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產品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3 19: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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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創新產品設計論文
1當前對材料的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在彰顯個性、追求趣味的消費潮流下,企業和設計師往往盡可能避免使用這些工業材料,以免產品被打上“過時”的標簽??梢姡仨毚蚱茖Σ牧系某淌交瘧?,才能充分發揮其在設計中的創新效用。
2材料設計特性再認識
程式化的應用方式源于人們對材料陳舊而僵化的認知,因此必須消除成見,對材料的設計特性及其作用進行重新認識,才有可能進一步打破程式化的應用方式。
2.1材料的設計特性及作用
材料的設計特性可以分為主、客觀兩個方面:主觀特性是人們通過視覺、觸覺、嗅覺等感官形成的感知特性,包括質感、情感以及藝術感等,如鋼材顯冷峻、紅木顯古樸、皮革顯溫潤等;客觀特性則主要包括材料的物理、化學、力學以及加工工藝等天然屬性,如高碳鋼具有較高的強度、硬度和彈性極限,但焊接性能和冷塑性變形能力較差,而低碳鋼則正好相反。材料的客觀特性是主觀特性的基礎,而主觀特性則是客觀特性的升華,兩者相輔相成,它們在設計中的作用也各有所長。主觀特性是增加產品附加價值的重要途經之一,材料的質感、情感、藝術表現力等主觀特性必須與產品既定的人文內涵、藝術風格等相適應,以便于滿足人們表現其身份地位、審美情趣或價值取向等精神需求。如高檔汽車之所以采用胡桃木作為內飾材料,就是為了滿足客戶顯示其尊貴身份的心理需求;而客觀特性則是實現產品功能的物質基礎和根本保障,材料的客觀特性應與產品各方面性能要求相符,以便于創造良好的使用體驗。如鋼制刀具比鋁制刀具更鋒利、更耐用,因此就客觀特性而言鋼材比鋁材更適于制造刀具。
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中共**委**人民政府關于實施科技規劃綱要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皖發[20**]8號)和《財政部關于實施促進自主創新政府采購政策的若干意見》(財庫[20**]47號)文件精神,實施政府采購政策促進自主創新產品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及其委托的采購機構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適用于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機構,是指集中采購機構和經省級以上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其他采購機構。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自主創新產品,是指財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統稱目錄)以及**財政廳公布的《**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中的貨物和服務。
《**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科學技術廳等部門,在已獲得認定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范圍內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統稱目錄)實行動態管理。
創新產品市場策略的經濟學透析
在新產品范疇中,包含了原創的新產品和仿制的新產品。仿制產品不同于侵權產品,它所仿照的對象并不受法律的保護。仿制產品也不同于假冒產品,它給予的信息使消費者往往能夠對其性質加以識別。仿制產品是經濟生活中一個非常普遍的現象。尤其在發展中國家,不僅許多企業生產仿制產品,而且許多消費者購買仿制產品。
因此,仿制產品的出現對創新產品形成了一種挑戰:它不僅使創新產品的銷售收入受到影響,而且使創新產品生產企業通過努力所形成的市場競爭力受到削弱。這種挑戰要求企業對創新產品的市場策略,尤其是價格應對策略有一個全面的思考。本文試用經濟學的邏輯和方法對此作一討論。
一、創新產品和仿制產品的非同質性和替代特征分析
創新產品和仿制產品的不同性質和非對稱替代性是思考創新產品價格策略的出發點。
在信息比較完全的情況下,創新產品和仿制產品的不同首先表現在價格的不同。仿制產品生產者以較為低廉的價格向消費者顯示:產品是非原創的。
創新產品與仿制產品的非同質性更重要的是表現在創新產品和仿制產品收入彈性的不同。創新產品是正常品,而仿制產品卻可能是低檔品。當人均可支配收入較低時,若創新產品價格大大高于仿制產品價格,大多數消費者有能力購買的只能是仿制產品。
科技園區創新產品工作意見
為貫徹黨的*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發揮政府采購對自主創新的促進作用,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20年)》(國發〔20*〕44號),及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等部門《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管理辦法》(發改工業〔20*〕224號)、財政部《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首購和訂購管理辦法》(財庫〔20*〕120號)和《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評審辦法》(財庫〔20*〕30號),現就在中關村科技園區(以下簡稱中關村)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在中關村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義
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是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舉措,也是發揮政府采購調控功能和公共財政職能的重要措施。中關村作為我國科教智力資源最密集的區域和新時期建設創新型國家、首都創新型城市的龍頭,圍繞國家戰略、首都發展和民生需要,大力開展自主創新,不斷創造出技術領先的新產品,轉化了大批重大科技成果。這次試點的目的是,本著先行先試的原則,通過政府采購,推進中關村自主創新產品在首都發展建設中的廣泛應用。在中關村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工作,將進一步拓展政府采購工作的廣度和深度,為探索建立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新機制和新模式,不斷完善政府采購制度,以及在本市全面開展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提供經驗。各區縣政府、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在中關村開展的試點工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
