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農業用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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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鍵詞:都市型;設施農業用地;土地管理;管控;天津

1.引言

20世紀90年代,我國農業發展進入新階段,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出現一種現代農業形態——都市型農業,早期始于城郊農業,依托上海、北京、深圳等經濟發達的大城市而建立。

都市型農業是一種與城市經濟、文化、生態緊密相連,集現代信息技術、生物技術、工程技術、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于一體的高度集約化、可持續發展的農業形態,不但有助于提升城鄉產業結構,保障農民增產增收,而且為周邊城市居民提供體驗農業文化、休閑娛樂的場所,同時凈化了城市居民的生活環境,營造出清新宜人的生態空間。隨著城市一體化建設的逐步推進、工業化的高度發展,遍布于中心城區周邊、新城內部的農田,憑借其優越的地理區位,深受城市輻射,與城市共享發達的交通、信息、市場和技術等多方位資源,逐步演變成滿足居民體驗農業文化、休閑度假、觀光娛樂的農業園。都市型農業其中一種類型設施農業在天津市中心城區周邊、新城內分布較廣,主要以景觀農業、產品農業類型呈現,也包括高科技示范園、旅游休閑觀光園區、精品農業園區、特色唯一性農產品培育園等,如天津市西青區蝴蝶蘭栽培基地、西青區果園采摘園、寶坻區蔬菜大棚基地。

2.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近況

近年來,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設施農業建設,將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并列為全市發展現代農業的戰略決策。2008年全市種植業設施已建成面積有10.05萬畝;2009年全市落實用地面積有15.21萬畝;2011年底,新建了40萬畝高標準種植業設施生產基地,建設12個高標準設施農業示范區,建設100個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園,使全市設施農業面積達到100萬畝的總體要求。

2.1設施農業用地定義

天津市近年發展起來的設施農業,主要是指通過種植業設施建設,改變自然環境,為植物生產提供相對可控制的最適宜的溫度、濕度、光照、水、氣等環境條件,在一定程度上擺脫對自然環境的依賴進行有效生產的農業,包括溫室、塑料大棚、中、小棚、連棟大棚和依托蔬菜大棚種植發展起來的農業高科技示范園、農業旅游休閑觀光、精品農業以及基于現代設施的畜禽養殖、花卉、秧苗培育等農業。

2007年8月10日實施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設施農用地(地類代碼122)是二級地類,是指直接用于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其相應附屬設施用地,農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曬場等農業設施用地。

2.2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分類

2.2.1根據用途分類

按照設施農業用地主要用途分為農業生產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農業生產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種植、養殖,提供初級農產品的土地。附屬設施用地是指為了保證設施農業項目正常運轉和健康發展,為農業生產用地服務配備的一定比例的附屬設施配套用地,其分為附屬設施農用地和附屬設施建設用地。

2.2.2根據用地規模分類

按照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分為五類,即用地規模小于100畝、用地規模大于100畝(包含)且小于500畝、用地規模大于500畝(包含)且小于1000畝、用地規模大于1000畝(包含)且小于2000畝、用地規模大于2000畝(包含)。

2.2.3根據建設級別分類

根據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建設級別可以分為四類,即高標準設施農業示范區、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園、高標準種植業設施生產基地和一般設施農業用地。

2.2.4根據投資利用主體分類

天津市設施農業土地利用投資主體呈現多元化,主要分為農戶個體、村集體、企業和聯合投資型。土地利用投資主體不同,設施農業用地的情況差別較大。一般來講,農戶個體設施農業用地規模較小,附屬設施很少;集體和公司設施農業用地規模較大,附屬設施類型多、面積大。

2.3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面臨問題

天津市設施農業處于快速發展階段,雖然現狀用地規模不算大,但是用地規模增加速度之快,加之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制度出現空缺,致使在實際利用中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從實地調查情況來看,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利用和管理面臨問題如下。

2.3.1附屬設施用地標準缺乏

2007年以來,隨著天津市加快設施農業發展政策的出臺,大量設施農業園區不斷涌現,設施農業用地面積不斷增加,但眾多設施農業園區附屬設施用地比較混亂,從附屬設施類型到附屬設施的規格、規模都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和依據,用地管理時難以掌握。

有的投資商從收益最大化出發,在沒有建設用地指標的情況下,希望在園區耕地上大量建設農產品加工、儲藏設施,有的甚至希望多建一些休閑娛樂和餐飲服務設施,借設施農業名義違法占地用地案件頻頻發生,農民土地權益時常受到損害,違背了都市型設施農業的發展初衷。

2.3.2附屬設施用地比例過高

必要的附屬設施是促進設施農業項目良好運轉和發展的必備條件,比如園區內合理的道路布局、小型停車場、適用的農業物資、設備儲放間和操作間。從多區調研發現,項目存在附屬設施用地比例較高的問題。經調研,有些園區不包括道路交通等用地,僅建筑形態的設施用地比例就超過項目總用地的5%,個別項目達到10%。

2.3.3附屬設施建筑形態與耕地保護的要求不符

目前天津市多數設施農業園區項目是利用耕地和基本農田發展起來的,但一些附屬設施包括道路、辦公用地、停車場等的建設都采取了水泥硬化的做法,嚴重破壞了耕地的生產能力,不符合耕地保護的要求。

實際調查發現,多數設施農業園區道路較寬,主路大都在5-6m左右,支路在4m左右,主路普遍采取了水泥硬化的做法。相當一部分綜合性設施農業園區都規劃了較大規模的聯體加工儲藏車間、辦公用房以及超大停車場和交易場地,有的已建成了較大的永久性建筑,造成耕地浪費和破壞。

3.天津市都市型設施農業用地管控

都市型設施農業是新型農業,依然是農業范疇,其發展仍是以耕地資源生物養育功能的發揮為基礎,以體現第一產業為主,同時都市型農業又融入了城市產業的性質,不同于傳統的耕地利用方式,需相應配套的停車場、辦公用房、休息廳等附屬設施用地,這類用地需要很好地管理和控制,否則有逐步轉變成建設用地的危險。設施農業用地中的附屬設施用地類型是多樣化的,不同的設施農業建設規?;虻燃墝τ诟綄僭O施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有必要根據不同的設施農業規模和等級對其附屬設施用地進行控制。

3.1設施農業用地標準控制

3.1.1設施農業用地主體功能控制

判定附屬設施用地是屬于建設用地還是設施農用地的標準應該以主體功能進行控制。具體來說,種植用地面積控制在80%以上,園區以一產為主,主體功能用地為一產用地,不破壞耕作層,附屬設施服務于一產,不具備獨立經營的條件,這樣的附屬設施可以歸結為農用地。

3.1.2附屬設施為農用地的規??刂?/p>

天津市設施農業用地中附屬設施用地為農用地的包括直接服務于種植業的操作間、倉儲、廁所、接待等建筑用地,不考慮田坎、溝渠和田間道路。經多地調研,根據設施農業用地規模,確定出附屬設施中設施農用地比例。

表3 設施農業用地中農用地比例

設施農業

用地規模(畝) (0,100) [100,500) [500,1000) [1000,2000) ≥ 2000

附屬設施的設施農用地比例 9%

(不鼓勵) 8% 6% 4% 2%

備注:1.設施農業園區總附屬設施用地規模上限為80畝(含道路),上限指標只能應用于1000畝以上的設 施農業園;2.本表中涉及的設施農業面積為規劃規模,其中的子項目區不再單獨考核附屬設施農用地比例。

3.1.3附屬設施為建設用地的規模控制

作為都市型農業的一種主要形態,設施農業必然存在多種形式,建設標準也不近相同,附屬設施的建設內容也會存在差異。經實地調研,附屬設施建設用地可以分為以下情況。

一是高標準設施農業示范區附屬設施指溝渠、操作間、廁所、接待、初級加工與包裝間、餐飲、小型停車場、倉儲、銷售場所、娛樂休閑。二是生態循環農業示范園附屬設施指溝渠、操作間、廁所、生態設施用地、小型展示教育用地、接待、小型停車場。三是高標準種植業設施生產基地附屬設施指溝渠、操作間、倉儲、初級加工與包裝間、銷售場所。四是一般設施農業用地附屬設施指溝渠、操作間,大于1000畝的,考慮配備小型停車場和包裝、銷售場所。

經多地調研分析,根據設施農業用地規模,確定出附屬設施中建設用地比例。

表4 設施農業中建設用地比例

設施農業用地規模(畝) (0,100) [100,500) [500,1000) [1000,2000) ≥ 2000

附屬設施的建設用地比例 0

(不鼓勵) 0.5% 0.75% 0.85% 0.9%

備注:1.設施農業園區建設用地規模上限為20畝;2. 本表中涉及的設施農業面積為規劃規模,其中的子項目區不再單獨考慮附屬設施農用地比例;3.本表中的建設用地不含園區道路用地。

3.2設施農業用地管控對策及建議

3.2.1設施農業用地投資利用主體的管理對策

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興辦設施農業所需用地,建議按農用地進行管理;其他企業和個人興辦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聯合興辦設施農業所需用地,建議實行分類管理。其中的種植用地按照農用地進行管理,附屬設施用地中永久性建(構)筑物,按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行管理。

