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4 06: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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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督論文:當代電力市場監督的綜述
本文作者:吳海濤工作單位:武漢供電公司
假設電力市場中博弈有兩個參與人,監管方和被監管方。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進行監管時,監管查處所付出的成本為C,它包含對電力企業的市場交易行為進行調查,并對欺詐、違規行為的電力企業進行處理所消耗的費用。監管機構成功監管查處違規行為可帶來的貨幣收益為U,監管者如果進行監管監察發現被監管者有違規行為并進行查處,處以經濟處罰為A。如果被監管進行了違法違規的行動,而監管者疏于職守,則造成的損失為D(用貨幣表示)。被監管者如果守規交易,則得到的收益為E1,如果違規交易,則獲得收益為E2,且E2>E1。由于我國電力市場監管能力的有限,為了更接近實際情況,假定市場監管者即使選擇監管也不一定能查出市場上的違規行為,由于電力市場信息不對稱,交易行為隱蔽性強,還有可能監管者付出了監管成本,沒有查處出違規行為,誤吧違規行為當作正當行為。假設監管方進行監管的概率為PC,則不監管的概率為1-PC。監管方進行監管,能夠正確查處違規行為的概率,我們用稽查的正確率Pr表示,則監管方進行監管,但是沒有正確稽查處違規行為而進行查處的概率為1-Pr,且監管部門因為監管不力得到的懲罰也為D。被監管方守法交易的概率為Pk,則進行違規交易的概率為1-Pk。根據上述假設,建立的電力市場交易秩序監管博弈,其戰略表達式為:監管機構的純戰略空間為:S1={A1:進行監管并查處違規行為,A2:進行監管但是沒有查處違規行為,A3:不進行市場監管}。被監管方的純戰略空間為:S2={B1:被監管單位按照正常市場持續交易,B2:被監管單位違規交易}。由此得到雙方博弈矩陣如表1、2所示:表1電力市場交易行為監管博弈矩陣表2不確定信息的監管博弈矩陣由于實際上監管機構能否正確查處被監管對象的違規行為,不受監管方的主管控制,考慮監管機構稽查正確的概率,將表1的博弈矩陣變為表2所示的博弈矩陣。從博弈矩陣中可以看出,當-C+Pr(U+A)-(1-Pr)D<-D時,即Pr(U+A)+PrD<C時,(不監管,違規交易)是該博弈的唯一納什均衡。它的經濟學含義是監管者監管成本太高,其監管得到的收益與不監管時的懲罰之和也不及監管成本,使得監管者沒有意愿和激勵去進行監管,因為這樣的結果是得不償失的。其原因是兩個方面原因,一個是發展初期,電力市場效率低下,監管者發現交易違規彌補的損失對于提高市場效率并不明顯;另一個是監管者的經驗,手段和技術水平還處在一個比較低下的階段,因而監管成本非常高。當-C+Pr(U+A)-(1-Pr)D>-D,即Pr(U+A)+PrD>C時,當監管機構不不進行監管時,被監管對象的最優策略是違規交易,當監管機構進行監管時,被監管對象的最優策略取決于E1和E2-PrA,只有在E1>E2-PrA時即PrA>E2-E1時,被監管企業才會選擇不違規交易,因此該博弈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F在考察該博弈存在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的可能性。則監管者采取監管的期望收益為:Ug1=Pk(-C)+(1-Pk)[-C+Pr(U+A)-(1-PrD),監管者不監管的期望收為Ug2=Pk*0+(1-Pk)(-D),被監管對象合法交易的期望收益為:Uc1=PcE1+(1-PC)E1,被監管對象違規交易的期望收益為:Uc2=PC(E2-PrA)+(1-PC)E2。則監管方的期望效用為:Ug=PCUg1+(1-PC)Ug2,該效用的一階條件為:墜UC/墜Pk=-C+Pr(U+A)-PkPr(U+A)-(1-Pr)PkD=0解得:Pk*=1-C-(1-Pr)DPr(U+A)-(1-Pr)D由此可以看出,監管成本C越小,被監管方的遵守交易規則的可能性越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A越大,企業遵守交易規則的可能性越大;由墜P*k/墜D>0可知,政府對監管機構監管不利的懲罰越大,企業遵守交易規則的可能性越大;由墜P*k/墜Pr>0可知,監管機構在監管稽查過程中,正確率越高,被監管企業守規的可能性越大,這與現實情況一致。被監管方的期望效用為:UC=PkUC1+(1-Pk)UC2該效用的一階條件為:墜UC/墜Pk=E1-PC(E2-PrA)-(1-PC)E2=0。解得:P*c=(E2-E1)/(PrPA)由此可以看出,當被監管企業違規交易帶來的額外收益VE=E2-E1越大,則監管部門采取監管的可能性越大;當監管部門稽查正確率越低,對違規行為的處罰金額越低時,監管的可能性越大,這與現實情況是一致的。處罰力度為:A*=(E2-E1)(PcPr)??梢钥闯?,當被監管企業的違規交易帶來的額外收益越大,則處罰金額越高;當被監管企業的遵守規則的概率越小,監管機構稽查正確率越低的時候,處罰力度應該越大。
通過進一步分析,對我國電力市場監管有如下啟示:①由納什均衡解(不監管,不違規)及均衡條件E1莛E2可知,如果電力企業選擇違規交易獲得的收益不能夠比守規交易獲得的收益多時,電力企業將自覺選擇遵守市場秩序,而監管部門將將不用進行監管,這是電力市場監管最理想的均衡狀態。這可以得到啟示對于電力市場的監管,不能一味的采取加強監管力度的單一手段,應該適當從激勵的角度出發,從整體上提高電力企業的質量和利潤水平,才能從根本上長期降低電力市場上違規行為發生的程度。但是現階段我國電力業的整體質量和利潤水平都不高,要想短期內降低電力市場違規交易行為的發生的程度,提高監管效率,從模型的另外兩個均衡解及均衡條件中我們可以找到答案。②由納什均衡解(不監管,違規交易)及均衡條件E1<E2且Pr(U+A)+PrD<C可知,如果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違規交易行為的處罰力度不夠,自身監管水平過低,造成稽查正確率不夠高,同時違規交易能夠比守規交易帶來更大的收益,那么電力企業將會紛紛采取違規交易行為,即使遭受經濟處罰也在所不惜,造成電力市場的惡性競爭。