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預案范文
時間:2023-03-27 14:52:13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處置預案,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確保國家秘密安全和維護廣大考生利益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害程度為目標,建立健全我區各類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提高保密應急處理能力,確??荚図樌M行,保障社會的安全和穩定。
二、工作原則
(一)準備充分,防范在先;
(二)統一指揮,上下聯動;
(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四)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快速反應,有效控制;
(六)加強領導,依法處置。
三、適用范圍
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特指國家、省各類統一考試、各類高中招生文化考試等統一組織的考試中,在試卷保管、交接、考試實施和評卷組織管理等環節出現的泄密事件。
四、組織指揮
(一)成立杭州市余杭區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區保密局局長,副組長:區保密局副局長。區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設辦公室,由區保密局承擔,具體負責保密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
(二)區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及時掌握動態,統籌協調指揮,研究處置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
3、確認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性質;
4、對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調查和提出處理意見;
5、制定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補救措施;
6、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區委保密委員會報告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情況。
五、應急處置措施
1、發生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區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立即按本預案開展相應工作;
2、根據掌握情況及時制定事件補救措施,并逐級上報至區委保密委員會領導及市、省、國家保密局;
3、試卷在存放點被盜泄密,應及時通報公安機關追查和采取措施,并派工作人員協助公安部門及時破案;
4、在泄密案未破案之前,應及時會同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聞媒體對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有關情況進行報道和炒作,避免出現社會不穩定因素;應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互聯網監控,防止有關信息特別是泄密信息在互聯網上散布,發現或得知有關網站發出此類信息,應立即采取封閉措施;
5、試卷在運送途中發生意外情況泄密,應迅速通報公安機關,并請求增派警力保護現場,采取措施,隔離相關人員,全力保護試卷安全,防止泄密范圍擴大;
6、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在查清泄密事件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對有關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六、應急預案實施辦法
(一)我區各類統一考試進行時,各有關單位必須掌握考試保密安全情況,發生考試保密安全突發事件時,及時逐級上報。
(二)發生試題泄密等突發事件,發生事件所在地或部門(單位)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在30分鐘內報告區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區考試保密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在接到報告后30分鐘內報告區委保密委員會有關領導和上級保密部門。同時,要立即制定補救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篇2
1.1 編制目的
目的在于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確保本鎮在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得當。把重、特大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護我鎮的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的森林防火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清溪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特大森林防火的應急事件處理。
1.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為本,依靠科技;職責明確,規范有序;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5 預案啟動的條件
(1)在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險區劃內的森林火災.
(2)燃燒時間在一小時以上,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3)森林過火面積已達30畝,尚未控制的森林火災。
(4)天氣干燥,風大,林內可燃物多,火勢難于控制的森林火災。
(5)對工廠、倉庫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脅的森林火災。
(6)火場跨越本鎮與其它市、鎮行政界線的森林火災。
(7)需請求市或其它聯防單位支持的森林火災。
2.組織體系及職責
我鎮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清溪鎮行政辦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內。本預案啟動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揮部承擔著本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
2.1 指揮部人員組成
指揮長:主管副鎮長
副指揮:農辦主任 林業站長
成員單位:公安分局、武裝部、消防大隊、交警大隊、財政分局、電信分局、社會事務辦、清溪醫院、各村委會。
辦公室主任:林業站站長
2.2 組織指揮體系
在鎮委、鎮政府的統一指揮下,撲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揮部具體組織指揮、協調,各成員單位必須快速響應,努力完成所承擔的各項任務。
2.3 職責
(1)指揮長:在發生森林火災事故后,根據前線火情信息反饋,決定啟動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預案,統觀全局,調配打火力量,指揮、協調前線與后勤力量,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
(2)副指揮:接報后,馬上趕赴現場,對火場地形地勢進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揮打火隊的進攻方向,對火勢突況進行分析處理,并充分與指揮長進行信息溝通,指揮好后勤人員的工作安排。組織第二、第三梯隊及撲火設備,完成撲火后組織人員整理設備及清理火場。
(3)成員單位:
公安分局:應急預案啟動后,迅速組織公安民警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負責維持撲火現場秩序,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勘查,查明火災原因。
消防大隊:迅速反應,派出消防車、消防人員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參加撲火。
交警大隊:維持到達火場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證人員、物資運送及時到位。
武裝部: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工作,并利用運兵車運送人員、物資到火場。
財政分局:負責將本鎮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協調解決森林火災預防、撲救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經費,做好應急款項準備工作。
電信分局:負責保障森林防火指揮部與撲火現場的通訊聯絡暢通。
醫院:負責調動藥品、器材、組織醫療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及負責森林火災撲救現場受傷人員的搶救工作。
各村委會:協調做好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啟動應急預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調度,組織本村的“三防”人員迅速進入火場撲救。
3.運行機制
3.1 預防預警機制
3.1.1 森林防火的預防
