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稅費范文10篇

時間:2024-03-01 08: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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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

農村稅費負擔

一、政府職能與政府管制政策問題

我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政府與市場關系扭曲,政府職能定位不當。實行市場經濟以來,政府的經濟職能還大量留存于市場中,還在很大程度上控制著經濟資源的配置權力。政府為了實現對于發達國家的趕超,人為地扶持了眾多違背本國比較優勢的產業。為了支撐這些產業,又必須圍繞一定的發展戰略目標,制定各種管制政策,干預整個經濟體系,形成資源配置機制、宏觀相對價格、微觀決策權“三位一體”的制度結構。實際上,“戰略”本身就是一種系統性的政府管制。

政府管制政策的首要功能是對社會資源配置權的控制。經濟轉軌以后,政府主要通過強化對財政系統和金融系統的控制,來掌握和配置主要的社會資源,在農村也不例外。政府控制大宗農產品和農用生產資料的流通,對勞動力流動直接干預,抑制農村金融發展。其次是宏觀價格信號的扭曲。改革開放以來,工業品價格的管制逐步放松,但對農產品的干預卻依然存在。政府為了控制糧棉流通,干預農民的具體生產舉措,控制農產品市場和相應的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使農戶對市場需求的具體變化無從判斷。而政府無論壓低還是抬高農產品價格,都是對市場價格的干擾,從經濟上看是沒有效率的。再次是微觀管理自主權的喪失。為了貫徹中央的各種政策,基層政府對鄉鎮企業和農業生產的具體環節多方面直接干預,尤其是對一些糧棉的主產區和鄉鎮企業。政府對農村社會經濟的管制,扭曲了農村各種生產要素和產出的相對價格,抑制了農村產品和要素市場的發育,阻礙了農村各種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資源配置,使得農村資源的配置以及農戶的生產、經營決策背離比較優勢,抑制了農業結構調整和農村非農經濟的發展,制約了農村經濟的長遠增長。而且,由于信息不對稱,管制政策在政府內部的傳導過程,引起政府規模的自然擴張,政府與民間部門爭奪經濟資源。中央政府管得越多,基層政府越龐大,尋租機會就越多,經濟就越落后。當然,農業本身有其特性,但政府對農村經濟干預政策存在失誤。當市場結構被人為扭曲之后,任何治理結構均告無效,看似正確的法律的實施也無從談起。

近年來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就是如何解除管制,實現市場化。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中國已然參與到國際經濟大循環中,而且程度日益加深。因此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由傳統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切實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構筑完善的市場經濟體系。逐步取消對農業經濟的各種不當管制政策,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

二、減少農業人口問題

農民收入增長,一般的方法是提高農業生產率。2002年世界銀行曾對50年來其自身和其他國際機構的農業發展戰略作總結性回顧,其時林毅夫發言指出,50年來,提高農民收入傳統上是以提高農業生產率、改進農業基礎設施、引進科技為基礎。這樣一個政策基本上沒有成功,長期、可持續地提高農民收入的水平,僅靠提高農業生產率和增加農業產出無法達到目標。農產品需求彈性低,即使全國經濟水平有很大提高,人均收入增加對農產品需求的拉動作用也較小。農產品價格彈性也低,農產品生產率提高,產量增加,價格會下降很多,以致“谷賤傷農”。所以,靠提高農業生產率,增加農業產出,無論力度多大,都不可能成為長期解決農民收入問題的主要辦法,長期、可持續的辦法只有靠減少農業勞動力。通過調整產業、就業結構,促進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不斷降低農業就業的比重和數量,相應增加農村勞動力的耕地和提高農產品商品率,農民收入才有可能保持和國民經濟同步增長。理論分析和別國實踐都已證明了這一點,我國的經驗也同樣如此。從1978年到1984年,我國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后,農民收入增加靠的是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提高。此后,農民收入增加的主要途徑是減少農業人口。1985年到1990年初鄉鎮企業快速增長,提供了1億多個離土不離鄉的非農就業機會。此后則是大規模的城市建設對大量的農民工的需求,又提供了1億個離土離鄉的就業機會。近幾年城市里出現“通貨緊縮”,新增就業機會減少,農民轉移到城市非農產業的渠道阻塞,大量勞動力滯留農村。而且,由于生產能力過剩,市場競爭加劇,許多鄉鎮企業破產,離土不離鄉的勞動力也回流到農業。這是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甚至停滯的一個重要原因。農民收入如果要有比較合理的增長,則“十五”計劃期間每年必須在城里為農民提供800萬個就業機會。1990年我國第四次人口普查時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總數74%,2001年的統計數據顯示,我國總人口13億,農村人口8億,占全國人口總數64%.農村人口比重10年降一成,速度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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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農村稅費改革調查

