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經濟學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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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財政學的發展歷史
(一)古典學派與財政學
古典學派的創始人英國經濟學家亞當斯密于1776年發表了關于國民財富的性質及原因的研究,即國富論。亞當斯密在國富論第五章專門論述了財政收支、稅收、公債等,他把財政學融于政治經濟學之中,從流通領域到生產領域,從現象到本質,揭示了財政與經濟的內在聯系,建立了比較系統的財政理論體系,是財政學作為一門學科誕生的里程碑式標志。
(二)德國社會學派與財政學
1872年,瓦格納出版了財政學,建立了獨立的財政學體系,核心內容:財政是以國家為中心建立起來的共同經濟。國家財政分配也應該隨著國家職能范圍的擴大而增加,通過對許多歐洲國家和日本、美國的公共支出增長情況的考察,1882年,他提出著名的瓦格納法則:一國工業化經濟的發展與本國財政支出之間存在著一種函數關系,隨著現代工業社會的發展,對社會進步的政治壓力增大以及在工業經營方面因社會考慮而要求增加政府支出。
(三)凱恩斯主義學派與財政學
1936年凱恩斯發表了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它認為經濟危機是由于有效需求不足引起的,而有效需求不足是因為邊際消費傾向遞減、資本邊際報酬率遞減和流動性偏好陷阱引起的,凱恩斯主義對財政學發展所做的貢獻體現在:1.提出政府干預經濟的理論基礎。2.批判古典學派看不見的手原理,提出看得見的手原理。3.倡導逆經濟風向調節的財政政策。
二、公共經濟學的發展歷史
1959年美國著名學者理查德?馬斯格雷夫出版的《財政學原理:公共經濟研究》一書標志著公共經濟學的形成。理查德-馬斯格雷夫在這部經典著作中,第一次使用了“公共經濟學”這一詞語。隨后,在1964年和1965年,他又以法文和英文分別出版了《公共經濟學基礎:國家經濟理論概述》和《公共經濟學》,直接把“公共經濟學”用作書名,他也因此被稱為“公共經濟學之父”。1966年開始,又有了在公共經濟學名義下召開的定期會議和阿特金森主持的公共經濟學會及會刊,1972年,美國《公共經濟學雜志》出刊。在此之后,公共經濟學進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一批高水平的公共經濟學著作也不斷涌現出來。
三、財政學與公共經濟學的聯系
公共經濟學和財政學是一脈相承的。首先,無論是研究內容還是在研究方法上已經大致趨同。其次,不論是章節的安排還是對問題的討論,基本上都是對“國家(或政府和公共部門)經濟活動的研究”,盡管在某些細節上有所側重,但是,相比古典政治經濟學中“財政學”僅僅研究“國家和君主的收入”來說,“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都把研究重點轉向了“政府(公共部門)收入、政府(公共部門)支出、政府(公共部門)財政政策以及政府(公共部門)收支和政策對經濟的影響上來”。當代“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都是兼容并蓄的,融合了經濟學和其他學科的研究成果。
此外,在宏觀經濟學中所涉及的有關政府融資問題的討論也逐漸從“公共經濟學”中脫離出去,成為宏觀經濟學研究的主要范疇。但是,就此否認“公共經濟學”和當代“財政學”的一致性結論,可能有失偏H,畢竟這只是學科發展的演變過程,而沒有涉及到理論上質的區別。
四、財政學與公共經濟學的差異分析
(一)公共經濟學與財政學所處的經濟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
財政學所處的幾百年里,經濟發展還不夠完善、成熟,只需要研究有關財政收支問題就足以應付時代的要求:但是從20世紀50年代以來,市場經濟發展越來越復雜,有關對市場經濟研究的各學派也是層出不窮,當代市場經濟更多的是體現了以市場為主導的混合經濟特征,這就要求財政學研究更廣泛、更深層次的政府經濟活動,很顯然,傳統的財政學對此已顯得力不從心,公共經濟學則是應運新時代、新環境而生。
(二)公共經濟學與財政學研究的范圍大不相同
傳統的財政學主要研究財政收支問題,特別是財政收入問題,而公共經濟學不僅研究財政收支問題,更重要的是研究財政收支活動對經濟的影響,公共經濟學主要分析政府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的主要后果及其與社會目標的關系。著名的經濟學家斯蒂格里茨曾經指出,公共經濟學的研究主要分為三類:搞清公共部門從事哪些活動以及這些活動是如何組織的:盡可能理解和預測政府活動的全部結果:評價各種政策。此外,財政學的研究只與政治學、社會學等幾個學科有所交叉,但是公共經濟學的研究不僅與倫理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社會學等學科相關,而且還廣泛吸收了公共選擇理論、憲法理論、官僚政治理論等等,公共經濟學研究的內容、范圍已經遠遠超過了財政學,它研究了許多財政學所不能包含的內容,例如:公共品的最優提供、外部性矯正、公共定價、宏觀經濟穩定等等。
篇2
關鍵詞:生態環境 公共品 政府 公平 效率
生態環境是指影響人類生存與發展的水資源、土地資源、生物資源以及氣候資源數量與質量的總稱,是關系到社會和經濟持續發展的自然資源和生態系統,是人類賴以生存及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條件和物質基礎。生態環境是一個公共品,很容易產生“搭便車”行為,即不承擔生產、治理環境的成本,卻享受生態環境帶來的好處。如何提供良好的生態環境,如何區分污染者與受益者,有關政策如何發揮作用、如何達到目標等一系列問題都是急待解決的。本文主要從生態環境的公共品特性出發,通過分析政府機制與市場機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提出制訂生態環境政策的公平與效率的目標選擇,從而實現政府為主、市場為輔,公平為主、效率為輔的生態環境發展思想構架。
生態環境的公共品特性
公共品是指由公共部門提供用來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商品和服務,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生態環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現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說明:
(一)公共需要
說生態環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是由于生態環境具有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特點,主要表現在:生態環境是社會公眾在生產、生活和工作中的共同需要,每一個社會成員可以無差別地共同享用,每個消費者的消費都不影響其他消費者的消費數量和質量。一個或一些社會成員享用并不排斥其他社會成員享用,具有這種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生態環境,如優質的空氣、良好的自然環境等。
(二)外部性
生態環境具有公共品的另一個特征是外部性,成本和效益對等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但由于外部性的存在,使得成本與效益無法對等,如上游植被造林、凈化水質給下游居民帶來效益,這是正的外部性,當出現正的外部性時,上游保護者的成本大于收益,得不到應有的效益補償;而鋼廠對河流造成污染,則是負的外部性,當出現負的外部性時,生產者的成本小于收益,受損者得不到損失補償。
外部性還有一個常被忽視的問題,即代際之間的外部性,即期對生態環境的消費會對后代的人有負的外部性,使其無法享受到與這一代人等質等量的生態環境。
(三)公有產權
較多的生態產品以公有產權的形式出現,產權無法得到合適的界定而產生外部性。“公共地悲劇”表明,只要多人共同使用稀缺性的資源,環境就會惡化。企業在開采使用不可再生資源的過程中,因為生產外部性給社會福利帶來損失,使經濟體系偏離帕累托最優狀態。要使社會福利損失最小化,需要適度擴大資源稅征收范圍、制定合理的稅率、改進計稅方法和明確資源產權標準,引入市場機制等方法來解決。
生態環境同其他公共品一樣具有層次性,即按受益范圍的大小,有全國性公共品、跨區域性公共品和地方性公共品。清潔的空氣屬于全國性(甚至是全球性)公共品,跨幾個省份或轄區間的河流則屬于跨區域性公共品,而某一地區的自然資源則屬于地方性公共品。
當然,并不是所有的生態環境都如空氣一樣是純公共品,更多的生態環境產品則是準公共品,提供方式也就有所差別。
生態環境的提供方式:政府與市場
雖然生態環境具有公共品的特性,但并不一定就說明市場機制在其中就不能發揮作用,生態環境就應由政府供給。雖然面對公共品,市場機制會存在著失靈的情況,但政府機制在起作用時,也會存在政府失靈的情況。因此,在生態環境供給上,應對比分析市場與政府在該類生態環境產品上作用的效果。
對于具有不可分性、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生態環境產品,如優質的空氣、良好的自然環境等,為維持生態產品的生態功能,需要一定的成本進行彌補,但由于生態產品的特性使得通過市場機制進行等價交換顯得尤其困難,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是政府的職責,故通過政府征稅籌集資金是必要的。但是,由于這類公共品的不可分割性,如何精確地計量某一個消費者愿意消費的生態環境的數量和愿意承受的稅收大小是困難的。雖然林達爾均衡嘗試找出稅收負擔與公共品供給量的均衡條件,但仍不免受限于偏好信息的充分表達與否。在生態環境方面典型的稅收是庇古稅或污染稅(環境稅),但如何估計邊際損害函數是困難的,導致如何找出一個準確的稅率也是困難的。當然,問題不在于庇古稅是否是處理這類生態環境產品的十全十美的辦法,而在于它是否優于其他辦法。
解決生態環境的外部性,科斯定理認為在某些條件下,經濟的外部性可以通過當事人的談判而得到糾正,從而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但這一條件是交易費用為零,如前所述,無論是上游保護者與下游受益者之間的談判,還是鋼廠與周圍居民或下游居民的談判,都存在著一定的交易費用,有時這種交易費用還是巨大的,市場機制無法很好地起作用,這時也需要政府進行干預。因此,政府通過征稅、收費、補貼等方式籌集資金,彌補保護者或對受損者進行補償是必要的。
生態環境的產權問題的解決手段有兩種,一是私人產權,如科斯指出,清潔空氣、安靜的權利或產生有害的活動是一種產權,與其他財產所有權(如耕種土地或砍伐樹木)完全類似,這類權利一樣可以給予或出售給另外一方。但這種交易的前提是交易費用為零,并能明確界定完全的產權。因此,政府在這方面的作為就是界定這些生態產品的產權,如水權、林權等,如果私有產權一旦確立,政府就沒有在這個問題上進行干預的必要;但當交易費用大于零,公共產權可能是較佳的選擇。顯然,由于空氣污染涉及到無數人(包括污染者和被污染者),他們之間的討價還價很難沒有交易費用,無法將空氣的產權清晰地進行分配。在這種情況下只能采取第二種手段,即管制。雖然無法對空氣污染進行談判,但限制對大氣的排放物或排放量卻是可能的,如不允許隨意向空中排放某些化學物質,即實行進入限制,或每個污染者被限定應把污染降低到一定數量,否則就會受到法律制裁。這種是典型的法律管制,如何有效找到每一個污染者并對每個污染者規定具體的污染標準是一個難點。另一種管制則是通過拍賣污染許可證得以實現,拍賣污染許可證與庇古稅一樣也存在一定問題,如何掌握誰在污染,污染程度如何,如何明確知道廠商的私人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曲線是困難的。
生態環境中有一大類是公共資源,如沒有排他性的所有權,就會導致對這種資源的過度消費,如自由放牧的草地。政府只有將其收歸國有,對使用者征收資源稅或收取類似的費用,才能避免出現“公共地悲劇”。對資源征收資源稅或資源使用費,其重點是如何設計一個恰當的稅率,能夠實現促進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和使用,防止資源的無效損耗。在資源稅費的設計過程中,不僅要考慮當代人使用資源的需求,還應考慮代際之間的公平問題,使得下一代或幾代人也能夠享受到相同或相似的資源收益。
通過以上分析知道,政府在生態環境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但市場機制也有著不可替代性,在某些情況下,則是政府與市場共同發揮作用。
生態環境政策目標:公平與效率
公平與效率歷來是經濟活動的目標,生態環境政策目標如何?政策是否達到預期目標,是否成本最小,政府是否有決策需要的充分的信息?執行與監督的力度有多大?公正性如何(誰多承受成本,誰少承受成本;誰多享受好處,誰少享受好處)?這些都是在生態環境政策制訂時需要考慮的問題。歸納起來,其實也脫離不開公平與效率兩大目標。
公平關注點有三個方面:起點公平、規則公平、結果公平,由于起點的追溯較難,起點公平的衡量更不容易,因而這里不再加以論述;規則公平則是要求在有關生態環境活動中的規則對于任何人、任何集團都是一致的,而不是區別對待。這一點就如生態環境活動中規定的“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只有這個原則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得以實現,才能真正體現出最后的結果公平,使得生態環境通過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使用者付費的途徑實現可持續發展。
當然,正如前面所述,公平不僅要考慮當代人之間的公平,還應考慮到代際之間的公平,故而為達到代際之間的公平,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狀態時應當考慮代際間的外部影響。
效率是指投入-產出或成本-收益之間的比例關系,效率的高低取決于一定的成本下的收益的多少或一定的收益下成本的大小。但對于生態環境而言,如何對投入-產出或成本-收益進行計量是較難的。投入相對容易衡量,可以用人力、物力、時間的投入加以計量,當然由于生態環境產品的公共品特性,不易分割性、非排他性與非競爭性,其單位成本的核算、邊際成本的核算等也是不易獲得的;生態環境的產出或收益更難以衡量,如何將空氣質量、水源質量、人們的舒適感等用價格單位來計量是困難的。當然,部分產出或收益也是能衡量的,如提供了多少樹木、開采了多少礦產。于是,多數生態環境的產出或收益就只能進行合理的轉化,如人的壽命提高了多少歲,某一類疾病發生率降低了多少等。
正是由于生態環境中效率難以衡量,因而在多數人的目標衡量時,認為將資源投入到生態環境保護中是不值的,是低效或是無效的,因為其看重的是有形的、直接的、可用價格衡量的產出或收益,而對于生態環境提供的無形的、不可用價格衡量的產出或收益則缺乏恰當的判斷,故出現低估生態環境產出或收益,出現低估生態環境投入-產出或成本-收益的比例,從而出現不重視甚至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情況。
當然,在公平與效率這兩個目標上,是公平為主還是效率為主,兩者是相互替代還是相互轉換的,為了公平是否會損失效率等問題仍是困擾經濟活動的目標抉擇,生態環境政策目標也會受到這些問題的困擾。作為在生態環境活動中發揮重要作用的政府機制,能夠對公平狀況做出主動調整,如采取橫向轉移支付制度使得下游受益地區對上游保護地區進行生態補償。當然,這一調整也會引發效率方面的某些變化,上游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效率就有所提高,而下游地區的生態環境投入則會加大等。
從生態環境來看,公平目標是前提、是大的原則框架,只有確定了公平的目標,效率目標才能在公平的框架下得以實現,缺乏公平指導下的效率將會是無效的考量。
結論
由于生態環境具有滿足公共需要、外部性的公共品特性,且較多以公有產權的形式出現,從而決定了其供給主要由政府進行提供,或者說在生態環境的供給上應由政府作為主導地位,其他方式作為補充。而判斷究竟由政府還是市場提供的標準,應考核對比分析市場與政府在該類生態環境產品上作用的效果,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發生沖突時,更多考慮生態環境的社會效益。
同樣,生態環境的公共品特性也決定了政府在制定有關政策時,應將公平作為優先考慮的政策目標。而規則公平是制定生態環境政策時尤為關注的,只有確保規則公平,才能真正確保生態環境活動中的“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付費”這一原則。只有這個原則在生態環境保護中得以實現,才能真正體現出最后的結果公平。使得生態環境通過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使用者付費的途徑實現可持續發展。反之,如果聽任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則必然會導致開發者由于得不到資金支持而缺乏對環境保護的積極性,破壞者出于利益考慮而不愿意修復環境,使用者付費的可能性也會受到影響。在確保公平的前提下,應采取恰當的方式評估生態環境的成本和收益,提高生態環境政策的實施效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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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關鍵詞: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公共產品;公共經濟學;財政聯邦主義;“以足投票”假說
一、引言
