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金屬范文

時間:2023-03-19 14:15:54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廢舊金屬,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可回收垃圾的范圍: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廢紙、塑料、玻璃、金屬和紡織物五大類生活垃圾,有害垃圾、電子/電器垃圾和電池三類特殊危害垃圾以及廢棄家具類垃圾。

1、廢紙主要包括:報紙、雜志、圖書、各種包裝紙、辦公用紙、紙盒等,但是紙巾和衛生用紙由于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

2、塑料主要包括:各種塑料袋、塑料包裝物和餐具、牙刷、杯子、礦泉水瓶、塑料玩具、塑料文具、塑料生活用品、洗發液瓶、洗手液瓶、洗衣液瓶、洗潔精瓶。

3、玻璃主要包括:玻璃飲料瓶、玻璃酒瓶、壞玻璃杯、碎玻璃窗、廢玻璃板、鏡片、鏡子等,根據回收工藝,玻璃分為無色玻璃,綠色玻璃,棕色玻璃。

4、金屬主要包括:易拉罐、金屬罐頭盒、裝飾物、鋁箔、鐵片、鐵釘、鐵管、廢鐵絲、舊鋼絲球、銅導線等,按照回收材料分類:鐵類,非鐵類(一般指有色金屬)。

5、紡織物主要包括:廢棄衣服、褲子、襪子、毛巾、書包、布鞋、床單、被褥、毛絨玩具等。

篇2

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近年來,全市各地和鐵路部門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平安鐵道線創建活動,為確保鐵路大動脈的安全暢通、為我市社會穩定和經濟快速發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隨著我市鐵路線路的不斷增長和列車運行速度的不斷加快,對鐵路沿線治安和行車安全的要求進一步提高。我市鐵路治安形勢總體穩定的同時,仍然存在諸多不安定因素,尤其是拆卸、偷盜、收購鐵路器材的違法犯罪行為較為突出,雖經多次整治,仍時有反復,鐵路沿線一些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嚴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收購鐵路器材,為違法犯罪分子銷贓提供了便利條件。為了加強對鐵路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的管理,依法嚴厲打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拆卸、偷盜、收購鐵路器材違法犯罪行為,根據中央綜治辦、鐵道部、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統一部署,市綜治辦、常州鐵路區段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公安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決定,自20__年8月10日至9月30日,在全市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清理整治鐵路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落實全國整治鐵路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現場會精神,緊緊圍繞我市實現“兩個率先”的戰略目標和建設“法治常州”、“平安常州”的工作大局,通過依法打擊拆卸、偷盜、收購鐵路器材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規范鐵路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的管理,全面推進平安鐵道線創建活動,保障鐵路運輸安全,保障鐵路沿線地區及全市社會穩定,保障第十屆全國運動會在我市的順利召開。

二、工作目標

通過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依法打擊處理一批拆卸、偷盜、收購鐵路器材的違法犯罪分子;查處、取締一批違法、非法收購站點;教育、督促鐵路沿線廢舊物品收購站點依法經營;嚴格規范鐵路沿線廢舊物品收購站點的日常管理;進一步提高鐵路沿線廣大群眾的知法守法和愛路護路意識;進一步建立健全鐵路沿線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工作機制。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制定方案、組織部署。成立由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鐵路公安部門和市護路辦負責人參加的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確定由市護路辦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召開五區綜治辦、公安局(分局)、工商局(分局)有關負責人會議進行工作部署。

第二階段:全面排查、摸清底數。以鐵路公安為主,地方公安、工商配合,對鐵路沿線兩側(城鎮200米,鄉村2500米以內)設置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進行一次入戶調查,掌握其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并逐一登記造冊。

第三階段:集中清理、分類整治。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按照鐵道部、公安部、工商總局《關于嚴禁拆卸、偷盜和收購鐵路器材的通告》要求,依法清理整治鐵路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和個體收購人員。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完善機制。各地對集中整治情況進行自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措施,鞏固整治成果,進一步完善相關的工作機制。在自查的基礎上,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織檢查驗收。并由鎮、街道綜治辦、派出所與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簽訂《嚴禁收購鐵路器材責任書》。省綜治辦、鐵道、公安、工商等部門還將聯合組織力量,對各地整治情況進行抽查。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我市鐵路運輸在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確保鐵路大動脈的安全暢通,對于保證我市實現“兩個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各地各部門要從實現“兩個率先”、建設“平安常州”、“法治常州”的高度來認識這次專項整治活動,切實加強領導。各區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要結合本地實際當制定本地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層層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實施。鐵路沿線的鄉鎮(街道)綜治辦要做好路地雙方的組織協調工作。整治期間,各級要組織力量對本地區的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不落實、沒有按期達到整治目標的,要予以通報批評;對重視整治工作、成效明顯的,要及時總結經驗、給予表彰獎勵。

(二)堅持齊抓共管,進行分類整治。鐵路沿線的綜治、鐵路、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務求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沿線各地要按照鐵道部、公安部、工商總局《關于嚴禁拆卸、偷盜和收購鐵路器材的通告》要求,對鐵路沿線兩側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區分情況,分別處理。對有證有照但從事違法收購鐵路器材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由公 安部門沒收其收購的鐵路器材,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經營者或責任人治安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公安部門作出治安處罰后,對違反工商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作出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和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對于無證無照和流動收購鐵路器材的站點和個人,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積極會同公安部門依法查處取締;對明知是贓物而購買、窩藏、轉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治安處罰,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非法收購鐵路器材等案件,鐵路、地方公安機關要密切配合,堅決予以查處。在清理整治中,也要注意對違法收購電力、電信器材等行為的排查處理,不能搞“單打一”。

篇3

關鍵詞:重金屬;廢水處理;廢水回收

【分類號】:TU992.3

1 化學沉淀法

化學沉淀法指向重金屬廢水中加入藥劑通過化學反應使呈溶解狀態的重金屬轉變為不溶于水的化合物沉淀而去除。包括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鋇鹽沉淀法和鐵氧體共沉淀法等。其中中和沉淀法是應用最廣的一種方法,向重金屬廢水中投加堿中和劑(通常為Ca(OH)2)使廢水中的重金屬形成溶解度較小的氫氧化物或碳酸鹽沉淀而去除。鐵氧體共沉淀法是日本電氣公司(NEC)研究出來的一種新技術,是近十年來剛出現的方法。向重金屬廢水中投加鐵鹽,通過工藝控制,達到有利于形成鐵氧體的條件,使污水中多種重金屬離子與鐵鹽生成穩定的鐵氧體晶粒共沉淀,再通過磁力分離等手段,達到去除重金屬離子的目的?;瘜W沉淀法是目前發展時間較長,工藝較成熟的方法。去除范圍廣、效率高、經濟簡便。但要投加大量化學藥劑,并以沉淀物的形式沉淀出來,存在二次污染問題。

2吸附法

吸附法是選擇一些比表面積比較大的物質作為吸附劑對廢水中的重金屬進行吸附?;钚蕴渴鞘褂米钤?、運用最廣泛的吸附劑,比表面積大,處理率高,但價格較貴且使用壽命短,限制了其在重金屬廢水處理方面的發展。因此,尋找吸附性好,價格低廉的吸附劑成為了近幾年的研究熱點。目前工業中常采用礦物材料、工農業廢棄物以及改性物質等作為吸附劑。沸石是最早應用于重金屬廢水的礦物材料,架狀結構使之具有巨大的比表面積和較強的吸附性。趙啟文等采用斜發沸石吸附的方法去鋅冶煉廢水中的重金屬,吸附80min后,Zn2+的去除率為98.52%。一些工業或農業的廢棄物由于來源富裕、價格低廉,在近幾年也得到廣泛的運用。李榮華等用玉米秸稈粉作為吸附劑探討玉米秸稈對Cr(Ⅵ)的去除規律及最佳條件,實驗證明在25℃時去除率可達97.77%。由于這些物質不需要再生,可以直接處理,從而大大降低了處理費用。此外,對傳統的吸附材料進行改性,可以增加有效比表面積,提高吸附性能。

3離子交換法

由于重金屬廢水中的重金屬大多以離子狀態存在,所以用離子交換法處理能有效地除去和回收廢水中的重金屬。采用微波輻射促進化學反應技術,引用氧化還原引發體系,可在纖維素上接枝丙烯酸/丙烯酰胺來合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吸附樹脂。研究表明:在最佳的合成工藝條件下,樹脂對 Cu2+的吸附率為 99.2%,吸附容量為 49.6 mg/g, 用 8%NH3?H2O 作為淋洗液對樹脂洗脫再生,洗脫率在85%以上。大昂吸附樹脂重復使用 7 次時,對重金屬離子的吸附率仍可保持在 90%以上,具有良好的再生使用壽命。超級吸水樹脂 SAPC也可以脫除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SAPC 對 Cr3+,Co2+離子的富集能力強,對Hg2+,Pb2+,Ni2+的富集能力次之。