由此看來,監管部門必須在加大懲罰力度,加強自身監管隊伍的建設,提高監管人員素質,才能降低電力企業的非正當行為。③由混合策略的納什均衡解,P*c=(E2-E1)PrA,以及P*k=1-[C-(1-Pr)D]/Pr(U+A)-(1-Pr)D的分析中可得,當電力企業違規交易得到的額外收益越大,監管機構的稽查正確率以及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越小時,則需要監管部門以更大的比例進行監管。當監管成本越高,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越小,監管機構的稽查正確率越低,政府對監管機構監管不力的處罰越低時,電力企業進行違規交易的比例越大。綜上所述,要想提高電力市場監管效率,不但要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也要對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力加大處罰力度,同時要不斷提高監管機構的專業水平,降低監管成本?!?/p>
市場計量監督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國城鄉集貿市場經營活動中的計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計量管理、計量行為及其監督管理活動。
本辦法所稱城鄉集貿市場(以下簡稱集市)是指由法人單位或者自然人(以下簡稱集市主辦者)主辦的,由入場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向集市主辦者承租場地、進行商品交易的固定場所。
第三條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對全國集市計量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集市計量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集市的計量活動應當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保證計量器具和商品量的準確,正確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糧食市場監督檢查思考
自從《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作為監管糧食市場的執法官,充分履行了《條例》所賦予的監督職能,對糧食流通市場的規范有序起到了一定作用。一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作為一個新的執法部門,完成了自身職能的轉化。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不僅是執行宏觀調控政策的載體,同時,也發揮了載體的調控機制和市場監管機制的作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納入糧食流通管理體系,使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入了依法行政的一個新階段,從而使糧食行政管理的社會地位和形象得以提升。二是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制度的建立,為糧食流通市場的規范有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實施糧食收購資格許可制度,既是糧食市場放開后,糧食經營多元化的要求,同時,也是因為糧食商品的特殊性和消費的不可替代性而必須實行宏觀調控的必然要求。嚴格把好糧食收購許可準人關,就成為糧食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三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與其他糧食涉管部門對糧食流通整個過程實施監管,構筑了糧食安全包括數量安全和質量安全的防御體系。糧食行政部門從一個單純經濟管理部門轉變為一個具有執法權的行政管理部門,這就意味著承擔糧食安全的重任有了法律保障。對糧食的收購、運輸、保管以及糧食經營統計的執法檢查,對于維護糧食流通秩序,維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和國家糧食安全具有重大意義。四是對糧食市場實施監督檢查,是保障國家惠農政策的落實,保護農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國家對“三農”問題歷來非常重視,將“三農”問題提高到關系國家穩定發展和全面達小康的高度來對待。沒有農村的穩定,就不可能有整個社會的穩定,沒有農業的發展,實現“四個現代化”就成為一句空話;沒有農民收入的提高,就不可能全面達小康。對糧食市場實施監督檢查,就是要籍此手段防止“谷賤傷農”,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國家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其目的也緣于此。基于以上認識,作為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一、大力宣傳《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們通過各種媒體進行宣傳。同時,組織各種經濟成份糧食經營者集中學習《條例》,并通過市廣播電臺“空中立交橋”欄目,與廣大市民互動,向廣大市民宣傳。在“3.15”維權日、世界糧食日,我們在人流比較集中的地方設攤宣傳;在糧食收購季節,我們在各糧食收購點張貼布告宣傳。通過各種宣傳活動,其目的就是要使糧食經營者知法、守法;使廣大百姓特別是種糧百姓能夠懂法,并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二、嚴格把握糧食資格的許可。