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1-24 15: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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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

法治之法與法治之制研究論文

建立一個和諧有序的法治國家,是我國既定的目標追求。然而,與法治相關的理念無論在學理上、還是在實踐上仍顯混亂。誠如有些學者痛陳的那樣:“近十數年,國人倡言法治,談論民主,雖精神可嘉,終因游談無根,不能成就系統的理論,更難對中國社會發展產生深遠之影響”(注:梁治平、賀衛方主編:《憲政譯叢?總序》,三聯書店1997年出版。)??梢姡吻宸ㄖ位纠砟?,乃法治建設之必須,其中法治之法與法治之制關系的辨明,即是一例。

一、法治之法必能導致法治嗎?

中國百年法制變革的歷程表明,傾向于法治的仁人志士,往往對良法情有獨鐘。從清末立法始、中經民國立法再到共和國八屆人大期間以平均28天立一部法律,都深刻表達著法學家和政治家關于“良法先行”的思想意識。然而,法律運行的邏輯卻并未遵循立法者的設定,法律的大量堆砌不但沒有給中國帶來法治的現實,而且整個20世紀是中國歷史上人治最為猖獗的時期之一。這必然啟示我們思考如下問題:法治之法(良法)必能導致法治嗎?

這是一個既需求諸實踐亦需求諸理論的問題。就實踐而言,除前述中國20世紀之大量立法并未帶來法治實效外,相關例證在國外也屢見不鮮。例如當今亞洲各國,幾乎毫無例外地標榜立憲主義,并以此為基礎制定了各式各樣的憲法(注:參見韓大元著:《亞洲立憲主義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但真正奉行憲政者寥寥,從而使憲法帶有明顯的“未來政治計劃”的特征(注:參見[韓]韓泰淵著:《憲法研究》,轉見韓大元著:《亞洲立憲主義研究》,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229頁以下。)。憲法作為法治的規范母體并未帶來法治的制度母體-憲政,不正說明法治之法與法治之制的睽違嗎?何以法治之法并不必然導向法治?這需從法律和法制(法治制度)相結合的角度探討。

雖然,法治必以規范(良法)為前提,但法治不只是表證規范的概念,除良法規范外,與良法規范相配套的觀念、組織(主體)、行為、監督等皆為法治之必需。因此,法治之法具有單面性、靜態性、機械性、獨在性;而法治之制則具有立體性、動態性、應變性、同構性。這必致兩者的實踐對接一旦失當,則法治之法無以呈現法治之制的情形。

第一,法治之法的單面性與法治之制的立體性可能造成兩者間的錯位。法治之法的單面性指的是它只反映或體現法治某一方面的要求,即法治對規則的要求,但規則的具備對于法治可能有兩種結果:其一是規則導致法治其它要素與之配套,表現為實有的法治;其二是規則未致法治其它要素與之配套,從而在法律與法治間出現錯位。這種錯位,又有兩種形成機制,要么法律違反法治,要么其它制度與法治之法不相配套,或未依法治之法而立。法治之制是一種立體性的存在,所謂立體性是指它由多方面要素結構而成,法律僅是這諸要素中的一種,雖然法律對其它諸要素-觀念、組織(主體)、行為、監督等具有至上的調節功能,但當其它要素與法治之法間出現整體性錯位時,法治之法則徒喚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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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辦依法治村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六新”目標和“五個一”的要求,進一步加大67個重點村和3個工業園區的法制宣傳和依法治村工作力度,實現一年三分之一的村達到“民主法治示范村”、三年全面實現“民主法治示范村”目標。

二、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重點村的“送法進村”工作

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服務農民、教育農民、引導農民為目標,采取“巡回展覽”、“法律趕場”、“法律進農戶”、“法律夜校”、“法制巡回講座”、“法制文藝演出”等多種形式開展農村普法教育,使農民群眾的遵紀守法意識、依法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要在重點村開展好以下活動:市、區縣法治辦、市司法局組織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調解等部門到四區兩縣農村開展“法律趕場”活動;市、區縣法治辦會同衛生、農業、畜牧等部門聯合開展“法律、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市律師協會要組織全市律師繼續開展“律師奉獻進千村工程”,義務解答農民群眾咨詢的法律問題;市、區縣司法局與勞動就業局部門要聯合開展免費對農民工進行法制培訓。

