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信貸論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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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信貸論文

篇1

小額信貸扶貧方式具有如下三個特點:(1)采取市場經濟的一般運行規則,商業利率、滿負荷工作量等,使為窮人服務的小額信貸機構在財務上可持續,而政府又不承擔沉重的財政負擔。(2)吸收民間互相組織或合作組織的特點,外化銀行成本,又用社會壓力(實際是信用)替代抵押擔保。(3)小額、短期、高時間成本,自動淘汰了非窮人,保證項目的基本目標群體是窮人。

小額信貸的基本操作方式包括以下內容:

1.以窮人作為貸款對象

小額信貸,顧名思義,額度小。需要這種資金的人,一定是窮人。格拉米鄉村銀行GB明確規定只有無地(landless)或無財產(assetless)的人才有資格成為GB的成員。所謂無地,是指土地少于半公頃的人;所謂無財產,是指全部財產折合成現金達不到一公頃土地價值的人。GB貸款對象在加入小組時,100%符合這個條件。馬來西亞利用GB模式實施的AIM扶貧項目則明確使用另一個標準,即國家貧困錢以下80%最貧困的人口。

印度尼西亞人民銀行(BRI)被視為福利主義的代表,經常被討論其目標問題。但是它的貸款對象依然是正規金融系統無法覆蓋的小農,一般是在農村中收入較低的20%人群中選擇有還貸能力的人。

2.在自愿的基礎上建立窮人自己的組織

農戶自助組織的建立是小額信貸項目成功的關鍵,因為它不僅是貸款傳遞的渠道,也是交換思想的論壇。沒有在自愿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組織,小額信貸活動將永遠依賴外部的指導和幫助,沒有自我生存能力。

大部分小額信貸項目比較嚴格地遵守GB模式組織小組和中心,也有一些國家做了變更。菲律賓ESA-K項目,是由25個人組成一個小組,其規模實際上接近于GB的一個中心。雖然沒有嚴格的中心會議制度,但是每個成員都必須自愿參加,每個小組都必須取得共識:增加資金的積累,擴大經營規模,改進管理能力,并承諾在其他成員發生還款困難時相互幫助。他們在一起接受技術和管理方面的培訓。每2-5個小組組成一個大組,由項目工作人員同他們保持聯系。3.同政府部門保持密切合作和良好關系,得到政府各方面支持

GB從一成立到現在,一直同政府保持著良好的關系。政府為銀行提供的便利條件是:(1)提供資金支持,以4%-5%的利息向GB提供貸款,累計超過50億達卡;(2)法律支持,允許銀行以非政府組織的形式從事金融活動;(3)政府支持,對銀行提供免稅的優惠政策。

馬來西亞用GB模式實施的AIM扶貧項目。在1986年發起時是一個非政府、非贏利的研究性項目,到1997年,該機構已經在馬來西亞13個州的9個建立了35個營業所,有461個雇員。覆蓋的貧困農戶為48,000(占全國貧困人口一半以上),其貸款總額達到7500萬美元,貸款余額2560萬美元,小組基金720萬美元,其規模和影響僅次于孟加拉國的鄉村銀行。馬來西亞政府對該機構的支持表現在宏觀政策和財務幫助兩個方面,具體有:

AIM在建立時就明確,自己是作為政府設計的扶貧信貸活動的一種補充形式,一種可能的替代方案,而不是要取代政府的作用。AIM董事會成員包括政府有關部門的官員,同時聘請一些高級政府官員為顧問。機構的日常運行保持相對獨立,但是同政府的政策保持一致。在進行技術推廣時,AIM也向從聯邦直到鄉村的各類、各級部門尋求幫助(如獸醫、農藝、漁業和市場等)。

在馬來西亞第七個發展計劃中,政府向AIM項目提供了2億吉林特(馬來西亞貨幣名稱)的無息貸款,在AIM全部本金中,政府提供的貸款約占59%。從AIM建立的1986年到1995年,馬來西亞政府為該機構無償提供了2700多個吉林特的財政撥款,以作為機構運行費。

4.獨立的組織系統和經營機構,以非政府操作為主

盡管各國成功的小額信貸活動都得到政府的支持,但是他們都是作為獨立的組織系統存在的,并且按照金融市場的規則獨立運行。即使政府實施的小額信貸項目,也有自己獨立的工作系統和運行方式。

非政府的小額信貸機構是當前的主流。印度成功的小額信貸項目是自我就業婦女協會,一個非盈利、非政府的準金融機構。巴基斯坦有一個非盈利、非政府的第一婦女銀行在從事類似于GB的活動,取得了一些成效,受到國際組織的關注。

即使是政府操作的小額信貸項目,也必須有自己獨立的工作系統和管理方式。國際一般經驗表明,如果以行政組織加上行政手段管理小額信貸,很容易導致項目失敗。在80年代,菲律賓、印度和巴基斯擔等國都曾經得到國際組織的幫助,由政府

出面在農村地區大規模推廣小額信貸項目。但是,這些國家的政府在重復著他們操作其他國際項目時的共同錯誤:有辦法從國際組織拿到錢,卻沒有能力用這些錢為窮人服務。傳統貼息貸款的弊病在這些官方大規模推廣的小額信貸項目中無法得到克服:官員腐敗、目標偏離、利益漏出、還貸率低等等。最后,這些項目都失敗了。

5.鼓勵窮人儲蓄

篇2

據上分析,為化解信貸配給難題和中小企業融資困境,必須以金融制度與非金融性制度的創新,深化與拓展小額信貸的研究和實踐,因而對于“供應鏈—信譽鏈—融資鏈”聯動中的社會資本效應的探析就水到渠成。

持續地對具有一定負債能力、但被正規金融組織拒之門外的人或企業授信的小額信貸,被認為是世界上最艱難的金融問題之一;作為最接近窮人的信貸,它又具有很強的社會道德魅力——一旦運作良好意味著大量人口脫貧。因而其研究與實踐對于“和諧中國”建設具有特別意義。然而,中國這方面的成就也是乏善可陳。其因在于,小額信貸的風險判斷(小額信貸組織對于“真扶貧”或“扶真貧”的只說不做直至退卻,往往是基于收入難以覆蓋成本的考量),其實很大程度上不單單是一個經濟學問題,而更多是一個社會學問題。諾貝爾獎得主斯蒂格利茨就直白地表達了小額信貸的經濟學困境:借款人從抵押資產等財務指標考察上的資格欠缺,使信貸市場的信息不對稱異常嚴重,利率價格機制的失靈使逆向選擇不可避免。因而面對控制風險的本能方式——利率上調,即使借款人同意,貸款者由于更擔心道德風險仍不敢放貸。這樣,面對財務資料未達標、借款信用等級缺失和利率機制失靈的困局,經濟學的評價體系就變得混亂不堪。于是,人們轉求于社會學的考察。當一個經濟上的行為演化為一個社會學問題時,這種經濟行為的不經濟就不難想象: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和運作成本均很高,對貸款的監測很難;筆數很多而業務瑣碎,人手不足而效率低下,等等。鑒于此,小額信貸的主旨由最初的扶貧向實現扶貧與可持續發展的“雙贏”目標(1997年全球第一次小額信貸高峰會議首次提出了雙贏目標)的轉變,就順理成章。于是就有了關于社會問題經濟化抑或經濟問題社會化的“相機抉擇”或兼得的訴求與實踐。慶幸的是,有這樣的成功范例——尤努斯和他的鄉村銀行(GB模式)以共享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的成就做了很好的詮釋。

尤努斯的孟加拉格萊珉銀行所創設的小組(著名的“五人小組”)聯保貸款制,通過窮人之間的“自由結社”形成的利益共同體,將一般商業信貸所固守的財產抵押擔保教條巧妙地取而代之。令人稱奇的是,格萊珉銀行以幫助639萬借款人中的58%成功脫貧并保持連續9年盈利記錄的驕人業績,成為兼顧公平與效率的標桿。這不能不歸功于其運用了社會資本的原理——作為黏合劑,社會資本成功實現了經濟學與社會學的對接。作為最初由經濟學的“資本”演變而來的概念,最早將社會資本引入社會學研究領域的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的定義——是實現或潛在的資源集合,這些資源與由相互默認或承認的關系所組成的網絡有關,而且這些關系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通過科爾曼、普特南等的建設性貢獻,得以深化和完善。盡管界定至今尚未統一,但一般認為,社會資本是一個共同體中人與人、人與組織以及組織與組織之間長期交往形成的,嵌于社會關系和社會結構之中的,以態度、信任、習俗、慣例、規則、網絡、制度等多種形式存在的,被社會結存中的行動者(個人或組織)所獲得和利用,并為行動者在有目的的行動中提供便利的一種資源;并具有公共物品性、不可轉讓性、可轉換性、層次性、無形性以及分布的非均衡性等特征。社會網絡、互惠行為以及促進互惠行為的規范(顯性契約等)和信任(隱性契約等)是其基本要素。特別指出,社會資本對于反貧困有重要的觀測和警示作用,從而給小額信貸創新以啟示。根據世界銀行對社會資本關于緊密型(家庭成員與其他具有緊密關系的人之間的紐帶)、跨越型(不同類型的人之間較弱些的聯系紐帶,主要指各類組織的成員紐帶)和垂直型(通常指貧困者與那些對他們具有重要影響的人員或組織之間的紐帶)的劃分,貧困群體(含中小企業)顯然具有很強的緊密型社會資本。在此,“信譽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本”的命題,通過“圈內人”的互動得以印證。作為主體認真履行承諾所贏得的聲譽,以及關于主體可信任度的信息和有價值的資產,信譽很好地因應了社會資本作為人際互動合作中產生的資源的內在規定性。因信譽同樣作為人際互動合作的產物,其建立與維護需要投入資源從而產生收益;信譽也是一種存量——人際互動中形成的資本凈流量之和。同時,貧困群體只有較少的跨越型社會資本而基本沒有垂直型社會資本表明,對于社會資本的效應及其分析應全面審視——從“圈內”擴展到“圈外”是必然。因后兩個資本恰是助推貧困群體成長的關鍵性內容。

