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小額信貸范文
時間:2023-03-17 15:17:47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農村小額信貸,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關鍵詞:小額信貸 制約因素 小額信貸組織
小額信貸是一種以城鄉低收入階層為服務對象的小規模的金融服務方式,旨在通過小規模的貸款為貧困農戶或中小企業提供尋求發展所必須的資金,促進其走向富裕和壯大。它既是一種金融服務的創新,又是一種扶貧的重要方式。國際方面來看,小額信貸的發展演化經歷了從20世紀70年代的農戶小額貸款發展到80年代小型企業的小額貸款,進一步發展到90年代追求商業可持續發展和貸款覆蓋率為目標的小額貸款。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主要是基于促進農村發展,縮小城鄉貧富差距,面向農村低收入者發放的小額貸款。
一、農村小額信貸組織運作模式
(一)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組織類型
我國現階段小額信貸組織有:1,農村信用社的小額信貸。農信社的小額信貸具有覆蓋面廣、業務量大、分支機構眾多等特點。2,郵政儲蓄銀行的小額信貸。目前,郵政儲蓄銀行成為全國覆蓋農村市場最大的金融機構,銀行自營網點和郵政網點規模達37,000個,網絡的覆蓋面廣,資金來源較為充裕,且成本相對較低。正是由于郵政儲蓄銀行本身的網點分布特征,這種小額信貸有可能成為占據主導地位的小額信貸形式之一。3,國家開發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銀行進行的批發性小額信貸。這些政策性金融機構把信貸資金批發給農村信用社或郵政儲蓄銀行及其他小額信貸機構,帶有某種意義的扶貧性質。4,各種非營利的非政府組織所進行的小額信貸。如中國扶貧基金會在2000年開始建立小額信貸機構,這些小額信貸機構一般而言都依賴于非營利的非政府組織的捐贈,其資金來源相對比較單一。5,私人建立的在區域內進行一定程度吸收公眾存款的小額信貸機構。6,商業性的小額貸款公司。這些公司一般在工商部門注冊,不吸收公眾存款,只行貸款業務,所針對的業務對象也不是一般的農戶,而是中小型的鄉村企業,央行試點的小額貸款公司就屬于這一類。7,農村民間的資金互助組織和村鎮銀行所進行的小額信貸。這類小額信貸機構現在存在于銀監會的試點框架中,為數較少。
農村小額信貸機構不斷發展無疑是金融服務于“三農”建設的創新結果。目前全國農村小額貸款覆蓋面已達32%,在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小額貸款受益面更高。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運作模式
為發展農村經濟,我國1993年開始引入小額信貸。起初,只是國際援助機構和國內NGO針對我國政府始于1986年的農村扶貧貼息貸款計劃中存在的問題而進行的一種嘗試。因其成效顯著,1996年受到政府重視,進入以政府扶貧為導向的發展階段,2000年后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的正規金融機構開始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近幾年來,我國小額信貸進入商業化為導向的發展階段。在我國,農村小額信用貸款的運作機制(表1)是靈活和多變的。
按運作方式和運作主體的不同,我國小額信貸可分為4種模式:其一是非政府組織運作模式。主要的運作載體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自負盈虧、完全自治的社團性的扶貧經濟合作社,工作人員從社會招聘,資金來源主要是國際資助。但因這種模式強調政府不得干預,信貸組織的合法性問題得不到解決,且資金來源無法持續,使得這種模式無法實現可持續發展。其二是政府+銀行運作模式。即在政府監督指導下,由農業銀行直接發放貸款。具體來看,由政府規劃到戶,農行直貸到戶。資金來源為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其三是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體的小額信貸組織模式。作為國家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由于受到相關政策扶持及目標針對性很強,在農村發展過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農村信用合作社經多年發展,目前已形成完備的組織體系,擁有一大批具有豐富經驗的專業人員,因此農村信用合作社仍在農村小額信貸中占有主體地位。其四是小額貸款機構運作模式。小額信貸機構按照公司的形式運作,政府不得介入,且“只貸不存”,屬于特殊的私營金融機構。
二、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制約因素
(一)宏觀方面分析
1,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完善
我國目前尚無一部專門法律來指導小額信貸的運作。對小額信貸是否現在就要規范,如何規范及準入、退出制度和監管制度等問題,國家尚無明確的指導政策和辦法。而地方政府對小額信貸的認識、態度和行為也都影響到我國小額信貸深化發展。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性問題是當前制約小額信貸長期發展的外部條件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我國開展小額信貸業務除了金融機構以外,大部分是非政府組織。這類組織沒有合法開展非貸款類金融業務的法律地位,發展受限。目前非政府小額信貸機構通常注冊成社會團體或民辦非企業單位,難以轉成小額貸款公司或金融機構,難以成為長期生存和發展的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由于現行政策嚴禁非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業務,因此目前我國小額信貸組織幾乎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臨時觀念。由于不是嚴格意義上的金融機構,不具備一般經濟實體所具有的融資資格。這不僅使非政府小額信貸機構無法通過吸收自愿儲蓄持續地籌集相對低廉的資金,而且也不能從正規金融機構進行融資,來擴大自己的業務規模,非政府組織專業性小額信貸機構之間的業務合作也受到嚴重束縛。2007年開始,國家允許社會各種資金在農村成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及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并確定6個試點。銀監會又陸續6項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政許可及監管細則,為新型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三農”提供制度保障。這些新舉措表明了國家支持和規范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發展的決心,為小額信貸發展帶來了新的政策機遇。
2,政府行為的不利因素
目前大多數小額信貸機構并不是真正獨立于地方政府的,而是實質上從屬于或受制于地方政府,主要是縣級和地區級的政府部門,如政府辦公室、農業局、扶貧辦、婦聯等。另外小額信貸機構的管理人員大多也是當地政府及其部門委派的,政府官員一般不具備從事小額信貸的專業素質和企業家精神,尤其是在目前這些政府的小額信貸管理組織都具有臨時性的情況下,更不可能要求他們對小額信貸有很大的積極性了。此外,強大的政治組織力量容易導致強迫命令,甚至利用小額信貸。政府行為的
另一個不利因素就是對債務豁免的直接干預。貸款減免極大破壞了農村信用,使貧困目標群體對信貸產成了豁免預期,嚴重影響小額信貸款項的到期回收率。
3,小額信貸管理機制的缺失
作為臨時性的制度安排,目前小額信貸公司要在工商局注冊,而且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投資人又多為非金融專業人才,其試點的整個過程及試點方案的制定由央行和當地政府進行審批和把關。這種臨時性的制度安排存在著一些潛在的矛盾,也對未來的有效監管形成了一些障礙。
(二)微觀方面分析
1,資金的有效持續性不能保障
我國小額信貸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財政資金和專項扶貧資金,其數量有限,且品種單一。目前國際上現有小額信貸組織常見的四種儲蓄形式是公開吸收儲蓄、基金儲蓄、代扣罰金和吸收入股,而我國只有吸收儲蓄,并且我國的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易受政府的左右,受金融政策的制約。同時一些小額信貸項目的資金是國外機構捐助的,一旦項目到期,小額信貸項目往往無法持續。項目所服務的農戶一方面擔心無法持續地通過小額信貸籌集資金,從一開始就降低了農戶參與小額借貸的積極性。另一方面,一旦農戶認為項目無法持續,可能出現不歸還貸款的現象,進一步加劇了小額信貸無法持續經營的困境。非政府組織運行的小額信貸機構也存在資金來源無法保證的困難,小額信貸初始運營資本規模一般不大,加上中國的政策規定小額信貸只貸不存,小額信貸機構無法通過吸收存款來提供貸款所需資金。
2,利率較低貸款期限較短
目前農業小額信貸95%的貸款期限為1年,其余短于1年,最長不超過三年,通常采用“整貸零還”的方式,即客戶每隔固定的時間如一個月就要分期還貸。由于農業生產的生產周期往往較長,如果向這些農戶投放的貸款期限較短,就意味著農戶不能以貸款投資項目本身的收益償還貸款,貸款期限確定不合理,本身就隱藏著貸款不能按期償還的因素,因此小額信貸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氣候及投資項目、不同生產周期確定不同貸款期限,使小額信貸真正發揮促進農村發展的作用。同時,由于小額信貸的利率限制使銀行在較大風險的前提下利潤回報極低,導致銀行不愿意大量發放小額信貸。這就產生了這樣一種現象,即富裕的人銀行歡迎他去貸款,而那些貧窮的人卻不那么容易獲得貸款,想要貸款往往需要很多的手續和環節。
3,小額信貸存在的風險
由于農業產業是一個受自然災害、市場行情、人為因素等諸多環節影響的弱質產業,加上小額農貸的借款主體――農民,大多還屬于經濟劣勢群體,抗風險能力脆弱,如果用每天生息的貸款從事高風險產業,一旦出現風險,無疑給本來拮據的家庭生活雪上加霜。同時,由于缺乏相應保障機制,農村小額信貸組織每遇到類似風險,往往亦束手無策。具體而言:(1)基于農戶的風險。有些農戶總是試圖將還款的期限拖長,甚至不愿還貸,久而久之,貸款就無法追回。(2)基于農產品市場的風險。市場風險成因是農戶在農產品市場上獲得信息的不對稱,農戶大多分散經營,組織化程度低,市場供求信息缺乏,單個農戶無法獲得及時、有效的市場信息,在生產決策時缺乏理性,同一地區農戶獲取貸款后往往集中投資同一項目,導致市場供過于求,價格下降,貸款回收自然也因此面臨巨大風險。(3)基于信息機制的風險。由于搬遷、外出等原因,不能做到及時的信息反饋,致使諸多小額信貸因債務人外遷,無法收貸。(4)基于信貸機構的風險。由于管理原因,小額信貸組織員工有可能不當地占用信貸資金。
三、拓展農村小額信貸的對策建議
(一)完善農村小額信貸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目前尚無專門針對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金融政策和法律制度,一來使得許多小額信貸機構在執行扶貧任務時身份曖昧,處于合理不合法的尷尬境地;二來也增大了金融風險,所以完善對小額信貸的法律規范迫在眉睫。如加快修改《人民銀行法》,補充有關小額信貸的法律條文,規范小額信貸組織性質和審批條件,在法律上賦予小額信貸組織獨立的主體地位。又如,擴大小額信貸組織按其資金成本在一定范圍內的利率浮動權,能以近似市場利率的水平開展信貸服務,推動其可持續性發展。
(二)加大對農村小額信貸的扶持力度
盡快出臺有利于推動我國小額信貸發展的政策,尤其是促進小額信貸發展政策。小額信貸的大規模開展需要國家扶助。應提倡不同地區、不同機構的試點,鼓勵適度競爭,切實適時獎優罰劣的措施。各地方政府應依據各自不同情況對小額信貸加以扶助,把專項扶貧資金落到實處。由于我國有8億多的農民,因此建議設立專門的類似美國“蘭德”的智囊機構和能收集小額信貸使用者意見的信息機構,為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獻言獻策,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
