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政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7 22: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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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政治

孫中山民權政治探究論文

【摘要】民權主義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的核心。孫中山借鑒外國經驗并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提出了自己的民權政治思想。從理論上看,孫中山在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基礎上提出了推翻專制統治、用權能區分理論來處理人民與政府關系等基本設想;從政體設計上看,孫中山主張五權憲法和地方自治,并提出革命程序論。孫中山的民權政治思想推動了中國政治現代化的建構進程,但由于歷史的局限性,這些理論也存在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沒能帶領中國進入現代化的國家行列。

【關鍵詞】孫中山;民權;政治

作為我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提出了三民主義。三民主義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綱領。而作為三民主義的核心,民權主義有一個發展過程。在舊民主主義時期,他的民權思想可以概括為“以國民革命為手段,推翻作為惡劣政治之根本的封建專制制度,代之以平等、民治的共和國,并在民主立憲的原則上規劃出相應的政體。”[1]和十月革命后,孫中山的民權主義進一步完善,內容可以概括為民權原理和政體設計兩部分。

一、孫中山民權政治的基本內容

(一)民權原理

首先,民權主義的理論基礎是自由、平等、博愛。孫中山在國外期間對歐美國家的資產階級著作曾做深入研究,認識到西方思想的先進之處。他十分推崇西方的自由、平等、博愛思想,在光緒三十二年頒布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提出“國體民生尚當與民變革,雖經緯萬端,要其一貫之精神則為自由、平等、博愛”。到了晚年,更較為系統地研討這一理論基礎,謂“自由、平等、博愛是根據于民權,民權又是由于這三個名詞然后才發達。所以我們要講民權,便不能不先講自由、平等、博愛這三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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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民權政治研究論文

【摘要】民權主義是孫中山三民主義的核心。孫中山借鑒外國經驗并結合中國的具體國情,提出了自己的民權政治思想。從理論上看,孫中山在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基礎上提出了推翻專制統治、用權能區分理論來處理人民與政府關系等基本設想;從政體設計上看,孫中山主張五權憲法和地方自治,并提出革命程序論。孫中山的民權政治思想推動了中國政治現代化的建構進程,但由于歷史的局限性,這些理論也存在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主義色彩,沒能帶領中國進入現代化的國家行列。

【關鍵詞】孫中山;民權;政治

作為我國民主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提出了三民主義。三民主義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綱領。而作為三民主義的核心,民權主義有一個發展過程。在舊民主主義時期,他的民權思想可以概括為“以國民革命為手段,推翻作為惡劣政治之根本的封建專制制度,代之以平等、民治的共和國,并在民主立憲的原則上規劃出相應的政體。”[1]和十月革命后,孫中山的民權主義進一步完善,內容可以概括為民權原理和政體設計兩部分。

一、孫中山民權政治的基本內容

(一)民權原理

首先,民權主義的理論基礎是自由、平等、博愛。孫中山在國外期間對歐美國家的資產階級著作曾做深入研究,認識到西方思想的先進之處。他十分推崇西方的自由、平等、博愛思想,在光緒三十二年頒布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提出“國體民生尚當與民變革,雖經緯萬端,要其一貫之精神則為自由、平等、博愛”。到了晚年,更較為系統地研討這一理論基礎,謂“自由、平等、博愛是根據于民權,民權又是由于這三個名詞然后才發達。所以我們要講民權,便不能不先講自由、平等、博愛這三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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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改革和民權主義分析論文

何謂民權?孫中山先生說:“民權就是人民的政治力量。”“政就是眾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的便是政治?!薄敖褚匀嗣窆芾碚?,便叫做民權?!泵駲嘀髁x作為孫中山先生三民主義思想中的重要內容,其核心是主張“共和主義”、“主權在民”,期望建立“民主立憲政體”的“合眾政府”?!拔覀冎袊幵谶@個世界潮流之中,也當然是應該提倡民權、發達民權。”在孫先生的政治設計中,他把革命建國程序分為軍政時期、訓政時期和憲政時期。他認為,我們也“拿歐美已往的歷史來做材料”,但“不是要學歐美,步他們的后塵”,去建立一個“舊式的共和國”,而是要“以俄為師”,建立一個“駕乎歐美之上”的國家。他堅信“一個類似(俄國蘇維埃共和國)的新的制度一定會在東方建立起來”。

