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制度范文

時間:2023-04-08 10: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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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關于“基因”的探討:社會制度

社會制度的具體延伸是進入整個社會系統的,確切的說,它是全體社會成員公平利益的表達,不是“精英”公眾的社會制度,更不是有錢人的社會制度,它關乎的是最普通社會成員的根本利益。社會制度有必要堅持在現行框架下推進改革的基本取向。這一觀點的主要理由有三:首先,社會制度的直接功能是解除國民的后顧之憂,這種制度自產生發展至今就是建立在政府信用、連續穩定的基礎之上的。其次,社會制度改革以來所確立的基本原則與方針,既考慮了國家、集體與個人的責任分擔,又較好地兼顧了公平與效率,故此需要肯定。其三,新制度在實踐中遇到的問題并非新制度自身造成,而是歷史因素及其他現實因素綜合影響的結果,因此,更加需要有效的輿論在具體層面實施滲透。

社會制度是實現社會平衡必不可少的手段,這在以往人類社會的經歷中可以得出答案。社會制度的社會平衡機制是具體的,公眾可以看得見、摸得著,與公眾最切身的利益直接關聯。正因為如此,社會制度體系的建立和其具體實施的每一個步驟、環節均會使得公眾密切關注?,F代社會中,公眾不再會經常受到蒙蔽。信息系統給社會每一個成員提供了接觸社會、參與社會進程、結合自身利益訴求發展的可能,“他們將抓住這一機會不斷地給社會施加監控的壓力。”對社會制度中的很多問題,這一監督顯然是具體的、顯見的。

關于“端粒酶”的作用:輿論對社會制度的影響

就社會制度的出現和運行來說,筆者認為有兩種情況值得注意。如右圖所示:

當將某種新的社會制度置于社會的現實時,其一開始并不完全表現為社會人的欣然接受,反而可能會引發焦躁、盲目、不安甚至逆反的社會心理,正如心理學家勒溫提出的,與“生活空間函數”所展示出來的情景一樣,是一種“脆弱的平靜心態”。上述的心理反應可能在一個平臺中被集中展示出來,而這個平臺是社會中自然形成的輿論。

另外一種情況是:通過社會硬性力量設置的社會制度在運行過程中可能出現亨廷頓所說的社會挫折感。走向現代化的社會制度為了保障其確立,最初往往使用社會動員來展示未來的美好,造就“需求的形成”,而實際的經濟發展無論如何不可能像展示的那樣迅速到來和十全十美,造成“需求的不滿足”,兩者的差距便產生社會挫折感。應該說這是一種無法完全避免的現象,但其中的社會動員是一種重要的輿論形式,適度性把握得好,可以減弱輿論的情緒化,形成適度的而非激進的激勵力量。

通過上述論證可以看到:輿論已經顯示出了其對社會制度的有效影響,這種具有考察基點的現象恰如“端粒酶”對基因的影響。

對于這一問題的論證當然不能只停留在找到考察的基點,關鍵問題是如何充分發揮輿論的力量來保障社會制度的進步與發展,形成良性循環模式。

讓“端粒酶”發揮作用:輿論對社會制度的驅動與調節思路

通過媒介對輿論的形成與發展的控制抑或是引導,對于社會制度的確立與推行提供可靠的觀念一致性上的支撐,同時確保在方向上的正確性,《周易》告知人們一個簡單的道理:方向永遠比速度更重要。因此讓端粒酶發揮作用即形成了一個體系:大眾傳播媒介――輿論――社會制度,而這一體系的成立也隨即生成了相關的思路:

思路一:制度確立,觀念先行。對于具體的個人和無組織的群體來說,得出深刻的見解是較為困難的,他們的觀念實際上是社會提供的?!坝捎谡嬲沫h境總起來說太大、太復雜,變化得太快,難于直接去了解它?!覀儽仨毾劝阉O想為一個較簡單的模式,我們才能掌握它?!比绻诠娦枰獙浾摽腕w做出判斷而又難以確切表達的時候,大眾傳播媒介及時提供簡單明確而又為公眾接受的價值判斷或道德選擇,往往會使那些含有哲理的簡單話語很快深入人心,自然而然地為輿論框定了發展方向。

思路二:制度形成,思想保障。社會制度的理念以態度的形式確立在公眾的思維體系中時,具體的社會制度推行便不再顯得那么困難了。公眾會給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因為在他們的觀念體系中認為這就是應該的,是符合他們的思維慣性的。而如前所述,最好的確立公眾態度的方式不是宣傳,不是說教,應該是自然的輿論生成。這更符合公眾的認知習慣,會更有效地進行社會參與。

社會制度與社會和諧存在著一種正相關關系。就像市場機制天然地追求效率一樣,社會制度天然地追求社會公平。社會制度關乎民生、民態,由社會公眾的實際利益延伸為一種普遍的共識性態度,產生較為一致和方向性明確的意見――輿論,構建精神世界的平衡與物質世界的平衡總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

思路三:制度完善,民意評價?,F代社會的發展使人們更加緊密地將自己和社會聯系在一起,正是利益的高度關注,迫使公眾冷靜地思考和面對與其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制度,也因此而出現理性的輿論討論。此時,如果大眾傳播媒介能夠給予充分的關注和引導,一些良性的基因便會注入社會制度本體的發展中,對于構建平衡與和諧大有裨益。尤其是對民意表達的剛性機制輿論監督來說,更應該具體而冷靜地面對。

篇2

關鍵詞:亞里士多德;社會制度;法治;教育

中圖分類號:D09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4)07-0064-02

作為西方學術史上的重要人物,亞里士多德在許多學科中,如哲學、倫理、物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甚至是開創性的意義,是一位百科全書式的人物。其中《政治學》是亞里士多德的代表作之一,被評為專門的政治學研究的“創始之作”[1]?!墩螌W》一書內容基本涵蓋了希臘城邦生活的全貌,論及了奴隸、致富的方式與方法、財產制度、社會制度以及對當時希臘世界幾個城邦政治制度的評述,城邦教育的設計與城市的規劃等等。其中亞氏的社會制度思想、獨特的法制理念與教育規劃,使其與其師柏拉圖區分開來,獨創了屬于亞氏的社會體系。

一、社會制度

《政治學》一書中開篇論述了社會制度幾個基本要素:家庭、村坊、城邦、個人。首先亞氏定義城邦本質為一個社會團體,至高而廣涵。其次在論述城邦形成過程中,論述了兩種關系,一種是男女關系,另一種是主奴關系,這兩種關系組成了家庭,在家庭中有三種關系:主奴關系、配偶關系、親嗣關系。家庭的目的是為了滿足日常生活需要而建立起來的社會基本形式。若干家庭聯合的初級形式就是村坊,而城邦就是村坊的集合。至此,社會進化到高級而完備的境界。而城邦的目的不同于家庭,其目的是為了一種優良的生活,人類自然是趨向于城邦生活的動物。在三者排序中,亞氏認為城邦本性上先于個人和家庭,以正義為原則,其衍生的禮法可判斷曲直,是社會秩序的基礎。

通過對上述幾個基本要素的論斷,在卷二中,亞氏借批駁柏拉圖的城邦過度劃一和婦孺公有,構建了屬于自己的社會制度體系。亞氏理想中的社會制度,非婦孺公有,這個社會中存在不同的品類的人,存在著普遍的友愛精神。政治社團的組合方式必居其一:一切東西歸公、完全不歸公、一部分歸公,而柏拉圖的公妻制度實際上是不可實行的,其并未做出應有的詳細的說明,過度的劃一化會使城邦本質消亡。一個城邦必須由不同的品類組成,過度劃一不是良好的政策。而最多數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顧的,人們都關懷著自己的所有而忽視公共事物。柏拉圖的社會制度還會遭到一些其他詰難,如人們不知相互間親屬關系,這樣會使傷天害理的罪惡容易發生,違背倫常,而婦孺公有的社會中,友愛精神一定削弱,而友愛削弱不利于內訌的消除。

在《政治學》一書中,亞氏對奴隸進行了論述。在亞氏社會制度中,奴隸制度存在是合乎自然的,主奴關系卻是友愛的。卷一中,亞氏認為奴隸屬于那些本性不屬于自己人格而從屬于別人的人,其缺乏理智僅能感應別人的理智,確實應為別人財產,這財產在生活行為上被當作工具可以轉讓或出賣。通過一些證明,比如體格卑劣的人要從屬于體格較高的人,有些人天賦有自由,有些人自然為奴隸等,認為奴隸現象是正當的。但是,亞氏卻否定了戰爭造成的強迫奴役,認為在合乎自然奴隸體系中,雙方各盡其職,存在著友愛和共同利益,應以善良和卑惡為準則,而不是非正義的戰爭強迫所形成的主奴關系。

在亞氏的社會制度中,亞氏闡釋了自己的社會階級體系,而且此階級體系中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界限明確,肯定了中產階級的地位。在卷二中批判柏拉圖《法律篇》中,亞氏提到了統治者應該與被統治者區別清楚,在從整體體制上批判柏拉圖時認為各級組成分子地位欠明確。

在第四卷,通過批判柏拉圖社會分工,認為其分工體系下的城邦不再是以善德為其生活目的而是僅在尋求經濟供應。亞氏認為城邦組成部分包括八個部分:農民、工匠階級、市廛階級、農奴階級、武士、司法審判人員、富人、行政人員。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李普塞特在其名著《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前言”之前專列一節“亞里士多德論政治人及民主秩序的條件”,其中推崇地載錄了亞里士多德關于“最好的政治社會是中產階級公民組成的”[2]論述。亞氏認為公民分為三個部分:極富、極貧和兩者之間的中產階級。中產階級具有中庸美德,不趨向于某一個極端,過美、過強或者過貴等,他們很少有野心,最能順從理性。

其次亞氏在卷三定義了其社會制度中公民的定義,即凡有權參加議事和審判職能的人。工匠不應列入公民籍,凡能夠參與城邦官職與光榮的公民是最尊重種類。在卷二論斯巴達政治制度時,認為對于婦女不應縱容,要有合理的農奴管理制度。同時亞氏在卷六論平民政體時,闡述了其重農思想,認為農民是組成城邦人民中最優良級類,愛好實力而不重名位,牧業人口為次優良。

