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制度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7 22: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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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制度探究論文
一、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中制度變遷成本分析
(一)稅制變遷對制度安排的路徑依賴成本
新一輪稅制改革制度安排的路徑依賴在一般意義上表現為制度變遷過程中的成本,更深層次的表現為在制度變遷中因解決各種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沖突而付出的代價,也可表述為摩擦成本。
1.潛在納稅人利益集團的利益。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基本特征為:在確保國家財政收入穩定的前提下,在年度和稅種之間統籌安排增稅和減稅的改革措施,實行結構性調整的稅制改革。其一,這種增稅和減稅相結合的結構性稅制改革,使一部分納稅人因稅負降低而取得利益,另一部分納稅人則利益受損。比如目前我國已經取消了農業稅,提高了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額,這會使相應的納稅人得到利益;未來可能開征的物業稅,將會增加一部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其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法合并后,內資企業因所得稅稅率降低而整體稅負下降,外資企業卻因部分稅收優惠被取消而獲利減少,產生心理失衡,因而可能減少在我國的投資。
2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新一輪稅制改革帶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問題表現為:其一,結構性調整的稅制改革使稅收收入在一定期間相對下降可能會給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帶來壓力,這種壓力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如何化解,比如增值稅的轉型改革,將會形成中央和地方的利益矛盾;其二,由于新一輪稅制改革將在中央和地方之間進行稅種的重新劃分,致使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間形成利益博弈局面。
3.多種利益集團的利益。在稅制改革過程中,除了涉及上述利益集團的利益外,還會出現多種利益集團共同博弈的問題。以我國開征燃油稅為例,作為“費改稅”的改革措施,政府早就提出了改革設想,并制定了改革的方案。但時至今日燃油稅仍未開征,除了近年來油價上漲的原因外,重要的原因在于與該項改革有關的原有利益主體不愿放棄既得利益。在利益均衡沒有打破的狀況下,博弈的結果只能表現為路徑依賴(二)完善稅收征管環境及提高稅收征管能力的成本
生態補償稅收制度分析
[摘要]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態資源破壞加劇,環境污染嚴重,生態補償成為經濟發展過程中必須考慮的問題。生態補償財稅政策是生態補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從財稅視角考察生態補償的路徑,應進一步完善生態稅收制度;構建多層次的生態補償財政分擔體系;建立財政補貼、財政投資有機融合的財政補償機制;完善生態補償財稅政策的配套措施;建立基于市場經濟背景下的生態補償機制,實現經濟、社會、環境的和諧發展。
[關鍵詞]生態補償;財稅政策;路徑分析
生態補償最早是一個自然科學的概念,后被引入到社會科學研究領域。生態補償作為保護生態環境的一項經濟手段,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開始出現并逐步成為環境政策的一個重要領域,其核心內容是生態保護外部成本內部化,建立生態補償機制,改善、維護和恢復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調整相關利益者因保護或破壞生態環境活動產生的環境利益及其經濟利益分配關系,以內化相關活動產生的外部成本為原則的一種具有經濟激勵特征的制度。
財稅視角下的生態補償涵義更加廣泛,其政策涵義是一種以保護生態服務功能、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為目的,運用財政稅收手段,調節生態保護者、受益者和破壞者經濟利益關系的制度安排?!敹愓呤巧鷳B補償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從財稅視角下考察生態補償路徑,有助于拓寬生態補償的理論思路和操作渠道。
一、生態補償與生態稅收政策
生態補償資金籌措渠道是多方面的,但生態稅收收入是其中重要的來源。借鑒國外先進的生態稅收建設經驗,完善生態稅收政策,建立與生態補償機制相適應的生態稅收體系,是稅制改革的要求,也是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的需要。
淺析憲法稅收制度缺失
摘要:本文首先由稅收的重要性談起,聯系到由于稅收條款在憲法上的缺位,造成實踐中稅收存在1些不規范問題。進而分析了稅收和憲法間有著密切的聯系,發現憲法上存在稅收條款的缺失。最后,對我國稅收條款入憲的重要意義進行了說明。
關鍵詞:稅收;憲法;稅收條款「正文」
1、稅收的重要性和我國稅收的不規范
