、系列性、整體性的網絡輿論氛圍,杜絕零敲碎打,曇花一現,真正使主題報道引領主流輿論。
二是策劃傳播議題。同志在去年6月20日考察人民日報社時提出,新聞宣傳要主動設置議題,主動引導輿論,這對做好新時期的輿論引導工作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當前,新聞網站要主動抓住社會的關注點、公眾的共鳴點,主動設置議題,實現主題宣傳與主題活動的聯動,主題報道與新興媒體的互動,進一步擴大活動和互動參與的廣度,進一步拓展活動和互動推進的深度,促進主題報道成為輿論熱點、社會亮點、群眾關注點。
三是引導熱點問題。當前,社會呈現“多元、多樣、多變”的態勢,縣級新聞網對社會熱點的介入程度往往直接影響事件的發展方向,新聞媒體對社會熱點的評判往往影響公眾情緒和社會輿情。要針對不同時期的社會熱點問題,用主流輿論引導非主流輿論,用新聞輿論引導社會輿論,要著眼于理順情緒、化解矛盾,正確引導社會利益訴求。要從黨和政府工作大局出發,從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該熱的熱,該冷的冷,避免出現輿論關注點的失衡、失誤、失公,更要防止矛盾激化,產生負面作用。要建立健全及時準確信息的機制,要歸口管理、分類指導、分層處理,保持口徑與基調的一致性和連續性。
縣級新聞網的發展策略
1.加強原創突出本地特色
在獲取本地信息方面,地方新聞網站占盡“天時、地利、人和”。地方新聞網站能與大網站在新聞上抗衡的,只有本地新聞。“原創”,可以使自己的內容有別于競爭對手網站,首先,可以提升網站的影響力。長期做到本地新聞的“原創和首發”,可以培養起網民“看最新信息,去某某網站”的閱讀習慣,從而為網站培養一批忠實網民。著力抓住、抓好本地重大新聞事件的報道,是一個網站從眾多地方新聞網站中脫穎而出的捷徑。
突出本地新聞還要強調新聞專題的應用。新聞專題能夠形成輿論強勢,可以采用文字、音頻、視頻等多種表現形式,再加上它特有的互動功能,傳播效果超過了任何傳統媒體。新聞網站要多做與本地有關的新聞專題。這既是網站提高瀏覽量的需要,也是地方網絡媒體的責任。通過本地信息的傳播,不僅為本地人認識自己所處的環境提供了一個新的角度,而且也成為外地人了解本地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窗口。
在做好本地原創新聞的同時,縣級新聞網也將碰到人手短缺等現狀,網站可實行傳統媒體的通訊員制度,在當地各行各業發展自己的通訊員,擴大新聞來源,突出本地特色,吸引廣大網民的眼球,把網站建設成為擁有地方特色的地方主流媒體網站,更好地為本地區的發展作出貢獻。
2.貼近網民提供網上服務
為網民提供豐富多樣的本地網上服務,也是地方媒體網站的重要努力方向。當前,各個地區普遍提出數字化城市概念,其中蘊涵著無限商機。按照“新聞為主,積極拓展”的原則,充分利用自己的優勢,努力發掘新的增長點。
地方新聞網站要立足本地做本地實用性信息,內容涉及的范圍可以非常廣泛,如天氣預報、旅游資訊、網上購物、網上交友、股市行情等,涉及百姓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
3.加強合作提高網站影響力
要向縣級新聞網注入傳統媒體力量,一方面可以用傳統媒體網站原有的設備和人員補充重點新聞網站現有的不足,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實現新聞資源共享,整合當地的文字、圖片新聞,實現所有電視節目和廣播節目上網,實現縣級廣播、電視新聞在線收看、收聽。
本地各行業需要通過地方新聞網站宣傳推銷自己,地方新聞網站也可以通過與本地各行業的合作尋找新的發展機遇。與本地各行業在內容、經營等方面的合作,不但是地方新聞網站突出特色的途徑,也是網站的又一個經濟增長點。通過互動活動的開展和合作,既能增加網站創收,又能提高網站知名度。
篇8
【法人辭職信格式范文一】
尊敬的領導:
我很遺憾自己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申請。
來到公司也已經快兩年了,在這近兩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
正是在這里我有過歡笑,也有過淚水,更有過收獲。
公司平等的人際關系和開明的工作作風,一度讓我有著找到了依靠的感覺,在這里我能開心的工作,開心的學習。
或許這真是對的,由此我開始了思索,認真的思考。
但是最近我感覺到自己不適合做這份工作,同時也想換一下環境。
我也很清楚這時候向公司辭職于公司于自己都是一個考驗,公司正值用人之際,公司新的項目的啟動,所有的后續工作在公司上下極力重視下一步步推進。
也正是考慮到公司今后在這個項目安排的合理性,本著對公司負責的態度,為了不讓公司因我而造成的決策失誤,我鄭重向公司提出辭職。
我考慮在此辭呈遞交之后的24周內離開公司,這樣您將有時間去尋找適合人選,來填補因我離職而造成的空缺,同時我也能夠協助您對新人進行入職培訓,使他盡快熟悉工作。
能為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會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盡力讓項目做到平衡過渡。
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些曾經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領導們的尊尊教誨,舍不得同事之間的那片真誠和友善。
在短短的兩年時間我們公司已經發生了巨大可喜的變化,我很遺憾不能為公司輝煌的明天貢獻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公司的業績一路飆升!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工作順利!
