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險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6 05: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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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險籌資模式思索
自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以來,考察世界各國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情況,基本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大抵可以分為三種:現收現付制、完全積累制和部分積累制。目前,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模式采取部分積累制,主要是為了適應人口老齡化的壓力。但老齡化高峰之后,是繼續實行部分積累還是回到現收現付,還是過渡到完全積累,我國目前還沒有做出政策選擇,相關的研究也較少。因此,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一、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的歷史演變
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國的真正興起是以20世紀50年代國家統一的《勞動保險條例》為標志的,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籌資模式的發展歷程,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1951—1992年的現收現付制階段和1993年至今的部分積累制階段。
(一)現收現付制階段
從新中國成立到20世紀90年代初,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先后經歷了“國家—單位保險”、“企業保險”以及“社會保險”的歷程,但其現收現付的籌資模式一直未變。
1.“國家—單位保險”階段。1951年政務院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該條例是包括一攬子社會保險計劃,涉及養老、疾病、傷殘等。在籌資模式上采用現收現付制,企業單方繳費,繳費額占工資總額的3%,其中70%由企業自用,30%上交全國總工會,在全國范圍內調劑使用[1]45。
農民工養老險綜述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體布局逐步發展為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為適應這一變化,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任務。農民工社會保障制度建設是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但是,現有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缺乏專門針對農民工的統一社會保障制度,致使農民工成為城市中的弱勢群體。
一、農民工概述
1、農民工。對于“農民工”,中國社科院張雨林教授在1984年首次提出這一概念,隨后被大量引用,并且又不斷延伸出很多稱謂,如城市邊緣人、產業工人、城市外來人口、外來務工者等等。綜合現有研究,本文將農民工界定為,戶籍不在城鎮、有承包土地,但主要從事非農產業、以工資為主要收入來源的人員。
2、農民工分化。對農民工的分化,有學者將這種現象稱為農民工群體的內部分層。他們把農民工在經濟收入、生活方式和政治地位等諸多方面的差異作為分化的依據。朱力按照農民工對城市的適應程度,將其區分為三個“隱性”的次群體,即滯留型、搖擺型和回歸型的農民工。不同的農民工對城市化存在著明顯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認知態度及政策需求。縱觀目前多種分類,筆者比較贊同朱力的劃分方式。本文把農民工區分為留城和返鄉兩種,劃分依據是農民工的工作和留城意愿。受雇農民在城市工作簽訂合同一年以上(包括一年),或無雇主雇傭的進城農民從事個體經營或自謀職業大于等于一年,且打算一直留在城市,則為留城型,除此之外,則將其劃分為返鄉型。下文的農民工養老模式也是以此為依據進行探討的。
二、研究農民工養老保險的意義
1、研究農民工養老保險的現實意義。我國首部憲法明確規定:“勞動者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時候,有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彪m然憲法開宗明義規定了人年老后有獲得救助的權利,但是并不是所有勞動者都能享受得到。長期以來,我國養老保障十分不公平,農民及農民工養老基本沒有保障,城鎮居民需自己繳納部分,體制內人員養老則是國家全包,這種附加身份限定的養老保障制度,有悖于憲法精神。80年代后農民及農民工自費養老,公務員養老國家全包。農民工的養老制度不健全,實施起來更缺乏可操作性。這就為我們研究農民工養老保險提供了現實意義。
養老險檔案作用與管理綜述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之一,養老保險檔案是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重要業務載體,記錄應當及時準確完整,有力地保障國家、企業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以筆者所從事的鐵路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為例,由于企業生產力布局不斷調整,單位合并、拆分、新設、改制等情況接連不斷,但凡養老保險檔案管理規范的單位,在養老保險管理上都能很快適應新情況,順利地開展后續工作,反之則往往顯現出臺賬不齊、資料不全、交接不暢等問題,養老保險管理工作開展就較為被動。