(二)深化重點村司法工作室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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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主體與主體法治分析論文

法治的主體與主體的法治盡管法治是“一個無比重要、但未被定義,也不能隨便就能定義的概念”,但是法治是運用法律治理國家的方式的觀點毋庸置疑。是主要運用法律還是主要依靠賢能的個人及善良的道德教化治理國家,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構成了“法治”與“人治”的最初分歧。在法治的這一邏輯起點中,誰是法治的主體與主體將法律置于何種地位則是法治要素無法回避的問題。

一、法治的主體

主體是指在法律關系中法律權利的享有者和法律義務的承擔者。權利能力是主體資格的法律基石,行為能力是主體資格的外在表現,它們共同構成主體能力的兩個要素。從形態上看,法律關系主體包括個人主體、集體主體和社會構成。個人主體中自然人是最基本的種類;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是集體主體的主要內容,而國家、民族、人民則是社會共同體在法律上的表現,是社會構成類主體的基本單元。法治的主體要回答的是誰擁有運用法律治理國家的資格問題。

法治主體既有社會性,又有法律性。前種屬性表明,確定自然人或社會組織、社會構成的主體資格不是任意的,而是由一定的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因而法治主體是一個歷史范疇。后種屬性表明,法治主體具有法律的屬性,其主體資格是由法律尤其是憲法特別規定的,因而法治主體又是一個憲法范疇??v觀法治概念的歷史發展和各國憲政運動的歷史,我們不難發現,作為資產階級革命的理論指導的法治觀念是同“主權在民”或“人民主權”的思想聯系在一起的,表現在憲法關系中,法國憲法將“國家主權屬于人民,由人民通過其代表和通過公民投票的方法行使國家主權,”寫入主權一章。美國憲法開篇即以“我們美國人民,為了建立一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證國內安寧,籌備公共防務,增進全民福利……”作出宣告,表明了治國的主體是人民;在我國,法治顯然也是以“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為指導思想,表現在憲法關系中,憲法確認了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后,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為國家的主人。人民是法治的主體。關于這一點,同志也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與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憋@然,法治的主體是人民群眾。

然而,在人們的日常習語乃至輿論宣傳直至一些學者的專著論文中,將法治主體置換成國家機關尤其是國家行政、司法機關的現象屢見不鮮。如《法制日報》(1997年5月18日)的新聞報道中,就將政府作為推進依法治省的主體;也有著名學者在《光明日報》(1997年11月24日)發表專論,闡釋依法治國的科學含義,在解釋法治的具體主體時指明,“具體行使國家行政管理權或者司法權的國家機構和國家公職人員是行使治理權力的執行者。”這段文字至少有以下幾點值得商榷:第一,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不是人民權力的執行者,更不是法治的具體主體。我國憲法在確認我國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之后,緊接著又規定:“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也就是說,只有人民代表大會才能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都不是權力機關,而且必須接受權力機關的監督。國家公職人員與人民的關系是仆人與主人的關系,他們只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權力的代表者,當然也不能成為依法治國的主體;第二,作為法治的依據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而不是政府意志的體現,這是法理學的常識;第三,法治的初衷主要是制約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濫用權力,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即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依法辦事,保障國泰民安,這也是各國法治的通例。因此,無論從理論上講,還是從實踐上看,只有人民才擁有運用法律治理國家的主體資格,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都不能成為法治的主體,這是法治的定律。

二、主體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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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依法治企 促進依法治鎮