3.2.2設施農業主體功能用地管理對策

針對設施農業用地主要用途為第一產業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和附屬設施用地管理;主要用途為第二或第三產業用地,納入建設用地管理。

3.2.3設施農業附屬設施用地管理對策

對于線狀附屬設施用地,依據2007年實施的《土地利用現狀分類》標準,如溝、渠、路、田坎等寬度小于2米計入耕地,不計入附屬設施用地比例;寬度大于2米屬于農村道路、溝渠、田坎,計入附屬設施用地比例。

對于面狀附屬設施用地,耕作層未受到破壞且設施高度小于3米的,屬于設施農業用地,計入附屬設施用地比例。

3.2.4設施農業用地管制規則

設施農業用地需按照規劃大綱控制要求,附屬設施用地中的建設用地和設施農用地要進行自身平衡,建設用地要走內涵挖潛的道路,設施農用地占用耕地的實施占補平衡,做到耕地質量不降低、數量不減少。

從多個角度設立鼓勵政策,制定設施農業用地管制規則。從節約集約利用角度出發,緊密結合新農村建設,鼓勵在遷村并點、宅基地復墾土地進行設施農業建設;鼓勵對非農地和沙坑、土坑、磚瓦廠等廢棄地整理利用,用于設施農業發展,對于廢棄地利用的設施農業附屬設施用地比例可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利用現有建設用地或耕地中的水、路、林、渠等作為設施農業的附屬設施用地;鼓勵多個園區合用附屬設施,做到附屬設施共享,集約用地,節約資源。從環境保護角度出發,鼓勵利用新型環保材料和臨建材料,進行附屬設施建設。從建設措施角度出發,鼓勵停車場、廣場、路進行方孔磚鋪等非硬化措施,房屋采取臨建措施,盡量不破壞耕作層。

3.2.5土地規劃管理方面的建議

在土地規劃管理中,做到設施農業項目建設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緊密銜接,應用高新空間信息技術手段對設施農業用地及時進行監測;在出臺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及附屬設施控制標準的基礎上,加強土地監督檢查,對在設施農業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土地違法現象加大處罰力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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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ttp:///doc/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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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社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和便利條件

從貸款收益人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求對象是適學的貧困家庭的大中專學生,其居住地大多在農村,而農村信用社點多面廣、遍布各鄉鎮,便于調查和了解、掌握貸款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和貸款需求的真實情況。適時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業務,是農村信用社支持“三農”工作的新定位。

從貸款對象看,是經濟困難學生的家長或法定監護人。信用社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主要依據是學生的上學情況、農戶的實際情況。而近年來開展的評定的信用戶等級(對沒有評定信用等級的學生父母,實行聯保)工作,使農村信用社已經掌握了大量的農戶信用情況,具備了開辦助學貸款的先決條件。

從貸款期限和金額上看,期限核定為一年以內、一年至三年、三年至五年三個時間檔次,金額最高限額2萬元,按季結息,分期還本,基本能滿足學生完成學業的需要,期限也相對合理,加之信用社實行一次核定限額,隨時根據需要發放貸款辦法,比較較靈活、方便。

二、發放生源地助學貸款應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一)深化思想認識,積極爭取和落實國家助學貸款財政貼息政策

生源地助學貸款與學校所在地助學貸款一樣,都是為解決家庭困難大學生入學難的金融扶持措施,農村信用社要有大局的意識,大力支持貧困學生入學和完成學業。同時要積極爭取財政部門的扶持,提高農村信用社開辦此項業務的積極性,真正體現生源地助學貸款利率的優惠。

(二)擴大生源地助學貸款范圍,將支持“三農”落到實處

按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規定,只要條件符合,不管是大中專生,還是中小學生,只要在完成學業時,經濟上遇到很大困難和問題,申請手續合規,信用社都應提供信貸支持,不要將支持對象僅僅局限在大中專學生范圍內。

(三)加強管理,防范風險

農村信用社要加大誠信宣傳力度,借助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的創建工作,改善農村信用環境,強化借款人“誠信、守信”觀念,增強其還本付息意識,提高到期貸款收回率,防范和化解助學貸款風險。

(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調整信貸結構

生源地助學貸款在具體辦理中,要根據貸款申請人完成學業的實際情況和償還能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和利率,調整信貸結構,確保貸款按時償還,防止人為產生不良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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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三農”問題的根源,許多學者進行了研究。具有代表性的觀點有三類:第一類觀點是從“三農”問題本身尋找,認為“三農”問題的根源在于農民收入問題,而農民收入問題的關鍵在于農民就業問題。第二類觀點是對“三農”問題進行前向尋找,認為土地問題是“三農”問題所面臨的諸多棘手問題中最為關鍵的一個,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是“三農”問題的根源。第三類觀點是對“三農”問題進行后向尋找,認為我國二元經濟結構是“三農”問題產生的根源。筆者傾向于第二個分析,即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是“三農”根源問題,這已經得到大多數學者的認可。對于如何解決“三農”問題,第一個共識是認為,只有通過城市化、工業化,增加非農就業機會,從而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第二個共識是,必須增大政府三農的增量投入。第三個共識是必須對農村土地產權制度進行改革。在以上三個共識中,大部分學者認為,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最為根本,這也是本文的基本觀點。筆者將對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半市場化配置及其影響進行深入分析,分離出農村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地的轉換權,以這種轉換權的配置現狀為核心展開分析。

二、我國農村土地資源的半市場化配置

農業的主要生產要素有勞動、資本和土地等。我國農村勞動資源的配置已經市場化,勞動報酬率(工資)調節勞動供給與需求,農村勞動在全國范圍自由配置的結果,表現為大量農村青壯年進城打工和求學。農村資本要素的配置也已經市場化,資本報酬率調節資本供給與需求,資本在全國范圍內自由配置的結果,表現為農村資本通過各種渠道流入報酬率更高的城市。土地雖然因其自然性質無法在空間上流動,但由于非農業用地更高的報酬率以及政府城鎮化發展策略,大量農村土地由農業用地正變為非農業用地,所以,土地資源在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地的配置上也存在市場的力量。農村土地資源的配置是半市場化的。首先,農村土地在不同用途之間的配置受到政府的嚴格管制,對農民來說,農業用地總量已經給定并掌握在政府手中,即農業用地總量上的配置是由政府計劃或規劃而非市場配置的。其次,在農業用地內部,農民可根據不同農產品的市場價格、農產品特性、自身偏好等因素,決定對每種農產品供給多少農業用地量,即農業用地內部在不同農業產品之間的配置是市場化的。

再次,對農民來說,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總量也是已經給定的,非農業用地供給掌握在政府手中,農民不具有將農業用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的權利,即非農業用地總量上的供給是由政府計劃或規劃而非市場配置的。又次,在政府已經允許農民在農村土地經營工業和商業的前提下,可根據不同工業產品收益狀況、自身實際情況以及個人偏好等自由選擇對何種產品提供多少用地量,即在工業內部的土地資源配置基本上也是市場化的。又再次,對公用土地來講,土地資源在宅基地、橋梁、道路等公共用途之間的配置,即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配置基本上完全由政府行政規劃配置,市場只起輔作用。最后,資源配置市場化的重要表現是價格機制的形成,雖然大部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但是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地之間的轉化價格基本上完全由政府決定,農產品的價格受政府嚴格限制。

可見,我國農村土地資源配置是半市場化的。盡管對我國農村資源配置體制改革而言,農民勞動資源的配置已經基本市場化,農民資本的配置、農業用地和非農業用地內部土地資源配置、農業生產資料供求、農產品的供求等已經基本市場化,但農業用地的總量調節、土地在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地之間的配置等仍由政府調節,國家對農產品價格仍有最低價與最高價的限制,這些都是我國農村資源非市場化配置的表現,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下一步要努力解決的問題。

三、農村土地非市場化配置對“三農”的影響

(一)對農業的影響

1.對農業利潤率的影響

首先,從供給角度考慮,政府限制農民將農業用地轉換為非農業用地,直接限制了農業用地的供給面積,從而限制了農產品的供給彈性。農產品供給彈性極小意味著,當農產品供不應求價格上升時,農民無法增加農產品供給獲得更多利潤,當農產品供過于求價格下降時,農民無法減少農產品供給以減少虧損。其次,從需求角度考慮,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農產品需求在人們總需求中占的比例會趨于下降,即農產品需求的收入彈性小。由于農產品是生活必需品,當農產品價格變化時不會引起需求大幅波動,即農產品需求的價格彈性小,因此,農產品價格走低時,農業利潤率必然降低。再次,從成本角度考慮,已經市場化的農業生產資料的需求價格彈性很小。無論農產品價格上升還是下跌,農民都必須種糧和購買農業生產資料,農業生產資料受到供給方面的沖擊價格上升時,農民必然無以應對。最后,任何以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為目的的措施都可能導致谷賤傷農。在政府保證農業用地面積的情況下,對農業投資的增加、農業生產技術的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形式的創新、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大,必然大幅度提高農產品的供給,必然導致谷賤傷農,農業利潤率下降無可避免。

