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范文
時間:2023-03-20 1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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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報考法學碩士的考生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但不招收同等學歷的非本科生。報考法律碩士的必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或具有本科同等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且同等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必須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學歷的??飘厴I生必須工作三年以上。(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法學碩士是全國有資格招收法學碩士研究生的高校,各自單獨命題(除公共課外)。法律碩士是通過全國法律碩士專業試點單位聯合考試來招收的,全國有權招收法律碩士的院校只有一些重點院校,且試題由國家統一命題。
法學碩士是科學學位研究生,所有學科的國家承認的正規本科生(一本二本三本)都可以報考,并且可以享受學校的公費、獎學金、助學金待遇;涵蓋法學所有學科。
(來源:文章屋網 )
篇2
關鍵詞:法學碩士;教學模式;實踐性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12-0143-03
近年來,我國法學專業研究生招生規模擴展迅速,以每年遞增26.9%的速度增長。法學研究生教育的擴招一方面為我國的法治建設培養了大量具有專業素質的法律專門人才和具備尚法精神和法律意識的社會群體,另一方面隨著法學碩士研究生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質量引起了教育界和社會的關注。在國內法學教育界與法律實務部門逐漸意識到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法學教育與實際需要、理論型人才培養目標與實踐型人才培養目標越來越脫節。如何根據社會對法學專業研究生人才需求的變化,探索碩士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改革,建構一種能夠讓法學碩士研究生素養得到全面提高,創新能力和個性發展與經濟、社會和科學緊密結合的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己成為高校和社會熱切關注的問題。
一、我國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方式簡評
所謂研究生培養方式,是指在培養教育研究生的過程中,對培養計劃、培養目標、論文評價、課程設置、導師指導等各環節所采取的所有措施的總稱。培養方式是一個發展變化的概念,其構成要素受教育理念、教育思想、時代特征的影響而不斷發展變化,因而產生內涵不同的培養模式。研究生培養目標是指通過教育使學生應達到的規格標準和基本要求。人才培養的總則和總方向,它不但是研究生所有培養活動展開的基礎和前提,也是全部培養活動的終極目標。法學碩士研究生教學,其培養目標是職業法律人,職業法律人又分為學術法律人和實務法律人。我們的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到底是培養學術型法律人才還是培養實務法律人才?這是我們高等學校設置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首先必須回答的問題??v觀我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各高等學校把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法學高級專門人才”,即科研學術型法律人才。鑒于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就業實際,研究發現我國目前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模式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缺陷。
1.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培養目標定位不當。筆者翻閱了我國近百所高等學校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計劃與培養方案。驚人的發現它們幾乎都將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定位于“培養高級法學專門人才”。我國設立法學碩士學位的初衷是培養法學高等教育和研究的教育人才,這個目標定位在上個世紀的五十至八十年代有其合理性,但是在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規模空前發展的今天,目標還定位在原來的水平已十分不合理。特別是近幾年法學博士教育的擴招,出現了法學碩士面臨就業困難的局面。與此相應,我國的法學碩士教學內容主要是法學理論教育。僅從培養目標與開設課程來看,就知道我國的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其目標預期是培養科研學術型法律人才。另外,鼓勵碩士研究生結合科研課題到生產單位參加調研和生產勞動等實踐工作。
2.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的培養目標與社會需求脫節。從社會需求角度看,需要的不只是一定數量的學術型高層次人才,更需要大量的具有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專多能的復合型、應用型、職業型的高素質人才。隨著研究生規模迅速擴張,研究生培養的標準和規格日趨單一化,該趨勢與社會的需求是嚴重脫節的。通知中還強調我國研究生教育中一方面要培養科研人員和大學教師,另一方面還要大力培養實務部門的高層次人才。
3.法學研究生教育與司法考試呈二元化形態。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與司法考試的脫節,是我國法學研究教育制度運作中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在大學法學院進行的研究生教育和司法部進行的司法考試呈二元化形態,司法考試的要求與法學研究生教育的要求沒有內在聯系。老師帶領學生所做的研究、向學生傳授的內容在司法考試中幾乎沒用。司法考試中出現研究生考不贏本科生,本科生考不贏非法律專業學生的現象。目前我國法律實務人才的培養幾乎是零,大學里面培養的學生是一種理論知識的灌輸,至于法律實務人才全由通過司法考試人員在實務中任其自然發展。這導致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無法在短時間內適應用人單位的工作需要。碩士研究生的職業能力與用人單位的期待差距很大,大多數用人單位極不愿意承擔培養人才的任務。
4.法學碩士生導師隊伍的知識結構狀況偏向教學科研型。我國從事法學研究生教育的導師教學任務繁重,且大部分精力投入學術研究,在任教前后很少有時間從事法律實踐,思維主要囿于法律理論和法學邏輯思維的范疇。導師隊伍的封閉性,必然導致教學方法和教育效果的封閉性,因此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后在相當程度上缺乏動手能力、辦案能力也就很正常。北京大學法學院采取“雙導師制”的碩士研究生培養模式,就是一種改變碩士生導師隊伍知識結構的有益嘗試。
法學碩士生導師隊伍的法學研究單調。碩士生導師隊伍是法學研究的主要力量,相當數量的導師不參與法律實踐工作,并在主流價值觀上排斥或貶損教師的法律實踐。因此,很多教師僅把法律作為一個孤立的社會現象加以講解、研究,僅從規則的解釋和適用的角度就法論法,忽略從社會經濟背景、政策變化、法律規制的實際效果及限度等更為廣闊的視域來研究法律現象。
二、法學碩士研究生教學模式剖析
十六大報告中對大力發展教育和科學事業,切實加強思想品德建設提出明確目標,即堅持教育創新,深化教育改革。優化教育結構,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提高教育質量和管理能力,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從定位、機構、層次、目標上融合思想道德建設高起點塑造新的法學教育模式,這是21世紀中國法治目標實現的前提。源于前蘇聯的我國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其培養模式的特點主要是培養模式單一化;教學方法呆板毫無活力,由老師單方面給學生灌輸知識,學生則主要是被動的記筆記并記住老師所講的知識,基本不用討論學習和案例教學的方式。
1.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中不重視法律職業道德與法律信仰的教育。法學專業教育中首要的任務一方面要培養學生的法律信念,另一方面還要學生崇尚并信仰法律,樹立法律的最高權威觀念,法律至上觀念。每一個從事法律職業的學生必須堅定的信仰法律的“公平、正義”價值觀。我們目前法學教育中最大的忽視就是法律的權威觀念、法律至上觀念的教育。[1]“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它不僅包含人的意志和理性,而且還包括了他的情感,他的信仰,以及他的直覺和獻身?!盵2]出現所謂的“學法律的是最不講法律”現象,另外法學碩士研究生教育更要培養出具有高尚職業道德的法律職業群體。法律職業人的基本任務是公正且客觀地作出判斷,以解決社會的糾紛和沖突。法律事業人的職業需要更徹底的倫理道德,使社會成員能夠自愿地接受并認同法律職業人的工作。
2.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中存在重視理論教育,忽視技能培養的傾向。目前在研究生培養中有如下幾個不足方面的問題:一方面是在教學方法上,教學手段主要以“說教”式、“填鴨”式的教學方式為主。我國研究生的課堂教育中大多數教師念教案、講義,學生在下面忙著記筆記,課程考試中學生背筆記、抄筆記。這種傳統的教學方式與手段其優點是學生能盡快地、系統地、全面地掌握該學科的基本概念、根本原則、知識要點,其不足就是對學生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不夠,導致學生缺乏創造精神和動手能力,學生完全就是知識接受與記憶的機器,這種教學方法無法做到在傳授知識的同時,訓練學生的實踐技能,其直接的后果就是把理論與實踐的內部關聯性人為的斷開。我國教育家芮沐早在民國初期就指出:“本國的學校法科著重知識的灌輸而不及方法的傳授,此端為本土法律教育最大弊端?!盵3]另一方面則是忽視實踐教學,當下我國院校在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課程體系上,基本沒有基于能力培養的課程,比如法庭辯護、法庭調解、律師實習、庭審實踐等課程。即使法學院校在培養方案中明確規定了學生的實習課程,隨著法學碩士研究生招生人數的大大增加,以及在就業指標考核壓力的驅動下,連以往這種基本的實習制度都流于形式。
3.考核法學碩士研究生培養效果的評價方法過于片面與單一。在當今法學研究生的培養模式中,幾乎沒有除考試成績之外的能夠對學生進行更加科學,全面及客觀的評價方法的設置。目前研究生培養中課程結業考查中常見的是對學生記憶能力的考查而不是對學生推理、分析問題的能力的考查。這種教育培養模式基本無法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識辨能力。因此,現有的研究生考查、課程考核方式,不能讓學生獨立地去思考分析他們認為正確的答案,而很多學生更多的是如何迎合上課老師的觀點去回答問題。
三、提升法學碩士研究生職業能力的路徑
在加強專業理論知識教育的基礎上強化職業技能教育,是目前我國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教育中培養模式改革的方向。如何實現這個目標,則必須有針對性的對我國現行法學專業研究生培育模式中的教學方法、課程結構、教學評價標準做出一定調整,強化實踐性教學在法學專業碩士生培養教育中的地位,實行案件教學法與診所式培養模式,讓學生既接收了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又能夠受到很強的實踐能力訓練。
1.調整課程結構,加強職業能力培養。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培養應從有利于學生素質、知識和能力三個領域全面發展的提高。在課程體系結構上,應讓整個課程體系結構體現從重課堂到重運用、從理論上升到實踐的層級設置,能體現很好的綜合性與較強的應用性,建構知識、素質、能力一體化的科學的專業結構與課程體系。教學內容不但要求知識面寬、能反映最新學科動態與學術成果、緊密聯系實際需要。另外還應增加一些隨著社會的發展需要而出現的新興邊緣領域法律問題專題研究課程,比如企業合并、商業談判、國際貿易、證券金融等領域的法律問題!