稅收法律關系是指由稅法所調整而形成的,在稅收活動中各稅收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發生的具有權利義務內容的社會關系。[1]在現代法治國家,這種稅收法律關系顯得尤為重要,因為其調整的是國家和國民間的關系。日本學者認為稅收法律關系的中心,是國家與納稅人之間的關系。[2]在這兩者之間,稅收無疑是最為關鍵的,涉及到各方的利益分配和協調。“稅收是國家以取得滿足公共需求的資金為目的,基于法律規定,無償地向私人課征的金錢給付?!盵3]國家把稅收作為重要的財政來源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民往往把稅收作為1個重要的考量因素來安排其涉經濟的民事行為,企業也不約而同的把如何降低稅負納入企業的成本效益分析??梢姸愂帐顷P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可謂牽1發而動全身,因此在稅收法律的制訂和執行上都應慎重。
而我國的稅收實踐中卻還存在許多不盡人意之處,例如有些地方有收“過頭稅”的現象,由于稅收計劃完不成,今年收明年的稅,這顯然違反了稅收法定的原則,侵犯了納稅人的權利。再如1些地方出于地方利益的考慮,對外商投資給予稅收優惠,違反了稅收公平原則,使得我國的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由于稅收的不公平蒙受損失。這種不公平還導致了大量的國內資本外流,這些國內資本利用加勒比海上的“避稅港”等地點在外國注冊公司,又回到國內投資,從而逃避稅收,這不但給國家造成巨大的稅收損失,還形成了海外投資的虛假繁榮景象。造成這些問題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很重要的1點是稅收在憲法上的缺位。
2、稅收與憲法
實現收入均勻的稅收制度改革
摘要:收入分配公平是構建和諧社會所追尋的目標,它既包括市場意義上的“市場公平”也包括社會意義上的“社會公平”。“市場公平”是指自然稟賦不同、努力程度不同的人所獲得的收入也應該不同;“社會公平”是指為保持社會穩定、實現共同富裕而調整收入的相對份額,使收入分配的差距不至于無法讓人忍受。稅收作為政府所掌握有力杠桿既可以校正市場缺陷,促進市場分配機制的完善,實現"市場公平";也可以直接調節居民收入,實現“社會公平”。
關鍵詞:收入分配;“市場公平”;“社會公平”;稅制改革
0引言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中央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而作為和諧社會重要內容的“公平正義”如何才能實現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亟需解決的問題。從當前我國改革和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最緊迫、最關鍵的任務就是要解決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而稅收作為具有調節收入分配功能的杠桿無疑應當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1收入分配公平的涵義
“公平”是社會價值判斷,是現實中不同的個人對客觀存在所做的主觀評價。作為一個歷史性范疇,“公平”具有豐富的內涵,有人將其界定于經濟領域,有人將其界定于法律領域,還有人將其界定于道德領域和政治領域;即使僅界定于經濟領域,不同時期、不同地域的人對于“公平”的理解也可謂千差萬別。收入分配作為一個經濟范疇,其“公平”問題的討論也就主要集中在經濟的框架內進行的,問題的焦點集中在收入分配公平的評判標準。
淺談稅制轉型和稅收制度
論文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論文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中小企業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分析
【摘要】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企業的數量和規模都隨著國家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以及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與優化而日益增加,但財政稅收制度并沒有隨之進行快速的轉變,這就使得中小企業的發展受到一定的影響。因此,要對財政稅收制度進行不斷創新,以此來扶持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論文分析了財政稅收制度,對其發展現狀及重要性進行了簡單闡述,重點介紹了財政稅收制度創新對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扶持作用。
【關鍵詞】財政稅收制度;中小企業;現狀;重要性;扶持作用
1引言
無論是我國社會經濟和民生建設,還是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都離不開財政稅收制度,但是目前的財政稅收制度對很多中小型企業的發展需求來說,已經無法滿足,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其迅速發展。因此,在對中小企業的發展需求進行科學整合的基礎上,需要對財務稅收制度進行創新與優化,為中小型企業的發展不斷提供合理健全的制度保障,不斷扶持其順利發展。
2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
我國的中小企業數量龐大,在解決一大部分人員的就業問題的同時,也為社會創造了經濟效益,為國家創造了大量的財稅收入,推動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但是,在其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也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被暴露出來,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方面:第一,中小企業產業的技術含量不高,并且缺乏長期有效的資金投入;第二,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較為模糊,缺乏現代化管理知識;第三,中小企業承受的稅務較高,與其規模不相符;第四,由于各種限制條件導致中小企業引進高技術人才困難,阻礙其迅速發展。