(三)提升小額信貸組織管理效率
一是加強內部管理。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按照國際慣例,參照業內經驗并結合自身實際,完善內控機制建設,強化整章建制。二是培訓組織成員,不斷提高組織內金融人才處理業務的能力,避免操作。三是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完善激勵機制,科學制定小額貸款發放、管理和收回責任目標及考核獎懲措施,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積極性。通過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提升小額信貸組織管理效率風險。
(四)創新多種融資渠道
1,爭取國際援助資金保持政府投入。雖然目前我國的農村已得到一定程度的發展,國家撥付的財政與扶貧資金也逐漸加大,但是由于覆蓋性的問題,我們仍要繼續爭取國際援助資金,促進社會主義農村健康發展。
2,農信社應多元化地籌集資金。作為農村金融的生力軍,農村信用合作社應多元化地籌集資金,滿足小額信貸業務的需求:(1)積極吸收農民自愿八股,充實農村信用合作社資本金;(2)大力組織存款,擴大自籌資金來源;(3)盡快收回逾期農戶小額信貸本息;(4)爭取人民銀行繼續增加對農村信用合作社支農再貸款的支持,以壯大其支農實力。
3,鼓勵商業銀行投入資金。積極引導商業銀行提供小額信貸,通過稅收、貼息等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向農村投入資金,提供金融服務。除了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外,郵政儲蓄銀行也經獲準成立,它覆蓋面較廣,尤其在農村有龐大網絡機構,經濟實力強且具有網絡科技優勢。要發揮郵政儲蓄機構網點多的優勢,按照商業原則引導郵政儲蓄資金以適當形式回流農村,增強其在農村的儲蓄、教育、養老保險、小額信貸方面的作用,促進其對農村經濟的資金投入,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4,重視民營資本力量。讓民營企業參與到非政府組織的小額信貸組織中去,以提供更多資金來源,
同時允許民營銀行進入農村,支持其發展小額信貸業務。
(五)推動小額信貸組織的金融創新
1,創新貸款品種。我國小額信貸機構應針對不同的貸款對象進行差異化設計,形成多元化的貸款產品種類。我國小額信貸機構應根據對市場發展狀況、資金需求、客戶的資金周轉及貸款意向等信息的綜合分析,研究制訂適應不同市場情況的多樣貸款品種,以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用途需要。在信貸目標群體上,主要針對城鄉地區有勞動能力、從事增收活動的低收入群體和下崗職工等;在貸款額度和還款期限上則應層次化,根據項目產生效益的期限及貧困戶脫貧的時間劃分長期和短期貸款。
2,創新貸款管理技術。區域金融機構可以充分發揮網點分布廣泛、信息獲取相對容易的優勢,開發適合小額信貸業務的特殊信貸管理技術,以客戶“社會資產”取代“經濟資產”,進行適時金融創新,將金融資金與社區信息結合起來,開展“道義擔保”、“道義抵押”等形式。國際小額信貸模式的風險管理機制,如團體貸款、動態激勵機制、分期還款制度和擔保替代制度同樣非常值得借鑒。
3,創新貸款定價機制。靈活的利率定價機制和較高的利率水平是小額信貸顯著特征,也是維護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性的關鍵。但我國小額信貸機構與外國(如孟加拉)小額信貸機構在利率操作空間上存在較大差異。由于孟加拉民間借貸尤其是高利貸盛行,利率高達150%以上,甚至達240%,而孟加拉小額貸款利率一般在20%~35%之間,同期商業銀行利率則在10%-13%之間,這使得小額信貸既具有市場空間,又具有財務持續性。但我國法律規定利率超過法定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護。按目前貸款年基準利率5.31%計,我國小額信貸機構貸款最高年利率為6.37%。根據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運作情況,其利潤率在15%左右。小額貸款公司要贏得利潤,意味著不能走單純的“提高利率、獲取存貸差”思路經營,而更應創新貸款定價機制,提高競爭力以控制成本。
4,創新貸款程序。小額信貸機構應簡化貸款手續和形式。由于小額信貸服務客戶群體的文化程度普遍較低,小額信貸機構使用的文件、表格和程序均應簡潔明了。同時,貸款的辦理時間也應盡量縮短。
(六)強化小額信貸風險防范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首先,金融機構應積極投身到誠信的宣傳中去,通過各種形式,在社會上營造出“誠信至上”的氛圍。其次,工作人員要使農戶明確小額信貸的性質和法律責任,使農戶在思想上增強遵守法律的自覺性。再次,大力宣傳關法律知識,增強農戶的法律意識,使之形成講信用的自我約束力。
篇2
1.1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
(1)擔保、保險機構產品業務比較局限。
建設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離不開農村信貸擔保、農業保險及再保險機構。我國現行小額信貸原則上不需要抵押或擔保,也可采取靈活多樣的抵押或擔保形式,但是因為貸款對象都是最貧困的農民,他們提供的擔保的作用與一般金融機構的商業貸款擔保相比很難等同,因此在農村小額信貸中引進商業擔保和保險是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重要一環。
(2)缺乏專門的農村小額信貸資金批發機構。
由于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規模的專門向小額信貸(零售)機構提供批發資金的信貸批發機構,很多農村小額信貸機構資金不足且缺乏合法的融資渠道,必然會嚴重制約他們的生存和發展壯大,導致他們對農村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相對較弱。
(3)咨詢、技術服務機構缺位。
目前在我國農村地區,專門的小額信貸咨詢及技術服務類機構基本上還是空白,這樣的任務往往由政府通過組織“科技下鄉”等活動提供有限的服務。其深度、廣度、服務能力和持續性均值得懷疑,在政府資源利用效率較低的同時,也不利于在農村形成長期穩定的專業技術服務力量。
1.2農村小額信貸業務運作管理不理想
(1)貸款管理模式缺少靈活性。
我國開展較多的小額扶貧貼息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小組貸款模式)、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個人貸款模式)在實踐中,均不同程度地呈現出不足。另外,由于信用機制缺乏人性化的彈性管理制度,容易導致群眾對這類小額信貸失去信心。比如有些確實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短期內無力還款的農戶會被簡單地降低信用等級甚至被取消授信資格,不能獲得持續的資金支持,影響項目后續工作的開展,不但加大農戶的還款難度,還會增加農戶主觀違約的可能性。
(2)大多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對目標客戶的選擇過于嚴格。
我國由政府推動的農村小額信貸從創始之初就帶有很強的扶貧互質,主要以中低收入者尤其是貧困人口作為貸款對象,涉及面廣、量大、單筆貸款額度小。但是。即便是帶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也是要求有償使用、按期歸還的,這是小額信貸與財政救濟本質的區別。從這個意義上說,由政府推動的農村小額信貸和由商業銀行發放的小額信貸并無二致,換句話說,這兩類機構都不會向沒有償還能力的人群放貸。目前大多數小額信貸機構特別是商業性小額信貸機構對于目標客戶的選擇都比較嚴格,除了一些包含政策性任務的小額信貸項目外,貸款受益人群往往難以到達一些赤貧人口。
(3)貸款用途大多比較局限。
目前由中國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郵儲銀行、小額信貸公司及新三類農村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商業性農村小額信貸,由于其放貸條件相對嚴格,其貸款用途規定相對比較寬松,這類貸款除了可以用于種養,經營等生產性用途,還可以被用于購買大件消費品、子女教育、技術培訓、婚嫁喪葬、醫療、建房、購買房產等固定資產等消費領域,甚至還可以用于農副產品深加工、運輸、販運等有大額信貸資金需求的產業或領域。然而,由于農村社會傳統的消費觀念的影響,消費類信貸在農村的蓬勃發展還需時日。同時由于目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還不完善,商業銀行或小額信貸機構出于穩健經營的考慮對貸款條件的審核也相對比較嚴格,加上有些機構本身規模原因,不會也不可能大規模地開展消費類小額信貸業務。
(4)低利率不利于小額信貸發展。
在我國的農村小額信貸實踐當中,由政府及一些小額信貸組織推動的小額扶貧貼息貸款曾向農民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國家財政利用扶貧款進行貼息。但多年來的實踐證明,大部分低息貸款并沒有到貧困人手中。由于宣傳不到位、貸款發放不規范、執行規定不嚴謹等原因,在缺乏有效貸后監督手段且違約成本相對較低的情況下,小額信貸款項被用作他途的事情常常發生,個別農戶在取得小額信用貸款后,有的用于日常花費,有的用于還債,有的用于購買大件消費品,有的甚至用于賭博或繳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罰款;有的農戶本人暫不需要,但貸后轉借他人。人們甚至認為低息貸款是國家的錢,從而造成“低息貸款”就是救濟款的假象,還款率非常低,出現賴賬現象后一旦沒有得力措施制止,就容易引發羊群效應,除了降低國家有限的財政資源的利用效率外,還有可能會引發等不良社會現象。1.3缺乏農業風險抵押補償機制
農村小額信貸擔保和農業保險可以為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由于農業產業受政治,經濟環境及氣候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比較明顯。加上農村小額信貸一般沒有抵押,農業信貸擔保和保險業務的風險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沒有外部因素的支持(如政府政策或資金的支持),現有提供此類貸款擔保業務的機構規模均不大,相當部分的擔保和保險業務一般由放貸銀行代辦,擔保和保險費用從貸款當中直接扣除,這些擔保和保險業務相對比較單一,擔保和保險機構對業務運作也比較謹慎。這種操作方式有其可行性,放貸銀行在增加中間業務收入的同時還可以創新更多的信貸產品;但當放貸、擔保/保險業務集中于一家銀行的時候,加上有些信貸產品的利息直接扣除,對于貸款用戶而言,實際上等于利率在原有基礎上大大增加,貸款成本顯得更高。即便這樣,這樣的擔保和保險機制對于大的農業災害或系統風險的抵御能力仍然不強,如果不在制度設計上引入農業風險抵押補償機制,這類機構生存的脆弱性會隨時顯現出來??梢哉f,目前農村小額信貸擔保和保險機構發展緩慢、擔保和保險產品設計偏少,與風險抵押補償制度缺失不無關系。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對策
2.1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服務機構
農村小額信貸服務需求的多元化必然要求在農村地區建立構造多層次的、多元化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只有通過營造具備良性競爭的農村信貸市場環境,才能逐步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目前在我國農村金融競爭程度較低、農村金融體系發育程度不高的情況下,引導各類資金進入農村金融市場是加快農村金融體系完善的首要選擇。在當前農村信貸市場比較利益低下、多數金融機構不愿進入、原有金融機構還在退出的情況下,政府應在完善農村金融法規建設和農村金融市場監督手段基礎上,通過降低農村金融機構準入門檻、出臺各種稅收優惠政策、建立相應激勵機制等措施,有效促進更多金融資本(包含各種國際資本、民營資本和其他資本)進入農村金融市場,逐步建立繁榮、規范的農村金融市場。