因此,亞氏社會制度幾個基本要素:家庭、村坊、城邦、個人。在這個社會制度中,奴隸制度合乎自然,但是主奴關系是友愛的,公民們積極參加議事與審判事務,工匠等低下階級不列公民籍,沒有公民權。社會階級分為貧者、中產者、富者。中產者最順從理性,農民與牧民都是較優的人民級類。亞氏的社會制度思想,尤其是其對階級的分類,對于當今社會結構有一定的啟示。當今我們倡導的最理想的社會結構趨向于亞氏的社會結構,即“橄欖形”社會結構,這種結構是最穩定的社會結構,社會沖突大部分只是停留在政策層面,而不會造成整個社會的動蕩。這種社會結構對于社會各種機制的形成也起著積極的作用。

二、法治理念

亞里士多德的法治論對后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以至于今之探討法治者“幾乎不可避免地都回頭求助于亞里士多德”[3]的論斷。亞氏在《政治學》一書中關于法治更多是一種理念,其關于法治直接的論述很少。在卷四亞氏提到了法治的兩重意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應該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在這里,第一重意義強調了亞氏對遵守法律的重視,無論制定多少法律抑或法律有多么完備,不去遵守其實質只是一紙空文而已,這是亞氏的第一個法制理念:守法。在第二重意義中亞氏提到法律質量的重要性,公民所服從的法律應該是良好的法律,服從惡法的后果是嚴重的。這是亞氏的第二個法治理念:評法,即無論法律制定還是評價只有是良好的法律才可以去頒布施行。在這里之所以用“評”這個字,一方面因為在古希臘時代,法律大多是宣布的,也就是將一些慣例或者習俗宣布為法律。因此對法律的評價尤為重要,另一方面制定出的法律不一定是良好的法律,還需要參與主體的評價才可以最終確定其良莠,因此用評法作為亞氏法治第二個理念。

其次,在卷三中集中了亞氏對于法治一些代表性的論斷:(1)“凡是不憑感情因素治事的統治者總比感情用事的人們較為優良。法律恰恰正是全沒有感情的;人類的本性(靈魂)使誰都難免有感情”[4]166。(2)“一切政務還得以整部法律為依歸,只在法律所不能包括而失其權威的問題上才可讓個人運用其理智”[4]166。(3)“法律可能規定得并不周詳,人們根據積累的經驗,修訂或者補充。個人的智慮雖然可能比成文法更為周詳,卻未必比所有不成文法還更廣博”[4]171-173。(4)“要使事物合乎正義(公平),須有毫無偏私的權衡;法律恰恰正是這樣一個中道的權衡”[4]173。(5)“許多事例上,群眾比任何一人又可能做較好的裁斷。多數群眾也比少數人更為不易腐敗。單獨一人就容易因憤懣或其他任何相似的感情而失去平衡,終致損傷了他的判斷力;但全體人民總不會同時發怒,同時錯斷”[4]167。

以上可謂是亞氏經典法治論述。其中第一段(為論述的方便,簡稱為論一、論二、論三、論四、論五)揭示了感情因素對治事的影響,指出了法律和人在感情問題上的區別[5]。論二強調了法律對于整個城邦的重要性,即一切政務都應按照法律的規則去運行,而且法律要有基本的權威來保證其施行。雖說亞氏提到了法律不足時個人智慮重要,但是其側重點還是法治普及性的重要性。論三亞氏則是明確告訴我們對于法律修訂和更新的重要性,只有如此才可以使法律盡可能的完備與周詳,同時也強調了不成文法的重要性,不成文法也可以作為法制完備的一個重要因素。論四亞氏則指出了自己對于法治的客觀評價,法治與亞氏正義以及實踐哲學相互響應,其影響到亞氏的哲學理念。論五則指明了法治是大多數人的裁斷,甚至我們可以指明是整個城邦政務的運行原則,而大多數人比一個人做更好的判斷,也更加不容易腐敗。這里亞氏用了一個形象的比喻表明了法治的重要性,無論對于公務裁判、腐敗行為還是一個人的統治形式都是更優的。

三、教育規劃

亞氏最優政體中關于教育體系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闡釋:(1)遵循生理性自然階梯論教育觀;(2)基本教育理念。在卷七中,亞氏認為育兒應以健康和天賦為主,重視體格教育。兒童和青年以與習慣為主,側重于行為教育。青年至成人以思辨和理性為主,重視其哲學教育。而在兒童階段,亞氏進行了大體的劃分:嬰孩期末―五歲止為兒童期內,此階段要安排游戲或其他娛樂方式,這一方面需要教育監導去具體負責。七歲以下教育主要在家中進行,全邦需要杜絕一切穢褻的語言與圖畫以及戲劇,要端正語言。亞氏大體是按照出生到七歲(兒童期),七歲到14歲(少年期),14歲到21歲(青年期)三個階段來安排其生理性教育階段內容的。當然,亞氏重視體格的培育,如冬季生子為宜,嬰孩就應盡早去訓練其耐冷的習慣,可見其對體育鍛煉的重要性的認可。

其次亞氏在卷八也有一些關于教育的理念:(1)強調了政體對教育的影響,教育應作為公共要務安排的集體措施。其小學四門課程基本為:讀寫、體操(以培養未來士兵為目的,多模擬軍事等課程)、音樂、繪畫。由此亞氏強調了政府在教育中的整合作用,教育應是一個國家的公共項目,表明了教育在城邦中的重要地位。(2)人們繁忙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閑暇而已,而閑暇是有其內在的愉悅與快樂的幸福境界的,課目并不完全非得必要的切合實用,事事求實用是不合豁達與自由的精神的。在此亞氏運用了一個閑暇的概念,通過此概念教育人們閑暇其實是一種人生境界,也是一種人生追求。而后面對課程實用的論斷則是亞氏對知識的一種看法,過于追求實用而忘記了學習知識的本質。其實如亞氏所說學習或許就是為了一種閑暇,既是對于以后忙碌的練習也是對心靈幸福感覺的準備。(3)關于音樂方面的論述。亞氏認為音樂的作用有三種,娛樂與憩息、操修善德、操修理智。不讓少年們親自演奏尤其是在比賽中,音樂的三種利益:教育、祛除情感、操修心靈。由此亞氏強調了音樂對于個人的作用,既可娛樂又可利于修養,當今流行樂充斥社會之中,社會過多地忽視了一些不同類音樂的作用,音樂地位亟待得到當今社會基礎教育的認可。

以上的關于亞氏法治兩重意義的論述以及其五個經典法制論斷、亞氏遵循生理性自然階梯論教育觀和基本教育理念共同構成了亞氏理想政體的法治與教育體系,其對于我們當今的法治與教育發展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參考文獻:

[1]吳恩裕.論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5.

[2]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3.

[3]高道蘊,賀衛方,等.美國學者論中國法律傳統[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4:221.

篇3

關鍵詞:社會工作;社會建設;社會資本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04(2012)04-0027-04

可以從很多方面開展對社會工作與社會建設的研究,本文嘗試以社會資本為分析框架,說明社會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支撐,社會建設需要發展社會工作,構建社會工作制度,推進社會工作的職業化和專業化。

一、社會資本的內涵

當代對社會資本的研究從布迪厄等人開始,在科爾曼、帕特南、福山和林南等學者的努力下,研究逐步理論化并引起廣泛的關注。綜述學者對社會資本的研究,可以將社會資本的定義按其討論的層次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微觀層次的社會資本定義。在這個層次上,社會資本是個體獲取資源的人際關系網絡。布迪厄認為:“(社會資本是)真實和虛擬資源的總和。對于個人和團體來說,由于要擁有的持久網絡是或多或少被制度化了的相互默認和認可關系,因而它是自然累積而成的?!钡诙愔杏^層次的社會資本定義,強調社會資本的公共產品性質??茽柭鼜娬{社會資本的結構性質和公共產品性質,他認為社會資本由構成社會結構的要素組成,主要存在于人際關系的結構中,并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社會資本的表現形式有義務與期望、信息網絡、規范與有效懲罰、權威關系、多功能社會組織和有意創建的社會組織等。第三類宏觀層次的社會資本定義,這類觀點與集體行動和公共政策聯系起來。帕特南認為:“社會資本是指社會組織的特征,諸如信任、規范以及網絡,他們能夠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的效率。”這三個層面的分析是根據討論問題的不同而各有側重,三者并不排斥,一個分析層面出現必然會帶出另一個分析層面。任何給定的問題都需要在三個分析層面上進行分析,以便對作為社會結構主要過程的社會資本有一個全面的了解。

衡量社會資本高低的指標包括以下三個方面:第一,從微觀層次看,個人的能力(包括對社會網絡的獲取和運用能力)、所處的社會經濟和政治地位、與所需資源的距離及獲取途徑等都會影響社會成員社會資本的提升。因此,幫助社會成員發展或恢復社會功能,挖掘潛能,會有效提升其社會資本。第二,從中觀層次講,人際關系網絡的大小和緊密程度是影響社會資本的重要因素。雖然社會資本不等同于人際關系網絡,但對人際關系網絡的運用,是提升社會成員社會資本的重要甚至基本的途徑。而這種社會網絡,不僅包括社會成員所處的初級群體,還包括次級群體(或稱正式組織)。第三,宏觀層次的社會制度環境和社會結構。一個國家的公民所擁有的社會資本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國家制度以及社會結構,如政府一市場一社會之間的關系等。同時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也會直接影響社會成員在社會生活中能夠享受到的民主、公平和自由等重要的社會資本內涵。此外,一個社會的公民道德和價值觀念會影響社會資本的積聚,傾向于合作、信任、互助和諧的社會價值體系更有益于提升社會成員乃至整個社會的社會資本量。

社會資本對于個人、群體和社會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資源。對于個人而言,其社會資本存量與其地位、收入、榮譽、安全、滿足和幸福的獲得關系密切,個人擁有的社會資本是人的發展和實現人生目標的重要保證。對于群體而言,社會資本有助于增強群體內成員的合作意識,群體內的成員由于共享相同的規范,容易產生親和力和凝聚力,從而有利于群體內成員之間的合作與互惠行為。對于社會整體而言,社會資本對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的發展有重要的促進作用,社會資本可以促進和諧穩定的秩序和良好的社會治理,社會資本是保證社會安定團結的“黏合劑”。

