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8 19:27:37
導語:這里是公務員之家根據多年的文秘經驗,為你推薦的十篇影子銀行范文,還可以咨詢客服老師獲取更多原創文章,歡迎參考。
影子銀行發展及制約
一、影子銀行對美國金融結構的影響
所謂“影子銀行”,一般是指那些有著部分銀行功能,卻不受監管或少受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影子銀行系統(TheShadowBankingSystem)的概念由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麥卡利首次提出并被廣泛采用,又稱為平行銀行系統(TheParallelBankingSystem),它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變化促進了影子銀行體系的迅速發展。然而,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也加速了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轉變。從本質上看,影子銀行體系是商業銀行信貸資產的一個龐大的二級市場。該市場的交易成本越低、定價機制越完善、流動性越高,商業銀行越有激勵將其發放的信貸資產出售,從而在獲得價差收益的同時回收流動性。在此情況下,美國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目的逐漸由傳統的獲取存貸利差收益轉變為獲取低買高賣的價差收益,即商業銀行逐漸轉變為“生產”貸款的金融企業,其目的是通過出售而并非持有其產品獲利。商業銀行作為連接金融市場與實體經濟的樞紐,其經營模式的這一轉變無疑將對美國的實體經濟產生重要影響。
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對美國金融體系的演進和金融市場的結構都產生了十分重要的影響。由于商業銀行的貸款可以通過影子銀行體系的信貸中介最終由資本市場和貨幣市場的投資者融資,因此傳統的間接融資方式與直接融資方式之間的界限日益變得模糊,商業銀行體系與金融市場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換言之,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加速了美國金融體系向“市場型金融體系”(market-basedfinancialsystem)的演進。在這一新型金融體系下,銀行業與資本市場發展之間的關系變得如此緊密,以至于金融因素的變化將對美國的實體經濟產生深遠的影響。從金融市場的角度來看,由影子銀行進行的資產證券化與金融衍生交易一方面極大地提高了金融市場的流動性,另一方面也使衍生金融產品的交易量和名義價值迅速增長。然而,歷史經驗表明,過度金融創新導致的虛擬價值飆升非但無法真實反映實體經濟的運行情況,還會加劇美國經濟的金融化。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對美國乃至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產生了復雜的影響。
在傳統信貸流中,資金盈余者通過金融中介直接將資金傳遞給資金需求方,然而隨著資產證券化的飛速發展,金融中介越來越多地將各種貸款證券化,在證券市場上銷售,不再持有貸款到期,這些貸款證券化之后也不在其資產負債表上反映??梢娰Y產證券化的廣泛應用大大改變了傳統的信貸資金流,而危機之后,銀行業經營結構的轉變將促使信貸資金流更多地沿用傳統渠道,美國的銀行業將通過調整經營結構實現傳統銀行模式的回歸,但這不是簡單地回歸傳統,而是一種全新的傳統經營結構的理性回歸。過去20年銀行業的表外業務高速發展,在銀行體系之外逐漸形成了龐大的影子銀行或平行銀行系統。Geithner(2008)指出,金融體系結構在大繁榮時期已經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非銀行金融系統變得非常龐大,尤其是貨幣市場和基金市場。保羅•克魯格曼(2009)則指出影子銀行系統已經逐漸成長為傳統銀行的競爭對手,重要性甚至超過了傳統銀行,它們正重新創造著一種可能引起大蕭條的金融脆弱性,影子銀行體系中的擠兌是引起危機發生的核心。在這一金融系統里,一種自我強化的資產拋售循環很容易發生,這一循環會進一步加劇市場動蕩,而投資者對影子銀行系統信任的喪失又導致了一輪“去杠桿化”的惡性循環。
傳統銀行受到監管機構的監督,從屬于聯邦儲備體系,運作較為公開、透明,并通過存款保險和最后貸款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躲避擠兌風險。而影子銀行系統的經營活動則更為隱蔽,其中多數機構并形成可以預防擠兌的防火墻。資產泡沫破裂后出現的去杠桿化導致投資者無法判斷哪些機構具備償付能力,從而使影子銀行普遍遭到擠兌,這樣最終導致整個結構投資工具和渠道體系的崩潰。膨脹的對沖基金業在未來兩年可能會進行大規模淘汰,拍賣利率證券、資產支持商業票據、利差交易等產品已經不復存在,影子銀行系統仍將不斷縮減。影子銀行系統中各機構的自我監管意識將進一步加強,這些機構將接受越來越多的系統監管,最后貸款人支持和存款保險將擴展到該體系的更多成員。隨著影子銀行的崩潰,銀行業不得不加速資產清理進程,將結構性投資工具、對沖基金等機構予以撤銷,將不透明的資產納入資產負債表。未來銀行業高風險、高杠桿的表外業務將會大大減少,經營策略將更加穩健、保守,更加注重基礎資產的經營。
美國影子銀行監管改革及啟示
摘要:美國影子銀行體系具有較強的信用創造功能,高杠桿率使該體系蘊含巨大的風險。次貸危機的爆發暴露出美國影子銀行監管體系過分相信市場力量,監管手段和措施失效,監管體制落后等不足。危機發生后,為了減少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美國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信用評級機構、金融機構有序清算和破產、資產證券化等進行了監管改革,這些對我國加強影子銀行體系的指導與監管有一定的啟示。