一、養老保險檔案的構成與特點
參照《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養老保險檔案可以定義為:企業和各經辦機構在辦理養老保險業務過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價值的專業性文字材料、電子文檔、圖表、聲像等不同載體的歷史記錄。所以,養老保險檔案不僅是對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全過程的記載,還包括了有關文件、個人臺賬和經辦業務記錄,比如國家和地方政府出臺的有關政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臺賬、花名冊、變更表、各類報表以及有關財務憑證等,不僅有書面記載的,還有數字化記載的。養老保險檔案有以下特點:
1.涉及范圍廣。養老保險管理與個人、企業和社保經辦機構以及財務部門都有涉及,凡與養老保險業務有關的都應納入養老保險檔案范疇,是對養老保險管理工作全方位的記載。
2.信息化要求高?,F代化的養老保險管理必須采用高度信息化的平臺,很多業務過程都要通過計算機技術來完成,那么養老保險檔案也要高度信息化以滿足現代化管理的要求。
3.保管期限長。與參保人員個人有關的記載一般要長達數十年,對于企業和社保經辦機構來說就更長了,只要養老保險管理工作在繼續,那養老保險檔案的記載就不會停止,所以養老保險檔案的保管期限非常長,從幾十年到一百年甚至是永久保管的都有。
農村養老險參保率理論思索
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歷史演變
首先是2003年至2008年的新農保地方試點階段。2006年北京市大興區等縣市區,啟動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試點工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規定,養老金由個人、集體和政府三方共同籌資,各級政府和村集體應逐步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并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投入力度相應加大。到2007年底,全國已有近2000個縣市不同程度地開展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有5000多萬農民參保,積累保險基金300多億元,有300多萬參保農民領取了養老金。其次是2009年至今的新農保中央試點階段。2008年政府提出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開始在10%的縣市、區實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截至2010年底已有27個省自治區的838個縣和4個直轄市部分區縣納入國家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總覆蓋面約為24%。至2011年新農保試點范圍已擴大到40%的縣,2012年新農保有望實現全國覆蓋。
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內容和試點地區實施現狀
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在個人繳費方面,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在集體補助方面,有條件的村集體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個人繳費、集體補助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截至2010年5月,我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的27個省區800多個縣和4個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已有5199萬人參保,占試點地區16周歲以上農村人口總數的78%。以河北省試點為例2010年2月共有175.1萬人登記參保,收繳養老保險費5.31億元,參保率51.2%,截至2011年9月底全省已有106個試點,2160.9萬人參加新農保,參保率為87.5%,基本實現了新農保制度在試點的全覆蓋。
三、基于理論視角分析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率的影響因素
1.影響新農保參保率的主觀因素。
養老險參保意愿及影響要素
國務院辦公廳2009年的《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遵循政府主導和農民自愿相結合的原則[1]。作為一項農戶自愿參加的公共政策,農民的真實參保意愿以及對制度的認可度直接關系著新農保制度覆蓋面的擴大,也關系著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性發展。目前新農保試點工作正深入推進,截至2011年6月底,納入國家新農保試點的27個省、自治區的838個縣(市、區、旗)和4個直轄市部分區縣參保人數共計1.42億人,加上20個省的409個自行試點縣參保人數,全國參加新農保的人數共1.99億人[2]。但是依然還有部分試點地區的農戶不愿參保,影響他們參保行為的因素有哪些?目前已經參保的農戶是否是在對政策非常了解的前提下自愿繳費?這些問題的回答對于新農保制度“廣覆蓋”這一目標的實現,以及進一步提高制度設計的合意性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目前部分學者利用實地調查的資料從不同角度對農戶參加新農保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分析,但是已有的某些分析結論還存在較大分歧。主要表現在:第一,年齡因素對農戶參加新農保意愿的影響。有的研究表明年齡與農戶參保意愿呈負相關關系,年齡越大越不愿參保[3][4][5];有的研究表明年齡與農戶參保意愿呈正相關關系,年齡越大越愿意參保[6];而有的研究表明農戶年齡對其參保意愿沒有顯著影響[7][8]。