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制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4 06: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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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券市場托管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債券登記、托管和結算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債券登記、托管和結算秩序,促進債券市場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收益類有價證券(以下簡稱債券)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的登記、托管和結算適用本辦法。
商業銀行柜臺記賬式國債的登記、托管和結算適用《商業銀行柜臺記賬式國債交易管理辦法》。
第三條債券登記、托管和結算業務遵循安全、高效的原則,采取全國統一的運營管理模式。
第四條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登記托管結算機構和債券登記、托管和結算業務進行監督管理。
資本市場尋租活動管制租金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資本市場政府管制滋生審計尋租租金;審計權稀缺資源導致資本市場審計尋租;資本市場審計尋租研究方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經濟學家張維迎教授稱我國資本市場就是一個“尋租場”、租金是指由于供給彈性不足產生的穩定超額利潤、上市公司配股、發行新股或保住上市資格有嚴格的條件、尋租行為的產生,有兩個基本前提、審計尋租是資本市場中一種典型的尋租活動、會計師事務所的成立以及獲取審計證券市場的資格都需要權力部門的審批、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具有充分的信息優勢并具有獲取“信息租金”的動機、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乃至將來都將因經濟的轉型而在較長時期內存在審計尋租現象等。具體請詳見。
我國經濟學家張維迎教授稱我國資本市場就是一個“尋租場”。由于“經濟租金”——要素收入與機會成本之差的存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尋租活動極其活躍,資本市場上同樣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尋租活動,而審計尋租則是其中典型的一種。資本市場審計尋租是指獨立審計機構或獨立審計師獲取資本市場審計壟斷權或利用審計壟斷權,迎合相關當事人的特殊需要而提供“不清潔”服務,不正當地獲得額外利益或好處的行為。所謂創租機制,即租金產生的機制,研究資本市場審計尋租的創租機制有重要的理論現實意義。
一、資本市場政府管制滋生審計尋租租金
在經濟學里,租金是指由于供給彈性不足產生的穩定超額利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股票的供給彈性不足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股票發行采用核準制(最初為審批制),使得股票發行不能反映供求關系,上市資格(殼資源)成了稀缺資源;另一方面是將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只讓三分之一的股票上市流通,這使得A股市場上的大量資金面臨少量的可流通股票。由于這兩方面的原因,尋租空間也就由此而生。我國資本市場有自身的特色,即由政府嚴格管制,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首先,公司要上市,只能在政府指定的滬深兩個交易所上市,此外任何交易場所均為非法;其次,上市公司上市的資格必須經過管制部門的嚴格審批,上市資格(殼資源)成了稀缺資源;第三,將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只讓三分之一的股票上市流通,這使得A股市場上的大量資金面臨少量的可流通股票,使得流通股價格畸高,而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極低;第四,上市公司配股、發行新股或保住上市資格有嚴格的條件?;谝陨显?,資本市場中的股權分裂、發行上市的核準制等管制是造成當前資本市場成為尋租場的頑癥。但是這些制度具有特定的歷史意義,如果沒有這些制度的設定,我國股市可能在襁褓中就已經夭折。但當這些制度成為今天我國股市發展的障礙,與時俱進也就成了必須考慮的問題。在政府管制下的資本市場中,可能爭奪到租金的人都將不惜成本地進入。對于企業而言,企業投入的成本除了獲準上市之外,不產生任何有效產出。這是管制股市造成的第一筆資源耗費,由此而造成的貪污腐敗和交易費用的增加則是第二筆,資本市場上中介機構因租金而進行的尋租活動,則是第三筆。管制的后果是創造了管制租金,而資本市場尋租活動的根源就在于管制租金的存在。
