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慎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3 17: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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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審慎調查論文

財務審慎調查(DueDiligence),與審計一樣、是“五大”國際會計公司一個重要的業務領域。而在大陸,開展這項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還不是很多。對財務審慎調查的忽視,往往是并購失敗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本文就對財務審慎調查的概念作簡單的介紹并以企業并購中的財務審慎調查為例來說明委托方及會計師事務所如何做好財務審慎調查。

—、財務審慎調查的概念及其與審計的區別

(一)什么是財務審慎調查。財務審博調查,是委托方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或者由其自身的專業部門,對某一擬進行并購或其它交易事項的對象的財務、經營活動所進行的調查、分析。

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常見的財務審慎調查有以下幾種:

1、為融資目的而進行的財務審慎調查,企業舉債往往采取擔保、抵押或信用等方式,在信用方式下,金融機構一般要對企業的財務現狀、財務前景情況進行充分的了解、論證,以確保款項的收回。在擔保方式下,擔保方則要求被擔保方提供諸多背景資料,以對其投資前景作出理性的判斷。

2、收購、兼并中的財務審慎調查。在并購正式實施之前,往往要求對被并購方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這種調查往往分為三個方面進行:(1)商業調查。即對收購對象的市場現狀、市場前景的調查。商業諜查經常涉及到收購價的確定方式,一般由專業的咨詢公司來做。(2)法律事務調查。法津事務調查涉及到被并購對象一切可能涉及到法律糾紛的方面,如并購對象的組織結構、正在進行的訴訟事項、潛在的法律隱患等,該項工作一般由律師事務所來進行,(3)財務方面的調查即財務審慎調查。財務審慎調查往往不會涉及到收購價的確定,但是,只要是并購方委托的事項,如了解被并購方的內部控制、或有負債、或有損失、關聯交易、財務前景等,都可以成為財務審慎調查的范圍。這些調查結果會對并購的進行與否有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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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外資銀行審慎監管

隨著2006年12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實施,中國履行了入世承諾,外資銀行開始在我國享受不同程度的國民待遇。①我國銀行業的全面開放必然要求加強對外資銀行的審慎監管。面對多數外資銀行獲得與內資銀行同樣的外匯業務與人民幣業務經營權的金融新形勢,作為東道國主管部門的我國金融監管機構,應當如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遵守有關國際條約、遵循有關國際慣例,來履行其審慎監管職能呢?應當如何實施、加強與完善對外資銀行的審慎監管呢?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一、國際金融法上的審慎監管原則

國際金融法上的審慎監管原則,主要出自構成國際金融慣例的巴塞爾協議,并得到作為國際條約的WTO金融服務貿易協議的重要補充。

(一)審慎監管的主要要求

巴塞爾協議現已發展成為國際金融法領域的慣例。這就意味著,雖然還算不上正式的國際法淵源,但是在采納了它的國家中,巴塞爾協議將作為國內法起作用,而在很多尚未采納它的國家中,巴塞爾協議至少可以作為對國際金融規則的權威性解釋。

完整意義上的巴塞爾協議,包括以下文件:1983年的《巴塞爾協定》、1988年的《巴塞爾資本協定》、1992年的《巴塞爾最低標準》、1996年的《資本協議關于市場風險的補充規定》、1997年的《有效銀行監管的核心原則》以及2004年的《新巴塞爾資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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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財務審慎調查

財務審慎調查(DueDiligence),與審計一樣、是“五大”國際會計公司一個重要的業務領域。而在大陸,開展這項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還不是很多。對財務審慎調查的忽視,往往是并購失敗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本文就對財務審慎調查的概念作簡單的介紹并以企業并購中的財務審慎調查為例來說明委托方及會計師事務所如何做好財務審慎調查。

—、財務審慎調查的概念及其與審計的區別

(一)什么是財務審慎調查。財務審博調查,是委托方委托獨立的中介機構或者由其自身的專業部門,對某一擬進行并購或其它交易事項的對象的財務、經營活動所進行的調查、分析。

在市場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常見的財務審慎調查有以下幾種:

1、為融資目的而進行的財務審慎調查,企業舉債往往采取擔保、抵押或信用等方式,在信用方式下,金融機構一般要對企業的財務現狀、財務前景情況進行充分的了解、論證,以確??铐椀氖栈亍T趽7绞较?,擔保方則要求被擔保方提供諸多背景資料,以對其投資前景作出理性的判斷。

