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本范文
時間:2023-03-14 05: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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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部風險投資在華史就是一部中國互聯網史”,不少互聯網大腕曾引用過這句精準名言,因為他們從創業的第一步開始,所邁出的每一步都是與風險投資交融的歷史。
當1996年張朝陽憑借自己的執著和對國外互聯網公司的簡單模仿融來的18.5萬美元來到中國創辦誰都聽不懂的互聯網公司時,人們明白了商業計劃書可以換來創業資金的簡單道理。
對于風險投資對中國互聯網的作用,曾有人這樣評價,雖然現實給熱情的風險資本潑了大大的一瓢涼水,但至少教會了很多人上網,也培育了很多的中國互聯網精英,也使得中國互聯網在2003年以后的重新崛起。最重要的是,網絡泡沫破滅才真正的驅逐了風險投資中的鳥槍炒家,迎來了真正的VC正規軍。
近幾年,風險投資在中國風生水起,創投家們看好的不僅僅是中國這個市場,更是那些具有爆發力的企業和即將興起的新興企業。IDG技術創業投資基金、紅杉資本、摩根士丹利這些知名的國際創司早已被我們熟知,而屬于我們本土的創司卻是屈指可數。
在第十二屆高交會上,春華資本集團創始人及董事長胡祖六在會上提出了新的見解,他表示,中國經濟已經具備了轉型的條件,未來應當建設強有力的軟環境,并營造出寬松自由的創新氛圍。推動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加快中國經濟轉型的步伐,就要推動更多的人民幣儲蓄和民間財富進入風險投資。
這一觀點與國家發改委高新技術產業司副司長孟憲棠不謀而合。在深圳舉行的中國創業家峰會上,孟憲棠透露,國家發改委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指導目錄,將設立專項基金和完善財稅政策支持新興產業發展,下一步還將推動設立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
夾層融資
對于前期研發投入高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與戰略資本、股權資本相比,更需要介于股票和債券之間的一種融資方式,胡祖六稱它為“夾層融資”。
眾所周知,高新技術企業的特點是前期研發投入高、產出少,投入的前幾年幾乎都是賠本的買賣。一旦具備生產能力后,銷售收入成倍甚至呈幾何級的增長。
但是許多企業都倒在了黎明前的黑暗中。
很大一部分高新技術企業創立之初面臨融資困難,主要靠股東投入資金維持企業正常運行。在具備生產能力后,銷售收入達到可以覆蓋資金需求,形勢大好時,金融機構趨之若鶩。但此時企業已不需要融資,金融機構此時進駐的作用也僅僅局限于理財或者根據指令劃撥資金,收取一定服務費用。
在現行信貸體制下,金融機構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始終無法跳出足額擔保、第三方增信的舊框框,而這兩項正是高新技術企業融資的軟肋。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心內涵價值是應用型研發能力、無形資產擁有量及研發成果轉化成產品的能力,但這種價值按照目前金融體系的審貸要求,都不足以轉換成企業的融資保障。以深圳市高新技術協會的統計為例,93.50%的科技經費是靠企業自籌,而通過金融市場獲得資金支持的僅占2.41%。
盡管中國現有股票資本市場和債券資本市場總體發展規模很大,發展迅速,但因其“體制僵化”、“融資審批程序過于復雜、漫長,給中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創新的金融環境支持帶來了很大的不合理性。”
從美國、臺灣、以色列、印度的經驗來看,高新技術產業的興起、發展無不與金融市場,特別是資本市場的支持有密切關系。以美國為例,美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并不是因為有納斯達克股票市場的支持,而是跟美國高收益的債券市場之間存在緊密的關聯度。創業板的推出應該說是中國資本市場向前跨越了一步,成為了目前形勢下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平臺,但胡祖六稱其推出時間尚短,缺乏一定的制度監管,目前還不好評說。
蓄勢待發的民間力量
過去10年來,很多企業都是由海外的VC扶持發展起來。而此時,中國的公共財富和私人財富已經位居全球前列,光靠海外的VC和PE來扶持中國的高科技的發展遠遠不夠,國內VC和PE行業整體上說還處在早期的萌芽發展階段,怎樣使中國國內的人民幣儲蓄和財富能夠進入VC和PE的行列,就成了很大的課題。這也是那些懷揣“夢想”的老板們所思考的。
溫州商人一直被視為中國“草根經濟”的代表,他們的投資力度和方向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中國民間資本的“晴雨表”。在遭遇撤出山西煤礦開發和樓市調控的背景下,雄厚的溫州民間資本把目光投向了風險投資。
“我有兩億資金閑置著,無處可去,最近加入了深圳東方富海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但該基金要求資金分批撥入,我巴不得一次性全進入,錢放在銀行是個浪費啊!”一位30多歲的溫州老板這樣云淡風清地描述他最近的投資動向。
5月中旬,由溫州市政府聯手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舉辦的“2010中國(溫州)民間資本發展高峰會”吸引了一個個腰纏萬貫的溫州老板的目光。據了解,在溫州, 2007年就有不少人開始關注股權投資市場,并將手頭的民間資本轉向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領域的風險投資群體,已經浮出水面。據有關資料顯示,溫州民間流動性資本達到6000億元。
如此強大的民間資本力量進入哪個行業想必都能引起一場軒然大波。顯然,此刻他們更想從純粹的制造業脫了出來,去從事私募股權投資,將產品經營和資本經營進行有效的結合。問題是以何種形式能更好的進入風險投資?
溫州市政府的嗅覺同樣也是敏銳的。當溫州民間資本的熱情空前高漲時,市政府已在著手組建以民間資本為基礎的風險投資母基金,以引導巨量的溫州民間游資有序、專業化地進入風險投資領域。風險投資研究院有關人士介紹說,他們對加入的民間資本的引導、運作,主要有兩個方向:一是引入到對傳統產業的整合,建立產業整合引導基金,通過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使溫州服裝、汽摩配、低壓電器等傳統產業得到更快整合;另一個方向就是建立風險投資母基金,將從全國挑選20-50家優秀的創業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
篇2
一、利用民間資本的必要性
(一)發展市場經濟,培育競爭主體和建立競爭機制的需要
在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中,國有銀行仍控制著70%的金融資源,遍布城鄉各地的也是各大國有銀行和農信社的網點。沒有一張市場準入通行證以解決廣大手持貨幣的民間投資者的尷尬。沒有良好的市場進入機制就不可能形成龐大的競爭主體和競爭機制,也就不可能通過競爭實現市場規模的擴張。所以,應該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
(二)解決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總要途徑
眾所周知,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亮點,但是,民營企業特別是那些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著資本高度稀缺、融資渠道狹窄的問題。在直接融資市場上,我們現在有了兩個全國性的股票證券市場,可以使少數(國有)大中企業進行直接融資,但是多數其他企業,特別是大批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卻仍然無法融資。所以需要盡快建立起一個“多層次、多渠道”的資本市場,使得各種投資活動得以展開,使得大批中小企業得以發展。
二、利用民間資本解決企業融資難的可行性
(一)民間資本可利用的空間很大