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思想,既對西方民主制度的學習“取法乎上”,吸收了列寧領導的俄國革命的先進經驗,吸收了法國大革命中啟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賦人權”、“自由、平等、博愛”的理念,吸收了美國建國先賢提出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共和原理,同時又吸取了“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等中國傳統政治文化的菁華。這是怎樣一份豐厚的政治思想遺產啊!同志在延安時期,曾高度評價過孫中山先生的民權主義。他在解釋什么是新民主主義憲政時,稱孫中山先生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里的話“近世各國所謂民權制度,往往為資產階級所專有,適成為壓迫平民之工具。其國民黨之民權主義,則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是“講得最好的”。(可惜背叛了孫中山先生的遺訓)還曾指出:“人民民主主義的共和國,就是革命的三民主義的共和國”,“國體——各革命階級聯合專政。政體——民主集中制”,“這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共和國”,“這是孫先生的偉大的政治指示”,我們“必須尊重這個指示而堅決地實行之”。孫先生的這個“政治指示”,“除了誰領導這個問題”沒有解決以外,“如果加上工人階級的領導,就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制度了”。

如今孫中山先生的共和之夢,早已由共產黨人領導實現了。人剝削人的制度已經消滅,社會主義制度已經確立。社會主義新中國工人階級不僅“做全國人的指導,作國民的先鋒”,而且這個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共和國,像巨人一樣巍然屹立在世界的東方。中國,正步向真正的憲政時代。

孫中山先生關于憲政的設計,主要有兩點,一是直接民權和間接民權同時并用;二是權能區分,用公民權制約政府權。

為什么孫中山先生提出直接民權和間接民權同時并用?因為在他看來,盡管“間接民權”這種“代議政治”有巨大的進步意義,但流弊亦不少。因為這種間接民權,不是“人民直接參與”,“有權者們為少數人,大多數依然在被治地位”。他還抨擊“法美等之采用代議政體,不得謂真民權”,“人民選舉了官吏、議員之后,便不能夠再問”,若其“悍然違反人民之意以行事,而人民亦莫如之何”。什么是理想的民權呢?孫先生認為“于間接民權之外,復行直接民權”,“以人民集會或總投票之方式,直接行使創制、復決

借鑒孫先生上述思想,今天的政治改革中,能否逐步擴大直接民權,把現已實行的村級直接選舉逐步擴大到鄉、縣兩級,即縣以上仍然實行間接民權,通過人民代表選舉國家權力機關和政府行政機關首腦;縣及縣以下實行直接民權,由人民直接選舉縣(市)長和鄉(鎮)長,直接投票決定行政區劃內的重大社會經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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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路徑擇取

[摘要]我國目前采用“逐個立法”的方式來處理國際公約與國內法之間的關系。這種處理方式極大地浪費了立法資源。在吸取“逐個立法”的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我國宜在憲法中增設“國際條約之效力”的規定;對于國際人權公約中具有完整性和可操作性的規范而言,可以采取直接適用的方式來實施;對于不具有直接適用可能性的國際人權公約規范來說,只能采取“轉換模式”將其具體要求體現和滲透在立法中。

[關鍵詞]國際人權B公約;刑事立法;實施路徑

1998年,我國政府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國際人權B公約”),盡管全國人大常委會尚未予以批準,但毫無疑問,簽署的必然邏輯結果是批準,只不過是需要時間罷了。一旦批準,該公約的要求就必須在我國國內法中得以體現和貫徹?;谂鷾蕦嵤┻@一公約的客觀需要。本文擬就我國刑事法律如何實施國際人權B公約提出我們的設想,以期為這一公約的批準提供參考。

