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租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5 1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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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產業尋租尋租論文

【摘要】煤炭產業作為一個資源型產業,它的發展壯大要受勞動,資本、土地等生產要素的制約,尋租是導致煤炭產業“資源詛咒”的一個重要原因。它對勞動和資本等生產要素的投入會起到排斥作用。本文通過引入尋租者的數量(R)和尋租的價格P(R)兩個變量,分析尋租對煤炭產業的就業以及社會福利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

【關鍵詞】煤炭;尋租;資源詛咒

一、模型分析

長期以來,自然資源豐富的地區其經濟發展速度往往低于資源匱乏的地區,即所謂“資源詛咒”的問題。如中東地區雖然掌握著黑色黃金,其經濟卻十分落后;日本雖缺乏自然資源,但其經濟總量卻高居世界第二。之所以會出現如此大的差距,本文認為尋租是一個重要原因。尋租是尋租者通過賄賂等手段來獲取大量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尋租對社會正常的可持續發展會產生嚴重的影響。為解決這一問題,筆者引入尋租者的數量(R)和尋租的價格P(R)這兩個變量,來分析尋租對經濟體的影響。尋租者的數量是指整個社會用于煤炭產業尋租的那些企業的數量,尋租的價格是那些尋租者所付出的平均成本。

模型假定如下:

其一,在一定的技術水平下,煤炭產業的生產規模不變,總投入水平為M。尋租作為一種外在要素影響煤炭企業的生產,其中尋租的價格為P,尋租的數量為R,尋租的價格和尋租者的數量線性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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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尋租現象分析論文

摘要“尋租”這個話題大家都不陌生,但“立法尋租”這樣一個隱蔽性強但對人們日常生活乃至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影響極大的問題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和批判。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現階段“立法尋租”現象,商議解決對策,并由此引出立法上的一個根本性問題即立法的民主性,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

關鍵詞立法立法尋租立法民主

“尋租”這個詞語在當前學術界也算是個熱門,在經濟學界,“尋租”(rent–seeking)又稱“直接的非生產性尋利”(DUP)?!皩ぷ狻被顒泳褪欠巧a性追求利益的行為,是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阻礙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之間自由流動和自由競爭的辦法來維護或攫取既得利益的行為。在中國,“尋租”的概念是和腐敗聯系在一起的,各種利益集團或個人通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干預公權力,以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一、“立法尋租”問題的提出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了解到的“尋租”現象一般都是“行政尋租”,即以直接的行政干預的方式來迎合利益集團的要求。對于更隱蔽的“立法尋租”現象我們關注得不多。事實上,這一現象并不是最近才出現的,我們國家政治經濟現實狀況決定了在過去一段很長時間內,“立法尋租”問題得不到關注。主要原因有四:一、黨的一元化領導,強化了行政主導型社會,法律始終只被當作一種控制社會的手段,被行政吸收或者包容了,人們習慣于生活在“父母官”的庇護下;二、我們國家的立法體制自身的局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可以說憲政架構是以“立法至上”為標準的,但是由于人大代表的產生過程的局限以及活動的非常設性,使得人大的權威大大降低,立法活動無法得到多數人的認同;三、長期以來國家落后的社會經濟狀況(特別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經濟狀況)決定了在在立法領域進行“尋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尋租”這一問題通常是和市場經濟、自由競爭聯系在一起的。四、公共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國家對新聞出版活動實行了嚴格的審查制度,許多重要信息被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名義而封禁起來,特別荒唐的是,對于立法活動這樣本來應該具有最大公開度的活動也常常被封鎖消息,很多法律都是在多數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空降”而生的。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家對經濟主要是在宏觀層面上進行調控。我們所熟知的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有三: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制建設在改革開放以后得到了空前重視,一大批法律法規被制定,每年還有很多法律法規被列入立法規劃中。據統計,截至1994年6月底,全國各類現行有效的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共計1581件,而其中1978年12月以前的僅有12件。在經濟一切“優先”的時代里,作為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產物和保障——法律也相應得到了大發展,立法上的一舉一動已經開始能影響到社會的利益分配格局,越來越多的個人和利益集團開始介入其中,企圖通過各種手段干預立法活動,以從源頭上為自己謀取最大利益提供“合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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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市場尋租活動管制租金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資本市場政府管制滋生審計尋租租金;審計權稀缺資源導致資本市場審計尋租;資本市場審計尋租研究方向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國經濟學家張維迎教授稱我國資本市場就是一個“尋租場”、租金是指由于供給彈性不足產生的穩定超額利潤、上市公司配股、發行新股或保住上市資格有嚴格的條件、尋租行為的產生,有兩個基本前提、審計尋租是資本市場中一種典型的尋租活動、會計師事務所的成立以及獲取審計證券市場的資格都需要權力部門的審批、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具有充分的信息優勢并具有獲取“信息租金”的動機、我國資本市場目前乃至將來都將因經濟的轉型而在較長時期內存在審計尋租現象等。具體請詳見。