4膜分離法

膜分離技術是利用一種特殊的半透膜,在外界壓力作用下,不改變溶液中化學形態的基礎上,將溶劑和溶質進行分離或濃縮的方法。膜分離技術包括反滲透、超濾、電滲析、液膜、滲透蒸發等。目前反滲透、超濾膜在電鍍廢水處理中已得到廣泛應用。與其它技術相比,膜技術設備簡單,占地面積少,使用范圍廣,處理效率高,節能并能實現重金屬的回收,另外不需加化學試劑,不會造成二次污染。但膜組件昂貴和使用過程中膜的污染和通量下降。隨著膜技術在廢水領域研究的進一步深入,將膜技術與其它工藝組合起來處理重金屬廢水,同時發揮各自的長處,取得了較好效果。膠束強化超濾 (Micellar-enhanced ultrafiltration)是最近發展起來的與表面活性劑技術相結合的方法。當表面活性劑濃度超過其臨界膠束濃度時,大的兩性聚合物膠束形成,溶液經過超濾膜時,吸附有大部分金屬離子和有機溶質的膠束被截留,透過液可回用,含重金屬的濃縮液則進一步被電解,回收重金屬。

5生物法

生物法是通過生物體及其衍生物對水中重金屬離子的吸附作用,達到去除重金屬的目的。能夠吸附重金屬及其它污染物的生物體及其衍生物稱為生物吸附劑,主要包括細菌、真菌、藻類及一些細胞提取物。與傳統的吸附劑相比,生物吸附劑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適應性廣,能在不同 pH、溫度及加工過程下操作;(2)選擇性高,能從溶液中吸附重金屬離子而不受堿金屬離子的干擾;(3)金屬離子濃度影響小,在低濃度(100mg/L)下都有良好的金屬吸附能力;(4) 對有機物耐受性好,有機物污染(≤5000mg/L)不影響對金屬離子的吸附;(5)再生能力強、步驟簡單,再生后吸附能力無明顯降低。生物吸附法為重金屬廢水的處理提供了一種經濟可行的技術,它的原料來源廣泛且廉價,可達到以廢治廢的效果,隨著對生物吸附劑研究的不斷深入,生物吸附技術應用于重金屬廢水的凈化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但國內外對于生物吸附的研究處于實驗室階段,且主要集中在影響因素的探討上,對機理的研究還不透徹。

上述處理重金屬廢水的各種方法具有很多優點,但也在技術、運行成本、二次污染等方面存在缺陷,對現有技術的改造、對吸附材料的改造、研究開發高效環保型的工藝和技術是重金屬廢水處理的方向。重金屬廢水水質比較復雜,通常含有多種重金屬離子,為了達到更好的處理效果,需要將幾種工藝組合起來確保出水達標排放。如離子交換-電解組合工藝、混凝沉淀/膜處理組合工藝。對于含重金屬離子廢水的處理, 僅將廢水處理達標排放是不夠的。處理后將重金屬離子充分回收,處理后的廢水回用,真正實現廢水的“零排放”,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當前重金屬廢水處理技術的發展趨勢。

參考文獻:

[1] 孫杰,趙暉,鄧南圣.無害化誘導結晶新工藝處理重金屬廢水[J].水處理技術,2006,32 (9)

篇4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再生資源,是指在社會生產和生活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已經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經過回收、加工處理,能夠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各種廢棄物。

再生資源包括:生產性廢舊金屬(指用于建筑、鐵路、通訊、電力、水利、油田、市政設施及其他生產領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價值的金屬材料和金屬制品)、非生產性廢舊金屬、報廢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紙、廢棉、廢橡膠、廢塑料、廢玻璃等(不包括醫廢和危險廢物、嚴控廢物、報廢機動車及尚具使用價值并進入二次流通的舊貨)。

舊貨交易行為管理,依據國家《舊貨流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再生資源收購、儲存、銷售等交易活動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為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第四條市商務主管部門是本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監督管理。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督管理。

發改、公安、工商、環保、城管、規劃、國土資源、經委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實施管理。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轄區內再生資源交易行為的日常巡查工作。

第五條市商務局應當會同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全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和網點布局規劃,報市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各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網點布局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六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符合規范的經營場所;

(二)經營場所選址符合市或縣(市)區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布局規劃;

(三)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標準的要求,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四)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財務與經營管理制度。

第七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再生資源連鎖經營分支機構的,應當按本規定第六條的條件設立。

第八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從事廢舊金屬回收的還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備案事項發生變更時,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從事廢舊金屬回收的還應當在15日內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備案。

第九條鐵路、公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單位確需出售廢舊專用器材、設備及其零部件的,由單位開具證明后方可出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

第十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二)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

(三)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鐵路、公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

(四)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

(五)來源不明的廢舊物品和境外生活性廢舊物品;

(六)法律、法規、規章等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第十一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發現有出售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對贓物、有贓物嫌疑或者違禁的物品,應當依法予以扣押,開列扣押清單,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再生資源經營者在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時,應當實行實名登記制,查驗生產性廢舊金屬來源證明,并對出售單位名稱和經辦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以及出售物品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進行登記。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應到指定市場從事經營活動。

第十三條回收生產性廢舊金屬經營者應當對經營活動建立完整的臺帳。臺帳的記錄應包括再生資源名稱、數量(或重量)、品牌、型號、形狀、特征、購銷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證號碼等。

臺帳的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第十四條再生資源交易市場及其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及經營者檔案,并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市場的日常管理、臨時攤點的布局管理,以及市場交易環境的維護;

(二)負責市場和回收經營網點的衛生、環境、消防等;

(三)協助行政部門對交易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及時制止或者舉報違法經營;

(四)其他與市場相關的管理和服務事宜。

第十五條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場所應當按照標準建立分揀區和儲存區,配備相應的消防、衛生及環境污染防治設施。

第十六條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的企業,通過向市級資源綜合利用認定主管部門申請,符合《云南省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實施細則(暫行)》規定的條件,并獲得省資源綜合利用委員會的認定,可享受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的相關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務、工商、規劃、城管、環保、公安等部門按各自職責,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而擅自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業務的;

(二)在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中,影響城市市容衛生、造成環境污染的;

(三)經營國家禁止或限制的廢舊物資,或收購贓物的;

(四)未按規定到商務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的;

(五)收購生產性廢舊金屬未如實登記,或收購廢舊專用器材無單位證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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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月份勞務輸出工作基本情況

1—10月份,全縣勞務輸出11萬人次,占全縣農村勞動力25.3萬人的43%,完成市定全年目標任務10萬人次的110%,其中有組織輸出1.6萬人次;培訓農村勞動力2.1萬人次,占全縣農村勞動力25.3萬人的8.3%,培訓后輸出1.9萬人,成功輸出率達90%以上,全縣外出務工人員創勞務收入6億元左右,勞務輸出已成為農村脫貧致富、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途徑。

二、主要做法

(一)、廣泛宣傳動員。年初,由勞動部門組織人員入鄉入村,大力宣傳外出務工的好處及重要意義,并在春節前后、麥收、秋收務工人員返鄉的黃金時機,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大河范縣網等媒體,大力宣傳務工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激發農民外出務工的積極性。同時宣傳講解勞務輸出有關知識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樹立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自覺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二)、做好信息服務。為加強信息傳遞,及時勞務用工信息,勞動局在勞動力市場服務大廳每日用工信息,且在對外公開欄內每周更換一次用工信息,及時為求職者提供便捷服務。春節前夕,利用務工人員集中返鄉的有利時機,經廣泛搜集用工信息后,在20*年勞動保障新春聯歡會上勞務用工信息,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截止目前,今年已用工信息2000余條,提供就業崗位10萬余個,達成用工意向4萬余個。

(三)、開展技能培訓。在總結以往培訓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今年為確保培訓工作取得實效,組織有關部門有關人員到鄉村流動開展勞動力技能現場培訓班,現場授課,突出培訓的時間性、實效性。特別是春節前后,利用年后農民工在家的機會,在十二個鄉鎮培訓農村勞動力6000余人。同時根據各鄉各村農民工需要,開展各種技能培訓,分別開展了定向培訓、委托培訓和定單培訓,大大促進了勞務輸出由體力型向技能型、智力型的轉變。