一、我國關于國際條約與國內法關系之立法現狀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先后頒布了四部憲法,而且多次對現行憲法進行修正,但迄今為止,沒有哪部憲法或者哪次憲法修正對國際條約與國內法的關系有所涉及,更沒有涉及國內法與國際條約發生沖突時何者具有優先效力的問題。我國學界曾寄希望于《立法法》對此作出規定,這樣,即使在憲法沒有規定的情況下,《立法法》的規定也能部分地消除因有關憲法條款欠缺而對國際條約在國內的實施所產生的消極影響。但《立法法》最終也沒有對此作出規定。于是,為了司法實踐的需要,我國立法機關不得不采取“逐個立法”的方式加以解決??傮w而言,這類立法規定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直接適用國際條約。自1980年以來,我國先后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明確規定國際條約可以在我國直接適用。例如,《民事訴訟法》第239條規定:“對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的外國人、外國組織或者國際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規定辦理。”此外,我國《商標法》、《專利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教育法》、《民用航空法》、《票據法》、《歸僑僑眷合法權益保護法》、《環境保護法》以及《著作權法》等都有類似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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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孫中山的直接民權思想

摘要:孫中山的直接民權思想是在吸收借鑒西方資產階級社會政治學說.繼承儒家思想中的合理養分,結合中國現實國情的基礎上形成的。它包括四大民權學說、權能分治思想和地方自治制度等基本內容。孫中山的直接民權思想雖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和空想性,但又具有極大的先進性和創造性.對我們今天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仍具有借鑒意義。

關鍵詞:孫中山直接民權權能分治地方自治

直接民權思想是孫中山民權主義思想的核心內容。孫中山一生的奮斗目標就是要建立一個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民主共和國。

研究孫中山的直接民權思想、對于我(i7今天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任何一種政治學說的形成,總是以某些特定的先行思想資料作為它的前提。孫中山的直接民權思想也是在繼承民族歷史遺產,借鑒學習西方學說,進行理論再創造的結果。

孫中山to至12歲期間,在村塾讀書,接受了系統的儒學教育,濡家思想中的‘“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的大同思想,“民為貴,社傻次之,君為輕”的政治觀念,“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為邦本”的思想言論,使孫中山認為“兩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張民權’。,①使孫中山認識到那些暴虐無道的“獨夫”。人民應該去反抗他。應該承認,早期儒家的“民本”思想對孫中山后來直接民權思想的形成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面對近代中國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機,孫中山積極探索救國救民的道路。孫中山自投身革命之日起,就堅決主張廢除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使人民從“專制的奴隸”變成“國家的主人”。1894年他在興中會誓詞中提出了“建立合眾政府”的主張,在中國首先舉起以民權代替君權、以共和代替專制的革命旗幟。他對清朝專制主義的腐朽進行了強烈的譴責,認為它“茶毒蒼生”,“‘暴過虎狼”,無論國事民事,“百姓均無發言權或與聞權”,秦以來“視國家為一人之產業”的專制暴政,發展到清代,達到了“自古未有若斯之酷”的地步②。對于這種腐敗透頂的封建專制制度,孫中山認為這是最大的禍害,必須徹底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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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先生直接民權思想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孫中山間接民權直接民權

[論文摘要】偉太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在創建民國、實行議套政治失敗后,提出了國民應享有選舉、罷免、創韻、復決四權的直接民權的具體方案,以實現主權在民的偉太目標一直接民權是對問接民權的必要補充.苻告時展潮流,具有曼加完備的民主性,這在孫中山的民主思想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主權在民’是偉大的民主革命先驅孫中山提出的一個重耍思想,這一思想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專制制度,因而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最根本的內容和偉大目標。對于如何實現“主權在民”,孫中山孜孜以求,進行了長期艱苦的探索,提出了“于間接民權之外復行直接民權’的具體方案。這是孫中山留給我們的寶貴精神財富;認真研究.‘直接民權”的設想,對于封建文化傳統積淀深厚的中國,應該是一件有積極意義的事情。