關鍵詞:美國;影子銀行體系;次貸危機;監管
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給世界經濟帶來的影響至今還遠未消散。對本輪危機的始作俑者———影子銀行體系的監管是危機后國際社會面臨的現實問題。從《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與消費者保護法案》的簽署,到巴塞爾協議III,再到“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推出的關于影子銀行體系的幾份正式文件,各國政府和國際社會對影子銀行體系監管的認識已經從一種理論探討轉變為一種現實政策對象。近年來,我國影子銀行由于各類中小民營企業等對融資的大量需求而快速發展。這一方面大大緩解了我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繁榮了金融市場,促進了我國經濟的發展。但另一方面,由于相應的規章制度和監管體系的不健全,影子銀行的快速發展使得我國的信貸流動透明度越來越低,我國經濟蘊含的系統性風險越來越大。如何認識影子銀行體系的風險,采取怎樣的政策措施加強對其的監管以降低金融風險,是當前我國亟需解決的問題。
一、美國影子銀行體系的發展
2007年,保羅•麥考利首次提出了影子銀行的定義,他認為影子銀行是那些具有類似商業銀行貸款功能,但游離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的金融機構[1]。此后,學者們雖然進行了大量研究,但對影子銀行體系的具體定義與范圍仍存在爭議。大多數學者都認為,影子銀行體系具有與傳統銀行體系類似的功能,如提供信用,轉移風險等,但是影子銀行體系的信貸中介過程比傳統商業銀行體系更復雜,也更趨專業化[2]。二十國集團(G20)的“金融穩定委員會”(FSB)認為,影子銀行體系是指正規銀行體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實體和活動[3]。也有學者認為,影子銀行體系代表著商品“證券化”,既沒有柜員,也不需要在街頭擺攤,這些業務并不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內反映[4]。在具體運作中,影子銀行以市場交易為基礎,具有信息不透明,高杠桿,結構復雜,證券化程度高,表外性強,不受監管或監管少,創造金融衍生品并OTC批發交易,卻遠離中央銀行流動性或公共部門信用保證等特點[5]。美國影子銀行體系是伴隨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和金融全球化的產生與發展而發展壯大起來的。通過對比美國影子與傳統銀行體系的負債變化情況和商業銀行、證券經紀交易商、家庭以及非金融企業等部門的資產狀況,可以看出該體系的發展歷程基本可劃分為四個階段:20世紀70年代的產生階段,20世紀80、90年代的快速發展階段,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至2007年次貸危機的膨脹階段以及2007年至今的調整與監管階段。對于美國影子銀行體系的未來發展前景,許多學者認為其未來充滿不確定性[5]。2008年金融危機后,影子銀行體系在“去杠桿化”中持續萎縮,對經濟的信用供給有所收縮,但整體規模依然龐大[6]。以金融衍生品為例,根據美聯儲的數據,2010年6月底在美國廣義貨幣體系的上端,依然有600萬億美元以上的OTC金融衍生產品名義規模,相當于M2的71.5倍。有一些影子銀行通過不同的套利渠道已經走出了影子,但是還有相當大一部分受利潤驅動,遠離了專業化經營。“金融穩定委員會”(FSB,2011)的報告表明,2010年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韓國、英國、美國和歐元區國家的影子銀行體系的資產總量從2008年的56萬億美元上升到60萬億美元,恢復到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前的水平[7]。目前,影子銀行體系依然在全球金融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并沒有被國際社會禁止,而是逐步走出監管的真空地帶,在新的監管環境下穩健發展[8]。Nersisyan等(2010)認為,目前在許多發達國家,金融部門對體經濟具有支配作用,對金融體系最有效的監管措施是精簡一半以上的金融部門,并實行基礎性修正[9]。英格蘭銀行行長Mervyn(2010)主張將大銀行分拆為零售銀行和投資銀行。政府在監管的同時應提供擔保,保證不會損害儲戶利益和經濟穩定[10]。Swagel(2010)認為,G-M方案能去除一些現存法律中對沒有涉及高質量擔保品repos的保護。這樣就能減少而不增加政府的覆蓋面,能激勵人們使用更高質量的擔保品[11]。Davis(2010)認為,過高的杠桿幫助了危機,助長了住房市場的泡沫等等。為此,應該監管杠桿率,如抵押品的預留扣減率。銀行必須持有更多資本,因為真實世界的風險比預想得更大[12]。Shlerfer(2010)認為,在重要性風險被誤解的環境下,監管某一特定的金融工具或市場的某一特定部分來可能是無效的。應該提供給金融機構更多的資金與流動性緩沖標準[13]。Parker(2010)認為,在現有監管體系下為了提高監管效果,可以提高借款條件以增強穩定性,并促進信息收集,但這樣會犧牲流動性[14]。綜上所述,影子銀行體系已在世界金融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已成為其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但該體系仍然蘊含大量風險,加強對其的監管勢在必行。
二、美國影子銀行體系構成及其監管機構
影子銀行監管革新及啟示