(四)、抓好有序輸出。今年,狠抓輸出規范化建設,建立完善職業介紹交流制度,及時做好用工登記、建檔建卡等工作。積極聯系我縣在外知名人士,派出專門人員到全國各地考察搜集用工信息。春節后正月初五就組織各職業介紹所下鄉入村宣傳,幫助外地用工企業聯系用工事宜,在鞏固往年勞務合作關系的同時,開辟了像北京可欣服裝等一大批新的用工途徑。目前,我縣已同北京、*、新疆等地建立了穩定的勞務合作關系,僅今年組織勞務工赴新疆摘棉輸出勞動力就達1540人。

(五)、圓滿完成對疆勞務合作。根據市下達我縣的對疆勞務輸出任務,針對目前內地就業及時,大部分農民不再愿去新疆遷民的新情況,大力宣傳引導,出動宣傳車兩部,組織20余人入村到戶,同鄉村干部一起耐心做好有意去新疆農戶的思想工作。今年已向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六師芳草湖農場、土墩子農場和新湖農場輸送農戶200戶,共計600余人,圓滿完成了“中央專項任務”。

(六)、實行勞務品牌帶動。今年充分發揮廢舊金屬挑選加工品牌效應,從組織引導入手,成立了廢舊金屬挑選加工勞務輸出宣傳工作隊,入村到戶做群眾的思想工作,樹立外出光榮的意識;并通過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和板報、宣傳欄、沿街燈箱廣告等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廢舊金屬挑選加工行業成功典型,引導富余勞動力走出家門,外出創業。春節前后,龍王莊、陸集兩鄉均召開了廢舊金屬挑選加工能人座談會,介紹經驗互通信息。同時依托現有培訓基地,從革新廢舊金屬挑選加工技術入手,培訓務工人員的從業技能,由手工操作向機械化作業轉變。今年,已在龍王莊、陸集兩鄉培訓廢舊金屬挑選加工小老板300余人。并積極協助廢舊金屬挑選加工人員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確保他們能夠擁有養老、醫療、工傷等應享受的社會保障。截止目前,已有近3萬人加入到廢舊金屬挑選加工隊伍。

(七)、做好困難群體就業。今年在組織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同時,狠抓困難就業人員就業,從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崗位安排等方面優先享受優惠政策,對年齡偏大、一時難以外出就業的人員,特別是零就業家庭轉移就業困難的,優先安排公益性崗位或非公益性崗位。今年已在全縣多個企事業單位安排就業困難人員1500余人,解決了他們的生活困難問題。

(八)、多方位維護權益。我們加強對外出務工人員的服務,在勞動服務大廳做好職業介紹、維權等服務工作。全面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及時為在范務工人員簽定勞動合同。搞好跟蹤服務,協調處理工資、待遇等問題,縣勞動服務大廳電話24小時值班,及時為在外務工人員處理有關問題。同時做好跟蹤回訪,8月中旬,由勞動保障局組織人員,分別到*、*、*務工集中地慰問我縣在外務工人員,每到一處,與務工人員一一見面,并進行了集中座談,詳細了解了他們的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問題,深入到車間、宿舍、食堂實地察看。并為2000余名農民工發放務工常識書籍4000余本,發放維權服務卡2000余份,慰問品2000余件。此外,加大勞動保障執法力度,努力規范用工行為,大力查處非法中介機構和個人。目前,取締非法職業介紹機構8處,凈化了勞務市場。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步打算:

在勞務輸出工作中雖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組織化程度低,組織培訓難,技能低,農民工自我保護意識差等問題。下步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大力提高勞動者素質,突出抓好培訓基地建設和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探索良好的培訓長效運行機制。

(二)、完善職業介紹機構,加快信息網絡建設。通過政府主導和市場運作的方式,逐步完善以縣勞務輸出為龍頭,鄉鎮勞動保障所為主體的組織化輸出格局。

(三)、發展勞務品牌,實行典型帶動。要從宣傳、信息、引導、幫扶、服務等方面做好工作,進一步做強我縣廢舊金屬加工這一全國優秀勞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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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保障“三電”設施安全運行,為加強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簡稱“三電”設施)安全。更好地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現就加強“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特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強“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關系國計民生。切實保障“三電”設施安全,三電”設施是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用設施。事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事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目前,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仍面臨嚴峻形勢,盜竊破壞及外力損壞“三電”設施案件時有發生,被盜“三電”設施的銷贓渠道仍然較為暢通,給我做好“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帶來嚴峻挑戰,2月24日,公安部等九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公通字[]6號)4月20日市公安局等十部門聯合下發《關于貫徹實施公安部等九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通知的意見》渝公發[]291號)對加強“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務必充分認識做好“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加強“三電”設施日常管理和維護,深入開展打擊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違法犯罪行為,努力保障“三電”企事業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確?!叭姟痹O施安全運行。

二、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聯席會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聯席會成員。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局,縣上成立“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聯席會。聯席會議由縣公安局、綜治辦、發改委、經信委、商務局、國資局、工商局、市政園林局、文廣新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視臺等14個單位組成??h政府分管副縣長為聯席會議召集人。由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聯席會議辦公室在聯席會議領導下開展工作,具體負責“三電”設施安全保護的牽頭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聯席會日常工作,落實聯席會有關決定,承辦聯席會交辦的有關事項;統籌研究全縣“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分析研究“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誰負責”原則,聯席會各成員單位嚴格按照“誰主管。明確各成員單位的具體職責。

重點打擊團伙作案、流竄作案以及制售傳播竊電器材等違法犯罪活動。對廢舊金屬收購業開展治安監管,縣公安局:負責打擊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違法犯罪活動。不定期開展廢舊金屬收購業專項整治工作,推廣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信息系統和監控系統建設。會同國資委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組織對“三電”企事業單位開展《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執法大檢查,加強對“三電”企事業單位安全防范和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督促整改,消除隱患,堵塞漏洞。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涉及“三電”設施行政執法工作。

加強督導檢查,縣綜治辦:負責將“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目標和創建“平安活動內容進行考評。嚴格考核獎懲。

會同縣公安局等有關部門開展“三電”設施安全保護工作??h發改委:負責根據聯席會議的布置。

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工作機制,縣經信委:負責切實加強對電力行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檢查。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職能,組織電力行業開展護線宣傳工作。切實履行并加強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加大對違法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外力損壞“三電”設施案件的查處力度,及時消除危及“三電”設施安全運行的隱患。

對被監管企業安全防范不力,縣國資局:負責加強對縣屬國有重點企業中的電力、通信企業的監管工作。存在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盜竊破壞電力通信設施的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嚴肅處理,及時通報公安機關。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市屬國有重點企業中的電力、通信企業加強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

引導廢舊金屬回收行業建立自律機制,縣商務局:負責嚴把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市場布局及對網點開展常態化監管和市場整治。加強備案經營管理,協同公安、工商部門,對廢舊金屬回收行業開展清理整治,將無備案、無照經營及違法收購“三電”設施作為整治重點。配合公安部門建立廢舊金屬收購業治安信息系統和監控系統。

建立巡查工作機制,縣市政園林局:負責落實安全保衛制度。加強縣城規劃區內的路燈及線路設施管理和維護,加大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電燈線路損壞的查處力度。

對不符合收購站點規劃的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加強日常監管,縣工商局:負責嚴把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市場準入。會同公安、部門對廢舊金屬收購站點開展不定期的專項整治行動。配合商務局查處取締無照從事廢舊金屬收購的行為。

開展安全保護工作,縣文廣新局、電視臺:負責指導落實安全保護制度和工作規范。確保廣播電視網絡及設施的安全。及時上報涉及廣播電視設施的案(事)件,配合公安機關破獲盜竊破壞廣播電視設施重大案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行業主管部門的資源優勢,開展“三電”宣傳工作,制作播放“三電”安全保護專題節目。加強對廣播電視設施保護區內施工作業的審批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加大對違法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外力損壞廣播電視設施案件的查處力度,及時消除危及廣播電視設施安全運行的隱患。

