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繁母豬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9 13: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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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豬保險實行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政策,保障全區畜牧業健康發展,增強生豬養殖戶(場)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農民增收,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生豬保險業務?,F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保險對象
凡養殖戶(場)飼養8個月以上4周歲以下(不含)的能繁母豬(經區畜牧獸醫部門確認)均屬保險對象。
二、保險承辦單位
全區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由中華聯合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東寶支公司共同承辦。中華聯合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負責承辦等3個鄉鎮能繁母豬的保險工作。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東寶支公司負責承辦其他鄉鎮(街道)能繁母豬的保險工作。兩家保險公司不得超出劃定范圍承辦保險業務。
三、保險方式
能繁母豬補貼資金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工業區:
為了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穩定發展,應對本市豬肉價格上漲、豬肉消費市場不穩定的狀況,根據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能繁母豬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財農〔〕25號)文和市領導有關穩定本市生豬生產的指示,現就年能繁母豬補貼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發放原則
能繁母豬補貼資金,是政府為了保護和提高能繁母豬的生產能力、促進本市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而設立的財政專項資金。能繁母豬補貼資金的發放,必須遵循公開透明、據實補貼、及時直補的原則。
二、補貼對象和標準
對飼養有繁殖能力母豬且參加農業保險的本市養殖場(戶),以每年6月30日的能繁母豬存欄數為基準實施補貼。補貼標準為每頭每年100元。
能繁母豬保險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做好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工作,規范和加強保費補貼的籌集、撥付、結算和管理,提高保費補貼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財政部《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7]66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對向特定農業保險經營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購買能繁母豬保險的養豬戶,按照保費的一定比例,提供的直接補貼。
第三條各級財政對投保能繁母豬保險的養豬戶按保費的80%給予補貼。
能繁母豬保險保費補貼由中央與地方各級財政按比例承擔,其中:中央財政承擔50%的保費,省財政承擔21%的保費,市、縣財政承擔9%的保費。
市與縣的保費承擔比例由各地自行確定,原則上市級財政承擔比例不低于縣級。市、縣財政部門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高保費補貼比例,也可動員龍頭企業為養豬戶承擔部分保費。
全市能繁母豬養殖保險大會領導講話
同志們:
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今天召開全市政策性能繁母豬養殖保險工作會議。召開這次會議的主要目的是學習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政府和襄樊市政府關于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養殖保險政策的有關精神,安排部署全市政策性能繁母豬養殖保險工作。為把這項工作抓好抓落實,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開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今年以來,豬肉價格持續上漲,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近日,財政部下發了《關于應對豬肉價格上漲促進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和《能繁母豬保險費補貼管理暫行辦法》,決定從年開始,國家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有繁殖能力的母豬建立重大病害、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保險制度,增強飼養戶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災害等風險的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生豬產業發展長效機制。由此可見,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對落實中央支農惠農政策、促進農業穩步發展、農民持續增收、農村和諧穩定具有重大意義。