2.2提高農村小額信貸服務水平
在我國新的農村發展形勢下,農村貧困和相對貧困人口的存在需要福利型農村小額信貸繼續發揮其重要作用,而先富起來的人群則對信貸產品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商業性農村小額信貸需求的增長給予了農村金融機構更多的發展機遇,信貸產品多元化是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必然趨勢。
篇3
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含義是指在沒有或剔除任何補貼的前提下,機構的經營收人能覆蓋其成本,保證小額信貸機構各方面包括管理、技術和財務的獨立生存和發展,以實現其持續有效為窮人服務的根本目標和宗旨。
我認為,小額信貸實現可持續發展應該包括以下幾個條件:
首先,必須在組織上具備可持續性。小額信貸從發展初期,就應該用長遠的眼光來考慮,建立合法的專門經營小額信貸業務的機構。作為一項服務于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活動,需要一個具有獨立性和長遠目標的組織機構來運作,一個從一開始就沒有獨立性和長遠打算的小額信貸機構是不可能發展出可持續的小額信貸的。同時,只有得到國家法律制度的許可,小額信貸機構才能受到相關法律的保護,進而才能大規模地開展業務活動。
其次,必須在經營收入上具備可持續性。這點對小額信貸的生存發展至關重要。雖然小額信貸是作為一種提供給窮人的金融服務,但是它反映的是一種正常信貸關系。這決定了小額信貸機構不是一種單純意義上的扶貧機構,它的業務也應該是一種正常的金融業務。盡管小額信貸的發放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也不應低于商業銀行平均利率,才能彌補其各項成本,使機構正常經營下去。
再次,擁有一支素質較高的信貸隊伍。小額信貸機構面對的是最基層的農村客戶,工作壓力大,任務重,薪水待遇也比較低,這就對工作人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不僅要業務熟練,更要有強烈的責任感和獻身精神。反之,則會影響可持續發展。
二、我國小額信貸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1.金融機構準入的嚴格控制。眾所周之,在我國只有經過中央銀行批準的金融機構才能合法從事各種金融業務?,F階段在農村地區成立和注冊新的小額信貸機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這從基礎上影響著小額信貸的可持續發展。
2.資金來源上受到限制,過于狹窄。由于小額信貸機構沒有取得合法的金融機構的地位,資金在來源上就受到嚴格的限制。我國目前的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依靠央行的再貸款支持,二是政府扶貧資金,三是國外和國際組織的資助。央行的再貸款數量非常有限,很難滿足小額信貸市場的需求;政府扶貧資金容易受到政府的左右,用途窄;靠國外的捐贈和貸款更是永遠不可能發展出可持續性的小額信貸機構。
3.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低利率政策??紤]到廣大低收入農戶的承受能力,我國政府大規摸推行小額信貸的目標定位于消除貧困。這樣,具有“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利率在我國受到嚴格的限制。該利率往往低于正常商業貸款的市場利率,相反,小額信貸的管理成本和呆壞賬處理成本是高于商業銀行的,這就造成了低利率和高成本的矛盾缺口,而這個缺口只能由農村信用社承擔。長期以來,小額信貸的運作成本難以得到補償。
4.農村信用社自身能力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從硬件來說,農村信用社處于最基層,設施環境條件差,缺乏良好的辦公環境;從軟件來說,員工的素質千差萬別,任務重,信用社管理水平和防范金融風險、創新金融產品、滿足金融需求的能力層次都比較低,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管理成本。
三、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1.完善外部環境建設
小額信貸是一項新的金融服務,需要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來培育。在我國農村主要是由農村信用社來開展小額信貸業務。因此必須給予小額信貸機構以合法的金融機構地位,使其可以在吸收存款方面合法化。必須加快農信社產權制度改革,使其能夠按照市場經濟的客觀需求,成為產權明晰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控風險、自求發展的市場主體。在農村信用社內部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2.使小額信貸利率逐步市場化
我們知道,一個合理的貸款利率能夠激勵貸款人按時還款又能使信貸機構實現自負盈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成本和貸后管理成本都普遍高于大型商業銀行,而且小額信貸在農村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我們可以在充分考慮資金來源成本、貸款管理成本、農民承受能力和農村資金市場需求狀況的基礎上,對小額貸款利率逐步推進市場化改革。首先,在小額信貸推廣初期,實行優惠利率政策,鼓勵農民貸款,使廣大農民充分認識到小額貸款的積極作用。在成熟之后,小額信貸利率可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的基礎之上向上浮動。在小額信貸形式被廣大農民接受之后,可以根據農村市場資金需求狀況,將小額信貸利率逐步由浮動過渡到市場化。
3.對小額信貸對象進行培訓
這里的“培訓”既指貸前培訓,又指貸后培訓。多國的實踐證明,加強對農民的培訓,是小額信貸成功的關鍵所在。農村的市場基礎薄弱,農民也在市場中處于弱勢。在脫貧致富的道路上,他們會遇到很多問題。首先,在項目的選擇上,無法對迅速變化的市場靈敏的做出應對,很可能選擇了已經處于衰退階段的落后技術;其次,對新技術了解渠道狹窄,操作困難。這就需要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戶進行業務培訓。首先應為農戶提供有前途的項目和技術以供選擇,在農戶進行生產的過程中,要加以指導,教農戶學會如何根據市場的需要來調整自身的生產經營活動。當然,這不是單獨由農村信用社的力量能夠做到的,還需要各級政府和相關農業科技部門共同努力。通過這樣的培訓,大大提高貸款的成功率,減少小額信貸的風險,實現可持續性發展。
【摘要】農村小額信貸在國際上取得了比較成功的經驗,開始進入可持續發展階段。我國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采取小額信貸這種直接的扶貧方式,對我國的扶貧計劃和農村地區的金融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農村小額信貸仍處于很不成熟的初級階段。
【關鍵詞】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篇4
(一)我國農戶金融需求的特性分析
中國農村是典型的小農經濟,其特征是農業規?;蛔愫鸵苑N植業為主的農業收益率低下。這種條件下的農戶及其借貸行為也就帶有明顯的小農經濟特色。從目前我國居民手持現金的絕大部分在農村地區這一事實來看,雖然這與現金管理制度和銀行服務體系未能深入廣大農村有關,但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小農經濟下農戶主要出于日常交易和預防動機的金融需求。即使存在部分貸款需求,也因為經營規模狹小,和農業固有的生產季節性強、周期長、受自然資源和自然災害的影響嚴重等原因,對信貸資金的需求表現出一定特性:
(1)貸款數額小。家庭經營的規模決定了用于家庭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貸款需求規模不會太大。
(2)希望采用較少抵押甚至無抵押的貸款方式。由于耕地、山林的所有權不屬于農戶,土地不能用于抵押,住房作為農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又很難被用于抵押,因而農戶可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非常有限;
(3)農戶的貸款需求具有很強的時間或季節性,要求信貸手續簡便、靈活、及時。因為,煩瑣的手續會貽誤時機,往往造成貸款尚未批準,需求時機己過。
(4)我國的農村社會是由層層的親情和友情結成的關系網絡,當他們有部分資金需求的時候,會首先考慮關系網絡內部的借貸。這就為純粹商業借貸的市場開拓造成了一定的障礙。信貸需求和供給的不均衡,造成了目前農村金融建設的困難局面。
(二)我國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金融需求分析
自十七大以來,國家對于“三農”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農村金額體系不斷完善,從而向農村地區注入了大量的資金支持。隨著城市化、工業化、規?;闹饾u推進,農村的生產經營結構發生了相應的變化,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新型經營主體涌現。農業種養殖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專業合作社、農業龍頭企業為代表的新型經營主體開始活躍在農村的金融市場,這些經營主體的變化也使得農村的金融需求更加多元化。據中央銀行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統計,截止2014年6月底,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77.63萬億元,同比增長14%。主要金融機構及小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財務公司本外幣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達到18.51萬億元,同比增長16.5%,其增長速度高于貸款規模增長平均水平。2014年上半年增加1.53萬億元,同比多增496億元;農戶貸款余額5.06萬億元,同比增長24.4%,其中上半年增加5547億元,同比多增1043億元;農業貸款余額3.3萬億元,同比增長10.7%,其中上半年增加2713億元,同比少增189億元。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金融機構涉農貸款規模不斷擴大,對于農村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漸增強。而涉農貸款中大部分是用于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通過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來輻射帶動更多的農戶脫貧致富、發展生產。隨著農村經營主體從單一的農戶生產,發展到現在的多元化農村經營主體,農村的信貸需求發生的一系列的變化。農村不同發展階段的經營主體資金需求特征由于其經營特征的不同而各異。貧困農戶的信貸需求比較小,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其信貸需求一般通過親戚朋友的民間借貸完成。專業化的種養殖大戶和家庭農場,由于生產的專業化和規模化,其信貸需求要高于一般農戶,啟動資金主要來源于自有資金、民間借貸和少量的商業貸款,但其發展生產依然需求資金用于啟動市場和擴大規模。處于成長期的企業,產品開始為市場所接受,銷售收入開始增加,并且具有少量的可抵押資產,但風險仍然比較大,因此資金主要來源于自有資金、民間借貸以及結合政府擔保的商業性信貸,因為有少量可供抵押的資產而風險仍較大,所以會有結合政府擔保的商業信貸,資金主要用于生產貸款需求。處于發育期的龍頭企業,產品相對成熟,市場更加廣闊,企業具有一定的規模,有一定的資產可抵押,是農村企業中獲得資金比較容易的企業,同時,又是地方政府扶持的對象,因此,其資金來源主要有商業性信貸和政策金融,處于此階段的企業的資金主要用于生產規模擴張。從普惠金融的視角來看,農業龍頭企業獲得傳統商業銀行信貸支持的可能性較高,而其他的農村經營組織則存在金融抑制。所以,推進普惠金融體系的發展,構建完善的農村小額信貸體系是農村的動力所在。