我國經濟學家張維迎教授稱我國資本市場就是一個“尋租場”。由于“經濟租金”——要素收入與機會成本之差的存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尋租活動極其活躍,資本市場上同樣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尋租活動,而審計尋租則是其中典型的一種。資本市場審計尋租是指獨立審計機構或獨立審計師獲取資本市場審計壟斷權或利用審計壟斷權,迎合相關當事人的特殊需要而提供“不清潔”服務,不正當地獲得額外利益或好處的行為。所謂創租機制,即租金產生的機制,研究資本市場審計尋租的創租機制有重要的理論現實意義。

一、資本市場政府管制滋生審計尋租租金

在經濟學里,租金是指由于供給彈性不足產生的穩定超額利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股票的供給彈性不足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股票發行采用核準制(最初為審批制),使得股票發行不能反映供求關系,上市資格(殼資源)成了稀缺資源;另一方面是將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只讓三分之一的股票上市流通,這使得A股市場上的大量資金面臨少量的可流通股票。由于這兩方面的原因,尋租空間也就由此而生。我國資本市場有自身的特色,即由政府嚴格管制,主要表現為四個方面:首先,公司要上市,只能在政府指定的滬深兩個交易所上市,此外任何交易場所均為非法;其次,上市公司上市的資格必須經過管制部門的嚴格審批,上市資格(殼資源)成了稀缺資源;第三,將上市公司股份分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只讓三分之一的股票上市流通,這使得A股市場上的大量資金面臨少量的可流通股票,使得流通股價格畸高,而上市公司的融資成本極低;第四,上市公司配股、發行新股或保住上市資格有嚴格的條件。基于以上原因,資本市場中的股權分裂、發行上市的核準制等管制是造成當前資本市場成為尋租場的頑癥。但是這些制度具有特定的歷史意義,如果沒有這些制度的設定,我國股市可能在襁褓中就已經夭折。但當這些制度成為今天我國股市發展的障礙,與時俱進也就成了必須考慮的問題。在政府管制下的資本市場中,可能爭奪到租金的人都將不惜成本地進入。對于企業而言,企業投入的成本除了獲準上市之外,不產生任何有效產出。這是管制股市造成的第一筆資源耗費,由此而造成的貪污腐敗和交易費用的增加則是第二筆,資本市場上中介機構因租金而進行的尋租活動,則是第三筆。管制的后果是創造了管制租金,而資本市場尋租活動的根源就在于管制租金的存在。

二、審計權稀缺資源導致資本市場審計尋租

尋租行為的產生,有兩個基本前提:一是資源稀缺;二是權力分配。因有資源稀缺,誰能得到這資源,誰就能獲取較大的額外收益,因而也就愿意為此而付出額外代價;因有權力分配,即稀缺資源的分配權掌握在一些部門和一些人的手中,為獲取稀缺資源,需求者就必須向這些掌權者尋租,資源與權力相結合,便有了尋租行為產生的種子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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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權力尋租及其防治

同志在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講話中強調指出:“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保證各級干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為人民服務,始終是我們黨執政所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這個問題解決得如何,直接關系到堅持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直接關系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為了準確理解、把握胡總書記講話的精神實質和深刻內涵,最近,我就權力尋租及其防治等問題查閱了一些資料,并作了一些思考。