龍泉驛區地處川西平原東部,屬成都市近郊區,總人口4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占70%,農民人均耕地0.8畝。經多年努力,該區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成效顯著,加上近兩年又成為成都市城市擴展東移戰略的重心,經濟發展水平較高。2001年農民人均純收入3075元,城鎮居民人均收入6826元,財政收入3.02億元。盡管如此,龍泉驛區畢竟農業人口占多數,內部區域發展亦不平衡,其農村稅費負擔及其相關問題仍然具有一般農區的特征。從另一個角度看,正因為其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高,在農村稅費改革中所產生的問題才更具有代表性。

一、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基本內容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部署,龍泉驛區從2002年4月起開始進行改革,到8月下旬進入由村組張榜上墻公示每個農戶改革前后減負情況,待農民認可簽字,即可向農民送達納稅通知單,新的農村稅費征收制度即基本建立。其改革的基本內容如下:

一是取消項目。包括取消了鄉鎮統籌費、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及其附加基金;在3年內逐步取消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

二是改革村提留收取使用辦法。村范圍內舉辦公益事業,所需資金不再固定向農民收取,由村民大會民主協商,通過“一事一議”解決,并且,非特殊情況和經鄉、區政府批準,向農民每人每年籌資籌勞不得超過15元。

三是調整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征收政策。向每戶農民征稅只能征一種稅,不得重復征收;取消原來一個應稅品目兩道環節征稅,實行一個品目只在生產或收購一道環節征稅,龍泉驛確定在生產環節征收;農業稅率為7%,農業特產稅稅率為8%,兩稅附加均為20%;農業稅計稅價格按2000年中等稻谷收購價1.07元/公斤執行,一定3年不變;農業特產稅實行核定征收,全區畝均產值按772元/畝,一定3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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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制試點黨政報告

鄉村政權組織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隨著農村經濟政治體制的深入改革。黨群干群關系出現了許多新變化。如何不斷適應新的形勢,不斷化解干群之間原有的和新生產的各種矛盾,應對各種挑戰中提高鄉村班子的執政能力,這是擺在各級黨委,尤其是鄉村兩級黨政班子面前的重要課題。解決好這一課題,就是解決農村發展緩慢的關鍵所在今年以來,高邑縣調研組帶著這個課題,深入到全縣6個鄉鎮的18個農村中去,通過問卷調查、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部門了解等形式,開展了全面深入的調查研究。調研期間,共召開了鄉鎮干部、縣直有關部門、農村干部、農村黨員和村民代表四個不同類型的座談會20次,隨機走訪村民220戶,收回《農村“兩委”干部調查問卷》309份,農民走訪調查問卷》220份,共529份問卷。

一、稅費改革后干群關系矛盾分析

通過對調查問卷進行匯總、梳理,結合走訪座談縣鄉村干部和群眾的情況,我們認為隨著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兩大戰略的實施,當前影響農村干群關系的主要矛盾有以下五個:

一是農村干部文化素質、工作作風、領導方式與群眾對農村干部的職能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這是基本矛盾。稅改后,農村基層組織的職能主要是引導、示范、管理和服務,這對基層干部的工作作風和領導方式、方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調查發現,目前在全縣農村黨員干部隊伍中普遍存在文化水平偏低、致富能力偏低、帶富水平偏低、年齡較高的“三低一高”問題,全縣有近半數的農村干部只有初中學歷,62%的農村黨員僅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有一技之長并能帶頭致富的農村黨員干部為數不多,對農村發生的深刻變化,許多農村黨員干部表現出了很不適應。如有50%的干部在帶領群眾調整經濟結構、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方面,缺路子,少法子,感到無處下手,心有余而力不足;有37%的干部不善于做新時期的群眾工作,作風不民主,辦事不公道,工作方法簡單粗暴,造成黨群干群關系緊張;有41%的人對農村政策不熟悉,法制觀念淡薄,不能嚴格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導致群眾不滿。如:王同莊鄉東西韓、西西韓村,每村5個村干部,文化最高的是初中,一個村的村長是文盲,僅有一人能寫簡單匯報,有的連口頭匯報都說不了。

二是農村干部發展市場經濟能力低與農民要求發家致富愿望高之間的矛盾,這是主要矛盾。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民的致富愿望越來越強烈。但是,作為一家一戶的生產單位如何與農村市場經濟相銜接,如何發展壯大“一村一品”等個體工商業,如何發展高效農業,靠一家一戶是不能實現的。這就迫切需要廣大鄉村干部做農民進入市場的“領路人”,為農民提供相應的服務。然而,一些鄉村干部對市場經濟并不熟悉,對高效農業不了解,對農村專業合作組織不理解,自己不能致富,更談不上帶頭致富、帶領致富。如大營鄉的東大營、中大營村,中韓鄉的小河村、徐家莊村等農民主要以簡單的種植業、養殖業來生活。同時,農業稅免征僅是“少取”,農民還盼望政府在“增收”和“多予”上對農民給予更多關注,創辦產業協會,增強農民抵抗市場經濟風險的能力,提供技術和政策上的支持,讓農民更有信心發展農村經濟。在收回的529份調查問卷中,“愿意讓中央在種植、養殖業與合作醫療、教育上給予更多補助”的占68.90%,列第一位;“希望鄉村干部帶領農民發展高效農業、發展專業合作社,增加農民收入”的占60.25%,列第二位;“希望加大農畜產品保險力度”的占50%,列第三位。

三是農村干部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與農民不服管理的矛盾,這是經常性矛盾。主要有:農村經濟發展滯后與群眾的生產、生活需求之間的矛盾,具體表現為鄉規民約的執行、農村治安聯防、村容村貌治理、街道硬化整修、水電系統管理運行等公益事業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管理;如萬城鄉小石家莊村、武城村由于村集體無經費,原先供群眾吃水的自來水系統已壞的無法維修,現在只有家家打旱井、戶戶購水吃。王同莊鄉的東南巖、西南巖等村由于沒有經費,村里的垃圾得不到及時清掃等;法律法規與農村農民約定俗成、封建陋習等之間的矛盾,具體表現為精神文明建設、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村民自治、人地矛盾、宅基地發放等。例如:在農村責任田和機動地的承包過程中,有的已出嫁未遷戶口的女兒在娘家婆家都分不到耕地,造成生活困難,鄉鎮政府的指導性意見村里難以執行;機動地管理不規范、增人減人后機動地調整不完善等;計劃生育“三結合”優惠政策,由于有的鄉、村財力薄弱,無法及時兌現等,群眾有意見;有的村因發不了村干部工資,只有用房基地頂工資,用承包地的承包費頂工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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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與鄉鎮財政稅收變革