次貸危機爆發3年后,美聯儲主席伯南克在2010年9月指出:這次危機和歷史上的銀行“擠兌”很相似,但它發生在傳統銀行體系之外的影子銀行系統。這次的問題不是因為缺乏對“擠兌”的認識和政策反應,而是沒能看出影子銀行“擠兌”的潛在可能。這種失誤的部分原因在于監管:一是監管架構沒能做出足夠的調整以適應影子銀行的興起;二是過于強調對個體機構和市場的監管,對系統性風險的重視程度不夠。美國金融危機調查委員會2011年1月27日公布的對此次金融危機爆發原因的調查報告認為,政策制定者對受其監管的金融體系缺乏深入認識,監管體系出現重大漏洞,監管機構未能對住房抵押市場證券化創新帶來的風險進行有效監管是造成危機爆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資產證券化與影子銀行興起
“影子銀行系統”(TheShadowBankingSystem)的概念最早由麥卡利(McCulley,2007)提出,之后在對美國次貸危機的討論中被廣泛使用。但對于這一概念并沒有明確、一致的定義,并且常與“平行銀行系統”(ParallelBankingSystem)和“證券化銀行系統”(SecuritizedBankingSystem)混用。例如,瑞克(Ricks,2010)將影子銀行定義為那些在存款保險和最后貸款人保障之外從事信用期限轉換(maturitytransformation)中介活動的金融機構。波薩爾(Pozsar,2010)的定義更寬泛一些:影子銀行是那些從事信用轉換(credittransformation)、期限轉換(maturitytransformation)和流動性轉換(liquiditytransformation)等金融中介活動,但沒有中央銀行流動性支持和公共部門(政府或存款保險機構)信用保證的金融中介機構。影子銀行通過一條很長的信用媒介鏈條相互聯結在一起,形成影子銀行體系,使用廣泛的證券化和擔保融資技術從事信用中介活動。盡管這兩個定義涵蓋的范圍有所不同,但都揭示了影子銀行的本質特征:具有傳統銀行的信用中介功能,但在金融安全網(最后貸款人和存款保險)的保護之外。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SIV)、特殊目的公司(SPV)、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政府支持企業(如美國“兩房”)等都屬于影子銀行。有些影子銀行的產生是為了規避監管,但也有一些影子銀行是專業化分工的結果。上個世紀末以來,資產證券化作為最重要的金融創新推動美國的金融體系發生了重大變化,影子銀行隨之發展和壯大。資產證券化是指將缺乏流動性但能夠產生可預見的穩定現金流的資產,通過一定的結構安排,對資產中的風險與收益要素進行分離與重組,進而轉換成為在金融市場上可以出售、流通的證券的過程。資產證券化是一個由發起人、SPV、承銷商、投資銀行、信用增級或擔保機構、信用評級機構、托管人、投資者等共同參與完成的復雜過程。最早被證券化的資產是美國的銀行和儲蓄機構發放的住房抵押貸款,其產品就是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此后,市場又推出了種類繁多的資產支持證券(ABS),標的資產包括:汽車消費貸款、學生貸款、信用卡應收款、貿易應收款、設備租賃費、基礎設施收費、保險費收入、中小企業貸款等等。一切可以產生未來現金流的資產都可以成為證券化的標的,“如果你有穩定的現金流,就將它證券化”,這句華爾街流行語生動地表明了資產證券化的廣泛流行。到次貸危機爆發前的2006年,美國市場的抵押貸款擔保證券發行額為19878億美元,其他資產支持證券發行額為12531億美元,二者合計32409億美元,占當年全部證券發行額的52%,這一比例比1996年上升了20個百分點(見表1)。資產證券化帶來金融市場繁榮的同時,也在傳統銀行體系之外培育了一個龐大的影子銀行系統。圖1是美國傳統銀行與影子銀行資產規模的比較,影子銀行沒有明確的統計口徑,這里包括了投資銀行、貨幣市場基金、共同基金和ABS發行商等幾類主要的影子銀行。從圖中可見,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影子銀行發展迅速,到2006年資產規模已經超過傳統商業銀行。
二、美國影子銀行的信用中介過程與特點
傳統銀行體系中,一家銀行就能完成“吸儲放貸”的信用中介功能,但在影子銀行系統中要經過一系列步驟才能實現,每一個步驟都對應著特定的影子銀行和融資技術。波薩爾(2010)把影子銀行系統的信用中介過程總結為以下幾個步驟(見表2)。這是一個說明性的例子,具體的過程可能超過也可能少于這7步。一般來說,貸款的質量越差,需要經歷的環節越多。通過這一過程,一些風險較高的長期貸款(如次貸)被轉化為看上去毫無信用風險的短期、類現金工具,如貨幣市場基金。影子銀行的運行具有以下特點:第一,依賴批發性短期融資。影子銀行主要通過發行貨幣市場工具(如資產支持商業票據)和回購交易在貨幣市場進行批發性短期融資。在美國貨幣市場上,除了財政部、州政府、市政府和房地美、房利美等政府設立機構,影子銀行是最主要的借款人。影子銀行的負債以商業票據、回購、銀行間貸款等短期貨幣市場工具為主,輔以少量的長期債務和股本。在資產方,除了期限很短的隔夜貸款、逆回購等,大多是期限相對更長的資產。相對國債等高流動性產品來說,這些資產的流動性較差。以雷曼兄弟2007年底的資產負債表為例(見表3),該公司第一大融資來源是通過證券抵押融入的資金,期限通常是1-2天,長期債務的占比只有18%。主要資產是做多頭寸(持有的金融產品存貨)和抵押融出資金,其變現能力取決于市場狀況。第二,高杠桿運作。影子銀行沒有傳統銀行的資本金監管要求,大量利用財務杠桿舉債經營,很多機構的杠桿率高達30倍以上(見表4)。影子銀行的杠桿率具有明顯的順周期性(艾德里安和申,2010),資產價格越高,通過資產抵押可以融入的資金越多,資產負債表越膨脹。一旦資產價格步入下行通道,影子銀行不得不收縮資產負債。當市場出現不穩定因素導致資產價格大幅下降,影子銀行將陷入危機。第三,交易在場外進行。影子銀行的融資和投資活動大都在場外柜臺市場進行,交易結構復雜,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監管。
三、影子銀行與金融危機
影子銀行的發展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一、引言