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但仍然有許多問題沒有解決好,其中之一是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以及相關資金的分擔和轉移支付問題。林治芬(2002)運用財政社會保障補助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財政全部社會保障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以及社會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等指標分析我國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許曉茵、韓麗妙(2006)運用1996-2004年我國31個省份離退休退職人員保險和福利費用支出的相關數據,分析了社會保障水平的地區差異。彭海艷(2007)運用ge指數分解法,分析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區域差異及貢獻率,并運用gini系數分解法,分析社會保障各項支出對總體差異的貢獻率。柯卉兵(2007,2009)分析了2005年我國社會保障地區差異的現狀以及1995-2005年我國社會保障地區差異的演變軌跡。社會保障地區差異過大的主要成因是我國社會保障事業主要由地方政府來承擔責任,而區域經濟的非均衡發展直接決定地方政府財政能力的強弱,從而引發地區間社會保障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水平的差異。同時,柯卉兵(2008)認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社會保障領域內財政關系的縱向失衡會導致落后地區的地方政府沒有積極性,也無財力提供充足的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社會保障的地區差異過大的現實,是導致中央政府對地方進行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直接原因。所以,要理順這些問題,必須研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基本理論問題。
目前,國內關于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問題的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周順明(2000)首次提出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概念和原則。李珍(2001)從資金分配量、分配制度和管理體制方面指出,轉移支付制度是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得以實現的經濟支持制度。楊良初(2003)界定了政府間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內涵與范圍。劉志英(2006)對社會保障轉移支付進行了分類??禄鼙?2010)研究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的理論依據、國際經驗和道路選擇。
國外相關文獻研究主要集中在關于政府間的財政關系和轉移支付理論與實踐方面,較為著名的理論有musgrave的財政分權理論、oates的分權定理、buchannan關于分權的“俱樂部”理論、fisher的州和地方財政理論、tiebout的“以足投票”理論以及mcguire對其的補充和完善。其中,公共產品理論和財政分權理論是20世紀財政學的重大發現,它們較好地解決了政府間公共事務的分類以及地方政府公共產品的提供問題,因而是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理論支點。公共產品的特性與層次性理論、奧茨和馬斯格雷夫的財政聯邦主義以及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均對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產生了重要的啟示意義。
二、公共產品的特性與社會保障的產品屬性
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純理論》一文中首次提出公共產品的概念。他將純粹的公共產品定義為“是指這樣的物品,即每個個人消費這種物品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物品消費的減少”。薩繆爾森從產品在消費中的非競爭性角度定義了公共產品,并進一步揭示了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是判斷公共產品的主要標準。公共產品的非排他性是指公共產品在消費過程中所產生的利益不能為某個或某些人所專有,在技術上難以把不付費的人排除在外,或者說,雖然可以這么做,但是要付出高昂的成本。非排他性同時也意味著非拒絕性,“是那種不論個人是否愿意購買,都能使整個社會每一成員獲益的物品”。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是指某人在消費某一產品的過程中,不會影響其他人同時消費,某人從這一產品中獲益不影響其他人也同時獲益。換言之,在產品的收益上不存在利益沖突,增加消費者的邊際成本為零。
依據公共產品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程度大小的不同,公共產品又具體分為純公共產品和準公共產品兩類。凡是同時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產品被稱為純公共產品。凡是介于純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產品,即只具備一個標準,或者雖然兩個標準都不完全具備,但又具有外部性的產品,則屬于準公共產品。那么,社會保障產品究竟是屬于哪種性質的產品呢?經典的經濟學教科書把社會保障定義為政府以稅收作為融資來源,無償提供給個人的福利。就這一定義而言,顯然,私人機構不會生產和提供任何社會保障產品,社會保障制度具有明顯的強制性和政府行為特征,對社會發揮著“安全網”和“減震器”的作用。所以,許多學者將其產品屬性劃為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有的學者認為,社會保障不同時具備公共產品的兩個特征,因而將社會保障歸為準公共產品(或混合品)。有的學者則認為,社會保障是介于公共產品與私人產品之間的一種產品,是宜于由政府強制提供給公民消費的優效品。
如果我們不愿意窮究概念的話,那么容忍純公共產品與準公共產品之間存在一個模糊的界限,也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所以,我們可以采取一種比較模糊的處理方法,即認為政府規定的資格或條件越寬松、外部性越強,那么這項社會保障計劃的公共產品屬性就越強;反之,獲得社會保障的資格或條件越嚴格、外部性越弱,則其公共產品屬性就越弱。這樣,從社會保障產品提供的具體項目來分析,社會保障就不能簡單地歸屬于公共產品或者私人產品,而應針對不同的保障項目進行具體分析。
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是源于商品的不可分性,而社會保險的特點是政府從勞動者和企業(雇傭勞動者)所得的國民收入份額中扣除一部分,加上政府的財力補助,集中形成專門基金,在全體公民之間進行統一調劑。政府每年提供的社會保險支出總量是一定的,當風險發生時,每個人享受到的社會保險數量也是一定的。政府社會保險的支出總量是每個人享受到的社會保險數量的加總。可見,社會保險在消費中是可分割的,多提供一個人的社會保險的邊際成本接近于平均成本。所以,社會保險是具有競爭性的。
此外,從宏觀的方面來看,雖然社會保險產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如并不排斥任何人參加社會保險,因為我國憲法規定所有公民都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但是,其特殊性在于: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條件或風險發生時,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社會保險的權利,且公民也只有先盡了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才能在風險發生時獲得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利,強調權利和義務的對等性。如果人們不愿意事先繳納社會保險稅(費),且又無外部影響的條件,那么就會被排斥在消費社會保險產品之外。因此,社會保險在某種程度上具有排他性??梢姡鐣kU既不符合公共產品的含義,也不滿足公共產品所具有的兩個特征,而是符合私人產品的定義,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
從理論上講,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也是具有可分割性的。但是,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的最大特點在于,不需要受益與貢獻的對等性。因為不論哪一個國家,只要設立這些保障項目,就意味著在符合條件的公眾中所有人都可以消費這些福利或救助產品,而不需要消費者付出相應的代價。所以,這些項目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排他性。同時,社會福利設施中的福利工廠、職業介紹所、兒童福利院和各種供人們休閑的娛樂場所以及有利于人們身心健康的環保措施等,這些福利產品多一人或少一人消費,都不會引起產品成本的變化,因而具有非競爭性。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的分配是一種縱向的再分配,是將高收入階層的收入向低收入階層轉移,將社會普通公民的收入向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對象轉移。這種收入的縱向轉移可以縮小社會貧富差距,使基尼系數變小??梢姡鐣戎?、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
另外,社會保障中的社會保險是依法由政府舉辦的具有法制性和強制性的公共事業。凡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的社會公民,不論是否愿意,都一律無條件地參加和按規定繳納保險稅(費),具有典型的非拒絕性。但是,對于社會保障中的福利費和救濟金的支取、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以及個人儲蓄性的養老保險的選擇,個人有充分的自由,可以參加消費,也可以拒絕參加。
綜上所述,無論從基本理論還是從實踐分析,社會保障產品都同時具有非排他性與排他性、非競爭性與競爭性、非拒絕性與拒絕性,不完全是純公共產品,而是一種準公共產品。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是有一定區別的,社會保險具有私人產品的性質,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因此,社會保障產品的提供不能由政府全包統攬,社會保險應由國家、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社會優撫則應由政府全額負擔,從政府預算中列支。
三、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社會保障權責劃分
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是公共產品的一般特征,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同時具有兩個特征的公共產品并不多,較常見的是受地理和空間因素影響而只有有限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即使同時具備這兩個特征,其強弱程度也不一樣。公共產品特性的強弱之分,使公共產品具有了明顯的層次性。布雷頓(breton)根據公共產品提供的地理區域將公共產品劃分為地方公共產品、區域公共產品和國家公共產品,其依據是受益范圍和效用外溢程度的不同。全國性公共產品(national public goods)的受益范圍為整個國家,受益在疆域內分布相當均勻,無論對國外還是對國內,外部性問題都可以忽略不計,其效用外溢可使全國居民從中受益。區域性公共物品(regionalpublic goods)是指某一地區的居民能夠享用的公共產品,如“三峽工程”的建成將使整個長江流域特別是靠近三峽的幾個省區受益。地方性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則局限于某一地區(如城鎮、街道),基本上只能讓本地區居民受益,且這種受益在本地區內分布相當均勻。
公共產品層次性理論是分析地方公共經濟的重要理論支柱,直接關系到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間的事權、財權的劃分,為分析財政體制和各級政府行為目標提供必要的理論基礎。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行為目標、職責范圍和相互之間在財政收支上的劃分原則也就由此而來。不同層次性的公共產品應當由不同層級的政府負責提供,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提供該公共產品的政府層級間存在著一定程度上的對應性。全國性公共產品應當由中央政府負責提供,地方性公共產品應當由地方政府負責提供,區域性公共產品則由中央政府主導并視其效用外溢程度大小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合理分擔,從而實現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如果某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提供該公共產品的政府層級不相對應,則會由于產品提供與其受益范圍的不一致性而導致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或“供給閑置”。
作為由政府負責提供的一項重要準公共產品,社會保障產品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權責劃分,是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社會保障產品是由眾多具體保障項目組成的體系,某些具體保障項目內部又可分為不同的保障部分,如養老保險產品項目一般由全國統一的公共基礎性部分、地區差別性的職業年金和補充保險部分組成。隨著經濟社會現代化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居民居住自由呈不斷擴大趨勢,因而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的效益外溢性不斷增強。所以,應當從國家政治、經濟、社會和社會保障的全局利益出發,協調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社會保障權責。凡是屬于全國范圍內宏觀調控的社會保障事務,應由中央政府承擔;凡是地區性的社會保障事務,可以由地方政府承擔,如決策性、監督性權責應集中于中央政府,而具體執行管理權責應由地方政府負責。同時,根據社會保障產品中的不同構成項目和不同保障部分的不同層次性特征、地域跨度以及規模效益和外溢程度,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在社會保障中的職責范圍,以實現不同層次性社會保障公共產品的有效供給。
四、奧茨和馬斯格雷夫的財政聯邦主義與社會保障轉移支付
財政聯邦主義是由美國經濟學家奧茨(wallaee e.oates)在1972年出版的《財政聯邦主義》一書中提出來的、研究政府間財政關系的重要理論。它是一種從經濟學的角度,尋求有效行使財政職能所需的財政收支應該如何最優地在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進行劃分的理論,并歸結為一個分權定理:“對于某種公共物品來說——關于這種公共品的消費被定義為是遍及全部地域的所有人口的子集的,并且,關于該物品的每一個產出量的提供成本無論對中央政府還是對地方政府來說都是相同的——那么,讓地方政府將一個帕累托有效的產出量提供給它們各自的選民,則總是要比由中央政府向全體選民提供任何特定的并且一致的產出量有效得多。”因為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接近自己的公眾,更了解其所管轄區選民的效用與需求。奧茨的這個分權定理實際上給出了分稅制的一個關鍵原則,那就是:如果低層級政府能夠和高層級政府一樣提供同樣的公共產品,那么由低層級政府來供給會更好,中央政府只應提供具有廣泛的偏好相同的公共產品。
理查德·a·馬斯格雷夫和佩吉·b·馬斯格雷夫在此基礎上考察了各級政府的資源配置、收入分配與穩定經濟三個職能。在他們看來,一個國家的財政結構安排雖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治、歷史決定的,但這不是全部原因。 “公共產品與服務的提供究竟應當建立在中央集權制基礎上還是建立在分權基礎上?如果是后者,那么在空間上應建立什么樣的財政管理體制,才能有效地提供這些公共服務?”為回答這個問題,他們采用單一公共產品的簡單模型,在社區內居民偏好與收入相同的假設下,得出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存在層次性,不同層次的公共產品由不同級別的政府來提供,這樣才符合效率原則。其中,屬于全國性的公共產品,需要中央政府提供;而那些屬于區域性的公共產品,則應當由地方政府提供。他們認為,“財政聯邦主義的核心在于,資源配置政策應該根據各地方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別;而分配與穩定政策則主要歸中央一級政府負責。”因為,地方政府欲調控宏觀經濟穩定卻又缺乏充足的財力,且經濟主體的流動性也嚴重束縛了地方政府進行收入再分配的嘗試;而資源配置政策則應根據各地居民的偏好不同而有所差別,因而在這方面,地方政府也比中央政府更適合,更有利于經濟效率的提高和社會福利水平的改進。