二、普惠金融視角下我國農戶小額信貸模式分析
中國小額信貸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走過了從小額信貸試驗階段、小額信貸與非政府組織共同試驗階段、政府開始采用小額信貸的方法開展扶貧、正規金融機構的農村信用合作社大力開展小額信貸的階段、多元化信貸政策和機構發開展小額信貸業務階段的發展。中國農村小額信貸經歷了這五個階段的發展后呈現出項目小額信貸、非政府組織專業性小額信貸、政府小額信貸、正規金融機構操作的小額信貸和民間小額信貸這五種類型的小額信貸項目并存的格局。根據資金來源和組織機構的不同,中國小額信貸可分為三大模式:
(1)孟加拉GB模式。以國際機構捐助或軟貸款為資金來源,包括外國援助機構有期限的小額信貸項目、專業性NGO的小額信貸項目、慈善性或非盈利性的小額信貸項目等。
(2)政府扶貧小額信貸模式,主要是借助小額信貸這一金融工具,以實現扶貧任務為宗旨,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政府和金融機構運作的政策性扶貧小額信貸。
(3)正規金融機構自主經營的小額信貸模式,如農村信用社、城市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和個別信托投資公司開辦的小額信貸業務。在新型農村金融信貸需求下,由于政府扶貧資金的有限,由政府擔保的政策性小額信貸以及正規金融機構的經營的小額信貸業務成為農村小額信貸市場上的主力軍。構建多元化、多層次、相對完善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小額信貸方式,擴大農村小額信貸的覆蓋面,滿足我國農村當前多樣化的金融需求是我國發展農村金融的目標,也是普惠金融體系構建的政策目標。針對于目前農村生產經營狀況的改變,農村小額信貸開展的方式主要以政府扶貧資金、政府擔保的政策性貸款、農戶信用貸款、農戶擔保貸款、聯保互保貸款等方式開展。
1.政府扶貧資金。政府扶貧資金主要用于支持貧困農戶的生產發展,以及以村委會為單位的資金互助組織。但是由于政府扶貧資金的有限、缺乏持續性的資金支持,其對于農村的產業化發展作用較弱。
2.政府擔保的政策性貸款。中央及各級財政籌措擔?;穑瑸橛邪l展愿望和發展能力的農戶提供擔保,提供部分貼息資金的小額貸款。該中小額信貸方式解決了農戶在信貸需求中缺乏有效抵押擔保品和風險高的難題。同時,政府的政策性貸款的貼息資金既降低了農戶的自己使用成本也保證了提供小額貸款的金融機構的收益。
3.農戶信用貸款、農戶擔保貸款以及農戶聯保、互保貸款。除了政府的資金支持以外,一些正規金融機構也逐漸的開始涉足農村金融市場,通過正規金融機構向農戶提供小額貸款。其主要力量為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小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等。農村農戶及新型經營主體的發展離不開持續性資金的支持,資金的可持續才能保證經營的可持續發展。所以,以正規金融機構開展的小額信貸業務方式是目前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主要方式。
三、研究結論及相關建議
普惠金融體系框架是一種包容性和開放性的金融體系,其宗旨在于為廣大被排斥在傳統金融體系之外的弱勢群體提供完善有效的金融服務,創新金融發展模式,建立完善的金融體系,而要實現這一目標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小額信貸。
(一)持續性的國家宏觀政策支持
農業生產的發展離不開國家宏觀政策的支持,十七大至今,國家連續提出針對“三農”的一系列的支持政策,加大農村金融體系的建設力度。伴隨著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資金的可持續性供給是支撐農村生產經營和規模發展的主要動力。因此需要國家持續性的宏觀政策支持。
(二)加強農村征信體系建設
個人征信體系數據是正規金融機構提供信貸資金一項重要參考指標。由于農村生產的分散和參與金融活動度不高,大量的農村地區沒有完善的征信體系。這就為商業信貸資金的注入造成了障礙,建立完善的征信體系,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的正規金融機構的風險控制成本,也能提升農戶的貸款可獲得性。
(三)引導和培育農村地區信用環境
篇5
從河南省小額信貸組織運行方式看,可分為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GB)、基層行政機構牽頭的自助貸款模式和農村擔保協會等三類。
(一)鄉村銀行模式
根據運行特點,鄉村銀行模式又分為虞城模式和濮陽模式。
1、虞城扶貧經濟合作社(虞城模式)。1995年,中國社科院將虞城縣選定為GB模式(孟加拉鄉村銀行模式)試點縣之一,建立了虞城扶貧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扶貧社)。組織形式有“公司+GB+農戶”、“以工代振+農村信用社+GB+貧困戶”、“扶貧協會(扶貧互助社)+GB+貧困戶”、“企業+扶貧協會+基地+GB+貧困戶”等。小額信貸以小組為貸款單位,小組成員自愿結合,相互負連帶擔保責任。小組的主要作用是確保貸款透明公開、有效控制不良貸款、保障貸款歸還。小組貸款實際上是集體性社會擔保。其風險控制手段有:一是實行強制儲蓄,即以小組基金的形式作為抵押擔保的替代手段。二是整貸零還。在貸款發放兩周后開始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歸還借款,分期還款機制是一種基于“現金流”理念的貸款管理技術,同時具有“早期預警”功能,能避免信貸風險期末集中暴露。扶貧社成本費用率遠高于名義貸款利率,由于是分期還款,并提取一半利息和5%的小組基金,按貸款積數計算,其實際利率超過18%。
2、濮陽市農村貸款互助合作社。濮陽市農村貸款互助合作社(以下簡稱互助社)資金來源主要為資本金和會費,其組織架構是“中心十分社+互助中心”三級。運作方式除借鑒孟加拉鄉村銀行貸款管理的經驗外,對中心、五戶聯保、小組基金等進行調整,除保留整貸零還等基本內容外,突出“流動銀行”特色,將貸款對象分為農戶和城鎮戶兩類,更加靈活。風險控制措施:一是對“人品”考察?;ブ行南葘J款人進行評議,然后對貸款項目進行評價,落實三戶擔保小組。二是由流動銀行(互助社的客戶經理稱“流動銀行”)調查,認可貸款項目后,流動銀行代表互助社與互助中心和貸款人簽訂多方貸款協議?;ブ缳J款利率執行期限定價方案,最長一年期利率9%,5天之內歸還貸款則免息。貸款額度上限:一般會員2000元,人股會員5000元。
(二)基層行政機構牽頭的自助貸款模式
偃師市槐廟村利用土地征用補償資金和其他集體收入對本村居民和在該村地面管轄區的商戶、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開展貸款業務的“村委會”自助模式,不面向社會吸收公眾資金。它沒有專門的借款組織和內控制度,貸款權限的劃分主要依據村委會章程。貸款的日常管理由村委會負責,所有貸款一事一議,貸款手續由財務室辦理,屬純民間自律性小額信貸組織。從融資主體和資金來源看,其實際上是一種類似社區信貸組織的特殊融資方式。其風險控制嚴格:一是所有貸款必須有抵押或擔保。3萬元以下的村民或小額貸款一般采取擔保形式,3萬元以上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一般采取抵押方式。二是貸款對象處于該村的監控之下。三是建有貸款人誠信檔案。四是按貸款金額的2%提取呆賬準備金。五是村民理財小組監督。
(三)農村擔保協會
以焦作市武陟縣農民貸款擔保協會為代表。2002年,武陟縣嘉應觀鄉農民為獲得貸款發展養殖,本著自愿結合、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自發成立了專為村民貸款提供擔保的協會。資金來源為社員入股。擔保協會的運作方式簡單,如村民需要貸款時,首先向協會口頭或書面申請,只要符合貸款條件,即可辦理貸款。協會成員協同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貸款用途、效果進行全程監督,收本付息。銀行業金融機構則根據協會工作業績,給予他們一定的優惠政策和物質獎勵。
二、河南省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的主要特點
(一)定位于農村弱勢群體
小額信貸組織專門為貧困人口和微型企業提供小額信貸業務,為“平民”金融或“草根”金融,帶有有償扶貧或弱勢群體互質。其目標客戶是不符合正規銀行機構貸款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和微型企業。
(二)資金來源渠道窄
小額信貸組織一般“只貸不存”,資金來源主要是捐贈資金和自有資金。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發行債券或彩票。
(三)服務區域固定
小額信貸組織只在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開展業務,無跨行政區域經營。貸款對象為農戶、個體經營者和微型企業,業務運行支持立足農村、服務“三農”。
(四)貸款利率靈活
小額信貸組織貸款利率主要由供需雙方在法定范圍內自主協商確定。不嚴格執行國家利率政策,利率浮動程度不同,有的超過了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利率浮動范圍。
(五)信貸風險控制方式多樣
虞城貸款模式通過整貸零還、小組貸款等方式控制信用風險。整貸零還通過簡均計算周期還款額的方法,一方面簡化貸款的操作難度,另一方面要求貸款人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入,緩解了扶貧社對信貸風險的憂慮。同時,分期還款制度具有“早期預警”作用。
(六)金融服務更符合農村需求
小額信貸組織能夠根據低收入人群信貸需求的特點進行相應的金融制度和產品創新,從而提供更加貼近農戶和微型企業需求的金融服務。其借貸條件靈活,適應農村個體經濟和小規模農業經營對資金需求小、分散的特點,能為農村、農民及農業發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務。
三、小額信貸組織的積極作用
(一)有效滿足了農村資金需求
在正規金融機構不能滿足農村低端客戶服務需求的背景下,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為解決農村資金需求開辟了有效途徑,較好地解決了弱勢農戶貸款難和農戶規模資金需求問題。
(二)促進了農業產業化和農村經濟的發展
小額信貸組織內成員在共同的價值認同感的基礎上建立起了信任共同體,內部成員不但開展資金互助,還形成了技術互助的優勢。農民之間通過相互交流致富信息、技術、經驗等,形成一人從事某個產業,其他人甚至全村人都從事這種產業,從而推動農村產業化發展。
(三)促進了農村金融機構的多樣化和農村金融服務功能的提升 小額信貸組織的產生是對現有農村信貸市場的必要補充,是在商業信貸市場外的一種“微型融資”途徑。一定程度上對正規金融機構形成了競爭壓力,有利于促進正規金融機構改善服務機制、完善組織結構和強化風險控制,從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四)促進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
農村小額信貸組織業務的開展增強了農民的負債意識、金融意識,促進了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改善。
(五)利于民間融資行為規范發展
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的出現,使農戶有了交易成本較低的融資渠道,對不規范的民間金融交易行為沖擊較大。據調查,在濮陽市貸款互助合作社、虞城扶貧社、偃師縣槐廟村等小額信貸組織發展較好的社區,民間高利借貸行為基本上不存在。
四、小額信貸組織發展中面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一)沒有合法地位
目前,國家尚無相應的法律、法規或政策對小額信貸組織的合法地位進行明確,偃師槐廟村融資模式具有明顯的社區貸款組織的特征,但其缺乏存在的法律基礎和政策基礎,地位合法性難以明確,成為事實上的“地下金融”。
(二)持續發展能力不足
所有小額信貸未能有效地與當地實際相結合,一些聯保和貸款小組制度流于形式,在整體上未形成孟加拉式的小額信貸體系化,而且幾乎所有小額信貸計劃都以具有期限性的項目為基礎,依賴財政或國內外的援助進行貼息而設計的,沒有確立可持續發展目標,缺乏持續發展能力。