2.強化教學內容的可操作性、實用性。“法律從開始就是平凡的,瑣細的,甚至是俗氣的,說穿了就是要爭鳴于朝,爭利而市,用洋人的話說就是‘為權利而斗爭’。也因此,法學強調常人的理性,強調實踐的理性?!盵4]法律是經驗的,實踐是歷練法學靈魂的途徑,法學雖然是由一些概念、原則所組成,但法學本身更是一種實踐性的學科。同時具備政治性、實踐性、社會性的學科特征,它除了有自己一套完整的理論體系外,更主要的是要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法。目前一些法學院校為使學生能夠更好地將理論和實踐相結合,試行校外導師制,即聘請法律實務界具有一定經驗和理論水平的法官和檢察官、律師及政府官員擔任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兼職碩導,承擔部分法律實務課程的教學與指導學生的作業寫作、社會實踐。
(1)開展案例分析教學。案例分析教學法,又稱為蘇格拉底式教學法,是英美國家,如美國和加拿大等國的大學法學院最主要的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由哈佛法學院前院長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1870年前后最早使用于哈佛大學的法學教育中。按照Langdell的說法,案例教學法是一種可以比擬科學方法的方法論。案例教學法教學生如何襐一個律師那樣思考。案件分析教學法的對象不在于教授法律知識而在于教授法律推理的本領。在法律中,科學教育的真正目的,不是要傳授法律的內容,而是喚醒、加強,達到盡可能的完美頂點,一種特殊的法學思維方式。因此,法律教育的整個教學活動過程中,交給學生去研究分析案例,教學中同學更多處于主動地位。案例教學中學生能圍繞不同的觀點展開深入討論,激起學生的較高興趣和注意。從這個視角來看,案例教學法就是教授一種重要的實踐技巧的系統化方法。案例研究教學應留意如下幾個方面:①案例選取要典型。選取案例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典型性原則;第二、真實性原則;第三,適宜于教學原則。②課堂研討案例要求節奏適宜。課堂討論是案例研究教學的關鍵環節。通過討論要讓同學發言,談談同學們的看法與結果。最后,教師應對學生的討論進行點評,分析討論中的成功與不足。③撰寫案例分析報告。
(2)開展診所式教學法。在近年來我國法學教育改革和開放中,引進美國的診所式法律教育。診所教育是日益增加的強調技巧和能力訓練教育模式的一種教育方式。診所教育是集中訓練技巧的地方,其教育方式和特點決定了其實踐型內涵。首先,診所教育可以訓練學生探究和思考律師是如何做出決定的;其次,診所教育可以讓學生自己獲得律師工作的經驗,和將那些經驗與律師工作的政治的、社會的和心理學的范疇結合起來。學生將社會中的問題帶到課堂討論,再用課堂上學到的知識服務于社會。在這種教學模式熏陶下,學生畢業以后很快就能適應社會。診所式教學法運用中要注意處理的幾個問題:①解決法律診所教育中的經費來源。診所式教學法中,課堂大多是由多位教師來共同完成的。法律診所式教學中除了需要基本的教學條件以外,還需有一定規模的辦公設備、辦公地點。因此,法律診所教育項目的成本較高。②培養高素質的能開展法律診所式教學的師資力量。目前我國診所式教師是非常缺乏的,但是,在開展診所式教學中的師資力量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開課教師不但要具備扎實的法律專業知識,還需要有豐富的實際辦案經驗。因此,如何選拔一批高素質的診所指導教師是關鍵,筆者認為診所教育指導教師必須具有堅實的法律專業知識以外,還需要有豐富的法學教學經驗和法律事務經驗。③爭取案件來源的多樣性。西方國家的診所式法律教育從開始即與法律援助制度緊密聯系起來。目前,我國法律援助是診所式法律教育的主要案件來源渠道,另外它也有利于中國法律援助事業的蓬勃發展;④注意參與學生的廣泛性,讓最大多數學生參與其中,接收鍛煉。但也要注意參加診所式法學課程訓練的學生法律知識儲備量,其應該是已基本掌握我國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基本知識,法學碩士研究生開展診所法學教育是最具備有利條件的。
(3)強化傳統實踐性教學內容。在引入診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等新的教學方式時,不能放棄傳統實踐性教學內容,如模擬法庭、教學實習等傳統實踐性教學項目的應用。傳統型的實踐性教學內容是以能力、素質和專業技巧訓練為主的一種實踐形式,傳統的實踐性教學內容有利于學生快速獲得運用法律知識和訴訟技巧的基本技能。比如,教學實習其內容就是要求學生深入到檢察機關、法院或律師事務所協助檢察官、法官或律師辦理實際案件,因此對于法學碩士研究生來說,實習就是積累和鞏固法律實踐經驗不可或缺的過程,它也有利于學生積累撰寫司法文書、處理實際案件、靈活運用法律知識的經驗,使他們畢業后能夠迅速適應法律實務工作的各種情況。
3.改革法學研究生培養質量的評價指標體系。從我國碩士研究生教育質量評價情況來看,盡管各高等院校各培養單位普遍建立有較為完善的評價制度與指標體系。但在評價方法、目標及標準上,卻未能突出不同類型高校以及不同學科的特色。評價指標與體系單一,基本是以書本知識為基本標準,較注重學術水準,忽視對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綜合考核,對應用型人才指標要求不夠,這是我國碩士研究生現有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特點。在引入診所式法學教育等新的教育方法情況下,有些課程是不可能用傳統測試手段來檢測學生的,因此,新的法律教育培養模式下,需要一套與傳統檢測、評價體系不同的對學生學習成果進行檢測、評價的指標體系;新的評價體系框架下,應以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作為基本核心。學生在承辦案件等實踐性課程過程中是否形成了獨特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思路、知識和技能,更是評價教學結果的重要指標。同時新的法學教育教學模式下更應注重對學生就業操守的評價。新的法學教育培養模式下,宜兼采用學生辦案小組內互評、學生自己評價、客戶評價、教師評價多種測評指標。
參考文獻:
[1][美]哈羅德·J·伯爾曼.法律與宗教[M].梁治平,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235.
[2]張影.我國法學教育模式的反思與選擇[J].黑龍江高教研究,2006,(4).
篇3
Bloomlngton,花開的地方
耳朵里聽的是《北京歡迎你》,心里想的卻是“北京歡送我”。我沒有在8月8日觀看奧運會開幕式,卻在這一天離開北京,遠赴美國攻讀法學碩士。8日上午,我乘坐地鐵快軌到達機場,下午5點,飛機從首都機場起飛前住芝加哥。
在出發之前,我猜想我會一個人孤孤單單地坐在一堆老外中間度過12小時的飛行旅程,雖然這的確是一個絕佳的練口語的機會。但是,已經結束托福、雅思考試的我,誰還稀罕這種免費外教全天陪練口語的服務呢?沒有人聽我說中文,這個旅程肯定很苦悶。
上了飛機以后,才發現由于買的是學生票,所以我周圍坐的全部都是赴美留學的中國學生。左邊是名去北卡羅來納大學的全獎博士MM,右邊是一名去邁阿密大學的自費本科DD。這樣很好,有這兩個年輕而充滿活力的年輕男女與我相伴,總算不再那么苦悶。
回想這一段時間以來,從開始準備考試,到申請學校,再到準備簽證,最后收拾行李,我都為了
個出國的目的而拼命向前沖,卻從未靜下心來思考這個目的本身的意義?,F在,當我終于踏上了赴美的飛機,我才真正開始思考和論證這一行為的合理性。因此在飛機上,我一路心潮起伏,開始分析背井離鄉,去受這份“洋罪”是否值得。
在作了種種正面和反面的假設和論證,卻實在難以得出一個證明此行的確對自己真的很有利的結論以后,我想到了老羅的一句話,“我多多少少有點自毀的傾向,人生追求的是牛逼,而不是實實在在的利益”。
飛機在美國當地時間下午4點抵達芝加哥,此時我已經在飛機上度過了12個小時,經歷了心理上的后悔、恐慌和吃完飛機上提供的西餐后生理上的不適應,幾近崩潰。所以當我踏上美利堅合眾國的領土時,并沒有電影中那種“舍我其誰”的英雄氣概,而是趕緊在機場大找洗手間,繼續面色蒼白地上吐下泄。
處理好私人問題后,我排在了長長的隊伍后面等待入關,這個過程花掉了我3個多小時。中間不斷有各個國家的人加塞插隊,其中不乏西方人民。我作為一名中國留學生,心中時刻牢記“在外面絕對不能丟中國人的臉”的警句,放棄了很多次可以混在中間一起加塞的機會。但也忍不住郁悶,大家不是都說西方人有禮貌嗎,怎么還興插隊?算了,排自己的隊,讓西方社會的人丟自己國家的臉去’
由于芝加哥并不是我的終點站,所以在帶著四川雪茄和重慶火鍋底料,擔驚受怕地混出了海關以后,我并沒有片刻機會欣賞這座城市的美景,而是路在機場狂奔,換乘前住印第安納波利斯的飛機。在機場大廳小歇片刻,花了2.5美金買了一瓶500毫升的雪碧補充能量后,我又開始了惡心的空中之旅。我記得《新概念英語》第三冊第44課曾經花大篇幅論證坐飛機“又快又舒適”,我想那位作者肯定沒有出過國,也沒有轉過機,更沒有在出國的同時轉機。
晚上11點,我抵達印第安納州的首府印第安納波利斯,這仍然不是我要去的終點。但此刻天色已晚,我在機場與幾名乘坐另一班飛機的中國同學會合后,在機場附近的一家旅館住了下來,準備第二天早上再出發去我們最終的目的地,印第安納布魯明頓鎮。
由于時差還沒倒過來,第二天清晨,我早早就醒了過未。我在旅館里用手機為大家放歌,發現自己無意中放的竟是《加州旅館》,在美國的旅館里聽這首歌,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
我們在旅館用完早餐以后,就踏上了前往布魯明頓的Shuttle。坐在車上向外望去,一路映入我眼簾的,是藍得讓人不敢相信的天空和綠得一望無際的綠地。此刻,我突然想起了一句很土的話:“美國,我來了?!?/p>
汽車緩緩地駛進了布魯明頓這個小鎮,這是傳說中風景位居全美前五的大學城。一路上綠樹紅瓦,星羅棋布,就象動畫片里的場景。我仿佛來到了一個童話王國,一切關于這個小城的風景的贊美都是多余的,我只想用一句抽象的話來形容,
篇4
一、論文題目
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研究
二、選題意義的研究
作為一種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金融形式,對其加以法律規制,既是現實問題,也是理論問題。30余年改革開放,非正式金融支持了中國民營經濟的大力發展,緩解了農村地區資金的極度匱乏現象,有力地推動了我國的經濟增長。然則,長期以來,非正式金融在中國是個頗有爭議的議題。一方面,作為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其內生性推動了中國民營經濟的發展,間接地推動了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另一方面,長期體制外循環對社會經濟造成一定負面影響,影響了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制定與實施,甚至對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響。為此,我國政府對于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是較嚴苛的,但效果并不明顯。
金融危機之后,全球經濟低迷,歐債危機持續不斷,中國實體經濟遭遇挫折、國內通脹壓力不減、股市樓市財富效應暗淡的情況下,大量民間資金流向民間借貸行業有其必然性,借助民間借貸渠道,眾多求貸無門的中小企業獲得了寶貴的資金“輸血”。但在實體經濟盈利低下的情況下,巨額高息的民間借貸,無疑是“一劑飲鴆止渴的毒藥”,浙江“跑路”潮恐是最好的實證。民間借貸如果演化為純粹的資金炒作,沒有實體經濟做支撐,那只能是擊鼓傳花的游戲,風險終會爆發。面對如此現狀,正視非正式金融成為必然,對其進行必要的法律規制是當務之急,近年來中央乃至地方相繼對民間借貸這種非正式金融形式及其組織進行規范正是現實所迫,但就法律規范本身而言,目前對于非正式金融的規范位階過低,多集中于部門規章與司法解釋,這并不能解決中國面臨的民間融資問題。
本文通過分析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必要性、比較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有關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實踐,提出中國非正式金融契約治理與監管并行的規制路徑,通過監管邊界的設定,具體設計中國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以希將非正式金融的風險控制在一個可承受范圍內,并借此發揮其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本文的理論意義在于變消極事后“管制”為積極“法律規制”和變“堵”為“疏”的理念以及監管邊界設定的思路,全文貫穿著對非正式金融的寬容思想。文章創新之處在于將非正式金融的契約治理機制與適度監管結合起來,設定監管邊界。
同時將司法系統長期以來在非正式金融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加以疏理,對于浙江省通過司法“試錯”來反應非正式金融的創新進行了深入分析,從而為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提供了路徑依賴,即便是在現有非正式金融立法環境不變的情況下,通過地方司法的改革來適應非正式金融不斷創新的路徑也是可行的;司法可以第一位次的解決非正式金融糾紛,如民間借貸糾紛等。全文貫穿著實證分析方法,并在第四章中就契約治理機制的論述過程中,對于各種具體非正式金融行為的法律規制進行了具體論述,同時對于非正式金融的監管制度進行了初步構建。非正式金融的研究不僅對于中小企業融資、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具有一定現實意義,同時對于中國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具有一定意義,彌補了法學領域對于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系統研究的不足。
三、課題的基本內容
30余年改革開放,中國經濟增長速度創造了世界經濟史奇跡,其中民營經濟對其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然則,民營經濟對社會經濟發展做出的貢獻并不足以說明其在正規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其中企業數量占比為99%的中小企業,占GDP比重為55.16%,占全國新增產值比重為74.17%,占社會銷售額比重為58.19%,占稅收比重為46.12%,占出口總額比重為62.13%,占城鎮就業崗位比重為75%左右。
但只有極小數的中小企業可以從正規銀行類金融機構獲取所需資金,如同KelleeS.Tsai所言,中國經濟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卻缺失正規信貸,民營企業并沒有直接受益于國有銀行的信貸配置。同時,證券市場的門檻又將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拒之門外,在無法從正規金融系統融入資金的情況下,多數中小企業在創業初期、產能擴張期或者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選擇了非正式金融。