凡申請糧食收購資格許可的,我們不僅對其申請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而且還對其儲存設施、計量設施、檢化驗設施進行實質審查。只有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都通過的,我們才發放《糧食收購許可證》。對于一些較大的公司制加工企業,在建設期間因未能辦理諸如房產證等資料的,通過實地勘查、填表登記確認后予以發放許可證,以便其盡快投產收益。三、加強巡回檢查。在收購高峰期間,監督檢查科的同志幾乎每天都在各收購經營點督查,發現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對于已領收購證但又不入市收購或因自身條件的限制不能入市收購的,我們做其思想工作,要求其將收購許可證主動上繳退市。20*年,岳池縣糧食局有兩家主動上繳糧食收購證,退出了收購市場。四、督查最低收購價政策的落實。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是國家的惠農政策之一,落實得好差,涉及到保護農民利益的問題。執行最低價收購政策的主體雖然是改革后的國有糧食企業,但企業自身利益訴求與執行政策往往也有矛盾,對其實施監管必不可少。托市收購期間,我們主動配合國有收儲公司對各托市收購點的收購價格和收購質量進行督查。同時,對非托市收購點的收購經營者,也要求其把握收購質量,禁止收購不符合運輸條件的高水分糧。對糧食市場實施監督檢查,是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的重要職責?!稐l例》的頒布實施,對糧食行政部門依法行政規范糧食市場秩序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三年的實踐,也引發了我們的一些思考。一是涉糧管理部門多,責任難以理清。一個單一商品的糧食市場的管理,涉及到工商、質監、物價、衛生、糧食等眾多部門,每個部門只管糧食流通的一個環節或幾個方面,其監管就缺乏連續性。因此,責任也就難以理清和落實。如前段時間沸沸揚揚的某中央糧食儲備庫糧食灑水事件,工商部門認為是摻雜使假,要對其罰款。而我們糧食部門按照《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的權限,當即指出中央糧食儲備庫的管理權限在國家糧食局,而《條例》中根本沒有賦予省市工商、糧食部門管轄權。這種脫節的監管責任該誰負責,實在難以分清。又如對無收購許可證人市收購的行為,工商部門既可以管,也可以罰,而糧食部門對無證收購行為只有檢查權,沒有處罰權。要處罰,就需移交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而工商管理部門是否處罰或處罰是否適當,糧食部門不得而知。同樣是執法部門,相比之下,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就成為弱勢部門,其社會地位和執法形象受到影響。二是糧食收購資格許可門檻過低,導致經營者都往這一市場擠。三萬元的資金和50噸的倉儲條件,夠資格的比比皆是,這就有可能使糧食市場處于過度競爭狀態,或者出現只領證不入市的狀況,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糧食多時少渠道、糧食少時多渠道”,這對構建有序的糧食市場是極為不利的。三是《條例》的一些規定與實際不符。如《條例》規定收購者未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并造成農民或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的,可處以罰款。很顯然;將“造成農民或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的作為罰款的前置條件,在實踐中就難以出現可處罰款的事實依據。經營者收購高水分糧,即使在儲存過程中變質,這是經營者的事情,他根本不可能造成農民利益或其他糧食生產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相反地省卻了農民整曬糧食的麻煩,這一規定實際上沒有實踐意義。當然收購時質價不符,則另當別論。又如《條例》規定,未建立糧食經營臺帳或糧食經營臺帳保留時間不足3年的,由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一個糧食經營個體戶,只要求有3萬元的資金和50噸的儲存設施,一年周轉十次也不過500噸,更何況一些個體戶年經營量不過百十噸,真不知建經營臺帳并保留3年時間,對相關決策部門起到什么作用。這一規定有什么實際意義。如此規定,那些農民經紀人的經營量人均都在300噸以上.又如何去管理呢?四是多頭執法不利于市場和諧。在前面已提及涉管部門多,責任難以理清的問題。實質上這是問題的一個方面,而另一方面,多頭執法也存在擾民的問題,一個糧食經營者,今天工商部門來查,明天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來查,后天又是衛生、物價部門來查,如此眾多的檢查,糧食經營者苦不堪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在管理糧食工作上有著悠久的歷史和技術優勢,建議決策部門授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充分行使監督檢查權,包括對糧油收購、加工、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這樣,既有利于責任明確,又可避免多頭執法擾民的問題。
糧食市場監督檢查制度
為了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促進公平競爭,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辦法。
一、監督檢查范圍