據中國人民銀行統計,2008年9月末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約為20萬億元。即便僅僅從儲蓄存款的角度來看民間資本,在不增加貨幣供給的前提下我們如果通過存量的調節來激活這一部分資本,使之部分進入生產領域,那么它對經濟的推動作用也絕不會是一個小數。
(二)企業有很大的資金需求
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一直存在著資金短缺問題,企業的發展資金主要以自有資金為主。中小企業資金匱乏已是當前企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企業要求資金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三、發展民間金融的思路和對策
(一)加強立法,修改現行法律法規,從制度上為民間資本的介入創造良好的條件
由于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有很大的限制,充足的國民儲蓄和強烈的投資欲望不得不在體制的框架內縮手縮腳。目前許多民間資本在所謂的既不違規又不違法的灰色地帶活動,和政策玩球的游戲。在這樣高風險的政策環境下,民間資本不能有所作為,民間資本也不敢放開手腳進行投資,所以,當前重要的一點是完善法律法規,給民間資本持有者的投資行為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其次是鼓勵民間創新,允許“試錯”。民間投資者有很強的投資自覺性和能動性,能根據市場的需要做出靈敏的反應,創造出一些很好的投資形式,在我國現有金融市場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二)允許并支持民間資本進入金融市場
1.發展民營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解決中小企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融資難題。在形式上可以成立民營企業全資擁有的新型民營銀行,也可以讓更多的民間資本注入股份制銀行。在經濟發達的地區,還可以將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改制成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已改制的有88家,農村信用社還在探索中)。如農村信用社(有的已資不抵債),在組成農村商業銀行的過程中,必須要有新的資本金投入,才能顯現生機,城鄉居民個人、農村專業戶、城鎮工商業個體化、鄉鎮企業、民營企業都可以作為新股東注入資金,甚至可以讓私人收購信用社(大約有二至四家地方信用社已進行試驗性的動作,并將設置方案提交到了中國人民銀行),條件成熟了可以進一步的發展。
2.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發展社會性投融資機構,引導民間資本向實體產業投資。從資金流量在各階段的結構來看,住戶部門是最大的可支配資金的擁有者,是資金最為富余的部門,但是這一特點并沒有在非金融投資活動中很好地表現出來。所以如何調劑部門之間的資金余缺,使富余資金充分地為經濟建設服務,已成為當前資金運行中的主要問題。
3.發展其他金融中介機構,如成立擔保中心、擔保基金或擔保公司等,發揮金融資本的杠桿作用。以浙江為例,3500億元“休眠”民間資本若有10%進入擔保市場,就是350個億,假如它每年周轉4次,銀行就至少可放貸1000億元,而企業也得到了1000億的資金支持,這對于擔保機構、銀行、企業和國家財政稅收來說都是贏家。而且擔保機構等中間機構的介入不但為銀企架起了資金融通的橋梁,還起了分散風險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林毅夫.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J].經濟研究,2001,1
篇3
曹明是長沙一家養老院的創始人,早年靠做貿易起家,也開過小餐館。5年前,因看好中國養老產業的前景,便雄心勃勃地在長沙開辦了一家養老院。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為什么“中國老年人這么多,養老需求這么大,而現在能提供的養老床位這么少,但經營養老院卻這么難賺?錢”。
在公辦養老機構遠遠不能滿足養老需求的背景下,民營資本進入養老產業一直被看好,但許多投資人和曹明一樣,帶著夢想進入,卻在虧損邊緣掙扎。
民營養老院舉步維艱
曹明創辦養老院是經過了深入思考的,“因為中國的養老產業有很大發展前景和市場空間”。
養老產業的市場到底有多大?中國老齡研究中心主任黨俊武提到了兩個數字,第一個是老齡委此前公布的未來我國老年人口數量,到2053年是4.87億,近5億的數量;第二個數字是失能老年人以及半失能老年人,目前這一數字有3300萬。
世聯地產戰略顧問事業部副總經理楊文斌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預計2025?2040年,我國約有5000萬老年人需要通過專門的養老機構來養老。按照目前每人每年5萬元的養老費用計算,整個市場產值有2萬多億元。
北京太陽城集團董事局主席朱鳳泊認為,中國從20世紀70年代末開始實施計劃生育,形成了一批“421”家庭,上面有四個老人,中間一代兩個人,下面一個孩子。朱鳳泊認為,“421”家庭出現以后,對家庭養老形成沖擊,也就為未來機構養老帶來了市場空間。
目前,我國機構養老和社區養老模式存在不少弊端。一方面,數量極其有限的養老機構很難滿足日益龐大的老年人群體;另一方面,養老院等福利性質的養老機構普遍面臨床位緊缺、人手不足,而以行政區劃分的社區養老,又往往缺乏專門為老人服務的資?源。
因此,曹明堅定地認為,創辦一家養老院并提供盡可能好的養老服務,一定是個有著美好前景的生意,但事與愿違。
租房費用是經營養老院的主要成本。據曹明介紹,在養老院運營過程中,主要成本是租房費和員工成本費,大約要占一半以上。目前,曹明養老院約有100個床位,收費一般在1000?1500元/月,該院每年花在租房方面的錢就有60萬元,這60萬攤在每一張床位上,就是每張床每年6000元的租房成本。按月折算,每張床的成本就達500多元。
在養老院的收費名目里邊,幾乎都有“床位費”這一項收費,“床位費”往往占據著收費的大頭。而對公辦養老院來說,“床位費”這一項收費幾乎是凈賺的,因為公辦養老院拿到了免費的資源。
養老院入住率不高也是盈利難的重要原因。據曹明介紹,養老院開辦前兩年,入住率不到六成,最近3年雖然有所好轉,但也很少能住滿。
入住率低與養老院的知名度不高和價格偏高有關?!懊褶k養老院要么靠租房,要么就是以市場價格拿地,在房租這幾年大漲和拿地成本畸高的形勢下,經營成本自然要高,所以民辦養老院收費要比公辦的養老院高。”曹明說。
為了知名度,一些民辦養老機構還要不斷投入一些廣告費用。因此,在養老院的運營成本高和入住率低的雙重壓力下,曹明的養老院一直負債經營,盡管其間也有過盈利的時候,但總體來說,目前一直沒有真正盈?利。
據了解,目前北京等大城市的民營養老院大部分都需要租房,這個比例約占90%,要是買地建養老院,顯然就更難掙回成本。
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中國老齡協會副會長閻青春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曾公開指出:“政府建養老院,又蓋房子、又搭屋,又添設備、又雇人,甚至提供運行經費。而民辦一切都要靠自己,他怎么能競爭得過你呢?你是零成本,掙一分錢都是掙;他掙10塊錢都不夠補償的。長此以往,民辦養老機構必然舉步維艱。”
扶持政策很難享受
表面上看,民間資本進入養老產業有著政策的大力支持,但事實上很難享受到。
國務院2011年就印發了《中國老齡實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其中明確提出要鼓勵社會資本投入老齡產業。今年年中,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各級政府積極探索,以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養老服務業發展,財政性資金重點要向農村養老服務傾斜,并發揮好對社會資金的引導作用。會議進一步指出,要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線”的基礎上,銳意改革創新,發揮市場活力,推動社會力量成為發展養老服務業的“主角”。
在萬博資訊產業研究院、資本研究小組分析師朱翔看來,由于政府醫療養老的壓力,基礎服務設施很不健全,所以在立法上給予了很大的傾斜。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養老產業,意味著商機和市場發展空間。
近年來,盡管扶持政策不斷出臺,但為什么民營養老機構卻總是發展不起來呢?