二、審計權稀缺資源導致資本市場審計尋租
尋租行為的產生,有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資源稀缺;二是權力分配。因有資源稀缺,誰能得到這資源,誰就能獲取較大的額外收益,因而也就愿意為此而付出額外代價;因有權力分配,即稀缺資源的分配權掌握在一些部門和一些人的手中,為獲取稀缺資源,需求者就必須向這些掌權者尋租,資源與權力相結合,便有了尋租行為產生的種子和土壤。
電力管制對電力市場的啟發
本文作者:李秋濤馮妍工作單位:吉林大學商學院
電力工業放松管制的經濟理論與起因
電力工業放松管制、引入競爭改革的主要動因不僅是技術進步,更是經濟理論包括管制理論創新的結果。為了解決自然壟斷產業配置效率和生產效率的矛盾,政府管制成為必然的選擇。政府管制是指代表公眾利益的政府依據一定的規則,對構成特定社會的個人和構成特定經濟的經濟主體活動進行限制的行為。政府管制理論設想通過政府的干預能夠實現帕累托改進或在存在約束條件的情況下達到次優的配置效果,從而對市場失敗產生某種糾正作用。斯蒂格勒(G.Stigler)運用經濟學的基本范疇和方法分析管制的產生,開創了管制經濟學,經過深入研究提出了管制失敗的問題。以布坎南(J.Buchanan)為代表的公共選擇學派認為,管制機構因為私人利益抑制市場經營活動,而那些受益的私人愿意為管制機構的服務提供補償,這樣的政府是被私人既得利益集團俘虜的政府,以此為基本觀點的管制理論稱為管制的俘虜理論。管制失敗問題的提出并沒有立即得到應有的重視,人們相信已經提出的管制失敗問題是個別的,是可以通過其他方法和理論完善的。這種思路導致激勵性管制理論的研究,進而形成了以考慮信息約束條件為特征的新管制經濟學。拉豐和泰羅爾提出了最完整的新管制經濟學:在得到效率的同時必須留給企業信息租金,而信息租金會帶來社會成本。因此,雖然管制可以阻止企業獲得壟斷利潤,但是必須付出效率的代價。為了得到最好的管制政策,政府必須要盡可能地利用企業的私有信息,實現企業的自我選擇。完善管制的努力導致了博弈論和信息經濟學的引入,但是先進理論與方法的引入不但沒有解決管制中存在的問題,反而得出了相反的結論,管制并不好于市場。經濟學家李德查爾德把無管制即市場競爭與其他四種自然壟斷治理方式在五個方面進行了比較,得出了除防止壟斷之外市場競爭體制最好的結論。在此基礎上,主張在可能使用市場競爭的環節應該盡可能地引入競爭機制,而不是維持壟斷或者管制。20世紀70年代以來,以美國、日本、英國等國家為代表,一場以放松管制為特點的制度變革幾乎波及所有曾經被政府嚴格管理的壟斷產業。對電力產業管制認識的轉變,直接起因于長期的管制實踐。20世紀60年代以來,很多實證研究表明,政府對電力產業的嚴格管制會產生企業內部的無效率,而且這種企業內部無效率在既實行價格管制又實行進入管制時更為嚴重。X效率理論由哈維•來賓斯坦于1996年提出來的。X效率實際上是指一種與組織或動機有關的效率。因為該理論關注的是某種低效率產生的原因,所以也稱為X-無效率。理論認為企業組織的管理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經濟活動的外部環境,如果外部環境充滿競爭,企業內部就會感受到外部壓力,促使企業自覺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而在壟斷市場上,企業缺乏外部競爭壓力,企業內部就會產生低效率。受管制的自然壟斷產業中,企業利潤主要不是來自成本的節省而是來自運用壟斷力量提高價格的能力,管制帶來的X非效率會扼殺生產效率。電力企業由于具有專業的經營知識,因而擁有政府未知的有關電力需求與發電成本的信息,成為雙方“信息不對稱”。道德風險是指交易合同達成后,從事經濟活動一方在最大限度地增進自身效用時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行動。道德風險來源于信息不對稱。傳統的電力壟斷是因為政府依據電力產業具有公認的自然壟斷性,特許政府的企業或政府授權的企業獨家經營形成的,是建立在政府政策和管制保護基礎上的壟斷,而不是某一電力企業由于本身的自然壟斷性,在一定規模上,實現了最大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逐漸在市場上形成的壟斷,它缺乏競爭對手,也無需通過改進產品或服務質量、降低產品或服務成本和價格的方式來維持壟斷地位。政府管制俘虜理論認為管制者本身也是個人利益最大化者,利益集團能夠通過影響管制者而影響管制決策。立法者和執法者都被產業所俘虜。政府管制俘虜理論揭示出了管制中存在的尋租與創租情形。與此同時,美國能源信息管理機構認為,有三個方面的原因促成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第一個原因是電力生產技術進步特別是發電技術的進步。新型發電機組同過去的燃煤機組相比更清潔、成本更低。第二個原因是立法和管制條例。第三個原因是電價在地區間的不平衡。從世界范圍來看,除上述原因外,資金短缺也是一個重要原因。但我們認為,電力工業放松管制引入競爭的真正原因是制度安排。將傳統縱向一體化的電力生產過程分為發、輸、配和售四個相對獨立的環節后,經濟學家和政府發現自然壟斷屬性只存在于輸電和配電兩個環節,而發電和售電環節是可競爭的。這種對傳統生產過程認識的深化在政策上直接導致了世界電力工業放松管制和引入競爭的潮流。所謂電力工業的市場化準確地說并不是指整體電力工業完全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而只是將其中的兩個環節從傳統的自然壟斷定義中隔離出來,進行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的改革。
