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監管范文10篇

時間:2024-03-22 21: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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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監管

土地登記信息監管論文

1監管子系統概況

監管子系統由基于C/S架構的數據庫管理系統和基于B/S架構的監管系統共同構成。其中數據庫管理系統具有土地登記數據庫建庫、數據入庫、數據質檢、數據導入導出、權限和日志管理以及數據庫維護等功能,主要實現對匯交數據的動態管理。監管系統主要由登記信息監管、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組成,其中登記信息監管模塊是該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通知的要求,對各級匯交的登記數據進行分析,發現其中違規的情況,為主管部門實施監管提供服務。

2監管功能建設的基本原則

根據系統建設主管部門的意見,結合廣東省地籍信息管理系統建設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業務、技術、數據等基礎條件,土地登記信息監管建設按以下原則開展。

2.1依法依規從現實出發逐步完善原則

所有監管行為必須按照《物權法》、《土地管理法》、《房地產管理法》等國家法律的規定進行,對于《土地登記辦法》、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出臺的相關政策中的約束性規定,通過使用計算機手段實施監管,對于基礎設施和數據支撐條件尚未成熟的規定,在監管系統建設中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完善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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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府土地監管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的土地管理,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遏制在、期間進行違法建設和違章搭蓋等活動,確保我區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促進我區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要執行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各鎮街、區直有關單位要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認識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結合區情嚴格依法管理土地,提高依法用地意識,同時要按照土地管理目標責任制的要求,加強領導,完善機制,采取措施,強化責任,切實履行職責,并加大法制宣傳力度,加強土地法制和國策的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要加強農村個人建房和農民集體土地的管理。按照市政府《關于嚴格個人建房管理的通知》(政77號)文件,嚴格管理和審批農村個人建房,在城市規劃區、重點項目建設、基本農田保護區、生態建設控制等用地上禁止自建住宅,農民集體土地未經批準不得出讓、轉讓或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三、要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各鎮街、國土、建設等區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按照職能,組織巡查組,加強節日值班,加強動態巡查,嚴格依法查處違法用地的行為。特別要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園路、涵大道、重點項目用地、基本農田保護區等重點地段的巡邏管理,實行分片負責、責任到人,及時制止和處理各類土地違法行為,保證節日期間土地管理不失控,確保土地管理秩序穩定。

四、要探索推行聯合執法的有效機制。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明確分工、密切配合,加大聯合執法力度,狠剎亂占搶建歪風,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對嚴重違法行為、屢禁不止、負面影響較大的違法建筑行為要依法進行立案查處,還要選擇一批典型案件進行綜合治理、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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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監管責任制落實工作意見

每年度對自行拆除存量違法用地的按拆除違法用地面積5平方米給予1平方米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比例予以獎勵;對土地監管工作年度排名前2名的給予50畝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獎勵。鼓勵各鎮政府對轄區內的存量違法用地進行處置。以鎮(街道、管委會)為單位。

落實土地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為進一步規范土地管理。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國辦發〔〕71號)等有關規定,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土地共同監管責任

負責對轄區內所有土地監管工作,1.區國土部門負有土地行政監管責任。對全區各類違法違規用地行為進行巡查、制止、做出行政處理或處罰、通報情況等。

對轄區內土地使用情況進行巡查,2.各鎮政府(街道、管委會)負有土地屬地監管責任。對違法用地行為進行制止、報告和處置。

按照有關法律和國辦發〔〕71號文件規定對違法違規用地行為進行共同監管。3.區監察、公安、發展改革、經濟信息、規劃、建設、房管、整違辦、金融辦、市政、農業水利、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負有土地共同監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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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執法監管工作通知

為規范用地秩序,堅決制止和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土地執法監管工作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堅持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相結合,嚴格耕地保護,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嚴厲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促進了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但是,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在個別地方、個別單位仍然存在,從年新開工項目土地使用清理情況來看,有的縣(市、區)未報即用、邊報邊用、未供即用等違法占用土地的現象還比較嚴重,個別地方違規出讓土地被國土資源部掛牌督辦,造成了不良影響。面對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全覆蓋的新形勢,各地、各部門必須迅速適應土地執法監管模式和手段的重大變化,從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規,規范用地秩序。