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提高全鎮廣大干部群眾的森林防火意識;狠抓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實,簽訂防火責任書;嚴格野外火源管理,規定生產生活用火行為;加強對高火險天氣和危險區域的巡查監督,消除各種火災隱患,抓好全鎮生物防火林帶的建設,提高防火能力。加強我鎮護林撲火隊伍的建設和防火基礎設施的建設,全面提升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3.1.2 火險預測預報
根據東莞市氣象部門在森林防火期內對我市氣候的預報,分析各重點防火期的森林火險形勢預測報告,利用電視臺向全鎮。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
(1)森林火險黃色預警信號(三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火災較易發生。
防御指引: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巡山護林和野外用火的監管工作;充分做好撲火救災的準備工作,進入林區注意防火;在林區或林緣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種,亂丟煙頭。
(2)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四級):高度危險。林區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進一步加強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撲火救災準備,進入防火臨戒狀態;在重點火險區要設卡布點,禁止帶火種進山;停止一切煉山作業。
(3)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五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篇3
1目的
本預案規定了觸電事故發生時應急響應的途徑,以保證當觸電事件發生,采取積極的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最大限度地減輕所帶來的傷害。
2
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公司在服務項目上管理處對觸電發生時采取的應急準備與響應的控制措施。
3工作原則
觸電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急救,并不斷地堅持進行,同時及早地與當地醫療部門聯系,爭取醫務人員迅速急時趕往發生地,接替救治工作,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現場救治人員不應放棄現場搶救,更不能只根據沒有呼吸或脈搏擅自判斷傷員死亡,放棄搶救。
4
工作程序
5注意事項
5.1未切斷電源前,可用干木棒、木板、木椅等絕緣物為工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與觸電者的身體接觸;
5.2安置傷員時,需將傷員放置平坦的地方,現場有救護經驗的人員立即對傷員實施緊急救護。
6后續處理
6.1按照公司《《事件報告工作規程》進行后續處理。
6.2相關現場應拍照留存,
必要時申報保險理賠。
篇4
(一)編制目的
及時控制和除治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減輕災害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環境,切實保障林業安全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浙江省植物檢疫實施辦法》、《浙江省突發性重大森林病蟲害應急處置預案》以及《*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編制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范圍內發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或從境外新傳入外來有害生物事件;國家級和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新發生事件。
(四)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綜合防治。把保障森林生態環境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綜合運用各種防治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給森林生態環境、人民群眾健康和財產帶來的損失。
2.分級負責,條塊結合。林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要在同級政府的領導下,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健全組織、規范程序、落實責任、明確職責。
3.講究科學,依法行政。要積極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預防和應急處置要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相銜接,做到依法辦事,依法行政。
4.加強協調,快速處置。應急處置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個方面,要保持各個層面的溝通和各相關部門的協調,確保政令暢通和信息傳遞快速準確。
二、應急處置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市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發生Ⅲ級以上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時,根據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成立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市林業局局長任總指揮,市林業局分管副局長任副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林業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農業局、*檢驗檢疫局、市民政局、市郵政局、鐵路*貨運站、*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袍江工業區管委會、鏡湖新區管委會、湯浦水庫管理局等部門和單位領導為應急指揮部組成成員。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負責啟動本預案,領導、組織、協調和檢查督促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工作;向市政府提出處置工作有關建議,必要時提請市政府請求省政府、周邊市及軍分區、駐紹部隊的支援;處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其它重大事項。
(二)成員單位職責
1.市林業局:負責全市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的指導、檢查、監督、協調工作,具體負責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對災(疫)情作出全面分析,并制定防范、控制和撲滅的技術方案;
(2)具體協調、指揮和指導各縣(市、區)及有關部門(單位)參加災(疫)情的控制撲滅工作;
(3)依法對林產品的生產、運輸、銷售等活動進行監測、檢疫和監督管理;
(4)建立緊急防控物資儲備庫,儲備充足的藥劑、器械、交通及通訊工具;
(5)建立專家組和防治專業隊,對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開展技術培訓;
(6)對防控所需的費用及補貼資金作出分析,并提出資金使用意見;
(7)負責災(疫)情的監測工作,及時掌握災(疫)情動態,通報情況,做好上傳下達等工作;
(8)負責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植物檢疫條例》、《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等違法行為。
2.市工商局:加強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交易市場和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
3.市公安局:配合檢疫職能機關依法對森林植物檢疫案件的查處;依法打擊森林植物疫情傳播者;協同林業主管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強制滅疫、安全保衛和治安管理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籌集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應急專項資金;檢查、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
5.市發展改革委:指導森林病蟲害防治基礎建設規劃;負責與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管和監測,保障市場價格穩定。
6.市科技局:組織相關部門對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的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行科技攻關;有害生物防控研究課題優先列入;積極引進外地先進的防控技術和減災經驗;協助做好防控科普宣傳工作。
7.市交通局:協助做好檢疫檢查站的設置和管理以及檢疫檢查工作;優先安排控災物資的調運;發現災(疫)情及時通報林業部門。
8.市農業局:負責開展對相關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監督管理;協助林業部門開展相關防災(疫)滅災(疫)工作。