首先,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是國家關注國計民生的具體體現。針對今年以來生豬供需矛盾突出,豬肉價格持續上漲的形勢,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調控豬肉市場,建立補貼資金,解決豬肉價格上漲帶來的民生問題,促進生豬生產。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正是其中一項重要的具體措施,可以更加直接有效地幫助落實好“三農”政策,它關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親民、富民、惠民、助民、愛民的具體體現。
其次,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有利于構建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中央、省財政拿錢,對能繁母豬養殖保險進行補貼,降低生豬養殖戶的經營風險,調動廣大農民生豬養殖的積極性。同時,也能夠促進生豬養殖防疫工作,穩定母豬養殖,推動生豬養殖規?;?、規范化發展。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能繁母豬養殖保險是一種長效機制。今后能繁母豬的政策性補貼可能終止,但能繁母豬養殖保險作為轉嫁養殖戶風險的辦法,從機制上保障了能繁母豬生產的穩定,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具有更重要的意義和生命力。
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情況匯報
一、自查自糾范圍
2010年以來全縣能繁母豬飼養補貼資金
二、自查自糾內容
自查自糾重點圍繞能繁母豬飼養補貼政策落實、履行監督職責、能繁母豬飼養補貼資金運行、資金審批撥付和資金專賬管理等方面進行。
三、排查情況
1、政策落實情況
能繁母豬保險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迅速推進我市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通知》(**辦發〔**〕23號)和《**縣人民政府關于發展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的意見》(足府發[2007]70號)文件精神,迅速推進我縣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加快生豬保險體系建設,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目標及原則
奮斗目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精神和市、縣黨委政府的相關要求,通過國家財政保費補貼,建立能繁母豬保險制度,增強能繁母豬養殖戶抵御風險的能力,建立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養豬業持續健康發展和穩定豬肉市場供應。
工作原則: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廣泛參與、協同推進”的原則。
二、組織、承保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能繁母豬保險問題和出路
能繁母豬保險是國家支持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一項政策扶持措施。能繁母豬保險自實施以來,為降低生豬產業的疫病風險,分散轉移養殖戶的養殖風險,保持生豬生產規模穩定,確保生豬的有效供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在動物疫情形勢日漸嚴峻的當下,一旦發生疫情,由于有能繁母豬保險作保障,養殖戶有可能及時上報疫情,并配合政府撲滅疫情,能夠減少疫情應急處置阻力,政府能更早獲知疫情,將疫情在萌芽狀態時給予撲滅。但是從這幾年的運行情況來看,能繁母豬保險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從而妨礙了參保雙方的積極性,影響了能繁母豬保險的發展,切實從各方面完善能繁母豬保險制度,著力維護保險雙方利益,才能讓能繁母豬保險走得更遠。
一、現有能繁母豬保險方案和某縣能繁母豬保險開展情況
目前能繁母豬保險具體操作方法是:能繁母豬保險期限為一年,保險金額為1000元/頭,保費60元/年,由各級財政分擔80%,即48元/頭,農戶承擔保費20%,即12元/頭;補貼資金管理方式實行“按實補貼,一年一結”。由畜牧獸醫部門負責對轄區域內規模養殖企業(場)和散養農戶能繁母豬進行核查、進行防疫和代收費造冊,并負責出具母豬病死證明,保險公司負責現場查驗理賠。目前,保險公司實施能繁母豬保險的保險責任范圍規定,“其保險責任為重大病害、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豬直接死亡。重大病害包括:敗血癥、藍舌病、癢病、豬瘟、豬肺炎、豬丹毒、藍耳病、流行性腹瀉、豬鏈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應”。其保險責任范圍除了免疫副反應外,共列了10種病。某縣能繁母豬保險業務指定由區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承擔。2007年,縣保險公司采取全保的方式,為全縣所有母豬投保,即交了12元的保1000元,沒交錢的保800元,參保母豬52340頭,投保率100%;2008年后,對不交12元的不予參保。當年參保母豬43256頭,占應保數的87%;2009年參保母豬40675頭,占應保數的82%。2007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52.34萬元,賠付金額2.8萬元,簡單賠付率為5.34%;2008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51.9萬元,賠付金額21.6萬元,簡單賠付率為41.76%;2009年能繁母豬總保收入48.81萬元,賠付金額36萬元,簡單賠付率為73%。從四年的參保率、理賠率來看,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開展,有力增強了養殖戶抵御養殖風險的能力,促進了全縣生豬養殖業的發展,同時,賠付率逐年增高,給保險公司帶來了巨大的賠付壓力。很多地區的能繁母豬保險都遭遇了賠付率逐年上升的尷尬境地,在利潤考核壓力下,承辦該險種的保險公司承保積極性明顯減弱,有的公司甚至直接暫停了能繁母豬保險業務。
二、能繁母豬保險主要存在問題及解決思路