二、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政策和法規

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力度。宣傳教育的對象以地方各級領導干部和鄉村基層干部為主,宣傳教育的重點突出土地國情、省情、市情、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及配套制度等內容,使各級干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帶頭遵守和模范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宣傳教育的方式要多樣化,國土資源部門要聯合公、檢、法、紀檢監察等部門,有選擇地在新聞媒體上披露和曝光違法用地案件的查處情況,提高宣傳實效。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營造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社會各界自覺守法的良好土地執法監管氛圍。

三、認真開展土地違法違規自查自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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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土地礦產監管長效機制通知

為進一步強化區人民政府對耕地(礦產)保護和依法用地(采礦)的監管責任,嚴厲打擊轄區內違法用地(采礦)行為,維護國土資源管理良好秩序,促進全區經濟社會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建立土地礦產執法監管長效機制?,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建立違法用地(采礦)防控機制

(一)進一步明確土地監管責任主體。要全面建立以政府為主體,相關部門協同,全面防控違法用地行為。為加強領導,成立土地執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擔任,副組長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區委辦、政府辦、監察、發改委、國土、規劃、建設、公安、安監、煤炭、行政執法、農經、教育、工商、檢察、法院等單位和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國土資源局局長擔任,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督察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各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情況、組織各有關部門開展違法用地的查處整改行動、協調解決查處整改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是轄區內耕地保護和違法用地監管的責任主體。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也要成立土地礦產執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各鄉鎮街道、工業園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鄉鎮街道、工業園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各部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違法用地(采礦)的發現、制止、查處負總責,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對違法用地的查處整改工作。

各鄉鎮、街道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監管工作,依法查處農村村民在村莊規劃區內建造住宅的違法行為,牽頭組織本轄區內的違法用地拆除復耕工作;國土部門要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制止、報告并依法查處違法用地行為;建設、規劃部門要依法依規查處涉及道路兩側及已供土地違法建設案件。在查處案件過程中遇到不屬本單位查處的案件,要在上報區政府的同時,以書面聯系函的形式告知相關單位建議查處。

各鄉鎮、街道,工業園區要設立專項資金,用于違法用地的查處和整治工作、發放協管員的工資補貼以及組織人員拆除違法建筑等經費。專項資金要按規定進行年終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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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總結

為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規行為,落實“守土有責”,我鄉認真貫徹執行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通知》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機制的通知》,現將一年來的執行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領導度重視

鄉上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國土、村鎮建設的副職為副組長,國土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鄉土地執法共同責任機制落實工作領導小組。

二、責任到人納入目標考核

一是將土地執法監管工作納入各村(社區)的年度目標考核與村干部的報酬和評優評先掛鉤。二是實行班子成員分片負責制,駐村干部考核與村上考核掛鉤。

三、強化宣傳增強群眾執行國土資源法規的自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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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委土地執法監管指導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提高全區各部門各單位依法管理土地的認識,加大對違法用地行為的處置力度,提高土地違法案件的發現率、制止率和查處率,推動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建立共同監管機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違法用地行為

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土地違法行為,把違法用地行為遏制在初始狀態,通過構建共同監管機制,強化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落實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在全區建立對土地違法行為發現、制止、查處的工作機制,確保土地違法案件查處到位。

(一)建立土地違法行為發現機制。動態巡查是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行為、將違法行為消滅在初始狀態的有效手段。城管執法大隊負責動態巡查工作,城管執法中隊具體負責各街道、園區的動態巡查工作。對巡查區域內的所有新開工建設項目進行調查、登記,核實項目的合法性、占地面積等,并每周向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新開工項目的用地位置、面積、占地類型、建設程度;對違法用地建設項目進行制止并初步確定違法責任人,及時向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國土部門和城管執法大隊建立舉報制度,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匿名或實名舉報,經調查核實的,給予舉報者一定的物質獎勵。

為及時了解掌握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情況,根據市政府辦公室2005年第92號《會議紀要》精神,區規劃分局在召開規劃項目初審會議時,要邀請城管執法部門列席,參加工程放驗線;工程驗線無誤后,將完整的工程審批檔案于2日內轉交區城管執法大隊,以及時確定在建工程項目的合法性。