“影子銀行”一詞最先出現在2007年,自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危機之后,影子銀行體系的重要性才引發經濟學家和管理層的高度關注。影子銀行,簡單的說,是指不受監管或僅受較少監管的,提供融資、股權資本融資、金融組合產品、金融交易服務的,有別于傳統商業銀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或金融行為。與美國等發達的金融市場相比較,我國的影子銀行雖然才正處于發展初期,但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和金融創新的不斷發展,我國的影子銀行體系也在快速地發展之中,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也在不斷提高,與此同時,影子銀行體系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影響力也愈來愈強,對我國傳統銀行的“雙刃劍”影響也日益明顯。這就要求對影子銀行也要以科學的一分為二的觀點來客觀的看待。
二、影子銀行的發展對商業銀行的影響
1.有利影響
(1)對傳統銀行體系的有益補充影子銀行的產生與發展是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帶來的,是金融市場在發展過程中創新改革的產物,同時影子銀行是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傳統銀行體系的有益補充,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2)有利于分散風險很多人一提到影子銀行,首先想到的就是高風險、不好的方面,其實影子銀行并不是高風險的代名詞,甚至有很多影子銀行業務具有很好的風險緩釋作用和風險分散作用。(3)推動了利率市場化的進程隨著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體系的出現,促進傳統金融體系和模式的改革,實際上是推動了我國存款利率市場化的進程。
2.不利影響
影子銀行運行模式及影響研究
摘要:目前,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作為傳統銀行體系有益補充的一部分,我國影子銀行體系也得到較快發展,很大程度上滿足了經濟社會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需求,在服務實體經濟、豐富居民投資渠道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發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良影響和風險,暴露出業務不規范和監管缺失等問題,本文就旨在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方面進行一些探討。
關鍵詞:影子銀行;監管;建議
一、影子銀行體系的定義
影子銀行指那些有銀行之實但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雜的非銀行機構。目前,我國影子銀行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新型網絡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財機構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小貸公司等;三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包括貨幣市場基金、部分理財業務等。
二、鄉寧縣影子銀行主要類型及特點
(一)小貸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
影子銀行會計信息監管問題研究
一、引言
在我國,影子銀行產生于20世紀70年代。隨著金融市場發展速度日益加快,金融創新活動越來越多,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影子銀行的發展,使其進入了高速發展期。2013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107號文),指出我國影子銀行主要包括三類: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無監管的信用中介機構。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監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機構。三是機構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監管不足或規避監管的業務。因此加強對影子銀行和金融業會計信息監督與管理,有利于防范與化解金融風險,保證金融市場的安全穩定運行。
二、加強對影子銀行和會計信息監管的意義
影子銀行是金融創新。影子銀行和金融業有不可分割的關系,是金融業內部的產物,也是一種信用中介,具有與商業銀行相同的風險。由于銀行在經濟發展中承擔重要作用,金融創新更多地發生在銀行體系內部,影子銀行業務的運轉離不開銀行體系本身。但是,影子銀行與商業銀行先有負債后有資產的規律不同,其資產負債結構主要包括:無資產無負債、先有資產再有負債、無資產有負債等模式。此外,影子銀行無權直接吸收存款,負債高度依賴貨幣市場,在貨幣市場上進行短期和超短期融資。而且,影子銀行主要是為了規避金融監管所做的創新,而不是在產品上的創新,不涉及復雜金融衍生品?;谟白鱼y行以上的特性,其主要存在系統性風險、期限錯配風險、信用違約風險和操作風險等金融風險,我國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雖然將各類非金融機構納入銀監會的監管之下,但是近年來,在我國金融管制環境下,金融多元化和利率市場化促進了影子銀行體系的快速發展,而其與法律規范滯后性之間的差異導致影子銀行機構和產品監管較弱或者不受監管,而監管標準的不統一較易引起監管套利風險。因此,加強影子銀行和金融業會計信息監督與管理,有利于積累監管經驗,有利于我國盡快出臺相關金融法規,完善影子銀行管理制度,規范監管邊界,確保各類融資渠道規范化、陽光化。