9.*檢驗檢疫局:把好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檢驗關,防止疫情傳入輸出,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林業部門。
10.市民政局:負責對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統一組織開展社會捐助工作;負責接受、分配社會各界捐助的資金和物資,做好款物管理和發放工作。
11.市郵政局、鐵路*貨運站:按有關規定承運、郵寄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發現情況及時通報林業部門。
12.*經濟開發區管理委會、袍江工業區管委會、鏡湖新區管委會、湯浦水庫管理局:負責本轄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監測及上報工作;組織開展本轄區內災(疫)情的防范、控制和撲滅工作。
三、災(疫)情分級
根據林業有害生物危險性和造成損失程度,將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劃分為四級。
(一)I級:系指國(境)外新傳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發生的國家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二)II級:系指連片成災面積在10000畝以上的偶發性本土森林病蟲害、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新發生事件。
(三)III級:系指同時在2個及以上縣(市、區)發生,合計成災面積在40000畝以上,造成較大損失的常發性本土有害生物發生事件。
(四)Ⅳ級:系指成災面積在15000畝以上,造成較大損失的常發性本土有害生物發生事件,或在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湯浦水庫庫區等重點區域成災面積在5000畝以上的有害生物發生事件。
四、災(疫)情管理
(一)災(疫)情監測
1.根據國家林業局《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管理辦法》(林造發〔2002〕171號)的要求,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監測制度,適時監測報告。
2.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應定期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專項調查和全面普查。
3.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監測體系,落實責任制,及時發現和報告異常情況。
(二)災(疫)情預警
市及各縣(市、區)林業部門根據對本地歷年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情況、發生情況、防治情況等,進行匯總、分析、評估,結合各種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特點,參考全國及全省林業有害生物發生現狀,作出災(疫)情趨勢預測分析,編制預警報告,及時向社會。
(三)災(疫)情報告與確認
所有單位和個人發現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時,均應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報告。林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懷疑是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應于24小時內將采集的標本送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鑒定,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不能鑒定的,要立即派專人送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或邀請有關專家到現場進行鑒定和確認。確認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疫)情的,根據災(疫)情分級情況,啟動相應預案。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要立即向毗鄰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通報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情況。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報告,主要包括有害生物的種類、發生地點和時間、級別、危害程度、已經采取的措施以及相關圖片材料等內容。
五、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確認為I、II級災(疫)情事件的,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同時報請省突發性重大森林病蟲害應急協調小組啟動省級應急預案,事發地縣(市、區)預案必須立即啟動。
確認為III級災(疫)情事件的,由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事發地縣(市、區)預案立即啟動。
確認為IV級災(疫)情事件的,由災(疫)情所在縣(市、區)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啟動該縣(市、區)應急預案,組織控制撲滅災(疫)情。
(二)應急處置程序
1.在接到災(疫)情報告后,市應急指揮部組織技術專家立即奔赴災(疫)區,協助事發地縣(市、區)政府做好災(疫)情確認和診斷工作,研究商討除治對策,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災(疫)情事發地縣(市、區)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部署對災(疫)情進行控制和撲滅。
2.市應急指揮部根據災(疫)情發展態勢決定啟動本預案。發生疫情時,提請省林業廳報省人民政府疫區封鎖令。
3.及時調動市級防治專業隊人員、防治儲備物資對災(疫)區防治工作進行支援。
4.迅速向全市災(疫)情通報。
5.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要密切監測災(疫)情態勢,將災(疫)情發展以及處理、控制等情況每隔24小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6.按有關規定舉行災(疫)情新聞會。
7.災(疫)情發展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時,由市政府向省政府請求人力、物力支持。
8.當災(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時,按相應權限宣布解除應急處置狀態。
六、后期處置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后,市林業局要加強對災(疫)區的病蟲監測和木材加工、經營單位的檢查,一旦發現有違章經營疫木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縣(市、區)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控指揮部要及時將防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報告市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視情提請省林業廳報省政府解除疫區以及相關封鎖措施,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市、縣(市、區)政府對因疫木處理所造成的木材損失給予適當補償。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1.在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體系的同時,市及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要建立嚴格的林業有害生物突發事件防范和應急處置責任制,以確保突發事件應急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
2.市及各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要健全森防機構,加強森防隊伍和測報網絡建設,并充分發揮專、兼職測報員和鄉鎮、村護林員的作用,在災害發生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全天候的監測,密切監視災(疫)情動態。
3.組建防治專業隊伍,隨時準備投入應急防治。對從事災(疫)情防范、控制和撲滅的一線人員要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助和津貼。
(二)技術保障
1.市、縣(市、區)森防檢疫機構負責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初步診斷、采樣送樣、轄區防治技術的指導等工作。
2.市、縣(市、區)分別組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專家組,專家組負責診斷、制定應急防控技術方案。
3.對森防技術人員、測報人員和防治專業人員開展相應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演練。
(三)資金保障
市及各縣(市、區)政府要加大對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礎設施,增強防災御災能力。要把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應急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宣傳、培訓、監測、預防、控制、除治等經費的落實,確保災(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物資保障