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縣“三電”企事業單位:負責檢查。加強內部人員教育管理和工程勞務外包施工隊伍監管,堅決遏制內外勾結、監守自盜等案件的發生。負責本行業、本系統保衛機構建設,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對重要部位、重要設施實施重點保護。制定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加強實戰演練,切實做好處突應急工作準備。組織開展線路、設施巡護工作,加強“三電”施保護行政執法工作。充分利用本行業、本系統的資源優勢,組織開展好相應的宣傳工作。加大經費投入,加大物防、技防設施建設,堵塞治安防范漏洞,為“三電”專項斗爭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堅決遏制盜竊破壞“三電”設施違法犯罪活動,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打擊整治力度。堅決防止案件反彈。要滾動排查并掛牌整治一批盜竊破壞案件高發、竊電問題突出、廢舊金屬收購站點泛濫的重點地區,掛牌督辦一批重大案件,限期完成督辦整治任務。要建立完善鄉鎮協作和信息共享機制,嚴厲打擊團伙作案、流竄作案以及制售傳播竊電器材等違法犯罪活動。對現行案件,要如實立案,及時查處。公安機關要加強與檢察院、法院的溝通協調,依法辦案,防止以罰代刑、降格處理。

四、切實加強安全防范和治安保衛

切實履行安全防范主體責任,三電”企事業單位要嚴格按照《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國務院令第42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內部人員教育管理和工程勞務外包施工隊伍監管,認真落實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嚴防企業內部人員和線路代維、工程外包施工人員內外勾結、監守自盜等案件的發生。要實行“三電”安全防范設施建設與“三電”工程建設同規劃、同設計、同施工、同驗收、同使用。要加大新技術、新產品研發應用力度,因地制宜開展重要“三電”設施報警系統與公安機關110報警服務網,積極推進電信光纜“光進銅退”要加大力量投入,加強案件多發線路、時段的巡護防控。三電”治安保衛重點單位要按照國務院令第421號規定,設置與治安保衛任務相適應的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治安保衛人員,對重要部位、重要設施實施重點保護,制定完善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加強實戰演練,切實做好處突應急工作準備。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安全防范和治安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督促整改,消除隱患,堵塞漏洞。三電”行業、系統主管部門、監管機構要督促“三電”企事業單位加強治安保衛機構和隊伍建設,堅決扭轉一些單位工作弱化的被動局面。

篇7

關鍵詞:氨氮;氨水;硫酸銨;磷酸銨鎂

中圖分類號:TV21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0引言

目前,含氨氮廢水的處理技術,有空氣蒸汽氣提法、吹脫法、離子交換法、生物合成硝化法、化學沉淀法等,但均有不足之處,共同不足之處是處理后的氨氮無法回收利用。

基于可持續發展觀念,在高濃度氨氮廢水處理方面,不僅要追求高效脫氮的環境治理目標,還要追求節能減耗、避免二次污染、充分回收有價值的氨資源等更高層次的環境經濟效益目標,才是治理高濃度氨氮廢水的比較理想的技術發展方向。

1、以氨水形式回收氨氮的廢水處理技術

去除氨氮的同時可獲得濃氨水的氨氮回收技術,不僅可經濟有效地分離與回收氨氮,而且能使處理后廢水達標排放。通過電滲析法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氨氮濃度2000~3000mg/L,氨氮去除率可達到87.5%,同時可獲得89%的濃氨水;此法工藝流程簡單、處理廢水不受pH與溫度的限制、操作簡便、投資省、回收率高、不消耗藥劑、運行過程中消耗的電量與廢水中氨氮濃度成正比。以氨水形式回收氨氮的污水處理技術,可使氨氮得到充分的回收利用,發揮良好的經濟效益。

采用離子膜電解法對高濃度氨氮廢水進行脫氨預處理是可行的,將一定量氨氮廢水過濾澄清作為陽極區電解液,NaOH溶液作為陰極區支持電解質,在直流電場作用下,NH4+、H+等能通過陽離子交換膜,由陽室向陰室遷移,與陰室的OH-結合,分別生成NH3·H2O和水;同時,在兩個電極上發生電化學反應,陽極生成H+以補充陽室遷移出去的陽離子,陰極生成OH-以補充陰室由于與陽室遷移來的NH4+等結合所消耗的OH-。對于氨氮濃度高達7500mg/L的廢水,在4V、11L/h、60℃的操作條件下,電解1.5h平均去除率可穩定在58.1%左右,3h去除率接近63.8%,脫除的氨氮可以以濃氨水形式回收,降低處理成本,實現了廢物資源化利用。

2、將氨氮制成硫酸銨回收利用的廢水治理技術

采用空氣吹脫加硫酸吸收的閉氣氨氮汽提系統是將廢水中的氨氮去除,并將氨氮制成硫酸銨回收利用的廢水治理技術。此法不但有效地治理了高氨氮廢水,還將氨氮回收利用。閉式硫酸吸收法處理技術的使用,將廢水中氨氮濃度為5000~8500mg/L,用閉式硫酸吸收法處理后,廢水中氨氮脫出率約為99%,排入水溝與不含氨氮的污水混合,進一步降低污水中的氨氮含量,送往污水處理廠進一步處理,有效地解決了原污水排放不合格的問題,極大地緩解了污水處理場的壓力。也減少了氨氣的外泄,改善了現場環境,同時得到硫酸銨溶液可回用利用。

聚丙烯(PP)中空纖維膜法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也可將氨氮制成硫酸銨回收利用。疏水微孔膜把含氨氮廢水和H2SO4吸收液分隔于膜兩側,通過調節pH值,使廢水中離子態的NH4+轉變為分子態的揮發性NH3。聚丙烯塑料在拉絲過程中,將抽出的中空纖維膜拉出許多小孔,氣體可以從孔中溢出,而水不能通過。當廢水從中空膜內側通過時,氨分子從膜壁中透出,被壁外的稀H2SO4吸收,而廢水中的氨氮得以去除,同時氨以(NH4)2SO4的形式回收。聚丙烯中空纖維膜法脫氨技術先進,二級脫除率≥99.4%,適用于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處理后廢水能夠達標排放。采用酸吸收的方法,可以(NH4)2SO4的形式回收氨氮,且不產生二次污染。膜法脫氨工藝設備簡單,能耗低,占地面積小,操作方便。

3、鳥糞石結晶沉淀法回收氨氮技術

磷酸銨鎂(MgNH4PO4·6H2O)俗稱鳥糞石,英文名稱struvite(magnesium ammonium phosphate),簡稱MAP,白色粉末無機晶體礦物,相對密度1.71。MAP是一種高效的緩釋肥料,在沉淀過程中不吸收重金屬和有機物。此外,它可用作飼料添加劑、化學試劑、結構制品阻火劑等。

關于鳥糞石結晶沉淀法處理氨氮廢水的應用研究,很多研究者研究了影響鳥糞石形成的因素,主要有反應時間,pH值,沉淀劑投加摩爾配比,不同沉淀劑的選擇等影響因素。

3.1反應時間

研究表明,鳥糞石結晶法反應時間對氨氮的去除率影響很小,因此鳥糞石結晶沉淀法的反應時間主要取決于鳥糞石晶體的成核速率和成長速率。應用MAP法處理氨氮廢水時,使用適宜的攪拌速度和控制適當的反應時間,能使藥劑充分作用,使MAP反應充分進行,有利于MAP的結晶作用和晶體的發育與沉淀析出。但反應時間不宜過長,否則會破壞鳥糞石的結晶沉淀體系,降低結晶沉淀性能。另外,反應時間越長,所需的動力消耗越多,處理費用越高,會影響MAP法的經濟效益;攪拌速度過大,形成的絮凝體會再次被打散,反而影響了混凝沉淀的效果。顯然,MAP法的反應時間需要結合被處理氨氮廢水的水質特征,所用藥劑種類、處理工藝等具體確定,一般都在1h以內。

實際應用中,由于廢水含有各種顆粒物,成核過程所需的過飽和度較均相低,成核晶核數難以準確控制,形成大量細小的鳥糞石顆粒,難以回收,故結晶沉淀應在生長階段加強控制,可在不飽和階段添加適宜的晶種,從而培養出粒徑分布均勻、品質較好的鳥糞石結晶體。

3.2 pH值

在一定范圍內,鳥糞石在水中的溶解度隨著pH的升高而降低;但當pH升高到一定值時,鳥糞石的溶解度會隨pH的升高而增大。當pH11時,沉淀為鳥糞石和Mg3(PO4)2;當pH值為12時,沉淀為Mg3(PO4)。綜合文獻得知,鳥糞石沉淀法回收氨氮的最優pH范圍為8~10之間,不同的研究得出的結論有所差別。