一、權力尋租的含義

“權”的本義是“秤錘”,引伸為權衡、權力、權威等意義,其基本意思就是對是非曲直的判定。所謂權力,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政治力量,這種力量是人類社會發展到形成階級,出現國家以后所必需的。人類社會之所以需要權力,是因為需要判斷是非,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保證社會有序運轉。一句話,是因為人類社會需要權力來管理。對權力一般性的解釋是,權力就是統治階級為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過程中所施加的一種控制力、影響力和吸引力。這種力量,是領導者所在的組織賦予的,是由領導者的職位派生出來的,它貫穿于領導活動的全過程。

“尋租”這個概念由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教授安•克魯格于1974年正式提出,她在《尋租社會的政治經濟學》中說:“在多數市場導向的經濟中,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管制比比皆是。這些管制導致各種形式的租金,以及人們經常為這些租金而展開競爭。在某些場合,這種競爭是完全合法的。在另一些場合,尋租采取其他形式,如賄賂、腐敗、走私和黑市?!惫策x擇理論的代表人物布坎南則把尋租定義為:“指那些本可以用于價值生產的資源被用于只不過是為了決定分配結果的競爭…尋租從總體上看沒有配置價值,是一種純粹的社會浪費?!?/p>

“權力尋租”一般指政府的各級官員或企業的高層領導利用手中的權力,避開各種控制、法規、審查,從而達到尋求或維護既得利益的一種活動。一方面,政府官員行使各種政府行為,對資源進行調控,此為權力;另一方面,政府官員本身又是經濟角度的人,如果有客觀上缺乏對政府官員的有效監督和管理,而在主觀上政府官員缺乏職業道德和崇高的社會責任心,此時,缺乏約束的政府官員就漸漸喪失理性,利用政府賦予的權力換取金錢以滿足個人私利,這就是所謂的“權力尋租”。

尋租活動被稱為人類社會的“負和博奕”,即一場就社會整體而言損失大于利得的競賽,它不但造成尋租行為本身的資源非生產性消耗,而且通過引起經濟扭曲而導致效率損失。這種效率損失被稱為是“看不見的腳”踩住了“看不見的手”?!皺嗔ぷ狻本哂斜厝恍?,只要有權力的存在,只要這種權力一旦失去制衡或制約,它必然會有尋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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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尋租現象分析論文

摘要:“尋租”這個話題大家都不陌生,但“立法尋租”這樣一個隱蔽性強但對人們日常生活乃至國家社會經濟發展影響極大的問題卻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和批判。本文旨在通過分析我國現階段“立法尋租”現象,商議解決對策,并由此引出立法上的一個根本性問題即立法的民主性,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

關鍵詞:立法,立法尋租,立法民主

“尋租”這個詞語在當前學術界也算是個熱門,在經濟學界,“尋租”(rent–seeking)又稱“直接的非生產性尋利”(DUP)?!皩ぷ狻被顒泳褪欠巧a性追求利益的行為,是利用行政和法律手段阻礙生產要素在不同產業之間自由流動和自由競爭的辦法來維護或攫取既得利益的行為。在中國,“尋租”的概念是和腐敗聯系在一起的,各種利益集團或個人通過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干預公權力,以實現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一、“立法尋租”問題的提出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了解到的“尋租”現象一般都是“行政尋租”,即以直接的行政干預的方式來迎合利益集團的要求。對于更隱蔽的“立法尋租”現象我們關注得不多。事實上,這一現象并不是最近才出現的,我們國家政治經濟現實狀況決定了在過去一段很長時間內,“立法尋租”問題得不到關注。主要原因有四:一、黨的一元化領導,強化了行政主導型社會,法律始終只被當作一種控制社會的手段,被行政吸收或者包容了,人們習慣于生活在“父母官”的庇護下;二、我們國家的立法體制自身的局限,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一府兩院”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可以說憲政架構是以“立法至上”為標準的,但是由于人大代表的產生過程的局限以及活動的非常設性,使得人大的權威大大降低,立法活動無法得到多數人的認同;三、長期以來國家落后的社會經濟狀況(特別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經濟狀況)決定了在在立法領域進行“尋租”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尋租”這一問題通常是和市場經濟、自由競爭聯系在一起的。四、公共信息披露制度的缺失,國家對新聞出版活動實行了嚴格的審查制度,許多重要信息被以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名義而封禁起來,特別荒唐的是,對于立法活動這樣本來應該具有最大公開度的活動也常常被封鎖消息,很多法律都是在多數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空降”而生的。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國家對經濟主要是在宏觀層面上進行調控。我們所熟知的宏觀調控的手段主要有三: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法制建設在改革開放以后得到了空前重視,一大批法律法規被制定,每年還有很多法律法規被列入立法規劃中。據統計,截至1994年6月底,全國各類現行有效的經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共計1581件,而其中1978年12月以前的僅有12件。在經濟一切“優先”的時代里,作為經濟快速健康發展的必然產物和保障——法律也相應得到了大發展,立法上的一舉一動已經開始能影響到社會的利益分配格局,越來越多的個人和利益集團開始介入其中,企圖通過各種手段干預立法活動,以從源頭上為自己謀取最大利益提供“合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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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流轉中的權力尋租