二、明確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范圍,擴大政府采購適用領域
參加本次試點的范圍,是使用市區兩級財政性資金采購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采購單位)、市區兩級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項目的出資、建設和管理單位(以下統稱項目業主單位)以及研發并提供自主創新產品的中關村企業、大學、科研單位(以下統稱供應單位)。采購的中關村自主創新產品包括已列入國家或*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的產品;重大技術裝備;以及國家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技術。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適用領域,從政府行政類辦公擴展到市政設施、建筑、節水節能、環保和資源循環利用、交通管理、公共安全、醫療衛生、技術改造、科技研發、工程養護等使用市區兩級財政性資金全額投資或部分投資的項目。
三、政府采購中關村自主創新產品的方式
自主創新產品管理制度
為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國發[**]44號),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努力建設創新型國家,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6號),建立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制度,規范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特制定
本辦法。
第一條科學技術部(以下簡稱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對國家自主創新產品進行認定,負責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制定相關制度與標準、編制《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組織開展產品認定工作并公布《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產品目錄》)。
第二條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科學的原則。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將在政府采購、國家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采購中優先購買,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相關產業化政策中給予重點支持,以引導全社會支持自主創新產品的發展。
第三條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凡在中國境內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認定。
第四條申請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創新產品設計管理論文
隨著世界經濟向知識型經濟發展,創新已成為中國政府、企業和學者的共識,并產生了國家創新體系和區域創新系統等新的理念。在這個創新系統中,企業創新是核心,企業是否具有強勁的創新能力,決定了國家和區域創新系統的活力,因此,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是發展經濟的關鍵。
著名經濟學家JosephSchumpeter于1911年在其名著《經濟發展理論》中最早提出了“企業創新”的觀點,并指出,“企業創新”是把一些嶄新的生產要素的“新組合”引入到生產體系中,其目的是實現超額利潤。企業創新的內涵將根據技術的發展和時代的變遷而有所不同。在目前的經濟環境中,主要包括觀念、制度、管理、技術、經營、市場等方面的內容。所有這些方面的創新,都以企業產品的創新為最終目的,產品是所有創新成果的集成者,也是實現利潤的載體。
一種產品是否具有市場競爭力,主要包括以下要素:功能、價格、周期、服務、營銷和消費者心理接受程度,這些因素大部分都在產品的設計階段確定。20世紀80~90年代的研究表明,制造業產品成本中的70%~80%是在設計階段決定的,而這一階段的花費卻只占到了總成本的5%。在目前追求個性化的時代中,消費者對產品的心理接受程度顯得異常重要,其影響因素主要來自于設計。產品創新設計不但能增強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甚至可以帶動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消費文化和相應的購買力,從而創造新的市場,拉動整個行業和經濟的發展。
當前,世界先進的制造業企業已經走過了以產量和質量占領市場的兩個階段,進入到了以創新占領市場的嶄新階段。美國憑借其強大的經濟后盾,支持、激勵和推進現代產品設計的創新發展,從審美、使用、技術、材料、工藝、裝備、管理等方面進行設計創新,通過創新設計鞏固其經濟地位,把其占據優勢的高新科技轉變為新的全球市場。日本在戰后把設計作為國策之一,從政治、經濟、文化、國家建設一系列重大問題上引入“設計先導”的理念,強化設計教育,提倡創造學。韓國借1988年的漢城奧運會提出“設計立國”口號,經過20多年的發展,目前在許多領域中的水平已接近日本。1997年,英國首相布萊爾上任不久就制定了激勵設計產業的政策,認為英國的設計產業對經濟發展非常重要,曾在19世紀被譽為世界工廠的英國正期望成為21世紀的世界設計工作室。
相比之下,我國企業的產品“創新能力”遠低于“生產能力”。產品創新已成為我國從“制造大國”走向“制造強國”的關鍵。解決產品的產量之大和創新能力之低的矛盾,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當務之急。大力開發新產品,努力把高技術、高質量、最具發展前途的新產品推向市場是我國企業迫切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之一,也是我國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區域經濟發展所提出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產品創新設計的內涵