隨著我國農村地區稅費改革的推進,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熱情,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改善了農民群眾的生活,加快我國建設新農村的步伐。然而也使得鄉鎮政府傳統上高度依賴于稅收的財政體系面臨巨大的考驗,在收入來源不斷減少的同時,財政支出卻在同步增加。這主要是由于原有的財政稅收制度無法適應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的新情況,鄉鎮政府在行政管理以及財政控制方面效率低下,相關的財稅制度建設不健全等多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因此必須全面深入地分析現行財稅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行政效率,充分結合本地區經濟的實際情況,對原有財稅制度進行完善和創新,增強鄉鎮政府的財政能力,從而保證我國農村地區經濟建設的穩定發展。

1鄉鎮財稅制度在農村地區推進稅費改革后出現問題的主要原因

1.1沒用明確劃分稅收權限。在我國進行分稅制的改革后,財政權力向上轉移,中央政府基準的財政權力。但預期同時,在省級以下的各級地方政府的稅收權限卻沒有得到明確的劃分,普遍存在上級政府截留了一些稅收收入較多且征收成本較低的稅種,而將其他難以征收且金額較小的稅種下放給下級政府。因此在全國財政稅收增長的同時,鄉鎮政府的財政狀況卻在惡化,特別在稅費改革后,這一情況更加嚴重。1.2農村的地區的公共支出長期被忽視。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在發展過程中更加重視城市,而為農村地區提供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都十分有限,而鄉鎮等基層政府依靠自身的財政收入難以承擔這部分支出,使農村地區長期缺乏公共產品和服務的供給,嚴重制約了農村地區的經濟建設,同時也造成鄉鎮政府的財稅制度無法實現其預期目標,而這一問題在長期積累后形成了一定的惡性循環,在稅費改革后進一步突出了這一問題。1.3轉移支付制度不健全。轉移支付是平衡分稅制改革后地區以及部門間財政情況的有效途徑。然而目前在實際執行中還存在很多問題。專項撥款的資金額遠大于一般性的轉移支付,而且在平衡不同地區間財政能力方面也仍有很多制約因素。特別是省級以下的地區政府部門間,分管、分級以及分稅的格局尚未全面實現。同時,對于轉移支付的測算目前也只能在省級政府實現,市縣鄉鎮等政府部門仍未落實相關支付制度,其后果就是鄉鎮政府無法從轉移支付中獲得比較穩定的財政收入,使得鄉鎮政府的財政狀況在稅費改革后不斷惡化。1.4稅收收入減少與鄉鎮政府的行政機構膨脹并存。在稅費改革的同時,一些鄉鎮政府在機構上的膨脹加重了鄉鎮財政的壓力。依賴財稅供養的政府機構人員數量超出了財政合理的支付能力,影響了鄉鎮政府對農村經濟建設的支撐。目前我國的鄉鎮政府普遍存在機構膨脹的問題,這主要由于一方面鄉鎮政府需要處理大量的瑣碎事物,需要人力資源比較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鄉鎮政府的行政效率低下,工作人員缺乏足夠的責任感和工作能力,導致機構越來越膨脹臃腫,而過多人員和行政管理方面的財政支出嚴重地加大了鄉鎮政府的財稅壓力。例如某鎮政府財政在行政管理方面的開支已經達到了社會福利的兩倍左右,增加了財政稅收的負擔,也影響了對公共服務以及產品的提供。1.5缺乏對鄉鎮財稅制度的有效監管。部分鄉鎮政府的財稅情況缺乏透明性,特別在公共項目的建設中沒有公示相關的財政資金收支情況。有些鄉鎮政府在進行公共事物的決策時未能充分聽取農民群眾的建議,而廣大農民也缺乏對政府的財稅信息進行監督的意識,未能充分認識政府財稅信息與自己的利益切身相關。同時一些地方人大對于鄉鎮政府的監督管理流于形式,未能真正發揮其監管作用,使鄉鎮政府的財政資金被浪費或沒有的得到有效的利用的情況時有發生,客觀上造成鄉鎮政府的財稅負擔在稅費改革后加重。