我國電力工業的改革及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各國電力工業放松管制,電力市場改革大體經歷了三個階段:探索階段、問題階段和成熟階段。探索階段是指1990年前后英國、美國、澳大利亞、阿根廷等國最先在電力工業領域打破壟斷、引入競爭,開始了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許多國家紛紛效仿,各國都在本國探索市場化改革方式。英國于1998年2月發表《電力市場民營化》白皮書,建立了第一個真正意義上的電力市場,對發電側采取強制競爭、集中交易的模式;美國各州通過開放電網、引入獨立發電商,在批發和零售兩個層面建立競爭性的電力市場;許多發展中國家也開始本國的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問題階段是指2000年前后,經過一段時期的改革,一些國家電力市場化中的問題逐步暴露出來,使許多國家對電力市場改革的目的和實現方式產生了懷疑。英國電力庫出現了交易成本增加、電價升高,交易主體利益分配不均的問題。巴西由于1999年的貨幣貶值、2001年的電力危機等一系列問題導致失敗。經過上述兩個階段,各國對電力市場改革的思路和方案進行了調整,客觀地審視電力市場規律和電力工業自身特點,在電力交易規則和交易模式等方面開始趨于規范,電力市場建設趨于成熟。在吸收和借鑒國際電力產業改革經驗的基礎上,1997年,我國正式成立國家電力公司,與電力工業部雙軌運行。1998年3月,電力工業部正式撤銷,同時各級電力行政管理職能移交同級經貿委。1998年,國務院批轉國家經貿委、國家計委《關于停止執行買用電權等有關規定的意見》,這標志著長達20年的電力短缺局面基本結束。1998年國家提出“廠網分開,建立發電側開放電力市場”的改革目標,確定上海、浙江、山東和遼寧、吉林、黑龍江六省(直轄市)為發電側市場試點。2000年發電側電力市場相繼投入運行,這標志著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了歷史性的一步。2002年是我國電力體制改革走向深化的關鍵一年,國務院《關于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02]5號),對我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進行了整體部署,明確了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方向,提出了建立政府監管下的開放競爭、全面發展的電力市場體系。在文件指導下,完成了“廠網分開”改革,組建了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公司和四大輔業集團,打破了垂直一體化的行業結構,為電力市場建設奠定了體制基礎。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2003年的《關于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的指導意見》、《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試行)》、《電力市場監管辦法(試行)》和《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功能規范(試行)》等一系列有關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有效推進了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此次改革不斷借鑒國外電力市場改革的先進經驗,不斷在國內實施改革試點,努力探索適合中國電力工業發展的市場化道路。雖然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改革不徹底和改革目標不明確,不可避免的造成改革后出現了新的問題。1.電力投資體制和規劃問題。目前我國的電源建設項目仍然實行先建廠后定價的管理模式,管制部門依據電源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報告批準項目的建設,項目建成后物價部門再批準電價,這種模式造成了“一廠一價”等違背同質同價市場經濟規律的現狀。同時,電力供應的充裕度問題雖然在電力市場改革初期進行過廣泛的討論,但并未得到有效解決。