一、“直接民權”的提出

19世紀未2D世紀初,孫中山是中國站在時代前列的最偉大的入物二他懷著改造中國,振興中華的強烈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向西方資本主義世界尋求救國救民的真理,熱情地汲取了西方資產階級革命思想的精華,結合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具體國情,強調要改變中國積弱積貧的落后面貌,必須效法美國,推翻滿清政府,廢止封建專制,創立共和制度。他指出,中國貧窮落后,被動挨打,人民遭難,都是由清王朝的腐敗政治造成的。君主專制是造成罪惡的本原和產生災難的根本原因。因為在君主專制之下,“國家為一人之產業”,“而民生庶務,與一姓之存亡無關者,政府t而不間二”u;一般的人民群眾則無權參與國家政怡,更談不上監普政府的措施,他們是被排斥于國家政治之外的被統治者,只能處于被壓迫被奴役的地位。

在這種情況下,哪還談得上人民的幸福和國家的富強.他因而得出有民權而興、無民權而亡.2(!世紀之中國以爭民權為之樞紐的結論一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孫中山確定以美國的政治模式為榜樣,以“創立合眾政府‘’為興中會的奮斗目標。同盟會成立后,這種思想更加明確;他指出.由平民革命建立的國民政府,“凡為國民者皆平等的有參與權。大總統由國民公舉。議會以國民公舉議員構成之: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_‘”’、這實際上就是歐美資本義各國所實行的代議政治。孫中山把這稱之為’間接民權,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華民國,開始實踐孫中山‘·間接民權”的理淪〕但由于中國封建勢力的強大、封建傳統文化積淀的深厚以及中國資產階級自身的軟弱性妥協性等各方面的原因,孫中山的實踐失敗了。竊取辛亥革命勝利果實的袁世凱繼續搞封建專制統治_他懼怕宋教仁真正搞資產階級議會.便暗殺宋教仁;他用金錢收買和武力威嚇手段.迫使國會選他為大總統、之后又隨心所欲地解散國會,最后廢共和搞帝制‘繼袁之后。又有張勛復辟,曹銀賄選,至使議員成豬仔、投票為形式,國會變成了“橡皮圖章‘’。冷酷的現實使孫中山從’J實業興國、’的美夢中迅速醒悟過來。他痛心地感到,辛亥革命雖然“去一滿洲之專制‘,,卻“轉生出無數強盜之專制,其為毒之烈,較前尤甚。w[2)“中國在亞洲首創共和,本總統欲將中國造成新世界,不意事與愿違,以致十年以來,徒去一滿清帝國之名,國民受宮僚專制之實,亡清余孽竊據政權、國家將亡、民不聊生,與本總統所欲造之民國大相背謬J.,}3在總結教訓的基礎上,孫中山決心走‘徹底革命”的道路,尋求中}F}問題的根本解決這是孫中山思想的重大轉折。是從舊民主主義開始向新三民主義的轉變_

孫中山認為,通過革命徹底清除官僚、軍閥政治的統治之后.使國會能完全自由地行使職權_同時,附之以直接民權中國就會出現一種新的氣象他說:“二十世紀之國民,當含有創制之精神,下當自謂能效法于十/’}-r}世紀成法而引為自足、”“吾人今既易專制而成代議政體.然何可故步自封.始終落于人后;故今后國民.當奮振二.t神于世界.發現一光芒萬丈之奇采,啤更進而底于直接民權之域。,}}al對于直接民權,孫中山解釋道:國民不但有選舉權.而且兼有創制、復決、罷免的權力。有了這四權,才真正談得上主權在民。191?年,他將四大直接民權寫進《民權初步》一書.強調必須具備這四大民權,才算得上純粹的民國。1921年,他在一次演說中把人民享有直接民權當作民權主義成立的前提:192年國民黨一大期間,他專門就直接民權間題作了系統的論述,并列為大會通過的弋國民政府建國大綱》的重要內容:總之,孫中山認為,實行選舉、罷免、創制、復議四大直接民權,人民才算真正行使了主權,而沒有四大直接民權,就根本談不上主權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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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和民權