社會建設的核心是改善民生,民生問題用社會學術語來說,就是一個社會的成員如何從政府、市場和社會獲得自己生存和發展的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來支撐自己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問題。從個人的角度說,社會成員個人的實際能力有很大的差別,他們獲取的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因此有多有少。從社會的角度來說,社會的制度性安排存在的某些不合理,也使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在分布上出現不合理的現象。當前的民生問題集中體現為由于個人或社會的原因帶來的社會資源和社會機會配置的不合理,或者說是由于社會成員擁有的社會資本的存量不足而導致的民生問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通過各種途徑使社會成員有比較充足的社會資本,有比較豐富的社會資源和健全的社會支持網絡。弱勢群體之所以處于弱勢,關鍵在于社會資本的缺乏,以及由此而帶來的可利用的社會資源的缺失和社會支持網絡的斷裂。所以加強以民生為本的社會建設需要提升個人、群體及社會的社會資本,建立一個相互關懷的社會。而社會工作在幫助人們連接社會資源,提升個體、群體和社會的社會資本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社會工作在提升社會資本中的作用

社會工作最先起源于西方社會,是在解決工業化與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社會問題,尤其是社會弱勢群體的社會救助與社會融合問題的過程中應運而生的。社會工作以助人自助為價值目標,充分肯定個人的至上性和價值的崇高性,強調人和人以及社會的和諧共處的重要性。社會工作幫助其服務對象解決問題、擺脫貧窮、克服困難的過程,既是對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個人、家庭的協助的過程,又是對造成這種不公正后果的社會制度和環境進行調整的過程,社會工作是確?,F代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制度安排。

篇4

一、社會保險費改稅的重要意義

社會保險稅是按薪金和工資所得對企業課征的一種稅,它是隨著社會保險制度形成并發展起來的,是當今世界各國所得課稅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征稅額的多少不僅與居民的收入水平密切關聯,收支情況還直接關系到政府財政預算的收支平衡。因此,社會保險費改稅須具備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

對于社會保險“費改稅”,我國經濟學界、法學界已有不少學者提出運用征稅方法取代現行的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稅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論分析,甚至還有很多具體方案,政府決策部門也做過很多調研論證,提出了很多獨特的見解和實證分析。社會保險資金籌集方式無論是費也好,稅也好,都具有收入再分配和籌集社保資金的雙重作用,必須有統一的制度和執法的剛性。它與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具有一定的相關性,實際上已具有“稅”的性質。社會保險費是政府為行使社會管理職能,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征收的費用,具有規范和穩定的收費來源渠道,從學理上看,符合費改稅的條件。運用稅收手段,預提一部分資金,以備用于勞動者退休后或失業期間的生活來源,保障生活需求,因此其更具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特點,完全符合馬克思關于對社會總產品分配進行必要扣除的原理。根據現代經濟學理論,社會保險是生產社會化的產物,社會保險的責任主體是政府,將社會保險統籌部分實行“費改稅”,符合我國稅收的財政原則、經濟原則和社會原則,將有力地成為政府在宏觀領域調控國民收入分配,轉移支付、實現社會公平,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手段。

在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實踐過程中,民眾也經歷了由不認識到逐步認識的過程。初期曾被許多人視為新的負擔,持抵觸態度?,F在則不同,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人口老齡化的加劇,社會成員的風險意識在普遍增強,社會保障問題與每一個社會成員息息相關,繳與不繳直接關系到個人切身利益,必然引起絕大多數人對社會保險的關注,以求用必要的付出換取將來的利益。由于社會保險資金是老百姓的養命錢,國家、政府和社會各個方面都必然高度關注。要繳得順心,管得放心、用得舒心,就需要更高層次地予以規范征收、管理和監督,以稅代替目前以費的形式籌集社會保險資金,已是人心所向。

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把建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基本框架中的一個極其重要的主要環節。黨的十五大又強調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提供最基本的社會保障,是加快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配套措施。黨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體系,堅持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黨的十七大要求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人人享有基本社會保障,提高統籌層次,制定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續辦法。社會保險費改稅是深化稅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國務院已將稅費改革列為本屆政府的施政目標之一,意在將政府為支持某些重要事業發展而設立的具有稅收性質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費改為稅收。同時,實行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費改稅,讓社會保險稅成為公共財政體系下的主體稅種,可以促進加速實現社會保險全國統籌,讓政府承擔起應負的責任,使社會保險資金來源有法律保障,使全國人民能夠享受到比較公平的社會保險待遇,使社會保險成為公共財政下老百姓享受到的國家最大的福祉。

必須看到費改稅并不增加企業和個人的現有負擔,而是由收費向收稅的制度轉變。關注民生,強調以人為本,加強和諧社會建設,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實踐,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框架已經形成,基本建立了涵蓋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5個具體的項目,獨立于企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規范化、管理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提高了政府、企業單位和職工個人承受能力,為社會保險費改稅提供了強有力的經濟支撐。

二、社會保險費改稅的作用

(一)實行費改稅,更能充分體現社會保險制度的本質,化解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中面臨的一系列障礙

社會保險不同于其他收費。社會保險稅具有的償還性并不是對稱的。通常市場經濟國家,中央政府不收費,而以稅收為其主要收入來源,收費主要是地方政府。而社會保險是社會穩定、國民經濟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是政府出于公共財政職能需要承擔的必要責任。因此,以中央政府負責管理和實施作為顯著特征的我國社會保險制度需要開征社會保險稅。一經上升到“稅”的層面,就受法律的約束和保護,與征收有關的征收主體、征收政策等方面問題就將全面得到統一和規范。

(二)實行費改稅,有利于規范收入來源渠道,化解財政風險

開征社會保險稅,可以提高社會保險的覆蓋面,促進規范、穩定的社保資金收入來源渠道和靈活的資金調劑機制形成,從而有利于解除國民的后顧之憂,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的安定。當前普遍存在的濫用和挪用社會保險資金的,若不進行改革必將失信于廣大國民,造成不平等、不公正。而以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便于建立收支兩條線式規范的預算管理,增加??顚S玫耐该鞫?從而贏得納稅人的廣泛支持,也有利于廣大國民的監督。

(三)實行費改稅,可以使社會保障制度置于法律的保護之下,加大籌集資金力度

社會保險稅比社會保險費具有更強的強制性和統一性,“稅”的立法層次明顯高于“費”,在執行過程中剛性強。實行社會保險稅可以大大提高社保資金的征收力度和統籌層次,有利于不同地區間企業的公平競爭,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從而為社會保險體系提供充足的資金保障。

(四)實行費改稅既可降低社?;鸬恼魇粘杀?又能大大提高社保資金的籌資效率

由于將稅務機關征收社?;鸬恼魇罩黧w地位明確下來,有利于提高社?;鸬恼骼U率。計稅依據(繳費基數)更加準確。稅務機關具有稅收征管的基礎設施、管理規范、征收經驗等諸方面的優勢,還有著較為完善和征管手段、方式、方法,便于規?;?、集約化管理,而這些軟硬件資料與征收社會保險稅的共享,更有利于社保資金的籌集和量的增長。例如,社會保險稅稅基與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基互補,納稅人為了少繳社會保險稅有可能少報職工人數,為了少繳企業所得稅又必須多報職工人數以擴大扣除額,如果利用社會保險稅與企業所得稅的鉗制性,把二者綜合起來進行稽核監控,必然會取得良好效果,從而為社會的穩定提供重要的資金保障。

三、國外征收社會保險稅的經驗與借鑒

世界上許多國家采用開征社會保障稅的方式籌措社會保險資金。社會保障稅主要是對薪金和工資所得課征,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所得課稅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稅征收的稅金,直接構成政府的財政收入,成為政府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主要包括美國、英國、荷蘭、瑞典、挪威、俄羅斯等。

實行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主張政府為公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美國羅斯??偨y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時就提出,采取最基本保障由政府負擔,鼓勵私人機構為公民提供多種形式補充保障的方式。政府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給予適當照顧,有效降低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的責任風險和財政負擔。美國社會保障稅率的綜合水平約在20%左右。

實行社會保障稅制的國家,通常保險項目及其稅率設置較為簡單、明了,稅款繳納和保險金支付都由政府部門直接管理,分工明確,管理集中。美國的社會保險項目包括老年退休、殘疾、醫療、失業等,稅率全國統一,各項保險分別由社會保障署、勞工部、鐵路退休委等部門管理,國內收入局負責稅款征收,財政部管理資金并按計劃撥付款項,達到了管錢與管事分開、行政管理與執行機構分設,各部門相互協作、相互制約的目的。

實行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社會保障稅收入直接構成政府財政收入,成為政府財政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社會保障收支平衡狀況直接影響政府財政的綜合平衡。因此,嚴格組織和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及其運營是財政部門的一項重要而經常性的工作。在這種模式下,財政直接參與社會保障管理,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具有極強的預算約束。

實行征收社會保障稅的國家,體現出市場經濟的公平原則和適應性。社會保障稅模式不論收入高低,不受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只要參加社會保障的企業和個人都必須按統一的稅率繳納社會保障稅,否則將不能享受均等的社會保障待遇。政府利用集中的部分社會保障稅款,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社會保障基金的余缺調劑,平衡地區差距。同時,實施社會保障稅優勢在于不需要更多的苛刻條件,只要稅率適度,社會保障法規比較完善,利用已有的稅收征管機構和國家預算執行系統就能做到順利實施。

目前世界上許多國家的社會保險稅已成為稅收的主要來源。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險稅收入占到稅收總收入的1/3,僅次于個人所得稅,已成為其國家的第二大稅種。征收社會保險稅是國際通行的做法,許多國家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先后經歷了由社會保險部門籌集社會保障資金,待條件成熟時候改為征稅的做法。這在我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尤其值得我們很好地學習和借鑒。如以前英國的社會保障繳款由社會保障部門的機構負責征收,但自1999年起,為了更好地為國民提供服務和方便納稅,英國政府調整部門職能將征收社會保險職能并入稅務署。國家養老保險的社會保障繳款政策都由稅務署制定。2000年8月,俄羅斯將養老保險基金以外的3項社會保險費改為統一社會稅,其征收機關也由原來的社會保障部門改為稅務部門。他們認為,由稅務機關征收可以有效降低征收成本,有助于減少偷漏行為,更好地利用現有的征收資源,有利于擴大實際覆蓋面,并使社會制度更加規范。這些國家征收社會保障稅的成功運行模式,無論是他們征稅的依據,還是征稅的尺度和征收與管理的辦法都為我國實行社會保險費改稅提供了大量可以借鑒的寶貴經驗。

四、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籌集機制存在的問題

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目前的狀況遠遠不能滿足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社會保險資金以費形式籌集的弊端日益凸顯,已經到了迫切需要改革的程度。