1.建立與省級相銜接的防控物資儲備制度,市級除建立設施完備的測報、檢疫實驗室外,應建立物資儲備庫。儲備物資應存放在貯運便利且安全的區域,重點儲備藥劑藥械、防護用品、封鎖設施和運輸工具、通信工具等;縣級建立能初步診斷的檢疫實驗室,重點儲備藥劑、除害器械及其儲備倉庫等。
2.發生重大災(疫)情時,市應急指揮部可視工作需要緊急調用下級物資儲備庫的藥劑、器械等。
(五)宣傳報道
災(疫)情發生后,有關信息和宣傳報道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口徑后。新聞媒體要做好正面介紹,以適當方式進行科普宣傳,重點宣傳注意事項、防范知識、除害技術等。
(六)獎勵和責任
對在應急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獎勵。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因隱報和緩報造成災(疫)情擴大和造成重大危害的;
2.因不能及時發現災(疫)情造成嚴重后果的;
3.組織領導不力,不履行應急防控責任,造成災(疫)情擴散的。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林業有害生物,是指影響森林、林木(包括竹類、果樹、花卉、中藥材等)和林木種子正常生長發育并造成嚴重損失的林業病、蟲、雜草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林業局牽頭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市林業局應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視情對本預案作出相應的修訂,報市政府批準。
各縣(市、區)應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制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應急處置預案,報市林業局備案。
(三)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篇5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及時有效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鐵路發生特別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緊急轉移人員超過10萬、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48小時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行的旅客列車,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往地方鐵路或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的旅客列車,發生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的事故。
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上述行車事故時,按管理權限,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并按其規定組織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分秒必爭,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鐵道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發生鐵路ⅰ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根據需要,鐵道部報請國務院領導組織、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鐵道部成立非常設的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應急處置的需要確定。
鐵道部成立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負責協助部領導處理有關事故災難、信息收集和協調指揮等工作。
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鐵道部建議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作出應急支援決定。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據分工,分頭組織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組織處置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的行車事故。
3預防預警
3.1行車事故信息報告與管理
鐵道部負責本預案規定處理權限的鐵路行車事故信息的收集、調查、處理、統計、分析、總結和報告,同時預測事故發展趨勢,安全預警信息,制訂相應預防措施。
鐵路行車事故信息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進行報告。當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鐵道部,最遲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2小時;鐵道部按有關規定上報國務院,最遲不得超過接報后2小時;按本預案要求通知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協助救援、協調傷員救治、現場群眾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行車事故,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應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程序,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應急機構通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按有關程序進行處置。
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ⅰ、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報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3.2行車事故預防預警系統
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特點和規律,適應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鐵路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投入,研制開發和引進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進一步整合和完善鐵路現有各項安全檢測、監控技術裝備;依托現代網絡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構建完整的鐵路行車安全監控信息網絡,實現各類安全監測信息的自動收集與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類鐵路行車事故的安全監控系統、事故救援指揮系統和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鐵路行車安全預防預警體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鐵路行車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響應條件時,應啟動本預案。
4.1.1ⅰ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鐵路行車事故。
(2)ⅰ級響應行動。
①ⅰ級應急響應由鐵道部報請國務院啟動,或由國務院授權鐵道部啟動。
②鐵道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國務院,同時根據事故情況,通知國務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有關成員,組成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③鐵道部開通與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現場救援指揮部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④通知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詢。
⑤鐵道部根據專家的建議以及國務院其他部門的意見提出建議,國務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協調方案。
⑥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⑦協調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請求。
4.1.2ⅱ級應急響應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鐵路行車事故。
(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由鐵道部負責啟動。
②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立即通知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并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通知有關專家參加。
