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保險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4 15: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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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險論文

篇1

旅游是一種戶外行為,人數多,流動性強,除乘機、乘車、乘船等存在風險以外,特別是——些新型旅游項目推出后,旅游的風險因素加大,如蹦極、攀巖、漂流、騎馬、峽谷探險、雪山滑行、高空纜車等風險。對此,旅行社很難控制,加之社會治安形勢嚴峻,旅游風險增多,由此產生的投訴案件和旅游糾紛居高不下。

旅游保險叫好不叫座

怎樣規避旅途中的種種不測和意外風險,減輕因旅游風險給旅游者本人家庭及旅行社帶來的嚴重經濟和心理負擔?專家認為,建立風險分攤機制,即利用少量的保費支出來轉嫁旅途中難以預料的風險,是國際通行的一種有效的手段。

其實旅游保險在我國已開辦多年,出門旅游一趟,個人花幾十元錢買數份保險應不成問題,但這項業務目前推廣起來十分緩慢。以2002年為例,國內外旅游近8億人次,若以國內一般旅行社規定的每個旅游者30元保險計算,一年的旅游保險費收入應該在240億元左右,但當年的實際旅游保險費收入僅10億左右。

這一巨大反差,問題在哪里?業內普遍認為,一是游客的保險意識弱化。大多數旅游者認為外出旅游就那么幾天時間,沒必要花錢買保險。二是隨團出行,景點門票中含有保險,即使出險也有旅行社兜著。其實,隨著旅行社責任保險制度的實施,旅行社只對發生在行程內的保險事故負責,旅行者一旦游離規定的旅行時間或線路而遭遇風險,后果還得自負。三是保險公司不重視對旅游保險的宣傳和營銷,認為旅游保險收費量小,工作量大,難以達到規模經營,因此吸引力不大。四是在國內旅游市場上除強制推行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外,為游客提供保險的品種看來很多,但真正深受游客歡迎的很少,特別是難以滿足不同層次游客的多樣化需求,因旅游包含著相當多的風險因素,除旅途意外傷害外,還有旅游盜搶、自然災害、天氣突變和出游后家庭財產安全以及隨身攜帶的物品等都面臨損失的可能,而現有的保險品種又無法滿足游客的上述需求。五是險種不配套。在我國由于人身險和財產險業務屬分離經營,旅客需要分別到經營壽險的公司和經營產險的公司咨詢和投保,并且,國內保險公司目前只為通過旅行社組團游客的隨身財物上保險,而沒有為散客自助旅行財產上保險的業務,更沒有經營包括人身、財物和游客家庭財產在內的旅游綜合保險項目。六是投保渠道狹窄。目前主要是旅行社、機票銷售點代售、網上投保三種形式。因旅游保險保費少,傭金低,旅游公司、機票銷售點對銷售的熱情不高,而網上買保險對絕大多數老百姓來說還相當陌生,游客一般選擇到保險公司網點去購買,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大家購買保險的積極性。此外,大多數保險公司只售團體保險,而將自助旅游者拒之門外,有限的承保方式和陜窄的投保渠道,不僅使自助、半自助式的脖客享受不到保險保障的權益,也使保險公司失去一塊相當大的保險市場。

據資料顯示,我國目前旅游的人群中約80%選擇自助游。此外,如十分流行的探險、蹦極、攀崖、漂流、滑雪等一些刺激性較強的新興高風險旅游項目都屬個人行為,一般都不在保險責任之內,使絕大多數散客只能選擇與保險“再見”。

出行前備把“保險傘”

2001年國家旅游局了14號令,全面施行《旅行社投保責任保險規定》,該規定要求,凡境內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的所有旅行社,都必須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實施,理順了保險各方和現行保險法規的關系,使其更具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即由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的規定向保險公司支付相應的保險費,旅游期間一旦發生事故,則由保險公司代表旅行社為游客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實行旅行社責任保險以后,因組團旅行社和當地接待旅行社均已投保,可避免“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發生事故后各方都不會互相推諉,能使旅客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可行的保障。加之旅行社責任險所承擔的責任范圍寬泛,不僅負擔游客在旅游期間的人身安全責任,同時還負責游客攜帶的首飾、現金,攝像機、照像機、衣物等隨身物品和財產以及旅客因病所支出的交通費、醫療費等等。按照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國內旅客既使自己不掏錢也能獲得一份8萬元、出入境游客16萬元最低基本保險保障。14號令還同時規定,對未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并在限期內不改正的旅游企業,將受到責令停業整頓15天至30天,并處5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實施,無疑維護了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但是,由國家強制推行的旅行社責任保險只承擔因旅行社的疏忽或過失而造成旅游者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給予的經濟補償,這只是轉嫁了旅行社的責任風險,而游客在旅行途中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傷害和損失,只能由旅游者自己承擔。《旅行社投保旅行責任保險規定》同時強調,由于旅游者自身疾病、個人過錯以及在個人活動時間內發生的人身、財產損害,旅行社不承擔責任,這就意味著旅游者并不能因為有了旅行社責任保險而高枕無憂,有些風險仍然需要游客通過購買旅游保險來加以分散。這樣才能獲得更加可靠的保險保障。

近年來,隨著我國旅游市場的擴大,各家保險公司都在旅游保險產品的開發、宣傳、營銷、后期服務等方面做文章。

——將重點放在旅游意外險,游客住宿人身保險。旅游責任險、旅游救助保險這幾類主要產品的開發上。比如某公司推出的“團體旅游求援保險”,境內5日游僅用5元錢即可獲得5萬元的保障,而且保險責任涵蓋范圍比較廣泛,如24小時中文求援熱線電話、安排就醫、轉院治療,轉運回原居住地、后事安排、給付醫療費用等等。還有的公司推出了被稱為“海陸空”一卡通的“世紀行差旅出行保障卡”,這是一種專門為經常旅游和出差人士定做的一款低保費、高保障的綜合人身保險。該產品一年只需支付50元,即可獲得總計40萬元的風險保障,包括航空、火車、輪船、汽車人身意外保障,并可享受全國40個城市免費急難救助。

——開通電子商務網站,實現在線投保。隨著一些大中城市家用電腦的增加,通過網絡購買保險已成為一種便利、時尚的生活方式。目前旅游保險業務各保險公司基本上都能實現網上在線投保。居民只要在網上輸人相應保險公司的名字,很快就能找到適合自己的旅游保險險種。

——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方便出行者及時快捷投保。如95511、95522、95500、95518、95519、95567等等。這些專線電話簡單易記。

一一增加服務附加值,實行延伸服務。如某國有人壽保險公司與國際求援中心(SOS)推出的商務旅游計劃,就保證了被保險人在旅游期間通過撥打專線電話,就可獲得旅游咨詢和行李、物品、旅游證件遺失援助等多項服務,從而增加了人性化服務色彩,使游客在旅途中有一種賓至如歸的感覺。

開采旅游保險“富礦”

在我國旅游業屬于朝陽產業。據有關人士分析,2004年我國入境人數將達9790萬人次,國際旅游外匯收入205億美元,國內旅游人數8.8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3900億元,國際國內旅游業總收入將達5600億元。

另據國家旅游局預測:隨著我國2008年夏季奧運會的舉辦及奧運經濟的開發,未來20年,既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關鍵性的歷史階段,也是我國旅游業發展的關鍵性時期。旅游業有望在21世紀前10年成為多數地方的支柱產業,并進一步成為國家的支柱產業。我國在過去的20年已經實現了從旅游資源大國到亞洲旅游大國的歷史性跨越。再用20年左右時間,我國將躋身世界旅游強國的行列。

有關資料顯示,到2020年,我國入境旅游人數將達到2.1至3億人次,國際旅游外匯收入580至820億美元,國內旅游收入2.1至3萬億元人民幣,屆時,旅游業總收入將超過3.6萬億人民幣,相當于占當時國內生產總值的11%。由此可見,旅游業在我國的確是一項大有開發前途的新興產業。

隨著旅游資源的不斷開發,旅游保險如何做大?首先是擴大宣傳,提高認識,讓人們認識旅游風險。應通過媒體和社會力量擴大對旅游保險的宣傳,如在旅游景點設立宣傳牌、旅游車上播放宣傳片、景點門票提示旅游保險等,讓游客認識旅途風險,自覺參加保險。

篇2

【關鍵詞】保險公司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履約責任

貨款購車消費信貸履約保單借款合同

一、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我國汽車消費貸款業務發展迅猛。截至2003年11月末,汽車消費貸款的余額已達1800多億元。全國“私車族”中,近20%使用了汽車消費貸款。2002年底,全國各金融機構汽車消費貸款余額為1100多億元,而截至2003年7月底,僅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車貸余額就高達1409億元。(1)從2000年起銀行與保險公司聯手打造汽車消費信貸的“蛋糕”使得汽車消費信貸不斷升溫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市場越做越大。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大力發展也帶動了其它車輛險業務的發展。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甚至成為一些保險公司的主要業務增長點,有些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占比有時達到50%以上。

但是,去年8月,車貸履約險,相繼在北京、廣州、上海、深圳、蘇州、杭州等城市被緊急叫停。今年1月,中國保監會頒布《關于規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現行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在3月31日前停止,并對新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采取了“緊縮”政策。

廣州保險同業公會今年第一季度的統計數據顯示廣州地區各財險公司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平均賠付率高達135.57%個別公司的賠付率竟達到400%。所有開辦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無不在這一業務上陷入虧損的泥潭。資料顯示截至2002年底廣東省內各保險機構收取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保費共計2.039億元而因借款人未按約定還款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的金額高達1.5843億元(2)。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之所以出現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消費者、汽車經銷商、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均有責任。

在購車人方面。由于我國尚未成立起完善的個人信用體系,社會信用環境相對較差。加上保險公司、貸款銀行管理上的漏洞,作為貸款購車者,在發現違約成本較低時,往往選擇違約,甚至欺詐。由于近年汽車不斷降價一款車型一次降三四萬元并不鮮見。貸款購車人買車時花去了幾十萬元。(3)但幾年后可能連對折都不值。當貸款人發現為舊車還貸比買輛新車交的錢還多時就可能故意不還款。一些經營者利用汽車消費貸款的有利條件,購置車輛進行商業運營,這不僅加快了車輛的折舊,而且,貸款人還面臨著十分嚴重的車車輛損失風險和商業風險。最終造成大量購車人到期無法按約還款。更有甚至者則利用貸款銀行和保險公司管理上的漏洞進行詐騙。如將還車貸的錢挪作它用?;驉阂廛囐J,車一到手就立即轉賣“黑典當”或“地下錢莊”,隨即隱匿行蹤,進行貸款詐騙。由于我國信用體系的滯后,信用風險逐漸暴露出來,據調查統計平均違約率高達30%,使保險公司無法承受,導致保險公司與銀行之間的理賠訴訟糾紛不斷,青島市6億多元車貸險理賠訴訟就是一個典型案例(4)。