多名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首先,一個重要原因是民辦養老機構的發展政策難以落實。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民辦養老機構在經辦工程中可以享受土地、稅收、用水、用電等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但調查數據顯示,政策不落實是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
其次是部分民辦養老機構為了維持運營,以降低質量來擠壓成本,某些介入的資金來得快,也去得快,服務質量很差,民辦養老機構即使具備成熟的運營經驗,也多因資金不足、硬件落后等慘遭淘汰。
另外,公共養老服務機構存在兩極現象,一方面是床位不夠、規模小、設備相對落后,不能滿足廣大群眾的需求;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新建養老機構開始出現“高檔化”趨勢。由于可以不計土地、建設成本甚至零成本運營,導致出現高檔次、偏低價位出售的現象。這不僅扭曲了養老機構的價格體系,還造成養老市場不公平競爭,擠壓了民辦養老機構。
北京的一些民辦養老機構也很難享受到資金扶持政策。事實上,早在2005年,北京市民政局制定的《北京市民政局資助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實施細則(試行)》就明確規定,凡屬資助范圍內、符合資助條件的,由法人(非政府機構)、自然人及其他組織舉辦的,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經營的養老服務機構,按入住滿一個月的托養人員實際占用床位數,每月每張床位補助100元。4年之后,北京市民政局與財政局又聯合出臺了《關于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機構運營資助辦法》,將原社會辦養老機構的運營補貼標準從50?100元提高至100?200元。
篇4
其實,無論是溫州民間借貸危機,還是鄭州擔保危機,暴露的都是同一個問題:由于商業環境惡化,巨額民間資本無路可走。一方面,由于利率、匯率、薪金、租金、原材料等多種因素疊加推動企業成本直線上升,導致不少民營企業利潤比“刀片”還薄,實業難做,民間資本大量游離實體經濟。另一方面,受限于國內金融渠道體系不完善、樓市限購、股市低迷、存款負利率,民間資本投資渠道變得越來越窄。再加上貨幣緊縮,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加劇,而民間借貸又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規范,民間借貸大肆蔓延擴張不難理解。
雖然針對溫州、鄭州等地出現的問題,相關部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但大多數都是揚湯止沸,而非釜底抽薪。解決民間借貸問題的根本途徑還在于改革完善金融體系,擴大民間投資渠道。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郭田勇建議,將“疏導”民間資本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放在一起,考慮適當放低金融機構例如銀行的市場準入門檻?!澳壳埃覈延?000家小額貸款公司,但最大問題在于‘子彈打光’,其資本金無法滿足業務需要。小額貸款公司不能像銀行那樣吸收存款,嚴重制約了發展,既然新批銀行很難,為何不能讓公司治理水平較高、風控能力較強的小額貸款公司通過‘直通車’式審批‘晉級’銀行呢?農村的小額貸款公司成為村鎮銀行,城市的成為社區銀行,這兩種中小銀行都是我國間接融資體系中稀缺的。”
民間借貸猖獗的一個原因是,實體經濟經營環境惡化,產業空心化現象嚴重。所以單純地給問題企業“輸血”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復旦大學教授孫立堅表示,很多中小企業早已放棄了對實業的堅持,投資完全流向了虛擬經濟,即便是把錢給了他們,也不會投到實業上去,照樣會拿去炒房、放貸。孫立堅指出,加強政策扶持和制度建設,創造一個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升級的環境,比給企業直接輸血更重要。
在現如今中國經濟中,還存在另外一種兩極化現象,即一端是少數一些壟斷企業,憑借壟斷地位,獲取豐厚利潤,而另一端是一些行業中大量民企過度競爭、無序競爭,利潤微薄。民間資本急于拓寬投資渠道,而國家也確實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政策性文件,但這類政策的落實情況不盡如人意,尤其是人們廣泛關注的鐵路、金融、能源等重要領域政策落實更是效果甚微。
篇5
〔關鍵詞〕 山西,民間資本投資,基本情況,制約因素,政策舉措
〔中圖分類號〕F8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175(2013)05-0107-04
民間資本是掌握在民營企業以及股份制企業中屬于私人股份和其他形式的所有私人資本的統稱。據我國住建部推算,煤炭資源整合之后,山西省民間資本存量約在1萬億元左右,但是,2012年全省民間投資到位資金4501.7億元,相比1萬億元的民間資本存量,潛力遠未發揮;相比“十二五”規劃中5年完成3萬億元民間投資任務,更是任重道遠。當務之急,必須盡快打開民間資本投資出口,消除阻礙民間資本進入投資領域的“玻璃門”和“彈簧門”,深挖民間投資潛力。
一、 山西民間資本投資的基本情況
(一)山西民間資本投資快速增長,但投資總量及所占比重仍顯不足。隨著國家和我省一系列關于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出臺,山西民間投資活力逐漸增強,投資比重不斷提高,帶動全省投資增長的作用不斷增強。2012年,全省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完成4568.4億元,同比增長33.1%,在上年增長42.5%的基礎上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增速位居中部六省第二位,并且明顯快于全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24.8%),占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的49.8%,比2011年提高3.2%。
盡管如此,與全國和中部省份比較,山西民間資本的投資總量依然偏小,投資比重明顯偏低。從全國來看,2012年,山西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占全省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為49.8%,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2.2%;從中部地區來看,2012年山西民間資本投資不管是從總量還是從所占比重,都居中部六省末位(見圖1)。
(二)山西民間資本投資呈現出順周期波動和產業分布非均衡性的特點。由于民間資本投資主體是自主決策、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經濟主體,直接受到經濟波動的影響,民間投資時常呈現出順經濟周期波動的特征,屬于對宏觀經濟運行狀況比較敏感的經濟行為,且其擴張和收縮的經濟表現幅度一般大于宏觀經濟的波動程度。從圖 2 可以看出,在波動趨勢上民間投資與國民經濟的基本一致,只不過上下波動的幅度更大一些。2002年~2003年,山西省民間投資增長率伴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逐年遞增。2004年~2006年,經濟出現過熱跡象,政府緊急宏觀調控,民間投資迅速下降。盡管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開始蔓延,但是隨著政府4萬億投資政策的出臺,極大地帶動了民間投資,2011年山西民間投資增速達到42.5%。但是,隨著全球經濟危機的繼續深化,2012年民間投資雖然繼續保持了33.1%的高速增長,但仍然較2011年下降了9.4%。由此可見,山西省民間投資發展比較依賴于當地整體經濟發展,地方經濟發展對于民間投資的促進作用非常明顯,而民間投資波動幅度大于當地宏觀經濟波動的特點也暗示山西省民間投資的發展尚不成熟,短期行為明顯,具有內在的脆弱性特征。
此外,不管是從投資規模、投資增速還是從投資結構來看,山西省民間投資在三次產業中的分布是不均衡的。2012年,山西省民間固定資產投資中,第一產業完成投資304.6億元,同比增長60.5%,占全省民間投資的6.7%,占全省一產投資的79.9%,同比提高9.9%;第二產業完成投資2219.8億元,同比增長30.4%,占全省民間投資的48.6%,占全省第二產業投資的53.4%,同比提高2.6%;第三產業完成投資2044.1億元,同比增長32.6%,占全省民間投資的44.7%,占全省第三產業投資的44%,同比提高2.9%。從民間投資內部結構看,2012年,全省民間投資三次產業的比例由2011年的5.5∶49.6∶44.9轉變為6.7∶48.6∶44.7, 可見,雖然 “二、三、一”的產業投資結構仍不合理,但是,三次產業投資結構有所優化;從民間投資占全省投資比重看,第一產業投資比重比2011年增加9.9%,增速最快,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分別增加2.6%和2.9%,說明全省民間資本對第一產業的投資熱情顯著增加。
(三)山西民間資本投資一部分流向省外,其余投向省內的房地產業、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1.近幾年,山西各級政府都非常重視招商引資,但是本省民間資本有超過60%流向了外省和境外,外溢現象十分嚴重。從流出渠道來看,山西民資有的以儲蓄性質被上級金融機構調撥其他地方,有的進入西部地區如內蒙古、陜北、新疆等煤炭業,有的以購買物業性質流入京滬、沿海等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在煤炭整合過程中閑置的大量資金中,資產在1億元以上的山西客戶基本在北京、上海等地擁有多套住宅;資產在5億元以上的,還購買整層、整棟寫字樓和酒店等商辦物業。從區域結構來看,山西民間資本在內蒙古、天津、湖北的投資都在1000億元以上,在河南的投資也有800億元,而在重慶、上海、新疆、陜西、海南等地,也頻現山西民資的身影。 相比之下,上述地區進入我省的投資要少得多,因此山西民資處于凈流出狀態。2.近幾年,由于房價的持續上漲,房地產業成為山西民間資本投資的主要選擇之一。在山西省民間資本進行的房地產投資中,除了投向北京、上海、沿海等省外的房地產市場,還有一部分則留在本地?;蛘呤峭顿Y土地,待土地升值后轉手賣掉,或者是興建五星級酒店或綜合高端會所,基本沉淀為固定資產。3.山西省民間投資雖然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是近幾年增速強勁,占全省全社會投資的比重明顯提高。以大同為例,民間資本一是進軍綠色農業,二是從事加工制造業,三是轉向三產服務業,四是積極投資新興產業。4.山西省民間資本自從煤炭改革之后,有相當部分轉型進入金融市場,成為當地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的主力軍。以山西朔州市和呂梁市為例: 2009年,朔州全市共審批36家小額貸款公司,總注冊資金21.24億元,其中煤炭行業撤出資金出資比例在70%以上。2009年煤改啟動之時,當時整個呂梁市小額貸款公司僅為兩家,僅僅兩年時間,目前已經發展到40家左右,貸款余額在20億~30億元左右,注冊資本一般在1億元上下,煤炭資本占其主要的資金來源。