第二,家庭收入對農戶參保意愿的影響。有的研究表明農戶的收入越高越愿意參加新農保[4][8];有的研究表明農戶收入越高越不愿意參加新農保[9],而有的研究則表明農戶收入對其參保意愿沒有顯著影響[7][10]。第三,政策了解程度對農戶參保意愿的影響。有的研究表明對新農保政策了解的越清楚越愿意參保[6],有的研究表明對新農保政策了解的越清楚越不愿意參保[4][8],而有的研究表明農戶對新農保政策了解程度對其參保意愿沒有顯著影響[7]。本文認為產生這些分歧的最主要原因是各位學者采用的調查對象不同。這就迫切需要進一步擴大調查范圍,對樣本的特征進行深入的細分,并根據不同社會群體的特征來反映不同社會群體對新農保制度的不同需求。而民族地區的農戶作為一個特定的群體,有其特殊的文化傳統和習俗,目前已有研究卻較少關注民族地區農戶的參保意愿及其政策需求。本文試圖通過對民族地區農戶的調查,了解民族地區農戶對新農保的參保意愿和政策需求,深入分析影響民族地區農戶參加新農保的因素及其程度,以期為我國新農保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提供科學依據。
一、數據、模型與變量
1.數據描述。本文數據來源于課題組2011年7月組織的由經過培訓的中南民族大學社會保障專業的本科生在湖南、廣西、湖北、貴州、安徽和云南六省、區的少數民族地區進行的問卷調查。此次調查具體抽樣方法為:每個省選擇1-2個縣,每個縣選擇2個村,每個村隨機抽取30個農戶。共發放問卷400份,回收有效問卷369份,有效率為92.3%。此次調查樣本中侗族、苗族、壯族、土家族、瑤族、彝族等少數民族占82.1%,漢族占17.9%;男性占66.3%,女性占33.7%;沒有上過學的占4.6%,具有小學文化水平的占32.9%,具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占41.1%,具有高中、中專文化水平的占17.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水平的占4.0%;年齡在16-29歲以下的占14.9%,30-44歲之間的占40.4%,45-59歲之間的占30.4%,60歲及以上的占14.3%;家庭人口數在3人及以下的占19.0%,4人的占31.6%,5人的占27.7%,6人的占14.8%,7人及以上的占6.9%,家庭平均人口規模約為4.6人;所處地理環境為山區的人占79.6%,所處地理環境為丘陵的人占11.7%,所處地理環境為平原的人占8.7%。調查樣本中,對于“您自己年老時最希望采取哪種方式來養老?”這一問題的回答,有49.7%的人選擇子女養老,有35.6%的人選擇社會保險養老,有12.2%的人選擇個人儲蓄養老,有2.5%的人選擇商業保險養老、集體養老等其他養老方式。目前60歲以上老人最主要的生活來源是依靠子女給錢的占55.3%,依靠自己儲蓄的占26.4%,依靠國家提供養老金的占13.6%,依靠其他來源的占4.7%。
2.變量與模型選取。調查樣本中有79.3%的農戶所在縣(市、區)進行了新農保試點,有20.7%的農戶所在縣(市、區)還沒有開展新農保試點。其中,新農保試點縣的農戶中有86.1%的人參加了新農保,13.9%的人沒有參加新農保;非新農保試點縣的農戶中,有88.2%的人表示如果將來實施新農保制度愿意參保,有11.8%的人表示不愿意參保。本文研究的因變量為民族地區農戶是否愿意參加新農保,對于新農保試點縣中參加了新農保的農戶和非試點縣中愿意參加新農保的農戶賦值為1,對于試點縣中沒有參保的農戶和非試點縣中不愿意參保的農戶賦值為0。這里用yi來表示因變量,yi的取值范圍為:yi=1,參加保險yi=0,{沒有參加保險由于因變量是一個二分變量,故本文選擇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分析。具體計量模型[11]為:pi=P(yi=1|xi)=11+e-(α+βχi)其中,χi為影響農戶參加新農保的各個因素;βi為自變量的回歸系數,即在控制其它自變量的條件下,某單個自變量一個單位的變化所引起的對數發生比的變化;pi=P(yi=1/χi)是在給定一系列自變量χ1i,χ2i,…,χki的值時農戶參加新農保的概率。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影響農戶參加新農保意愿的因素有很多,本文著重從個人特征因素、家庭資源稟賦因素、社區環境因素和制度環境因素四個方面進行分析。個人特征因素包括民族、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四個變量;家庭資源稟賦因素包括家庭總人數、家庭人均純收入、家中有無成員外出打工、家中有無黨員四個變量;制度環境因素包括農戶對新農保政策的了解程度和預期養老方式兩個變量;同時選取被調查者所在區域這一變量來反映社區環境因素。其中,家庭總人數、家庭人均純收入兩個變量屬于連續變量,民族、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家中有無成員外出打工、家中有無黨員、所在區域、對新農保政策的了解程度、預期養老方式9個變量屬于虛擬變量。本文將民族分為漢族和其他少數民族,漢族為參照組;年齡分為16-29歲、30-44歲、45-59歲和60歲及以上四類,16-29歲為參照組;教育程度分為小學及以下、初中、高中中專和大專及以上四類,小學及以下為參照組;所在區域分為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此次調查的湖南、湖北、安徽三省屬于中部地區,廣西、貴州、云南三省屬于西部地區,西部地區為參照組;對政策了解程度分為非常了解、比較了解和不太了解三類,不太了解為參照組;預期養老方式分為商業保險等其他方式、社會保險、子女養老和個人儲蓄養老,個人儲蓄養老為參照組。自變量基本特征描述見表1。
二、實證結果分析
運用統計軟件SPSS16.0,通過Logistic回歸模型對因變量民族地區農戶是否愿意參保的影響因素進行估計,從模型回歸分析結果看,模型χ2=55.756,Logistic回歸模型結果統計性顯著,表明所選的自變量對因變量聯合解釋效果很好。但就單個自變量解釋效果來看,11個自變量中只有年齡、教育程度、所在區域和預期養老方式4個變量統計上顯著,其他7個自變量統計上不顯著(見表2)。
新型社會養老險研討
一、我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特點