(一)存在問題

1、參保范圍不一,參保率較低。從各地情況看,有大量的單位和人員尚未參加社會保險,同一地區、同一類型企業的參保險種仍不相同的現象普遍存在。這種社會保險覆蓋范圍不統一和參保率低的現狀,不僅損害了應保未保人員的合法權益,制約了勞動力的正常合理流動,而且也不利于公平競爭環境的形成,同時還增加了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只有對所有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實行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才能充分體現憲法賦予勞動者在社會保險方面的平等權利,從而適應多種經濟形式長期并存和發展的客觀要求。

2、繳費基數不一,征收政策難以界定。各地在實際操作中對企業養老保險費繳費基數有的按“工資總額”,有的按“參保職工繳費工資之和”。就是按“工資總額”征收的地方,有的是按企業“上年的工資總額”,有的是按企業“上月的工資總額”,有的按“實發工資總額”,有的按“應發工資總額”,不盡統一。工資總額的概念,隨著經濟發展,住房貨幣化、通訊貨幣化、公車貨幣化、福利貨幣化等一系列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的深入,其形式和內容都在隨時發生著很大的變化,統計上的“工資總額”概念邊界逐漸變得越來越模糊,致使在實際工作中難于把握和界定,且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已不能適應目前征收工作的需要。

3、費率不統一,負擔不公平。費率不統一是造成負擔不均的主要原因。由于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各地不一。從養老保險看,規定“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包括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具體比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但由于各地統籌層次不一,地方政府在確定本地區的繳費比例上彈性過大,造成全國各地費率相差懸殊。例如,國家規定的綜合費率為28%(統籌20%,個人8%),廈門市政府規定綜合費率為22%(其中統籌為14%);而廣東省的中山市政府規定綜合費率為18%(其中統籌為10%),遼寧則實行的是最高標準28%。就是在同一省區內,有些地區的繳費比例也不統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而且有些地方從當前基金收支平衡角度出發,時常調整養老保險費繳費比例,影響養老保險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

以上問題的出現,歸根結底還是以費的形式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缺乏法律支撐和體制保證。法律不健全、層級低,使得社會保險費無法可依,從而不能有效規范地調整各種法律主體關系;體制混亂、管理分散,也使得有關部門不能科學行政,從而無法建立高效協同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

(二)原因分析

社會保險資金以費的形式籌集造成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低、跨地區轉移難等問題,既不規范,也不公平。同時,由于籌資能力弱,我國人口老齡化和財政負擔逐年加重的情況難以應對,無法為解決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險體系提供充足的資金來源。

1、統籌層次低,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難以解決。由于統籌層次低,造成各地社保資金狀況參差不齊,苦樂不均。越是經濟條件差的地區,負擔越重,而且收不抵支;越是經濟發達地區,負擔越輕,而且還有大量節余,形成惡性循環的態勢,并且有不斷加劇的傾向。一方面,各地之間不能做到總體平衡和以豐補欠,國家每年還要拿出大量資金彌補缺口,這種狀況如不盡快得到解決,勢必將影響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健康穩定發展。另一方面,統籌層次低是制約參保關系跨地區轉移接續的主要原因。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完善,一些新興經濟熱點區域不斷涌現,尤其是一些大企業大公司經常進行人員變動和輪換,使我國勞務人員跨地區轉移越來越頻繁,由于受各地社會保險政策的限制,他們的參保關系很難轉移接續,一方面給征收繳費帶來困難,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

2、人口老齡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制度難以支撐。根據國際社會慣例,65歲以上人口占一國總人口的10%則被稱為老齡社會或老年人口國家。目前許多發達國家都已經進入老齡社會。以我國為例,2000年中國第五次人口普查顯示,中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0.88億人,已經達到人口比例的7%。2005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近1.44億,占總人口的比例(以下簡稱“比重”)達11%;到2020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34億人,比重將提高到16.0%;預計21世紀40年代后期,我國將形成老齡人口高峰平臺。屆時,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4.3億人,比重將達到30%,即每3人-4人中就有1名60歲以上的老年人。隨著老齡人口比重的上升和勞動年齡人口比重的下降,我國老年贍養比也在逐年提高,2000年,我國老年贍養比為15.4%,預測2010年和2020年將分別提高到17.4%和24.7%。我國還是一個發展中國家,“未富先老”和老齡社會的過早到來,必將增加社會保險資金支出,從而加重勞動人口的負擔,影響到社會代際關系的和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課題報告預測,到2020年,我國養老金支出總額將達到28145億元,相當于2000年的13倍多。

3、財政負擔重,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難以維系。幾年來,為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按時足額發放,盡管來自各級財政的當期補助日益增加,尤其是中央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轉移支付補助2000年338億元,2005年增加到545億元,2007年增加到894億元,2008年是1127億元。但對于財政而言,更大的壓力在于規模龐大的個人賬戶空賬和巨額的歷史欠賬。1997年以來,有很多地方沒有做實個人賬戶,無法割斷統、賬基金之間的聯結,鎖定統籌基金的債務。一些地方為滿足當期支付需要,大量動用“中人”和“新人”積累的個人賬戶養老基金,個人賬戶空賬規模不斷擴大,全國各地合計空賬已至少8000億元。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彌補空賬給各級財政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已成為當務之急。

4、籌資能力弱,城鄉一體化社會保險制度資金難以保證。我國現行社會保險制度將大多數的農民排除在社會保險體系之外,沒有體現以人為本和統籌兼顧,沒有體現社會公平正義,既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不利于構建和諧社會,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國家的安定團結和長治久安。二元經濟結構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及現代化發展所面臨的一個重大阻礙,造成貧富差距擴大、地區發展不平衡、城市文化素質差距擴大等一系列社會問題。要消除城鄉差別,糾正城鄉失衡,不僅要解決制度不公和失當的問題,也要進行制度創新,解決制度無力和失效問題,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為城鄉協調發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就目前來看,最有可能解決的就是推行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險制度。而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保險制度的核心問題就是要解決資金問題,由于農民收入水平較低、現實生活壓力較大,暫時不可能實行統一的繳費政策,廣覆蓋、低水平無疑是將農民納入社會保險制度的必然選擇,也就是說農村社會保險的資金需求最終還是要由城鎮來承擔。那么,當務之急則是要完善籌資機制、健全管理體制,切實增強社會保險資金籌集的強制性、規范性和統一性,在確保及時足額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的基礎上,通過城市反哺農村,實現城鄉一體、人人享有社會保險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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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社會科學院哲學研究所,遼寧 沈陽 110031)

摘 要:核心價值觀的踐行有助于人們養成健康向上的價值理念,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形成民主的、法制的社會環境。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基礎是制度創新,而核心價值觀又是制度創新的重要保障,二者相輔相成互動發展。

關鍵詞 :制度創新;核心價值觀;培育;踐行

中圖分類號:D60;B82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0-8772(2014)10-0236-02

當今我國正處在的社會轉型期,各種思潮充斥著人們的思想,難免會存在著功利思想、拜金思想、貪欲思想等價值觀扭曲的思想現象,這一切思想的根源都是社會價值觀問題,其根本原因在于責任價值的缺失,這也在一定程度地折射了社會管理機制的欠缺和漏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正是改革這種不良社會風氣的強烈要求,它的踐行有助于人們養成健康向上的價值理念,形成良好的社會公共道德,對于調整人與人之間友好和諧的交往關系,建立民主的、法制的社會環境有著重大的現實意義。所以當前社會精神文明建設需要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迫切需要構建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社會管理制度。

一、制度創新與核心價值觀的關系

(一)制度創新是指在人們現有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條件下,通過創設新的、更能有效激勵人們行為的制度、規范體系來實現社會的持續發展和變革的創新。[1]

人類社會所有創新活動都是在制度創新的基礎上進行的,制度創新是推動一切創新活動的動力,是政府部門通過創設適應新的社會環境以及人們的思想行為,最大限度地激發人們潛在價值所制定的規則、制度和政策法規。也是人們在目前的生產和生活環境下,實現經濟發展和推動社會變革的動力。經濟創新、文化創新、科技創新等等創新都是在制度創新之后得以進行的,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持續發揮著自己的作用。因此應當從體制改革、機制完善、政策扶持、人才培養、作風建設等方面形成鼓勵和支持創新的良好文化和制度環境。只有創新型政府,才會形成創新型的制度、創新型的文化。所以,制度創新應該是需要優先解決的問題。

(二)一個社會核心價值的形成,是對本民族人類文明發展史的認識和總結,是對不斷發展著的社會實踐的認識和總結。所以說,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僅是對意識形態領域的價值凝練,而且也是對人類歷史發展規律及正在進行的社會實踐的概括和總結。尤其是對正在運行著的社會主義制度體系進行全面分析和檢討,并按照核心價值觀的要求,必須改革那些與核心價值體系要求不相符合的體制機制。

一個民族最重要的創造就是國家制度的創新。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制度,決定著其國民的素質,國家制度的優劣直接影響其公民形象的塑造。國家制度的創新同核心價值觀的建設是密切相關,核心價值觀轉化為對應的制度體制,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才能完善起來。并且文化教育、輿論宣傳、社會導向都圍繞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制度進行教育,社會主義制度才能鞏固起來,社會才能穩定、持久的向前發展。社會主義價值觀作為一種社會意識,代表了人們對生活現實的總體認識、基本理念和理想追求。

(三)制度創新與價值觀的培育和踐行的互動關系。制度創新是踐行核心價值觀的載體,核心價值轉化為制度機制才更有生命力;制度的建構與改革創新又決定價值觀踐行的效果,價值觀教育需機制保障;價值觀是制度創新的靈魂,同時對進制度改革創新又起促進作用。

第一,制度創新是在公共價值取向的基礎上進行的,制度創新的設計和安排也是公共價值觀的體現,制度本身的內在精神和品格也包含一定的價值觀。馬克斯·韋伯指出:“每個國家都有它自己的社會制度和內在精神,前者是一個社會有效運行所要求的一套經濟社會倫理規范和法律體系,而后者則包括人們的行為規范、價值目標、奮斗目的等文化觀念?!盵2] 新的價值觀的踐行是現實社會制度的折射,并且會推動社會制度的改革創新。正如貝爾指出,“意識上的變革——價值觀和倫理道德上的變革——會推動人們去改變他們的社會安排和體制”[3] 。

第二,制度創新又對價值觀的踐行起引領、規范、、約束、保障作用?!爸贫冉⒌囊幏?、慣例和做事程序,在長期的作用下,就會使人們形成行為習慣乃至內化為個人的自我價值取向,對人們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具有根本性的指導意義;而制度的強制懲戒性又使其具有遏制作用。因此,制度對人的行為具有強烈的形塑性和直接的匡正性?!盵4]可見制度能夠協調人們交往的行動、調控人們的矛盾、增進地區互助、影響社會發展。