與此同時,中國廣大農村出現了資金逆向流出現象,農村信用社及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從農村吸收的存款,不斷地輸入到城市,如果農村信用社全部改制成商業銀行,成為與大型商業銀行類似的運營模式,可能會隨著大型商業銀行在農村的萎縮而逐漸縮容。面對此格局,在農村長期的金融體系中,非正式金融發揮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對民營經濟和農村經濟發展起到推動作用的非正式金融,又如何陷入風波之中?非正式金融是否比正規金融體系更加脆弱,更易引發系統性風險,否則政府何以將絕大多數非正式金融視為非法,予以取締而快之?基于一系列疑惑以及近年來民間借貸風波的發生,本文試圖對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對中國現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規范進行疏理,并采取歷史、經濟、比較以及實證的分析方式探究我國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現狀,及我國民間借貸糾紛大規模發生、非法集資手段不斷推陳出新、非金融企業間借貸不斷地變相發展的制度動因,同時通過對境外有關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實踐經驗進行疏理與比較,最終對我國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路徑進行思考?;谶@一思路,全文的研究分為五章層層展開。
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論根基,從非正式金融內涵與外延的界定著手,通過非正式金融生成邏輯的多維分析以及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分析,為后文的法律規制確定理論基石。有關非正式金融內涵的界定是仁者見仁,但關鍵在于其是否受到監管、是否納入政府金融監管體系,處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的各種金融組織及各種資金融通活動統稱為非正式金融。換言之,非正式金融是指不受政府對于資本金、儲備金和流動性、存貸利率限制、強制性信貸目標以及審計報告等要求約束的金融組織和金融活動的總和?;谶@一內涵的界定,非正式金融區別于民營金融、非法金融等,同時具體的非正式金融活動包括民間借貸、企業內部集資、非金融企業間借貸(文章并不贊成將其排除在民間借貸范圍之外)、通過私人錢莊與合會進行的金融活動、錢中與銀背等中介組織進行的金融活動、P2P網絡信貸以及各類非法集資行為、影子銀行的行為等等,只要滿足其內涵均可以確定為非正式金融范疇。
對于非正式金融的生成邏輯,文章從二元金融結構與政府的“父愛主義”入手提出非正式金融在當代中國生成的特殊環境,并且對于我國長期存在的金融抑制政策加以分析,同時對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動因進行深入闡述,非正式金融的變遷作為一種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更是地方政府、中央金融權威機構與非正式金融參與者三方之間博弈的一種金融制度創新,最后通過經濟學上交易成本理論的分析為非正式金融的存在與發展提供進一步的經濟學基礎。文章一方面強調非正式金融生成的邏輯機理,另一方面對非正式金融長期隱蔽運營所造成的社會問題以及金融本身的脆弱性進行論證,從而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提供基石。
依照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論,一旦不具備償還債務能力的組織或者個人,只是通過不斷舉借新債償還舊債時,隨著這種非正式金融主體的增加,非正式金融將處于不穩定狀態,即極易發生危機,而溫州民間借貸風波的發生即有此等因素的作用。與此同時,金融市場所存在的信息不對稱性、外部性及壟斷問題,通過政府公權力的介入,初步是可以解決的,但其不可避免地會產生一些監管被俘獲的問題,故而如何將這種公權力的介入控制在一定邊界內,即對非正式金融的監管控制在必要的范圍內,進行適度地監管成為各界所關注的問題。作為外在制度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普適性、是否與內生演化而來的規則互補、金融法律制度的供給是否滿足社會需求,這一系列問題亦成為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必要前提。
第二章就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現狀加以闡釋。通過溫州民間借貸風波的簡要論述,引出中國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發展歷程,此后對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現狀進行深入分析,從而尋找出如此管制強度之下,民間借貸糾紛泛濫、非法集資行為范圍不斷擴張的制度原因,進而為變非正式金融“管制”為“法律規制”提供法律制度上的現實原因,也為后文“契約治理”與適度監管的規制路徑的提出提供法律制度基礎。
一國的金融法律制度一般都會基于金融穩定、安全的考量,從當時的社會經濟背景出發,確定具體的金融法律制度。為此,從1949年至今,我國對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態度前后有所變化,從建國初期的提倡私人借貸到此后一段時間的絕對禁止,形成了非正式金融一度基本消失的狀態。對于當時的政治經濟環境而言,通過市場機制來實現經濟趕超目標基本是不可能的,計劃經濟也就成為當時恢復經濟的首要選擇,這種強制性積累機制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需求。
然而在改革開放之后,民營經濟迅速發展起來,政府對非正式金融的管制也有所松動,故而得到前所未有的發展。然而,20世紀90年代初的投資過熱現象,以及諸如沈太福、鄧斌事件的發生,和1993年-1995年期間大量金融法律法規相繼出臺,又適逢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的發生,促成了新一輪金融嚴管政策。故而,在20世紀90年逐步形成了行政取締與刑事制裁非法集資行為的規制模式,各種非正式金融組織亦成為非法金融組織。2005年,相關法律制度開始松動,中央對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提出36條,同時促進了民間資本向金融領域的發展,而2010年有關民間資本36條的出臺,更是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提供了決定性的法律基礎,從而對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有所松動。
現有規制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范多集中于金融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效力位階比較低,甚至與其他基本法律相抵觸。這種將民間借貸限制于自然人間、自然人與企業組織之間的借貸,排除非金融企業間借貸行為的規定,以及民間借貸利率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護,同時又通過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規章將其確定為“高利貸”行為,卻無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等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憱就了非正式金融管制的低績效。文章通過規范分析方法闡述了非正式金融現有法律規制的低績效與嚴管制的現狀,為第四章論述私人契約治理與適度監管路徑提供邏輯基礎。
第三章圍繞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有關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實踐與經驗,為后文的論證提供比較分析的基礎。本章分為兩部分,即發達國家,諸如美國、德國、日本等國有關非正式金融發展的經驗,尤其是法律規制的經驗,并且將對中國非正式金融發展的啟示融合于其中;發展中國家則以非洲撒哈拉以南國家小額信貸機構的發展經驗、南非《國家信貸法》的規制實踐以及亞洲孟加拉格萊珉銀行的成功發展為例,為我國小型金融組織的發展提供參考。而南非《國家信貸法》的簡要闡述為我國民間職業放貸人的規范提供了可資借鑒之處。無論是發達國家的美國、日本,抑或是發展中國家的非洲諸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對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既重視非正式金融固有的契約治理模式,同時考慮差異化監管,并且非正式金融的進一步發展離不開法制的先行。
第四章圍繞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理念的重新樹立、契約治理與適度監管的論證展開。金融監管強調安全、穩健、有效等理念,然而在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過程中,過分強調“管制”,造成自由與效率價值的忽視,甚至是公平的喪失,并不符合非正式金融規制現實需求,更不利于非正式金融的規范化健康運作,必須重新樹立理念價值,客觀地認識非正式金融與正規金融法律規制的區別。強調效率理念: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約治理機制的有效利用;自由理念:賦予公民、企業一定的融資自由權,即民間自治權的發揮;公平價值:公平信貸權理念的樹立;保障安全價值:需要適度監管;最終實現正式規范與非正式規范的彌合、非正式金融與正規金融的聯結。
非正式金融之所以能夠長期存在并得以發展,除了具有多維度的生存空間,在缺乏有效的法律機制保護情況下,其特有的私人治理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無論是非正式金融的隱性擔保機制(緣約文化)、基于長期合作與重復博弈形成的聲譽執行機制,抑或是團體貸款中的連帶責任(同行壓力),都是以社會資本和聲譽價值為基礎,其運作機理的關鍵在于交易者聲譽信息的傳遞,以及對不良聲譽懲罰的可置信性。但其受限于特定的社區范圍內,無法應對規?;\營,對于超出血緣、地緣、親緣關系的非正式金融,這種私人治理機制的效用不斷弱化。同時,經濟環境的復雜多變,信息不對稱問題、交易不確定性問題依然會困擾非正式金融的正常發展,再加上長期在法律體系之外運營,無法得到法律的保護,對于組織化程度較低的非正式金融而言,缺乏有效的風控機制,這些都對非正式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投資者的利益保護不利,為此,需要來自于第三方的法律治理機制來彌補這些治理空隙,并矯正這些私人治理機制失效的領域。
法律治理機制對于私人治理機制的彌合,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圍內,即政府公權力的介入,需要有一定的邊界,換言之,需要設定非正式金融監管供給與需求邊界,為非正式金融的私人治理與政府監管提供一個可行的平衡點。對于監管模式的選擇上,文中并不贊成在目前的中國實行自律性監管為主、政府監管為輔的監管模式,而是仍以政府監管為主,充分重視自律性監管及非正式金融領域存在的非正式制度。通過立法上一定程度地賦予非正式金融法律身份,從而為監管制度的具體構建提供法律基礎,否則市場準入、退出及交易活動等監管制度的設計皆為惘然。
第五章探討司法對非正式金融的保障。尤其是在現有法律規定不加以改變的前提下,對于體制外運營的非正式金融而言,在自身私人治理機制無法解決契約糾紛時,或者已經獲取一定的法律身份的前提下,發生糾紛,司法機制也是其最后的保障,同時,司法能動性是回應非正式金融創新的最可行路徑。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不僅有助于金融監管目標的實現、解決非正式金融糾紛持續走高問題,同時也可以彌合現有法律制度的粗疏與滯后性以及監管不足的現象。然則,完全依賴于司法規制并不是法律規制的應然之路,非正式金融陽光化的發展,不僅需要尊重其自身固有的特性,更需要立法上予以承認其法律身份,并且需要行政監管部門的適時護航、司法部門的最后保障,即形成全方位的規制體系。
四、課題的重點和難點
“存在即為合理”,行文伊始,筆者提到非正式金融的廣泛存在是否合理的問題,通過二元金融結構的分析、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動因分析,非正式金融作為一種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結果,更是地方政府、中央金融監管機構與非正式金融參與者三者之間博弈的一種金融制度創新,也是經濟學上交易成本理論作用使然,這一系列制度經濟學的闡釋,為深入分析非正式金融廣泛存在的正當性提供了依據。然而,非正式金融長期以來隱蔽經營,甚至是近些年的異化發展所引致的社會問題同樣不可小覷。無論是從金融脆弱性角度、公共利益角度,抑或是法律制度的供給與需求角度而言,更或是中國現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狀況而言,都需要對非正式金融加以進一步規制,將其引入規范化發展之路。如何既考慮非正式金融固有的私人契約治理機制,又將法律、監管這些正式的治理機制融入其中,將二者完美的相結合,成為全文考慮的重心。
行文至此,本文已經初步對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路徑問題做出回答,即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約治理機制+適度金融監管,伴隨以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理念的重樹、金融監管模式的設定以及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領域路徑的探析。具體而言,主要得出以下結論:
1.非正式金融作為一種內生自發性金融形式,具有多種存在的制度動因,并不會因為政府的嚴厲打擊而減少,近年來民間借貸規模的不斷增長、非法集資手段的不斷創新及其涉案金額與范圍的不斷膨脹、非金融企業間變相借貸形式的不斷推陳出新,已然說明非正式金融的存在絕非是可以通過嚴刑峻罰來加以壓制的,適當地承認其合理性與正當性是規范非正式金融的必要前提。
2.以尊重非正式金融契約的私人治理機制為基礎的法律治理機制,進行適度監管是其法律治理機制的關鍵,尤其是在非正式金融監管缺位、管制過多的情形下,依照適度監管的理念構建我國非正式金融監管體制是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對非正式金融監管供給與需求邊界加以設定,從而為金融行政監管部門介入到非正式金融領域提供邊界,進行適度地監管。