二、制約山西民間資本投資的主要因素
(一)經濟形勢不樂觀、政府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金融支持力度缺乏等是制約山西民間資本投資的根本因素。1.經濟形勢不樂觀。從理論上分析,在經濟上行周期,民間投資會因為總需求增加、較強的盈利預期等原因傾向于增加;在經濟下行周期,民間投資則因為總體產能過剩、總需求減少或增速減緩和盈利預期不確定等原因傾向于減少。當前,全球經濟正處于經濟調整期,民間投資需求也會相應地減少。盡管民間投資在某些壟斷行業或帶有壟斷屬性行業中的投資需求長期受到抑制,且當前政策為其提供了難得的機會窗口,但在經濟下行周期,以往被抑制了的投資需求并不一定會隨著準入限制的放寬或取消而得到釋放。2.法律援助體系不完善制約了民間資本的法律地位。目前,依法保護民營資本投資和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體系還不完善,民營資本投資項目和投資者財產權、知識產權、自主經營權等不能夠完全得到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提出的行政復議等,政府部門不能及時受理、公平對待、限時答復。3.政府扶持政策落實不到位削弱了民間資本投資效益。很多政策制定很好,但還停留在文件層面,普遍存在不完善、不配套、可操作性差的問題。如新出臺的《新36條》放開了許多領域,但在煤、電、冶、化等國資占據主導地位的領域,以及公路、鐵路等公共基礎設施領域,由于準入門檻高、投資大,民資進入仍困難重重。再如,《山西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民營科技企業自認定之日起,5年內所征企業所得稅由同級財政給予全額返還,一直沒有落實。4.民間借貸不規范增加了民間資本投資成本。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方便靈活,有利于緩解國家資金不足的問題,有利于促進生產和經濟的發展。尤其是一些經濟比較發達開放的地區,民間借貸活動相當盛行。但是,一直以來,由于民間金融游離于正規金融之外,存在著民間借貸合同的形式不規范、手續簡單、交易隱蔽、風險控制能力弱、缺乏外部約束、易滋生非法集資、洗錢犯罪等問題,影響社會穩定。
(二)行政壁壘、行業壁壘縮窄了民間資本投資渠道。近年來,雖然民間投資在改革開放的大潮推動下蓬勃發展,對政府投資一家獨大的局面產生了強有力的沖擊,但是現在政府仍然掌握著大量投資,制定的市場準入標準和政策對不同的投資主體沒有做到一視同仁。特別是在一些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仍然存在制約民間投資進入的“玻璃門”和“彈簧門”問題。造成市場準入壁壘和壟斷是息息相關的,壟斷的存在一方面提高了市場準入的標準,另一方面極大地限制了民營經濟,使它們難以涉足很多投資領域。嚴格的市場進入壁壘不僅使這些市場發展遭遇嚴重的發展危機,而且民間投資企業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發展空間受到擠壓,難以發展壯大。此外,行政審批手續繁瑣也抑制了民間投資熱情。一些部門對民間投資項目的審批和執法仍以部門規定為依據,政出多門,相互掣肘,缺乏協同性,形不成合力,造成行政審批事項過多、手續繁瑣、周期過長。同時,個別部門和工作人員公仆意識淡薄,服務意識較差。還有些部門把本應內部機構承擔的工作,交給中介組織來增加收費項目。據調研,新上或改擴建一個項目,需要發改委、工商、國土、煤炭、環保等多個部門的前置審批手續和評估,每個部門的審批手續又有多個審批類型、多個環節,而且大部分都集中在省級部門,一個項目的前置審批手續全部辦下來需要1~3年時間,甚至4~5年時間。過多的審批事項、過于繁瑣的審批環節,影響了企業投資創業的熱情和積極性。
(三)民營企業管理薄弱是制約民間資本投資的自身原因。1.民間投資經濟規模性和相對短視性的限制。由于此次放寬準入的大多數行業如鐵路、電網等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一般都具有投資規模大、周期長等特點,即使沒有政策上的準入限制,也往往存在經濟上的準入門檻。同時,與政府投資和國有企業投資相比較,民間投資更加注重短期財務收益。所以,“新36條”所放開的某些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并不一定具有很大吸引力。根據省統計局披露的民間固定資產投資數據,2012年,我省制造業投資同比增長47.5%,在2011年增長54.7%的基礎上繼續保持高速增長,占民間工業投資的69.1%,同比提高8%;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增速最慢,為18.6%,增幅較2011年減緩27.1%;占全省民間投資份額也最低,為6.6%,同比下降0.7%。2.民營企業管理薄弱。民間資本投資效率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決于民間資本各投資主體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程度。一方面,山西大部分民營企業仍沿用家長式或家族式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核算不規范,容易造成企業經營困難甚至虧損;另一方面,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用人難、留人更難。由于工資、社會保障、晉升等方面待遇的差異,多數年青人選擇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民營企業對大學生吸引力不足,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短缺。
三、吸引民間資本投資的政策舉措
山西應該以綜改試驗區建設為契機和動力,將政策著力點由放寬市場準入、釋放民間投資需求轉移到與強化配套政策、改變民間資本收益預期和創造民間投資需求并重上,使民間資本成為山西轉型跨越發展的巨大正能量。
(一)最大限度地開放行業準入領域,為本土民間資本創造投資機會。1.積極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鼓勵民間資本參股既有線路擴能改造、客運專線、地方鐵路專用線等場站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燃氣開發建設,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大型能源企業合作,全面推進“氣化山西”建設步伐;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適當降低省內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門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土地整理、采煤沉陷區和廢棄工礦企業用地復墾、閑置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工程建設。2.大力支持民間資本融入現代產業體系。支持民間資本進入現代農業、林業領域,以大同、晉中、運城三大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為重點,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投資專業化和綜合性產業示范園建設,投資優勢農產品原料生產基地和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區)建設。3.努力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民生社會事業領域。引導民間資本參與發展醫療事業,支持民間資本興辦各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療養院、康復院、門診部、診所、村鎮衛生所(室)等醫療機構,鼓勵民營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切實落實民營醫療機構稅收減免、貸款、土地供應等優惠政策。
(二)改善投資環境,提高民間資本投資回報水平。1.改善民間資本投資的法律環境。首先要抓緊修訂刑法和民法以及部門規章中對民營企業、民間投資帶有歧視性的條文;其次是嚴格依法辦事,杜絕行政干預司法的現象;第三是認真貫徹行政訴訟法,讓老百姓有狀告行政侵權的機會。2.簡政放權,改善民間資本的政府環境。加快山西省民間資本投資步伐,最根本的是要轉變政府職能,從“管理型政府”變為“服務型政府”。一方面要減少審批事項,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做到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范圍,最大可能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原則上取消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另一方面,要下放審批權限。要以轉型綜改、擴權強縣、省直管縣改革為契機,制定新的分級審批制度,根據投資規模、投資項目類型(生產類項目、非生產類項目等)以及立項權限劃分,下放部分審批權限到市、縣,加快項目審批進度,縮短企業“落地”時間,逐步實現省、市、縣各級政府部門的權責對等,解決行政審批中存在的權責脫節、重權輕責的現象。3.落實“三個公平”,保障民間資本投資的市場環境。依法保障民間資本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競爭。要合理配置土地、環境容量等公共資源。在土地供給、城市規劃、園區招商等方面為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提供公平發展機會和創業環境。對發展循環經濟、節能環保產業的中小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扶持或獎勵,在稅收方面給予適當減免;落實“對于淘汰落后產能、改造提升工藝裝備所核減的排污總量,可優先用于本企業鼓勵類領域的新建項目”的政策。
