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務范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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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象公共服務職能提升探析
1氣象公共服務的發展現狀
氣象公共服務部門的主要職能是為社會公眾和各行各業提供氣象服務信息,同時對其進行氣象技術指導。科學的氣象公共服務能夠有效地預防氣象災害所帶來的不利影響,不斷促進公共服務職能的提升,同時在影響氣象整體性業務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在20世紀90年代,全球氣候變暖,隨之而來的氣象災害越來越嚴重,因此,氣象公共服務在經濟生活和社會發展方面都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F階段,經濟領域和文化領域都取得了顯著的進步,這也給氣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大眾對氣象公共服務的要求越來越強烈,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氣象公共服務領域的發展,同時一些氣象產品也開始不斷地創新和突破,氣象公共服務的意義和價值越來越顯現出來。為此,應該加強對氣象公共服務的建設,通過科學的氣象公共服務措施能夠讓大眾及時的規避氣象災害所帶來的風險,尤其是規避對人身和經濟所造成的損失。我國的經濟在不斷的發展,社會各部門都更加重視民生建設和經濟發展,因此公共氣象服務質量有所提高。相關的研究顯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就包括公共氣象服務,而公共氣象服務具有公益的性質,在促進經濟發展和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等方面都起著重要的作用。在2008年,我國成立了公共氣象服務中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氣象公共服務的發展。一些氣象媒體可以在公共氣象平臺上發揮應有的作用,為拓展公共氣象信息傳播的途徑和廣度奠定了基礎,尤其是氣象公共服務在氣象預測預警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氣象公共服務在應對氣候變化和災害防御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尤其是在工程建設方面能夠為政府提供相關的資料依據?,F階段,氣象公共服務已經涵蓋多個領域,不僅有農業和林業,同時還包括水利和交通等。
2目前氣象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
2.1我國的氣象公共服務供需存在問題。20世紀80年代,我國的氣象公共服務開始起步,我國氣象信息員的數量實現了質的飛躍,各個鄉鎮層級的氣象服務站的工作人員數量也實現了提升,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我國氣象信息體系的完善,同時氣象服務也出現了發展的趨勢。此外,公共氣象服務產品具有公共性,許多消費者對公共氣象服務產品有一定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共氣象服務的市場發展需求,因而在公共氣象服務發展中存在著供給之間的矛盾。2.2需要不斷提高氣象公共服務的能力。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促進了公共氣象服務的發展與進步,公共氣象服務涉及的領域也越來越多,在防災減災、新能源開發和農業服務等方面都有涉及。在公共服務領域拓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如人才和技術等方面的問題。首先,在氣象災害監測方面,和總體要求還存在差距。其次,氣象公共服務的機制還需要不斷地完善。最后,氣象公共服務的科技水平也需要提高。2.3公共氣象服務產品類型少。公共氣象服務產品具有技術含量高和投入較大的特點,而公共氣象服務產品的主要資金來源是國家的財政,投資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我國氣象服務產品的更新,直接影響氣象服務的質量和準確性。此外,氣象公共服務在發展的過程中還面臨人才短缺和經費缺乏的問題。
3提升氣象公共服務職能的措施
科學的管理措施能夠提升氣象公共服務的職能,同時充分利用多方人力和物力。此外,應該進一步加強各政府部門、相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組織建設,為發揮公共氣象服務的職能奠定基礎。3.1增加服務產品的多樣性。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使人們對氣象服務產品的需求越來越多,尤其是對氣象類專業服務產品的需求傳播方式的多樣化能夠更好地促進服務產品的傳播,現階段,比較便捷的傳播方式就是電視,而在新媒體傳播技術不斷發展的條件下,通過網絡傳播的方式也能增加服務產品的多樣性。新媒體傳播方式在傳播內容、速度和廣度方面都實現了質的飛躍。此外,通過廣播、報紙、手機短信、電視等方式都能為公眾提供氣象服務信息,尤其對災害性天氣預報起了關鍵的作用??茖W技術的發展使氣象服務的信息化程度越來越高,通過微博的方式能夠及時地向民眾推送相關的氣象服務信息,利用其他的氣象信息推廣平臺也能吸引更多的網友關注。為此,應該進一步探索新媒體傳播在氣象服務領域中的應用,尤其應該加強用戶的需求體驗和氣象信息播報的速度。在農業發展的過程中,應該提高氣象防災減災信息傳播的時效性,讓更多的農民及時地接收到氣象服務信息,從而采取科學的規避措施,減少氣象災害對農業發展所造成的不利影響。通過平臺進行賬號注冊,讓更多的人在微信群中進行交流,及時更新氣象服務信息。3.2氣象公共服務的應用創新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我國的氣象公共服務范圍在不斷地擴大,一些先進技術開始出現。因此,在氣象服務事業發展的過程中,應該重視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手段的應用。此外,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大數據技術開始在氣象公共服務領域中應用,在農業發展中使用大數據能夠及時調整農作物的結構。此外,氣象公共服務是面向社會群體,向政府部門、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和公眾提供準確及時的氣象服務信息,盡量減少災害性天氣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創新推進公共服務研究
為了深入思考我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模式與路徑選擇問題,我們對惠南個案進行了實地調研。政府“實事工程”采取“民主點菜”的方式,這是上?;菽湘傄曰鶎用裰鳈C制創新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所進行的有益嘗試,它對我國地方政府推行公共服務均等化改革具有非常典型的借鑒意義。
一、什么是“民主點菜”的惠南模式