一是堅持“政府統一管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農村養老保險籌資模式。二是養老基金采用“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大賬戶小統籌”的模式,并設立了激勵機制,改變了“老農保”的單一的個人賬戶的模式。三是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銜接。四是公共財政大力支持。
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踐中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立法滯后
我國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多年,卻至今仍未出臺一部專門的綜合性法律加以規范,難以適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發展的需要。立法工作嚴重滯后、立法層次低、立法體系不健全、法律的監督和實施機制薄弱等問題,表現十分明顯。雖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指導意見》,但新農保制度尚處于試點階段,也僅僅是停留在政策層面,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規高度。
(二)“新農?!苯y籌層次較低,基金保值增值難度大
深究養老險基金籌集管理
貴州作為中國西部省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均預期壽命不斷延長,人口老齡化及其不斷加快的發展趨勢對其養老保險及社會的穩定均構成了日益嚴重的挑戰。養老保險因在保障社會成員老年生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而成為社會保險制度中最重要的項目,也是社會保障體系中最為重要的項目。社會保障制度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養老保險制度的成功與否。而養老保險制度的成敗與否,又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與管理。因此,為了更好地發揮養老保險的作用以及適應社會的發展,貴州省現行的籌集和管理方式也要求變革。
一、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的情況
根據2006年1月國家對社會保險制度的改革,貴州省建立起了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模式。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的來源主要有個人繳費、企業繳費和政府轉移支付三方面。企業繳納的養老保險繳費不超過工資總額的20%,職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為職工工資的8%,政府采取不定期補貼的形式,向養老保險基金劃撥資金。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費的比重最大,個人的負擔比較重。個人和企業繳費均呈逐年遞增的趨勢,而財政補貼卻呈現出逐年遞減的趨勢。省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呈逐年遞增,貴州省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率呈逐年遞增。但是,增長的幅度逐漸減小,而且覆蓋率的總體水平還是偏低。貴州省的養老保險收繳率呈逐年下降的趨勢。收繳率的低下,加之覆蓋面不高及逐年減少的財政補貼,給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帶來了很大的問題。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一直處于收不敷支的狀況,而且差額逐年擴大。伴隨著人口老齡化的不斷加快,加之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難度大,管理制度不完善,養老保險基金的缺口將不斷擴大。在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中,對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管理實行的統賬結合的“混賬”模式。統帳結合是指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實質就是建立個人賬戶制度,把以前的虛帳建成現在的實帳。這樣雖然說方便了管理,但是相應的也帶來了許多的問題。統賬結合使得個人賬戶空賬運行,這將使得貴州省養老保險面臨巨大的支付風險。
二、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籌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國家財政補貼所占比例偏低,近年甚者有所減少。貴州省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中,國家財政補貼所占比重偏低,且呈現出逐年遞減的趨勢。征繳的收入雖有較大幅度的增加,但財政補貼的負增長,以及極少的利息收入,讓整個總收入的增長幅度遠遠小于總支出的增長幅度。加之貴州省已經進入老齡化,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問題是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2.社會保障覆蓋面有待提高,社保資金收繳難度大。貴州省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雖逐年遞增,處于養老保險之外的年老所面臨的問題得不到保障。而貴州省的養老保險收繳率又偏低,并且呈逐年下降的趨勢。覆蓋面及收繳率的低下,使得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面臨很大的困難?,F行養老保險籌資缺乏應有的法律保障,加之征收力量不足,手段缺乏剛性,貴州省養老保險費拖欠、不繳或少繳的現象較為普遍。據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倘若不及時擴大社保覆蓋面,增強社?;I資剛性,將很難保證社保資金的來源。