1.能繁母豬的年齡和價值認定問題。所謂能繁母豬,就是已達到配種年齡并能夠進行配種繁殖的母豬,即從生殖器官發育成熟可以進行交配到繁殖能力衰退以前的的母豬,但這只是一個理論上的說法。事實上,對能繁母豬進行認定是一個困難的問題。一是對繁殖能力難以認定,沒有量化的指標,二是對母豬的經濟價值難于認定。母豬的經濟價值取決于市場和品種和所處的生殖狀態。市場和母豬的生殖狀態都是難于把握的。在實踐中,保險公司一般是把產過一胎的認定為能繁母豬,這就是一個簡單有效的做法。因此,筆者認為以參保當年的淘汰母豬價格作參考,從體重或從體尺方面搞一個標準來作為是否值1000元分界線。對價值超過1000元的賠付標準為1000元。在投保之前價值低于1000元的,應另行核定標的價值和賠付標準。
2.保險責任問題。目前的能繁母豬保險的責任范圍不明確。養殖農戶為能繁母豬投保,關注的問題主要有三個:一是交多少保費;二是賠償的標準;三是保險責任。從出臺的保險方案看,保費和保額是很明確的,但第三個問題“保險責任”卻很模糊,甚至令人費解。
能繁母豬保險實施方案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迅速推進我市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通知》(**辦發〔**〕23號)精神,迅速推進我縣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經縣政府同意,特制訂《**縣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并提出如下貫徹意見:
一、充分認識開展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開展能繁母豬保險是國家抑制豬肉價格上漲、穩定市場供應的一項重大政策措施,有利于降低能繁母豬養殖戶經營風險,調動廣大能繁母豬養殖戶積極性,擴大生豬生產規模,建立生豬產業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一定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要求,進一步統一思想,自覺站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高度,把能繁母豬保險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保證國家惠農政策及時、有效發揮作用。
二、切實加強對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領導,及時成立有關領導協調機構,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實做細各項工作,保證工作加快推進;要密切關注工作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研究解決并及時上報;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要與承保公司分支機構加強配合、密切協作,共同推進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畜牧部門要強化技術服務,協助做好能繁母豬保險工作宣傳發動、查勘定損等工作;財政部門要做好能繁母豬保險補貼政策的落實工作,加強資金監管,確保??顚S?;承保公司要認真細致地做好保險各個環節的服務工作,精心組織、專人負責、熱情服務,準確、及時、合理地做好承保理賠工作,讓投保養殖戶滿意。
檢查能繁母豬數量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生豬生產持續健康發展,2012年國家繼續實施能繁母豬補貼政策。根據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能繁母豬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財〔2012〕103號)要求,為組織實施好補貼政策,現對全縣能繁母豬實際存欄數量進行逐場逐戶核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核查對象
統計檢查范圍為所有飼養能繁母豬的場(戶),包括規模養殖場、養殖戶、種豬場和散養戶。納入補貼范圍的能繁母豬指產過一胎仔豬、能繼續繁殖仔豬的母豬,又稱成年母豬或基礎母豬。
二、統計核查方法
統計核查工作由縣畜牧獸醫局和各鄉鎮政府組織,由村級防疫員和村組干部逐場逐戶逐頭調查,對養殖場(戶)的能繁母豬的實際存欄數量進行核查,填寫能繁母豬統計表。各鄉鎮統計檢查后,統計人員簽字,鄉鎮政府核實后上報縣畜牧獸醫局和縣財政局,全縣匯總上報省畜牧獸醫部門和省財政部門。
落實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通告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意見的實施意見》(豫政〔2007〕58號)和《三門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做好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通知》(三政辦〔2008〕49號)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從2008年10月開始,繼續在全縣開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F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做好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對解決生豬供需矛盾、穩定市場豬肉價格、保障人民群眾正常的食品供應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證,對構建新型農業產業保障體系,增強農業、農村和農民抵御自然災害風險能力,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具有重大意義。生豬生產是我縣的重要產業之一,各鄉(鎮)政府和財政、畜牧以及人保財險公司等部門要加強合作,密切配合,抓住國家政策扶持的機遇,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作用和社會管理功能,扎實做好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出積極貢獻。
二、明確責任,全力推動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深入開展
各鄉(鎮)和縣財政局、畜牧局、人保財險公司要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協調配合,確保全縣政策性能繁母豬保險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