③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情況設立行車指揮、事故救援、事故調查、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宣傳報道、治安保衛等應急協調組和現場救援指揮部。
④開通與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各應急協調組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⑤根據專家和各應急協調組的建議,應急指揮小組確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協調方案。
⑥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⑦協調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
⑧向國務院報告有關事故情況。
⑨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告國務院。
4.1.3發生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制定的應急預案啟動。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鐵道部通過現代網絡技術,構建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管理體系,實現鐵路行車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資源共享。
4.2.2國際聯運列車在境外發生行車事故時,鐵道部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了解事故情況。
4.2.3發生ⅰ、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在報告鐵道部的同時,應按有關規定抄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鐵道部負責組織協調建立通信聯系,保障事故現場信息和國務院各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的通信,必要時承擔開設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動通信樞紐的任務。
4.3.2鐵路系統內部以行車調度電話為主通信方式,各級值班電話為輔助通信方式。
4.3.3行車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需要,設置事故現場指揮電話和圖像傳輸設備,確定現場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揮聯絡的暢通。
4.4指揮和協調
4.4.1鐵道部指揮協調工作
(1)進入應急狀態,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代表鐵道部全權負責行車事故應急協調指揮工作。
(2)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根據行車事故情況,提出事故現場控制行動原則和要求,調集相鄰鐵路運輸企業救援隊伍,商請有關部門派出專業救援人員;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現場?,F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的授權,統一指揮事故現場救援。各應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準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實施救援起復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救援指揮部成立前,由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人員任組長并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事故現場臨時調查處理小組,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的規定,開展事故現場人員救護、事故救援、機車、車輛起復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行車事故發生后,鐵路行車指揮部門要立即封鎖事故影響的區間(站場),全面做好防護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擴大。
應急狀態時,鐵道部有關司局和專家,要及時、主動向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以及事故發生前設備技術狀態和相關情況,并迅速對事故災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領導決策參考。
4.4.2事發地人民政府指揮協調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鐵路行車事故情況,對鐵路沿線群眾安全防護和疏散、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救護和安置、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以及有關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現場行動原則和要求,并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4.5緊急處置
4.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發生后,當地鐵路單位和列車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并根據《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迅速上報。
4.5.2發生鐵路行車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時,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按權限組織處置。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調動應急隊伍,集結專用設備、器械和藥品等救援物資,落實處置措施。公安、武警對現場施行保護、警戒和協助搶救。
4.5.3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根據現場請求,負責緊急調集鐵路內部救援力量、專用設備和物資,參與應急處置;并通過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協調組織有關部委的專業救援力量、專用設備和物資實施緊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嚴重的事故緊急處置方案,由鐵道部提出并協調實施;必要時,報國務院決定。
4.6救護和醫療
4.6.1行車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現場組織協調有關醫療救護工作。
4.6.2衛生部門根據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的請求,負責協調組織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協調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4.6.3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4.6.4對可能導致疫病發生的行車事故,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衛生防疫部門采取防疫措施。
4.7應急人員的防護
應急救援起復方案,必須在確?,F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處理的人員,必須配帶具有明顯標識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根據需要,由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4.8.1凡旅客列車發生的行車事故需要應急救援時,必須先將旅客和列車乘務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后方準開始應急救援。
4.8.2凡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事發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
4.8.3旅客、群眾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期間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負責。
4.9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需社會力量參與時,由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協調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應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4.10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損失評估
ⅰ級應急響應的鐵路行車事故調查處理,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組織調查組負責。其他鐵路行車事故的調查處理,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有關規定,由鐵道部負責。
行車事故的損失評估,按鐵路有關規定執行。
4.11信息