沙田鎮位于惠陽區東南部,毗鄰港澳,距離香港65公里,南臨惠州深水港和中海殼牌南海石化項目13公里,北距惠州機場及惠州城區38公里,地理位置優越?,F有集體、民營、三資企業138家,企業職工近3萬人。這些企業在促進我鎮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給社會穩定帶來了諸多問題。由于勞資雙方法制意識不強,一些企業與職工之間不簽訂勞動合同,職工未經培訓直接上崗,簽訂的經濟合同不規范等,結果導致辭退職工時發生矛盾,勞資經濟糾紛、企業職工在社會上違法現象不斷增多,影響了社會穩定。如何引導企業職工遵紀守法,正確處理好勞資雙方矛盾,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的發展,為推動經濟社會和諧發展提供良好服務,是擺在鎮委、鎮政府面前的一件大事。鎮委、鎮政府充分認識到,實行依法治企,促進企業經營者依法經營,加強企業員工的法制教育是實現依法治鎮、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為此,我鎮從大力解決企業發展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入手,通過開展依法治企,推行廠務公開,以抓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為載體,使廣大職工學法、守法、用法的積極性得到進一步提高,企業依法管理工作有了長足發展,依法治企、依法維權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地促進了我鎮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一、加強對外來企業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增強企業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是推動依法治鎮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我們在抓好對領導干部和村、居民的法制宣傳教育的同時,著重加強對企業員工的普法宣傳教育,廣泛宣傳《憲法》、《企業法》、《合同法》、《勞動法》、《工會法》等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及職工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一是定期對各企業負責人進行合法經營、安全生產等內容的法制教育。二是由黨委政府以“法律進企業”、“送法下鄉”等形式到各工業園區或大型工廠開展普法活動,為外來工、企業員工派發有關宣傳資料,提供法律、就業等咨詢服務。三是按照“誰招聘,誰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各企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并使之經?;贫然?。通過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有效地提高了企業依法生產、依法經營的能力和自覺性,增強了企業職工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的意識。企業違法違規、侵犯職工權益的現象明顯減少,企業職工也能夠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年9月,剛落戶我鎮不久的惠州新流工業有限公司為趕時間完成產品訂單,在沒有征求職工意見的情況下,單方面延長職工勞動時間。職工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就到公司工會反映情況。鎮府和工會得知情況后,一方面指出企業行為與《勞動法》相違背,另一方面積極做好職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并表示一定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最后在鎮府和工會的引導下,企業和職工依照《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達成了協議。從而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舒緩了企業的生產壓力,實現了政府、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三贏”。

二、大力推行廠務公開,推進企業民主管理

廠務公開是實現企業民主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進依法治企的有效途徑。為在全鎮盡快鋪開廠務公開工作,我鎮采取樹立典型,以點帶面的方法,選擇了職工較多、人際關系較為復雜的慧聯織造廠作為試點,指導協助該廠建立和推行廠務公開制度。該廠首先是成立了廠務公開領導小組,明確推行廠務公開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其次是采用設置宣傳欄、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書面材料通報等形式把廠務公開內容向廣大職工公開。公開的內容包括企業的規章制度、獎懲條例、職工福利、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措施等。第三是采取設立投訴電話和意見箱等方式及時聽取職工意見和建議,企業管理層對職工的疑問及時作出解釋,對職工反映較強烈、大多數職工不贊成的決定事項予以糾正,維護了職工的民主權利。實行廠務公開以來,該廠職工的法制意識得到了有效提高,違法違紀現象大大減少,各類矛盾糾紛也依法得到妥善解決。在試點取得成功之后,我們及時進行總結,一方面召開現場會在全鎮規模大的企業進行推廣,向這些企業宣傳慧聯廠的經驗及成效,使他們認識實行廠務公開的重要意義;另一方面將成功經驗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印發到企業,作為企業實行廠務公開和依法治企的參考依據。同時,我們還派專人對這些企業進行指導和督促,確保廠務公開在規模大的企業順利鋪開。全鎮應實行廠務公開的企業75家,目前已公開75家,公開率達100%。實行廠務公開,有效地擴大了我鎮各企業職工的知情權和參與權,而且在有關切身利益的問題上獲得了發言權,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的維護,調動了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減少了勞資糾紛,促進了企業勞資關系的和諧穩定,提高了企業的依法管理水平,促進了企業的生產發展。

三、發揮企業黨支部、工會和調解委員會的作用,依法依規調處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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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農村法治的關鍵 推進依法治鎮

白盆珠鎮地處白盆珠水庫庫區,是一個比較典型的水庫移民大鎮和林業大鎮,有1個社區居委、12個村委會和1個居民小組、99個村民小組,移民人口約占全鎮人口的1/4,農民人口人均占有山地面積32畝。近幾年來,我鎮在開展依法治鎮工作中,著力抓好法制宣傳教育、社會矛盾糾紛調解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工作,為維護全鎮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創造了和諧的法治環境。*年全鎮國內生產總值達2.28億元,工業總產值達1.46億元,農業總產值達2億元,農村人均純收入達3607元,與*年相比,分別增長8%、11%、0.02%、4.5%。我們的做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抓人的法治意識提高