在汽車經銷商方面。作為經銷商,其目的是為了增加汽車銷售量,至于購車人是全額購車還是貸款購無所謂,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提供保證保險增加其銷量和手續費收入則一舉兩得。如果按照保險公司的要求對購車人的資格、風險進行認真地調查或評估,必然會有相當多的有購車意向的人不符合購車條件,這與經銷商的利益相悖。所以,經銷商總是盡可能使所有的貸款購車人符合保證保險的條件,增大了保險公司和貸款銀行的風險。在法律實踐中,經銷商幾乎不承擔任何責任。

在貸款銀行方面,貸款銀行最大的責任就是放松了貸前審查。作為貸款方,商業銀行認為通過保險公司的履約保證保險來保證貸款的安全是幾乎無風險的貸款。根據一些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的規定,保險公司可就銀行貸款的90%提供保證保險。因此,一些銀行在放款的標準上遠遠低于保險公司的要求,甚至認為:只要有保險公司提供保證保險,銀行可以不做貸前的風險調查或評估。降低汽車消費貸款門檻了。如:大幅下調首付比例有的銀行甚至推出了“零首付”;將規定的3年還貸年限延長到5年--8年;大幅下調貸款利率;將放貸人對象逐步由高收入者擴展到一般的工薪階層;放寬、簡化信用審核甚至取消擔保人制度等。

在保險公司方面。事實上,保險公司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方面大幅虧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對該險種的風險管理不善。作為保險人,保險公司承擔了該消費貸款90%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內部沒有專門的對信貸風險進行評估、風險管理的部門或專業人員,缺乏對信貸風險的評估、防范方面的經驗和能力,導致的結果就是過分依賴貸款人。而銀行對汽車按消費貸款的發放是根據保險公司調查材料和履約保單、機動車輛保單簽發的如此的操作程序不可能不產生巨大的風險。

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是近兩年保險公司為拓展經營而推出的一項新業務。我國辦車貸保證保險時,該險種尚未引入精算機制,對面臨的信用風險既沒有歷史數據,又無法準確預測,只是在對市場前景的憧憬中推出了產品。在這種情況下倉促地設計產品很難保證對風險進行有效地控制,忽視了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保險公司承擔巨大的損失也是再所難免的。另一方面,部分基層保險公司迫于規模壓力,為做大業務,與銀行簽訂了大量的補充協議,將保險業務變相轉為擔保業務。這也是保險公司在該險種上出現大幅虧損的一個原因。

三、汽車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的法律關系

在實踐中,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一般是這樣操作的:首先,由保險公司、貸款銀行和汽車經銷商之間訂立合作協議,作為三方合作的基礎。根據該協議,汽車經銷商協助購車人與貸款銀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的借款合同、與保險公司簽訂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合同等。有時,經銷商也可以為購車人提供借款保證。所以,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經常涉及四方當事人:銀行、借款人、銷售商和保險公司。其中的法律關系包括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銀行與銷售商之間的保證合同關系、借款人與銀行(有時是保險公司)之間的消費品抵押合同關系、和保險公司與借款人、銀行之間的保險合同關系。其中,產生糾紛最多的是擔保合同與保險合同。所以解決這類糾紛的關鍵在于區別是兩類不同性質的合同。

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信用保險合同的一種,信用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信用放款或信用賒銷中因債務人基于正常的商業風險未能如約履行合同而遭受損失作為保險標的,由保險人為其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合同。保險合同與信用借款合同和買賣合同分屬不同的法律關系,是獨立的財產保險合同。履約保證保險合同屬于保險法調整的對象,這種保險合同雖具有保證的性質,但其與保證在責任承擔,追償權行使的方式等方面存在本質的區別。保證擔保合同是當事人根據擔保法訂立的,受擔保法的調整,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一般是從屬于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從合同無效。但是履約保證保險合同是保險人根據大數法則和保險原理,根據保險法訂立的。是一個獨立的合同,它雖然與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有一定的關系,但其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或買賣合同的影響。雖然民事合同是保險合同的前提或基礎,保險合同并不是民事合同的從合同,民事合同的權利義務是保險人確定承保的條件的基礎,但不能改變兩個合同在實體上或程序上的法律獨立性。

四、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處理

去年以來有關汽車的投訴和官司劇增。據北京市工商局統計,汽車已成為北京十大消費投訴熱點之一,2003年度共受理汽車投訴272件,其中因車貸引發的糾紛又占了大頭。杭州上城區法院執行局局長顧震輝透露,去年上半年,他們受理的610件金融案件中,汽車信貸官司占到八成多,與上年同期相比增長近4倍,涉案標的1.71億元,同比增長7倍。

筆者認為:在處理這種復雜的糾紛時,在實體法上要分清各個合同的性質,明確它們之間的主次關系,從而確定各自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然后根據實體法上的法律關系確定訴訟法上的問題。

首先,抵押人應當首先承擔擔保責任。在主次關系上要明確抵押合同與保證合同和保險合同的關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和銷售商為降低風險,經常要借款人用所借款項購置的消費品設定抵押,抵押權作為擔保物權,是物權的一種,而保證合同與保險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債的關系。根據物權優于債權的原則,當借款人不能歸還到期債務時,權利人應當首先行使抵押物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擔保法第二十八條也規定“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所以,抵押人應當承擔第一順序的責任。

其次,保證人應當承擔第二順序的責任。在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中,銀行一般都要求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實踐中多由銷售商作為這種保證人。既然是連帶責任保證,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保險人承擔第三順序的責任。保險是根據大量法則,對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無法控制的風險進提供保障的商業活動。近代以來,一般規則及其模式為:通過立法及其解釋將保險事故之范圍定性為“偶然事故或意外事故”。消費貸款履約保證保險,顧名思義,是保險人保證債務人履約的一種保險,它是對債務人的履約能力或履約信用提供保險,如果債務人喪失履約能力,保險人才承擔保險責任。根據擔保法的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債權人只有在其債權無法實現的時候,才能行使其附屬權利。如果債務人有履約能力而不履約,債權人可以通過司法程序保護其債權。既然有抵押權和和連帶責任保證,說明債務人還有部分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保險合同中的保險人是以被保險人喪失履約能力為保險事故發生而承擔保險責任的,既然被保險人還有上述履約能力或履約的信用能力,這時就不能認為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保險人僅應當承擔在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之后的第三順序的責任。

第四,保險合同與一般的合同具不同的法律特征《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具有普遍的適用性。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將原《經濟合同法》中的其他八種有名合同都收進了新法,卻單獨把保險合同剔除了,這本身就說明保險合同雖然也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但是它作為一種射幸合同具有獨特的補償,所以,保證保險只能作為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擔保人也不能履行義務時的一種補償。

另外,銀行作為債權人有義務采取相應的措施來防范和控制自己的風險。如按照貸款程序嚴格審查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履約能力,嚴格審查抵押手續,以保證自己債權的實現。如果保險人首先承擔保險責任的話,容易增加借款人的逆選擇,導致大量的道德風險的發生。

由于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上的法律關系復雜,導致一些訴訟上的爭議,如訴訟的管轄權問題、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在汽車消費履約責任保險糾紛的訴訟管轄方面。它不受民事合同約定的限制,由于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有一定的基礎關系,所以,在訴訟的管轄權問題上也容易產生爭議。法律實踐中,這兩類合同均有爭議的處理條款,而條款中均選擇了不同的法院管轄,筆者認為,這保險合同與借款合同是兩獨立的合同,法院應當尊重當事人在合同中的約定,一般不應合并審理。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要考慮責任保險的性質,作為責任保險,合同的標的不是投保人借款所購的汽車,而是投保人的履約責任。所以,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一般應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在訴訟當事人的確定問題上,法院在審理借款合同糾紛和擔保合同糾紛時一般不應當追加保險人為第三人或列為共同被告。

五、防范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一些建議

據估計到2005年我國有購車能力的家庭將達到4200萬戶。(4)對于開辦汽車信貸的金融機構來說這意味著巨大的市場份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理應也有著巨大的增長空間,同時,該險種還可以給保險公司帶來長期的、較為穩定的車險客戶,從而帶動其它車輛保險產品的銷售??梢哉f汽車消費貸款履約責任保險有著美好的發展前景。

首先,保險公司應當吸取以前的教訓,加強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的防范和管理。以前,部分保險公司在經營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過程中,操作不夠規范。如放貸管理不規范,貸前調查走訪、健全檔案等各項制度沒有很好落實,在簽訂協議時將保險責任無限擴大等。這些都使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成本和承保風險不斷加大,賠付率不斷上揚。有的保險公司甚至委托汽車經銷商或銀行開具保證保險單,在對信貸對象信用情況的調查審核中很難發揮作用。所以,保險公司要建立完善的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風險管控制度,規范操作流程。嚴格限定貸款人的資格,加強貸前風險審查,將貸款車的用途嚴格規定在個人消費方面。

其次,保險公司應當更新經營理念,堅定以效益為中心的經營思想,調整經營策略。

目前,部分保險公司仍然采取以盲目追求保費規模為中心的粗放型經營方式,而總公司和分公司經營目標的差異性更加強化了保費收入最大化的經營模式。分公司不掌握投資權,其可支配費用直接同保費收入掛鉤,因此分公司大都將保費收入作為首要經營目標,陷入盡可能擴大保費規模以獲得經營費用最大化的惡性循環。這樣,一些保險公司為擴大保費規模,自覺不自覺地放松了風險管理控。在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中,汽車經銷商擴大了銷售量,銀行轉嫁了信貸風險,所以,對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樂此不疲,在保險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成了保險公司最容易擴大保費規模的險種??梢?,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迅速發展是這種經營理念的必然結果。

同時,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發展也帶動了由履約保險鎖定的新車機車險保險市場,擴大自身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份額,有些保險公司不惜放寬對借款人投保汽車消費貸款履約險資格的審查,對投??蛻籼貏e是汽車經銷商施以各種優惠條件,對銀行則競相加大自己的負荷,客觀上致使貸款銀行對轉嫁風險和放松信貸管理“有恃無恐”,對貸款逾期現象比較漠視,降低車貸發放標準爭奪市場,甚至違反有關規定以滿足汽車經銷商的不合理貸款要求,以致出現了一戶多貸、惡性貸款、無效擔保等現象,給最終承擔貸款風險的保險公司造成了風險。將保險業務辦成了擔保業務。

最后,保險公司不應當拒絕風險。保險公司是專業經營風險的企業,并不一味地拒絕風險,而是根據風險的大小和特點,決定是否承保和以什么樣的費率承保。信用體系不完善正是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這類保證險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和條件。如果信用體系非常完善,“沒有風險就沒有保險”,保證險也就沒有市場空間了。所以,經營汽車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出現大規模虧損,不能僅僅將責任歸于社會信用環境差,而更應重視其中所暴露出的保險公司風險防范機制的缺失、風險管理能力的不足以及對審慎經營原則的忽視。

【注釋】

(1)陳建軍《虧損重負“扛不住”財險公司敗走“車貸險”》《上海證券報》2003年07月21日

(2)殷德《車貸險風險四方匯集》《廣州日報》2004.2.15

(3))白亞波《保證保險應當注意的風險》《保險研究》2004.4

篇3

論文摘要:旅游保險是保險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首先介紹了我國旅游保險的現狀,并分析了我國旅游保險發展的制約因素,在此基礎上,提出了發展我國旅游保險的對策和建議。