2、收購、兼并中的財務審慎調查。在并購正式實施之前,往往要求對被并購方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這種調查往往分為三個方面進行:(1)商業調查。即對收購對象的市場現狀、市場前景的調查。商業諜查經常涉及到收購價的確定方式,一般由專業的咨詢公司來做。(2)法律事務調查。法津事務調查涉及到被并購對象一切可能涉及到法律糾紛的方面,如并購對象的組織結構、正在進行的訴訟事項、潛在的法律隱患等,該項工作一般由律師事務所來進行,(3)財務方面的調查即財務審慎調查。財務審慎調查往往不會涉及到收購價的確定,但是,只要是并購方委托的事項,如了解被并購方的內部控制、或有負債、或有損失、關聯交易、財務前景等,都可以成為財務審慎調查的范圍。這些調查結果會對并購的進行與否有直接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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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審慎金融監管論文

一、宏觀審慎監管的提出與深化

隨后該概念只零星出現于一些國際組織報告中,沒有嚴格定義。2000年,時任BIS行長的克羅克特(Crockett)首次嘗試界定“宏觀審慎”這一概念,他在一次公開演講上提出將金融穩定劃分為微觀審慎和宏觀審慎兩個層面,著重強調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在金融監管安排中是同等重要且不可或缺的關系。此后,宏觀審慎監管被納入理論研究的視野,并越來越廣泛地用于相關研究和報告中。

二、宏觀審慎監管政策維度及工具

宏觀審慎監管政策工具的首要目的是應對信貸過度創造、流動性以及陷入困境銀行的持續經營等,根本目標在于應對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政策工具也可以大體可以從時間維度和空間維度來劃分。

1、從時間維度上看

從時間維度上來看,要關注總體風險如何隨時間演變及金融體系和實體經濟的相互作用,原則是削弱金融體系的內在親周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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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銀行監管應用論文

在實行金融自由化的國家,對利率水平及其結構、匯率水平及其波動、資本流進和流出、金融機構的業務范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及投向等,都仍然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但限制和控制的方式和程度已與金融管制有所不同。今天的金融監管,建立在尊重銀行經營自主權的基礎之上,是一種審慎的監管。審慎的監管與金融管制之間的根本區別在于,前者對銀行的要求是一種規范性的品質管理,以防范金融風險和促進競爭為目的,銀行具有充分的業務自決權;后者則是銀行的大部分具體決定直接由政府機構作出。每個行業都有自己特有的“行規”,如電冰箱業、汽車業有環保的規定,建筑業有安全標準。這個“行規”事實上是一種品質管理。審慎的金融監管措施(如風險管理制度)是金融業的“行規”,以保證金融服務業的品質為目標。

為達到防范風險和促進競爭的目的,審慎監管的中心工作在于鼓勵或強迫金融機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地向公眾披露信息,增加透明度。在信息可得的基礎上,通過廣大市場參與者的自由選擇行為來發揮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制約作用,也即通過經濟力量本身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活動實施制約。這是金融市場化環境下金融監管的精髓。

對照中國的實際情況,金融監管改革的努力方向在于:

金融監管政策非行政化

金融監管手段必須是以法律為基礎的間接手段,在日常監管中應基本取消行政命令式的監管辦法。只在金融市場失敗時,政府直接干預方可走上前臺。當前最要緊的是逐步給予金融機構自由定價權和業務創新自由權。保持監管者與監管對象之間的距離也很重要。

隨著市場機制作用的增大,特別是在非國有企業、股份制銀行和外資銀行的興起以及國有商業銀行及部分國有企業經營機制轉變之后,利率管制的弊端愈顯突出。由于利率管制,商業銀行不能通過利率差別來區別風險不同的貸款人,高風險貸款缺乏高利息補償,銀行處于風險一收益不對稱狀態。多年來,屢禁不止的“儲蓄大戰”和賬外賬經營就是利率管制扭曲的反映,我國金融機構的大量不良資產也正成因于此。利率管制還人為強化了金融工具之間的非市場差別,制約了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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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警惕孝道思想論文

摘要:“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早在孔子之前,華夏民族對“孝”的闡釋已經蔚為大觀,本文從儒家經典《論語》入手,結合前人觀點和其他儒學著作,闡發孔子的孝道思想,并探究《論語》中的“孝”對今人的指導意義。