推進依法治鎮,首要任務是要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識,這就必須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營造懂法、知法、守法的社會氛圍。近幾年來,我們立足本鎮實際,采取多種方式,重點抓好領導干部、農村群眾及在校學生的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加強領導干部法制宣傳教育。鎮黨委高度重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堅持領導干部法制學習和培訓制度,黨委理論中心學習組把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納入重要的學習內容,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鎮黨政班子成員學法;鎮有關部門每年至少舉辦二期法律知識培訓班,由鎮法制輔導員或聘請縣司法局領導給鎮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鎮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和村委會黨員干部上法制輔導課;還結合普法工作需要,組織黨員干部、職工進行學法考試,參考率達到100%,成績合格率達到100%,并將學習成績填進干部個人學法登記表,存入個人檔案。通過法制教育和培訓,黨員干部的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能力得到明顯提高。

二是強化農村普法教育。通過在每個自然村設置法制宣傳欄和利用宣傳車、有線電視、橫額、標語、上法制課等各種形式,向廣大農民群眾宣傳憲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把法律知識送進村、戶。同時,我們注重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如在白盤珠鎮與新庵鎮合并后的一段時期,部分移民因在觀念上對歸屬管理問題存在不滿,而產生越級上訪的苗頭。對此,鎮團委挑選了一批品學兼優的中學生,在參加《信訪條例》學習培訓后,利用假期深入移民家中開展法律宣傳活動,提高移民的法律意識。我們還加強對村委會成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充分利用農村黨校等陣地對他們進行法律知識培訓,提高村委會干部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近年來,我鎮農村普法教育工作收到了明顯的成效,群眾的法律意識、依法維權觀念不斷增強。如今,“碰到問題想法、解決問題用法”的觀念已成為廣大群眾的共識。

三是堅持抓好中小學生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也是農村的未來。我鎮把抓好在校學生法制教育,作為預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要務來落實。長期以來,我們堅持把法制教育作為學生的必修課,要求學校不得壓縮甚至占用學生法制教育課時,并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絡作用,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從派出所或司法所聘請的兼職法制副校長,盡心盡職,積極備課,長期堅持為中小學生上好每一堂法制教育課,他們通過典型案例、圖片展示等生動的形式,向廣大中小學生宣傳《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提高中小學生的法制觀念,讓他們遠離“黃、賭、毒”,遠離犯罪。幾年來,全鎮中小學生中沒有出現違法犯罪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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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依法治區 建設法治

2003年,我區依法治區工作,在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的正確領導和監督下,在各鎮(街道)、各部門和各單位的共同努力以及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和支持下,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實現“兩個率先”和“進軍蘇南第一方陣”目標,按照建設“法治XX”的要求,突出重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XX在南京“三個文明”協調發展中創建特色區域作出了積極貢獻。

一、強化普法教育,突出社會效果,推進全民普法深入發展

1、突出重點,推進普法教育的新進展

第一、強化領導干部、公務員和執法人員學法用法,推動普法教育深入開展。著重抓住“四個突出”,在學法的內容上突出抓住時代需求,緊緊圍繞“奮戰五年,進入蘇南第一方陣”目標的需求,開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等方面的理論學習,為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思想基礎和理論基礎。緊密結合改革與發展的新形勢,開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法規和“WTO”知識的學習,促進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在學法的手段上突出抓住方法創新,無論是學法培訓、還是知識講座和輔導報告等課目的設置都日趨合理。教學方式更具多樣化,如法制座談會、法律知識競賽、警示教育、學習觀摩、法治網談等,今年在組織公務員和執法人員參加市里組織的“價格法知識網絡競賽”、全市國家公務員“四五”普法知識競賽等活動中,均獲得優秀組織獎。在學法的制度上突出抓住制度落實,繼續堅持領導干部中心組學法和法制講座制度,認真落實公務員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訓制度。今年下半年由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從9月8日開始至10月26日結束,分12期對全區2200多名在職在崗公務員進行6個專題的學法培訓,并對除免試之外的1900多名公務員進行了學法考試,考試合格率達100%。在學法的成效上突出抓住效果落實,既注重統一的集中培訓,又注重各部門的自身培訓和學習,既注重共性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又注重部門專業法律法規的培訓學習。今年,區委黨校在各類干部培訓班上先后開設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土地法、環境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專題課程,區有關部門組織各類學法培訓達210多場2.2萬多人次。