一、我國旅游保險的現狀分析

近年來,我國旅游業蓬勃發展,而作為旅游業軟環境之一的旅游保險卻嚴重滯后于旅游業的發展,影響了旅游業的法制化、規范化,對旅游業的發展起到了消極作用。具體表現如下:

1、旅游保險的收入過低。2000年,我國旅游收入超過4000億元,而旅游保險的收入,以市場份額最高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為例,也僅為5888萬元。由此推算,中國旅游保險的保費收入不足1億元, 僅占旅游收入的0. 025%。2001年,全國國內出游的人數7.84億人次,旅游收入5566億元,按每人購買10元的旅游保險計算,一年就該有70多億元巨額保費收入,而實際的保費收入卻只有這一數字的20%左右。2002年, 國內旅游收入為3878億元,國內旅游人數達8. 78億人次。如果以現行旅游保險較低價格10元推算,國內旅游保險費總收入可達87. 8億元.可以清楚地看出,雖然旅游業收入近年來每年都以迅猛的勢頭增長,但是旅游保險的收入卻增長緩慢,與旅游業的發展不相協調, 旅游保險的發展還有很大潛力。

2、旅游意外保險險種少,產品單一。目前我國的旅游意外險險種主要有四大類: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住宿游客人身保險、旅游救助保險。其各自的內容見表1。這實際上是以普通的意外傷害保險來代替旅游保險,旅游保險的自身定位不清。這些險種無法涵蓋旅游中遇到的各種風險, 比如旅行中行李遺失、證件遺失、因行李及證件遺失而引起的額外的旅行及食宿費用、對他人的傷害及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等。

3、開辦旅游意外保險業務的公司較少,且旅游保險業務得不到重視。我國的旅游保險有旅行社責任保險和旅游意外保險兩種,分別屬于財產險和壽險,由于我國法律規定財產險和壽險必須由不同的公司經營, 所以它們分屬于不同的保險公司。目前,國內只有三家比較大型的保險公司經營旅游意外保險業務,它們分別是太平洋保險公司、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二、我國旅游保險發展的制約因素

1、游客保險意識淡薄,投保積極性低,主要是因為游客的保險意識薄弱,僥幸心理強。這導致熱旅游、冷保險的重要原因。游客通常認為,外出旅游就幾天的時間,根本不會出事,犯不上自己掏腰包買保險,或者認為買保險不吉利。

2、保險公司對旅游保險業務不重視。由于旅游保險本身具有保險期限短、賠付率高而利潤低的特點,造成保險公司對開辦旅游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不高,在旅游保險的宣傳、險種的設計開發、銷售方式的開拓創新方面都顯得不太重視。此外,就是保險公司對旅游風險的控制技術水平較低。這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大多數的旅游意外險只針對旅行社團體進行銷售,而對于自助游的散客暫不承保。這是因為團體險可以使保險公司通過簡單的承保程序為大量具有相同風險因素的人提供保險保障,而自助游旅游者由于身體素質、文化背景、旅行經歷、旅游目的地各不相同, 所以在現有的技術水平下為保險公司選擇承保對象帶來了一定的困難。(2)由于風險控制水平比較低,難以對旅游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所以很多保險公司旅游意外險產品都將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滑翔、登山、攀巖、探險、狩獵、蹦極運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搏擊、特技表演、賽馬、賽車作為責任免除條款,而這些風險系數較大的項目正是隨著野外生存游、生態游日益流行的今天, 旅游者們最希望得到保障的方面。

3、旅游保險的險種存在問題。在旅行社責任險方面,它的費率是確定的,繳費實行一刀切。沒有根據實際情況,如:旅游期限長短、風險大小、旅行社的經營情況而有所變化。由于旅游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大部分旅行社大打價格戰,有些短線游的純利潤平均只有人均5元錢左右,甚至更低。因此,規模較小的旅行社有時一年賺不到錢,甚至會是虧損。而旅行社責任險又是強制性保險,至少2 萬元的保費對于它們是一個不小的包袱。這就使旅行社陷入了不得不買,可又沒錢買的尷尬境地。一些規模較大、收入較高的旅行社就比較愿意購買旅行社責任險,用以轉嫁自身的風險。另外,旅行社責任險的條款本身也還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如游客自由活動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責任,因為這不屬于旅行社的責任。但在實際操作中,究竟是旅行社的責任還是游客的責任,并不是那么容易確定。而責任歸屬不明確,保險公司就可能拒賠。另外在在旅游意外險方面,險種不夠完善,覆蓋面較窄。

4、旅行社經營不規范。一是因為旅行社的經營還存在著不規范經營的因素。旅行社為了招攬更多的游客,常常會夸大旅行社責任險的保障范圍,當游客發生的事故屬于旅行社主觀擴大的保險責任范圍之外時,保險公司就會拒賠,這就容易引發法律糾紛,從而損害保險公司和游客的利益。二是旅行社應該在理賠中承擔及時提供相關證據的責任和義務,但是在這一點上,一些旅行社認識不足,旅行社出了事故后理賠不積極,直接導致了理賠難。

三、發展旅游保險的對策建議

1、加大旅游保險宣傳力度

旅游者對旅游保險的態度冷淡導致旅游保險市場需求方面的匱乏。針對這種狀況, 各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企業及媒體要對游客或潛在的游客進行旅游保險的宣傳,既需要保險經營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又需要通過大量的風險事故來教育民眾, 加快旅游者消費心理的成熟, 強化其保險意識,使其既愿意投保,懂得購買適合出行的保險,又熟悉一旦事故發生后理賠的程序。

2、加強保險公司服務功能。這主要指的是銷售服務和售后服務。第一、在銷售服務上,主要表現為旅游保險產品銷售渠道過窄。大力發展旅游保險,保險公司必須改善與拓寬其銷售的渠道??梢宰屄糜伪kU產品上銀行柜臺。現在大多數保險公司都與國內銀行簽訂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多為銷售保險公司的分紅險與投連險。保險公司完全可以利用這種合作伙伴關系,讓銀行銷售相關的旅游保險產品。銀行網點眾多,銀行銷售旅游保險產品,既可以有效地節約保險公司的成本,又方便了游客投保,游客可以在銀行辦理支付款項時,既可辦理旅游保險,同時還可以增加銀行的收入,實乃“三贏”之舉。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要積極地發展網上投保業務,推進旅游保險產品的銷售。對于保險公司來說,網上投??梢杂行У毓澥I銷和廣告成本,減少中介環節和由于利益驅動給保險公司和游客帶來的風險。24 小時全天候在線作業,可以使游客不受時間地點限制投保。目前,國內各保險公司做出了積極的探索,特別是在網上投保方面,如購買了泰康人壽的“旅游救援保障計劃”的游客,出游前只需要登錄“泰康在線”填寫有關出游信息,公司就會根據客戶提供的E - mail 地址將電子保單及時發送到其信箱中。平安保險公司在2002 年9 月推出了旅游自助卡,它將保險產品的外在形態設計制作成為配有賬號和密碼的保險卡, 游客在出游前, 登錄平安“PA18”網站,填寫相關的信息。自助保險卡的最大特點是購買與消費相分離,即“平時購買,用時投?!?。第二、在售后服務上,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一定要及時。如果保險公司的這些售后服務跟不上,將會對游客造成損失。游客的出游時間較短,流動性較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是在國內投保,而在國外出險。這些都為保險公司的核損、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個保險公司之間要加強合作,包括國內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國內保險公司與國外保險公司的合作,利用各自的網點優勢,快速核損、定損,及時理賠。

3. 加快旅游保險產品研發。現有的旅游保險險種遠不能滿足旅游者日益變化和增長的需求,只有產品對消費者具有吸引力, 才能從本質上改變供應者的尷尬境地,所以保險公司應在產品開發上下大力氣。主要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改善: ( 1)加大新險種的開發力度,將旅游保險服務延伸到吃、住、行、游、購各個環節,深化現有產品之間的互補性, 形成系統的旅游保險鏈, 為游客提供全面保障。( 2)擴大旅游意外險的承保范圍。保險公司要提高風險管理技術水平,對旅游險市場和旅游險條款進行細分,針對不同的群體,設計出不同的保單,盡可能為所有的游客提供合適的保單,并可以將自助游游客納入保障范圍,針對團體、散客以及公務旅游者的不同旅游特點設計不同的保險條款, 確定不同的費率, 加強風險防范。( 3)針對特定的旅游項目設計單項保障。像過去不提供保險保障的探險旅游、野外生態旅游、漂流、登山、峽谷旅游等,隨著人們旅游方式的轉變,現在此類項目已日漸流行, 旅游者們對此類項目的保險也是翹首期盼,保險公司可設計此類項目的相關保險,將過去不可承保的風險轉化為可保風險, 在滿足消費者需要的同時,也為保險公司帶來利潤。

4.發揮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職能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在推進我國旅游保險發展中發揮著獨特而重要的作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旅行社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的監督與檢查,要將旅行社是否開辦旅行社責任險作為對其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如在向旅行社辦理經營許可證的時候、在進行旅行社業務年檢的時候,要對于沒有投保旅行社責任險的旅行社進行必要的懲罰,以有效地提高旅行社辦理旅游保險的自覺性和積極性。要采取措施,依法督促旅行社向游客推薦旅游意外險的責任和義務,使旅行社在普及旅游保險中發揮重要的作用。要盡快制定出一些關于旅游質量評判方面的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這樣才能在歸屬責任時更加明確,節約時間,節省人力物力。

參考文獻

[1] 崔連偉.對于發展我國旅游保險業的思考.旅游學刊.

[2] 李紅雨.對發展我國旅游保險業的思考.經濟師.