二、制度創新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實基礎

(一)抓好制度創新的頂層設計。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只有在完善的制度機制保障下,才能持之以恒的踐行。要從頂層設計的高度,設計好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戰略思路、具體路徑和執行方法;要深入開展相關研究;要認真規劃設計,形成方法策略;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落到實處。同時,既要尊重價值觀形成、發展的客觀規律,也要進行科學的制度創新。當前,對社會個體而言,培育和踐行“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的核心價值觀,應當以教育為主。價值觀是決定人的思想行為的心理基礎,這就要求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徹到國民教育的全過程,付諸到社會發展實踐中去,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通過制度的媒介和實踐的路徑而深入到社會現實、滲入到老百姓的一言一行。對國家和社會層面而言,培育和踐行“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和“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價值觀,還應當以制度創新為主。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使社會主義制度體制成為凝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寄托全國人民美好道德愿望、充滿著高尚正能量的強大引擎。

(二)做好制度創新的完善發展。制度創新是核心價值觀的媒介,通過規范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調整人們之間的關系,對人們的思想行為具有制約、引導功能以及激勵的功能,是推動社會形成價值共識的制度化力量。因此,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離不開社會制度體系的有力保障。要把核心價值觀植入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中,融入到社會主義根本政治制度和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不斷完善、法律體系不斷發展進步中。

積極創造良好的運行環境,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的培育和踐行觀有賴于制度的改革創新與健全完善。我們不僅要建立完備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宣傳、學習、教育制度,更要創新完善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方面的制度、體制、機制,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滲透到國民意識,上升為民族信仰,通過制度的媒介和實踐的路徑使其現實化。

(三)創新管理,完善機制,褒獎義舉,使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社會治理體制的建立與完善,能夠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實現和社會道德的提升協調共進,健全樹立典型機制,努力形成社會推薦、評委討論、媒體公開褒獎等一系列宣傳模范的制度體系。在全社會形成互相幫助、以助人為樂良好社會風氣,從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會成為人們指導人們行為準則的指導思想。為此,我們把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法治、公正以及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踐行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的偉大實踐過程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自己的人生理想、價值追求。挖掘每個人心底蘊藏的善良正直品質、正直道德情感。讓信仰指引個人人生,價值共識引領社會發展,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真正內化為個人和群體的意識,外化為個人和群體的行為規范,只有這樣人們才能更好地處理個人與他人、個人與社會的關系,將人生推入更高得境界,在社會上產生強大的凝聚力、激發出戰斗力,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三、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制度創新的靈魂支柱

(一)核心價值觀為社會成員提供理論價值支撐。當今轉型社會中面臨著利益格局多元化、生活方式多樣化、價值觀念多變化的局面,核心價值觀是當今社會倡導的主流意識形態系統,它凝聚了人們的思想、信念、精神、道德等價值因素,有效地制約和整合那些非主流的價值體系,是目前社會的共同價值思想基礎和行為規范。

一個國家選擇的社會制度,不是經濟實力決定的,也不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的,歸根到底是由構建這個制度的人群的核心價值觀決定的。文化的核心價值觀就是這個國家人民生活目的,而要達到這個目標首先就要解決權力來源問題與權力制約問題,否則,他們所追求的生活目標,就成為了鏡中花水中月。

(二)核心價值觀為社會制度創新提供價值支撐。價值是制度的靈魂,社會制度是其制度和價值的統一。但制度又包涵著其對應的價值體系,社會制度體系究其實質是價值體系的制度化。

目前我國的社會制度創新既要有利于變革,又要維護社會的繁榮穩定,這需要一種深刻的意識形態體系為支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是制度創新的價值支撐,是在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在經濟發展、政治文明、文化繁榮、社會進步等方面逐步展開后的價值訴求。具有特殊強大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奮發向上的活力。為我國的制度創新提供了精神動力,是進行制度創新的重要保障。

(三)核心價值觀為維護社會主義政治經濟的穩定提供價值支撐。人是按照一種文化價值觀在生活的,所以要對正在運行著的制度體系進行全面分析和檢討,并按照核心價值觀的要求,改革那些與核心價值觀要求不相符合的體制機制。

一種在社會中占主導地位的核心價值觀,不僅要有理論敷陳、文明訴求,更重要的是還必須要有制度支持。因此要從最根本上改掉那些悖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制度安排,使我們的制度運行與我們所倡導的核心價值觀相一致,防止價值空置和制度空轉的現象發生。

衡量一種核心價值體系與相應的制度層面是否相適應的標志就是在這種制度下生活的人的幸福指數如何,其標志可以用馬斯洛的心理需要不同層次來劃分,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實現需求、自我超越需求。為了我國人民達到高層次的精神追求,我們要堅定不移的踐行核心價值觀,以使這個社會的終極發展目標離我們越來越近,讓我們生活的社會長治久安,百姓生活幸福美滿,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參考文獻:

[1] 張娟.制度創新[M].長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10年11月1日.

[2] 馬克斯·韋伯.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M].于曉,陳維剛,譯.上海:上海三聯書店,1987.

[3] 丹尼爾·貝爾.后工業社會的來臨[M].高铦,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篇6

關鍵詞:農民工 社會制度 社會融合 制度融合 生活滿意度

一、問題的提出:

農民工,實質是戶口在農村但在城市、鄉鎮企業工作,收入以外出務工所得為主,同時兼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群體的代稱[1]。農民工在我國整個21世紀上半葉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在《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2]實施以來,農民工的狀況得到部分改善,可是,因戶口不同而導致的城鄉分離社會保障體系,農民工這個社會群體的權益保障仍然存在制度性的缺失。因此,應在不同地域依據具體情況進行社會制度創新逐步消除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的制度障礙,從而從根本上解決農民工的社會融合問題。

二、調研的內容:

我們在宜昌對農民工發放了251張問卷調查表,從中我們了解到總體上農民工收入低、處境困難等基本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再者,農民工比較強烈的市民化、融入城市的愿望也沒有實現。以下就是我們對收集的問卷利用Spss軟件進行數據分析得到的相關數據,其中對于是否簽訂合同問題結果統計如下:

結果顯示僅50%的被訪農民工目前的工作狀況為合同制,有近40%的被訪農民工目前工作狀況為未定合同的零時工,還有10%左右的被訪農民工職業是做小生意??芍霐档霓r民工的福利待遇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其中對于最希望政府提供的幫助問題結果統計如下:

a. 值為 1 時制表的二分組。

結果顯示農民工最希望政府在醫療保障,失業保障及住房條件上有所改善,所以從現狀來看,農民工社會融入的制度上還存在較大的問題。下面是具體分析:

(一)農民工保險體系:

1、農民工面臨的工傷保險體系調查結果

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是勞動者在工作中或在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導致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但在這一問題的研究上,調查數據顯示有24.5%的農民工對獲得工傷保險有強烈的意愿。

2、農民工面臨的醫療保險體系調查結果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這一保險在疾病、負傷、生育時可以由社會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但在我們“您最希望政府給予的幫助是?”這一調查結果顯示:21.4%的農民工希望能在“醫保”方面得到更多的幫助。

3、農民工面臨的養老保險體系調查結果

養老保險是為了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范圍,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據我們調查數據顯示,農民工養老保險的總體參保率僅為15%左右[5]。

(二)國家法律制度:

1、農民工在國家法律制度中面臨的合同制問題

合同制度是用人單位合理使用勞動力、鞏固勞動紀律、提高勞動生產率的重要手段,是減少和防止發生勞動爭議的重要措施。早在2003年1月5日國務院《關于做好農民進城務工就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通知》[4]強調: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竟有50%的受訪者沒有簽訂合同制。

2、農民工在國家法律制度中面臨的工資問題

工資支付的基本原則是按勞取酬原則、同工同酬原則、外部平衡原則、合法保障原則,可是現實中農民工工資被拖欠被克扣的現象屢見不鮮。全國統計局統計的相關數據顯示有0.8%農民工被雇主或單位拖欠工資[3]。

3、農民工在國家法律制度中面臨的戶籍制度問題

在我國現階段的戶籍制度的前提下,衍生出來的子女教育、醫療衛生、社會福利體系以及社會保障體制,農民工在很大的程度上不享有和當地市民完全相同的政策,使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無法得到完善的法律保障。

(三)地方政府相關的就業、房控政策:

1、就業信息與就業平臺是農民工進入城市社會的保障

更多的,更加有效的就業信息和就業平臺是農民工進入社會城市的首要問題,有計劃的開展就業培訓工作,搭建農民工失業與再就業的信息網絡是農民工的基本保障。我們的“您最希望當地政府給予的幫助是?”中調查數據顯示: 14.7%的農民工希望政府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和就業信息。

2、房價問題是影響農民工步入城市的物質因素

越來越多的人涌入城市,但是由于房價的上漲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居住問題嚴重影響了農民工在城市生活的狀況。在“您最希望政府給予的幫助是?”這一問題的調查中得到的結果顯示:17%的農民工更希望政府能夠改善住房條件,同時,我們通過調查了解到13.5%的農民工面臨著房價問題。

三、農民工社會融合之制度融合問題的幾點合理性的建議:

(一)加強農民工保險制度的完善,保障社會公平穩定

1、加強農民工工傷保險制度落實是重點

以西安市不久前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的工傷保險 “五統一”政策,即統一參保范圍和對象,統一繳費基數和繳費費率標準,統一財務賬戶管理,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為例。相關政府也應該建立一個完整統一能適應在不同城市推廣的工商保險體系。

2、大力完善農民工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源

以已經在我們國家農村鄉鎮實行的“農村合作醫療”為例。設立國家農民工醫療保險機構,引導更多的農民工加入到這一醫療保險的體制中,允許農民工這一特殊群體在一定限度內能預支保險金額,真正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目標,使農民工更加良性的融入城市。

3、推進農民工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是發展

以最近在昆明五華區啟動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程,著力構建城鎮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三位一體”的保障體系為例。各個城市都應該構建一個類似于昆明市的這樣一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保障農民工更加長遠的發展。

(二)堅持完善國家法律制度是農民工融入城市的本源

經濟問題是農民工步入城市的最根本原因,合同制度是勞動者實現勞動權的重要保障;戶籍制度是決定農民工未來定位的方向標。堅持完善工資制度、合同制度、戶口制度是不變的根本。

