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清算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0 0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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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財務清算會計實務與稅務審計分析
[摘要]企業清算是企業破產后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對已經破產并停止經營的企業進行資產的核查,并對相關債權債務進行處理,將公司的剩余價值進行合理的配置。財務清算對于維護債權人的利益,維持市場秩序有著重要的意義。文章介紹了企業財務清算現狀,討論了企業財務清算期間會計實務和稅務審計的工作特征,并探討了企業財務清算會計的工作內容和相關的稅務處理。
[關鍵詞]清算期間;會計實務與稅務審計;特征;內容
企業宣布破產后,清算期間企業財務的工作主要包括會計、審計、稅務處理,企業的清算是企業運行的最后的一個重要階段,企業清算的目的主要是維護債權人的利益,維持市場的穩定性。研究企業破產后清算期間中,企業財務會計實務與稅務審計工作的特征、內容等,能夠辨認工作的會計特性。
1企業財務清算的現狀
1.1會計要素不明確。破產后的清算工作,傳統的破產清算方法對清算事宜逐級進行上報,由上級下達清算指令,采用傳統方式,過分依賴會計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的現象,喪失了破產清算工作中的主動性,會計主體不明確;就如今的破產清算情況而言,破產工作由各部門分工進行。此外,在部分的破產清算工作中,在處理企業與債權人的債務時,就會計分期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就造成了無法準確編制各類報表。1.2會計實務工作不明確。其一是增設會計科目,能準確地反映破產清算業務的發生。其二是通過這些新設立的會計科目進行清算業務的登記,當企業處于破產階段時,就已經不符合持續經營的會計假設,所以在進行破產清算時,要通過可變現凈值對企業的資產進行核算,即賬面價值,同時在資產的確認工作中,還要依據新的會計準則對資產計提減值做準備。
2企業財務清算期間會計實務和稅務審計的工作特征
自來水廠財務清算工作意見
為了進一步改善鎮集鎮居民、單位用水緊張問題,鎮政府于2012年6月份投資興建了新的自來水廠,現已正式投入運營。為對水廠的經營狀況及下步新水廠的管理提供資料,經研究,對水廠2011年1月至2012年11月的賬務進行了清算,現將財務清算情況及處理意見通報如下:
一、財務清算情況
通過清算,近四年來,水廠的收支基本相抵,剔除暫借政府2萬元,目前結余7121.13元;四年來,付工資及加班費99849元(含抽水人員工資9600元),占總支出的20%,數額較大;付招待費45062元,其中很大部分為居委會方面的;付其他開支30437元,數額較大,其中包含了、二人三年養老保險金單位負擔部分10900.8元。
二、處理意見
根據財務清算結果,原自來水廠在居委會代管的四年中,是出了成績的,干部是盡了職吃了苦的,但在財務管理上還是存在一定的問題。為了自來水廠的長遠發展,也是基于關心干部,愛護干部,提高干部工作積極性考慮,鎮黨委、鎮政府對下步水廠的經營管理作出如下決定:
1、自來水廠的財務納入鎮財政所“零戶統管”范圍,所有支出票據應有經手人、證明人,最后由鎮分管領導簽字方可報帳,每月上報黨委、政府一次經營情況。
藥材公司財務清算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縣中藥材開發總公司清算解散工作,確保清算解散有序進行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實施解散清算的必要性
1、企業經營已經破產。近年來,由于經營不善和黃姜市場行情低迷,縣中藥材開發總公司出現巨額虧損,已嚴重資不抵債。
2、企業營業執照已被吊銷。鑒于縣中藥材開發總公司連續多年未進行企業工商登記年檢,已于2005年被縣工商局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經營資格已消失。
3、企業債權人要求清償債權。目前,縣中藥材開發總公司所有債務均已到期,債權人要求清償。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縣政府作為該企業的開辦單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和《全民所有制企業轉換經營機制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決定對該企業實施解散清算。
二、實施清算所遵循的原則
0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礎知識《財務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概論: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實施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確立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原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定員定額的概念、制定及管理;單位預算的編制、審批及執行程序;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及具體項目的管理。
三.國有資產和負債管理:國有資產的概念和分類;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負債的概念及管理要求;應繳財政預算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
四.財務清算和財務報告:財務清算的原因和分類;清算財產的估價和變現;財務清償和剩余財產分配。行政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年度財務決算的編制和審批。
五.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償債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的應用;杜邦分析體系;我國國有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
上半年鎮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情況匯報
近年來,鎮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縣委九屆五次全委(擴大)會議精神,以增強農業和農村經濟活力和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為目的,采用規范村級干部職數和清理集體機動地等方式在全鎮范圍內實現消滅“空殼村”的工作目標和任務,鎮黨委、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狀大我鎮農村集體經濟收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將我鎮××年上半年壯大農村集體經濟的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規范了村級干部職數:
近年來,鎮黨委對各村(場)“兩委”班子的政治、思想、作風建設情況進行了全面摸底,按照“因地制宜、對癥下藥、標本兼治、整建并舉”的原則,切實找準后進村存在的突出問題及癥結所在,原創:有針對性地對后進村“兩委”班子進行了調整。對全鎮個行政村的干部職數進行了規范設置(大村—人,小村—人),在此基礎上,鎮黨委通過下派、交流、掛職、培訓等各種措施,將名有經驗的年輕機關干部下派到村(場)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還挑選了名優秀村干部交流到其它村(場)擔任村黨支部書記,并先后選拔了名村級后備干部成為支部成員。同時,經過嚴格考察,著重從本村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轉業軍人和村級民兵治保調解組織中選拔了有經驗的名黨員,擔任主抓村(場)穩定工作的治保主任。鎮黨委按照“扶上馬、送一程”的思路,對每個后進村又安排了一名鎮領導進行工作指導,及時為下村掛職干部掃清工作障礙,使其盡快進入角色。以教、選、用并舉的方針,培育出一支復合型的村級后備干部隊伍。