財政聯邦主義理論體現了分權的關鍵性特征,即從效率與政府職能的角度出發,實現公共產品的層次性與政府級次的匹配,這構成了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一個重要理論支點。因為,從全國范圍來看,一個國家總有經濟相對發達的地區和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高,提供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造成的稅收負擔也比較輕;而經濟落后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較低,但提供社會保障公共服務造成的稅收負擔卻較重。這顯然是不合道理的。而且,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改善,這種不合理狀況會進一步造成地區間貧富差距的惡化,從而影響整個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為此,需要對發達地區和落后地區居民的社會保障資源進行調節。顯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是一項收入再分配制度,絕對不是地方政府能夠行使得了的職能,而是需要一種凌駕于各地方政府之上的制度來加以強制執行,這種制度只有中央政府才有這個權力和權威來制定。
五、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與社會保障轉移支付
事實上,財政聯邦主義理論還依賴一個關鍵的前提,那就是居民的流動帶來的政府間競爭。蒂布特(tiebout)在1956年發表了《地方支出的純理論》一文,文中討論了有效提供公共產品的方式,以及有效運作方式所需要的條件。他認為,在一系列假設條件下,由于各轄區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組合不盡相同,因此,各地居民可以根據各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來自由選擇那些最能滿足自己偏好的地方定居。居民們可以從不能滿足其偏好的地區遷出,而遷入可以滿足其偏好的地區居住。形象地說,居民們通過“用腳投票”,在選擇能滿足其偏好的公共產品和稅負的組合時,展現其偏好并作出了選擇哪個政府的決定。這就是所謂的“以足投票”假說。
一般說,個人考慮選擇社區居住的一個關鍵要素是社區可供選擇的稅收(即公共產品的價格)和公共產品結構。也就是說,如果居民所得到的地方公共產品的效用能夠補償因居住在該地區而支付的稅收所造成的效用損失,那么,理性的居民就會選擇該地作為居住地。如果有許多居住區,每個社區所供給的稅收和公共產品結構的組合不同,那么人們將通過“以足投票”選擇來給予他們最大滿足的社區。
該理論以最優理論為背景,充分體現了經濟人假設,回答了人們為何聚集在一個地方生活或生產,即在政府與居民無法合作的條件下,居民的選擇問題是其他分權理論的必要補充。但它有一系列嚴格的假定條件。這些假定中有一些符合現實,有一些則與事實嚴重不符,如理論中的一個假定條件是居民可以充分自由地流動,而我國居民的遷徙不僅受經濟效用的影響,而且還會受到戶籍制度、文化觀念、國家政治經濟體制等的種種限制,人們在很多情況下都是“想走走不了”、“想進又進不去”等非最優狀態。雖然有些假定條件與事實存在偏差,但并不影響其推論。蒂布特“以足投票”假說可以使人們認識到居民選擇權的重要性。如果把公共產品的供給看作是一個公共選擇的過程,那么政府約束的一個不可或缺的方面是居民的“用腳投票”,只有居民有退出的權利,政府的硬約束機制才有可能形成并有效運轉。正如詹姆斯·m·布坎南和理查德·a·馬斯格雷夫(2000)所言,蒂布特模型中的受益范圍與財政轄區空間安排的配合提供了一個效率規則,也提出了一個類似市場的實施機制,解決了公共產品供給中的難題。
蒂布特的“以足投票”假說提出了地區之間公共產品供給的公平性問題,是社會保障轉移支付制度的又一個重要的理論支點。在一個全國統一的開放市場經濟條件下,各地社會保障補助資格和水平的差異可能導致一些人的遷居,這就造成地方政府執行地區性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失效。因為,當某個地方政府實行一項收入再分配的社會保障計劃時,為使本地區居民收入平均化而對富人課以重稅、對窮人給予更多的補助,就會造成富人的向外遷移(為了逃避稅收)和窮人的大量涌入(為了得到轉移支付),如此循環反復,就會出現“窮人追逐富人”的現象。如果許多窮人涌入到一個初始社會保障水平相對較高的地方(如農村人口向城市集聚等),就會增加該地的人口數量,造成交通、公園、學校等公共設施的過度擁擠狀況,同時會推動土地價格的上漲,從而增加目前商品房購買者或其他土地使用者的成本,而且勞動力人口的增加還將使一些工種的工資水平下降等。這些都會引起該地居民福利水平的降低或福利成本的增加,使該地區的財政狀況趨于緊張,政府給予財政支持提供充足福利的愿望和能力將會減弱,最終不得不放棄該項政策。因此,隨著全國統一市場經濟的逐步確立,低層級政府對收入的再分配能力是有限的,由中央政府負責收入的再分配是一種必然的趨勢。中央政府只有通過社會保障轉移支付來調節各地區之間的福利差距,才能保證各地區的福利水平的大致均等,從而避免居民頻繁流動出現的不良后果。
六、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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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近些年來,國內某些學者對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關系進行了廣泛的討論,而以“財政學”(public finance)和“公共經濟學”(public economics)“公共部門經濟學”(public sectors economics)等名稱命名的譯著和著作很多。國內的一些學者,如陳共、平新喬、張馨、高培勇、郭慶旺、楊志勇、華民等都對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等學科之間的關系有比較深刻的分析。從國際上看,關于兩者關系及其發展趨勢的論述比較詳細的主要有《公共經濟學手冊》第一卷,由《國際稅收和財政》雜志在 1994年發起的一次關于公共經濟學的未來發展趨勢的特刊及由《公共經濟學雜志》在2002年的一次紀念其創刊而由一些頂尖級的經濟學家關于公共經濟學發展的總結分析。此外,由于引進的西方文獻越來越多,對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之間的關系及其發展前景的認識也逐漸深入。
二、問卷的評介與分析
本人于2005年元旦前后向全球部分大學的從事財政學或公共經濟學研究和教學的經濟學家就“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關系及其發展趨勢”為主題進行了全球性網絡調查。我的問題是:“您如何看待財政學(public finance)和公共經濟學(public economics)之間的關系及其發展前景?”。本次調查受到來自這些經濟學家的數十份電子郵件。這些郵件反映了他們對我所做的調查課題的認識。本文就是選取了部分代表性的經濟學家的回信(見附錄①)和一些經濟學家發表的論文對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關系和發展趨勢進行了簡要的評介。
詹姆斯•波特巴教授認為,財政學主要是與稅收及其相關問題等籌集收入方面的問題,主要是在稅收方面,而公共經濟學則包括了大量的與支出政策相關的問題。他認為,醫療保健和醫療援助以及殘疾人保險和失業保險都是屬于公共經濟學的研究領域,也是他感興趣的問題,但這些問題不屬于財政學的領域。
他附件的文章中研究了公共經濟學30年(20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末)的發展演變、取得的成就和未來的發展方向。他在這篇文章中提出,公共經濟學是研究政府經濟角色的一門學問。因為這一角色在不斷地變化著,所以公共經濟學也成為一個持續演變的領域。一些核心問題被持續關注,例如對不同商品的稅率結構應該如何設置;而還有一些問題,例如對發達國家老齡人口社會保障體系如何進行改革才是最優等等,最近才成為研究的中心。經濟學其他一些分支領域的理論與實證進展為公共經濟學提供了新的視野,推動了對其中一些長期存在問題的研究。反之,這一領域出現的問題又推動了新的理論與應用研究。
近30年是公共經濟學迅速發展的一個時期。理論和經驗上的重要新成果大大提高了我們對諸如各個稅種的效率和歸宿這樣的核心問題的理解,以及對社會保障項目的經濟效應以及最優的制度安排的認識。在公共經濟學相關經濟理論以及支持復雜政策評價的實證分析等兩個方面也都取得了重大的進展。
在過去的30年間,公共經濟學的各個不同部分的進展有快有慢。在20世紀70年代早期,主要的研究進展是經濟理論在次優稅制設計問題上的應用。在70年代晚期以及80年代,家庭和企業數據庫的出現促成了人們對稅收激勵以及其他因素如何影響經濟人行為問題的探索。繼而公共經濟學的經驗研究進入了一個飛速發展的時期,很多應用計量經濟學家也把他們的研究興趣轉向公共財政問題。90年代,實證政治經濟學和相關領域的迅速擴張尤為顯著。
公共經濟學中的很多應用研究越來越深入,這促使了這一領域里幾個二級專門學科的興起,諸如老年經濟學以及教育經濟學。這些領域中正在進行的研究工作不僅關注那些廣布于公共經濟學范圍內的問題,而且也利用其他分支領域發展起來的真知灼見和方法技巧,例如醫療經濟學、人口學以及勞動經濟學等。
波特巴認為,過去30年發展變化的重大成果有以下幾個方面:所得課稅對家庭行為的影響;社會保險項目的激勵效應;資本所得稅的效率和歸宿;赤字和跨期財政政策;財政支出的實證政治經濟學;最優所得稅和稅種的設計以及轉移支付等。未來有前途的發展領域則包括了:環境經濟學和最適次優政策;老齡經濟學;私有化和政府的范圍;開放經濟中的稅收和支出政策;最適社會保險項目的設計;征稅與家庭和企業的行為;在生命周期視角中的稅收和支出項目以及國防經濟學等。
羅賓•鮑德威認為,“公共經濟學”這個詞語是在20世紀70年代被采納來取代財政學的,這是因為財政學這個詞語似乎是太狹窄了。特別是,許多學者認為財政學太多地集中在籌集收入(稅收),而公共經濟學則是一個范圍更加廣泛的詞語。公共經濟學的研究范圍包括了政府在稅收、支出、社會保險和管制等所有的制定政策問題。人們認為財政學這個詞語太狹窄了而不能代表本領域的更廣范圍的研究對象。然而,這兩個詞語現在都被使用著。他猜測這大概是英語的一般常見問題,有很多詞語都有大致相同的意思。
拉本德拉•扎哈認為,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有相當大的部分是重疊的。但是,財政學的研究范圍是太狹窄了。財政學幾乎是完全研究政府預算的操作(尤其是稅收和支出),而公共經濟學涉及的更多的是公共部門對經濟的干預,它包括了諸如管制和穩定等方面的問題。
財政學權威理查德•馬斯格雷夫的《財政理論與實踐》是全球各個大學本科生普遍使用的教材,是財政學的經典著作。馬斯格雷夫1959年出版的《財政學原理》提出的財政“穩定宏觀經濟、收入分配和資源配置”的三職能說成為后凱恩斯經濟學政府干預經濟的代表觀點,是現代財政學的奠基之作。他在回信中指出,他寫的《財政理論與實踐》是30年前完成的著作,他盡管已經94歲高齡,仍然關注財政學的發展變化。他稱,他非常后悔看到了財政體制所發生的顯著轉變。他那一代人還認為財政的建設性和積極作用是對市場的必要補充,應該盡可能少的干預市場。但是,馬斯格雷夫一直堅持不懈地認為,公共物品、公正和有效的稅制以及財政政策在宏觀經濟穩定和增長中的經濟作用是在財政學中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基本觀點。他認為,“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顯然是有著明顯差異的。財政學僅涉及到公共政策的財政工具;而公共經濟學則包括了貿易政策、反托拉斯政策和各種形式的管制等所有的工具。他也注意到,許多問題可能是需要許多工具才能解決的,所以,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可能不存在顯著的差異。同時,還有通過共同的預算政策將一串財政工具合并起來的情況。 馬丁•費爾德斯坦稱公共經濟學的研究出現了轉型。他認為自己當初入門學習的理查德•馬斯格雷夫的《財政學原理》(1959)開啟了財政學的新紀元,但是,計量經濟學研究方面論述的不足反映了當時該領域的研究狀況。同樣,馬斯格雷夫只是討論了政府支出的一般原則,其經典著作沒有論及政府支出的具體方面,而這也就成為以往30年中公共經濟學研究的課題。在論文中,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是交替使用的。
他認為,20世紀60年代和20世紀70年代財政學理論方面的這些發展其重要性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它們在許多重要的財政學問題上,對龐大的專業思想體系進行了分類。盡管它們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但是表明了一些早期觀點的各種錯誤,提供了基本的分析見解。第二,他們吸引了一代優秀的大學生轉向公共經濟學領域;其中大部分學生并沒有繼續理論研究,而是完善了財政學理論基礎,這種新理論的嚴謹性對他們的實證研究是有益的。
公共經濟學方面實證研究的發展將過去30年的研究與以往所有研究區別開來。20世紀60年.代后期與20世紀70年代早期出現了高速計算機、可以依賴的經濟計量軟件和可讀大量數據的機器。這些發展,復雜的經濟計量技術和標準裝備的大學生對公共經濟學實證研究的革命都是關鍵性的。對稅收的計量分析研究成果等實證研究深化了我們關于稅收對個人風險影響、稅收對公司融資政策的影響以及在經濟增長背景下分析稅收問題的意義的理解。
財政學研究這種演變的第二個主要方面,一直就是擴大研究主題的范圍,它涵蓋了政府支出和稅收。研究焦點的轉移無疑是因為受到政府支出大量增加的刺激。財政學領域因此從研究為基本的政府服務融資的稅收轉變到公共經濟學領域,看到了更寬范圍內政府支出的效果。政府支出增加的大部分是為了社會保險項目,公共經濟學方面的研究正好與之呼應。社會保障養老金、事業保險、工人的補償金、老年保健醫療和窮人醫療補助計劃的增加給理論和實證研究增添了新的內容,成為研究的主要對象。20世紀70年代,對穩定政策的分析已主要轉向宏觀領域,更加強調金融政策,而不僅僅研究通過改變預算赤字和盈余的財政刺激的各種變量。然而,財政學研究如何利用稅收規定(如投資稅收抵免和折舊扣除)以反周期的方式來刺激企業投資。財政聯邦主義也成為了公共經濟學研究的一個重要領域,即分析這些政府如何選擇它們的稅收政策和支出政策,更高一級的政府政策(包括地區財政補貼和匹配財政補貼)如何影響這些選擇,以及稅收和支出方面形成的地區間差異如何影響私人部門的為政府計劃的效果。
對于未來的發展方向,馬丁教授認為征稅和支出問題將繼續對公共經濟學研究提出挑戰。
哈威•羅森的《財政學》目前是全球最受歡迎的教材之一。作為馬斯格雷夫和費爾德斯坦的學生,他在其《財政學》教材①的前言中寫到:“財政學領域已經與上一代有很大不同了。在理論方面,財政學的主要成就之一就是將對政府開支和政府的分析用基本的經濟理論更加密切地聯系在一起了。一個主要的例子就是最適稅收(optimal taxation)的文獻。最適稅收就是試圖使用標準的經濟工具而不是根據一套特別的稅制設計原則為政府的財政行為獲得解決問題的方法。在實證方面,最為激動人心的發展就是為了理解支出和稅收政策如何影響個人行為和政府本身如何制定政策而廣泛應用了計量經濟學的工具”。他認為“財政學的發展都是充滿著歧義的”。但是他堅定地認為,財政學就是公共經濟學或公共部門經濟學,是分析政府征稅和支出政策的一門經濟學學科。
河野正道教授認為,日本的許多經濟學家認為公共經濟學的父母是金融(父親)和福利經濟學 (母親)。公共經濟學研究的是次優、公共物品定價、最適稅收、最適補貼和外部性等問題。公共經濟學涉及的是效率和微觀經濟特征的問題。而財政學(日本語)則在某種意義上涉及的是宏觀經濟問題。按照他的理解,財政學是金融(融資)學的一部分,是日本語中很傳統的財政學(日語)?,F在,金融(融資)不僅僅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財政學,也是私人企業的財政學。這就是為什么它們使用這些詞語的原因。他認為,財政學專門研究政府(公共部門)的融資活動。
此外,法國已故著名經濟學家讓-雅克•拉豐也認為,公共經濟學是研究在經濟領域中政府如何干預的一門學科。它是在20世紀50年代由財政學逐步發展起來的,在20世紀70年代成為獨立的學科,其標志就是1971年創辦了《公共經濟學雜志》。 總結幾位經濟學家的觀點,他們對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關系的認識也是存在歧義的:(1)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是一回事,都是研究政府作用的,只是題目的變化而已,“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是相互替換使用的。(2)存在傳統財政學和現代財政學的區分:傳統財政學主要研究政府收入,特別是稅收方面,而現代財政學則更多地以政府開支為研究對象。(3)公共經濟學是從財政學演變而來的,并且是在20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創建的;(4)財政學和公共經濟學的研究領域有很大不同。財政學研究政府的收支活動;而公共經濟學則包括除了政府收支之外的其他方面的問題,比財政學寬廣。財政學主要研究的是宏觀問題,而公共經濟學則側重于微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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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共經濟學;特色教學;創新
中圖分類號:G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18-0243-03
引言
公共經濟學是從經濟學的角度研究公共部門的經濟行為和政治問題的一門新興學科,目前作為高校公共管理類的專業核心課程,其重要性日益突出。眾所周知,由于學校間差異較大,學生良莠不齊,目前不同高校的公共管理類專業本科學生的培養定位和教學目標各不相同,導致公共經濟學課程內容的設置各有特色,有的依托財政學發展而成,有的基于政治經濟學背景,還有的則側重于公共政策與管理[1]。如何準確把握公共經濟學課程的特點并結合公共管理類專業的特質,設置課程內容,創新教學模式,提升教學效果,調動學生積極性,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現實經濟問題的能力,以達到學以致用的教學目標,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亟須解決的現實問題。筆者以所在高校公共管理類專業本科生為例,嘗試依托本校的優勢學科,并結合專業特點從教與學兩個方面就如何提升教學質量與效果,形成特色教學,有針對性地提出創新思路。
一、我國高校公共經濟學課程的特點
公共經濟學作為一門政治學、公共管理學與經濟學的交叉學科,有著完整的框架體系和嚴謹的學術內涵。整體而言,本文認為公共經濟學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跨學科,綜合性的特點