篇4

關鍵詞:自助游;法律問題;法律建議

一、我國自助游的發展現狀

目前我國主要有三種自助游方式:第一種是由旅行社發起的自助游。第二種是由俱樂部發起的自助游。第三種是指“驢友”自行組織的自助游,是由旅游愛好者共同協商形成自助游團隊,來進行各種各樣的自助探險活動。

現實生活中,前兩種旅游方式由于旅游者與組織者之間簽訂了協議,一旦出現事故通過彼此簽訂的協議即可得到解決。而對于第三種出游方式,由于組織者和參加者之間一般都不簽訂協議,也沒有專業的旅游設備、豐富的出游經驗、救援方案也不夠完善,使得出現事故后不僅受害者得不到及時的救治,而且也無法確認由誰來承擔責任,各個驢友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難以找到法律依據,使得受害者的損失難以得到合理賠償。論文研究的自助游是指第三種方式的自助游。

對于第三種情況的自助游,筆者認為是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彼此之間無親屬、勞動雇傭等人身關系,完全由他們自發組織的旅游形式。這種自助游完全是由旅游者自己安排一切旅游事項,通常由有經驗的旅游者來發起,發起者稱為“驢頭”,其余的人為“驢友”。

二、自助游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一)忽視對自助游受害者精神損害的賠償

近年來,自助游者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日益增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卻沒有統一標準,經常導致同案不同判的現象。目前,我國旅游相關法律對自助游者的精神損害賠償適用范圍的規定很不完善,保護范圍過窄,致使許多受害者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得不到支持。由于缺乏對自助游者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條款,法院在審判過程中,只能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來確定最終的賠償數額,因而經常會出現差額較大的賠償情況。

(二)保險制度對自助游者的保護力度不足

一方面保險公司提供的旅游意外保險一般也只有兩到三個品種,保費的不同主要是由于保險天數和保額大小,與自助游的出行內容、目的地卻沒有太大的關系。另一方面大多數保險公司也沒有將保險標的的風險分級,往往是把跳傘、攀巖、滑翔、潛水、蹦極、狩獵等自助游活動統統列為除外責任,讓自助游者交同一標準的保費。

(三)自助游組織者和參加者的法律責任不明確

組織者的發起行為是一種無償服務行為,對于此種發起人,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其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新旅游法也只規定了導游、旅游提供者和旅游服務者的法律責任,所以對于自助游組織者和參加者應承擔何種責任是無法可依的,實踐中也沒有統一的評判標準。

三、解決自助游法律問題的法律建議

盡管我國在2013年已經出臺了新《旅游法》,但這部法律并不是一部全面的《旅游法》,這部法律更多的是調整旅游縱向關系,對橫向關系沒有過多的關注。我們既要完善現行的旅游法,也需制定《旅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游保險法》、《自助游組織者法》等一系列單行法規的出臺,讓這些法規同時保護我國的自助游群體,以便更好的促進自助游的發展,提高人們的出游積極性。筆者通過對自助游事故解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認為應從以下幾點來完善我國的立法。

(一)制定對自助游受害者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律條款

第一,明確精神損害賠償的范圍。為了平衡自助游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利益,法律應將賠償的范圍限制在人身侵權以及特定財產侵權。第二,加強精神損害賠償的社會實效現實中,法院不僅應支持受害者合理的精神損害賠償請求,也應使該賠償達到一定的社會實效。第三,統一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我們在重視對受害者精神保護的同時,也應規范對精神損害的賠償。

(二)完善旅游保險制度

第一,保險公司應當增加保險的種類。保險公司在增加保險種類時可以推出部分特殊險種,為自助游者提供更好的服務,使其在遭受各種傷害時都能夠得到補償。保險公司應依據自助游者身體條件有所差別的現實情況,推出不同保額的人身傷亡保險。第二,我國法律應當強制規定,自助游參加者必須購買旅游意外保險。我國《旅游法》可以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車主必須依法給機動車輛繳納交通意外事故責任強制險的具體規定,將旅游意外保險作為一種法定的險種,強制要求自助游者必須購買旅游意外險,這是自助游者的法定義務,不可通過約定而免除,違反這一義務自助游者應受到法律的懲戒。這樣可以讓受害者得到更好的補償,分擔其承擔的損害,也同時減少組織者和其他旅游者的公平補償責任。

(三)界定自助游者的權利和義務

首先,組織者應負安全保障義務。我國法律應規定組織者對自助游者應負有安全保障義務,在發起自助游活動時,對目的地、出游活動、自助游者的基本信息有足夠了解,并且在發生事故時,組織者能進行緊急救護措施。其次,明確受害者的自甘風險責任。因個人因素和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造成損害時,受害者自身應對其損害承擔一部分的責任。最后,自助游參加者之間應負互相救助義務。法律應規定參加者之間有相互救助的義務,在事故發生時,需在合理范圍內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救助,若參加者違反此種義務,能實施救助行為,卻對受害者視而不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結語

隨著自助游群體的擴大和自助游活動方式的增多,加之社會各界對自助游群體的不重視,相關法律法規的缺乏,使得自助游事故頻繁發生。本文通過對自助游事故解決過程出現的各種法律問題的研究,得出我國目前的旅游法還不夠健全,并通過提出具體的立法建議的方式,希望能從根本上減少自助游事故的發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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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倩倩.試論自助游組織者的侵權責任[J].企業導報,2013(6):16-23.

篇5

[關鍵詞] 新旅游法;導游工作;影響

【中圖分類號】 G20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4244(2013)11-085-2

2013年新《旅游法》的頒布,必定為我國旅游業帶來新一輪的改革,作為旅游業中直接為游客提供全程服務的導游,在新旅游法的規章制度下,也會對導游工作帶來一定的影響。

一、導游業現狀分析

(一)導游人員整體素質偏低,難以保證服務質量

1.導游人員學歷、等級普遍偏低。導游的工作主要是全程為游客提供服務,需要導游人員具有相應的能力,來保證服務質量。但是,根據相關數據統計發現,我國的導游人員中普遍存在學歷、等級偏低的情況,很難為游客提供高質量的服務,發展我國的旅游事業。

在目前的導游隊伍中,高中、中職中專等學歷人員達到41.7%,而大專以及本科學歷的比例分別為39.4%和18.9%。其中96.3%的導游人員持有導游資格證書或是初級導游員證書。而具有中級、高級和特級導游證書的比例僅為3.7%。學歷及等級過低,很難適應旅游業的需求,影響導游市場的正常秩序。

2.小語種掌握導游比例偏低。我國目前導游業中主要分為中文類導游和外語類導游,而兩者的比例嚴重不平衡,人員比例為5:l,中文類導游占比83.9%。雖然外語類導游人員的學歷與中文類導游相比稍高,但是仍然有52%的為大專以下學歷,加上外語類導游數量的嚴重欠缺,很難滿足大量外國游客入境旅游的需求,制約我國旅游事業的發展。

(二)導游人員薪酬制度不合理,經濟壓力大

隨著旅游業的進一步發展和規范,我國導游人員的收入卻大幅度降低,主要原因在于導游人員收入機制不合理??傮w來說,我國導游人員的收入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出團補貼和景點門票差價、小費和回扣等。而許多旅行社沒有固定的基本工資,或是在300-500元之間,加上出團補貼和景點門票差價沒有完善的法律規范,因此回扣成為多數導游的主要收入,使得導游整體平均收入水平有所下降。

據調查發現,其中72.8%的導游人員年平均收入在2萬元以下,針對導游工作的復雜性與多樣性,其中有46.5%的導游人員認為收入水平偏低,44.7%的認為是中等水平,僅有8.8%的導游員認為其收入在中等偏上水平。薪酬機制的不合理,過低的經濟報酬使得多數導游人員面臨經濟壓力,嚴重影響導游工作質量。

二、新《旅游法》對導游工作的影響

我國為了大力發展旅游事業,完善旅游的公共服務質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2013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將給我國整個旅游事業帶來新景象。

新旅游法從第三十九到四十一條,對于導游人員提出了相關要求,包括要求導游工作人員取得導游證,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語言及從業經驗,還要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不得私自承攬導游和領隊業務,在從事導游服務過程中,要佩戴導游證、領隊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風俗和,引導游客健康、文明旅游。除了執行旅游行程安排外,導游不得擅自變更或中止服務,不得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這些相關的規章制度的出臺,對于導游工作將帶來一定的機遇與挑戰。

(一)新《旅游法》給導游工作帶來的挑戰

新旅游法的頒布,除了保證旅游者與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外,也對其產生了一定的約束作用,規范我國旅游業的市場秩序。而對于導游工作的具體規定,除了對導游人員的學歷、等級及語言水平有所規定外,還對于導游工作人員的業經驗有要求,這就會減少許多學歷、等級偏低,語種掌握缺乏的導游人員,同時也對兼職導游的工作有所約束,可能會帶來導游業大規模的人員淘汰情況。

同時,我國導游人員的收入主要以小費和回扣為主,但是新旅游法第四十一條,明確規定導游不得索取小費,不得誘導、欺騙、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游項目。這意味著導游服務費也將“大打折扣 ”,導游不能再收取購物和自費項目的回扣,會使導游的收入大幅度縮水。再加之規定導游與旅行社簽訂勞動合同,不得私自承攬導游和領隊業務,更會嚴重影響導游人員的收入。

(二)新《旅游法》給導游工作帶來的機遇

1.導游人員素質將會有所提高。為了適應新旅游法對于導游的相關規定,加強導游人員的培訓,提高導游人員素質是旅行社改革的有效途徑之一。旅行社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出適合導游發展的培訓計劃,靈活多樣的形式,能夠提高導游培訓的積極性,有目的、針對性的培訓,能夠增強導游對職業的認同感,加強服務意識的培訓,掌握規范化與個性化的服務原則,克服消極情緒,提高自身的能力與素質,能夠更好的展開導游工作。

2.導游人員薪酬制度的調整。在《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國導游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中曾提出,導游的薪酬應該以“基本工資+帶團補貼”為主體,“傭金福利”為補充,還要結合業績考核,建立與報酬相一致的導游執業激勵機制。旅行社為導游提供穩定的基本工資保障,加上根據導游學歷、等級、工作經驗、服務質量等來確定的帶團津貼,成為導游人員穩定收入的主要來源。同時,給予導游人員一定的福利待遇,包括養老、醫療保險、人身意外保險、住房公積金等,能夠緩解導游的經濟壓力,提高工作服務質量。

三、結語

新旅游法的頒布,為導游工作帶來一定的挑戰,同時也是新的發展機遇。在新旅游法的保障下,可以對導游行業進行革新,培養一批能力素質極佳的導游人員,建立起合理的導游薪酬制度,為導游的收入帶來保障,并激勵我國旅游事業進一步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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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元鳳.“旅游亂象”法律治理之我見――談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草案)[J].河北:商情,2013,(10):193-194.