一、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與民權觀念

民本思想是我國古代政治哲學的最主要、也是最精彩的部分。從某種意義上講,古代政治思想之要義在于發揮一個“民”字,古代政治哲學可以歸結為“民學”,其中蘊含的核心價值乃是民本。[2]常有論者斷言,中國古代哲學里,民學也好,民本思想也好,歸根到底,不過是為統治者如何治理好民眾想辦法、出主意,實質乃用民之道、御民之學。此論于我輩之影響,可謂久且深矣。可是,近些年來閱讀古代尤其是先秦思想史料,我越來越多讀出的,卻是關于民權的思想。中國古代的民權思想,猶如一顆寶石,一旦拂去由種種御民學、統治術厚裹的歲月塵埃,洗盡由歐洲文化中心主義和長期的革命批判烙下的現代垢印,便會在我們的眼前熠熠生輝。

認識中國古代的民權思想,重要的,不是在古代文獻里尋找像“民權”那樣的詞匯,而是對權利概念要先有一個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什么是權利?一般說來,所謂權利,就是特定的主體對特定的客體提出與自己的利益或意愿有關的必須作為或必須不作為之要求的資格(entitlement)。在此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權利就是一種資格,也可以按照這里的資格所指向的目標和內容,把權利說成是一種利益(interest),一種意愿(will),或者,一種要求(claim)。當然,在權利概念里,最關鍵的要素還是資格。按照西方哲學關于道德與法律的兩分法,一種利益、意愿或要求只有獲得了道德的正當性認可,從而使特定的主體獲得主張該種利益、實現該種意愿或提出該種要求的道德資格或地位(moralstatus),才能成為一項道德權利(moralrights),進而,再通過實在的制度體系,具備制度或法律上的資格,成為一項法律權利(legalrights)。否定了資格,也就否定了權利??隙速Y格,也就肯定了權利。所謂民權,就是一個國家的民眾對該國的政府或治者提出與民眾的利益或意愿有關的必須作為或必須不作為之要求的資格。那么,在中國古代思想里,究竟有沒有要求、肯定或論證這類資格的思想?具體說來,究竟有沒有關于民眾可以對政府、對治者提出利益要求、意愿要求的觀念?有沒有關于民眾可以要求政府或治者只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須做什么、不得做什么的概念?有沒有關于民眾擁有某些為政府或治者絕對不可侵犯的利益的原則?有沒有關于民眾可以憑藉某種原則來反抗政府乃至推翻治者的主張?

我的研究試圖論證,在中國古代思想里,的確是有這樣的觀念、概念、原則和主張的。古代關于權利的觀念、概念、原則不僅可以通過民本話語表達出來,而且可以通過民本話語來進一步解釋和發揮。誠然,在中國古代文獻里,的確找不出一個可以同拉丁語“jus”、英語“right”、德語“recht”、法語“droit”完全對等的表示“權利”的單詞,也不曾出現“民權”詞匯。這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相反,一定要在漢語文獻里尋找出西語的對應者才認得中國思想,倒是有些奇怪了。沒有一個可以翻譯為西語“權利”的單詞,不意味著古代漢語就沒有自己的關于“權利”的表達方式,更不意味著古代中國人沒有權利觀念,沒有權利語言,沒有權利思維。[3]這里首先要面對的,或許是方法論意義上的文化識別問題。