(三)潛在的道德風險嚴重
一是小額信貸組織既發放大量的小額貸款,也收到大量的零碎還款和小組成員基金,業務分散,管理難度大。二是小額信貸組織貸款決策和管理高度分散,管理貸款周期的職責集中在信貸員和分支機構經理手上,形成制約空置。三是信貸員與客戶的密切關系易出現內外勾結作案。四是小額信貸項目不少機構的主要工作人員由當地政府委派,業務易受當地政府的行政干預。
(四)管理模式有缺陷
個別民間小額信貸組織辦理金融業務僅依據村委會章程、貸款決策實行一事一議、貸款手續依托財務室辦理、貸款管理主要靠村委會主任的運作方式,使得其業務開展缺乏必要的制度基礎和組織基礎。這種管理模式的隨意性和不規范性較大,容易誘發風險。
(五)信用風險易擴散
實行小組聯保制度的小額信貸組織,存在特殊的“風險擴散機制”,單個借款人的拖欠或違約可能導致大面積拖欠或違約的發生。另外,貸款分布較為集中,在沒有抵押和擔保的情況下,沒有相應的擔保機制、監督機制、風險預防機制,如果大面積推廣,沒有健全的制度作保障會導致其信貸資產組合面臨較大的信用風險連鎖反應。
(六)管理不規范
一是個別小額信貸組織有家族式管理傾向,發展過度依賴于管理者的個人能力和品行。二是信貸模式單一,難以適應貧困戶對借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多元化的需求。三是小額扶貧貸款對象與實際使用者之間存在錯位。小額扶貧貸款的目標是100%放貸給貧困婦女,然而我國農村現實狀況是家庭戶主通常是男性,女性居于被動和從屬地位,這一事實導致貸款資金的使用者是男性戶主,而婦女卻要承擔名義上的貸款資金經營風險和還貸責任。
五、政策建議
(一)加強政策引導,推進條件成熟的小額信貸組織過渡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銀監會已經放寬農村金融市場準入政策試點區域,地方政府、銀行業監管部門應加強金融政策法規宣傳,加大對小額信貸組織依法合規發展的指導扶持力度,為將其納入正常監管軌道做好前期準備。
(二)完善政策法規,促進小額信貸組織的蓬勃發展
盡快制定與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在法律上給予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合法地位,明確監管部門,推動小額信貸組織合法運營、規范發展。并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小額信貸組織對農村金融市場培育和創新的作用。
(三)鼓勵金融創新,推動小額信貸組織永續健康發展
應鼓勵小額信貸組織加大創新力度,將貸款支持和技術服務相結合,實現扶貧、高還貸率和機構永續發展。要堅持民間組織試點方向,促進小額信貸組織民間借貸陽光化,鼓勵民間資金進入小額信貸市場。應引導和規范民間融資行為,引入競爭機制,有效發揮民間借貸對正規金融體系的補充作用。
篇6
【關鍵詞】農村 小額信貸 發展模式
一、引言
為了抵御農村小額信貸所面臨的借款人無抵押貸款風險,以農村“保險+信貸”模式開發的產品——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應運而生。學界對這一新型保險產品還沒有統一的概念界定。齊青嬋的《河北省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發展研究》中,從風險轉移的角度,認為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是以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發放農村小額信貸為切入點,轉移農民因疾病、殘疾、意外死亡以及因自然災害和經營不善等原因所導致的沒有經濟能力如期還貸的風險的保險;李婷的論小額信貸保險對小額信貸市場的“帕累托改進”中采用了較為狹義的定義,認為小額信貸保險僅限于短期貸款的借款人的意外傷害事故風險;呂秀萍和楊兆廷的《農村保險拓展農村信貸抵押物研究》從保單充當抵押物的可行性角度,認為農村小額信貸保險將無法充當抵押物的農戶生命和財產,以保單保障受損風險的方式實現充當抵押物的能力。
筆者認為,農村小額信貸保險通過以保單價值作為抵押財產,有效地降低了被保險人的違約風險,規避了單純依靠農戶信用作為還款保證的制度漏洞。這種保險產品的設計同時達到了農村小額信貸和小額保險的設計宗旨,通過保險化解交易風險,信貸機構便能降低信貸門檻、消除信貸歧視,真正將資金貸給那些生活貧困亟待脫貧致富或資金受限希望擴大生產的農戶,達到扶貧富農的重要目標;而該款保險產品本身就聯結了對借款人的生命或財產保障,使之在遭遇保險事故時,能夠獲得保險金的賠償或給付用于還款需要,最低限度地降低被保險人的損失,達到了農村小額保險面向低收入農民而推行的低保費、高保障的設計宗旨,對于農村保險的推廣也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部分處于試點或商業化推廣的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產品見表1。
三、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性質與內涵
(一)保證保險性質
保證保險屬于財產保險的一個分類,相比其他種類的保險產品保障投保人的不確定性風險,保證保險更加類似于保險公司為投保人提供的一種擔保,而收取的保險費則類似于擔保費。農村小額信貸保險通過保障各種可能導致農戶信用受損的自然或意外風險,來提高農戶的信用水平,以保單價值保證了銀行能夠在農戶遭受保險事故難以償還貸款時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因此,農村小額信貸保險具有保證保險的性質。
(二)受益人資格轉移
在農村小額信貸保險中,當借款人遭遇保險條款中約定的財產保險事故而導致自身的還款能力受到影響時,信貸機構作為優先受償人,享有對保險金的所有權。將保單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其親屬轉移到信貸機構,使得信貸機構可以作為受益人取得還款,相比直接向借款人索取還款風險和成本都要小得多,從而有效地降低了信貸風險,推動了信貸業務發展。
(三)風險價值的轉移
對于保障人身傷害或疾病等所致信用風險的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產品,由于受當前保險法的限制,信貸機構不能作為人身保險的受益人而獲得保險金。這時農村小額信貸產品對信貸機構收款風險的保障并不體現在受益人資格的轉移,而更多地體現在風險價值的轉移。保單保障被保險人在遭遇人身意外傷害或疾病等風險事故時能夠獲得保險金的給付,這使得保單具有一定的風險價值。而正是這部分風險價值通過農村小額信貸保險之外類似于還款協定的合同約束,在人身保險事故發生時,由被保險人轉移給了信貸機構,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貸機構的信貸風險。
(四)財產的抵押
對于聯結了人壽年金等投資儲蓄性質保險的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產品,保險人的擔保人身份就相對弱化,而被保險人的抵押人身份則得以強化。人壽年金等投資儲蓄保險保單相比其他保險產品而言,財富屬性更加明確,這種財富屬性使得保單完全可以作為一種抵押物從銀行獲取貸款。被保險人也就是借款人憑借人壽保險的現金價值從信貸機構獲得貸款,當借款人產生信用風險無法按時足額還款時,信貸機構可以從保單的現金價值中獲得還款補償。
四、農村小額信貸保險的產品設計理論
根據信用風險的成因不同,農村“保險+信貸”的模式可以有不同的設計產品,分別為被保險人提供應對不同風險而產生的相應保障,雖然保障風險不同,但是各種產品的保單價值都是以金錢計量,足以提供相應額度的擔保價值,獲得信用貸款。
(一)保障財產損失產生的信用風險
在農村小額信貸業務中,由于財產損失而導致農戶無法按期足額還款的情況最為普遍。這里的財產不僅包括農戶經營的經濟農作物、牲畜、養魚、樹木等收入來源,還包括農戶自身所有的房屋、土地經營權、林權等以及生產所需的農機器具等。而構成財產損失的風險因素包括自然風險如旱澇冰凍等,意外風險如火災、水漬等,人為風險如盜搶等,甚至還包括物價波動等經濟風險。當被保險人遭遇約定的保險事故造成財產損失而影響到自身的經濟狀況造成還款困難時,信貸機構可以作為優先受償人領取保險金,從而避免壞賬發生,也維護了被保險人的信譽。
篇7
關鍵詞 農村信用社 農戶小額信貸 矛盾 出路
為了優化農戶貸款環境,1999、2000年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并頒布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這標志著中央銀行決定在正規金融制度框架內開展過去主要由非政府機構或組織實施的貸款方式,并希望通過金融創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擔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在中央銀行的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2年得到了大發展。據中央銀行的統計,到2002年底,全國就有30 710個農村信用社開辦了此項目,占農村信用社總數的92.6%;兩種小額貸款余額共近1 000億元,獲貸農戶5 986萬戶;評定信用村46 885個,信用鄉鎮1 736個。農村信用社正以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的舞臺上。
1 雙贏的信貸方式——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
1.1 農戶小額信貸——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現實選擇
從市場營銷的一般原理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是農信社積極開展貸款營銷活動的有效途徑。市場營銷學理論認為,要實現某一機構目標,關鍵在于確定目標市場的需求情況,能比競爭者更有效率地更快捷地為消費者提供其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就農村信用社而言,貸款業務是其最主要的盈利來源,農村應該是其最主要的市場,因此能否抓住并贏得一般農戶關系著各家農村信用社今后業務發展與競爭成敗。農村市場主體——農民大多數以家庭為作業單位,進行小規模經營,資金需求額度較小,又無有效抵押物作擔保品。因而,改變了過去金融機構追求抵押、擔保,尋找大戶的貸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額貸款形式,按照農戶信用等級或采取聯保方式發放的小額貸款是農村信用社為農村市場提供的最適合產品。若要不顧自身經營能力、經濟實力和公共關系盲目去搶占城市市場,無異于舍本逐末,得不償失。
從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效果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促進了農村信用社資產的優化和自身業務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支農實力,形成良性循環。如今的農村信用社已經是商業化了的獨立經濟主體,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為首要目標。因此,如果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不能為其帶來任何好處的話,其必然會退出小額信貸市場。但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熱情不斷高漲。這無疑源于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成功實踐。2002年,全國農村信用社各項存款比年初增加2 589億元,各項貸款增加1 951億元,不良貸款比例下降7個百分點,實現增盈減虧33.86億元。通過對湖北省某市農村信用合作社開展小額信用貸款與企業貸款的風險與收益進行實證分析得出的結論更是證明了這一點,其結論為:從風險的角度看,小額農貸的風險低于企業貸款,而對利息收入的貢獻卻大于企業貸款;從農戶小額信貸與企業貸款的成本收益比較來看,如果考慮壞賬損失這一風險成本因素在內,農戶小額信貸總體收益率反而比企業貸款總體收益率高10.643個百分點。因此,作為我國農村金融中堅力量的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不僅是順應時代潮流,不斷滿足農戶貸款需求的一種積極表現,同時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業務點和盈利點的需要。