在我國,“實事工程”通常是指各級政府為廣大百姓提供的具體公共服務項目,涉及廣大百姓日常生活所需的各類公共物品,既包括醫療、保障、教育、就業等民生大事,也有道路、公廁建設等具體項目。各級政府每年都要為轄區居民辦幾件“實事工程”項目,這是公共服務型政府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但以往政府部門在操作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以及思想認識上存在的誤區,大多采取由政府直接設定項目的方式,而較少采取自下而上由居民提議的民主方式。在確定項目過程中,雖然有的也向群眾征求意見,主觀上也有為百姓辦實事的愿望,但由于操作失當以及政府與百姓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導致“實事工程”項目常常事倍功半。為了改變這種局面,惠南鎮政府調整思路,通過把民主機制引入“實事工程”,使百姓真正認同政府所做的實事?;鶎尤舜蟠砼c群眾的聯系較多,怎樣才能發揮鎮人大主席團在當中的作用,怎樣使政府、人大、民眾在推行“實事工程”過程中形成良性互動?這是需要認真思考的問題?;菽湘傇趯嵺`過程中探索了一條新路,即采取“民主點菜”的方式,激活民主機制在“實事工程”中所應發揮的作用。來自百姓的實事工程“菜單”,經過人大代表投票表決,在財力許可的范圍內,得票多的前幾項工程,便成為政府要上的“實事工程”項目,并由人大代表和群眾監督“實事工程”的實施。
“民主點菜”的運行方法主要是:(1)每年10月中旬開始,由鎮人大與鎮政府、居(村)民委員會通過座談會、調查等方式向群眾征集下一年度政府該辦的“實事工程”建議;(2)鎮政府進行信息歸類、匯總,并根據財政狀況,初步擬定下一年度“實事工程”預算草案,即“菜單”;(3)將初步擬訂的草案提交年底召開的鎮人代會進行票決,由人大代表選擇確定需要實施的實事工程項目,同時向社會公開。并由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4)在實施過程中,鎮人大主席、副主席組織人大代表視察工程進展,監督工程的實施;(5)年度實事工程完成后,接受人大代表的視察和測評;(6)鎮政府在次年人代會上作專項工作報告。
二、惠南“民主點菜”模式的起源及發展
上海市南匯區的惠南鎮,地處上海市東南部,位于長江和錢塘江的交匯處,北枕浦東國際機場,南連洋山國際深水港,距市中心42公里,面積65平方公里,人口25萬,29個行政村,15個居委會。良好的區位優勢為其蓬勃的發展創造的條件。這里,屬于改革的前沿區域,經濟條件優越,社會發展態勢比較好。當然,惠南鎮政府也同樣面臨著許多鄉鎮政府所遇到共同難題,比如,沉重的經濟負擔和精神負擔,繁重的工作壓力,短缺的公共物品,不確定的干群關系,等等。不過,惠南鎮的財政狀況相對較好,政府改革創新的意識較強,社會相對比較穩定,惠南鎮還被上海市南匯區確定為綜合改革試點的重點鄉鎮之一,這些都給惠南探索基層民主改革提供了動力;同時,與其它地方相比,這里老百姓的法律與權利意識相對較強,改革的自覺意識和參與意識、配合意識相對比較好,為惠南進行基層民主改革提供了較好的群眾基礎。
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研究
摘要:鄉村振興戰略是在黨的報告中首次提出的,是指導“三農”工作的綱領性戰略。本文在對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內涵現狀解析的基礎上,指出了鄉村振興戰略對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的主要影響和內容要求,總結了四條實現路徑,即:優化政府管理體制,精準識別需求;創新服務供給模式,精準提供內容;聯結城鄉優勢資源,促進城鄉互動;吸引各種專業人才,提高供給質量。
關鍵詞:鄉村振興戰略;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
一、引言
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貫徹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不僅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總抓手,也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手段。在報告中,指出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是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1]。概括起來,就是要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讓農民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農村的建設和發展是“三農”工作的基礎和保障,而農村建設的重點內容,應該是首先解決農民最需要、最基本的公共設施和公共服務,滿足他們生存和發展的需要。雖然黨和政府一直以來都在增加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數量,但城鄉之間供給不平衡問題仍然嚴峻,農村公共服務供給質量沒有得到顯著提升。究其原因,是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側出現了問題,包括供給不足和質量效率不高等,解決的途徑,就是精準化供給。在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如何實現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成為急需認真研究解決的問題。
二、鄉村振興戰略對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的新要求
(一)鄉村振興戰略與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的內涵聯系。黨的指出,我國已經進入了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時代,我國的主要矛盾也已經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城鄉發展不平衡、農村發展不充分、農民需求有待滿足是這個矛盾最突出的體現,而鄉村振興戰略的提出、制定和實施是解決這一矛盾的重要途徑。鄉村振興戰略是從戰略全局的角度的出發,統籌農村經濟、政治、社會、生態以及文化各個方面的建設,打造“五位一體”戰略格局,實現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最終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不僅為化解社會主要矛盾指明了方向,也為各項工作的開展理清了思路,將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尤其是更加關注農村發展,全面振興鄉村,為城鎮化過程中如何避免鄉村衰落指明了方向。農村公共服務與農村公共產品本質上沒有區別,其供給的目的都是保障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社會活動,讓全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包括教育、醫療、就業、文化、體育和基礎設施等方面。而農村公共服務與城市公共服務相比,有其特殊性,它不僅滿足農民群眾的生活性需求,也滿足發展農業的生產性需求[2]。為適應農民需求結構升級轉換的迫切需要,化解供給不足和效率低下的困境,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從供給側的角度出發,強調精準高效的服務意識,精準把握農民需求,實現服務精準供給。在保障農民基本性需求的基礎上,盡可能滿足村民的改善性需求,力求讓有限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發揮出最大的效用。由此,綜合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兩個概念的范疇,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就是基于鄉村振興戰略的規劃內涵和時代契機,通過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的供給手段,實現高質量、全方位的發展,最終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目標。(二)鄉村振興戰略對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的新要求。