二、以“理財”為切入點,以“生財”為突破口,進一步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一是盤活集體資產,充分利用集體土地資源,加強經濟田的管理,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去年以來,對全鎮個村(場)的機動地進行了全面清理,規范土地承包合同份,經過丈量,查出多余耕地畝,全部收歸集體所有,從而使村集體凈增資產萬元,目前萬元村有個,萬元村有個,萬元的村有個,萬元以上的村有個;二是進一步強化鎮村兩級財務管理制度。對全鎮村(場)的財務進行統一規范,實現了村(場)零招待,目前各村(場)財務清算已完畢,帳目全部移交給鎮財務核算中心統一管理。
一是從選賢任能上下功夫,解決好農村經濟發展帶頭人的問題,調整了個村共名村級干部,罷免了名素質差、水平低的村干部;原創:重點培養選拔了名“雙強”村支書。
中小學校財務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3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4條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高速公路財務管理會計監督論文
一、在確保會計監督制度完善的基礎上,創建新型內部會計監督制度
在單位內部進行會計的監督工作,實質上是為了更好地落實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只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確保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的提升,才能確保企業會計信息的真實。完善企業的內部監控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加大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創建力度
作為企業的管理人員,需要結合企業的會計工作現狀及企業的經營狀況,進一步創建出能夠推動企業財務工作的相關管理條例,這樣才能更加規范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從而提升企業財務管理的工作質量。
(二)企業管理人員的重視與關注
會計工作本身具有的嚴謹性,使會計工作人員的工作較難施展。身為會計工作者的上級領導,有責任也有義務為工作人員創造一個溫馨舒適的環境,及時解決會計工作者遇到的難題,確保會計工作者能夠在快樂舒適的環境中完成工作。
民辦學校管理總體意見
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民辦教育“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堅持“先發展后規范,以規范促發展”的思路,民辦教育獲得長足發展,現已成為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重要增長點和促進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我縣教育事業科學發展,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義務教育法》、《省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等教育法律法規,現就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民辦中小學管理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堅持嚴格的申報審批制度
舉辦民辦學校的社會組織,應當具備法人資格。舉辦民辦學校的個人,應當具備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舉辦民辦學校,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設置基本標準和基本辦學條件。民辦學校必須納入全縣教育布局規劃,合理設定學校發展規模,未經縣教育局批準不得舉辦民辦學校及其他民辦教育機構。對批準籌辦、試辦的,必須在兩年內達到合格設置條件,逾期不達標,取消籌辦、試辦資格。嚴格實行民辦學校年檢制度,凡不參加年檢的,收回辦學許可證。對年檢基本合格的學校必須在兩年內達到合格標準,逾期不達標將按不合格論處。堅決制止不符合教育規劃,辦學條件達不到要求,無證違規辦學行為。
二、依法建立健全民辦學校內部管理體制
民辦學校應依法設立董事會或理事會作為決策機構,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行使決策權。董事長或理事長由舉辦者或投資方代表擔任。董(理)事會成員,1/3以上成員應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學經驗。董(理)事會成員名單必須報縣審批機關備案。董事會或者其他形式的決策機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民辦學校校長應當具備相應的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由學校董(理)事會聘任,報審批機關核準后方可行使職權。民辦學校法人代表是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民辦學校應建立健全黨團組織和以老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教育教學的管理和監督,每學年應召開1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學校董事會和校長要支持和保證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其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聽取教職工對重大問題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的決定、決議。堅持依法辦學,民主治校,建立和諧校園,不斷提升辦學品位。
教育局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本法未作規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教育法律執行。
第三條民辦教育事業屬于公益性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民辦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民辦學校的資產與財務管理,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以下簡稱《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民辦學校的資金與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資產與財務管理的監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本轄區內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資產與財務
管理的監督。
第四條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可以以資金、實物等資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出資。以無形資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評估。
民辦學校對舉辦者投入民辦學校的資產、國有資產、受贈的財產以及辦學積累,享有法人財產權。民辦學校舉辦者投入學校的資產應當與舉辦者的其他資產相分離。民辦學校存續期間,舉辦者對出資的財產不得抽逃,不得占有、使用和處置或以其他方式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