1.2 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農戶脫貧致富的法寶
首先,農信社小額信貸極大地改善了農戶貸款環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會成員對本村村民的具體情況比較了解,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采取與村委會成員合作組成信用評定小組 (有些地區信用社還建立了村信貸協管員制度)對農戶進行全面的信用等級評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貸款方式使農戶在規定的信用額度范圍內隨時可以獲得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對于農戶來說,簡化了貸款手續,免除了傳統商業貸款活動中借款可能發生的公證費、資產評估費、招待費等,也不需要承擔國際經典小額貸款模式所涉及的強制儲蓄成本、繳納小組基金的成本、頻繁參加小組會議和頻繁還款的交通成本及機會成本等;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避免了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克服了金融機構與農戶貸款博弈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極大地提高了農戶獲取貸款的可能性。
其次,實踐證明,農村信用社開展的小額信貸業務,在有效緩解農村金融抑制,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農”中堅金融力量的作用。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中國加入WTO之后,農業發展有了新的要求——中國農業必須進行戰略性結構調整。而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無疑為支持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農業產業化發展提供了資金保障。山西省臨汾市農戶自2001年以來,在農村信用社的支持下,通過“公司十農戶”的模式,辦起了幾十個333.3~2000hm2大小不等的蔬菜基地、特色水果基地和藥材基地,建成了果蔬保鮮中心,組建了銷售中心。通過企業建基地、小額信用貸款扶植農戶進基地、基地帶農戶的方式,生態農業和特色農業得以發展,農業產業結構得到調整,農戶也不會因貸款難而喪失追求農村新的經濟增加點的機會,不斷增加農民收入。武漢新洲區農信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成效顯著。2002年,全區小額信貸累計投向漁業4 000多萬元,蔬菜1 400多萬元,蘑菇700多萬元,蛋雞680萬元,雞湯420萬元,木業220萬元。僅大埠水產養殖區投放貸款達850萬元,接近40%農戶得到了貸款支持,新增精養漁池400hm2,新增黃顙魚套養面積333.3hm2,促進了養殖業超常規發展,極大地推動了農業支柱產業的建設。通過調查,在當地通過貸款發展漁業的農戶,戶平收入增加2 000元,人平純收入達到了3 400元,比上年增加400元。
2 三大主要矛盾——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發展的“攔路虎”
2.1 日益擴大的信貸資金需求與有限的信貸資金供給之間的矛盾
從資金供給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國信用社不良貸款5 147億元,占總貸款額的37%,已由19 542家信用社資不抵債,占機構總數的55%。巨額虧損嚴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資金投放能力。央行為彌補信用社貸款資金的不足,采取了輸血型的再貸款,但資金規模遠不能滿足,而且農戶小額信貸對農村信用社來說畢竟還是個新事物,處于試行階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貸資金轉向小額信貸對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農村信用社來說確實還需要時間和勇氣。
從資金需求方面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成功運行,是解除我國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徑。一方面說明農村信用社的借貸資金不再遙不可及,另一方面,許多由于獲得了小額信貸資金支持而走上了脫貧致富道路的農戶已經成為當地農民致富的活廣告,在這種示范效應下,需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農戶肯定會有越來越多。隨著該項業務的不斷發展,農戶的資金需求額也會越來越大。
2.2 單一的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與多元化、多層次貸款需求之間的矛盾
(1)期限。目前的農戶小額信貸并未能建立起一種農村信用社向農戶提供中長期貸款,滿足農戶多方面需求的有效機制。由于農信社自身資金實力有限,現階段農戶小額信貸資金主要來自于央行的支農再貸款,而支農再貸款的期限一般較短,為6個月、9個月,最長為一年,并規定不得展期。
(2)利率。小額信貸的利率問題是其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也是借貸雙方都比較關注的問題。如果利率過低,小額信用貸款又會再次成為尋租的對象,中低收入農戶又會面臨再一次被邊緣化的可能。如果利率過高,則會加重農戶借貸成本,打消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的念頭。比較合理的做法是根據自身的實際經營成本和農戶的還貸能力實行浮動利率。
(3)金額。由于農產品需求結構多元化,農戶的生產也不再局限于糧食生產,還要進行經濟作物、特色養殖、花卉種植等,因此農戶的貸款需求與以往相比大大增加。但是農村信用社在設定農戶小額貸款金額時,非但沒能充分考慮到農戶的實際貸款需求變化,而且從農村信用社或者信貸人員自身利益出發,為降低信貸風險,存在人為壓低貸款額的現象。
2.3 小額信貸的扶貧性質與農村信用社商業化運作之間的矛盾
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其無疑是一箭雙雕的好事喜事,即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了信貸服務,為其脫貧致富創造條件;又為農村信用社帶來了新的可能的利潤增長點。但是,但從農村信用社的角度來說,太多的利益外溢,因為其經濟行為所產生的社會收益是無法體現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現有體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補償,甚至還有可能承擔部分社會成本。因為在沒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別是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尚未廣泛建立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會承擔本應通過保險由社會共同承擔的風險。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過程中仍出現嚴重的“扶富不扶貧”的現象。據報道,80%左右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際上是投向了高收人農戶,在對中低收人農戶發放貸款時,農村信用社仍然較為謹慎,中低收人農戶可獲得性仍然沒有較大的改觀。在經濟發達地區更是如此,因為發達地區小額信貸資金機會成本會很高,農村信用社有更多的資金投向渠道。筆者曾對浙江省某市的一家農村信用聯社農戶小額信貸業務開展情況進行了調查。就該信用聯社發放農戶小額信貸的總量來看,呈現出上升趨勢,從2003年的2 900萬增加到2004年的3 400萬,增長率為1.47%。但從其所占該農村聯社當年貸款總額來看,該信用聯社2003年的貸款總額為18.294億元,2004年為19.218億元,增長率為6.24%,明顯高于農戶小額貸款的增長速度,而且農戶小額貸款所占總貸款的份額幾乎是微乎其微的,分別只占1.59%和1.74%。
3 三大有效措施——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發展的出路
3.1 探索科學的運行機制——科學設計農戶小額信貸的利率、期限和金額
一要本著為農戶著想、為農民服務的宗旨,依據風險大小、信用高低和農戶的償還能力,適當控制貸款利率的浮動,實行差別貸款利率;二要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使農業生產周期與農業資金周轉速度相銜接,堅決克服人為縮短貸款期限和違背農戶意愿安排貸款的做法;三要確定符合農戶資金實際需求的貸款額。農戶小額信貸以“小”為特征,主要解決單個農戶的資金需求,防止“壘大戶”造成的信貸風險。但小額信貸也不是越小越好,發放的貸款額應至少能維持農戶整個生產周期的資金投入量。
3.2 構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
農業的雙風險性使我們在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過程中,為保證小額信用貸款的良性循環,應規定農戶投資的農業項目向保險公司投保。這是一種將自然災害經濟損失轉嫁給了社會的有效途徑,并且符合分攤風險的互助原理。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展了農業保險業務,我國自1992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以來,在很多地方進行了試點,但由于商業保險機構的商業利潤動機和實際政策功能之間的矛盾,使其發展困難重重。實踐證明,這種商業化的農業保險模式是不符合我國農業發展形勢的。這就要求我們建立起符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保險制度??梢越iT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明確界定農業保險公司的性質,專門辦理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確定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確定其主要經營目標不是盈利,其經營目的、方式和規則等都是與商業保險不同。
3.3 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撐——給予優惠政策,引入競爭機制
給中低收入人口特別是貧困人口提供貸款具有社會性,能增加社會福利。研究表明給窮人貸一美元比給富人貸同等數額的款能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如果農信社的農戶小額信貸將服務群體擴大到貧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則不再是完全意義上的商業行為,而且帶有公共品性質。按照微觀經濟學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車的現象,公共品的供給永遠是低于最佳供應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給是不足的。因此農村信用社在沒有任何外部條件激勵的情況下,向貧困者提供小額信貸顯然是沒有動力的。作為反貧困主體的國家,不能將帶有反貧困性質的業務完全推給已商業化的農村信用社,應通過減少稅費或資金的優惠來幫助農村信用社發展小額信貸。如在再貸款利率方面給以適當的優惠以降低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成本或調整支農再貸款期限以適應農業生產周期,或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減免小額信貸營業稅與所得稅,鼓勵農村信用社多發放小額貸款。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金支持,允許像郵政儲蓄等機構進入農村小額信貸市場。這樣不僅可以減低因農戶業務不斷擴大而帶來的資金壓力,而且通過競爭,不斷完善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市場,提高其運行的效率和質量。