3.進行適度監管,并非是放松監管,而是正視非正式金融的特性,采取區別于正規金融監管的方式??紤]到監管主體的不同、市場自治程度、我國金融業監管傳統、非正式金融發展現狀等多方面因素,筆者認為,政府既要監管非正式金融,同時對相關監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將政府行政監管與行業自律組織的自律性監管相結合。目前階段并不適宜以行業自律性監管為主的模式,畢竟中國的自律性傳統還不足以采取這種監管模式,非正式金融市場的行業自律組織仍處于起步階段,待其發展成熟,參與者的自律程度達到一定水平時,可以考慮政府逐漸退出。為此,本階段需要建立以政府的監管為主、行業協會的自律監管為紐帶、非正式金融參與者的內控為基礎、社會監督為補充的監管體系。
4.對于非正式金融監管的各種制度設計,其前提離不開法律對非正式金融的適度承認。而現有非正式金融的立法規定極其不完備,對各種非正式金融組織的規定過于粗疏,在規制實踐中,司法機構發揮了更大的作用,法律規范也多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為主,這種法律規制現狀無法調整非正式金融異化發展的現實。為此,部分地區通過地方司法“試錯”的方式對非正式金融的不斷創新加以體現,例如浙江省的高級人民法院,甚至是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了一系列領先于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性文件,作為處理非正式金融糾紛的規范性文件。但是對于這種先行先試,要有一定邊界的限制,需要處理好與立法、地方行政的關系。
綜上所述,對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是一個綜合規制的體系,既需要立法的確認,同時需要行政監管部門的維護,以及司法部門的最后保障。從廣義上而言,應該是在尊重非正式金融固有特性與契約治理機制的基礎上,做到事前監測、事中監管、事后保障的全方位的非正式金融規制體系。
本文的研究尚有未盡事宜,譬如對非正式金融具體行為的規制論證,尤其是實證方法的運用,在文章中尚有所欠缺,雖則筆者在近兩年多時間里幾赴浙江省的溫州市、麗水市、寧波慈溪市,江蘇省的南通市、無錫市,山西省的臨汾市等地市,就民間借貸問題進行調研,但仍囿于調研范圍及深度,不能充分就文中相關觀點進行論證,也不能完全確定自己提出的規制路徑是否能夠在非正式金融活動中得到完全驗證,然而,對于源自于民間的非正式金融,筆者能夠確定的是全文是基于大量實地調研收集的資料所進行的思考與寫作,而且會繼續這一本土化的“草根學問”。
五、論文提綱
目錄
導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選題意義
三、非正式金融研究文獻述評
四、研究思路與方法
第一章非正式金融及其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分析
第一節非正式金融內涵與外延的界定
一、非正式金融概念的厘清
二、非正式金融類型的界定
三、非正式金融的特性分析
第二節非正式金融生成邏輯分析
一、二元金融結構與政府“父愛主義”
二、非正式金融:金融抑制政策使然
三、非正式金融:制度動因
四、非正式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有利于競爭政策優化
六、非正式金融:個人與企業的選擇
第三節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分析
一、政治學基礎:公共利益理論
二、經濟學基礎:金融脆弱性理論
三、法經濟學基礎:法律制度的普適性準則和制度的供給需求關系.
本章小結
第二章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現實需求--我國非正式金融法律
規制的發展歷程及其問題
第一節我國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發展歷程
一、1949-1978年:從提倡私人借貸到絕對禁止
二、1978年-1995年:適度寬松,但仍對非正式金融進行抑制的時期76
三、1995-2004年:非正式金融的嚴格管制期
四、2005-2010年:雖有限制但法律開始松動
五、2010年至今:進一步放寬非正式金融管制
第二節我國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現狀
一、非正式金融的法律地位
二、對非正式金融采取的管制措施與管制主體
三、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責任
第三節我國非正式金融現有法律規制的缺陷
一、管制強度高、績效低
二、金融管制理念的偏差
三、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體系的不健全
本章小結
第三章境外非正式金融發展與法律規制實踐及其啟示
第一節發達國家非正式金融發展、法律規制實踐及其啟示
一、美國非正式金融向正式金融的成功轉型:社區銀行
二、充分尊重合作制本色的合作金融法制典范:德國
三、日本輪轉基金組織的成功轉型:無盡聯合股份公司互助銀行一般性商業銀行
第二節發展中國家(或地區)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規制實踐與啟示
一、撒哈拉以南非洲國家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小額信貸機構的發展
二、小型銀行典范:孟加拉格萊珉銀行
三、強制替代的代表:20世紀50年代的印度、泰國
四、契約治理的典范:臺灣
本章小結
第四章我國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的構想
第一節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理念之重樹
一、效率: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約治理機制的有效利用
二、自由:賦予公民、企業融資自由權,即民間自治權的發揮
三、公平:公平信貸權理念的樹立
四、安全:適度監管
五、合作:正式規范與民間規范的彌合、非正式金融與正規金融的聯結
第二節我國非正式金融的契約治理
一、契約自由與契約治理
二、非正式金融契約治理機制現狀
三、非正式金融契約的法律治理機制對私人治理機制的彌補與矯正
第三節非正式金融監管邊界的分析
一、監管理論述評
二、非正式金融監管邊界設定中的主要假設條件分析
三、非正式金融監管成本分析
四、非正式金融監管的供給強度邊界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監管的需求邊界分析
第四節我國非正式金融監管制度設計
一、非正式金融監管模式的選
二、監管權限的設定
三、我國非正式金融監管制度的具體設計
第五章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徑分析
第一節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各地民間借貸糾紛、非法集資案件持續走高
二、現行有關非正式金融法律規制制度的粗疏與滯后
三、監管有效與無效論下的司法介入
第二節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徑選擇--以“先行先試”和司法能動性為視角
一、地方司法“試錯“的可能性
二、能動性下的地方司法
三、地方司法與地方行政的良性互動及司法能動性對立法革新的推動
第三節地方司法“試錯”邊界分析
一、地方司法“先行先試權”的授權合法性
二、地方司法“試錯”主體的限定與時間、范圍的限制及監督救濟
三、司法的能動性不能取代立法
四、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應注意的問題
本章小結
篇5
關鍵詞 法律碩士 法本法碩 專門化 實務化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法律碩士(法學),以下簡稱法本法碩,是自2009年開始由教育部新增設的一種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類型,①其與此前已經開展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類型(非法學)最主要的區別,是該類型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是本科專業為法學專業的本科生,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招生對象則是本科專業為法學專業之外的其他專業的本科生。法本法碩的設立,使我國法科研究生學歷和學位教育類型更加豐富和完整,到目前為止,我國法科研究生可以分為兩大類: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法律碩士又細分法律碩士(法學)和法律碩士(非法學)以及在職法律碩士三種類型。
1 法本法碩設立的積極意義
法本法碩的設立,是我國法科研究生教育中新創設的一種類型。作為一種新生事物,由于與我國已有的法科研究生體系及培養制度、培養模式等存在很多不協調和模糊之處,因此,其在設立之初,即受到了來自各方的質疑。有認為是教育部為解決法學本科就業難而進行的權宜之計,是一種缺少科學論證的制度設計,有認為該制度屬于“非驢非馬”的怪物,搞亂了現有的法學教育體系,更多的人則是對該類型的碩士培養感到困惑和迷茫,不知道該如何對該種類型的碩士進行培養。我們認為,法本法碩的創立,從本質上講對于改革和完善我國的高等法學教育制度具有積極的意義和作用,是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制度的一項重要創新,應當成為長期堅持和適用的一項制度。同時,該項制度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實行的時間不長,存在很多問題也是正常的,應當通過不斷改革和完善,使該制度能充分發揮其推動高等學校法學教育發展和法律人才培養的積極作用。法本法碩設立的意義主要是:
1.1 符合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有助于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
我國法學教育經過,經過多年的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為國家法治建設培養了大量的法律人才。但是,也應當看到,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發展也存在很多問題,迫切需要改革。我國已往高等法學教育所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是,偏重于學術型法律人才的培養,培養的法科學生偏重于理論而缺少實踐經驗和能力,這與國家法治建設更多需要應用型實務型法律人才的實踐需要相矛盾,也因此造成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需求的脫節。②因此,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的改革方向,就是要改變法學教育人才培養與社會對法律人才需求的矛盾,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更多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
法本法碩的設立,完全符合法學教育改革的這一方向。在此之前,法學本科畢業的學生,如果繼續深造,只有法學碩士研究生一條出路。而我國的法學碩士研究生的定位和目標,都是以學術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作為目標,并非以應用型法律實務人才作為培養目標。由于社會對于學術型研究生需求有限,而司法部門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對高層次法律人才有更大的需求,因此,導致法學碩士的就業主要轉向法律實務部門,但是其培養目標和培養模式決定了卻很難適應司法實務的要求。正是由于這一原因,所以教育主管部門決定根據社會實際對應用型法律人才需要,決定增設法本法碩這一類型,并有意識地壓縮學術型法學碩士招生規模,擴大法本法碩等應用型法律碩士招生規模。因此,法本法碩的設立,可以說完全符合我國高等法學教育改革的方向,是根據法學教育改革的需要所進行的一種重要制度創新。
1.2 適應我國法學教育的實際情況,有助于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學位體系的完善
法本法碩的設立,不僅符合高等法學教育的改革方向,也符合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的實際情況。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經過多年的快速發展,已基本形成了以法學本科為主,包括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內較完整的法學學歷和學位體系。但是,碩士研究生層次上,過去只有單一的法學碩士這一學術型碩士學位,而這種單一的學術型研究生所培養法律人才,無法適應司法實務對于高層次應用型人才培養的需要。因此,建立一種與社會需求相符合的新的研究生學歷和學位制度成為法學教育的客觀需要,也成為完善法學教育學歷和學位層次的客觀需要。③同時,由于法學本科專業的過度發展,導致法學本科學生就業難也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社會對法學本科生的需求已呈飽和狀態,而社會對于高層次、職業化的法律人才需求卻無法得到滿足。法本法碩的設立,既滿足了法學本科畢業生提升層次的需要,也滿足了社會對法學教育提供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因此,它的設立完全符合我國法學教育的實際情況和社會對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渴求,是一種良好的教育制度創新措施。
2 法本法碩教育存在的問題
法本法碩作為法學教育中一項創新制度,開展的時間不長,制度設計缺少充分的論證和實踐的檢驗,因此,制度存在問題并不奇怪。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個成熟與完善的過程。目前法本法碩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2.1 培養方案與法本法碩培養目標存在偏差
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在指導培養方案中的定位是:“為法律職業部門培養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德才兼備、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目標的定位是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應當說,對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的定位是準確的,這種定位,使得法本法碩與法學本科、法學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在培養目標和定位上有了明確的區別。
