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財產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5 15: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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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財產

透析虛擬財產民法保護

一、虛擬財產的范圍與特征

虛擬財產指產生并存續于網絡之中,主體依法取得并享有排他性的具有物質或精神價值的特定信息利益的所有權。具體指網民、網絡游戲玩家在網絡中的賬號及積累的虛擬財富。我國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虛擬財產要得到民法的保護首先應具有合法性。主體資格要合法,財產的內容要合法,不得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取得程序要合法,虛擬財產應當在合法場所通過合法的方式依法取得。在實務當中主要表現為QQ號、網游ID號、網游裝備、微博、郵箱以及游戲外掛等。虛擬財產屬于無形財產,其本質是一種信息權利。首先,網絡虛擬財產應該是一種財產并且屬于無形財產。虛擬財產是看不見摸不著的僅存在于通過網絡才能感知的虛擬世界中,因此具有非物質性。其次,網民和網游玩家對虛擬財產享有所有權而非使用權。虛擬財產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運營商為網民和游戲玩家提供一個虛擬財產存續的場所,無權對其任意刪改。虛擬財產具有一整套完備的所有權權能,可以被民事主體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并且在受到侵害時由網民和網游玩家尋求民法上的救濟。網民享有相對的所有權,虛擬財產只存在于游戲運營階段,游戲一旦停止運營,虛擬財產也會隨之消失,虛擬財產的價值體現在特定的虛擬架構世界環境中,即運營商利用其服務器構建的虛擬環境。虛擬環境是否存在取決于運營商,但這并不意味著網民沒有所有權,虛擬財產在遭到侵害,維權的主體是虛擬財產的使用者即網民和網游玩家而并非開發商或者運營商。網民有權對虛擬財產進行買賣、贈與或者拋棄。網民對虛擬財產的占有是一種管領力,即管理與控制的能力,并得排除他人干涉。再次,網絡虛擬財產有價值性。虛擬財產是有價值的,能夠滿足民事主體的物質需求或者精神需求。虛擬財產的價值包括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因此可交易性也是虛擬財產有價值性的一種表現。有的學者認為,只有可以同現實生活發生財產轉化的虛擬財產才有必要受到民法的保護。筆者認為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財產可以滿足人們的某種需求,既包括物質同樣包括精神需求。如上述案例中QQ號碼中的照片同信件本身不能用經濟價值來衡量,但能滿足民事主體精神上的需求,是民事主體與外界進行溝通交流的平臺,保存了所有人相關的信息利益,因此同樣應該納入虛擬財產的保護范圍。

二、民法保護虛擬財產的必要性

民法的作用在于確認權利歸屬和保護交易安全。其目的在于保護民事主體正當的利益。對于取得程序合法并且內容合法的利益應當予以保護。權利的本質乃法律所保護的利益,凡依法律歸屬于個人的利益,無論精神的或者物質的,即為權利。有的學者認為,民法中的"財產"不包括虛擬財產,不應對虛擬財產進行保護。但虛擬財產是民事主體花費時間、金錢、精力所取得并使之存續的個人財產,是主體的個人利益,當然應該視為權利。民法保護的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應該承認這種財產利益并予以保護。法律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網絡已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虛擬財產已實然存在。隨著時代的變遷,社會的發展,理論也應隨之更新。法律的穩定性決定了其同時擁有滯后性。但法律最終還是要反應新出現的社會關系。我國目前的民法中沒有關于保護虛擬財產的條款?!稇椃ā返?3條所規定的"其他合法財產"單指實體財產,而沒有對虛擬財產的合法性作出明確的規定;《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的"個人財產"并不包括虛擬財產;《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九項消費者權利也不包含網民或游戲玩家對特定信息享有的權利。但是無論從法律的精神來講還是從現實的需要來說,都應該在法律上承認虛擬財產的合法地位并加以保護。