公共經濟學與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福利經濟學以及政治學、社會學、倫理學有著密切的聯系,要求學生掌握多學科知識,并具備扎實的經濟學理論和良好的運用政治學原理及數學知識的能力。
(二)案例多,實踐性強的特點
公共經濟學是以公共部門經濟活動為研究對象,以公共產品和公共選擇作為兩大理論支柱,其研究內容包括市場與政府的相互關系、公共支出、公共收入、預算管理、收入再分配和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等,是一門源于實踐,形成完善的理論并應用于實踐的學科,案例多,且理論和實踐聯系緊密,如果課程設計合理,能激發學生探討的興趣,使理論―實踐―理論這一過程能夠迅速地轉化和融會貫通。
(三)數學模型多,分析方法多樣的特點
公共經濟學會借助嚴謹的數學模型來演繹公共部門的各種經濟行為如投入產出分析、博弈論、一般均衡論等;且分析問題的方法也是多樣的,比如實證分析與規范分析法、歸納與演繹分析法、成本―收益法、均衡與非均衡分析法等。這一特點決定了公共經濟學具有較高的學習難度。
二、公共管理類專業本科經濟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未體現學科特點與專業特色
目前公共經濟學是各高校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屬專業如公共事業管理、行政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公共衛生與醫療管理、教育經濟與管理等專業的必修課程。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學科特色、辦學條件、師資力量和學生生源等有所不同,公共經濟學的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也應有所區別。但目前大多數高校該門課程教學目標的設定普遍沒有結合各校的實際情況,教學內容單一,沒有針對性,也沒有結合各校的優勢學科,不能反映專業特色,也無法滿足多樣化需求。
(二)教學資源匱乏,案例教學素材不足,本土化缺失
國外大學有關公共經濟學的案例庫建立往往經過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積累形成,而我國引進公共經濟學這門學科只有十余年的歷史,雖然我國有些高校的學者編寫了反映政府及公共部門經濟活動的案例,但符合我國公共經濟學教學特點、又具有教學適用性與應用性的高質量案例并不多,影響到案例教學的實效性。而目前出版的案例教材多以國外案例為主,脫離我國公共經濟實踐,國內的案例教材比較零散,沒有形成體系,在這些教材中,多數是案例的堆積,沒有將公共經濟理論與案例結合起來進行分析[2]。
(三)教學方法與考核方式未結合學生特點
在課程教學過程中,針對不同的教學內容如何設置安排具體的教學方法也是影響教學效果與教學質量的主要因素[3]。公共經濟學理論學習中較多地借鑒了經濟學的研究工具和方法來解釋政府的經濟行為,如果教師采取滿堂灌的教學方法強調模型的數學推導過程,會讓數學基礎比較薄弱的公共管理類專業學生望而生畏。而且從考核方式來看,不少學生仍死記硬背,生搬硬套公式,為應付考試而學,最后考完就忘了,是純粹的應試教育。
三、公共管理專業公共經濟學本科教學的創新思路
(一)教學目標與內容要突出學校優勢學科與專業特色
“特色”是由學校的資源決定的,是由專業教師決定的,更是由“特色教學計劃”決定的。因此,各校在制訂教學目標與教學內容時應根據各校的資源情況,依托各校的優勢學科群,來體現專業特色。以筆者所在的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為例,目前公共管理學院下屬的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及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公共經濟學課程的教學目標與內容并沒有突出體現本校資源類專業的優勢與特色,因此課程內容體系應以此目標進行調整。例如在市場失靈與資源配置一章,可就資源稀缺性展開討論;在講到公共產品時,可以適當增加公共資源的分析,比如土地、石油;例如講到外部性這章,就如何糾正外部性,可針對目前礦產資源產權不明等現狀展開討論與分析。
對公共管理類專業本科教學而言,公共經濟學課程的內容設置應該在保持其基本內容體系的基礎上,體現公共管理的特色。適當增加公共政策分析、政府規制、公共產品供給、公共資產管理等方面的內容。可以側重于闡明政府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機制如何,以及如何更好地理解政府所出臺的財政、稅收、貨幣、金融、產業等各類經濟政策,加大對價格理論、效用理論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與區域經濟政策理論等的解釋力度,促進學生深刻理解其內涵和原理,能運用其靈活分析現實生活中的經濟問題和現象[4]。
在設置課程內容體系時,要考慮到公共管理類學生的知識背景。以本校學生為例,行政管理與公共行政系的絕大部分學生人文知識豐富、數學基礎較弱,在授課時可以對模型較多的章節有針對性地加以合理調整,盡可能采用文字和圖形對理論內容加以輔助講解,以便于學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關學習內容;而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學生大多是理科生,對其理論的數學表達及其相互間的數學推導沒有太大問題,則可培養學生運用公共經濟學的“語言”去分析現實經濟問題,達到“學以致用”的目的。
(二)豐富教學資源,建立案例庫,案例教學體現本土化、本專業化
案例的編寫與更新是進行案例教學的基礎,運用國外先進的理論指導中國的實踐,需要一個本土化的消化和研究過程[5]。國內各高校在積極收集具有典型性、實用性,并符合我國公共經濟學教學特點案例的同時,也要嘗試建立本土化與本專業化的公共經濟學案例庫,為實踐與實驗教學奠定基礎。案例庫的建設是案例教學的關鍵,案例的精選要具有時代性,分析過程及擬實現的目標要有系統方案,同時要反映最新的理論發展和實際應用,給學生提供一個廣闊的學習空間,突出公共經濟學的學科實用價值。
在選擇案例的時候要把握以下幾個原則:一是本專業化原則。案例的選取要突出專業特點,并結合學校的優勢學科。例如針對土地資源管理專業的學生,在講到市場失靈與政府經濟職能一章時,可以針對目前房價虛高以及政府出臺的相關政策設計案例。二是本土化原則。即盡量選擇反映中國經濟發展和運行的案例,或者與國內實際經濟生活情況相近的國外案例。例如在講到公共選擇一章時,很多高校會列舉美國總統大選的案例來解釋中位選民定理,但讀者認為如果以臺灣為例,討論為何能當選的案例可能更能引起學生的討論興趣,事實證明也確實如此,其原因不言而喻;三是真實與實效性原則。案例的選取應來源于客觀事實,同時應具有較強的時效性,最好是引起政府和的帶有爭議性和研究性的熱點問題。例如在講到尋租問題時,可結合目前國家出臺的“三公政策”以及官員等案例展開討論。再比如壟斷涉及的中國電信拆分、公共支出中的醫療體制改革、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收入分配涉及的中國收入差距擴大等熱點問題都可以當作案例展開討論。
(三)教學方法結合生源特點,力求多樣化;考核方式注重靈活性
公共管理類專業的學生多數為文科生,數學基礎薄弱但人文知識豐富,表達欲望強烈,在公共經濟學的教學中,應結合生源特點,改變傳統“滿堂灌”的教師為主、學生為輔的教學方法,而采用以學生為主、教師為輔的,更多樣化的教學方法,除了上面說到的案例教學法外,還可采用分組討論法。即把公共經濟學的教學內容劃分為資源配置與政府職能、公共產品及外部性、公共選擇、公共收入與公共支出五大塊,然后根據班級人數及教學內容進一步細化這五大塊的內容,分別設置不同的“學習專題”,分配給不同的學習小組,并設定學習任務,讓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教師起輔助、引導作用??紤]到文科生的特點,教學方法上講究深入淺出,理論結合實踐。公共經濟學教學內容具有一定深度并非指一定要用到復雜的數學推理,而是指知識結構具有一定層次性,實際上進行完整的知識結構的講解只用簡單的數學推理,甚至不用數學推理只用圖表也能完全辦到;適當開展課外實踐,組織學生走訪相關公共部門或者邀請相關專家來校做講座,增強學生對我國行政、公共經濟和政策的感性認識。
另外,有必要調整考核方式,目前各高校公共經濟學考核方式普遍采用閉卷考試(70%)+平時作業(20%)+到課率(10%)。該方式過于突出期末考試的成績,容易造成考前突擊的現象。筆者建議縮小期末考試在總成績中的比重,適當增加一些考核方式,綜合構建成績評價機制來評定學生掌握公共經濟學知識的能力。比如老師可對學生在案例與小組討論中的參與程度以及課題熟悉程度做出評價,并作為最終成績評定的一部分;也可采用國外考核方式,增加中期考核,理論知識放在中期考核中,減輕學生的期末負擔,將后半學期的精力放在綜合應用與實踐鍛煉上。如果條件允許,可以采用階段學結、口試、小組報告、時事分析、文獻閱讀報告、經濟學知識競賽等考核方法對其加以補充,以便更為科學、準確地把握學生們的學習情況并對其做出評價[6]。
(四)豐富教學資源,推進信息化教學與網絡課程
公共經濟學的特色教學除在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考核方式上需要創新,體現專業特色與本土化外,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還應該利用網絡資源構建教學平臺,使公共經濟學的教學更系統化、正規化。而且,運用網絡資源實施教學,會使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式方法、課程體系及課堂結構發生巨大變化,這對于優化教學過程、增進教學效果、加大信息量的傳授、提高教學質量將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國內有不少高校的《公共經濟學》精品課程會把相關的教學經驗和成果展示在網上,推進信息化教學后,可將相關鏈接放在平臺上,幫助學生突破僅限于本校學習的空間局限,能拓寬課程信息來源,擴大學生研究視野。教師可建立個人教育博客、播客、QQ聊天室、BBS以及電子信箱等多種途徑加強與學生的互動,教師、學生雙方可以通過發表自己的博文,發表評論、留言,實現師生間的交往,從而實現智慧共享[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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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摘 要:
將新制度經濟學中交易費用理論引入公共產品供給分析,給出了供給公共產品的主體確定的理論模型,并在威廉姆森范式擴展的基礎上得出了各個主體的邊界,認為最優公共產品供給方式的選擇和主體邊界的確定,取決于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測算了中國公私部門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存在的交易費用,發現就我國公共產品的供給而言,在一定的條件下將公共產品供給由政府部門交給私人部門與第三部門可以節約交易費用,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
關鍵詞:交易費用;公共產品;公共部門;私人部門
中圖分類號:F81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0-176X(2007)04-0064-08
一、引 言
公共產品供給是指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選擇以何種方式籌資并加以使用,向社會成員提供公共產品。其實質是資源配置,屬于分配范疇。從世界各國公共產品供給的實踐出發進行抽象,公共產品供給方式不外乎三種:政府供給,市場供給及自愿供給。
公共產品的市場供給是指營利組織根據市場需求,以營利為目的,運用收費方式補償支出的公共產品供給方式。公共產品的政府供給是在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基礎上,政府以公平為目的、以稅收和公共收費為主要籌資手段,利用公共資源供給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公共產品自愿供給是指公民個人、單位,以自愿為基礎,以社會捐贈或公益彩票等形式無償或部門無償地籌集資金,直接或間接地用于公共產品的提供,并接受公眾監督的公共產品供給方式[3]。這些方式是以不同的主體,遵循不同的原則,以不同方式和渠道籌集公共產品供給資金,決定使用去向并予以監督的機制。
幾乎在每一個市場經濟國家,公共品供給的三種方式都在發揮作用,但三者的作用范圍有所差別,而且在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三種方式的作用領域也有不同。公共產品三種供給方式是在空間上并存、相互結合發生作用的,作用的具體模式是多樣化的。大中小規模政府和非政府的單位既相互競爭,又相互合作,在地方公共經濟中能實現秩序和比較高水平的績效(奧斯特羅姆、帕克斯和惠特克,2000)。
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選擇和作用邊界受諸多因素的影響,公共品自身性質、技術條件、政府職能理念、公平效率標準、政府政策傾向、需求狀況和私人資本規模的不同,可能導致不同的供給方式,而且會導致公共產品供給方式的不斷轉變[8]。
現代經濟學在20世紀最后30年有了很大的發展,最重要的發展就是引進了“交易費用”的概念。在過去古典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后凱恩斯主義等主流經濟學里,都只有生產成本的概念,沒有交易費用的概念。企業的生產成本可以分為顯性成本和隱性成本。在制度經濟學產生以前,主流經濟學認為廠商通過生產成本的調整來決定所要達到的產量。實際上到了20世紀最后30年,因為引入了交易費用這個概念后,人們發現,在總成本里面有一部分耗費跟物理的、化學的產品制造的變化一點關系都沒有,它是為了交易而發生的,即制度經濟學中所論述的交易費用。將交易費用概念引入公共產品供給的研究將為研究公共產品供給的主體確定問題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本文側重于從交易費用的角度解釋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選擇和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邊界確定,并對中國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交易費用進行了測度,最后部分提供簡要的結論。
二、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
科斯認為,交易費用是獲得準確的市場信息所需付出的費用,以及談判和經常性契約的費用。威廉姆森認為,費用分為兩部分:一是事先的交易費用,即為簽訂契約、規定交易雙方的權利和責任所花費的費用;二是簽訂契約后,為解決契約本身所存在的問題,從改變條款到退出契約所花費的費用。交易費用的存在取決于三個因素:受限制的理性思考、機會主義以及資產專用性。資產專用性指耐用人力資產或實物資產在何種程度上被鎖定而投入到一個特定貿易關系,因而也就是在何種程度上他們在可選擇的經濟活動中所具有的價值。阿羅使用的交易費用概念更具有一般性:“交易費用是經濟制度的運行費用,”它包括信息費用、排他性費用和設計公共政策并執行的費用。交易費用理論認為交易是普遍存在的,康芒斯將“交易”的概念和正統經濟學中“生產”的概念相對應,將“交易”分為三種類型:買賣的交易,即平等人之間的交換關系;管理的交易,即上下之間的交換關系;限額的交易,主要是指政府對個人的關系。這三種關系類型覆蓋了所有人與人之間的經濟活動。
按照康芒斯對交易的分類,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活動同樣可以歸入到交易活動中:首先,政府供給公共產品是政府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活動,納稅人支付公共產品的價格(稅金),政府利用稅收收入供給公共產品。其次,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活動是政府間的交易活動,下級政府是上級政府在供給公共產品上的人,為本地區供給公共產品,滿足地方公共需要。再次,同級政府之間在供給外溢性的地方公共產品上也存在著交換關系。因此,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活動也是一種交易,交易費用是客觀存在于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活動中的。市場供給公共產品是私人按照市場規則采用收費或政府補貼的方式進行的平等的人與人之間的交易,因此,可以看作是一種交易活動,產生交易費用。公共產品自愿供給的過程是一種平等的人與人之間的交易即捐助者捐助資金提供公共產品后獲得心理滿足或者稅收優惠等的一種交易,按照公共產品自愿供給的定義,在公共產品供給的決策過程(分散決策)中、籌資過程中、建立相關的激勵約束機制等都會產生交易費用。
根據交易費用理論,對公共產品的供給進行分析,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主要包括:(1)搜尋信息的費用。即供給者為了獲取消費者對公共產品的需求、了解公共產品特性、所需成本等信息所花費的成本。(2)談判、簽訂契約、規定交易雙方權利和責任的費用。例如在民主機制下,公共產品的供給是由“以手投票”機制來決定公共產品供給的品種和數量的,由于公共產品的特性和選民的消費偏好、價值取向存在較大差異,要通過一致同意或多數同意的原則來決定公共產品的供給方案,必然帶來較高的契約達成費用。分級財政體制下在決定由哪一級政府供給哪種公共產品,公共產品的成本(稅收)如何在政府間進行分擔上的政府間多重博弈,也必然帶來較高的契約達成費用。(3)履行契約,收回成本的費用。(4)排他費用,即阻止不付費者對公共產品消費所發生的費用。(5)監督供給者按所簽訂的契約供給公共產品所發生的費用。(6)避免消費者退出契約所發生的費用。