此致
敬禮!
辭職人:
20xx年xx月xx日
【法人辭職信格式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領導:
經過深思熟慮,我決定辭去在公司所擔任的職位,此時我選擇離開,并不是一時間的心血來潮,而是我經過長時間的考慮之后才做出的決定。我也相信您一定會在看完我的辭職報告之后會批準我的申請?,F實中有很多的無奈,每一人都會遇到這樣情況,家家有本難念的經,事實就是這樣,我需要換一個環境,換一種心情繼續工作下去。
人還未走,卻已淚流滿面。僅僅是為了這曾經工作過半年多的地方?僅僅是為了未曾燃燒的青春?回顧在k的點點滴滴,才突然發現時間過的真快,轉眼間已經半年多了。在這半年多里,我成長了許多,無論是專業技能還是為人處事方面都讓我受益頗深,更感謝公司領導長期對我的栽培、關心、鼓勵、支持、幫助和照顧!
我非常重視在k公司半年多的工作經歷,也很榮幸自己曾是公司的一員,我深信我的這段經歷,將對我的人生規劃以及今后的職業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請允許我借此機會對代總給我提供了這樣的工作機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決定離開工作了半年多的k,請領導早日批準我的辭職申請。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會更好的工作下去,我相信我會做到的,繼續不斷的努力下去,相信每一人都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曾經我一直在不斷的努力,今后我也將會繼續不斷的努力下去!
請堅信:那份永恒已經為我們共同所擁有。我真切的感激、誠摯的歉意、莫名的感動都放在這里了,請拿走各自需要的那一份!愿k能飛得更高、走得更遠、所向披靡、戰無不勝!愿我曾經的同事們健康、快樂、開心、幸福!!
此致
敬禮!
篇9
在“7?23動車事故”新聞會上創造了“名言”――“這是一個奇跡”、“反正我信了”的王勇平8月16日被終止了長達八年的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生涯。
在鐵道部那場引發輿論嘩然的會之后,同為中國部委新聞發言人、“黃埔一期”成員的教育部前發言人王旭明給王勇平寫了一封公開信,委婉批評他在那場會中“職業性的微笑”以及諸多技術細節。王旭明接受記者采訪時,不愿更多提及在公開信之后他和王勇平的私下往來,而是審慎地表示:我寧愿相信這是正常卸任,而不是一種懲罰。鐵道部也隨即聲明這是正常的工作調動,并很快宣布王勇平將奔赴波蘭華沙擔任鐵路合作組織中方委員。
“非典”之后倉促上馬的中國新聞發言人制度迄今已有七年,王勇平的離去,被認為是對自己的知情權越來越敏感的公眾和這一制度之間的“七年之癢”。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展江對記者說,要是套用一句官話,現在新聞發言人制度主要存在的問題就是“日益增長的廣大人民群眾和新聞界的知情需要和有限的新聞之間的矛盾”,而解決這一矛盾的重任,顯然不是一個發言人能夠承擔的。
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8月23日下午2點,國務院新聞辦召開各部委新聞發言人調研座談會,其主題為“總結近期新聞會的教訓,交流各個部門新聞會體驗,提出新聞制度建設的建議”。
保障新聞發言人的知情權
王勇平被停職之后,輿論風向發生了微妙的逆轉。有記者回憶說,“在我駐京期間經歷過的這些部委新聞發言人里面,他(王勇平)還算敢于說話的一個……會上力求答問通俗易懂,會后并不像很多發言人一般,在現場工作人員保衛下躲進休息室或從旁門溜走。而是盡力滿足記者們的要求,在會后接受記者們的簇擁提問”。
不少記者也向記者確認:王勇平是一個很好找到的新聞發言人,打電話基本會接,回答問題的內容先不論,起碼都會回答,而這對于記者們來說已屬難能可貴。相形之下,有記者抱怨“跑了三年司法部,從來沒有見過新聞發言人”,也有人說“有些部委的新聞會倒是開了,發言人也回答了提問,就是會后一個電話打過來,提問的內容一律不發”,更有記者本來已經聯系好和部長的專訪,但是提綱在發言人這里卡了殼,理由是:“你怎么能問部長這些問題呢?!”