三、侵害虛擬財產的民法保護方式

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當虛擬財產受到侵害時,民法應該給權利主體以權利救濟,要求侵權者承擔民事侵權責任。首先,虛擬財產侵權歸責原則。采用不同的歸責原則,責任構成要件、舉證責任的承擔、損害賠償的方法也不同。虛擬財產產生并存在與計算機的服務器內,運營商與網吧共同控制這這些信息,雖然網民對虛擬財產有事實上的管理與控制能力,但這種管領力要借助運營商的幫助,使網民在網絡公司運營商面前處于一種弱勢地位。從公平原則出發,應當側重保護弱者的合法利益。因此,虛擬財產侵權的歸責原則可以考慮無過錯責任原則,在實踐中可采用過錯推定,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侵權者證明自己無過錯。其次,網絡虛擬財產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侵害虛擬財產的行為,一般包括非法轉讓,非法使用、盜竊、損壞等行為。虛擬財產受到損害的事實,由于侵權人的行為,使權利人失去對虛擬財產的控制,不能正常支配該財產。虛擬財產的侵權者存在主觀過錯。侵害行為之間與損害事實間存在因果關系。再次,虛擬財產的責任承擔方式。我國《民法通則》第134條規定了十種責任承擔方式,但并非這十種方式都適用于網絡虛擬財產的侵權責任。其中排除妨礙;消除危險;修理、重作、更換;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這六種責任承擔方式不適合虛擬虛擬財產的侵權。因虛擬財產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以傳遞、復制、修改并且可以人為的控制。虛擬財產的侵權責任承擔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返還財產、恢復原狀和賠償損失。即當某項虛擬財產被侵害了,權利主體可以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可以要求對方返還控制虛擬財產的密碼或者恢復庫存的虛擬財產。對于損失的賠償,可以是現實的金錢,也可以賠償同樣的虛擬財產??梢酝ㄟ^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釋的辦法,在虛擬財產案件增多的情況下,全國各級法院就可以直接適用。對《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的"其他合法財產"作擴大解釋,將網絡虛擬財產包括在其中。如果因為網絡運行商的問題造成的侵權,也可援引《合同法》進行賠償。或者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作出解釋,把購買網絡服務的行為也視為消費行為,這樣在網上獲得的虛擬財產就可以適用該法第7條規定的"財產安全"。但在涉及到的法律關系較復雜時,司法解釋的方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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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財產立法建議

摘要: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虛擬財產迅速的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并占據了重要的地位,2017年出臺的《民法總則》提出了虛擬財產這一新生事物,然而相關的法律規定還并不完善。本文即對虛擬財產的概念性質進行了論述,并提出了相關的立法建議。