鐵道部或被授權的鐵路局負責行車事故的信息工作。如發生影響較大的行車事故,要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輿論工作,迅速擬訂信息方案,確定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信息,并組織好相關報道。
4.12應急結束
當行車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財產、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宣布應急結束。完成行車事故救援起復后期處置工作后,現場救援指揮部要對整個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報告報送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鐵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共同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5.2保價保險
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由善后處理組通知有關保險機構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及傷亡人員和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對涉及保價運輸的貨物損失,由善后處理組按鐵路有關保價規定理賠。
5.3鐵路行車事故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按照《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交的鐵路行車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總結報告,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組織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
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應急救援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提交總結報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鐵道部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工作,保證應急救援時通信的暢通。
鐵道部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國家鐵路和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行車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系統,逐步整合行車設備狀態信息、地理信息、沿線視頻信息,并結合行車事故災害現場動態圖像信息和救援預案,建立鐵路運輸安全綜合信息庫,為搶險救援提供決策支持。
6.2救援裝備和應急隊伍保障
鐵道部根據鐵路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檢查、促進鐵路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強化完善救援隊伍建設,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
鐵道部要進一步優化和強化以救援列車、救援隊、救援班為主體的救援搶險網絡,合理配置救援資源;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安全防護器材,制訂各類救援起復專業技術方案;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救援起復能力。
6.3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按管理權限調動管轄范圍內的交通工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根據現場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
6.4醫療衛生保障
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各鐵路運輸企業在制定應急預案時,應按照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承擔鐵路行車事故醫療衛生防疫機構名錄,明確不同地區、不同線路發生行車事故時醫療衛生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并制訂應急處置行動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級應急處置預案中,要明確事故現場負責治安保障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安排足夠的警力做好應急期間各階段、各場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資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要按規定備足必需的應急搶險路料及備用器材、設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6.7資金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財會部門要采取得力措施,確保鐵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需求。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善后處理費用和損失賠償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鐵道部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經費保障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實施。
6.8技術儲備與保障
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負責專家庫、技術資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守法意識。
鐵道部要結合鐵路行業實際,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職工和公眾的安全意識。
7.2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定期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練
鐵道部要有計劃地按應急救援要求每年進行一次演習和演練。根據需要,可開展國內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鐵路行業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8附則
8.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鐵路行車事故性質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的構成條件確定。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部門職責的變化以及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鐵道部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篇6
一、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應急處置工作在公司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經理任組長,分管副經理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安管人員為成員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統一組織、同意協調,研究解決處置工作中的相關工作。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所屬車隊隊長任主任,了解和掌握事故和人員傷亡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發生后處理工作的領導,成立事故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經理任組長,所屬車隊長為副組長。事故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1) 現場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接到事故報告后,所屬車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及時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隨時向公司經理或副經理匯報情況(經理或副經理應至少有一人趕赴現場),并配合事故處理的交警人員控制現場情況,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傷員。經理或副經理將事故情況按規定向上級相關領導匯報,確保信息暢通。
(2) 醫院處理組:安機、車隊相關人員及時趕赴醫院(經理或分管副經理必須有一人到達醫院),了解傷者情況,及時和醫生溝通,竭力搶救傷者,并能確保搶救資金及時到位,并將人員搶救傷、亡情況向上一級匯報。