中國社會養老險改制
一、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必要
1.人口老齡化。通常把60歲以上的人口占總人口比例達到10%,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達到7%作為國家或地區是否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準。據統計,2007年我國60歲及以上的人口達1.5340億人,占人口總數的11.6%;65歲及以上的人口達1.0636億人,占總人口的8.1%。根據《中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預測研究報告》,到2020年,老齡化水平將達到17.17%;到2050年,老齡化水平推進到30%以上;2051年~2100年,老年人口規模將穩定在3~4億,老齡化水平基本穩定在31%左右,進入一個高度老齡化的平臺期。面對人口老齡化這個不可阻擋的必然趨勢,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已經不能滿足新形勢的需要,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
2.保障人權。一個人年輕時為國家付出了自己的青春,為社會創造了財富,在他年老時并且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國家要保障他的生存權,并盡可能地讓他體面地生活,這是養老保險的應有之義。原有的養老保險制度未能有效地踐行憲法以及勞動法的精神,仍有許多老年人未能得到國家的庇護,這就需要國家著手進行改革,充分履行其社會職能。一方面是人口老齡化的必然趨勢,一方面是保障人權的必然要求,這迫切需要國家構建一個覆蓋面更廣、惠及更多群眾、待遇更加公平、抗壓能力更強的養老保險制度。
二、中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基本過程
1986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七個五年計劃》提出,要逐步建立和健全適應新形勢需要的社會保障制度,并首次提出要以社會化管理為主。此后,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法規,如《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關于建設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它們標志著我國養老保險體制進入了一個新的改革階段。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在養老保險方面,它的頒布實施對于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對中國現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建議
養老險擴面難因素及策略
南安市地處福建省沿海,土地面積2036平方公里,全市有27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總人口149萬人,各類企業從業人員達30萬人(其中非公企業占90%),是福建省最大的縣級市。隨著南安經濟發展,先是1987年在國有企業中實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后逐步覆蓋到外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現有參保企業5791家,參保人數76101人,參保率為25.3%,雖說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然而,參保率偏低卻是不爭的事實。當前,社會保險的現狀是全覆蓋難、保險費征繳難、非公企業養老保險擴面更難。這些都一直是社保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難題。如何有效地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高參保率,進一步拓展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空間,確實保障廣大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讓社會保險走出困境、破解難題,就擺在社保工作者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歷史任務,這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擴面的必要性
首先,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開始實行的。在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之前已經退休或已經在職的職工,在實行"統賬結合"后其個人賬戶中應有養老保險金(稱為老體制欠下隱性養老金債務),要完成養老保險制度的轉換,就應按他們工作年限和工資水平予以充實,所需資金是制度轉換所需支付的成本即轉換成本。目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進入退休年齡的職工越來越多,養老金支付的壓力也越來越大。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由于覆蓋面一時不能擴大,統籌基金不足,不得不挪用個人賬戶資金,使個人賬戶普遍為"空賬",原來對"老人"和"中年人"的隱性債務顯性化。其次,近年來,盡管養老保險覆蓋面有所擴展,但幅度有限。截至目前,各地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基本上全部參保,三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的就業者還有很大的一部分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如此之多的非公企業職工游離于社會養老保險之外,給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帶來了很大阻礙,加強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勢在必行。