第二、強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用法,不斷提高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水平。重點發揮“三個作用”,一是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學法培訓。為促進企業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區勞動局專門組織全區首批人力資源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過考試,參加培訓的91人中有67人獲得了人力資源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區文化局先后組織音像制品經營業主、印刷業經營業主以及娛樂場所、網吧、游戲室、桑拿、錄像等經營業主,進行了《江蘇省音像市場管理條例》、《印刷業管理條例》、《互聯網上網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培訓。區工商局全年組織了4次企業法人代表培訓班,新辦企業法人代表的培訓率100%,并定期組織商標、廣告、合同、企業法定代表人、市場管理負責人培訓30余場次約1500人次。計經、財政、稅務、質監、環保、安監、商貿、審計、統計、工會等其他企業相關職能部門都不同程度地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行了法律知識培訓。二是充分發揮消費者協會、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聯合會、外地企業協會等行業協會的作用,通過發放宣傳品、舉辦培訓班、座談會等各種法制實踐活動,增強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法律素質。三是充分發揮企業的自律作用,強化內部學習和培訓。一些國有、民營等企業都加強了內部管理人員的法律知識的培訓,并取得了一定效果。六一三廠、金箔集團、三龍集團、東山發動機廠以及農行、信用聯、供銷社等行業都很重視企業內部管理人員的學法工作,普遍加強了普法培訓,不斷提高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綜合素質。

第三,加強青少年學法用法,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識和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突出抓好學校、社會、家庭“三個結合”,一是抓好學校的主體教育,各學校通過法制夏令營、法制講座、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考試競賽、觀看法制教育影視、法制教育圖片展、模擬法庭、校園廣播、黑板報等多種形式開展法制教育,強化教育效果,全年共舉辦學生法制講座(法制課)207場次,11萬多學生普遍受到了教育。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積極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一方面以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為主線,有針對性地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分別在大連山勞教所、句容少管所、戒毒所等地建立了校外法制教育基地。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法,組織學生參觀基地,聽少年犯現身說法,通過看得見、摸得著的案例對學生進行生動的法制教育。另一方面在全區各中小學校中成立了89名法制小記者采訪團,與公、檢、法、司以及工商、地稅、文化、衛生和質監等部門的執法人員或從事法律工作的同志結成“一對一手拉手小組”。通過開展法制小記者采訪活動,讓學生與法律工作者攜手結對,實現“小手拉大手,普法一同走”。同時,積極組織開展學生教育實踐活動。為紀念《憲法》頒布實施21周年,組織金肯學院近百名師生志愿者,在東山大市口廣場開展法律咨詢和紀念活動。團區委、區教育局等部門聯合在各校開展“校園拒絕邪教”系列活動。東善橋鎮組織該鎮中、小學校2300多名師生,在鎮中心小學舉辦法制教育,由大連山勞教所2名少年犯現身說法。此外,區法院、公安等政法部門均與轄區內有關高校開展了共建活動。三是強化家庭教育,利用“家長會”或“家長學校”,對家長開展法制教育,既提高了家長的法制意識,又提高家長對學生的教育能力,增強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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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泛濫現象析

【內容提要】“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治國基本方略的確立,標志著中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憲政建設進入到了一個治國理政的新階段。但依法治國提出之后,“依法治×”幾成泛濫之態,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依法治鄉等是可以講的通的,不過,依法治水、依法治電、依法治地等就有些荒唐可笑了。歸根究底我認為之所以出現這些近乎荒唐可笑的口號是因為我們一些人雖然口口聲聲要依法治國,但他們根本沒懂依法治國的本義或說法治的本義精神,而責任問題就是其中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只要你是在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它就可能出現一些問題,就有責任的認定和承擔問題,并不因為你“依法治×”而偏佑你,何況我們一些人實際中并未真正依法而治。由于能力的限制,我將僅通過對黨的領導與黨的執政、人民民主與人民當家作主、民主與代議制、治官與治民等方面,對十五大報告“依法治國”的定義做一點自己的理解并提出自己的一點看法。以祈望能對正確理解依法治國的本義特別是轉變一些錯誤的觀念有所助益。