(三)創新金融機制,為民間資本流動提供良好平臺。1.加快發展小金融機構。落實“適當放寬民間資本參股設立小金融機構的條件、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的政策,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通過吸納、融合等路徑將民間借貸市場“融入”當地金融服務體系,形成一個與大、中、小各類企業融資需求相適應的金融供給市場,增加對實體經濟的貸款。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建議以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為基礎,整合工商、稅務、勞動保障、公安、法院、質檢等部門的信息資源,逐步建立起信用征集、信用評價、信用、信用監督和信用使用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服務平臺,形成資源共享、信息互通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服務體系,減少投融資信息不對稱。3.完善并推廣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民間借貸登記中心專為民間借貸行為提供登記備案服務、為民間借貸搭建無償的融資服務平臺、建立并定期民間借貸價格指數。一方面,中心對借貸雙方登記備案信息有詳細要求,確保借貸雙方信息真實有效;另一方面,提供非常規范的借貸合同,并借助律師、會計師、公證處等專業機構,嚴格按照民間借貸相關法律執行,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法律糾紛和借貸風險。
參考文獻:
篇6
但民間資本請進容易留住難,吸納民間資本最終還是要靠市場的魅力,一個成熟的真正按照游戲規則運行的市場才能留得住民間資本。
吸納民間資本,讓民間資本躋身國有資本壟斷的殿堂,不是一種施舍,也不是權宜之計,而是發展經濟的戰略需求。當一個公正的市場展示在民間資本的面前,其釋放的投資空間是人們難以想像的。倘若六部委出臺的政策真正能貫徹始終,而不是一種口號,一種“誘餌”,那么毫無疑問,民間資本將會大展宏圖,大有作為。
我們不妨梳理一下六部委的政策亮點:銀監會支持民間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國資委鼓勵民資參與國企改制重組;證監會鼓勵民間資本參股證券公司;交通部進一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領域;衛生部允許社會資本自主申辦營利性醫療機構;鐵道部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鐵路。
這些政策亮點,每一“點”都足以讓民間資本興奮不已,怦然心動,幾欲捷足先登。
我們把上述六部委歡迎民間資本進入的行業設想成一個免費的游樂場,民間資本懷著忐忑的心情進去了,東張西望,但高興不了幾分鐘,又突然發現游樂場中有許多地方被圍欄隔離開來,需買票進場。國企買票進場,那是公款,是國家的錢,游樂場內部收費,不過是將公款從左口袋掏到右口袋,實質是一回事。而民間資本就不同了,要花真金白銀,要割身上的肉。這就是市場不公,民間資本雖然進場了,還要遭受不公正的待遇,還有許多門檻要邁。
所以說,要想民間資本或開個小銀行,或在國有企業重組中占有一席之地,或參股證券公司,或修一條高速公路,或開一家私人診所,或買一條鐵路,身子進去了,屁股如何坐穩還需要市場魅力支撐,在競爭平臺上,在貸款手續上,在周邊環境上,在人文認可上,在體制運行上,在頂層制度的設計上等等,還有許多障礙需要清除。
篇7
【關鍵詞】 民間資本 資本流向 臨汾市
一、臨汾市民間資本的發展現狀與流向
1.臨汾市民間資本發展的現狀分析
民間資本投資總量上升,但投資比重不足。煤炭資源整合之后,臨汾市的經濟發展比較平穩,民間資本也同GDP保持同向增長,連續幾年快速增長。2012年,全市民間資本投資432.7億元,較上年增長38.8%。盡管如此,臨汾市民間資本的投資比重明顯偏低,2013年,臨汾市民間固定投資總量達500.3億元,占臨汾市全社會固定資產總量的比重為48.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3%),更低于全國平均水平(62.4%)。
民間資本在三大產業中的發展不均衡。近幾年,臨汾市的民間資本在三大產業中的分布并不均衡。由于近幾年經濟發展處于調結構、促改革的階段,三大產業的的增長率都有所下降,第二產業的增長率仍然在三大產業中增長最快(如表2-1)。雖然“二、三、一”的產業投資結構仍不合理,但由于民間資本近幾年傾向投資房地產(2012年增長率為85.8%)與租賃與商務服務業(2012年增長率為325.5%),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第三產業的比重,三大產業的投資結構有所優化。
2.臨汾市民間資本的流向特點
投資分散,難以形成規模經濟。臨汾市的民間投資呈現出“小而散,分而雜”特點。一方面,煤炭資源整合以前,臨汾市的小煤窯數量龐大,因此整合之后的民資并不集中,而是分散在各個煤窯主手中,每個人獲得的補償款也相對比較少。由于各方面因素,民資不能集中起來辦大事,只能個人自己“小打小鬧”,形不成規模經濟,因而也無法組成一個較為完整的產業鏈。另一方面,臨汾市煤整的小煤窯大部分縣區都有分布,所以煤整之后各個縣區都有煤窯主,其投資方式也各有不同,各個行業均有涉及,并沒有一致的投資方向。
投資收益呈下降趨勢。煤炭資源整合之后,臨汾市的經濟增速有了明顯的放緩,人們的生活態度在臨汾市區沒有明顯的變化,但在各縣區,人們不再像之前揮金如土,整天進行打麻將、斗地主等賭博活動,人們開始審視自己的生活方式,尋找新的出路。但無論是繼續從事煤炭運輸,還是放貸、儲蓄,其收益率均不顯著,遠不能與煤炭開采的收益率相比。在煤炭運輸行業,煤炭資源整合之前,以一輛載重四十噸的半掛車來計算,人們從事長途運輸一個月的收入基本上在7-8萬左右,其凈收益能達到3-4萬左右;而煤整之后,人們跑長途運輸月收入也就是4-5萬左右,除去卡車的維修保養、折舊計提等,其收益也就是一萬塊錢左右甚至更少,其收益從之前的四成左右下降至兩成。在民間金融領域,放貸主要存在的問題是貸款人無力償還債務而產生債主無法獲益,其債款的回收期限延長,投資風險也加大了很多。
二、臨汾市民間資本投資不合理原因分析
1.政府重視力度不夠制約了民間投資
政府政策的引導存在很大欠缺,引發臨汾民間資本市場的大量問題。政府政策中很多的政策性文件并未根據民資發展的實際情況來制定,措施條款不明確,執行力度也不大,因此民間資本的發展并無實際意義上的法律約束與制度保障,民間資本市場上“地下錢莊”等非常猖獗。
2.民間資本與政府之間的信任機制不完善
政府嚴重的“道德風險”,使企業不愿跟政府合作。這種狀況反映的是政府與民企之間的信用問題。以前民間資本遇到的是很多領域尤其是壟斷性行業很難進入,出現“玻璃門”的狀況;反觀之,現在表現為企業進入門檻放低,但有一些地方政府,打著工程招標的幌子,吸引民間資本進行基建的投資,在項目完成后甚至有的政府在項目進行中時,就強制“搶奪”民間資本的功勞,或者直接不履行先前的合約與承諾,不予以民間資本任何補償,其結果是城市建設得到了發展,但民間資本亦身受其害,盡量避免與政府進行合作,這是一個很嚴重政府的“道德風險”問題。同時,資金擁有者也怕政策朝令夕改,害怕一些政府部門換一任領導就不認賬,使自己的投資一夜之間打了水漂。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就曾指出,民企進入基礎設施等領域投資,最大的風險來自政府不守信,包括不履行合同義務、不兌現與項目有關的承諾、在合同之外增加義務等。
3.市場信息不對稱使得投資渠道狹窄
雖然現在處于“大數據”時代,許多信息已經公開,信息的交流平臺也更多,但是信息機制不完善, 缺乏一個相對統一的信息公共平臺, 許多投資信息并未通過有效的媒介方式使資本擁有者接收和了解, 很多信息投遞仍停留在口口相傳這種比較原始的形式。有資料表明, 民營經濟企業了解投資信息62 %主要是靠生意場上的朋友, 38 %來源于媒體, 18 %來源于政府機關, 而通過中介機構的僅占5 %,這種狀況阻礙了更多民間資本的參與, 也不利于公平競爭。因此,民間資本還是繼續在煤炭相關行業中“摸爬滾打”,沒有找到更好的的投資點。
三、引導臨汾民間資本合理投資的對策建議
1.加快互信機制的建立,推進民間資本進入基建行業
加快臨汾市民間資本投資步伐,最根本的是要完善BOT模式,推動民資與政府之間的信用機制的建立,從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等臨汾市政策傾斜的領域。很多民資不愿意去投資實業是基于自身的利益并沒有保障,與政府簽訂合同之后,政府部門不能按時把投資收益發放給民企,因而民企投資實業的興致并不大。所以要保證政府與民資的契約關系的確立,在雙方的博弈中尋找互贏的均衡點。具體而言,要保證一方面要減少審批事項,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做到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縮小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范圍,最大可能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另一方面,要下放審批權限。要以新形勢下的轉型跨越為契機,制定新的分級審批制度,下放部分審批權限到市、縣,加快項目審批進度,縮短企業“落地”時間,逐步實現市、縣各級政府部門的權責對等,解決行政審批中存在的權責脫節、重權輕責的現象。
2.完善信息交流平臺,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優勢產業
完善的信息交流平臺對民間資本的投資方向有很強的引導性。一方面,臨汾市政府要重視民間資本的發展狀況,拓寬信息渠道,提供一些適合本地發展的切實可行的投資信息,既有利于民間投資者接受,也有利于帶動縣區經濟的發展。另一方面,民間投資者應拓寬自身的信息來源渠道,多關注發展前景較好的投資項目,多關注當地經濟的發展。而二者的結合點可以歸結到臨汾市的旅游和文化產業。臨汾市的旅游資源一直相當豐富,但長期以來由于道路不發達,景區修繕與保存工作不到位,使得臨汾市旅游業的經濟距離較遠,因而旅游業的優勢并未展現出來。結合山西省轉型跨越的新契機,臨汾市可以把政策重心向旅游業傾斜,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基建和旅游,發展當地特色的旅游資源,像古縣的牡丹花展、安澤的荀子故里、汾西的姑射山風景區等都是可以重點開發的景點,從而臨汾市能形成一條由各地景區連貫的旅游經濟發展道路。
【參考文獻】
[1] 靳大勇,我國民間資本的發展與規范研究[D].太原:山西財經大學,2013.