從新農村建設開始,農村公共服務就是農村建設的核心內容,農村公共服務需求的增加與供給直接影響著中國城鄉協調發展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鄉村振興戰略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升級版,體現黨和國家對“三農”問題的高度重視,也體現了黨和國家對“三農”工作的新要求。農業農村部部長韓長賦指出,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需要進行“五推進一加強”,即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公共服務改善、農村人才建設以及加強政策創設[3]。因此,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不僅要完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系,發揮基本公共服務的兜底作用,還要著力農村產業、生態、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供給。通過農村公共服務精準供給,集中發揮政府力量,改善農業結構和農民生活質量,從而更好地發揮鄉村資源優勢,破解城鄉二元化結構難題。
公共服務采購研究思考
內容提要:對于公共服務,政府同樣面臨自身生產抑或市場采購的選擇。隨著公共財政改革的推進,公共服務采購的份額將不斷提升。當前我國公共服務的采購份額過低,覆蓋范圍狹窄,種類單一,相關研究滯后。通過鼓勵民間組織參與服務采購和“跨部門”服務采購預算體系的構建,將會改變公共服務的壟斷供給結構,實現民間組織發展與預算效率提升的“雙贏”目標。
關鍵詞:公共服務采購,陽光財政,民間組織,采購預算
一、服務經濟視野中的公共服務采購
“十一五”期間,我國服務業將進入加速發展階段,其增速將高于國民經濟的整體速度,服務業有望成為提供就業的重要支柱行業和產業結構優化的主導行業。將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納入服務業這一產業結構分析的框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新公共管理”浪潮的重要成果之一,公共服務業體現了21世紀朝陽產業的發展方向。
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解釋,以市場運行為基礎的政府部門行為,是可以也應當參照產業部門的眼光來審視的。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門終究是滿足社會需要的一個系統。它和另一個系統一市場一共同構成了滿足人類需要的重要渠道。只不過政府部門的運行主要是以政治權力而非利益交換為依托的。一旦認識提升至這樣一個層面,以往被視為超凡脫俗的政府部門事實上被請下了“神壇”,政府部門的角色重新定位與重塑也就成為一種必然。顯而易見,伴之而來的將是公共服務業運行機制的調整或重構。
通常情況下,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是政府,但隨著20世紀末期“公民社會”理念在世界范圍內的復興,眾多民間組織或“第三部門”所提供的公共服務,開始呈現加速增長的態勢,甚至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有可能形成政府和“第三部門”同時作為公共服務供給主體而平分秋色的局面。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公共服務采購規模的擴大與運行模式的轉換,很可能成為21世紀中國公共治理領域中非常靚麗的一道風景線。
政府公共服務措施
社區公共服務體系是指以中央和地方政府為投資主體,以社區公共服務人員為操作依托,以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為運作載體,以社區居民和駐區單位為服務對象,以滿足社區居民多樣性公共服務需求為主要內容,政府采用多種方式引導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公共服務網絡及運行機制。
一、我國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發展的現狀和問題
自2000年大規模開展社區建設以來,各級政府推進了體制改革、創新了運行機制、加大了財政投入、強化了發展規劃,我國社區公共服務取得了較大成效。主要體現在[①]: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步伐加快,設施數量不斷增加,覆蓋面不斷擴大;社區公共服務隊伍不斷壯大,并且日益專業化和規范化;社區公共服務對象和內容得到拓展;新型社區公共服務機制在探索中初步建立;社區建設投入占政府財政支出的比重不斷上升;[②]社區居民的滿意度不斷提高。以下是我國“十一五”建設初期時,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具體配置狀況,直接反映了我國社區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較之以前有長足發展。
(一)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的發展現狀
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及其工作人員的配置狀況最能直接反映社區公共服務體系的發展現狀。在分析我國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配置現狀前,先要闡明我國城市社區的基本發展狀況。截至2005年末,我國共有667個城市,包括852個城區和5904個街道(未包含小城鎮);建成79947個社區(包括城市社區和小城鎮社區),擁有城鎮人口56212萬。[③]總體測算,我國平均每個社區擁有7031人。另外,我國社區居委會成員數為453543人,平均每個社區居委會有5.67人(見表1)。[④]
表1:全國社區數量、人口數量及居委會工作人員數量
公共服務調研報告
近年來,北京市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領導下,圍繞“新北京、新奧運”的戰略目標,開拓創新,不僅使本市的綜合經濟實力持續增長,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幅提高。然而,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北京市同樣面臨著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如貧富分化嚴重、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以及社會矛盾不斷增多等,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到北京市未來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同時,隨著人民物質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市居民所關注的問題更多地集中在一些與生活質量有關的方面,如社會福利、政府治理以及社會環境等。因此,在新的形式下,政府的工作重心要相應地轉向滿足人們對生活質量的需要。從提高生活水平到提高生活質量的轉變是社會發展的一個質的飛躍,也是北京市政府未來面臨的最重要的挑戰。簡單來說,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依靠發展經濟來解決,但生活質量的提高則是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提供有關,即政府必須實施有效的社會管理,為大眾提供充足的和高質量的公共服務來實現。