電力系通實時平衡的特點決定了系統容量要有一定的充裕度,只有這樣才能保證電力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2.電力市場建設和新規則不統一。目前我國電力市場組織結構不完善,還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的基本國情。一次能源分布和區域經濟發展的區域性不平衡是我國的基本國情。能源在全國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是我國能源發展戰略的關鍵之一,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發電資源優化配置必然要求實現區域市場的開放,區域電力市場開放的基礎是區域電力市場之間核心規則的協調統一。目前的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核心規則還沒有得到統一。3.電價機制問題。新的電價管理辦法仍然保留了一些計劃經濟和政府干預的作法,電價形成機制和電價結構兩大問題依舊存在,電價管理機構與電價監管機構之間在電價監管權、價格制定權方面存在著不協調。在輸配電價方面,我國電價構成中,上網電價占77%,輸配電價只占23%,而國外許多國家的輸配電價大部分有獨立的價值形式,輸配電價在價格構成中一般占到50%左右。這也是多年來投資方只熱衷于建電廠而不是建電網的主要原因。4.電力工業節能環保問題。國家“十一五”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了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方針,并明確規定了“十一五”期間單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10%的目標。我國是世界上少數以煤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高達70%左右,而煤炭消耗中一半以上又用于發電??梢姡娏I是實現節能減排目標中重要的一環。5.市場組織結構問題。中國電力市場改革處于初級階段,雖然實施了“廠網分開”,在發電側形成了競爭性市場,但電力產業鏈中的其他環節還是一體化的經營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電網經營企業在市場體系中占據優勢地位,相對于發電企業,容易產生一定的信息不對稱。整體看來,市場的內外部環境不夠公平、透明。6.市場風險防范體系有待于建立。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引入了競爭機制,使得電力工業體系發生重大變化,電力市場中不確定因素增加。不確定性必將導致風險,風險有可能帶來損失。因此,必須對風險因素加以識別,建立長期有效的市場風險防范體系,規范市場風險管理制度。
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的目標
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再審視思考
摘要:證券市場全面推行注冊制是我國深化金融市場改革,打造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舉措之一。從審批制到注冊制轉變的浪潮中,證券市場監管權力結構變動,市場中各主體責任再分配,當前的監管體系已然被重塑。本文旨在探討注冊制對監管制度和監管權力配置產生的影響,從市場監管理念的發展出發,分析注冊制實施前后的監管權力分配情況,進而對當前的注冊制內涵能夠進行更進一步的解讀。
關鍵詞:注冊制;市場監管;權利配置
注冊制是我國近年來金融證券市場的熱點議題,從科創版試點推行取得補數的成果,到幾經修改的《證券法(草案)》正式通過,直到2020年3月1日《證券法》正式生效,我國終于迎來了證券市場全面注冊制的時代。實施注冊制是我國證券市場良性發展的一大標志,既有與國際金融制度接軌之意愿,又在實質上體現了中國特色的態度。在注冊制背景下再解讀我國現有的監管制度,從變化中更好的把握我國證券監管制度的內涵,可以從幾個方面談起。
一、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發展
我國證券市場建立至今不過三十余年,但已初步具有大國規模。經濟市場的發展必然伴隨著制度的保障,同時倒逼著監管制度的進步。在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中,相應的監管制度也在不斷摸索中進步,不僅與市場的變化相適應,也同國家管理體制相協同,可以將我國的監管制度大致分為四個變化階段:第一個階段是1986年至1992年,我國的監管制度還處于摸索時期。1986年是我國證券市場剛剛建立的年頭,在頭幾年,我國政府對證券市場的特點,規劃都還是兩眼一抹黑,導致證券市場的監管制度也頗為混亂,呈現出地方性、碎片化的特征。一方面,監管部門冗雜重復,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委、財政部,經貿部甚至于國家工商局、外管局、稅務局都負有監管職責,多監管主體并不利于市場監管工作的開展,反而大大降低了監管效率和監管的權威性[1]。