長期以來,人們似乎都接受了這樣的一種“文化解釋”:西方文明和東方文明分別以權利概念和義務概念作為自己的本質特征。西方文化講究個人權利,東方文化講究個人義務。對此津津樂道的,往往是東方人自己。通常,他們這樣講,有些是為了發動以否定或改造自家傳統為目標的文化革命,有些則是為了堂而皇之地主張義務至上或所謂“亞洲價值觀”。其實,仔細推究,這樣的說法是頗有些似是而非的。強調權利的趨勢,在西方不過是最近幾個世紀的事情,而且也非僅限于西方。可以說,這個趨勢乃是幾乎在世界的每個地方都發生過某些歷史經驗和社會政治變化的結果。同時,強調義務也不只出現在中國文化里。在非洲、印度、伊斯蘭國家以及西方的基督教社會尤其是天主教社會里,對個人義務或責任的強調,都是一種基本的價值觀。面對迄今并不漫長的有文字記載的人類歷史長河,我們只有首先對生活在地球各個部分的全體人類的共同倫理和共同法則有一個深刻的認識和把握,文化識別才會獲得真實的意義。

不過,在這里,我無意把對中國古代民本與民權問題的研究悄悄地引向一個文化識別問題,簡單地歸結為一個關于中國民權、民主、自由的思想和原則是否全然外鑠或是否具有內生文化根源的問題。這樣做,往往會遮蔽許多重要的東西,并使得我們不知不覺地陷入一個個閃耀著文化爭論光環的假問題的陷阱。我們要做的,是真正進入自家的文化脈絡,通過仔細甄別和分析古來的民本觀念及其源流,參考域外思想和經驗,在把握中國思想傳統不同于西方思想傳統的前提下,通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識別其中的民權觀念和民主思想,進而結合中國的現代思潮和社會變化,轉出新的民本學說。做這樣的研究,從根本上講,只是敘述一種事實,陳述一種理解,并非為了在中國文化里尋找西方文化或者現代文化的相應者,以滿足“自古皆然”、“華夏物豐”一類的旨趣。它的一個目的是,試圖從民眾如何得以享有權利的角度,而非從西方文化的角度,去體會我國思想先輩們對民眾疾苦的關切、對國家福祉的思考,既梳理他們的理論、學習他們的精神、繼承他們的探索,也評價他們對中華文明的貢獻;同時,試圖從權利的角度弄清楚,中華傳統的政治法律文化究竟在什么方面、什么層次上可以和西方的政治法律文化對接匯流,在什么方面和什么層次上只能與西方的政治法律文化對照比較,以及思想先輩們對中國歷史上的政治現實里出現的動蕩、壓迫、暴戾與荒唐,尤其是民眾在制度上的無權無能究竟應當負什么樣的學術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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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的主權在民思想探討論文

論文關鍵詞:孫中山;主權在民;直接民權;權能區分;地方自治

論文摘要:“主權在民”的思想,是孫中山民權主義思想的核心內容。“主權在民”的真實實現有賴于人民共同普遍直接參與的民主程序的推行,孫中山提出了“直接民權”的理念?!皺嗄軈^分”鮮明地體現了孫中山“主權在民”這一民權主義基本原則,“地方自治”則是實現“主權在民”的一個重要手段。

孫中山的民權主義在三民主義思想體系中占有十分突出的地位。他創造性地提出了“直接民權”、“權能區分”、“地方自治”等科學理念,全面闡述了“主權在民”的光輝思想,反映了中國人民反對封建專制,追求新型的民主政治,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的強烈愿望。研究孫中山關于“主權在民”這一思想,能使我們正確地認識和客觀地評價孫中山民權主義思想的重要歷史地位。