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成為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和理論界一個共同的熱門話題。有關這兩個概念的討論涉及的內容和范圍都非常廣泛,幾乎涵蓋了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和過程,包括法制建設、收入分配、社會福利以及培育公民社會組織等。但以下兩點是被普遍接受的共識:首先,政府是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的有關研究認為,社會管理即是政府通過制定專門的、系統的、規范的社會政策和法規,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社會事務,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結構,調整社會利益關系、回應社會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孕育理性、寬容、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建設經濟、社會和自然協調發展的社會環境[2]。其次,社會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務主要是一個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的過程。無論是調節收入分配、提供社會福利,還是培育公民社會組織,都需要通過制定和實施社會政策來實現。
為此,2005年4月市民政局會同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研究所組成課題組,就北京市如何在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進行改革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本課題組認為,北京市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提供。
一、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角色
在任何一項公共服務的提供過程中,至少包括兩個最基本的組成部分或環節,即資金籌集和服務遞送,對于針對特殊群體的服務來說,還有一個瞄準對象的環節。首先要形成這樣一種認識,即政府是為社會大眾提供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具體來說,政府的責任主體就是指,政府要為公眾所獲得的公共服務的充足性和質量承擔最終的責任。公共服務的充足性與政府的財政投入直接相關,而服務質量則既與資金投入有關,更與監管有關。因此,政府的責任主體角色具體包括投資主體和對服務質量的監控和效果的評估。
(一)投資主體
新公共監管和新公共服務對比
1新公共管理理論
新公共管理作為一種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論基礎與以往的行政理論有很大的區別。如果說傳統的公共行政以威爾遜、古德諾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論和韋伯的科層制論為其理論支撐點的話,新公共管理則以現代經濟學和私營企業管理理論和方法作為自己的理論基礎。新公共管理認為,那些已經和正在為私營部門所成功地運用著的管理方法,如績效管理、目標管理、組織發展、人力資源開發等并非為私營部門所獨有,它們完全可以運用到公有部門的管理中。
2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變了傳統公共模式下的政府與之間的關系,重新對政府職能及其與社會的關系進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務”的官僚機構,政府公務人員應該是負責任的“企業經理和管理人員”,社會公眾則是提供政府稅收的“納稅人”和享受政府服務作為回報的“顧客”或“客戶”,政府服務應以顧客為導向,應增強對社會公眾需要的響應力。
其次,與傳統公共行政只計投入,不計產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由此而重視賦予“一線經理和管理人員”(即中低級文官)以職、權、責,如在計劃和預算上,重視組織的戰略目標和長期計劃,強調對預算的“總量”控制,給一線經理在資源配置、人員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權,以適應變化不定的外部環境和公眾不斷變化的需求。
第三,與上一點緊密相聯,新公共管理反對傳統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規,輕績效測定和評估的做法,主張放松嚴格的行政規制(即主要通過法規、制度控制),而實現嚴明的績效目標控制。即確定組織、個人的具體目標,并根據績效示標(performanceindicator)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測量和評估,由此而產生了所謂的三E,即經濟(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變量。
公共服務對政府的服務詮釋
民營化將非政府的第三方引入到公共服務治理結構中,以結合和放大政府通過民主政治過程確定公共偏好和獲取資源的優勢及市場或社會組織因其專屬資源而具有的生產服務的優勢,實現公共目的與私人手段的優勢互補。公共服務民營化是對政府具有最終供給責任的公共服務,通過合同外包等手段,將服務生產過程從政府部門轉移到非政府部門組織,包括企業和非營利組織等。服務民營化中,政府主要承擔買者的角色,并對服務過程進行不同程度的界定、監督、控制和評估。
意識形態和實用主義推動民營化決策
作為一個全球的和全球化的現象,公共服務民營化引發了長期激烈的爭論,這種爭論反映了對國家的合適職能范圍的不同政治哲學立場。左翼的政治立場偏好一個更大的國家角色,國家除了提供基本的社會秩序和保障外,還應該在福利、環境、教育、公共健康等領域承擔更多責任。右翼的政治力量偏好一個更有限的國家,盡可能放任市場力量自由地運作。20世紀70年代的經濟危機以后,新自由主義右翼力量嚴厲批判官僚系統的低效率和預算最大化沖動,指出福利國家不僅將經濟拖入泥潭,還破壞了社會的道德傳統。在公共支出的剛性增長難以控制的情況下,不同政治力量在公共服務民營化上達成妥協,把非公共部門更多引入到公共服務提供過程中,限制政府的直接組織而非職能規模。結果是,民營化反而擴大了政府職能的范圍,政府甚至可能在該過程中延伸公法的原則和管制的范圍,形成“公有化”的趨勢。
民營化首先在20世紀70年代末成為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的政府改革主線,其后保守主義政治家撒切爾夫人和里根總統對民營化政策的強勢推動,使其發展為國際公共管理的流行理念與實踐,成為“新公共管理運動”的重要支柱。除了政治和意識形態的考慮外,一些實用的因素,例如削減財政赤字、商業利益的游說、各國公共管理中的政策學習與模仿以及全球化與地區一體化過程中的政策協同等,也一定程度上將服務民營化作為其政策取向。經驗研究表明,政治的、實用的和其他因素在推動民營化決策上所起作用的方式和程度依具體情況而轉移,包括決策的政府層級、一般政治文化、財政硬約束程度、服務的性質、市場成熟的程度、政府的管理能力等,例如決策的政府層級越低,越會傾向于從實用的角度考慮民營化。
從各國的情況看,民營化表現出了從運營性商業性服務到社會性行政性服務、從增量服務到存量服務、從邊緣服務到核心職能、從一次性購買到長期伙伴關系的漸進趨勢。在一些國家,政府服務支出的相當部分已經通過購買方式完成;營利性組織甚至將其業務擴展至國防、警察和監獄等傳統上由國家壟斷的核心職能領域。盡管理論上民營化是政府與外部的獨立市場和社會組織之間的平等合作關系,但由于難以找到合格的承包商、擔心失去控制、對公共目的的優先考慮以及腐敗等原因,外部合作伙伴往往與政府或官員具有緊密聯系,使合作關系籠罩在行政關系或其延伸狀態之下。
民營化是試錯的過程
公共服務論文:小議農村公共服務困境的整治