篇6

依照現行的旅游經濟學教材,可以從直接和間接兩個方面分析旅游開發的經濟效益,這種劃分是合理的,人們也希望計算出較高的直接經濟效益,以說明旅游業如何重要,并指出1美元的直接旅游收入可帶動相關產業增加2.5美元的間接收入。

然而,這種單維的二分法是為了判斷是否要發展旅游而設定的,其實實踐中很難找到決定不發展旅游的例子。為判斷發展與否的直接與間接劃分,不能與資源消耗形成直接的邏輯關系,那樣就隱藏了可持續發展的研究意義。在旅游經濟效益分析中多達10余項的成本條目中,確實可以找到旅游企業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投入這樣的表達,意味著旅游資源也就是占半個款目的分量。這也是不得已的做法,因為我們一般測度不出來消耗了多少旅游資源。

溫泉地要發展旅游是不需判斷的,至少溫泉旅游學者與溫泉地政府十分關心可歸結到溫泉資源消耗量上的經濟效益狀況,如果按照既有的直接與間接經濟效益來認識溫泉旅游,我們會立即發現在旅游的直接經濟效益中存在著兩個部分,一是消耗溫泉資源所帶來的效益,一是非溫泉項目帶來的效益。我們不能將溫泉的經濟效益湮沒在旅游直接經濟效益中,也不愿意將非溫泉的旅游效益并入間接效益,即常規的直接——間接經濟效益二分法在溫泉旅游應用上出現了問題。

2溫泉:可測度耗用量的一種旅游資源

長期以來,學者一直沒有將伴隨資源消耗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單獨劃分出來,那是因為學術上無法計算出資源的價值,學者能夠做到的是將旅游產品分成資源依托型與市場導向型兩類并對前者提出資源價值補償概念,而補償多少又是個未知數。與其說不知道資源價值量,倒不如講我們無法計算出消耗了多少資源。然而,在眾多的旅游資源中,確實存在著一類諸如溫泉那樣的資源,我們可以清楚地計算出消耗了多少溫泉水,在實踐中各地管理部門還明確規定了用水單價。也即在溫泉旅游經濟效益分析中,需要且也可以將原有旅游的直接經濟效益一分為二,其一是消耗溫泉的直接效益,其二是不消耗溫泉的直接經濟效益。

3直接、必然、或然、間接四分法經濟效益分析

為了更清晰地說明問題,本文選取旅游收入作為分析指標而基本上不再涉及其他經濟指標。按照常規的觀點,直接(基本)收入是指向旅游者提供交通、食宿、游覽景點等旅游產品和服務所獲得的貨幣收入的總和,間接收入是指在旅游活動中,目的地向旅游者提供醫療保健、郵電通訊、娛樂購物、金融保險等服務所獲得的貨幣收入總和。然而,如此非常清晰的劃分方式,當以溫泉旅游為例進行研究時,一旦欲從旅游活動中挑出消耗溫泉的收入項目,就不得不將原來的二分法視角變為三分法甚至是多分法視角,原因在于我們不能放著可以深入研究的機遇而不繼續,不能為了維持旅游資源的共性而不研究各類獨有性質。本文認為,非耗用溫泉水的旅游收入必須要與耗用溫泉水收入相區別,那樣才有助于兼顧經濟效益和溫泉消耗的溫泉旅游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同時,也不能將非耗用溫泉水旅游收入歸并于間接收入中,那樣會讓旅游直接收入獲得較低的數值,從而不利于做出大力發展旅游的判斷,況且現實中我們經常低估旅游的經濟效益,為此才有旅游衛星賬戶概念的出現。

首先,本論文將溫泉洗浴、飲用(飲泉、品泉、礦泉水)以及將溫泉水向外域出售(管道運輸或罐載運輸)等直接耗用溫泉水活動所獲得收入稱為溫泉旅游的直接收入,這個收入基本上是旅游直接收入的組成部分,但根據具體狀況,溫泉養魚、溫泉蔬菜等項目也可以包括在其中,它們可以是直接用于觀光的農業旅游項目,也可以是不向旅游者開放但間接服務于旅游的項目,也即溫泉直接收入強調的是消耗溫泉水所獲得的收入。

其二,溫泉地素有宿城的說法,旅行者在選擇投宿地之時如果知道附近有溫泉地則一般不會錯過,盡管大城市周邊的人工溫泉地已經開始成為一日游目的地,但這不妨礙我們對遠郊溫泉地堅持這樣的看法。溫泉洗浴是很消耗體力的一項舒適性旅游活動,可以認為餐飲是溫泉洗浴必然的連帶消費項目。隨著旅游的不斷發展,以旅游活動為核心而形成的文化現象和文化關系的總和的旅游文化也必然逐步形成并固化在社會需求系統中,那樣溫泉旅游者將不會錯過閑游溫泉街區的機會,閑游過程中也必會或多或少消費。盡管目前在我國這樣的逛街文化還沒有完全形成,但觀察世界著名溫泉地會讓我們堅信那只是時間問題,不然在旅游規劃上也不會出現溫泉步行街、溫泉城、溫泉小鎮等概念。本文將通過住宿、餐飲與溫泉街閑游所獲得的收入稱為溫泉旅游的必然性連帶收入,這類活動特點是與洗浴活動自然捆綁,表現為立即性和發生在溫泉社區內。

其三,在溫泉地的周邊一定會存在某些觀光資源,溫泉地政府與居民自豪于并極力推介這些資源,度假旅游者、小團體(group)旅游者、團體旅游者很有可能在隨后的滯留時間里選擇這些資源作為觀光對象,本文將溫泉旅游者游覽域外臨近觀光資源的收人稱為或然性連帶旅游收入,因為有的客人前往,但也有的客人并不去那里,這種觀光需要額外付出且并不是必須的,這類活動并不消耗溫泉資源。另外,交通是旅游者前往溫泉地必不可少的環節,雖然由此帶來的收入可以歸類于必然性連帶收入,但由于許多客人自駕車而來,或者由旅行社組織而來,這項收入落在溫泉地的比例并不高,也可以歸類于或然性連帶收入。

其四,就是指傳統意義上的間接收入,諸如稅收、增加就業等具有社會意義的指標都可以包括在其中,間接收入可以與前三項收入加合,也可以不進行加合,因為溫泉地的經濟效益分析強調的是耗用溫泉水所得的效益和給這個地區帶來了哪些收入,二次分配、社會福利等方面的收入當然可以考慮在其中,但有時因為存在著重復性計算現象而難以加合在旅游總收入之中。

本文認為,傳統意義的旅游直接經濟效益與間接經濟效益劃分方法不完全適合于溫泉旅游,由于溫泉旅游對溫泉資源的消耗量是直接可以測算的,故此需要將基于消耗溫泉的收入單獨拿出來作為溫泉旅游的直接效益,將扣除溫泉直接效益后的剩余的旅游直接收入分為兩類,一類是溫泉活動必然性連帶的旅游直接效益,另一類是溫泉或然性連帶的旅游直接效益即或然性連帶效益,強調的是發生在溫泉社區以外的觀光收益,第四類為常規的旅游間接效益。

4遼寧弓長嶺溫泉旅游經濟效益分析

4.1概述

弓長嶺溫泉位于遼寧省遼陽市,俗稱湯河沿溫泉,其以八寶琉璃井為代表的醫療礦泉水的利用歷史相傳已有1500年,是我國著名的溫泉療養勝地。這里擁有冷暖天然泉眼各一,日允許開采量為6000立方米,實際日利用量為3850立方米,年接待旅游者約100萬人次。自建國以來,弓長嶺一直以鐵礦開采為支柱產業,近年來區委區政府提出“水上弓長嶺、綠色弓長嶺、魅力弓長嶺”的發展目標,確定了旅游立區的戰略定位,主持了溫泉旅游發展規劃并著重進行了溫泉旅游經濟效益分析。

4.2弓長嶺溫泉直接收入

弓長嶺耗用溫泉水的直接收入表現在洗浴、礦泉水生產和外運溫泉水三項。溫泉洗浴設施主要有兩種,大中型溫泉酒店8家與小型浴池18家,日接待能力為1500人。溫泉酒店的洗浴門票為15元,小浴池門票為5元,以兩者的平均價10元為單價,鑒于小浴池沒有提供相應洗浴用品,故對總收入做10%的放大,則有年洗浴營業總收入1100萬元的計算結果。

該區礦泉水開發始于1983年,日允許開采量為1420噸,其中如

一、金楓葉、真牛等品牌在遼南地區已經享有一定的市場份額?,F在,礦泉水生產達到了年產灌裝水4萬噸、瓶裝水1萬噸的規模,以罐裝水每噸1000元、瓶裝水每噸2000元銷售價格計算,則有礦泉水銷售收入6000萬元。

當前的溫泉用水量還沒有達到允許開采量的限制,一部分溫泉水被運送到溫泉村以外的地段用于洗浴活動。在距離溫泉村6千米的城區內有30余家高、中、低檔洗浴場所,其依賴于車裝溫泉水經營,日運水量360噸,年均營業收入達到2530萬元。

雖然以上三方面的收入有一部分落到了溫泉村以外的地域,但投資者主要是弓長嶺區當地人,且主要營業行為也發生在弓長嶺區內,雖然諸如溫泉養魚、取暖等方面的收入尚未計算在內,但這些未計算在內的比例較小,故可認為上述三項收入之和9630萬元基本上代表了弓長嶺溫泉水資源所產生的直接經濟收入。

按照目前年利用溫泉水140萬噸計算,平均每位洗浴者用水1.22噸,顯然這個數字過大,表明當前溫泉水管理存在許多問題,敞流現象十分嚴重。如此計算,本文得出了1噸溫泉水產生68.8元直接旅游收入的結論,然而其中洗浴收入只占11.4%,表明溫泉洗浴雖是溫泉旅游的核心活動,但并不是主要收入,應該做好與洗浴產品相關的縱深開發工作。

4.3弓長嶺溫泉必然性連帶收入

弓長嶺溫泉目前擁有床位數3100張,標準間價格不足百元,單床價位在15元左右,以一間夜30元為計算標準,并考慮到客人因住宿而對相關服務產品產生需求,進而每間夜增加20元的消費,則有住宿年收入3750萬元的結果。

本地區的餐飲設施由3個部分組成,一是包括2家在建賓館在內的10家大中型酒店,二是位于湯河鎮柳河村(溫泉村)的小型飯店,三是緊鄰溫泉村的湯河水庫風景區道路沿邊的以溫泉魚、水庫魚為主打料理的帶有小型住宿功能的農家飯莊。來訪者多是一間夜二餐的滯留方式,少數為洗浴加一餐的一日游方式,這里設定過夜游與一日游的比率為3:1,早餐標準5元,正餐標準為30元,則有3375萬元的餐飲收入。

目前該區的街區閑游做得還很不完善,活動主要集中在泉源文化欣賞上。閑游帶來了旅游者的溫泉情緒,賞泉、品泉、參觀社區、共有湯試浴等會帶來一定的社區零售收入,本論文暫按餐飲收入與住宿收入之和的5%計算,則有356萬元的收入,雖然這個數值很低,但卻是將來溫泉地文化建設的一個方向。

經過上述計算,弓長嶺溫泉旅游必然性連帶收入是7481萬元,這讓每噸溫泉水所產生的收入累計達到了122元。

4.4弓長嶺溫泉或然性連帶收入

在溫泉村周邊還擁有豐富的觀光資源與設施。其中西北方向上的冷熱地在概念上強化了溫泉意念,但在功能上仍是一處觀光景點。以湯河水庫為主要依托的湯河風景區近在咫尺,早在1966年就與溫泉區捆綁開辟為風景旅游區,1983年湯河風景區被列為省級風景名勝區,2002年被評為國家AA級景區。位于溫泉村東南的弓長嶺溫泉滑雪場是國家AAA級景區,位于北側的朝陽洞朝陽古剎為省級風景名勝區。此外,這里還有湯河水庫、參窩水庫、姑嫂城、四方臺、穆家墳等著名的自然景觀與文化景觀。

據2007年弓長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調查報告,弓長嶺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經達到了10208元,當地的休閑市場是不容低估的。本論文以過夜游客人均30元、一日游客人15元計算,則有2625萬元的觀光收入。

目前來弓長嶺旅游的交通費主要由機構或車主負擔,當然也有少量乘坐公交車來訪或隨旅行團來訪的情形。就自駕車而言,交通費包括過路費、汽油費和停車費??偟膩碚f,旅游者個人承擔的情形所占比例較小。當然,交通收入的一部分落在弓長嶺區外,主體還是留在了遼陽市。本論文以人均30元計算則有3000萬元的收入。