二、構建對稱互惠連續共生的中小企業融資機制

看來,倚重甚至迷信這種基于“熟人”網絡的社會資本效應失之偏頗。畢竟從以族緣、地緣和血緣關系為基礎形成的社會結構,即傳統的鄉土社會,向以社會經濟主體間的合約為基礎形成的社會結構,即現代契約社會過渡,或者說,從單重隱性的契約(信譽等)的社會向更重顯性的契約的社會轉型,雖然必歷經陳痛——分娩出新秩序中的道德斷裂和失序,但為大勢所趨。而這樣的過渡期很容易造就這樣的“道德悖論”:一個在共同體內部恪守道德要求的人,當這個“差序格局”(關于中國傳統鄉土社會格局極有創意和深度的說法)擴展到距離“波紋核心”遙遠的地方從而遠離這個共同體時,其自我道德約束就非常脆弱。這根本源于他對于共同體內外不同的成本~收益的權衡:行為的被觀測性(決定信息是否對稱與完善)、長短期變化以及非道德行為是否受到經常監督、約束和懲罰的屬性,都是重要的審視變量。顯然,社會資本也有“塌陷”,也有不同的適應性——依存于不同社會結構的社會資本,其功能有相對應的規定性。就格萊珉模式來講,它并沒有從根本上消除風險,而只是一種風險轉移——五人小組機制的相互監督與激勵的“雙刃劍”,在使各成員將還貸壓力外化為求生存與發展動力的同時,銀行也由此實現了成本轉移,即將成本外化給貧困者自治組織。這種個人風險向團隊風險的轉移,雖減少了信貸審查成本,但也有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尤其是個別貸款會傳染成整個組織的共同違約。隨著市場化進程和人口流動的加快,這種情況更容易發生。可見,原生態的信任與信用,難免有局限性;“信譽+合約”,才使“信譽是一種重要的社會資本”的命題具有普適性。

據此,解決小額信貸難題,寄希望于一種法則、一種模式是不現實的;況且格萊珉模式也不可復制。以“供應鏈一信貸鏈一融資鏈”聯動機制構建的共生融資模式表明,融資鏈作為連接企業和信貸機構的中間組織,可以以信譽和有約束力的合同為基礎保證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鑒于信貸組織要調查和掌握中小企業的隱蔽信息(指中小企業通常存在的難以量化和傳遞的,具有較強人格化特征的“軟信息”)需投入相當成本,可依賴融資鏈的信譽行事而不必太費時費力;尤其是可依靠融資鏈的相應合同條款,起到為中小企業的財務信息質量擔保的作用。因融資鏈上游的大企業,通常在與多家信貸組織打交道的過程中,建立了關系型融資體系,并與中小企業形成共生融資機制,從而會產生良好的(或不良)以信譽和合同等顯現出來的社會資本效應。

對此,將基于共生融資機制的生態群眼光聚焦于資本的社會性觀察,借GB模式的樣本效應,通過從信譽到合約的擴展,一種使小額信貸走出困境的全新維度和可行路徑清晰呈現。基于“供應鏈一融資鏈”的完善的共生融資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一個信貸資信等級很高的大企業為核心,凡與這個核心企業發生業務往來從而同樣受到信貸機構關注的中小企業,可持與該核心企業的業務票據到信貸機構申貸。這就構成了信用鏈條的復合式結構,即“1+N”模式——作為“1”的核心企業與作為“N”的中小企業群的有機組合:而“1+N”實質是中小企業群與大企業的互動共生。要通過培育合格的共生單元(培育大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和賦予中小企業平等競爭的地位并舉),加快共生秩序建設(破除壟斷與加強協會組織建設并行),催生內生媒介和外生媒介的發育與成熟,逐步建立起對稱互惠連續共生的融資機制。

參考文獻:

[1]羅正英.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54-56

[2]唐學鵬.用生態學眼光解決小額信貸難題[N].21世紀經濟報道,2006-09-27(3)

篇3

關鍵詞三峽庫區;農村小額信貸;障礙;多元化創新

一、三峽庫區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狀況

三峽庫區是全國重點貧困區之一,在19個縣、市中,有12個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實現百萬移民的脫貧致富,任務十分艱巨。經過各個方面10多年的努力,這項工作取得了巨大的進展。其中,農村小額信貸在支持庫區許多農民盡快脫貧致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小額信貸已成為庫區農民解決溫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的有效途徑。農村小額信貸在三峽庫區各縣:市有了長足的發展,其模式趨于多樣化。具有典型特征的運作模式有:財政貼息扶貧小額信貸模式、農村信用社主導的小額信貸模式、社區性民間互助資金組織模式。在這三種典型模式中,以農村信用社主導的小額信貸模式在庫區各縣、市最為常見。經過10來年的發展,三峽庫區農村小額信貸有了幾個可喜的變化:一是農村小額信貸的目的由最初的單純扶貧拓展至幫助庫區農民致富奔小康;二是農村小額信貸的對象由傳統種養農戶拓展至與農業相關的多種經營戶、規模大戶和農村小型加工、運銷企業;三是農村小額信貸額度由3000—5000元拓展至1—30萬元;四是農村小額信貸期限由當年發放當年收回拓展至1—5年收回;五是由農村小額信貸信用村戶的評定拓展至以農村文明建設的動態綜合評價作為農村小額信貸依據的探索。為了更具體地了解三峽庫區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情況,現通過對三峽庫區農村小額信貸發展較具有代表性的開縣的調研來反映其發展的脈絡。

(一)開縣小額信貸業務的啟動。重慶開縣地處三峽庫區,全縣人口150多萬,其中貧困人口就達30萬,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了實現農民的自主脫貧致富,開縣從1998年就啟動了小額信貸業務。由于開縣許多農村地區只有農村信用社,金融網點較少,特別是撤鄉并鎮以后,金融網點變得更少,所以,農戶小額信貸業務主要是由農村信用社承擔,從1998年開縣各鄉鎮農村信用社就開展此項業務。同時,還成立了開縣小額信貸服務總社,專門從事小額信貸業務,其資金來源于縣扶貧公司在農業銀行承貸的扶貧貸款。該社內設信貸技術服務部、財務部、稽核監測部三個部門,以“縣服務總社——鄉鎮服務站——聯保小組——農戶”四級管理模式進行運轉。并且,開縣小額信貸服務總社又是從事財政貼息小額貸款的小額信貸服務總社。2007年11月,在開縣被確定為“重慶市貧困村村級發展互助資金試點縣”后,在6個貧困村建立了互助合作扶貧協會,籌集村級基金124.05萬元,人會農戶701戶。

(二)開縣小額信貸的成效。開縣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成效是顯著的。例如,2007年開縣信用社共建農戶經濟檔案28.54萬戶,評級戶數21.90萬戶,核發貸款證19.50萬戶,頒證率89%,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7.39億元。開縣小額信貸服務總社到現在為止在全縣20個鄉鎮建立了486個小額信貸服務中心、3270個聯保小組,服務覆蓋到321個村、10.9萬農戶、30.5萬農民。11年來累計發放小額貸款113億元,其中,種養殖業1569萬元,農村加工業413萬元。使許多農村移民走上了自主致富的道路。

二、三峽庫區小額信貸發展的障礙

(一)小額信貸機構勢單力薄。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三峽庫區農村與全國農村地區一樣,作為正規金融機構的國有商業銀行大量地退出農村地區,上收貸款權限。特別是以支農為主的農業銀行不僅撤并了大部分縣以下的營業網點,而且其經營重點也從農村轉向城市,全面收縮農村信貸,造成存貸差日漸擴大,資金外流嚴重,庫區信貸投入乏力。三峽庫區農戶小額貸款除了部分由各市、縣扶貧辦解決外,主要部分是由農村信用社承擔發放。由于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有限,無法滿足農戶對小額信貸的需求。

(二)抵押物缺乏或價值不足。銀監會在2007年8月的《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農村小額貸款業務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在貸款額度上,發達地區小額信用貸款額度可提高到10—30萬元,欠發達地區可提高到1-5萬元,其他地區在此范圍內視情況而定;聯保貸款額度可在信用貸款額度基礎上適度提高;對個別生產規模大、經營效益佳、信用記錄好、資金需求量大的農戶和農村小企業,貸款額度可再適當調高。盡管在貸款額度上沒有了障礙,但對庫區小額信貸額度要求在30萬左右的規模種植大戶、規模養殖大戶、農產品加工生產大戶、農產品販運大戶等來說,由于在現行的政策框架內,農村土地等固有的資產不能作為貸款的抵押物,農戶能用于貸款抵押的財產價值又遠低于貸款額,從而造成了貸款難的局面。