篇8
2012年6月18日,國土資源部與全國工商聯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國土資源領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鼓勵、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土地整治、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等國土資源領域。
《意見》指出,土地整治項目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屬于集體所有土地的,如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同意,經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承包或租賃等方式確定給整治單位或個人使用;屬于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優先確定給開發單位或個人使用。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補貼或獎勵的方式,實行“先建后補(獎)、以補(獎)促建”,對民間資本投資主體進行補貼或獎勵。
一年以來,湖南、安徽、廣西等地積極探索,進入土地整治領域的民間資本呈現活躍之勢。
以獎是主要形式
“民營企業做現代農業,國土整治是非常關鍵的環節”,長沙縣宇田農業的總經理張俊杰道出了宇田作為民間資本進入土地整治領域的初衷。早在2008年,在公司發展的驅動之下,宇田農業便進入土地整治領域,長沙縣國土資源局應勢利導,在全國開創了土地整治“以獎”的先河。
“標準化基地的建設都建立在土地整治的基礎上,這一步完成得不好,后面的環節都無法實施?!睆埧〗苷f。
提前介入土地整理,而非直接租用土地似乎成了投資農業的民營企業家們的更好選擇。除了可以按照自己的標準來進行土地整治,還可以提前簽訂流轉合同,爭取相對低廉的土地租賃費用,同時還可以獲取政府相關的補助和扶持,如保證一定的土地流轉年限和土地整治工程的補助費用。
宇田合作社的試點創新,被譽為土地整治的“宇田模式”。其具體運作方式為:企業或個人自籌資金開展土地整治,自己負責項目申報和建設,政府負責審批、驗收并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標準分三類,一類每畝2400元,二類每畝2000元,三類每畝1800元。據了解,目前補助資金約占整治項目投入資金的60%。
種地者花自己的錢、按產業需要整地,這一全新的運作機制,讓“宇田模式”實現多贏――“提高了資金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加快了工程進度,保證了施工質量,減少了矛盾糾紛,扶持了產業發展?!遍L沙縣國土資源局測繪總工程師龔毅如此總結“宇田模式”的效應。
更為重要的是,施工單位是在花自己的錢整地,整治質量將直接影響未來產業的發展,因此,他們在施工過程中更加注重實際需求,注重質量。
湘鄉市實施“以獎”來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是湖南土地整治領域引進民間資本的又一嘗試。
湘鄉市經濟較為發達,農民就業機會相對較多,農民務農收益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較小,種地積極性不高。務農收益偏低,使得一些良田被撂荒,更不用說新補充開發的耕地了。長期以來,新開發的耕地因土壤肥力低、水利灌溉條件差、勞動力外出務工等原因,存在著無法落實后續耕種的現實問題,國家投入巨資實施的土地開發項目面臨著“開發后即荒蕪”的風險。
花大價錢補充的耕地,質量難以保證,后續耕種更是難以落實。如何破解這一難題,湘鄉市國土人為此開動腦筋。
當政府的“ 有形之手”難以有效發揮作用時,湘鄉市政府想到了市場的“無形之手”。在《湘潭市補充耕地項目開發暫行辦法》基礎上,2011 年6月,《湘鄉市補充耕地開發項目“以獎”實施細則》印發。
據湘潭市國土資源局副調研員、湘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譚向介紹,所謂“以獎”,是指在耕地占補平衡項目實施中,引入社會資本墊資開發,并通過土地流轉協議,確保耕地開發主體為耕地流轉對象,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由市財政按照開發協議支付獎勵資金。
經過幾年的探索,湘鄉市的“ 以獎”效益凸現。
記者來到位于泉塘鎮的龍泉農業開發公司農場。農場工作人員介紹,兩年前,這個山頭還是一片荒山,基本沒有任何收益;而如今,這里種滿了果樹等經濟作物。在土地開發和承包經營權流轉之前,這里的農民從這片土地上幾乎得不到什么收益;現在,當地農民不但得到了流轉租金,周邊的村民也能進入農場務工。項目周邊的花屋村有40 多位村民在農場打工,每月能賺到1200 元的基本工資。
2012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探索總結“以獎代補”鼓勵農民自發開展耕地整治的“龍州模式”?!褒堉菽J健睂嵭小耙元劥a、以補”的方式,鼓勵和發動群眾實施高標準土地整治,每畝投入從以往的2500元―3000元,降低到1000元左右,資金使用效益提高一倍多;還大大提高項目運行效率,過去要2―3年才能完成的建設任務,現在半年時間就能做好。“龍州模式”在崇左市推廣后,僅僅一年多的時間,全市除龍州縣外的其他縣(區)就已整治土地約5萬畝,充分說明這種模式群眾很歡迎、很有生命力。
廣西國土資源廳廳長肖建剛認為,“龍州模式”真正體現了“管理延伸到基層、資源配置的事權下放到基層”的社會管理理念,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為國土資源部門更好地履職盡責、更好更快地完成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探索出了一條新路。
持續盈利是民資最終歸宿
土地整治與農業產業化項目緊密結合,才能發揮更大的效益。
“宇田模式”為土地整治與產業發展結合,找到了可行路徑。
然而,“宇田模式”的推廣,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龔毅坦言:一是企業要有實力,先行墊資整地;二是產業要有前景,實現可持續發展。目前,國家的補助資金占到宇田土地整治成本的60%,剩余40%需要由企業自身來承擔,這就要求企業在經營上收回成本。
“由于獎勵資金只有項目實際投入總額的70%,實施占補平衡項目,單靠工程撥款本身無利可圖,其利潤空間來自后續的耕種和經營。”對于湘鄉的“以獎”,譚向也如此表示。
由此可見,民間資本盲目進入土地整治領域并不可取,排除套取國家資金的情況,民企在經營現代農業需有持續的盈利能力。
農村土地信托流轉“益陽模式”被外界作為一項重大突破廣為宣傳,并引來各方關注。而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報道,資本下鄉成片經營農地的“益陽模式”背后,亦存在著不為人知的隱憂:由于流轉費用過低,土地流轉事實上已令部分農民利益受損,而執行中,很多民間資本并有真正獲得發展,不少種植大戶甚至出現虧損。
報道中稱,益陽市草尾鎮樂元村多名村民向記者透露,租賃他們土地的馮老板主要是用來種植一季稻,而一季稻畝產量不過1200斤左右,除去土地流轉費等成本后并不賺錢。
而對于提前介入土地整治領域中的民間資本來說,由于背負更多的投資成本,其盈利的壓力顯然會更大。
另外,民間資本仍存在難以破解的政策瓶頸。以“宇田模式”為例,一是“宇田模式”與工程建設項目“五制”管理存在矛盾,在補助資金支付時,有關手續難以滿足現行財政支付政策要求,給補助資金撥付帶來困難;二是土地綜合整治缺乏明確的分類標準,給工程驗收、補助核定帶來困難。如:種植水稻和種植蔬菜對土地整理的要求不同,標準化蔬菜基地建設工程的造價,也比水稻基地建設工程造價高很多。
如民間資本代表張俊杰所說,“‘宇田模式’政府沒有任何風險”。的確,引入民間資本,對于政府來說既節約了資金,又進行了土地整治,還發展了現代農業;但是如何使參與土地整治的民間資本有長遠的收益回報,除了企業本身加強經營,政府也應構建更完善的利益分配機制,免去民間資本后顧之憂。
監管漏洞需引起重視
民間資本進入土地整治,從表面上看是一個多贏的局面,但是新的運作模式的工作機制還有待健全,特別是對資金的監管提出了挑戰。
近年來,土地整治資金被挪用的案件不少。國土資源部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吳海洋曾表示,土地整治在資金使用和整治成效方面,仍存在不少問題,全國每年投入土地整治的資金有上千億元,這些資金的使用是否到位,成效如何,沒能得到有效的監管。
在浙江海寧,2006年以來累計查處了12名村干部私分土地整理專項資金的案件。袁花鎮某村4名村級領導班子成員,違規操作,虛假列支套取土地整理專項資金,先后多次以發放務工費、香煙補貼、雙休、夜餐補貼等名義,共同侵吞土地專項資金4萬余元,美其名曰改善干部生活;馬橋街道3名村委會成員,通過工程承包人虛開發票套取土地專項資金30余萬元,其中22萬元資金被侵吞或私分,范某在隱匿并侵吞其中10萬元后興致沖沖地到汽車城買了他心儀的馬自達轎車;該街道某村另5人采取虛報冒領手段,套取土地整理專項資金10多萬元進行私分。