(3) 事故處理組:有公司分管副經理具體負責,所屬車隊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協同,配合肇事駕駛員按事故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的相關賠償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做好事故的應、起訴工作。
(4) 善后處理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家屬可能的來訪接待,及時做好后勤保障和安撫工作(包括食宿等),正面引導,合情解釋,防止矛盾激化和沖突。確保不發生上訪、集體鬧事的現象發生。具體由相關車隊負總責,綜合科,安機科相關人員協同參加。
二、工作要求
1、各級、各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積極做好交通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的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確保工作開展井然有序,事故處理快速、準確、及時。
2、明確分工,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各專業處理組在公司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要求落實責任,確保及時、有序、有效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篇7
一、組織領導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構成:
二、原則要求
1、落實預警響應機制,實行24小時值班、主要領導親自帶班,節假日要實行領導值班制,撲火隊伍實行24小時待命。
2、各村要建立以村支部書記為隊長的森林火災應急撲火隊,撲火隊人員人數不得少于20人,機動車輛不得少于5臺,鐵鍬、掃帚各不得少于10把,撲火隊員要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
3、建立健全逐級上報、逐級處置的靈活機制,在確認本級《預案》撲火力量難以控制火勢的情況下,要逐級上報火災發展態勢,并按照上級《撲火預案》請求支援。
篇8
為了及時妥善處理我們X鄉學校(幼兒園)重大突發事件發生的問題,提高緊急情況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保障學校(幼兒園)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按照省、市、區有關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我們X鄉聯校學校(幼兒園)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迅速趕到出事地點,詳細了解情況,統一指揮,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
2、安排有關人員和教師采取相關的搶險排?;驅嵤┣缶裙ぷ鳌?/p>
3、根據需要對師生進行疏散,并根據事件性質,及時報請鄉委、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
4、根據需要對現場采取控制措施。
二、各類事故(事件)應急預案
(一)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發現師生有群體性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就近送達醫院,或撥打“120”電話或送市區醫院進行救治。
2、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工作,迅速向聯校報告。
3、觀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并注意檢查他們的健康狀況。
4、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品,維持原有的生產狀況。放入冷藏箱(柜)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現場予以控制。
5、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后,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學生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時介紹中毒的情況并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剩余的食物予以暫時封存。待現場調查結束后,按照衛生專業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消毒清潔處理。
6、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二)、火災應急預案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119”電話報警,同時上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
(1)人員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則,學校消防責任人和教師應在第一時間,有序地組織學生疏散轉移。
A、火災時,由于有煙氣,能見度差,現場指揮人員應保持鎮靜,穩定好人員情緒,維護好現場秩序,組織有序疏散,防止驚慌造成擠傷、踩傷等事故。
B、利用現場有利條件,快速疏散。下層著火時,樓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勢迅速而下,有條件睥可用濕毛巾,堵住嘴、鼻、用濕毯子披圍在身上從煙火中沖過去。
C、高層著火疏散時較為困難,因此更應沉著冷靜,不可采取莽撞措施,應按照安全口的指示標志,盡快從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樓梯字全撤出,切忌跳樓?;饎荽_實較大無法逃生,可躲避到陽臺,平臺或關閉房門用濕毛巾堵塞門縫防止煙火進入,并用水澆濕房門,等特救護人員到來。
D、火災時,一旦人體身上著火,應盡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記不能奔跑,那樣會使火越燒越旺,還會把火種帶到其他場所。如旁邊有水,立即用水澆灑全身,或用濕毯子等壓滅火焰,著火人也可以就地倒下打滾,把身上的火焰壓滅。
(2)物資疏散:火場上的物資疏散,目的是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和擴大。
A、首先疏散的物資是那些可能擴大火災和有爆炸危險的物資。例如起火點附近的油桶、液化氣罐、化學實驗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滅火行動受阻的物資。
B、疏散性質重要、價值昂貴的物資。例如機密文件、檔案資料、高級儀器、珍貴文物以及價值貴重的物資。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滅火。
滅火撲救:初起火最易撲滅,在消防人員未到前,如能集中合力搶救,常能化險為夷,轉危為安。根據不同的著火原因,可采取隔離法、冷卻法、窒息法,火災現場指揮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果斷指揮,采用消防滅火栓水源等和臨近所有滅火器滅火,不要零打碎敲,集中使用對準火點,盡量抓住戰機把火消滅,或控制住火勢的發展,最后由消防人員徹底撲滅火焰。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原因,維持秩序。
6、劃出警戒范圍,嚴禁其他車輛和無關人員進入著火現現場,以免發生不必要的傷亡,同時也為火災消滅后的調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證據。如果在火災調查人未到之前火災已經撲滅,失火單位應當把了解的情況向他們介紹,并將火災現場保護工作移交給火災調查組,并配合調查組提供當事人或見證人。當火災發生時要充分發揮義務消防隊的作用,做好受傷人員的護理工作,醫務人員應備好止血藥、硼帶等必備藥品,同時組織人員和車輛急送醫院或聯系醫院對受傷人員的搶救。
(三)傳染病應急預案
1、師生在家中出現流腦、風疹等傳染性疾病,應迅速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加校上學、上班。
2、師生若在校內出現疑似傳染病,要求其立即戴防護口罩和手套并安排休息,學生出現疑似傳染病的,班主任應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陪同的,由老師送去醫院就醫。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班級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并迅速報告交通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保護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處理。
(五)其他突如其來的傷害事故(件)應急預案
1、發現學生在校內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當立即向值日教師和學校領導報告,立即送醫院救治。并迅速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就醫,若家長不能陪同的,必須由有關教師陪同到醫院。
2、外來人員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值班教師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書領導,及早將闖入者逐出學校。
3、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現場教師或第一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應急處理第一責任人,應迅速采取措施進行制止,制服并報告學校領導。事態嚴重的,為防不測,應與派出所聯系或撥打“110”報警求助。
篇9