(三)為農戶和農村小企業服務的小額信貸擔保公司極其有限。三峽庫區各類專門從事貸款擔保業務的擔保公司有不少,從筆者調查收集的資料來看,到2008年3月,重慶市各類信用擔保機構總數達到65家,資本金達到43億元,累計擔??傤~達到240多億元,形成了多元化、多層次的擔保機構協調發展新格局。這些擔保公司如重慶市三峽庫區產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重慶市涪陵區銀科經濟技術信用擔保公司、開縣融資擔保集團公司,等等。從這些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對象看,他們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主要為大中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很少關注農戶(包括一般農戶、規模種植大戶、規模養殖大戶、農產品加工生產大戶、農產品販運大戶等)和農村小型企業,從而使許多缺乏貸款抵押物或抵押物價值不足的農戶和農村小型企業陷入了尋求小額貸款擔保難的境地,他們中的許多人不得不放棄貸款。

三、三峽庫區小額信貸的創新

(一)組建小額信貸股份公司。三峽庫區各區、縣可推行以多渠道投資股權化組建的“小額信貸股份公司”,其資金來源主要有六個渠道:一是三峽庫區各區、縣政府提供啟動資金,組建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參股。二是法人機構參股。三是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股。四是農村信用社參股。五是郵政儲蓄銀行參股。六是民間委托貸款人參股。通過這種商業運作方式來推動小額信貸的發展,打破三峽庫區以扶貧公益性為主的小額信貸運作方式,從根本上真正調動各利益主體的積極性,使小額信貸在三峽庫區健康持續地發展。

為了更好地發揮“小額信貸股份公司”在破解庫區產業失衡,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幫助庫區城鄉居民就業、創業、興業,構建和諧三峽庫區等方面的支持作用,應重點從三個方面人手:一是從“小額信貸股份公司”人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從嚴規范內部管理,不斷提高公司自身的營利能力和綜合實力。二是從業務指導和監管人手,庫區各區、縣人民銀行應積極發揮“窗口”指導作用,正確引導“小額信貸股份公司”搞活小額貸款業務經營;庫區各區、縣銀監局應主動幫助“小額信貸股份公司”加強經營管理,控制貸款風險。三是從政府的制度創新人手,庫區各區、縣財政部門給“小額信貸股份公司”提供必要的財政貼息,或采取財政風險補償方式,將公司貸款1%-2%的不良率由財政消化,以降低風險;庫區各區、縣的國土、房管、車管等部門給予融資抵押質押登記費用的減免;庫區各區、縣的工商、稅務等部門給“小額信貸股份公司”提供優惠政策,減免部分稅費。

(二)大力發展專營小額信貸業務的村鎮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山梃b孟加拉國成立鄉村銀行的做法,盡快在庫區各市縣成立村鎮銀行,專營支持農戶、農村中小型企業發展生產的小額信貸業務。為使村鎮銀行充分發揮其功能,應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各市縣以農村社區為單位,將從事同一農業生產活動(例如果蔬種植、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放牧等)的單個農戶組織起來形成貸款小組,以形成各農戶之間的相互制約,這樣可以提高單個農戶歸還貸款的承載能力,降低借貸雙方的風險。二是各市縣政府相關部門和村鎮銀行應主動為農戶和中小型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產品的銷售提供技術和信息等方面的幫助。三是在成立村鎮銀行后,政府應該給予它特殊的政策,如注入啟動資金、給予利息補貼和在確立法律地位方面給予優惠等。

另外,還應加快庫區市縣郵政儲蓄銀行的設立,從儲蓄業務擴大到資產性經營業務。開通小額信貸業務,采用農戶聯保、農戶保證等元抵押、質押的方式,支持一般農戶、種養大戶、販銷大戶、中小型農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發展。

(三)建立多位一體的小額信貸新模式。當今三峽庫區許多農戶的信貸需求已不僅僅是滿足于零星生產、生活式資金的需求,而且還要滿足規模化生產經營的需求,對資金的需求量也在擴大。規?;a經營農戶一次性對資金的需求不再是3—5萬元,而是10-30萬元,乃至更多。但因農戶抵押物缺乏或抵押物價值不足而無法實現其貸款需求,出現了貸款難問題。為了破解這一難題,可考慮建立多位一體的小額信貸新模式。根據庫區各區、縣實際情況,這種新模式可以是三位一體的,即“公司+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小額信貸模式;還可以是四位一體的,即“公司+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或“公司+基地+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小額信貸模式。這樣使公司、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三方利益主體,公司、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或公司、基地、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四方利益主體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這種模式的好處在于:信用社(或商業銀行)將對農戶個人的授信轉變為對公司(或基地)的整體授信,擴大了農戶小額信貸的規模,解決了農戶貸款抵押缺乏或不足的問題,滿足了農戶規?;a經營對資金的需要,提高了農戶的收入;降低了信用社(或商業銀行)發放小額貸款的風險和貸款管理成本,提高了貸款利息收益。由于該種模式是將產業化龍頭企業的原料生產和供應環節作為信貸支持重點,所以,能有效地解決農業產業化過程中農戶與公司(或基地)生產資金不足的矛盾,能促進當地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業產業化水平的提高。

(四)創新小額信貸抵押機制。對于庫區那些沒有與公司聯結的農戶,由于不能采取“公司+農戶+信用社(或商業銀行)”等小額信貸模式,則需要另辟蹊徑。我們知道這些農戶一般不具有很多可抵押的不動產,往往在貸款時其不動產抵押物缺乏或抵押物價值遠遠不足,直接阻礙了農戶獲得貸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通過小額信貸機制的創新,用農戶種植、養殖等投資項目的未來現金流來替代不動產抵押,打破以不動產抵押為核心的小額信貸抵押機制對農戶貸款的制約,對支持庫區農民自主脫貧致富具有積極的作用。

當然,小額信貸由于主要是針對從事種植、養殖業農戶的。但種植、養殖業受天氣、市場的影響程度比較大,所以,小額信貸機構(部門)做好風險的防范也是很必要的:一是小額信貸機構(部門)要建立風險儲備金制度。二是配合農業保險,如得到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業保險基金、農業合作保險公司等的支持,以減少其發放小額信貸的風險。三是尋求庫區各區、縣政府的財政風險補償,爭取獲得對農戶不良貸款2%的財政補貼。同時,還可以建立抵押抵補機制。對于那些以獨立身份申請小額信貸并且信貸金額超過一定數額以上的農戶,將其貸款數額的0.5%-1%留作“風險基金”,提供類似于保險的功能。對于采用農戶聯保形式貸款的,可以從每個農戶的信貸數額中提取5%作為“聯保費”存保小組的集體賬戶中。這筆錢不可以提取,作為“強制存款”,它類似于抵押物品,在聯保農戶違約時進行抵補。此外,還可以探索建立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林權、農房、農業生產用房等小額信貸抵押機制。并且,還可以考慮引入小額保險,既“小額信貸借款人定期壽險”和“小額信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把小額信貸與小額保險銜接起來,能夠保護農戶在積累財富的過程中免遭意外傷害、疾病等事故的沖擊,以免重新陷入困境。

(五)構建不同形式的小額信貸擔保機構。三峽庫區應重點發展為農戶、小型農產品加工和流通企業服務的小額信貸擔保機構。這樣的擔保機構的構建可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一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資組建的擔保公司。二是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小企業、農戶(或由農戶組成的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聯合體)出資組建的擔保公司。三是由與生產基地內農戶關系密切的龍頭企業成立一家專業的擔保公司。四是由小企業自愿組成或由農戶(農戶組成的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等聯合體)自愿組成,為會員服務的互助擔保機構。五是由民間投資、以營利為目的的民營擔保機構。后四種是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形式設立的擔保機構,也應該是三峽庫區小額信貸擔保機構的主流形式。

(六)設立小額信貸償還預墊付基金。建議在三峽庫區各地設立小額信貸償還預墊付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中心?;鸩糠謥碓从谥醒?、庫區地方政府財政撥款,部分來源于各種組織的捐款。農戶、小企業在貸款前與其所在地的貸款償還預墊付基金管理中心簽訂協議,當農戶、小企業確因為自然災害等客觀原因無法按期償還貸款時,由該基金先行墊付償還銀行貸款,農戶、小企業在1—3年內將預墊付款歸還給基金管理中心。在貸款時農戶、小企業可憑該協議到銀行貸到用于從事與自然災害風險發生頻率高的生產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這種方式既能滿足農戶、小企業生產經營之所需,又能消除銀行的后顧之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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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景富.農村信用社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實證研究[J].金融研究,200:2,(9).

[3]肖四如.我國農信社發展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實踐與啟示[N].金融時報,2008-01-21.