關鍵詞:虛擬財產;法律屬性;立法建議

虛擬財產是新型財產類型,不同于傳統民法具有特殊性,相關法律應如何針對其與傳統意義財產直接的差異,來界定它的概念與范圍,是我國民法修訂過程中所遇到的新時代難題。

一、網絡虛擬財產的概念與特征

虛擬財產在法律范圍的概念是模糊的,但是它明確地指向一定的事物范圍。它是一種電磁記錄,存在于網絡世界之中并且具有財產價值。這樣將虛擬財產的范圍進行限縮,有利于相對明確的界定虛擬財產的概念。通常認為它是存在于網絡空間的財物,具有財產性價值并以電磁數據為形式。[1]當今社會,虛擬財產糾紛案件屢見不鮮,并且發生的比例越來越大,法律作為維護人類社會生活秩序的保障必須及時對其予以回應。目前民法理論界對虛擬財產的界定主要體現為兩種傾向:一種認為其屬于財產權利,相應的虛擬財產就成為民法絕對權的一種;另一種將虛擬財產看作物權內容中的物。由此可見,當今法律界將虛擬財產界定在物或者權利的范圍內明顯是主流的思路,其他的方式幾乎是被完全忽視的。一般認為虛擬財產的特征如下:第一,虛擬性。虛擬財產具有虛擬性這是毋庸置疑的,這一主要特征是使虛擬財產區別于傳統民法財產的重要標識。不難理解虛擬財產的存在是完全依賴于網絡虛擬環境是與現實相隔離。它是存儲于網絡服務器上以及網絡空間等虛擬空間之中再通過特定的編程程序呈現出來。第二,價值性。虛擬財產具有價值性是經過很長時間人們的討論所得出的結論,但是虛擬財產的價值性與傳統財產的價值性是存在差別的,它有著自己特殊的表現形式,首先它具有交換價值,舉個例子,在網絡游戲中用戶必須投入大量的精力來維護他的游戲角色,同時還會支付財產用來購買游戲幣,還會通過交換等方式取得所需的物品,交換價值由此而來。與此同時,網絡游戲滿足用戶精神需求,虛擬財產在游戲中被使用也會推動游戲深入進行,因此也具有使用價值。第三,可轉讓性。虛擬財產的可轉讓性是由上一屬性決定的,虛擬財產雖然只以虛擬世界為背景,與現實相隔離,但是它也同樣的體現了人類勞動和金錢的付出,這是與現實財產相似的地方,所以它的價值也是可以用現實度量標準來衡量的,它的可轉讓性體現在游戲商和網絡游戲用戶之間的交易,以及游戲用戶之間的離線交易。

二、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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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財產客體研究論文

[論文關鍵詞]虛擬財產財產客體

[論文摘要]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直接或間接產生于網絡環境下的利益紛爭層出不窮,網絡詐騙、網絡盜竊行為日益猖獗,與此相關的網絡虛擬財產問題被現實地提出。如何構建虛擬財產法律保護機制成為當務之急。本文僅從法律應保護的虛擬財產客體方面,為法律保護機制的構建提供了一些基礎性論證。

全國首例虛擬財產被盜案第一次將虛擬財產提升到法律保護的層面。本案法官認為“虛擬物品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理應獲得法律上的適當評價和救濟?!本蛡€案而言這一判斷無可厚非。不過,隨著網絡盜竊行為的頻發和復雜化,加之現行法律并未對虛擬財產進行明確的規定,法官如何把握法律對虛擬財產評價與救濟的適當性,必然成為理論與實踐函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一般分析可知,網絡中形成的虛擬財產與現實財產有著諸多相似性。如價值性、效用性、可交易性。若僅限于此,我們完全可以將具備合法性的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的范疇。但事實并非如此。如兩個玩家在虛擬世界中結婚,并把虛擬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若有朝一日二人搞網離,因共同網財分割產生糾紛,是否能由現實法院進行裁決?又如一擁有若干網財的玩家意外死亡,其遺留在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是否應作為遺產按現實中的繼承進行分割?諸如此類,給我們的直覺是現實法院不能也不必對上述虛擬財產進行裁決。進言之,現實法律并不能對虛擬財產進行概括性保護。問題是:哪些虛擬財產應納入法律保護的客體范圍呢?

一、概念認定

虛擬財產概念的不同認定,給其法律保護造成了諸多困難。游戲運營商認為“網絡游戲中的裝備等財產只是游戲中的信息,實質只是一組電腦數據,本身并不以‘物’的形式存在。”1.法律不能保護不存在的東西。法官認為“雖然虛擬裝備等是無形的且存在于特殊網絡游戲環境中,但并不影響虛擬物品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獲得法律上的適當評價和救濟?!?.法律應保護無形虛擬財產。學術界有關虛擬財產的認定分歧依然很大。一種觀點認為,虛擬財產指虛擬網絡本身以及存在于虛擬網絡上的具有財產性質的電磁記錄(楊立新教授)。另一觀點認為,虛擬財產是在視覺上以“物”的形式存在于網絡環境中的,但現實環境中并沒有與之對應的真實存在形態的各種存在形態(劉德良教授)。劉教授進而認為不應將電子郵箱、QQ號碼、游戲等級、游戲經驗等納入虛擬財產的范圍。因為它們與現實環境中的各種號碼或信息在本質上完全一樣,不能視為無真實對應物的存在,且虛擬網絡本身是否應屬于虛擬財產也有待磋商??梢?二位教授的觀點確實存在明顯分歧。但一般認為,虛擬財產是指存在于虛擬網絡上的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電子郵箱、QQ號碼、游戲中的ID號、游戲等級、游戲經驗等虛擬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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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虛擬財產是否法律保護透析