3.3沉淀劑投加的摩爾配比

鳥糞石結晶沉淀法去除氨氮,對于沉淀劑投加的摩爾配比,研究者主要研究了氮、鎂和磷的不同摩爾配比對氨氮去除的影響以及鳥糞石的生成情況。要生成磷酸銨鎂(MgNH4PO4·6H2O)沉淀,沉淀劑投加的摩爾配比n(Mg2+):n(NH4+):n(PO43-)理論比應為1∶1∶1。根據同離子效應,增大Mg2+、PO43-的配比,可促進反應的進行,從而提高氨氮的去除率與去除速率。雖然投加過量的鎂鹽和磷酸鹽可提高氨氮的去除率,但過量到一定程度后,處理成本不經濟,而且增加了水中磷的含量,由于磷本身也是污水處理的控制指標,添加過量會造成二次污染。通常在降低磷酸鹽投加比例的同時,適當增加鎂鹽的投加量,可提高氨氮去除率。穆大剛等以MgCl2·6H2O和Na2HPO4·12H2O為化學沉淀劑處理高濃度氨氮廢水(9500mg/L),確定的最佳工藝條件為n(Mg2+):n(NH4+):n(PO43-)=1.25∶1∶1,氨氮去除率>95%??偟膩碚f,適當增大Mg2+、PO43-的配比,可提高氨氮的去除率,但藥劑最佳投配比受多方面因素的影響,應綜合考慮各因素確定沉淀比的最佳配比。

3.4沉淀劑的選擇

MAP法可選用多種含Mg2+的鎂鹽和含PO43-的磷酸鹽作為化學沉淀藥劑。例如,可作為鎂鹽藥劑的有MgO、MgCl2、MgCl2·6H2O、MgSO4、MgCO3等,也可用鹵水代替鎂鹽;作為磷酸鹽藥劑的有H3PO4、Na2HPO4、NaH2PO4、Na2HPO4·12H2O、MgHPO4·3H2O等。但是,不同藥劑對氨氮廢水的處理效果與處理成本有明顯的差異,氨氮去除率可在54.4%~98.2%之間波動,普遍認為以磷酸氫二鈉和氯化鎂為沉淀劑對高氨氮廢水處理效果較好,氨氮的去除率>90%;鎂鹽的成本是處理的主要成本之一,使用不同的鎂鹽其成本占總處理成本的4.4%~40.2%之間,使用MgCO3比使用MgCl2成本低18.3%;磷酸鹽較貴,尋找更為廉價高效的磷酸鹽可大幅度降低廢水處理成本。

4、結語

合成氨工業經過幾十年來的不斷技術革新改造,污水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各企業產品結構、工藝路線與管理水平不盡相同,部分企業外排水中COD、氨氮、硫化物等污染物質仍存在超標現象,水污染問題一直未得到有效的控制。經濟有效的氨氮廢水資源化處理技術還需要更深入的研究,使廢水中氮、磷等營養物質的回收與再生成為可能。資源化技術的開發研究將使新技術在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之間找到平衡點,實現可持續發展。

篇8

關鍵詞:煤制水廢氣;預處理;生化處理;水廢氣;深化處理

引言:“富煤,貧油,少氣”三個詞語可以用來描述中國的現狀,中國的煤炭經銷和能源消費結構改革正在進行。中國正在加快能源結構調整,加大對重點提供清潔能源,煤炭和天然氣轉化中國能源供應的發展,天然氣能源的發展成為一個嚴肅的話題。近年來,煤化工產業中煤制天然氣項目,尤其得到了快速發展。但是,煤和天然氣工業是一個對水的需求要求較高的工業,大部分污水和廢水產生非常復雜的化學反應,以及對人體中含有有害的污染物,如苯酚,塑料等,它們對環境的污染非常嚴重。中國的能源和水是反向分布的,水資源短缺影響煤化工項目的分布,生態環境異常脆弱,水環境容量是非常有限的。因此,煤制氣廢水的處理效率以及高效回收,,是保障煤制氣行業快速發展的關鍵因素。

一、煤制氣廢水出處及處理難度

煤氣化廢水源于聚焦在氣化工藝中的洗滌水,洗氣水,蒸汽分流水等,其中普遍的污染物包括氨氮、酚類、氰化物,石油類、硫化物等有毒有害的物質,對生化處理來說,對有機污染物進行完全降解是不容易實現的,所以說它是常見的高濃度,高污染,難以降解的廢水。

目前,殼牌氣化工藝、德古士氣化工藝、魯奇氣化工藝是我國國內普遍使用的三種煤氣化技術。“魯奇”工藝是一種碎煤加壓氣化技術,因氣化的溫度相對較低的原因,復雜的廢水成分因素,較高的污染程度影響,尤其是高COD(高達約5 000 mg / L)、高氨氮(約300~400 mg / L)、高石油類是其本身的特點。所以應用受到了局限?!皻づ啤惫に嚥捎玫姆勖夯腋邷貧饣夹g,較低的廢水的有機污染程度,高氨氮(約300 mg / L)、高氰化物(約50 mg / L)成為其重要的特點;水煤漿高溫氣化技術是在“德古士”工藝中廣泛采用的,特點是較高的氨氮濃度(約500 mg / L),相比較而言不算高的有機污染程度;以魯奇工藝以廢水最復雜、處理難度較大成為三種工藝中難度最大的一種方法。

二、物化預處理技術

三種先進的氣化技術被廣泛應用于我國――殼牌氣化工藝、德古士氣化工藝、魯奇氣化工藝。魯奇氣化過程的廢水,是產生最復雜的。典型的魯奇煤制氣廢水中揮發酚含量大約在2900~3900mg / L之間,氨氮含量為3000~9000 mg / L,L,非揮發酚含量為1600~3600 mg / L。在大程度的降低了預處理廢水的處理難度之后,回收煤制氣廢水中胺類和酚類可以被節約下來。除去油類,以及有脫酚、脫酸、蒸氨是煤制氣廢水物化預處理采用的措施。

1.脫酚

揮發酚和非揮發酚的含量在煤制氣廢水中的含量不少,如果只采用水蒸氣脫酚法難以減少廢水中非揮發酚的含量。要避免易造成吸附飽和以及再生困難等問題需要認識到吸附脫酚法難以實現對酚的特定吸附的事實。以溶劑萃取脫酚法為主,根據實際情況考慮結合水蒸氣脫酚法等,可以實現,使酚回收工藝達到更高效的脫酚效果的目標。甲基異丁基酮(MIBK)對煤制氣廢水的脫酚效果與二異丙基醚相比遜色了許多,我們MIBK作萃取劑后可以讓總酚的萃取效率升到至93%左右,把出水的總酚質量濃度下降到400 mg / L以下是MIBK作萃取劑的一大特點。

采用MIBK作萃取劑可以使總酚的萃取效率升到至93%,把出水的總酚的質量濃度下降到400 mg / L以下是MIBK作萃取劑的一大特點。

在我們的調研中我們了發現河南義馬氣化廠是用魯奇加壓氣化工藝生產的城市煤氣,其在萃取脫酚時采用二異丙基醚萃取劑時,非揮發酚的去除率一般不低于90%和65%。隨著對酚回收的工段萃取劑的態度越來越受到重視,我們關于煤制氣廢水的排放相關的要求也得到了提高。

2.蒸氨

國內外煤制氣廢水脫氨工藝主要是利用汽提一蒸氨的方法。魯奇植物肥料氣動氣化過程中,未脫酚蒸氨廢水的含酚廢水氨蒸氣為2300-7200毫克/升,除去苯酚萃取和蒸發氨,氨去除率之前的基礎上的98%。哈爾濱煤化工煤龍有限公司使用氨堿汽提工藝,在水中的氨含量為8500毫克/升上,氨的流出物可以降低到300毫克/升,以本人的觀點,氨和水蒸汽的萃取不應脫酚,應與所需的生物處理工藝相結合,隨后做出最好的標準煤氣化廢水排放的操作以及實施基礎。

三、生物處理技術

在20世紀七八十年代,關于傳統活性污泥工藝處理煤氣廢水出現了大量的研究,其中美國的學者Gallagher和Mayert研究中試規模的活性污泥工藝處理煤制氣廢水的效能,去除煤制氣廢水中有機污染物時使用活性污泥工藝被證明是一種有效的途徑,并且較強的穩定性和良好的出水水質。國內學者也有過有關硅藻土對煤制氣廢水好氧生物降解的性能的影響的相關研究,研究表明,提高系統內生物量和污泥的沉降性能的有效方法是在活性污泥工藝中加入硅藻土。

1.深度處理技術

混凝沉淀、吸附法、高級氧化法及膜處理技術是國內外普遍使用的深度處理技術。

向廢水中投加混凝藥劑,可以用來使廢水中難降解有機物改變其穩定狀態,這是因為在煤制氣廢水中,難降解有機物多呈膠體和懸浮狀態的,在相互之間的分子引力作用下,其中的污染物凝聚成大絮體或顆粒沉淀后得到分離,深度分離技術的應用相當的普遍。