三、A市轄內影子銀行業務
(一)傳統金融體系內部影子銀行業務現狀。1、理財產品業務逐年下降。2017年底,銀行理財產品規模達248.29億元,2018年底,該數額己降至179.04億元,同比下降27.89%。2019年5月末更是降至157.52億元,相比2017年減少了90.77億元,降幅達74%(詳見圖1)。理財產品規模下降原因如下:一是保本理財產品減少。2018年4月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簡稱“資管新規”),明確資產管理業務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財產品數量和規模對理財總體規模影響較大。二是理財收益率持續下跌。2018年央行4次降準,釋放了大量流動性,貨幣市場、債券市場等基礎資產的收益率維持在較低水平,拉低了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2、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逆勢增長。截至2018年末,A市共有資產證券化公司6家,業務規模達44.06億元,同比增加37.88億元,是2017年的6倍。2019年5月末降至12.93億元,同比減少31.13億元,僅是2018年的1/3,是2017年的2倍。變化的主要原因一是自2016年開始,金融監管環境逐漸趨于嚴格,新一輪的金融改革開放和強化金融監管給資產證券化加快發展創造了機遇;二是2018年8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提出要積極運用資產證券化,推動了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快速發展。(二)傳統金融體系外部影子銀行業務現狀。1、小額貸款公司發展受阻,行業風險隱患逐漸暴露。截至2018年末,A市共有小額貸款公司15家,注冊資本為29.7億元,全年累計發放貸款53.62萬筆,金額17.43億元,貸款余額22.06億元。不良貸款余額1.7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0.82億元,同比增加87.23%,整體不良率10.1%,同比提高7.65個百分點。受宏觀經濟下行、監管政策趨嚴等因素影響,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渠道縮窄、業務普遍萎縮、逾期貸款增多、抗風險能力變弱,部分小額貸款公司出現經營困難,被清退或業務下降較快。全年關停3家小額貸款公司,一些小額貸款公司未開展業務或僅開展少量業務。網絡小貸公司仍處于風險整治階段,未開展新增業務。2、融資擔??偭吭鲩L穩定,行業規范發展有待提高。截至2018年末,A市共有融資擔保公司22家,注冊資本金32.9億元。其中,國有融資擔保公司20家,注冊資本金32.5億元;全市融資擔保公司在保責任余額82.46億元,較上年同比增長11.19%,融資擔保放大倍數2.49倍。全市融資擔保公司為小微企業在保責任余額32.58億元,占全市總量39.51%?!叭r”在保責任余額2.42億元,占全市總量2.94%。全年取消了1家違規融資擔保公司業務經營資格,有4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未開展業務,有4家國有融資擔保公司僅開展少量業務,且大部分融資擔保公司存在與銀行合作的困難,部分銀行雖已與擔保公司簽訂合作意向協議,但擔保項目落地困難。3、典當行業步入瓶頸,融資租賃有待規范。2018年,典當行業整體發展呈下滑形勢。A市典當公司共30家,其中正常經營的公司有22家,2家因涉嫌非法集資案尚未接到法院的結案通知;6家因走注銷程序、股權和法人代表變更等原因已關門停業或未開展業務。全市典當公司總注冊資本4.2億元,典當業務筆數累計2121筆,同比下降34.92%。典當余額1.34億元,同比下降3.81%。典當總額9.45億元,同比下降14.82%。全市典當公司實現利潤為-115.51萬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5.14%,其中有15家典當公司虧損,共計215.83萬元。2018年全市有4家融資租賃企業,但由于承租人信用約束較不完善、標的物租賃范圍不夠明晰等原因,僅1家開展業務,注冊資本8.75億元,資產總額44.92億元,投放總額13.80億元,投放項目64個,融資租賃業務收入2.31億元,實現凈利潤0.86億元。4、網貸平臺風險較高,交易場所仍在整頓。截至2018年末,A市有7家P2P網絡借貸平臺,總注冊資本1.82億元,涉及出借人數2797人,借款人數804人,待收金額3.55億元。7家平臺中有3家已經出險被立案,出險平臺待收金額1.89億元,涉及出借人數1665人,借款人數510人。截至2018年末,A市在工商部門注冊并維持正常經營狀態的交易場所類工商企業共有4家,其中金融類交易場所2家,能源類交易場所1家,資源類交易場所1家。A市環境能源交易所和稀有金屬交易所根據《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2〕38號)等文件制度要求進行整頓并組織重新籌建,尋找戰略合作伙伴,但是由于合作對象遲遲未能確定,目前仍處于重新籌建期,并在工商部門保留牌照。
影子銀行監管革新及啟發
一、國際主要發達國家影子銀行監管改革的實踐