另一方面,監管方式和內容都不完善,市場準入審核批準程序復雜,后期市場管理被忽視,市場亂象難以得到懲處,整體監管制度都存在著諸多不足。這一階段雖然建立了中國證券業協會,但是制度依據明顯不足,較為權威性的規定僅有中國人民銀行的《證券公司管理辦法》,立法缺失和經驗不足,監管權力依然完全依托于政府,市場的自律機制無法落實。第二個階段是1992年至1998年,可以說是我國證券監督制度的初步成型時期。在這一時期,隨著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的設立,意味著證券監管的國家機構開始出現,國務院也逐步出臺了一些暫行管理條例及辦法,全國性的監督制度開始建立,對市場的持續性管理行為有了依據和可操作性,這一時期監管體系體現出中央與地方相結合的模式。第三個階段是近年來證券監管權力逐漸集中統一的階段,國務院的規定明確了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專門負責審批和監管證券經營機構的組織,承擔了監管證券市場的職能,隨之頒布的《證券法》確認了“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至此開始了證監會統一管理的制度模式。這一階段卷管已經趨向統一化,但該模式下也尚存其他國務院部門行使部分監管權的情況。在經濟騰飛的東風中,我國的證券市場也發展迅速,相關法規也在不斷出臺,管理手段隨之進步。這一階段監管體系依然是行政主導,這也與我國的行政體制本質息息相關。但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推動,我國證券市場不斷深入發展,監管行政化,審批制的弊端也逐漸凸顯,政府過度監管導致市場的靈活調控優勢無法發揮,如在股票市場出現的一、二級市場的價格差距巨大的現象體現了經濟調控和法律監管手段的混同導致的市場混亂,審核權限過度集中導致的公司的上市成本高昂等等。第四個階段以注冊制的出現為標識,體現在在監管責任集中化的基礎之上,監管的重心出現了變化。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深化市場體制改革,其中的重點任務之一便是經濟體制的改革,改革強調市場發揮作用,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指出“不適應的監管制度”是阻礙我國資本市場發展的難題,必須要解決。從科創版注冊制試點,到如今修訂的《證券法》正式確認注冊制,經濟制度的改變也意味著我國監管制度的改革到來的應然。
二、注冊制下我國證券市場監管內涵透析
農業局農資市場聯合監管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行為,建立和完善農資市場長效監管機制,規范農資經營行為,凈化農資市場,保護農民利益,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促進農民增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共同研究,決定建立農資市場聯合監管制度。
一、建立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
各級農業局和工商局要加強聯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開聯席會議,雙方互通情況,共同磋商農資市場監管中的突出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市農業局法制科和市工商局市場科作為兩局農資打假工作聯絡機構,應加強對緊急事務和重大問題的溝通與協調。
二、建立農資打假護農聯合執法制度
根據農業生產實際和農資市場監管中的突出問題,雙方適時組織開展農資打假護農聯合執法行動,狠抓重點品種、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季節,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突出治理制售假冒偽劣農資違法行為,帶動整個農資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具體整治行動計劃和方案,由雙方聯席會議商定。
三、建立農資市場主體準入協作制度
博弈論碳市場監管制度研究
摘要:碳市場作為一個具有環境屬性的新興市場,在推進社會生態文明建設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因為沒有輔之完善健全的監督管理措施,碳交易市場的發展速度受到了阻礙。文章運用博弈論的知識構建碳交易市場中交易者與政府監管部門的博弈模型,進行混合策略分析,得出納什均衡解。結果表明均衡解與違規收益、機會成本、監管成本和政府處罰有關。為了保證碳市場的健康與安全地運轉,文章從政府監管成本、交易者機會成本、違規行為、處罰力度4個方面提出建議,規范碳交易市場的監督制度,保證碳市場的良好交易氛圍。
關鍵詞:博弈論;碳市場;監管