篇4

【論文摘要】在我國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始終存在一個重要問題——供給問題難農民貸款難。而小額信貸組織可以作為農村金融供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消除農村貧困和發展農業生產做出貢獻。

一、小額信貸及其在我國發展的現實意義

1、小額信貸的概念

小額信貸從國際流行觀點看,是指專向中低收入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通過適當的組織形式和有效管理,以合理的利率向窮人貸款,幫助更多窮人增加收入。在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具體是指基于農戶信譽,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一種不需要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是在吸收和借鑒國際上小額信貸成功經驗的基礎上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2、我國發展農村小額信貸的現實意義

許多報告都指出,目前我國農村金融的主要問題仍是供給問題,而小額信貸組織可以作為農村金融供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發揮積極作用,并同時擔負著社會扶貧、保障的責任。

(1)發展小額信貸是我國農村金融“借貸輸血”的一劑良藥。農民貸款的低利率、不確定風險都使正規金融機構部門的諸多業務“趨利避害”,轉戰“非農”。同時,正規金融部門的高門檻,也使得廣大農民望門止步。在這種情況下,農村小額信貸依據自身額度小、限期短、分期還款、不需擔保或具有靈活性擔保形式等特點,專門向農村中低收入農民提供貸款,為農村貸款提供了巨大的支持。小額信貸靈活的擔保形式或不需擔保的特點降低了我國農民貸款門檻。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肩負著解決好“三農”問題的三大功能。經濟杠桿功能。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有利于改善農村貸款難的困境,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同時,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又促進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營狀況的改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在通過辦理該業務推動縣域以下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能得到長足發展。政策性支農功能。在我國,小額信貸扶持的主要是社會的弱勢產業,服務對象普遍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額小面廣量大,管理成本高,很大程度上承擔起黨和政府的政策性支農服務功能,帶有一定的扶貧性質,這也是國有商業銀行紛紛從農村撤走機構的基本原因。社會保障功能。目前在我國的農村小額扶貧貸款、國家助學貸款、下崗工人再就業貸款等社會保障性質的貸款,大多通過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以小額貸款的方式進行發放。在操作上采用“政府+銀行+扶貧組織”的運作模式,小額貸款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扶貧組織的責任。

二、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現狀及面臨問題分析

1、基本現狀

(1)放貸主體。在我國,小額信貸的放貸主體有三類:一類是以國際資助為資金來源,以民間或半官半民組織為運作機構的小額信貸試驗項目,包括一些國外扶貧信貸投資和接受國外捐贈,還包括民間自發的借貸融資。其中,民間借款融資一般占地區融資總量的20%-25%之間;第二類是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為運作機構的政策性小額貸款扶貧項目,一般由農業銀行發放。貸款金額在2萬元以內,利率相對較低,期限在1-3年,此類貸款占農村地區小額貸款的8%左右;還有一類是以農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資金來源,以農信社為運作機構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社貸款。貸款額度在萬元以下,期限在一年左右,貸款性質為商業性質。在農村小額貸款比例中占較大比重。依不同地區有不同比例,一般達到30%至40%之間。

(2)發展形勢。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總體來說有發展速度快、總體數量大、涉及面廣等特點。為推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陸續出臺了相關小額貸款管理辦法和指導意見,早在2000年前后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和農戶小額聯保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在中央銀行再貸款政策、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等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1年以后得到了迅猛發展。據統計,至2007年9月末,全國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貸款31619億元,其中農業貸款14498億元,分別比2001年增19648億元、10081億元,增幅分別為164%、228%,全國2000多個縣中幾乎所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都開辦了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在增量貸款中有90%以上是靠小額貸款的增長。最新資料顯示,目前全國農村小額貸款覆蓋面已達32%,在部分經濟欠發達地區小額貸款受益面更高。農村小額貸款有效解決了農村中低收入群體貸款難、融資難問題,成為廣大農民脫貧致富的法寶。

2、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的障礙

小額信貸在中國農村的發展雖然獲得成功,但是可持續發展率較低,而可持續發展率的高低,是國際上衡量小額信貸業務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志。通過歸納總結,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發展困境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法律體系、相關政策及機制建設等外部條件不完善:第一,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地位問題始終困擾其發展;第二,功能定位不清晰導致發展矛盾重重,只有明確功能定位問題,才能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第三,保障機制、政策體系不完善加大行業風險。目前農業災害補償制度等政策性扶持和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不同程度上也制約了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

(2)資金來源和后續資金得不到有效保障: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農業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當前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實現有效配置,農村資金分流仍然嚴重。正如前文所述,農民貸款難的問題始終不能得到解決,小額信貸在農村的資金支持同樣難以得到保障。

(3)自身特性的限制:小額信貸具有額度小、期限短、分期還款、不需擔?;蚓哂徐`活多樣的擔保形式等特點,這些特點,促使它能夠較好較快地適應我國農村的貸款市場,但同時,貸款利率偏低、貸款品種單一、額度小、風險大等一些問題也阻礙了小額信貸的進一步發展。

(4)管理困境:第一,外在金融監管力不從心。有關部門對具體監管方式未做出統一規定,協調小組并非專門的監管組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另外,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投資人又多為非金融專業人才;農行和政府部門兩者的責任和權利關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對稱,也造成了金融監管的困難。第二,商業性小額信貸公司內部治理經驗不足。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是農村小額信貸組織成功并走上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關鍵,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的組織架構、制度框架在央行指導下已初步建立,但在內部管理授權、職責劃分、激勵約束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

三、農村小額信貸組織發展的建議

針對上文所提出的發展中存在的相關問題,要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普遍推廣小額信貸,實現小額信貸組織的可持續發展可采取以下措施。

1、確保資金來源,保證充足的后續資金,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基礎條件

(1)建立全面的小額信貸發放體系,依據不同目標實行不同政策。首先,國家應整合對農村的資金投入,用少量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資金流向農業和農村;其次,中國農業銀行要以全面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性銀行為目標,主要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再次,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妥善解決信用社的累積虧損和呆壞賬,進一步增強支農能力。

(2)建立多元化融資渠道。多元化的資金來源是商業性小額信貸組織開展經營的基礎。在市場條件成熟或小額信貸組織自身實力足夠強時,可以將其發展成為地區性或社區型商業性金融組織。另外,可以嘗試改變小額信貸組織只貸不存的風險控制模式,在完善金融機構法制環境基礎上放寬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吸納存款的限制,確保資金的來源充足。

2、良好的宏觀環境,健全的法律體制、政策保障是實現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外部條件

(1)加強立法,明晰借、貸主體,建立弱勢群體便利融資的法律支撐。國家應該在條件成熟時制定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法規,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國家關于小額信貸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確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對象;其次要依法明確承辦小額信貸業務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機構,并且在條件成熟的地區組建城、鄉風險投資公司。同時,要依法加大社會信用治理力度,對一切不守信用的行為和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明確功能定位,因地制宜發展政策型或商業型或政策+商業型小額信貸。依據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實條件,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機構的性質,因地制宜的開展“政策型”小額信貸、“政策、商業結合型”和“商業型”小額信貸,實現政府扶貧和小額信貸經營的分工與協調。依據不同功能定位來確定小額信貸組織創立管理的主體、資金來源、信貸產品設計、風險監管等一系列問題。

(3)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和風險保障系統。借鑒國際小額信貸的通用做法,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應當設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基金,并建立起完善的小額貸款政策保障制度、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以增強農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同時減少信用社在小額信貸上的風險。

(4)創造良好的信用環境。一是加快農村征信體系建設,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二是進一步加強以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為主體的“信用工程”建設,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三是法院、銀行、政府密切配合,堅決打擊一切形式的逃廢債行為;四是建立有效的監管方式,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發生。

3、完善、創新組織機制,提高部門管理效率,增強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內生活力。

(1)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新農村建設進程的加快,國家對農村小額貸款對象、額度、利率、用途、期限、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寬小額貸款對象、提高小額貸款額度、科學確定小額貸款利率、拓展小額貸款用途、靈活確定小額貸款期限、簡化小額貸款手續,進一步提高貸款便利程度。

(2)提高部門管理效率,重視對組織成員及農民群眾的培訓。加強內部管理: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按照國際慣例,參照業內經驗并結合自身實際,完善內控機制建設,強化整章建制;其次,有關部門應為農村小額信貸組織建立信息監測系統,幫助其對業務潛在的風險做細致的研究,不斷提高風險的識別、評估、控制水平;培訓組織成員,不斷提高組織內金融人才處理業務的能力;最后,農村小額信貸組織要完善激勵機制,科學制定小額貸款發放、管理和收回責任目標及考核獎懲措施,充分調動信貸人員的積極性。通過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避免操作風險,確保健康發展。

四、結束語

關于農村小額信貸建設的內容十分豐富,本文只是在大量閱讀相關文獻的基礎上,著重從其發展意義、發展中的問題及發展建議三個方面構建了分析框架,對如何促進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做了初步的總結和探討。農村小額信貸對發展我國農村金融有積極的意義,擔負著政策支農和發揮經濟效益兩大基本功能。本文基于這一指導思想,希望通過對我國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可持續發展的研究,為使其成為解決農村金融困境、促進解決三農問題的戰略支點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參考文獻】

[1]佘傳奇: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亟待解決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農村經濟,2005(3).

[2]杜曉山: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的實踐嘗試[J].中國農村經濟,2005(8).

[3]田文會:小額信貸在中國:發展、困境和機遇[J].農業經濟,2003(8).