關鍵詞:孝;論語;孔子

孝是中華民族的傳統核心美德之一。其實,孝的思想早在孔子以前就已產生,在西周的銅器銘文之中“孝”字從老從子,象征老人扶子之行,象征年輕人攙扶族中老者?!靶⒅疽?恐非限于父母,諸父諸祖亦應善事。”(《金文詁林》卷八)在遠古的氏族和部落社會之中,“孝”的意義是很廣的,是指對本族中年長者的尊重、敬愛、贍養和祭祀[1]。隨著家庭成為社會的基本單位和社會長時間的發展,“孝”也由對族中老者的尊敬變成對父母的關愛,成為處理家庭內部關系的重要倫理規范,甚至在今天,對生者的“孝”更為受到重視。但是綜觀《論語》里的孝道思想,跟上古時期更為接近,那就是“孝”不僅僅是對父母的義務,還是忠于國家的品德基礎,是成為一個合格的士的標準之一,在孔子那里,孝不僅是物質上的供養,更是精神上的撫慰和祭奠。

春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社會劇烈變動的時期,社會經濟制度的變革必然引起傳統意識形態的動搖,在禮崩樂壞的社會狀況之下,傳統宗法社會中維持人際關系的孝道思想也受到了嚴重沖擊,子弒父、臣弒君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整飭社會秩序,重建孝道倫理的過程中,孔子起到了重要作用。

首先,孔子認為“孝”是一切道德規范的根本及其發展的前提?!墩撜Z》記載了孔子的學生有子所說的一句名言:“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也?!边@句話是說,孝悌是做人的根本,人之行莫大于孝,為人者如果做不到孝,那其他的品質也就無從談起。有子繼承的是孔子的思想,可是說這是對孔子孝道思想的延展,孔子自己也說,“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凡愛眾,而親仁。行有馀力,則以學文。”在另一本儒家經典《孝經》中還有一句話說:“孝乃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儒家從理論上肯定了孝是人倫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叭省笔强鬃訌娬{為圣人的必要準則,而孝作為仁的內核,可見其地位之重要。有子認為“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犯上和作亂即為不忠,孝悌者鮮犯上而無作亂,是忠君愛國思想的擁護者。我們現在常說“孝順”一詞,似乎孝敬就代表著順從長輩或者權威的意志,那孝是不是就是愚忠和逆來順受?很多人因此產生誤解,批判《孝敬》的愚昧和保守。其實,僅就這一點,孔子早就給出了答案。有一次,曾子問孔子,“孝”是不是就等于“從父之令”,缺乏自己的獨立意志和價值的準則呢?孔子的回答是:“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不爭于父,臣不可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在“孝”之外,孔子還用了另一個道德的準則“義”來規范它的實行。如果上級或者長輩言行不已,就可以阻止或者不執行??梢钥闯?“義”作為一個概念是超越了君臣、父子的倫理關系的,《荀子•子道篇》記載了同樣的一段話。魯哀公問孔子同樣一個問題。子貢認為“子從父命”就是孝??鬃诱f子貢是“小人”??鬃又赋觥白訌母浮辈荒苷f子“孝”,臣從君,也不能說是臣“貞”??鬃诱f:“審其所以從之之謂孝,之謂貞也。”總而言之,“孝”是子對為什么要從“父之令”的審慎的把握。把握的標尺就是“義”?!靶ⅰ庇纱司统蔀樾≥吇蛘叱甲右罁环N更高的價值目標和價值準則,根據一定的認識論方法處理與君和父的關系的一種品性。在這種解釋思路下,“孝”不是無原則的服從,“孝”是學道的表現和成就,是對自己內心最高價值準則的服從?!靶ⅰ辈皇菍﹂L輩和上級的單向的義務。