公共產品是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產品。非排他性決定了不可能阻止不付費者對公共產品的消費,對公共產品的供給不付任何費用的人同支付費用的人一樣能夠享有公共產品帶來的益處;非競爭性決定了一個人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不會影響其他人從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中獲得的效用,即增加額外一個人消費該公共產品不會引起該產品成本的增加。由于公共產品的兩大特性,決定了沒有消費者愿意公布自己從公共產品消費中獲得的效用,因此搜尋信息的費用是相當高的。公共產品的兩大特性決定了消費者都期望他人去購買而自己順便享用它帶來的利益,也就是“免費搭車”,由此帶來的交易費用是相當大的。由于公共產品兩大特性的存在和交易費用存在的普遍性,決定了無論采用何種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都會產生交易費用。
三、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及其邊界確定:理論分析
(一)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確定標準:一個理論模型
公共產品的市場交易存在著較大的交易費用,在某些情況下,政府代替市場供給公共產品可以節約交易費用,政府取代市場,資源配置由價格分配方式轉為稅收分配方式(政府通過強制性的稅收征收公共產品的供給成本),消除了“價格發現成本”,政府可以通過利用征集來的公共資源,按公共需要,供給公共產品。但當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超過一定規模時,政府活動的邊際成本遞增,因為政府在供給公共產品的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機會主義行為和資產專用性等原因,也會產生交易費用,此時如果公共產品的自愿供給因為采用分散決策、個人選擇的方式無償或部分無償地供給公共產品,能夠節約機會主義行為和資產專用性帶來的交易費用,使某種或某些公共產品的供給產生較少的交易費用,那么公共產品的自愿供給將取代公共產品的政府供給。從歷史和理論來看,同樣存在由于某一主體供給公共產品中所存在的交易成本超過其他兩個主體供給公共產品的交易成本,那么可能出現市場―政府或自愿,自愿―政府等可能的公共產品供給主體變化路徑。
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三種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作用的邊界在時間上因條件的變化而變動[3]。在理論上,公共產品的供給存在最優的供給方式的選擇,即公共產品供給的邊際成本等于邊際效用。在忽略交易費用的情況下,僅考慮公共產品供給的生產成本時,無論采用何種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公共產品的生產成本都可以降到最低(Ronald D.Ripple and Yun Hsing(Y.H.)Cheung,1999)。因此,假定公共產品供給的生產成本既定,公共產品供給最優方式的選擇,取決于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谶@一角度,本文通過一個理論模型來說明公共產品公共方式選擇采用的標準。
假設:(1)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tc可以衡量且是產量q的函數tc=tc(q)。
(2)不同的供給主體供給公共產品的生產成本pc=pc(q)=pq。
(3)供給者的收益函數tr=tr(q)。那么:maxπ=tr(q)-pc(q)-tc(q)
帕累托最優供給的條件為:mr(q)=mpc(q)-mtc(q)
因此,在交易費用為0時,帕累托最優的供給條件為:mr(q)=mpc(q)
假設:政府與非政府部門供給同一種公共產品,且價格相等;Pq為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Gq為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TT為公共產品的生產可能性曲線,U為社會消費公共產品的無差異曲線。按照帕累托最優的實現條件,公共產品生產的最優點在TT曲線與U曲線的相切點N,此時,經濟處于均衡狀態,消費者選擇的數量對應的邊際替代率對應于生產者的產品轉換率,即RTSGq,Pq=RCSGq,Pq。
1.在不考慮公共產品供給中發生的交易費用的情況下:
RTSGq,Pq=mpcGqmpcPq,
RCSGq,Pq=pGqpPq
因此,要達到帕累托最優,必然mpcGqmpcPq=pGqpPq,因為不同的供給主體供給同種公共產品,價格相等,因此,mpcGq=mpcPq,mpcGqmpcPq=1,因為pGq=pPq,過N點切線的斜率為1。
2.在考慮公共產品供給中發生的交易費用的情況下,
RTSGq,Pq=mpcGq+mtcGqmpcPq+mtcPq
在供給的公共產品為同質的產品時,RCSGq,Pq=1,
那么,mpcGqmpcPq=1,由于mpcGq=mpcPq,
因此mtcGqmtcPq=1,即在N點非政府部門與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所發生的邊際交易費用相等,方可實現效率最優。
3.無法實現效率的情況下,公共產品供給在兩部門之間的調整。
如果初始配置處于TT的下半段(N點以下,不包括N點),如N1,此時曲線的斜率大于1,即RTSGq,Pq=mpcGq+mtcGqmpcPq+mtcPq>1,可得mtcGq>mtcPq,應該減少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增加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最終調整至mtcGq=mtcPq的N點。
如果初始配置處于TT的上半段(N點以上,不包括N點),如N2,此時曲線的斜率小于1,即RTSGq,Pq=mpcGq+mtcGqmpcPq+mtcPq
如果初始配置處于區域A內,類似于N2點的情況,非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過多,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過少;應該減少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增加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最終調整至mtcGq=mtcPq的N點。如果初始配置處于區域C內,類似于N1點的情況,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過多,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過少;應該減少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增加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最終調整至mtcGq=mtcPq的N點。如果初始配置處于區域B內,非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與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均過少;應該增加非政府部門和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的數量,最終調整至mtcGq=mtcPq的N點。
(二)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邊界確定:威廉姆森范式的擴展
將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在供給公共產品中發生的成本分為生產成本和交易成本。假設生產成本隨著公共產品供給數量不斷變化,與公共產品供給數量成正比例的關系,公共產品供給數量越大,發生的生產成本越多,反之,生產成本越小。但是交易費用的大小取決于受限制的理性思考、機會主義以及資產專用性三個因素的影響,與組織的規模大小沒有一個固定的比例關系,交易費用會隨著資產專用性的增強而呈現出類似于指數函數式的增長趨勢,隨著資產專用性的提高,組織偏離最佳供給規模的程度不斷增加,從而導致組織單位交易費用遞增,呈現出“先降后升”,呈“U”字形變化(如圖2)。因此,在生產成本與公共產品供給數量呈正比例關系的情況下,交易成本的變化對界定組織的邊界能夠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本文將生產成本與不同組織的交易費用相加得到的總成本與社會可以接受的交易費用相比較作為區分公共產品不同供給主體邊界的依據。
圖2是包含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三種等級制度在內的威廉姆森范式的拓展模型。圖2中,OCG、OCM、OCF分別為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TCG、TCM、TCF分別為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CG、CM、CF分別為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總成本,分別為CG=OCG+TCG、CM=OCM+TCM、CF=OCF+TCF。
從圖2中可以看出,當交易費用允許值(社會承受交易費用的一般標準)為TC0時,E1、E2分別給出了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邊界:當公共產品的數量界于E1和E2之間時,宜采用市場供給的方式,可以供給公共產品的成本最??;當公共產品的數量小于E1時,宜采用自愿供給的方式,可以供給公共產品的成本最?。划敼伯a品的數量大于E2時,宜采用政府供給的方式,可以供給公共產品的成本最小。
從圖2中還可以發現,當社會進步、技術革新等因素的作用使社會經濟活動的交易費用普遍降低時(如信息技術的發展及交通運輸的便捷等使社會交易費用從TC0降至TC1),原有的組織形式將會出現一些“空洞”(如圖2中FM1、M2G1)而無法覆蓋這些領域,即在這些領域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都不再是實現外部效應內在化的最佳選擇,為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的創新創造了需求空間。
上述威廉姆森范式拓展模型雖然只是從公共產品數量這個單一維度分析了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行為的界限,但對我們正確界定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合理邊界可以產生多方面的啟示:
1.在公共產品的供給上既存在市場失靈,也存在政府失靈和自愿供給的失靈,如圖2中FM1、M2G2。由于公共產品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使得購買公共產品的人無法阻止別人享用公共產品。既然“免費搭車”現象存在,那么,愿意花錢購買公共產品的人肯定不多,這樣就會造成公共產品的匱乏。可見,公共產品無法通過市場機制來提供,造成公共產品供給的市場失靈。由于公眾對公共產品需求差異的存在,政府提供公共產品時往往傾向于滿足大多數處于中間狀態的受眾的選擇偏好。而一部分人對公共產品的超量需求和特殊需求得不到滿足,造成公共產品的政府失靈。由于公共產品自愿供給在第三部門和個人在籌集資金方面面臨的問題,慈善組織的業余性等固有缺陷的存在,使得自愿供給公共產品出現失靈,不能提供較大規模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2.政府、市場和以第三部門為主體的公共產品自愿供給部門之間可以相互彌補在公共產品供給中的失靈問題。市場失靈雖然是政府干預的前提,但并非只要有市場失靈就需要政府干預,公共產品的自愿供給也可以彌補市場失靈。同樣當政府供給公共產品存在失靈時,市場與公共產品的自愿供給都可以起到彌補政府失靈的作用。
3.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合理邊界是動態的、可變的,不是一成不變的。決定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合理邊界有效性的因素眾多,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因此,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合理邊界必然是相對的、動態的,不存在始終如一的合理區間。
4.市場組織形式處于不斷創新和發展過程之中。作為與市場相對應的組織,政府和第三部門都不可能是惟一的,雖然政府、市場和公共產品的自愿供給主體在供給公共產品時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費用,但其作用是有限度的,而一旦現有的市場組織不能達到效率最優,組織創新便會出現,如產生一些新型的“中間組織”、一體化組織等等。顯然,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進步,供給公共產品的主體的創新將是持續的,我們可以大膽設想在條件成熟的將來,公共產品供給將會出現新的供給主體――“第四部門”。
四、中國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交易費用測度
交易費用是一個內涵廣泛的復雜范疇,完全意義上的交易費用的測算的確非常困難,在目前的統計數據和統計方法下是無法完成。但如果我們借鑒諾思等人的做法,將國民經濟部門區分為轉換部門(transforming sectors)和交易部門(transaction sectors),借助于現有的國民經濟核算數據,外在性的交易費用(針對轉換部門而言),即交易部門(專門為經濟主體提供交易服務的部門)所產生的交易費用是完全可以測算出來的。其數量應該等于全部交易部門所消耗的社會資源,即交易部門所消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其價值表現形式就是交易部門的增加值[10]?;谶@一認識,本文試圖對我國公共產品供給中產生的外在性的交易費用進行測算。
(一)絕對交易費用的測算
在目前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實踐中,將國民經濟分為16個行業:農、林、牧、漁業,采掘業;制造業;電力、煤氣和水的生產供應業;建筑業、地質勘探業和水利管理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通訊業;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金融、保險業,房地產業;社會服務業;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業;教育、文化藝術和廣播電視業;科學技術和綜合技術服務業;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其他。其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電通訊業中的郵電通訊業部分、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中的批發零售貿易業部分、金融及保險業全部、房地產業全部、社會服務業中的信息咨詢服務業部分屬于以營利為目的的提供商業的交易部門(私人部門),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則屬于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提供公共產品的交易部門(公共部門)。因為統計年鑒中沒有第三部門(公共產品自愿供給的主體)的數據,也沒有市場供給公共產品的數據,從已有的數據中也很難分離出公共產品自愿供給和市場供給相關的數據,因此,我們假設測算出的公共部門發生的交易費用為政府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市場供給與自愿供給)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為測算出的私人部門發生的交易費用。由于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只提供了1991年之后的各部門增加值資料,所以,本文的樣本區間只能從1991年開始。歷年的《中國統計年鑒》或其他公開出版物沒有公布全部細分行業的增加值數據,所以,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中的批發零售貿易業部分、社會服務業中的信息咨詢服務業部分的增加值的數據只能采用推算的方法。1991―2003年間,批發零售貿易業從業人員占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從業人員的比重平均約為93%,信息咨詢服務業從業人員占社會服務業從業人員的比重平均約為5%,我們暫且用從業人員比重代替其增加值占所在大行業中的比重,于是有計算公式:公共部門的絕對交易費用=國家機關、政黨機關和社會團體增加值;非政府部門的絕對交易費用=郵電通訊業增加值+批發零售貿易業增加值+金融、保險業增加值+房地產業增加值+信息咨詢服務業增加值=(郵電通訊業增加值+批發零售貿易業和餐飲業增加值)×93%+(金融、保險業增加值+房地產業增加值+社會服務業增加值)×5%。我們以國內生產總值代表私人部門每年生產的產品數量,以財政支出作為公共部門每年供給的公共產品數量,那么,私人部門單位產品(私人產品)交易費用=私人部門交易費用/國內生產總值,公共部門單位產品(公共產品)交易費用=公共部門交易費用/財政支出。
1991―2003年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的相對交易費用與絕對交易費用如表1,1991―2003年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交易費用的絕對額是不斷上升的,私人部門的交易費用由1991年的3 767.6億元上升到2003年的20 580.22億元,上升了5.46倍;公共部門的交易費用由1991年的662.1億元上升到2003年的3 138.46億元,上升了4.74倍。私人部門單位產品交易費用相對穩定,在0.17億元―0.183億元之間,公共部門單位產品的交易費用則變化較大,1994―2003年間呈一個不斷下降的趨勢,由最高的0.220815億元下降為0.127321億元,從圖3可以看出,私人部門單位交易費用與公共部門單位交易費用在1998―1999年度相交,之前公共部門單位交易費用高于私人部門單位交易費用,之后公共部門單位交易費用低于私人部門單位交易費用。