二、非公企業擴面難的問題和原因
1.思想認識上的偏差。未參保的單位和個人對參保存在模糊認識,有些企業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混同于商業保險;有些政府領導認為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由于上級要求嚴、抓得緊,列入了政府績效考核,故而比較重視。而非公企業的社會保險,由于沒有主管部門,政府及人社部門對其缺乏硬性行政管理手段,弄不好,怕影響招商引資,故而引不起重視。
2.只顧眼前利益,不作長遠打算。一些非公企業,職工還比較年輕,認為繳費多、回報少,不如不繳。職工個人因年輕,距退休還有漫長的時間,也認為繳不繳費都無所謂,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有一企業只給少數骨干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認為普通勞動迫于就業問題對養老保險也不敢問津,覺得有份工作就不錯了,還要感謝老板的仁慈和恩惠,怎么還敢去提參保的事呢!
養老險擴面難因素及對策
南安市地處福建省沿海,土地面積2036平方公里,全市有27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總人口149萬人,各類企業從業人員達30萬人(其中非公企業占90%),是福建省最大的縣級市。隨著南安經濟發展,先是1987年在國有企業中實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后逐步覆蓋到外資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現有參保企業5791家,參保人數76101人,參保率為25.3%,雖說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較大成效,然而,參保率偏低卻是不爭的事實。當前,社會保險的現狀是全覆蓋難、保險費征繳難、非公企業養老保險擴面更難。這些都一直是社保工作者面前的一大難題。如何有效地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提高參保率,進一步拓展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空間,確實保障廣大勞動者的社會保障權益,讓社會保險走出困境、破解難題,就擺在社保工作者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歷史任務,這是我們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養老保險擴面的必要性
首先,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從上個世紀80年代末開始實行的。在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統賬結合"之前已經退休或已經在職的職工,在實行"統賬結合"后其個人賬戶中應有養老保險金(稱為老體制欠下隱性養老金債務),要完成養老保險制度的轉換,就應按他們工作年限和工資水平予以充實,所需資金是制度轉換所需支付的成本即轉換成本。目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進入退休年齡的職工越來越多,養老金支付的壓力也越來越大。而我國基本養老保險由于覆蓋面一時不能擴大,統籌基金不足,不得不挪用個人賬戶資金,使個人賬戶普遍為"空賬",原來對"老人"和"中年人"的隱性債務顯性化。其次,近年來,盡管養老保險覆蓋面有所擴展,但幅度有限。截至目前,各地的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職工基本上全部參保,三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的就業者還有很大的一部分沒有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如此之多的非公企業職工游離于社會養老保險之外,給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帶來了很大阻礙,加強養老保險擴面工作勢在必行。
二、非公企業擴面難的問題和原因
1.思想認識上的偏差。未參保的單位和個人對參保存在模糊認識,有些企業將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混同于商業保險;有些政府領導認為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職工的社會保險由于上級要求嚴、抓得緊,列入了政府績效考核,故而比較重視。而非公企業的社會保險,由于沒有主管部門,政府及人社部門對其缺乏硬性行政管理手段,弄不好,怕影響招商引資,故而引不起重視。
2.只顧眼前利益,不作長遠打算。一些非公企業,職工還比較年輕,認為繳費多、回報少,不如不繳。職工個人因年輕,距退休還有漫長的時間,也認為繳不繳費都無所謂,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有一企業只給少數骨干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認為普通勞動迫于就業問題對養老保險也不敢問津,覺得有份工作就不錯了,還要感謝老板的仁慈和恩惠,怎么還敢去提參保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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