2.對農業生產要素的影響

農業生產要素主要有資本、勞動、土地、技術和制度。當這五種生產要素的農業利潤率不低于其他用途利潤率時,它們才會被用在農業上。如農業生產資料投入的增加、從事農業農民數量和質量的提高、農業用地規模和質量的提高農業生產技術的改進、農業生產的組織和制度的創新等。在給定農業用地的非市場化配置的條件下,基于農業的自然特征,如果農業利潤率持續低于非農業利潤率,就必然導致農業要素回報率持續抵于非農要素回報率。農民擁有農業資本、勞動、技術和制度的所有權,當它們與土地結合且在農業無法獲得正?;貓舐蕰r,農民可將它們從農業用地上剝離,并投入到回報率更高的非農產業中去,其表現就是農民農業投資的持續降低、農村青壯年和高素質人才每年大量流人城鎮、農業生產技術和組織制度創新乏力。另外,“農民勞動的農業回報的持續降低使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緩慢,使農民對農業的資本投入的流動性約束也持續增長,農業積累持續降低”【]]。如此,農業生產要素離開農業無法避免。

3.其他方面的影響

首先,由于農業用地與非農業用地之間存在利潤差,將農業用地轉換為非農業用地可獲得極大的增值空間,所以很多地方政府、農村基層及其他有關系的個體和組織,會積極通過地方政府和其他權力部門,以公共和國家利益為借口將大量農村耕地轉換為非農用地,使耕地面積不可恢復性地迅速減少。其次,雖然政府嚴格限制農業用地轉換為非農用地,保護耕地面積和糧食供給,但農業利潤率的持續降低使農業生產要素流失嚴重,農業投資、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不足,這將對我國糧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再次,農業現代化意味著農業種植的規模化、機械化和自動化,而這個過程需要大量資本參與。但農業資本回報率持續低于非農業資本回報率,農業現代化的資本供給受到嚴重威脅。

(二)對農民的影響

1.對農民就業的影響

農民以農業生產為主要職業,即農民將勞動大多配置在農業上。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各種物質資源特別是糧食短缺,解決廣大農民溫飽問題非常急迫。實行以后,以解決溫飽為主要目標的農民大部分投入到農業生產中去。農村市場經濟體制改革以后,隨著農民溫飽問題的解決,農民希望通過從事農業獲得更多的收入,以向更高的生活目標邁進。但由于農業用地的半市場化配置體制的存在,勞動要素的農業回報率持續降低,農民將其勞動要素從農業中分離出來,通過進城打工、專注子女教育、從事非農創業等手段以獲得更高收益。農民的就業結構和自身性質發生了改變。

2.對農民收入的影響

“資料表明,從1978年至2006年……農民收入整體絕對水平低,增長速度遠低于GDP增速,與過去相比下降較快,9O年代以來,更是遠低于城鎮居民收入增長速度”_2]。分析農民收入結構變化發現,“1984年以來,農民收入增長下降主要的原因是農業收入下降引起的,支撐農民收入增加主要來自非農產業和外出打工”[3]。農民主要收入來源有農業、打工、經商及其他來源等,農民主要職業是農業,農業收入應該是農民主要收入來源,農業利潤率的下降使農民的農業收人持續降低,這是近年農民收入增加緩慢的根本原因。最后,農民只有農村土地的殘缺產權,只有特定期限的使用權和受到限制的農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權,所以農民欲將農業用地改為非農用地以增加收人會非常困難。因此,農業用地的半市場化配置導致農業利潤率長期持續降低,是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的根本原因。

3.農民農業收入降低的本質

政府強制性規定農業用地數量,暗含著無論農業用地報酬率高低,農民都必須提供給定的農地供給量。農業用地報酬率高,農民提供給定的農業用地量,不會虧損反而會有盈利。農業用地報酬率過低,農民無法通過減少農業用地供給量而提高利潤率,必然虧損。作為一個經營農業的“企業家”,農民在“企業虧損”時仍然不能退出,其收入降低難以避免。政府限制農業用地向非農業用地的轉換,限制了農業用地利潤率向非農業用地利潤率看齊,人為創造了經濟租金,并被其他非農主體無償占有,是農民農業收入持續降低的本質。

(三)對農村經濟的影響

任何社會和地區的經濟發展必須有足夠生產要素的投入,這些必需的生產要素有勞動、資本、土地、技術、制度等,其中的勞動包括一般勞動和人力資本。這些生產要素又可稱為經濟資源或資源。資源的流動或配置有計劃和市場兩種手段。在市場體制下,資源的配置受到資源價格的調節,資源總是流向回報率更高的用途。農業是農村的主業,農業不發展農村經濟實難發展。農業資源回報率的持續降低,必然造成農村資源回報率持續降低。我國市場體制改革和農村市場體制改革的不均衡性,以及政府對農村土地資源配置的制度限制,使我國農業從而農村土地資源回報率遠低于城鎮。任何生產要素都無法單獨在某領域內獲得收益,必須與其他要素保持一定的投人比例和相互配合才能獲得回報。土地要素在農村無法獲得正?;貓舐?,其他要素配置在農村也必然無法得到正常利潤率,勞動、資本等生產要素就必然會不斷流向回報率更高的城鎮,而農業用地則在政府控制下也不斷變為非農業用地并流向城鎮。農村勞動、資本、土地、技術、制度等要素不斷從農村流向城市,直接導致農村生產要素的積累越來越少,沒有生產要素投入的積累,農村經濟的發展必然困難重重。

四、政策建議

(一)深化農村農業用地資源配置的市場化改革

土地資源在農業用地和非農用地之間的配置上,應當以市場為主而以計劃配置為輔,這樣在國家的宏觀調控下使農民能夠根據要素回報率自由選擇將農業用地用于不同用途之間的配置,從而將這項農業用地與非農用地轉換權主體由模糊的集體界定給清晰的農戶家庭,讓農民擁有更多的土地權利。

(二)在耕地上種植不破壞土地的非農性產品

儲備糧食不如儲備耕地。通過退耕還林或其他手段將農業用地強制減少,這樣糧食產量雖然下降,但是糧食安全并沒有受到威脅,若糧食不足,可迅速地將這部分土地用作耕種糧食,這個過程具有很強的可逆性?!巴ㄟ^強制性的退耕還林,儲備農業用地,既保護了糧食安全,同時減少了農產品的市場供給,若農產品的價格能趕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升程度,農業基本利潤率就會提高,即使提高到農民經營虧損與盈利的臨界點,耕地將會有保障”[4]。

(三)取消農產品最高價格的人為控制

在前兩個建議得到實施的前提下,應該放松對農產品價格的控制,讓農產品價格隨著農產品市場供求而自由調整。“政府限制農產品最高價格不一定能控制通貨膨脹,反有可能損害農民利益;政府以最低保護價格收購農民糧食,不一定能保護農民利益,反有可能加劇通貨膨脹壓力和激勵農民偷懶,催生道德風險”5]農產品價格隨著市場供求自由調整,農產品價格可反映市場供求信息,有利于政府制定各種農村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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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閑置土地;經營;法律問題;對策建議

1 農村閑置土地的概況

農村閑置土地指的是現有農村范圍內已經開發但處于未被利用或者利用不充分的狀態,不利于農業生產和影響集約節約利用的集體或國有土地。[3]包括農業用地和非農業用地。農業用地又稱農用地,指直接或間接為農業生產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養捕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用地,以及田間道路和其他一切農業生產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非農業用地是指農業用地和暫時難于利用的土地(如戈壁、沙漠、高寒山地、裸巖、裸土等)以外的土地。

農村土地閑置主要是由國家政府、經濟等多方面因素共同造成的。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經濟迅速發展,城鎮化進程也不斷加快,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越來越多,甚至有農民舉家搬遷至城鎮生活;農民進城也造成了農村勞動力短缺,加上種植糧食的經濟效益低,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普遍不高;還有一些企業進行土地投機,將土地閑置,試圖獲得土地的自然增值收益,這些都導致了農村大量閑置土地的出現。從法律上來說,我國的土地是歸集體所有,但集體的范圍各地有很大差異,有的是屬于自然村所有,有的是屬于行政村所有,具體屬于哪一集體所有沒有具體的立法;農村閑置土地在流轉過程中,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及相應的糾紛解決機制,造成土地市場流轉混亂的局面。因此,我國應加強相應立法,與時俱進,提出解決對策,促進農業社會健康發展。

2 農村閑置土地經營中涉及的法律問題

2.1 農業用地流轉缺乏必要的法律程序

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為了使土地不被閑置浪費,加上國家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很多農民會選擇轉包、出租等流轉方式。農村土地流轉中會形成很多利益主體,然而這些利益主體之間的權責關系并不明確。首先,在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并不注重形式和程序,很少會采用合同形式,大多是口頭約定即把土地使用權流轉給親朋好友。其次,太過隨意的流轉方式無法確定權利義務主體,導致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明確。由于缺乏合同效力,雙方的權責難以得到落實,導致土地糾紛難以快速有效地解決。因此,我國應加快腳步制定明確可參照的農業土地流轉程序和形式,完善土地管理秩序。