(三)地方政府堅持社會公正原則,創新有特色的地方政策以促進農民工融合

1、加大完善對農民工就業政策力度,搭建失業與再就業的信息網絡

以宜昌市構建的就業信息網和工商維權網為例,這些網絡的構建,在一定程度上很好的解決了農民工比較關注的工作,就業和自身權益的問題,一個類似的更加有效更有普適性的政策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2、落實實施農民工住房優惠政策,切實保障農民工最基本的融入問題

以已經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行的“經濟適用房”政策為例,這一政策在一定的程度上基本解決了農民工的住房問題,在加強農民工從農村向城市的過渡過程中起到了良好的橋梁作用,但由于我國農民工人口數量巨大,更加有效普適性更強的住房政策還有待實施。

四、結束語:

國家和相關政府部門通過法律制度、社會制度、保險制度等發方面的完善與管理,結合相應的調控手段,在今后的時間里發揮它應有的作用,農民工流動在相應制度下的城市中時,可以更好的享有自己的權益,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創造農民工滿意的城市生活。

參考文獻:

[1]鄭大遠, 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分析,(西安郵電學院計算機系)

[2]《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2006年3月27日

[3]《2011年我國農民工調查監測報告》

篇7

【關鍵詞】 制度創新;資源節約型社會;社會建設;制約因素

眾所周知,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自然資源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的物質保證。目前,我國正處在經濟高速發展時期,經濟增長方式還相當粗放,許多資源已經不能自給,經濟增長的資源瓶頸愈益突出,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已刻不容緩。堅持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可持續發展、保障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因此,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我國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選擇,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一、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意義和作用

資源節約型社會是指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領域,通過采取法律、經濟和行政等綜合性措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和社會收益,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其目的在于追求更少資源消耗、更低環境污染、更大經濟和社會效益,實現可持續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關系到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中華民族興衰,是具有全局性和戰略性的重大決策,具有重大的意義和作用。

1、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能有效緩解資源供需之間的矛盾

我國人口眾多,能源資源相對不足,人均擁有量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耕地面積僅有1.41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淡水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l/4。人均石油和天然氣儲量分別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1%和4.5%。45種主要礦產資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目前又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重要階段,能源資源的消耗強度高,消費規模不斷擴大,能源供需矛盾比較突出。經濟發展離不開資源的支撐,資源的承載能力也制約著經濟的發展,許多資源特別是不可再生的資源,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其供給能力是有限的。我國的經濟今后還將以較快速度增長,資源短缺和經濟快速發展之間的矛盾將日益凸顯出來。要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就必須重視節約資源、有效利用資源,使有限的資源實現效益的最大化。

2、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有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必須有資源和環境作保障。我國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造成過量消耗資源,環境嚴重污染,生態嚴重破壞,影響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因此,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有利于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

3、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是我黨在新世紀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思想,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可持續發展實質就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資源的稀缺性要求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和唯一出路,勢在必行。建設一個資源節約型社會,這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最好體現。

二、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面臨的制約因素

人類的經濟活動就是資源消耗活動,而這種經濟活動在很多情況下由于制度不合理以及人們節約觀念的淡薄等因素的影響,往往造成資源的大量浪費。因此,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就受到來自各方面因素的制約。

1、觀念制約

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和廣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的消費能力和消費需求不斷增強,由于人們的節約意識薄弱,對浪費水、電等資源熟視無睹。有的人更是未把節約資源當回事,以致造成許多不必要的浪費。教室里,“白晝燈”、“長明燈”習以為常;辦公室中,電腦顯示器、打印機、復印機,常年處于待機狀態。假定一臺顯示器或打印機的待機功耗為5瓦,如果每天待機10小時,按目前國內辦公用電腦、打印機的保有量,每年浪費電將達12億多度。水龍頭前,“嘩嘩”流淌的自來水被視而不見。目前,全國缺水城市達300多個,日缺水量1600萬噸以上,農業每年因灌溉水不足減產250多萬噸,工農業生產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很大的影響。我國農田灌溉水利用率僅為25%~4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為20%~30%(發達國家高達70%~80%),單位產品用水量比發達國家高出5~10倍[1]。在餐飲業方面,中國餐桌浪費據估計一般都超過用餐額的10%,而且浪費程度與用餐的豪華程度或檔次正相關。據媒體報道,2004年,重慶市的餐桌浪費達13億元,陜西省僅2005年上半年的餐桌浪費就超過10億元,武漢市每日倒掉的剩飯菜就達500噸[2]。美國是資源大國,國民消費水平位居世界之首,但美國學生的課本卻是重復利用的,一本教科書至少要重復使用8次?;萜帐鞘澜缰拇蠊?規模巨大,實力雄厚,但他們卻在辦公室里設立了“備用箱”和“再生箱”,只用過一面的紙張都放在備用箱中,兩面都用過的紙張則放入再生箱中回收,國民對于資源的利用卻十分節約,而我國的國民對資源的利用卻是比較浪費。

2、制度制約

主要表現為:

(1)自然資源產權關系不清晰。我國的大多數自然資源在法律規定上屬于國家所有,但其使用權、收益權甚至處置權都極其模糊,如礦產資源在法律上是屬于國家所有,但其收益、處置權利主要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中的官員及其人緊密結合起來,把持了礦產資源的生產、經營活動,各經濟主體在生產活動過程中都以自身的經濟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由于私人收益、私人成本與社會收益、社會成本不一致,這就導致大量礦產資源被“人”和“內部人”瘋狂掠奪使用,造成礦產資源“公地的悲劇”。

(2)資源價格不合理。長期以來,我國實行的一直是計劃經濟時期“產品高價、原材料低價、資源無價”的價格體系,資源價格基本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但這個價格卻只反映了資源的開發成本,遠遠沒有全面覆蓋資源耗減成本、環境破壞成本及完全生產成本,難以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和資源的稀缺程度,致使我國資源價格長期低于國際市場價格,缺乏對投資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激勵和約束作用,導致開采者普遍過度開采和破壞性開采,不僅浪費了寶貴的礦產資源,也形成了環境污染。

(3)節能制度存在缺陷。比如,沒有統一的政府機構能源消耗標準,沒有建立有效的能源體制報告制度,沒有節能考核獎懲制度,也就導致了沒有自覺節能的動力。另外,整個政府節能工作基礎薄弱,沒有相應的機構專門人員負責此項工作,也沒有相應的規劃和政策。

三、我國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制度創新

要從根本上改變上述局面,就必須進行制度創新。制度是有效配置資源的前提和基礎,好的制度能節約資源,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1、建立明晰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

明晰自然資源的產權,是解決外部性問題、提高市場效率的有效途徑。目前我國在許多資源方面的產權不清,一方面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自然資源價格“失真”。另一方面會引發利益的糾紛。資源價格改革本質上還是相關各方利益調整的過程,產權不清,必然形成多頭利益所有者,難以形成相關的利益協調機制,影響未來經濟社會的健康運行。因此,強化國家作為自然資源所有者的主體地位,明晰資源所有者及其各級機構的權責邊界;完善自然資源使用權。我國資源公有,所有權不可能轉讓,但可通過使用權的流轉,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彌補所有權的缺憾。這就必須把資源的使用權從資源部門的行政權中剝離出來,建立資源使用權的初級配置市場,使資源的初次分配由資源部門的“設租、尋租”變為嚴格的市場化運作。在此基礎上,開放和完善資源二級市場,取消資源使用權的流轉限制,讓資源在市場上找到最適合自己的位置,從而實現資源的最有效利用。

2、加強節約資源的法規建設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需要每一人充分認識到節約資源對我國經濟發展具有十分的重要意義。通過制定《清潔生產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礦產資源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使經濟主體自覺遵守這些規章制度,才能有效地處理資源節約社會中各種復雜的社會、經濟和生態關系,促進資源的有序、高效開發和利用,保障建設資源節約社會的目標、任務、計劃的順利實現。

3、建立以市場為主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作用,積極推進稀缺資源價格的市場化改革,逐步建立科學的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關系和污染環境治理成本等完全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只有在此基礎上形成的資源價格,才會引導人們努力節約資源。資源的稀缺性必須通過市場供求反映為高價格,否則,企業沒有壓力來實施節能降耗,公眾也不會有節約資源的內在動力。只有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過程的基礎性作用,發揮資源性產品的價格杠桿作用,形成推動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價格體系,才能有效調節企業和公眾的行為,促進資源節約。

4、完善資源節約的激勵約束機制

各級經貿、財政、稅務等部門要對企業積極引導和規范,大力發展節能、降耗、增效的高新技術產業,嚴格市場準入,建立項目審批制度,從源頭上杜絕高消耗、高污染的項目進入。同時,各級部門要切實落實國家節能、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的有關優惠政策和措施,充分調動企業和社會開展資源節約的積極性。省市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對資源節約共性技術及關鍵技術開發、重點示范和改造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各級政府要保證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工作經費,支持節能監測中心等有關機構的設施建設和能力建設,增強監測手段,提高節能監測能力和水平。

5、加強資源節約宣傳

調動各種宣傳媒體,通過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讓人們充分認識到節約資源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在全社會樹立節約意識,建設節約文化,倡導節約文明,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良好社會風尚。加強節約資源培訓工作,廣泛開展節約資源科普教育,使廣大群眾掌握節約資源的基本知識和方式、方法,把節約資源變成自己的自覺行為。

【注 釋】

[1] 李建平.資源節約的制度創新.中國國土資源經濟,2006(02).

[2] 參見2005.9.5.重慶晚報。董穎,楊曼.陋習積攢驚人浪費全國一年倒掉盛飯600億元,載2005.8.17市場報。胡蔓.每日倒掉剩飯菜600噸,武漢80家餐飲企業向浪費宣戰,載2005.8.17.湖北日報.

【參考文獻】

[1] 李俊然.論循環經濟的法制障礙與制度創新[J].河北法學,2005.23(10).

[2] 齊建國.制度創新:節約資源的最有效途徑[N].光明日報,2006-8-17.

[3] 曹建海.中國城市土地高效利用研究[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4] 李健.建立節約型社會制度建設最重要[N].陜西日報,2005-11-9.

[5] 侯云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N].經濟日報,2005-11-9.