【關鍵詞】黨的領導與黨的執政人民民主與人民當家作主民主與代議制治官與治民

變民風易,變士風難;

變士風易,變仕風難;

仕風變,天下治矣。

————(明)呂坤《呻吟語·治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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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與法治

人性化是2003年法治的焦點和亮點,但不同的聲音也能時常聽到,有些受害人及其親屬認為,對罪犯講人性,就是對受害人的不公平,因為罪犯毫無人性地踐踏受害人的權利;有些學者認為,人性應該是法治應有的品質,何必還需人性化?還有人耽心,人性化可能“化”掉法律的威力,因為法律的威力來自無情無私,而人性必須承認有

情有私。顯然,為推進我國的法治建設,必須研究法治與人性的關系。

首先,必須研究法治與人的關系。法治的調整對象是人的行為,規定的是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的是人的秩序,追求的是人的發展,實現的動力是人的實踐。法治的起點、終點、目標和手段都離不開人,拋開人的法治是不可想象的。法治的最終主體要素是自然人,因此,法學是人的科學,法治是人的實踐,法學必須研究人,法治必須服務人,法治的終極價值目標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發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須以人為本。

其次,必須研究法治屬性與人性的關系。人的根本屬性是人性,人性引導著人按人的生活方式生活著。人性是什么?古今中外眾說紛紜。從理性具體看,基本人性是生存、尊嚴、名譽、親情、合群、自由、發展等需求傾向。

基本人性普遍地存在,不以財產、地位、職業、宗教、文化、地理、種族等為根據。人的屬性決定了法治的屬性,前者是內容、目的、靈魂,后者是形式、手段、軀體。人為了塑造人性而立法,為了扶持人性而執法,為了修復人性而司法,為了發展人性而守法。弘揚人性的法是良法,壓制人性的法是惡法。法治必須以人性為基礎。

最后,必須研究法治與人權的關系。生存需要產生生存權,人有珍惜自己生命的權利,也有珍惜他人生命的義務。尊嚴和名譽需要產生人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把自己看作人的權利,更有把他人看作人的義務。人有捍衛名譽的權利,也有尊重他人名譽的義務。親情需要產生親權,人有保護親緣的義務,有享受親情的權利。合群需要產生參與權,人都有參與社會生活的權利,也有接受他人的義務。自由需要產生自由權,人有自己的自由,不能妨礙他人的自由。發展需要產生發展權,自己要發展,他人也要發展;窮人要發展,富人也要發展。基本人性凝結成人的基本權利,就是人權。人權不可剝奪,只能作適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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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論文

在法治輿論的導向上,當代中國的立法和法治似乎被國人寄托了無限的希望,需要承載無數它們不應當承載也承載不了的重任。在現實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的思維定勢是:哪里出現了矛盾和問題,哪里就想到了立法(法治);哪里需要保護、獎勵、促進,哪里就搬出了立法;哪里的麻煩不能化解、困難不能克服、糾紛不能解決,哪里就呼喚立法……,立法(法治)成了當下某些人心目中包治百病的“名方良藥”(“萬金油”)。法治萬能主義必然有失靈的時候。一旦哪里的矛盾、麻煩、困難等問題解決不了,輕者就對法治失望、對法律不信任;重者法律和法治就要受到責備,成為“替罪羊”,背上“無能”的惡名,在個別地方和部門,法律和法治的“無能”甚至還要為干部失職或領導決策失誤承擔責任。法治萬能主義下的法治泛化,必然導致一些法律不能實現或者難以實施,成為“法律白條”,進而又反過來使法治應有的權威受到損害。