2.2 非農業用地流轉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非農業用地通常包括農村聚落,大、中、小城鎮,工礦區,交通運輸等占用的土地。隨著農村越來越多的年輕人在城市安家落戶,導致越來越多的宅基地被閑置,利用效率大大降低。除此之外,農村閑置土地還包括許多廢棄的學校、廠房等集體建設用地。目前,我國非農業用地的流轉主要有出租、轉讓、以地入股、聯合經營等形式。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土地的價值越來越受到重視和關注。因此,違法出租、轉讓、入股集體土地的行為屢見不鮮,包括一些單位和個人擅自與農村集體簽訂合同,不報任何機關審批,違法用地。違法流轉土地不僅會嚴重影響我國的土地市場,而且不利于保護農業用地。因此,我國應加快有關非農用地方面的立法,盡快把非農用地流轉法律化、規范化,保障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2.3 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建設用地缺乏明確的糾紛解決機制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非農業建設用地的需求逐漸增加,在巨大利益的驅使下,越來越多的農民選擇與企業簽訂合同改變農業用地用途。農業用地轉化為非農業建設用地一般有兩種方式:一是,國家征收、征用;二是,農村集體內部依法轉讓和農業用地非法轉用。對于農村集體非法轉用,我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個人簽訂協議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因此,農民與企業或其他經濟參與者簽訂的合同因缺乏法律的認可而歸于無效。但在實踐過程中,法律的不認可并不影響私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履行必然會產生糾紛,如果完全按照合同無效來解決,雙方利益將會嚴重受損。因此,如何解決這一類型的合同糾紛以及如何確定雙方的責任義務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3 農村閑置土地經營的救濟機制

3.1 明確農村閑置土地的權屬界限,做好土地流轉的登記工作

我國《物權法》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睆奈餀喾ㄉ峡矗恋匚餀嘁缘怯洖楫a權要件,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流轉以登記部門的登記為準。對于農村閑置土地的使用權流轉來說,其權屬明確要求兩個方面:一是,主體明確,也就是農村閑置土地的所有權主體和使用權主體必須明確,無論是國家所有還是集體所有、是自然村所有還是行政村所有,使用權屬于哪戶農民的、又向誰流轉,都須在地籍登記部門進行登記。二是,面積明確,即主體享有所有權與使用權的閑置土地面積必須明確,權利的邊界對權利主體或其他主體的權利義務進行限制。在農村閑置土地的流轉中,土地面積的確定直接關系到使用權人的收益。三是,用途明確,即對農村閑置土地流轉后的使用方式進行確定,土地使用者應當按照批準和登記的文件以及流轉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未經原批準機關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將農業用地轉變為非農業用地。

通過權利登記對農村閑置土地的權屬進行界定,使權利主體能真確清晰地認識到自己的權利,使土地的每一次流轉都有據可查,做到土地流轉的規范化和法律化,更好地抵制土地違法行為。同時相關機關要嚴格執法,妥善解決土地流轉過程中產生的爭議。

3.2 確立農業用地流轉合同制度,完善農業用地流轉程序

為了明確農用地流轉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主體,更好地解決土地糾紛,把農用地流轉制度化、法律化、建立流轉合同制度是關鍵。首先,制定農用地流轉合同標準文本,提供違約解決模板,為流轉主體訂立合同提供可依據的參照物。其次,規范農業用地流轉行為,土地流轉的雙方當事人除了要簽訂合同外,還要向鄉鎮和村委會備案。再次,賦予鄉鎮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對己提交的土地流轉備案合同進行審查,及時發現問題,預防發生不必要的糾紛。最后,建立農業用地流轉檔案,確保所有的流轉合同有案可查,完善相應的政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因此,只有確立了土地流轉程序,明確流轉各方權利義務,土地糾紛才能被妥善地解決,我國農業用地土地流轉形式才能被推廣,從而推進農村建設進程,符合時展的要求。

3.3 重構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法律體系

我國現行法律嚴格限制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政策與法規的滯后阻礙了土地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國應建立新型集體建設用地土地流轉體系,與時俱進。首先,通過完善立法來確定我國農民土地產權主體地位,從而避免所有權主體多元化。其次,完善與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有關的法律、法規,明確流轉所具備的條件、程序、形式及范圍,加強合同制度在流轉過程中的作用,使流轉有法可依。再次,集體使用權流轉收益分配應公平合理,針對不同的轉讓形式建立不同的分配制度,同時制定流轉價格,確保流轉收益。最后,通過立法賦予土地管理部門監管職責,確保農民的權益在不受侵犯,保證我國集體建設用地流轉體系健康、快速發展。

3.4 明確農業用地轉為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合同糾紛解決機制

雖然我國尚不認可農民與企業非法簽訂合同改變農業用地用途的行為,但解決此類合同糾紛卻刻不容緩。首先,如果合同雙方均無過錯和重大過失,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按照公平原則分配。其次,如果合同一方隱瞞土地性質而使對方遭受損失,那么隱瞞一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無過錯一方需就損失和隱瞞事實承擔舉證責任。最后,如果雙方在合同訂立過程中,雙方約定村民有辦理土地轉化手續的義務或由于對方無法使用土地而產生的違約保證義務,針對上述情形要分情況分析,第一,由于合同無效則合同中的義務條款無效;第二,《合同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而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因此,合同中有關違約責任的設定條款可作為解決合同糾紛的依據。

3.5 健全完善糾紛解決機制,促進社會和諧。

農村閑置土地的糾紛,主要有兩種表現形式:一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包括農民與其他公民之間、農村集體組織與集體內農民及其他公民之間的糾紛。二是,公權力機關與個人、集體之間產生的糾紛,包括政府規劃管理糾紛、閑置土地用途調整糾紛、國家征收糾紛、閑置土地行政登記糾紛。面對眾多的糾紛,我們要健全糾紛解決機制,針對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可以通過民主協商、民間調解、仲裁裁決、民事訴訟、行政解決等方式化解糾紛;針對國家公權力的侵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的方式進行救濟。通過法律法規建設,平衡各主體之間的利益,預防糾紛的發生,促進社會和諧。

4 結語

綜上所述,土地資源對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都起著重要的作用,我國人均土地資源稀少,但在農村有大量土地被閑置,這主要是經濟和政治等方面的原因導致的。本文通過對農村閑置土地原因和危害的簡單概括,總結了農村閑置土地經營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并提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通過國家、農民等權利主體的努力,相信農村閑置土地經營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應該能夠得到妥善有效的解決,做到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農民利益之間的平衡,保障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主體地位,促進我國經濟健康、平穩、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符健敏.中國集體土地流轉的法律問題研究[D].2011.

篇5

土地既是珍惜的資源,又是特殊的資產,土地的基本性質決定了土地問題始終是事關我國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和政治穩定的重大問題。隨著準格爾旗人口的持續增長和經濟的快速發展,土地與人口、土地與農業、土地與市場、土地與發展、土地與環境、土地與法制、土地與社會穩定等的問題和矛盾日益突出,合理利用土地是關鍵。本文以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為研究對象,在分析準格爾旗2003年到2013年各類土地利用的數量及結構變化的基礎上,應運土地利用現狀分析的知識,闡述準格爾旗近年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針對這些問題所提出的可行性對策,對以后準格爾旗合理利用土地提供重要的參考,希望對準格爾旗以后經濟的發展能有幫助。

關鍵詞:

準格爾旗;土地資源;利用現狀;問題與對策

1.研究區概況

準格爾旗位于西南部,鄂爾多斯市東端,地處共和國蒙、晉、陜和內蒙古呼、包、鄂兩個“金山角”核心地帶,地理坐標東經110°05′~111°27′,北緯39°16′~40°20′,旗境南北長116.5公里,東西寬115.2公里,總面積7544.666平方公里。全旗共轄1個蘇木,2個鄉,6個鎮,3個嘎查,156個村,20個社區,設1個省級開發區,1個新區。總人口約37.5萬。

2.研究區土地利用分析

2.1土地利用現狀分析根據2013年準格爾旗土地利用變更調查結果顯示,準格爾旗土地總面積為755078公頃。全旗耕地面積約為76100公頃,人均耕地0.25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10.1%;園地總面積約為303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0.04%;林的總面積約為220447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9%;草地總面積約為393679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52.1%;建設用地總面積約為18540,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5%;交通用地總面積約為8780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1.2%;水域總面積約為19273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6%;其他土地的總面積約為17954公頃,占全旗土地總面積的2.4%。