對于“以獎”類的民間資本運作模式,其存在的潛在問題更不容忽視。
以“宇田模式”為例,新的運作模式免去了標書制作、投資評審、公開招投標、項目變更審批等程序,對項目資金、流程和質量來進行監管難度加大。而企業自行整治,在施工過程中只重視施工效果,而忽視過程資料編制,給工程審計及核定補助標準造成困難,并可能導致套用補助資金現象的發生。
篇9
金融業暴利是我國當前金融業的突出特征。實體企業和商業銀行之間存在懸殊的利潤差距,企業利潤向商業銀行無限集中。
如果僅僅是行業性質造就的金融業暴利,問題并不嚴重,可要認識到的是中國商業銀行的金融暴利來源于金融行業的行政壟斷,商業銀行僅靠存貸差就可以“躺著把錢賺了”。如此背景下,高利潤意味著實體企業不僅融資難,而且融資成本高、開支大,普遍存在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就是實體經濟受金融壟斷盤剝的力證。所以,打破金融壟斷就成為了中國金融體制改革的當務之急。
截至2013年末,我國共有商業銀行1783家,然而現有的銀行體系和結構極不合理,可以將其歸納為“大恐龍”和“小跳蚤”一統天下。
一方面,大銀行與中小企業之間存在天然的不兼容性。另一方面,“不出村”的銀行影響力與資金實力都極其有限,根本無法滿足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實體經濟的融資需求。
除去“大恐龍”與“小跳蚤”,三家政策銀行和一家郵政儲蓄銀行有政策局限,42家外資銀行網點分布稀少。因此,能夠支撐中小企業發展的只有145家城市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而我國現在擁有中小企業接近2000萬家,個體戶近3000萬戶,現今的金融服務體系很難支撐如此龐大的中小企業及小微客戶的金融需求,嚴重抑制了中國經濟的發展。
中小企業融資難和實體經濟發展難的治本途徑在于開放民間金融,大力扶持民營中小銀行的發展,打破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度壟斷,實施一次具有重大戰略意義的變革。
篇10
成都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分別只有全省水平的1/4、全國水平的1/3和世界水平的1/10,資源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區域性缺水、季節性缺水和水質性缺水的矛盾相互交織,大抓水利成為突破水資源瓶頸約束的必由之路[4]。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對創建世界現代田園城市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1.彌補水利建設資金缺口,減輕財政負擔為解決成都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水資源開發利用不足、農田水利設施配套不完善、部分地區防汛抗旱標準不夠高等問題,成都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未來5年社會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即未來5年水利總投入預計達200—300億,單靠政府有限的財政難以持續支撐巨額的水利建設支出。政府投入的水利項目,主要為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微利甚至無利的公益性項目,政府財政獨撐水利建設還會加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2.促進水利行業投資收益和運營效率的提高由政府壟斷水利建設,缺少競爭機制,缺乏降低成本和創新管理的責任機制和激勵機制,還可能存在部分官員為私利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而民間資本的參與,打破水利服務的壟斷供給,實現政企分開,形成競爭格局;另一方面,民間資本“效率”“、效益”動機強,在水利項目建設和運營上會千方百計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水利建設引入民間資本,將提高整個水利行業的投資收益和運營效率。3.有利于改善水利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由政府或國有公司壟斷水利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缺乏競爭的壓力和動力,經營成本高、效益差、價格高;而且,如果僅維持單一投資主體,拒巨額民間資本于門外,水利投入難以大幅有效提高,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社會需要。20世紀80年代后,西方國家在基礎領域嘗試市場化改革后,基礎設施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爭劇增加,價格不斷下降,服務質量不斷上升。在政府監管和市場競爭下,追求效益的民間資本,會瞄準市場需求,不斷增加有效供給。不僅如此,水利建設引入民間資本還對轉變政府職能、深化國企改革、培育市場機制等方面帶來一系列積極的變化。
二、民間資本進入水利建設的障礙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將水利建設視為政府的責任和義務,無論純公益性項目還是具有較強盈利性的項目,均由政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建設、運營。民間資本在我國的水利建設中還處于補充、輔助的地位。創建水利建設引入民間資本的機制,培育水利建設新主體,需要沖破重重障礙。
1.觀念障礙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在一般競爭領域,政府職能定位清晰明確,但在水利建設等基礎設施領域,仍存在嚴重的計劃經濟色彩。2010年5月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雖然政策已放開,但由于水的特殊地位,政府治水、管水的觀念短期內難以改變。政府部門仍將水利建設視為政府的責任和義務,驚恐民間資本給現有的水利公共服務供給秩序造成混亂,缺乏改革的勇氣,畏首畏尾,不敢接納民間資本。這種觀念的指引下,政府“管得多、統得死”,僅象征性向市場推出少量水利項目,并給予民營企業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壓力。這種“封閉保護”思想,阻礙了政策的落實,使得水利建設效率低下,水利公共服務難以有效滿足社會需求。
2.制度障礙
我國水利建設的改革嚴重滯后,水利建設的市場化、產業化的政策均為國務院或部委指導性文件,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規層面,政策的權威性和強制力,不足以促使政府放權讓利,也不利于政策幫扶和規范民間資本的水利建設。而且,現有政策多為原則性、框架式的指導,并沒有完整的、有針對性的、可操作的實施細則,致使地方政府和水利管理部門難以落實。誠如,國資委研究中心企業研究部部長王志剛所言,民間資本“不是政策不鼓勵”,而是缺乏有效的“游戲規則”。民間資本進行水利建設仍欠缺很多基礎性的制度:準入制度,應建立國資、民資競爭性的產業組織結構;水資源管理制度,應避免行政分割、部門割據以及地方保護主義,逐步完善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相結合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要盡快完善水費定價機制、征收機制,為民間資本取得收益創造條件;水權制度,利用市場機制優化水資源配置等。
3.行政管理障礙
不同于普通的競爭領域,水利建設涉及公共利益,具有典型的壟斷性和受益非排他性。為避免私利擴張損害公共利益,促進水利建設穩健發展,政府應該承擔起引導、管理、監督、支持和協調的責任。但當前政府投資管理機制、引導機制與監管機制還不完善,運作機構和專業人才缺乏,致使政府行為存在嚴重越位、錯位和缺位現象。⑴利益沖突。行政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在水利建設管理上既要追求公共利益,也會考慮部門利益和個人利益。當三種利益有沖突的時候,在公共利益受益主體軟約束情況下,行政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的決擇,不排除為部門或個人私利損害公共利益的可能。在缺乏嚴謹權威的制度下,擁有較大“自由裁量權”的政府部門或管理人員為維護水利建設上的權力和利益,防范民間資本沖擊,通常為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設置重重障礙。⑵服務水平。政府的服務水平關系到民間資本投資水利建設的可能性、可行性及收益水平。但一方面政府“管得多、統得死”,民間資本進行水利建設的審批手續繁雜,服務態度差,權利監督形同虛設;另一方面,缺乏運作機構和專業人才,使得民間資本的水利建設項目的審查不科學、不規范。低下的服務水平不僅僅造成利息損失、時間和精力損耗、商業機會的流失,還會損害市場公平,置民間資本于不利的競爭地位。⑶官僚作風。官僚作風在水利項目建設上表現在脫離實際、無所作為、不負責任等。民間資本的水利投資依賴于“領導層”的態度和能力,“可管可不管”“、可嚴可不嚴”,民間資本的權利和權益處于半懸空狀態。