本文作者:趙文工作單位:福建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農村教育事業發展滯后,農村勞動力文化水平依舊偏低。據《2011年中國農村統計年鑒——中國2010年各地區農村居民家庭勞動力文化狀況統計》顯示,平均每百個勞動力中有5.7人不識字或識字很少,24.4人為小學程度文化水平,52.4人為初中文化水平,12.1人為高中文化水平,2.9人為中專文化水平,僅有2.4人為大專及大專以上的文化水平[4]。如此落后的農村文化水平直接反映出當前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不力。據統計,到2006年,只有10.8%的鄉鎮有職業技術學校,有體育健身場所、圖書室、文化站、農民業余文化組織等的村占全國總村數量的比例都低于16%[2]。5.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極為落后。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保障覆蓋率只有3.3%,并且仍然沒有建立起如城市社會保障制度那樣完整的社會保障體系。在廣大農村,農民依然被排在失業救濟制度救濟的范圍外,農民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非常低,并且每萬人中只有367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5]。因此,當前農村公共服務建設總體不足,加強農村公共服務事業建設是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農村公共服務水平遠遠落后于城市不管是從公共服務的數量,還是從公共服務的質量方面看,農村公共服務的水平都遠遠低于城市公共服務的水平。農村公共服務事業與城市公共服務事業之間的這種差距在以下幾個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1.城鄉固定投資差距大。從城市與農村的固定資產投資來看,2010年全社會固定資產總投資278121.9億元,是1997年的11.15倍,其中2010年城鎮固定資產總投資241430.9億元,是1997年的12.58倍,而2010年農村固定資產總投資36691.0億元,只有1997年的6.38倍[6]。從農村固定資產總量的絕對數上看,其增量緩慢,遠遠落后于城市。另外,從城鄉固定資產投入占全社會投入的比重看(見圖1),從1997年到2010年間,城鎮投入在全社會投入的比重有著不斷攀升的趨勢,最低為1997年76.96%,最高為86.81%,平均值為82.71%,而農村固定資產投入則呈現出不斷下降之勢,從1997年最高點23.04%,到2010年13.19%,平均值為17.29%,與城市平均值相差65.42個百分點。農村固定投資與城市相比相差懸殊,因此農村的社會建設水平必然是遠遠落后于城市的建設水平。注:根據《2011年中國統計年鑒》有關數據制成。2.城鄉教育資源差距較大。國家對基礎教育的投入比重小,對高等學校投入的比重大,而高等教育基本都集中在城市。然而即使在這個對基礎教育投入偏低的比重中,城鄉之間的資源分配也是極不均衡。從表1可以看出,城市與農村的普通小學萬名學生所擁有的專任教師數量大致相當。但是從專任教師的學歷結構上看,農村與城市之間教育資源差異性就體現出來:城市普通小學萬名學生所擁有的專任教師中有1.2人具有研究生學歷,而農村相對應的只有0.2人;具有本科學歷的教師數分別為183.1人和80.6人,農村的水平只達到城市水平的一半;具有??茖W歷的教師數分別為333.5人和279.1人,在這方面,農村稍高于城市,而高中畢業的教師數分別為167.7人和64.4人。因此,高學歷的人才作為教育資源的一部分,是農村教育所極度匱乏的,農村小學教育的師資結構亟待調整、優化。另外,從萬名學生擁有的計算機數量來看,農村水平也只有城市水平的一半稍多一點,除此之外,農村小學教育在校舍、實驗室、圖書資料、體育運動場所等方面在質量上也是十分落后。農村小學基礎教育不僅匱乏優秀的教育人才,而且在基礎設施建設和教育教學資源方面都遠遠落后于城市。農村的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大抵也呈這種趨勢與狀況,雖然這些年國家大力支持新農村建設,但是這種城鄉不均衡的教育資源配置狀況還是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轉,需要進一步的努力。3.城鄉公共衛生資源差距大。改革開放以來,全國衛生總費用由1978年的110.21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19921.35億元,增加了179.76倍,其中政府衛生支出費用由1978年的35.44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5688.64億元,雖然政府衛生支出的總量在增加,但是其占衛生費用總支出的比例卻在下降,由1982年的最高點38.9%,1996年降到最低點17%,從1996-2005年間一直維持在17%-18%之間,近些年有些回漲,到2010年升為28.6%,但從總體上看,政府對衛生事業的投入總量偏低,社會和個人的衛生費用負擔較重[3]。在這個偏低的政府投資總量中,政府在城市與農村之間的投入不均衡,公共衛生資源分配不合理(見圖2)。從1990年到2002年,城市衛生支出費用略高于農村,前者對后者的比值在1.5以下。從2003年開始這一比值開始擴大,逐漸攀升,到2008年達到最高點3.43,最近幾年都保持在3.3以上。這說明,城市衛生費用總支出是農村的三倍多。從人均衛生支出費用上看,這20年來,城市人均費用一直是農村人均費用的3倍以上。1990年城市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52.98%,爾后一直上升,到2007年后保持在77%以上[3]。然而,2009年我國城市人口為6.4512億人,占總人口的48.34%,農村人口為6.8938億人,占總人口的51.66%,城鄉人口比例約為48:52[6]。這就意味著不到總人口一半的城市居民享受的公共衛生資源是超過總人口一半數的農民所享受衛生資源的3.87倍(以2009年為例)。由此可見,城鄉公共衛生資源差距可見一斑?;鶎诱谵r村公共服務供給中負擔過重從財政收入狀況的角度看,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中國經濟建設取得了重大進展,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也都隨著產生了巨大的變化。主要表現為中央財政收入的絕對數上獲得巨幅增長。中央財政收入從1978年的175.77億元到2010年的42488.47億元,32年里增長了240.73倍,這也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巨大成就。與之同時,地方財政收入絕對數也在不斷增大,但是其增幅遠遠小于中央財政收入同比增幅。從1978年的956.49億元到2010年的40613.04億元,32年中增長了41.46倍,這與中央財政收入的240.73倍相比相去甚遠,幾乎只是其零頭而已。并且在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后,除了1996-1998這三年外,這一比例就一直穩定在50%以上,其平均值為52.46%[6]。這就意味著中央財政收入超過了全國地方財政收入的總和。從財政支出的角度看,雖然中央財政支出和地方財政支出在絕對數上都在不斷增長,但是中央支出與地方支出之間的比例卻完全失調(見圖3)。一方面,中央支出從1978年的532.12億元到2010年的15989.73億元,增長了29.05倍,其占全國總支出比重由最高點1978年的47.4%,降至最低點2010年的17.8%,平均值為30.28%;另一方面,地方支出從1978年的589.97億元到2010年的73884.43億元,增長了124.23倍,其占全國總支出比重由1978年的52.6%,一路攀升至最高點2010年的82.2%,平均值為69.73%[6]。分析以上數據可知,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政府財政收入高于地方政府,但是中央政府財政支出卻低于地方政府。以2010年為例,占國家財政總收入51.1%,總量為42488.47億元的中央財政,只拿出15989.73億元,僅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7.8%;而占國家財政總收入48.9%,總量為40613.04的地方政府財政,卻拿出73884.43億元,僅占全國財政支出的82.2%[6]。