2.2土地利用變化分析

2.2.1土地利用的數量變化土地利用動態度可定量描述區域土地利用變化的速度,它對描述土地利用變化的區域差異和預測未來土地利用變化趨勢都具有積極的作用。單一土地利用類型動態度可反映區域一定時間范圍內某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變化情況,公式表達為:k=(Ub-Ua)/Ua×1/T×100%式中:Ua、Ub分別為研究期初及研究期末某一種土地利用類型的數量;T為研究段長。K為研究時段內某一土地利用類型的年變化率。根據上述公式計算出準格爾旗土地利用8種類型的年變化率如表2,10年間各類用地變化率分別耕地-3.2%、園地-7.5%、牧草地-0.2%、交通用地7.9%、林地5.2%、建設用地7.2%、其他土地-5.9%、水域-2.5%。土地利用類型在數量上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變化最明顯的是隨著其他土地的減少,林地地面積快速增加,耕地的面積不斷減少,而且仍有持續減少的趨勢。

2.2.2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分析土地利用結構系指國民經濟各部門占地的比重及其相互關系的總和,是各種用地按照構成方式的集合。土地利用結構是客觀存在的,它伴隨著土地利用活動而產生,是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問題在于分析其合理性。土地利用結構的合理性集中表現為其綜合效益最大化。準格爾旗2003~2013土地利用結構變化如表3,分析表3,10年間耕地、其他土地、園地、牧草地、水域都有減少,其中耕地減少量最大,其它土地利用類型占比均有增加,尤其是林地,共增加了10.5百分點。農業用地、建設用地和其他土地比例由2003年41.8∶1∶3.2變為2013年的38∶1.5∶1,說明隨著經濟的發展,10年間農業用地總體上有所減少,而其他土地得到了進一步的開發利用。農林牧用地比例由2003年的1∶1.2∶3.4變為2013年的1∶2.9∶5.2,在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生態重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3.研究區土地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3.1后備土地資源嚴重不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準格爾旗屬典型的丘陵山區,水土流失非常嚴重,土地利用率低,其他土地質量相對較差,開發難度大、成本高。同時,若從生態安全、生物多樣性保護和防洪安全的角度考慮,在開發利用條件較好的土地中也有很大一部分不適宜開發利用。因此,就耕地后備資源而言,準格爾旗沒有多少可利用的土地。與此同時,準格爾旗人口多,人口密度大,人地矛盾歷來比較突出。城鎮建設、基礎設施建設和各類工業項目建設占用了部分耕地,加上生態環境的建設,特別是實施退耕還林工程,外出務工人員的不斷增多,梁峁地區的農民從事單一農業生產已遠遠不能滿生產生活的需要,所以造成一部分采礦區、山區的農民棄耕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全旗耕地面積的減少。

3.2土地利用結構不合理,需適度調整近年來通過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生態建設和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林牧用地結構由2003年的1∶1.2∶3.4變為2013年的1∶2.9∶5.2,土地利用結構發生了較明顯的變化。但仍然存在耕地減少現象,森林覆蓋率低,森林覆蓋率僅為29.2%;在非農業用地中,交通用地所占比重小,僅為1.16%,不能滿足經濟日益發展的需要。

3.3農業用地集約化水平較低,生產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準格爾旗的農業雖然從傳統的低產、低質、低效農業逐漸轉變為高產、高質、高效的“三高”農業,并逐步向規模經營、專業化發展,但由于受比較效益的影響,農民對農業的重視程度不高、投入不多、集約利用程度不高,真正實現高效開發、集約經營的還不多。對農業用地,尤其是耕地、牧草地和林地的利用主要仍是分戶零星經營,人工勞作、機械化水平不高,存在經營分散、粗放和現代化水平低等問題。土地潛力沒有被充分挖掘和發揮,土地的生產水平與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農用地的生產水平與開發效益上有較大的提升空間。

3.4土地自然生產潛力下降,土地環境污染較嚴重在農業用地的開發利用過程中,土地使用者缺乏長遠意識,重經濟效益,輕生態效益,重產出、輕投入,重利用、輕保護等現象比較突出。同時,隨著城鎮規模的擴大,工業的發展尤其是工礦企業的興起,廢氣、廢水、廢渣直接或間接地進入土地利用環境,加上化肥和農藥的大量使用,對當地的大氣、水、土壤等土地環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另一方面,隨著人口的增加,生活垃圾的增多,也給周圍的土地環境帶來壓力。所有這些,均危及當地的資源與環境安全,對全旗的可持續發展構成一定的威脅。

4.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對策

4.1保障科學合理的建設用地根據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客觀需求,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規模,并做出總體安排,進一步強化規劃的整體調控作用。建立和完善盤活存量建設用地的激勵機制,加大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力度。合理調控城鎮工礦用地增長規模和時序,引導城鄉協調發展,統籌安排、科學配置各類基礎設施用地。實行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政策,穩步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不斷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改變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用地現狀,提高建設用地整體配置與保障能力。

4.2統籌各業各類用地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積極開展基本農田整理,提高耕地質量,穩定糧食生產能力,統籌林地、園地、牧草地及其他農用地,進一步優化用地結構,推進農牧業產業化發展。合理城鄉建設用地,按照扎實穩步地推進城鎮化新農村建設,保障城鄉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優化建設布局,不斷提高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適度開發未利用地資源,拓展建設用地空間,保障農業發展與生態建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4.3大力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堅持內涵挖潛為主,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引導農村居民點、產業用地相對集中布局,規范發展,促進基礎設施的優化整合與區域共享。采取有效措施促進各類廢棄地再利用,實施“低效、高耗能”產業的優化升級與限制供地政策,完善土地利用評價體系。鼓勵農村居民點內閑置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依法流轉,大力推進城區改造,盤活各類閑置土地,提高城鎮土地再利用率。規范建設用地的置換,促進建設用地內部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形成合理的用地規模、結構與布局,實現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根本轉變”。

4.4保護和改善土地生態環境遵循可持續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原則,統籌土地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建設,有效控制人類活動對自然的損害,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的生態環境效益,促進生態環境良性發展。充分發揮各類農用地和未利用地的生態功能,嚴格控制生態環境敏感區域非農業建設的用地開發強度。在生態環境有重大缺失和生態敏感區域,有針對性地安排生態建設工程用地,促進退化生態系統的修復與重建。通過開展土地復墾、優先安排生態建設和移民搬遷用地,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加強礦區生態環境保護、監督和治理。促進以灌草為主、灌草喬相結合的生態防護體系建設。減少形成污染源的工業活動用地,預防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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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運龍.土地結構分析的方法與應用.地理學報.

[5]林培.土地資源學[M].北京: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1996,150-160.

篇6

一、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政扶持力度。各級政府要繼續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增加財政投入。財政扶持資金主要用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服務。對農業比重比較大的區縣和經濟相對困難地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生產糧食等國家急需的重要農產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先給予扶持。通過市和區縣各類支農資金,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項目的扶持。

二、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稅收優惠。要抓緊落實國務院批準的有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即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生產的農產品免征農產品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農民專業合作社購進免稅農產品,可按13%扣除率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合作社向本社成員銷售農膜、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免征增值稅;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所得稅在國家出臺有關優惠政策前,暫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執行,企業從事農業、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免征減征所得稅(從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種植,海水養殖、內陸養殖的項目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各級稅務部門要認真梳理國家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落實好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稅收扶持政策。工商部門要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要求,搞好合作社成員名冊登記。

三、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本市金融機構采取多種形式,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市和區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支持各區縣用于農業貸款擔保資金。擔保資金主要用于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擔保需要。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等級評定,對授予市級守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稱號的,給予重點扶持,小額貸款可采用信用貸款方式。農業保險公司結合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特點,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積極為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等環節提供各類保險服務,進一步擴大政策性保險的品種和覆蓋面,切實提高理賠服務水平,增強農民專業合作社抗風險能力。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的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積極探索建立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撐。

四、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用地用電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產品生產基地、種植養殖業場、農機示范推廣和設施農業用地,屬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直接服務于農業生產的臨時性生產輔助設施,主要包括倉庫用房(存放糧食、農資、農機具,進行冷藏、蔬菜整理等)、場地和必要的管理用房用地,可參照本市對設施糧田、設施菜田內生產輔助設施建設臨時用地的審批辦法解決,但不得移作它用。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加工企業等所需要的非農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和農業相關規劃的前提下,由土地管理部門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及時辦理用地手續。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種植業養殖業,享受國家農業用電優惠電價,具備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可申請享受農業生產分時電價的優惠政策。

篇7

關鍵詞:農用地分等;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謂的農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對農田進行利用耕作的時候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農田進行一系列的劃分,目的就是能夠在相關的農業工作中實現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質來進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國的農用地分等的舉措在提供相關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時,還可以做到對我國土地的相關質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達到的經濟效益進行科學、合理以及準確的判別。

1 關于我國農用地分等

1.1 具體應用

為保證19.73萬hm2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指標的落實,寧夏編制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土地整治規劃(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開發整理重大工程項目建設14萬hm2,依托“十二五”生態移民土地整治項目建設0.67萬hm2,通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工程在黃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萬hm2,并編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寧夏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個地級市18個縣(市、區)和6個國有農場,其中2012―2013年度共實施11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建成1.33萬hm2高標準基本農田。