[內容摘要]:隨著網絡游戲的出現和發展,針對網絡游戲出現的糾紛頻繁發生,特別是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成為糾紛的焦點之一。而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針對此問題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加快進行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以保護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游戲業的健康發展,已成為網絡游戲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韓國的網絡游戲業發展較早,起初法律規定禁止虛擬物品的交易,而地下交易活動不斷。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隨后有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網絡財產的性質與銀行帳號中的錢財并無本質的區別。我國臺灣有關部門也作出規定,確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務和帳戶多屬存與服務器的“電磁記錄”,在詐騙罪及盜竊罪中均可看作“動產”,被視為私人財產的一部分。在網絡游戲中竊取他人虛擬財務被視為犯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人在文中通過對我國網絡虛擬物品的現狀、虛擬財產的特征及其財產屬性、關于對虛擬財產進行立法保護的迫切性與必要性、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關于虛擬財產主體的劃分與確認、虛擬財產違法行為的認定以及立法對策進行的說明和分析,闡述了我國在虛擬物品的保護方面的欠缺。希望國家盡快出臺關于虛擬物品保護方面的法律,從而保護廣大的網絡游戲玩家的合法權益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進而使我國的網絡產業能的到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以上進位個人觀點,希望對虛擬財產的法律研究以及相關立法起到參考作用。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ミB網絡的逐漸普及,特別是近年來網絡游戲的興起。使得游戲的虛擬物品交易發展成一個全新的經濟體系.并沖擊著現有的法令、經濟和人們的認知。據統計,我國經常玩網絡游戲的用戶有800萬,偶爾上網玩游戲的用戶有2300萬。有關數據表明,在未來的5年內,我國網絡游戲產業總值將以每年200%的增幅遞增,達到100億元人民幣。目前我國網絡游戲市場規模已經相當巨大。網絡游戲規模已經超過韓國躍居世界第一。網絡游戲的收入已經超過網絡的廣告收入,成為網絡運營商的主要利潤來源之一。網絡游戲產業高速發展的同時,網絡游戲所引發的一些法律和社會問題也相繼出現,網絡虛擬財產,游戲ID和游戲裝備的法律地位、運營商的法律責任、玩家的權益保護等諸多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直接阻礙了我國網絡游戲業的進一步發展。加快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以保護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游戲產業以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目前在我國已經頒布和實施的《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當中,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還是一片空白。韓國的網絡游戲業發展較早,起初法律規定禁止虛擬財產的交易,而地下交易活動不斷。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隨后有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財產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網絡財產的性質與銀行帳號中的錢財并無本質的區別。我國臺灣有關部門也作出規定,確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務和帳戶多屬存與服務器的“電磁記錄”,在詐騙罪及盜竊罪中均可看作“動產”,被視為私人財產的一部分。在網絡游戲中竊取他人虛擬財務被視為犯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虛擬財產的概念、特征及其財產屬性

(一)、虛擬財產的概念及特征

網絡“虛擬財產”又稱為“網財”,一般是指網民、游戲玩家在網絡游戲中的賬號(ID)及積累的“貨幣”、“裝備”、“寵物”等“財產”。

網絡虛擬空間里含有多種虛擬財產,個人認為主要包括:1、游戲賬號(包括在游戲中的虛擬人物的等級、職業、性別等屬性)2、虛擬金幣(在某款游戲中所使用的貨幣)3、虛擬裝備(武器、裝甲、藥劑等)4、虛擬動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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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擬財產研究論文

隨著我們步入信息時代,網絡游戲產業迅猛發展,在這快速發展的進程中,也出現了不少問題,尤其是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成為糾紛的焦點之一。恰恰我國目前現行的法律條文中沒有一條是對網絡虛擬財產做出明確說明的。所以本就對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問題進行探究,以期引起大家的共鳴。