(二)邊際交易費用的測算:實證檢驗
1.基本模型與變量的含義
Qg=c0+c1TCg(1)
Qp=c2+c3TCp(2)
其中,Qg為政府部門供給的公共產品數量,TCg為政府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Qp為非政府部門供給的產品的數量,TCp為非政府部門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產生的交易費用,c0、c1、c2、c3為常數項。
對公式1兩邊分別對TCg求導,對公式2兩邊分別對TCp求導,可以得出:
dQgdTCg=c1 (3)
dQpdTCp=c3(4)
因此,政府供給公共產品的邊際成本為MCg=c1,非政府部門供給產品的邊際交易費用為MCp=c3。
2.數據與方法
考慮到數據的可得性,選取1991―2003年的時間序列數據。本部分數據均來自于《中國統計年鑒1997》、《中國統計年鑒2005》的有關數據統計、計算得出。
估計方法為普通最小二乘法,所用軟件為EVIEWS3.1。
3.計量結果
(1)公式1的回歸結果為:
Qg=-4 836.224(-4.366)+8.87915.56TCg
R2=0.957 R2=0.953 F=242.236
從上面的回歸結果看,R2為0.957,調整后的R2為0.953,模型的擬合度較好。
(2)公式2的回歸結果為:
Qp=1 108.364(0.717)+5.5847.32TCp
R2=0.957 R2=0.9947 F=2 239.24
常數項c0的t檢驗值為0.717
Qp=5.66TCp(125.40)
R2=0.995 R2=0.995
從上面的回歸結果看,R2為0.995,調整后的R2為0.995,模型的擬合度較好。
(3)小結
從公式1和公式2的計量結果看c1=8.879,c3=5.58,因此MCg=c1=8.879,MCp=c3=5.58??梢钥闯龉膊块T供給公共產品所發生的邊際交易費用要高于私人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發生的交易費用。在我國,在一定的條件下將公共產品的供給由政府部門交給私人部門可以節約交易費用,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
五、結 論
1.按照康芒斯對交易的分類,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公共產品的活動都可以歸入到交易活動中來。無論采用何種供給方式,在公共產品的供給過程中都會發生交易費用,因此,公共產品的供給活動可以納入到交易費用經濟學的分析范式中來。
2.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并不是一成不變的,三種公共產品的供給方式作用的邊界在時間上因條件的變化而變動[10]。在不同公共主體生產同質公共產品的生產成本一樣的條件下,最優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的選擇,取決于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發生的交易費用。
3.通過對威廉姆森范式的擴展分析認為,政府、市場和以第三部門為主體的公共產品自愿供給部門之間可以相互彌補各自在公共產品供給中的失靈問題,各個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在供給公共產品時存在各自的合理邊界。政府、市場和自愿供給主體的合理邊界是動態的、可變的,不存在一成不變的合理邊界。
4.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在交易成本不斷降低、公共產品供給存在“空洞”且不能彌補的情況下,將會產生有別于政府、市場、第三部門的新的公共產品供給主體――“第四部門”。
5.通過對中國公私部門供給公共產品過程中存在的交易費用的測量發現:從絕對量指標上看,公共部門與私人部門交易費用的絕對額是不斷上升的;從平均交易費用指標來看,私人部門單位產品交易費用相對穩定,公共部門單位產品的交易費用則變化較大,私人部門單位交易費用與公共部門單位交易費用在1998―1999年度相交;從邊際交易費用指標來看,公共部門供給公共產品所發生的邊際交易費用要高于私人部門供給公共產品發生的交易費用。因此,就我國公共產品的供給而言,在一定的條件下將公共產品的供給由政府部門交給私人部門可以節約交易費用,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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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
關鍵詞:公共產權;產權失靈;經濟成本;市場交易;規制模式
一、引言
毋庸置疑,生態資源環境都是人類享有的公共資源,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特性。隨著科學技術與社會生產力的迅速提高、工業化進程的突飛猛進,人類在創造了前所未有的物質財富和經濟增長奇跡的同時,無償汲取與浪費了大量的自然資源,導致資源攜帶者環境這類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嚴重匱乏。
出現了一系列諸如:自然資源短缺和耗竭、生態系統圈污染與破壞等危害人類社會生存與全面發展的問題。面對日益凸顯的嚴峻局面,人類必須摒棄以往的高開采、低利用、高排放(兩高一低)為特征的線性經濟模式,放棄使用高成本為代價的工業化發展道路,建立以“3R”甚至“5R”為原則、擬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綠色生態產業網絡循環型經濟形態。對于環境與資源的產權問題,早在1980年末,美國生物學家G·哈丁就以此為研究起點,考察人類的資源環境關系并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劇”的命題。該命題簡要表述為:每個人都陷入一個迫使其無限擴大畜群的系統中。在一個堅信公地自由的社會里,所有的人都搶先行動,追求自己的最佳利潤,毀滅是最終目標。公地的自由給所有人帶來毀滅。正是因為公地是公眾的共同資源,在使用上具有很強的非排他性,導致公眾內部的每個成員寄希望于自身利益最大化,不約而同將采取擴大養殖規模、增加牲畜數量的行為,致使公共牧場的環境和資源受到極大的破壞。
生態退化現象也愈演愈烈,牧場面臨枯竭并慘遭遺棄,最終形成公地悲劇。從客觀的角度來看,這種悲劇的出發點來自個人的貪欲,欲望的無限是罪惡的開端和最根本的因素,但倘若制度預先已界定清楚,或是財產被私有化,蓋上“不可被侵犯”標志,那么悲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減輕。公共財產的產權分配制度的失效與難以合理界定必將造成社會資源配置失靈,資源的開發和環境的利用又離不開產權的合理分配,主體利益的博弈終究偏向占優一方,無論采用何種手段都將影響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規則,乃至偏離均衡狀態發展。
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賦予的經濟內涵與特征
法律領域對產權的研究要早于經濟學界,認為產權(Propertyright)是對物品或勞務根據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處置,從中獲得一定收益的權利。環境領域一直也沒有明確地提出產權概念,比較權威的《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辭典》則站在經濟范式的立場上給出產權的定義:“產權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辈⑦M一步地把產權種類劃分為私有產權、政府產權、非存在產權、共有產權等。而“公共產權”一詞,來自西方產權經濟學家對資源稀缺和交易成本定性研究的領域范疇。美國經濟學家A·阿爾奇安認為公共產權和私人產權是相對立的,認為:公共產權是公共體的每一成員都有權分享同樣的權利,都可以使用某一資源來為自己服務,可以排除公共體外的任何成員對公共體內的任何成員行使這些權利的干擾,但每個人都無權聲明這個資源就是屬于他個人的財產。公共產權在公共體內部不具有排他性。作為特殊公共物品的生態資源環境,其產權的內涵表現在每個社會成員(包括繁衍的子孫后代)對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和使用都有同等的權利,公眾和社會共同享有對環境資源的使用。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特殊性內涵,充分蘊育了其多樣性的特征。綜合概括起來主要有四個:
1.典型的非排他性
生態資源環境是具有非排他性的,向每個使用者開放,允許其自由進入、平等地分享,每個人都可以利用該資源為自己服務,并獲得相應的收益。但對資源的過度使用,就會造成實際增加的總價值低于增加的成本,社會產品的邊際收益低于每個資源使用者的平均收益。因而,公共產權的非排他性給自然資源的利用帶來了巨大的外部效應。
2.代際共享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不僅是當代人擁有的,與后代人關系也甚為緊密。這也是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與其他公共產權在使用范圍的不同之處。當代人對此擁有完全所有權,任意的占有、使用、處置,必然會導致資源當期的過度利用。因而,當代人在使用資源時必須考慮后代人的生存基礎和福利,實現資源環境的代際公平分配。
3.國際傳導性
生態資源環境的產權具有一定的國際地理融合性,跨越國界甚至覆蓋全球。作為人類共同擁有的公共物品,個體的行為必定會對他人造成一定的影響。例如,某企業大量排放尾氣和廢氣造成大氣層的嚴重污染,致使當地氣候驟變,乃至影響全球環境惡化,其后果的嚴重.陛難以想象。
4.系統網絡性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作為一張布局錯落有致的產權網是不可分割的。一個綜合系統是由不同子系統和元素聯網組成的,每個子系統之間都有緊密的聯系。對一個系統的生態環境破壞必然會影響到其他系統的生態資源開發和利用環節,它們的產權關系具有生態聯系性和系統整體性。
三、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主體界定缺失的經濟學分析
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及其主體一直是學術界爭議的對象,也是眾學者熱議的話題。就我國而言,雖然是資源稟賦豐裕及擁有地理優勢的大國,但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主體界定依舊存在多方的紛爭。與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機制實施較好的發達國家一樣,我國的生態資源環境也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屬性。而且我國憲法也明確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由此可見,國家和集體是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者,國家和集體統一行使生態資源環境的所有權。主體利益如何維護及產權缺失該怎樣彌補?這些都是法律、規章中沒有重點解釋或明文標注的。文章以經濟學中行為主體利益為出發點,形成獨特的分析視角,來首先分析制約產權清晰界定的經濟屏障。
首先,必須承認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本身就具有模糊性與復雜性。以我國為例,盡管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稟賦,但人口增加及經濟增長的速度不斷上升,無疑加重了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度,導致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稀缺程度急劇惡化。當經濟主體的私人成本遠低于社會成本,甚至私人收益遠大于社會收益時,環境與資源作為我們共有的財產在貨幣形式呈貶值趨勢。政府作為公共權力的者使用行政權利支配著資源的使用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其他經濟主體(包括企業和個人)既是資源與環境的使用者也是破壞者,外部不經濟給某些經濟主體帶來收益的同時又以其他經濟主體付出的成本為代價。受損害的經濟主體因沒有清晰明確的產權界定而得不到相應的補償和支付,施害的經濟主體借著“搭便車”的行為對資源環境無償使用,而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正如科斯在其經典著作《弛會成本問題》中提到“問題的交互性質”一樣。如果交易成本為零,初始產權界定清晰了,那么市場機制在最初由法定權利界定下的產權分配之后,能使資源達到最優配置,達到所謂的“在不使一個人情況變化的條件下,也不能使另一個人的情況變好”的帕累托最優的狀態。可是現實生活中,各經濟主體之間的交易成本是巨大的,對自然資源與環境產權體系需求的多元化與公共產權的供給呈不均衡狀態,使得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清晰界定的難度較大。
其次,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存在著制度層面上的缺陷。盡管我國上個世紀90年代就引進循環經濟的思想理念,也相繼運用了適當的制度安排支持自然資源和環境容量的公共產權,可效果甚微。實踐中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界定的困難、交易成本過高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因素,難以實現預期目標。環境治理方面,政府、環保機構、中介組織等經濟主體嘗試做過不懈的努力,例如《環境保護法》中對企業這類經濟主體的排污標準進行了規定,并相應制定了一系列監測與評估制度。但出于各經濟主體的經濟利益沒有得到很好地實施,相應的產權制度只是形同虛設。在生態資源的使用和開發方面,政府集所有權、管理權于一體,而作為經營者的經濟主體為了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無視相關的政策、法規,對生態資源實行肆意掠奪開采,嚴重扭曲了資源與環境在區域或區際之間的優化配置和分工布局。
如上所述,正是基于經濟體系內部的利益、技術、管理、體制等多方面的內生性或外生性因素,使生態資源環境產權不能分割或無法確定其具體范同。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主體界定的模糊不清造成了其公共產權的失靈,體現公共產權在制度界定方面存在的種種缺陷與約束。深層次地分析影響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失靈的原因及內部機理,需要在經濟領域范圍內從微觀、宏觀、市場(中觀)、制度這四個層面人手。
1.微觀主體層面
微觀主體在經濟系統里具體為單個企業和居民。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具有典型而理性的經濟人格,單純追求目標利潤最大化。盡量降低生產成本和各項制造費用,從原材料的生產到產成品都未主動自發做好清潔生產、無污染排放和廢品回收這三個環節,甚至部分企業基于主體利益而免除責任,超標排放廢水、廢氣,擴大對環境和生態資源的污染,并以無成本或低成本為代價享有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權,缺乏有效的環境保護和資源利用意識。諸如我國在2003年實施的《清潔生產促進法》里也還沒有具體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生態資源環境無償使用使企業獲得巨大的收益,而生態環境卻遭到嚴重的破壞。從公民的角度來看,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是公共的,因而我同個人擁有的自然資源和環境單位產權基本上可以忽略。雖然個人平均下來只是擁有一些零散的自然資源,但不能無視環境污染和資源短缺的現象。我國在自2008年6月初實施“限塑令”以來,提倡用環保型購物袋,但具體到公民個人還未引起重視,并缺乏足夠的生態保護意識,放棄使用對環境污染極大的塑料袋。微觀主體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是生態資源公共產權主體的基本單元。主體的經濟人格化,必將影響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的合理運行。
2.宏觀主體層面
各級政府是宏觀經濟管理的主體,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管理中處于主體地位。作為代表社會共同利益的機構,政府的目標定位必須是多重性的。既要強調經濟增長,又要注重社會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若“一只手長,一只手短”,就會出現失衡狀態,存在“政府失靈”的可能性。主要表現在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不力、政策具和決策的選擇失誤、運用行政性手段不當、政府干預行為的經濟運行效率低下等。當然政府在利益的驅動下,也可能利用手中的行政壟斷權利,在招標過程中以理性經濟人的思維方式處理具體問題,促使尋租和官僚機會主義行為的滋生。此外,環保機構作為輔助政府執行監督、管理自然資源和行使環境公共產權的機構,也將成為宏觀主體的組成部分之一。例如,我國的環保機構無強制執行權,法律賦予環保部門執行權偏軟。環保部門與其他部門權責不清,甚至引起職責上的沖突。環保部門較低的能力建設影響了監管效果,其中存在監察執法地位不明確、環境執法能力低、人才隊伍素質不高、執法人員素質較低、環境應急能力薄弱。生態資源環境產權被層層委托,從中央政府到地方環保機構,每一層的委托與利益目標都存在著差異,無法實現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的最優配置。