其次,孔子認為在精神上的孝,意義遠大于物質的供養。關于這一點,孔子在《論語》中多有論述,對于不同弟子的提問,他給出了不同的答案,但是其中的要義都是一致的。他認為一般人所說的養就是孝的觀念是有問題的。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孔子認為,就是家里豢養的動物,都能在物質上被給予很好的照顧,那么給父母的物質供養就不足以成為孝與不孝的分界線。能夠區分的只有抽象的情感。所以色是難的,要做到面對父母的時候,不厭煩而有愉悅之色,并不是每個家庭都能做到的。如果整天擺著一副臭臉,父母就是天天食鮑魚吃燕窩也不會開心的,父母最需要的是心靈的慰藉。看到這兩句,心中感慨頗多,孔子的教導對現代人來說指導意義更大。在古代,交通不便,疆域窄小,出趟遠門并非易事,正所謂“父母在,不遠游”。但是今天,除了農村那些出不來的人,還有多少人愿意固守家園,守護自己的父母?的確很多時候,我們可能身不由己,繁忙的工作,又有誰考慮到父母的感受?每當我們推說加班加點而沒空探望他們的時候,我們是否記得孔子的教誨?那首《常回家看看》在大江南北的走紅不是沒有原因的,這一點,我很佩服孔子,他洞察到了人內心的想法,一針見血地指出了癥結所在。在父母眼里,子女的陪伴和關切比物質的豐盛要重要得多。所以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惟其疾之憂。”是的,既然是孝子,那他在物質和言行上的態度就不會受到父母的微詞,唯有疾病,是天災,很難由人力控制,是父母和孝子都沒有辦法的。這種疾病,不是自身的不注意造成的。因為“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可損毀。”所以自然的病癥成為父母也是孝子最無能為力和擔憂的事件。另外,孔子還說:“孝哉閔子騫,人不間於其父母皆弟之言。”對于父母對自己孩子的看法,向來都被認為有主觀的成分,但是人們不會對孝子父母對孝子的看法有懷疑和不好的評價。孝道作為人倫之一,那個時代是大家很重視并且有目共睹的,如果是公認的孝子,那么他的言行對社會就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成為道德楷模式的人物。此時,就連父母家人也變成了“孝”的監督者,他們的言行是有公心且可供參考的。由此可見,孝在當時已經被提升到了一個怎樣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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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監管職能思考

摘要:2008年金融危機后,各國就構建宏觀審慎政策監管框架達成共識,但關于宏觀審慎政策的監管主體尚無定論。中央銀行在經歷了金融監管職能的分離和回歸后,被越來越多的國家賦予了審慎監管的重要職責。文章從理論層面出發,重點分析中央銀行履行金融監管職能的必要性以及作為宏觀審慎監管主體的優勢,為各國完善宏觀審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參考意見。

關鍵詞:中央銀行;宏觀審慎政策;金融監管

一、引言

從漫長的中央銀行職能演變歷史來看,大多數國家的中央銀行都是在經歷了嚴重的金融動蕩甚至出現金融危機后才建立起來的,中央銀行憑借其最后貸款人身份被賦予金融監管和危機處理的重要職責。在20世紀末中央銀行去監管化的浪潮中,學者們針對是否應該分離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職能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在當時的背景下,中央銀行的金融監管職能更多的是指以銀行作為主要監管對象的微觀審慎監管。但此次金融危機的經歷表明僅僅關注單個金融機構的穩健性是不夠的,當市場上大多數金融機構采取趨同的決策時,就會對價格、市場乃至整個金融體系產生顯著影響(Borio,2009;2011)。危機后,英國重新賦予英格蘭銀行維護金融穩定的法定職責并進一步明確了英格蘭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核心地位。英格蘭銀行監管職能的轉變引起各國的廣泛關注和討論,也就此拉開了中央銀行監管職能全面回歸的序幕。在過去的幾十年里,中央銀行經歷了監管職能從統一到分離再到回歸的巨大轉變,人們更加清晰地認識到中央銀行在金融監管方面的不可替代性。后危機時代,宏觀審慎政策正作為一項新的金融監管政策,被越來越多的國家納入宏觀調控框架內,成為政策討論的重要內容。與此同時,在中央銀行金融監管職能回歸的浪潮下,學界和各國政府針對中央銀行是否應該被賦予宏觀審慎監管職責展開了積極的探討。本文在這種背景下重點探究中央銀行的宏觀審慎監管職能,這將啟發我們更好地理解中央銀行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也將對各國完善宏觀審慎政策制度框架提供參考意見。