由此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何其困難。在這種財政狀況下,作為政府體系前沿的基層政府面臨的財政資源緊張與社會公共服務需求日益擴大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一方面,基層政府職能覆蓋了本區域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財政、民政、公安、計劃生育等領域的公共服務。所以有學者指出,“我國公共品供給的職責70%-80%落在基層政府身上”[7]??梢姡鶎诱谕七M農村公共服務事業中應當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在現行財權事權制度框架內,作為地方政府末端的基層政府財力薄弱,對于如此繁重的公共服務事業來說是難堪重負?!皳医y計局統計,2000年全國財政收入1.34萬億元,其中,中央占51%,省級占10%,市(地)占17%,而2千多個縣、4萬多個鄉鎮的兩級財政收入共計僅占22%”[8]。在鄉鎮財力減少的同時,事權卻并未相應減少,鄉鎮政府卻承擔著繁重的公共服務,如在農村義務教育投入中,“鄉鎮財政78%,縣級財政占9%,省市占11%,中央財政所占比例很小”[9]。由此可見,當前的政府體系中財權事權制度安排有不合理之處,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財權偏小,但是事權過大,導致基層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中負擔過重,難以保障農村公共服務的有效供給。
當前農村公共服務深陷困境的原因解析
國家財政支農投入有限導致農村公共服務總體不足當前,農村公共服務狀況總體上是較為落后的,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主要原因就在于國家對農村建設的財政投入不足。從國家財政支出來看,雖然農業支出的絕對投入量在不斷增加,但是從相對量看,農業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卻沒有得到合理的提高。這就意味著當前農村的建設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農村自身,因而為了維持農村的生產生活則不得不采取制度外的供給方式,即通過正規財政體制外的鄉村籌資方式提供公共服務。這種制度外供給占主導地位的農村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從建國以來一直延續至今。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國家財政對農業支出數據的分析得到證實。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財政對于農業的支出的絕對量上不斷地增加,從1978年的150.7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8579.7億元,短短32年的時間里增長了55.93倍。但是我國財政對于農業的支出與國家財政總支出的比重在1978年達到它的歷史最高值13.4%之后,總體上就呈現出下降的趨勢。1990年到1999年這10年間,這個比重也曾四次達到10.0%及以上,而自2000年到2010年這11年間,這一比重卻一直未能突破10.0%,最低值為7.1%,最高值為9.5%,平均值為8.2%[4]。因此,我國財政對于農業的支出與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近11年來的最高值、平均值、最低值分別低于歷史最高值4.8、5.2、6.3個百分點。我們財政支農支出的水平從國際上看,也是比較落后的。這一比重在印度、泰國等發展中國家均在15%以上,而歐盟2007年的農業預算就達到了其總預算的45%[10]。另外,從支農支出在農業GDP的比重來看,這一比重從2007年以來有了較大的增長,但是與西方發達國家的30%-50%的支持水平比重相距甚遠[11]。與國家財政支農支出依舊偏低的狀況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財政經常性收入從1978年的1132.26億元增長到2010年的83101.51億元[6],同樣的32時間里增長了73.39倍。這32年里,國家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在1-10個百分點之間的只有2年,增長幅度在10-15個百分點之間的有5年,增長幅度在15個百分點以上的有17年,其中還有兩年的增長幅度超過29個百分點(見圖4)。我國《農業法》明確規定,國家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然而如圖4所示,從1991年到2010年這20年間,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增長幅度有11次都低于國家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只有9次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增長幅度不低于國家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其中一個比較好的現象是,自從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提出來以后,國家財政加大了對農業的支持力度,從2006年開始,到2009年,連續4年國家財政用于農業的支出增長幅度明顯高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但是在2010年國家財政農業支出再次低于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因此,國家公共財政需要繼續加大對農村生產與生活的支持力度,保證財政支農支出不低于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的幅度,這一點,是農村公共服務健康發展的根本保障。非均等的城鄉二元化體制進一步弱化農村公共服務建國以來,在工業化強國戰略的主導下,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從農村汲取資源,加快國家工業化、城市化發展的體制機制,這一體制在整個國家社會生活中有著極為廣泛的影響,并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非均等的城鄉二元化體制。在這種體制下,農村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不斷地轉移到城市來支持國家工業的發展,具體表現為農村以“資源供給者”的身份,以犧牲農民的生活水平提高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現代化為代價,以征稅和剪刀差式的工農業產品交換的方式來支持城市和工業的發展。同時,在這種汲取型體制下,國家財政也通過壓縮國家支農資金比例的方式轉移資源支持和加快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進程。從現實來看,這種對“三農”生產剩余的過度索取和對支農資金的不合理轉移,嚴重侵害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阻礙了農村經濟與社會的發展。中國農村、農業、農民為中國工業化、現代化的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據統計,“從1953年到1985年,農民為工業化貢獻了6000億到8000億元”[12]。與之同時,農村的發展與建設從國家財政體制內獲取的支持卻非常少,自主性公共服務依然是農村公共服務的重頭戲。從國家財政支出來看,雖然農業支出的絕對投入量在不斷增加,但是從相對量看,農業支出占國家財政支出的比重卻沒有得到合理的提高。與國家對城市的支持相比來看,國家對農村的支持則是相形見絀。