2鄉鎮政府的財稅制度的改革建議

2.1建立健全轉移支付。2.1.1應加大一般性的轉移支付在鄉鎮之間的落實。不同鄉鎮由于實際情況的不同,在經濟水平和發展條件上也有所不同,相應的鄉鎮政府在財政能力方面也存在差異性,因此通過落實執行轉移支付制度可以有效地對鄉鎮間的資金資源進行合理的調配,充分發揮政府部門的宏觀調控作用,從而保證鄉鎮政府的正常運作,以及為農村地區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并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鄉鎮政府的財稅壓力。2.1.2對于一些有中央或者省級政府進行調控的鄉鎮地區可以采取特殊或者專項的轉移支付來解決具有特殊性的問題,從而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減輕鄉鎮政府的財政壓力。2.2嚴格控制政府機構的過度膨脹。鄉鎮政府應對人員加強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精簡行政機構,避免政府機構的膨脹。對財稅工作要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并將相關責任分解到人,建立健全責任追溯制度,對于出現的問題要嚴格問責,裁汰政府部門中的冗余人員,對于違反編制管理制度的權錢交易行為要嚴厲打擊,提高財政資金的利用效率,減輕農村稅費改革后鄉鎮財政的負擔和壓力。在對機構進行改革后,以前文所提到的某鎮為例,其社會福利支出從原來的約287萬元提高到了約465萬元,占比超過了行政管理的費用。2.3完善鄉鎮政府的財稅制度。在分稅制的推進過程中,財政權力上移至中央,因此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明確劃分稅收權限,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現實來合理地調整稅收情況。各鄉鎮政府應與上級政府進行協調,并對本地區的實際財政情況進行詳細的匯報,積極申請其他稅種的征收權來減輕鄉鎮政府的財政壓力。另外還需要上級政府根據鄉鎮政府的實際財政支出來合理確定鄉鎮政府的財政開支基準,并明確制定鄉鎮政府應獲得補助或者財政上繳的實際金額,對鄉鎮政府進行適當放權,幫助鄉鎮政府緩解財稅負擔,從而保護鄉鎮地區的經濟發展。以某鎮為例,其稅收收入在財稅制度改革后從原來的376萬元增長到590萬元,緩解了財政壓力。2.4嚴格監督鄉鎮政府的財稅收支情況。2.4.1鄉鎮政府應提高財政的公開性和透明性,以網絡或板報廣播等形式向公眾定期通報在公共項目的建設上使用資金的實際情況,為社會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另外,鄉鎮政府在進行公共事物的決策時應充分聽取農民群眾的建議,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2.4.2農民群眾應加強對鄉鎮政府財稅收支情況的監督,對于政府的財政支出流向應提高關注程度。2.4.3地方人大應對鄉鎮政府的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人大代表應深入基層充分了解農民群眾的意見以及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并與鄉鎮政府的財政報告進行相互印證,科學審核鄉鎮地區的經濟發展項目,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客觀上為鄉鎮政府減輕財稅壓力。以某鎮所在省為例,監管資金達到了96億左右,擴大了監督范圍。

3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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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培訓會議講話

同志們:

按照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即將全面推開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今天,我們采取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組織培訓,召集市農村稅費改革協調會議成員單位的領導同志、郊區各區縣即將具體從事試點工作的各級領導和同志們參加,大家一起共同學習,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目的是認真落實*精神和“*”重要思想,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指示精神,為搞好我市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奠定堅實的思想理論基礎和政策基礎。下面,我談幾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

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是關系到我國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問題,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們黨歷來十分重視農業和農村工作,高度重視保護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實行了,又實行了家庭承包經營,使農民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證,積極性得到了充分調動。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長期以來一直高度重視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問題,以富裕農民統攬郊區工作全局。*以后,又確定了城鄉統籌發展的戰略方針,從而奠定和不斷發展了郊區改革和發展的大好形勢。郊區產業結構日趨合理,經濟總量和質量不斷提高,農民收入穩步增長,負擔水平逐步降低,農村社會繁榮穩定。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盡管我市農村經濟發展較快,但農民增收較慢、負擔較重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