4.自身障礙
水資源的稀缺性、公共性和公益性,要求政府統一規劃和協調管理;另一方面,水利項目的投資分析、建設、運營、管理,專業性強、管理要求高。但我國多數民營企業經營者文化素質偏低、經營觀念淡薄、重利輕義,民營企業仍存在規模小、結構散、管理制度不健全、行為不規范等現象,與水利項目監管、建設和運營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經濟轉型過程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和界線還比較模糊,制度不完善、服務水平低下,成為水利事業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此外,水利建設民營主體先天不足,政府還應承擔扶持和培育的責任。
三、成都水利建設引入民間資本的政策建議
政府與市場應當是互補共生的關系,政府應當減少對經濟活動的直接參與,致力于激發市場活力。成都引導民間資本投入水利建設已迫在眉睫,必須克服上述障礙,努力開拓,在區域內探索科學有效的新機制。
1.提高規劃的科學性與權威性
水是一種特殊的資源,進行水資源的分配和使用必須堅持效益、公平、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只有進行科學的規劃,才能實現水資源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綜合平衡的狀態。為保證民間資本權利和利益,減少投資的盲目性和提高效益,必須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和權威性。但我國規劃工作由政府職能部門承擔,對規劃工作鮮見成文的制度性的規定。因此,無論在程序上還是在內容上行政色彩濃厚、隨意性強。成都應創建法制化、民主化、科學化的規劃工作制度,建立由水務局牽頭,專家、專業機構參與,多部門、多群體協商的規劃制度;建立運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切實保障規劃執行和實施的機制,確保規劃的強制力和約束力;在此基礎之上,清理、整合現有的水資源利用、水利建設的規劃,檢查、監督規劃的執行情況。
2.深化水利項目產權改革深化水利項目產權制度改革
落實管護主體,保障水利建設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才能提高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的積極性,也才能建立高效運行的市場機制。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逐漸由一般競爭性行業向壟斷性行業推進,壟斷性行業的產權改革已迫在眉睫。如果將競爭性行業的產權理論適用于水利建設等壟斷行業,雖然能夠增強供給能力、提高效率,但私有產權會利用壟斷地位提高價格、歧視性定價“、撇奶油”等行為,損害公平。要兼顧市場性和公平性,必須摒棄公有產權與私有產權的對立與替代的固有思維,尋求兩者的融合,通過兩者的合理配置,推動水利建設政府追求的公共性與私人追求的效益性協同發展。民營化的程度與水利建設的公共性純度相匹配。公共性純度越高,政府責任越大,公有產權的比例就應越高。相反,公共性的純度越低,私有產權的比例就應更高。現代產權理論將傳統產權進行分解,認為產權不僅僅是所有權,還包括經營權、管理權、使用權、支配權、分配權等。所有權與附屬的其他產權具有可分割性和可讓渡性。水利建設引進民資間本,既可以是所有權上的引入,即“民有民營”,也可以是經營權上的引入,即“國有民營”。成都市的水利建設可以采用多種形式引入民間資本,如特許經營權出讓、承包或租賃經營、資產證券化、并購、民資獨營、BOT模式(建造—運營—移交)、合資模式、TOT模式(轉讓—經營—轉讓)、PPP模式、運營和維護模式等。對于公共性純度高、效益差的小型項目,政府可以通過獎補政策吸納項目受益人投資。
3.制訂公平有效的民間資本投資水利建設的細則
國務院引導民間資本和發展水利的指導性文件,均明確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但這些原則性的指導,只為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提供了可能性。是否具有可行性,必須以公平有效的細則進行判斷。其實,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出臺了“非公經濟36條”,2010年又出臺“新36條”,許多壟斷行業也不斷宣布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但由于沒有具體的細則,民間資本在操作上無章可循,無路徑可入。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簡單聲明對民間資本開放,是沒有意義的”“,細則”至關重要。2012年,水利部制訂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農田水利建設實施細則》、《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參與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實施細則》,有效地保障了民間投資主體的權益。但是這兩個細則所涉范圍還不夠廣,只針對小型的水利工程,沒有涵蓋其他水利建設項目;機制也不夠嚴密,建設監管有章可循,卻無運營監管制度,不能有效保護使用人權益,從長遠看,也不利于民間資本的水利建設。成都應該在本區域建立一套清晰、透明、規范運作的規章制度:一方面要放開市場準入,建立水利建設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機制,形成競爭性的產業組織結構和市場秩序;另一方面,要規范行政審批和行政監管“,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科學界定審批和監管的職能和權限,規范審批和監管的程序,簡政放權,減少許可、審批,激發市場主體參與水利建設的活力和創造力;還應科學規制,由偏重“事前”管制轉變為“事前、事中”防范與“事后”嚴懲相結合的管制,公平執法,創建國資、民資平等的市場地位,并防范民間資本利用水利項目的公共性損害使用人利益;最后,應建立有效的幫扶制度,完善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建設用地、用電、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
4.創新民間資本投資水利建設的投融資方式
資本具有逐利性,吸引民間資本投融資的必要前提是水利項目的可贏利性。所以,必須理順水利項目的收益機制。開發水利項目的收益體現在水資源的使用方式上,包括取水權、水運權、水電權、養殖權、旅游觀光權等。水利工程的公益性和公共性特點,使得水利項目取水權交易費用收取上,存在著目標不明確“、搭便車”現象、征收成本高昂等問題,導致水利項目內在商業化價值不高。成都應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利用市場機制理順定價機制,合理調整費用征收標準,強化費用征收力度,切實維護民間資本利益;引導和幫扶民間資本完善產業價值鏈,充分挖掘水利項目潛在贏利能力;加大財政獎補力度,并規范財政獎補制度,獎補范圍、標準和程序應該陽光透明,鼓勵民間資本投入小型公益性水利項目。創新民間資本投入方式。民間資本投資水利建設,可以資金、實物、勞務或其他方式投入;可以獨資、合資、合作、捐贈及“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等多種出資形式。政府審批和監管應放開出資方式和形式,主要審查能否完成工程,是否符合水利規劃、規程規范技術標準和運行管理規定;項目完工后,按照“誰投資、誰所有”的原則確定工程產權,并確保該產權依法享有繼承、轉讓、轉租、抵押和參股經營等權益。創新民間資本投資水利建設的融資方式。政府確立水利項目建設方案,投入部分資金,采用市場化手段和操作方式,吸引社會資金跟進;組建水利產業投資基金,利用集合投資、分散風險、專業運作的基金優勢,集中分散的民間資本投入水利建設;利用水利項目收益穩定的融資特點,引導和鼓勵銀行開展收益權質押貸款;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逐步擴大水利項目公司化改造,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
5.創建科學規范的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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