中小企業財政稅收制度創新研究
現階段,我國市場經濟開始不斷的完善,中小企業的數量持續增加,我國的財政稅收制度需要做出改變,以此來更好的適應經濟形勢的變化以及發展趨勢的要求,將中小企業的良性作用發揮出來,合理的分配收入,對各項資源能源進行調控,使得企業的發展運營狀態可以變得更加的穩固,不斷的完善我國的稅收管理制度,讓中小企業的發展可以更加的健康,處理好當前我國財政稅收制度所面臨的問題,改革并創新財政稅收制度,提升其制度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效用。
一、財政稅收制度創新的內容以及意義
我國市場經濟的歷史已有三十多年,現階段,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正處于不斷完善的時期,總體社會經濟的發展勢頭比較好。隨著各類中小企業數量的增加,我國的市場經濟開始變得更加的活躍,這不僅豐富了我國的經濟實體類型,同時還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想要更好的適應社會的發展需求,就必須要盡可能的加快各類中小企業的發展腳步,讓中小企業都可以打破傳統經濟管理制度的束縛。需要改革并創新財政稅收制度,統一我國各類企業的稅收制度,切實的保障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態,同時還應當盡可能的優化財政的支出制度以及預算制度等,完成稅收制度的轉型工作,處理好傳統稅收制度的轉移支付等問題,讓其轉移變得更加的規范。找出其所存在的稅收立法不健全等問題,讓財政稅收制度可以更好的服務企業。
二、財政稅收制創新對中小企業的扶持作用分析
1.提升中小企業經濟。中小企業是現階段我國社會經濟增長的主要來源,其在國家經濟之中占據著極其重要的地位,需要對財政稅收制度進行改革,以此來從根源上減小中小企業所需要承擔的稅務,讓中小企業的資金可以更加的充裕,切實的維護了中小企業資金鏈運行的穩定狀態,避免其資金鏈產生斷裂的影響,中小企業可以利用較為充裕的資金不斷的去開拓市場,讓自身企業的轉型工作可以進展的更加順暢,同時也可以擴大自己的規模,讓其成為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2.提供就業崗位。我國的人口數量比較大,所以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就業壓力問題。特別是近些年來,我國高校的擴招,導致大部分的大學生遭遇了就業困難等問題,就業問題極其的嚴峻。想要緩解我國的就業壓力,就必須要增多就業崗位,完成財政稅收制度的創新以及改革等工作,和中小企業進行溝通,處理好中小企業生存發展的難題,讓其可以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站穩腳跟,提供較多的就業崗位。3.調整國家產業結構。企業的自主創新會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企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工作的開展,但是現階段,我國受到西方國家技術的影響,其自主創新會過于集中化,高校以及國企之中的自主創新投入會比較大,需要采用財政稅收制度的創新改革形式,優惠中小企業的稅收,使得中小企業可以更為自主的開展創新工作。4.合理配置資源。以西方發達國家為例分析,如果一味的去追求大型企業的經濟效益,其最終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根本無法得到保障,若對其的控制力度不足,就會使得總體大型企業毫無生機可言,同時還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企業的國際競爭實力。對此,我國必須要在發展大型企業的過程中,明確的了解到中小企業的發展優勢,同時給予中小企業一定的鼓勵和幫助,合理的開展資源的配置工作,最大化的利用各項資源。5.促進中小企業融資。中小企業的自身實力不足就會影響到企業的日后融資工作。中小企業自身的公共性以及私有性會比較明顯,中小企業若采用融資的形式來提升自身企業的競爭實力就會給企業的經營產生極大的風險,所以,大部分的中小企業都不會參與并進行融資活動,應當合理的采用財務稅收制度的長信措施,降低中小企業的擔憂,政府要利用該政策措施減小風險。
三、企業財務管理和稅收籌劃的關系
農業稅收制度改革論文
摘要:在計劃經濟背景下形成的我國農業稅收制度,越來越顯露其根本的弊端。徹底改革農業稅收制度,取消現行的農業稅,構建城鄉統一的稅收制度,是新形勢下對農業稅收制度改革的客觀需要。但是,鑒于目前我國農業經濟發展現狀,統一城鄉稅制的條件尚不成熟,而應采取漸進的方式分步實施。
關鍵詞:農業稅;稅制改革;城鄉稅制
黨的十六大提出實現統籌城鄉社會經濟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農村小康建設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部分,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為此,必須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建設現代農業,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通過對現行農業稅收制度的改革,消除不合理的城鄉“二元稅制”,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與國際慣例接軌,適應我國農業發展的現代稅收制度,是促進農村經濟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國現行農業稅收制度存在的弊端