隨著全球生態環境問題的凸顯,碳排放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1-3]。為了滿足全球氣候治理的需要和企業減排的需求,碳交易市場逐步形成,這不僅有效地解決了林業生態補償問題[4-6],也成了國內外一個重要的減排工具[7]。截至2017年年底,我囯7個碳交易試點累積成交量超過2億噸,成交額高達40多億元,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碳交易系統[8]。全國碳市場的全面開啟將改變未來的世界碳市場格局,因此碳市場的安全穩定對于世界政治和經濟格局都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的碳市場監管制度存在立法效力不高,監管制度不全,交易信息披露不夠等問題,降低了碳交易市場的穩定性和高效性。加上碳交易市場監管體系尚未成熟,既是一種新興市場,也是一個信用市場,尚未建立完善的監管機制督促碳交易者公正交易。碳交易的正常進行源于市場中各個主體的公正嚴格的監管行為,一個有效嚴格的市場監管體系對碳市場的發展有著直接的影響。政府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監管措施保障節能減排行為和市場行為的健康發展,避免出現操縱市場、欺騙消費者等違規現象[9]。高山[10]認為碳交易監管可通過價格監管、行政和經濟處罰來避免市場違規行為。樊威[11-13]借鑒外國做法,從政府角色定位、雙重監管制度(碳交易與碳排放)和多元化懲罰機制提出了法律建議。陳波[14]提出可以將法律、制度和管理條例有機結合、優勢互補,完善法律治理和監督體系。但是大多數的文獻都局限于定量方法,文章引入博弈論的思想,構建碳市場中監管部門和交易者的博弈模型,討論混合策略下的博弈均衡結果,為我國碳交易市場監管的健全化、標準化發展提出若干政策建議,促進碳市場的健康發展。
1模型建立與分析
1.1基本假設。該博弈模型的主體有2個,一個是政府監督部門,另一個是碳市場交易者。為了簡化問題,文章做出如下假定:一是政府監督部門有2種選擇:監管和不監管,碳市場交易者有2種選擇:守法和違法;二是政府部門的監管成本為C,交易者守法產生的機會成本為B,交易者違法的收益為E,違法處罰為T。其中,監管成本C、機會成本B、違規收益E和處罰T都是常數。1.2混合納什均衡分析。監管部門和碳市場交易者之間的博弈模型用矩陣形式表示,如表1所示,政府監管部門有2種選擇:監管和不監管。交易者有2種選擇:守法和違法。當監管部門選擇監管的時候,守法的交易者需要付出一定的機會成本B;違法的交易者會因為政府監管部門的監管而被發現違法行為,受到處罰,罰金為T;政府監管部門只要進行監管就會付出監管成本C,但是如果交易者違法,還會得到懲處違法者的罰金T。當監管部門選擇不監管的時候,政府部門監管成本降低為0,守法的交易者還是會付出機會成本B;違法的交易者會因為違法行為獲得違法收益E,并且也不會受到懲罰,因為政府不會監管交易者的違法行為,所以對違法者不產生任何影響,所以違法者的收益是(E+B)。假設監管部門進行監管的概率為p,不監管的概率為(1-p),交易者守法的概率為q,違法的概率為(1-q)。給定q,監管部門選擇監管(p=1)和不監管(p=0)的期望收益分別為UG(1,q)=(-C)q+(T-C)(1-q)=-Tq+T-CUG(0,q)=0解UG(1,q)=UG(0,q),得q*=(T-C)/T=1-C/T。當交易者守法概率小于1-C/T,政府部門的最優選擇是不監管;當交易者守法概率大于1-C/T,政府部門的最優選擇是監管;當交易者守法概率等于1-C/T,政府部門隨機選擇監管或不監管。給定p,交易者選擇守法(q=1)和違法(q=0)的期望收益分別為UC(p,1)=-Bp-B(1-p)=-BUC(p,0)=(E-T+B)p+(E+B)(1-p)=-Tp+B+E解UC(p,1)=UC(p,0),得p*=(E+2B)/T。當政府監管概率小于(E+2B)/T,交易者的最優選擇是守法;當政府監管概率大于(E+2B)/T,交易者的最優選擇是違法;當政府監管概率等于(E+2B)/T,交易者隨機選擇守法或違法。
2研究結論
保險機構市場管制論文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委”)已宣告正式成立,這標志著中國保險事業的發展和保險業的監管工作從此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保險監管制度最早于1851年出現于美國的新罕布爾州,其后在奧地利、英國也相繼建立了保險監管制度。從那以后,盡管歐美各國經濟政策經歷了自由放任到政府干預以及自由主義的復興等變遷,但各國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一直朝著強化的趨勢發展,其原因首先是:保險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產業,其經營的社會效益如何,直接關系到國民經濟能否穩定發展,因此國家必須從宏觀上對保險業進行監督管理;其次,保險組織之間的利益關系不可避免地要進行競爭,而要使競爭正當有序地進行,亦需要國家專門機關的監督管理;最后,由保險業本身的特點所決定,保險業更離不開國家的監督管理:第一,保險業屬于高風險行業,保險公司的保險金來自于投保人,如果保險公司經營不善,勢必損及眾多的投保人的利益;第二,保險基金的主要功能是補償損失和給付保險金,以保障經濟的安全連續運行及社會安定,倘若缺乏對保險業的必要管理,不僅會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而且經濟的連續安全運行也得不到保障;第三,保險業涉及社會的各個方面,保險合同的期限較一般合同長,保險經營者的信用及經營狀況對履約十分重要,倘若保險公司一旦破產,就會帶來一系列消極的連鎖反應,給整個社會帶來嚴重后果,危及社會的穩定;第四,保險業也并非單純的營利事業,亦帶社會公益性,它不僅應確保受益人及社會公眾的財產安全及精神安寧,而且應將投保人的資金用于社會有益事業,促進多數人福利的增長。