二、早期關于是否應分離中央銀行金融監管職能的討論

早期主張分離中央銀行金融監管職能的學者主要從三個角度試圖論證中央銀行分離金融監管職能的必要性。第一,中央銀行同時作為貨幣政策當局和金融監管機構,兩種政策會存在沖突從而影響監管效果。當經濟上行時,中央銀行作為貨幣政策當局需要提高利率,防止市場流動性進一步擴張;而金融監管者則需要在發展勢頭良好時放松監管要求,鼓勵行業的自由發展和創新。當經濟衰退時,中央銀行需要降低利率,釋放流動性以刺激經濟復蘇;而金融部門在衰退時期風險集中暴露,此時需要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失衡,兩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會相互抵消,監管效果難以達到預期(Goodhart&Schoenmaker,1992)。第二,作為金融監管機構的中央銀行出于聲譽考慮,傾向于實施寬松的貨幣政策或者推遲緊縮的貨幣政策來維護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利益,由此產生通貨膨脹效應(Goodfriend&King,1988)。這種救助機制也會誘使金融機構(尤其是那些“大而不倒”的金融機構)放松對自身的監管而產生道德風險。第三,中央銀行身兼數職將影響其作為貨幣政策當局的獨立性和專業性。當中央銀行的監管職責更加集中時,來自政府的壓力和干預也會增加,其政策的自主權將有所降低(Bri-ault,1999)。但支持中央銀行加強金融監管職責的學者針對上述內容提出了質疑并強調了中央銀行在維護金融穩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基于制度體制悖論理論:Goodhart和Schoenmaker(1995)指出若中央銀行同時負責金融監管和貨幣政策會產生政策沖突,那么即使將中央銀行的監管職能分離給其他金融監管機構,也同樣存在政策沖突的矛盾,僅僅是內部沖突的外部化。解決政策沖突的關鍵在于不同政策目標的明晰與界定,而不是簡單的機構設立形式。陳雨露、馬勇(2012)通過實證研究發現,中央銀行負責金融監管職能不但沒有產生通貨膨脹效應,反而更加有利于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他們認為那些主張分離中央銀行監管職能的人并非出于經濟效益的考慮,只是權力分割的訴求。此外,從各國的實踐來看,機構體制的改變并不足以提高中央銀行以及其他監管機構的獨立性和專業性(鐘偉,2003)?;谧詈筚J款人理論:對于存款人來說,存款保險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中央銀行扮演最后貸款人角色,但存款保險制度由于其復雜的賠償支付程序并不能及時有效的保障存款人的利益。雖然中央銀行行使最后貸款人職責會引致道德風險,但中央銀行憑借其地位和聲望更有利于恢復存款人的信心?;谛畔瀯堇碚摚簩τ谥醒脬y行來說,監管職能的分離意味著中央銀行將缺乏獲取金融機構和宏觀經濟信息的有效渠道(盡管不同機構之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但在信息的時效性方面仍有不足),也將影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制定和最后貸款人職責的行使,反而不利于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Briault,1999;鐘偉,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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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觀審慎評估商業銀行流動性研究

摘要:宏觀審慎這一概念于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后被廣泛討論并運用。2016年宏觀審慎評估體系(MPA)在我國正式取代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和合意貸款管理機制,成為維護我國金融穩定的新主力。宏觀審慎評估體系中實行的資本充足率高標準、日常管理代替時點管理以及定價行為都有可能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造成擠壓。但根據調查數據來看商業銀行現狀,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并未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造成實質性擠壓。在對該種結果的可能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我們針對商業銀行在宏觀審慎評估體系下的轉型和創新提出了三點對策:(1)強化資本管理,確保資本充足率;(2)完善相關制度,充分發展表外業務;(2)促進金融創新,提升產品競爭力。

關鍵詞:宏觀審慎評估體系;流動性擠壓;銀行轉型

自2010年我國提出構建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后,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專注于探究如何將宏觀審慎管理理論與我國銀行的實際發展相結合。童磊(2013)通過從宏觀審慎監管角度對銀行業的流動性進行壓力測試驗證了審慎的流動性監管方式的必要性。馮超(2016)將宏觀審慎指標納入銀行業系統性風險研究體系,并完成對銀行業的風險預警。而自2016年我國正式建立MPA體系后,管曉明(2016)從MPA的框架特點出發,與微觀審慎監管以及原有“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合意貸款規?!惫芾硪幠_M行對比,發現其雖然短期會壓縮利潤,但長期看來,可降低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李春雷,周文青(2016)以及徐煒(2017)均認為無論是大中小型商業銀行都需要更加積極地進行轉型,以適應宏觀審慎評估體系帶來的機遇與挑戰。目前我國學者對宏觀審慎評估研究從實施必要性及實施手段的探討主要集中在評估框架、評估目標以及評估主體上,著重對銀行的業務影響及應對措施作出分析,而對于評估的結果———比如流動性,研究較少。而宏觀審慎政策可能直接帶來流動性的擠壓,由于流動性受擠壓可能產生的潛在影響不容忽視,因此以流動性作為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研究的立足點顯得很有必要。