法學本科的培養目標和定位,依據現在所形成的共識是以法律職業為導向的素質教育與專業教育相結合的法律人才培養教育。法本法碩的教育培養,與法學本科的教育在培養目標和定位上的差別主要有三個方面:第一,層次上的差別。一個屬于本科教育;一個屬于研究生教育;第二,專業化程度上的差別。法學本科教育,是不分專業的法學基礎綜合教育,法本法碩是法學本科基礎之上的專業化教育,其專業化程度應當高于法學本科生;第三,實務化程度差別。法學本科雖然也強調一定的法律實務經驗和技能的培養,但重點仍在法學基礎理論和綜合素質的培養,而法本法碩的實務化要求則比法學本科要高得多,法本法碩應屬于典型的職業化教育,要求其畢業的學生直接能夠滿足法律職業的要求。
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學術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主要是培養從事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人才,其與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的定位是應用型法律人才,主要是為司法部門及其他法律實務部門輸送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有明確的區分,特別是法本法碩的實務化要求,是其與法學碩士的最本質的區分。
法律碩士(非法學),與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雖然都是屬于培養高層次應用型法律人才,但由于其招生對象不同于法本法碩,因此,其培養目標主要是復合型法律人才,其法碩階段的培養任務比較明確,主要是法律知識和法律實務技能的培養。法本法碩則主要應當是培養法律專門化和實務化應用型法律人才。
雖然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比較明確和準確,但是,法本法碩的培養方案設計卻與其目標出現了偏差,導致法本法碩的培養方案與法學本科、法律碩士(非法學)培養方案重復和雷同現象,其最主要的表現,就是在課程設計上沒有突出法本法碩的專門化特點和要求。
法本法碩的指導性培養方案規定:課程設置按法學一級學科為主設置,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共12門,除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外語二門公共理論課外,其他9門課分別是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民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和國際法。選修課由各培養單位自行確定。從上述課程設置可以看出,法本法碩的課程與法學本科的核心課程、法律碩士(非法學)的必修課程基本一致,指導思想都是按法學一級學科設課。這種設置顯然沒有體現出法本法碩專門化的特點和要求。對于已經過四年法學本科學習的學生,碩士階段仍然是本科已有核心課程的學習,不僅無法體現出其專門化的特點和要求,而且也使教師和學生都無所適從,難怪教師不知道該如何教,學生不知該如何學。④如果說對于法學本科按法學一級學科設課,體現的是寬口徑、厚基礎的要求,對于法本法碩顯然應當是法學知識的專業化和精細化,現有這種課程設置顯然是不符合這一要求的,明顯偏離了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和定位。
2.2 教育培養單位的培養觀念和模式等有待于轉變
法學院系是法本法碩的教育培養的主體,法本法碩教育制度的成功與否主要取決于各法學院系是否能夠勝任這種類型法律人才培養的要求。從目前看,各法學院在法本法碩培養教育上雖然進行了不少有益探索,但是總體上對于這一類型培養教育準備不足,存在不少問題:
第一,對于法本法碩的培養研究重視不夠。法本法碩作為一種新事物,沒有成熟的經驗可供借鑒,因此,急需加強對于法本法碩培養體制、培養模式、課程設置等一素列問題的探索和研究。但目前各單位對這些問題的研究還很不充分。對法本法碩多數還在沿用法學碩士的培養模式進行培養。
第二,法本法碩的培養模式還不成型。各學校對于法本法碩的培養模式進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總體上都還不夠成熟。多數培養單位都是按《培養方案》規定的培養模式進行,但由于培養方案本身不成熟,而且各培養單位已習慣于法學碩士的培養模式培養研究生,因此,真正能夠體現法本法碩特點和要求的培養模式還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第三,師資力量不適應法本法碩的培養要求。法本法碩培養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強調其實務能力的培養,這就要求教師應當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法律實務能力。但是,各培養單位的教師,多數都不具有這方面的能力,這也影響對法本法碩的實務能力的培養。
2.3 影響法本法碩教育的外在政策措施還有待于完善
第一,就業政策。目前,我國對于法學專業的就業政策導向缺少層次性,專業性的法律機構(法院、檢察院、律師等)職業準入的門檻過低,一般法學本科畢業都可以報考。這種就業政策導致法科研究生在招生和就業方面都出現一定的劣勢。一方面,很多優秀的本科生,基于就業優先考慮和學習成本的考慮,不愿意報考研究生,而報考研究生的往往并不是本科生中的優秀學生,導致研究生生源質量下降,從而影響研究生的培養質量;另一方面,研究生就業成本遠大于本科生的就業成本(無論是對學生本人還是對就業單位都是如此),也使研究生在就業競爭方面處于劣勢,這更減少了學生報考研究生的動力。對于法本法碩,目前的就業政策導向尤其不利。一方面,在就業方面與本科生的競爭處于不利地位,另一方面,在與其他類型的研究生競爭中也處于不利地位。法學碩士一方面具有專業化的優勢,另一方面具有被社會了解時間長、認可度高的優勢,因此,用人單位偏好選擇法學碩士;法律碩士(非法學)則具有知識復合型的優勢,在就業方面也較法本法碩具有優勢。⑤
第二,司法考試政策?,F行的司法考試政策,對于推動法學教育與法律職業的銜接,無疑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現行司法考試政策也給法學教育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其中,一個重要的影響,就是導致法學教育無法分階段分層次培養不同類型的法律職業人才?,F行司法考試的入門條件是本科畢業,而且一次考試確定職業資格。對于要從事法律實務職業的人而言,只要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取得了從事法律職業的資格。這種政策帶來的結果就是無論是否經過系統的法律教育,無論是否經過職業化的法律訓練,只要通過了司法考試,就可以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對于多數法科學生而言,本科未畢業就可以參加司法考試,通過司法考試就可以做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為什么還要讀研?這直接影響學生接受更高級法律教育的積極性,尤其是法律碩士這種應用型高層次法律人才的教育培養。
第三,卓越法律人才培養政策。教育部推出的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對于推動我國法學教育職業化和國際化具有重大意義。但是,該項政策設計也存在影響法學教育分層次培養的問題。其主要問題在于該政策的定位是法學本科教育,學界稱其為“以本為本”,缺少對于法科研究生教育的關注。如果僅將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定位于法學本科教育,對于法本法碩教育將會是一個重大的沖擊,將使法本法碩處于一種更加尷尬的位置。因為法本法碩本身的定位是培養高于法學本科層次的高層次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如果單純法學本科教育已經可以完成卓越法律人才培養任務,法本法碩還有什么存在的價值?
3 法本法碩的改進對策
3.1 修正培養目標與培養模式之間的偏差,盡快確立以專業化和實務化為特色的基本培養模式
如前所述,基于我國法學教育的現狀、依法治國對于職業化法律人才的需要及法學教育的規律,法本法碩教育制度的定位和目標是適當的,即培養區別于法學本科、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非法學)的高層次的專門型、實務型法律人才。依據這一定位和培養目標,法本法碩的基本培養模式應當主要體現兩個特色:專門化和實務化。
所謂專門化,我們理解就是指專業化,是相對于法學本科不分專業方向特點的一種法學專業方向化要求,即從法學一級學科向法學二級學科或三級學科等的專業細化劃分。這種專業化劃分,既可以按現行的法學一級學科、二級學科劃分,也可以不依現行的學科劃分而按大的專業方向劃分,例如法學專業之下,可以設刑事法方向(含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民事法方向(民法、商法)等,也可以按更細的方向劃分,例如,金融法方向、稅法方向等。具體設哪些方向,可以由各培養單位根據各自的特點自行決定,但是,對于法本法碩而言,專業化是必須的,這是由法本法碩生源特點、培養目標和職業需求共同決定的。如果沒有專業化,法本法碩就無法與法學本科相區分,也無法與法律碩士(非法學)相區分。
基于法本法碩專業化的要求,現行指導性培養方案中的課程設置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的指導思想必須要改為按專業方向設置為主。必修課主要應當考慮是專業必修課而不是法學專業的共同核心課。例如,對于刑事法方向的學生,僅刑法學專題、刑事訴訟法專題成為必修課,民法、經濟法等專題不再成為該方向的必修課程。
所謂實務化,我們理解就是培養學生從事法律職業所需要的解決實際法律問題所應具有的知識和能力,是相對于法學本科偏重于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的了解和掌握,相對于法學碩士偏重于法學理論的學習和研究而言,法本法碩應在掌握法學理論和一般法律知識的基礎上,重點在于將法學理論和法律實踐相結合,學習和掌握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踐中法律問題的知識和能力。實務化,是法本法碩作為應用型法律人才區分于法學碩士作為學術型人才培養的主要區別所在。
法本法碩現行的指導性培養方案中,對于法本法碩的實務化特點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在培養方式中將重視和加強實踐教學,著重理論聯系實際的實務能力的培養列為基本的培養方式,并在培養工作中專列了實踐教學的要求等,雖然在如何改進實踐教學和加強學生的實務能力培養方面還存在很多值得探討的問題,但重視法本法碩的實務化培養方向則是應當肯定的。
3.2 培養單位應積極探索和完善法本法碩的培養模式和措施
法本法碩作為法學教育中的一種創新制度,在很多方面不成熟和不完善,需要在實踐中加以不斷改進和完善。這其中培養單位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⑥作為培養單位,主要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認識法本法碩的積極意義,積極研究探索培養模式和培養措施。培養單位首先應當在觀念上充分認識法本法碩教育制度的意義,把法本法碩的教育作為我國高等法學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加以研究和積極開展相應的教育培養工作。第二,積極開展法本法碩培養模式的探討。根據法本法碩的培養目標和定位,結合培養單位的實際情況,探討法本法碩的教育培養模式。在課程的設置上,應當按專業化和實務化的要求設置相應的課程,改革目前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課程的做法。在教學方法上,強化實踐教學,著重培養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第三,加強雙師型師資隊伍建設。針對師資隊伍偏重于理論研究,缺少實務經驗的現實,采取多種措施,加強教師的法律實務經驗的培訓??梢宰尳處煹椒蓪崉詹块T掛職,請有豐富司法實踐經驗的實務界專家擔任兼職教師,為法本法碩學生配備雙導師等措施,改進現有的師資隊伍結構,加強學生實務能力的培養。
3.3 完善與法本法碩相關的配套政策
第一,就業政策方面,應當提高職業法律部門用人的學歷要求,對于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典型的法律職業,應要求具有法律碩士學歷。這種要求,既符合職業法律人職業化、精英化的要求,有利于提高法律職業部門法律人的素質,也有利于推動法學教育向職業化和精英化方向發展。
第二,改革司法考試。司法考試應當借鑒國外的做法,分二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本科畢業生為對象,注重法學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考查。第二階段,以法科研究生為對象,注重法學專業知識和法律實務能力的考查。通過兩階段的司法考試,才能進入法律職業部門,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職業。⑦這種改革,既可以滿足不同行業對于不同層次法律人才的需要,又有利于推動法學教育對人才的分類和分層次培養。
第三,調整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定位。將目前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單純定位于法學本科教育,調整成為包括法學本科和法律碩士教育在內的一項系統工程,使法律碩士教育成為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調整既符合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設置的目的和要求,也符合法學教育的內在規律,有利于法學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
4 結束語
法本法碩,作為我國法學教育中的一種新生事物,其創設具有積極的意義,符合我國法學教育改革方向和社會對法律人才培養的要求,也有利于我國法學教育體系的完善。作為一項新生事物,其制度設計和實施存在不完善之處在所難免,我們應積極使之加以完善,使其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這需要法學界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
注:本文系山東省研究生教育創新重點項目《法律碩士(法學)培養方案的創新設計》(課題編號:SDYY12148)的中期研究成果。課題負責人:金福海,男,煙臺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課題組主要成員:范李瑛、于永芹、劉經靖、郭靜均為煙臺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導師和教師
注釋
① 關于轉發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指導性培養方案的通知(學位辦[2009]23號).