中國的問題,基本上是一個人口膨脹而資源短缺的農民國家追求工業化的發展問題。對于中國這樣一個擁有9億農民的農業大國,農村的穩定與發展事關全局,而土地關系的穩定是農村穩定的基礎。當前我國農村問題的核心仍然是土地問題。

農地制度:“委托—悖論”及其利益關系

我國法律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作為土地所有權代表的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應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并忠實地代表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因而村民與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形成了委托—關系。但是事實上農民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就很難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村兩委不是代表“村農民集體”行使土地所有權職能,而是貫徹執行鄉鎮意圖。集體經濟組織對于土地的所有權由于不具有完全的排他性,或者說是排他性的占有權受到更高級別的鄉鎮權力的侵蝕。土地分配的具體執行常常要通過集體的人——鄉村干部來實現,土地事實上是鄉村干部能夠施加重大影響甚至完全掌握的一種非市場資源。從產權經濟學的角度看,中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歸屬是虛擬的,而這一層虛擬的土地所有權實際是歸屬于鄉鎮一級的,委托—關系完全脫節,因此就產生了所謂的“委托—悖論”。

馬克思主義的經典作家無不指出,在私有制條件下土地所有者會要求土地所有權在經濟上有所實現,這種實現就是地租。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的兩權分離也必然會引起土地所有者對使用者的地租要求,但與純粹地租不同,是一種經濟地租。在完全競爭市場下由于土地和勞動力是稀缺的,經濟地租的水平取決于兩種要素在市場中的均衡水平。在現階段社會主義公有制條件下,土地相對于勞動力是稀缺的,且勞動力不能自由流動,自由進出勞動力市場的成本較高,勞動力對土地需求彈性較小,則作為土地所有者處于壟斷地位的基層政府與作為土地使用者的農民在租金上的選擇將處于非平等地位,租金水平將取決于壟斷者的地位強弱如何。由于土地占有關系與農村基層政治治理格局存在著密切的邏輯聯系,經濟地租就成為基層組織經濟權力的實現形式,是土地所有者必然的一種尋租行為,也是農地制度的“委托—悖論”必然蘊含的利益關系。