為此,有學者指出,長期以來在城鄉二元化體制下,“各級政府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往往對城市的基礎設施、醫療衛生、教育、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供給方面‘財大氣粗’,而對農村投入則‘小氣吝嗇’”[13]。農村社會一邊在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大量的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的同時,一邊還得從制度外籌資來生產或購買必須的公共產品來彌補制度內公共產品供給的不足。這種狀況明顯有失公平。簡言之,這種非均等的城鄉二元化體制在工業現代化和城市現代化的進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卻是建立在剝奪農業、農村、農民的自身積累,犧牲農村現代化發展速度的基礎之上。所以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工業化和城市化建設都取得了重大的進步,尤其在經濟領域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但是城鄉二元化的政治經濟體制在造就城市化、工業化的巨大進步同時,也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滯后與畸形埋下了禍根。這種非均等的城鄉二元化體制使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缺乏應有的資金投入,從而與城鄉差距越拉越大,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將是我國當前面臨的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任務。非均衡的財權事權制度安排制約農村公共服務的發展傳統的城鄉二元化體制在一定程度上犧牲了農村的利益,而各級政府的財權與事權的不統一更是加劇了這一問題的擴大化。相對工業化和城市建設的普遍性與同質性而言,農村公共服務建設具有鮮明的特殊性和區域性。因此,各級政府都將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責任轉嫁到下級政府,轉移財政壓力,最后導致公共服務的事權都匯聚于基層政府,致使基層政府不堪重負。雖然基層政府承擔著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職責是由憲法規定的,但是事權的向下集中與財權的向上集中決定了基層政府提供農村公共服務的必然困境。一方面,這種不對稱財權體制,決定了地方財政能力的下降趨勢。尤其是分稅制改革的推行使中央政府獲得了巨大的財政收入,但是同時也減少了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降低了地方政府財政支出的能力,這對農村公共服務的供給產生極大的影響。許多農村公共服務尤其是區域性的公共服務,需要由地方政府給予財政支持。但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的減少,地方政府也不得不降低了對農村公共服務供給的支持力度?;鶎诱幵谵r村基本公共服務財力保障的前沿,一旦其財政運轉困難,就更難保證農村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另一方面,農村公共服務責任的地方化和農村公共服務的現代化又對地方政府的財政汲取能力和回饋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這兩個方面的原因導致了地方政府,尤其是財政困難的基層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欠缺。因此,鄉鎮政府要想提供足夠的公共服務,就不得不向農民籌集資金,無可避免地將成本分攤到農民身上。根據國家統計局抽樣調查,稅費改革之前,全國鄉鎮負債2000億元到2200億元,平均每個鄉鎮負債400萬元[11]。稅費改革的實施雖然減少了亂收費、亂攤派,尤其是農業稅的取消,著實減輕農民負擔,但是對于基層地方政府的饑餓財政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原來還能勉強由鄉鎮政府去提供的公共服務機制失去了最后的動力,由政府主導農村公共服務徹底陷入難以逆轉的困局。因此,要走出農村公共服務的困境,就必須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和厘清各級政府承擔公共服務的責任范圍,搭建起市場經濟條件下基于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權事權相統一的財政分配關系的基本制度框架。
破解當前農村公共服務困境的治理之道
責任定位:完善制度內的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早在1876年恩格斯就指出,“一切政治權力起先總是以某種經濟的、社會的職能為基礎的”[14],“政治統治到處都是以執行某種社會職能為基礎,而且政治統治只有在它進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維持下去”[14]。因此公共服務是國家其他職能的基礎,為國家提供了合法性來源,是國家職能的最終走向。從具體方面來說,國家的職能是由政府來承擔和執行的,國家的職能決定著政府的職能。因此,在政治穩定、社會安定的情況下,政府職能的核心也是公共服務職能。這就是我國當前提出要把政府職能真正轉變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上來的理論依據。因此,為社會和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實現公共利益是現代政府的價值追求。能否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是評判現代政府治理水平高低的一桿重要標尺[15]。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農業、農民問題是我國一個根本性問題。我國的現代化實現標準不僅是城市的現代化和工業的現代化,更包括農村的現代化和農業的現代化。農業是一個自然再生產和經濟再生產的雙重過程,受到了自然條件和市場因素的雙重約制,決定了農業生產的脆弱性、不穩定性和依存性。只有完善的農村公共服務才能保證農村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為此,必須向農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務,以強化農業抵御風險的能力、提高農業的生產力,進而繁榮農村經濟,提高農民生活水平。所以“三農問題”決定了農村公共服務在中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的重要性地位。因此,在我國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政府是承擔農村公共服務的第一邏輯主體和第一責任主體,積極建構制度內供給為主,制度外供給為輔的農村公共服務供給體制。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作為農村公共服務第一責任主體,但并不排斥市場、社會及個人來提供農村公共服務,相反,是要以政府供給為主導的,并引導市場、社會、個人等開展高質、高效的供給服務,構建起以制度內供給占主導地位的多元化供給模式。強調制度內供給為主,制度外供給為輔的真正內涵就是強調政府對公共服務的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不是把其他的供給主體都排除在外。這種制度內供給模式的核心就是要明確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事業中的重要責任,不斷健全財政體制,不斷加強國家財政對農村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積極推進財政支農資金整合,不斷完善財政支農資金穩定增長機制,不斷加強政府對農業發展、基礎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再就業、醫療衛生等方面的事業發展,讓廣大農民真正共享改革發展成果,這才符合農村公共服務事業建設的真正目的。