吸附法

我們為了研究煤制氣廢水的吸附的效果,采用了大孔徑吸附樹脂、超高交聯樹脂和絡合吸附樹脂進行了多次實驗。同時煤制氣廢水生化水處理的重要性在固定床吸附工藝中得到體現。

膜處理技術

浸沒式的超濾和反滲透的組合工藝處理煤制氣廢水的研究者馬孟成果頗豐,將膜技術應用在對煤制氣廢水處理上的主要代表有膜生物反應器(MBR)和反滲透工藝兩種的工藝。

高級氧化法

臭氧氧化法、催化濕式氧化法、電催化氧化法及其它方法是應用在煤制氣廢水處理中的高級的氧化技術。趙振業在研究了二氧化氯的投加量和反應時間對煤制氣廢水中酚類物質去除的影響之后,發現了廢水中酚類物質大體上去掉且沒有氯代有機物生成的現象。為后來者提供了堅實的實驗基礎。

結語:

近年來,煤制氣廢水處理技術成為了煤制氣項目發展的不易突破的瓶頸,國內外實際應用的處理技術效果不盡人意。面對現在煤化工廢水的處理產業,關鍵問題體現在四方面(1)預處理不同工段的廢水。(2)針對廢水來水的水質和水量,加強控制和監管。(3)開發高效催化劑 (4)以強化生物處理和深度處理為目的來開發和集成新的工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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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關鍵詞:有機廢物 厭氧消化 厭氧工藝引 言

引 言

有機固體廢物通常是指含水率低于85%~90%可生化降解的有機廢物,它們一般具有可生化降解性。這些廢物中蘊含著大量的生物質能,有效利用這類生物質能源,對實現環境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有機固體廢物處理的方法很多,由于其可生化降解性高,可以充分利用生物技術處理有機廢物的潛在優勢。生物處理法包括好氧堆肥法和厭氧消化法。近幾年來,歐洲各國紛紛將目光投向厭氧消化,新建有機固廢厭氧消化處理廠,日本等國也先后建設了有機固廢厭氧消化處理示范工程。但在國內,盡管農村早有小型沼氣池的應用,高濃度有機污水及污泥處理中也普遍采用厭氧消化的工藝,但應用于固廢處理領域的工程實踐研究較少。因此,很有必要針對國內城市有機固廢的厭氧消化進行系統研究。

在城市生活垃圾中,有機質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在發達國家的城市垃圾中,有機成分的含量高達70%;我國的城市垃圾有機成分含量相對較低,大部分為廚房垃圾,約占36%~45%。大部分垃圾的不合理處置會產生一系列的影響,加劇環境污染,嚴重危害城市環境。從2005年起,歐盟各國規定有機物含量大于5%的垃圾不能進入垃圾填埋場。目前,全世界每年大約有100萬t的固體廢物(濕重)經過厭氧消化處理,實現廢物的減量化、能源化和資源化。在歐洲,固體廢物的厭氧消化技術是一項逐漸成熟的技術,已有20多年的運行積累。然而,城市有機生活垃圾的厭氧消化具有相對低的甲烷產量(只占理論產量的50%~60%)。目前,大規模的厭氧消化設備需要15~20d的時間,才能把易生物降解的部分轉化為生物氣,消化后的穩定發酵物中仍含有木質纖維素。目前,生活垃圾厭氧消化技術還存在較多的制約因素,還需在反應器、工藝條件、抑制因素等方面進行大量的研究。

1 厭氧消化理論

厭氧消化技術指在沒有外加氧化劑的條件下,被分解的有機物作為還原劑被氧化,而另一部分有機物作為氧化劑被還原的生物學過程。1930年Buswell和Neave根據代謝過程系統pH值的變化,有機物厭氧消化過程分為酸性發酵和堿性發酵兩個階段,根據兩個過程是否有甲烷產生,分別叫這兩個階段為產酸階段和產甲烷階段兩階段理論曾在幾十年里占據統治地位,隨著厭氧微生物學研究的不斷進展,人們對厭氧消化的生物學過程和生化過程認識不斷深化,厭氧消化理論也不斷發展。

M.P.Bryant(1979)根據對產甲烷菌和產氫產乙酸菌的研究結果,認為兩階段理念不夠完善,提出了三階段理論。該理論認為產甲烷菌不能利用除乙酸,H2/CO2和甲醇以外的有機酸和醇類,長鏈脂肪酸和醇類必須經過產氫產乙酸轉化為乙酸、H2和CO2等后,才能被產甲烷菌利用。所以,在兩階段的基礎上增加了產氫產乙酸階段。幾乎與Bryant提出三階段理論的同時,Zeikus等提出了厭氧消化的四階段理論。該理論將厭氧消化過程劃分為水解、產酸、產乙酸和產甲烷四個階段。水解階段指復雜有機物在厭氧菌胞外酶的作用下,分解成簡單的有機物,如纖維素、淀粉等碳水化合物經水解轉化成較簡單的糖;蛋白質轉化成較簡單的氨基酸;油脂轉化成脂肪酸和甘油等。產酸階段是指水解階段產生的較簡單小分子化合物在產酸菌作用下轉化為簡單的以揮發性脂肪酸為主的末端產物,如乙酸、丙酸、丁酸和甲醇等;產乙酸階段是指在產氫產乙酸菌作用下,將產酸階段產生的除乙酸、甲酸、甲醇以外的脂肪酸和醇等轉化為H2、CO2和乙酸;產甲烷階段,產甲烷菌把第一前幾階段產生的乙酸、H2和CO2等轉化為甲烷。有機物厭氧消化過程示意如圖所示四階段理論明確每個階段分別對應著獨立的微生物菌群,分別是水解發酵菌、產氫產乙酸菌、同型產乙酸菌(又稱耗氫產乙酸菌)以及產甲烷菌,各類菌群的有效代謝均相互密切關聯,達到一定的平衡,不能單獨分開,是相互制約和促進的過程。

2 厭氧消化影響因素

      2.1 底物組成

研究發現不同底物組成,其可生化降解性大不相同(5%~90%)。Borja等研究了不同底物組成和濃度的有機固廢的厭氧消化過程,認為在其他條件相同時沼氣產量相差很大,甚至達到65%。這個結果與Jokela等的研究所得基本一致。另外,底物組成不同,在發酵過程中的營養需求與調控也不同。對于像以秸稈為主的底物,須補充N源的營養,以達到厭氧消化適宜的C/N比。

目前國內外很多機構開展了生活垃圾、污泥及畜禽糞便聯合厭氧消化產沼的研究。聯合發酵可以在消化物料間建立起一種良性互補,從而提高產氣量,而且儀器設備的共享在提高經濟效益方面的作用也是非常明顯的。Kayhanian評估了以城市固體垃圾生物可降解部分為底物的高固體厭氧消化示范試驗。結果表明,美國典型B/F(可降解垃圾與總物料之比)的垃圾缺乏活躍而又穩定降解所需要的宏量或微量元素,若補充以富含營養的污泥和畜禽糞便,可以提高B/F,大大提高產氣率并增加過程的穩定性。國內在這方面的研究僅限于實驗室水平,未見相關工程應用的報道。

      2.2 溫度

有機固廢厭氧消化一般在中溫或高溫下進行,中溫的最佳溫度為35℃左右,高溫為55℃左右。Ghosh等利用厭氧消化處理垃圾衍生燃料(RDF),對比了單相式和兩相式反應器的處理效果,發現在傳統單相式反應器中高溫(55℃)比常溫(35℃)消化的甲烷產量僅提高7%;RDF粒徑從2.1mm降至1.1mm在中溫消化下對甲烷產量無明顯影響,但當反應條件轉變為高溫消化時甲烷產量可提高14%。高溫消化可以比中溫消化有更短的固體停留時間和更小的反應器容積。然而高溫消化所需熱量多,運行也不穩定。最近有研究表明厭氧消化在65℃時水解活性可進一步提高。還有將超高溫水解作為一個專門的反應器,對厭氧消化進行處理研究。

高溫可以比中溫產能多,但高溫需要更多的能量,在實際情況中加熱所需的能量往往與多產出的能量差不多。雖然沼氣產量和生物反應動力學都表明高溫消化更有優勢,但理想的條件決定于底物類型和使用的系統情 況。