參考文獻
1 農業部軟科學委員會辦公室.增加農業投入與改善農村金融服務 [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2005
2 殷紅霞.農村小額信貸的政策效應及風險防范.[J].理論導刊,2004(9)
篇8
一、農業改良基金的用途及具體事例
(一)農業改良基金的使用用途農林水產省把農業改良基金的用途分為六大類,每一類下面又有具體的事例,都是圍繞著經營新作物、開拓新領域展開的。第一類是經營全新的農業品種。具體分為實現蔬菜栽培品種的多樣化等四項事例。第二類是經營全新的農業加工產品。具體分為引進加工設施和儲藏設施等三項事例。第三類是引入全新的農牧業生產方式。具體分為為新設施預付資金等十條事例。第四類是引入全新的農牧業銷售方式。具體分為開設直銷點等三項事例。第五類是引入全新的農牧業加工產品的生產方式。具體分為引進新機械等二項事例。第六類是引入全新的農牧業加工產品的銷售方式。具體分為在車站附近展開銷售等二項事例。
(二)農業改良基金的使用用途舉例農林水產省對農業改良基金的宣傳是通過展示成功事例來實現的。改良基金使用用途分為以上六個大類,并配有二十四個簡練、實用、規范的具體事例。這些事例不僅涵蓋了農業生產的所有部門,而且涉及日本所有的地理區域。因此,改良基金真正實現了對農業部門和地理區域的全覆蓋。二十四個事例都是由四部分組成的。一是地域概要,主要介紹該地域的地理位置、氣候、農業現狀等。二是經營概要,主要介紹農戶或企業法人的務農人員構成、經營規模、存在問題、借入動機等。三是引進的機械或設施的名稱、數量、費用、租借額等。四是農業改良的具體措施及租借資格認定等。下面就以第二大類的第一個事例為例,來凸顯日本政府實施改良基金的規范性。例:引進加工設施和儲藏設施1.地域概要:石狩市厚田區位于北海道日本海沿岸,處于氣候溫暖的山間平原地帶。當地的農業以水稻種植為中心,也耕種旱田和蔬菜。但是,這個區域也存在著諸如人口老齡化,勞動力不足等問題。2.經營概要:這家農戶由租借者本人、妻子、二兒子三個人組成。其主要是種植露天蔬菜及有機農作物的大棚蔬菜。銷售的對象是有機農協等經營“有機農作物”的部門。這種“有機農作物”的價格要比一般農作物價格高。在此基礎上,為了進一步提高收益,該農戶開始對有機農作物進行咸菜加工。這些有機農作物包括胡蘿卜、芹菜、茄子、黃瓜等蔬菜。對于這些蔬菜的加工有兩種,夏季采用暴腌咸菜,冬季采用澤庵咸蘿卜(日式醬菜的一種)。另外,由于沒有儲藏庫,所以無法在冬季進行農產品銷售,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費。為了解決這一問題,該農戶決定引進加工設施和儲藏庫。3.引進的機械或設施:在實際使用過程中,該農戶引進了儲藏庫1個,總共面積是155㎡,其租借額為493.5萬日元。4.農業改良的具體措施:農業改善的具體措施為對土豆、胡蘿卜、蘆筍、西紅柿、黃瓜、茄子、芹菜等農產品通過暴腌咸菜和澤庵咸蘿卜來加工。本事例是利用有機農作物進行加工銷售,并且通過引進加工儲藏設施來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及農閑期收入,最終實現農業經營的改善。
二、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啟示
(一)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農業改良基金的實施體現了日本以政府為主導的農村金融體系。它為廣大農戶提供了法律保障、資金支持、稅收優惠、產業支持等全方位服務。從中可以發現,單純的市場化運作并不能使所有的經濟活動都達到最優。這需要政府采取干預性的措施來進行再分配,來矯正市場失靈情況,實現社會的整體利益。實際上日本農村金融體系的政策性和合作性相結合正反映了日本堅持走政府扶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道路。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大部分只屬于非正規金融形式。因此,農村小額信貸要想有生存的土壤,就離不開各級政府的支持。近年,小額信貸公司的出現不僅讓農戶、中小企業看到了提高農業收益的希望,而且也讓各級政府堅信了發展小額信貸的必要性。因此,堅持政府扶持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是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必經之路。
(二)堅持農村小額信貸與地方產業平臺相結合日本農業改良基金本身就是為農戶改良生產方式而提供的無息貸款。它體現了資金與產業相結合的特點。從事例可以看出,農戶在租借基金之前必須要找到一個符合地方的產業特色的改良項目與其相匹配。例如,在改良基金使用用途的第一大類第二個事例(由露天栽培改良為農業大棚栽培)中,介紹了愛知縣田原市的一家農戶進行無花果的大棚化建設。田原市的農業以蔬菜、果樹,花卉等園藝業為支柱,其農業銷售額在全國居于首位。該農戶以當地園藝業為產業背景,通過改良基金引進了租借額為957萬日元,面積為1457㎡的塑料大棚。其動機是為了實現無花果設施化生產,提高農產品利潤,同時可以避開農作物收獲高峰期。小額信貸與地方產業是一對互惠互利的共生體。因此,我國政府要想可持續的發展農村小額信貸,就必須堅持小額信貸與地方產業平臺相結合的道路。
篇9
關鍵詞:小額信貸;風險來源;貸款人
小額信貸是農村信用社業務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其自身的規模特點,使得其風險也相對較為突出。因此,如何更好地控制小額信貸風險,就成為了福建農村信用社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福建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的主要來源
小額信貸風險從來源的主體上來看,可以分為貸款人風險、信用社自身風險與市場環境風險三類。
1.貸款人風險
貸款人風險來主要是指貸款人無法按期及時全額償還本金與利息。在貸款人風險的構成當中,客觀經營不景氣所導致的償付能力下降是主要原因,但也存在一些惡意的貸款欺詐行為。對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其主要貸款業務特別是小額信貸業務是針對農村居民來展開的,并且相當一部分是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的。這些借貸的客戶資產總量低,抵押物價值小,抗風險能力差,特別是家庭借貸客戶,其主要資金使用就是農業生產活動,受到自然災害、人為事故等的威脅較大,容易出現呆賬、壞賬的風險。
2.信用社自身風險
對于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企業金融管理的不足甚至疏漏也是一個容易導致小額信貸風險產生的重要來源。福建農村信用社成立于2005年,雖然部分內屬分支機構的經營時間更長,但在現代金融體系經營與管理方面還存在較大不足,并突出表現在對于農村小額信貸項目的整體規劃與控制上,基層單位往往會為了獲得更好的業績而盲目擴大信貸規模,給信用社的整體風險控制帶來不利影響。同時,近年來在一些金融機構中出現的從業人員私挪資金等問題也是不可忽視的。
3.市場環境風險
在我國宏觀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背景下,金融產業經營風險提高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對于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市場環境風險主要是指金融環境可能帶來的風險,例如國家貨幣政策可能帶來的金融市場波動,部分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下降引發連鎖反應等等,尤其是當前部分地區民間借貸規模較大,風險累積的壓力突出,容易出現局部性的金融風險。不過,從整體來看,目前我國的金融市場運行還是較為穩定的,大范圍的金融市場風險基本不會發生,但要提防局部由于個別金融機構經營惡化所導致的連帶風險。
二、福建農村信用社防控小額信貸風險的對策
小額信貸風險的防控是一個系統性工程,不僅要從信貸業務本身出發進行控制,也要從企業管理、應急處置等方面強化約束與安排。
1.控制數量
目前來看,福建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風險的主要來源在于貸款人風險。對于貸款人風險,防控的主要對策是控制貸款的數量規模。對于信用社而言,時時掌握每一個客戶的經營情況是不現實的,但從區域經濟與產業發展基本情況來較為準確地估計總體風險是能夠實現的。因此,對于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一方面要建立和完善現代金融風險評估體系,并根據風險可能,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影響進行量化確認,在此基礎上對總體的信貸數量進行控制。另一方面,要強化內部管理控制的制度建設,使風險防控的指示能夠真正的落實到基層分社之中,避免各基層信用社為了私利盲目擴張。
2.提升質量
小額信貸業務是農村信用社收入的重要來源,因此,在進行風險防控的過程中,穩定業務收入也是福建農村信用社的追求目標之一。而要想實現這一目標,提升信貸質量是關鍵。首先,要從產業與企業門類出發,對市場收益情況進行更加準確的預估,選好信貸的主要切入點,例如在新常態下,精品農業、綠色農業的表現更好,就應該側重進行信貸支持。其次,要加強信貸全過程的監視,實時掌握企業的經營變化情況,特別是資金流轉情況,及時識別風險,防控風險。三是要加強內部信貸管理,依法懲處內外勾結騙取信貸的行為,維護信用社資金安全,確保信用社經營穩定,這一點在當前市場資金不充足的情況下尤為重要,其出現的可能性也在增加,要謹慎提防。
3.擴展服務
對于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強化小額信貸業務本身的管理是其防控風險的主要方式。不過,從信用社整體的發展而言,擴展業務,分散風險也是降低小額信貸風險的重要手段。從現代銀行發展的趨勢來看,中間業務是其收入增加的重要來源,而從福建農村信用社來看,中間業務的規模還較為有限。因此,福建農村信用社應加強中間業務的建設來分散可能出現小額信貸風險。要突出對農主動服務意識,在農業金融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市場環境評估等方面擴展業務空間,進而增加高質量中間業務的比重,一方面擴大信用社的利潤來源,另一方面也支持農村借債人的發展能力,降低可能的償債風險。
4.制定應急方案
制定風險應急方案是防控小額信貸風險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于福建農村信用社而言,風險的不可預測性使得方案的必要性不可忽視,而在應急方案的內容方面,其應包括以下幾個部分的內容:一是止損安排,對于風險來源的處置要快速、準確,即已產生的損失要及時止損,防止擴大化;二是設置應急資金,信用社風險的威脅主要體現在資金安全上,因此,安排一定數量的應急資金十分必要,不能單純的以存款準備金標準來衡量應急資金準備;三是要強化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聯系,使自身在風險發生時能夠獲得來自其他金融機構的支援,避免風險轉變為危機;四是要強化法律維權,對于人為出現的風險,要利用好法律武器,申請強制補償以彌補損失。
三、結論
作為福建地區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金融機構,福建農村信用社近年來在小額信貸業務方面獲得了長足的進步。然而,隨著我國宏觀經濟進入新常態,福建農村信用社也應轉變以往加快擴張的戰略,注重小額信貸風險防控,不斷提升信用社經營管理水平,為企業未來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作者:孫道舉 單位:陜西師范大學
參考文獻:
[1]單巧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問題和對策研究[J].現代商貿工業,2009,(5):134-135.