1、農村稅費制度和征收辦法不盡合理?,F行的農業稅征管辦法是19*年制定的,四十多年過去了,作為計征農業稅依據的土地面積、農作物產量、農產品價格等情況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城市建設和二三產業的發展,土地征用、占用的情況比較突出,部分地區還存在有稅無地的情況。這些已被占用的土地,仍然需要農民繳納農業稅,而且長期得不到解決,農民很有意見。再有,農業特產稅政策是在糧食緊缺的情況下,為了穩定糧食生產,限制經濟作物的種植而制定的。目前,我國農產品市場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糧食短缺的情況已經不存在,農業的出路是調整結構,發展特色產品,提高市場競爭力。再征收農業特產稅,顯然不利于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與我們要實現的農業現代化目標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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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探究論文

一、農村稅費改革的必然性及進程

2000年,農村稅費改革選取安徽省作為試點正式開始,自此拉開農村稅費改革的序幕。農村稅費改革是我國農村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重大變革,以下我們結合實際分析其必要性。第一,農村稅費制度不合理。其一是農民負擔過重,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現象很嚴重。而且由于我國正從農業國向工業國轉化,農業剩余被提取為工業積累資本,過渡汲取的狀況出現,農民負擔加重。其二是農民增收緩慢?,F行財政體制使農民負擔過重,城鄉二元結構導致農民收入的流失;農產品結構性問題,嚴重影響了農產品的銷路和發展;農民思想觀念的保守制約了農民收入的進一步增長。其三是農村公共品供給不足,城鄉差距大。第二,我國農業發展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農業在一國的經濟發展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而我國工業化的發展,為工業反哺農業提供了良好的時機;與此同時,經濟全球化給中國農業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這也使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中國精耕細作的農業如何與國外農業相抗衡。

二、農村稅費改革的進程

由于以上背景農村稅費改革呼之欲出,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局部試點研究后,于2000年正式開始,首先選取安徽省作為試點省封閉進行,取得經驗后推廣。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三點:“三取消”,一是取消鄉統籌、農村教育集資等專門方面想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基金、集資,二是取消屠宰稅,三是取消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兩調整”,一是調整農業稅,二是調整農業特產稅;“一改革”,即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

2002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省份擴大到20個;2003年,農村稅費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鋪開,2000年至2003年期間,取消了鄉統籌費、屠宰稅以及專門面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涉及農民的集資項目;2004年,除煙葉以外的農業特產稅取消,農業稅稅率逐步降低,并且在黑龍江及吉林兩省率先開展免征農業稅試點工作;2005年,取消牧業稅,擴大減免農業稅范圍至28個省;2006年,全面取消農業稅;2006年后,農村稅費改革進入綜合性制度創新階段。

三、農村稅費改革的績效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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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工作講話

農村稅費改革是涉及全局的一項重大改革,也是今后各級政府工作的一個重點。這次電視電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精神,總結三年來農村稅費改革試點的成效和經驗,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部署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剛才,安徽、江西兩省的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經驗,講得很好。下面,我講幾點意見。

一、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成效和經驗

農村稅費改革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20*年在安徽全省和其他省區的部分縣市進行試點。20*年在總結安徽等地經驗的基礎上,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試點省份擴大到20個。試點地區的鄉村人口約6.2億,占全國鄉村人口的3/4以上。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廣大干部群眾的共同努力下,試點工作進展順利,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農民負擔大幅減輕,初步遏制了農村亂收費、亂罰款和各種攤派。試點地區農民減負率都在30%左右。農民從改革中得到的好處一年在300億元以上,考慮到治理亂收費等因素,實際減負效果更加明顯。

二是農村稅費制度得到規范,初步理順了農村分配關系。試點地區實行了以農業稅及附加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稅費制度,初步理順了國家、集體和農民三者之間的分配關系,逐步將農民負擔納入規范化、法制化軌道。