“直接民權”的思想是孫中山在分析“間接民權”而提出的。它認為西方的議會政治是一種代議制,所體現的是“間接民權”,人民所享有的只是一種有限制的權利,不能達到當家作主的目標,不足為我們所效法。他指出,要在間接民權之外,復行“直接民權”,以革除代議政治的流弊,即一方面實行普選制度,廢除以資產為標準的選舉制度;同時,以人民集合或全民投票的方式,行使直接民權中的選舉、罷免、創制、復決四大權力。只有這樣,才能消除代議制的局限性,使民主政體為之一新。直接民權與間接民權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在直接民權制度下,人民除享有選舉權之外,還享有罷免權、創制權和復決權。只有選舉權一項權力,還不能真正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孫中山形象地比喻說,只有選舉權,如同原始的舊機器,“只有把機器推向前進的力,沒有拉回來的力?!比嗣癯x舉權之外,再有罷免權,“對于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來,又一面可以調回來,來去都可以從人民的自由”。也就是說人民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推舉和罷免官員。孫中山認為民權必須有法制作保證,國家的法律直接關系到人民的利益,應當體現人民的意志和保護人民的利益,因而人民應當有權創制法律。這種權力,叫做創制權。對于立法,孫中山還主張人民要有復決權,他認為國家頒布的法律,如果有違背人民意志的地方,人民不滿意,便要有一種權,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以后,便要政府執行修改后的新法律,廢止以前的舊法律,這就是復決權。四大民權好比四個放水制或四個接電鈕,“我們有了放水制,便可以直接管理自來水;有了接電鈕,便可以直接管理電燈;有了四個民權,便可以直接管理國家的政治。人民有了這四個民權,才算是充分的民權;能夠實行這四個民權,才算是徹底的直接民權?!闭菑倪@里,孫中山看到,真正的民眾主權,應該是人民普遍享有直接管理國家的權力,人民成為權力的主體,和代議制的間接民權相比,直接民權的確立將民主體現得更加充分一些,真正做到了主權在民,有名有實。此外,孫中山還充分肯定了“直接民權”的可能性。他并沒有因這一制度未能在歐洲普遍實行而懷疑其在中國能否實現,相反,他認為比起歐美國家來,中國有將其付諸實施的條件。他舉例說,現代民權最發達的國家首推瑞士,瑞士人民對行政有選舉權、罷免權,選舉權可以推舉賢才,罷免權可以改正誤選。又在立法方面有創制和復決權,創制權可以補救法律的不完備,復決權可以矯正法律的失誤。瑞士人民有此四權,實行直接民權,才是真正的民主國家。只可惜在歐美只有瑞士一個國家,沒有別的大國實行這種制度。對此,有人懷疑認為,這么好的制度也只能在小的國家實施,而不能在大國推廣,更不能在中國實現。孫中山反駁了這個觀點,指出,“就像日本已經有了小鐵路,再要改造大鐵路,便要費很久的H,-JI司,化很多的錢,是很不經濟的事,因為畏難茍安,注重經濟,所以這些國家就是知道了這些新式的發明,還是不采用它”。歐美的“政治機器有很多的缺點,政府已成了舊機器”,人民和政府日日相沖突。要另外造成一個強有力的新機器,那是很不容易的事。中國則不然,沒有歷史的負擔,故宜于效瑞士的民主政治制度。因而“直接民權”在中國是完全可以行得通的。孫中山將直接民權視為世界潮流,認為這是民主政治的發展方向,盡管這一民主制度還未達到普遍的程度,但它卻呈現出一種擴展的趨勢。他要求中國要吸取西方國家最新的思想和借鑒最先進的制度,不能做世界潮流的尾巴,跟在別人的后面爬行,那樣將永遠落后于人。他呼吁要把最好的民權制度介紹給中國人民,以便使中國后來者居上,他滿懷信心的預言,只要中國學習世界最先進的思想,實行直接民權制度,走在時代前列,“如是數年,必有一莊嚴燦爛之中華民國發現于東大陸,駕諸世界共和國之上矣?!?/p>

應當承認,直接民權相對于間接民權,包含著更完備的民主性,具有更民主、更廣泛、更有效的特點。人民可以通過立法權和復決權,對資產階級起到一定程度的限制作用,通過罷免權,制約政府官員不能為所欲為。在這里,他已注意到了“主權在民”的真實實現有賴于人民共同普遍直接參與的民主程序的推行,覺察到必須具有某種切實可行又行之有效的政體,人民才有可能真正有效行使國家權力。這種認識是難能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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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師范學校德育課公民權利教育目標