我們應當理性地對待法律和法治,切不可對它們抱有過高的不切實際的期望值,更不能從“人治”的極端又走到“法治”的極端。現代社會中,沒有法律和法治是萬萬不能的,但是法律和法治都不是萬能的,是有現實局限和理性邊界的。正如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昂格爾(RobertoM.Unger)教授指出的法治局限性那樣:法治是對社會秩序衰落的一種反應。它把人變為機械規則的附屬,用冷冰冰的權利義務關系取代了人與人之間的感情與和諧,它忽略社會的豐富多彩和個體的不同,把所有的一切都整齊劃一,而且,更為危險的是,它可以成為統治集團以社會的名義追求某種政策目標的工具。毫無疑問,法律和法治浸入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到什么程度,應當具有符合科學原則和理性精神的適當比例和限度,應當與這個國家和社會的歷史傳統、政治文化、現實條件等相契合。正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法律(法治)應當與社會保持一定張力,形成適當比例關系:兩者的比例過低,難以成為法治社會;比例過高達到一定程度,則可能導致法律(法治)對社會的專制和恐怖,導致社會的窒息。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整器。但在一個文明、理性、有序的和諧社會里,法律和法治必須有其邊界和限度,它們浸入社會關系的限度,似可按這樣的原則來定奪:1、凡是可以用道德、紀律、鄉規民約、習俗、政策等社會規范解決的問題,就盡量不要納入法律調整的視野;2、凡是既可以用法律和法治又可以用其他社會規范解決的問題,就盡可能減少法律和法治的介入,而盡可能多地采用其他社會規范來調整和解決;3、法律和法治應當恪守“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通常只覆蓋那些必須且應當由法律和法治來分配的社會利益、調整的社會關系、規范的社會行為,此外的社會利益、社會關系和社會行為應當盡可能地由其他社會規范來分配、調整和規范。

法律和法治既是社會文明的標志,又是建設社會文明的重要設施。法律和法治以什么方式進入社會生活領域,也應當符合文明發展和人類進步的要求。英國著名歷史法學家亨利??梅因(SirHenryMaine)爵士說過:一個國家文明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大凡半開化的國家,民法少而刑法多,進化的國家,民法多而刑法少。在一個文明、理性、有序的和諧社會里,法律和法治調整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的方式,應當多向善而勿為惡,多民事而少刑事,多經濟而少行政,多輕刑而少重刑(死刑),多教育而少懲罰,多明確而少模糊,多細膩而少粗曠。一言以蔽之,法律和法治的功能設計,應當充滿和體現現代人文精神、理性精神、民主精神和憲政精神,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與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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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心得

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把民主法治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和重要要求,意義十分重大。

依法治國是我國的基本方略。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沒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沒有公民法治素質的提高,沒有依法辦事的落實,就不可能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就不可能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人民群眾就不可能安居樂業,和諧社會建設就無從談起。

在現代文明建設中,法治追求的價值準則和目標是社會和諧。在社會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規則。社會規則是根據社會生活需要制定的,體現在法律和各種規章制度中,是為了使我們的生活環境更加有秩序。只有人人遵紀守法,才能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和社會環境,才能實現社會和諧。從這個意義上說,法治不僅是一種遵循、一種追求,也應該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行為準則。依法辦事,遵紀守法,就應在思想觀念上確立法律的權威性、至上性。人人都接受法律的約束,人人都從遵守法律中獲得自由;人人都享有法律的保護,人人也都負有維護法律的責任。自由和責任,權利和義務就是這樣有機地統一。這是法制建設不斷推進,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一個重要標志。

應當看到,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的過程中,我們所處的國際國內環境相當復雜,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種各樣的矛盾和問題。面對這些矛盾和問題,只有在民主法制的軌道上,依靠完備的法律體系,維護良好的法治環境,才能妥善加以處理解決。實踐證明,依照法律規則來治理社會,我們的社會才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才能減少矛盾,也才能使已經產生的矛盾和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這就要求,我們要在廣大群眾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覺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在歷史、臺灣等問題上開倒車,屢屢失信于中國人民,使兩國老一輩政治家歷經千辛萬苦才恢復和發展起來的中日友好關系受到傷害,引起中國人民和亞洲人民的強烈不滿。我們要冷靜理智、合法有序地表達自己的情感,堅決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增強法制觀念,不參加未經批準的游行活動,不做影響社會穩定的事,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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