(一)美國2008年3月31日,美國財政部公布了《現代化金融監管架構藍圖》,其中提出了向影子銀行金融機構提供貼現窗口服務的建議。2009年3月,在《金融體系全面改革方案》中,又提出將監管覆蓋金融衍生品和一定規模的私募股權基金和風險投資基金,超過一定規模的對沖基金及其他私募基金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向監管機構披露更多有關其資產和杠桿使用的信息,并強調建立針對諸如CDS等場外衍生品市場的全面監管、保護和披露框架。2009年6月17日奧巴馬政府公布了名為《金融監管改革:新基礎》的改革藍圖,表示將全面加強監管,明確美聯儲對投資銀行、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對沖基金、聯邦政府對保險公司及短期貨幣市場加強監管,對所有場外衍生品交易市場進行標準化監管,將衍生品交易納入統一的清算體系,以提高市場的透明度與有效性。2010年7月,美國通過的金融監管改革法中規定,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資本總額超過1億美元的須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注冊,資本未達到的須接受州政府監管,并要求證券化機構必須保留通過發行ABS的方式轉移、出售、轉讓的任何資產至少5%的信用風險,并明確禁止證券化機構直接、間接地對沖或轉移要求留存的有關資產的信貸風險。同時,要求在SEC內部設立信用評級機構監管辦公室,行使處罰和撤銷評級機構的權力,責成SEC研究建立一個半官方實體,解決信貸評級業務中的利益沖突問題。法案授予上市公司股東對于公司高管薪酬和“黃金降落傘”非約束性投票的權力,美國政府對接受問題資產救助計劃援助的公司高管薪酬實施管制。法案原則上禁止銀行擁有或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例外情形下銀行投資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的規模不得超過基金資本的3%,也不得超過銀行一級資本的3%,銀行不得向其投資的基金實施救助等。法案還要求銀行將信用違約掉期(CDS)等高風險衍生產品剝離到特定的子公司,銀行只保留常規的利率、外匯、大宗商品等衍生產品。美國還出臺了要求貨幣市場基金的高流動性證券資產配置須滿足一定要求、限制其對風險較高債券的投資、縮短其投資組合久期限制等方面的新舉措,進一步控制了貨幣市場基金風險。雖然美國加強了對影子銀行的監管,但是從美國政府出臺的問題資產舒困計劃救助對象中包括影子銀行及其持有的“有毒資產”中,可以看出美國管理機構并不希望影子銀行退出金融市場的舞臺。
(二)英國2009年2月,英國通過了旨在加強影子銀行監管,維護金融市場穩定的《2009年銀行法》,該法建立了干預和處置問題銀行的特別處理機制。2009年3月,英國金融服務局了《特納報告》,明確提出要加強對對沖基金等影子銀行的監管,呼吁限制信貸衍生品市場并確保投資者了解信貸衍生品市場的運作情況,建議集中清算信用違約掉期市場的大部分交易。2009年7月,英國政府公布了《改革金融市場》白皮書,其主要內容是創立金融穩定理事會,強調通過英國金融服務局的監管執法來降低系統性風險的危害。2009年12月,英國金融服務局與財政部聯合了《衍生品場外交易市場改革方案》,加強了對場外金融衍生品的監管,要求衍生產品標準化,探索引入中央對手方清算機制,強化了場外衍生品的交易對手風險管理。2010年3月,英國財政部公布了《高層管理人員薪酬報告監管規定》草案,要求對在英國經營的大型銀行的薪酬體系進行充分披露,對年薪超過百萬的雇員,其總薪酬的60%須在接下來的3年里遞延支付。2010年7月,英國金融服務局要求所有信用評級機構注冊,注冊評級機構需嚴格遵守國際證監會組織有關利益沖突、公司治理、評級透明度方面的監管規定,并按要求披露相關評級模型和方法。2010年8月,英國金融服務局了《交易行為的審慎制度》(討論稿),提出要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減少銀行體系和其他金融體系之間結構性套利的機會。2011年9月,英國銀行業獨立委員會提出了“圍欄改革”的建議,要求大型金融機構將零售銀行業務與公司銀行、投資銀行業務分離,但沒有《格拉斯—斯蒂爾法案》要求拆分金融機構那樣果斷和強硬。總體來看,英國由于私募基金業比較發達,因而對私募基金和對沖基金的態度比較寬容,監管仍偏于寬松。
(三)歐盟2009年4月,歐盟委員會了《另類投資基金經理指引》(草案),其中規定,管理資金超過1億歐元的對沖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歐盟范圍內開展業務,需得到母國的許可并且需向東道國披露其風險暴露、業績表現等情況。在私募和對沖基金方面,歐盟要求所有歐盟境內的另類投資基金提供證明其資質能力的報告以及內部治理、估值方法、資產安全方面的材料,并須滿足最低資本金標準。同月,歐洲議會了《信用評級機構監管》法規,加強了對歐洲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對信用評級機構在注冊、治理結構、評級方法、透明度等方面采取比國際證券業協會更為嚴格的監管原則。歐盟委員會還提議成立專門針對歐洲大型跨境影子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協會,并著手對《巴塞爾協議Ⅲ》中交易賬戶、跨境機構流動性監測及特殊投資管道等內容進行改進。2009年10月20日,歐盟了《衍生品的未來政策行動》公告,包括建立統一的中央對手方法律框架、清算標準化合約的要求、交易信息庫立法和提高透明度要求等。2010年7月2日,歐盟委員會又公布了信用評級機構監管法案修訂稿,提出由新成立的歐洲證券及市場監管局負責對歐盟境內的信用評級機構進行統一監管。