      2.3 pH值

產甲烷菌對pH值的要求非常嚴格,pH值的微小波動有可能導致微生物代謝活動的終止。在發酵初期由于產生大量有機酸,若控制不當容易造成局部酸化,延長發酵周期,進而破壞整個反應體系。研究發現pH值為6.6~7.8范圍內,水分含量為90%~96%時產甲烷速率較高;pH值低于6.1或高于8.3時,產甲烷菌可能會停止活動。

一般說來酸化相對保持略偏酸性,產甲烷相需要略偏堿性,但沒有一個絕對合適的量,只需系統能夠保持穩定高效便是最佳狀態。pH值是厭氧消化過程的重要監測指標和控制參數。

      2.4 抑制

厭氧消化過程中抑制作用非常普遍,包括pH抑制、氫抑制、氨抑制、弱酸弱堿抑制、長鏈脂肪酸(VFA)抑制等。

許多學者都研究了厭氧消化中氨抑制的問題。當氨氮濃度從740mg/L至3 500mg/L時,葡萄糖降解速度急劇下降,可以認為氨積聚對糖酵解過程有一定的抑制作用。Sung等研究了以有機固廢為底物的常溫厭氧消化過程中氨氮濃度對甲烷產氣量的影響,常溫消化當總氨氮濃度(TAN)從0.40g/L依次升至1.20、3.05、4.92、5.77g/L時,反應器內呈現慢性抑制的現象。TAN為4.92或5.77g/L時,甲烷產量分別降低39%和64%。Fujishima等研究了常溫下污泥含水率對厭氧消化的影響,發現污泥的含水率低于91%時甲烷產量減少,這主要由于系統中高氨含量對氫營養甲烷菌的抑制作用。

Salminen指出滲濾液回流與pH值調節相結合可以降低酸積累的抑制效應,加速消化降解速率。然而當系統中活性產酸菌和產甲烷菌數量較少時,回流滲濾液會引起VFA積聚。Clarkson和Xiao對廢報紙進行厭氧消化的研究發現,水解反應是其中限制性步驟,高濃度的丙酸鹽對其具有抑制作用。

      2.5 攪拌

當消化底物為固態時,水解通常成為整個反應的限制性階段。很多經典中強調了消化過程中應充分混和攪拌以促進反應器中酶和微生物的均勻分布。然而近年來有試驗表明降低攪拌程度可以提高反應器的效率。

Vavilin V.A.常溫消化下攪拌強度的,試驗表明當有機負荷偏高時,攪拌強度加大會導致反應器運行失敗,低強度攪拌是消化過程順利完成的關鍵;當有機負荷偏低時,攪拌強度對反應無明顯影響。由此Vavilin V.A.提出攪拌阻礙反應器中甲烷區形成的假設,認為甲烷區的形成對抵抗酸化過程中產生的抑制起重要作用。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均質柱形反應器的二維分布式模型(2D distributed models),模型基于以下假設:在維持產甲烷菌繁殖代謝處于較優水平的前提下,反應器中甲烷區所占空間存在一個最小值。通過對消化過程的模擬,認為有機負荷高時,反應初始階段甲烷區與產酸區在空間上分離是固廢物轉化為甲烷的關鍵因素,而初始階段甲烷區中生物量的多少則是這些活性區保留的決定性因素。此時如果高強度攪拌,甲烷區由于VFA的抑制作用會逐漸萎縮直至消失。然而當有機負荷偏低時,大部分甲烷區均能幸存并逐步擴大到整個反應器。

Stroot等學者認為劇烈攪拌會破壞微生物絮團的結構,從而打亂了厭氧體系中有機體間的相互關系。一個連續運轉的消化器在啟動階段應逐步增大有機負荷以避免運轉失敗。當產甲烷階段是限制性反應時高強度攪拌并不合適,因為產甲烷菌在這種快速水解酸化的環境中很難適應,因此在啟動階段應采取適量攪拌。如果水解階段為限制性反應,此時反應器內底物濃度較大,高強度攪拌對水解起促進作用。因此為達到有機物厭氧轉化的最佳條件,應綜合考慮攪拌所帶來的積極和負面影響。

      2.6 預處理

根據現有的研究發現,固體厭氧消化的速度較慢,對固體廢物采用物理法、化學法、生物法等預處理可以提高甲烷產氣量。Liu等人通過對消化底物進行240℃的蒸汽熱處理5分鐘,使甲烷產氣率提高一倍,最終的甲烷產量增加40%。木質素和纖維素由于其本身結構,是公認的難降解物質,也是很多厭氧消化過程中的限制性因素。Clarkson等對廢報紙進行厭氧消化研究,發現堿預處理可以顯著提高廢紙的可生物降解性,但延長浸泡時間或增大反應溫度并不能提高轉化率。

Hartmann等在傳統的厭氧反應器前端設計了一個生物活性反應器,對厭氧消化進行預處理研究。該反應器用于68℃對底物進行超高溫水解,這種反應器分離的設計是為了更大程度降解有機物為VFA,從而獲得更高的產氣量,同時超高溫反應器可以有效去除氨的影響。結果表明VS去除率為78~89%,產氣量640~790mL/g。超高溫反應器中氨負荷降低7%。

對固態厭氧消化底物的物理和化學預處理研究較多,對生物預處理的研究則較少。Peter等從高溫反應器中分離到能分解有機固體廢物的嗜溫微生物,用該微生物對污水污泥進行預處理,在 1~2d內近40%的有機物被分解,而且與沒有經過該預處理相比,厭氧消化過程中沼氣產量提高50%;Ejlertsson研究表明,在消化開始階段進行間歇曝氣能有效去除易降解的固廢,克服高濃度VFA帶來的抑制;Mshandete等研究了紙漿厭氧發酵系統中,啟動階段進行9h堆肥預處理后甲烷產量提高26%;Katsura和Hasegawa進行了類似的預處理研究,對污泥進行微好氧熱處理后甲烷產量提高50%。研究者認為高溫好氧菌分泌的胞外酶比一般蛋白酶在溶解污泥方面更具活性。

3 厭氧消化工藝

厭氧消化處理固體廢物,通過技術革新逐步形成了以濕式完全混合厭氧消化、厭氧干發酵、兩相厭氧消化等為主的工藝形式。

濕式完全混合厭氧消化工藝(即濕式工藝)的最早也最為廣泛。此工藝條件下固體濃度維持在15%以下,其液化、酸化和產氣3個階段在同一個反應器中進行,具有工藝過程簡單、投資小、運行和管理方便的優點。這種工藝條件下漿液處于完全混合的狀態,容易受到氨氮、鹽分等物質的抑制,因此產氣率較低。

厭氧干發酵又稱高固體厭氧消化,在傳統的厭氧消化工藝中固體含量通常較低,而高固體消化中固體含量可達到20%~35%。高固體厭氧消化主要優點是單位容積的產氣量高、需水量少、單位容積處理量大、消化后的沼渣不需脫水即可作為肥料或土壤調節劑。隨著固體濃度的加大,干發酵工藝中需設計抗酸抗腐蝕性強的反應器,同時還得解決干發酵系統中輸送流體粘度大以及高固體濃度帶來的抑制問題。

兩相厭氧消化工藝即創造兩個不同的生物和營養環境條件,如溫度和pH等。Ghosh最早提出優化各個階段的反應條件可以提高整體反應效率,增加沼氣產量,從而提出了兩相厭氧消化。動力學控制是兩相 系統促進相分離最常用的手段,根據酸化菌和產甲烷菌生長速率的差異來進行相分離。還有一些技術可促進厭氧系統的相分離,如濾床在處理不溶性的有機物時可用來達到相分離。滲析、膜分離和離子交換樹脂等也可用于相分離。

大多數觀點認為,采用相分離技術創造有利于發酵細菌的生態環境,避免有機酸的大量積累,會提高系統的處理能力。Ghosh等利用厭氧消化處理垃圾衍生燃料(RDF),對比了單相式和兩相式反應器的處理效果,發現兩相消化比傳統單相式反應器,甲烷產量提高20%左右。Goel等人對茶葉渣進行兩相厭氧消化研究,發現每去除1kgCOD,平均產氣量為0.48m3,COD去除率93%,甲烷含量73%。

兩相厭氧工藝的主要優點不僅是反應效率的提高而且增加了系統的穩定性,加強了對進料的緩沖能力。許多在濕式系統中生物降解不穩定的物質在兩相系統中的穩定性很好。雖然兩相工藝有諸多的優點,但由于過于復雜的設計和運行維護,實際應用中選擇的并不多。目前為止,兩相消化在應用上并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優越性,投資和維護是其主要的限制性因素。