1.2 具體實施過程

寧夏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堅持節約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則,通過采取適當的水利措施、農業措施、田間道路建設措施和林業措施,達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設施配套、田間道路暢通、林網建設適宜、科技先進適用、優質高產高效”的總體要求,提高農田基礎設施配套程度,推行節水灌溉和其他節本增效技術,解除制約農業生產的關鍵障礙因素,合理布設農田防護林網,增強農田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穩步提高農業特別是糧食的綜合生產能力,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增強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達到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總目標。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對寧夏地區的相關土地質量進行測量,然后根據測量的結果再對土地進行三六九等的劃分之后就可以對其進行有效的利用。簡單地說,就是根據土地的不同特性在進行農作物的種植的時候選取不同的品種,以此來達到農作物高產高質量的目的。

2 應用成效

2.1 耕地質量建設成效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通過土地平整、水利設施配套、鹽堿地治理等措施,糧食產量所有提高,項目區內的耕地質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質量提升程度并不顯著。耕地質量提升程度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項目實施過程中對耕地表層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擾動,耕作層土壤養分、生產能力仍需2~3a的恢復,所以目前耕地質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會效益

通過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改善了項目區農業生產基礎設施條件,有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吸收了部分農村剩余勞動力,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增加了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當地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通過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積,提高了耕地質量,增強了農業發展后勁,保證了農業持續穩定發展;通過水利工程建設,提高了渠系質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滲漏,改善了農田排灌條件,改良土壤,減輕土壤鹽漬化;通過農田防護林工程,增強了項目區耕地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態價值和景觀價值;同時,耕地的集中連片和機械化率的提高,減輕了農民的勞動強度,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減少農作物生產成本及損失。

2.3 經濟效益

通過2012―2013年度寧夏11個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農田灌溉面積,改良鹽堿地8980.79hm2,栽種各種樹木501961萬株,項目區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網、路通暢、渠配套、旱能灌、澇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產能力大幅提高,項目區糧食單產平均增加1000kg/667m2,為實現寧夏糧食“十二連增”和現代化農業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拓寬了農民增收渠道,增加了農民收入,項目區農民因糧食、蔬菜和經濟作物增收及參與工程建設人均年純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態效益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是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把農田水利配套設施建設、土地平整、田間道路建設及農田防護林網建設緊密結合在一起,通過改變灌溉方式、渠道砌護、溝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結和水土流失,減少滲漏損失,節約了水資源;農業用地結構的合理搭配,渠、溝、路、林統一配套規劃和合理布局綠化,提高了項目區農業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和多樣性;提高了項目區內耕地的保水、保濕、保肥、防風防沙、防治土壤鹽漬化、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項目區小氣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凈化空氣、美化環境的作用,改善了項目區內的生態景觀。

我國對于農業用地的重視度是十分強大的,尤其是關于我國的相關的農業用地的方面。因為,我國的面積雖然是國際的前幾名,但是,我國的人口卻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對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國基本農田的產量以及質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農用地分等這一舉措就恰好可以解決我國目前的困難。

篇8

關鍵詞:土地整治;高標準基本農田;社會主義新農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中圖分類號:S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4003602

1引言

隨著土地整治被正式寫入2009年中央1號文件,開展土地整治工作已經上升為國家層面的戰略部署。科學合理的編制好土地整治規劃是實施好土地整治工程的前提條件和基礎。本文選取以種植業為主的農業地區為研究對象,針對新一輪土地整治規劃編制中的重大問題及重點內容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建議與對策,以期對土地整治工作提供參考。

2重點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

2.1擴大基本農田面積

第一,在堅決落實上級土地整治規劃確定的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的基礎上,結合本縣域自身的資源特點和資金能力,合理確定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目標,包括建設規模及質量。第二,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內,通過實地調查、潛力分析,結合變更調查和農用地分等定級等成果,將零星分散的基本農田集中連片布局,科學劃定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區域,并確定各高標準基本農田區域內的主要建設任務。第三,在高標準基本農田區域內應合理補充耕地,增加耕地有效面積。目前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多有條田不平整、農村道路冗余占地、田坎系數過高等現象。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應優化耕地溝、渠、路、林網配置,通過農田整理、溝渠整理、農村道路及養殖用地復耕,田坎系數降至20%以下,調整零星地類,完善田間路和生產路的布局,道路盡量采用硬化路面和路肩,減少道路占地和橋涵閘等交叉工程占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積。

2.2提高基本農田的質量

第一,提高基本農田區域內的設施水平。目前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農田水利基礎設施比較薄弱,設施老化嚴重,水資源利用效率低,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不強。因此應合理利用水資源,建設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增強農田防洪排澇能力,通過農業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高標準基本農田區域內的耕地質量等級。第二,提高基本農田區域內的土壤肥力。高標準基本農田區域內應結合農業結構調整,改變傳統的生產方式,改善管理條件及提高管理水平,合理安排種植制度,采用輪作、間作等耕作模式,改善耕作條件,增施有機肥、平衡施肥,增加土壤厚度,耕作層厚度應達到30cm以上,有效土層厚度應達到60cm以上,改善土壤pH值,發揮耕地最優效益,提高農業綜合生產力。

2.3治理基本農田的生態環境

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 為原則,強化高標準農田生態環境建設。在高標準基本農田區域內改善農田水土保持、加強農田林網空間配置,形成“田成方、樹成行、路相通、渠相連、旱能灌、澇能排”,逐步建成完善的農田生態防護體系,建設農田生態景觀;嚴格控制農田面源污染,推廣應用生物肥、有機肥,營養平衡施肥技術;杜絕對環境有污染的化肥在農業生產中的施用,有效控制農藥及農用化肥污染,大力發展無公害農業、綠色農業和有機農業;采取措施防治工業特別是鄉鎮企業對土地的污染,加快污染土地的治理,尤其是重金屬污染治理,逐步減少工農業生產對農田生態系統的影響。

3農業用地綜合整治

3.1提高農業生產基礎條件

農用地整理是指采取平整土地、歸并地塊,建設灌溉、排水、道路、農田防護與生態環境保持等措施,通過綜合整治農用地及其間的零星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等,提高耕地質量和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農田集中連片程度,促進農田適度規模經營,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生態環境的活動。莊河農用地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70%以上,因此農用地整理是莊河土地整治的主要內容。農用地中耕地和林地所占比重較大,園地所占比例最小,大面積連片的耕地分布在南部的沿海平原。充分利用莊河天然的水資源優勢,興修農田水利設施,提高耕地灌排能力,完善田間道路工程,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改造農田林網;加強農田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通過深耕深松、秸稈還田等保護性耕作,培肥地力,提高中低質量耕地等級,同時強化新增耕地質量建設;重點整理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外的耕地集中分布區域,建設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高產穩產的優質耕地,引導建設用地逐步退出,形成集中連片的、耕地質量優良的基本農田補給區域,保證基本農田總量有增不減;推進低效果園和低效林的整治,加強設施農業用地建設,促進農用地的綜合整治。

3.2發展現代都市農業

加強農產品基地建設,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優化農業區域布局,做好國家大型商品糧基地,力爭建設優質稻示范縣,依靠科技,改良品種,種植優質水稻、果蔬。引導農民采用先進農業技術,按照高產、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生產,向有機農產品基地發展,提高科技含量,提升產品質量,進行標準化、規范化、產業化生產,創建綠色品牌。利用自然資源優勢、拓展農業功能,構建農村生態旅游,優化產業結構,推進產業化經營,扎實推進地區水果蔬菜休閑觀光農業發展。大力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將水果的發展與旅游建設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相結合,充分發揮特色種植業資源優勢,培植龍頭企業,建設集旅游、休閑、農業觀光、娛樂、飲食為一體的水果主題生態觀光園,不斷擴大基地種植面積,提高果品科技含量,加快水果產業化發展。

4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4.1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逐步推行散亂的農村居民點適度集中,合理引導農村住宅建設,形成空間布局合理的農村居民點體系。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積極進行村莊格局調整,鼓勵農民騰退宅基地,合村并點,改造空心村,改變農村居民點分散、無序發展模式,推動中心村建設,鼓勵和引導村莊遷移到中心村,并及時復墾騰退的農村建設用地;通過土地整治,優化村莊布局,改善村容村貌,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升農村公共服務水平,實現農村布局優化、道路硬化、村莊綠化、環境美化,保護和傳承地方獨特的歷史文脈和民俗風情,保護自然人文景觀和特色村莊,建設特色魅力新農村。

4.2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即拆舊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的地塊(即建新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等措施,實現耕地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建設用地不增加、布局更合理、節約集約用地等目標的土地整治活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本輪土地整治規劃的獨有特色,是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項目建設對土地剛性需求愈來愈大情況下的解決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抓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有利于守住18億畝耕地紅線,保證城市建設用地的指標,科學合理規劃用地結構,實現土地集約化經營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逐步消除城鄉結構二元化。