一、對網絡虛擬財產進行立法保護的意義

網絡虛擬財產在我國并沒有得到有效的保護,很多網民在丟失網絡虛擬財產后往往投訴無門,并且出現了因網絡虛擬財產而引發的一系列的惡性案件。因此,為了保護網絡游戲者的合法利益,促進網絡事業的健康發展,加快制定保護網絡虛擬財產的相關性法律法規迫在眉睫。但我國的現行法律并沒有對網絡虛擬財產的合法性做出明確規定,我國《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規定:"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刑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任務,是用刑罰同一切犯罪行為作斗爭,以保衛國家安全,保衛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保護國有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上述法條可以看出,我國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在民事領域和刑事領域都受到了法律的保護。2004年《憲法》經過修改后,更是將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的保護明確的列入憲法,體現了我國對公民私權的日益尊重。那么,作為一種特殊財產權利的網絡虛擬財產,是否可以納入我國法律體系,決定了司法部門是否可以直接適用我國的法律來保護網絡游戲者的網絡虛擬財產。因此,加快制定有關網絡虛擬財產相關立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二、網絡虛擬財產的范圍及特征

1、網絡虛擬財產的范圍主要包括:

(1)游戲賬號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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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虛擬財產的刑法體制

計算機與網絡科技的飛速發展,侵犯虛擬財產案件的不斷涌現,都從客觀上對于相關理論研究與立法、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對于侵犯虛擬財產的犯罪,可以采取刑法立法途徑加以規制,從而保障游戲玩家對于“虛擬財產”擁有的合法權益。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社會經濟的縱深推進和計算機技術的迅猛發展,互聯網已經成現代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2008年1月公布上網數字顯示,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中國網民總人數已達2.1億人。而這些網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網絡游戲玩家,網絡游戲玩家的大量涌現也促成了網絡游戲市場的迅速壯大?!疤摂M財產”隨之進入人們的視野,并逐漸成為一種時尚。至于究竟何謂虛擬財產,中國法律至今仍然沒有明確統一的定義。我們認為,虛擬財產是指網民、游戲玩家在網絡空間中所擁有、支配的必須利用網絡服務器的虛擬存儲空間才能存在的財物,具體包括游戲賬號、游戲貨幣、游戲裝備、QQ號碼等。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調查統計數字顯示,“有61%的游戲玩家有過虛擬財產被盜的經歷,77%的游戲玩家感到現在的網絡環境對其虛擬財產有威脅”。伴隨著網絡游戲的風靡,盜號現象也開始普遍出現。據不完全調查,醉心于網絡游戲的玩家有超過70%的人遭遇過盜號者的侵害,而幾乎所有的網絡游戲都出現了盜號者,有些地方亦已出現“盜號”的產業鏈。因此,侵犯網絡虛擬財產的行為已具有了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中有些甚至已經達到相當嚴重的程度,很有刑法規制的必要。如何對侵犯虛擬財產行為進行刑法規制?本文即擬在考察借鑒域外相關經驗的基礎上,力圖從立法途徑探討侵犯虛擬財產行為刑法規制問題,并就相關立法的完善提出初步看法。

二、侵犯虛擬財產的刑法規制的域外考察與借鑒

1、侵犯虛擬財產之刑法規制的域外考察

世界上很多發達國家和地區,如韓國、日本、瑞士等地區的立法、司法都已經明確承認了“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并用刑法加以規制,且已經出現了針對侵犯網絡虛擬財產的刑事判決。在韓國,由于其網絡游戲較為發達,相關問題出現較早,故立法也比較先進。目前,韓國法律已經禁止虛擬物品的交易,但是現實中網絡犯罪卻仍日趨增加。這些現象促使有關部門開始正視“虛擬財產”的歸屬問題,并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外在于服務商而具有獨立的財產價值,虛擬財產的性質與銀行帳號中的財產本質上并無差別。這就意味著完全可以將虛擬財產納入傳統意義上的財產罪的調整范疇。日本相關法律亦明確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具有獨立的財產價值。因此,侵犯網絡游戲中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的行為,當然也具有刑法上的評價意義,必要時可以侵犯財產罪追究刑事責任。侵犯虛擬財產的刑法規制的域外啟示比較而言,日本、韓國對于侵犯虛擬財產行為不外乎采取立法、司法兩種路徑予以刑法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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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擬財產保護論文