3.市場體系層面
市場是提權交易的場所,有效的環境資源產權結構必須在市場交易選擇中產生。在完全競爭條件下,市場能夠依靠自身的力量調節,自發運行,對社會資源實現最優配置。但是,市場不是萬能的,完全自由的競爭體制已不存在。作為實行市場經濟體制的我國,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由于多方的干預因素影響,形成“市場失靈”的局面。表現在:市場不能自發界定經濟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配,不能保證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發展和穩定協調;外部不經濟沖擊價格杠桿機制,導致環境與資源產品和服務的價格扭曲,使市場沒有很好地反映出生態資源環境的真實價值;在環境和資源產權的交易方面,環境資源的經營者不能通過市場提供合理的競爭機制來作價和出售資源的使用權,進而無法實現其經營權。
4.制度協調層面
制度不等于法律條文,它是一種非正式的規范,諾斯曾把制度定義為“博弈規則”。此規則分為兩類:正式規則以憲法產權制度和合同為主,非正式規則包括規范和習俗兩大類。他進一步強調即使能從國外借鑒良好的正式規則,如果本土的(Indigenous)非正式規則因惰性而一時難以變化,新借鑒來的正式規則和舊有的非正式規則勢必產生沖突,其結果是借鑒來的制度可能既無法實施又難以奏效。作為資源環境產權這類特殊的公共物品,其制度層面主要是指對公共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歸屬作明確的界定和制度安排,包括資源環境歸屬的主體、份額,或是對生態資源環境產權體系的各種權利進行分割或分配。在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交易制度里必須要明確產權的所有人要以合法的產權運作程序來獲得產權交易收益。建立良好的交易制度不僅能夠解決無法用價值衡量的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價格問題,還將平衡市場中這類特殊公共產權交易的供求與競爭問題,實現帕累托最優狀態。對于我國而言,還沒有可操作性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出臺,發達國家也在不斷地探索之中。目前,排污交易權制度作為公共產權制度的~個子系統備受國外學者和政策制定者的關注,在實踐中不斷的探索完善。從環境的外部性和資源的交易成本來看,建立一系列較為完善的、協調運作各利益主體關系的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產權制度應是所有國家的題中之義。
四、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建構
全面改變自然生態資源環境公共產權失靈的局面,實現人類自然生態資源環境生態的永久保護,必須進行制度層面的全新設計,強化產權的功能效應。除了使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的子系統完善以外,更重要的是亟待構建一套適合經濟發展的環境與資源公共產權模式。
1.政府公共產權與企業交易產權的雙重模式
鑒于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不清晰,市場機制的自發配置難以有效實現,那么政府作為制度的供給者,理應介入到與企業共同設計產權交易中。對降低無法分配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的交易和轉讓費用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政府將通過對資源和環境的主體進行層級劃分,把產權交易較為明晰的主體的所有權通過市場運作拍賣給企業法人單位或個體,充分擴大對這類生態資源環境所有權的主體范圍,使生態資源所有權細化并被主體分享。明確產權界定才能有效保護好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減少個體或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生態資源環境絕大部分產權邊界比較模糊,諸如空氣、河流、海洋等生態型資源,系統性聯系很強,若能夠把這些公共產權逐步分散,具體分割到區域行政單位,使政府成為類共同產權的虛擬主體,而企業或個體擁有公共產權經濟涵義上的所有權,那么“上游污染上游治理”的局面就能迅速擴散。
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誰污染誰治理”的良好局面。具體實施的企業或個體可以實現多元化的形式,通過市場交易行為來提高對生態資源環境的使用與有效配置,積極引入多元主體,允許不同形式的企業參與平等競爭。在界定主體責任與權限時,不單只有生產領域的行為責任,在消費領域中也應承擔回收利用的義務。
改變企業微觀主體的被動地位,并迅速轉變為主動。政府可制定一些具體的可操作性的監管措施,使企業轉化生產經營方式,提高環境生態保護的觀念。在衡量企業內部生產的成本和社會成本之中,避免過多涉及目標利益,把外部成本盡量內部分解,并適當縮小企業治理環境的內部成本與外部獲利的差距。通過合理的方式引導和支持企業的生態資源環境產權意識,開展節約型活動充分調動企業的積極性。
2.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市場是商品交易的場所,任何商品的交易都離不開市場這個中介,包括無形商品——產權。市場化產權規制模式的提出是基于我國政府已將生態資源和環境公共產權有效的分配給各個產權主體的假設之上的。處理好產權市場的兩個層級,建立較為良好運作狀態的一級產權市場。公共產權市場化必須具備一個先驗條件:交易的產權價格是基于合理而科學的基礎上,并能真實反應生態資源環境的自身價值。在一級市場上,生態資源公共產權的合理作價能夠保證其順利發行,并到二級市場上進行流通。通過在二級產權交易市場主體行為的集體談判行動和協商結果,決定生態資源環境貨幣價值的正真體現,實現價值流通自發反應生態資源稀缺的程度。不僅如此,生態資源環境的公共產權還可利用多重方式反應產權的流動性,例如租賃、承包、股份合作等把非動態的產權改造為動態性的產權交易,充實在二級市場上公共產權交易形式。
此外,合理建立一套企業排污權市場合法交易是市場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有效探索路徑之一。企業的排污權交易是近幾年西方發達國家在生態資源環境領域里設計的一套遏制污染的模式。該交易權運用新制度經濟學奠基人科斯的理論進行外部設置。政府可設計一系列關聯企業生產污染的評估指標體系,采用發放許可證的方式來實現企業對生態資源環境破壞程度的補償,在公開市場上采取拍賣、股份分享等方式進行排污權交易。一方面有利于那些治理污染成本高的企業,在交易市場上購買排污權放棄采用夜間排放等方式來規避對生態資源環境的間接污染。另一方面,治理污染所付代價低的企業也將受益匪淺。企業可像存款儲蓄一樣把減排獲得的排污權在沒有交易對象時存放在交易市場里,可以在某個時候取出來出售或使用。市場化的生態資源公共產權規制模式的優點還表現在可使企業在公開市場上進入排污治理設施建設和經營領域,為企業單獨或集中處理污染排放物,從而間接獲得排污權的所有權,并把其在市場上自由出售給企業或返賣給政府。
3.法制化公共產權規制模式
篇8
內容摘要:本文運用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交易費用”、“產權”來分析現行農地制度中新出現的一種承包方式―劃片承包,旨在提供一種不改變家庭承包制前提下通過農戶自主聯合解決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不足的思路。
關鍵詞:農村公共物品 交易費用 產權 劃片承包
現行體制下農村公共物品供給現狀
物品依照消費者對其消費是否具有競爭性和排他性可以劃分為三大類,即公共物品(準公共物品)、私人物品和俱樂部物品。同時具備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的物品才是公共物品,也即每增加一單位公共物品的供給,不需要增加一單位生產公共物品的成本。按照公共物品的理論,農村公共物品主要包括農田水利、農林科技的推廣、農用電網和道路設施等。這些物品的供給對于農村生產、農民生活乃至國家經濟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它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提高私人物品的邊際投資支出,提高農村私人產品的競爭力,另一方面直接作用于人才、資金等能夠創造社會財富的資源向農村的流動,從而提高農村私人產品的產出效率。但是,我國農村公共物品呈現供給不足的局面,已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瓶頸和障礙。
(一)總量上嚴重短缺
從1978年到1998年,國家的農業基建投資總額僅為994億元,占同期國民經濟各行業基建投資的1.5%,國家自1980年始財政用于農業支出的數額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一直徘徊在10%左右,再加上農村經濟發展緩慢,近年鄉鎮企業效益低下,造成農村公共物品供給普遍缺乏資金。后時代,農村基層政府動員農業勞動力的能力較以前大為降低,不僅新的生產性公共物品供給不足,而且原有的供給水平也遭到相當程度的破壞,水利渠道淤塞,農田道路失修,導致農業抗災能力削弱。
(二)供給結構不合理
由于行政體制的僵化,對農村公共物品的供給往往不是來自村莊內部的需求,而是村莊外部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政府熱衷于投資提供看得見、摸得著、見效快的公共設施項目,而不愿去維護舊的存量公共項目,也不愿投資一些見效慢、期限長且具有戰略意義的公共物品。
供給結構不平衡還表現在對消費性公共物品供給的嚴重失衡上。我國的農村義務教育問題突出,西部地區還有327個縣沒有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其中60多個縣沒有普及小學教育。公共衛生供給不足,且質量低下,占全國70%的農村人口所擁有的公共衛生資源不足全國總量的30%,還有近1億人口沒有獲得醫療服務。同樣嚴重的是,農村的公共文化、交通電力設施落后,大部分鄉鎮文化館已經癱瘓。此外,我國的農民基本上被排除在社會保障體系之外,農村醫療保險覆蓋率只有9.85%。
相關理論及評價
新制度經濟學家在看待農村公共物品供給問題上態度基本一致:徹底的私有化。他們認為,只有產權界定清楚,交易成本并不高時,市場是幫助農民修路、通自來水管、接電話信號、修現代廁所、用手機電腦的最好途徑。他們進一步推論,應該允許農民對自己承包的土地有廣泛的處置權,只有這樣,土地的最高市場價值才得以體現,也只有農民的土地及房產在市場上公平地出租、抵押及買賣,農村自己才可能愿意且有經濟實力享用水泥路、自來水等公共物品。
這種論調直接來源于張五常關于私有產權的定義。張五常認為私產包括三種權利:使用權(或決定使用權)、自由轉讓權、不受干預的收入享受權,有了這三種權利,所有權是不需要的。為了說明私有產權的重要性,張五常還發明了“租值消散”定理來證明公眾對公共物品消費的無序性和無窮性。
土地私有化的根本目的無非是要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鼓勵農民向土地多投資。事實上,農民不愿意向土地增加投資主要是由于種植業(尤其是糧食生產)效益比較低,限制了農民土地投資的積極性。目前,由于我國人均耕地少,農業生產專業化、商品化還比較低,實行土地私有制必然是小土地私有制,這樣必然限制農業機械化和現代化的發展,影響土地規模效益的提高。
新制度經濟學家也沒有考慮到我國的國情,由于城市化規模的限制,農外就業門路又很窄,承包田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已成為農民的“保命田”,土地是他們進退自如的“蓄水池”。如果土地作為商品被賣出,投資無門的農民大量破產,我國勢必會出現人數眾多的無地流民,社會的基本穩定將無法保障。
在理論界為農村公共物品供給問題爭論不休時,制度創新從邊緣地帶開始的規律再次發揮了作用。2002年,湖北省荊門官鎮農民創造了“劃片承包”的辦法,一舉解決了長期困繞農村公共物品供給不足的問題。雖然各村“劃片承包”具體做法存在差異,但基本思想和主要程序基本類同:鑒于以第二輪承包為基礎的農地制度存在的細碎地塊過多,不利于耕作,尤其不能解決生產性公共物品的提供問題,官鎮雙冢村一組先將全組所有地塊根據水源條件好壞劃分成兩等,一等田一畝當一畝,二等田一畝當0.7畝。確定田塊等級后,再按水系劃片,把全組耕地劃分五個片,各片根據畝數大小分別由不同數目的農戶承包,愿意承包耕地的農戶抓鬮確定所在承包片。每一個片共組一個承包單位,并選出一個“片長”,由“片長”主持本片農戶分配同一片耕地,并討論協商用何種方法來籌資籌勞建設以農田水利為核心配置基礎設施。
“劃片承包”的可行性分析
交易費用是新制度經濟學的核心概念。科斯認為交易費用至少包括以下三個項目:發現相對價格的工作;談判和簽約的費用;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或成本)。新制度經濟學家認為交易費用是對社會財富和稀缺資源的損耗,高額的交易費用可能減少或消除本來可能有利的交易,交易費用雖然無法徹底消除,但他們認為是可以降低的,而降低交易費用的兩種主要力量是制度和技術。
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制度最為有效。組織規模越大,提供公共物品越容易。因為較大的組織規模內化了提供公共物品的交易費用,但其對農戶勞動的激勵卻比較差,而“劃片承包”卻可以部分補償組織激勵的無效性,因為這種新的制度可以將“搭便車”的人排除出去,降低交易費用,從而保證了制度的高效率。
“劃片承包”就是要建立一種責任制,這種責任制的關鍵并不是片的規模比村民小組小,而是片可以建立談判,這是可以排除一些人,將不合作者或不愿負責任者邊緣化的制度。
片是以農戶為基礎,但這些農戶的合作并不是外界強制,而是自愿達成。在合作的這個片中,如果一戶農戶合作的責任心、參與意愿較差,對于片內公共事務不積極參加,合作片內其他農戶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失,他們不能忍受這種損失,會采取兩種措施來維護自己的利益:一是想辦法將這個不合作者排擠出去或者將他的耕地劃作一片;二是在村莊里散布對這個不合作者不利的消息,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劃片承包”的責任制度鼓勵了有公益心的行為,而抑制了“搭便車”的行動。當“劃片承包”的所有農戶都積極行動起來時,談判收集和傳遞信息監督合同履行等交易費用大幅度下降,最終形成的結果是用最少的開支獲得了最多的公共物品。
新制度經濟學的產權理論重視產權的界定,認為只有在產權被分割的情況下,才能有效地利用大規模集中的財產(現代股份制公司創立的理論基礎)。而我國由于市場體制的不完善和政府對經濟過多干預,土地在目前不得不采用模糊產權,即土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但使用權歸農戶所有,且國家通過《土地承包法》不允許村組以任何理由調整農戶的土地。
正因為土地的產權虛置,導致建立在土地制度之上的生產公共物品的供給也被虛置起來:基層政府沒有資金資助,私人因收益權不確定而望制興嘆?!皠澠邪眲t比較好地解決了這一矛盾。片提供的公共物品歸本片農戶使用,基于地域的劃片也不存在產權的收益邊界不清問題,產權的主體就是片(有時“片長”代表)。當界定了產權的邊界和主體,主體就會有努力的動力,就會穩定地獲得與努力程度相一致或相對稱的預期收益。
同時,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片的產權界定不僅有激勵功能,還包含著約束功能。產權關系既是一種利益關系,又是一種責任關系。片內的各戶明白不但“利益均沾”,還要“風險共擔”的道理,對公共物品的使用也不能是無止境的,不能只享受權利而不履行義務。
事實情況也證明了“劃片承包”后,雙冢全村立即掀起了興修水利尤其是挖當家大堰的,馬上解決了農田抗旱問題,農戶耕作積極性大為提高。
對我國現行農地制度的一些思考
“劃片承包” 切中了的幾大弊端:
其一,田塊分散,不便于耕作,也不便于修建農田基礎配套設施。田塊分散的弊端在承包制實行之初就存在。由于成大塊的肥田或田相對集中,而分田到戶政策為了公平起見,各戶肥瘦搭配,人為地把田分割成一小塊一小塊。在當時水利條件尚可,機械化耕作不發達情況下,問題不太明顯,后來隨著村組提供水利及公共設施越來越少,同時田塊分散也造成農田作業的不便,使得農業勞動熱情越來越低,分散分田的副作用才顯現出來。
其二,承包經營權的內涵不明確、不充分。雖然國家法規規定了農民承包的土地可以在發包方同意的情況下依法有償轉讓,但這種權利在實踐中卻受到了嚴格的限制。正是由于承包經營權是一種不完整的使用權,才導致了土地使用上的隨意性以及土地流轉的困難。由于農民沒有轉讓或轉租土地的權利,不能將土地流動和配置到經濟效益最高的地方去。此外,許多農民根本就沒有書面的土地承包合同,這使得承包經營權缺乏法律上的保障。所謂“拍賣四荒”、“生不增地,死不減地”、“兩田制”、“劃片承包”都可以視作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使之向完整使用權轉化所作的一些努力。
其三,相關的法律法規不健全。產權和法權是客觀的經濟權利與其在法律上硬化形式之間的關系。產權和法權的邏輯序列是:先有產權然后才可能有法權。產權是法權的本源,法權是產權的反映。雖然《農業法》中規定了土地承包權可以在發包方同意的條件下有償轉讓,但如何轉讓沒有具體規定,實際操作中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再加上執法機關對有關法律法規的有意曲解,農地產權法律法規具有很大的無效性。
結論
片的存在主要是建立農田水利的供給與建設的責任制,從而解決農田水利這一公共物品的提供問題。但既然片是一種能夠將不合作者邊緣化的層次,片就不會僅在農田水利方面,而且會在諸如機耕路農田整治乃至農業治蟲除草和部分農田管理方面、在大型農具的購買和使用方面、在產業結構的調整方面,以及最為樂觀的在種子化肥的購買和糧食的銷售方面形成合作。如此片就成為一個農業互助組,這個農業互助組并不否認土地承包責任制,但可以為土地承包責任制提供超越農戶層次的諸多方便,可以降低農戶經營土地的成本,從而增加農戶經營土地的收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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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篇9