公正平等:建立化均衡化公共服務供給體制傳統公共服務體制在對城市和農村的公共服務供給上顯失公正平等,造成了農村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務在品質與數量上遠遜于城市居民,進一步拉大了城鄉之間的差距。因此,重構現代公共服務制度的核心要義就在于建立起統籌城鄉的現代公共服務體制?,F代公共服務體制的精要之義就在于“公共”二字。公共服務體制的目標是實現社會的整體利益、公共利益,而不是一部分人的利益;不僅僅是城市居民的利益,更是全體公民的利益;農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對公共服務的享有權利是相同的,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肆意罔顧農村居民的利益訴求[15]。因此,公共服務的基本目標應當是在全國范圍內提供公共服務,要使公民都能公平地享受公共服務。所以構建以縮小和消除城鄉差距為目標的均衡化公共服務供給體制,成為維護農村居民的正當權益,促進農村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要實現這種旨在實現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首先在于形成構建公共服務均衡化的“元制度”安排。這就是要求要從國家立法、地方法規、規劃綱要的層面去形成支持實現農村公共服務與城市公共服務相均衡的宏觀戰略和制度安排;其次在于構建現代公共財政體制,加大對財政支援農村支出的比例,緩解農村公共事務與公共財力的緊張關系,為農村公共服務現代化提供直接的動力;最后還要加強城市與農村之間的交流,真正貫徹實施“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策略,推動公共財政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向農村傾斜,以盡快扭轉我國城鄉差別、工農差距過大的現狀,使全體公民都能共享改革成果。公共服務均衡化,并非要求絕對的“平均主義”,而是要打破“重城市、輕農村”、“重工業、輕農業”傳統政治經濟思維方式,加大國家對農業、城市對農村、市民對農民的支持力度,“促進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推動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融合”[16]。所以建立現代公共服務體制是當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當務之急。協同治理:構建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農村公共服務是一項服務面極廣,服務對象極多,服務內容繁雜,服務難度極強的工程。單靠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來提供農村公共服務均非良策,這需要正確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與財權,構建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明確各級政府的供給責任,實現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中的協同治理作用,發揮政府在公共服務中的整體性作用。針對我國各級政府財權與事權不相匹配的現狀,應該適當調整各級政府的權力與責任。首先,要適當上移事權。事權的上移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事權向中央政府上移。效益遍及全國范圍的農村公共服務如國防、武警等,需要由中央政府來承擔;而效益影響主要在區域內部的公共服務,如農村職業教育、水利水電設施建設、農村醫療等則由地方政府承擔;外溢性較強的公共服務有農村義務教育、大型湖泊治理、農村公共衛生與社會保障等應該由中央與地方共同承擔,并且中央政府要占主導地位。二是基層政府事權向省、市級政府上移。縣鄉基層政府事權過于集中,許多不該完全由基層政府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應該適當調整,如民兵訓練、義務教育等外溢性較強的公共服務,至少應該由省市級政府承擔。其次,要適當下放財權。在理清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中的責任范圍之外,還需要優化各級政府間的財權配置體系。要合理調整各級政府間的財政收入種類與范圍的劃分,酌情減少共享稅,充實地方稅收體系,如在營業稅的基礎上積極試點開征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有學者建議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立法權、增加對基層政府的稅收返還、財政轉移支付、專項補貼以及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券與彩票等方式來擴大地方政府的財政權力。[11]筆者認為不僅要通過適當的方式下放財權,還要更加注重對各級政府用于農村公共服務的預算監管,確保??顚S茫WC每一分錢都用在農民生產生活的需要上。因此,一方面必須按照公共服務的屬性和利益關系明確界定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服務建設中的責任范圍,為各級政府有效地履行公共服務職能提供制度支撐;另一方面要進一步確立與各級政府事權相適應的財權配置體系,增強地方政府提供農村公共服務的能力,這是促進農村公共服務機制的健康、快速、有序的運轉的必然要求。
旅游公共服務及概念綜述
1旅游公共服務的內涵
本文認為旅游公共服務至少應包含以下幾層含義:一是旅游公共服務需求具有公共性,即旅游公共服務需求是不特定人的共同需求,而不是特定、個別的個人或團體的需求。二是旅游公共服務性質具有輔助性,即旅游公共服務主要解決的是市場機制無法提供或不能充分提供的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產品和服務,是市場的有益補充,因此旅游公共服務供給能由市場提供的應盡量讓市場來完成,避免在旅游公共服務供給上政府行為過多干預,但又不能完全脫離政府作用的發揮。三是旅游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是政府,即不管旅游公共服務的具體生產是誰,采取什么方式提供,但政府始終是旅游公共服務的責任主體,政府通過授權將旅游公共服務的生產或提供委托給企業或非政府組織來完成旅游公共服務的供給。四是旅游公共服務的內容具有鮮明的時代性,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到不同階段,旅游公共服務的內容也隨之發生變化,并不是一成不變的。綜上所述,本文認為旅游公共服務指為滿足旅游者公共需要,政府和由政府授權的工商企業、非政府組織等針對整個旅游過程而通過政府行為或政府主導下的市場行為在純粹公共物品、混合公共物品和特殊私人物品等方面提供的產品形式和行為過程的總稱。
2旅游公共服務的特征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國旅游公共服務除具有公共服務的一般特征之外,還具有自身的且不同于以往的一些特征。
2.1旅游公共服務兼具非共享性和共享性的雙重屬性
所謂旅游公共服務具有非共享性,是指旅游公共服務的部分供給內容(旅游公共交通設施、旅游資源的開發、旅游教育培訓、旅游消費促進、旅游目的地宣傳與促銷、旅游扶貧等)帶有一定的區域性。所謂旅游公共服務的共享性,是指旅游公共服務的部分供給內容(旅游一般性便利設施、旅游法規與政策、旅游環境保護與規劃開發等)又具有很強的共享性、較大的外溢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