最高院原新聞發言人倪壽明在記者圈中同樣口碑甚佳,即使最高院前副院長被這樣的敏感事件,記者也能在當天從他那里獲得確認的消息,會上他也大都會回答記者的所有提問,從未要求“會后提問不能發表”。他對王勇平那場新聞會頗為同情,“我都可以設想他開會前的情形,匆匆忙忙趕過去,下了飛機有短暫的時間聽一些匯報,然后就是會了,那么多鏡頭錄音筆對著你,準備又不充分,心里沒有底,效果不可能會好”。
黃毅也對記者說,現在有些部門拿新聞發言人做擋箭牌,“新聞發言人說好了,領導滿意。說得不好,領導不但不滿意,甚至有的還受處分。”在他看來,要保障公眾的知情權,首先面臨的是發言人自己的知情權能否得到保障這一前提。黃毅官至副部級,又是黨組成員,對安監總局總體狀況熟悉。但有些部門發言人還進入不了單位的黨組會議,對于重大事項以及決策過程并不清楚,“造成發言人對外只能講表面的東西,再往下講就無法深入,不知更深的背景。我認為,應該保障新聞發言人的知情權,新聞發言人不是黨組成員的,應該作為特例,讓他們列席本單位黨組會議?!?/p>
在發言人“黃埔一期”培訓時,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喻國明是王勇平的老師。他對記者說,現有制度沒有明確如果發言隱瞞事實要不要承擔責任,“如果沒有罰則,誰都會趨利避害,但說錯了有這樣那樣的處罰等著我,那大家肯定也會傾向于不說”。
建立專業新聞發言人制度
王勇平離職之后,這一批個性鮮明的發言人,從王旭明到原環保總局的潘岳、國家林業局的曹清堯等幾乎都已經離開了這個崗位,公眾熟悉的衛生部發言人毛群安雖然還在任上,但是已經很少露面。
只有黃毅還較為活躍,也維持其一向活潑犀利的風格。他曾向國新辦提過好幾次,要建立新聞發言人條例,既規定選擇新聞發言人的標準,也對新聞發言人進行保護,“出現失誤應實事求是處理,應該允許犯一些小的失誤”。另外,“有些部門新聞發言人,很久都不召開新聞會,我認為這個也應該規范,應該發言而不發言的也要處理?!?/p>
倪壽明說自己從來沒有因為會或者與記者互動遭受過領導批評,但是他也承認,“每個部門都有每個部門的情況,主要領導的態度決定新聞發言人是不是活躍,如果主管領導對這一塊熱心有興趣,那機制才會比較流暢”。他對記者回憶,當年的最高法院院長肖揚和常務副院長都很支持他的工作,在他上報表示要建立最高院和省高院兩級法院的新聞發言人制度之后,肖揚很快批復“加快進度”,反而是他自己的工作安排拖了半年,一直到2006年9月才真正建立。而現有的最高法院發言人能將新聞會改為定期召開,也顯然是得到了現任領導的支持。但對發言人來說,肯定是和媒體接觸越多,越有可能增加“犯錯”的機會,因為“如果每句話都要領導批準,那么要發言人來干什么”?這也必然會給發言人增加諸多壓力,王旭明卸任時,毛群安就曾經給他發過短信:“你終于逃出苦海了!”