篇5

層次分析法是美國匹茨堡大學的運籌學專家T.L.Satty教授于20世紀70年代中期創立的一種對不同層次中相關因素的權重賦值的分析方法。它本質上是一種決策思維方式,它把復雜的問題分解為各個組成因素,將這些因素按支配關系分組形成有序的遞階層次結構,通過兩兩比較的方式確定層次中諸因素的相對重要性,然后綜合人的判斷以決定決策諸因素相對重要性總的順序。

二、利用層次分析法確定各指標的權重

首先,對己經建立的層次結構進行簡化,用A,B1到B4,C1到C16對層次結構中的各指標進行簡化標號,得到以下層次結構圖。接下來就對小額信貸信用風險評估模型指標體系建立判斷矩陣,判斷矩陣的具體數值,采用1~9標度方法,標度方法主觀性較強,專家打分可能存在不一致的情況,可以將不同專家的評分加權平均,以便獲得較為科學合理的判斷數值。以下是各層判斷矩陣,并根據判斷矩陣計算各自權重。對個人信息B1,職業特征B2,經濟況B3,社會關系B4構造判斷矩陣,如表1所示。因此,該模型的一致性得到檢驗通過。對文化程度C1,年齡C2,婚姻狀況C3,戶籍狀況C4,信用記錄C5,房產情況C6,個人年收入C7,信用卡最高額度C8,詳細住址C9,單位性質C10,擔任職務C11,從業年限C12,行業風險C13,家庭聯系人C14,工作聯系人C15,朋友聯系人C16,構造判斷矩陣過程同上。由此,評分模型的各指標權重及綜合權重確定見表2。從表2中可以看出,對于小額信貸信用風險影響因素而言,相對較重要的指標有信用記錄,占整個綜合權重的比例達到18.5%;房產情況和個人年收入,占整個綜合權重的比例均達到14.52%。相對重要性較低的指標有從業年限和行業風險,占整個綜合權重的比例均只有0.91%;朋友聯系人,占整個綜合權重的比例僅有1.9%;詳細地址和擔任職務,在整個綜合權重中的占比均未達到3%。

三、建立信用評分表

根據以上評分表,對小額信貸申請者的實際情況進行評分,然后再根據得分情況列出與之相對應的貸款決定。在此設定,75分以上的客戶可直接取得授信資格,具體授信金額按照客戶提交的資料予以確定;55~75分的客戶,由風險管理人員進行資料核實,通過電話調查、實地征信等方式進行進一步分析,由此來確定是否授信以及授信額度;55分以下的客戶直接評分拒貸。由于客戶資料的保密性,所獲得數據相對不多,不便于用大數據量進行統計分析,故而抽取幾個典型的現實案例,來驗證該評分模型的有效性。

四、實際案例分析

案例:王女士,個體,法人,下面對她進行評分,具體結果見表4。實際情況:王女士因購買原材料需要申請貸款15萬元,最終因其提供的聯系人均與其為同一工作單位,風險管理人員以風險過于集中為由,批下實際額度為6萬元。這個案例從一定程度上證明該模型有效。

五、結論

篇6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信用貸款

前言

為了優化農戶貸款環境,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制定并頒布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提出農村信用社要適時開辦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簡化貸款手續,方便農民借貸。這標志著中央銀行決定在正規金融制度框架內開展過去主要由非政府機構或組織實施的貸款方式,并希望通過金融創新的方式改善缺乏抵押和擔保能力的中低收入群體的金融服務。在中央銀行的推動下,全面試行并推廣小額信貸活動在2002年得到了大發展。農村信用社正以主力軍的身份出現在小額信貸的舞臺上。

一、農戶小額信貸——農村信用社發展的現實選擇

從市場營銷的一般原理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是農信社積極開展貸款營銷活動的有效途徑。就農村信用社而言,貸款業務是其最主要的盈利來源,農村應該是其最主要的市場,因此能否抓住并贏得一般農戶關系著各家農村信用社今后業務發展與競爭成敗。農村市場主體——農民大多數以家庭為作業單位,進行小規模經營,資金需求額度較小,又無有效抵押物作擔保品。因而,改變了過去金融機構追求抵押、擔保,尋找大戶的貸款方式,采取了分散、小額貸款形式,按照農戶信用等級或采取聯保方式發放的小額貸款是農村信用社為農村市場提供的最適合產品。若要不顧自身經營能力、經濟實力和公共關系盲目去搶占城市市場,無異于舍本逐末,得不償失。

從農戶小額信貸的實施效果看,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促進了農村信用社資產的優化和自身業務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增強支農實力,形成良性循環。如今的農村信用社已經是商業化了的獨立經濟主體,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為首要目標。因此,如果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不能為其帶來任何好處的話,其必然會退出小額信貸市場。但是從現實的情況來看,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熱情不斷高漲。這無疑源于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成功實踐。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業務不僅是順應時代潮流,不斷滿足農戶貸款需求的一種積極表現,同時也是培育自身新的金融業務點和盈利點的需要。

二、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農戶脫貧致富的法寶

首先,農信社小額信貸極大地改善了農戶貸款環境,而且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由于村委會成員對本村村民的具體情況比較了解,農村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采取與村委會成員合作組成信用評定小組對農戶進行全面的信用等級評定的方式,并采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貸款方式使農戶在規定的信用額度范圍內隨時可以獲得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對于農戶來說,簡化了貸款手續等成本;對于農村信用社來說,避免了因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克服了金融機構與農戶貸款博弈中長期存在的問題,極大地提高了農戶獲取貸款的可能性。其次,實踐證明,農村信用社開展的小額信貸業務,在有效緩解農村金融抑制,促進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方面起到了支持“三農”中堅金融力量的作用。

三、日益擴大的信貸資金需求與有限的信貸資金供給之間的矛盾

從資金供給方面看,截至2002年底,全國信用社不良貸款5147億元,占總貸款額的37%,已由19542家信用社資不抵債,占機構總數的55%。巨額虧損嚴重削弱了信用社的資金投放能力。央行為彌補信用社貸款資金的不足,采取了輸血型的再貸款,但資金規模遠不能滿足,而且農戶小額信貸對農村信用社來說畢竟還是個新事物,處于試行階段要其把大部分信貸資金轉向小額信貸對于一向具有“城市化偏好”的農村信用社來說確實還需要時間和勇氣。從資金需求方面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的成功運行,是解除我國需求型金融抑制的最佳途徑。一方面說明農村信用社的借貸資金不再遙不可及,另一方面,許多由于獲得了小額信貸資金支持而走上了脫貧致富道路的農戶已經成為當地農民致富的活廣告,在這種示范效應下,需要農村信用社信貸資金的農戶肯定會有越來越多。隨著該項業務的不斷發展,農戶的資金需求額也會越來越大。

四、小額信貸的扶貧性質與農村信用社商業化運作之間的矛盾

從全社會的角度來看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其無疑是一箭雙雕的好事喜事,即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了信貸服務,為其脫貧致富創造條件;又為農村信用社帶來了新的可能的利潤增長點。但是,但從農村信用社的角度來說,太多的利益外溢,因為其經濟行為所產生的社會收益是無法體現在其收益表上的,也就是外部化了,而且在現有體制下又得不到合理補償,甚至還有可能承擔部分社會成本。因為在沒有完善的保障制度,特別是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尚未廣泛建立的情況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會承擔本應通過保險由社會共同承擔的風險。這也就是為什么在農村信用社開展農戶小額信貸的過程中仍出現嚴重的“扶富不扶貧”的現象。

五、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發展的出路

(一)探索科學的運行機制——科學設計農戶小額信貸的利率、期限和金額

一要本著為農戶著想、為農民服務的宗旨,依據風險大小、信用高低和農戶的償還能力,適當控制貸款利率的浮動,實行差別貸款利率;二要根據農業生產的實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使農業生產周期與農業資金周轉速度相銜接,堅決克服人為縮短貸款期限和違背農戶意愿安排貸款的做法;三要確定符合農戶資金實際需求的貸款額。農戶小額信貸以“小”為特征,主要解決單個農戶的資金需求,防止“壘大戶”造成的信貸風險。

(二)構建完善的保障制度——建立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貸款擔保制度

農業的雙風險性使我們在小額信用貸款的推廣過程中,為保證小額信用貸款的良性循環,應規定農戶投資的農業項目向保險公司投保。這是一種將自然災害經濟損失轉嫁給了社會的有效途徑,并且符合分攤風險的互助原理。當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開展了農業保險業務,我國自1992年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以來,在很多地方進行了試點,但由于商業保險機構的商業利潤動機和實際政策功能之間的矛盾,使其發展困難重重。實踐證明,這種商業化的農業保險模式是不符合我國農業發展形勢的。這就要求我們建立起符合我國農村實際情況的新型農業保險和農業保險制度。可以建立專門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明確界定農業保險公司的性質,專門辦理農業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確定農業保險的法律地位,確定其主要經營目標不是盈利,其經營目的、方式和規則等都是與商業保險不同。

(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撐——給予優惠政策,引入競爭機制

給中低收入人口特別是貧困人口提供貸款具有社會性,能增加社會福利。研究表明給窮人貸一美元比給富人貸同等數額的款能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如果農信社的農戶小額信貸將服務群體擴大到貧困者或低收入人群,則不再是完全意義上的商業行為,而且帶有公共品性質。按照微觀經濟學的原理,由于存在搭便車的現象,公共品的供給永遠是低于最佳供應水平,即公共品的供給是不足的。因此農村信用社在沒有任何外部條件激勵的情況下,向貧困者提供小額信貸顯然是沒有動力的。作為反貧困主體的國家,不能將帶有反貧困性質的業務完全推給已商業化的農村信用社,應通過減少稅費或資金的優惠來幫助農村信用社發展小額信貸。如在再貸款利率方面給以適當的優惠以降低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成本或調整支農再貸款期限以適應農業生產周期,或實行稅收優惠政策,減免小額信貸營業稅與所得稅,鼓勵農村信用社多發放小額貸款。同時,進一步加大對農村信用社的信貸資金支持,允許像郵政儲蓄等機構進入農村小額信貸市場。這樣不僅可以減低因農戶業務不斷擴大而帶來的資金壓力,而且通過競爭,不斷完善我國農村小額信貸市場,提高其運行的效率和質量。