基于上述原因,故國家在保險組織的設立、業務經營、資金運用等方面必須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否則,保險業就會失去其存在的意義。因此,世界各國都重視對保險業的監管,只是監管的具體方式因文化、習慣和金融政策的不同有所不同罷了。
我國自確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國家立法重視對包括保險業在內的金融業的監督管理?!度嗣胥y行法》規定了金融主管機關對金融監管的任務、原則和基本的方式,《保險法》除在第一條中將加強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作為立法原則加以規定外,還對保險業的監督管理的內容、形式等設專章加以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又于1996年7月、1997年11月、1998年2月分別頒發了《保險管理暫行規定》、《保險人管理規定(試行)》和《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對保險業的監管做出了基本的規范。
保險監管理論上的重要性和立法對保險監管的重視,并不意味著保險監管就能順暢地進行,更不意味著保險市場秩序的良好。保險監管立法只不過為保險監管提供了法律依據。
一、我國保險市場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和金融改革的深化,我國保險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據統計,1997年保費收入1089.97億元,全國共有中資保險公司13家,外資保險公司9家。外國保險公司駐中國代表處189家。保險公司總資額已達1646億元(注:見《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會上的講話》,載《中國保險報》1998年11月20日第1版。)一方面保險機構擴大,保險收入增加,標志著我國的保險業有所發展,但另方面,保險市場的不完善,不合法競爭的日趨明顯,保險行為的不規范,保險經營人才的素質低等問題的存在,又使保險業潛伏著較大的風險。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1.保險機構的市場進入管制不嚴。其表現是有些人不經合法申請,或申請未經批準,擅自開辦保險業務;如有的供銷部門辦理財產保險,有的教育部門辦人身保險,社會亂辦保險禁而不止;違規設立保險機構的現象在某些地區亦較普遍存在;假保險,誘騙投保和販賣假保險證,擾亂保險市場秩序的情況也不時出現。
航空業運輸價格與市場管制經濟研究
摘要:航空運輸近年來最重要的放松管制的措施有價格管制和市場管制。文章以經濟學研究分析為方法,從微觀層面運用范圍經濟和規模經濟理論、網絡經濟模型、供需關系模型、寡頭壟斷市場理論等分析研究兩項管制對航空運輸的經濟影響,并評價兩種放松管制的意義,最終給出政策建議。
關鍵詞:航空運輸管制;經濟學分析;價格管制;市場管制;放松管制
中國航空成立五十多年來,經歷了幾次大改革。經過改革,航空發展的經濟環境明顯寬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規體系更加完備,為航空運輸企業的持續發展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航空運輸近年來來放松管制措施有:放寬市場準入、放松價格管制、放開航線航權管制、逐步開放航權、擴大代碼共享、允許外商投資、開啟資源流動共七大項(包隨義,2006)。隨著航空運輸體制改革的逐步到位,新航空運輸運行管理體制開始加速運轉。作為行業政府的兩大塊職能,經濟管理職能的發揮明顯滯后,尤其是市場管理體系,從法規制度建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到管理內容、管理的手段和方式方法,越來越不適應當前航空運輸發展的需要。
一、中國航空運輸業價格管制
第一,航空價格管制背景。隨著飛機制造技術的發展,降低了航空公司的運營成本。2004年4月20日正式實行的《航空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指出:政府主管部門由核定航線具體票價的直接監管,轉變為對航空運輸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的間接管理,賦予航空公司在限定幅度下自主定價的權利,但仍然存在著政府和企業的雙重定價。從長期來看,需要進一步放松價格管制,使航空公司成為定價的真正主體。