一、可能引發群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于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志或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及食品衛生標準等。
二、防范措施
1、學校和活動承辦單位要加強對活動期間衛生防疫與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專門的安全領導小組,明確相關責任,切實落實各項衛生防疫與安全措施。在組織、舉行學生校外活動前,學校和承辦單位應在衛生、公安、消防、交通、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制定計劃、成立事故發生應急處理小組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組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應急措施。加強對活動全程的監督,確定信息報告人和信息報告的程序。
2、學校要加強宣傳,強化管理,嚴格紀律,實行全程帶隊的領隊負責制?;顒忧?,學校要專門開展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參加活動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救護能力。要配備專職教師帶管,一般20-30人配一名教師,并建立必要的組織網絡和通信網絡。參加集體食宿的所有人員在活動期間必須服從組委會的統一安排,未經組委會同意,不得擅自在外食宿。
3、學校和承辦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衛生防疫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大型活動需要的盒飯、點心、飲料等食品必須在衛生、工商等部門公示的專業企業中定購,保證外加工食品的衛生與安全。學校在組織學生異地參加軍訓、游覽、參觀等活動時,對需在外就餐的,必須事先查看就餐地點,查驗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包括食堂和小賣部等)以及從業人員健康和培訓證明、飲水衛生合格證及檢驗報告等,并將就餐地點和人數告知當地的教育部門及衛生監督部門,經衛生部門認可后,方可組織學生就餐,確?;顒拥沫h境、飲食飲水的衛生安全。
4、學校和承辦單位要積極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門,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參加活動人員途中和活動期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要精心選擇活動的路線和車輛,確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認真檢查活動場所,確保安全通道的暢通,防止人群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確保有關設備設施符合衛生與安全要求,特別是公共場地的電器、消防設施、運動器材、高壓、高溫設備及參加活動人員生活設施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安全檢查。
三、處理程序
一旦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應遵循以下程序處理。
1、及時報告和報警。
(1)一旦發生事故,活動領導小組要立即向當地相關部門報告,尋求幫助。同時向學校報告,學校領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教育局有關部門報告。
(2)報告中要具體匯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情況、事故原因及處理情況。對于發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續報告中說明情況。事故處理的進展在后續報告中說明。
2、學校和承辦單位應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及時采取措施救護患病或受傷人員,同時以最快方式將人員緊急送至附近醫院,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對患病或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3、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迅速收集有關事故信息,做好相應的記錄及有關現場、證據的保存工作?;顒拥慕M織網絡和通信網絡應在第一時間發揮作用,在最短的時間內相互聯系并及時作情況匯總。
4、學校和活動領導小組要組織力量疏散人群,有條件的要及時運送活動人員回學?;蛉グ踩牡胤?。
5、及時聯系患病或受傷人員的家屬(學生家長),做好安撫工作。
6、落實公安、衛生、教育等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態,減少社會影響。
7、如果事故是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活動承辦單位交涉,并配合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8、學校要在事件發生后及時做好隨訪工作。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離和排摸調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療延遲。安排專人做好患病或受傷人員家屬(學生家長)的解釋工作,并及時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教育局。
篇10
本規程適用于企業員工等因認為其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或者要求等不能得到滿足,而采取集體上訪,或以非法聚集、圍堵、打砸等方式,向本公司表達意愿、提出要求,參與人數較多(一般10人以上),從而妨礙我公司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或者引發某種治安后果,影響社會穩定的非正常聚眾鬧事等的應急處置。
2作業流程及要求
2.1發生在本公司的的現場處置
2.1.1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按照《勝利石油管理局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預案》的要求進行現場處置(事態嚴重時應立即撥打110報警),同時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和公司黨群辦公室負責人,二個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到達現場,了解情況后向主要領導報告。原則公司黨群辦公室負責人為現場處置的第一責任人(辦公室負責人公出在外時,涉及的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已報警的,書記或主持工作的公司領導應及時到現場進行協調、指揮,同時配合警方或有關部門進行現場處置。
2.1.2事態趨緩,場面得到控制的,第一責任人應將有關人員帶到會議室等合適場所,做好勸說解釋工作,穩定上訪人等的情緒,并將有關情況向主要領導報告,原則公司主要領導應到現場協調處理。
同時,辦公室有關人員應按照《工作規程》的要求做好登記、受理等工作。
處置過程中需要其他科室、單位配合處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立即通知有關科室、單位負責人。有關科室、單位應認真配合和支持,不得延誤和推諉。對第一責任人的意見有異議的,應在執行的同時報上級領導裁定,并根據上級領導意見執行?;蚴潞筇岢觯岳谙麓翁幹猛话l事件時吸取經驗。
在處置過程中,要注意區分性質、講究策略、把握時機,既要立足于緩解矛盾和沖突,正確疏導,又要堅持原則,依法辦事,不能違背政策亂開口子。
(1)如與上訪人等現場達成共識,則落實責任科室、單位按正常工作程序辦理。
(2)如確實無法當場答復或與上訪人等意見仍不一致的,應在做好解釋說明,并聽取上訪人等意見的基礎上,明確告知上訪人等答復時間(原則上在2個工作日內)、由誰負責答復(具體姓名、聯系方式)等事項。
2.2?到管理局等上級機關集體上訪的現場處置
公司接報者應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負責人,并簡要介紹事件起因、經過。公司領導或由其指派其他負責人按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現場處置。具體處置原則可參照2.1的規定執行。
2.3善后處理
2.3.1當場與上訪人等達成共識事件的善后處理版權所有
牽頭科室、單位應在現場處理結束后立即開展調查工作,在事件處理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2.3.2當場確實無法答復或與上訪人等意見仍不一致事件的善后處理
牽頭科室、單位應在事件發生后立即牽頭開展調查工作,了解具體情況,形成處理意見(應按權限報批),并按照現場與上訪人等約定的方式進行溝通,明確告知處理意見,并力爭使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如經多次溝通后雙方意見仍無法達成一致的,則明確告知上訪人等依法享有的法律權利。
牽頭科室、單位在明確告知上訪人處理意見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2.3.3警方(或有關部門)已介入事件的善后處理
公司黨群辦公室負責人(或公司主要領導指定人員)配合警方(或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并立即牽頭在公司內部開展調查,了解具體情況,最遲于次日向公司主要領導匯報。在警方(或有關部門)處理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
2.4公司黨群辦公室應按照有關規定向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和報送信息。
3修訂或牽頭修訂責任部門
公司黨群辦公室
4相關文件及表單
《條例》
《全國稅務機關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