② 吳英姿.“法本法碩”與法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教育與現代化,2010.9(3).
③ 冀祥德,王崇華.規范與特色:中國法本法碩培養反思.西部法學評論,2010(4).
④ 包萬平,李金波.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人才培養的問題與對策,研究生教育研究,2011(6).
⑤ 王鍵.招生政策調整與法律碩士教育面臨的新挑戰,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10年春季卷.
篇6
文案一
1.去年冬天陪你看雪的人 今年可以換成我嗎
2.“可惜我們沒有撐到冬天,要是能在一起看雪就好了”
3.只想和你看場雪,一不小心白了頭。
4.我把冬天握在手里了,要不要送一片給你。
5.期待一個一覺醒來發現下雪了的冬天
6.漫天飛來 初次雪花 不由得我喜歡你
7.初雪總要做些有意義的事吧 比如和你在一起
8.一朝長安雪,半夢醉人間。
9.下了一夜的雪,把思念涂抹出純潔顏色。
10.聽說初雪的這一天 說謊的人可以被原諒 告白的人能白頭偕老
11.好久不見雪 亦如好久不見你
12.冬天已經對我凍手凍腳了
13.雪落了,我們的故事也該翻篇了
14.霜雪落滿頭 也算共白首
15.年年落雪 雪落年年 慢慢即漫漫
16.最近過得苦嗎?快看,上帝撒糖了
17.雪都如約而至了,你呢?
18.第一個告訴你下雪的人 ,一定很喜歡你吧
19.把冬天的遺憾埋進雪人里,等來年長出新的期待
20. 等花開等雪來,等所有美好如期而至
文案二
1、歲末將至,敬頌冬綏。煮酒溫茶,滿飲此杯。大雪將至,萬事勝意。
2、真的下雪了噢,比你頭皮屑大很多的那種。
3、想和你一起看雪,也想和雪一起看你。
4、今天下雪了哦,雪很開心,我也是。
5、冬天的雪是天上揉碎的云。
6、雪來了,奶茶也喝了,栗子也吃了,烤地瓜也在懷里啦。
7、我把雪花抓在手里了,要不要送一片給你。
8、我堆的雪人說想見你,他等不了太久。
9、每一片雪花都是冬天的來信。
10、了一夜的雪,把思念涂抹出純潔顏色。
11、冬天最好看的雪,來源于隔著屏幕的雪,路燈下的雪,望著窗外的雪,還有喜歡的人衣領上的雪。
12、雪花飄落,世界都變得柔軟了,愿你的世界陽光溫柔,冬天快樂。
13、下雪的時候出去,感覺自己就是人間小布丁被撒滿了椰蓉。
14、霜雪落滿頭,也算是向首。
15、好像變成雪啊,這樣就可以落在先生肩上了。
16、下雪了,哦不,那是上帝在撕他的寒假作業。
17、下雪啦,小熊軟糖要穿棉衣,變成棉花 糖啦~
18、下雪天,單身狗應該會升級為雪橇犬了吧
篇7
【關鍵詞】《今日說法》 敘述者 敘事時間 敘事角度 敘事結構
電視理論家科茲洛夫曾經指出,在當今美國社會里,電視已成為最主要的故事敘述者,“大多數的電視節目――情景喜劇、動作系列片、卡通片、肥皂劇、小型系列片、供電視播放而制作的影片等等,都是敘述性文本”①。目前在國內也是同樣的狀況,各類電視傳播中充斥著敘事,這已成為電視節目吸引觀眾、參與競爭的一大法寶。
本文以《今日說法》為例作具體分析。《今日說法》是中央電視臺收視率高、社會影響大的法制節目,它關注的都是社會生活中與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問題,觀眾可以從中學習法律常識。這是《今日說法》備受關注的題材原因。此外,《今日說法》節目的表現形式也是吸引觀眾的重要因素,即它追求故事性,十分講究敘事策略,使得觀眾能夠被牢牢吸引住。為了分析《今日說法》的敘事藝術,本文將著重探討如下幾個敘事因素。
一、敘述者
敘事的第一要素是敘述者,即節目中的事件由誰來敘述。在電影敘事學理論中,敘事的主體被分為暗隱的“大敘述者”和明現的“次敘述者”。在電視節目中,我們也可以將敘事者區分為暗隱的“大敘述者”和明現的“次敘述者”兩大類。
(一)暗隱的“大敘述者”
以安德烈?戈德羅為代表的電影敘事學者認為電影背后躲藏著一位“隱含作者”,他稱之為“大敘述者”,就是指暗隱的、不可見的、躲在敘事文本背后的“影片敘事交流的負責人”?!坝捌瑪⑹陆涣鞯呢撠熑丝梢员豢醋鳛橐环N機制,它操作各種各樣的表現材料,對其作出安排,組織其敘述方式,制定其活動策略,以此向觀眾提供各種敘事信息”?!拔覀儗⑻摌嫻适轮械倪@個組織機制稱作一個‘暗隱的敘述者’,在紀錄片或新聞報道片里,就是‘紀錄片工作者’或‘記者’”②。
具體到《今日說法》這個節目,這個“大敘述者”包括節目制片人、主編、不出鏡的記者等策劃制作人員以及由這些人員形成的制作節目的組織機構。這個“大敘述者”是一個群體,“他”決定選擇誰做這期節目的嘉賓,選擇哪些故事進行講述,選擇以什么樣的方式講述以及后期制作中鏡頭的剪輯組合。
(二)明現的“次敘述者”
電影敘事學者把“大敘述者”之外的所有在敘事文本中出現的敘事主體稱作 “明現的次敘述者”。這個所謂的“次敘述者”就是我們在影像敘事文本中所看到的、用言語進行講述的敘事主體的總稱,是明現的、直觀的。與“大敘述者”不同,“次敘述者”運用語言(包括口頭語言和肢體語言)進行敘述?!督袢照f法》的“次敘述者”具體分為以下四種敘述角色:
1、主持人?!督袢照f法》的主持人主要是撒貝寧和張紹剛。他們的“次敘述者”地位主要表現在:引出話題、串聯解說詞、介紹嘉賓、向嘉賓提問、點評總結??傮w上看,主持人把每一期節目的各類敘事元素有效融合在一起,使“大敘述者”的意圖得以實現。
2、嘉賓。《今日說法》每一期均邀請一位法學教授或律師作為嘉賓。嘉賓指出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條文、量刑以及對其他相關法律問題作出解釋。這一環節是該節目最大的亮點,也是?!罢f法”的落腳點毫無疑問應該是法律,而抽象的法律條文往往難以取得理想的傳播效果,由專家根據案例、結合法律條文加以評論,這樣能更有效地實現普法目的。
3、當事者。當事者就是節目中所述事件的參與者、旁觀者或與其有關的人。這些人及他們的經歷構成了敘事文本的核心部分,記者和觀眾對事實的了解就是從他們身上得到的。
4、出鏡記者?!督袢照f法》允許記者參與到事件中來,與當事者交談,或者直接站在現場為觀眾介紹情況,挖掘故事,推動敘事的深入。
二、敘事時間
“任何敘事都建立兩種時間性:被講述事件的時間性和講述行為本身的時間性”③。敘事學泰斗熱奈特在研究文學敘事學時提出了時序、時長、時頻等三個概念,其中的時序可用于電視節目的研究,即順敘、倒敘、插敘、預敘。
就《今日說法》而言,它主要采用順敘和倒敘的方式,本文只討論倒敘。熱奈特把“在我們所處的故事時刻對一個先前事件的回憶”稱作為倒敘,也就是說在現在這個敘事的時刻點開始,轉而敘述發生在這個時刻點以前的故事。倒敘往往能在節目一開始就設置懸念,因而大大增加了電視敘事文本的可觀賞性。懸念是先把事件的結果告知觀眾,從而挑起觀眾的好奇心,引導他們探求事件發生的過程和意義。
如在《神秘來電》這期節目中,一開始主持人首先拋出話題:十幾年來,一對夫婦持續接到一個神秘女人打來的電話,言語難以入耳。這個開頭設置得很成功,因為它本身就是懸念:是誰這么有耐力十幾年不斷地給人打騷擾電話?最終有沒有找出這個人來?這個女人出于什么動機?她應該受到怎樣的法律制裁?對一般觀眾來說,騷擾電話并不少見,但一對夫婦十幾年來持續接到同一個人的騷擾電話則是新鮮事。主持人把懸念提出之后,觀眾急欲明白到底發生了什么。接下來就是記者的敘述,記者基本上是按照事件的順序敘述的:夫婦接到騷擾電話影響正常生活更換家庭住址和電話號碼騷擾電話尾隨而至展開調查找到神秘女人當事者協調解決方案警方不予處罰該女人夫婦提訟。這次節目以懸念開始,其間不停地重新設置小懸念,又不斷地解決懸念,最后又以懸念結束,極大地吸引了觀眾,給觀眾留下了回味的空間。
《今日說法》在時間的處理上比較模式化,它不能像文學那樣自如地安排敘事時間來實現某些特殊效果,這是由電視的媒介特性決定的。文學文本具有多義性和含混性,一遍看不懂可以回頭再看,而電視是線型的傳播方式,它始終追求明晰性和通俗性,如果有過多的時間交錯,觀眾就難以看懂。
三、敘事角度
在敘事學中,敘事角度指敘述者在講述故事的過程中,設置特定的人物來展開故事,這個人物引領我們接收故事的信息,我們在他的指引下經歷故事的全部過程。它涉及的是敘述者與他敘述的故事中人物的關系。由這種關系決定的敘事角度大體上可以分為兩種:即全知型敘述視角和限制型敘述視角?!督袢照f法》綜合運用了這兩種敘事視角。
(一)全知敘事視角
所謂全知敘事是指敘述者處于所述事件以外,不參與事件發展進程,只是以 “客觀”的口吻講述事件本身。這種情況下,敘述者知道的比事件當事人多,不但知道人物的經歷、人物之間的關系,而且知道事件對人物以及社會的影響。全知敘事由于敘述者處于所述事件以外,不參與事件進程,不受事件中人物視角的限制,敘述可靠性程度高,因此給人以“客觀”可信的感覺?!督袢照f法》中,主持人和記者及其他節目制作人員是全知敘述者。
在《千金鐵渣》這期節目中,記者事前對盜挖鐵渣的事實作了詳細全面的采訪,記者熟悉煉爐遺址的歷史及文物價值,了解盜挖的嚴重程度,清楚盜挖的原因,還知道今后有關部門為保護遺址即將采取的措施,這比村民、文化局領導、警察掌握的信息都多。記者將這些情況反饋到節目組,必然使主持人乃至嘉賓等也成為全知敘述者。
(二)限制敘事視角
限制敘事一般指敘述者處于所述事件以內,間或參與事件發展進程,整個事件都是通過該敘述者的眼光來敘述的,這是一種主觀視角。敘述者直接參與事件或直接感受事件,講述親身體驗的苦樂酸甜。由于事件發生在與自己有直接關系的時空里,因此敘述者的感受更加強烈,容易飽含感情,感染力強。一般而言,《今日說法》中出現的被采訪者都是限制敘述者。
還是以《千金鐵渣》這期節目為例,記者采訪了村民、文化局領導、派出所所長,這些人根據自己在事件中的位置,講述所作所為、所感所想,從而表明了他們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對事件的認知。這些出場人物及他們的經歷是整個節目制作的基礎。
四、敘事結構
“結構是對人物生活故事中一系列事件的選擇,這種選擇將事件組合成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序列,以激發特定而具體的情感,并表達一種特定而具體的人生觀?!雹芪覈糯凶骷姨岢?文學作品應有“鳳頭、豬肚、豹尾”的結構。紀實性的電視節目作為一個完整的敘事體系,建立一個合理的敘事結構極為重要。一個電視節目敘事結構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節目質量的高低。那么,怎樣來安排和設計節目的敘事結構才能算是成功呢?