按照“政府引導、公眾參與、先易后難,逐步實施”的原則,協調各部門規劃,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優先選擇農村建設用地整治工作基礎較好的地區實施增減掛鉤,切實維護農民權益。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狀況,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穩步推進對散亂、廢棄和低效利用的農村建設用地的整理復墾,合理確定的增減掛鉤試點拆舊區位置、范圍、規模和時序,工礦廢棄地、鹽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廢棄地也可以作為增減掛鉤拆舊區,增加建設用地的供給能力。加大對拆舊區土地復墾的資金投入,加快復墾項目實施進度,規范操作,確保新增耕地質量并按期歸還周轉指標。使用增減掛鉤指標的地塊所產生的土地收入應優先用于農村土地整治項目,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農村集體經濟。

5適度開發未利用地

莊河市擁有60多萬畝的未利用地,包括水域、灘涂沼澤和自然保留地,未利用地資源豐富,開發利用潛力巨大。應堅持因地制宜,以“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林則林”為原則,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創新未利用地開發模式。對于低丘緩坡未利用地,可以采用臺地開發、緩坡式開發等土地開發模式,盡可能少破壞原始地形,以免發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在土壤條件好,有水源保障的未利用地區域,優先推進宜耕后備土地開發,增加耕地有效面積;將臨近城鎮的,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未利用地開發為建設用地,以解決建設用地緊張的矛盾;對于成片的草地、水源涵養地,可以發展林業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對于生態環境相對脆弱地區的未利用地,應注重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

6保障措施

科學嚴格的保障措施是土地整治規劃能夠順利實施的關鍵。土地整治規劃實施應成立土地整治領導小組,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動態巡查制度。同時擴大土地整治資金投入和融資渠道,發揮資金整體效益,嚴格把控土地整治資金??顚S?,保證土地整治資金健康、安全運行。建立土地整治規劃信息系統,做到“一張圖”管理,注重培訓與學習,全面提高土地開發整理專業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規劃公告和建設項目的公示制度,充分征求社會各界意見,隨時接受公眾查詢,讓廣大群眾參與規劃實施的監督,確保土地整治規劃的實施。參考文獻:

[1]張占錄,張正峰.土地利用規劃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2]高明秀,趙庚星.土地整理與新農村建設耦合關系模型研究[J].中國土地科學,2012(5):82~87.

篇9

溫州市工商資本投資農業起步于上世紀90年代初。當時一部分先富起來的農民企業家率先在家鄉從事種養業和農產品初加工。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對農產品的需求日益擴大,農業結構不斷優化調整,農業的生產經營方式逐步從傳統的小農經濟向貿工農、產加銷一體化的現代產業化經營轉變,農業的功能也從單一的生產功能向生產、生活、休閑等多種功能轉變,客觀上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領域創造了有利條件,一些工商資本開始投向農業,并呈加快的趨勢。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市500多家工商企業累計投入農業資金達60多億元。溫州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主要特點有:

投資主體多元。投資溫州農業的工商企業既有本地工商企業、個體工商戶,也有境外、市外的企業和個人,呈現出多元化投資格局。有在外經營工商企業成功后,回鄉開發農業的。如蒼南縣藻溪鎮的鄭計用,多年在西北從事建筑行業,2003年回鄉承包了1000多畝荒山,種植馬蹄筍,并創辦溫州安盛食品有限公司,2005年他被評為全國勞模。也有城市工商業主到農村投資農業的。如永嘉縣的徐林,原來從事飲料和房地產行業,2005年投資創辦浙江楠溪江食品發展有限公司。此外,還有海外華僑歸國開發農業的。如文成縣百丈鎮的趙富榮,曾在西班牙僑居多年,2002年開始回鄉開發茶葉,其經營的茶場面積達1100多畝,直接解決了該鎮300多農民的就業。

投資領域較寬。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既有投資種養殖業、農產品加工業,也有投資農產品流通和休閑觀光農業。據統計,目前在投入農業領域的工商資本中,投入種養業的8.4億元,約占14%;投資農產品加工的23.5億元,約占39%;投資農產品市場建設的4.8億元,約占8%;投資小水電開發的20.4億元,約占34%;投資其他農業項目的2.9億元,約占5%。

投資步伐加快。近年來,溫州市工商資本投資效益農業的積極性有所提高。僅2008年全市就有2103家企業與1853個村開展了村企結對工作,合作項目1826個,合作資金1.03億元,其中生產合作類項目1990個,合作資金2857.3萬元。如溫州東甌食品有限公司(原從事流通領域),一次性投入農產品加工達3000多萬元;森馬集團前期投資800萬元,在澤雅龍頭村建立甌柑基地;溫州佩蒂寵物用品有限公司積極發展來料加工,僅在平陽維新鄉余思坑村加工點的員工就有100多名,人均月增收近1000元。

投資理念先進。工商企業投資農業,普遍實行公司化運作、標準化生產、企業化管理、產業化經營,將農業的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有機連接起來,按照市場需求有計劃地組織生產,實現工業和農業的高起點對接。如溫州市美福食品有限公司,原來從事服裝行業,1999年開始從事畜產品開發,在溫州市區開辦了20多家美福食品店,統一裝修、統一價格、統一質量等,把工業連鎖經營理念引入農業。

當前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

檔次不高、規模偏小。溫州工商資本投資農業主要集中在初加工等相對短平快的行業,投資現代設施農業和投資農業研發的項目不多,深度開發不夠。據對70個農業投資項目調查,大部分項目都集中在蔬菜、柑桔、畜禽、花卉苗木、水產等產業的種植、養殖和初加工上,從事農產品精深加工項目只有10個,僅占項目總數的14.3%。其中,農業基地和農產品初加工項目投入資金大都在50萬~200萬元,投資主體基本上以中小企業為主,大型工商企業投資農業并不多見。

外資投入明顯偏少?,F有500多家工商資本投資農業企業中,外商投資企業僅有20多家,分別來自美國、西班牙、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到2008年,溫州市農業領域累計利用外資總額5000多萬美元,利用外資占全市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總額僅占6.8%。由于外資利用嚴重不足,溫州市農產品出口外向度明顯偏低,農產品出口總額僅占農業總產值的4%左右,且大都集中在水產品領域。而同期寧波的農業外向度高達78%,出現了自營出口超億美元的生產加工企業。與寧波相比,差距很大。

土地要素制約突出。近年來,農業用地難的問題十分突出,成為工商資本進軍農業的主要障礙。據對全市86家農業龍頭企業的調查,有61家企業急需解決用地問題,占總數的70.9%。2008年,全市農業龍頭企業共需用地3763畝。盡管國家明確規定,某些領域的農業企業用地可以視為農業用地,但因受制于一些部門對農業用地政策的理解把握,往往很難具體落實。

農業發展環境存在諸多問題。一是農業效益總體偏低。長期以來,農業一直是社會效益大、經濟效益低的產業,現階段農產品價格總體偏低,存在價格倒掛現象,而與工商資本所追求的效益最大化相背。二是農業受制于“雙重”風險。農業既受臺風等災害性氣候和動植物疫病易發性的影響,又受市場價格大起大落的影響,投資農業的風險較大,使得一些工商資本不敢冒然進入農業領域。三是農業基礎設施薄弱。由于長期投入不足,水、電、路等農業基礎設施年久失修,農業投資硬環境一時難以改善。四是缺乏強有力的政策支持。盡管近年來溫州出臺了扶持農業產業化的一些政策措施,但專門針對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優惠政策還沒有出臺,農業投資軟環境也不理想。

積極引導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主要對策措施

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是實施“以工促農、以城帶鄉”戰略的重要措施,是提升現代農業發展理念和發展形式的現實途徑。隨著“三農”地位的進一步強化,強農支農政策的進一步實施,農業對工商資本的吸引力也將越來越大。溫州民間資本雄厚,市場發育較早,在當前工業企業、工商資本面臨結構調整優化和多元化發展的新形勢下,大力引導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時機成熟、條件具備。

轉變觀念,強化農業引資戰略地位。改革開放30年的實踐證明,大力引進外部資金,不僅有助于一個地方、一個產業加快發展速度、提高發展質量、增強發展后勁,甚至可以為實現跨越式發展提供一個強有力的支點。長期以來,農業投入嚴重不足,產業化相對滯后,設施裝備條件差,從業人員素質低,農業融入市場經濟存在先天不足。大力引進工商資本投入農業,不僅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改變農業的粗放經營現狀,而且可以給農業發展帶來全新的理念。農業招商引資過程就是思想不斷解放、觀念不斷更新、認識不斷深化的過程。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清醒認識溫州農業利用外資與先進地區的現實差距,緊緊把握大有可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牢固樹立“不開放、不發展,大開放、大發展”、“用抓工業的思路來抓農業”、“像重視種糧大戶那樣重視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意識,把農業招商引資作為促進農業發展的主要突破口,千方百計調動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積極性,在全市上下努力營造重視、支持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良好氛圍。