三是密切了干群關系,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通過規范稅費制度,改進征管辦法,不僅把基層干部從過去繁重的催糧收款中解脫出來,而且從制度上促進了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有效地緩解了干群矛盾,減少了農村不穩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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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資金管理意見

一、農村稅費改革資金來源

省、市、縣級財政安排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農業稅按稅費改革后的政策由縣鄉財政安排用于稅費改革的資金,以及稅費改革后屬于村級組織的農業稅附加收入。

二、農村稅費改革資金管理原則

(一)分級管理原則

農村稅費改革資金的安排、分配和使用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省、市、縣級財政負責轉移支付制度的確定及資金的安排和分配,縣鄉財政負責稅費改革資金的收支預算安排、執行和決算。

(二)??顚S迷瓌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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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工作宣傳培訓方案

為了充分調動全市廣大農村干部和農民群眾參與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積極性,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和措施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根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開展農村稅費改革工作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采取多種形式對農民群眾進行宣傳教育

農村稅費改革是涉及農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重大改革。農民群眾是受益主體,也是改革的主體。郊區農村稅費改革能否成功,關鍵要看農民群眾的積極性是否充分調動起來了。為此,要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使農村稅費改革的方針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

(一)印制《關于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致全市農民的一封信》,發到本市每個農戶家庭,切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印制《關于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告》,張貼到每個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組和集鎮等人員集中、便于群眾閱讀的地方。

(三)印制《*市農村稅費改革宣傳手冊》,發到本市每個農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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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稅費改革服務管理思考

1.農民得到了相應的公共服務嗎?

稅費負擔的受益原則主張納稅人的稅費支付應與其享受的公共服務相對應。我國農村以鄉鎮為基層政府,農村的稅費大部分為其所用。對鄉鎮政府的財政支出結構加以分析,就可了解它提供了哪些公共產品,可以看出農民受益和稅費支付的對應狀況。

一般統計資料顯示在我國鄉鎮政府的財政支出中,人員經費有60%-80%以上的比重,其中2/3是中小學教師工資。農村的供電、供水由于有專門的收費(電費、水費)與之相應,不在政府財政支出的范圍。其余的服務如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交通服務集中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在那些分散的自然村并不很多。與農民最相關的農田水利及技術服務并不占主要地位。從這種支出結構中可以看出,基礎教育是鄉鎮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產品。但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農民并不能享受其中所有的收益。而與農民密切相關的農田水利、農業技術等公共產品的比例并不很高。農民并沒得到與其稅費支付相應的公共服務。這是農民對稅費的反感和抵制的重要原因。產生這種現象大體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是政府收取的稅費并沒有全部用到公共服務上。由于我國原有計劃體制的影響,政府機構承擔很大的直接資源配置功能?;鶎诱写嬖谝恍┓枪膊块T性質的機構,它們占有的稅費只是投入而少有公共服務的產出。在改革的初期,為發展地方經濟,大量公共資源被用來生產私人產品,其中失敗的投資,成為地方政府的債務,這些債務的償還占用了部分的稅費。歷史遺留下來的龐大政府機構和債務,給地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財政壓力。它引起的財政支出對農民沒有任何公共服務的受益,成為一種沒有交換的負擔。

其二是地方政府效率低下,財政資源沒有得到最有效的使用,產出未能最大化。我國的鄉鎮政府機構臃腫、官僚作風、人浮于事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對官員的尋租行為缺乏強有力的監督,財政資源被挪用和浪費現象嚴重。高額的財政支出和低下的公共服務加大了納稅人(農民)稅費支付和受益間的不等價。

其三是一些地方公共產品具有較大的外部性,它們由地方財政承擔但其收益并不能完全被當地居民所受用。例如,基礎教育在大多數地區完全是鄉鎮的責任,而其產生的“產品”(人才)卻并不能完全為地方受用,更不能為成本承擔者——稅費支付者(農民)所獲得。這些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超越了地方,完全由地方承擔成本,損害了稅費支付與受益對等的稅收公平的受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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