篇8

關鍵詞 緩刑制度 存在問題 可行措施

一、緩刑制度的價值

緩刑制度既表明了國家對犯罪分子及其犯罪行為否定的評價,同時也體現了對犯罪分子一定的寬大政策。緩刑制度的重大意義,主要體現在:

(一)法律程序在運作過程中會耗費大量的經濟資源,為了提高司法活動的經濟效益,應當將最大限度地減少這種經濟資源的耗費作為對法律程序進行評價的一項基本價值標準。

(二)適用緩刑的適用是將犯罪分子置于開放式的社會上來進行考察和改造,這樣有利于隔離監獄給罪犯所帶來的相互之間的交叉感染,更利于其回歸社會。

(三)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他們不脫離自己的家庭,工作,使其有足夠的自由和寬容,而且時刻感受來自法律的威嚴,有助于修復被破壞了的社會關系,獲得比執行實刑更好的效果。

二、我國緩刑制度存在的問題

我國刑法緩刑制度的引入是我國刑法民主化和刑法人道主義的具體體現,對于教育改造罪犯,預防新的犯罪,構建和諧社會有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國緩刑制度起步晚,在立法和 司法實踐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我國緩刑制度的立法缺陷。

1.立法對緩刑適用的導向性不明確,使得法官多從經驗角度出發確定緩刑的適用,有失法律的公正。2.刑罰暫緩執行制度的法律后果僅是不再執行原判刑罰而保留有罪宣告,這種制度由于使犯罪人留下無法消除的污點,對犯罪人的自信心造成一定程度的打擊,不利于充分發揮緩刑的教育改造功能。3.在審判實踐中,有些觀點片面強調了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法官們認為只有被告完全認清罪行才能適用緩刑制度,從而也就忽視了對被告的各項合法權利的保護。

(二)我國緩刑制度的司法缺陷。

“正義是社會制度的首要價值,正像真理是思想體系的首要價值一樣?!痹谒痉▽嵺`中,一些人民法院在適用緩刑的時候,不但沒有設法彌補立法的不足,反而濫用手中的權力,擴大緩刑制度潛在的不公平性,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

1.過多的在職務犯罪中適用緩刑,利益驅動明顯;2.在司法實踐中,沒有監督,必然導致腐敗,對犯罪人適用緩刑主要是法官自由裁量權在起作用。緩刑的裁量權僅由法官行使而沒有檢察官的參與。檢察院在訴訟中更關注于所提出的公訴案件是否得到法院的有罪判決,是否對被告判處了實刑,而幾乎沒有對法院所判處的緩刑案件進行監督;3.缺乏緩刑適用的程序性規定,我國現在對考察的操作和方法卻沒作出統一規定,最終導致監管的失控,沒有發揮出緩刑制度的應有效果。

(四)外來人口適用緩刑制度缺乏必要的保證,從我國現在適用緩刑的犯罪分子,不難看出犯罪分子的戶籍地幾乎都是本地,而外地的戶籍極少。

三、我國緩刑制度的完善

(一)我國緩刑制度指導思想的完善。

首先,樹立“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理念,對犯罪分子實行“以人為本”的人文情懷,這并不意味著姑息、縱容、偏袒、放任犯罪分子,更不意味著釋放監獄里的犯人讓其回家,而是“正其心”,使其全面發展。其次,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這是對懲辦思想的一種修正。寬嚴相濟要求對犯罪的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寬主嚴輔,有寬有嚴,寬嚴適度。嚴格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刑事法律,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懲罰犯罪,充分發揮刑罰的打擊效果,構建和諧社會。

(二)我國緩刑制度的立法完善。

緩刑制度的好壞是緩刑立法質量的高低。通過上面對我國緩刑制度的反思,要想構建和諧社會,我們要進一步完善緩刑制度。1.我國緩刑適用條件“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規定過于原則,僅僅是一個可能性的預測,其缺乏具體、科學的評價標準,導致實踐中操作起來彈性過大,不利于緩刑功能的充分發揮,甚至容易造成緩刑的濫用;2.我國刑法僅規定了刑罰暫緩執行一種緩刑,其弊端是在免予執行犯罪人的刑罰后保留了犯罪人的犯罪記錄。實踐中,用人單位更多的做法是在招聘人員時明確規定了不招收有著犯罪記錄的人員;3.充實緩刑考察標準,設置行之有效的懲罰性緩刑負擔。要想讓刑罰的懲罰功能得到體現,必須在行刑的過程當中得到執行,而不只是存在觀念中。

(三)我國緩刑制度的司法完善。

1.設立緩刑聽證制度,在時間,參與人,內容等方便加強管理;2.判前建立緩刑人格調查制度,緩刑人格調查程序的啟動必須在定罪量刑之后,以提高再犯預測的準確率,來降低適用緩刑的風險;3.緩刑的成與敗很大程度上取決緩刑監督的實施,設立獨立的緩刑機構有助于緩刑制度的實施。社區矯正的全面推廣將有利于緩刑制度的實施,為構建和諧社會發揮重大作用。

篇9

[關鍵詞]鄉村旅游;社區居民;社會排斥;感知;婺源李坑村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11)08-0087-08

1 文獻回顧與問題的提出

社會排斥是指“某些個人、家庭或社會群體,由于社會政策及制度安排等原因喪失其公民權利,無法參與正?;顒踊騾⑴c不足,導致被邊緣化及情感疏離的機制和過程”。個人或群體在各種政治、經濟、社會互動活動中的無法參與或參與不足都可能被認為是社會排斥的存在。

社會排斥的研究起源于20世紀初,作為貧困(poverty)、剝奪(deprivation)、劣勢(disadvantaged)等詞的替代性概念,人們對其形成的一個基本共識是:對社會排斥的定義不僅涉及收入貧困和物質資源的匱乏,也涉及一些個人或者群體在社會中被邊緣化的過程。1999年,作為歐洲國家中對社會排斥問題關注得最全面并切實采取應對措施的國家之一,英國在開展的“貧困和社會排斥調查”中將社會排斥分為4個維度,包括被排斥在充足的收入或資源之外、勞動力市場排斥、服務排斥、被排斥在社會關系之外。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的社會排斥分析中心則認為,社會排斥包括消費、生產、政治參與及社會互動等4方面的排斥。我國的學者也有類似的討論,如曾群等提出了包括經濟排斥、政治排斥、社會關系排斥、文化排斥和福利制度排斥等5個維度的分析框架。21世紀以來,西方社會心理學家對社會排斥概念給予了特別的關注,美國學者特溫茨和鮑麥斯特等(Twenge&Baumeister,eta1.)認為個體在遭受社會排斥后往往會形成心理上的感知,他們的大量實驗證實,“在人際交往過程中,只要個體認為自己受到了他人的排斥,不管是真實存在或是臆想的,都會帶來獨特的心理變化,進而導致自我控制行為的改變”,“即使只是在虛擬的網絡空間,個體感覺到了沒有確定來源的忽略和排斥,都會導致明顯的歸屬感降低”,因此,“社會排斥不單純指物質層面,而且拓展到精神心理層面和符號層面”。由于認識到“各種社會排斥過程無不導致社會動蕩,終而至于危及全體社會成員的福利”,社會排斥概念在各國政府制度研究中被廣泛應用,人們將社會制度目標逐步轉向“消除社會排斥,促進社會包容,實現社會融入”。

將社會排斥概念納入到旅游研究視野是在20世紀80年代左右,其關注重點為旅游開發或旅游產業政策制定等帶來的社會排斥現象。例如,奧爾威格(01wig)對美屬維爾京群島土著圣約翰人的描述就體現了欠發達地區在旅游開發過程中較典型的權力懸殊狀況:當美國國家公園組織在洛克菲勒財團的資助下占據大半個島嶼建立國家公園后,島上居民完全喪失了依靠傳統謀生手段――放牧、游耕得以繼續生存的機會,他們如同“乞丐無法成為一名選擇者”,除了服從毫無辦法。1998年,阿特金森和勞迪爾(Atkinson&Laudier)撰文討論了1996年英國布里斯托爾國際海洋節期間兩個流浪者露營群體被驅趕的社會排斥現象,他們的存在被認為會侵犯旅游者和節日參與者,破壞布里斯托爾希望建立的海洋遺產地形象。2005年左右,默爾度(Mordue)和阿加瓦爾(Agarwal)不約而同地探討了旅游目的地發展中的社會排斥問題,所不同的是,默爾度重點探討的是邊緣群體在參與旅游活動過程中的被排斥問題,而阿加瓦爾關注旅游目的地居民的被排斥現象。造成這些社會排斥現象產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從宏觀方面而言,社會結構及制度設置為社會排斥提供了可能空間,全球性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轉型、全球化競爭加劇、旅游生產方式從福特主義向后福特主義轉變等因素被認為與社會排斥現象的產生存在一定的關聯,從微觀個體而言則有缺少工作機會、缺乏技能、缺乏政治和社會參與、身體健康因素及學歷低等因素,導致個體喪失社會關系網絡而陷入邊緣化的困境。另據研究發現,雖然城市、鄉村、海濱、島嶼等各種類型的旅游目的地都存在社會排斥現象,但其表現方式有所不同。例如邵特爾(Shortall)探討了鄉村發展項目中的社會共融與社會排斥問題,而那卡加瓦(Nakagawa)則將研究視角鎖定在城市社區的社會排斥現象之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經調查指出,被排斥人群的住房問題在城市地區表現為質量不佳,他們大量集中于貧民窟,在鄉村地區則表現為住房短缺;就業問題在城市地區表現為長期性失業,而在鄉村地區則表現為季節性失業與低工資。

由于鄉村旅游強調以鄉村社區為活動場所,旅游活動的大量滲透必然會對社區施加經濟、社會、文化等多層面的影響,而“這些影響的主要承擔者是社區”。旅游人類學者和社會學者已用許多詳盡的案例說明鄉村旅游發展在給社區發展帶來某些正面影響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形成一些消極影響,諸如地方民眾文化面臨變質和消失的風險、社會文化沖突加劇、犯罪率上升、貧富差距拉大等,尤其是在各種復雜的利益關系不斷得到調整、綜合和博弈的過程中,鄉村社區的居民總是無一例外地處于被動與弱勢的地位,從而導致其挫折感、文化仆從感、自卑感增加,社區文化認同感衰落,但鮮見社會排斥方面深入而翔實的本土化案例研究。本文所提供的江西省婺源縣李坑村案例長期以自給自足的封閉式小農經濟格局為主導,旅游開發給當地社區帶來了多方面的變化,筆者試圖在質化研究的基礎上著重探討該村居民因旅游業的發展而帶來的不利影響,分析旅游開發背景下鄉村社區居民社會排斥的感知維度,以社會排斥為概念工具對其旅游開發所形成的影響加以系統解讀。