(一)糧食經營者在甘肅省行政區域內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等經營活動(以下統稱“糧食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糧食經營者,是指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運輸、加工、進出口等經營活動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
所稱糧食是指小麥、稻谷、玉米、雜糧及其成品糧。
(二)糧食經營活動是否遵守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是否損害糧食生產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否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藥品市場監督檢查計劃
為保障全縣藥品經營使用環節質量安全,依據《2019年市藥品市場監督檢查計劃》及藥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保障公眾使用藥品安全為中心,落實“四個最嚴”,嚴格依法監管,堅持問題導向,強化風險管理,進一步落實監管責任,加大現場檢查力度,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藥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檢點
(一)重點單位
1.特殊管理藥品、生物制品經營企業及基本藥物配送企業;
市場監督局疫苗監督檢查計劃
為進一步落實“四個最嚴”的監管要求,落實疫苗安全監管責任,保障疫苗質量安全,2020年繼續開展疫苗專項整治,排查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消除疫苗流通和使用環節安全隱患,建立疫苗監管長效機制,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安全穩定大局。
一、工作依據
依法有序開展疫苗監管工作,依據《藥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2017年版)》、省委、省政府辦公廳《省關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省市局《2020年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2020年藥品流通監督檢查計劃》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市藥品流通監管工作要點》、《2020年市藥品流通監督檢查計劃》開展疫苗流通使用環節監管工作。
二、監管對象
市轄區內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疫苗接種單位。
三、職責分工
市場監督管理局“平安市場”創建工作方案
根據市、縣政府創建“平安市場”的要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部署、實施,積極參加創建“平安市場”的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職能,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全力營造平安的人居環境和投資環境。把活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重要日程,認真履行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職能,開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健康安全的消費環境。
一、統一思想,加強組織領導
在商品交易市場中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文明管理,是深化文明創建的內在要求,是安全生產的要求,也是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商品交易市場的安全文明管理,是對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管理部門監管水平的又一次提升,必將引起地方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強力推進安全文明管理,有效地營造守法經營、公平競爭、誠實守信、文明經商、依法監管、和諧發展、安全的投資經營環境,提升商品市場運行質量和監管水平,是我們當前市場監管的重點。為此,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建立溝通協調機制,成立平安市場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地點設在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徐建成局長任組長,王勇副局長任副組長,各分局長及市場規范監督管理科全體人員為成員。確保平安市場創建工作順利推進。
二、深入宣傳發動
在平安市場創建工作中,切實加強與安監、公安、消防、城管、宣傳、市場主辦單位和經營者的溝通聯系。通過電視臺、電臺等新聞媒體以及標語、板報和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加大對安全文明市場創建內容的監督檢查和宣傳力度,做好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各項輿論宣傳工作,使市場主辦單位和廣大經營戶充分認識開展平安市場創建的重要意義,廣泛調動市場主辦單位、經營戶的積極性,形成了政府重視支持、人民群眾普遍關心、市場主辦單位和廣大經營戶踴躍參與平安市場創建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工作責任,嚴格貫徹執行