(四)日本日本并沒有如歐美一樣進行大規模的金融改革,而是將監管和應對舉措的主要目標定位于防止外部風險內部化,確保金融體系的穩定,根據G20峰會提出的要求針對性地修訂和完善了相關法規制度。2009年6月17日,日本國會通過了《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其中增加了關于信用評級機構的相關法律法規,如采取注冊制、每年向內閣總理大臣提交報告、對發行的債券實行“雙評級”制度等。當前,在日本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中,已經基本具備了要求對沖基金進行“注冊”的有關規定。日本金融廳還將進一步擴充對沖基金在資產運用過程中有關風險管理狀況的報告事項。2009年12月28日,的《金融商品交易業內閣府令修正案》,對信用評級機構的監管框架作出了更為具體的規定,包括完善對信用評級機構的報告提供義務、現場檢查、業務改善、停業、注銷登記等監管事項的規定,限制使用未注冊信用評級機構提供的評級等。同月,日本金融廳了《對主要銀行綜合監管原則的部分修正案》,制定了如完善薪酬委員會體制、確保薪酬體系和風險管理的一致性、公布關于薪酬體系的設計和運用等監管方針。2010年5月12日,日本國會通過的《金融商品交易法修正案》中,建立了對場外衍生品交易采取集中清算及交易信息的保存和報告制度。同時,日本金融廳要求加強金融機構證券化資產的信息披露,確保其基礎資產的真實性,金融機構要審查相關資產的內容,加強風險管理,并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監控大型金融集團的跨行業風險。日本金融廳還著手更新保險監管指引,其中對非傳統保險領域的監管進行了加強,如對信用違約掉期合約(CDS)和金融擔保的風險管理等,并對保險公司的投資行為進行了一定程度的規范。
二、國際影子銀行監管改革的啟示
影子銀行對金融穩定性的影響
摘要:在美國影子銀行系統主要是指信用中介體系,指在實際操作中,有可能會導致系統性、全面性金融風險發生的中介活動體系。本文針對影子銀行相關概念進行分析并與我國的實際情況進行有效結合,對其本身的發展現狀以及對我國金融穩定性產生的影響進行詳細分析和研究。
關鍵詞:中國;影子銀行;金融穩定性;影響
影子銀行的概念在最初的時候是由學者McCulley提出。在2008年的時候,美國金融危機,促使全球經濟也一并受到影響,這一危機的出現對世界各國的經濟發展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和打擊。由此也可以看出,影子銀行對金融穩定以及經濟發展而言,所能夠產生重大影響,但是在影子銀行主體內容、金融業市場化發展程度等很多方面,我國與其他一些美國、歐洲等發展中國家相比,具有明顯的區別和差異。這也表明,我國影子銀行對金融穩定的作用機理以及作用效果與其他國家相比,也具有明顯的差異性,根據相關研究調查結果顯示中的內容可以看出,在我國影子銀行對金融穩定性能夠產生一定的影響和作用。
1研究背景與現狀分析
在20世紀70年代時,美國金融證券正處于高速發展的階段和時期,而這一發展浪潮一直持續到21世紀初期。在這種情況下,直接對大量的金融衍生產品起到良好的推動性作用,促使這些金融衍生產品以及回購市場得到了穩定發展。在此大環境背景下,影子銀行業務在其中的發展也越來越迅速,甚至已經出現了膨脹狀態,其中比較典型的是信用違約掉期在這一時期的快速發展。信用違約掉期是一種由摩根大通1997年創新出的金融衍生品,該金融衍生品在實際應用以及收買過程中,購買者可以直接通過自己已經持有的信貸產品或者是其他一些信用等值的產品,獲取到相應的資金賠償[1]。這樣做的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能夠最大限度保證信貸違約風險的有效轉移,為其自身的發展提供有效的基礎性保障。特別是在后期其本身越來越穩定的狀態下,金融產品已經能夠成為金融市場中最廣泛的一種信貸衍生品,并且為購買者提供了良好的等值交換服務,為購買者持有信貸產品提供了有針對性的保障[2]。影子銀行體系的構建以及在實踐中的具體發展,對美國金融市場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和作用,能夠對其起到良好的創新推動性作用,為其本身的發展打下了良好基礎。與此同時,影子銀行體系的應用,加強了與商業銀行之間的密切合作和聯系,在這種情況下,能夠有利于影子銀行本身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這樣不僅能夠有效規避風險,而且還能夠促使經濟效益最大化,對經濟效率的提升能夠起到實質性作用。但是通過對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可以看出,影子銀行體系的構建以及具體實施對金融行業的發展能夠造成一定的發展壓力,但是這種體系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風險[3]。比如在2008年金融危機發生之前,國外的相關文獻當中有明確提出一種風險共擔機制,這種機制在順行運作周期的情況下能夠直接對風險起到良好的控制作用,促使風險有效降低。
2影子銀行體系相關內容概述分析
影子銀行國民經濟論文
一、影子銀行的界定及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分析
2007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以后,“影子銀行”首次由美國的麥卡利提出,包括投資銀行、對沖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結構性投資工具等非銀行金融機構。2011年,金融穩定理事會(FSB)指出影子銀行是游離于銀行監管體系之外,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和監管套利等問題的信用中介體系。但在我國關于影子銀行體系的界定還未有統一的口徑,本文綜合國內外學者的研究,認為我國的影子銀行體系主要包括商業銀行表外理財業務、證券和基金公司的理財業務、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小額貸款公司、票據公司以及民間借貸等。從宏觀角度分析,由于影子銀行開展的業務與傳統銀行類似,而且其受到的約束較少,經營方式比較靈活,加快了資金的流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體系的效率。再者,影子銀行的資金游離于傳統的貨幣供給創造機制之外,而且其規模巨大,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貨幣政策的調控效果。從微觀角度來看,影子銀行可以彌補傳統銀行在產品和服務上的不足,這樣與傳統銀行形成競爭機制,提高銀行業的運行效率。