農地“流轉”:弱談判能力及次優選擇

我國當前農地“流轉”究竟達到了什么程度?探討這個問題有利于明確我們討論的基礎。經過界定的土地流轉形式主要有:轉包、轉讓、入股、互換、租賃、繼承、拍賣等?;鶎诱趯嶋H操作的時候,創造性地發明了很多“流轉”形式。而“劃定項目區,政府以優勢產業,吸引農民拿出土地集中發展特色農業,進行產業化經營”的“流轉”,根本不涉及土地承包權或者經營權的轉讓。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了“加快使用權流轉,發展規模農業”的口號,下硬性指標;有的對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實行“一票否決”。可見,對農地實行“流轉”而不稱為農地“交易”并不僅僅是約定俗成的通稱問題,“流轉”只是在許多法定的財產權利模糊不清的情況下的一種模糊的定義。交易往往意味著各方財產對象的財產權利界定基本清晰,各方在交易中的民事法律地位對等,而農地流轉的主體是誰、應當是誰以及各主體是否都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都不明確。交易中基本能夠做到基本的等價有償,否則就不會形成普遍的穩定的交易活動了;而“流轉”則并不意味著一定是自愿等價有償的等價交易,事實上許多地區正是通過行政手段強制性低價剝奪農民的土地權利,而土地財產權利界定的模糊特別是農民個人和家庭的土地承包權缺少法律的充分保護,又為這種剝奪提供了機會和政策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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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租思想闡釋我國腐敗現象研究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租、尋租及尋租理論;尋租理論對我國的啟示;尋租理論在中國的發展及前瞻三個方面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經濟租金”一個重要的政治經濟學范疇、被投資的這種事情實際上沒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產率、尋租理論產生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市場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家對壟斷問題的不斷探索、單一計劃價格體制與短缺集中、價格雙軌制與變利為租、當前的政治體制改革與高薪養廉、對一個誤解的澄清、尋租理論在中國的發展與前瞻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尋租理論產生于美國,最早萌芽于60年代,確立于70年代。至今已經有長足的發展,成為現代經濟學的一個重要的分支學說。把尋租作為一個經濟學范疇正式提出的是美國的經濟學家克魯格。他在1974年公開發表的《尋租的政治經濟學》一文中深入研究了由于政府對外貿的管制而產生的對租金的爭奪,并設計了數學模型對其進行計算和討論,后來這篇被經濟學界視為尋租理論的一個里程碑,克魯格也被視為尋租理論的鼻祖。

一租、尋租及尋租理論

在討論尋租理論之前,我們先來看看租金的定義?!敖洕饨稹币粋€重要的政治經濟學范疇。在經濟學的發展歷史中,它的外延有一個逐步擴大的過程,在傳統的李嘉圖學派的經濟租金概念中,租金是永遠沒有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如土地)的報酬,它是誘使這種生產要素進入市場所必需最小值的額外收益。后來,馬歇爾發展了租金的概念,他把短期內缺乏供給彈性的生產要素(如建筑物、機器、工具等資本品)所得之報酬稱之為“準租金”?,F在一般的標準理論教科書對租金一詞解釋為:支付給資源所有者的款項中超過那些資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到的款項中的那一部分,也即超過機會成本的收入。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不需要吸引資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種分配上不必要的支付款項。然而,在眾多關于“尋租理論”的文章中,其分析是建立在對租金的下述定義之上的:租金是由于不同體制、權利和組織設置而獲得的額外收益。而在我國比較權威的定義則是由于某種天然的或認為的社會的原因,使物品的供給量的擴大受到限制,從而使市場價格穩定地高于成本而形成的一種長期的超額利潤或要素的超額收入。

同樣,對于尋租也有多種定義,布坎南等人認為“尋求租金一詞是要描述這樣一種制度背景化的行為:在那里,個人竭盡使價值最大化造成了社會浪費,而沒有形成社會剩余?!彼麄儼褜ぷ饷枋鰹槿藗儜{借政府保護進行的尋求財富轉移而造成的浪費資源的活動,即一個人在尋租,說明了這個人在某事上進行了投資,被投資的這種事情實際上沒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產率,但卻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一種特殊的地位或壟斷權利而提高了投資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因此,柯蘭得爾中給尋租下的定義是為了爭奪人為的財富轉移而浪費資源的活動。而克魯格則認為尋租是為了取得許可證和配額以獲得額外收益而進行的疏通活動。形成這些爭議的根源在于公共選擇學派和國際貿易學派在“尋租”一詞上的不同運用,在克魯格的奠基文章里她把尋租限制在由配額而產生的租金。如果租金只是指配額收益,那么其他經濟政治行為所產生的收益就要用別的名稱,由此推論,國際貿易學派把尋求壟斷,尋求關稅和尋求收入等所有這類活動都涵蓋在尋求直接非生產性利潤(DUP)這一名稱之下,于是,公共選擇學派繼續使用“尋租”,而國際貿易學派則更廣泛使用DUP這一概念,稍具諷刺意味的是“尋租”這一概念是由國際貿易學派首先提出來的。