自主創新產品首購和訂購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鼓勵、扶持自主創新產品的研究和應用,規范政府首購和訂購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使用財政性資金開展首購、訂購活動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首購,是指對于國內企業或科研機構生產或開發的,暫不具有市場競爭力,但符合國民經濟發展要求、代表先進技術發展方向的首次投向市場的產品(以下統稱首購產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由采購人或政府首先采購的行為。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訂購,是指對于國家需要研究開發的重大創新產品、技術、軟科學研究課題等(以下統稱訂購產品),通過政府采購方式面向全社會確定研究開發和生產機構(以下統稱訂購產品供應商)的行為。
第五條首購和訂購的產品應當具有首創和自主研發性質。屬于自主創新產品的,應當按照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政策執行。
社會應急救援金融創新產品設計研究
摘要:在我國政府承擔著應急救援的主體地位,突發事件帶來的巨大損失絕大部分由政府承擔,帶來了巨大的財政壓力。應急救援管理亟需金融產品支持,本文通過借鑒國際先進應急金融產品尤其是保險產品,吸取經驗,運用到我國應急救援金融創新產品設計中。從我國國情出發探討雙方結合的可能性,提出我國應建立政府和市場相結合的合作模式,最后對具體產品即應急救援保險進行設計。
關鍵詞:應急救援;金融產品;保險
一、背景
我國是一個災難頻發的國家,災難種類多造成損失重。洪澇、臺風、森林火災、干旱、地震等等每年都有發生,相應帶來的經濟損失嚴重,如2018年山竹臺風造成經濟損失52億,2019年利奇馬臺風帶來的經濟損失近157億。事實上我國絕大部分經濟損失都由政府承擔,巨額賠償對政府產生了巨大的財政壓力。應急救援管理是針對突發事件做出的一系列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處理的活動。對于應急救援管理產業來說,如果有良好的金融產品支持,可以很好的實現金融發展對應急產業創新的促進功能,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起草的《應急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鼓勵應急救援行業創新。2019年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召開會議強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性,要深入推進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把應急管理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思考謀劃。國家一直重視應急救援的發展,倡導將應急救援管理積極和其他產業聯合,應急管理部黨組書記黃明強調要把應急管理放在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去思考謀劃,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安全保障。應急救援管理應和經濟結合發展,發展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國外主要國家成熟經歷
一般來說應急相關金融產品有保險、災害債券、各類定向基金等等,目前在國際上較為成功且成熟的應急金融產品是保險。以下概述較為成功的保險種類。(一)美國洪水保險計劃。運營模式是政府占主導地位,商業保險公司為輔,且要求居民強制性投保。美國歷史上洪澇災害頻發,這些洪水對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威脅,促使了美國政府設立聯邦洪水保險制度。具體舉措是制定《洪水保險計劃》,模式為政府提供洪水保險的種類和保費,保險公司負責出售洪水保險。保險公司以公司名義出售保險,承諾居民發生洪水災害將賠償一定范圍的損失,收取的保費都上交國家洪水保險基金,保費由國家管理,若災害巨大,保險基金不足夠支付賠償時,剩余賠償由國家負責。從保險體系上來看,政府負主要賠償責任,而保險公司只按保單數量獲取相應的傭金。(二)日本地震保險。運營模式是市場和政府相結合。日本是一個多地震的島國,歷史上地震頻發導致日本地震保險發展迅速。具體舉措為制定日本地震保險制度,運作模式為商業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合作建立保險體系,具體的保險運營由私營日本地震再保險機構負責,構成了由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和政府共同負責承擔的風險分攤模式。
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
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06〕6號),實施促進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采購人)用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的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自主創新產品是指納入財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貨物和服務。目錄由財政部會同科技部等有關部門在國家認定的自主創新產品范圍內研究制定。
第三條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應當優先購買自主創新產品。
科技廳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我省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制度,規范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發揮公共財政對自主創新的促進作用,提升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自主創新產品是指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具有自主品牌,產品技術先進,產品具有潛在經濟效益和較大市場前景或者能替代進口,并能帶動我省產業發展的產品。
第三條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科學的原則。經認定的自主創新產品列入《*省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布??稍谡少?、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采購中,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
第四條省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對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