美國外國記者新聞中心主任曾經向王旭明介紹他們判斷新聞會是否成功有三個標準:一是看記者報道情況;二是看這種報道是否符合我們預期;三是看多少人來參加,因為“有越來越多的記者可以通過網上實錄了解會的內容,而不愿意來參加新聞會”。這對于還長期擔憂面對“閉門會”和“新聞發紙會”的中國記者來說多少有點不可思議,但這顯然不能僅僅把抱怨不滿推到某個具體的新聞發言人的身上。
胡泳說,新聞發言人制度只是整體制度的一個附屬品,因此只對新聞發言人制度做改進完全是治標的問題,不會有太大效果,“最核心的問題是政府的信息公開問題”。而一個多年以來沒有解決的分歧是:“作為新聞發言人,你到底是對民眾負責還是對上級負責?”王旭明對這個問題沒有正面回答,他只是反復強調:新聞發言人是需要得到授權的,他能公布多少取決于他得到了多少授權;倪壽明也一直解釋“信息公開絕對不是一個新聞發言人能做到的”;而在這個位子上一坐十年的黃毅的回答是兩面兼顧:作為新聞人應該遵循新聞規律,作為發言人應該代表政府。
篇10
摘要:新聞侵權問題已經成為廣受關注的社會問題,本文結合新聞侵權的類型分析,闡述了新聞侵權所產生的原因,并對在法律視角下新離侵權防范對策加以探討。
關鍵詞:新聞侵權法律制度完善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進步與發展,形式多樣的傳播媒介如電視、廣播、報紙、雜志、網絡等也隨之廣泛而迅速的深入到人們的日常生活,并成為生活中不容忽視的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人們的價值觀與理念。新聞機構承擔了傳播新聞以實現公民的新聞自由的神圣使命。但是,由于各種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在新聞機構傳播新聞的過程中,可能會給他人的合法權利和自由造成一定的損害,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新聞侵權。新聞侵權已成為新聞界和法學界關注的熱點問題,按照我國的法律、法規如何采取措施盡量防范新聞侵權已是現在社會上比較關注的一話題。
一、新聞侵權的類型
(一)名譽權的侵犯
名譽權是指公民和法人依法對其名譽所享有的權利。國際社會公認名譽權是一項基本人權。絕大多數國家都立法對公民名譽權予以嚴格保護。新聞侵權屬于書面誹謗。大陸法系國家通常把損害名譽權行為分為誹謗和侮辱。
(二)隱私權的侵犯
隱私權,指個人、集團或組織擁有決定在何時,以何種方式,在何種程度上將自己的信息傳達給他人的權利。具體是指公民對于自己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私人事項,有權要求他人不打聽、不搜集、不傳播,也有權要求新聞媒體不報道、不評論以及不非法獲得,同時對于自己與社會公共生活無關的私生活,有權要求他人不得任意干擾。只有負有特殊職務的國家機關,如公安、審判、檢察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介入、調查公民的隱私。新聞報道對隱私權的侵犯,表現為未經他人允許,將其屬于私人領域的事項公之于眾,或者非法侵入、非法獲取他人的隱私。
(三)肖像權的侵犯
肖像權,是自然人享有的以其肖像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權利。它所體現的基本利益是精神利益,同時又派生出許多物質利益。新聞媒體侵犯肖像權,主要表現為未經肖像權人同意,擅自將別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照片發表或者轉發。這里的關鍵是要征得肖像權人的同意,因為照片在媒體上發表使其暴露在公眾的視線之下,可能對自己造成意想不到的影響,權利人有必要衡量后果。但在與公共利益有關的情況下,肖像權人的權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媒體應有權利發表與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照片,但對未成年人的照片應作適當的處理。
二、新聞侵權發生的原因
(一)新聞的主要或基本內容失實
新聞失實是指作為一種主觀意識表現形式的新聞報道不符合客觀存在的情況,這是構成新聞侵權的首要條件。新聞是以符合社會現實為前提的。這種符合的標志就是真實,新聞內容失實是與新聞的本質要求相違背的,在新聞報道中新聞的背景材料的介紹也必須真實,不得虛構、夸張。在實踐中引起新聞失實的原因很多,諸如獲得新聞材料本身不真實,對道聽途說的消息不加證實就作為新聞發表,作者未作深入細致的調查,以至于發表的新聞與事實有出入;還有些失實的新聞是因為作者為謀取私利而杜撰出來的。至于作者將虛構的情節或歪曲過的事實強加于當事人之上,也屬于內容失實。新聞內容失實從根本上違反了新聞真實性原則,并極易引起新聞侵權糾紛。
(二)新聞作品是轉載或已發表