篇10
[關鍵詞] 農村小額信貸 發展階段 現狀 政策建議
一、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階段
小額信貸自上世紀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國,至今已有將近二十年的發展歷程。在我國的實踐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1993年底~1996年主要是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利用國外貸款或捐贈資金在我國進行小范圍的小額信貸試驗, 在技術上借鑒孟加拉鄉村銀行的模式。1996年~2000年政府和指定銀行開始采用小額信貸的方法開展扶貧, 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 把小額信貸推廣到全國多數貧困地區; 以上兩個階段的小額信貸具有扶貧性質。2000年~2005年在促進 “三農”發展的戰略背景下, 為解決農戶貸款難問題, 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人民銀行支農再貸款的支持下,開始發放小額信用信貸和農戶聯保貸款,這標志著我國正規農村金融機構開始大規模介入小額信貸領域, 而小額信貸的目標也從扶貧擴展到為一般農戶以及微小企業服務的廣闊空間, 小額信貸在全國推廣。2005年之后由私人資本投資的商業性小額信貸機構在試點地區出現,隨后得到推廣和不斷發展。經過四個階段的發展, 我國形成了國際發展機構和非政府組織開展的公益性小額信貸業務、政府開辦的政策性小額信貸項目 ( 一般由農行、 扶貧辦和扶貧社操作) 和正規金融機構及新建小額信貸公司等經營的商業性小額信貸業務共存且共同發展的局面。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農村小額信貸經過多年的改革和發展,在支農方面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是仍存在一些問題和缺陷。
1.農村小額信貸資金供需矛盾較大
一方面,隨著農村經濟發展的進程加快,小額信貸買方市場過大,“三農”對小額信貸資金的需求也越來越大。另一方面,農村小額信貸資金來源不足,且缺乏持續性。從農村小額信貸的供應主體上來說,由于農村小額信貸本身風險較大,收益較低,金融機構出于自身收益和風險的考慮,缺乏提供小額信貸的積極性,因此我國的農村小額信貸發放主體是主要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和村鎮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但這些機構本身資金來源不足,來源渠道狹窄且缺乏持續性。由于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銀行和村鎮銀行受自身軟硬件制約,金融產品單一,缺乏創新,金融服務水平落后,不能很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吸收社會閑散資金的能力明顯弱于其他金融機構。而小額信貸公司不能吸收公眾存款,只能依靠外部資金注入,缺乏可持續的資金來源,影響了小額信貸的資金供給。且這些機構出于自身商業性的驅使,使其更多轉向城市和非農產業,支農性不足,更加劇了農村小額信貸供給不足的狀況,使農村小額信貸資金供需矛盾較大。
2.農村小額信貸本身存在較大風險,但風險控制機制不健全
由于農業產業是一個受自然災害、市場行情、人為因素等諸多環節影響的弱質產業,加上小額農貸的借款主體——農民,大多還屬于經濟劣勢群體,自身本來抗風險能力脆弱,再加上我國現在農業保險的缺失,使農業經營自身存在較大風險。一旦農業生產受災,就會直接影響農民的還貸能力,產生違約風險。
農村小額信貸本身具有額度小,分散化,缺乏有效擔保物的特點,部分農民文化層次較低,素質不高,法律意識淡薄,信用觀念不強 。在農村小額信貸的發貸組織由于自身的技術落后,人員缺乏且素質較低,再加上農民居住分散,增大了對貸款對象信用調查的難度,征信體系很難建立,加大了信用風險和貸后管理的難度。小額信貸組織的經營范圍主要集中在本地區的幾個行業,貸款集中度較高,這些都加劇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我國小額信貸的發放條件主要是以信用評級為標準來確定的,風險控制更多的集中在貸款發放前,貸款中后期的風險控制在農村小額信貸當中還不成熟。風險控制的缺失是小額貸款機構生存的巨大隱患,
3.小額信貸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體系不夠完善。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問題始終困擾其發展,功能定位不清晰導致發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確功能定位問題,才能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目前,我國尚無完善的小額信貸法律體系,小額信貸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有很多法律界定不明晰的地方,往往會造成現實中的各種法律糾紛不斷 因此需要以法律的形式界定小額信貸機構的法律地位,使其在正確的法律框架之下運行。當而我國現階段相關的法律法規缺失,導致農村小額信貸的合法地位不明確,無法正常吸收民間資本,資本來源缺乏持續性,經營較為困難。同時也不利于相關機構對其監管。我國目前沒有專門的金融管理部門對農村小額貸款進行監管,導致監管不到位。
三、促進我國小額信貸進一步發展的對策
1.擴大農村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
1.1制定合理的貸款利率,適當放開利率限制。
讓參與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贏利,是金融機構愿意積極參與,擴大并能持續提供小額信貸的根本保證。小額信貸與銀行一般貸款的操作程序不同,有額度小,成本高的特點,有較高的存貸差才能彌補操作成本,不能用一般銀行對工商業甚至較大的農業項目的利率水平來套小額信貸的利率 適當放開小額信貸利率限制,尋求農村信用社利益與農民融資“雙贏”,是小額信貸項目良性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
1.2發展多層次的小額信貸載體,利用多樣化的資金供給滿足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需求。
在利用原有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基礎上,大力發展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利用非政府的小額信貸機構彌補正規金融機構的不足,整合本區域的民間資本,增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供給。
1.3增強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的金融服務水平。
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加強自身建設,不管是硬件還是軟件,加強金融產品創新,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提高自身的金融服務水平和競爭力,更好地吸收社會閑散資金,擴大資金來源。
1.4多元化融資渠道。
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是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開展經營的基礎。在市場條件成熟或小額信貸組織自身實力足夠強時,可以將其發展成為地區性或社區型商業性金融組織。另外,可以嘗試改變小額信貸組織只貸不存的風險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機構法制環境基礎上放寬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吸納存款的限制,確保資金的來源充足。
2.降低農村小額信貸自身風險
2.1各級政府要充分考慮到農戶,小額信貸機構和農信社等的風險承擔能力,制定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第一,建立農戶小額信貸的風險補償機制,對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貸款損失給予一定的補償,以降低小額信貸機構和農信社的資金風險。第二,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和補貼力度,促進農村保險事業的發展。第三,建立農業自然災害保險基金 ,穩定農業生產,減少農戶還貸風險。
2.2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和貸后風險控制。
良好的信用環境是開辦好小額信貸的關鍵之一。當地政府和農村小額信貸機構要進行大力宣傳,提高農民的信用意識,讓其意識到還款的必要性, 強制性和法律性,同時建立對農戶的違約懲戒機制,運用各種手段,聯合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現象,鼓勵誠實守信。農戶信用等級評定是農村小額信貸工作的重要一環,是決定小額信貸質量的關鍵。因此,一是要健全資料檔案,系統收集農戶的信用信息,包括家庭情況,生產狀況及歷史借貸信息,逐項認真審查核實,作為信用評級和決定是否發貸的依據,最大限度地防范信用評估失實的風險。
不僅是要加強貸款前的風險控制,更要加強包括貸款中和貸款后的風險控制。
3.完善農村小額信貸相關的法律法規和監管框架
完善的法律法規是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保證。承認小額信貸機構的合法地位是保證其進一步發展壯大的前提。同時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行為,是保障其健康發展的重要條件,也有利于相關機構對其的監督管理。
要建立一套從上到下的完整的監管體系和框架,理順監管機構和小額信貸機構之間的關系,確立監管機構之間的功能定位,設立專門金融管理機構來管理農村小額貸款,以使其走上良好發展的軌道并進一步發展擴大。
參考文獻:
[1]馬凌,小額信貸在我國的發展及對策選擇[J] 中國鄉鎮企業會計,2008.
[2]王燕,王廣祥,農村小額信貸現存問題與對策[J] 現代農業,2010.
[3]韓俊,中國農村調查[M] 上海遠東出版社,2009.
[3]陶小平,王月然,淺析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 中國經貿,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