參考文獻

篇7

1.1小額信貸的定義及性質

由于各國國情和小額信貸模式的不同,國際上對于小額信貸的定義并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中國銀監會政策法規部主任黃毅在《小額信貸問題研究》中提出“小額信貸為貧困、低收入家庭以及微小企業提供一系列廣泛的金融服務,包括存款、貸款、支付服務、匯款、擔保、小額租賃、住房金融和其他非金融服務”。筆者認為,他對小額信貸的定義符合世界小額信貸的現狀。

通過對各國現代意義小額信貸的總結可以發現,小額信貸本身具有以下特點:(1)屬于無抵押信用貸款;(2)貸款金額小;(3)以扶貧為首要目標,為家庭創造基本收入以維持生計、幫助企業生產發展,同時也包括對公益項目的支持,如(貧困人口的)醫療、教育。不過,由于各國的經濟模式和金融成熟度的不同,現在國際上對小額信貸提品的目的上有兩種不同觀點:一種認為小額信貸只用于生產,而不應用于消費;另一種則認為小額信貸不應當僅僅局限于生產型的經濟活動,還應包括小額的消費信貸。

筆者更傾向于后一種觀點,即小額信貸除了農村扶貧信貸,還應包括著眼于能夠幫助自身發展的無抵押的個人消費信貸、助學貸款、創業貸款等。

首先,就小額信貸本身而言,顧名思義,它就是無抵押、金額小的信用貸款。而我國現有的貸款類型中,無論是農村扶貧信貸或是個人消費信貸,無論是助學貸款還是大學生或下崗職工創業貸款都具有前面所提到的特征,都屬于小額信貸的范疇。

其次,就我國城鄉二元化的現實國情而言,我國的小額信貸體系在城鎮和農村面臨著完全不同的狀況,我們必須區別對待。

最后,就小額信貸專門法律規制來說,法律本身必須具備的穩定性決定了在制定該法律時必須考慮到小額信貸的發展趨勢。如今,小額信貸機構市場準入資格和營業范圍規制問題除了考慮扶貧性因素外,還應考慮商業性因素已經是一個共識。

1.2小額信貸的法律特點

1.2.1小額信貸屬于無抵押和擔保的類似項目融資的新型信用貸款

根據我國《貸款通則》和相應的法律法規,我們以貸款有無擔保(或擔保的方式)為標準,將傳統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小額信貸,不論是扶貧型的還是發展型的,其服務對象都是傳統信用評估中信用值較低的人群,因此,小額信貸雖與傳統意義上的信用貸款從表面上看極為相似,但實質卻完全不同。小額信貸以無抵押為其首要特征,顯然也不屬于擔保貸款。小額信貸中的小組互助、互保的制度設計與法律中的“擔?!辈皇峭粋€概念。我國《擔保法》規定擔保人屬于第三人且必須具有大于借款數額的資產,而小組聯保制度中的小組成員則均是借款人,同時也不具備一定大于借款數額的資產。

通過對小額信貸要件和原則的研究,我們發現它實質上與項目融資擔保貸款非常類似,項目融資擔保是指僅以項目本身的資產和收益作為擔保。首先,兩種貸款中,貸款人對項目本身以外的其它資產和收益都沒有追索權。其次,兩者所提供擔保都是以借款所購財產進行擔保,即以將來的財產設定擔保,這一特點在農村小額信貸和創業小額信貸中更為突出。第三,雖然原因不同,但是項目融資擔保的風險分擔原則在小額信貸中也非常適用。項目融資擔保的項目建設多需要大資金,承擔高風險,且建設周期長,變現性不良好,因此,貸款人和借款人單方承擔風險非常不現實。所以,為保證貸款人的債權,要求將與項目有關的各種風險要素以某種形式在借款人與項目開發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系的其他參與者和貸款人之間進行分配,沒有任何一方單獨承擔其全部項目的風險責任,這就是風險分擔原則。小額信貸雖沒有明確提出這項原則,但是其運作卻一直在該原則的指導下。借貸方作為貧困人口,他們的特殊性、脆弱性決定了他們不可能單獨承擔風險責任,小額信貸扶貧的目的也決定了小額信貸機構以及為小額信貸提供信用評估和項目評估的機構應當承擔一定的風險責任。它從本質上將小額信貸與傳統貸款區別開來。

但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小額信貸與項目融資擔保貸款存在的巨大差別。項目融資擔保是為了平衡債權人、債務人和擔保人的利益,減輕政府和擔保人的責任,避免發展中國家陷入債務危機的一種融資形式;而小額信貸是以扶貧為目標的信用活動。

因此,小額信貸是一種無抵押和擔保的類似項目融資的新型信用貸款。

1.2.2法律調整的相對獨立性

從制度經濟學的角度分析,小額信貸是金融創新和制度創新的產物,無論信貸產品和信貸方式都不同于傳統的金融活動。從法律角度分析,它的要件不同于傳統貸款要件。因此,小額信貸發展較為成熟的國家一般都為小額信貸單獨制定了法律。

1.2.3許可經營范具有廣泛性

傳統法律理念中貸款是指金融機構依法把貨幣資金按約定的利率貸放給客戶,并約定期限由客戶償還本息的一種信用活動。因此傳統貸款的許可經營范圍是局限在貨幣金融的范疇內的,而小額信貸的許可經營范圍與傳統貸款相比更具有廣泛性。小額信貸機構向其客戶提供的產品既包括傳統貸款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也包括傳統貸款所不具備的非金融服務,如提供項目評估、提供技術支持等等。

2小額信貸法律關系

小額信貸法律規范應當是調整小額信貸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是各種主體之間因小額信貸活動而產生的社會關系,即小額信貸關系。而小額信貸關系除了包括小額信貸領域內各種相關主體之間的小額信貸交易關系,還應當包括國家金融主管機關與各類主體之間的調控和監管關系,即小額信貸管理關系。

從法律性質上講,小額信貸交易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就主體而言,貸款人是債權人,借款人是債務人;就客體而言,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或者其他金融或非金融的服務;就內容而言,是貸款人對借款人享有債權,即依法到期收回貸款本息或收取其它服務費用的請求權,借款人對貸款人負有債務,即向貸款人歸還本金、利息或對其享有的其他收費服務付費的義務。小額信貸之債和傳統貸款之債一樣,也是合同之債。貸款人與借款人作為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借款合同來確定。

小額信貸管理法律關系則是國家或其授權的監管機關在對小額信貸機構、小額信貸業務及借貸市場實施監管過程中而產生的法律關系。具體包括:對小額信貸機構的主體資格的管理關系、對小額信貸業務行為的規制關系以及小額信貸機構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作出的處罰關系。由此可見,這是一種縱向的管理關系,屬于經濟法范疇,應適用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篇8

內部風險第一,操作風險與系統風險。滿洲里農村商業銀行農戶小額信貸的管理都是由人來完成操作,而在人員專業素質的欠缺下,沒有對貸款人進行詳細的信息核實,就會給貸款項目帶來一定的風險。此外,計算機的系統升級過程中,會出現不可知的風險,也會存在著網絡的障礙,這些都會對信貸資金造成較大風險。第二,機構風險。目前滿洲里農村商業銀行農戶小額信貸的管理機構,還存在著決策與執行組合不合理的情況,決策權力過于集中,且缺乏良好的監督機制、問責機制。此外,在缺乏合理激勵機制的情況下,缺乏吸引執行人才的加入,也降低了管理的效率,提升了風險。

二、滿洲里農村商業銀行農戶小額信貸風險控制措施

(一)完善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管理體系

構建完善的農戶小額信貸風險管理體系,主要從兩個角度入手,分別是完善農戶信用檔案使用機制和完善小額信貸風險預警機制。前者通過完善農戶的信貸檔案資料,采取信貸級差化管理,來提升農戶小額信貸的風險規避能力。其中信貸檔案需要重點強調信用檔案的建立,根據專業的評定確定信用額度。后者主要通過建立模型,綜合分析小額信貸風險的各種要素,對風險進行預測并做好防范。

(二)制定農戶小額信貸風險分散機制

資金過于集中的小額信貸項目,其風險系數相對較高,所以要采取適當的分散機制,降低風險。滿洲里農村商業銀行應該在貸款發放的過程中,綜合多種要素對貸款的各方面進行合理匹配,科學化投資,以此來降低信貸流動性風險。除此之外,還要建立完善的制度與機制,采取科學的辦法有效規避和控制風險。

(三)建立農戶小額信貸風險分擔制度

通過保險來分擔農戶小額信貸的風險,這是一種社會公益性的商業行為,在歐美等發達國家,這種農業保險的扶持項目屢見不鮮。所以對于滿洲里農村商業銀行也應該把握機遇,在國家對農村保險業務大力支持的過程中,以農業保險來分擔自身的商業風險。目前,雖然我國農業保險的成熟度還遠不及西方發達國家,但是在成長的關鍵階段,可以予以正確的引導,通過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機制,強化管理,來嚴格把控風險。銀行可通過政策上的調整,對使用小額貸款進行農業生產的農戶一定的優惠利率,這些措施,都可有效防范農戶小額信貸風險,降低風險程度。除了銀行自身以外,國家也應該不斷的提升農戶小額貸款在我國農業扶貧、發展、更新、升級等一系列事業中的作用,推進中國農業的全面改革,并推動我國金融體系建設,促進整個社會和諧健康。