主動推介,搭建農業招商引資平臺。引導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招商引資是必不可少的環節。要切實改變以往“坐等觀望”的消極做法,增強農業招商引資的主動性,積極走出去,廣泛請進來,內資外資一齊引,內商外商一齊招。在招商方式上,可以通過舉辦溫州農業投資說明會、溫州農業項目推介說明會等專場,也可以依托各類農業博覽會、投資貿易洽談會,還可以采取網上招商、招商、以外引外等方式的招商引資活動,宣傳溫州農業投資環境,推介我市重點農業招商項目。在項目選擇上,既要抓“頂天立地”,也要抓“鋪天蓋地”,既要靠大項目形成支撐、實現突變,也要靠中小項目擴大總量、形成集群。對于一些重大農業投資項目,要集中招商優勢人才,組建招商小分隊,進行上門招商、敲門招商。在推介中,既要主動介紹我市的區位優勢、政策環境和發展前景,又要針對各地投資企業的心理,有的放矢,講究方式,增強親和力和認同感;既要發揮政府及其部門的作用,更要發揮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的作用,使它們成為招商引資的主體。

突出重點,縱深推進農業招商引資。一要拓寬領域。就溫州實際看,農產品加工業一直是影響農業產業升級的“短腿”。要著重推出蔬菜、楊梅、茶葉、畜牧等大宗農產品精深加工招商項目,重點引進規模較大、技術含量較高、輻射力和帶動力較強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快全市農產品加工企業與國內外資本、先進生產技術、經營管理體制等對接,促進溫州農產品加工業由初加工向深加工、由粗加工向精加工方向轉型。同時,要適應市場需求變化,把設施農業開發、農產品市場提升、農產品現代物流業打造、休閑觀光農業發展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努力拓寬農業發展的空間。二要轉換機制。積極鼓勵現有的農業龍頭企業與國內外大公司、大財團對接,通過控股、參股、收購、兼并、聯合、租賃和托管等方式,實現以產權換資金,以存量換增量,以市場換技術,借助外來資本實現體制、機制創新和股權多元化,提升傳統農業產業結構,加快發展速度,努力形成市場運作、企業為主、政府推動的農業招商引資新格局。三要借雞生蛋。針對溫州人多地少、資源相對匱乏的實際,牢固確立“資源有限,市場無限”的理念,突破利用本地資源招商引資的框框,巧借國內、國際兩種資源、兩個市場,重點引進一批農產品資源、銷售市場兩頭在外的企業,打造“兩頭在外”的農業企業,營造農產品加工出口的新優勢。對涉及這些領域的投資項目,要精心篩選,科學論證,確定一批重點農業項目庫,做好包裝,建立完善農業招商項目庫。加強培訓和業務指導,逐步完善市級、縣級、鄉(鎮)級農業項目庫,確保農業招商項目有大有小,項目布局上有集中,有分散。

政策扶持,激發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熱情。各級黨委、政府要盡快研究出臺鼓勵工商資本投資農業的扶持政策,在用地用電、金融信貸、項目立項、開通農產品“綠色通道”等方面給予扶持。圍繞突破土地這個瓶頸制約,各地在安排用地計劃時,必須明確產業導向,積極鼓勵工商資本創建加工型、流通型、服務型等各類農業龍頭企業,對龍頭企業的技改項目、精深加工項目和先進設備、種子種苗引進給予一定的貼息扶持,并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全面推行農業政策性保險,不斷擴大險種范圍,解決工商資本投資承受“雙重”風險的后顧之憂。改革和創新農業融資機制,積極探索為工商資本提供貼息、創業資本方式,解決農業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作出重大貢獻的工商資本給予重獎,營造層層支持、人人重視工商資本的氛圍。同時,要加大對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和投資環境;加大對農業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不斷做大做強農業主體,增強發展后勁,使它們成為溫州農業持續投入的中堅力量。

突破瓶頸,提高農業資源利用效率。土地是發展農業的基本依托,要圍繞“優化空間結構、實施規模經營、發揮資源效能、提高土地效益”的總體思路,積極引導農業走規?;⒓s化、節約化之路,為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創造條件。一要挖掘潛力,拓展資源。挖掘好溫州豐富的山水資源,利用好廢棄地、荒蕪地等,使之成為現實的農業發展資源。比如近年來溫州各地按照“占補平衡”的要求,在山區半山區大力開展土地整理開發,但新整理出來的土地肥力低下,近期難以取得種植效益,我們完全可以引導工商資本作為投資生豬生產等領域的用地。二要搞好規劃,建好園區。高起點、高標準地編制全市農業用地專項規劃,全力保障工商資本投資農業所需的用地,加快推進現代高效農業建設。按照規模適中、設施完善、產業突出、技術先進的要求,在全市規劃建設一批農業加工園區、農業示范園區、畜牧養殖小區,并引導工商企業向園區集中,打造現代農業產業集群。三要完善機制,規范流轉。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廣土地轉包、租賃、互換等模式,加強流轉服務,培育流轉市場,有效增加高效規模農業用地面積,逐步使全市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現代高效農業規劃區集中面積有效提高。

篇10

省XX廳:

5月25日全國“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視頻會議召開以來,我市按照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國家、省“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主體責任,迅速行動、多措并舉,扎實開展清理排查和問題整改,確保了“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工作實效。目前已基本完成“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以下簡稱“回頭看”)清理排查和整治整改工作。

一、基本情況

截止2021年8月19日,全市共排查各類農業設施情況xxx個、面積xxx畝,排查出“大棚房”問題xxx處,位于xx縣xx村,占地面積xx畝,其中違規面積xx畝。目前,該“大棚房”已全部拆除且恢復了種植條件,徹底消除了違法狀態。

二、主要做法

(一)強化領導,壓緊壓實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的原則,全面壓緊壓實黨政屬地責任、縣市區和部門主體責任,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大棚房”清理整治責任體系。一是高位推動。我市把“回頭看”工作作為加強耕地保護、遏制耕地“非農化”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成立了由分管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工作的兩位副市長任組長的“回頭看”協調推進小組,從市農業農村局、市資規局抽調6人集中辦公,專職從事“回頭看”工作。全國視頻會議后,分管農業農村工作的副市長當即召集相關人員研究,明確工作班子和思路,要求不等不靠,立即展開排查,主持召開由各縣市區分管副縣市區長和農業農村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推進會,并在農業農村重點工作會議、遏制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約談會上進行了強調。分管自然資源工作的副市長在全市亂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推進會上作了強調,要求定期調度研判,狠抓工作落實,從整體上、系統上形成加快推進工作的合力。二是合力共抓。市本級召開全市推進會議,統籌推進 “回頭看”工作,并同步組織了業務培訓。印發了《“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回頭看”實施方案》,明確了市直部門單位和縣市區的工作任務。各縣市區均成立了由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協調推進小組,全面落實組長負責制,由各縣市區組長親自組織部署推進和現場督查核查。各縣市區農業農村、自然資源部門共同牽頭,抽調專門力量聯合集中辦公、聯合清查核查,匯編相關政策成冊,下發到鄉鎮和村。所屬鄉鎮均由鄉鎮長掛帥,全面擔負起屬地管理的直接責任,共同推動清查核查工作落實。三是健全機制。市縣兩級完善聯動機制,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兩部門和鄉鎮(街道)緊密配合,實行信息共享,相互協作,特別是對疑難問題集中會商、認真研究,依法依規處置。健全任務掛號銷號制度,強化措施,定點清除,農業農村部門牽頭清查認定后,由自然資源部門組織鄉鎮(街道)落實整治整改,再由縣級驗收、市級復核。

(二)上下聯動,反復排查核查。進一步加大清理排查力度,將清理排查貫穿整個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持“深入查、徹底查、回頭查”,邊查邊報,邊改邊查,確保轄區內所有“大棚房”問題全面清查到位。一是對原認定的xxx個“大棚房”問題重新建立臺賬,逐一排查,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反彈和整改不到位的情況;二是對轄區內設施農業用地備案項目進行匯總,形成臺賬,針對重點聚焦的三類問題進行排查;三是對省里x月x日下發的xxx個疑似問題圖斑進行重點排查清理,并建立清查臺賬;四是對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占用耕地的構(建)筑物建立臺賬,采取“面”“線”結合的清查方式,對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經營范圍內占用耕地的構(建)筑物進行排查清理,建立臺賬。

(三)壓茬推進,徹底整治整改。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區分類型同步展開整改。對各類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的,由自然資源部門牽頭,進行立案查處,依法拆除;對生產附屬設施占地面積超標和設施用地手續不全的,依法依規予以整改。市級派出督導核查小組,對全市“回頭看”工作進行督導核查,下況通報,對督導核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交辦督辦,確?!盎仡^看”工作落實落細。對排查發現的xx縣xx農莊擅自將xx畝基本農田建設成停車場問題,已責令全部拆除并復耕。

(四)加強監管,推動有效落實。整合設施農業管理和違法違規用地問題臺賬,通過一村一冊、一棚一碼,動態管理設施農業監管數據,實現信息資源的匯聚、流轉、交換和共享。定期分析平臺數據,生成設施農業項目違法違規風險預警,確保找到重點、切入難點、對準關鍵點。同時嚴格落實分級巡查制度,做到村每周、鄉鎮每月、縣級職能部門每季度、市級職能部門每半年巡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