二、實證分析結果
(一)模型的選取
1980年,由西姆斯提出VAR(向量自回歸)模型,并將VAR模型引入到經濟學中,推動了經濟系統動態分析的廣泛應用。
(二)變量選取
影子銀行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影響
摘要:探討影子銀行對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影響對金融穩定和經濟發展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影子銀行使社會融資規模有所增加,干擾了信貸傳導機制;同時,影子銀行也使貨幣供應量增加,干擾了利率傳導機制。政府應該積極引導影子銀行的發展,建立影子銀行規模統計口徑,對影子銀行的規模進行監測,為經濟決策及宏觀調控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并對貨幣政策做出適當調整,以此來保證我國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
關鍵詞:影子銀行;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2008年的金融危機逐漸演變成一場嚴重的經濟危機,其影響延續至今仍未散去。關于這場危機發生的原因,越來越多的研究指向一種新的金融體系———影子銀行體系。影子銀行最初出現在美聯儲的一次會議上,是由PaulMcculley表述的。他認為影子銀行是范圍廣泛的非銀行類機構的統稱,雖然不是正規的銀行機構,卻行使著銀行的許多職能[1]。隨后,IMF也在其年報中以“準銀行”來概括類似傳統商業銀行的金融活動和機構。美國經濟學家克魯格曼在其文章中也把影子銀行概括為具有復雜繁多工具的非銀行金融機構[2]。英格蘭銀行PaulTucker對影子銀行的定義則更加具體,他把能夠代替商業銀行部分職能,向社會提供流動性、進行期限錯配等服務的機構及業務叫做影子銀行[3]。A.Shleifer等人在他們自身研究的基礎上也給出影子銀行的定義:影子銀行是能夠提供貸款、進行債務融通的“資金池”[4]。國內學者認為我國的影子銀行與國外有所不同。易憲容把影子銀行定義為借助于銀行貸款證券化手段來隱蔽信貸關系的融資體系[5]。楊旭認為中國的影子銀行有別于美國的影子銀行,不僅包括理財業務、企業轉貸,而且還涵蓋貸款融資和民間金融等新形式[6]。巴曙松依據覆蓋范圍由小到大將影子銀行劃分為4個層級。第1個層級為最窄范疇,只包含信托公司和銀行理財;第2個層級在上一層級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了非銀行金融機構,如租賃公司;第3個層級又在上一層級范圍的基礎上增加了表外業務,如信托和委托貸款等;第4個層級涵蓋最廣,在包含第3個層級的同時,還增加了地下錢莊和小額貸款公司等民間金融部分[7]。近幾年來,央行實行緊縮性貨幣政策,為影子銀行的發展提供了內在動力,以信托、委托貸款等為代表的信用中介規模迅速膨脹。數據顯示,2013年信托、委托貸款占社會總融資規模的比例已經超過25%。影子銀行規模的不斷擴張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貸規模、利率水平和資產價格,不僅使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性受到沖擊,也給我國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帶來了新挑戰。王增武在研究我國銀行理財產品市場后發現,影子銀行的信用創造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貨幣供應量,導致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時指導口徑會發生偏差[8]。李波等人系統闡述了影子銀行對貨幣政策的影響,認為貨幣政策工具受到較大的沖擊,不僅對資產價格的調控難度增大,還使貨幣政策的目標更加難以實現[9]。湯克明表明影子銀行的信用創造機制會造成傳統信貸渠道的扭曲,帶來貨幣統計量的失真以及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變化[10]。
一、我國影子銀行范圍的界定
相較于西方發達國家成熟的金融市場,我國的金融市場仍然處在初級階段,因此我國影子銀行體系的構成也與西方國家有所差別。目前,國內的學者及監管部門對于我國影子銀行范圍的界定還沒有達成共識,表1僅列出了部分學者和監管部門的觀點??偨Y國內有關文獻不難發現,國內影子銀行的界定可分為2個標準:一是從業務本身出發,把能夠進行信用創造業務或銀行表外業務的都劃作影子銀行體系;二是從監管出發,若有關金融機構和業務沒有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管或者監管不足,就屬于影子銀行體系,否則就不屬于影子銀行體系。筆者的觀點與以上2種關于影子銀行界定的標準有所差別,認為那些具有期限、流動性轉換以及信用創造等功能,卻沒有像傳統正規金融機構那樣交納一定準備金的金融機構及業務都應當屬于影子銀行體系。它們創造出高杠桿率,一旦出現流動性風險,就會給我國的金融和經濟帶來不可估量的影響?;谶@種理解,筆者把我國的影子銀行體系分為以下幾個部分:一是商業銀行表外業務,表現形式有理財產品和委托貸款等;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代表是信托公司,此外包括小貸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等;三是民間金融,包括民間借貸和地下錢莊等,由于這部分完全脫離監管。
二、影子銀行對我國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干擾