在通常的敘事文本中,敘事結構是開始發展結局,但是《今日說法》的敘事結構往往是:在前,形成懸念,然后再回過頭來敘述故事的開始與發展,并且會在敘述的同時伴隨著記者調查。這種結構可以用簡化的“平衡―不平衡―平衡”模式來概括。
我們仍以《千金鐵渣》為例來具體分析《今日說法》的敘事結構模式。整期節目都是圍繞村民盜挖古冶鐵煉爐遺址中的鐵渣展開的,其結構如下:受保護的煉爐遺址(平衡)鐵渣被盜挖(不平衡)警方打擊(平衡)更嚴重的盜挖(不平衡)警方抓捕(平衡)。這些事件之間按照因果關系來組織,彼此存在著邏輯聯系,形成一個敘事的鏈條,使得敘事過程平穩推進又一波三折。
總體上看,在第一個階段(平衡―不平衡),往往是違法行為發生導致平衡被打破,而第二個階段(不平衡―平衡)則是法律發揮作用,違法者得到懲罰,從而形成新的平衡。有時候,第一個平衡有可能是隱含的,故事一開始就是被打破平衡的狀態,或者結果是一個還沒有建立起來的平衡,不管怎么變化,它們都可以視為是基本結構(平衡―不平衡―平衡)的變形?!督袢照f法》在這種敘事結構下,不僅使節目本身充滿了懸念和張力,而且對于其普法功能的實現也大有幫助。
綜上所述,《今日說法》作為一檔旨在“普法、監督執法、推動立法”的電視節目表現出鮮明的敘事學特征。這一特征的集中表現就是講故事,從而使枯燥的法理融匯在鮮活的故事中,稀釋了說教味,增強了親和力和可觀賞性,在廣大群眾中取得良好的傳播效果。另外,《今日說法》在敘事過程中對“度”的把握很到位,沒有出現過度娛樂化傾向。雖然它報道的案例很多都與婚姻、兇殺有關,但它沒有為了收視率刻意去追求“性”、“腥”的刺激,堅守住了高品位,堅守住了“為百姓辦實事”的承諾?!?/p>
參考文獻
①[美]羅伯特?C?艾倫 著,麥永雄 等譯:《重組話語頻道》,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
②③[加]安德烈?戈德羅、[法]弗朗索瓦?若斯特 著,劉云舟 譯:《什么是電影敘事學》,商務印書館,2002年
④[美]羅伯特?麥基:《故事――材質、結構、風格和銀幕劇作的原理》,中國電影出版社,2001年
篇8
科學假說方法是科學研究工作中的一種重要的手段,它是根據己知的科學事實和科學原理,對未知的事物及其規律的推斷和假定,是一種帶有推測性和假設性的還未被實踐所充分證實的理論思維追溯科學的發展史,無不體現了科學發展的辯證規律和科學方法的指導作用,也證明了科學假說的重要地位在化學教學過程中,對21世紀知識經濟時代中參與競爭的學生,培養探究形成假說的能力、嚴密思維能力和創新思維的能力無疑是十分必要和十分緊迫的從化學教學中按科學方法組織化學教學的程序看,無論是提出問題,還是通過觀察和實驗收集化學實驗事實、對實驗事實,數據的分析與處理,到經過科學抽象假說、驗證假說,最終得出科學結論,形成概念,其中的每一個具體步驟,每一個環節都凝結著創造性思維科學假說對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化學教學中運用科學假說方法可以刺激和保持學生對化學的興趣和注意力,可以幫助他們加深對新教材的理解,刺激他們科學思維的發展,還可以使學生了解科學研究中探求知識的方法。
一、科學假說方法在化學教學中的應用
在科學研究中科學假說的形成需要經歷3個階段:1發現新問題;2提出假說,實踐驗證假說的真偽;3最后如果假說被證實,則假說上升為理論,如果證偽,那么假說不成立,需要修正?補充甚至于淘汰在化學教學中我們運用科學假說方法組織教學可以按照以下幾個步驟來進行:
(一)明確目的,提出問題根據教學需要提出問題對學生提出問題是積極引導他們設計、提出假說的重要步驟設計問題時要注意遵循可接受原則和可假說性原則:所談問題事實與學生己掌握的概念和事實應存在某種必然的聯系,但問題的答案又不能從記憶的知識中直接獲得,也不存在從問題本身提供的信息中直接判斷或推理獲得。另外,可以創造問題的情景,將學生的思維帶入問題中。例如,可進行實驗操作,通過分析實驗提出問題,也可以以其他方式使問題自然呈現這樣既可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又可以把他們引入提出假說的步驟中。
(二)查閱文獻、收集資料提出問題后,如果時間允許,可讓學生在課外自己思考、查閱收集相關信息;在課內,教師可以逐步引導學生回憶?復習相關信息,例如,在苯的教學中,提出的問題是確立苯分子的結構,問題提出后,我們應組織學生復習包括烷烴?烯烴?環狀、鏈狀化合物以及鍵長和鍵能的知識,這些都是解決苯分子結構所必須的重要資料。
提出假說這個階段是假說方法教學中培養學生能力的實質階段教師應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引導學生根據己有的知識,用一定的科學方法對資料進行處理,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促使他們積極思維,指導學生用所掌握的化學原理和化學思維方法來解釋收集到的資料,提出合理的假說例如,確立苯分子結構的過程中,掌握了相關的信息后,可提出假說,苯分子的結構可能有以下幾種:①鏈狀,含兩個碳碳叁鍵;②鏈狀,含一個碳碳叁鍵和兩個碳碳雙鍵,③鏈狀,含4個碳碳雙鍵;④環構,含一個碳碳叁鍵;⑤環構,含三個碳碳雙鍵
(三)根據假說進行推理,由假說推斷出某些性質。在對苯分子結構提出構想后,根據假說中的結構推出在這種結構之下苯所應具有的化學性質為:鏈狀或環構含雙鍵或叁鍵的物質都能使酸性高錳酸鉀或溴水褪色這一環節主要是為驗證假說提供理論依據。
(四)驗證假說假說是否正確需要驗證,驗證的途徑有實驗驗證、資料驗證和邏輯驗證等,其中化學研究中實驗驗證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因此,教師應組織好這一環節,不管是在課堂上,還是在實驗室中,都應讓學生思考并設計實驗,培養其動手動腦的能力,認真的對假說進行驗證如驗證苯分子結構的假說時,根據推理我們可以設計實驗:在兩支試管里,各注入苯2毫升,分別加入溴水和酸性高錳酸鉀溶液3滴,用力振蕩,看看溶液是否褪色如果褪色說明苯分子中含有碳碳雙鍵或叁鍵,說明用此實驗方法還不能區分假說中的幾種結構,如果不褪色,說明假說或者不正確,或者還需要補充、修改甚至重新提出新的假i說
(五)得出結論假說經過驗證以后,大致有如下三種結果:一是與假說不一致,需要重新提出假說;二是假說得到證實,假說基本正確;三是驗證結果與假說不完全一致,需要對假說進行修改,使假說不斷完善剛才苯分子結構的實驗屬于第一種,溶液并沒有褪色,說明我們的假說都不成立:苯分子中不含一般的雙鍵和叁鍵,但是不是說剛才的工作全白費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因為科學假說具有它的特殊性:被證偽的假說對科學的發展也是有推動作用的。因為假說是以己有科學事實和科學原理為依據的,它原來必定收集了大量的珍貴事實或者甚至有部分正確的結論,這些都為新假說的成立減輕了負擔。即便是錯誤的結論也可能成為新假說思考的動力、源泉而具有某種積極作甩甚至有時為了復習所學過的相關知識或増加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師可以故意設計這樣的錯誤假說的陷阱,這時教師應該積極的引導告知學生,可以從錯誤的假說中確定的相關因素或獲取了哪些知識,例如,雖然苯分子結構的假說不成立,但至少它可以幫助我們:1,復習了碳碳雙鍵、叁鍵的化學性質;2,苯分子中不含一般的雙鍵和叁鍵,它可能含有的碳碳鍵是一種介于單鍵和雙鍵之間的以前未接觸過的新鍵這一點很重要,它對我們提出新的假說、驗證新的假說有很大的提示幫助作甩
(六)假說不成立,提出新的假說并從第二步驟重新開始在錯誤的苯分子假說的提示下,教師可引導學生構想出一種新的苯環結構,并利用鍵長?鍵能的知識來驗證假說的真偽。最后得出化學家凱庫勒所創造的苯分子結構
二、在化學教學中,運用科學假說方法的思路可遵循的路線
運用科學假說方法的思路可遵循的路線如下:
(1)明確目的,提出問題^>(2)查閱文獻,收集資料、數據^>(3)提出假說^>(4)根據假說進行推理(5)驗證假說^>(6)得出結論(證實)假說成立(證偽)重新回到(2)為了更好的說明科學假說方法在化學教學中的應用,根據路線圖這里再舉一個確定酒精燃燒產物的例子:
(1)提出問題,引出本課講課內容:設計問題情景,在課堂中燃燒酒精燈,提出問題:酒精在空氣中燃燒生成的產物有哪些
(2)收集有關資料:(1)酒精分子式GBO;(2)H2CH4許多含-OH的有機化合物燃燒時有水生成
(3)木炭C燃燒時可生成C〇2COC
(3)提出假說:(1)有水H2O生成(2洧CO2COC等物質生成
(4)推理:點燃的酒精燈的火焰上方及火焰里有BOCO2CO和C生成,其中CO2可使石灰水變渾濁、CO可還原氧化銅;含碳物質燃燒時周圍被熏黑
計課件的時候必須要有“以學生為中心”的思想;三是在課件結構上,可采用模塊化思想,變“線性結構”為“非線性結構”,將課件設計成學生學習的資料庫,并注意増強課件的交互性及其界面的人性化;四是教師應根據教學需要選擇合適的媒體,讓多媒體與其它常規媒體有機配合,“和平共處”;設計課件時應把精力集中放在每堂課的重點、難點的突破上,只要真正能把教師感到難以講清楚的問題用多媒體特有的優勢講清楚就可以了。
現代多媒體技術的發展和應用給教學拓展了新的發展空間,使教學信息的傳遞發生質的飛躍,圖文并茂的教學特點使它能極大地激發學習者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但運用多媒體要做到符合實際,講求實用,追求實效,真正營造出生動活潑的教學氛圍,給教育者帶來更大的發展空間。
篇9
一、利用約分零因子法
【例1】 求極限limx2(4x2-4-1x-2 )
解析:分母有零因式的,首先分子、分母約去零因子,化歸為連續函數的極限問題去求解.
limx2(4x2-4-1x-2 )=limx2(2-xx2-4 )=limx2-1x+2 =-14 .