三、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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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額信貸;農村金融;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在我國的確立,市場力量的不斷成長,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經濟飛快的發展,農村發展中的資金需求也不斷增長,據統計,目前我國農村每年資金需求缺口約為1萬億元,農村發展中的資金供給不足,將深刻影響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經濟增長和社會穩定,也關系到“三農”國策的順利實施。如何解決農村地區的資金缺口問題,普遍推廣小額信貸不失為一種良策。

小額信貸從國際流行觀點看,是指專向中低收人階層提供小額度的持續的信貸服務活動。它通常具有額度小、期限短、分期還款、不需擔?;蚓哂徐`活多樣的擔保形式等特點。

國內的小額信貸始于1994年,根據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統計,截止到1998年8月,政府小額信貸扶貧項目已經在全國22個省的605個縣開展,發放貸款6億元。到1998年底,投入資金總計10多億元。政府項目規模較大的?。▍^)有陜西省、云南省、四川省、廣西自治區、貴州省等,到2001年底,累計發放扶貧到戶貸款250億元,累計扶持貧困農戶1715萬戶。

一、我國農村小額信貸發展中的問題

(一)放貸主體缺少金融監控

目前我國的小額信貸根據放貸主體,分為三類:一類是以國際資助為資金來源,以民間或半官半民組織為運作機構的小額信貸試驗項目;一類是以國家財政資金和扶貧貼息貸款為資金來源,以政府機構和金融機構為運作機構的政策性小額貸款扶貧項目;還有一類是以農村信用社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資金來源,以農信社為運作機構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社貸款。第一類項目的主要矛盾是長期發展的合法性問題沒有解決。如何把這類機構納人正規農村金融機構中,對其行為進行金融監管,是解決這類項目問題的關鍵。從目前來看,這類機構項目由于利用的是非政府資金進行扶貧活動,一般不吸收社會存款,作為小范圍內的短期項目是可以進行利率靈活性的運作的,但如果作為長期生存和推廣發展的金融活動,那么需要進一步明確和穩定其運作規程,使之規范化,才能有利于農村金融穩定的發展。而第二類項目可稱之為“政府主導型”項目,它的基本目標是實現政府的扶貧攻堅任務,但其在確立項目和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問題上尚未得到重視,且在體制和管理制度上存在著弊端,加之農行和政府部門兩者的責任和權利關系不清楚或信息不對稱,也造成了金融監控困難的問題。

(二)利率偏低

小額信貸的第三類項目,也就是農信社作為放貸主體以存款和央行再貸款為主要資金來源開展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聯保貸款的貸款項目,在整個小額信貸的業務中處于主力軍地位?,F階段,我國小額信貸具有涉及面廣、操作成本高的特點,因此必須收取較高的利息,才能彌補成本。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和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只能在規定的范圍內浮動,利率控制使目前大部分小額信貸機構的利息不能補償操作費用,不得不依靠外部補貼,因而不可能達到可持續發展。

(三)缺乏保障機制,風險無法分散

一般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都需要擔保。堅持有擔保原則,對保障貸款債權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而現行小額信貸原則上不需要抵押擔?;蚩刹扇§`活多樣的抵押擔保形式。但是因為貸款對象都是最貧困的農民,其擔保作用與一般金融機構的商業貸款擔保相比也是微乎其微。因為當前我國很多地區的農業并沒有形成集約化、產業化經營,仍處在粗放式經營的自然經濟時期,靠天吃飯的現象十分普遍。農民一旦遭遇“天災”影響,導致收成減少,便會無法及時還貸,其授信額度因此下降,使得小額信貸無法發揮其正常作用,發出去的貸款成為呆、死賬,對信用社等小額信貸機構造成沖擊。

(四)貸款種類單一、額度小、期限短

現行的農村小額信貸的發放,主要集中在種植業和養殖業,貸款投向結構單一;實行貸款額度“一刀切”制度、額度小,難以支持農戶在高效農業、畜牧養殖、農產品加工和流通等方面的大額資金需求;目前農村小額信貸期限最長一般不超過一年,使得小額信貸在促進發展農村經濟的金融支持中難以發揮更大的作用。也加大了信貸資金使用的風險。

(五)資金供求矛盾大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廣大農民越來越多地參與市場競爭,迫切需要資金支持,而當前農業銀行全面收縮鄉鎮網點機構,將業務的重點轉向大中城市和獲利高的行業;農業發展銀行業務單一,服務農村經濟的功能存在缺陷,設在農村的郵政儲蓄機構只吸收存款,而不發放貸款,大量分流了農村資金。因此,直接為農民服務的金融機構實際上只有農村信用合作社一家,但農村信用合作社也缺乏足夠的資金。一方面是農戶強烈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是農村資金的大量流失,農村的資金缺口很大,農民貸款難的問題長期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

二、促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對策

從國外小額信貸的發展過程來看小額信貸真正進入制度化的發展階段,真正在農村經濟發展中起到中堅作用的明顯標志是:政府對小額信貸政策的明朗和規范以及金融機構的大規模介入;在強調小額信貸扶貧和助農功能的同時強調其金融服務功能;加強小額信貸機構服務能力的建設;健全小額信貸機構的規范化的財務管理體系并提高其控制風險的能力;小額信貸的貸款本金從以外援和政策性資金為主,逐步過渡到來自當地金融市場的資金占相當比重。要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普遍推廣小額信貸,實現小額信貸扶農助農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目標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強立法,建立弱勢群體便利融資的法律支撐

國家應該在條件成熟時制定關于小額信貸的法律、法規,運用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施。國家關于小額信貸的立法首先要依法明確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對象,它應該包括在農村務農的農戶、進城務工需要救助的農民、城市下崗失業人員等一切需要救助的社會弱勢群體。其次要依法明確承辦小額信貸業務的存款及非存款金融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商業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均能獲取此項業務的經營權,并且在條件成熟的地區組建城、鄉風險投資公司,讓其對需要救助的弱勢群體投入創業資金,幫助廣大的農村弱勢群體及早符合申請小額信貸的法定條件。同時要依法加大社會信用治理力度,對一切不守信用的行為和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小額信貸實施過程中,要堅持將小額信貸功能定位與信用社改革模式、城鄉金融機構功能定位有機結合起來,按照所在地信用社改革模式、金融機構的性質,因地制宜的開展“政策型”小額信貸、“政策、商業結合型”和“商業型”小額信貸。

(二)明確信貸發放主體,建立全面的小額信貸發放體系

首先,國家應整合對農村的資金投入,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應向有政策性金融業務的機構提供資金和補助,用少量的財政補貼引導社會資金流向農業和農村。農業發展銀行要全面開辦“政策型”小額信貸業務,發放對象主要是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貧困階層。其次,加大中國農業銀行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中國農業銀行要以全面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綜合性銀行為目標,主要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綜合性金融服務。農業銀行在農村吸收的存款必須拿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城鄉小額信貸業務特別要發放一定數量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再次,要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解除信用社沉重的歷史包袱,進一步增強其支農能力。妥善解決信用社的累積虧損和呆壞賬,對農村信用社因各個改革時期國家政策導向所形成的沉淀資金,應比照國有商業銀行的政策,對此類不良貸款予以科學合理的處置。最后,在農村地區資金流失嚴重的情況下,央行可以增加對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再貸款,確保信用社的資金來源。

(三)建立完善的政策支持體系,實現農村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

首先,可以借鑒國外一些國家的成功做法,并結合我國實際,嘗試由各級政府設立風險投資基金,對薄弱產業、弱勢地區、弱勢群體提供支持,培育出更多的符合小額信貸發放條件的借貸主體。其次,借鑒國際小額信貸的通用做法,由地方政府、金融機構共同出資建立小額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基金,以解決小額信用貸款因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投入成本高而容易形成“財務不能自立”的風險補償問題。再次,可以組建農村政策性保險公司,創立政策性保險基金,主要為農戶、農業和農村提供互的保險,為開辦小額信貸的金融機構提供保險服務和補償業務。最后,可以給予開辦農村小額信貸達到一定量的金融機構給予稅收優惠以調動各種金融機構開展此項工作的積極性。

(四)建立小額信貸科學管理體系,實現良性循環

一方面,疏通正規金融機構間資金融通的渠道。當前我國大多數農村以信用社作為主要的資金調度機構,因此可以在地方農村信用社的基礎上,建立區域性的農村信用社資金融通網絡,在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逐步擴大規模最終形成全國性的資金市場。另外農村地區的郵政儲蓄機構應當改變其“抽血”的角色,可以通過同業拆貸和購買金融債券等的方式,將其吸收的儲蓄存款轉借給當地農村信用社和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使用,擴寬農村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一套責、權、利相統一的、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適應小額信用貸款建設發展要求的信貸管理責任制度。對各農村商業金融、合作金融信貸人員實行依據貸款發放的數量和質量進行業績評價的機制,按照發放成效制定獎懲措施,以激發和調動農村金融機構信貸人員開拓業務的積極性和能動性,鼓勵和促進信貸人員多放款、放好款。此外可以實行貸款“風險比例管理”制度,根據農村金融機構的實際業務量和收息情況,按年核定不良貸款的相對數或絕對額,制定相應的收款政策,保證貸款的按期收回。

(五)實行靈活的小額信貸利率并逐步實現利率市場化

利率的過分管制會帶來資金使用價格的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上的不合理,而且還直接影響到商業性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上的贏利水平。小額信貸扶貧是一種經濟行為,不是權宜之計,應考慮信貸資金的回收和財務上可持續發展。世界上不少小額貸款項目半途而廢的原因歸根到底都是因為虧損,特別是由國際組織、國外資金所資助的小額貸款項目,往往是國際組織撤出之日,就是小額貸款活動的完結之時。鑒于此,監管部門要根據市場需要,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實行靈活的利率。

(六)擴大貸款種類和額度,放寬貸款期限

目前小額信貸的對象僅限于生產性貸款??梢园凑障M信貸模式,拓寬小額信貸的種類和領域。比如,可以結合當前農村的稅費改革和對農民的直接補貼,給農民提供農機補貼等,在促進農業發展的同時,使得農民的收入提高。同時,在總結農戶小額信貸和推行農戶資信評價系統的基礎上,嘗試對有一定經濟基礎,發展高效農業,農產品加工業、流通和畜牧養殖業的農戶提供額度較大的“中額”農戶信用貸款。

在擴大小額信貸種類和額度的同時,也要對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貸款期限。根據農戶的不同貸款需求,合理確定貸款期限,力求在貸款期限方面進一步貼近生產經營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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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戶艷輝,趙達薇.關于實現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思考[J].科技與管理,2003(3).