【內容摘要】

隨著網絡游戲的出現和發展,針對網絡游戲出現的糾紛頻繁發生,特別是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產成為糾紛的焦點之一。而我國現行法律并沒有針對此問題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加快進行相關的法律制度建設以保護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游戲業的健康發展,已成為網絡游戲產業發展的重要課題。韓國的網絡游戲業發展較早,起初法律規定禁止虛擬物品的交易,而地下交易活動不斷。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隨后有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網絡財產的性質與銀行帳號中的錢財并無本質的區別。我國臺灣有關部門也作出規定,確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務和帳戶多屬存與服務器的“電磁記錄”,在詐騙罪及盜竊罪中均可看作“動產”,被視為私人財產的一部分。在網絡游戲中竊取他人虛擬財務被視為犯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人在文中通過對我國網絡虛擬物品的現狀、虛擬財產的特征及其財產屬性、關于對虛擬財產進行立法保護的迫切性與必要性、虛擬財產的價值評估、關于虛擬財產主體的劃分與確認、虛擬財產違法行為的認定以及立法對策進行的說明和分析,闡述了我國在虛擬物品的保護方面的欠缺。希望國家盡快出臺關于虛擬物品保護方面的法律,從而保護廣大的網絡游戲玩家的合法權益能受到法律的保護,進而使我國的網絡產業能的到更廣闊的發展空間。以上進位個人觀點,希望對虛擬財產的法律研究以及相關立法起到參考作用。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ミB網絡的逐漸普及,特別是近年來網絡游戲的興起。使得游戲的虛擬物品交易發展成一個全新的經濟體系.并沖擊著現有的法令、經濟和人們的認知。據統計,我國經常玩網絡游戲的用戶有800萬,偶爾上網玩游戲的用戶有2300萬。有關數據表明,在未來的5年內,我國網絡游戲產業總值將以每年200%的增幅遞增,達到100億元人民幣。目前我國網絡游戲市場規模已經相當巨大。網絡游戲規模已經超過韓國躍居世界第一。網絡游戲的收入已經超過網絡的廣告收入,成為網絡運營商的主要利潤來源之一。網絡游戲產業高速發展的同時,網絡游戲所引發的一些法律和社會問題也相繼出現,網絡虛擬財產,游戲ID和游戲裝備的法律地位、運營商的法律責任、玩家的權益保護等諸多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直接阻礙了我國網絡游戲業的進一步發展。加快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以保護具有中國特色的網絡游戲產業以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目前在我國已經頒布和實施的《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當中,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還是一片空白。韓國的網絡游戲業發展較早,起初法律規定禁止虛擬財產的交易,而地下交易活動不斷。形成了一條灰色產業鏈。隨后有規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財產獨立于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網絡財產的性質與銀行帳號中的錢財并無本質的區別。我國臺灣有關部門也作出規定,確定網絡游戲中的虛擬財務和帳戶多屬存與服務器的“電磁記錄”,在詐騙罪及盜竊罪中均可看作“動產”,被視為私人財產的一部分。在網絡游戲中竊取他人虛擬財務被視為犯罪,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虛擬財產的概念、特征及其財產屬性

(一)、虛擬財產的概念及特征

網絡“虛擬財產”又稱為“網財”,一般是指網民、游戲玩家在網絡游戲中的賬號(ID)及積累的“貨幣”、“裝備”、“寵物”等“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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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虛擬財產民法保護探索