4.5弓長嶺溫泉間接收入

由于旅游間接收入的計算比較復雜,依據實地訪談的結果并結合當地政府的旅游年度發展報告,本論文確定了2200萬元的旅游間接收入。從地域發展角度來看,稅收與就業雖然屬于旅游總收入的二次分配范疇,但也可以歸為區域發展的收益方面,只是其不能作為旅游總收入的加合項目。據調查結果,弓長嶺目前溫泉產業直接就業人數為680人,這個數字對僅有1700人的溫泉村而言是可觀的。依據有關研究成果,在我國每增加1個就業人員,可以帶動相關產業間接就業人員4.9人,依此計算則有間接就業人員3332人,兩者合計為4012人。

依據每噸溫泉水單價以及參考3%營業稅標準,弓長嶺財政可獲得245萬元的資源使用費與748萬元的溫泉企業營業稅,兩者之和為993萬元。

4.6評述

依據前面的計算,本論文得出弓長嶺溫泉旅游經濟效益的總收入為24936萬元,很接近經驗者曾估算的26000萬元。更重要的是通過計算揚棄了既有的直接與間接經濟效益分析框架,將這種分解更加具體化到了下一個層面的指標體系里,其更有利于針對資源的旅游經濟發展的落實工作。通過研究,本文得到了旅游者人均消費為249.36元的數據,也得到了噸水(溫泉)產生178.1元收入的數值,后者是以往研究沒有涉及到的指標。

從表1也可以感覺到,弓長嶺溫泉目前旅游收入相當程度上依賴于消耗溫泉水的項目開發,還有待于開展高附加值的旅游經營活動。

根據市場現狀及其發展趨勢,結合弓長嶺區政府所制定的發展目標,2012年全區旅游接待量將達到130萬人次,按照上述的計算方法,可計算出屆時旅游總收入為6.33億元,其中耗用溫泉水直接收入24272萬元,必然性連帶收入為21499萬元,或然性連帶收入12350萬元,間接收入達到5200萬元。如果設定屆時的溫泉水利用量恰好為日允許開采量6000噸,則噸水(溫泉)所產生的旅游收入將由目前的178.1元提高到289.0元。

篇7

[關鍵詞] 服務貿易 逆差 競爭力

一、我國服務貿易發展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服務貿易發展迅速,1985年,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為55.79億美元;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長,2003年突破1000億美元,2004年則達到1345.67億美元.1985年~2004年間,服務貿易進出口總額年均增長18.24%,其中出口年均增長17.21%,進口年均增長19.30%。1985年~2003年世界服務貿易年均增速為8.59%,我國的增速要遠遠高于世界水平。到2005年我國服務貿易世界排名已上升到第7位,呈現出一種良好的發展勢頭。服務貿易的發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成為貿易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近年來中國服務貿易出口額有所增長,呈現出一種良好的發展勢頭,但是,從總量上看,我國服務貿易及出口總額在總體的國際進出口額市場占有率上一直比較低,維持在2%~4%,僅為美國的18%,英國的38%,日本的54%。而當今世界上發達工業化國家服務貿易出口額占世界服務貿易總出口額的75%以上,仍然是世界服務貿易的出口大國,因此,必須認識到中國服務貿易的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非常大,無論是服務貿易出口額的絕對數量,還是服務貿易出口額占世界服務貿易出口總額的比重,中國都存在著很大差距。

二、我國服務貿易存在的問題

1服務貿易整體競爭力低下,貿易逆差繼續加大

衡量一國某行業的國際競爭力,一般可以用貿易競爭力指數來測算。貿易競爭力指數,是一國某產業或產品的進出口差額與進出口總額之比。貿易競爭力指數越高,說明競爭力越強。

我國服務貿易從1995年起便從順差變成逆差,貿易競爭力指數一直小于0,2000年~2003年連續為-0.08,到2004年達到-0.07。這表明我國服務貿易雖然保持了較高的增長速度,但其競爭力仍然較低,處于比較劣勢地位。中國服務貿易在迅速的發展過程中,雖然規模增長較快,但是由于服務業發展水平低和國內對服務的旺盛需求,中國的服務貿易進口增加迅猛,貿易收支一直不平衡,進出口總額年年逆差,而且隨著規模的擴大,逆差額更是逐年增大。同時,在服務貿易的主要項目中,除了旅游與其他商業服務項目外,其余項目基本上每年也都是逆差,1997年的服務貿易逆差為56億美元,2000年服務貿易逆差67億美元,2003服務貿易逆差86億美元,而到了2005年服務貿易逆差達到了93.91億美元,這8年間平均增長率在50%以上。中國的服務貿易逆差在總額上還比較小,不足以改變中國對外貿易出現順差的格局。但是隨著貿易環境的變化以及中國主動調節出口發展戰略,貨物貿易不斷出現巨額順差的難度在不斷增大。因此,服務貿易的逆差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

2.服務貿易結構不合理,新型服務業發展滯后

在我國服務貿易構成中,運輸,旅游,其他商業服務等傳統服務貿易部門占據較大比重,而金融、保險、咨詢、郵電、航空運輸、專業服務等技術、知識、資本密集型服務貿易的比重不足。這表明我國服務貿易發展不平衡,傳統服務貿易比重較大,現代服務貿易相對滯后。

1997年~2004年間,我國服務出口總額中,旅游服務一直居于首位,其比重基本鎖定在31%~43%之間,2002年以前旅游出口在服務貿易總出口中一直占據半壁江山,就是在2003年因受SARS影響,比重降到31.94%:金融服務所占比重一直在1%以下;運輸業伴隨著貨物貿易高速增長,在服務貿易中所占比重逐步增大,從1998年的17.92%到2000年一直增加到21.17%,之后連續幾年一直維持在22%以上。運輸和旅游合計占服務貿易進出口的77%。而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新興服務業則是明顯的弱項,像金融、保險、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等高附加值和技術含量較高的現代服務貿易占比很小,分別占服務貿易總收支的0.4%、4%和2.15%,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而其他行業變化不明顯。2004年金融、保險、通訊和計算機信息在我國服務貿易中所占的比重分別為0.17%、4.83%、0.68%、2.15%,合計為7.83%;而2002年美國這四項合計比重達54.77%。這說明我國新興的技術和資本密集型服務貿易雖然有所發展,但比重偏低,有待加強。

3.服務貿易的高科技化增長緩慢,服務貿易交易方式落后

作為現代的新型交易方式的電子商務登上了歷史舞臺,在服務貿易領域中,也深刻地影響著全球市場結構和商業貿易形式。據統計,中國目前有各種不同的電子商務網站1000多個,其中以企業到企業交易方式 370家,企業到顧客677家,提供商620家,前年企業到企業交易額為67.7億元人民幣,企業到顧客交易額為3.9億元人民幣。并且存在有各種不同交易方式的商業模式和各種不同的電子商務平臺和解決方案,呈現局部性、自發性、重復性、缺乏技術創新的缺點,整體規劃和統一的規范缺乏,有很多網站并不適應中國實際國情商業模式,只是單純模仿國外企業,并不利于電子商務的發展,這個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內廣泛的關注。另外,不同網絡、不同行業之間不能相互聯通,網絡結構復雜,各種資源難以充分共享,網絡實際操作遠落后于網絡技術的高速發展,傳統企業落后難以適應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已經是中國目前電子商務發展的真實現狀。

三、發展我國服務貿易的若干對策

1.優化服務貿易結構,增強服務貿易整體競爭力

應把調整服務貿易結構作為調整經濟結構的重中之重,促進服務業的發展。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信息、科技、保險、法律等行業,帶動服務業整體水平提高。積極發展新興服務業,如房地產、旅游、教育培訓、文化體育等,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服務業增長方式的轉變,主要是指由粗放型,外延型到集約型,內涵型的轉變,使服務貿易的發展收入靠新興服務行業上來,而不是靠一般勞動力的大量投入。從而優化我國的貿易結構,均衡我國傳統行業與新興行業的比例,從而整體提高我國的服務貿易競爭力。

2.完善服務貿易的基本法律,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服務貿易的發展和市場都要有嚴格的法律法規作為支撐的后盾。而我國目前服務貿易的立法工作還很落后,服務業中許多部門都無專項法律法規。因此,為保證服務貿易能沿著正常、健康的軌道發展,我們應學習發達國家在服務貿易立法方面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出符合我國經濟發展的服務貿易法規,理順各種法律法規與服務行業內部之間的關系,使得服務貿易領域的法律法規健全,相互協調,規范市場、開發新產品、消除市場制約,建立統一的管理機構,打破條塊分割,形成一個統一完善的服務貿易市場。健全服務貿易的創新機制,促進服務貿易向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轉變。

3.保持優勢產業,加大新興行業發展,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由于投入成本低,勞務和旅游這兩個方面一直是我國優勢服務產業所在,在世界市場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但是這兩方面總的來說科技含量比較低,都屬于勞動密集型行業,所以我們在保持優勢的同時,也要加大這兩方面的科技投入,提高勞務輸出素質,要改善旅游環境,這樣才能更好的發揮我們的優勢。另外,我們也要優化服務行業的產業結構,要讓新興服務行業在世界市場上占據一席之地;對服務貿易的認識和創新也決定著各國服務貿易的發展水平。所以我們要克服服務貿易中陳舊僵化的思想,正確應對服務貿易自由化潮流,嘗新服務貿易的未識領域。電子商務靠網絡技術所擁有的特別優勢,大力發展中國的網絡事業,建設統一的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是中國電子商務產業化發展的關鍵?!比蚧瘯r代的電子商務”專題會議的召開,為全球電子商務專家研究中國電子商務的應用機制、商業模式和基礎設施以及技術標準等一系列問題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契機。好的技術和產品,我們要大力推廣和應用。

4.加快服務貿易對外開放,擴大規?;洜I,培育競爭優勢

我們應有選擇、有步驟、有條件的開放服務貿易市場,因為服務市場的開放程度直接影響著我國與先進國家間的差距,把外國的先進的管理經驗納為己用,摒棄那些不好的,在國際競爭中主要加大我國服務貿易的規模,更新系統的管理,以超強的實力與跨國公司相抗衡。再者,努力開拓新市場,在新市場中形成主動與競爭者競爭,通過競爭換取效率與進步。變挑戰為機遇,在競爭中學習和提高。另外,加強國際間服務部門的合作和交流,引進國外的先進的服務技術和經營理念,提高現有的技術和管理水平,從而提高服務產業的整體實力。

5.加快服務貿易人才培養工作

目前,我國缺乏服務貿易方面的專門人才,因此,要加大對相關教育產業的投資,建立門類齊備的服務貿易培訓機構,各高校也應該加開國際服務貿易專業課程,培養熟悉國際服務貿易的復合型人才。同時,讓他們盡快了解和熟悉《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有關條款,建立服務業人才基地調動人才的積極性,健全人才政策、防止外資過程中國有服務企業的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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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

論文關鍵詞 戶外運動 驢友 搜救

浙江省寧海縣有近一半面積是山區,“七山二地一分田”,山水美麗,PM2.5值低。這幾年縣政府將寧海作為一個大景區來進行整體規劃建設,首創了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戶外運動向大眾化發展,以此吸引了本地及周邊城市的驢友到寧海來休閑旅游。