尋租理論產生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市場經濟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當時正值凱恩斯國家干預主義的統治地位開始動搖的時期,因為他無法解決過去被認為是“導致市場失靈”原因之一的滯脹問題,由此,新自由主義趁機再次復蘇,尋租理論正是為了迎合這一經濟思想而產生的。從經濟學理論的發展來看,尋租理論起源于尋租經濟學家對新古典主義經濟中壟斷理論存在的問題提批評和挑戰。在新古典主義經濟學的早期時代,壟斷利潤問題忽略不予討論,在他們看來,壟斷使超額利潤存在,但競爭立即使超額利潤不復存在,因此對新古典經濟學家來說,競爭均衡是壟斷不斷被建立而又被不斷打破的動態均衡。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生活中壟斷問題的不斷涌現,壟斷在現代經濟中地位不斷加強。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家對壟斷問題的不斷探索,終于得到了壟斷的社會福利損失理論,即哈伯格的壟斷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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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公共權力下尋租行為的害處研究論文

摘要:公共權力尋租不僅阻礙了生產了的發展,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如何治理公共權力尋租造成的這些危害問題,促進生產力健康發展以及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已成為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和難點,本文僅從公共管理學的角度來分析。

關鍵詞權力尋租;危害

某種程度上說,政府的權力尋租活動對稀缺資源的配置是毀滅性的破壞,它在原本就稀缺的資源基礎上營造了另一種稀缺:權力稀缺。

一、既得利益團體的形成及權力尋租的延續和擴張

布坎南將尋租分為三種層次:①尋租者向政府關于賄賂討好以取得租金;②由于尋租者的尋租投機活動使政府官員們享受特殊利益,又會吸引人力物力爭奪主管官員的肥缺而發生第二層次的尋租競爭;③如果部分或全部尋租者的超額利潤形成財政收入,那么,各個社會利益團體又可能為了財政收入的分配而展開第三層次的尋租活動。因此,在這三個層次上,一旦政府行動創造了制造出來的稀缺,尋求租金就能產生。這三個層次的劃分對基于權力的尋租也適用。這些層次的權力尋租活動連鎖反應和長期作用,就會形成各種互相聯系的既得利益團體,這些利益團體為維護自身利益,不斷拓展尋租范圍,從而形成尋租社會的自我增長機制或擴張機制。很多國家經濟中存在的管制現象并不能用“市場失靈”理論來解釋,卻可以用利益集團對政府管制的需求來解釋。而擴大的管制必將帶來更大范圍和更深程度的權利尋租,于是產生惡性循環。既得利益集團的形成與分配過程是建立在犧牲大多數人利益基礎上的。既得利益集團不僅會有不斷擴大的趨勢,而且會極力排斥新的尋租者進入,力圖壟斷租金,使得租金難以耗散掉。因為,對于既得利益集團而言,它是長期尋租形成的結果,有巨大的沉沒成本,它不希望看到別人與之分享租金。并且,在長期的尋租過程中,它會形成一種對尋租的“路徑依賴”,甚至自覺不自覺的抵制針對權力尋租的改革。

二、權力尋租帶來了惡劣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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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租理論改革畢業論文

近幾十年來,在國際貿易領域圍繞貿易保護政策的尋租競爭往往是十分激烈的,因而尋租問題的討論在這一領域十分活躍。由于尋租理論的影響,國際貿易理論的研究已從過去對比較利益和貿易壁壘的研究,轉為探討貿易壁壘的形成和拆除的社會機制。

過去15年中,我國的外貿體制改革取得了很大進展,在理論上也有所突破,但用尋租理論來分析我國的對外貿易體制改革問題卻很少有人涉足。

并存的過程

“尋租活動”(rent-seekingactivities)是現代經濟社會中一種較為普遍的現象,近20年來,經濟學家越來越多地關注到種種非生產性的追求經濟利益的活動,他們用尋租來描述那種維護既得的經濟利益或是對既得利益進行再分配的行為。在現代社會中更為常見的是,利用行政法律手段來維護既得的經濟利益或是對既得的經濟利益進行再分配。