1.地租式的農業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缺乏理論依據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規范的稅收制度,或者以商品流轉額為征稅對象征稅,或者以生產經營凈所得為征稅對象征稅,或者以企業或居民擁有的財產為征稅對象征稅。我國現行農業稅則不然,既不是按商品流轉額征收的流轉稅,也不是按農業生產凈所得征收的所得稅,更不是針對農民自有財產征收的財產稅。它針對的是農業生產用地,不論農民所從事的農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商品率如何,也不論農業生產效益如何,只要使用了土地都必須繳稅。而且,農業稅在計算中不扣除農民投入的生產成本和自食口糧,連農業簡單再生產都得不到充分的補償。實質上,這種農業稅就是地租。按照憲法規定,我國農村土地屬集體所有,這種地租式的農業稅缺乏征稅的理論根據。
對我國稅收制度“綠色”改革的思考
對我國稅收制度“綠色”改革的思考
一.我國稅收制度“綠色”改革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但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工業化水平的不斷提高,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問題也日益突出。據世界銀行的計算,我國空氣和水污染的總體經濟損失為每年536億美元,接近我國gdp的8%,這表明我國目前每年因環境惡化造成的損失幾乎抵消了每年社會新增財富的價值。環境的不斷惡化不但直接影響著我國人民的生存質量,而且制約著我國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一項系統工程,世界各國無不以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各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自70年代以來,經濟手段在環境保護中的應用取得了空前的發展,其中,稅收手段的運用已成為各國環境政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稅收手段一方面可對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或產品征稅,利用經濟利益的調節來矯正納稅人的行為,改善環境質量和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另一方面可以為政府籌集保護環境和資源的專項資金;同時還可利用稅收差別、稅收優惠措施促進環境保護技術的提高,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以及環保產業和再生資源業的發展。
在我國現行的稅收制度中尚沒有專門的出于環保目的的稅種,但也存在一些可以達到環保效果的稅種,如資源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稅、耕地占用稅等。這些“綠色”稅收收入占國家總稅收收入的比例很低且近年來呈下降趨勢。同時,這些稅收制度還存在征收范圍窄、征收標準低、征收成本高、減免稅及稅收優惠形式單一等諸多問題,限制了稅收對環境保護的調控力度,嚴重削弱了稅收的環境保護作用。
面對日趨嚴峻的環境狀況,針對我國現行稅制中環保稅收措施存在的不足,借鑒西方國家在環境稅收政策方面所取得的經驗,適時地對我國稅收制度進行“綠色”改革成為必要。
二.進行稅收制度“綠色”改革的有效途徑
財政稅收制度改革與創新
摘要:作為國家調控經濟的措施之一,稅收制度的完善與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財政稅收制度也不斷完善起來,對于經濟的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我們也應當意識到,在新形勢下,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實現財政稅收制度改革與創新,只有這樣,才能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
關鍵詞:經濟;稅收制度;改革
1.稅制改革的成績
(1)稅收體制日趨完善。歷經數次改革之后,現階段我國稅收制度日漸完善,逐步構建起相應的稅制體制。不僅如此,多部門長期合作,實現了以流轉稅和所得稅為基礎的稅收主體。多部門在稅收體制改革中相互配合,各機構運轉效率得到了進一步提高。(2)稅收結構日益合理。首先現階段我國所得稅比重日益提高,充分體現了我國經濟結構的進一步優化成果,也表明我國經濟運行質量的進一步提高。充分發揮出來稅收經濟調節的作用。其次我國稅收額度逐年增長,特別是西部地區,這對我國實現共同小康、共同富裕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最后我國環境資源稅率得到了進一步提升,有利于我國打造資源節約型社會。(3)稅收收入持續增長。與前幾年相比,近些年來,我國稅收收入逐年增長,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重也越來越高。
2.稅收制度改革現狀
雖然我國稅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我國還沒有建立相應的、完善的現代稅收體系,與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還有很大距離,稅收制度改革的經驗不足,難以對稅收體制改革保駕護航。忽視了稅收其他方面的作用。稅收的功能非常多,它能夠促進其他相關領域的發展。然而現階段我國稅收逐步走向旅行籌集收入職能的單一化方向,這對經濟可持續發展是非常不利的。最后我國稅收的法治化程度相對較低,稅收制度必須依法落實,并與相關稅收部門協調配合,才能夠實現稅制改革的有效推進。上述內容是我國稅收制度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必須給予高度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