一、戶外運動的安全事故不容忽視

(一)寧海的戶外運動發展迅速

戶外自助旅游集休閑、旅游、探險與挑戰于一體的生活方式。寧海到目前已經建立了500多公里的國家登山健身步道,根據沿途的自然風景和植被分成具有健身功能的落葉步道、砂石步道、木棧道、礫石道等。步道沿線有報警點、露營區、休息站、接待站以及垃圾處理系統等輔助設施。每個周末都會自發組織一群驢友,費用AA制,集體登山。每年5·19旅游日當地政府均有組織戶外運動比賽。在2012年縣人大會上,代表們提出了登山旅游的安全議案,要求政府相關部門采取措施預防登山安全事故發生。

(二)戶外運動是一項新興的休閑運動方式

戶外運動是一項人與自然親密接觸的新興運動,參與性和體驗性強,形式多樣,回歸運動的自然性,探險旅游者能得到一種不走尋常路的內心體驗。

廣義的戶外運動幾乎涵蓋了所有在戶外進行的運動,包括各項體育賽事。狹義的戶外運動指的是在自然場地進行的體育運動,感受自然的運動,包括一些極限運動,如野營、攀巖、漂流、遠足、探險等大眾可普及的休閑娛樂方式。本文所探討的是狹義的野外登山休閑運動為主。

(三)戶外運動的主體

驢友一般以中青年為主,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俱樂部的會員,他們大都有戶外運動的經驗,經過相應訓練,有專業人士帶隊;第二類是網上結識見面,在一個領隊的號召下,志趣相投就一拍即合出游,領隊可能是“老驢”,但沒有帶隊資格證,自行決定出游線路,這類人群最為常見;第三類為由單位組織的自行車、登山、遠足等戶外運動愛好者團隊,群體相對固定。

戶外運動一般自由結合、自愿參加,由一個或數個領隊負責安排活動路線、出發時間和行程等事宜,領隊對于其他參加者沒有絕對的管理權力,乘車費用由參與者AA制平均負擔;采取的一般不是常規的旅行社的旅游線路,遇到也不是常規的氣象條件,帶有一定的野營探險性質。

(四)戶外運動事故頻繁發生

2009年8月臺風“莫拉克”到來之際,寧波8名“驢友”網上發帖自發組織進山去感受臺風,結果在鄞州區龍觀鄉的銅坑村遇險,一女驢友滑入溪流失蹤,遺體在兩個月后才被發現。2011年嶗山公安分局共接到發生在嶗山風景區和沿海一線的遇險求助80余起,有150余人被困風景區求救。

當前驢友都有自己的QQ群,一次戶外探險從QQ群或論壇發起,不問姓名、不問職業,相伴而行,花錢少,旅途自由。除了俱樂部和登山協會的比較專業外,其他的在網上召集,素昧平生,團結協作精神自然被打折扣,加之驢友對出游路線不熟悉,缺乏專業應急能力,很容易引發事故。“老驢”膽大不怕,“新驢”無知無懼,一旦遇到意外便會陷入混亂,自救能力差,只能依靠外界救援。

(五)戶外運動的風險種類

戶外運動帶來的風險因素可分為四個方面:

一是參與者因素。驢友缺少相關戶外專業知識的培訓,缺乏戶外運動經驗,對登山中潛在的危險認識不夠周全,在身體不適情況下盲目行動,過于自信,且參與者相互缺乏溝通,或者刻意隱瞞不適宜戶外的疾病。

二是設備因素。設備數量有限,選用不當,安裝錯誤,維修保養不當,或設備本身存在安全隱患,機械故障。有些設備不適合某些特殊參與者使用,或系假冒偽劣產品。

三是環境因素。天氣的驟然變化,山洪暴發,山體滑坡,野生動植物的襲擊,雪崩,政治動亂,戰爭頻發,流行性疾病等。

四是組織管理因素。無戶外運動組織資格、資質,無專業領隊,缺乏完備的戶外運動計劃和應急預案,時間、路線和地點選擇不當。

二、戶外運動安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戶外運動社團管理不規范,監管缺位

戶外運動社團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方式多元性,且戶外運動行業整體發展時間短、速度慢、市場運行不規范。具備相應資格的專業戶外技能培訓的更加少,領隊無證上崗現象較為普遍。

行業管理不規范,監管機構缺位,政府部門在驢友人身安全管理制度上不完善,加之缺乏有效的救援機構。一個及時、有效的戶外運動救援系統,能夠保障探險旅游活動正常進行,有很多傷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二)領隊缺乏資質

領隊是安全的重要因素和關鍵所在,我國早在2005年就開始了戶外領隊的資格認證工作,但目前真正拿到領隊資格證的人卻寥寥無幾。正規機構組織的戶外運動中,很少發生重大風險事故;而風險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非正規機構組織者和愛好者自發組織的活動中,這是由于組織者經驗不足或忽視安全問題,從而導致重大事故的頻頻發生。

(三)驢友未經專業培訓,缺乏風險防范意識

戶外運動的危險性、環境的不確定性以及內容的復雜多樣性,決定了參與者必須面對一定的風險。驢友未經專業培訓,缺乏專業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選擇成本低自發組織的活動。戶外運動是一項專業性、技術性很強、危險性很大的運動項目,如果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訓練,缺乏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如何防范風險,如何應對困難,如何在野外保護自己等方面的經驗不足,一旦發生意外往往束手無策,無法救援。

三、戶外運動出現事故的責任承擔

(一)安全責任是法律的空白

目前我國尚沒有針對戶外運動傷害侵權的相關法律,法院在判決此類案件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如號稱中國戶外第一案的南寧79事件宣判結果,領隊以及隊員全部都要承擔責任,一次60元的AA制活動賠償金額高達21萬元。2007年北京靈山23歲夏子凍死事件,北京海淀區法院判決兩名網友和發帖網站對夏子的死不承擔責任。這兩件類似案件對當事人責任判決結果截然不同,讓人無所適從。

每個人都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一定的責任。一個人只有在他握有意志的完全自由去行動時,他才能對他的這些行動負完全的責任。 而自愿承擔危險并因此遭受損失的情況下,不得請求加害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原則。我國一直用“受害人同意原則”作為加害人的免責事由。

(二)高額的搜救費用是爭議的焦點

戶外事故之所以比一般的安全事故更引人注意更多的是政府救援的代價過于高昂引發爭議。每次驢友探險發生事故,都在網上引發救援是否有浪費公共資源之嫌的爭論。遇到較大的救援活動,不算人力和時間成本,光花費就至少上萬元。嶗山警方向民警配發了新購置的包括救援繩、夜間搜救燈、安全帽、破門器、滅火毯在內的救援設備,而這些設備耗資18萬元。

救援費用應該由驢友來承擔的聲音并不在少數,但當前各地還沒有制定出有關戶外運動的規章制度,處罰也缺乏依據。

(三)借鑒國外的成熟經驗

國外很多人酷愛戶外運動,18世紀西方國家就有了最初的戶外運動,在法律、管理等各方面都比較完備。凡是具有探險內容的旅游活動,都由專業的旅行社或旅游公司組織,有非常強大的保障能力,以產業化、公司化、法律化模式運作。英國還建立了一套相當完善的救援體系和機制,有海岸救援、山地救援和空中救援,山地救援和空中救援有時又是共同聯系的一體。

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的戶外運動法律、法規實施的合理成果,并結合我國戶外運動事業發展的實際,推動戶外運動法制化進程。

四、降低戶外運動風險的對策

(一)完善戶外運動相關的法律法規

戶外運動管理法制化、常態化才能造就戶外運動的產業化。國家需要通過立法層面來引導和規范這種新興發展的體育產業,以利各方需求。制定關于戶外運動事故責任認定和賠償的專門法律,確保各項活動運作和爭議時有法可依,能夠及時確定責任人并使受害人獲得相關賠償。

首先要明確戶外運動到底歸誰管,盡快明確責任認定以及快速救助的責任人。其次對戶外運動社團設立準入門檻,完善戶外運動社團相關法律制度,明確規定俱樂部成立條件、注冊登記、法人資格、經營方式等。完善行業服務標準、組織管理辦法、從業人員培訓制度、監察制度資格認證制度和技術等級制度,把戶外運動納入法制化管理軌跡。再次,對網上自發組織的戶外活動作出專門的規范,明確戶外運動或自助游活動的發起人、領隊以及參與者的責任和義務,一旦發生意外,就明確的責任人來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二)嚴格戶外運動社團的資格認證制度

我國相關職能部門要強制要求各戶外運動的領隊資格認證,杜絕無證帶隊探險,取締非法領隊,保證整個戶外市場的健康發展。

從事戶外運動社團必須具備相應的硬件條件、培訓力量,對從業人員建立嚴格的選拔、培訓、考核、認證等準入制度,經國家審批和體育、工商部門注冊,接受當地體育行政部門管理。明確規定戶外從業人員的資質、能力、經驗、技術、裝備質量等,嚴禁無資質和資質欠缺者組織此類活動。

(三)完善我國戶外運動有償救援體系

戶外運動發展較早的歐美等國,經過幾十年的完善,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野外有償救援體系。戶外救援以盈利性的救援公司為主,由救援公司最近的救援點實施就地救援,出動直升機或救護車,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沒有買保險,費用由自己承擔。

當前我國地方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基本上都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牽頭,戶外運動社團中有一定技能的志愿者參與,現已出現公共救援、公益救援和商業救援三種結構性分類。

(四)政府部門積極參與引導

戶外運動從本質內容上屬于體育運動范疇,但卻又明顯帶有旅行社組織旅游團的商業性操作模式。政府要建立相關機構,專門負責自助旅游團隊的監管和聯系方式,細分市場,同時還要加強人才培養。建立戶外運動的備案和登記制度。應加大對戶外運動場所進行資金投入,完善我國的戶外資源信息共享:一是提高信息的精確度。對景區內可能發生的風險定期加以預報監測并進行通告,如不同月份、不同地區,哪個地段易發生洪水,易出現雷電,易形成泥石流等,特別是有一定危險系數的山峰、河流、草原等,把天氣要注意是事項向社會公布,并設計出不同人群需要的自助游線路,并標出不同的安全系數等級。二是建立責任制,在每一個市、區旅游局建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景區要設立配套設施,負責安全問題。三是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可以及時應對;四是加強檢查,特別在旅游旺季時,由相關部門聯合進行檢查。

篇9

[論文關鍵詞]體育旅游資源 低碳化 體育旅游 趨勢

三、低碳化體育旅游產品特點

(一)低碳體育旅游可帶動經濟效益

低碳體育旅游可帶動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開發體育旅游項目只需要的前期投入較少的資金,就會收獲更多的經濟效益。其次,體育旅游業的開發會帶動其他行業的發展,這不僅體現在直接為交通運輸、賓館餐飲、商品貿易、景區景點帶來客源和市場,而且間接地帶動和影響農業、工業、城建、文化等行業的發展,進而還能促進金融、保險、信息等現代服務業發展。