二、 利用分子、分母同除以相同因子法
【例2】 求極限limx∞x3-x23x3+1 .
解析:∞∞ 型且分子、分母都是以多項式給出的極限,可以通過分子、分母同除以相同因子再求極限.
limx∞x3-x23x3+1=limx∞1-1x 3+1x3 =13 .
三、 利用分子或分母有理化法
【例3】 求極限limxπ(x-π)cosxx-π .
解析:求含根式的極限,其主要方法為分子或分母有理化化去無理式,再求極限.
limxπ(x-π)cosxx-π =limxπ(x+π)cosx=(π+π)cosπ=-2π.
四、利用數列公式求和法
【例4】 求極限limx∞ (1+13+132+…+13n ).
解析:對于數列的和、差或積求極限,若項數有限時可以直接利用極限的四則運算求極限,若項數為無限項時,應先把無限項化成有限項,如先求出前n項的和(差)或積再求極限.
limx∞(1+13 +132 +…+13n )=limx∞[1-(13 )n+1
1-13 ]=32 .
五、利用組合公式法
【例5】 求極限limx∞C02n+C22n+C42n+…+C2n2n1-4n.
解析: C02n+C22n+C42n+…+C2n2n=12 ×4n,
limx∞C02n+C22n+C42n+…+C2n2n1-4n =limx∞12 ×4n
1-4n
=limx∞12
(14 )n-1 =-12 .
六、利用函數連續性法
【例6】 求極限limx0x3-sinx+lncosxcosx+1 .
解析:初等函數(一次函數、二次函數、指數函數、對數函數、三角函數)在其定義域內是連續的,即在定義域內每一點均連續.
如果函數f(x)、g(x)在某一點x=x0處連續,那么函數f(x)±g(x)、f(x)·g(x)、f(x)g(x)(g(x)≠0) 在點x=x0處連續,則在點x0處的極限等于x0處的函數值.
因為x=0是函數f(x)=x3-sinx+lncosxcosx+1 的一個連續點,所以
limx0x3-sinx+lncosxcosx+1 =03-sin0+lncos0cos0+1
=0.
七、利用配湊法
【例7】 已知limx0xf(3x)=2 ,求極限 limx0f(2x)x.
解析:把問題結合已知條件,從整體考慮,通過恰當的拼湊、配湊,使問題的解決能用已知條件,從而達到比較容易解決的目的.
因為limx0xf(3x)=2 ,所以limx03xf(3x)=6 ,
則limx02xf(2x)=6 ,即limx0f(2x)2x=16 ,
所以limx0f(2x)x=13.
八、利用換元法
【例8】 求極限limx0101+x-1x.
解析:因為當x0時,直接從101+x-1x 的分子、分母中約去x比較困難,而101+x-1x 中當x0時也趨近于0,因而可以考慮整體換元法,即設y=101+x,
則x=y10-1,所以當x0時,等價于y1.
解析:limx0101+x-1x=limy1y-1y10-1 =
limy11y9+y8+…+y+1 =110.
九、利用討論法
【例9】 求極限 limn∞ an1+an (a為常數且a>0).
解析:當數列中含有不確定的參數時,需要對參數進行分類討論求解,其依據是:
limn∞ qn=0(|q|1或q=-1);1(q=1).
(1)當0
limn∞ anlimn∞(1+an) =01+0=0;
(2)當a>1時,limn∞ an1+an =limn∞ 11an+1 =1;
(3)當a=1時,limn∞ an1+an =limn∞ 11+1 =12.
十、利用特殊觀察法
【例10】 求極限(1) limn∞ enn!= ;
(2)limx0(xsin1x )= .
篇10
關鍵詞: 認知―發現說有意義接受說大學教學實踐
1.問題的提出
目前中國的大學里主要的授課方式是教師傳授式,即教師在上面教,學生在下面聽,教師處于課堂教學絕對的中心,學生屬于知識的被動接受者。在這樣的教學環境下,不利于調動學生主動學習的積極性,不利于學生創新能力的提高,不利于學生健全人格的發展。那么如何解決傳統的傳授式教學帶來的弊端呢?美國的教育心理學家提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學習理論。布魯納提出了“認知―發現說”,闡明學生掌握學科的基本結構的基本方法是發現學習法。奧蘇伯爾提出了“有意義接受說”,闡明了接受學習并不等同于機械學習,學生可以進行有意義的接受學習?;谝陨系乃伎?筆者期望從理論的比較中探尋它們給當今中國大學的教學實踐帶來哪些啟示。
2.認知―發現說
2.1認知學習觀。
布魯納認為學習的實質是主動地形成認知結構;學習者不是被動地接受知識,而是主動地獲取知識,并通過把新獲得的知識和已有的認知結構聯系起來,積極地建構起知識體系。那么什么是認知結構?布魯納認為認知結構是編碼系統,其主要成分是“一套感知的類目”。學習就是類目及其編碼系統的形成。一切知識都是按編碼系統排列和組織的。而這種各部分存在聯系的知識,使人能夠超越給定的信息,舉一反三。此外,布魯納將學習活動劃分為三個幾乎同時發生的過程,即新知識的獲得、知識的轉化、評價。
2.2結構教學觀。
布魯納認為,教學的目的在于理解學科的基本結構。當學生掌握和理解一門學科的結構,就會把該學科看作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整體,就會容易掌握整個學科的具體內容。學生就容易記憶,促進學習遷移,提高學習興趣。因此,布魯納把學科的基本結構放在設計課程和編寫教材的中心地位,成為教學的中心。
為了讓學生理解和掌握學科的基本結構,布魯納提出了四條基本教學原則:動機原則、結構原則、程序原則、強化原則。所謂動機原則,布魯納認為內部動機是學習的基本動力,具有持久性,內部動機包括好奇內驅力、勝任內驅力、互惠內驅力三種。因此,教學中,教師應注意激發學生的內部動機,使學生持久地保持較高的學習積極性。所謂結構原則,布魯納認為,為了使學習者容易理解教材的一般結構,教師必須采取最佳知識結構進行傳授,并提出了知識結構的三種呈現形式:動作、圖像、符號。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究竟采取哪種形式好,視學生的具體情況而定。所謂程序原則,布魯納認為教學要引導學習者按某種程序陳述一個問題或大量知識的結構,每一學科有不同的程序,針對不同的學習者有不同的程序。所謂強化原則,就是給予學生反饋,至于何時給予反饋,布魯納認為,教師給予學生的反饋應恰好在學生評估自己作業的那個時刻。
2.3發現學習法。
布魯納提出學生掌握學科的基本結構的最好方法是發現法。布魯納對于發現的界定是不限于探尋未知事物,包括用自己頭腦獲取知識的一切形式。
布魯納指出在教學中運用發現法的一般步驟:
①提出和明確使學生感興趣的問題。
②使學生對問題體驗到某種程度的不確定性,從而激發探究的欲望。
③提供解決問題的各種假設。
④協助學生搜集和組織可用于作結論的資料。
⑤組織學生審查有關資料,得出應有的結論。
⑥引導學生運用分析思維去驗證結論。
那么在發現學習過程中教師起什么樣的作用?布魯納認為因為學生是教學過程中的一個積極的探究者,因此,教師的作用就在于幫助學生創設一種能獨立探究的情景,從而促進學生自己思考并參與知識獲得的過程。
3.有意義接受說
奧蘇伯爾按照學習進行的方式將學習分為接受學習和發現學習;根據學習材料和學習者原有的認知結構的關系把學習分為機械學習和意義學習;學生的學習主要是有意義的接受學習。
3.1意義學習。
奧蘇伯爾認為,意義學習的實質是將符號所代表的新知識與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已有的適當觀念建立非認為的和實質性的聯系。所謂實質性的聯系,即非字面的聯系,是指表達的語詞雖然不同,但卻是等值的。所謂非認為的聯系,即內在聯系,是指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中的有關的觀念建立在某種合理的或邏輯基礎上的聯系。
意義學習的條件有三個,一是學習者必須具有將新知識和原有認知結構加以聯系的傾向性;二是學習者認知結構中必須有適當的知識;三是學習者將新知識與原有認知結構發生聯系,使原有認知結構得到改善,使新知識獲得心理意義。
3.2接受學習。
奧蘇伯爾指出,接受學習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習者接受事物意義的學習,它是概念同化過程,是課堂學習的主要形式。同時奧蘇伯爾又給我們呈現了接受學習的過程,即:
①在學習者的認知結構中找到能同化新知識的有關觀念。
②找到新知識與其固著點作用的觀念的相同點。
③找到二者的不同點。
④新知識同化到學習者的認知結構中,經融會貫通,達到知識系統化。
3.3先行組織者的教學策略。
先行組織者是指限于學習任務本身呈現的一種引導性材料,它的抽象、概括和綜合水平高于學習任務,并且與認知結構中原有的觀念和新的學習任務相關聯,從而為新的學習任務提供觀念上的固著點。
先行組織者教學策略就是指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在教學習者學習新的學習任務前,先讓學習者學習“先行組織者”。
4.二者的理論比較
5.對大學教學實踐的啟示
通過上面的分析和優缺點的比較,我們認為,發現學習在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發展批判性和創造性思維方面具有明顯的優勢,但費時費力,且不能保證所學知識的系統性和嚴謹性。而有意義的接受學習恰恰相反。那么能否尋找一種能夠包含二者優點而避免二者缺點的學習模式或教學模式呢?或者能否在一種課堂讓學生進行有意義的接受學習,在另外一種課堂進行發現學習?
5.1在同一節課中,將兩種教學方法相結合。
發現學習和有意義的接受學習有很大不同,但二者也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重視認知結構在學習新知識過程中的作用。在同一節課中,教師可以“有意義的傳授”,學生可以有意義的學習,從而使學生了解事物之間非人為的實質性的聯系;教師也可以在某一環節引導學生進行積極的思考,引導學生去發現一些跡象或規律,從而自己得出某個結論。教師可以對學生的結論給予糾正,也可以為學生提供各種可能性,讓學生在課下查閱相關資料。
5.2大班授課和小班討論相結合。
認知―發現說認為學生是一個積極的探究者,而老師在這個過程起到輔助、引導、啟發的作用。由于我國的教育特點,具有嚴格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教師需在某次課上完成一定量的教學任務。此外,由于大班人數的限制,發現式學習的課堂運行不好掌控,教師需要在滿足學生的探究積極性和保證教學有序進行之間平衡,并且也不能保證每個學生都參與進來。因此,采取大班授課和小班討論的相結合的模式是個不錯的選擇。
5.3課上講授與課下做實驗、科學研究、實習、社會實踐相結合。
我們可將教師課上講授和課下指導學生做實驗、科學研究、實習、社會實踐相結合。這樣學生不僅學到了系統的專業知識、扎實的基礎,還鍛煉了科研能力、創新意識及批判思維。
5.4鼓勵和引導學生開展研究性學習。
教師通過各種課題或項目設計、作品設計、競賽等學習載體,培養學生在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全過程中,學習到科學研究方法,獲得豐富且多方面的體驗和科學文化知識,調動學生學習興趣和積極性,培養學生永不滿足、追求卓越的品質。
參考文獻:
[1]陳華峰.奧蘇伯爾的有意義學習理論對課堂教學改革的啟示[J].湖南師范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1,(2).
[2]劉振巖.基于認知發現學習論的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J].計算機教育,2009,(5).
[3]蘇海健,張曉曉.有意義接受學習論與《外國法制史》教學技巧[J].考試周刊,2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