1我國宏觀審慎評估體系發展歷程

2009年人民銀行在《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針對“宏觀審慎管理”專題進行介紹,并且提出建立宏觀審慎管理的論斷,旨在有效防范潛在風險。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正式文件明確提出要“建立逆周期調節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2012年6月,銀監會公布《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推進針對銀行業的宏觀審慎管理制度。2014年1月,銀監會刊印評估商業銀行系統重要性指標的文件。2016年3月,我國針對商業銀行實施了第一次宏觀審慎考核。

2宏觀、微觀審慎監管模式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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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審慎之道德維度之議

[論文關鍵詞]審慎道德維度道德理性道德風險

[論文摘要]作為道德范疇的審慎乃是道德理性的集中體現,包含個體德性和道德思維兩個層面,二者在道德實踐中實現統一。道德審慎由復雜的善惡矛盾所決定,表現在協調個人善、家庭善與社會共同體善的矛盾沖突中。對倫理學內容進行綜合訓練以及對現實生活進行道德哲學反思,能夠提高人的道德審慎能力。在后現代社會即將來臨,面對諸多不確定因素和未知風險的沖擊,強化道德審慎的思考和研究,對人類前景持謹慎樂觀態度是當下審慎研究之最主要目的。

一、何謂審慎

審慎(prudence)是許多學科常用的一個概念,指人們思考和行為的周密而謹慎。在中國古代,“審”本義是詳知、明察?!痘茨献印ふf山》曰:“萬事由此所先后上下,不可不審?!薄墩撜Z·堯曰》:“謹權量,審法度。”由于事物或情況復雜難明,需要人們詳加考察,權衡利弊,謹慎行事,以期獲得良好的結果。故“審”內含慎重之意?!稘h書·于定國傳》明確將“審”與“慎”連用,如“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

古人運用審慎多見于司法案例,蓋因司法實踐關乎人身財產與生命安危,須對案情加以詳究,做到量刑定罪、按律處罰,否則會冤枉當事者,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這種以司法公道為原則的理性審慎,內含法律和道德的雙重性。以儒學為主導的中國傳統文化,在審慎的運用上經歷了以法律內涵為主向以道德內涵為主的轉換。《尚書·康誥》曰:“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币馑际钦f,治民要明尚德正,慎施刑罰。應做到不欺侮無依無靠的人,任用應當任用的人,尊敬應當尊敬的人,處罰應當處罰的人。量刑處罰要考慮犯罪動機和悔罪態度,罪雖大,不是故意且知悔改,則“時乃不可殺”;罪雖小,但明知故犯又不肯悔改,則不可以不殺。周公在這里提出“寬猛相濟”、“文武兼用”的治國原則,強調重視因罪獲致的處罰對道德的影響。這一思想后為儒家所繼承和發展。《荀子·成相》曰:“治之理,禮與刑,君子以修百姓寧。明德慎罰,國家既治四海平。”荀子將審慎看作道德規范的補充,并使其律法功能服從道德需要,強化了審慎的道德內涵。審慎單獨用于道德見《大學》《中庸》出現的“慎獨”范疇?!洞髮W》曰:“所謂誠其意,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人在獨處時最易任情恣意,產生不合道德的行為。作為君子在獨處時應嚴守道德規范,克制私欲,不能有絲毫懈怠。因此,“慎獨”是儒學對個體自律的道德要求,以及對個體人格的道德關懷。