(二)低碳體育旅游有利于旅游的可持續發展

低碳體育旅游著重點在“低碳”上,將節能和生態放在體育旅游的第一位,在旅游開發前進行詳盡的評估和認真的市場調查,建立規范的規章制度,使得達不到“低碳”標準的體育旅游項目和產品不允許開發和上市。重節能,重保護,輕開發,這樣就避免了許多不可再生的寶貴體育旅游資源人為的破壞與浪費。由于重開發、輕保護,造成許多不可再生的寶貴體育旅游資源人為的破壞與浪費。由于缺乏市場調查研究和詳盡嚴謹的評估與規劃制度,使得體育旅游產品的品質很多達不到低碳要求,積極培養和培訓低碳體育旅游方面的專業管理人才,重視對游客環保意識和低碳生態意識的宣傳和教育,為經濟轉型中低碳體育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排除障礙,并提供有利條件。

在頒發《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中將旅游行業定性為國民經濟的戰略性產業和新興產業,這是在減排的大背景下,國家為配合低碳經濟發展而進行產業結構調整的一個積極信號。在中國“十二五”規劃中,將“發展綠色和低碳經濟”作為重點內容,怎樣應對全球環境惡化趨勢,如何在全社會提倡節能減排,并保持經濟可持續健康發展是中國經濟轉型發展中面臨的難題。因此,中國大力發展“低碳旅游”的趨勢已不可阻擋,那么作為“低碳旅游”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低碳體育旅游”也必將迎來蓬勃發展的大好時機,成為旅游產業中的新生力量。

四、低碳化旅游產品未來發展趨勢

(一)大力提高低碳體育旅游服務質量

大力提高低碳體育旅游服務質量不僅包括低碳、便捷的交通、節能、溫馨的住宿、可口的膳食、賓至如歸的接待等方面的服務,還包括安全、完備的體育設施、豐富的體育用品、特色化的環保旅游紀念品和人性化的體育活動設計,這些共同構成了高質量的低碳體育旅游服務,以滿足游客在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求。前者為低碳旅游的共性所在,后者則是突出體育旅游特色之處,是打造高品質低碳體育旅游產品必不可少的條件,只有做到這些才有可能提高產品的吸引力,吸引游客的注意力,并使其產生歸屬感,從而提高低碳體育旅游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二)科學發展,有效開發體育旅游資源

旅游資源開發是通過適當的方式把旅游資源及其所在地改造成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環境,從而使旅游資源的吸引力得以發揮、改善和提高的技術經濟過程。而旅游資源的開發,必須建立在對旅游資源本身的深層次認識和對其內涵的準確把握之上。中國有豐富旅游資源條件,只有反復論證,精心策劃,突出地方特色,才能將旅游資源變為旅游產品。開發低碳體育旅游首先要保證它的科學性和可持續發展性,使旅游產品既具有地方色彩,又具有科學性,才能提升低碳體育旅游資源的含金量,提高低碳體育旅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三)樹立科學發展觀,給予低碳體育旅游以政策支持

隨著近幾年經濟的快速發展,體育旅游業在旅游業中已極具活力和發展潛力,而低碳體育旅游的發展還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同時也面臨很大的阻力。游客低碳理念弱、發展資金短缺、人才匱乏、政策缺乏等問題,目前我們應抓住全國產業結構調整和旅游消費轉型升級的歷史機遇,在國家體育總局、國家旅游局兩個政府部門的共同指導下制定加快發展低碳體育旅游的相關政策,通過政策的導向和杠桿作用,推動低碳體育旅游業的快速健康發展,盡快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和組織起草“加快發展低碳體育旅游業的實施意見”。

(四)建立科學的低碳體育旅游的綠色運營模式

低碳體育旅游產業應轉變奢華浪費攀比之風,強化清潔、節約、舒適、方便的旅游服務功能,提升低碳體育旅游文化的品牌性,提倡低碳、環保的旅游出行模式,鼓勵游客少乘坐或不乘坐碳排放量多的公交車或自駕車出游、多采用電動車、自行車或步行等低碳或無碳方式出游。低碳體育旅游產業應加大低碳體育旅游的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旅游者文明健康的低碳旅游消費意識和修養,倡導游客低碳體育旅游理念,促使體育旅游者將低碳體育旅游視為一種自覺的行為規范。加強低碳體育旅游產業的智能化發展,提高運行效率,同時及時全面引進節能減排技術,降低碳消耗,最終形成低碳體育旅游全產業鏈的良性循環經濟模式。

篇10

當時我對英國人民的整體感覺大概如下:壓根兒沒什么生活壓力,早上10點多鐘起床到餐廳里吃個brunch(早午餐),結賬時成心留一張大面額,優雅地說“找零”(指小費),表情還必須是裘德洛那樣的標準英國紳士式的;想旅游的時候,雙手一摸提款機,就跟美劇《Heroes》里的超能量小孩兒一樣,開始“唰唰”出錢,想去哪兒去哪兒。最氣人的是,走到哪兒他們國家的錢都是最值錢的。

可事實上呢?留學到英國后,在我所接觸過的英國年輕人中,如此“一擲千金”的人,其實并不是富豪公子小姐。他們薪水普通,也有生活壓力,卻能夠做到合理支配緊巴巴的薪水,享受著樂悠悠的生活。

我稱他們為“吃低保”的快樂一族。何為“低保”?就是每月僅賺取勉強維持正常生活的薪水,再無多余財力四處購物以及消遣。既然如此,在“低保障”中還能享受生活?這如何做到?他們啊,在該不該花錢的時候都”大手大腳”,卻能把花錢當省錢和攢錢!

驚訝吧?這里面,一定有些是你不知道的!

享受“低?!鄙?,靠借錢!

我有一位女性朋友,對英國紳士特別著迷,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愛好,就是攢錢,號稱每年要去不同的城市為自己置裝,到如今只剩下倫敦還未去。我嘆口氣,對她說:”其實英國的帥哥們是要靠借錢才能生存下來的?。 ?/p>

在英國生活不容易,這是除日本人以外全世界生活在英國的人的一致感受(日本人物價比英國略高一點)。一個賺普通薪水的英國年輕人也并不輕松。假定一個年收入是兩萬英鎊的當地青年,除去扣掉的稅以及每個月的固定開支,包括房貸、車費、保險、吃飯等,基本上只能剩下一百多英鎊,這還是在沒有任何社交活動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跟朋友出去吃頓飯,這僅剩的錢也就飛走了。

但是,為什么他們看起來生活得挺瀟灑?問題就在這兒,你敢跟人家拼習慣拼心理素質嗎?人家的理財方式就是一個字:刷!

我的英國朋友托馬斯租了新房子,邀請我和他一起去買餐桌。他戴副眼鏡,說話斯文,對女孩子很紳士,放在中國就是那種媽媽們都喜歡的”乖乖男”。讓我大吃一驚的是他刷起卡來卻一點都不手軟:一張餐桌2000多英鎊,一套喝茶的瓷器幾百英磅,幾束裝飾用的破假干花還要80多英磅……進一趟家具店,估計他兩個月的薪水就所剩無幾了。就這樣,還非要請我大吃一頓。簡直是不可理喻!

后來英國朋友接觸多了,發現他們對于所謂“理財”方面的做法大抵都是如此:賺很普通的薪水,卻享受自己最想要的生活,哪怕是傾其所有,赤字連連。

但是我的這位女性朋友卻從此對英國紳士們的好感越來越弱,倫敦之行也遲遲未定。我估計一是她還沒有鼓足勇氣申請國際信用卡;二呢,或許是怕到了心中的“圣地”,會破壞掉英國紳士在她眼里的完美形象。

旅游大過天

什么事情對于英國人來講最天經地義理所當然?十個里面有九個會告訴你是休假,另外的一個還多半是個workaholic(工作狂)。在英國,無論工作高低貴賤,每一位雇員都是在每半年享受兩周的帶薪假期。只要你樂意,告訴公司一聲我從哪天開始休假,即使公司亂作一團,老板也不會攔你。因為老板想休假的時候,基本上也是天大的事也大不過旅游。

旅游對于我們來講是無窮無盡的花銷以及賬單上的負收入,但放在英國,那可是省錢甚至賺錢的最佳途徑。別看英國的年輕人們拿著類似中國“低保”的薪水過著面包與白開水的“悲慘生活”,一走出國門,那可絕對是窮人乍富的大逆轉??!誰讓英鎊是如此的值錢。

2006年夏天,我開始準備自己的畢業論文。每次見我的super-visor(畢業指導老師)斯蒂芬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他剛拿到博士學位,是個典型的英國年輕人:做事嚴謹,一絲不茍,耐心并且竟然還帥!每次見他之前,我都承受著想把MSN寫給他又不大好意思,以及這次闡述的論文部分是否準備充分這樣的雙重壓力。

某一天,我突然收到了來自于他的一封Email,告訴我他要旅游了,最好最近提前解決論文。我正在發愁,第二封郵件來了:“抱歉,行程有點變化,可能要提前兩個星期走??赡艿脑?,我們最好碰一下頭,確認這一部分的最終稿?!?/p>

無論怎樣,我也一直認為,對于英國的年輕人來講,環游世界是其次,重要的是未出國門他們就可以享受走到哪里都是大款的滋味!啊,省下一包煙的錢就能吃法式大餐,把住不帶星酒店的錢放中國就恨不得能住總統套房了,趕上幸運的時候,比如東南亞經濟危機什么的,他帶上兩杯啤酒的錢就能在泰國逍遙快活一個星期了!

再看看周圍的我們,想去泰國玩,那必須按照去歐洲的花費攢錢,否則一不小心,就只能去趟泰山了!沒辦法,誰讓人家占了英鎊這個大便宜呢,有一首歌就是說他們的,《80塊環游世界》??!

戒煙省出“巨款”

但凡是窮人,就一定會有自己的省錢方法。英國的年輕人就把這主意打在了對于香煙的消費上。這也難怪,由于英國政府是禁煙的絕對支持者,對于煙草,那是課以重稅。一包普普通通的萬寶路就要合人民幣85元。即使對于英國的煙民來講,這也絕對是個難以承受的高價了。

有一次課間休息時,我和同學詹姆斯一起到教學樓外聊天。當時我豪情萬丈地給他描繪2008年北京奧運的宏偉藍圖,熱情邀請他來中國到我家做客。出乎意料的是,他脫口而出的問題竟然是:“北京的煙價是怎樣的?”害得我連問幾個pardon(抱歉,你說什么?)。當他得知在中國,用在倫敦買一包煙的價錢可以買下足足一整條的時候,兩眼射出了火炬一樣的光芒,一連說了好幾個great,并強烈要求跟我keep in touch(保持聯系)!

其實,英國人也不是傻子,煙癮小的可能就降低吸煙頻率,高一點的呢,自然也有他們的對策。我周末打工的餐廳叫Olive,里里外外的服務員都是煙民。經常能看到的場景就是大家人手一包煙葉,在薄薄的煙紙里裹滿煙葉輕輕一卷再插上一個過濾嘴,一根自制的香煙就完成了。如果不要求味道很strong(有勁),基本一包煙草可以卷30根左右,而價錢比一盒煙要足足省去四五十英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