4 結 語

厭氧消化技術是較適宜的有機固廢處理方法,有機固廢的厭氧消化技術已引起國內外的廣泛關注,它們在處理大量有機廢物的同時,可獲得高質量的堆肥產品和生物沼氣能源,實現生物質能的多層次循環利用。我國目前在有機垃圾厭氧消化工程應用方面的研究很少,厭氧消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水處理方面,對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還較少,在厭氧發酵工藝中存在自動化程度低,技術裝備差的問題,因此,對厭氧消化的最佳生物轉化條件、生態微環境以及設計完善的過程控制系統等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以達到最佳的處理效果。

篇10

關鍵詞:重金屬廢水水處理方法

中圖分類號:TK223文獻標識碼: A

前言:重金屬離子的廢水主要來自于化工工業以及礦山開采以及機械加工等行業,其所排放的重金屬廢水由于不能通過被生物降解的方式進行處理,長期沉積便會對于存在的水體產生相當嚴重的危害,一旦危害出現,可能所導致就將是極度嚴重且無法挽回的重大損失。因此,污水處理企業對于重金屬廢水的排放一定高度的重視,并采取科學有效的方式進行污水有效處理,以從根本上保障重金屬污水處理的科學有效,保障水質安全。

一、傳統方法

1、化學沉淀法

化學沉淀法是指向廢水中添加化學藥劑與重金屬發生化學反應,從而使重金屬離子變成不溶性沉淀物質分離出來。該方法技術成熟、投入少、自動化程度高。最常用的就是氫氧化物沉淀法和硫化物沉淀法。例如向含鎘廢水中投加氫氧化鈉,會形成氫氧化鎘沉淀?;瘜W沉淀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產生重金屬污泥、沉淀劑的加入容易造成二次污染以及處理效果受水質條件影響等,限制了其在工程上的應用。

在化學沉淀法中,鐵氧體法是較為新型的處理工藝。它是指向廢水中投加鐵鹽,通過對工藝條件的控制,使重金屬離子在鐵氧體的包裹和夾帶作用下進入鐵氧體的晶格中,進而形成復合鐵氧體,最后再用固液分離的手段,一次脫除多種重金屬離子的方法。該方法克服了傳統化學沉淀法易形成二次污染的弊端,但是反應過程需要加熱,能耗高。

2、吸附法

吸附法主要是利用高比表面積或具有多孔結構的物質作為吸附材料去除重金屬離子。該法的核心是吸附劑的選擇,常用的吸附劑有活性炭、礦物質、分子篩等?;钚蕴坑休^強的吸附能力,可以同時吸附多種重金屬離子,去除率高,但再生效率低,處理水質達不到GB標準,價格高,應用被限制。近年來逐步研究出多種新的吸附材料,如凸凹棒、浮石、硅藻土、蛇文石、大洋多結核礦等。大洋多結核礦吸附能力強,它是多孔結構,表面積大,礦物大部分以晶型存在,因此吸附重金屬廢水效果好。

另一類是利用微生物作為吸附材料,主要有菌體、藻類和細胞提取物等,這些生物吸附劑對不同的重金屬離子表現出不同的吸附能力,造成吸附能力大小的主要原因在于微生物細胞表面的結構,并且受外界環境因素和水體pH值的影響。

3、離子交換法

離子交換法的實質是離子交換劑上的可交換離子與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之間的交換反應,在此過程中,廢水中的重金屬離子被去除。當離子交換劑上的重金屬離子達到飽和時,使用再生液反復沖洗離子交換劑,使之得到再生。重金屬廢水處理中常用的離子交換劑主要是離子交換樹脂,如陰離子交換樹脂、陽離子交換樹脂以及螯合樹脂等。

離子交換技術在處理重金屬廢水的同時,可實現重金屬的資源化,具有較高的經濟價值,對改善環境質量和增加可利用資源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但是該方法不足之處在于:樹脂進行再生時需消耗大量的酸堿,且易造成二次污染。

4、生物處理法

生物處理法是指利用微生物或植物的吸收、絮凝、還原等作用去除水中的重金屬離子的方法,主要包括生物化學法和生物絮凝法等。

生物化學法是指利用微生物的氧化還原反應能力使重金屬離子沉降或降低其毒性。對硫酸鹽含量較高的重金屬廢水的處理是典型的生物還原法,該方法能夠把硫酸鹽還原成硫化氫,使重金屬離子和硫化氫發生反應生成金屬硫化物沉淀而除去。研究者用基因工程菌對含汞廢水進行了研究,但濃度過高毒性強的重金屬離子對菌有一定的影響,使此法有一定局限性。生物絮凝法是指借助生物產生的代謝產物進行絮凝沉淀的一種方法。目前的生物絮凝劑主要有五大類,即半乳甘露聚糖類、淀粉類、微生物多糖類、纖維素衍生物類和復合型生物混凝劑。生物絮凝法以其安全無毒、絮凝劑效果好、絮凝物易于分離等特點,在重金屬廢水處理領域中有著廣泛的應用前景。但該方法也有不利之處,如生產成本高、活體生物絮凝劑保存困難等。

二、 新型處理方法

1、電化學法

電化學法是指利用電化學原理處理重金屬廢水,兼具絮凝、氣浮、殺菌等多種功能,是近年發展起來的頗具競爭力的重金屬廢水處理方法。該方法因裝置緊湊、工藝成熟、無二次污染,便于控制管理等特點,在國內外得到廣泛應用。Amin N K等的研究表明對一些金屬離子的去除效果可達到0.1mg?L-1以下,適合重金屬濃度高的廢水,但此方法耗能大,析氧和析氫等副反應多,不適合處理低濃度廢水。

2、 膜分離技術

膜分離技術是一項新興的分離技術,自60年代,作為一項高新技術從實驗室中走向社會開始進行大規模工業化應用以來,已逐漸并迅速發展成為了在各個工業系統中獲得大規模應用的高效節能的分離過程。近年來,將液體分離膜技術用于重金屬廢水處理的報導日漸增多并漸成主流。

將膜分離技術應用于重金屬廢水處理具有以下優點:

(1)過程無相變,可以常溫操作,能耗低,污染小;

(2)膜過程可通過模擬裝置實現,而且可以連續操作;

但是,膜分離過程也有其弊端:

(1)在某些情況下,膜容易結垢,降低膜分離過程效率,甚至降低膜的使用壽命;

(2)與化學法相比,膜分離工藝初期投資較高。

電滲析(ED)是指以直流電場產生的電壓為推動力,溶液中的帶電離子進行定向遷移,選擇性的透過離子交換膜的過程。含Cu2+、Zn2+、Cr2+和Ni2+等重金屬離子的廢水都可采用電滲析處理,其中含鎳廢水處理技術最為成熟,已有成套工業化裝置。但是電滲析法處理廢水要求具有足夠的電導以提高滲透效率,因此不適宜處理低濃度的重金屬廢水。例如,電滲析用于處理鍍鎳清洗水時,要求清洗水中鎳鹽的濃度不低于1.5mg?L-1。

電去離子技術(EDI),又稱填充床電滲析技術,是將樹脂填充在電滲析器的淡水室中,在直流電場作用下,膜堆內部自發水解離產生H+和OH-再生離子交換樹脂,同時實現離子的深度脫除和濃縮的新型復合分離過程。相對傳統的電滲析過程而言,電去離子技術的分離效率得到顯著提高。因此EDI技術具有巨大的技術和經濟優越性,EDI技術在用于處理低濃度重金屬廢水領域所展現出的良好潛力正日益引起人們的重視。

重金屬的污水中所含金屬成分比較復雜,雖然膜分離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處理廢水中的重金屬成分,如果進行大規模的重金屬成分處理,還需要采用集成膜,以更好的保障處理效率,從而實現根本處理。

國家海洋局杭州水處理中心采用了一套處理能力為1200m3/d-1的三級膜分離裝置處理電鍍鎳漂洗廢水,總濃縮倍數為100倍,一級膜分離系統對鎳離子的截留率為98%,二、三級膜分離系統對鎳離子的截留效率均在99%以上。但隨著膜使用時間的增長,膜通量會逐漸下降,膜系統也需要定期進行清洗。也有研究者將雙極膜技術與電去離子技術結合用于重金屬廢水處理,為膜分離技術在該領域的應用提供了新的思路。

結語:綜上所述,面對日益嚴峻的環境惡化問題,為更好的滿足日益嚴格的環保要求,強化重金屬污水處理是一項非常重要且嚴峻的任務,針對于污水處理企業而言,任重而道遠。但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相信膜分離技術也會得到進一步的改進與完善,使其更加科學有效的應用于重金屬的污水處理工作中,以更好的推進我國的環保事業邁向一個新臺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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