在西方,赫拉克利特最早將審慎與人類美德相聯系,將審慎看作實現人生幸福的手段。他說:“給人幸福的不是身體上的好處,也不是財富,而是正直和謹慎。”[1](P74)在《尼克馬可倫理學》中,亞里士多德在闡述“中道”法則過程中,詳盡論述了審慎及其對形成諸美德的意義。他認為,審慎是一種德性。德性是人的“被稱贊的品質或可貴品質”[2](P26)。德性分兩類:一是理智上的德性;另一是倫理上的德性。前者通過長期教化、培養而形成;后者由風俗習慣沿襲而來[2](P27)。審慎屬于理智德性,是人類長期實踐積淀而成的道德智慧,作為規范被固定下來并通過反復教化以警醒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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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經濟發展包容審慎監管原則

摘要:在我國經濟新常態下,加快發展新經濟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新動能之一?!妒迨袌霰O管規劃》提出對新經驗要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原則。對新經濟的監管采取正確的態度應是支持和鼓勵、引導和規范,而不是一味禁止;對新經濟監管的制度設計應注意處理政策和法律、中央和地方政策和法律,修改現行法和制定新法的關系;對新經濟的監管方式重點是包容和區分政府監管、企業監管和社會監督的職責范圍。本文擬對如何實施新經濟的包容審慎監管予以分析。

關鍵詞:新經濟;共享出行;包容審慎;監管

一般認為,1994年6月27日美國《財富》雜志在首篇文章《認識新經濟》中首次提出“新經濟”概念,隨后美國《商業周刊》展開了對“新經濟”的討論。我國國務院總理在2016年2月26日開幕的G20財長和央行行長上海會議的視頻講話中首次提出“新經濟”概念,隨后他在3月5日召開的全國人大代表會所作的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必須培育壯大新動能,加快發展新經濟”。面對新經濟,政府應如何實施監管,成為亟須解決的問題。國務院總理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加快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本著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制定新興產業監管規則,隨后他在2017年6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6月27日開幕的夏季達沃斯論壇、7月1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均強調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于2017年7月3日聯合的《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以及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和交通運輸部十個部門于2017年8月1日聯合的《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對分享經濟和共享單車“實施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由此可見,對新經濟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已經成為一項重要原則。

一、新經濟與包容審慎監管的內涵

(一)新經濟的內涵。美國最初提出的新經濟主要應是指“那種持續高增長、低通脹、科技進步快、經濟效率高、全球配置資源的一種經濟狀態”,其實質是以信息革命和經濟全球化為背景,以知識經濟與互聯網技術為特征,以知識和人才為依托的創新性經濟。目前在中國經濟發展條件下,新經濟概念的內涵外延都發生了深刻變化,已經成為中國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一個復合概念。它是以“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智能化、傳感技術等為新要素,以IT革命、全球化、知識經濟、創新驅動、智能制造為一體的新方式,以新產品、新服務、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和新產業等為表現形式的新經濟形態。例如,電子商務、移動支付、互聯網金融、大數據應用、分享經濟等。其中分享經濟已經在出行、住宿、私廚、醫療、眾包物流、服務眾包、教育、知識付費、內容創業、股權眾籌十大細分領域全面開花①。按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與財新智庫共同的新經濟指數,2015年我國新經濟已占到整個經濟的三分之一以上。共享經濟是新經濟中的一大經濟形態,共享出行則屬于共享經濟滲透的九大領域之一②。目前共享出行在全球范圍內有共享租車、共享駕乘、共享自行車、共享停車位四類。在我國,目前通常所述的共享出行主要指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電單車、共享小微車。(二)包容審慎監管的內涵。“包容審慎監管”一詞目前在學術界并未有對其涵義的解讀?!鞍荨币辉~出于《漢書•五行志下》:“上不寬大包容臣下,則不能居圣位。”意指寬容大度。審慎一詞出于《漢書•于定國傳》:“其決疑平法,務在哀鰥寡,罪疑從輕,加審慎之心?!币庵钢苊芏髦亍0輰徤鲗嶋H上是對人處事的一種態度和方式,其要求對人處事要有寬容大度的態度和周密而慎重的方式。目前提出的對新經濟應當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實際就是要求對新經濟的監管應有寬容大度的態度和周密而慎重的方式。對新經濟的包容監管就是要求監管者用創新的思維、發展的眼光看待新經濟,在接受其優點的同時,也應容得下其缺點,大膽鼓勵創新;對新經濟的審慎監管就是要求監管者在制定監管規則時須周密慎重,在看不清、認不準的情況下,應該再等等、看看、想想,避免一棍子打死,給某一新經濟發展帶來毀滅性的打擊。

二、監管態度:鼓勵并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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