【關鍵詞】技工學校;電工實習教學;優化途徑
1前言
近些年來,我國的職業教育呈現迅猛發展之勢,技工學校為社會輸送了不少技能型人才。與普通院校相比,技工學校的人才培養方式更要注重實踐性,要強調實習教學,旨在全面提升學生的實踐操作能力。目前,很多技工學校都開設了電工專業,如何創新電工實習教學,是技工學校必須慎重考慮的重要問題。本文重點研究技工學校優化電工實習教學的對策,意在起到拋磚引玉之用。
2技工學校在電工實習教學中的優化途徑
我認為,技工院校要對電工專業的學生加強實習教學,可以從以下幾點入手,方能收獲事半功倍的效果:
2.1加強示范教學
按照實習教學的要求來看,電工專業在實習教學方面必須兼顧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要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使學生實現學以致用的境界。示范教學是實現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的有效路徑。教師在課堂教學中一方面要對學生加強理論知識的引導。另一方面也要注重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使學生在“做中學”。首先,教師要加強理論教學建設,為學生介紹有用的理論知識,提升學生的理論素養,因為實踐活動要以理論為指導,所以理論教學必不可少。教師要加強備課,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組織教學內容。比如對于電工、無電線技術專業的學生,他們在日后工作中肯定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即按照具體要求設計一個電路,并進行裝配和調試,直至達到合格指標。針對這樣的任務,教師首先要將其中的理論知識介紹給學生,教師要通過各種教學方式為學生深入淺出地講解其中隱含的原理知識,加強示范教學,使學生掌握應有的理論知識,然后放手讓學生進行實際操作,引導學生制作元件、測量元件等,使學生對電工學習形成親近感,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
2.2優化教學方法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技工院校的電工實習教學都是采取傳統的教學方法,比如“滿堂灌”、“一言堂”,這種教學方法忽視學生的主體性,很容易引發學生對電工實習教學的反感情緒,使他們意識不到實習教學的重要意義。有鑒于此,教師在實習教學中要靈活采取教學方法。隨著現代教育理論的不斷發展,新型教學法層出不窮,諸如案例教學法、問題教學法等都是值得推薦的教學方法,教師要尊重學生的主體性,將學習主動權還給他們,使學生以飽滿的熱情參與到課堂教學中。比如教師可以在實習教學中采取多媒體教學法。很多電工員工對學生而言比較抽象和深奧,而多媒體技術可以將抽象的知識變得形象具體化,教師可以利用多媒體技術為學生展示整個電路的動作過程,調動學生的多重感官進行學習,可以大大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師還可以解決具體的實習任務,安排學生利用網絡渠道收集資料,制定實習計劃,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為他們的日后發展奠基。
2.3組織技能比賽
技工學校的學生正處于青春年華,有著強烈的競爭意識,但由于他們自身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需要教師激發學生的探索欲望,為學生參與實踐活動創造機會,技工學校電工專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組織技能競賽,比如設計電路比賽,調試元件技能比賽等,只要與電工專業有關,都可以組織一些比賽。教師還要鼓勵學生參與這些比賽,比賽成果與學生的學分相掛鉤,激發學生的參與興趣。為了使學生更好地參與比賽,教師還要對學生加強指導,及時解答學生提出來的各種問題,使學生在賽前做好準備。這樣的過程可以使學生及時發現自己在理論學習和實踐操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查缺補漏,以更好的狀態參與比賽。在比賽后,教師要及時反饋學生的參賽情況,包括比賽狀態、比賽結果等,要盡量多設置一些獎項,激發學生的成就感。技能比賽以激勵為主,使學生感受到學習的趣味性,更加樂于接受電工專業的教學。
2.4推廣校企合作
如今,社會競爭越發激烈,社會企業對從業者的綜合素質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希望畢業生不僅要具備良好的理論素養,更要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在最短時間內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這就要求技工學校要大力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推廣校企合作是一條有效路徑。所謂校企合作,顧名思義,就是學校與企業一起合作,共同培養人才。如今,校企合作對很多技工學校而言已經不再陌生,這是技工學校的辦學特色。為了培養出更多的合格人才,技工學校要進一步加強校企合作的力度,與對口企業進行密切配合,一起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學校要安排電工專業的學生進入企業進行見習和頂崗實習,使學生以“準職業人”的身份參與企業運作,體會社會企業的工作氛圍,做好心理準備。企業要為學生安排指導教師,這些指導教師要手把手地引導學生進行實踐操作,并及時將學生的實習情況反饋給學校,使學校意識到自己在人才培養方面存在的問題,繼而調整人才培養方案。學生自身也要在企業中努力學習,掌握先進的操作技能,及時撰寫實習報告和實習小結,實現學以致用的境界。
3結語
總之而言,未來的社會競爭是異常激烈的。技工學校要重視對學生的實習教學,使學生既具備理論素養,又具備實踐技能,將學生培養成復合型人才,為他們日后踏上工作崗位創造應有的良好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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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關鍵詞:工作過程;井巷工程;教學改革;特色;創新
通過行業和畢業生就業調查發現:井巷工程與采礦生產緊密相聯,相互促進,相互依存。長期以來,在我國井巷工程設計與施工中,一直堅持“以掘保采,以采促掘,采掘并舉,掘進先行”的方針。由此可見,“井巷工程”是煤礦開采技術專業的一門主干課程。在長期的教學實踐中,我們堅持以就業為導向,以課程教學改革為基礎,以精品課程評審指標和參照相關的職業資格標準進行課程建設與考核評估,以素質拓展計劃構建多渠道培養學生職業能力為橋梁,以學生課外科技活動以及其他素質教育文件為保障,以學生參加科技競賽成績、職業資格獲取率和就業率等為表現形式,把滿足勞動力就業市場的需求作為發展的動力,把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作為教學改革的方向,按照調研討論,形成授課教學方案,并不斷修訂、完善及全面推廣其步驟,研究和探索出了一套“井巷工程”專業課教學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
教學改革的基本思路與方法
(一)基本思路
教育部《關于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中對高職高專課程建設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高職高專精品課程應根據“高職教育培養應用型人才”這一基本特點,以崗位能力分析和具體工作過程為基礎設計課程,開發具有工學結合的鮮明特色,并能恰當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方法及手段,教學效果顯著,對學生職業能力培養和職業素質養成起重要支撐和明顯的促進作用。
(二)基本方法
(1)通過人才需求調查分析,明確了“井巷工程”的培養目標:具有從事礦山井建、開拓、生產等方面施工組織設計以及檢查、監督、驗收、創新能力的應用型人才。根據勞動部、煤炭工業部關于頒發《國家職業技能鑒定規范(支護工等16個工種)》的通知和現場需求,“井巷工程”確定的崗位群是:支護工、巷修工、巷道掘砌工、錨噴工、井筒維修工、爆破工。(2)通過崗位的工作任務分析,明確“井巷工程”的職業能力要求(職業特定能力、行業通用能力、職業核心能力)。(3)通過“井巷工程”課程分析,以工作任務分析表為依據,選擇項目載體,并進行理論與實踐知識的融合。(4)通過教學分析,合理配置教學資源,進行課程教學整體優化設計。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教學改革實踐
(一)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教學內容改革
內容設計與組織安排“井巷工程”課程教學內容組織由涉及事實、概念及理解、原理方面的陳述性知識模塊,涉及經驗和策略方面的過程性知識模塊,素質拓展模塊組成,整個課程以六個項目為載體、以30個真實的工作任務為導向,將實驗、課程設計、畢業設計中“井巷工程”部分,識崗實踐,頂崗實踐等關鍵環節融入其中,同時將校內第二課堂、校外社會實踐納入課程體系中并充實了教學內容。在課程內容的編排上,按照學生學習過程中認知的心理順序,與課程所對應的典型職業工作順序采用了串行結構,針對職業工作順序的每一個工作任務環節來傳授課程相關內容,實現實踐技能與理論知識的整合。這樣課程不再是靜態的學科體系的顯性理論知識的復制與再現,而是著眼于動態的行動體系的隱性知識的生成與構建;不再是通過資格課程的學習,而是通過經驗反思,在經驗中獲得職業能力,使“教、學、做”融為一體。
教學資源建設以吳再生、劉祿生主編的《井巷工程》(煤炭工業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全國煤炭高等職業教育采礦工程類規劃教材)為基礎,跟蹤本行業科技發展,不斷更新教學標準、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實訓實習項目、教學指導以及學習評價等教學資源。
(二)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教學方法與手段的改革
教學方法設計根據“井巷工程”教學內容和學生的特點,靈活運用了任務驅動法、案例分析法、討論法、情境模擬等方法,激發學生學習與實踐的興趣,引導學生在學習和實踐過程中培養職業素質。
教學手段設計根據“井巷工程”教學內容的特點,合理應用多媒體技術在創設情境、確定任務、制定計劃、實施計劃、歸納總結、評價反饋上的優勢,優化教學過程,提高學生學習的針對性、實用性及實際操作能力,同時利用網絡資源,豐富教學內容,拓展教學時間與空間。
(三)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實踐教學平臺建設
陽泉職業技術學院為提高辦學水平,建設了一定數量、具有良好實施條件的校內外實訓基地,為學生頂崗實訓提供了良好的場地保障;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辦法,為課程建設提供了制度保障;培訓了一批“雙師型”教師,外聘了企業的技術骨干,配備了專用資金和物資設備,從財力、物力、場地等方面給予大力的支持,為精品課程建設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教學團隊的建設依據山西省教育廳對高等學校優秀教學團隊、教學名師的評審要求,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建設“井巷工程”課程教學團隊,形成了穩定的、具有良好合作精神、中青結合、校企合作、職稱和知識結構合理的可持續發展教學研究團隊。
崗前訓練體系教學平臺建設崗前訓練體系主要包括課堂講述陳述性知識、實驗、課程設計、涉及經驗及策略方面的過程性知識和創新知識。通過多媒體課件、錄像播放、施工圖片、模型、實物、工程案例等創設工作情境,通過確定項目任務,制定計劃,實施計劃,檢查評估,總結等五個階段完成。同時,將“井巷工程”課程教學搬到現場、學院實訓中心進行教學,使教學與生產融為一體。
頂崗實訓平臺建設由于煤礦開采技術專業的特殊性,構建頂崗實訓平臺難度大,因此,要采取多種方式,如利用學生、教師等資源,通過校企合作在陽泉、大同、呂梁、太原、內蒙等礦區建立了校外實訓基地,解決了學生頂崗實訓的難題。學生在企業生產崗位,在企業技術人員的幫助指導下,有針對性地強化崗位技能訓練。學生在真實的生產崗位參與生產管理的全過程,在重點訓練崗位技能項目的同時,熟悉生產環境,學會與人相處,培養其應對生產中突發事件的能力,培養愛崗敬業精神。
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將課程教學與大學生“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大學生創業教育有機融合,構建校、省、國家三級競賽平臺,在所有學生都有機會參與的運作模式基礎上,匯集學生在創新實踐中的優秀論文、專利、制作、調查報告、商業計劃書等成果,參加省、國家級比賽,為優秀的商業計劃項目提供場地,為培養學生核心職業能力搭建科技創新平臺。
多元化教學評價體系建設學生學習期間的成績由教師評價成績、學生互評成績、企業評價成績、職業資格鑒定四方面組成,學生必須四次考核成績全部及格方能通過;教學效果由校內外專家、用人單位、同行、學生對課程教學效果進行全面監督與評價。
對外服務平臺的建設結合山西省是全國煤炭大省和我院主體專業為煤炭生產技術的特色,建立了互惠互利的校企合作教學平臺,已培訓了翼城、盂縣、和順、平定、陽泉等地方煤礦職工,為課程開發與設計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同時也為學生頂崗實踐創造了更廣闊的空間。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
教學改革取得的效果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教學改革實踐,形成了培養學生職業特定能力、行業通用能力、職業核心能力,有利于學生樹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觀;形成企業與學校、教師與管理人員、專業課教師與基礎課教師多元合作、跨界融合的教學觀;形成基于工作過程開發“井巷工程”課程教學內容的實踐觀;建立能培養學生職業能力,具有自身特色的職業訓練體系;形成提高學生創新精神和職業能力的教學目標“整體性”、教學渠道“多元性”、教學形式“開放性”、教學過程“全程性”、教學考核“靈活性”、教學監控“嚴謹性”,“教、學、做”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經過2005、2006、2007、2008級四屆學生的實踐,學生在學院實訓室、頂崗實訓基地、校內第二課堂、校外社會實踐、校內大學生kab創業基地、校外大學生就業見習基地,完成的實驗項目、專利、制作、大學生創業計劃書、論文、社會實踐成果以及職業工種資格考核的通過率、就業率等,充分說明了對提高“井巷工程”的教學質量與水平,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產生顯著成效,可以在其他同類課程中推廣應用。具體效果如下:(1)“煤礦用報警支柱”、“傾斜巷道常閉式柔性防跑車裝置”等11項學生專利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2)獲全國大學生“挑戰杯”科技作品競賽二等獎2項、三等獎1項,獲全國大學生“挑戰杯”創業計劃競賽銅獎2項,獲山西省“興晉挑戰杯”各等級獎100多項;(3)獲山西省大學生創新性實驗項目1項;(4)學生發表自然科學論文8篇;(5)在高職高專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中得到了教育部專家的肯定;(6)畢業生得到用人單位認可,一次性就業率在95%以上;(7)參加大學生kab創業教育培訓和社會實踐的有900多學生,為實施“創業促就業、實踐促就業”工程提供了空間;(8)受到同類院校的關注,產生了一定的輻射作用(在校內外做了多場報告,培訓了300多名煤礦技術人員);(9)學生普遍反映,在“井巷工程”課程學習中除學到了基本的專業知識以外,更重要的是還學到了許多思維方法和工作方法,養成了科學技術工作者應具備的多種素質,同時也開拓了自己的思路,提高了自己的職業能力;(10)畢業生全部獲得了相應職業工種的中級資格證書;(11)提升了教師的課程設計、開發與實施的能力。
基于工作過程的“井巷工程”
教學改革的特色與創新
(一)“井巷工程”教學改革的特色
在“井巷工程”教學改革實踐中,融力學、創造學、創業學、信息檢索與利用、自然辯證法理論、知識產權理論等于一體,滲透和應用這些學科的知識和方法;融理論知識傳授與工作崗位訓練于一體;將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課內教學與課外輔導緊密結合,建立開放式課程教學體系,強化實踐性教學,拓展學生學習的時間與空間;提高了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就業能力,促進了學生職業素質的形成。
(二)“井巷工程”教學改革的創新
以培養創新精神和職業能力為教育目標,具有鮮明的時代性;構建教學目標“整體性”、教學渠道“多元性”、教學形式“開放性”、教學過程“全程性”、教學考核“靈活性”、教學監控“嚴謹性”,“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模式,具有鮮明的實效性;“井巷工程”教學改革實踐經驗,具有可推廣性。
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井巷工程”新技術的不斷開發,新教學方法、手段不斷涌現。這就要求我們應該繼續積極地探索新技術、新教學方法、新手段在教學中的應用。同時要加強與相關網站鏈接以及課堂實錄等網絡資源建設,以豐富課程內容,提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進一步拓展學生學習的時間與空間。
參考文獻:
[1]教育部高教司.全國高等學校精品課程建設工作[eb/ol].[2009-10-01].jpkc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