篇10

1.可以解決農民貸款難的問題?,F階段在中國農村實行,統分結合的經營模式下,欠發達地區的農民既有強烈的金融渴求,卻又苦于沒有物品抵押。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以借款人信用作為保證,無須提供第三人擔保,取消了擔保、抵押等條件,且利率優惠,手續簡便,有效地解決了正規金融體系難以輻射弱勢群體的資金需求問題,使講信用農戶貸款難的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2.可以減少農村資金的“農轉非”。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指導意見》(銀發[2001]397號)文件規定,小額信用貸款貸款對象是具有農業戶口,主要從事農村土地耕作或者其他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農民、個體經營戶等。小額信貸用途只能用于農業生產和圍繞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以及購置生活用品、建房、治病、子女上學等方面。小額信貸對象和用途的規定使農村資金的“農轉非”現象得到有效緩解。

3.可以提高農民信用意識。中國有著誠實守信的傳統美德,從孔子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到普通百姓的“有借有還,再借不難”都充分體現了良好的信用觀念[2]。在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過程中,農信社與地方政府配合,大規模開展了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的建設。對鄉鎮集體和個人進行信用等級評定,并根據信用等級授予信用貸款額度,農戶能夠便利地獲得貸款,并且能夠在守信的情況下獲得新的貸款和獲得更大額度貸款的機會,以此可以提高農民信用意識,改善農村信貸環境。

4.可以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基礎差,市場經濟不發達,鄉鎮企業發展落后,農民收入低。在這種情況下,農村經濟發展中對于大額資金量的需求不多,更多的是小額的經常性的資金以滿足農業生產和農民日常生活的需要。立足于小額度、大規模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以其“手續簡便、無抵押、無擔保”等特點正好滿足其需要,為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好的“助推器”和“加油站”作用。

5.可以提升農信社形象。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作為農信社支農、惠農的主打品牌,不僅使廣大農民農業生產得到扶持,走向致富奔小康之路,使信用社支農主力軍的作用與地位日益突出,還使信用社形象不斷提升。在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過程中,信用社找準了信貸切入點,大膽打破原有思維習慣和工作陳規,不僅提升了農信社的社會地位,而且使資金得到了充分運用。數年來,農信社的貸款總量增加,效益也顯著提高,發展空間得到拓展。

二、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貸發展困境的原因

1.信貸業務經營成本高。由于欠發達地區服務半徑大,生產力不發達,以一家一戶的傳統種植業生產為主,農戶小額信貸業務呈現出額度小、筆數多、期限短的特點[3]。農村信用社面向成千上萬農戶進行資信調查評估、建檔定級、收貸收息等,業務十分分散,經營成本相對較高。

2.農民思想認識存在誤區。由于宣傳力度不夠,一些農戶對小額信貸了解不清,認為農信社推廣小額信貸是在走過場,對小額信貸持觀望態度;還有一些農戶認為,現在農信社既然讓貸款,不管是否用得著,都要借此機會貸一筆,“跟風貸款”現象嚴重;還有農民把信用社發放的貸款當做政府的扶貧款或救濟金,甚至認為,既然是國家的惠農政策,貸款可能將來是由國家買單。

3.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農戶小額信貸只是憑著農戶信用發放,不像擔保貸款具有雙重保險,且農民從事的產業又是弱質產業——農業,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天吃飯”,一旦發生難以抗力的天災時,貸款就難以到期收回。農村信用社普遍對貸款實行“誰放誰收”和“績效掛鉤“的信貸管理體制,信貸人員出于對自己的工資、獎金考慮,多數樂意發放擔保、質押等安全性較高的貸款,對小額信貸的發放不感興趣。

4.司法部門打擊逃債不力。實際工作中,由于司法程序管理漏洞多,司法執行中存在功利行為,法律“白條”難兌現,信用社要么是“贏了官司輸了錢”,要么是收回了一些無法變現的“固定資產”,要么是象征性地收回一些貸款本金,而大部分貸款本息卻因此而“化為烏有”。其債權難以得到有效保全。司法部門對逃廢金融債務打擊不力,信用社債權難以得到有效保全。

5.小額信貸設置不太合理。隨著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土地流轉的加快,農民的生產資金日益增大,貸款的需求量也隨之加大。農戶小額貸款額度較小,多為1000元~5000元,難以滿足農民購置大型農機具、投資高效農業項目等資金需求,難以滿足農業產業化規模發展的資金需求。另外,小額信貸的貸款期限短,短期貸款只有三個月,這與一些生產周期較長的農業生產項目的實際需求不相符合。

三、實現欠發達地區農村信用社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的幾個關鍵點

1.貸款利率市場化。農村信用社的小額貸款是商業貸款,并不是政府的扶貧款,經營的最起碼要求是不虧損。國際上成功小額貸款的存貸差要高達8%~15%左右,在中國,由于不需要建立新的金融組織來發放小額信貸,加之貸款的方式也較國外簡便,因此成本可能比國外同類貸款低一些,但可能也需要5%~7%左右的利差[4]。實際上,對于農民來說,他們更關心的是能否借到錢,利率稍高一些是可以接受的。農村信用社借貸的實際利率,由于低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均衡利率,導致農村資金供給減少,資金需求增加,供不應求,留下巨大的資金供求缺口,促使欠發達地區農村高利貸猖獗。因此,貸款利率是有一定的上浮空間的。根據中國各地的情況不同,應實行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建議農戶小額信貸高于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低于農村經濟組織和民營企業的貸款利率。

2.國家扶助配套化。小額信貸在中國還是一個新生事物,要大規模開展,按戶均貸款5000元計算,需要約10000億元人民幣。如此大規模的貸款完全靠農村信用社現行的吸儲顯然不行,需要國家的扶助??梢詫⑵渌鹑跈C構在農村吸收的資金回歸到農村,壯大農信社的支農實力,對小額信貸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人民銀行繼續為農信社提供低利率的支農再貸款等等,以提高農信社開展小額信貸工作的積極性。并通過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減少農村信用社的操作成本等。農村信用社要把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矛盾向人民銀行、銀監會反映,及時取得指導,爭取一些優惠政策、稅收的扶持。

3.信貸風險規避化。一是推進農村信用環境建設。逐步培育以“誠信”為核心的與社會主義新農村相適應的農村道德規范,努力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增強農民的“誠信”意識。開展經常性的“以誠實守信為榮”教育和“信用村、信用戶”的評選活動;二是建立風險分散和風險補償機制。小額信貸是一項帶有政策性因素的業務,其風險由農信社獨家承擔顯然是不合理的,應建立由政府出資的風險基金,一旦出現自然災害等風險,由政府給予適當的補償。同時,保險部門也應積極開辦涉農險種,為廣大農戶提供貸款保險服務,盡可能減輕農信社的貸款風險;三是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那些惡意逃債、賴債的失信農戶,要發揮征信系統作用,在本人的信用檔案中如實記錄,并在信貸支持等方面給予必要的制裁。

4.外部環境寬松化。首先,要做好宣傳,引導農戶對小額信貸業務品種加強認識和了解,充分認識到小額信貸在支持三農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來說,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不僅為當地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在一定程度上也解決了農民“貸款難”問題,促進了農民增加收入;其次,著重從整治和凈化農村信用環境入手,大力引導廣大農戶樹立正確的信用觀念,增強誠信守信經營意識,使農戶的信用觀念逐實現從“要我還款”到“我要還款”的跨越和轉變;再次,努力向農戶提供經營中的技術和信息,使農戶根據自身的條件,因地制宜地發展生產,以有效信息來指導生產的項目,為小額信貸業務的發展創造寬松的外部環境。

5.具體操作上規范化。貸款額度上不搞“一刀切”,對那些淳樸、本分、守信的農戶貸款額度可適當放大;貸款期限上應結合農業生產實際,合理確定貸款期限,使農業生產周期與農業資金周轉速度相銜接,適當增加年度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對因受災而無力償還貸款本息的要給予合理展期,并敢于投入新貸款,促其致富發展;信用等級的評定上要科學規劃評定標準、流程,信貸員要深入到農村了解實際情況,還要發揮社員代表的作用,對農戶進行全面細致地調查研究,進行資信評定,不斷完善現有的農戶檔案,相應增加農戶用、還款情況的記錄和主要經濟收支情況的記錄,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整套完整的農戶信用和經濟檔案,以指導貸款的發放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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