2 研究案例

婺源縣位于江西省的東北部,其歷史悠久,物華天寶,素有“書鄉”、“茶鄉”之稱。由于歷史上一直處于“山阻而弗車,水激而弗舟”的閉塞山區,加之長期受徽州文化的影響和熏陶,婺源境內的廣大鄉村大多保留著傳統的徽派建筑,形成了“家家是風景,風景在家家”之分布廣泛、規模宏大、保存完好的特有古村落旅游景觀,被譽為“中國最美麗的鄉村”。李坑村是婺源旅游業發展得最早也較為成熟的一個村落,村內的260多戶人家大多居住在溪的兩岸,村內有明清古民居、古橋、古亭、古樹等景觀, 在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和參加養老保險等等方面所獲得的勞動保障也相對缺乏,女性對自身的處境往往表現出一種無力感。而由于社會排斥的再生產機制,社會排斥進而導致這些女性村民自我排斥的產生,他們對自身的認識和自我評價較低,缺少成就動機,最后只好把人生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5.4關系排斥

關系排斥指個人被排斥出一定的社會關系,具體感知因子包括個人身份認同、村民鄰里關系及其與旅游者的關系等。豪斯等(H0use,et a1)建議從社會關系存在的量、質與結構3個方面來考察社會關系,具體到鄉村旅游社區中,筆者發現,盡管村民有大量地接觸外來投資者和旅游者的機會,實現了在社會關系量上的較大突破,但他們卻更加明顯地產生由關系疏離而導致的被排斥感。隨著旅游設施及吸引物發展所需,對資本的需求日益增大,外來投資者對鄉村旅游發展的影響力將日趨增強,而社區居民的影響力相應減弱,鄉村社區居民會由于外來資本越來越強勢的介入而失去對旅游發展的控制,他們大多會發出諸如“我屬于社會的最底層”,“除了老祖宗留下的這點東西,我們什么都沒有”的感嘆,產生個人身份的認同危機,這種個人身份認同危機基礎上產生的自我排斥感導致村民們出現自卑、無力、不滿和憤怒情緒,在對待與自己有直接競爭關系的鄰居時針鋒相對,對待旅游者時則表現出明顯的冷淡甚至敵視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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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發展農村社會保障事業意義重大,要加強對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組織領導。發展農村社會保障的條件已經具備,主要是發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要堅持一系列原則,要同市場機制的要求相適應。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農村養老保障 一、發展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意義重大 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是農村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標志,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有利于消除農村貧困和防止農民返貧;有利于推動農村計劃生育工作,提高人口質量,減少人口數量;有利于改變我國二元社會結構狀況。我國二元社會的一個重要方面是城鄉居民社會保障不平等,社會保障向城市居民傾斜,在農村發展社會保障事業有利于改變這種狀況;有利于勞動力的城鄉流動和經濟交流;有利于安定農村社會生活和實現農村社會的政治穩定。農民的生活有了保障,就會安居樂業,農村社會就會穩定發展,從而成為全國穩定發展的基礎。 從建國以來到1998年前,我國的社會保障工作基本由民政部門主管。民政部門在農村五保戶供養、防災減災、優撫工作、社會救濟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制訂完善了一系列法規。199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農村社會保險工作由民政部劃歸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管。從長遠看,這是正確的,有利于統一城鄉生活,有利于消除我國城鄉二元的社會結構。但從短期看,會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受到一定的影響。因為民政部門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深入開展了這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規和政策。民政部門在各鄉鎮都有助理員,使這一工作在鄉鎮一級有了組織依托。近幾年由于主管部門的變動,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開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前身是勞動部,主管城鎮勞動工作,很少接觸農村事務,要深人開展在農村的工作要有一個過程。農村社會保障的其他工作主要是政府行為,其資金來源主要是政府撥款、社會贊助和捐贈、村集體提供。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主要是由農民自己投保,涉及絕大多數的村民,是窮國辦大社會保障,是一項民心工程。雖然難度很大,但一定要做好。因此,政策要有連續性和穩定性,不能因為主管部門變動而改變,要銜接和協調好,基本的制度不能改變。在縣級要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接管這一工作,但這一工作關鍵是鄉鎮一級。鄉鎮一級是個綜合性的基層單位,不應該也不可能上下對口。在鄉鎮一級應該明確,民政助理員同時也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助理員,至少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這方面要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繼續深人地做好這一工作。 二、農村已經初步具備實現社會保障的條件 發達國家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時一般達到以下條件: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農業產值占國民生產總值在15%以下;農業勞動力的比例在2000以下;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降到50%以下;人口自然增長率趨于下降。與發達國家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相比,我國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還不完全具備。但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低,消費水平也低,社會保障的要求也可以低一點。而且,從我國農村發展的實際情況看,已具備建立初步社會保障的條件。首先,從全國農民收人的情況看,2002年農民年純收人每人為2476元,除去所有費用約剩余53。元。如果按月每個農民繳費4.8.12.16.20元五個檔次,最高檔次的每年繳費為240元,農民有能力繳納保險費用。近年來我國農村實行稅費改革,農民的負擔在減輕,收入在增加;其次,從東、中、西三部分農民收人情況看,1999年東部農民人均年純收人2929. 28元,中部是2002. 85元,西部是1501. 5元。東部、中部的大部分農民和西部的部分農民已具備建立初步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第三,中西部農民有能力實現社會保障的主要有農業專業戶、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私營企業主和農村鄉鎮企業從業人員以及外出務工經商人員。如2000年鄉鎮企業從業人員人均工資收人2824元,這一群體完全有能力實現初步社會保障。初步估計,在中國約有2/3的農民有能力實現初步社會保障。 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國農村土地為集體所有,我國農民都有承包集體土地的權利。一般情況下,農民承包的土地的收人能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我國對農村五保戶由社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我國農村的優撫對象享有撫恤待遇。這些可以說是我國農村的“三條保障線”。最近,我國又探索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彌補了過去救濟工作的某些不足,不僅將全體農村人口納人保障網絡之中,而且使社會救濟有了運行規范的增長機制,同時也強化了農村“三條保障線”的基礎。對大多數農村居民來說,最實惠的是社會保障。對農民來說社會保險又分為保險公司舉辦的商業保險和由政府指導、社區主辦的社會養老保險。商業保險對農民和市民一視同仁,有錢就可以辦,所交的保險金的數額大,目前一般農民無能為力。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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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導、農村社區舉辦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年民政部提出來的,在一些省(市、區)已經開展了業務活動?;痉桨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貼為輔;實行個人賬戶儲備積累制,農民個人繳納的保險費和集體對其補助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基金以縣級機構為基本核算平衡單位,按國家政策規定運營;保險對象達到規定領取年齡時,根據其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總額計發養老金。這一做法符合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應該推廣。我們認為還應該作必要的補充,即在農村集體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對實行了計劃生育的村民應該適當地多給予補貼;而對于農村集體經濟不發達的農村,應首先補貼實行了計劃生育的農民。這樣既有利于推動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又有利推動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開展。 三、農村社會保陣制度的構建 .農村社會保降的原到。首先,基本生活保障的原則。一方面對特殊人群或一般人群出現特殊情況時保障其基本生活。特殊人群主要是指農村五保戶、特困戶和老年人;一般人群的特殊情況是指一般村民受災或生病時的情況。另一方面,即使政府經辦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障的也是村民的基本生活,富裕村民可買商業保險。其次,政府經辦、市場化運作的原則。由于農民科層組織程度差,所以應由政府經辦,但政府經辦不是包辦,可以實行某些優惠政策,但不應背財政包袱。如保金的利率隨市場波動分段計息,這樣可以留有余地,當農村富裕、條件成熟時,可以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轉向商業保險。第三,法律法規規范原則。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中要堅持法制,用法律的形式確定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用法律的形式規范農村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操作,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有法律的保障。第四,堅持自愿自治原則。要堅持自愿的原則,讓農民為了自己的將來生活自覺投保??梢孕麄骱蛣裾f,也可以通過集體補貼和政策優惠來引導,但不能強迫命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屬于合作保險事業,要堅持內部自治的原則,要有公開性和透明度,其運作要使農民明白并放心。第五,因人因地制宜的原則。中國幅員遼闊,農村地區差別很大,不僅東、中、西三大經濟帶差別大,而且城、郊、村的差別也很大,甚至一個村的村民之間差別也很大。受經濟狀況和人們對社會養老保險認識水平的限制,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一刀切。投保金額要拉開檔次,由村民自己選擇。養老金領取也要有一定靈活性,預期壽命較短的可以提前支取,而較長的可以推后支取。第六,社區和個人共同籌資的原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堅持個人賬戶積累模式,資金全部進人個人賬戶,以個人出資為主。集體根據經濟狀況一視同仁地對待每個投保村民,確定為村民投保補貼金額的數量,實現計劃生育的村民可適當多補貼一些。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構建。首先,建立幫助弱勢群體生活的保障制度。堅持政府撥款、社會捐贈、社區出資相結合的籌資原則,保障農村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其次,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那些因天災人禍而一時陷人困境的村民,保障其基本生活,幫助他們走出困境。對于這部分人堅持政府幫助為主,社會和社區籌資為輔的原則。第三,推動農村社會養老制度的發展。一是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向農民宣傳社會養老保險的必要性和意義,宣傳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辦法,宣傳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并動員農村干部和精英率行投保,給農民以示范。二是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優惠政策。政府要認識到在農村實施養老保險的效果優于扶貧,政府要通過轉移支付等方式給予農民一定的補償,如每個農民只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給予一定數額的配套經費,引導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三是堅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市場化運作、法制化管理,為農民掌管好保命錢。四是實行農村社會保障的分流。即對農村中農業專業戶、鄉鎮企業從業人員、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要動員他們投商業保險,在社會保障方面給村民起帶頭和示范作用,促進農村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 .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進程?,F階段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內容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年以前,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要自成體系。這一方面是由于我國過去城鄉二元社會結構造成的對農民的社會保障欠賬多,農村社會保障同城市社會保障對接一步到位難度大;另一方面是由于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起步晚、條件差、農民收人增長慢,農村社會保障同城市還有一定的差別。但這一時期農村社會制度的建設要留有余地,等待條件成熟時同城市社會保障制度統一和接軌年以后,由于我國全面小康社會的建成,可以考慮逐步使城鄉社會保障制度接軌和統一。 文章屋在線:wzk.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