(二)建立土地違法行為制止機制。對巡查發現、群眾舉報、上級轉辦(交辦)應予查處的違法用地案件,國土部門應在24小時內確定違法責任人并對違法用地行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同時將執行情況報告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應予查處的違法建設案件,土地執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轉交城管執法大隊,區城管執法大隊應在24小時內確定違法責任人并對違法建設行為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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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城區土地開發監管暫行制度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膠河疏港物流園區管委會,咸家工業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市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試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大舊城區改建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條件,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是指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進行舊城區改建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出讓。

第三條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遵循“政府主導、街區實施、統一規劃、市場運作、有序開發”的原則,鼓勵整居、成片開發整理。

第四條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經濟開發區、密水街辦、醴泉街辦、朝陽街辦(以下簡稱各街區)具體組織實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土地經營開發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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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局土地監管實施意見

一、深入看法地盤監管及落實一起責任機制的需要性

構建地盤監管一起責任機制是落實科學開展觀,據守耕地紅線,包管國度糧食平安,對峙依法行政的必定要求;是改動“一家管、多家用”為“多家管、多家用”,實在維護資本,保證開展,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開展的有用路子。近年來,我縣深化貫徹落實科學開展觀,仔細執行國土資本司法、律例和國度微觀調控政策,依法行政,嚴厲法律,國土資本治理和維護程度不時進步。然則,仍有一些鄉鎮地盤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甚至有延伸的趨向,為嚴厲標準地盤治理,有用襲擊地盤違法違規行為,依照預防在先,早發現、早申報、早避免的準則,樹立健全事前事中過后嚴密聯接、掩蓋批供管用全程、相關部分協分配合的監視治理機制,實在落實國土資本治理的一起責任,勢在必行,意義嚴重。

二、樹立聯席會議準則和多部分聯念頭制

(一)樹立聯席會議準則,實在處理疑問問題

縣當局樹立由縣國土、公安、法院、審查院、監察、住建、發改、財務、審計、工商、稅務、環保、供電、廣電等部分構成的聯席會議準則,國土資本局為聯席會議的牽頭部分和召集人,擔任聯席會議的日常任務。

聯席會議普通每季度召開一次,如任務需求,也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的首要義務是:聽取和把握全縣地盤違法違規案件狀況;研討處理地盤監管和查處地盤違法違規案件中碰到的堅苦和問題,制訂響應的對策和辦法;督導各成員單元仔細實行職責并傳遞狀況;指點各有關部分依法實行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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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執法監管制度建立工作意見

一、建立土地執法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的組成。聯席會議由鎮政府和國土分局、紀委監察、派出所、司法所、村建站、財政所、農技服務中心、水利站、供電所等單位組成。聯席會議召集人由鎮政府人大主席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負責聯席會議信息通報、會議決定事項督辦等工作,辦公室主任由鎮黨政辦主任擔任。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需要臨時召開時由召集人決定或由成員單位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報聯席會議召集人批準。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通報各成員單位在涉及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中的有關情況,包括全鎮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完成情況、上級督辦案件查處情況、土地執法專項檢查情況、鎮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整改情況和監察、國土、派出所、司法等部門對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執行情況;協調、督促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移送、查處工作;組織、部署在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及區域改造用地范圍內濫占耕地建設的查處,以及拆除違法建筑的聯合執法行動;研究制訂相應對策措施,解決全鎮土地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鎮政府作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責任主體,鎮政府的主要領導是本轄區土地管理和耕地保護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行政區域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執行以及違法用地負總責。

國土分局負責通過巡查、新聞媒體披露、群眾信訪舉報、網絡查詢等多種渠道,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理土地違法行為,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制止、及時處理,有效遏制土地違法行為;對涉嫌違法違紀的相關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建議監察部門追究行政責任,對涉嫌刑事犯罪的,要及時移送派出所、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涉嫌土地違法違規的項目,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依法處理土地違法違規案件。

村建所負責對建筑施工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對未取得施工許可擅自施工的單位進行查處,對職責范圍內的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并采取措施制止違法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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