摘要:網絡虛擬財產是與傳統現實財產相對應的一個新概念,目前關于其定義在法學理論界尚未達成共識,主要有狹義理解說和廣義理解說這兩種觀點。網絡虛擬財產作為互聯網時代的新產物,其法律屬性也富有爭議,主要有無價值說、知識產權說、債權說、物權說及新型財產權說等觀點。當前網絡虛擬財產民法保護仍存在諸多困境,如訴訟主體難明確、舉證認證難、價值確定標準不一及物權變動模式爭議。在立足我國立法體系及司法實踐基礎上,對網絡虛擬財產民法保護困境提出針對性建議,以助力我國經濟巨輪行穩致遠。

關鍵詞:網絡虛擬財產;法律屬性;網絡平臺運營商;網絡用戶

1網絡虛擬財產的概念解讀

網絡虛擬財產是現代互聯網絡技術發展的衍生物,因其興起時間不長,各方尚未對其概念達成共識。目前,關于其定義有兩種較為主流的觀點:一是廣義理解說,指存在于網絡空間環境中能夠為人所擁有、支配且具有一定價值的網絡虛擬物和其他財產權利均可視為網絡虛擬財產,如網絡用戶的各類賬戶信息、網絡游戲中的角色、貨幣等[1];二是狹義理解說,指能存在于網絡游戲中玩家通過投入一定成本可獲得并且能在游戲中使用的虛擬財產,僅包括游戲賬號、角色、貨幣、裝備等??梢?,廣義理解說與狹義理解說本質區別在于是否將網絡虛擬財產限定在網絡游戲中,在互聯網絡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狹義網絡虛擬財產概念僅著眼于網絡游戲,忽視對其之外的大量具有經濟價值權益的保護,具有較大局限性;廣義理解說因其靈活性、包容性更符合時展吁求。

2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屬性

2.1知識產權說。網絡虛擬財產具有創造性、無形性、可復制性及時空限制性,是一種智力型的勞動成果[2]。但是持知識產權說的內部也存在分歧,一種觀點認為網絡平臺運營商原始取得網絡虛擬財產的版權,網絡用戶經著作權人同意后僅具有使用權,換言之,網絡虛擬財產屬于網絡平臺運營商的智力成果;另一種觀點認為網絡用戶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至網絡虛擬財產,網絡財產的價值增漲與網絡用戶的智力投入息息相關,是故,網絡虛擬財產是網絡用戶的智力成果。但這學說也具有明顯缺陷,首先國家對知識產權保護范圍規定采取列舉模式,網絡虛擬財產并未納入其中;其次,網絡用戶在網絡平臺中創造的各種成果離不開網絡平臺運營商開發時期的初始設定而憑空產生。2.2債權說。網絡用戶與網絡平臺運營商之間屬于服務合同關系,網絡虛擬財產實質上是債權性權益。網絡用戶基于服務合同享受網絡平臺運營商提供各類服務的同時,需向網絡平臺運營商支付相應的對價[3]。網絡平臺運營商依照服務合同提供服務是網絡用戶獲取、使用網絡虛擬財產的前提。這一特殊的權利行使方式使得網絡虛擬財產打上債權屬性的烙印,難以上升到物權的高度[4]。但該觀點將網絡虛擬財產簡單歸入債權客體,明顯與我國民法基本理論相悖,混淆了法律關系客體與客體所指向的對象。網絡用戶與網絡平臺運營商之間的服務合同關系可以視為法律關系客體,在網絡服務合同成立時債權的客體是網絡用戶根據服務合同,請求網絡平臺運營商為或不為該用戶的一定行為,滿足其自身需求的這一行為本身,而非網絡虛擬財產(僅是行為指向的對象)。2.3物權說。網絡虛擬財產是互聯網時代衍生的特殊形式的“物”,可適用于物權的相關規定。一方面,網絡虛擬財產兼具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網絡用戶可依據個人意志使用、收益甚至處分,這些特征與物權特征高度貼合;另一方面,網絡虛擬財產具有支配性、排他性、獨立的經濟性及管理的可能性,這些與物權的特征極其相似??梢?,網絡虛擬財產符合法律對“物”的定性,因此將其納入物權框架下予以規制更為合理。在中國當前的立法背景下,這一學說有其合理之處。其一,《民法總則》在民事權利章規定,若法律對網絡虛擬財產有特殊規定,從其規定,表明立法者更傾向于將網絡虛擬財產視為民事權利客體。其二,法律具有滯后性,網絡時代的發展、多元事物的出現要求法律對物的概念應有新的認識,物權范圍的設定應符合公眾保護自身的權益的吁求。2.4新型財產權說。網絡虛擬財產在其生成時具有物權屬性,但當其投入使用時便具備了債權屬性,因此應將其視為一種新型財產權利。該學說提出了一個新穎的分段式理論模式:網絡平臺運營商對其經營的平臺本身擁有所有權;網絡用戶基于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產生債權,其通過勞動投入可使得自身賬戶內的網絡虛擬財產增值。不難看出,網絡用戶對其賬戶內虛擬財產的原始部分是一種具有近似于用益物權的物權屬性的特征,而對虛擬財產投入使用后的增值部分則是基于債權協議產生的。該學說雖在理論上提供了一個較為新穎的分析思路,但在實踐操作中針對網絡虛擬財產引發的糾紛,易陷入采取何種方式予以保護的兩難境地。此外,新型財產權利尚未納入中國現行民事立法體系內,若想通過此種方式尋求網絡虛擬財產保護的路徑,無法避免突破傳統民法二元體系,牽一發動全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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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財產的民法保護制度思考