證券市場監督法律問題思考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新聞媒體作用權利越來越大,在社會新聞傳播中扮演著重要作用。因為其自身有別于其他行業,具有一定特殊性;對證券市場與經濟環境監督權利要大于社會民眾監督,能夠客觀、全面的對新聞信息進行報道,繼而讓民眾及時掌握證券市場最新動態。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這對監督作用的發揮具有重要作用,能夠使新聞媒體更好的發揮監督功能。
一、媒體監督證券市場必要性
(一)媒體行業發揮第三方監督作用
當下,在多樣化市場經濟制度環境下,第三方面平臺監督得到重視與作用發揮,效果顯著。在證券市場中,若沒有第三方監督權利發揮,我國股市將難以持續發展下去。據調查統計:現如今上市企業高達2600家以上,其趨勢也在隨著時間的增長而呈現遞增狀態。在這樣一個多范圍證券市場中,必須設置監督管理單位進行監督?,F階段,監督單位分為:企業董事會、行政管理部門、證監會等?,F階段,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要求上市企業每3個月對企業賬務進行總結。但其問題也隨之出現,在監督管理中發現:各企業公司未將企業真實賬目狀態公布于眾,只是在企業賬目基礎之上夸大其詞。在這一狀態下,若不利用第三方監督管理使我國億萬股民與投資人受到利益損失,喪失自身權益。此外,若企業遮掩真實賬務情況,并掌握著數以萬計股民資產,一旦發生變動其后果不堪設想。因此,將媒體作為證券市場第三方監督,普遍能夠得到公眾認可;同時也有理由進行企業真實狀態調查,更具權威性、可信度,對股民權益維護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媒體監督作用優勢所在。
(二)媒體為管理單位解決困難
20世紀,國外證券市場監管較為散亂,上市企業存在欺騙行為、虛假信息,使得證監管理單位權利發揮問題重重、難以有效控制。對此,證監單位通過媒體優勢特點進行監督管理;利用媒體調查與傳播,證監管理再次進行證券市場管理則容易很多。我國在2600家上市企業中,不乏存在一些金融欺騙、造假、違規現象。這時,若僅憑證監管理作用發揮將難以得到有效控制,管理難度較大;而利用媒體監督管理進行違規、欺詐信息報道,然后由證監進行管理,將達到事半功倍效果。另一方面,根據現階段證券市場違規、金融欺詐等行為曝光能夠看出,新聞媒體發揮著重要作用;證監單位更多的進行工作輔助。
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場監管工作要點
2021年,全縣市場監管系統將堅持以黨的、五中全會精神和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市委五屆十次全會精神和全市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以服務新發展格局和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作風建設年”“能力提升年”為統領,不斷強化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深入實施質量強縣戰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力度,著力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努力開創市場監管工作新局面。
一、提升市場監管能力,守護安全底線
1.持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市場監管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全覆蓋,全年抽查各類市場主體比例不低于3%。做好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牽頭工作,實現聯合監管全覆蓋、常態化。(縣局信用監管股牽頭,執法大隊和各鄉鎮所負責)
2.強化信用約束,加強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建立食品采購合格供應商評價和黑紅名單曝光制度,利用信用等級評定系統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縣局信用監管股,執法大隊和各鄉鎮所負責)
3.制定包容審慎監管制度規范,強化事前預防規范和教育引導。(縣局信用監管股牽頭,執法大隊和各鄉鎮所負責)
4.做好2020年度年報公示工作,確保年報公示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縣局信用監管股,執法大隊和各鄉鎮所負責)
旅游市場監督整治工作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旅游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旅游市場重點環節檢查工作的通知》(旅辦發〔〕84號)文件,按照將旅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抓到實處,不斷提升旅游服務質量,切實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權益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我市旅游市場監督檢查力度及對違法違規現象的打擊力度,現就開展旅游市場重點環節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第一階段(8月份):部署準備階段
各區縣旅游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召開旅游企業負責人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同時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規范旅游市場秩序的氛圍和重要性、緊迫性。
(二)第二階段(9月):重點檢查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