我國在法理和司法實踐上都把侵權作品己經發表(刊登或播放)作為新聞侵權損害事實的依據。轉載作品、使用他人姓名、照片侵權一些享有個人作權的文學作品和紀實作品,報紙在轉載時必須征得原作者和出版社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轉載,哪怕你是出于好心的轉載,同樣可能會構成侵權。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新聞媒介和出版機構轉載作品,當事人以轉載者侵害其名譽權向人民法院提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三)新聞報道評論不當
新聞報道評論不當一種是報道事實基本屬實,但在語言上使用了侮辱、謾罵或其他具有人身攻擊性的言辭而構成侵權;另一種情況是新聞報道對客觀事實進行隨意評論,造成對他人社會評價的貶損,構成侵權;言論類文章指名道姓。評論類文章是表明媒體態度的重要方式,但有的媒體不知道自我保護、不注意方法,對批評對象進行指名道姓的批評,手頭又沒有確鑿的證據,便很容易造成新聞侵權。有些批評報道應當對事不對人,對現象不對具體的對象,這樣就不會導致被批評人對號入座。
三、法律視角下新聞侵權制度的完善
(一)加快新聞侵權的立法
加強立法,盡快出臺《新聞法》。這是避免新聞侵權的關鍵。運用現在僅的法律制度以解決一些侵權問題是明先不夠的,而且我國新聞侵權法律制度也有很多不完善。為了保證公民的人身權力不受不傷害,國時為了維護新聞記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新聞采訪行為,充分發揮新聞的輿論監督功能,促進新聞傳媒事業的發展,制定《新聞法》,從法律上對新聞工作者和新聞媒體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加以明確界定,已刻不容緩。
(二)加強新聞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
現行階段確定新聞是否侵權的標準是現有階段的法律,新聞工作者應當加強法律法規方面知識的學習,就成為避免行為侵權的一個必要條件。當然,要求每位新聞從業人員都成為法律專家是不現實的,但了解侵權行為的一般理論,了解上述《民法通則》中的相關條文,了解相關的有限的司法解釋,是必要的、切實可行的。有了對法律的知情后,通過法律的指引和規范,新聞從業人員在報道時,才有可能依法辦事,明確哪些事情可以報道,該如何報道,如何使用材料和措辭才不至于侵權,如何使用一些避免侵權的專業技巧,一方面避免構成對他人侵權,另一方面給自己最充分的保護。
(三)完善新聞記者業務素養和思想素養教育制度
首先記者在新聞采訪、寫作時,要求面對的是個別的、具體的真實。虛構人物、環境、事件都是不容許的,就是細節,在新聞報道中也要求真實、準確,特別是重要的細節更不能含糊。新聞工作者需要努力突破舊的報道方式,運用“平衡”手法,盡量落實“讓事實說話”和“客觀、公正、真實”的職業要求,一旦在報道或評述中出現失實和不當,盡快更正或道歉,以求補償,免于涉訟。新聞宣傳要做到準確、通俗、生動、健康。記者編輯要提高修養,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公正是新聞的價值。新聞記者要有職業道德,要有嚴謹、認真的作態度,同時新聞機構要完善新聞從業人員的業務學習、思想教育制度,促使其樹立防范侵權的意識。
(四)加強新聞機構內部管理
從新聞機構內部管理的角度而言,建立起一套新聞侵權預防管理及補救機制,是減少新聞侵權的良策。通過建立嚴格的新聞采用核查制度,新聞媒體要嚴格把關。非重大新聞事件、非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非公開場合發生的事件等,新聞媒體采取適合采訪方式。在出現了侵犯他人權益時,及時彌補,消除影響,,避免訴訟,這既是從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角度,也是從維護新聞機關自身權威的角度出發。畢竟我國的大部分新聞機構是我們黨和國家主要的輿論信息機關,其在人民群眾中有著良好的地位和形象,所以在因工作失誤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時候,如果主動改正、及時彌補的話,一般均能消除不良的影響,得到受侵害者的諒解。如果新聞機構建立一套對新聞侵權的及時應對和補救制度,很多侵權訴訟往往能化于無形之中。當然,萬一在遭到訴訟時,新聞機構也應積極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積極闡述自己的觀點和理由,爭取責任豁免的特權,即新聞機構可以根據憲法所規定的言論、出版自由和批評建議權主張免除或限制其侵權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文剛,新聞侵權及其法律規范[J],新聞知識2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