一、虛擬財產的法律界定

(一)虛擬財產的定義

所謂網絡虛擬財產是指用于網絡中的、無形的、可進行網絡交易的財產。它包括網絡游戲、電子郵件中的應用、網絡調查、Q幣、網絡尋呼等一系列產品。在網絡游戲中,玩家可以用游戲幣買更高級的武器升級。在騰訊一系列的服務中,Q幣可以看作是無所不能的工具,Q幣可以用來支付購買網絡人物的衣物、游戲幣、辦理各項業務等。

(二)虛擬財產的特征

根據虛擬財產的表面特征和與其他有形財產比較,虛擬財產的特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虛擬性,價值性,可支配性,合法性,獨立性,可轉讓性。

1.虛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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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網絡虛擬財產民法維護

1網絡虛擬財產的概念

網絡虛擬財產是數字化、非物化的財產形式,它包括網絡游戲、電子郵件、網絡尋呼等一系列信息類產品。但由于目前網絡游戲的盛行,虛擬財產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網絡游戲空間存在的財物,包括游戲賬號的等級,游戲貨幣、游戲人物擁有的各種裝備等等,這些虛擬財產在一定條件下可以轉換成現實中的財產。他們有虛擬性,同時也體現著其現實的物品屬性,是虛擬和現實價值沖突的連接點,同時也是所有對于虛擬財產矛盾的中心所在。

2法律保護的網絡虛擬財產的范圍

在法律上對網絡財產加以限定,排除那些不正當的網絡數據影響是必要的,以下即為筆者在借鑒民法中財產權的法律條件之后,對于構成網絡虛擬財產的法律條件所做的歸納。①須具有合法性。其合法性體現在:第一,主體資格合法。第二,財產內容合法。第三,取得程序合法。②須依法取得,網絡虛擬財產須經過法律允許的方式取得。這種財產須產生并存續于網絡之中,體現為無形性和虛擬性。網絡虛擬財產是一種信息權利,而不是信息化的權利。③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須具有可評估性和確定性。網絡虛擬財產應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遵循商品的價值規律—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這種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以商品價值量為基礎,實行等價交換。④須具有現實的財產性即網絡虛擬財產具有現實的經濟價值。網絡虛擬財產的經濟價值可以理解為:第一,與現實的金錢發生聯系;第二,可以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第三,對主體有積極意義,能滿足某種需要。

3我國民法對網絡虛擬財產予以保護的意見

3.1程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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