第二,自然壟斷性。自然壟斷產業及其政府管制問題是產業經濟學領域研究比較活躍的問題之一。中國航空運輸業自1980年開始了政府管制體制的改革步伐,實施了從行政性壟斷經營逐步走向市場競爭的一系列過程。航空業具有規模經濟效應、范圍經濟效應和網絡經濟效應,這三個基本經濟特征使得航空業屬于傳統的自然壟斷性產業。
縣建筑市場監管制度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規范建筑市場行為,培育和發展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場,確保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請遵照執行。
第一條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工程投資額在萬元(含萬元)以上或建筑面積在平方米(含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建筑市場管理,并組織實施本規定,依法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第三條初步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建設單位在辦理好相關規劃手續后,應在建筑設計部門進行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持審查批復文件到有資質的施工圖審查部門進行施工圖審查。
第四條招投標管理。依法應招標投標的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憑下列資料到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部門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備案手續:
1、《土地使用權證》。
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的特點及啟示
摘要: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證券市場國際化已經成為金融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在帶來經濟發展機遇的同時,也給證券市場的法律管制工作帶來挑戰。本文通過對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的現狀進行分析,借鑒發達國家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的相關經驗,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措施,以期為推動證券市場發展提供法律借鑒。
關鍵詞: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特點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國際證券市場呈現迅猛的發展趨勢,證券市場的法律管制有特點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方式的變化對我國乃至世界各國證券市場的規范都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我國要吸取其他國家在證券市場法律管制方面的經驗,加強對證券交易行為的約束,從而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
一、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的特點
盡管各國證券市場在法律管制特點方面存在差異,我們仍可以在差異性的基礎上總結出幾條共性特點。首先,在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的目標上是一致的,各國都把對投資人的權益保護作為重點,為此制定了嚴格的證券發行制度,如歐洲國家制定了證券核準發行制度,美國制定了證券公開制定制度,雖然在內容上存在明顯差異,但殊途同歸,目的都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不受損害。其次,各國都加強了證券交易行為的監管力度,對融資途徑和融資人的信用資質都做了具體的規定,特別是在新興的證券市場,如韓國、馬來新亞等,限定更為嚴格,對于利用內幕進行交易的行為予以一定的處罰,避免了證券市場信用泛濫等現象。再次,加強了對交易商的行為的約束,避免交易商利用自營和的身份進行混合操作,獲取利益的行為。最后,各國為了形成開放的證券市場,降低進入證券市場的門檻,取消了某些不利于市場競爭的措施,如取消了投資人進入證券市場的限制、規定證券經紀人向客戶收取傭金的數目等,放松了對證券市場的管制,有利于開放的證券市場的形成。
二、國際證券市場法律管制的特點對我國的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