從尋租理論的觀點來看,我國的外貿體制改革既是一個租的消散過程,同時也為新的尋租活動創造了異常肥沃的土壤。在改革開放以前,我國的外貿體制基本上是一種國家壟斷的外貿體制,外貿公司沒有經營自主權,因此也就沒有尋租活動的主體。在這種體制下,我國實行的是“高保護,高補貼”的外貿政策,這一政策的受益者是國家,也就是說國家是租的獲得者。在10多年的外貿體制改革過程中,國家對外貿的壟斷有了很大程度的削弱,國家獲得的經濟租開始消散。例如,前幾年我們實行的是外匯匯率雙軌制,一部分企業利用各種途徑得到了國家計劃的外匯(即平價外匯),企業使用平價外匯進行零部件產品組裝,經濟效益比同類企業高出許多?,F在隨著外貿體制改革的深入進行,匯率已實現并軌,這種經濟租便消散了。在外貿體制改革過程中,這類政策的改革很多,比如:出口補貼政策的取消、外匯留成比例的取消等。

這些政策的實施對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無疑是有益的。然而,更應該看到,我國的改革并未從根本上解決計劃經濟下的分配體制、投資體制和管理體制,致使體制改革中出現了大量的租,有人曾經測算,1988年價差、利差、匯差及其它雜項高達4000億元,占當年國民收入的40%。此外,還有大量的難以估價的租金。例如,進出口許可證制度,在計劃體制下它是我國對外貿易政策的一項基本內容,在改革開放后的今天,它一部分被削減了,而絕大部分仍然存在。由于這種壟斷權力的存在,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各種不同利益集團為了對這些既得利益進行再分配,必然會展開激烈的尋租競爭,前幾年出現的“倒賣進出口批文”便是一個典型的明證。這類尋租活動又可以分為三個層次。布坎南(Buchanan1980)曾舉例說明過這點。假設一個城市的市政府用發放有限數量的經營執照的辦法,人為地限制出租汽車的數量,那么,市場上的出租汽車數量就可能少于自由競爭市場的均衡水平,出租車業主就可以賺取超額利潤(即租)。人們受這種超額利潤的吸引就會想辦法從主管執照發放的政府官員那里得到營業執照。如果執照的發放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主管官員的個人意志,尋求執照的人們就會爭相賄賂討好這些官員,從而產生第一層次的尋租活動。因為這些活動而使官員們享受的特殊利益,又會吸引人力物力為爭奪主管官員的肥缺而發生第二層次的尋租競爭。如果全部或部分的出租車超額收入以執照費的形式轉化為政府的財政收入。那么,各個社會利益團體又有可能為了這筆財政收入的分配而展開第三層次的尋租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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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尋租的經濟后果及對策探索

摘要:會計尋租導致財務信息嚴重失真,造成社會資源浪費,扭曲資源優化配置。本文分析了會計尋租產生的一些經濟后果,從我國實際出發分析會計尋租產生的原因,并從政府職能、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會計監督機制、公司治理機構、反尋租道德規范的建立等方面對抑制會計尋租提出具體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會計尋租;經濟后果;對策

一、會計尋租的含義

在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過程中,如果出現權力真空或所謂的“公共領域”而存在“租值”未被界定時,那么各社會經濟主體就會耗費資源去提取它,同時對他人利益造成損害,這就是尋租行為。會計作為社會經濟資源配置的重要制度裝置之一,其運行具有直接的經濟效果,如果經濟人能夠在規范會計運行規則中施加有利于自己的影響,就能夠提取社會經濟資源配置過程的“公共租”,于是會計尋租就成為作為經濟人的各社會經濟主體進行非生產性尋利的直接手段。會計能夠導致財富的非生產性轉移,并且會計在事實上難以做到中立。因此,通過影響會計準則的制定與執行就可以將財富轉移到自己身上來,此時就會有人受益有人受損,這種會計行為正好體現了尋租的基本思想。

會計尋租是在社會總財富水平和企業真實業績并未改變的前提下,通過改變會計信息(包括對外公布的財務信息以及供內部管理決策使用的信息)來進行財富的非公平性轉移和資源的不恰當配置,從而對其他社會主體利益造成損害的一種非生產性尋利活動。

二、我國會計尋租的經濟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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