摘要:幼兒師范學校的學生們正處于從學校到幼兒園,從學生到幼兒園教師的過渡階段,也是進行公民權利教育的黃金時期。本文主要探究學生公民權利教育的目標,通過目標確立,為開展公民權利教育打下良好的基礎。

關鍵詞:幼兒師范學校;公民權利教育;目標

近年來,部分幼兒教師虐童事件頻繁發生,例如2017年11月上海攜程公司親子園事件,孩子們在幼兒園的人身權利受到傷害。雖然事后幼兒園和教師受到處罰,但無辜的孩子身心遭到摧殘,權利被嚴重侵害。這些傷害事件背后的真實原因,源自于整個社會公民權利教育的弱化;幼兒師范學校對公民權利教育的缺失;學校對公民權利教育目標不明確、認識不準確。目標是行動的向導,目標是前進的動力。幼兒師范學校德育課公民權利教育首先要確定教育目標。

一、幼兒師范學校德育課公民權利教育概念

廣義的公民權利教育就是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培養公民行使公民權利,履行公民義務的教育。狹義的公民權利教育就是在原有的認識基礎上,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采取不同方式,向學生傳授公民權利與義務的內容,通過不同的教育途徑,順應、加工、內化為學生自身信念,并指導未來工作生活實踐的教育活動。本文所指的公民權利教育為狹義的公民權利教育。簡單的說公民權利教育就是公民的權利教育和義務教育。

二、幼兒師范學校德育課公民權利教育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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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政策模式研究論文

一、社會福利及其價值基礎──有關社會福利理論與社會政策討論的核心議題

社會福利與其價值基礎的關系是歐美福利理論與社會政策爭論的核心議題。長期以來,人們主要關注福利制度的資源基礎、政策設計、組織結構與政策影響,但關于福利制度、政策模式及其文化價值基礎的探討卻不多。

這種狀況在“福利國家”日趨成熟和社會政策爭論日趨“政治化”的背景下發生了根本轉變。隨著1970年代“福利國家財政危機”的出現和新右派上臺執政,意識形態、價值理念和社會認知議題受到各界前所未有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這些議題也成為福利理論、政策爭論的中心,成為政治學、社會學理論和知識社會學探討的主題。

1971年英國著名學者平克的《社會理論與社會政策》一書首次從歷史角度分析了意識形態和規范理論對社會政策的影響[1].1972年,英國的權威性社會政策雜志設置了“社會政策中的價值”專欄,揭開了社會價值與社會福利關系的大辯論之序幕。英國的社會政策大師馬歇爾率先發表了“福利─資本主義的價值問題”。他認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性質已發生根本性轉變,現在的資本主義社會實際上變成了“民主─福利─資本主義”,民主、福利已經成為資本主義體制的價值基礎[2].同年,兩位英國著名學者發表了“社會價值、社會階級與社會政策”一文,從社會價值、階級沖突與社會秩序的角度,明確地提出了階級利益沖突和統治階級價值觀念在福利政策形成中所扮演的舉足輕重角色的觀點[3].

這些文章和討論標志著對歐美國家影響深遠的“福利的意識形態大戰突然爆發”。權力、權威與合法性的價值基礎及其工具性角色,意識形態、價值沖突與社會福利研究的關系等熱點議題,成了社會政策、政治學、經濟學、心理學和知識社會學探討的理論主題。意識形態和社會價值觀成了最時髦的概念。

社會價值與社會福利的相互關系這一議題的核心地位是由多種原因決定的,因為它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政策意義與理論意義。社會福利與社會政策研究涉及諸多本質上充滿爭議的基本概念,如需要、權利、社區、民主、自由、平等和公正等[4].這些概念既構成福利政策的價值基礎,又決定政策目標、資源分配原則、服務對象和組織體系等關鍵性制度安排和政策模式。所以,意識形態和社會價值研究已成為理解福利制度特征的思想基礎,也是分析福利政策模式的最佳視角。更為重要的是,社會福利制度、理論與政策演變的脈絡,也就是意識形態和社會價值變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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